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欒城集
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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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编辑

◎書一首 编辑

【上皇帝書】 编辑

熙寧二年三月日,具位臣蘇轍謹冒萬死再拜上書皇帝陛下:臣官至疏賤,朝廷之事非所得言。然竊自惟,雖其勢不當進言,至於報國之義,猶有可得言者。昔仁宗親策直言之士,臣以不識忌諱得罪於有司,仁宗哀其狂愚,力排群議,使臣得不遂棄於世。臣之感激,思有以報,為日久矣。今者,陛下以聖德臨禦天下,將大有為以濟斯世,而臣材力駑下,無以自效,竊聽之道路,得其一二,思致之左右。苟懲創前事,不復以聞,則其思報之誠,沒世而不能自達,是以輒發其狂言而不知止。臣聞善為國者,必有先後之次,自其所當先者為之,則其後必舉。自其所當後者為之,則先後並廢。《書》曰:“欲登高,必自下。欲陟遐,必自邇。”世未有不自下而能高,不自近而能遠者。然世之人常鄙其下而厭其近,務先從事於高遠,不知其不可得也。《詩》曰:“無田甫田,維莠驕驕。無思遠人,勞心忉忉。”以為田甫田而力不給,則田茀而不治,不若不田也。思遠人而德不足,則心勞而無獲,不若不思也。欲田甫田,則必自其小者始。小者之有餘,而甫田可啟矣。欲來遠人,則必自其近者始,近者之既服,而遠人自至矣。苟由其道,其勢可以自得。苟不由其道,雖強求而不獲也。臣愚不肖,蓋嚐試妄論今世先後之宜,而竊觀陛下設施之萬一。以為所當先者,失在於不為。而所當後者,失在於太早。然臣非敢以信然也,特其所見有近於是者,是以因其近似而為陛下深言之。伏惟陛下即位以來,躬親庶政,聰明睿智,博達宏辯,文足以經治,武足以製斷,重之以勤勞,加之以恭儉,凡古之帝王,曠世而不能有一焉者,陛下一旦兼而有之矣。夫以天縱之姿,濟之以求治之心,施之於事,宜無為而不成,無欲而不遂。

今也為國歷年於茲,則治不加進,天下之弊日益於前世。天下之人未知所以適治之路,災變橫生,川原震裂,江河湧沸,人民流離,災火繼作,歷月移時,而其變不止。此臣所以日夜思念而不曉,疑其先後之次,有所未得者也。夫今世之患,莫急於無財而已。財者為國之命,而萬事之本。國之所以存亡,事之所以成敗,常必由之。昔趙充國論備邊之計,以為湟中穀斛八錢。餘三百萬斛,羌人不敢動矣。諸葛亮用兵如神,而以糧道不繼,屢出無功。由是觀之,苟無其財,雖有聖賢,不能自致於跬步。苟有其財,雖庸人可以一日而千里。陛下頃以西夏不臣,赫然發憤,建用兵之策,招來橫山之民,將奪其險阻,破壞其國而後已。方是之時,夏人殘虐失眾,橫山之民厭苦思漢,而又乘其薦饑,苟加之以兵,此非計之失者也。然而沿邊無數月之糧,關中無終歲之儲,而所興之役,有莫大之費。陛下方且泰然,不以為憂,以為萬舉而有萬全之功。既而邊臣失律,先事輕發,亦既入踐其國,繫虜其民矣。然而陛下得其地而不敢收,獲其人而不敢臣,雖有成功,而不敢繼也,其終卒致於廢黜謀臣而講和好。夫陛下謀之於期年之前而罷之於既發之後,豈以為是失當而悔之哉!誠無財以善其後爾。且夫財之不足,是為國之先務也。至於鞭笞四夷,臣服異類,是極治之餘功,而太平之粉飾也。然今且先之,此臣所以知其先後之次有所未得者也。今者陛下懲前事之失,出秘府之財,徙內郡之租賦,督轉漕之吏使,備沿邊三歲之畜。臣以此疑陛下之有意乎財矣,然猶以為未也,何者?秘府之財,不可多取,而內郡之民,不可重困。可以紓目前之患,而未可以為長久之計。此臣所以求效其區區而不能自己也。蓋善為國者不然,知財之最急而萬物賴焉。故常使財勝其事而事不勝財,然後財不可盡而事無不濟。財者車馬也,事者其所載物也。載物者常使馬輕其車,車輕其物,馬有餘力,車有餘量,然後可以涉塗泥而車不僨,登阪險而馬不躓。今也四方之財,莫不盡取,民力屈矣,而上用不足,平居惴惴,僅能以自完,而事變之生,復不可料。譬如敝車羸馬,而引丘山之載,幸而無虞,猶恐不能勝,不幸而有陰雨之變,陵谷之險,其患必有不可知者。故臣深思極慮,以為方今之計,莫如豐財。然臣所謂豐財者,非求財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財者而已矣。夫使事之害財者未去,雖求財而益之,財愈不足。使事之害財者盡去,雖不求豐財,然而求財之不豐,亦不得也。故臣謹為陛下言事之害財者三:一曰冗吏,二曰冗兵,三曰冗費。冗吏之說曰:請原古之所以置吏之意,有是民也,而後有是官,有是官也,而後有是吏,量民而置官,量官而求吏,其本凡以為民而已,是以古者即其官以取人,郡縣之職缺而取之於民,府寺之屬缺而取之於郡縣,出以為守令,久以為卿相,出入相受,中外相貫,一人去之,一人補之,其勢不容有冗食之吏。近世以來,取人不由其官,士之來者無窮,而官有限極。於是兼守判知之法生,而官法始壞,浸淫分散,不復其舊。是以吏多於上,而士多於下,上下相窒。譬如決水於不流之澤,前者未盡,來者已至填咽充滿,一陷於其中而不能出。故布衣之士多方以求官,已仕之吏多方以求進,下慕其上,後慕其前,不愧詐偽,不恥爭奮,禮義消亡,風俗敗壞,勢之窮極,遂至於此。於人情紓則樂易,樂易則有所不為;窘則懣亂,懣亂則無所不至。今使眾人相與皆出於隘,足履相躡,肩肘相逮,傍徨而不得進,又將禁其奔走而爭先者。苟將禁之,則莫如止來者而辟其隘。今也驅市人而納之,不勝其多也,設險於中塗而艱難之,是以法愈設,而爭愈甚。惟陛下以時救之,下哀痛之書,明告天下,以吏多之故,與之更立三法。其一,使進士諸科增年而後舉,其額不增,累舉多者無推恩。其說曰:凡今之所以至於不可勝數者,以其取之之多也。古之人其擇吏也甚精,人知吏之不可以妄求,故不敢輕為士,為士者皆其修潔之人也。今世之取人,誦文書,習程課,未有不可為吏者也。其求之不難而得之甚樂,是以群起而趨之。凡今農工商賈之家,未有不舍其舊而為士者也。為士者日多,然而天下益以不治。舉今世所謂居家不事生產,仰不養父母,俯不恤妻子,浮遊四方,侵擾州縣,造作誹謗者,農工商賈不與也。祖宗之世,士之多少,其比於今不能一二也。然其削平僭亂,創製立法,功業卓然見於後世,今世之士,不敢望其萬一也。士之多不及於今世,而功則過之,無足怪者,取之至少,則人不敢輕為士。其所取者,皆州郡之選人也。故為是法,使人知上意之所向,十年之後,無實之士將不黜而自滅。且夫設科以待天下之士,蓋將使其才者得之,不才者不可得也,吾則取之而彼則不能得,猶曰雖不能得而累舉多者,必取無棄,則是以官徇人也。且累舉之士,類非少年矣,耳目昏塞,筋力疲倦,而後得之,數日而計之,知其不能有所及也,則其為政無所賴矣。今有人畜牛羊而求牧,既取其壯者,又取其老者。取其壯者曰:“吾取其力也。”取其老者曰:“吾憐其老也。”如憐其老而已,則曷為以累牛羊哉!苟誠以為有遺才焉,則今所謂遺逸之書,有以收之矣。其二,使官至於任子者,任其子之為後者,世世祿仕於朝,襲簪綬而守祭祀,可以無憾矣。然而為是法也,則必始於二府。法行於賤而屈於貴,天下將不服。天下不服,而求法之行,不可得也。

蓋矯失以救患者,必有所過而後濟。臣非不知二府之不可以齒庶官也。其三,使百司各損其職掌,而多其出職之歲月。其說曰:百司,臣不得而盡詳也,請言其尤甚者,莫如三司。三司之吏,世以為多而不可損,何也?國計重而簿書眾也。臣以為不然。主大計者,必執簡以禦繁,以簡自處,而以繁寄人。以簡自處,則心不可亂;心不可亂,則利至而必知,害至而必察。以繁寄人,則事有所分;事有所分,則毫末不遺,而情偽必見。今則不然,舉四海之大,而一毫之用必會於三司,故三司者案牘之委也。案牘既積,則吏不得不多。案牘積而吏多,則欺之者眾,雖有大利害,不能察也。夫天下之財,下自郡縣而至於轉運,轉相鉤較,足以為不失矣。然世常以轉運使為不可獨信,故必至於三司而後已。夫苟轉運使之不可獨信而必三司之可任,則三司未有不責成於吏者,豈三司之吏則重於轉運使歟?故臣以為天下之財,其詳可分於轉運使,而使三司歲攬其綱目,既使之得優遊以治財貨之源,又可頗損其吏,以絕亂法之弊。苟三司猶可損也,而百司可見矣。然而此三法者,皆世之所謂拂世戾俗,召怨而速謗者也。今且將行之,臣非敢犯眾人之怒而行此危事也,以為有可行之道焉。何者?自台省六品、諸司五品,一郊而任一人,自兩製以上,一歲而任一人,此祖宗百年之法,相承而不變者也,而仁宗之世則損之;三載而考績無罪者遷其官,自唐以來,亦未始有變者也,而英宗之世則增之。此二者,夫豈便於世俗哉,然而莫敢怨者,以為吏多而欲損者,天下之公義,其不欲者,天下之私計也。以私計而怨公義,其為怨也不直矣。是以善為國者,循理而不恤怨。非不恤怨,知其無能為也。且今此三法者,固未嚐行也,然而天下亦不免於怨,何者?士之出身為吏者,損其生業,棄其田里,以盡力於王事,而今也以吏多之故,積勞者久而不得遷,去官者久而不得調,又多為條約以沮格之,滅罷其舉官,破壞其考第,使之窮窘無聊,求進而不遂,此其為怨豈滅,於布衣之士哉!均之二怨皆將不免,然使新進之士日益多,國力匱竭而不能支,十年之後,其患必有不可勝言者。故臣願陛下親斷而力行之。苟日增之吏漸於衰少,則臣又將有以治其舊吏,使諸道職司,每歲終任其所部郡守監郡,各任其屬,曰:自今以前,未有以私罪至某,贓罪正入已至若干者,二者皆自上,鈞其輕重而裁之,已而以他事發,則與之同罪,雖去官與赦不降也。夫以私罪至某,贓罪正入已至若干,其為惡也著矣,而上不察,則上之不明亦可知矣,故雖與之同罪而不過。今世之法,任人者任其終身,苟其有罪,終身鈞坐之。夫任人之終身,任其未然之不可知者也,任人之歲終而無過,任其已然之可知者也。臣請得以較之:任其未然之不可知,雖聖人有所不能。任其已然之可知,雖眾人能之。今也任之以聖人之所不能既不敢辭矣,而況任之以眾人之所能,顧不可哉!且按察之吏,則亦不患其不知也,患其知而未必皆按,曰:“是無損於我,而徒以為怨云爾。”今使其罪及之,其勢將無所不問。陛下誠能擇奉公疾惡之臣而使行之,陛下厲精而察之,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則其以私罪至某,贓罪正入已至若干者,非復過誤,適陷於深文者也。苟遂放歸,終身不齒,使奸吏有所懲,則冗吏之弊可去矣。冗兵之說曰:臣聞國朝創業之初,四方割據,中國地狹,兵革至少。其後蕩滅諸國,拓地既廣,兵亦隨眾。雍熙之間,天下之兵僅三十萬。方此之時,屯戍征討,百役並作,而兵力不屈,未嚐有兵少之患也。

自咸平、景德以來,契丹內侵,繼遷叛逆,每有警急,將帥不問得失,輒請益兵。於是召募日增,而兵額之多,遂倍前世。其後寶元、慶曆之間,元昊竊發,復使諸道點民為兵,而沿邊所屯至七八十萬,自是天下遂以百萬為額。雖復近歲無事,而關中之兵,至於二十八萬。舉雍熙天下之眾,適以備方今關中一隅之用,兵多之甚,於此見矣。然臣聞方今宿遷之兵,分隸堡障,戰後統於將帥者其實無幾。每一見賊,賊兵常多,我兵常少,眾寡不敵,每戰輒敗。往者將帥失利,未有不以此自解者也。夫祖宗之兵至少,而常若有餘,今世之兵至多,而常患於不足。此二者不可不察也。兵法有之曰: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怠於道路者,七十萬家。而愛爵祿百金,不能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故三軍之事,莫親於間,賞莫重於間。間者,三軍之司命也。臣竊惟祖宗用兵,至於以少為多,而今世用兵至於以多為少,得失之原,皆出於此。何以言之?臣聞太祖用李漢超、馬仁瑀、韓令坤、賀惟忠、何繼筠等五人使備契丹,用郭進、武守琪、李謙溥、李繼勳等四人使備河東,用趙讚、姚內斌、董遵誨、王彥升、馮繼業等五人使備西羌,皆厚之以關市之征,饒之以金帛之賜,其家屬之在京師者,仰給於縣官,貿易之在道路者,不問其商稅。故此十四人者皆富厚有餘,其視棄財如棄糞土,賙人之急如恐不及。是以死力之士,貪其金錢,捐軀命,冒患難,深入敵國,刺其陰計而效之。至於飲食動靜無不畢見,每有入寇輒先知之。故其所備者寡而兵力不分,敵之至者舉皆無得而有喪。是以當此之時,備邊之兵多者不過萬人,少者五六千人。以天下之大,而三十萬兵足為之用。今則不然,一錢以上,皆籍於三司,有敢擅用,謂之自盜。而所謂公使錢,多者不過數千緡。百須在焉,而監司又伺其出入而繩之以法。至於用間,則曰“官給茶彩。”夫百餅之茶,數束之彩,其不足以易人之死也明矣。是以今之為間者,皆不足恃,聽傳聞之言,采疑似之事,其行不過於出境,而所問不過於熟戶,苟有藉口以欺其將帥則止矣,非有能知敵之至情者也。敵之至情,既不可得而知,故常多屯兵以備不意之患,以百萬之眾而常患於不足,由此故也。陛下何不權其輕重而計其利害,夫關市之征比於茶彩則多,而三十萬人之奉,比於百萬則約。眾人知目前之害,而不知歲月之病。平居不忍棄關市之征以與人,至於百萬則恬而不知怪。昔太祖起於布衣,百戰以定天下,軍旅之事其思之也詳,其計之也熟矣。故臣願陛下復修其成法,擇任將帥,而厚之以財,使多養間諜之士,以為耳目。耳目既明,雖有強敵而不敢輒近,則雖雍熙之兵,可以足用於今世。陛下誠重難之,臣請陳其可滅之實。何者?今世之強兵,莫如沿邊之土人。而今世之惰兵,莫如內郡之禁旅。其名愈高,其廩愈厚。其廩愈厚,其材愈薄。往者,西邊用兵,禁軍不堪其役,死者不可勝計。羌人每出,聞多禁軍,輒舉手相賀;聞多土兵,輒相戒不敢輕犯。以實較之,土兵一人,其材力足以當禁軍三人。禁軍一人,其廩給足以贍土兵三人。使禁軍萬人在邊,其用不能當三千人,而常耗三萬人之畜。邊郡之儲比於內郡,其價不啻數倍。以此權之,則土兵可益,而禁軍可捐,雖三尺童子知其無疑也。陛下誠聽臣之謀,臣請使禁軍之在內郡者,勿復以戍邊。因其老死與亡,而勿復補,使足以為內郡之備而止。去之以漸,而行之以十年,而冗兵之弊可去矣。冗費之說曰:世之冗費,不可勝計也。請言其大與臣之所知者,而陛下以類推之。臣聞事有所必至,恩有所必窮。事至而後謀,則害於事。恩窮而後遷,則傷於恩。昔者太祖、太宗,敦睦九族,以先天下。方此之時,宗室之眾無幾也,是以合族於京師,久而不別。世歷五聖,而太平百年矣,宗室之盛未有過於此時者也。祿廩之費多於百官,而子孫之眾宮室不能受。無親疏之差,無貴賤之等,自生齒以上皆養於縣官,長而爵之,嫁娶喪葬無不仰給於上,日引月長,未有知其所止者。此亦事之所必至,而恩之所必窮者也。然而未聞所以謀而遷之。

古者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以人子之愛其親,推而上之,至於其祖,由祖而上,至於百世,宜無所不愛。無所不愛,則宜無所不廟。苟推其無窮之心,則百世之祖,皆廟而後為稱也。聖人知其不可,故為之製,七世之外,非有功德則迭毀,春秋之祭不與。莫貴於天子,莫尊於天子之祖,而廟不加於七,何者?恩之所不能及也。何獨至於宗室而不然。臣聞三代之間,公族有以親未絕而列於庶人者,兩漢之法,帝之子為王,王之庶子猶有為侯者,自侯以降,則庶子無復爵土。蓋有去而為民者,有自為民而復仕於朝者,至唐亦然。故臣以為,凡今宗室,宜以親疏貴賤為差,以次出之,使得從仕比於異姓,擇其可用而試之以漸。凡其祿秩之數、遷敘之等、黜陟之製、任子之令與異姓均。臨之以按察,持之以寮吏,威之以刑禁,以時察之,使其不才者不至於害民,其賢者有以自效。而其不任為吏者則出之於近郡,官為廬舍而廩給之,使得占田治生,與士庶比。今聚而養之,厚之以不訾之祿,尊之以莫貴之爵,使其賢者老死鬱鬱而無所施,不賢者居處隘陋,戚而無以為樂,甚非計之得也。昔唐武德之初,封從昆弟子,自勝衣以上皆爵郡王。太宗即位,疑其不便,以問大臣,封德彝曰:“爵命崇則力役多,以天下為私奉,非至公之法也。”於是疏屬王者降為公。夫自王而為公,非人情之所樂也,而猶且行之。今使之爵祿如故而獲治民,雖有內外之異,宜無有怨者。然臣觀朝廷之議,未嚐敢有及此,何者?以宗室之親,而布之於四方,懼其啟奸人之心、而生意外之變也。臣竊以為不然,古之帝王,好疑而多防,雖父子兄弟不得尺寸之柄,幽囚禁錮,齒於匹夫者,莫如秦、魏。然秦、魏皆數世而亡。其所以亡者,劉氏、項氏與司馬氏,而非其宗室也。故為國者,苟失其道,雖胡越之人皆得謀之。苟無其釁,雖宗室誰敢覬者?惟陛下蕩然與之無疑,使得以次居外,如漢、唐之故。此亦去冗費之一端也。臣聞漢、唐以來,重兵分於四方,雖有末大之憂,而饋運之勞不至於太甚。祖宗受命,懲其大患而略其細,故斂重兵而聚之京師。根本既強,天下承受而服。然而轉漕之費遂倍於古。凡今東南之米,每歲溯汴而上,以石計者,至五六百萬。山林之木盡於舟楫,州郡之卒敝於道路,月廩歲給之奉不可勝計。往返數千里,饑寒困迫,每每侵盜,雜以他物,米之至京師者率非完物矣。由此觀之,今世之法,直以其力致之而不計其患,非法之良者也。臣願更為之法,舉今每歲所運之數而四分之。其二即用舊法,官出船與兵而漕之,凡皆如舊。其一募六道之富人,使以其船及人漕之,而所過免其商稅,能以若干至京師,而無所欺盜敗失者,以今三司軍大將之賞與之。方今濱江之民以其船為官運者,不求官直,蓋取官之所入,而不復較者得其贏以自潤,而富民之欲仕者,往往求為軍大將,以此推之,宜有應募者。其一官自置場,而買之京師,京師之兵,當得米而不願者,計其直以錢償之。夫物有常數,取之於南,則不足於北,舍之於東,則有餘於西,此數之必然而不可逃者也。今官欲買之,其始不免於貴。貴甚,則東南之民傾而赴之,赴之者眾,則將反於賤。致賤必以貴,致貴必以賤,此亦必然之數也。故臣願為此二者與舊法皆立,試其利害而較其可否,必將有可用者,然後舉而從之。此又去冗費之一端也。

臣聞富國有道,無所不恤者,富之端也。不足恤者,貧之源也。從其可恤而收之,無所不收,則其所存者廣矣。從其無足恤而棄之,無所不棄,則其所亡者多矣。然而世人之議者則不然,以為天下之富,而顧區區之用,此有司之職,而非帝王之事也。此說之行於天下,數百年於茲矣,故天下之費,其可已者常多於舊。臣不敢遠引前世,請言近歲之事。自嘉祐以來,聖人迭興,而天下之吏,京秩以上,再遷其官,天下郡守職司,再補其親戚。自治平京師之大水,與去歲河朔之大震,百役並作,國有至急之費,而郊祀之賞不廢於百官。自橫山用兵,供億之未定,與京西流民勞徠之未息,官私之困,日不暇給,而宗室之喪不俟歲月而葬。臣以此觀之,知朝廷有無足恤之義。臣誠知事之既往無可為者,然苟自今從其可恤而收之,則無益之費猶可漸減。此又去冗費之一端也。臣不勝拳拳私憂過計,為是三冗之說以獻。伏惟陛下思深謀遠,聽斷詳盡,於天下之事無所不矚,臣之所陳,何足言者。然臣愚以為,苟三冗未去,要之十年之後,天下將益衰耗,難以復治。陛下何不講求其原而定其方略,擇任賢俊而授之以成法,使皆久於其官而後責其成績。方今天下之官,泛泛乎皆有欲去不久之心,侍從之臣逾年而不得代,則皇皇而不樂。今雖不能使之盡久,然至於諸道之職司,三司之官吏,沿邊之將佐,此皆與天子共成事者也。天下之事,將責成之而不久其任,開其源者不見其流,發其謀者不見其成功,此事之所以不得成也。陛下誠擇人而用之,使與二府皆久於其官。人知不得苟免而思長久之計,君臣同心,上下協力,磨之以歲月,如此而三冗之弊乃可去也。然而為此猶有所患,何者?今世之士大夫,好同而惡異,疾成而喜敗,事苟不出於己,小有齟齬不合,則群起而噪之。借如今使按察之官,任其屬吏,歲終而無過,此其勢必將無所不按,得罪者必將多於其舊。然則天下之口,紛然非之矣。不幸而有一不當,眾將群指以罪,法一不當,不能動,不幸而至於再三,雖上之人亦將不免於惑。眾人非之於下,而朝廷疑之於上,攻之者眾,而持之者不堅,則法從此敗矣。蓋世有耕田而以其耜殺人者,或者因以耕田為可廢。夫殺人之可誅與耕田之不可廢,此二事也。安得以彼而害此哉!故夫按人而不以其實者,罪之可也,而法之是非,則不在此。苟陛下誠以為可行,必先能破天下之浮議,使良法不廢於中道。如此而後,三冗之弊可去也。三冗既去,天下之財得以日生而無害,百姓充足,府庫盈溢,陛下所為而無不成,所欲而無不如意。舉天下之從,惟所用之,以攻則取,以守則固,雖有西戎北狄不臣之國,宥之則為漢文帝,不宥則為唐太宗,伸縮進退,無不在我。今陛下不事其本,而先舉其末,此臣所以大惑也。臣不勝憤懣,越次言事,雷霆之譴,無所逃避。臣轍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謹書。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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