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612卷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六百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六百十二卷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六百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十二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四十八

  三命通會二十論小兒 論六親 妻妾 子息 父母 兄弟 定婦人孕

  生男女

藝術典第六百十二卷

星命部彙考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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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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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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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觀小兒之命,如種花木之法,善培養者,則根苗茂 盛,花果興隆;不善培養者反是。何以言之?凡人種花 木,必以土栽培其根,根實則苗盛,必以水澆灌其體, 體壯則花茂;賴陽火溫照其花,花實則果成;假金刃 脩伐其枝,枝清則本固。設若土虛根淺,水少苗枯,日 爆花焦,風摧果落,是皆失中和培養之氣,其花木安 有不枯之理乎?人之八字,以年為根,月為苗,日為花, 時為果,其理皆然。故推小兒之命,要日干有氣,月令 生扶,年上栽根,印綬無傷,財官有制,七煞得化,傷官 遇合,氣稟中和,不值刑衝破害,此則易養長壽之命。 如煞重身輕,財多身弱,傷官疊遇食神,重逢日干,或 旺甚無依,或太柔少印,氣失中和,柱「有刑衝破害,此 則難養促壽之命,二者類如栽培之法耳。」又曰:「小兒 之命,當論時辰為正,先看關煞,次看格局。日主強,財 官旺,有關無煞;日主弱,財官少,常病易養;日干弱,財 官多,有煞有關難養。夫關者何也?即偏官為關,偏財 為煞,專以日干為主,取生成之數斷之。關者,譬如今 之關隘,乃險阻之地」,人至關非明文不敢私渡,違者 必致其禍。小兒命犯此關,則為不利。柱中日干強健, 制伏純粹,印綬無傷,如有明文之類,通達順遂,易養 長壽,反之則否。又曰:古往今來,只有三命有關最緊, 不應者多,五星家有種關煞,猶三命關之說也。子平 之關,只以煞論,假如初生小兒,甲日者庚為關柱,有 戊土黨煞,此為關重無財。日主健旺,得印生解化者, 關輕無害。甲日見庚為九歲關,丁見癸為六歲關,戊 見甲為三歲關,丙見壬為一歲關,壬見戊為五歲關, 癸見己為半歲關。四柱原有者,為是運及太歲流年 遇者,則非。陽干見陽煞,陰干見陰煞,陽忌單年單數, 陰忌雙年雙數。如一六屬水之數,壬屬陽為一數,丙 人見之,為一週半關;癸屬陰,為六數,丁人見之,為六 歲關。非特干頭七煞,為關中隱者亦緊,餘干倣此推 之。小兒犯關,以河洛生成數為斷。若夫百日關、鐵蛇 關、雞飛關、閻王關、深水關、鬼門關、四季關、四柱關、將 軍箭,其說見《百中經》可考,然多不驗,故不錄。又曰:「小 兒犯關,如甲子、壬子、戊子」三旬生人,俱從申上數起。 庚子、丙子兩旬生人,俱從寅上數起。假如辛未命,是 甲子旬中生人,用甲子從申上數起,順行一位,一辰 至卯上,本年辛未,此是關也。卻看命宮在何宮,若是 兄弟、奴僕、遷移、相貌四宮為犯關,餘宮非在三宮,不 過三歲,六十二宮依次言之,惟第九宮不出,三十歲 死。若行年太歲,大小運衝併,決不能免,謂之「大關。」又 如辰戌年生關在辰子亥酉年,亥午丑未年,卯寅年, 巳年,未卯年子,看命宮在何宮,若煞在三六九十二 宮,是死關也。六九不過三百日,三五週同十二宮,更 兼惡煞來臨定凶,謂之「小關。」又一例:子卯丑未寅巳 卯子辰辰巳申午午未丑申寅酉酉戌未亥亥,即三 刑也。假令子生人卯上起煞,其煞在三六九十二宮, 主夭。又春丑巳,夏辰申,秋未亥,冬戌寅,即孤辰寡宿。 又正七月巳亥,二八月辰戌,三九月卯酉,四十月寅 申,五十一月丑未,六十二月子午,正月巳,七月亥,即 六衝,犯此時者主難養。又生時納音不可剋年,如生 年納音屬金,忌午時屬火,名曰「鬼關」,犯者多不過三 十夭。金木不可犯巳酉時,火不可犯辰申時,水土不 可犯午戌時,名曰「三關煞」,主夭。若生月乘旺氣,或鬼 自絕,無傷元氣,亦主中壽。若四柱帶父母,四柱一位 二位,雖犯關不死。又有從戌上起,正月逆行至本生 月住,卻向日上起子順行至本生時住,遇辰戌丑未 上是關煞。又寅申巳亥月,見子午卯酉時,子午卯酉 月,見辰戌丑未時,辰戌丑未月,見寅申巳亥時,犯之 必應。以上諸說,亦不盡驗。又有小兒運例,陽男陰女, 寅至卯,寅上一歲,卯上二歲,辰上三歲,陰男陽女,申 至未,申上起一歲,未上二歲,午上三歲,一年行一位, 凡接辰巳戌亥年,定有災殃,號名「孩兒運。」又一法,一 「命二財三疾厄,四妻五福順行流,數到本年十五歲, 若遇凶煞定可憂。」此星盤中看小兒法也。古有占男 女生時之日陰晴貴賤法,如金命天陰生,主官貴,相 昏暗,貧賤不問大小,風起不長壽,有雨雪,主心善孝 順。木命天陰生,大富,晴朗有官長壽,天昏衣食平,微短命,有雪雨身貴孝順。水命天陰生,心惡,倘來衣食 明朗大貴;昏暗短命貧賤,有風起,久後貴人提㩦。火 命,天陰生,大富,晴朗雖富壽夭;昏暗有官分,不問大 小,風起有衣食,大雪短命,微雪雨,年至五十左右有 病。土命,天陰不過十五死,微雨不過三十大富,昏暗 富貴有官分,壽卻夭,大風忤逆短命,雨雪有外財;晴 朗富貴久遠。又曰:「凡小兒日時帶甲乙者,主印堂寬 目,藏神,人中,長眉疏秀;帶丙丁者,主眼大鬚長額窄, 少年多患瘡。帶戊己者,主頭大額廣;帶庚字者,主面 方額闊;帶辛字者,主鳳眼耳朝,口有垂珠;帶壬癸者, 主眼大,好吃酒,膽大;犯辰巳多,申酉多者,主左右眼 耳。」犯寅丑或戌亥多者,主一隻腳大,一隻腳小。犯 三四卯字,辰字者,主使左手。《沈芝》云:「小兒犯丁丙字 多者,主重頂,更加衝破受剋,主腦大侏儒壽夭。」時居 卯酉日月門戶,主眼圓大或邪眇。又平生好徙移,或 多道路親離。若帶煞刑剋,眼大難全。生時是辰戌丑 未,又四柱中多墓,主過房。帶午未多者,名執拗煞,主 為性執拗,戌多者亦然。帶子亥多,主疝氣偏墜,是子 時者無不應。壬子丙子尢緊生時與胎同在辰上者 亦然。帶火多主少年膿血之災。帶丁午多有未字者, 主頭大害瘡癤,或疤痕,或禿瘡,大人腦疽。四孟月上 帶金火相剋,多瘡癤驚疾。金水火相剋制,主剝皮瘡 災。金水多主晚語,見木主早言。五行一位,生,三四位 幼失乳。犯戊寅、戊申、癸巳日時,主與父母不相保守。 帶四孟或四季多者,背父生方不剋,陷四孟,母先亡。 辰戌丑未剋父母。《尺璧》云:辰戌剋父,丑未剋母。犯巳 午多者,主十八九前剋父母,巳午時尤緊。胎年同位, 及胎生元命者,主先剋母。五行全者,主少便清俊伶 俐,是夙有靈骨。五行自生月至時上,以次求生旺少 刑衝者吉,主長壽成器人也。反是則夭。縱使福神多 有救,少年當十生九死,及至成人,亦非長壽。蓋稟五 行生旺則氣實,氣實則壽長。五行死絕則氣薄,氣薄 則短夭。凡月日時枝榦錯亂而重見太歲,曰「重元星」, 主過房寄生。螟蛉之子,初生或食神重疊,或偏印太 旺,皆主無乳。四柱財多,主偏生庶出,或過房螟蛉,或 妨剋父母。若幼年運行財旺之鄉,亦如此類。帶生旺 氣者,是嫡母所生。胎元命有氣,更年與時支刑剋,衝 破胎元者,母不正。帶四水生船中,三金生逆旅,或聞 鍾鼓金革哭聲,或有孝子著白衣,婦人相看。見三木 聞喧呼驚恠,或不在正堂,或近園林村莊庭舍。見三 土,生時近塚隄堰積土處,或有土工動作之事。三火, 鄰家有喪禍事,或家中有憂恐離別事。若胎元坐生 年驛馬,主在胎中頻頻動躍。生時有臍帶纏頭時。帶 劫煞,主頂有雙旋,或縱頂旋。帶亡神,主母有驚恐,或 家中有訟及難產。帶月煞,主背父而生及偏頂。帶正 印者,少驚哭。自襁褓無驚恐,易養。犯五重羊刃,名曰 「滿盤刃」,多養不成,更時帶刑害者,決死。女兒差慢,終 不免產厄而死。生時見官符,父有公訟,母有驚恐,《咸 池》重合,不得親父母養育,或非嫡母所生。《重疊》見空 亡,主驚顛失墜,剋父母。生時犯空亡及自死絕者,七 歲前羸疾,七歲後陡肥。胎犯空亡,主左眼圓小。見前 喪後弔,名曰喪「弔直帳」,多湯火災,見喪門弔客。初生 時有白懵尿草之性,生時見喪門,母氏難產,及生則 母多疾病。凡俗推小兒正否,命見孤辰寡宿多隔房 異宅。勢不行,氣不轉,幼離父母。如戊辰木得庚辰金, 木為金剋,其勢不行。如庚辰金見己巳火,金氣轉於 十二支,則有火截,所以氣不轉。餘倣此推。胎中帶廉 貞兩位衝一位,陰陽不正為庶子。或六害相刑帶煞, 主過房。胎月生時,大小墓空,刑絕同處,不是雙生異 母,必是寄姪抱歸。日時犯勾絞剋身,多主驚弔。生時 若逢祿,少年乳粗口有角,或少時就好酒。《古詩》曰:「時 逢年害臨華蓋,四季胎空加六害,若非寄養外人家, 庶出倚親多此輩。」如戊寅戊午得戊「戌時,生時與年 干同,為華蓋之例。」又曰:「時入空亡子拗性,天元受剋 多剛勁,或加辰戌等,宮中庶出,不然身兩姓。如辰戌 丑未四時生空亡中,多是庶出,又性執拗。」《生產定時 歌》云:「子午卯酉面向天,寅申巳亥側身眠,辰戌丑未 定是覆,此是人間定時仙。」或問:偶然同產一母所生, 何以別貴賤榮枯?答曰:「凡一時有八刻十二分,故有 淺深前後,吉凶不同。其有同時一母所生,須分淺深 及日時之陰陽。如陽日時兄勝,陰日時弟勝,淺則占 先時之氣,深則占後時之氣。古歌云:『雙生之法有奇 門,欲驗榮枯視日辰,陰日弟強兄必弱,陽時兄貴弟 須貧』。」李九萬云:「凡小兒帶四生,多主雙生。」《神白經》云: 「陽命後生者死,陰命先生者死,不以男女論。」又一說, 一時分方向,如木命向東方者受生氣,向西方者受 剋氣,貴賤壽夭,以是別之。余聞三河王氏,兄弟雙生, 弟先中,兄後中,功名壽夭,大率相似,而兄竟不如弟。 穎州李氏兄弟雙生,因差一時,故弟登科甲,兄止秀 才。考其八字日時,果如前說。

===論六親===
考證
或問:「陰陽何所配合為夫婦而成六親?」答云:「如甲以

乙為妹,配與庚金為妻。丙以丁為妹,配與壬水為妻。 戊以己配甲,庚以辛配丙,壬以癸配戊,一陰一陽配 成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兄弟。六 親者,父母、兄弟、妻子也。六甲娶己為妻,甲己合而生 庚辛為子男,取剋干為嗣。」庚是也庚見甲女取干生為「息。」辛是 也己生辛則己者庚辛之母,庚辛者己之子也。庚娶乙木 為妻,乙庚合而生丙丁,則乙庚者丙丁之父母,庚為 父,乙為母,故謂陰干生我者為母,我剋陽干者為父, 剋我者為官為子,我剋者為財、為妻,比和者為兄弟 娣妹,生我妻。陰干為丈母,妻剋陽干為丈人,剋我女 者為女婿,食神為孫。其餘六親,俱於十干變化取用。 且如六甲生人,以癸水為母,癸為正印,如遇巳土正 財,戊土為父。戊合癸也戊是偏財,如遇比劫,則父有傷,六 乙生人,亦以癸為母,癸是偏印,以戊為父,戊是正財, 甲乙俱以庚辛為子,庚金為男,在甲則為七煞,在乙 則為正官也。辛金為女,在乙則為七煞,在甲則為正 官也。巳土為妻,戊土為妾,謂乙木剋己土也。雖云陰 見陰,不成配合,然陰木剋不得陽土,且婦人以陰為 正也,故云甲乙俱「以己為妻,戊為妾。」如女人則甲遇 庚七煞,乙遇庚正官,皆夫星也。謂庚是陽男,為正夫 屬陽,不可以辛陰為夫也,但陽見陽多無情,陰見陽 則夫婦和鳴。或云:取正財為妻,偏財為妾女,甲則辛 為正夫,取陰陽之正合也。甲乙生人,俱以甲為兄姊, 乙為弟妹,以丁為婆,生我父者為祖母,丁生戊也,壬 水為公,壬與丁合也。又以丁火為丈母,生我妻者為 我外母。丁生己,配與甲,作正妻也。壬為丈人,壬與丁 合也。妻之兄弟為妻舅。己土為妻,戊土則為妻兄妻 舅,癸水則是舅之妻,為妗也。其餘八干,俱以類推。女 人取用,與男不同,我生者為子,剋我者為夫,生我夫 者為姑,剋我姑者為公。其餘父母兄弟,皆與男同斷, 但須辨其陰陽耳。如甲乙干,則以丙為男,丁為女,庚 為夫,辛為夫之兄弟,己為姑,甲為公也。或曰:食神為 子,傷官為女,取陰陽之各生也。《經》云:「以年為祖業,月 為父母兄弟門戶,日為妻妾己身,時為子息。」須看四 柱之中,父母兄弟妻子,星居何地,論旺相休囚而言 其吉凶。如父母星坐長生旺庫祿馬貴人之地,則主 父母富貴,福壽榮耀。如坐空刑剋煞死亡衰敗交併 之地,則主父母貧薄,破傷刑夭,或死於外,及不善終。 若帶刑帶破害,雖居於生旺庫之地,主父母有壽而 貧賤。兄弟星若生得時得令,坐長生庫旺祿馬貴人 之地,則主兄弟富貴,榮華成群。如坐刑剋煞刃死絕 衰敗之地,兄弟不得力,如坐長生旺庫而遇刑衝破 害者,雖有兄弟而仇敵及不得力。如妻妾星坐生旺 庫祿馬貴人之地,或有物以生之,主妻妾富貴榮華, 美貌多才。如坐空刑剋煞羊刃死絕衝敗之地,則主 妻妾貧薄,醜貌刑夭,淫亂殘疾,或產亡不得力,如坐 生旺祿馬之地,被刑衝破害,妻雖有壽,亦主破相貧 薄。如祿馬貴人財庫之地,帶刑衝剋煞,主妻雖富貴 亦夭。如子息星坐生旺祿馬貴人官印之地,有物以 相生,主子息榮華聰明,多得送老。如坐祿馬貴人居 於死絕之地,雖有聰明俊秀,不送老也。如居生旺之 地,被刑衝破害,有子主愚頑,或殘疾送老。如居死絕, 又刑衝破害劫財之地,不得子之力,縱有子,主殘疾 破相,或不才女命。如子居生旺之地,主多子。如坐祿 馬貴人,主子富貴福壽。如坐空刑剋煞,併衝羊刃死 絕之地,主子不得力。若妾位居生旺,則宜主偏生之 子。《賦》云:「論其眷屬,憂其死絕。」《三命》云:「四柱觀其九族, 三元辨其六親」是也。或問甲乙日主,以戊癸為父母, 四柱干支,並無癸水,只戊壬二字顯於干頭,或藏於 地支,則論何者為父母?答曰:「《本經》所謂明干有時明 干取,明干無時暗中求」是也。如柱無癸字,只有戊字, 是甲乙之父,將父求其母,如無母,只將壬為母,亦須 論戊為父,其戊壬不得係婚配,非兒女嫁娶,必是服 內成親,或母多父歲,或失婚而再配也。或又問:甲「日 主月支年支是乙木,時支是甲木,乙先甲後,何為兄? 何為弟?」答曰:「不論先後,只以強為兄,弱為弟。夫人之 生也,上父母,下妻子,中兄弟,其聯屬離合,命之為也。 言命不及六親,自是偏見。但世人不達正理,以五陽 干取為母、為妻、為女,五陰干取為父、為夫、為男,謬戾 甚矣。此法教人,甲取己為妻,乙亦」取己為妻,不當取 戊,戊乃陽也。甲以庚為嗣,以戊為父,以癸為母,乙亦 如之,不拘偏正,惟辨陰陽,陽男陰女,理之大順也。《神 白經》云:「甲人丁為父,壬為母,乙人戊為父,癸為母。」餘 八干例見,是不論陽男陰女,只取陰生陰。陽生陽,則 生我者為母,與母合干為父,夫妻合而後生子。陽干 傷官為父,正印為母,陰干正財為父,偏印為母。見父 則無父而發,見母則無母而發。剋年干不利父,剋月 干不利母,干鬼不利父,倒食不利母,胎與四柱交併, 即有異父母也。其說亦通。又曰:「春秋二分前後,犯卯 酉日時者,主散絕骨肉祖業。辛酉日時,名白虎臨庭在日剋妻,在時剋子,不利骨肉。戊申戊寅名六道消 虛」,主不利親族。壬戌日時,名「天后失行,主不利妻孥。」 《廣錄》云:「凡命生時,辰戌丑未,主妨父母,帶劫煞、亡神、 元辰、羊刃多者亦然。日時犯兩重亡神者,剋母。若時 犯辰戌丑未,卻不犯惡煞,亦不剋天元。」《變化書》云:「凡 命生在父母氣絕弱之位者,必刑剋,帶煞多者,主離 背,不必在四季之時。」《尺壁》云:「凡時犯劫煞羊刃,雖非 辰戌丑未,亦有剋四維母、四正父也。」《直道歌》云:「四季 生人背太陽,定主父先亡。」壺中子云:「月坐孤虛,棣萼 凋悴。」孤乃孤神虛乃六虛命中得之兄弟衰絕《尺壁》云:「凡巳酉丑全帶辛 字者,主骨肉在他鄉,不得歸葬。」《鬼谷遺文》云:「五墓為 蓋藏之地,時貴亦妨。四孟是孤絕之神,帶煞必剋。」《珞 琭子》云:「眷屬同於水火,相逢於沐浴之鄉,骨肉中道 分離,孤宿尢嫌於隔角。古歌云:『隔角分明亥子初,日 時犯著定應孤,若非父母隔絕早,定主偏房外寄居。 累犯惟宜孤立吉,更將年』」上來求日。妻家不是喪無 人,便是自身姓非一。時上子孫少更遲,不然不出在 親闈。月中兄弟應須少,日裏當防換幾妻。

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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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財妻,偏財妾也。且如甲日生用,己為正財,即為正 妻。戊為偏財,即為偏妻。若日干健旺,四柱見己,為正 妻。得時令遇旺鄉,略帶官星,主妻賢明才貌兼全。因 妻遇貴歲,時中有印臨之,主妻有財物嫁資。若正財 衰,偏財旺,顯,主有偏妻分緣。若己字落陷,或坐死絕 之鄉,或生春令,日主健旺。如甲寅等類,主不了剋妻。 若妻生得旺,日坐衰局,或居死墓之地,主自淹滯,一 生著妻妾欺,或再嫁他人。若甲申甲戌日生,甲寅乙 卯月日,主大旺,雖有妻以比肩分奪,恐不免嫁他人, 或著他人佔之,或妻有別情。餘同此例斷。

子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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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嗣者,即官星也。官星得令,八字無傷,官衝剋加之, 日主自坐旺鄉,便子孝送終,後代榮昌。假甲乙日用 金為嗣,金旺則四九之子合數。若日主柔弱坐煞,官 星坐旺顯之地,更帶三刑六害,隔角交加,或合煞局, 定主子多不孝,遠離他鄉亡家。若日主太旺坐空亡 宮,命帶傷官敗財,官星無氣,定一生孤獨無子送終, 偏房庶出亦難招。若時上七煞太旺,或七煞制伏太 過,皆主難為子。如官煞相混,去留不清,或招兩般子, 但透煞者,必先招女煞為偏子或為女也。余考士大 夫命有子者,官多正出,煞多庶出,煞重女多,官重多 子。又以干支分女子,干支疊見,子女俱多。若時落空 亡,原是官煞,子女亦有二三傷官俱無,帶財印別論, 印則有女,財則有子。若傷官成格,如鼠貴刑合之例。 柱有官煞,亦主有子,落空則無。若傷官坐煞,如丙日 見己亥時之類,亦有子,但不和順。若論生子歲運,官 煞重,則在傷官食神,官煞輕,則在財年,或官煞年,官 煞輕,食傷重,須是偏印正印年,官煞重而財又多,須 得比劫羊刃,或天地合,三合、六合年分,以此活法參 之,蔑不中矣。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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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以偏財論,母以印綬論,無傷則少年無妨害。假庚 日用甲為父,如柱中再見庚字,或合巳酉丑金局,即 傷父。若命帶七煞則不妨。如日干健旺,甲字在亥卯 未寅,或冬令,主父母和順,或父受封爵,皆可類推。又 戊日生者,取丁火為母,忌柱中正財太重,轉剋印綬, 如貪財壞印之說。元帶天地之財,運行財鄉則剋早, 只有地財運未。行財鄉則剋遲,四柱有正官一位不 妨,如戊日生四柱,原有二壬,皆得地主,母有二夫,正 印為母,偏印為繼庶之母。若人命帶父母全,一生得 祖業分緣,又無剋剝之患。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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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者,即劫財比肩,甲見乙,乙見甲之類。如庚日坐 寅午戌之上,或臨死墓之鄉,卻有辛酉自旺之地,帶 財得時,主弟自明顯兄不及弟之福。如兄弟相和,強 弱相分,其理則一。如不和者,乃四柱帶庚丁辛丙之 類,兄之官星,剋弟之本身,如此五行,自然不和。《本經》 云:「不仁不義,庚辛與甲乙交差。」此之謂也,餘倣此推。 《歌》云:「煞官混雜帶三刑,更無財曜是偷生,我明他暗 從他象,父死之時不赴靈。庚金化成火相持,父亡見 血不須疑。比肩三合族人害,三刑零落及離妻,比肩 暗損及門房,兄弟無情被罔欺,如帶比肩成別象,兄 弟不睦報君知。妻帶三合及坐妻,妻從認得是親支, 坐妻透妻成別象,定主離妻又娶妻,多透妻財須怕 婦,婦歸絕路不生兒,化成別象剋正夫,必主欺夫禮 義疏,身旺食強亦如此,食明旺相慬然殂。陽母專位 主偏生,母來父上受其驚。天時地利生過月,七煞兼 行頂上偏,兒歸煞地母有疾,丙丁雙者頂雙靈。日祿 歸時須孕夢,小兒無乳食神衝。壬子乙酉時偏生,丙 戊丁壬妻護靈,背父而生甲乙卯,此時須要記分明。」 《賦》云:「過房入舍,年月衝分,隨母從夫,財空印旺,早年 父喪。」偏財臨死絕,煞宮幼歲母離。印綬逢財多死地比肩重而兄弟無情,羊刃多而妻宮有損。官逢死絕 之地,子招難得。若見傷官太甚,兒亦難留。如遇衝破, 提綱定主離於祖業。再見空亡,三番四廢,印綬逢生, 母當賢貴,偏財歸祿,父必崢嶸。官星臨祿旺之鄉,子 當榮顯。七煞遇長生之位,女招貴夫自身借宮所生, 多主依人過活。妻星失令,半路拋離。若乃借宮所生, 亦是他人義女。印綬旺而子少息希,七煞強而女多 男少。偏財逢敗,父主風流。子曜若臨,破家蕩產。妻入 墓不得妻財,父臨庫父當先死。比肩逢祿,兄弟名高。 印綬被剋,母親喪早。桃花若坐煞星妻宮,必主淫蕩。 年衝月者,祖基不守,日衝時者,妻子難為。若見天元 刑戰,父母不全。如遇地支所生,凶中成吉。七煞能生 正印,萱堂暮景精神。傷官喜助偏財,椿老百年安逸。 比肩雖有兄弟比重而父壽難延。旺財可以生官,財 多而母年不固。食神頻見,難招繼續之人,羊刃重逢, 再配持家之婦。官鬼盛則昆仲消疏,七煞興則己身 不利,夫妻偕老,皆因財旺身強,子女盈眸,只為官興 煞盛,四柱相生值吉曜,三代皆全,五行戰剋遇凶星, 六親不備。若推女命,反此參詳,婆是偏財,若是傷官, 當考壽公為比劫,如逢七煞命難延,財官興盛,必招 富貴之夫。「食比司權,當生賢孝之子,印綬能傷子息, 逢財反得安康,同類干頭為娣妹,財上支絕不興夫, 此則六親真妙訣,五行生剋定榮枯。」又曰:「年逢刃煞, 幼年早喪爹娘,時遇刃傷,末年卻損兒女,衝者無兄 弟,刑者損六親,外衝六親無力,內衝夫婦不協,歲月 官印財全,三代祖先富貴,日時煞刃逢梟,半路」妻兒 虧損。男命傷官多損子,女命傷官多剋夫。傷官見財 而有子,七煞有制乃多兒。財重刑傷父母鬼旺後代 遷榮。劫財重重父早喪,破印太重母先亡。歲月財官 旺相,公父顯榮。日時祿馬相生,妻兒賢俊。印伏藏而 財秉令,庶出姦生。正財旺而身失時,母年早喪。偏官 偏印偏財疊逢,必然偏庶。正官正印正財獨遇,的是 正宗。男旺官,子必多,女重梟,兒必絕。月中劫背絕財 官,父終外土。歲月背逐更衝害,公葬他鄉。日逢刃,時 逢梟,妻妾產亡。歲值煞,月值傷,兄弟難有。月令傷,官 多奪長時。行神煞,兄弟無。男命劫疊外家稀,女人煞 重親骨絕。專祿兼陰錯,外舍伶仃。逐馬見陽差。公姑 真假,印旺妨兒女,財重妬公姑,歲月疊煞有刑害,公 姑遭傷日時背。背祿乃比肩劫財也逐無救助,妻兒離剋正財, 偏財復見合,雖多妻妾主濫淫。偏官正官更衝害,任 有丈夫而偷姦。旺夫傷子,乃食位而受傷。旺子傷夫, 察官星而喪絕。女命印旺官輕,夫權在手。男命財多 身弱,妻語愜心。日下傷官持刃,夫必惡亡。月中帶印 刑衝,母家零落。刃健煞剛,祖基微薄。官強財旺後代 昌榮。日逢背祿逐馬多,破祖離鄉之客。時遇財旺生 官,有興家助國之男。煞刃月逢,有父無母。偏官疊見, 多生女子少生男。偏財復逢,少愛正妻多愛妾。財源 得地,因妻致富成家,其妻抑且有為。官位臨垣,顯己 增崇祖業,而男亦須興旺。月官印年傷官,父優祖劣。 日財位時劫財,父興子敗。比劫重婚必遲,官星生兒 必早。男逢傷官陽刃逢官煞,不可斷其無嗣。女命傷 官,梟印行財官,亦堪決其有子。女人食重遇官輕,夫 衰子旺。男命煞旺,逢比劫,兄有弟無,太過不及,兄弟 俱無。庫位中和同氣,主有煞生,旺官敗絕,女子盛而 男子衰。財官旺身主休,夫家興而祖家失。女人比劫 太多,夫有絕妻之義。男子財勝劫重,妻懷私慾「之心; 年月印綬相生,受現成之基業;日時傷官傷,盡發不 義之橫財。年上官星父祖為官,月上官星兄弟必貴。 男逢比劫定傷妻女,入印梟難嗣子;陽刃逢傷官七 煞,骨肉親友傷情。三合六合相和友善,五湖四海。」 又曰:「凡推六親男命,以年為父,胎為母,月為兄弟官 員,以月為僚友,日為己身妻妾,時」為子孫官員,以時 為帝座禍福。凡是子午卯酉日生,主娶子午卯酉命 妻。若妻申子辰生丑生甲己生者,皆不永。如剋過頭 妻再醮,不在此限。亦有屢剋,直到娶生日干支不同 者,方不剋。寅申巳亥辰戌丑未生,俱同上說。凡命四 柱內,有我剋者為妻,無我剋者,名曰「局中無妻。」卻看 所生日在何地,如在財旺之鄉,當有得力之妻或美 妾。更帶貴人祿馬年,主妻帶官嫁夫。若在本命時,財 死墓絕敗處,定主剋陷,或一生鰥居。若日祿在時上 遇見,如六丙日得癸巳時,六壬日得辛亥時之類,名 名譽煞,不惟主富,亦主因妻有官。若日帶年之官,或 年之印,主妻奪夫權,或祿出妻廕,或妻權貴之家,駙 馬郡馬之類。日坐命財,更在財生旺之鄉,主得妻財, 又主妻賢明。若在死絕墓處,得妻家死人。財。日坐貴 人,主妻有族望,不然賢淑美麗,及有美妾少僕。若命 帶日刑,日帶年衝、破年陽刃、劫煞、六厄、元辰空亡,或 三四娶或無妻。日帶自刃,名曰「日煞」,或時陽刃歸日, 俱主剋妻。日帶破碎煞,須主色癆血疾,或厄難之類, 丑日尤緊,己酉日差慢,日帶年墓,日帶正印,主剋正 室,或以娼妾為妻。五行順則吉。日帶刑害衝破,又帶惡煞,或坐浮沉煞,多主妻生離,或惡死。日在命財死 墓絕處,主剋妻。如金命人日在午未申上,仍以納音 論之。《古詩》云:「納音金命木為妻,午未宮為死葬期,更 進一辰妻是絕,若無傾陷也先虧。日坐華蓋,主頻頻 剋妻,或娶娼妾為妻,大抵四季日多如此。古詩云:『時 逢華蓋主身孤,有子臨年必定殂。日若值時妻屢剋, 不娶娼尼即婢奴』。」《寸珠》云:「日坐華蓋,主妻不廉不孝。 日坐驛馬,主妻多病慵懶或孤。五行相剋,亦主剋陷。 辛酉日生剋妻,癸巳日生主夫妻有病,或酒色荒淫。 年日同」一位,名主本同宮,主剋妻,娶同年妻方免,俗 謂之鳳凰池。沈芝云:兄弟同宮鳳凰池,但使人心懷 不佳。日時相衝、相破、相刑、六害,皆主離婚離嗣,男女 通用,申日辰時,未日亥時,寅日戌時,丑日巳時,皆為 井欄斜衝,主難為妻。更帶食神,名絕房煞,主多女少 男。如甲辰壬午帶倒食者尢緊。《古賦》云:「井欄斜衝,莊 子鼓盆而歌」,正謂此也。日是自刑,主妻多病。日坐沐 浴煞,主得美,妻多不廉。凡命以日之納音,論妻之數 目,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甚者倍之。凡人妻位衝 辰,為娶妻之年,罕有與日三合六合而見妻者,更以 巧拙言之。《賦》云:「日凌親年,老婦無恭。」如乙丑人見辛 日乃傷年干癸日乃吞乙,干遇午日是乙之長生,多 不伏夫。蓋年為父母,日為妻妾,更支神刑衝帶煞,故 無恭順,或助生別干則不然,如乙見辛有壬字,辛金 生壬水,壬水生乙木也。又云:「有前見害,琴瑟不調。」謂 當生己,見六害,行年大小運又遇,謂之有前見害,其 年必主夫妻不和。又云:「日支忽在歲前,眾笑怕妻聲 醜惡。」蓋日為妻妾,支神在太歲前主怕妻,或妻性氣, 凡是煞臨妻位者,主多傷剋,若妻家零落乃免。又云: 「陰惆陽悵」,亥來子上妨夫。夾角夾維,寅向丑邊剋妻。

辰戌丑未不為惆悵煞,惟陰陽並處然後有之。亥人向子,乃陰悵其陽,如妻號其夫,故言亥來子上妨夫。子人得亥,乃陽悵其陰,如夫哭其妻。子來亥上妨妻,不待言而見也。子午卯酉無隔角寡宿煞,惟方隅四處然後有之。寅人得丑乃隔角寡宿,則不利妻,故曰「寅向丑邊剋婦。」 丑人得寅隔角孤辰,則不利夫。丑向寅上剋夫,故不待說也。

又曰:「凡男於妻絕中生者,不宜生女,生女則喪妻。如 甲子金,男以木為妻,七月生,為妻絕。女於夫絕中生 者,不宜生男,生男即喪夫。如甲子金,女以火為夫,十 月生,為夫絕也。餘准此推。」

癸亥、丙寅、己巳、乙巳、庚申等日為鼓盆煞,畏其日之旺也。與孤鸞大同。又云:「絕宮為鼓盆之煞。」

金申酉火巳午水,土亥子木寅卯名「望鄉煞」,惡其命 之強也,與建祿無異。又亥未戌春巳子辰夏寅卯午 冬申酉丑秋名「狼藉煞。」

《百忌曆》以正月為「大敗,二月狼藉,三月八敗。男敗妻家,女敗夫家。」

又寅申巳亥生七月,子午卯酉生丑月,辰戌丑未生 卯月,名「絕房煞。」《百忌曆》云:「以十二支辰月上呼,男害 妻兒父母,女傷夫主公姑。」子位者,以妻所生者為之。 假如木命人,以土為妻,土生金為子,陰命以所生者 為子,如木命人,以火為子,如子位在旺相之鄉,主有 聰明忠孝之子,光顯祖宗,反之則否。欲知子之性情, 各以五行推之。木命人以金為子,主其子性懷廉正, 剛烈自用。火以水為子,性謙和恬淡,扶高接下。土以 木為子,性慈忠孝,柔順謙和,宜少不宜老。金以火為 子,性多貪慳,中心虛妄,逐利勝己,有始無終。水以土 為子,性緩慢,凝重耿介,老而有福。五行各在有氣之 鄉,當以是論。若在休墓之地反是。男命四柱內無鬼, 名曰「局中無子」,卻看生時在何地?如木命以金為子, 若局中無子,而得申酉巳時者,必有子,名曰子乘旺 氣,若金死於子,絕於寅,即無子也。凡以時之納音,推 子之數,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有氣乘旺,則倍數 言之,無氣背時,則減數言之。有不依數者,在五十後 禍福方定。若男犯局中無子,又時不在鬼生旺之鄉, 卻支干與年合者,但只生女得成,生子不育。古詩云: 「哭子帶刑死位傍,子多復是少年亡,忽若干支並德 合,只宜養女得成雙。」如一命癸未、癸亥、丙辰、戊子,此 是局中無子,又在官鬼死絕地,卻癸與戊合,故生女 多子皆不成。若見甲子則主有子。以日干論,丙辰以 癸為子,引歸時上建祿臨官之地,主多子,然卻無子, 是以納音取年,上論亦准。又如一命,癸未、甲子、辛卯、 癸巳,是局中有子在死地,喜時引官鬼長生之地,故 生數子而女少。又有一郎官,庚辰、壬午、戊寅、辛酉,白 虎臨庭下,五十六不祿,兒女俱無。《尺璧》云:凡命犯亥 字,多得兒,巳字多得女,時帶年衝、刑、破、害、刃劫元辰, 俱剋子時帶年空亡,重者絕子。自刃飛刃剋子,時坐 華蓋剋子,五十後如見不牢,時帶自刑,子多疾病六 厄,子多厄浮沉煞死、瀉痢。時坐本音墓,主有壽無子 送老。但有孫息坐日破空亡,刑衝食刃,皆主剋頭。子 納音帶絕氣,又時在絕鄉,如癸巳、壬寅、庚申、乙亥、丁巳等時是也。假令庚申得壬寅時,定主絕嗣。凡命見 申日亥時,巳日寅時互換見者,名曰狡害煞,主絕嗣, 須庶出過房佳。古詩云:「五行狡害最不良,夫婦孤單 獨守房,死去墳前無子哭,求他異姓卻相當。」《鬼谷遺 文》云:若人生時見祿馬往來朝命,不犯孤寡,亦有子 孫時干剋年干及倒食年干者,主生男不順。《五行要 論》云:凡大「小二運,與歲命三合六合者,主有孕生男 女之慶,陽多生男,陰多生女。若純陽則極而反陰生 女,純陰則極而反陽生男。假如甲子命屬陽,大小運 臨辰位,或申位三合,外夾辛巳,太歲屬陰,則是陽多 生男。餘准此。」

定婦人孕生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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訣曰:「父母歲數兩頭安,受胎之月中心取。乾坎艮震 為男兒,巽離坤兌總屬女。假父母年雙為拆,受胎月 隻為單,成坎卦定男父母年隻為單,受胎月雙為拆, 成離卦定女父年上,母年下胎月中。餘准此推。」又一 法:以《大衍》之數推之。訣曰:「七七四十九,問娘何月有, 除卻母生年,單奇雙是偶,奇偶若不常,壽命不長久。」 假先下四十九數於算盤,乃加上其母受胎月數,總 得若干數,若值正月胎,是五十數,其母三十一除去, 止餘一十九數。九則為單,單則男。若單生女,雙生男, 主夭折。一云:加除法,以天一地二、人三除之,看剩數。 又云:「除一、除二、除三除盡,看零數。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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