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第248卷

博物彙編 草木典 第二百四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二百四十八卷
博物彙編 草木典 第二百四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

 第二百四十八卷目錄

 桑部紀事二

 桑部雜錄

 桑部外編

 柘部彙考

  柘圖

  書經夏書禹貢

  詩經大雅皇矣

  禮記月令

  山海經北山經 東山經 中山經

  賈思勰齊民要術種柘

  徐光啟農政全書柘考

  本草綱目柘 奴柘

 柘部選句

 柘部紀事

 柘部雜錄

草木典第二百四十八卷

桑部紀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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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太祖本紀》:「皇始元年十有一月,詔征東大將軍、 東平公儀五萬騎南攻鄴,冠軍將軍王建、左軍將軍 李栗等攻信都。軍之所行,不得傷民桑棗。」

《崔逞傳》:「逞為慕容寶吏部尚書,亡歸太祖,為御史中 丞。太祖攻中山未克,六軍乏糧,民多匿穀,問群臣以 取粟方略,逞曰:『取葚可以代糧,故飛鴞食葚而改音, 詩稱其事。太祖雖銜其侮慢,然兵既須食,乃聽以葚 當租。逞又曰:『可使軍人及時自取,過時則落盡。太祖 怒曰:『內賊未平,兵人安可解甲仗入林野而收葚乎』』』?」 是何言歟!以中山未拔,故不加罪。

《食貨志》:「太和九年,下詔均給天下民田,諸男夫十五 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 頭,受田三十畝,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 再倍之,以供耕作及還受之盈縮。諸民年及課則受 田,老免及身沒則還田,奴婢牛隨有無以還受。諸桑 田不在還受之限,但通入倍田分,於分雖盈沒則還」 田,不得以充露田之數,不足者,以露田充倍。諸初受 田者,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課蒔;餘種桑五十樹,棗 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給一畝,依法課蒔、榆、棗。奴 各依良,限三年種畢,不畢奪其不畢之地。於桑榆地 分雜蒔餘果,及多種桑榆者,不禁。諸應還之田,不得 種桑、榆、棗果,種者以違令論,地入還「分,諸桑田,皆為 世業。身終不還,恆從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足者, 受種如法。」

《伽藍記》:昭儀尼寺西南有愿會寺,中書舍人王翊捨 宅立也。佛堂前有桑樹一株,直上五尺,枝條橫遶,柯 葉傍布,形如羽蓋,覆高五尺。又葉凡為五重,每重葉 生葚各異,京師道俗謂之「神桑」,觀者成市,布施者甚 眾。帝聞而惡之,以為惑眾,命給事中黃門侍郎元紀 伐殺之。其日雲霧晦冥,下斧之處,血流至地,見者莫 不悲泣。

《隋書禮儀志》:「後齊為蠶坊於京城北之西,去皇宮十 八里之外,方千步。蠶宮方九十步,牆高一丈五尺,被 以棘。其中起蠶室二十七口,別殿一區,置蠶宮令丞 佐史,皆宦者為之。路西置皇后蠶壇,高四尺,方二丈, 四出階,廣八尺。置先蠶壇於桑壇東南大路東,橫路 之南,壇高五尺,方二丈,四出階,廣五尺。外兆方四十 步,面開一門。有綠襜襦褠衣、黃履,以供蠶母。每歲季 春穀雨後吉日,使公卿以一太牢祀先蠶黃帝軒轅 氏於壇上,無配,如祀先農。」禮訖,皇后因親桑於桑壇。 備法駕,服鞠衣,乘重翟,帥六宮升桑壇東陛,即御座。 女尚書執筐,女主衣執鉤,立壇下。皇后降自東階,執 筐者處右,執鉤者居左,蠶母在後。乃躬桑三條訖,升 壇即御座。內命婦以次就桑,鞠衣五條、展衣七條、褖 衣九條,以授蠶母,還蠶室。初授世婦,灑一簿,領預桑 者並復本位。后乃降壇,還便殿,改服,設勞酒,班賚而 還。

《食貨志》:「河清三年,定令每丁給永業二十畝,為桑田, 其中種桑五十根,榆三根,棗五根,不在還受之限,非 此田者,悉入還受之分,土不宜桑者,給麻田,如桑田 法。每歲春月,各依鄉土早晚,課人農桑,自春及秋,男 二十五已上,皆布田畝桑蠶之月,婦女十五以上,皆 營蠶桑。」

《周書王思政傳》:思政常以勤王為務,不營資產。嘗被 賜園地,思政出征後,家人種桑果,及還,見而怒曰:「匈 奴未滅,去病辭家,況大賊未平,何事產業?」命左右拔 而棄之。故身陷之後,家無畜積。

《隋書·禮儀志》:「後周制,皇后乘翠輅,率三妃三。」請幫助識別此字。御媛、 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內子至蠶所,以一太牢親祭,進 奠先蠶西陵氏神。禮畢降壇,昭化嬪亞獻,淑嬪終獻, 因以公桑焉《北史蘇綽傳》:「綽兼司農卿,奏曰:三農之隙,及陰雨之 暇,當教人種桑植果,藝其蔬菜,修其園圃,畜其雞豚, 以備生生之資,以供養老之具。」

《隋書禮儀志》:「隋制,於宮北三里為壇,高四尺。季春上 已,皇后服鞠衣,乘重翟,率三夫人、九嬪、內外命婦,以 一太牢制幣祭先蠶,於壇上,用一獻禮。祭訖,就桑位 於壇南東面。尚功進金鉤,典制奉筐,皇后採三條,反 鉤,命婦各依班採五條、九條而止。世婦亦有蠶母受 功,桑灑訖,還依位,皇后乃還宮。」自後齊、後周及隋,其 典大抵多依《晉儀》,然亦時有損益矣。

《食貨志》:「高祖登庸,其丁男中男,永業露田,皆遵後齊 之制,並課樹以桑榆及棗。」

《趙軌傳》:軌少好學,有行檢,周蔡王引為記室,以清苦 聞。遷衛州治中。高祖受禪,轉齊州別駕,有能名。其東 鄰有桑葚落其家,軌遣人悉拾還。其主誡其諸子曰: 「吾非以此求名,意者非機杼之物,不願侵人。汝等宜 以為誡。」

《朝野僉載》:貞觀年中,定州鼓城縣人魏全家富,母忽 然失明,問卜者王子貞,子貞為卜之曰:「明年有人從 東來,青衣者三月一日來療,必愈。至時候見一人著 青紬襦,遂邀為設飲食。其人曰:『僕不解醫,但解作犁 耳』。」為主人作之,持斧繞舍求犁轅,見桑曲枝臨井上, 遂砍下。其母兩眼,燠然見物。此曲桑蓋井之所致也。 《唐書禮樂志》:季春吉,已享先蠶,遂以親桑散齋三日 于後殿,致齋一日于正寢,一日于正殿。前一日,尚舍 設御幄於正殿西序及室中,俱東向。致齋之日,晝漏 上水一刻,尚儀版奏「請中嚴。」尚服帥司仗布侍衛,司 賓引內命婦陪位,六尚以下,各服其服,詣後殿奉迎。 尚儀版奏:「外辦。」上水二刻,皇后服鈿釵禮衣,結佩,乘 輿出自西房,華蓋警蹕,皇后即御坐,六尚以下侍衛。 一刻頃,尚儀前跪奏稱:「尚儀妾姓言,請降就齋室。」皇 后降坐,乘輿入室。散齋之日,內侍帥內命婦之吉者, 使蠶于蠶室,諸預享者皆齋。前。享三日,尚舍直長設 大次于外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命婦及六尚以下 次於其後,俱南向。守宮設外命婦次,大長公主、長公 主、公主以下于南壝之外道西,三公夫人以下在其 南,重行異位,東向北上。陳饌幔于內壝東門之外道 南,北向。前享二日,太樂令設宮縣之樂於壇南內壝 之內,諸女工各位于縣後。右校為採桑壇于壇南二 十步所,方三丈,高五尺,四出陛。尚舍量施帷障于外 壝之「外,四面開門,其東門足容厭翟車。」前享一日,內 謁者設御位於壇之東南,西向;望瘞位于西南,當瘞 埳,西向;亞獻、終獻位於內壝東門之內道南,執事者 位於其後,重行異位,西向北上。典正位於壇下,一位 于東南,西向;一位於西南,東向,女史各陪其後。司贊 位于樂縣東北,掌贊二人在南,差退西面。又設司贊、 掌贊位于埋埳西南,東面南上;典樂舉麾位于壇上 南陛之西,東向;司樂位于北縣之間,當壇北向;內命 婦位于終獻之南,絕位,重行異位,西向北上;外命婦 位于中壝南門之外,大長公主以下于道東,東西當 內命婦,差退;太夫人以下于道西,去道遠近如公主, 重行異位,相向北上。又設御采桑位于壇上,東向;內 命婦采桑位于壇下,當御位東南,北向西上;執御鉤 筐者位于內命婦之西,少南,西上;內外命婦執鉤筐 者位各于其採桑位之後。設門外位:享官于東壝之 外道南,從享內命婦于享官之東,北面西上;從享外 命婦于南壝之外道西,如設次。設酒尊之位于壇上 東南隅,北向西上。御洗于壇南陛東南,亞獻之洗又 于東南,俱北向。幣篚于壇上尊坫之所。晡後,內謁者 帥其屬,以尊坫、罍洗、篚羃入設于位,升壇者自東陛。 享日未明十五刻,太官令帥宰人以鸞刀割牲,祝史 以豆取毛血置于饌所,遂烹牲。五刻,司設升設先蠶 氏神座于壇上北方,南向。前享一日,金吾奏請,外命 婦等應集壇所者,聽夜行。其應采桑者四人,各有女 侍者,進筐鉤,載之而行。其日未明。四刻,槌一鼓為一 嚴;二刻,槌二鼓為再嚴。尚儀版奏「請中嚴。」一刻,槌三 鼓為三嚴。司賓引內命婦入立于庭,重行,西面北上。 六尚以下詣室奉迎。尚服負寶,內僕進厭翟車于閣 外。尚儀版奏「外辦。」馭者執轡。皇后服鞠衣,乘輿以出, 華蓋侍衛警蹕,內命婦從。出門,皇后升車,尚功進鉤, 司製進筐,載之,內命婦及六尚等乘車從,諸翊駕之 官皆乘馬。駕動,警蹕不鳴鼓角,內命婦、宮人以次從。 其日三刻,尚儀及司醞帥其屬入實尊罍及幣,大官 令實諸籩豆、簠、簋俎等,內謁者帥其屬詣廚奉饌入, 設于饌幔內。駕將至,女相者、引享官、內典引引外命 婦俱就門外位。駕至大次門外,迴車南向。尚儀進車 前跪奏稱:「尚儀妾姓言,請降車。」皇后降車,乘輿之大 次,華蓋繖扇尚儀以祝版進御署,出奠于坫。尚功司 製進受鉤筐以退。典贊引亞獻及從享內命婦俱就 門外位。司贊帥掌贊先入就位。女相者引尚儀典正 及女史、祝史與女執尊罍筐羃者入自東門,當壇南北向西上。司贊曰:「再拜。」掌贊承傳,尚儀以下皆再拜, 就位。司樂帥女工人入,典贊引亞獻、終獻,女相者引 執事者。司賓引內命婦,內典引引外命婦入就位。皇 后停大次半刻頃,司言引尚宮立于大次門外,當門 北向。尚儀版奏:「外辦。」皇后出次,入自東門,至版位,西 向立。尚宮曰:「再拜」,皇后再拜。司贊曰「眾官再拜。」在位 者皆再拜。尚宮曰:「有司謹具,請行事。」樂三成,尚宮曰: 「再拜」,皇后再拜。司贊曰「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壇 上尚儀跪取幣于篚,興,立于尊所。皇后自壇南陛升, 北面立。尚儀奉幣,東向進,皇后受幣,進,北向跪奠于 神座,少退,再拜。降自南陛,復于位。初,內外命婦拜訖, 女祝史奉毛血之豆,立于內壝東門之外。皇后已奠 幣,乃奉毛血入,升自南陛,尚儀迎引于壇上,進跪奠 于神座前。皇后既升奠幣,司膳出,帥女進饌者奉饌 陳于內壝東門之外。皇后既降,復位,司膳引饌入。至 階,女祝史跪徹毛血之豆,降自東陛以出。饌升自南 陛,尚儀迎引于壇土,設于神座前。皇后詣罍洗,尚儀 跪取匜,興,沃水。司言跪取盤,興,承水。皇后盥。司言跪 取巾于篚,進以帨受巾,跪奠于篚,乃取爵于篚,興,進, 受爵。尚儀酌罍水,司言奉盤,皇后洗爵,司言授巾,皆 如初。皇后升自壇南陛,詣酒尊,尚儀贊「酌醴齊,進先 蠶氏神座前」,北向跪奠爵,興,少退立。尚儀持版進于 神座之右,東面跪讀祝文,皇后再拜。尚儀以爵酌上 尊福酒,西向進,皇后再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興。 尚儀帥女進饌者持籩俎進神前,三牲胙肉各置一 俎,又以籩取稷黍飯,共置一籩。尚儀以飯籩胙俎西 向以次進,皇后每受以授左右。乃跪取爵,遂飲卒爵, 興,再拜,降自南陛,復于位。初,皇后獻將畢,典贊引貴 妃詣罍洗,盥手洗爵,自東陛升壇,酌盎齊于象尊,進 神座前,北向跪奠爵,興,少退,再拜。尚儀以爵酌福酒 進,貴妃再拜受爵,跪祭,遂飲,卒爵,再拜。降自東陛,復 位。昭儀、終獻如亞獻,尚儀進神座前,跪徹豆,司贊曰 「賜胙。」掌唱曰:「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尚宮曰:「再拜。」 皇后再拜。司贊曰:「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尚宮請 就望瘞位,司贊帥掌贊就瘞埳西南位。皇后至望瘞 位,西向立。尚儀執篚進神座前取幣,自北陛降壇西 行詣瘞埳,以幣置于埳。司贊曰:「可瘞」埳東西各四人 實土半埳。尚宮曰:「禮畢,請就採桑位。」尚宮引皇后詣 採桑壇,升自西陛,東向立。初,皇后將詣望瘞位,司賓 引內外命婦、採桑者、執鉤、筐者皆就位。內外命婦一 品各二人,二品、三品各一人。皇后既至,尚功奉金鉤 自北陛升,進,典製奉筐從升。皇后受鉤採桑,典製以 筐受之。皇后採三條止,尚功前受鉤,典製以筐俱退。 皇后初採桑,典製等各以鉤授內外命婦。皇后採桑 訖,內外命婦以次採,女史執筐者受之。內外命婦一 品採五條,二品採九條,止。典製等受鉤,與執筐者退 復位。司賓各引內外命婦採桑者以從。至蠶室,尚功 以桑授蠶母,蠶母切之以授婕妤,食蠶洒一簿止。尚 儀曰:「禮畢。」尚宮引皇后還大次,內外命婦各還其次。 尚儀、典正以下俱復執事位。司贊曰:「再拜。」尚儀以下 皆再拜出。女工人以次出其祝版,燔于齋所。車駕還 宮之明日,內外命婦設會于正殿,如元會之儀,命曰 《勞酒》。

《英華錄》:「唐京兆萬年縣大寧坊有桑樹一株,暮秋生 子,初冬葚熟。鳳閣侍郎李元素取之以進。」

《唐書安金藏傳》:「金藏,京兆長安人。在太常工籍。睿宗 為皇嗣,少府監裴匪躬、中官范雲仙坐私謁皇嗣,皆 殊死。自是公卿不復見,唯工優給,使得進。俄有誣皇 嗣異謀者,武后詔來俊臣問狀。左右畏慘楚,欲引服。 金藏大呼曰:『公不信我言,請剖心,以明皇嗣不反也』。 引佩刀自剚腹中,腸出被地,眩而仆。武后聞,大驚,輿」 致禁中,命高醫納腸褫桑。請幫助識別此字。紩之閱夕而蘇。后臨視, 歎曰:「吾有子不能自明,不如爾之忠也。」即停詔獄,睿 宗乃安。

《賈循傳》:「循母亡,將葬,宅有枯桑,一夕再生,芝出北墉, 人以為瑞。」

《南詔傳》:「永昌之西,野桑生石上,其材上屈兩向而下 植,取以為弓,不筋漆而利,名曰瞑弓。」

《鄴郡名錄》:杜勝宅以軟漆纏桑枝,編為籬障,雨一過, 黑光照四面。時通甫愛之,欲以銅官第取,不應。 《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七年夏四月癸巳,敕天下州 府民戶每田一畝種桑二樹,長吏逐年檢計以聞。 《武宗本紀》:會昌二年四月敕:「勸課種桑,比有敕命,如 能增數,每歲申聞。比知並無遵行,恣加剪伐,列於廛 市,賣作薪蒸。自今州縣所由,切宜禁斷。」

唐杜光庭《錄異記》:燉煌公李太尉德裕一且有老叟 詣門,引五六輩舁巨木請謁焉,閽者不能拒之。公異 而見之,叟曰:「某家藏此桑寶三世矣,某已耄矣,感公 之好奇搜異,是以獻爾。木中有奇寶,若能者斲之,必 有所得。」洛邑有匠,計其年齒且老,或身已沒,子孫亦 當得其旨訣,非洛匠無能斲之者也。公如其言,訪于洛下,匠已殂矣。其子應召而來,睨而視之曰:「此可徐 而斲之矣。」因解為二琵琶槽,自然有白鴿,羽翼爪足, 巨細畢備。匠料之,微失厚薄,不中一鴿少其翼。公以 形羽全者進之,自留其一,今猶在民間。水部員外盧 延讓,見太尉之孫,道其事。

《常新錄》:裴休得桑木根曰:「若作沈香想之,更無異相。 雖對沈水香,反作桑根想,終不聞香氣。」諸相從心起。 《五代史牛存節傳》:存節初事諸葛爽於河陽,爽卒歸 梁太祖。李罕之圍張全義於河陽,全義乞兵於梁,太 祖以存節故事河陽,知其間道,使以兵為前鋒。是時 歲饑,兵行乏食,存節以金帛就民易乾葚以食,軍擊 走《罕之》。

《契丹附錄》:開運二年,契丹南掠邢、洺、磁,至於安陽河, 千里之內,焚剽殆盡。契丹見大桑木,罵曰:「吾知紫披 襖出自汝身,吾豈容汝活耶!」束薪于木而焚之。 《清異錄》:同州邰陽縣劉靖兄弟同居,宅邊榆樹上生 桑,西廊梧桐上生榖枝。明年墳中白楊生檜。鄉人號 榆為義祖,桐為小義,楊為義孫。縣令出官錢為修三 異亭。

《南唐書》:烈祖末年,溧水天興寺桑生木人,長六寸,如 僧狀,右袒而左跪,衣裓皆備,色如純漆可鑑,謂之「須 菩提。」置龕中,以仁壽節來獻。烈祖驚異,迎置宮中,奉 事甚謹,其徒因以為感應。而識者按譙氏《五行志》,知 且有大喪。

《宋史太祖本紀》:建隆三年「秋九月丙子,禁伐桑棗。」 《食貨志》:「太祖詔所在長吏諭民,有能廣植桑棗、墾闢 荒田者,止輸舊租。民伐桑棗為薪者罪之。剝桑三工 以上,為首者死,從者流三千里,不滿三工者,減死配 役,從者徒三年。」

《禮志》:先蠶之禮久廢,真宗從王欽若請,詔有司檢討 故事以聞。按《開寶通禮》,「季春吉巳,享先蠶於公桑,前 享五日,諸與享官散齋三日,致齋二日。享日未明五 刻,設先蠶氏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尚宮初獻,尚儀 亞獻、尚食終獻,女相引三獻之禮,女祝讀文,飲福受 胙如常儀。」又按《唐會要》,皇帝遣有司享先蠶,如先農 「可也。」乃詔:「自今依先農例,遣官設事。」禮院又言:「《周禮》 蠶於北郊,以純陰也;漢蠶於東郊,以春桑生也。請約 附故事,築壇東郊,從桑生之義。」壇高五尺,方二丈,四 陛,陛各五尺,一壝二十五步。祀禮如中祠。

《張洞傳》:洞知棣州,河北地當六塔之衝者,歲決溢病 民田水退,強者遂冒占,弱者耕居無所。洞奏一切官 為標給,蠲其租以綏新集。河北東路民富蠶桑,契丹 謂之「綾絹州。」

《食貨志》:神宗熙寧元年,中書議勸民栽桑,帝曰:「農桑 衣食之本,民不敢自力者,正以州縣約以為資,升其 戶等耳,宜申條禁。」于是司農寺請立法先行之開封, 視可行,頒于天下。民種桑柘,毋得增賦。安肅、廣信、順 安軍、保州,令民即其地植桑榆,或所宜木,因可限閡 戎馬,官計其活茂多寡得差減在戶租數,活不及數 者罰責之補種。

《禮志》。政和禮局言:「《禮》,天子必有公桑蠶室以興蠶事, 歲既畢則奉繭而繅,遂朱綠之,元黃之,以為郊廟之 祭服。今既開藉田以供粢盛,而未有公桑蠶室以供 祭服,尚為闕禮。請倣古制,於先蠶壇側築蠶室,度地 為宮,四面為牆,高仞有三尺,上被棘,中起蠶室二十 七,別構殿一區,為親蠶之所。倣漢制置繭館,立織室 于宮中,養蠶于薄以上。度所用之數為桑林。築采桑 壇于先蠶壇南,相距二十步,方三丈,高五尺,四陛,凡 七事。置蠶官令丞,以供郊廟之祭服。」詔從其議。 宣和元年三月,皇后親蠶,即延福宮行禮。其儀:季春 之月,太史擇日皇后親蠶,命有司享先蠶氏于本壇。 前期,殿中監帥尚舍設座殿上,南向,前楹施簾,設東 西閣,殿後之左右。又設內命婦妃嬪以下次于殿之 左右,外命婦以下次於殿門內外之左右,隨地之宜, 量施幄幄於採桑壇外,四面開門。設皇后幄次於壇 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其日,「有司設褥位壇上少東, 東向;設內命婦位壇下東北,南向;設外命婦位壇下 東南,北向,俱異位,重行西」上。內外命婦一品各二人, 二品三品各一人。又設從採桑內命婦等位於外命 婦之東,南向,用內命婦一員充詣蠶室,授蠶母桑以 食蠶。設從採桑外命婦等位於外命婦東,北向,俱異 位,重行西上。設執皇后鉤箱者位于內命婦之西,少 南,西上。尚功執鉤、司製執箱、內外命婦鉤箱者各位 于後。典製執鉤,女史執箱。又于壇上設執皇后鉤箱 位于皇后採桑位之北稍東,南向西上。前出宮一日, 兵部率其屬陳小駕鹵簿於宣德門外,太僕陳厭翟 車東偏門內,南向。其日未明,外命婦應採桑及從採 桑者,先詣親蠶所幕次以俟起居。各令其女侍者進 鉤箱,載至親蠶所,授內謁者監,以授執鉤箱者。前一 刻,內命婦各服其服。內侍引內命婦妃嬪以下俱謁 殿庭。起居訖,內侍奏「請中嚴。」少頃,又奏「外辦。」皇后首飾鞠衣,乘龍飾肩輿如常儀,障以行帷,出內東門,至 左昇龍門。內侍跪奏:「具官臣某言,請降肩輿,升厭翟 車。」訖,俯伏,興,少退。御者執綏升厭翟車。內侍詣車前 奏「請車進發。」出宣德東偏門,執事者進鉤箱,載之車。 至親蠶所殿門,降車乘肩輿,入殿後西閣門,侍衛如 常儀。內侍先引內外命婦及從採桑者,俱就壇下位, 諸執鉤箱者各就位。內侍奏「請中嚴。」少頃奏「外辦。」皇 后首飾鞠衣,乘肩輿,內侍前導,至壇東門,華蓋仗衛 止于門外,近侍者從之入。內侍奏「請降肩輿」,至幄次 內下簾。又內侍至幄次「請行禮」導皇后詣壇,升自南 陛,東向立。執鉤箱者自北陛以次升壇就位。次內侍 引尚功詣採桑位前,西向奉鉤以進。皇后受鉤,採桑 司製奉箱進以受桑。皇后採桑三條止,以鉤授尚功, 尚功受司製奉箱,俱退復位。初,皇后採桑,典製各以 鉤授內外命婦。皇后採桑訖,內外命婦以次採桑,女 使執箱者受之。內外命婦一品各採五條,二品、三品 各採九條,止。典製受鉤,與執箱者退復位。內侍各引 內外命婦退復位。內侍詣皇后前,奏:「禮畢。」退復位。內 侍引皇后降自南陛,歸幄次。少頃,奏請乘肩輿如初。 內侍前導皇后歸殿後閣,內侍奏:「解嚴。」初,皇后降壇, 內侍引內命婦詣蠶室,尚功帥執鉤箱者以次從,至 蠶室,尚功以桑授蠶母,蠶母受桑縷切之,授內命婦。 蠶洒一薄訖,內侍引內外命婦各還次,皇后還宮。 《家世舊事》:明道主簿。上元時,謝師直為江東轉運判 官,師直在省,其兄嘗從明道假公僕掘桑白皮。明道 問之曰:「監司役卒甚多,何為不使?」曰:「《本草》說:『桑白皮 出土見日者殺人』。以伯」淳所使人不欺,故假之耳。《師 宰之相信》如此。

《後山談叢》:張忠定公令崇陽,民以茶為業。公曰:「茶利 厚,官將取之,不若早自異也。」命拔茶而植桑,民以為 苦。其後榷茶他縣皆失業,而崇陽之桑皆已成,其為 絹,而比者歲百萬疋,其富至今。令始下,惟通樂一鄉 不變。其後別自為縣,民亦貧至今也。

《禮志》:紹興八年,宰臣奏積雨傷蠶。上曰:「朕宮中自蠶 一薄,欲知農桑之候,久雨葉濕,豈不有損。」乃命往天 竺祈晴。

《五行志》:紹興二十一年,建德縣定林寺桑生李實,栗 生桃實。占曰:「木生異實國主殃。」

《食貨志》:「乾道元年正月,都省言,淮民復業,宜先勸課 農桑。令丞植桑三萬株至六萬株,守倅部內,植二十 萬株以上,並論賞有差。」

《五行志》:「淳熙十六年三月,揚州桑生瓜,櫻桃生茄。」此 草木互為妖也。

《隱逸傳》:「杜生者,潁昌人,不知其名,縣人呼為杜五郎。 所居去縣三十里,有屋兩間,與其子並居,前有空地 丈餘,即為籬門,生不出門者三十年。黎陽尉孫軫往 訪之,其人頗洒落,自陳村人,無所能,官人何為見顧。 軫問所以不出門之因,笑曰:『以告者過也』。指門外一 桑曰:『憶十五年前,亦曾納涼其下,何謂不出?但無用』」 于時,無求于人,偶自不出耳,何足尚哉。

《金史孫德淵傳》:德淵,字資深,興中州人也。大定十六 年進士,調石州軍事判官,淶水丞,察廉遷沙河令。有 盜秋桑者,主逐捕之,盜以叉自刺其足面曰:「『秋桑例 不禁採,汝何得刺我』?主懼,賂而求免,盜不從,訴之縣。 德淵曰:『若逐捕而傷瘡,必在後。今在前,乃自刺也』。」盜 遂引服。

《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三年夏四月庚子,詔安輯徐、邳 民,禁征戍軍士及勢官,毋縱畜牧,傷其禾稼桑棗。甲 辰,命行中書省、宣慰司、諸路達魯花赤、管民官勸誘 百姓,開墾田土,種植桑棗,不得擅興不急之役,妨奪 農時。」

《食貨志》:「世祖即位之初,詔天下國以民為本,民以衣 食為本,衣食以農桑為本。於是頒《農桑輯要》之書于 民,俾民崇本抑末。至元七年,又頒農桑之制一十四 條。種植之制,每丁歲種桑棗二十株,土性不宜者聽 種榆柳等,其數亦如之。種雜果者每丁十株,皆以生 成為數,願多種者聽。」

成宗大德十一年,申擾農之禁,「縱畜牧損禾稼桑棗 者,貴其償而後罪之。」

武宗至大二年,淮西廉訪僉事苗好謙獻種蒔之法。 其說分農民為三等:上戶地一十畝,中戶五畝,下戶 三畝或一畝,皆築牆垣圍之,以時收採桑葚,依法種 植。武宗善而行之。其法出《齊民要術》等書。

仁宗延祐三年,以好謙所至,植桑皆有成效,於是風 示諸道,命以為式。是年十一月,令各社出地共蒔桑 苗,以社長領之,分給各社。四年,又以社桑分給不便, 令民各畦種之。

《姜彧傳》:「彧知濱州時,行營軍士多占民田為牧地,縱 牛馬壞民禾稼桑棗。彧言于中書,遣官分畫疆畔,捕 其強猾不法者置之法。乃課民種桑,歲餘新桑遍野, 人名為太守桑《明會典》:「國初無親蠶之禮。肅皇帝始敕禮部以每歲 季春皇后親蠶于北郊,後改於西苑,未久即罷。」嘉靖 九年,定先期欽天監擇日以聞,順天府具蠶母名數, 奏送蠶室。內工部具鉤箔筐架及一應養蠶什物,給 送蠶母。順天府將蠶種及鉤筐一副進呈訖,捧自西 華門出,置綵輿中,鼓樂送至蠶室。蠶母浴種,伺蠶生 先飼以待。先一日,蠶宮令、丞設皇后採桑位于採桑 臺東向;執鉤筐者位於稍東。設公主及內命婦位於 皇后位東,設外命婦位於採桑臺東陛之下,南北向, 以西為上。至日四更,宿衛陳兵衛,女樂工備樂,司設 監備儀仗及重翟車,蠶宮令備鉤筐,俱候於西華門 外。內執事女樂生并司贊六尚女官等,皆乘車先至 壇內。候將明,內侍詣坤寧宮,奏請皇后詣先蠶壇所。 皇后服常服,導引女官導皇后出宮門,乘肩輿,侍衛 警蹕如常儀。公主及內命婦應入壇者,各服其服以 從。至西華門,內侍奏「請降輿,升重翟車。」兵衛儀仗、女 樂前導,女官捧鉤、筐行于車前。皇后至具服殿少憩, 易禮服祭先蠶。祭畢,更常服。司賓引外命婦先詣採 桑臺位,南、北向,女侍執鉤筐者各隨于後。尚儀入奏: 「請詣採桑位。」導引女官導皇后至採桑位,東向,公主 以下各就位,南北向。執鉤者跪進鉤,執筐者跪奉筐 受桑。皇后採桑三條,還至壇南儀門坐,觀命婦採桑。 三公命婦以次取鉤,採桑五條;列侯、九卿命婦以次 採桑九條。採訖,各以筐授女侍。司賓引內命婦一人 詣蠶室,尚功帥執鉤筐者從。尚功以桑授蠶母,蠶母 受桑,縷切之,以授內命婦。內命婦食蠶,洒一箔訖,司 賓引內命婦還。尚儀前。奏採桑禮畢,皇后還具服殿, 候陞座。尚儀奏司賓帥蠶母等行叩頭禮訖,司贊唱 「班齊。」外命婦序列定,贊四拜。畢,賜命婦宴于殿內外, 并賜蠶母酒食于採桑臺傍。公主及內命婦殿內序 坐。外命婦從採桑者及文武二品以上命婦于殿臺 上,三品以下于臺下各序坐。尚食進膳,司賓引公主 及內命婦各就坐。教坊司女樂奏樂,進酒及進膳、進 湯如儀。宴畢,徹案,公主以下并外命婦各就班。司贊 贊四拜。尚儀跪奏「禮畢。」皇后興,還宮,導從如前。《親蠶 壇》築于安定門外,皇后率公主及內外命婦躬往採 桑,而擇內西苑隙地蓋造織堂,以終蠶事。十年,以出 入不便,改築壇于西苑。壇高二尺六寸,四出陛,廣六 尺四寸,甃以甎石。又為瘞坎于壇右,方深取足容物。 東為採桑臺,方一丈四寸,高二尺四寸,三出陛,鋪甃 如壇製。臺之左右樹以桑。壇東為具服殿三間,前為 門一座,俱南向。西為神庫、神廚各三間,右宰牲亭一 座。壇之北為蠶室五間,南向。前為門三座,高廣有差。 左右為廂房各五間,之後為從室各十,以居蠶婦。「設 蠶宮署于宮左偏,置蠶宮令一員,丞二員,擇內臣謹 恪者為之,以督蠶桑等務。」

《湧幢小品》:湖州畜蠶者,多自栽桑,否則預租別姓之 桑,俗曰「秒桑」,凡蠶一斤,用桑百六十斤。諺云:「仙人難 斷葉價。」故栽與秒為最穩,否則謂之「看空頭蠶」,有天 幸者,往往趣之。

《燕山叢錄》:漢昭烈宅在涿州樓桑村。昭烈在民間,所 居有桑,層蔭如樓,因曰「樓桑」,今尚在其下,留題甚多。 《五雜俎》:涿州之淶水道中有大桑樹,高十餘丈,蔭百 畝,云即昭烈舍前之桑也。自漢及今千五百年矣,而 扶疏如故,且其葚視常桑倍大,土人珍之,以相饋遺 云。

桑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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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鄘風定之方中》:「星言夙駕,說于桑田。」朱註方春,時 雨既降,而農桑之務作,文公於是命主駕者晨起駕 車,亟往而勞勸之。

《衛風氓》「桑之未落,其葉沃若。于嗟鳩兮,無食桑葚。」 「《桑》,女工之所起。」沃,若猶沃沃然。葚,桑實也。桑之 落矣,其黃而隕。隕,墮也。

《鄭風:將仲子》「將仲子兮,無踰我牆,無折我樹桑。」「牆」, 垣也。桑木之眾也。朱註古者樹牆下以桑。

《魏風·汾沮》:「洳彼汾一方,言采其桑。」《采桑》,親蠶事也。 「十畝之閒,十畝之閒兮,桑者閑閑兮。」「《閑閑》然」,男女 無別,往來之貌。孟子曰:「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則野 田不樹桑。《漢書食貨志》云:「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穀。」 此十畝之中言有桑者,《孟子》及《漢志》言其大法耳。民 之所便,雖田亦樹桑,故上云「彼汾一方,言采其桑。」 十畝之外兮,桑者泄泄兮。《泄泄》:多人之貌。

《唐風·鴇羽》:「肅肅鴇行,集于苞桑。」

《秦風:車粼》阪有桑,隰有楊黃鳥交交,黃鳥止于桑。

《曹風鳴鳩》「鳴鳩在桑,其子七兮。」鳴鳩在桑,其子在 梅。鳲鳩在桑,其子在棘。鳲鳩在桑,其子在榛。 《豳風東山》:「蜎蜎者蠋烝在桑野。」

《〈小雅〉:南山有臺》,南山有桑,北山有楊。

《黃鳥》黃鳥黃鳥,無集于桑。

《小弁》「維桑與梓,必恭敬止。」《桑梓二木》,古者五畝之 宅,樹之牆下,以遺子孫,給蠶食,具器用者也。

《隰桑》「隰桑有阿,其葉有難。」「阿然」,美貌。難然,盛貌,有 以利人也。言隰中之桑,枝條其阿然而長美,其葉 則甚難然而茂盛,其下可以庇廕,人往息者得其涼 也。朱註隰,下濕之處,宜桑者也。阿,美貌。難,盛貌。皆言枝 葉條垂之狀。隰桑有阿,其葉有沃。沃,柔也。朱註沃, 光澤貌。隰桑有阿,其葉有幽。幽,黑色也。阿那 是枝葉條垂之狀,故為美貌,難為葉之茂沃,言葉之 「柔幽」是葉之色,言桑葉茂盛而柔軟,則其色純黑,故 三章各言其一也。

《白華》樵彼桑,薪卬烘於煁。《桑薪》,宜以養人者也。 《桑薪》,薪之善者也。

《周禮考工記弓人》:「凡取榦之道七,柘為上,檍次之,檿 桑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荊次之,竹為下。」

《史記貨殖傳》:「齊魯千畝桑,此其人與千戶侯等。」 《漢書。食貨志》:「還廬樹桑。」師古曰:「還繞也。」

《淮南子》:「螈蠶一歲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 為其殘桑也。」

《新論》:「天子親耕於東郊,后妃躬桑于北郊。國非無良 農也,而王者親耕;世非無蠶妾也,而皇后躬桑。上可 以供宗廟,下可以勸兆民。」

《白虎通》:「王者所以親耕,后親桑,所以率天下農蠶也。」 《潛夫論》:百姓廢桑而趨府庭,竟亡一歲功,則天下獨 有受其饑者矣。

《申鑒》:「帝耕籍田,后桑蠶宮,國無游人,野無荒業。」 《發蒙記》:「鳩以桑葚為酒。」謂飲之即醉也。

《述異記》:「空桑生大野山中,為琴瑟之最者空桑也。」 《續博物志》:「鳩食桑葚則醉。」

《蘇東坡集》:「琴絃舊則聲闇,以桑葉揩之,輒復如新,但 無如其青何耳。」

俗呼「小錄。」湖州以桑葉二十斤為一箇。

桑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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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冥記》:「東方朔以元封中遊鴻濛之澤,忽見王母采 桑於白海之濱。」

《神仙傳》:麻姑語王方平云:「接侍以來,已見東海,三為 桑田。」

「班孟者,不知何許人,或云女子也。人家有桑果數千 株,皆聚之成積如山,如此十餘日,吹之各還本處。」 《雲笈七籤》:太上大道君坐於枯桑之下,精思百日,而 元始天尊下降,授道君靈寶大乘之法,《十部妙經 異苑》:吳孫權時,永康縣有人入山,遇一大龜,即束之 以歸。龜便言曰:「遊不量時,為君所得。」人甚怪之,擔出 欲上吳王。夜泊越里,纜舟於大桑樹。宵中,樹忽呼龜 曰:「勞乎元緒,奚事爾耶?」龜曰:「我被拘繫,方見烹臛。雖 然,盡南山之樵,不能潰我。」樹曰:「諸葛元遜博識,必致 相苦。令求如我之徒,計從安出?」龜曰:「子明無多辭,禍 將及爾。」樹寂而止。既至建業,權命煮之,焚柴萬車,語 猶如故。諸葛恪曰:「燃以老桑,樹乃熟。」獻者乃說龜樹 共言。權使人伐桑樹煮之,龜乃立爛。今烹龜尢,多用 桑薪,野人故呼龜為「元緒。」

《搜神記》:羊祜年五歲時,令乳母取所弄金鐶。乳母曰: 「汝先無此物。」祜即詣鄰人李氏東垣桑樹中探得之。 主人驚曰:「此吾亡兒所失物也,云何持去?」乳母具言 之,李氏悲惋,時人異之。

《異苑》:「晉武帝太元中,太原王戎為鬱林太守,泊船新 亭眠,夢有人以七枚葚子與之,著衣襟中。既寤,得葚 如夢中。」

《幽明錄》:太元中,北地人陳良與沛國劉舒友善,又與 同郡李焉共為商賈,曾獲厚利,共致酒相慶。焉遂害 良,以葦裹之,棄之荒草。經十許日,良復生,歸家說死 時,見一人著赤幘,引良去,造一城門,門下有一床,見 一老人執朱筆點校籍。赤幘人言曰:「向下土有一人, 姓陳名良,遊魂而已,未有統攝,是以將來。」校籍者曰: 「可令便去。」良既出,忽見友人劉舒謂曰:「不圖於此相 見,卿今幸蒙神所遣。然我家廁屋後桑樹中有一狸, 常作妖怪,我家數數橫受苦惱,卿歸豈能為我說此 耶?」良然之。既蘇,乃詣官疏李焉而伏罪,仍特報舒家家人涕泣,云悉如言。因伐樹得狸,殺之,其怪遂絕。 《廣異記》:南方赤帝女,學道得仙,居高陽崿山桑樹上, 正月一日銜柴作巢,至十五日成。赤帝誘之不得,以 火焚之,女即升天,因名「帝女桑。」

《甄異傳》:「沛國張伯遠年十歲時,病亡,見泰山下有十 餘小兒,共推一大車,車高數丈,伯遠亦推之。時天風 暴起揚塵,伯遠因桑枝而住,聞呼聲便歸,遂蘇,髮中 皆有沙塵。後年大至泰山,識桑如死時所見也。」 《定命錄》:「長安里巷說:『朱泚亂時,李太尉軍中有一卒 為亂兵所刃,身頸異處,凡七日,忽不知其然而自起, 但覺』」顱骨稍硬,咽喉強於昔時,而受刃處癢甚,行步 無所苦,扶杖而歸本家,妻兒異之,訊其事,具說其所 以體與頸分之時,全不悟其害,亦無心記憶家鄉。忽 為人驅入城門,被引隨死兵數千計。至東面有大局 署見綠衣長吏,憑几點籍姓名而過。次呼其人,便云: 「不合來。」乃呵責極切,左右逐出令還。見冥司一人髡 桑木如臂大,其狀若浮漚釘,牽其人頭身斷處。如令 勘合,則以桑木釘自腦釘入喉。俄而便覺再見日月, 不甚痛楚。妻兒因是披頂髮而觀,則見隆高處一寸 已上,都非尋常。皮裡桑木黃文存焉。人或謂之粉黛。 元和中,溫會有宗人守清,為邠鎮之權將,忽話此事, 守清便呼之前出,乃云「是其麾下甲馬士耿皓,今已 七十餘膂,力猶可支數夫。」會因是親睹其異。

《稽神錄》:「廬州軍吏蔡彥卿為拓皋鎮將,暑夜坐鎮門 外納涼,忽見道南桑林中有白衣婦人獨舞,就視即 滅。明夜彥卿扶杖先往,伏草間。久之,婦人復出而舞, 即擊之墜地,乃白金一餅。復掘地獲銀數千兩,遂致 富裕云。」

《湧幢小品》:湖州有章姓者,豫占桑價,占賤即畜至百 餘斤,二十年無爽。白手厚獲,生計遂饒,鼓樂賽謝以 為常。一日賽畢,有一婦人矮而肥,求齋臥地下不去, 其家內外醉飽厭之,叱使去。婦人曰:「我與汝曾祖母 有舊,連歲為汝應卜助生計,一齋何吝?」匍匐入門,蹴 之忽不見,且駭且疑。佛堂忽有聲,曾祖母牌已裂為 二,蓋祖母每好善見裸蟲,必致暖處護其生,俟生翼 飛去乃已。矮婦之祥,或在於此。以後卜吉而畜,其價 必相左。《家道耗》云。

柘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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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

《幹》:書經     《柘》:詩經

奴柘。拾遺

柘圖

柘圖

《書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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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書禹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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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厥貢:「杶榦、栝柏。」

榦,柘也。正義曰:榦為弓榦。《考工記》云:「弓人取榦之道七,以柘為上。」知此榦是柘也。杶、栝、柏,皆木名也,以其所施多矣。柘木唯用為弓榦,弓榦莫若柘木,故舉其用也。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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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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攘之剔之,其檿其柘。

柘:材中為弓。《冬官·考工記》云:「弓人取榦柘為上,檿桑次之。」大全《本草》曰:「柘木,裡有紋,亦可旋為器。」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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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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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

愛蠶食也。《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山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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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山經》
===灌題之山,其上多樗柘。

《北獄之山》多剛木,

檀,柘之屬。

《發鳩》之山,其上多柘木。

《東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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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兒之山,其下多桑柘。

《中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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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山,其上多柘。

若山多柘。

彘山多柘。

師每之山,其木多柘。

《琴鼓之山》,其木多椒柘。

《崍山》,「其木多檀柘。」

勾檷之山,其木多櫟柘。

楮山多柘。

《賈思勰齊民要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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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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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柘法》:「耕地令熟,耬耩作隴,柘子熟時多收,以水淘 汰令淨,曝乾散訖,勞之草生,拔卻,勿令荒沒。三年閒 劚去,堪為渾心扶老杖。十年中四破為杖,任為馬鞭 胡床。」

胡床一具直百文

十五年,任為《弓材》。

一張二百

亦堪作履。

一兩六十

裁截碎木中作錐刀靶。

一箇直三文

二十年,好作犢車材。

一乘直萬錢

欲作鞍橋者,生枝長三尺許,以繩繫㫄枝木橛釘著 地中,令曲如橋。十年之後,便是「渾成柘橋。」

一具直絹一疋

欲作快弓材者,宜於山右之間北陰中種之。其高原 山田,土厚水深之處,多搖掘深坑。於坑之中種桑柘 者,隨坑深淺,或一丈五直上出坑,乃扶疏四散。此樹 條直,異於常材,十年之後,無所不任。

一樹直絹十疋

柘葉飼蠶絲,可作琴瑟等絃,清鳴響徹,勝於凡絲遠 矣。

《徐光啟農政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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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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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聞錄》曰:「柘葉多叢生,榦疏而直,葉豐而厚。春蠶食 之,其絲以冷水繅之,謂之『冷水絲。柘蠶先出,先起而 先繭。柘葉隔年不採者,春再生必毒。蠶如不採,夏月 皆要打落,方無毒』。」

柘葉「比桑葉澀薄,十減二三,又招天水生牛蠹等蟲。」 若種蜀黍,其稍葉與桑等。

《本草》有柘木,舊不載所出州土,今北土處處有之。其 木堅勁,皮紋細密,上多白點,枝條多有刺,葉比桑葉 甚小而薄,色頗黃淡,葉梢皆三叉,亦堪飼蠶綿。柘刺 少葉似柿葉微小,枝葉間結實,狀如楮桃而小,熟則 亦有紅蕊,味甘酸,葉味甘微苦。柘木味甘性溫無毒。

救饑

採嫩葉煠熟,以水浸作成黃色,換水浸去邪味,以水 淘淨,油、鹽調食,其實紅熟,甘酸可食。

《本草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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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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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珍曰:按:陸佃《埤雅》云:「柘宜山石,柞宜山阜。」柘之 從石,其取此義與?

《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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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宗奭曰:「柘木裡有紋,亦可旋為器。其葉可飼蠶,曰 『柘蠶』。」然葉硬不及桑葉,入藥以無刺者良。

李時珍曰:處處山中有之。喜叢生,榦疏而直,葉豐而 厚,團而有尖。其葉飼蠶,取絲作琴瑟,清響勝常。《爾雅》 所謂「棘繭」,即此蠶也。《考工記》云:「弓人取材,以柘為上。」 其實狀如桑子而圓,粒如椒,名隹子。隹音錐。其木染 黃赤色,謂之柘黃,天子所服。《相感志》云:「柘木以酒醋 調礦灰塗之,一宿則作間道。」烏木文,物性相伏也。

「木白皮」 ,「東行。」 《根白皮》,氣味

甘溫無毒。

主治

《大明》曰:「婦人崩中,血結、瘧疾。」

陳藏器曰:「煮汁釀酒服,主風虛耳聾,補勞損,虛羸腰 腎。夢與人交接洩精者。」

發明

李時珍曰:「柘能通腎氣,故《聖惠方》治耳聾、耳鳴一、二 十年者」,有柘根酒。用柘根二十斤,菖蒲五斗,各以水 一石,煮取汁五斗,故鐵二十斤鍛赤,以水五斗浸取 清,合水一石五斗,用米二石,麪二斗,如常釀酒成,用

真磁石三斤為末,浸酒中三宿,日夜飲之,取小醉而
考證
眠,聞人聲乃止。

附方

飛絲入目:柘漿點之,以綿蘸水拭去。醫學綱目 洗目令明:柘木煎湯,按日溫洗,自寅至亥乃止,無不 效者。正月初二,二月初二,三月不洗,四月初五,五月 十五,六月十一,七月初七,八月初二,九月初二,十月 十九,十一月不洗,十二月十四日。《徐神翁方》也。海上集驗 方

小兒鵝口重舌:「柘根五斤剉,水五升,煮二升,去滓,煎 取五合,頻塗之。無根,弓材亦可。」千金方

《奴柘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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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藏器曰:「生江南山野。」似柘,節有刺,冬不凋。

李時珍曰:「此樹似柘而小,有刺。葉亦如柞葉而小,可 飼蠶。」

刺氣味

苦小溫,無毒。

主治

陳藏器曰:「老婦血瘕,男子痃癖悶痞。取刺和三稜草、 馬鞭草作煎,如稠餳。病在心,食後,在臍,空心服,當下 惡物。」

柘部選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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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潘岳詩:「春草鬱青青,桑柘何奕奕。」 唐李嶠詩:「鬱鬱桑柘繁,油油禾黍積。」桑柘迎寒色, 松篁暗晚暉。

儲光羲詩。「桑柘悠悠水蘸隄,晚風晴景不妨犁。」 《祖詠》詩:「落日桑柘陰,遙村煙火起。」

李白詩:「桑柘綠如雲。」又:「桑柘連青雲。」

杜甫詩:「桑柘葉如雨,飛藿共徘徊。」

盧綸詩:「桑柘晴川口,牛羊落照閒。」

《張籍詩》:「桑柘羅平蕪。」

章孝標詩:「池塘煙未起,桑柘雨初晴。」

《朱慶餘詩》:「桑柘成村百畝閒。」桑柘駢闐,數畝閒 于濆。《詩》:「青春滿桑柘。」

薛逢詩:「桑柘遶村薑芋肥。」

《韓偓詩》:「萬里清江萬里天,一村桑柘一村煙。」

《王駕詩》:「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歸。」

宋蘇軾詩:「萬樹桑柘美。」

柘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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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孟夏之月,爨柘燧火。」

《東方朔外傳》:朔於上前射覆中之,郭舍人被榜,朔曰: 「南山有木,名曰柘,良工材之可以射,射中人情如掩 兔。舍人數窮,不早謝。」上大笑。

《晉書馮跋載記》:「跋勵意農桑,勤心政事,下書曰:『今疆 宇無虞,百姓寧業,而田畝荒穢,有司不隨時督察,欲 令家給人足,不亦難乎?桑柘之益,有生之本。此土少 桑,人未見其利。可令百姓人植桑一百根,柘二十根』。」 《唐書南詔傳》:「自曲靖州至滇池,人水耕,食蠶以柘。蠶 生閱二旬而繭織錦縑精緻。」

《清異錄》:張曲江里第之側有古柘,嘗因狂風發其一 根,解為器具,花紋甚奇。人又以公之手筆冠世,目之 曰「文章樹。」

柘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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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投壺,矢以柘若棘,母去其皮。」

《周禮考工記弓人》:「凡取幹之道七,柘為上,檍次之,檿 桑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荊次之,竹為下。」

《新論》:「楚柘質勁,必資榜檠以成。」請幫助識別此字。弓 《草木狀》:「柘宜山石,柞宜山阜,楮宜澗谷,柳宜下田,竹 宜高平之地。」

《群碎錄:古史考》曰:柘樹枝長而勁,烏集之,將飛柘樹 反起彈烏,烏乃號呼此枝為弓,快而有力,因名「烏號 之弓。」

《物類相感志》:「柘木以酒醋調礦灰塗之,一宿則作間 道。」「烏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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