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507卷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五百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五百七卷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五百八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五百七卷目錄

 醫部彙考四百八十七

  痘疹門二十九

  救偏瑣言涼血撮要訣 清火窮源論 論行漿 論補氣 論補血 論實表

  論健胃 論安神 論血虛咬牙 論氣虛寒戰 論氣虛作痒 論脾虛作瀉 論痘變證

  有不常不古 痘證變幻總論 論火毒咬牙 總訣 論血熱作痒 總訣 論熱劇寒戰

   總訣 論熱毒下利 總訣 論胃熱不食 總訣 論火擾不寐 總訣 論渴有虛實

   總訣 論汗有補瀉 總訣 清火證治準 涼血清火不拘首尾論 分別毒火論

藝術典第五百七卷

醫部彙考四百八十七 编辑

痘疹門二十九 编辑

《救偏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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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血撮要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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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痘如何血用涼,陰血為榮畏亢陽,陽亢血熱陰難 養,榮失其榮燥怎當,始終滋潤方為貴,色一乾憔痘 必殃,燔灼放標焉得起,煎熬起脹怎榮光,灌漿時被 炎威炙,安得膿漿灌頂囊,儘有血旺得催成,迅速催 成亦板黃,紅暈尚焮囊已黑,燥硬乾痂總不祥,涼血 生地必為君,次擇芩連犀與羚,陰中伏火丹皮徹,血 「分燔炎散必荊。重須石膏兼蕩滌,由來沸極必抽薪。 輕惟生地與丹皮,荊芥連𧄍紫草宜。重可用輕輕勿 重,輕重惟於痘上憑。或紅或紫艷如霞,體熱如炮重 莫加。僅若清涼非重劑,終歸焦黑斷無差。詳明輕重 熱為先,熱盛應知血劇焉。熱重涼輕何克挽,熱輕涼 重更生寒。紫有黯滯紅椒色,身反溫涼熱又潛,毒火 潛藏血又瘀,血瘀寒苦又非宜,破瘀攻毒斯良法,火 透身燔方可除。兒體強弱可無拘,弱體當炎更易枯。 有病病受原無損,聽彼熬煎痘可知。本體尚爾難固 執,首尾何須又執迷。更有亢極戰如寒,面赤瘡紅身 極燔,火迫大腸頻下利,神煩思冷體炎炎」,火湧頭面 赤,《騂騂》熱血醃皮痒自侵。胃難受穀惟思飲。舌刺脣 焦體若蒸。血皆熱極貌皆虛。參合端詳顯易知。當事 幸無云法古。膠持規則誤人兒。

《清火窮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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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痘緣何用清火,只因虐燄獨炎炎。不第肺金愁彼 爍,坎宮五液畏其煎。五液所關滋五臟,離宮亦藉有 丹田。萬物化生皆賴水,人身資水更何言。一生一尅 本天成,水火伭關又獨深。木受水生寧第木,金為火 尅豈惟金。試闡坎離生與尅,痘宜清火殆非輕。 腎主五液一為涎,涎養脾陰己土安,胃本陽明為戊 土,亦」需汁養胃無愆。誰道中央無藉水,但愁甲乙不 愁南。

腎之液,入脾為涎,土雖得火而生,然象中坤無專,氣無定位,寄旺於四季,為己土,屬陰,其性中和而喜溫,得腎之液,生發其涎,以滋培其性,而始得運化,消磨五穀,安穀得昌,血賴之而統,脣賴之而華,身賴之而潤,肌肉以之而滋長,己土乃安胃雖戊土性固純陽,然脾胃相通,達其液於胃,而胃得有汁,以見陽中有陰,得以受納五穀,胃庶無愆,不則俱為燥土矣,燥則失其為土矣。以證土之不能無水可知。痘若火旺,燔灼其液,必口膩如脂,脣裂肌燥,目泡紅腫,渴而喜冷,口穢噴人。凡屬熱證,類多如此。木受水生,而土亦賴水滋培者也。火能生土,火極亦能侮土者也。此論邪火不可容,真水不可涸則然耳。若真火不及。客水泛溢。水大而土又崩。脾所以有惡寒惡濕之理。此五行反復顛倒。其可不知之乎。總以痘之形色神情見證。及似是而非。一一而參詳之。無不得矣。

腎液輸肝淚滿涵,長生得水旺仍然,膽同津液成為 腑,滋養曲直得成酸。所畏莫道惟從革,火到燎原木 盡焉。

腎之液,入肝為淚。肝生於腎,還以腎旺,肝得液養,則能以藏心之血,而滿血之量,謂之「血海。」 目能視,筋能榮,爪能華,手能握,足能步,魂以之而能定,聲以之而能呼,皆津液外旺之象也。膽為之腑,一氣相通,同為津液之府,得以發陳,而主春升,以遂其直達之性,而總成其為肝。獨歸乎淚者,淚尤肝之精華也,淚足則血無不足,人故有過泣,至於淚不能繼則血矣,以見血即淚,淚即血,木之藉水可知,不則肝為槁木矣。痘若火旺,煎及其液,肝液沸騰,目必多淚,其淚必熱,甚則有如膽汁,更有流血。舉一而言,凡肝熱可概,其長生於水固然,而帝旺仍需於水也。固畏金尅,不知受虐於火,更甚於金也。《崔真人》云:「火不出則薪存,火發於外,薪之盡矣。」

潤下從來尅上炎。誰知作苦反根鹹。令無腎液生心 血。君宰神煩溲亦艱。須解象離非燥火。燥炎不輯自 終燔。

腎之液入心為血,心為神舍,係一身之主宰。得其液以養而神始寧。慮事不煩,處喧無惡,外應舌榮肉行血海以見火亦不能無水可知有言「汗為心。」

液者,此言心之汗也。有心血而有心汗,所以奪血者,不奪汗。心固屬火象,離離下必需坎應,方為水火既濟,而成其為火,是謂坎離交媾,非燥火也。故《分火論》云:「久而不輯,將自焚矣。」 痘若火旺,燔其心液,輕則煩躁,重則顛狂,緩則舌燥,急則黑刺如煤,或舒或弄。小腸乃心之腑,本同一氣,輕則短縮如油,重則溺血如膏。舉一而言,其他可知。第知火生於木何?知「水足以濟火也。」 「知水能尅火。」 孰知火還以自尅也。

《伭》《武》本是《兌》金生,那曉西方得坎成。涕滋氣主根何 在,傳送和調得任因。若遇炎炎尤所畏,由來火熾不 容金。

腎之液,入肺為涕,肺為氣之主,諸臟之華蓋。得其液以滋養,通調水道,運行百脈,潤乎一身,分布四體,以輸降下之。令鼻得之而瑩,能悉香臭;咽得之而清,聲音嘹喨;皮毛得之而潤,不至燥澀。大腸為之腑,因之而傳送,得以和調,大便無愆,以見肺之賴腎可知,不則肺為燥金矣,燥則不成其為金矣。痘若火旺,銷鑠其液,鼻燥咽乾,皮毛燥炙,便閉衄血,咽痛聲啞,甚至便血瀉,則暴注如射。凡屬燥金,可概金本生水,抑知金反資乎水耶。慮火尅金,抑知助水有以制火也耶。

「南方本畏北方尅,縱有炎炎當易滅。誰知杯水與車 薪,那論相生與相尅。」腎主五液且猶然,餘臟當之何 足說。

腎為五液之主,諸水發源之地,其為水也,無成名,無定液,形其無形,乃為形君,兩目瞳神,其真水也。褚氏云:「天地定位,水位乎中,雲興雨降,百物生化,賴有水焉。」人肖天地,亦猶是也。以故腎之為腎,木得之而能生,火得之而克濟,土得之而能培,金得之而能潤,充之本位而精髓洋溢,耳聰目明,骨力堅強,炎暑而不畏熱,藏精納氣,以待發陳,諸臟均以賴焉。五行之關乎水也如此。苦火之為暴也,金遇固爍,木遇則焚,土遇雖生,過而又燥,本位過極而自焚。諸臟之畏其虐也固如此,其所畏者惟水。此造物相制之權,五行生尅之理。乃若火旺水衰,燔灼其腎,猶之杯水車薪,日受其煿,其臟必至腦髓空虛,遺精盜汗。骨蒸夜熱。軟弱無力。五色眩而五聲聾。人其失志。面色如失其閉藏之令,反為火所竭矣,水且猶然,而何有於他臟也?痘若火旺,煎熬及此,則無臟不銷,無臟不爍,不但重而險,必至逆而莫挽矣。千形萬狀,惡證難悉。大都於色則灑墨塗硃,於形則迸裂泡湧,於證則空竅失血,腰如被杖,於神情則瞳矇失志,躁亂不寧,其大略也。人知水能尅火,抑知水反為火竭耶?知五行生尅之常,抑知水火伭關之奧也耶?此論邪火則然,如元陽真火,賴以生發,賴以鼓盪,賴以暢茂,賴以成熟。五行得之,亦豈小哉。

《腎無瀉》法是真詮,養病息火誠祕訣。火之為病其證 暴,火之殺人其死卒。「火有君相局不同,君火猶容緩 調燮。相火厲局殆其然,客感邪陽尚難滅。痘瘡毒火 種先天,更值暴令交相賊。勸君莫把等閒看,蹉跎因 循令猖獗。猖獗之時枉用功,生死安危爭頃刻。」

《論行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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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之體,始終一血而已;痘之用,始終一氣而已。血之 體成漿,氣之用化血。漿之成,血之化也。血之化,氣之 噓也。氣噓血化而漿始成,漿老則為膿矣。血不得氣, 則頑而不化;氣不得血,則鼓吹無地。氣血虛餒,則寒 凝不振;毒火燔灼,則氣血沸騰。氣為毒錮,則氣不動 盪,囊窠不鬆,平陷乾憔;血為毒錮,則血不融通,盤暈 「不活,乾紅紫滯,血足而氣不足,歸附厚而囊薄,漿不 充溢,氣足而血不足,窠粒壯而暈淡,漿不濃厚,以見 虛則乏其本,而漿無所化,實則受其虐,而化不得行」, 是則行漿之理,有當制以洩其過,有當助以補其不 足,不可專以保元為則矣。然補與瀉之形色證狀,不 可殫詰,即逐一指之,未必無似是之誤,約之於虛實 之的,則靡弗齊也。虛則斷無熾熱之理,熱劇似寒則 有之,未有虛而熾熱者也;實則斷無皺濕之象,虛而 乾憔則有之,未有實而皺濕者也。「是謂江河一點血」, 辨別虛實之妙訣,不必拘其便與食,戰與渴,作痒責 以氣,咬牙責以血,紛紜雜揉之象,悉於此而總括矣。 痘無可議,漿忽停駐,此必因護調失宜。飲食失節。起 居不時。香穢阻塞。是亦不可不察也。

《論補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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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痘如何用補氣?形色神情證悉虛,氣虛之痘身不 熱,縱熱溫和非熾烈,冒寒伏火儘多涼,形色現證是 迥別,氣虛之痘色不紅,縱紅嬌艷不蒼實,血虛血鬱 白恆多,非若氣虛終嫩色,內虛不振少充肥,或平或 陷根盤塌,皮薄肉軟嫩溶溶,倒得成漿漿不濃,漿未 稠濃頂未滿,進退浮沉漿忽停,輕不肥濃不蒼蠟,重 若錫皮如灰白,儘有漿色亦堪回,到得收回不能結儘有漿薄望堆沙,面不堆沙,腫似𪔀,亦有當頂如針 刺,漏出清漿,頂陷白,亦有痂薄,痘疤凹,疤色淡白,無 血澤,神情懶倦,語話慵,重,語聲輕,音澀澀。氣虛之證 亦繁多,總無烈火灼皮膚,惟有濕潤無燥烈,脈微緩 弱無數實。此痘若還有別證,種種將「來作虛論。不惟 寒戰助元陽,痒塌方思固氣分。縱有似熱正由寒,寒 極生熱古論定。毒即留連總屬虛,治毒亦須還養正。 呻吟不寐莫猜煩,累日不解毋虞結。眼封日久毒非 壅,求飲頻頻豈火渴。推之疑似且無差,明明虛證尤 易識。知其虛寒看輕重,重不早圖必虛脫。」

《論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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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痘如何當補血。色不榮兮嫌淡白,囊殼僅僅非空 飄。囊竟空兮補何益,盤暈歸附亦不厚。竟若無盤難 轉易,補血之功較氣難。氣主神兮彼屬體,點點有形 難促致,長養工夫由平素,放點一見色欠紅,便慮成 漿漿不濃。漿若不濃毒不盡,毒一不盡多別證。即使 收回靨必薄,痘痂飄薄疤亦白。凡見血虛須預補,根 得紅兮漿自足,漿足收回痂自厚。疤得榮兮皆血力。 始終得血體無虧,體若虧兮必令實。有孩稟賦素血 虛,有兒本質多內熱。恆有痘與娠相逢,亦有痘與經 相值。又有善衄慣腸紅,儘有疹後痢方歇。此等皆令 致血虧,放點雖紅終慮白。血熱宜攻毋問體。血虛偏 宜顧本質。欲審其虛人必清。脣口溫「潤無燥烈,痘無 斑點雜其間,按其體膚無熾熱,不則縱使色不紅,是 為痘中血鬱白,的是真虛芎與歸,倍用酒蒸懷熟地, 血鬱用芎反提火,歸味辛香反助熱,白芍酸斂尤不 堪,熟地庶幾終膩膈,若使血虛兼滑瀉,歸地潤腸亦 不合,惟有嫩鹿茸為良,佐以川芎功莫及,參芪同用 亦相宜,由來氣有生」血力。

《論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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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表?腠理是也。「何為實表?」固氣是也。氣為一身之 衛,內主充塞,外護腠理,氣虛於內,則餒而不充,衛護 無力,而致表虛,表虛則腠理不密,而氣難存養,氣又 因虛而致虛,而虛愈甚。故表虛之痘,客感易侵,已發 未發之時,若有表證,便當疏邪實表,以豫防其起發 不振,起發之後,痘之虛象立見,便宜扶元固氣,以豫 防其痒塌之患;漿得過半,稍可以回,即宜與斂,令氣 還元,以豫慮其虛脫之地。不拘痘之首尾,兒之厚薄, 但看神情懶倦,身體溫涼,面顏恍白,二便清利,脣口 不乾不燥。凡此景象,按之體膚有汗者,是表虛也。若 有表邪,不可專以疏散。及見囊薄腳軟,色或淡白,或 嬌紅,漿清痂薄,絕無燥熱,雄猛煩躁乾紅。板實壅腫 之象。即稠密毒盛。不宜清涼。亦不可專以解毒。悉以 固氣實表為先。稍兼佐理可也。

《論健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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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飲食為命。《經》云:「地食人以五味。」味有所藏,以養 五氣,氣和而生津液乃成。津液者,誠資生之源,成身 之本也。是以安糓則昌,必得胃氣強健,乃能受納,故 人以胃氣為本。痘瘡初放,便能食者,是為裏實,夫固 為順,即不能食,毒尚未透,邪害空竅,故未之思,未足 為虞。痘若已齊,毒其盡行於肌表,而內空矣。空則宜 思,儘有不食者,其胃弱也何疑?至於成漿,則一身之 精神發洩於外,一身之氣血耗散於痘,其內尤虛矣。 尤賴飲食相繼,濟其空乏,庶克有終。至此猶未作想, 即勸勉之,而終不知味,亦不能多,安望其成痂而結 局也。宜以保元湯加山藥、扁豆、薑、棗、陳倉米,以開助 其胃。如身涼體倦,重語聲輕,漿清色「白者,保元湯加 白朮、木香、當歸、陳皮、薑桂、大棗、陳冬米以醒豁之。更 有淡白皺濕,如嫩腐皮,頭溫足冷,痂後目無精彩者, 前方更加熟附以振之。」痘若虛之劇者,不必待其起 齊成漿時,方思開胃之地,發始之初,便當早為之計 者也。必須以痘為準,不見惡形惡色,不見一切燥烈 之象,以證為憑。不因毒侵火擾。不因一切閉塞之故。 方可健胃。不則不可以常理論也。

《論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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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藏神,得血而寧,神寧則睡自安,安睡而神又足,兩 相需而兩相輔者,諸病剝而之復,皆以睡中來也。血 虛之體,痘兼稠密,氣虛者有儘血化漿而血無餘地, 血熱者有腐爛作臭而侵淫日久,皆有以致血空虛 而神無所養,恍恍惚惚,不能收攝,而睡何能安?雖曰 靜則神藏,寐固主靜,靜中之神不守,殆不令其藏矣。 驗其證,於漿必清,於痂必薄,色必淡白,體必溫涼,一 切燥熱之證,自不相涉,即血熱者,未必如是。然人必 倦乏,目必少神,重語聲輕,色必乾憔,一切雄烈之象, 自是銷鎔,證難悉指,類多如此,一似傾國之兵,一似 強弩之末,總歸虛論。法當以安神散治之。兼別證者, 隨其證而損益焉。要不外以安神為主。

《論血虛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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齒者骨之餘,賴血榮養而得安,榮養而欲及其餘,其 及亦不易。故其生也,獨後未衰而即落,況血難盈而 易虧者也。是以補血之功,難當養於平素。痘瘡初出一點紅,即血之體也,得血而載,得血而漿。血虛之痘, 八九日後,其血悉為漿耗,何能有餘地以榮養其餘, 所以齒牙妄劇而相鬥也,此蓋血虛使然。以保元湯 大劑芎、歸、懷熟地,更用嫩鹿茸煎膏,以補其缺陷,斯 為良法。此必漿後而見,尤無毒火可蹤,纔合是證。

《論氣虛寒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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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瘡何自而寒戰也?寒則陽虛可知,陽虛則氣自不 足,虛劇則戰自作。氣為體之充,充達於外,則密護腠 理,所以為衛,充實於內,則元陽中守,衝寒不冷,所以 為陽,痘故得以領達而出,毒故得以鼓盪而化,漿故 得以成熟而黃,亦何寒戰之有。若氣虛而痘密,以有 限之氣而周給一身之毒,發始尚苦於不振,至毒出 一步,內虛一步,痘得起齊而中空空矣,漿未稠濃而 發皇已盡,頂未滿足而力量已虧,其不寒戰得乎?故 氣虛之痘,於放點時,細察其無一切躁熱之證,皮薄 色淡,頂陷腳塌者,即宜預防。是證須知三禁,不宜寒 涼,不宜疏散,不宜過發,於放白時,便當保元,稍兼解 毒,務令養正,以化毒證。若已犯,以大劑參芪,佐以鹿 茸、河車,稍加肉桂,寒極而戰甚者,更加熟附以回陽。 然必驗其囊窠飄薄,淡白無神,體倦人靜,甚則錫皮 灰白,鼓頷搖脣,皺濕如濕腐皮者,方合是證。

《論氣虛作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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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證惟癢最惡,禁止能定者,猶可以修為。若身不自 主,必搔破而後已者,是為外剝,毒即入裏,不治何以 辨其為氣虛耶?見點之後,三日之間,頂陷而兼囊薄, 身涼而復色嫩者是也。然氣虛何以致癢耶?蓋氣能 蓄血而使歸附圓淨,尤能鼓盪而使血化成膿,膿成 則毒解,尚何癢之有哉。惟是氣既已虛,而血當其旺, 是血有附氣之能,而氣無制血之力,致血肆溢而不 得歸附,焉能化血而令成膿血味且醎,醃螫皮肉,而 癢自不能已矣。治癢之法,一見其象,即以保元湯加 殭蠶、白芷,隨證宜加而佐之,庶杜患於未萌之策。如 癢已作,倍用黃芪以助氣,稍加白芍以制血,其癢即 止。鋪紅如錦者,又當重加生地、荊芥以清徹之。悉用 大桑蟲以鬆透其毒。面上破傷者,急以胭脂膏封貼。 肢體難禁者,以荊芥穗研末,捲於紙條內,點火焠之。 或以炒黃豆盞許一包,乘熱撲之。或以茵陳為末,與 爛紅棗同搗成餅,燒煙熏之,亦治標之法也。

《論脾虛作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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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犯氣虛,初朝以至七日,候一身之氣血盡發於外, 內巳空虛,嗣後之成漿收斂,所望於將來者,是在人 事之調劑以繼之。須知氣虛者陽虛,以陽虛之痘,而 陽發於外,內乏溫養,可知脾喜溫而惡寒者也。既失 其養,宜預防其泄瀉之患,魏氏之保元,陳氏之《異功》, 宜量度而取之者矣。若巳泄瀉,則真元傾洩,毒必乘 虛入裏,反攻於內,變證蜂起,危孰甚焉!亦必察其輕 重緩急而因應之。如第不實者,可以參、芪、茯朮、陳皮、 木香、甘草、薑、棗以實之。如滑瀉者,前方加肉菓、訶子 以止之。如不惟囊薄而且皺,不惟色白而且灰,手指 稍冷者,氣血中宮虛劇也,前方重以參、芪,加鹿茸少 許,鴉片以振之。其或四肢厥冷,搖脣鼓頷而寒戰者, 此元陽幾脫之象也。前方加桂、附,回陽反本以奪之。 是證與治,必詳察真確,而後施無不當,若臧次仲之 證,是一驗也。其或體熱燥烈煩渴,乾紅焦紫,痛楚艱 塞等證,即次數無度,純利清水,此是熱毒下利,不可 言馬駝背也。自甲子以來,脾虛泄瀉之痘,間或有之, 不概見矣,惜乎知之者寡也。

《論痘變證有不常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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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於察形驗色之外,其虛實寒熱,則據證矣。然形色 不一,證更繁多,一形而數證因之者有之,一色而諸 證出焉者有之。」證之所以謂變也,證固繁多,而變又 有變中之常,變中之變。常者與形色相符,依日期而 至,其證著見明顯。變者首尾偏峰與形色兩截,其證 深藏隱伏。如痘屬血熱而實證迭乘,痘屬氣虛而寒 證竊發,此變證之常也。假令痘本實而證若虛,痘本 虛而證若實,此變證之變也。漿前而客證多端,漿後 而本證雜出,此「漿前為實,漿後為虛」之常變也。放標 而即餒乏不振,結痂而猶熱毒留連,此偏枯陷溺之 異變也。蹈常不容作聰明,履變不可傍矩矱。氣虛劇 者,無證不虛;血熱劇者,無證不實。常證,即愚者易知, 變者即知者當之,苟不細細參合,一一端詳,亦有未 易明焉者矣。虛實寒熱之證,自古有之,但虛寒多而 實熱者少。實熱之證,漿前猶多,而漿後尤少。至虛實 寒熱之變,似實熱而虛寒者,容或有之,似虛寒而實 熱者,未之有也。自甲子以來,大運在於相火放標,以 至落痂,虛寒之證,十「不一二,梟毒烈火,十居八九,似 火似實之證,百中無一;似虛似寒之證,無不皆然。」證 至於實熱,而似虛似寒,非至極不爾。以至極之證,工 力有一未盡,尚棄井於九仞,令是非之界不之明辨, 工力先無所施矣。貿焉從事以規則是傍,不幾以非 為是,而妄投湯劑也乎?矧!誤用溫補,人所易從,不至覆敗不已。如此殘害生靈,何其慘毒。總由於是非莫 辨。余故列似是之證於後,庶不至詣燕而南向也。

《痘證變幻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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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莫暴乎血熱。血熱之證發見者易知,隱伏變幻者 難測。色似胭脂,便鞕譫語,狂煩躁亂,脣烈焮腫,頰紅 面赤,發渴不已,皮臃肉腫,痛楚難堪;形圓頂綻,一迎 眸而莫掩者。至於血熱反常,似虛似寒,人不知之矣。 有身涼色白者,有皮薄頂陷者,有昏沉如倦者,有四 肢厥冷者,有寒戰咬牙者,有漿後頻解不食者,有痂 後而夜不成寐者,有痘後而汗洩不已者,此等皆似 虛寒,而孰知非血熱之劇,不至如此。蓋緣熱伏於內, 毒藏於中,以故難以測識,所謂「陽極似陰,火極似水」 者也。據其色猶必合其形,驗其外猶必參其內,內外 詳辨,容有未悉,更復察其神情脈理,則其所疑似,而 隱伏者,自莫能逃矣。氣虛難辨者亦有之,終不若血 熱之變幻多端,令人莫得其故。且痘至疑難,人多疑 其虛不疑其實。況痘易趨於補者,失補而致誤者猶 少。惟此慘害生靈,迷而不覺,倍於虛者,十居八九,敢 以似虛之證辨之,以鳴同患。此成敗之關,生死之界, 未必無小補於痘也。

《論火毒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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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牙屬血」,虛證固有之。不知毒火潛伏於肝腎者,與 血虛者更甚。毒火雖盛,暴厲而發揚者,當無是證,即 伏而在別臟者,亦不患是。惟在肝,肝則藏血而養筋 骨,在腎,腎則主骨而生肝,還以血養,是猶脣齒之邦, 兩相輔而兩相需者。況肝應春陽,腎應冬藏,升沉之 臟,兩受其虐而失其和,齒其妄劇而自鬥矣。猶是鬥 也。虛者聲鬆。彼則聲緊。虛者在於漿後。彼則於放點 時。而即相痘當初放即血虛者,血於何耗而便及 此,則其受虐於毒火也可知,不必辨其形色證狀神 情,而已昭然矣。但察其痘色焮紅而熾熱者,以清涼 攻毒飲減紅花以涼解之;痘色乾紅或紫滯而身不 熱者,以涼血攻毒飲以透達之,不拘焮艷乾滯,熱與 不熱。凡有諸般痛楚,及內證凶暴者,以必勝湯;焮艷 者,減桃仁、紅花、地龍。乾滯者,加紫草以攻逐之。有出 而未暢者,通加大桑蟲、蘆笋以透之。成漿後者,通以 「化毒丹,調入牛黃珠末以解之。」至痘之日期,體之厚 薄,不可執而論也,如王含叔之女,其一證矣。

《總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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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火深潛腎與肝,升沉二臟擾何安。齒牙相聲何 慘,透解潛藏自貼然。

《論血熱作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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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痛為實,諸癢為虛。」又云:「氣愈虛而愈癢。」所以然者, 以氣本虛,毒原不熾,氣虛則正不勝邪,無以制化其 毒,而固然也。以故治癢之法,必從補氣。有血熱毒盛 而痒者,大相懸矣。蓋熱毒壅於皮肉,氣為遏鬱,血被 煎熬。氣非不足也,錮之則陷於無用;血非自熱也,灼 之則迫其遊行。血味且鹹,遊行皮肉,痒之所以作也。 以清涼攻毒飲減紅花,量用大黃,重以石膏、生地,以 涼解之,以殺熱毒之勢,庶氣血不受邪虐,氣得以化 血,血得以成膿,何患乎痒之有哉!是謂實者虛之,正 妙於實者也。今人不審虛實,執古方而泥成說,凡遇 痒證,概以參、芪投之不應,責以補之力薄,遂思重劑 以勝之,氣不受補,而毒火愈熾,愈熾「而痒愈甚矣。」嗟 夫!何異抱薪而救火也。然果何以辨其為毒火耶?曷 不觀形與色、內與外之呈見乎?同一色也,虛則白,而 實則紅;即同一紅也,虛則嬌而實則滯。色之不侔,已 較然矣。再觀其形,虛者皮薄而濕;實者皮厚而燥。按 其體膚,有溫涼熾熱之殊;察其神情,有倦乏躁亂之 異。一一殊途,種種各別。「更或兼之於痛楚,或熱如炮 烙者,前方重以大黃。或色若胭脂。諸般失血者,前方 加桃仁。正面稍有擦意,不拘破與不破,即以化毒丹」 調入油胭脂內,用綿紙貼之,須令嚴防,勿使抓破。破 而血得成流者,猶幸無恙。破而乾赤,皮如剝去者,無 可生之理矣。凡放點時,熱一如炮,不分界地,或焮紅, 或紫艷,即當預為之地,重以涼血,急以清火。內證猖 狂者,尤宜速與蕩滌,不可臨渴而浚井也。外有調護 過煖,助火而致癢者,急令撤其重圍,或減其衣被,處 之清爽,而痘自安。

《總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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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癢紫艷或焮紅。燥烈皮蒼毒火擁。血被煎熬氣被 遏。輕宜涼解重加攻。

《論熱劇寒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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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瘡寒戰,似無區別,孰知有先後之分,關虛實之異。 先寒後戰者,寒極而戰,虛劇之象也。先戰後寒者,戰 極而寒,熱劇之象也。故戰不可概以寒視,寒不可概 以虛論也。氣虛寒戰,前已陳其概矣。更以熱極作戰, 戰極而寒者言之。火之為火,其性甚烈,其發甚暴,喜 散而不受遏,鬱火雖熾,而發見者,遍體皆熱矣。雖熱 而身靜,以火得順其性也。熾而劇,則遏鬱矣,鬱則拂 其性矣。以暴烈之性,欲達而不得達,則氣血與毒火五內搏激,其能免身之不振戰乎?猶之水沸於火也, 身雖戰振,其面必赤,其體自熱,戰之不皆出於寒也 明矣。火鬱固戰,過鬱則寒,是熱極反見水化,如強酒 於不能勝者,反為酒所寒矣。酒性豈寒者哉?夫亦因 其過而致反也。身雖惡寒,肢雖逆冷,其氣必雄,其神 自躁,痘必紫滯,脈必沉數有力。寒之不皆出於虛也, 又明矣。凡血熱之痘,熱極作戰,不問別證,不拘首尾, 熱如炮烙者,以瀉黃散主之,量證加減。如身體反涼, 更喜溫煖者,熱毒深藏固閉也,以散火鬆毒飲,隆冬 加炒黑麻黃二分,先達其伏,毒火鬆透,身必熾熱,方 以瀉黃散清之。或兼諸般痛楚,或空竅失血,或熱如 火熾,皮肉腫硬者,不拘熱與不熱,必用大黃以宣暢 之,庶不至毒火內擾而至攻潰也。

《總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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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戰陽虛自古云,熱極水化少知音,若還誤認陽幾 脫,火上重油禍匪輕。

《論熱毒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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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出於肌肉,而脾為之主,脾氣實則精神內固而外 旺,痘必易出、易漿、易靨,若泄瀉則脾弱而內虛矣,痘 必有應至不至之虞,變證由此而出,而脾顧不重哉。 以故泄瀉之痘,一切寒涼清解之劑,在所必禁,然非 所以概熱毒下利之證也。熱毒太盛,其毒不能盡行 肌表,勢必留滯而內擾,喜內實不受邪侵,注於大腸, 「大腸為傳送之官,不受毒害,而第逼迫於中,頻頻下 利,雖若與泄瀉之相似,而實與泄瀉不相侔。瀉者滑 而不禁,彼則艱而閉塞;瀉者溏而不實,彼則凝結如 膠。亦有純利清水者,或穢氣之不堪,或便色之雜出, 或眉愁而腹痛,或躁亂而不寧。」辨痘之色,輕則乾紅, 而重則紫滯。驗痘之形,輕則鬆綻,而重則板實。即在 收靨結痂之日,何莫非餘毒之使然?視其痂皮則燥 硬,按其體膚則燔灼,口內或膩而成疳,目睛或紅而 有障,如是而投於香燥止塞之劑,不猶之欲北路而 南轅者耶!燭其故而清其源,輕者解毒鬆滯,重者清 火攻毒,使毒火不至內擾,而腸胃清寧,便不止而自 止,脾不實而自實矣。若以瀉治,毒火愈熾愈壅,七日 前立見乾枯焦紫,而膿漿無望矣。七日後餘毒無歸, 胃氣閉塞,喘急煩躁,而終斃矣。貿貿焉見其頻解,而 不究其所由,亂施死方,我之所不解也。

《總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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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毒衝腸便自頻,喜腸傳送毒難侵。頻頻欲解仍艱 塞,誤認脾虛終內攻。

《論胃熱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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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不思食,固有胃弱而不納者,尤有邪熱犯胃而不 思者。要其虛與熱之別,總以痘為憑,以證為準。痘屬 氣虛為虛,痘屬血熱是熱,更參之於當下之證,與見 前脈息,一一而詳合之,自無不得矣。不可以日期為 則,以漿前為實,漿後為虛,尤不可泥於「胃彊則納」之 語而概以虛論也。概以虛論固不可與語道,拘於日 期,亦非為調元之手也。何也?氣虛之痘,漿雖未行,其 中氣已虧於不足;血熱之痘,漿雖充滿,而清氣尚受 夫邪迷。又有自放點以至成膿,飲食不減,至漿後而 胃氣忽閉者,漿豈未化而毒輕,已化而反重耶。蓋痘 之始終,合天地四時之氣,前七日其毒升發起脹,自 內達表,猶春夏生長之令,毒不太盛「者,其毒得盡行 肌表,胃氣自清,故其飲食如常。」七日後,其毒成膿漸 斂,自外收內,猶秋冬收藏之令毒得盡淨而收,胃氣 終清。若毒有未盡,痘隨火斂,是謂火褐,非正收也。火 毒內斂,胃得終於思食乎?其痘膿雖老而紅暈未收, 痂雖結而焦燥難脫,身多壯熱,脈自洪數,與胃虛不 食遠隔參商。凡痘身熱未和,紅暈未收,漿雖極老,不 可與斂。若與斂之,不啻胃受火閉一項,般般餘毒,不 可勝紀矣。務宜重以生地,佐以黃連、丹皮、荊芥、牛蒡、 木通、甘草,熱如炮烙,盤暈焮紅者,更加石膏,俟其火 毒清解,聽其自收,自無不開之胃。如以始為熱而終 為寒,始為實而終為虛,一以參朮薑棗之類以補之, 如火益熱矣。今之不食之證,往往如是。若章繼翁之 證,臧比老之子可鑒矣。外有飲食過多,或痰凝氣滯, 與夫寒邪阻塞,暑熱干犯者,皆令不食。此痘外之雜 證,非氣虛血熱之所致也。然以神情證狀,并逐日調 護而審其故,自昭然於心目矣。

《總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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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凡飲食最為先,不食應知各有緣。胃虛不食身涼 靜,胃熱人煩體自炎。

《論火擾不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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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有夜不成寐,在七日前者,人皆知其為邪熱內擾, 至成漿後者,皆責以心虛矣。豈不曰血化成膿,而血 為之虛耗,膿成毒解,而邪熱俱已消融,不知血虛而 火毒不甚熾者,理固然也。深藏猛烈者,漿非不足,而 漿不能盡其毒,火非不洩,而洩未能罄其藏。外雖成 膿結痂,而內之餘炎未盡,臟腑未得清寧。況心為君 火,以火遇火,較之餘臟更不能容,且當收斂之時,非若漿前發揚之候,此蓋心被火灼而然,身必壯熱,人 必彊揚,脣或燥烈,痂或燥黑,證亦不能枚舉,種種皆 類是也。較之心虛不寐者,自是迥別。明者察其毒盛 則解之,火盛則清之,或透肌,或涼血,俾邪熱得以洩 越。有發斑疹而安者,有發癰毒而寧者。有於疤內復 泛而得熟睡者,是皆毒有所歸,而神自清寧矣。尚何 有夜不成寐乎。若以安神藥必收斂,是猶執熱而反 令探湯矣。

《總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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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擾不寐始曾聞,漿後猶云論似新。烈火燎原非易 滅,莫輕斂志與安神。

《論渴有虛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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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乾燥則渴。然乾與燥有虛實之分,乾為虛而燥 為實,均屬肺病。咽喉屬肺,肺屬金,金生水而畏火,金 虛則不能輸降下之令,猶之白露不降,水乏其本,華 池乾涸,而渴從之。其渴稍飲即止,俄頃又乾,喜熱而 惡冷,聲音低小,脈必微緩。法當以補液湯生其津液 而渴自止。實則金被火爍,虐燄如爐,五液可竭,而肺 更何言,其渴百杯未足,俄頃又燥,喜冷而惡熱,聲非 啞而即厲,脈必洪數,法當以清金解渴湯制其烈火, 而渴自解。虛與實之別,辨有未確,更合之於神情證 象,與夫痘之形色,一一而參考之,自無不得其真矣。

《總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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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有咽乾肺屬虛,金虛補液自相宜。烈火刑金咽更 燥,火清方得救華池。

《論汗有補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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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者,液之派也。腎之液自毛竅出者為汗,汗之是亦 水也。可知其本於肺之通調四布,而得潤乎一身,滋 養四體,猶之白露下降,草木敷榮,是水藏則存而為 液,疏則洩而為汗,涸則皮毛枯澀,鬱則肢體浮腫,寒 則凝,熱則沸,液汗之故也亦多矣。但以痘瘡之汗而 言,證順則存而色潤,氣虛則疏而汗洩,火沸則汗湧 如淋,不可專以氣虛論也。痘如淡白無神,身溫體倦, 種種合乎氣虛者,當以實表為主,否則氣既已虛,而 復汗洩,於放標時,發必不振,繼必平陷痒塌,寒戰灰 白,悉如蜂起,當以保元八珍湯減枸杞加白芍、五味 以收之。如其紫色乾紅,煩渴壯熱者,以其火擾於內, 故其水沸於外也,不拘首尾,當以清涼攻毒飲以清 徹之。外有血熱之證,調劑得宜,不為毒害。至痂落時 而有此汗者,是餘毒無所容以汗而解也。驗其因汗 而適快者是也。固不宜斂,亦不宜清,惟以忍冬解毒 湯減紅花加當歸足矣,不可以過求也。凡火擾而水 沸者,七日前而誤斂之,梟毒閉塞,必成內潰。七日後 而誤斂之餘毒不解,輕則纏延疲敝,重則一簣之虧 矣。

《總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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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汗如何云表虛,身溫淡白不充肥,紫艷身燔為火 沸,一虛一實少人知。

《清火證治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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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明清火之理,不可不窮其源;欲善清火之法,不可 不察其證。」如痘已發未發,以至成痂落靨,身熱和平, 更不見有煩躁乾紅燥烈之證者,此痘瘡應有之火, 而無事清之者也。犯此煩躁數項,身卒不熱,反有溫 涼,或有肢冷者,是隱伏之火,先透發以達其鬱,而未 可遽清者也。若熱則火發見矣。發見而無甚惡候者, 以荊芥、連𧄍、丹皮、木通、牛蒡輕以清之。壯熱而煩躁 者,前藥加生地、滑石、甘草。壯熱而乾嘔口膩者,前藥 加黃連、滑石。壯熱而痘色乾紅色滯者,前藥加黃連、 赤芍、青皮、紅花、紫草。壯熱而燥烈者,前藥加黃連、生 地。壯熱如炮而燥炙者,前藥加黃連、石膏、大黃、生地; 壯熱而皮毛若刺者,前藥加黃連、桔梗、葛根、蟬蛻、紫 草、大黃。壯熱而叫喊不已者,前藥加大黃、青皮、赤芍、 黃連;壯熱而鼻衄如泉者,前藥加大黃、生地、元參、犀 角、黃連;壯熱而溺血者,前藥加黃連、山梔、大黃、生地、 滑石、甘草。壯熱而腰如被杖者,前藥加大黃、牛膝、黃 連、地丁、元參。壯熱而大渴不已者,前藥加黃連、石膏、 生地、花粉。壯熱而瀉水如注者,前藥加黃連、滑石、甘 草、澤瀉;壯熱而大便欲解不解,所解如漆如膠而愁 楚者,前藥加大黃、滑石、青皮、黃連、赤芍。壯熱而大便 去紫黑血者,前藥加黃連、大黃、桃仁、赤芍;壯熱而筋 抽脈惕者,前藥加大黃、青皮、黃連,稍佐小柴胡、羌活。 壯熱而拳毛倒豎者,前藥加大黃、赤芍、青皮;壯熱而 目紅如火,兩頰如硃者,前藥加大黃、生地、赤芍、羚羊、 甘菊。壯熱而狂言弄舌者,前藥加黃連、生地、甘草、犀 角。壯熱而痘色紫艷,或焮紅,或脣舌無皮者,前藥加 黃連、生地、石膏、元參。壯熱而痘間硃砂斑,或紫背浮 萍,或紫黯色,或發疔者,前藥加大黃、桃仁、赤芍、地丁、 黃連、地龍、豬尾膏。壯熱而痘有貫珠堆聚,或面目預 腫,或窠粒不鬆,或皮肉腫硬者,前藥加黃連、大黃、地 丁、紅花、青皮、豬尾膏。壯熱而脣黑如煤,舌起焦刺者, 前藥加黃連、石膏、生地、元參。壯熱而目生瞖障,或過期不開者,前藥加黃連、生地、甘菊、羚羊、榖精草、金銀 花。壯熱而發痘癰者,前藥加歸尾、羌活、貝母、金銀花、 元參、赤芍、甘草。癰硬而熱更熾者,再加黃連、大黃、地 丁。壯熱於放點之時,細碎如針砂者,前藥加大黃、青 皮地丁、豬尾膏。熱更如火色或礬紅,或紫艷者,更加 石膏、桃仁、生地、赤芍,二三劑,顆粒分明,色轉紅活可 治。壯熱而頭汗如淋者,前藥加大黃、石膏、黃連。汗收 者可救。壯熱於結痂之後,神情尚楚,猶不思食者,必 有餘毒伏「而不透,前藥加大黃、地丁、黃連、蟬蛻、生地。 壯熱而起牙疳,前藥加黃連、花粉、貝母、元參、甘、桔,調 入牛黃、珠末,此證治之大略也。若夫細微曲折,筆所 難罄,推而及之,無遺蘊矣。痘證始終不可無熱,尤畏 其壯熱。熱一過當,凡屬水位,或被煎熬,或被沸騰,或 被燥烈,或被焦枯,為害可勝道哉!但有緩急輕」重之 不同耳。因其緩急輕重。而因應之。治火無不當也。歟。

《涼血清火不拘首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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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瘡涼血清火,於起脹時,人人之能事。至於放點成 膿結痂之際,知之者或寡矣。以為痘之出,非熱不發 時方見點,以鬆肌透毒為主,遽用寒涼,毒冰不發,發 亦不透,如春溫得以生發也。不知正取其溫,不欲其 熱。若春行夏令時便酷熱萌芽有不槁乎,是拘於「熱 則行,冷則凝」之說,誤之也。化育之妙在不偏枯,獨陰 不生,獨陽不長,毒火旺極,始即炮熾,五液沸騰,痘賴 氣血領載而出,氣為壯火所蝕,血為烈火所燔,痘其 何自而出?徒以透肌升發,俟其起齊而後涼解,毒巳 內攻,痘其焦紫矣,是謂火裏苗,未有能秀者也。試比 一物,其理豁然。譬之欲得乳鴨,煖其卵則生,寒其卵 則隱,如欲其煖而置之於烈火之中以炙之所欲,其 可得乎?痘之漿非熱不灌,以氣呴血化而成,如夏熱 得以成熟也。寒涼恐氣失其呴,血失其化,而膿漿何 自?不知夏熱象離,離下必需水濟,如亢旱之年,惟有 烈日,萬物亦自焦枯,血熱其猶是也。亦有疑而相詰 曰:失治於前者,其象如此,放點及今清解,已多日矣。 從前功力何在,熱毒其猶熾耶。曾聞痘毒出一步,則 內空虛一步,邪熱縱有未盡,當亦毒隨漿化,即血熱 者,不至敗於虛寒,當無事溫補足矣,緣何尚有虞焉。 吁!總不知偏枯缺陷之理者也。輕淺者易清,重極者 難徹。血熱之極者,偏僻於火,期至八九日,如日至中 天,歲當三伏,於少陽初起,尚即猖熾,至此純陽旺極 之際,烏能便解?若從前失治者,至此亦無可清解矣。 火得一分清徹,漿得一分融化,間有平時血旺之人, 足以禦火,不至焦枯迅速催成,漿極黃老,然絕無榮 活滋潤之意,頂平囊實,是謂板黃,不諳其故,而謂膿 成毒解,遂致誤焉,終亦必亡而已矣。論痘之痂,非熱 不結,俗語謂「蒸痘回見,火不宜熾」,始終不可無。漿得 肥濃,所冀惟在收斂,有生長,應有收藏,亦天地自然 之理。痘至於斯,用燥濕斂陰、實脾利水之劑,以助其 收靨結痂,自是宜然。仍復涼血以助其濕,清火以寒 其胃,寒凝太過,中氣必虧,漿即肥濃,不幾始實而終 虛乎?痘將何以終局也。如曰毒火未清,漿何能足,化 毒成漿之謂何,而猶云未盡也。嗟夫!是但聞毒化成 膿之說,而未知血盡毒解之理。化毒成膿,蓋言氣化 囊窠之毒也;血盡毒解,蓋言根盤血分之毒也。血有 一絲之未收,毒有一絲之未解。氣之振作易,血之成 熟難以氣輕清而無形,血重濁而有體。氣尊於中,氣 清頂所以陷而能起,起而能白,白而能黃。漿雖血之 體,而鼓盪之權,操於氣氣,毒不清血其物而不化矣。 血附於外,血清盤,所以紅而能淡,淡而能收,收而能 盡,血雖氣之輔,而乘載之體在乎血,血毒不清,氣亦 歸於淪喪矣。況云「化」者,頑而至化,毒將解而猶未盡 也,解者化而至解,毒其盡而無餘也。故囊極融化,根 底血附線紅,其毒未為盡解,乃若紅暈焮赤,身熱未 退,但見漿足,即與滲濕收斂,毒即隨火而乾,未盡之 毒仍歸於內,其靨乾焦燥硬,嵌入皮肉,輕則發癰發 斑,重則發疔,更有悶亂喘急,而莫可挽矣,可勝道哉! 古人云:「氣足血收,痘始成功。」斯言不我欺也。

《分別毒火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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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與火自有相因,亦自有不同。有火者必其為毒,有 毒者未必其皆火也,毒盛而蔑火者有之,未有火盛 而毒不盛者也。如血熱毒盛者,血屬陰為寒,陰且熱 矣。有陽而反寒者乎?其為毒也自火,故無有血熱而 兼氣虛者也,是火即是毒矣。如氣虛毒盛者,氣屬陽 為火,陽且虛矣。有陰而反熱者乎?其為毒也又寒,故 不見有氣虛而兼血熱者也,是毒與火無干矣。然虛 者固未有不寒,即毒之實者,未必盡出於火也。是以 苦寒之劑,自無投於氣虛之理,即毒之雄猛者,亦還 宜精察而明辨者矣。有如梟毒而濟烈火,並行交迫, 治火治毒,在所並進,不容偏廢。有如毒重而火輕者, 治必因其輕重而輕重之,不得混而無別。有如毒火 太重而致遏鬱者,必先攻其毒,而後清其火,宜知先 後。有如無證不實,而火無可據者,不得以實為火,妄投寒劑,致毒凝而水伏。甚哉火毒之不可以不辨也。 凡痘囊窠蒼老者,其毒為實也;老而疎朗者,毒輕者 也;分珠而密者,毒盛者也。既密而間貫珠堆簇,成形 成象者,盛而尤重者也。密而不成顆粒,與稀而形象 繁多,更見要害之地者,類多不起者也。毒雖猛而能 起能脹者,毒其見於外也。痘雖稀陷而板實者,毒其 伏於內也。

凡痘紅而色老者,實火也;老而能潤者,火實而輕者 也。老而色乾,或紅而絳,色紫若胭脂者,均火之凶暴 者也。紅而更黯,紫而更滯,俱淪於莫挽者也。以見毒 辨於形,火呈於色,然毒之輕重,見伏皆在於形,火之 輕重,見伏全不在乎色也,又當於體膚之熱與不熱, 以證其見伏。

如「遍體壯熱者,火其見於外也;色即紅紫而體膚若 涼者,火其伏於內也;身壯熱而肢獨冷者,因氣滯而 火偏伏也;有身燥熱頭汗如蒸者,火上湧而毒參陽 位也;有靜則躁炙,動則汗洩者,火閃霎而無定也。」是 火與毒之呈於形色,昭於體膚者如斯。乃若神情見 證,亦未始不昭其辨也。如愁眉蹙頞者,痛也。諸痛皆 毒,「叫喊不已,皮毛若刺,轉側呻吟,屈伸甚楚,脈惕筋 抽,衣衾難動,便時艱塞而容愁,卒然啼號而聲厲」,此 皆痛之象而毒之徵也。

如躁亂不寧者煩也。諸煩皆火,「不耐衣衾,夜不成寐, 惡聞人聲,惡見人形,若欲求食,食之而又不欲,似欲 思安,安之而又不樂」,此皆煩之象也。如皮壅肉腫者, 滯也,諸滯皆毒,鬱悶不舒,身如捆綁,胸填腹滿,面目 預腫,通塞不均,此皆滯之象也。如脣焦舌黑者,燥也, 諸燥皆火,大渴不已,口內如爐,溺血便紅,憶水思冰, 狂言譫語。此皆燥之象也。是痛是煩。若滯若燥。總歸 於以熱為見。以不熱為伏也。

「治毒之法,審其輕重為先。輕而發見者,治之以解散; 輕而隱伏者,治之以透發;重而發見者,輕與之攻,而 重與之散;既重而又隱伏者,重與之攻,兼透而兼散。 治火之法,察其隱見為先,發見而輕者,治之以涼解; 發見而重者,治之以苦寒;隱伏而輕者,輕與之攻,而 重與之散;隱伏而又重者,重與之攻,而兼與之散。攻」 毒不嫌於早,治火期於適時,攻毒當厄,可以該治火 之效,治火失宜,更有以妨治毒之功。假令失於清火, 其必紅變乾焦,紫變焦黑,可勝道哉!外有當然之火, 自然之毒,又非一概論也。有如痘脹而頭面發腫,眼 封鼻塞,漿滿而身重難移,肢浮體胖,項大聲粗,回漿 發臭,此非自然之毒也乎。氣領血載,非熱何能達表。 氣煦血化,非熱何能黃熟?漿老成痂,非熱何能收結。 此非當然之火也乎?只合行其無事而已,亦何分別 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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