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八旗通志 (四庫全書本)/卷070
欽定八旗通志 卷七十 |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八旗通志卷七十
土田志九
土田數目
直𨽻各處八旗地畝數目二〈保定府 易州永平府 河間府天津府 定州 宣化府〉
保定府清苑縣
正黄旗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三千六百十四頃六畝二分零 順治三年至康熙元年投充旗地共五百四十七頃六十六畝 順治八年至雍正二年退出地共五百十三頃三十二畝六分零 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二年復撥給旗人退地共四百四十七頃八畆七分零正白旗順治三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三百八十十九頃六十五畝六分 順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九年退出地共三百四頃六十三畝二分
正紅旗順治十六年退出地九十六頃 康熙四年至五十年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九十二頃四十八畝 康熙四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十九頃四十三畝
鑲紅旗順治十四年原撥給旗人地二十九頃四十畝 順治十六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三十頃三十畝 康熙五年至四十一年復撥給旗人退地共二十二頃五十畝
鑲藍旗康熙四十八年退出地一頃五十畝
滿城縣
正黄旗順治三年至六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二千一百二十一頃三十三畝二分零 順治七年投充旗地共二十一頃五十一畝 康熙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續撥給旗人地共一百四十三頃四十畝 順治十年至康熙四十三年退出地共一百四十八頃七十五畝 順治十五年至康熙二十一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九十三頃十三畝四分零正白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三十五頃 康熙七年撥給旗人地三頃六十畝 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一頃四十七畝
鑲白旗康熙七年撥給旗人地六十畝 康熙四十年至四十七年退出地共四頃五十畆
又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五畝 康熙五十五年撥給荘頭地十一頃七十九畝又右衛地九頃三十畝雍正三年復退出地六頃九畝
安肅縣
鑲黄旗順治十年退出地三十七頃二十六畝正黄旗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四千七百三頃五十四畝九分零 順治六年七年投充旗地共三百三十三頃七畝五分零順治十年至康熙六十年退出地共三百三十
四頃二十八畝三分零 順治十五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三百二十六頃六十七畝八分零
正白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七十畝八分 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二頃
鑲白旗康熙三十五年退出地一頃二十二畝五分
鑲藍旗康熙四十五年退出地九十畝
又康熙二十年投充旗地共十二頃三十一畝九分 康熙三十三年至五十三年各旗退出地共七十一頃七十九畝九分零又雍正三年至五年退出地六頃四十六畝零 康熙三十九年至五十七年復撥給荘頭及各旗地共四十六頃一十七畝八分零
定興縣
正黄旗康熙四十三年至五十九年撥給旗人退地共三十頃四畝九分零
正紅旗順治二年至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五千四百十三頃八十二畝九分零 康熙四十七年四十八年復撥給旗人退地共六頃七十九畝一分 康熙四十八年至五十七年續撥給旗人地共七頃五十畝
鑲紅旗雍正五年撥給旗人退地二頃四十七畝又康熙八年至雍正五年各項退地共九十七頃四畝四分零 康熙八年至四十四年復撥退地給各旗筆帖式等共十九頃六十四畝 康熙五年至五十五年續撥給各旗地共七十八頃九十畝一分零
新城縣
鑲黄旗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六頃六十四畝三分零 康熙元年退出地四頃五十五畝八分
正黄旗順治元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三十二頃五十五畝六分零 康熙元年至二十四年退出地共七十五頃四十四畝八分 康熙三十二年至五十三年復退出地共九十二頃二十三畝八分零
正白旗順治二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七十四頃五十畝三分零 順治九年退出地共六十三頃五十七畝五分零
正紅旗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四十七畝康熙二年退出地一頃六十畝
鑲白旗順治三年投充旗地五頃
鑲紅旗順治四年至康熙元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八千六十七頃九十九畝二分零 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四十一頃三十七畝四分零 順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十一年退出地共一千六百五十七頃二十二畝七分零 康熙五年至二十一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一百四十五頃十六畝五分 順治二年三年原撥給旗人額外地一千五百二十一頃三十畝五分零 康熙二十六年至五十一年退出額外地共三十八頃六十六畝鑲藍旗康熙三十四年退出地六十畝
又康熙二十三年撥給各旗地共二百十頃九十畝 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三頃六十六畝 康熙二十三年復撥給各旗地共一百九十四頃八畝 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元年撥給各旗地共一百三十三頃一分零 康熙四十八年退出地一頃五十畝
唐縣
正黄旗順治四年撥給旗人地八百一頃八畝順治七年投充旗地一頃四十九畝九分零〈謹案唐縣之後望都之前有博野縣乃舊志未載此縣地畝今謹仍之後有缺者倣此〉
望都縣
正黄旗順治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四百二十七頃九十一畝零 康熙二十三年續撥給旗人開荒等地共二十二頃八十畝 順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四頃五十五畝八分零 順治八年至康熙六十年退出地共二十頃九十六畝一分零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五年復撥給旗人開荒及退出地共四十頃十九畝三分
正藍旗順治八年至康熙七年退出地共四頃九十畝
容城縣
鑲黄旗順治三年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一千八百三十一頃三十五畝四分零 康熙三年至九年撥給旗人地共二頃七十六畝八分零 順治四年至康熙三十六年退出地共九十四頃八十五畝四分零 順治十四年至康熙七年復撥給旗人退地共五頃一畝六分零
正黄旗康熙五年撥給旗人地三十二頃五十二畝零 順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十八頃六十六畝 順治十一年至康熙五十年退出地共五十三頃三十六畝九分 康熙二十二年至三十九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八十五頃四十二畝三分零
正白旗康熙三十九年撥給旗人退地共十頃四十八畝五分零 康熙五十二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一頃七十二畝零
正藍旗康熙三十二年至四十一年退出地二頃四十畝
又康熙四十八年至五十六年撥各旗退地給内務府共二十九頃四十七畝 雍正三年内務府退地三十畝零
完縣
正黄旗順治三年至五年撥給旗人民地共二千二百十六頃二十四畝零八分 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一百四十八頃七十五畝七分零 順治四年至康熙三十九年撥給旗人屯地及開墾等地共二百五十頃九畝五分零 順治九年至康熙三十一年退出地共四十一頃二十畝三分零 順治十五年至康熙二十一年復撥給旗人退地共十八頃七十九畝一分零 康熙二十四年至四十二年續撥給旗人地共十二頃九十畝
又康熙二十一年至三十一年撥給旗人各地共五頃四十二畝二分零 康熙三十五年内務府退出地八十四畝
蠡縣
鑲黄旗順治六年七年投充旗地共五十三頃七十七畝四分零
正黄旗順治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四百八十頃四十五畝八分零 順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九百十五頃七十七畝九分零 順治八年至康熙七年退出地共四十九頃十五畝九分零 康熙八年九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六頃五十畝正白旗順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七十六頃六十六畝三分零 順治八年至康熙四十七年退出地共八十頃三十一畝七分
正紅旗順治四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六十八頃四十二畝二分零
鑲白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二十五頃五十畝順治八年退出地二十五頃五十畝
鑲藍旗順治四年原撥給旗人地一千一百四十五頃二十七畝 順治五年投充旗地一頃八十九畝三分零 康熙二十一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十二頃十畝 康熙十一年至十三年復撥給正黄旗退地共十八頃三十五畝 康熙二十二年至四十七年復撥給旗人退地共二頃八十畝
又雍正三年荘頭退出地五頃四十六畝二分
雄縣
鑲黄旗順治三年至十八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三千三十九頃七十一畝三分零 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三百七十二頃六十七畝零 順治十年至康熙十八年退出地共三百四十頃三十二畝九分零 康熙五年至二十三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九十四頃三十三畝八分零
正黄旗順治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十八頃二十畝一分零 順治二年至十四年投充旗地共九十五頃十四畝九分零 康熙三年至五十四年退出地共十七頃八十五畝四分零 康熙二十一年至五十七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四十九頃二十四畝
正白旗順治三年至十五年投充旗地共五十二頃七十畝七分零 康熙四十二年退出地共十四頃三十四畝
正紅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一頃二十四畝五分康熙二十二年二十三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
八頃
鑲白旗順治三年投充旗地共七十一頃二十一畝五分零
鑲紅旗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共三頃六十畝康熙十八年至四十九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三十六頃五十二畝一分零
正藍旗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七頃二十畝二分零 康熙十年退出地九十畝
鑲藍旗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一頃三十八畝康熙三十一年至五十九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八頃八十四畝五分
又順治十年至康熙五十七年各旗退地共五百六十一頃四十四畝一分零 康熙十八年至五十九年復撥給綱户人等地共五頃四十畝七分零
安州
鑲黄旗順治二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二百四十八頃三十五畝七分零 順治九年退出地二百十七頃二十五畝三分零
正黄旗順治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八十五頃九十畝一分 順治三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八十六頃四十五畝零 順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九年退出地共七十九頃六畝 康熙六年至二十三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二十一頃九十畝
正白旗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二百四十九頃二十四畝七分零 順治九年退出地四十四頃九十一畝七分零
鑲白旗順治八年投充旗地二十九頃六十畝七分
鑲紅旗順治三年投充旗地二十頃四十三畝鑲藍旗順治四年原撥給旗人地二千一百十六頃三十九畝四分零 順治十年至康熙五十四年退出地共二百十四頃二十六畝 順治七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五十頃十畝又康熙五十七年退出地九十畝 康熙四十七年至五十七年復撥給各旗及園頭等地共八十八頃六十二畝
髙陽縣
鑲黄旗順治三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三百四十二頃四十六畝八分零 順治九年退出地三百一頃五十一畝
正黄旗順治三年至七年投充旗地七十三頃二十七畝零 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八十八頃二十畝 順治九年至雍正四年退出地共七十五頃十二畝一分 順治十七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三頃二畝
正白旗順治三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十二頃八畝二分零 順治九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一百六頃五十二畝七分零
正紅旗順治八年投充旗地十一頃七十六畝三分零
鑲藍旗順治四年至六年原撥給旗人地二千九十四頃四十三畝一分零 順治三年投充旗地六十一畝四分零 康熙二十二年至五十年續撥給旗人地共八十頃二十二畝五分零順治十年至康熙五十四年退出地共二百二十一頃四畝 康熙八年至二十一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一百四頃七十畝
又康熙四十五年至雍正元年撥給内務府荘頭及各旗人等地共五十三頃六十九畝
新安縣
鑲黄旗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八百四頃三十七畝六分 順治十年至康熙三十五年退出地共七十三頃七十六畝一分零 康熙二十一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二十一頃三十畝
正白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九畝五分 康熙五十五年撥給旗人地十八頃
又康熙六年至雍正三年遵化等處退出地共四十八頃五十畝八分零
易州
鑲黄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二十頃三十八畝九分零
正黄旗順治三年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三千五百五十四頃四十畝七分零 順治四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七十三頃十六畝零 順治十年至康熙六年退出地共十七頃四十一畝四分零 康熙三年至二十一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九頃二畝四分零
正藍旗康熙五十七年退出地一頃二十畝又順治十年退還工部地十一頃九十五畝零康熙二十三年至六十年撥給旗人各項地共十三頃八十一畝二分零
淶水縣
正黄旗順治十三年投充旗地三頃九畝 康熙元年退出地三頃九十六畝 康熙四十六年撥給旗人開墾地五十三畝
正紅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三千六百七頃四十五畝七分 順治十年至康熙五十年退出地共三十三頃三十七畝六分零 康熙二十年復撥旗人地九十畝
又康熙二十三年至四十九年復撥給各旗人等地共六頃六十七畝 雍正三年四年撥給園頭等地共二十五頃二十二畝
永平府盧龍縣
正白旗康熙六年撥給旗人折上地一百五十二頃四十六畝一分 順治五年投充旗人折上地三十四畝八分
又順治二年撥給八旗折上地一百二十頃六十八畝八分 順治三年投充旗人折上地三頃五十二畝九分
遷安縣
鑲黄旗康熙六年撥給旗人折上地六百六頃二十五畝二分零 康熙三十三年退出地三頃三十畝
正黄旗順治二年投充旗地共五百九十三頃七十七畝八分零 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二頃七十三畝八分
正白旗順治七年至十三年投充旗地共二百二十頃六十六畝一分零
鑲白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四十六頃八十六畝一分 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四年退出地共八十畝
鑲黄鑲白二旗康熙十二年同撥給草場地四頃九十畝
又順治二年至九年撥給各旗人等折上地共二十六頃八十三畝八分 順治三年撥給各旗塋地二十五畝七分 順治八年至康熙八年退出投充地共二百四十六頃五十八畝零 康熙十二年復撥給旗人地四頃九十畝
山海衛
鑲黄旗順治二年三年撥給荘頭地共四十頃十二畝二分零順治九年退出荘頭地十三頃七十六畝五分零
正黄旗順治三年撥給荘頭地十三頃三十六畝二分零
鑲黄正黄二旗康熙五年同退出投充地一百六十三頃二十八畝六分
撫寧衛
鑲黄旗順治二年撥給荘頭地二頃七十六畝八分
正黄旗順治四年撥給荘頭地四十七頃七畝三分零 康熙六年退出地六十一畝八分
鑲白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十三頃六十七畝三分
鑲黄正黄二旗康熙五年同退出地八十三頃三十七畝八分又退出投充地十三頃六畝二分零康熙八年二旗又同退出投充下地五十六頃
十四畝二分
〈謹案舊志云山海撫寧兩衛撥給投充地共一百十七頃四畝三分零退出地共三百五十頃十八畝三分零退地兩倍於給地查原冊所載給地毎衛不過兩三條其退地并註明現歸本衛徴粮盖所開撥給地畝係現存之數非原撥之額也〉
撫寧縣
正黄旗順治二年至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七十頃二十畝五分零 順治六年至九年退出地共三十三頃五十九畝零
正白旗順治三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二頃九十一畝九分 順治十年退出地二頃八十八畝零康熙十六年復退出地一頃三十四畝三分
正藍旗順治七年投出旗地五頃九十九畝零又順治九年撥給園頭荘頭地二頃四十一畝二分零 順治七年投充旗地三頃八十畝一分零順治四年至康熙六年壮丁荘頭等退出地共
十頃六十九畝一分零
昌黎縣
鑲黄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四頃八十八畝四分零 康熙四年至二十年退出地共二頃二畝五分零
正黄旗順治七年投充旗地四頃七畝八分零正白旗順治三年至十年投充旗地共四十六頃九十七畝一分零 順治九年退出地共三十九頃九畝六分零 康熙十二年退出旗荘地十三畝
鑲白旗順治二年投充旗地七頃十五畝二分零正藍旗康熙十二年至四十一年退出地共九十畝又順治四年撥給各旗地九百七頃六十畝六分零康熙五十三年撥退出地給大糧荘頭三十七畝五分
灤州
鑲黄旗康熙八年至十二年撥給旗人地共十七頃十九畝二分零 順治七年投充旗地八十四頃六十八畝三分零
正白旗順治十七年至康熙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三百六十六頃二十八畝四分零 順治八年投充旗地十五頃六十一畝八分 順治四年撥給草場地六百十一頃五畝五分
鑲白旗順治八年投充旗地八十九頃三十畝七分零
鑲紅旗順治十五年退出投充地七十五畝正藍旗順治九年至康熙二十一年撥給旗人地共六百十九頃九十七畝 順治四年投充旗地一千五百十頃七十九畝零 順治十一年退出地三十五頃三十一畝九分
鑲黄正藍二旗康熙九年同撥給旗人地三十一頃五十三畝五分
鑲黄正白正藍三旗康熙九年同撥給旗人地六頃七十三畝
正白正藍二旗康熙八年至十三年同撥給旗人地共二十頃七十三畝七分零
鑲白正藍二旗康熙五年六年同撥給旗人地共十一頃六十四畝
又順治三年四年撥給八旗折上地共七千四百四十四頃七十七畝零 康熙二十三年撥給各旗人等地共一百三十一頃六十二畝五分 順治五年投充旗地二頃四畝六分 順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五年投充人及各旗人退出地共一千十九頃七十三畝零
樂亭縣
鑲黄旗康熙八年撥給旗人地六頃七十四畝四分 康熙十年至十三年退出地共三十四頃十一畝九分 康熙八年復撥給旗人地五頃十三畝五分
正黄旗順治七年投充旗地一百十八頃三十五畝 順治十年撥給旗人地六頃四十四畝 康熙六年退出地共二頃五十六畝五分
正白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六頃四十畝一分零順治十年至康熙十九年退出地共十八頃七
十八畝一分零
鑲白旗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八百六十八頃八畝二分零 順治四年至十二年退出地共十三頃七十三畝八分零
正藍旗順治十四年至康熙二十四年退出地共九十七頃三十七畝 康熙四年至十二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三十七頃七十九畝二分
正黄正白二旗康熙五年同撥給旗人地二十三頃八十畝
正白正藍二旗康熙六年同撥給旗人地一百七十八頃十五畝
又順治三年至十年撥給八旗及英王下人員地共六千八百七十六頃三畝三分零 順治八年至康熙二十一年内務府人等退出地共六百一頃七十二畝二分
河間府河間縣
鑲黄旗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二年撥給旗人地共六千一百六十二頃七十四畝三分零 順治四年至八年投充旗地共七十七頃八十三畝一分 順治八年至康熙五十五年退出地共一百五十三頃九畝
正黄旗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二十三頃五十畝一分零 順治三年至八年投充旗地共二十七頃 順治十八年至康熙三十八年退出地共六十一頃六十畝
正白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共十九頃 順治八年至康熙五十八年退出地共四十七頃五十四畝三分零
鑲紅旗康熙八年至二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一百四十八頃五畝一分零 康熙二十二年至四十五年退出地共六頃六十畝
正藍旗康熙三十九年退出地二頃二十畝鑲黄正黄正白鑲紅四旗康熙六年同退出地共三千四百四十一頃四十二畝二分零
又順治五年至康熙三十三年退出地共四百二十六頃八十畝一分零 康熙五十五年復撥給荘頭等地五十六頃七十畝 雍正三年退出地七十畝
肅寧縣
鑲黄旗順治三年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千九百三十二頃十一畝一分零 順治五年退出地四十二頃六十六畝四分 順治九年至康熙十一年退出地共二百五十九頃八十二畝二分零康熙三年至五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六十一頃
九十五畝七分零
正黄旗康熙四年退出地一頃七十五畝 康熙六年至二十三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九十頃五十七畝四分
正白旗順治三年退出地十二頃 順治十七年至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共十二頃三十八畝康熙七年復撥給旗人地二頃九十畝五分鑲紅旗康熙九年撥給旗人退地二十五頃五十五畝
又順治十八年撥給各旗地十一頃二十一畝七分零 康熙三年至六年各旗退出地共一千三百三十六頃八畝三分零 康熙五十五年復撥給荘頭地三頃八畝零 康熙五十六年退出地六頃九十二畝 康熙六年撥補通州豐潤懐柔寳坻昌平五處地共一千八十四頃五十四畝零
任邱縣
鑲黄旗康熙二十一年至三十九年撥給旗人地共九頃
正黄旗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七年撥給旗人地共三百五十二頃五十四畝二分
正紅旗康熙三年至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三百九十三頃四畝
鑲紅旗康熙二十二年撥給旗人地共五十七頃九十畝
又康熙十三年至五十年撥給各旗人等地共五十三頃五十畝
交河縣
鑲黄旗康熙二十三年至二十九年撥給旗人地共五百七十六頃九十五畝六分 康熙二十三年至二十九年退出地共二百八十七頃三畝七分零
正白旗雍正六年退出地一頃二十畝
鑲白旗康熙十二年至二十二年撥給旗人地共十九頃五十五畝 康熙八年至三十一年退出地共十三頃四十三畝九分零
正藍旗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三十二頃十四畝
鑲藍旗雍正六年退出地十六頃四十三畝一分零
鑲白正藍二旗康熙三十三年同退出地二頃七十畝
又康熙九年至雍正二年撥給荘頭等地共一百三十三頃二十四畝 康熙四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一百五十三頃三十一畝一分零
天津府天津縣
鑲黄旗康熙五年投充旗地共四頃五十六畝二分零
正紅旗康熙五年投充旗地共七頃
又康熙五年撥給網户地三百七十八頃三十四畝一分
正白旗康熙二十四年撥給旗人退出地共四頃四十一畝四分零 康熙四十七年至五十六年退出地共十一頃五十五畝二分零
鑲白旗康熙十年投充旗地十五頃二十二畝六分零 康熙二十二年二十三年撥給旗人退出地共二頃八十六畝七分零 康熙十五年至二十四年退出地共二頃五十二畝一分零
鑲紅旗順治三年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一千五百二頃四十九畝四分零 康熙七年至二十三年復撥給旗人退出地共三十一頃二十五畝四分零 康熙三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二十二頃五十五畝四分又退出地十八頃七十三畝正藍旗康熙四年退出地二十二畝五分零正白鑲白二旗康熙十四年至二十四年同退出地共十頃三十八畝九分零
正白鑲紅二旗康熙十年十一年同退出地五頃二十六畝八分零
又順治八年撥給各旗地八頃九十七畝六分零順治四年至十年退出地共六百七十八頃九
畝九分零 康熙九年至五十三年退出内務府等地共一頃四十五畝八分零
青縣
鑲黄旗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二百二十一頃五十九畝
鑲白旗康熙十二年至十九年撥給旗人地五十二頃三十畝七分零
鑲紅旗順治十四年十五年撥給旗人地共五十五頃四十四畝四分
正藍旗順治三年四年撥給旗人地共六千三百三十四頃二十四畝三分零 康熙九年至十二年續撥給旗人地共八十五頃八十八畝九分零又順治五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投充各地共二百十五頃七十七畝零
興濟縣〈謹案興濟縣已歸并青縣但舊志係據本處來册故析出另書今亦敬仍其舊〉
鑲黄旗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三十六頃九十九畝七分零
鑲白旗康熙十二年至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一頃六十五畝六分零
正藍旗順治三年撥給旗人地一百十六頃二十四畝九分零
又順治三年復撥給各旗地共五百二十五頃四畝五分零
滄州
鑲黄旗順治八年投充旗地七頃九十七畝零康熙六十一年撥給旗人地五頃六十七畝九分零
正黄旗康熙四十四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五頃七十一畝又退出地共四頃七十四畝
南皮縣
鑲黄旗康熙二十二年退出地六十畝
正黄旗雍正五年退出地一頃四十三畝
正白旗康熙二十二年至五十三年退出地共六十五畝
鑲白旗康𤋮二十三年至三十五年退出地共一頃六十九畝四分零
鑲紅旗康熙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退出地共一頃八十畝
正藍旗康熙二十三年至三十九年退出地共七頃七十三畝 康熙九年復撥給旗人地七十三畝二分零
又順治四年至康熙九年撥給各旗及各旗投充地共一千五百二十二頃十九畝九分零 康熙六十一年撥給荘頭等地五頃五畝六分零 康熙四十六年至雍正五年各項退地共八十頃七十四畝零
鹽山縣
鑲黄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共二十七頃二十三畝五分零 康熙五年退出地共七頃六十九畝五分
正黄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共五十頃
定州
正黄旗順治四年至康熙五年撥給旗人地共四十九頃九十八畝九分零 康熙六年至五十四年退出地共五十二頃六十八畝三分零 康熙十九年至五十四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四十頃四十二畝
正白旗康𤋮五十五年復撥給正黄旗退出地一頃一畝四分零
宣化府
鑲黄旗康熙六年至五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八十一頃三十二畝四分 康熙四十九年㑹同三旗牛羊羣縂管撥給地三頃十畝 康熙九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十七頃五畝一分
正黄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五十五年撥給旗人地共八十一頃三十六畝六分 康熙二十年投充旗地六頃六十五畝 順治四年至康熙四十三年退出地共六十二頃十六畝一分
正白旗康熙十八年至雍正五年撥給旗人地共三頃二畝五分 康熙四十八年退出地一頃五十畝
正紅旗順治十一年撥給旗人地二十七頃五畝一分 順治九年退出地六十三頃七十八畝五分零
鑲白旗康熙四十五年至五十七年撥給旗人地共四頃八十六畝 康熙二十二年㑹同内務府撥給地九頃一畆七分零 康熙二十六年至六十一年退出地共三頃三十畝
鑲紅旗康熙四十五年撥給旗人地九十畝正藍旗康熙二十七年至四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共八頃六十一畝 康熙四十三年至五十五年退出地共八頃四十畝
鑲藍旗康熙二十五年至五十五年撥給旗人地共九頃九十二畝 康熙三十七年至四十八年退出地共二頃一畝
鑲黄正黄二旗順治六年至雍正元年同撥給旗人并投充地共三百三頃三十一畝九分零鑲黄正黄正藍三旗康熙三十三年同撥給旗人地二頃二十二畝
鑲黄正白二旗順治四年同撥給旗人地八十一頃十四畝
六年撥給内務府人等及張家口筆帖式等地共十頃六十二畝三分 順治十六年至康熙二十五年各項旗人退出地共十六頃六十九畝五分零
宣化縣
鑲黄旗康熙六年至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二十頃九十畝 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三頃三十畝
正黄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三百八十七頃二十四畝四分零 順治十六年至康熙二十二年退出地共一頃九十一畝七分
正白旗康熙二十二年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十五畝八十四畝 康熙二十五年至四十八年退出地共三頃六十畝
正紅旗順治四年至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二十七頃六十畝一分
鑲白旗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五十畝 康熙十一年退出地三十五畝
正藍旗康熙二十三年至二十九年撥給旗人地共十一頃八十畝 康熙二十六年至四十三年退出地共六頃
鑲藍旗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六頃六十一畝五分 康熙二十七年至四十四年退出地共三頃九十畝
鑲黄正黄二旗順治七年同投充旗地二十三頃六十八畝三分零
又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撥給内務府荘頭等地共十頃五十六畝六分 順治十七年至康熙二十五年内務府荘頭等退出地共十二頃三十八畝八分
赤城縣
鑲黄旗撥給旗人地十三頃五十三畝
正黄旗撥給旗人地六頃十四畝
正白旗撥給旗人地四頃三十六畝
正紅旗撥給旗人地三十畝
鑲白旗撥給旗人地一頃五十八畝五分
鑲紅旗撥給旗人地二頃六十四畝
正藍旗撥給旗人地六十畝
鑲藍旗撥給旗人地六頃三十一畝
〈謹案舊志云赤城於康熙三十二年改衛為縣其各旗地畝原册並未開明何年撥給并何年投充知係原冊未備之故舊志既照冊存載今亦謹仍之〉
萬全縣
鑲黄旗順治十三年至康熙五十五年撥給旗人地共五十五頃七十畝三分零 康熙九年至五十年退出地共七頃四十一畝一分
正黄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六十六頃五十畝二分零 康熙二十六年至四十三年退出地共四頃五十畝
正白旗康熙三十一年撥給鷹手地六十畝正紅旗順治四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十九頃四十一畝一分零
鑲白旗康熙二十三年至四十五年撥給旗人地共十八頃九十四畝 康熙二十六年至六十一年退出地共四頃五十畝
鑲紅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六頃二十四畝
正藍旗康熙二十三年至四十一年撥給旗人地共十二頃九十畝 康熙二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退出地共二頃九十六畝
鑲藍旗順治十三年至康熙四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一頃三十七畝 康熙三十七年退出地二十三畝
又康熙四十九年撥給三旗牛羊羣縂管地二頃八十畝
懐來縣
鑲黄旗順治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二十七頃八十五畝六分零 康熙二十二年退出地共二頃七十八畝 康熙三十三年同鑲紅旗退出地一頃二十二畝
正黄旗順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十年撥給旗人地共三十六頃九十二畝二分零投充旗地四頃五十畝
正白旗順治七年至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三十七頃九十七畝
鑲白旗康熙二十二年撥給旗人地四頃十六畝四分零
鑲黄正黄二旗順治十三年同撥給旗人地一百三十七頃六十三畝零
懐安縣
鑲黄旗康熙二十四年撥給旗人地三頃至雍正五年退出
正黄旗順治三年撥給旗人地五十六頃七十二畝二分至順治四年退出
正紅旗順治三年撥給旗人地六十三頃七十八畝五分零至順治九年退出
正藍旗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三頃三十畝康熙五十五年退出地一頃二十畆
延慶州
鑲黄旗順治六年七年撥給園頭及各佐領人等地共三百七頃十一畝一分 雍正元年撥給荘頭地共十四頃四十畝
正黄旗順治六年至雍正元年撥給園頭雁户及各佐領人等地共三百二十二頃九十八畝九分零 順治六年投充旗地共六十二頃五十五畆六分零
正白旗順治六年至雍正五年撥給園頭及各佐領人等地共二百四十三頃七十四畝八分正紅旗順治七年撥給各佐領人等地共十二頃七十九畝八分
鑲白旗順治七年至康熙五十七年撥給各佐領人等及荘頭等地共一百七頃七十七畝五分鑲紅旗順治七年至康熙四十五年撥給王公荘頭及各佐領人等地共五百十一頃九十畝九分零
正藍旗順治七年撥給各佐領人等地五頃二十一畆
鑲藍旗順治七年至康熙四十二年撥給各佐領人等地共三頃四十七畝
鑲黄正白二旗順治四年同撥給鷹手地八十一頃十四畆
又康熙四十六年撥給張家口筆帖式地三頃
延慶衛
正黄旗順治二年至康熙六年撥給尚膳監等處人員地共一百十五頃二十畝五分
保安州
正黄旗順治七年撥給鷹户等地共三十八頃六十九畝零十三年撥給荘頭地共二百二十八頃十三畆一分零 康熙二十年投充旗地二頃十五畆 康熙十年退出地十二畆九分
鑲白旗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六年撥給荘頭地共二頃六十一畝
又康熙五年退出地三頃三十七畝
以上直𨽻八旗地畝數目
欽定八旗通志巻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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