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第 0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

尊者毘舍佉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九十波逸底迦法

故妄語學處

 已說三十事,  捨與墮相應;  九十單墮罪,  隨次今當說。  王舍城人眾,  及以諸苾芻,  借問羅怙羅,  佛今在何處?  此中有世尊,  報言在彼處;  大師由此事,  為說兩伽他。  故作妄語人,  違於一實法;  現世造眾惡,  當來受苦報。  寧吞熱鐵丸,  猛焰極可畏;  不將破戒口,  非法噉人食。  由苾芻妄語,  佛制於學處;  差別有九殊,  乃至於二種。  於無根五法,  波羅市迦等;  戒見軌邪命,  是九種應知。  他勝等五法,  見等三不同;  於斯作異言,  應知妄成八。  戒見軌邪命,  及以見聞疑;  苾芻虛誑時,  斯成有七種。  已說正當說,  不實有三時;  復有見等三,  說妄言有六。  如是一一減,  智者應可思;  說語若他知,  便成二種妄。  何謂五種妄?  他勝等應知;  說上人法時,  名入於他勝。  若於兩種謗,  不實誑前人;  根與無根殊,  名入於眾教。  若在僧伽前,  法說為非法;  由其對眾重,  名入吐羅中。  若褒灑陀時,  問言清淨不;  默然而覆過,  是名入惡作。  作此妄言時,  便成四種別;  所餘諸妄說,  咸入墮中收。  此五種妄說,  其體重輕異;  不相交雜故,  各陳其入言。  於不見等處,  顛倒說見等;  故心說他解,  墮落罪便傷。

毀呰語學處

 雖毀呰傍生,  喚為禿角等;  懷羞情不忍,  何況毀於人!  由斯世尊說,  常饒益眾生;  苾芻毀滅言,  便招於墮罪。  苾芻毀呰意,  問婆羅門種;  汝梵志出家,  此便生惡作。  若問剎帝利,  戲心得惡作;  薜舍戍達羅,  若問成根本。  毛木匠織師,  客縫竹作等;  如斯諸種類,  問時便得墮。  汝梵志工巧,  清淨應須學;  沙門汝何用?  即招惡作罪。  汝是剎帝利,  牟矟弓射等;  此事應可為,  說時便惡作。  如是戍達羅,  薜舍所作業;  織竹等雜作,  便獲根本罪。  汝自業應作,  乞索教讀等;  若作如斯語,  同前得惡作。  跛瞎癵躄行,  侏儒及聾瘂;  毀他如是說,  墮落火便燒。  汝疥癩癰疽,  癢瘙痔嘔逆;  作如是等語,  此人便得墮。  汝罪不清淨,  有疑悔惡作;  汝有忿恨惱,  得罪亦同前。  苾芻毀呰意,  惡說罵詈等;  與鄙語相應,  墮罪便相害。  如是族工巧,  作業形容病;  罪及煩惱言,  咸名毀滅語。  意欲簡前人,  是何者佛護?  答言剎帝利,  如是等無愆。

離間語學處

 苾芻離間語,  欲使他分坼;  由為觸惱心,  定招於墮罪。  汝剃髮賤人,  問言誰語汝?  報云某甲道,  此招於惡作。  於前學處中,  說族工巧等;  應知罪相似,  智者不應為。

發舉殄諍羯磨學處

 和合眾作法,  同心許其事;  若更毀破者,  墮罪遂便傷。  大眾共一心,  如法如軌則;  斷除四種諍,  評論等應知。  同心共秉法,  於事無猶豫;  若云不善時,  得破羯磨罪。  未作作了想,  或疑而毀破;  斯便得惡作,  異此便無咎。  若作此斷事,  作餘斷事想;  應知了未了,  得罪並同前。  主人秉羯磨,  持欲及見等;  并客來苾芻,  是謂五差別。  若識初中後,  是名為主人;  此中作法人,  謂秉羯磨者。  為他將欲者,  此名持欲人;  現前居眾中,  是名為見等。  我愛如是見,  作如此平章;  不識初中後,  應知此名客。  初三若毀破,  俱得於墮罪;  後二若毀時,  並皆招惡作。

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學處

 為女說法時,  唯齊五六語;  除有智男子,  過時得本愆。  一切色無常,  受想行亦爾;  及識為五語,  明慧者應知。  眼耳鼻及舌,  身意並無常;  此名為六語,  智者應當識。  欲說於五句,  故心言第六;  或可擬說六,  故七咸同罪。  若口吃無過,  及以語怱怱;  智女更問時,  為說便非犯。

與未近圓人同句讀誦學處

 與未近圓者,  同句而誦法,  隨說即招愆,  同誦開無過。

向未近圓人說他麁罪學處

 知他犯麁惡,  告未具得罪;  大眾與法者,  說時無有過。  何者名麁罪?  謂波羅市迦、  僧伽伐尸沙,  非餘事應識。

實得上人法向未近圓人說學處

 前人未近圓,  苾芻向彼說,  實得上人法,  得波逸底迦。  若是五種蓋,  凡人法共知;  非此名上人、  靜慮等境界。

謗迴眾利物學處

 說他與眾物,  迴將入別人;  若作妄言時,  便遭墮罪割。

輕呵戒學處

 半月半月說,  戒經長淨時;  若其輕慢言,  定得於本罪。  何須戒經內,  說此小隨小,  令人惱悔生?  是名輕慢戒。  厭疑生惱觸,  憂熱遍燒煎;  能令起悔心,  隨說皆招罪。  但是律教中,  所有諸小戒;  苾芻輕慢說,  亦皆成本愆。

壞生種學處

 所有種子類,  及以有情村;  根莖節開子,  自他損皆犯。  若從根得生,  此說名根種;  謂是香附子,  薑芋等應知。  莖種從莖出,  插地即便生;  謂菩提石榴,  柳等咸應識。  節種截取節,  入地能生長;  蘆荻蔗竹等,  由斯故得名。  裂種杏麻豆,  子謂穀麥等;  有釋異種子,  牛糞等生蓮。  羊毛生細稊,  是一師別釋;  有情蟲蟻等,  總攝諸生命。  村者謂樹等,  有情之所依;  想疑而損之,  皆招於墮罪。  如是種果等,  稱境定招愆;  別種別想疑,  應知亦得罪。  苾芻持五種,  安在臼中舂;  若種損壞時,  五罪一時得。  若不損壞者,  但招五惡作;  置火及投湯,  同前皆本罪。  若作故損意,  青草處遊行;  有壞時便墮,  不傷招惡作。  若於青草處,  曳物而傷損;  或湯粥汁等,  澆瀉亦同愆。  若以一方便,  斬斷於一樹;  便招一惡作,  一波逸底迦。  若以二方便,  斬斷一樹等;  便得兩惡作,  一墮罪應知。  隨方便多少,  得爾許惡作;  隨其事差別,  悉皆招本罪。  葉果未開花,  諸藕諸根等;  蓮梢及蘋藻,  隨壞墮相中。  皴皮及黃葉,  蓮花等已開;  若斷惡作罪,  佛言輕重異。  若須淨齒木,  及皮葉花根;  取時為淨言,  不應云斬折。  水藻及浮萍,  地雞并鹹鹵;  青苔白醭葛,  牽挽不應為。  何者是淨言?  云汝應知是;  解是與淨等,  淨了皆無過。  作淨二五殊,  火刀蔫鳥甲;  墮破并拔出,  捩斷擘不中。  營造伐樹時,  應從樹神乞;  以諸花果食,  設祭可隨時。  應為誦正法,  謂三啟等經;  宜應具告知,  十善十惡報。  行善招樂果,  異斯生惡趣;  顯其功德施,  復說慳貪罪。  歡喜等園中,  天女恒遊戲;  長時極樂果,  唯有施能招。  鎮懷飢渴火,  不聞漿水名;  輪迴諸趣中,  受苦無窮盡。  無始來串習,  數為煩惱逼;  自他無利益,  並由慳所纏。  七日不改變,  復無流血等;  大樹宜應截,  有異不應傷。

嫌毀輕賤學處

 苾芻作嫌言,  及為麁罵語;  所得輕重罪,  略言其大綱。  大眾作白二,  差遣分飯粥;  分房行餅果,  分餘雜物人。  羯恥那器具,  藏守支伐羅;  及以分衣人,  并守雨衣者。  毘訶羅波羅,  斯人所遣使;  行器持竿水,  及以驅烏人。  若遣分臥具,  行餅并行利;  眾差如是人,  嫌時皆本罪。  如斯十二類,  嫌罵者招本;  餘使得輕愆,  善可觀其事。

違惱言教學處

 違教得本罪,  教謂他問時;  惱謂說異言,  不陳決定語。  他問如是言,  欲惱便餘答;  除獵人來問,  恐彼害前生。  我視虛空爪,  實理有情無;  此人方便言,  報彼非成咎。  如其他問時,  惱意默然住;  由斯墮惡趣,  苦逼痛方言。

不舉敷具學處

 若於露地中,  安僧床座等;  除有人囑授,  捨去罪隨行。  若離於本居,  欲行向界外;  未離床等分,  便招惡作愆。  若棄出行時,  雨霑得惡作;  如有水濕澈,  斯便得墮罪。  說有三種壞,  謂蟲風及雨:  表裏俱損時,  此說為蟲壞;  被風吹反襵,  是名為風壞;  雨濕第二重,  名雨壞應識。  若在於房中,  被蟲等損壞;  招惡作等罪,  准說並同前。  初不思而去,  塗中忽爾憶;  自忖由癡等,  當須苦責心。  若遇餘苾芻,  見已應相就;  為護臥具故,  慇懃好囑看。  若彼為領知,  到處不藏舉;  波逸底迦箭,  便中不憶人。  俗人來請食,  借座當須與;  求寂等將去,  苾芻不自持。  俗侶詣伽藍,  設食供僧眾;  應與其座席,  宜差守護人。  若是看病人,  病老朽破戒,  又復未圓具,  斯皆勿囑觀。  二人同一座,  小者應收舉;  若彼夏相似,  後起者應持。  若聽法等時,  上座年衰老;  舉安僧座席,  小者應代為。  佛制諸苾芻,  於尊老給侍;  當為依止事,  利益兩俱兼。  若有難事至,  牆根及樹根;  著座不招愆,  無緣勿斷食。  行時支伐羅,  所有其勢分;  必無看守者,  臥具准應知。  讀誦正法時,  應可昇高座;  居處令安隱,  敬重大師言。  應可為高座,  四足安師子;  高下任時宜,  正方應好作。  傍邊安蹋道,  前為承足花;  踞坐誦尊言,  讀時前置案。  背後安花障,  兩畔任懸繒;  上蓋准時宜,  置在長廊下。  簷下長懸索,  用擬挂花鬘;  好心來聽經,  當前列行坐。  俗家敷寶座,  欲坐者隨聽;  攝念可應居,  諸行無常想。  當如是作意,  此是施主物;  雖是寶莊嚴,  坐時無有過。  在藥叉龍宮、  天堂皆許坐;  令彼福增長,  此教是牟尼。

不舉草敷具學處

 若其於寺中,  用眾草敷具;  去時無難事,  自舉囑人看。  此亦同前說,  與褥席不殊;  同彼罪應知,  護戒者當識。  舍中不除去,  或棄主人遮;  敷在毘訶羅,  不除招惡作。  習定者經行,  敷長十二肘;  勤修念誦者,  亦十二應知。  地鞕用草敷,  不置便生病;  防難為間隔,  無斯致惱緣。

牽他出僧房學處

 若瞋他苾芻,  從住處牽出;  其人得墮罪,  仍除有難緣。  設不自手牽,  令他苾芻挽;  二人俱得罪,  謂波逸底迦。  若令求寂等,  牽苾芻出寺;  苾芻招本罪,  求寂得輕愆。

強惱觸他學處

 若以好惡食,  或冷或熱等;  故惱他苾芻,  令食招根本。  若食堂煖舍,  浴室近門傍;  及閤道簷前,  此分皆不合。  於座及臥具,  他未有心移;  先住苾芻來,  無令後人去。

故放身坐臥脫脚床學處

 若在上房住,  不坐脫脚床;  以版承床足,  坐時無有過。  所言脚脫者,  於孔中抽出;  謂在故房上,  多時朽爛棚。  若無承足物,  或可仰安床;  不畏損他人,  量時應受用。  或時以鐵釘,  釘脚不令脫;  任情安逆榍,  或用草繩纏。

用蟲水學處

 水中有生命,  將澆地樹等;  自作若使人,  悉皆招墮罪。  蟲水有想疑,  斯還得本罪;  無蟲蟲想疑,  便招惡作過。  從他借罐綆,  他與用無傷;  澄濾好觀瞻,  濁時安黑果。  若水有濁塵,  臨之不鑒面;  此可慇懃濾,  清淨方無咎。  若井泉知淨,  法瓶等緻密;  眾及於別人,  五水隨情用。  濾羅有五種,  謂澡罐君持,  法瓶并水羅,  及以衣角疊。  澄心當好視,  蟲若小毛端,  並須依教看,  無勞數觀察。  齊幾當觀水,  如轉六牛車;  竹載摩揭陀,  是名觀分齊。  若其於水器,  起心疑有蟲;  宜應更善觀,  無疑方可用。  乃至俱盧舍,  或時一驛路;  彼處決知有,  無羅亦可行。  若即許還來,  半驛去無咎;  商旅有相識,  傳羅隨意去。  順流河岸行,  一一俱盧舍,  善觀應可飲,  異此即不應。  泝流隨取處,  觀濾並如常;  陂池水不流,  觀於一尋內。  井等取水處,  說佛語伽陀;  隨處有天神,  應從彼求乞。  將君持向口,  飲水佛不聽;  葉等必其無,  屏處非遮限。  宜應將絹布,  葉繫君持口,  及以蓋瓶瓨,  異斯招惡作。  瓨等有垢膩,  用意淨洗治;  隨時可曝乾,  為欲令清淨。  俗人所作事,  求寂不應為;  求寂之所為,  苾芻有不合。  苾芻望於尼,  事有犯非犯;  皆須善觀察,  准教可應行。  於池井等中,  見有餅菜等;  澄濾隨情飲,  應知此名淨。  俗人施水處,  准法好須觀;  雖在非時中,  隨情應飲用。  牧牛人等處,  苾芻少乏水;  酪漿及乳等,  洗足亦隨情。  盛酒大小行,  此器宜應棄;  若盛油等物,  火炙水梳治。  或令魚鼈舐,  垢膩盡皆無;  置水此器中,  非時用成淨。  女人求水時,  苾芻應可授;  不宜相續注,  勿生癡染心。◎

◎造大寺過限學處

 造大毘訶羅,  起基安水竇;  著戶扉及扂,  并可置明窓。  若欲起牆壁,  應和草作泥;  壘至橫扂邊,  二三重勿過。  若於上更著,  即招於墮罪;  甎石及木成,  雖多無有犯。

眾不差教授苾芻尼學處

 具戒有聞持,  年至二十夏;  言詞善圓滿,  不曾身污尼;  善說八他勝,  八敬能開演;  具七可應差,  異此便不合。  善解蘇呾羅,  毘奈耶母論;  此合教授尼,  除諍能調伏。  除此更有餘,  第二略教授;  大眾若有教,  上座可傳言。  尼眾清淨不?  又復和合不?  此中無苾芻,  於尼行教授;  姊妹牟尼教,  常須不放逸;  無令戒損失,  此是三塗因。  由尊二十夏,  能調所化生;  於律教善明,  王苾芻應識。

教授至日沒學處

 被差行教授,  雖可具尸羅;  及明須早歸,  無容侵日沒。  日沒作沒想,  或可生猶豫;  仍為教授事,  得墮罪無疑。  未沒作沒想,  未沒起疑心;  被惡作箭中,  當受於大苦。  若尼門不掩,  或可門相近;  或為多教授,  日沒並無傷。  尼可作供養,  應隨自己能;  尊人當受食,  令其福增長。

謗他為飲食故教授學處

 若以嫌嫉意,  輕毀教授人;  由生不善心,  當遭獄火焰。  彼有貪染心,  教尼求飲食;  見實而說者,  此誠無有過。

與非親尼衣學處

 若是非親尼,  不合與衣服;  由彼心貪覓,  來處不籌量。

與非親尼作衣學處

 於非親尼處,  不應為作衣;  由作惡形儀,  令俗生譏醜。

與尼同道行學處

 苾芻向餘處,  共尼同伴行;  賊等多怖時,  共行無有過。  若病無人持,  不應棄於路;  苾芻苾芻女,  展轉互相舁。  尼自將路糧,  苾芻得為淨;  苾芻持尼淨,  此並勿生疑。

與苾芻尼同乘一船學處

 苾芻若與尼,  乘船或上下,  於斯便不許,  直渡者無愆。

獨與女人屏處坐學處

 緣彼鄔陀夷,  共女屏處坐;  因招眾譏謗,  聖制不應然。

獨與尼屏處坐學處

 又與笈多尼,  獨在屏處坐;  據緣但道一,  餘三並墮愆。

知苾芻尼讚歎得食學處

 苾芻知彼尼,  讚歎故得食;  除其先有意,  食便招墮罪。  讚歎有二種,  具戒及多聞:  具戒從預流,  乃至阿羅漢;  多聞蘇呾羅,  毘奈耶母論;  實有如斯德,  讚食許無愆。  若實無有德,  為利受尼讚;  知而噉食者,  即招其本罪。

展轉食學處

 苾芻無疹病,  非衣作行時;  足已更生貪,  食時便得罪。  一食不能安,  此說名為病;  但獲衣方肘,  是謂施衣時。  僧房制底處,  其地如小席;  掃拭及洒塗,  此名為作務。  若半瑜繕那,  苾芻去還返;  斯名道行事,  更食者無罪。  若得有衣請,  更受無衣者;  受後招惡作,  食時便獲本。  先得無衣請,  後有支伐羅;  兩處縱俱飡,  此食非遮限。  前得有衣請,  後請亦有衣;  兩處食隨情,  此皆無有過。  若棄無衣處,  行就有衣家;  開難緣及衣,  非餘事應識。  若知於俗舍,  普請盡僧伽;  授事及餘人,  至時鳴健稚。  苾芻於自黨,  若客新來至;  請處應教示,  默去不應為。

施一食過受學處

 外道所居處,  苾芻在彼停;  無病一日飡,  異斯便不合。  無病別日住,  便得惡作罪;  如更受他食,  咽便招本愆。  施主意平等,  或是親族處:  假令多日食,  斯非是愆咎。

過三鉢受食學處

 施主非隨意,  若得飯麨等;  二三持滿鉢,  若過招本罪。  大鉢若取三,  二大及中一;  兩大兼一小,  二中并一大;  二中兼一小,  滿鉢取持歸;  斯皆得本愆,  三小咸無過。  親族歡懷與,  受多無有過;  受已應持去,  平分與苾芻。

足食學處

 苾芻足食竟,  不合更重食;  不作於餘法,  咽咽罪隨生。  五種珂但尼,  斯非是足限;  正食若足已,  此亦不應飡。  五種蒱膳尼,  米飯麥豆飯,  麨肉及諸餅,  是正食應知。  根莖葉花果,  名五珂但尼;  此據嚼齧義,  五正通含噉。  知是蒱膳尼,  有授者相近;  已作遮止法,  從座捨威儀。  於如是五處,  名足食苾芻;  此中隨一無,  則不名為足。  足罷竟去休,  此說名遮足;  若道且言者,  聖說許無愆。  若作餘食法,  非側非背後;  不安在懷中,  非空非置地。  兩手極淨洗,  然後方受食;  食了不離座,  是未足應知。  執食可蹲踞,  對苾芻應告:  我作餘食法,  仁當憶念知。  彼人當取食,  若二若三口;  語言持取去,  隨意可應飡。  若彼雖足食,  然未離於座;  應就彼人前,  作法皆如上。  彼人不合食,  應告食人言:  將去任情飡,  名第二餘法。  若得非正食,  謂是乳酪類、  薄粥薄麨等,  並非成足食。  若竪匙不住,  此名為薄粥;  指鉤不見迹,  謂薄麨應知。  若作足食想,  及以生猶豫;  食便招本罪,  便開地獄門。  若食雖未足,  而為足食心;  及起疑意時,  皆招惡作罪。

勸足食學處

 知他足食竟,  不為餘食法;  內懷於惡心,  勸食便生罪。  知足食想疑,  慇懃勸彼足;  欲令他犯過,  當來苦自傷。  不應以雙足,  蹈於食葉上;  病者便非過,  無病起譏嫌。  苾芻若無病,  連鞋不應食;  病應抽出足,  蹋鞋上非愆。  授食在背側,  或遠或隔障;  及不仰手時,  斯皆不成受。  授者立相近,  當前無障隔;  皆須仰手受,  極可用心請。  指食令安鉢,  如其墮葉盤;  此即名為受,  無疑應可食。  微塵有多種,  花果飲食衣;  有觸與無觸,  淨與不淨別。  土塵事多種,  有淨及不淨;  覩色不分明,  此則無勞受。  塵相若分明,  不受不應食;  食污衣須洗,  不洗便生過。  若行鹽等竟,  雖小不應起;  及時應可坐,  准次勿相排。  年卑居老上,  知想或生疑;  突色訖里多,  日日恒增長。  持食與他人,  便作希望意;  彼人重授與,  不淨不應食。  決捨絕希望,  後從他獲得;  此名清淨食,  受時無有過。  勿語益送人,  與我如是食;  隨行得應噉,  病人非在遮。  苾芻若食了,  可留一大抄;  普施於眾生,  不應為簡別。  若客至將行,  撿挍人并病;  及以看病者,  隨情在前食。  因籠拏開粥,  僧眾並隨聽;  由斯影勝王,  施地佛聽受。  因論於食法,  及與藥相應;  淨地等要門,  隨事皆須識。  飯餅及肉魚,  豆飯并麨等;  斯謂為時藥,  養命噉恒須。  蒱萄及芭蕉,  醋果并蘡薁;  棗等烏曇跋,  並曰非時漿。  俗人及求寂,  熟柔當淨濾;  酪漿蔗醋漿,  斯等非時飲。  說有七日藥,  酥油蜜諸糖,  石蜜及沙糖,  許服皆無過。  又有盡壽藥,  謂是根莖等;  如法應守持,  無限常聽服。  根雞舌薑等,  莖謂不死條;  黃薑等可知,  并諸香雜水。  七葉苦爪苗,  果謂胡椒等;  及以三果類,  准病服皆聽。  紫礦及阿魏,  黃蠟諸樹汁;  油麻灰等五,  復有五種鹽。  菴末羅苦木,  七葉尸利沙;  如斯樹等皮,  皆名盡壽藥。  如是諸藥類,  不擬將充食;  但欲排飢渴,  希心趣涅槃。  蒱萄及石榴,  菴婆芭蕉等;  根謂蓮藕類,  是時攝應知。  如斯時藥等,  展轉更相雜;  各從前藥勢,  服用者無傷。  熊羆及龜鼈,  并江猪等脂;  並隨身治病,  非時咸可服。  醫言食生肉,  人蛇象不聽;  魚肉若持來,  問淨當隨食。  門前制底舍,  空露地水堂;  簷下及房中,  並不應煮食。  作淨有五種,  生心等軌則;  若為作食厨,  眾僧共立淨。  住處絣繩墨,  草創立基時,  解法營作人,  興心應作法:  我今於此處,  立作眾淨厨;  三心念口言,  謂是生心淨。  造寺半已了,  知事對僧前;  我今普告知,  應如是三說。  此處我守持,  將為淨食處;  作如是告白,  名為共印持。  若人造寺宇,  房門料亂開;  室相不齊行,  此名牛臥淨。  若有僧住處,  苾芻久棄捨;  後至過便無,  斯名廢故淨。  若僧秉白二,  羯磨眾詳許;  知法並同心,  名為作法淨。  如是五淨厨,  苾芻不作法;  停食及煮食,  悉皆成不淨。  為淨二五殊,  刀火蔫鳥甲;  墮拔截擘壞,  作法者無愆。  火壞五咸淨,  餘損子皆成;  傷皮有不成,  於中驗生性。  當於上座所,  行食者應言:  三鉢羅法哆,  是名行食法。  上座當告言:  應平等行與;  須正意而食,  了說願伽他。  正說福頌時,  苾芻不應食;  若不聞聲者,  食時無有過。  正說伽他時,  聞時應諦聽;  頌了隨情食,  更說非遮限。  有能者應說,  眾首或餘人;  演法應時機,  當隨施主望。  凡是說法人,  應須與伴助;  由非獨一己,  令法有光輝。  為眾誦經時,  夜無燈不許;  護蟲為百目,  或復作籠遮。  所食魚肉等,  與俗勝人同;  他持施鉢中,  應食全無罪。  他為作肉食,  若有見聞疑;  此則不應飡,  為愍眾生故。  得虎狼等殘,  若有聞疑見;  由彼心不捨,  此皆不合飡。  不許無悲心,  耽味害他命;  准法依三淨,  食肉許無愆。  蒜葱等諸藥,  為病在隨聽;  欲令身命存,  斯名善法器。  病者食蒜時,  當護其臭氣;  選處應將息,  隱密可應為。  為病服食了,  可洗身令淨;  臭氣皆除滅,  方入本房中。  若服蒜葱韮,  為令身淨故;  停七三二夜,  如次可應知。  巡家行乞食,  料亂有多門;  應將飯等記,  無令路差失。  乞食秉鳴錫,  欲使施人知;  及怖於犬牛,  不許行撾打。  苾芻於俗舍,  若食餅果根;  勿嚼作大聲,  或時將汁飲。  自非有要事,  不應相觸食;  食時須用心,  勿濺傍邊者。  儉時若得食,  施主歡隨施;  亦可多將去,  分張與苾芻。  若上座受請,  食半與餘人;  為濟儉年時,  活諸同梵行。  欲令壽命久,  餘人得應食;  若在牟尼教,  一日實難逢。  若於鉢縫中,  見有餘殘食;  應以物擿去,  三洗用無愆。  食罷口應淨,  用齒木土等;  淨水漱三度,  若過亦隨情。  苾芻得食已,  疑有餘人觸;  應覓未具人,  重受隨情食。  有事須行去,  無人持路糧;  自携為換想,  噉時無有過。  若無人可換,  一日不應飡;  他日噉虎拳,  不合過斯食。  三日兩虎拳,  已後當隨意;  自作宜應食,  希望性命全。  須根地可掘,  欲果樹宜昇;  苾芻應自取,  除飢得延命。  斯等是遮戒,  為難暫開聽;  若是性罪者,  命斷不應作。  親識遠方來,  屏處應同食;  室羅末尼羅,  同飡開怖處。  受已莫放器,  左手急堅持;  齊手可應飡,  食時須用意。  如其不蓋覆,  置食被烏殘;  近[此/束]處應除,  餘者隨情食。  僧祇若別人,  酥油沙糖等;  如其誤觸者,  不應便即棄。  若是四方僧,  或復別人食;  知淨宜應受,  異此即不應。  食雜沙糖等,  水洗宜應食;  雖在非時中,  此無不淨過。  糖與麨相和,  應將淨水投;  苾芻須淨濾,  非時飲水聽。  苾芻自為己,  於沙糖守持;  隨開於五人,  相知更互食。  病斷食少食,  熱悶及塗中;  於此五人聽,  餘者皆不合。  勝果卒難逢,  及上飲食等;  苾芻雖足食,  不加法亦飡。  若乞食苾芻,  巡家乞得食;  有人請入舍,  隨言使福增。  舍中食餘飯,  施主遣將歸;  縱觸還應食,  儉歲聽非過。  寺三時設食,  祭彼護寺神;  時非時藥叉,  住彼須應食。  訶利底母兒,  佛遣多祭食;  為護於住處,  令教法光輝。

別眾食學處

 不飡別眾食,  唯除病等緣;  僧中取少多,  或此送無犯。  乃至一匕鹽,  或一握草葉;  送向於餘處,  亦得表情和。  有人不盡情,  四人名別眾;  病作道行時,  事如前已說。  若是乘船去,  至半踰膳那;  或可覆還來,  食皆無有過。  若眾多施主,  別別供苾芻;  隨彼施主心,  此謂時差別。  諸外道沙門,  彼若施僧食;  悲心應為受,  由彼不信故。  界中別眾食,  有苾芻想疑;  得罪若三人,  食便無有過。  有別定屬利,  食時與眾乖;  此順施主心,  縱食非成犯。

非時食學處

 從過中已後,  至明相未出;  苾芻不應食,  若食罪侵身。  有病在非時,  醫人令遣食;  當於隱密處,  無令俗見譏。

食曾觸食學處

 苾芻觸食等,  此則不應飡;  食前食後殊,  說觸有兩別。  若在食前受,  食後噉便愆;  若食後受持,  夜分過不合。  若手有雜膩,  謂除眾難緣;  不觸於鑰匙,  及以觸衣鉢。

不受食學處

 飲食若不受,  怖罪者不飡;  食咽罪便傷,  除水及齒木。  葉及淨齒木,  有汁還須受;  若是生種者,  仍須將火淨。  苾芻行乞飯,  有餘仍未熟;  宜應自煮食,  受取取應飡。  得魚肉果等,  先煮已色變;  牛乳等三沸,  更自煮非愆。  他人來設食,  有事便棄去;  應為北洲想,  觀時自取食。  以藥灌鼻時,  若咽當須受;  若能不咽者,  不受亦無傷。  食有蠅蟻等,  附近不成觸;  觸處除應食,  鼠鳥受應知。  若手與手受,  或物與手請;  或手與物請,  或物與物受。  若入厭賤國,  遠置亦成受;  更有餘成受,  謂象馬獼猴。

索美食學處

 苾芻身無病,  為己不應乞;  生酥并乳酪,  諸肉及以魚。  為病故乞求,  縱食而非犯;  無病乞惡作,  若食罪便中。  俗舍巡行乞,  執鉢默然住;  他問何所須?  欲者隨情說。

受用蟲水學處

 若知水有蟲,  受用全不合;  謂外內二種,  洗浴飲應知。  有蟲無蟲水,  此並如前說;  羅漉須依法,  由是性罪故。

有食家強坐學處

 苾芻在食家,  不應屏處坐;  令他生惱意,  仍除難怖緣。

有食家強立學處

 若女人丈夫,  欲貪相樂著;  說此名為食,  屏立亦招愆。◎

◎與無衣外道男女食學處

 苾芻若自手,  不與外道食;  擘破與隨聽,  欲令除惡見。  彼槃器在地,  悲心應授與;  為生哀愍想,  不得現虔恭。

觀軍學處

 若觀軍鬪戰,  苾芻皆不許;  必有緣須住,  此則在隨開。

軍中過二宿學處

 有緣須往時,  齊兩夜應宿;  如其更過宿,  除難便成犯。

動亂兵軍學處

 軍旅象馬眾,  旗王及兵力;  國主及大臣,  見時便得罪。  軍旅謂整裝,  兵力謂驍勇;  若立標旗處,  於此號旗王。  人主大臣請,  有障難及怖;  假使住多時,  斯亦非成犯。

打苾芻學處

 不以瞋恚意,  故打他苾芻;  違本要期心,  不遵於聖教。  假令將一指,  若打即招愆;  況復手足拳,  杖木等相害。  若將掃帚打,  隨有幾多莖;  觸彼苾芻身,  還招爾許罪。  如是把豆等,  隨打罪應知;  若不墮彼身,  准數皆惡作。  若為彼椎噎,  或時因誦呪;  苾芻將物打,  斯等並無愆。

以手擬苾芻學處

 若於苾芻處,  努手相擬時;  即便招墮罪,  還如打中說。

覆藏他麁罪學處

 知他有麁罪,  元不許覆藏;  若有怖畏時,  縱覆皆無犯。  從波羅市迦,  乃至眾教罪,  及此重方便,  覆至曉招愆。

共至俗家不與食學處

 不作嫌恨心,  故令他斷食;  彼人無有病,  必得罪相中。

觸火學處

 若不是開緣,  然火皆不許;  及滅火觸火,  有難便非過。  皮毛爪洟唾,  擲著火中燒;  熟炭不守持,  觸皆招惡作。

與欲已更遮學處

 僧伽有事時,  苾芻先與欲;  後時便不許,  墮罪必侵身。

與未近圓人同室宿過二夜學處

 未進近圓人,  與之同室宿;  此唯齊二夜,  第三便墮罪。  說有四種室:  一是總覆障、  二總覆多障、  三多覆總障、  四多覆多障。  於此四室中,  苾芻睡臥時,  獲罪隨輕重。  如是四種舍,  至三明相出;  於中罪輕重,  護戒者應知。  有三種明相,  謂青黃及赤;  青光纔現時,  即得根本罪。  若在高閣處,  言聲不了知;  及餘諸屋中,  共宿成無過。  不應於一床,  二人等同臥;  於褥權開許,  衣等隔中間。  燃明室中臥,  有病在隨聽;  及以瞻病人,  餘人皆不許。  無病晝日睡,  嬾墮者便遮;  禪誦若勤修,  片時隨意臥。  闇中禮尊者,  不應首至地;  當以虔敬心,  發言稱呼睇。  共求寂道行,  同眠應警覺;  若困不能者,  起坐隨情睡。  求寂一切時,  慇懃當守護;  猶若輪王子,  斯為佛樹芽。

不捨惡見違諫學處

 苾芻作邪行,  說欲非障法;  此能為障礙,  由癡無所知。  乃至於三諫,  若其見不捨;  此是罪中極,  宜應速驅擯。

隨捨置人學處

 知此惡見人,  未為隨順法;  及不捨惡見,  皆不應共住。  不共作讀誦,  亦不為親友;  共受法食者,  得波逸底迦。  為斷彼惡見,  或親或病人;  讀誦在隨意,  受用便不許。

攝受惡見求寂學處

 若是未圓人,  將求圓寂處;  愚癡說欲法,  非障道應驅。  苾芻離惡黨,  益物以為心;  共斯無智人,  宿便招墮罪。

著不壞色衣學處

 苾芻得新衣,  當須為壞色;  新衣謂是白,  染壞色有三:  青謂污色青,  泥者謂赤石;  樹皮花葉等,  染色號袈裟。

捉寶學處。

 乍可觸瞋蛇,  醦毒難治療;  不觸於珍寶,  及以寶莊嚴。  末尼真珠等,  珊瑚寶裝具;  刀矟諸戰仗,  鼓等皆不觸。  寶物真珠等,  觸穿皆得墮;  若其觸未穿,  此便成越法。  鼓樂絲竹等,  刀仗弓箭類;  若成及未成,  觸皆招惡作。  若觸彈毛弓,  亦得惡作罪;  何況刀矟等,  擎持罪不傷。  像等有舍利,  觸時得本罪;  若無身骨者,  觸時便惡作。  歌舞吟詠類,  觀聽皆不許;  談話并相撲,  斯非寂止緣。  自為歌舞樂,  旋遊於制底;  由不護根門,  步步皆招罪。  由斯亂心故,  不許貪聲色;  唯求脫三有,  終希趣涅槃。  寺內見遺財,  所謂金銀等;  應將草等覆,  護防經八日。  若有主來求,  記驗同應與;  若無貯僧庫,  藏舉勿令虧。  後主來求索,  化彼少智人;  半價或全酬,  更增便不許。

非時浴學處

 若非是開緣,  半月內洗浴;  病道行作業,  及以風雨時。  若不洗不安,  是病當開限;  道行及作事,  斯並如前說。  驚飈動衣角,  說此謂風時;  雨滴水霑身,  是雨宜應識;  如其風雨雜,  說此謂相兼;  齊兩月半來,  是名為熱節。  始從脫衣服,  至水未霑臍;  洗浴得輕愆,  過臍招墮落。  渡河非是犯,  悶絕水澆身;  或可越陂塘,  為難皆無犯。  苾芻行水內,  及以乘船時;  若在大海中,  大小便無犯。  若有女人洗,  王及諸兵眾;  并有儜惡人,  遠避不應浴。  不應水中戲,  游泳或沈沒;  以水相澆擲,  打水作音聲。  若其為學浮,  或時須療病;  當於隱密處,  雖浮亦不遮。

殺傍生學處

 苾芻殺傍生,  自作或遣使;  當招極苦處,  惡道火燒然。

故惱苾芻學處

 於同梵行所,  不應令悔恨;  作惱心便犯,  異此許無愆。  汝未二十歲,  不成受近圓;  汝鄔波馱耶,  破戒眾不集。  若以惡作心,  說時便獲罪;  若說實事者,  此成無有過。

以指擊攊他學處

 少智雖一指,  擊攊便招過;  如無戲弄意,  示靨許非愆。

水中戲學處

 苾芻水中戲,  此彼岸往還;  於此有開遮,  並如前已說。

與女人同室宿學處

 若無障隔處,  不共女同房;  若牢關閉門,  此成無有過。  女於善惡言,  解了名及義;  此便生重罪,  餘者得輕愆。  全覆全障等,  室相如前說;  要待全身臥,  是謂眠應知。  若其眠睡著,  波逸底迦風;  能於地獄裏,  吹火鐵床中。  於樓閣有女,  應可去其梯;  成遣苾芻看,  縱臥成無犯。  若於晝日臥,  與上事皆同;  并須結下裙,  異斯招惡作。

恐怖苾芻學處

 為尊重佛教,  不惱亂眾生;  自作若使人,  不應為恐怖。  或作諸鬼形,  若羅剎等像;  或以聲氣觸,  怖彼罪侵身。  可意人主天,  食香梵志等;  報言來害汝,  便招惡作愆。  欲前人得益,  現極苦令怖;  說於三惡道,  雖怖亦無傷。

藏他衣鉢學處

 藏他衣鉢等,  戲笑不應為;  若作罪侵身,  為益便無過。

他寄衣不問主輒著學處

 先與苾芻衣,  不語用得罪;  若是同意者,  雖用理無違。

以眾教罪謗清淨苾芻學處

 若以眾教罪,  謗他清淨人;  此成燒煮過,  餘皆得惡作。

與女人同道行學處

 若無男子伴,  共女涉道行;  得波逸底迦,  里數如常說。  行到一一村,  即便招墮罪;  若其村未至,  惡作罪應知。  若於險路處,  女人為引道,  或作防援者,  此皆無有過。

與賊同道行學處

 與賊同行去,  即得於墮愆;  若開無犯者,  如前已宣說。  商人偷稅道,  此尚名為賊;  何況破村坊,  打道白劫者。

與減年者受近圓學處

 若年減二十,  未合與近圓;  由於飢渴等,  不能堪忍故。  若實年不滿,  後為此想說;  此不名圓具,  苾芻皆得罪。  若彼有疑心,  不滿不滿想;  告言年滿者,  受時便有過。  於滿作滿想,  告言我年足;  或可迷而說,  此皆無有犯。  近圓非一事,  隨說有多門;  護戒者存心,  理應詳審問。

壞生地學處

 於地作故心,  自掘教人掘;  損濕招本罪,  皮壞得輕愆。  說有二種地,  生及與不生:  若經水雨霑,  三月名生地;  若其無雨霑,  事須經六月;  此據曾耕壞,  餘地不論時。  生者招本罪,  餘者得輕愆;  砂石土及泥,  輕重皆須識。  若於地釘橛,  便得根本罪;  拔橛及搖泥,  此皆招惡作。  隤牆及崩岸,  得波逸底迦;  若損破裂者,  此皆成越法。  若作遊行心,  崩崖動泥等;  記數損地罪,  不損者無過。  為眾修園圃,  淨語令掘地;  無蟲者許為,  有命皆不合。

過四月索食學處

 若有四月請,  苾芻應可受;  除極請更請,  常請及別請。  所言我常請,  謂恒時請食;  於中別請者,  應知施別人。  極請謂慇懃,  更請數數食;  除如是請食,  餘食咸招罪。  請與上妙食,  苾芻索麁者;  索時得小罪,  食便無有過。  請與麁鄙食,  更乞上妙者;  索時得小愆,  食時便罪大。  與乳便索肉,  施酪反求酥;  乞小食本愆,  不遮於病者。  或信或富人,  施主有廣意;  令彼福增長,  久受亦無過。

遮傳教學處

 汝於此學處,  告言令遣學;  對諸苾芻前,  鄙賤云愚小。  斯將墮罪劍,  自斬愚癡身;  墮在惡道中,  受苦常燒煮。  愚謂漫思度,  癡謂不了經;  不分明不善,  不解於經律。  作愚癡等言,  口說一一語;  前人若聞解,  得波逸底迦。  問知三藏人,  求解者無犯;  智者言應用,  闇處作燈明。  如其彼妄陳,  此人應反詰;  縱使云愚等,  道實理無傷。

默聽評論學處

 更互不為忍,  瑕隙共相求;  默然行竊聽,  住時便得罪。  他於屏房語,  不作聲而聽;  了義便招本,  聞聲但小愆。  若於簷閣中,  或出或行道;  惡心聽得罪,  善意者無愆。

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

 若論如法言,  或作單白等;  不語傍人道,  默然而捨去。  勿為別眾法,  去可語餘人;  由其不囑授,  獨入無邊海。

不恭敬學處

 於眾及別人,  不為恭敬事;  慢眾得本罪,  別人招惡作。  大眾守寺人,  違言亦得罪;  別人眾中老,  并及己尊師。  他有違逆言,  情不欲依順;  宜應善開示,  此則許無愆。

飲酒學處

 諸酒飲若醉,  茅端不滴口;  不飲不與人,  由斯放逸故。  苾芻口有病,  醫遣含無犯;  假令命即死,  無容輒吞咽。  諸麴等雜物,  醞釀方得成;  眾人共許者,  是名為大酒。  若以皮果花,  汁等用成就;  此名為雜酒,  斯皆能醉人。  或可以糖蜜,  蒲萄等作成;  並在此中收,  為其昏醉故。  如其於酒體,  未成或可壞;  飲時無有過,  由其非醉因。  諸有醋漿類,  及以酪中漿;  水和澄濾飲,  非時亦無過。  諸酒變成醋,  飲皆無有犯;  醋漿盛貯久,  並是醋應知。  黍秫等非制,  說二酒應知;  變壞或未成,  明其非醉性。  酒有色氣味,  能醉招大愆;  若不能醉人,  便招三惡作。  如是三二一,  飲時皆得罪;  隨招一二三,  不醉非根本。  若皮花果等,  能為醉惱緣;  如其麴等和,  此還招惡作。

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

 非時有苾芻,  入村不囑語;  有緣便罔過,  無事即招愆。  始從過午後,  終至明相初;  此即謂非時,  大師如是說。  苾芻若非時,  生疑入得罪;  時作非時想,  及疑招小愆。

食前食後詣餘家學處

 苾芻為請首,  向俗家中食;  此人曾不許,  更轉向餘家。  若於赴請者,  告言隨意食;  或主人聽去,  向餘處非愆。

入王宮學處

 王門或宮門,  及以近門處;  明相未出至,  斯皆得本罪。  城門與王門,  及以宮門閫;  去斯門不遠,  此名為勢分。  未曉到城門,  復為未曉想;  若入過門閫,  便招惡作愆。  若為餘想疑,  並皆招惡作;  言寶未藏者,  謂是未舉置。

不攝耳聽戒作不知語學處

 已於別脫經,  半月曾多聽;  言我今方了,  戒科咸在斯。  此法在經中,  自覺世尊說;  先當令悔厭,  方遣說其愆。

用骨牙角作針筒學處

 角牙骨所成,  針筒不合用;  斯人便自入,  違教罪筒中。  針筒須打破,  其罪應須說;  棄斯憍逸緣,  若留不成悔。  針筒有四種,  鍮銅赤銅鐵;  刀子應鐵作,  有三品應知:  大者長八指,  小者六餘中;  應為烏[此/朿]形,  或似雞毛曲。  或向餘村等,  苾芻雖事急;  針須將一个,  為要擬縫衣。

過量作床學處

 苾芻為大眾,  作諸床座等;  高善逝八指,  越此不應為。  善逝八指長,  當中人一肘;  長者宜應截,  說罪准常途。

草木綿貯床學處

 眾僧床臥具,  不應貯雜綿;  故欲惱餘人,  罪箭便來射。  蒲臺及荻苗,  木綿羊毛等;  斯皆須撤去,  餘罪方應說。  云何名為貯?  謂布於床上,  粘著苾芻衣,  令他意不喜。

過量作尼師但那學處

 若作尼師但,  大覺三張手;  廣便一手半,  過此不應為。  長時應截却,  其罪便須悔;  問言除却未?  方可為蠲愆。

過量作覆瘡衣學處

 若作覆瘡衣,  長佛四張手,  寬須張手二,  越此遂招愆。

過量作雨浴衣學處

 如其作雨衣,  長佛六張手,  廣應二手半,  異此不應為。

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

 怛他揭多衣,  不合同量作;  長十廣有六,  斯名佛衣量。  生在苦毒處,  曾無有少樂;  鎮被火燒煮,  斯名訓釋辭。  若諸犯戒者,  墮於三惡趣;  愚人罪不悔,  由斯墮義成。

第四部別悔法

從非親尼受食學處

 已說於墮罪,  方陳四別悔;  略言其自相,  委悉可應知。  非親苾芻尼,  於村乞食處;  自手受取食,  便招別悔愆。

受尼指授食學處

 若其於俗舍,  苾芻正飡食;  尼來指授時,  與斯酥酪等。  舉眾皆須報:  姊妹勿為言;  若不一人遮,  合眾皆招罪。  內中外三舍,  三處苾芻飡;  上座作遮言,  乃至最下座。  汝且莫為言,  片時待食了;  或可問中外,  頗有遮尼不?  若不問而食,  家中得本愆;  若一不遮時,  外邊招惡作。  始從於眾首,  皆犯於別悔;  此別別墮愆,  異前波逸底。  若在尼寺中,  施受全無過;  自己財將施,  并由重信心。

學家受食學處

 若於學人家,  知眾與羯磨;  苾芻飢渴逼,  雖請不應飡。  花華葉等物,  縱受亦無傷;  受床座誦經,  並開非是過。  若於他舍食,  餅惠學家兒;  擘破乃令飡,  勿使空懸望。

阿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

 若在阿蘭若,  此中多恐怖;  苾芻不應出,  寺外受其飡。  若無觀林者,  苾芻出受食;  寺中餘處飡,  並悉招其罪。  苾芻犯罪訖,  應還至寺中;  應報諸人言:  我說鄙賤事。

第五部眾學法

 四種別悔法,  如犯狀已陳;  自餘眾式叉,  次第今當說。  下裙圓整著,  不高亦不下,  不象鼻蛇頭,  不作多羅葉,  亦不為豆團,  如是應當學。  支伐羅披著,  好圓整應知,  不太高及下,  好披正覆身,  少為言語聲,  亦不高遠視。  但覩六尺量,  可長於一尋;  是往俗舍像,  如是應當學。  俗家不覆頭,  亦不偏抄服,  及不雙抄舉,  不叉腰撫肩,  不作蹲地行,  亦不足指去,  不跳不庂足,  不作柱身行,  亦不搖身行,  不掉臂而去,  不作搖頭入,  不連手肩排。  未許不輒坐,  坐須善觀察;  若重放身時,  此能生大過。  不疊足重踝,  亦不急踡脚;  不得長舒足,  勿使露身形。  下明恭敬食,  不應令鉢滿;  應留一指許,  并羹次第飡。  行食未當前,  不得預張鉢;  鉢不安食上,  恭敬可為飡。  團不極小大,  不得預張口;  如其口含食,  不合輒為言。  不以飯覆羹,  亦不菜蓋飯;  更作希望意,  由此益貪心。  不欱不[口*((甫-、)/寸)][口*集],  不呵不吹氣;  不以飯置脣,  不應毀呰食。  不脹鰓嚙半,  不舒舌彈舌;  不為窣覩波,  後破方飡噉。  不舐手舐鉢,  不振鉢振手;  當作鉢中想,  繫念可應飡。  不為輕慢心,  觀他比坐鉢;  污手不捉器,  亦不灑餘人。  不於俗舍中,  棄其穢惡水;  鉢不除殘食,  無替鉢不安。  不應立洗鉢,  不安崩墮處;  逆流不酌水,  是護鉢應知。  次明說法事,  己立前人坐;  或己坐他臥,  無病並不應。  己下他在高,  人前自居後;  他道己非道,  覆頂等同前。  他乘象馬輿,  及著鞋履等,  著冠帽繫頭,  及以花鬘飾,  持蓋仗劍甲,  斯皆是慢儀;  除身帶病人,  說法便招罪。  不立大小便,  不於青草上;  一二指洟唾,  除病並招愆。  不上過人樹,  唯除有難緣;  式叉羯闌尼,  是悉應當學。

七滅諍法

 已於眾學法,  略言其大綱;  七滅諍相應,  次第今當說。  所謂評論等,  有隨法能除;  方便七種殊,  由人有差別。  應差中正人,  攝斂身語者;  眾內當差舉,  稱理和其諍。  無欲無瞋癡,  并以無恐怖,  及移不可移,  除諍應差此。  評論諍若起,  可將現前除;  及以法現前,  當依大師教。  由現前能除,  故斯名現前;  為少慧念者,  且陳其一隅。  若九人十人,  是大眾差遣;  此差五或過,  名為差重差。  凡差重差人,  正直明三篋;  上座不朋一,  能為滅諍人。  若無其五德,  設已差應退;  具德者應差,  令作行籌者。  彼可作二籌,  顯法及非法:  法籌應可直,  香滑稱人心;  非法籌須曲,  臭澁情不樂;  左手蓋而行,  法籌應顯露。  僧伽應總集,  從初次第行;  先呈其法籌,  三語慇懃與。  如其取法籌,  數多於非法;  是名為法滅,  諍息理應知。  苾芻毀破時,  便招其墮罪;  非法籌多此,  名非法滅諍。  諍雖非法滅,  毀破得小愆;  斯乃是多人,  毘奈耶滅諍。  已說評論諍,  二法可應除;  子細述其緣,  具如廣文說。  次明非言諍,  以其三法滅;  謂將可惡法,  詰他清淨人。  謂是現前事,  憶念及不癡;  現前如上陳,  餘二今應辯。  應知念調伏,  如友苾芻尼;  謗毀實力子,  大師因此制。  應與實力子,  作憶念調伏;  令在上座前,  如是言應說:  大德僧伽聽!  被他妄說我;  我乞憶念法,  僧伽應愍聽。  如斯三請已,  應令一苾芻;  秉法為彼人,  作憶念羯磨。  次作不癡法,  如惡羯苾芻;  由彼先癲狂,  今秉不癡事。  致在上座前,  白言我昔日;  被狂亂所惱,  為非不覺知。  他便數數詰,  云我為惡行;  我今乞不癡,  毘奈耶應與。  所言犯罪諍,  由四法能除;  自言及現前,  草掩求其性。  既作於罪已,  或詰或不詰;  當在苾芻前,  合掌除其罪。  言大德存念!  我今犯斯罪。  問言見罪不?  報言我今見。  於後不犯不?  報言我不犯。  彼說奧箄迦,  此答言娑度。  犯他勝等罪,  對眾而自陳;  此並是自言,  能令諍消殄。  如哥羅苾芻,  被他言所及;  由衣招詰責,  行向釋迦城。  現前能滅諍,  名為現前法;  此亦是現前,  重更言其軌。  今說草掩法,  更相鬪諍人;  上座應就之,  正理當教示:  報言法難逢,  何為作二黨?  無事為諍競,  輕慢大師言。  言作如是事,  我汝咸有犯;  陳其後邊罪,  應可願蠲除。  作斯言告時,  如其不違逆;  是名住本性,  此朋應亦然。  彼朋意靜息,  不為違戾言;  因此諍能除,  名為草掩息。  自言犯斯罪,  對眾便言無;  猶如手苾芻,  說有言非有。  與作求罪性,  苾芻令彼臣;  大聖誨親言,  良由具悲性。  彼亦上座前,  應可從眾乞;  大眾宜於此,  作法並同前。  欲殄作事諍,  應須眾咸集;  如不作違拒,  是諍息應知。◎

已上兩卷明波羅底木叉戒本了。次下一卷明跋窣覩等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