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知萬準非時選人例處分敕

楊知萬準非時選人例處分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0

楊知萬實曾行事,尋已注官,隻為父母轉年,恩命遂寢,外別無違礙,自後相次丁憂,久住京城,誠宜傷湣,宜令銓司點簡曆任文書,準非時選人例處分。或前資官中有與楊知萬事狀相類者,並準此指揮。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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