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五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五十九卷目錄
永平府部彙考五
永平府戶口考
永平府田賦考上
職方典第五十九卷
永平府部彙考五
编辑永平府戶口考 府志
编辑府總
戶舊四萬六百二十九,今民一萬五千六百一十八,軍六千四百一十五,雜一千三百零四,共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七。
丁舊二十九萬六千七百八十四,今男十四萬一千六百,女八萬二千六百三十一,共二十二萬四千二百三十。
原額「人丁折下下則」 一十七萬六千四百五十四丁半。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迯亡併順治三年投充帶去、「招往遼東折下下則」 人丁一十一萬零二百五丁半外。
一、存剩下下則人丁六萬六千二百五十丁。一、節年編審新收人丁及投充、退出折下下則人丁二萬七千二百四十二丁。
一、順治十四年,奉文「抽出優免供丁」 三千零九十六丁。
以上三項人丁,共九萬六千六百八十八丁,各徵銀不等,共應徵銀一萬八千六百九十九兩五錢八分五釐一毫一忽。
盧龍縣
戶舊萬三千五百二十二,今二千三百四十。籍民一千九百,軍三百九十,雜五十。
丁舊一萬六千八百六十五,內壯夫八十一名在屯。今一萬三千,男八千,女五千。
原額「打下下則人丁」 一萬三千四百八十七丁,又門銀一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迯亡併投充外。
節年編審「新收實在折下下則人丁」 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三丁,每丁徵銀二錢二分九釐三毫二絲。門銀一丁,徵銀四錢。共徵銀二千七百四十一兩五錢二分一釐七毫二絲。
共抽出供丁銀四十四兩三分四毫,另行起解遷安縣。
戶舊五千八百五十,今二千四百九十二;民一千一百八十四,軍一千二百二十三,雜八十五。丁舊五萬二千三百四十六,內壯夫二百三十九名。今二萬四千五百五十。男一萬九千九十,女五千四百六十。
原額折下下則人丁二萬一千六十七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迯亡併投充帶去外,實在新收。節年編審,共折下下則人丁七千四百六十二丁。每丁徵銀二錢六分,共徵銀一千九百四十兩一錢一分。
共抽出供丁銀七十兩二錢,另行起解。
撫寧縣
戶舊四千九百八十七,今二千八百八;民一千八百三十,軍八百四十四,雜一百三十四。丁舊四萬六千五百三十五,內壯夫一百七十名。今二萬五千二百五十六。男一萬六千五百九十六,女八千六百六十。
原額折下下則人丁一萬五千四百三十七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外,
實在編審「新收折下下則人丁」 一萬六千一百五十八則,每則徵銀一錢一分七毫五絲,共徵銀一千七百八十九兩四錢九分八釐五毫,共抽出供丁銀五十八兩六錢九分七釐五毫另行起解田。
昌黎縣
戶。舊三千六百一十二,今四千零一。民二千四百七十,軍九百九十八,雜五百三十三。
丁舊五萬五千三百七十五,內壯夫三百九十七名。今五萬九千,男三萬七千三百五十七,女二萬一千六百四十三。
原額下下則人丁二萬三千六百五十八丁。除編審開除老疾逃亡外,
實在新收編審,共「折下下則人丁」 二萬一千九百八十七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千三百九十七兩四錢。
共抽出供丁銀一百八十七兩四錢,另行起解。
灤州
戶舊八千七百八十四,今八千九百五十二;民六千四十五,軍二千五百二十,雜三百八十六。丁舊六萬八千八百七十八,內壯夫一千二百一十,今七萬二百三十三。男四萬一千三百四,女二萬九千二十九。
原額折下下則人丁五萬四千六百四十三丁半,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併投充外,節年編審、新收實在行差折下下則人丁一萬五千二百九十五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三千五十九兩。
樂亭縣
戶。舊三千八百七十二,今二千二百三十九;民一千七百八十四,軍四百三十九,雜一百一十六。
舊丁五萬六千七百八十五,內壯夫四百名。今三萬二千一百九十三,男一萬九千三百五十四,女一萬二千八百三十九。
原額「折下下則」 人丁四萬八千三百三十五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外,
實在編審新收共「折下下則人丁」 二萬二千七百三十二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千七百六十六兩四錢。
共抽出供丁銀二百三十三兩四錢,另行起解永平衛。
原額出差人丁一千二百一十六丁。內除節次編審開除逃亡人丁外,
順治十四年分編審實在出差人丁八百五十九丁,共徵均徭銀四百三十兩三分二釐。《盧龍衛》:
原額出差人丁九百六十丁。內除節次編審開除逃亡人丁外,
順治十四年分編審實在出差人丁八百七十丁,共徵《均徭》銀四百一十九兩四錢。
東勝衛
東勝左衛、原額出差人丁一千九百五十丁。內除節年編審開除逃亡人丁外、
順治十四年分編審實在出差人丁一千二百五十三丁,共徵均徭銀四百八十一兩一錢五分二釐。
興州右屯衛
原額出差人丁一千九百三十一丁,內除節次編審逃亡人丁外,
順治十四年分編審實在出差人丁一千四十七丁,共徵均徭銀四百四十二兩四錢。
以上永盧、東興四衛,於順治九年七月內奉。
旨、「歸併永平一衛管理」
永、盧、東興四衛實在出差人丁共四千二十九丁,共徵均徭銀一千七百七十二兩九錢八分四釐。歲徵先儘本衛存留支解外,餘剩銀兩解交永平府庫,彙解戶部
山海衛
出差人丁三千五百二十九丁,共徵《均徭》銀一千三百二十四兩六錢。
撫寧衛
出差人丁二千二百六十五丁,共徵《均徭》銀七百四十八兩九錢五毫。
額外
灤州實在上中下則不等人丁,通折下下則共一萬六千五百三十四丁,共徵銀三千三百六兩八錢。
盧龍縣實在人丁,上中下則不等,共折下下則一萬二千九十一丁,共徵銀二千七百七十二兩九錢二分九釐二毫。
遷安縣實在人丁,上中下則不等,共折下下則八千丁,共徵銀二千八十兩。
撫寧縣實在人丁,上中下則不等,共折下下則一萬六千四百六十三丁,共徵銀一千八百二十三兩二錢七分七釐二毫五絲。
昌黎縣實在人丁,上中下則不等,共折下下則二萬二千一十二丁,共徵銀四千四百二兩四錢。
樂亭縣實在人丁,上中下則不等,共折下下則二萬一千三百七十丁,共徵銀四千二百七十四兩。
永平衛實在人丁,上中下則不等,共折下下則四千五百四十二丁,共徵銀一千八百六十九兩一錢九分。
山海衛實在人丁,上中下則不等,共折下下則九千九百二十三丁,共徵銀二千二百一十七兩三錢三分一釐九毫。
永平府田賦考上 通志府縣志合載
编辑府屬總
舊官地一百六頃五十三畝六分;民一萬四千四百八十八頃六畝四分二釐九毫,共一萬四千五百九十四頃六十畝二釐九毫。《今三則》:上五千三百十五頃四十七畝六分二釐四毫三絲三忽;中一萬二千八百九十二頃七畝七分六釐四毫;下四萬八千六百十八頃八十六畝七分二釐四毫一絲一忽,共六萬六千八百二十六頃四十二畝一分一釐二毫四絲五忽;屯二千四十七頃四十五畝五釐九毫。徵本折豆一萬一千五十五石
牧場七十六處,五百二十九頃十五畝一分三釐七毫二絲,徵租銀五百一十六兩七錢六分四釐。
水田一百十四頃七十三畝六分三釐;
盧龍縣
「地舊一千四百三十五頃七十九畝二分三釐九毫,官二十三頃九十九畝六分五釐;民一千四百一十一頃七十九畝五分八釐九毫;今三千二百八十七頃三十六畝三分五釐一毫五絲。上則三百九十頃八十五畝九分八釐五毫七絲,中則九百一十一頃二十五畝一分一釐七毫五絲,下則一千九百八十」 五頃二十五畝二分四釐八毫三絲;
屯七十四頃二十六畝,科豆畝五升四合五勺四抄,實徵本折豆四百五石。
牧場五處,共六十七頃五十六畝。
例免糧地二百八十三頃五十畝,租一百零六兩二錢;田二頃六十八畝七分五釐;
桑棗園二區一在城東,一在小河西。
遷安縣
地舊二千六十六頃一十八畝三分四釐;官一十三頃一十八畝三分四釐;民二千五十三頃五分七釐;今六千一百九十七頃三十六畝八分七釐五毫八絲三忽。上則七百八十一頃九十一畝四分七釐三毫九絲五忽,中則二千二十一頃四十六畝六分五釐九毫一絲;下則三千三百九十三頃九十八畝七分四釐二毫七絲八忽;
屯一百二十五頃,科豆畝九升五合六勺,實徵本折豆一千一百九十五石。
牧場六處,共二百一頃七十五畝。
例免糧地五百八十頃五十畝,租九十七兩七錢三分六釐五毫;
田一十三頃七分五釐
桑棗園一區在城南
撫寧縣
地舊一千四百六頃一十四畝四分五釐,官四頃六十一畝,民一千四百一頃五十三畝四分五釐,今六千六百四十四頃六十五畝六分三釐二毫七絲。上則九百三頃八十畝五分,中則二千一百五十一頃七十七畝一分八釐二毫一絲,下則三千五百八十八頃八十七畝九分五釐六絲。
屯七十頃六十九畝五釐九毫,科豆畝一斗二升二勺四抄二撮三圭一粒,實徵本折豆八百五十石。
牧場二處,共一百九頃。
例免糧地三百四十六頃五十畝,租九十兩八錢二分。
田三頃五十八畝七分三釐四毫;
桑棗園一區,在城西五里。
昌黎縣
地舊一千六百五十頃六十六畝一釐,官二十一頃二十一畝六分六釐,民一千六百二十九頃四十四畝三分五釐;今一萬二千八百一十二頃二十六畝二分七釐二毫三絲五微。上則四百五十二頃五十九畝三分七釐四毫五絲八忽,中則一千六百五頃五十畝七分三釐五毫三絲,下則一萬七百五十四頃一十六畝一分六釐二毫四絲二忽五微。
屯三百九十七頃,科豆畝五升,實徵本色豆五千八百一十石
牧場十處,共九十三頃二十畝八分七釐七毫二絲,徵銀七十二兩六錢九分一釐。
田一頃三十五畝九分
桑棗園一區在城西
灤州
地舊五千五百六十八頃一十九畝五分二釐;官三十頃八畝八分五釐;民五千五百三十八
頃十畝六分七釐;今二萬九千四百三十一頃八十四畝八分三釐。《上則》九百六十三頃七十六畝三分六釐,《中則》二千九百七十九畝一十六畝四分四釐,《下則》二萬五千四百八十八頃九十二畝三釐。
屯一千一百六十二頃,科豆畝五升,實徵本色豆五千八百一十石
牧場四十處,共五十四頃四十畝二分六釐,徵銀一百三十五兩三錢五分六釐五毫。
田九十二頃八十六畝二分八釐;
桑棗園二區一在城東南二里,一在城西關外一里。
樂亭縣
地舊二千四百六十七頃六十一畝九分;官一十三頃四十四畝一分;民二千四百五十四頃一十七畝八分。今八千四百五十二頃九十二畝六釐九毫。上則一千八百二十二頃七十三畝九分三釐,中則三千二百二十二頃七十一畝六分三釐,下則三千四百七頃六十六畝五分九毫。
屯二百一十八頃五十畝,科豆畝九升八勺四抄六撮七圭,實徵豆一千九百八十五石。牧場一十三處,共三頃四十九畝,徵銀一十三兩九錢六分。
田一頃二十三畝二分一釐六毫;
桑棗園二區一在縣東二里,一在縣北二里。《賦總》:
永平府屬六州縣原額徵糧折上地共二萬七千五百四十二頃七十八畝九分二釐三毫。除自順治三年圈占併投充帶去及開豁久荒坍塌等地二萬一千四百二十六頃五十八畝七分八釐三毫二絲二忽九微三纖外。
一、存剩地六千一百一十六頃二十畝一分三釐九毫七絲七忽零七纖。
一、收節年奉文「撥補州縣衛所併英王多兒波退出投充及清查出影佔開荒」 等項折上地共五千六百零二頃六十九畝六分五釐零六絲四忽二微五纖。
一、牧馬地九十一頃五十二畝九分。
以上三項地,通共一萬一千八百一十頃零四十二畝六分九釐四絲一忽三微二纖,各徵銀不等,共應徵銀四萬七千四百五十九兩二錢七分五釐四絲二忽三微九纖五沙三塵三埃。盧龍縣
原額折上地一千六百六十五頃五十一畝六分三釐三毫,除圈投外,存剩併開荒審出影佔實在徵糧折上地共一千四百一十五頃二十八畝二分七釐三毫。每畝徵銀三分八釐三毫九絲四忽九微。共徵銀五千四百一十九兩八錢一分一釐六絲一忽七微七沙七塵。
原額折下下則人丁一萬三千四百八十七丁。又門銀一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併投充外,節年編審新收實在折下下則人丁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三丁,每丁徵銀二錢二分九釐三毫二絲五忽。門銀一丁徵銀四錢。共徵銀二千七百四十一兩五錢二分一釐七毫二絲五忽。
以上地并丁二項,共徵銀八千一百六十一兩三錢三分二釐七毫八絲六忽七微七沙七塵。遷安縣
原額折上地二千三百一十五頃四十一畝二分四釐六毫七絲五忽。除圈投外、
退審出實在折上地一千一百三十五頃四十畝四釐三毫五絲。每畝徵銀七分二毫九絲三忽,共徵銀七千九百八十一兩六分八釐一毫六絲八忽九微五纖五沙五塵。
原額折下下則人丁二萬一千六十七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併投充帶去外,實在新收。節年編審,共折下下則人丁七千四百六十二丁。每丁徵銀二錢六分,共徵銀一千九百四十兩一錢二分。
以上地并丁二頃,共徵銀九千九百二十一兩一錢八分八釐一毫六絲八忽九微五纖五沙五塵。內除奉文抽出供丁銀七十兩二錢,另行起解。
撫寧縣
原額折上地二千八百六十七頃三十五畝七分三釐六毫。除圈投外,實在退審出共折上地二千五百三十五頃五十八畝八分五釐八毫。每畝徵銀三分九釐三毫,共徵銀九千九百六十四兩八錢六分三釐一毫一絲九忽四微。
原額折下下則人丁一萬五千四百三十七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外,實在編審新收折下下則人丁一萬六千一百五十八則,每則徵銀一錢一分七毫五絲,共徵銀一千七百八十九兩四錢九分八釐五毫。
以上地并丁二項,共徵銀一萬一千七百五十四兩三錢六分一釐六毫一絲九忽四微。內除抽出供丁銀五十八兩六錢九分七釐五毫,另行起解。
昌黎縣
原額折上地三千八百九十七頃二十七畝,除圈投外,實在退審出折上地二千六百九十一頃七十九畝八釐一毫七絲五忽。每畝徵銀三分三釐七絲一忽四微,共徵銀九千九十三兩二錢四分六釐二毫二絲二忽二微二纖九沙四塵五渺。
原額下下則人丁二萬三千六百五十八丁,除編審開除老疾逃亡外,實在新收、編審,共折下下則人丁二萬一千九百八十七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千三百九十七兩四錢。
以上地并丁二項,共徵銀一萬三千四百九十兩六錢四分六釐二毫三絲二忽二微二纖九沙四塵五渺。內除供丁銀一百八十七兩四錢,另行起解。
灤州
原額折上地八千七百四十九頃六十八畝四分九釐三毫七絲五忽。除圈投外、
收補各衛縣,共實在徵糧折上地二千二百八十二頃三十八畝六分六釐四毫一絲七忽三微二纖。每畝徵銀四分五釐一毫一絲七忽七微一纖,共徵銀一萬二百九十七兩六錢五釐八毫六絲五微二沙六塵五埃二渺。
原額折下下則人丁五萬四千六百四十三丁半,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并投充外,節年編審、新收實在行差折下下則人丁一萬五千二百九十五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三千五十九兩。
以上地并丁二項,共徵銀一萬三千三百五十六兩六錢五釐八毫六絲五微二沙六塵五埃三渺。
樂亭縣
原額折上地八千四十七頃五十四畝八分一釐三毫五絲。除圈投外,實在撥補退審出共地一千六百五十八頃四十四畝九分。每畝徵銀二分七釐八毫四忽。共徵銀四千六百一十一兩一錢五分一釐五毫九絲九忽六微。又原補昌黎縣牧馬地九十一頃五十二畝九分。每畝照彼處原額徵銀一分。共徵銀九十一兩五錢二分九釐。二項地,通共徵銀四千七百二兩六錢八分五毫九絲九忽六微。
原額「折下下則」 人丁四萬八千三百三十五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外,
實在編審新收共《折下下則人丁》二萬三千七百三十二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千七百六十六兩四錢。
以上地并丁二項,共徵銀九千四百六十九兩八分五毫九絲九忽六微。內除供丁銀二百三十三兩四錢,另行起解。
永平衛原額屯地七百二頃四十三畝八分四釐七毫二絲五忽。原額徵米一千三十七石三斗六升三勺四撮。豆一千三十七石三斗六升三勺四撮。草二萬五千四百四十九束六分三釐六毫七絲五忽。地畝銀三百二兩二錢一分八釐。順治三年,將原額屯地滿洲圈佔投充帶去,并奉文撥補灤州民訖。致米豆草銀俱無憑摧徵。順治十三年,據屯民陶應貴首出屯地一畝五分,實徵米三升三合,豆三升三合,草八分五釐,地畝銀八釐八毫。遵奉「勸農墾荒」 之諭,自順治四年起至十五年止,共勸民開墾過額外山坡河淤等荒地五十一頃五十五畝六分。奉文三年後起科,每畝徵銀二分。原額出差人丁一千二百一十六丁。內除節次編審開除逃亡人丁外,順治十四年分編審實在出差人丁八百五十九丁,共徵《均徭》銀四百三十兩三分二釐。
盧龍衛原額屯地一千六十四頃四十一畝二分三釐。原額徵米二千五十三石一升一合二勺。豆二千五十三石一升一合二勺。草三萬七百四十三束八釐。地畝銀四百三兩三分二釐。順治三年、奉文將原額屯地盡數撥補灤州民訖致米豆草銀俱無憑徵解。順治八九等年、奉
文退出屯地二十六頃三十三畝六分,實徵米三十四石八斗二升一合六勺。豆三十四石八斗二升一合六勺,草五百二十一束七分九釐九毫,地畝銀六兩八錢九分七釐九毫。遵奉勸農墾荒之諭,自順治四年起至十五年止,共勸民開墾過額外山坡河淤等荒地三十九頃九十八畝三分。奉文三年後起科,每畝徵銀二分。原額出差人丁九百六十丁,內除節次編審開除逃亡人丁外,順治十四年分編審實在出差人丁八百七十丁,共徵《均徭》銀四百一十九兩四錢。
東勝左衛原額屯地一千六十四頃七十一畝二分。原額徵米二千三百七十一石七升四合八勺七抄五撮。豆二千三百七十一石七升四合八勺七抄五撮。草三萬三千一十五束六釐一毫七絲四忽七微。地畝銀三百九十四兩九錢九分五釐。順治三年,將原額屯地滿洲圈佔投充帶去,并奉文撥補灤州民訖,致米豆草銀俱無憑徵解。順治八年,奉文退出屯地三頃六十畝,實徵米三石九斗六升,徵豆三石九斗六升,草六十四束二分六釐,地畝銀六錢四分八毫。遵奉勸農墾荒之諭,自順治四年起至十五年止,共勸民開墾過額外山坡河淤等荒地三十六頃九十九畝二分。奉文「三年後起科,每畝」 徵銀二分。原額出差人丁一千九百五十丁,內除節次編審開除逃亡人丁外,順治十四年分編審實在出差人丁一千二百五十三丁,共徵《均徭》銀四百八十一兩一錢五分二釐。
興州右屯衛原額屯地一千八百二十六頃五十八畝二分,原額徵米二千九百二十四石一斗三升,豆二千九百二十四石一斗三升,草二萬八千三百一十九束六釐,地畝銀五百八十四兩八錢二分六釐。順治三四兩年,奉文將原額屯衛盡數撥補遷安、遵化、三河、玉田四縣民,訖致米、豆草銀俱無憑徵解。順治十二、三等年,奉文發下,審出隱漏并告退出屯地一頃九十畝五分四釐,實徵米二石三斗一升五合九勺四抄,豆二石三斗一升五合九勺四抄,草二十二束四分三釐三毫,地畝銀四錢六分三釐一毫八絲八忽。遵奉「勸農墾荒」 之諭,自順治三年起至十五年止,共勸民開墾過額外山坡河淤等荒地八十頃七十五畝六分九毫。奉文三年後起科,每畝徵銀二分。原額出差人丁一千九百三十一丁,內除節次編審開除逃亡人丁外,順治十四年分編審實在出差人丁一千四十七丁,共徵《均徭》銀四百四十二兩四錢。
以上永盧、東興四衛,於順治九年七月內奉。
旨、「歸併永平一衛管理」
永盧、東興四衛,實在退出屯地共三十一頃八十五畝六分四釐,實徵米四十一石一斗三升五合四勺,徵豆四十一石一斗三升五合四勺。草六百九束三分五釐,地畝銀八兩一分六毫八絲八忽。
以上實徵米豆草束,年例奉永平道坐派永豐倉收放。其地畝銀兩、徵解永平庫、轉解兵部《柴炭》
永、盧、東興四衛、共勸民開墾過額外荒地二百九頃二十八畝一分六釐九毫。奉文三年後起科,每畝徵銀二分,按年徵解永平府庫、轉解戶部充餉。
山海衛原額上、中下屯地一千六百七十頃六十九畝。順治二年,查報。明季修城,河衝逃亡荒蕪屯地三百二十四頃四十七畝四分二釐。順治二、三四年,滿洲圈佔屯地五十三頃五十二畝九分七毫。實在上中下屯地一千二百九十二頃六十八畝六分七釐三毫。順治四年,奉文四畝折算州地,一畝撥補灤民無餘。節年莊頭退出屯地三十三頃六十九畝六分四釐,應徵正米七十五石四斗九升一合三勺五抄。正豆七十五石四斗九升一合三勺五抄,徵正草八百七十五束七分二絲四忽。俱納山海倉地畝柴炭銀一十二兩四錢一分二釐七毫九絲一忽,徵解兵部
太倉荒田地二十七頃三畝九分。每畝徵銀一分。共徵銀二十七兩三分九釐。
永鎮荒田地三十四頃五畝二分。每畝徵銀一分,共徵銀三十四兩五分二釐。
新墾荒田地六頃一十九畝五分。每畝徵銀一分,共徵銀六兩一錢九分五釐。
牧馬草場地四十四頃五十畝四分六釐,共徵籽粒銀八十一兩七錢二分七釐。
以上俱交永平府彙解。出差人丁三千五百二十九丁,共徵徭銀一千三百二十四兩六錢。撫寧衛原額上中下屯地一千三百一十八頃四十九畝一分。順治二年,查報逃亡荒地共三百二十九頃七十八畝七分三釐。順治二四兩年,滿洲圈佔屯地四十九頃八十四畝一分二釐九毫。本衛人康祚遠等投充帶去屯地一十三頃六十七畝三分,實在上、中、下屯地九百二十五頃一十八畝九分四釐一毫。順治四年,奉文四畝折算州地,一畝撥補灤民無餘。
太倉荒田地六十一頃九十九畝九分七釐七毫。每畝徵銀一分,共徵銀六十一兩九錢九分九釐七毫七絲
永鎮荒田地三十三頃一十五畝六分三釐二毫。每畝徵銀一分,共徵銀三十三兩一錢五分六釐三毫二絲。
備荒地三十六頃五十七畝九分八釐四毫,每畝徵銀一分,共徵銀三十六兩五錢七分九釐。新墾荒田地五十一頃九十畝六分,每畝徵銀一分,共徵銀五十一兩九錢六釐。
以上俱解永平府彙解出差人丁二千二百六十五丁,共徵徭銀七百四十八兩九錢五毫應徵之賦。
盧龍縣
夏稅米三百八十二石三斗九升五合零。秋糧米九百一十三石七斗三升四合零。馬草二萬二千五百一十九束九分八釐零。地丁二項,共徵銀八千一百六十一兩三錢三分二釐七毫零。內奉文「抽出供丁」銀四十四兩三分四毫外,〈井,見《戶口考》。〉遵奉部頒經制,先儘存留經費驛站等項共銀八千六百七十六兩一錢六分四毫,除前項地丁實徵銀兩外,尚缺額存留銀三百零七兩四錢九分九釐零,奉有會議裁減各項工食等銀,動支截抵足數訖,遇閏另加派徵。遷安縣:
夏稅米五百零五石九斗一升一合五勺零,秋糧米一千三百五十六石三斗八升三合零,徵草折米五百八十八石四斗四升零。馬草一萬二千一百三十五束一分五釐六毫零。地丁二項共實徵銀一萬一百七十一兩六錢四分六釐。遵奉部頒《經制》,先儘存留經費驛站等項,共銀七千五十二兩五錢九釐四毫。奉文抽出供丁銀七十兩二錢。〈井,見《戶口考》。〉實存起運銀三千四十八兩九錢三分六釐六毫零。應於各部寺起運銀兩均減分解。
撫寧縣
夏稅米三百八十三石六斗三升六合零。秋糧米一千三百六十一石三斗六升五合零。草折米五百二十九石八升二合。馬草一萬六千四百三十四束二分八釐零。地丁二項共徵銀一萬二千一百八十六兩二錢三分九釐七毫零。遵奉部頒《經制》,先儘存留經費驛站等項,共銀七千九百四十九兩六毫,實存起運銀四千二百二十七兩二錢三分九釐五絲七忽六纖四沙四塵。應在各部寺銀內均減分解。
昌黎縣
夏稅米六百七十石九斗三升一合零。秋糧米一千八百一十六石六斗八升四合零。草折米六百六十四石四斗九勺零。黑豆九百八十五石五斗六升四合零。馬草二萬一千一百七十七束一分八毫零。地丁二項共徵銀一萬四千三百五十九兩五錢九分一釐八毫零。遵奉部頒《經制》,先儘存留經費驛站等項,共銀八千五百六十兩三錢一分二釐。奉文抽出供丁銀一百八十七兩四錢另徵起解外,〈并見《戶口考》。〉實存剩起運銀五千六百一十一兩八錢七分九釐八毫零,應在各部寺銀內均減分解。
灤州
奉撥各縣衛田地共三千二百九十三頃五十八畝六分九釐四毫零。照彼處原額起科,徵米五千二百八十八石五斗六升六合零,徵黑豆五千五百九十九石六升五合零,徵馬草七萬七千三百八十七束九分四釐八毫零,徵銀一千一百八十七兩一錢四分五釐一毫零。實存本境折上地一千二百八十四頃九十六畝一分九釐八毫零,仍照州例起科,夏稅米四百一十六石四斗五升六合一勺零。秋糧米一千八十四石八斗八升三合一勺零。馬草九千一百六十八束二分零。草折米五百八十七石四斗三升三勺零,徵銀五千七百九十七兩四錢五分三釐三毫零。地丁并撥補地畝,共實徵銀一
萬零四十三兩五錢九分八釐四毫零,遵奉部頒《經制》先儘存留經費支用銀一萬一千一十六兩九錢四分七釐九毫九絲七忽。除前項實徵銀支用外,尚缺存留銀一千零六十三兩三錢四分九釐五毫九忽八微零,應請協濟,以資支用。
樂亭縣
夏秋草折米九百五十五石六斗二升五合零。籽粒黑豆一千一百九十三石九斗四升五合九勺零。草七千五百九十四束四分三釐一毫零。地丁二項,共實徵銀八千四百五十八兩二錢七分四釐三毫零。內除存留共銀八千一百七十七兩七錢一分八釐五毫,實存起運銀二百八十兩五錢五分五釐零。查各部寺起運原額并新增共銀一萬二百八十七兩八錢五分七釐七毫零。除實存起運銀兩外,缺額銀一萬零七兩三錢一釐九毫零。應於各部寺起運銀兩,按數均減分解,每兩止實該分解銀二分七釐二毫七絲五微七纖七沙。
起運之賦
盧龍縣
戶部則有:「京庫人丁絹折銀五兩六錢,農桑人丁絹折銀七十三兩三錢五分八釐;京庫折布米銀四十八兩,折粟米銀二十九兩四錢;本色花絨一十五斤,原額價并奉文新增」 ,共銀一兩八錢,盤費銀一分五釐七毫五絲;惜薪司棗兒銀一十八兩九錢八分,盤費銀五兩三錢四分五釐;旅順兵餉銀一十四兩五錢一分五釐七毫四絲,閏月加銀一兩二錢九釐六毫四絲。起存戶口鹽鈔銀四十六兩九錢三分九釐,閏月加銀四兩二錢六分一釐。
禮部則有上下半年豬羊銀六十二兩九錢六分,光祿寺果品銀四十六兩一錢五分九釐。兵部則有種馬草料銀三百一十五兩。太僕寺原額本折馬六十二匹,內本色馬三十匹,每匹價銀三十兩。折色馬三十二匹,每匹價銀二十四兩。順治二年六月內,奉文每匹增銀六兩。通共原額并新增共價銀一千八百六十兩。工部則有四司料價銀二百一十兩九錢六分五釐七毫零。《胖衣》一百三十一副,每副價銀一兩五錢,順治三年五月內奉文改折,每副增銀一兩二錢。通共原額併新增共銀三百五十三兩七錢,抬柴夫銀四百二十兩,三年一辦,閏月加銀三十五兩,每年該銀一百五十一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零。以上各部寺起運銀兩,因地圈民投,錢糧缺少存留,不敷支解,無從徵解。遷安縣
戶部則有:「京庫人丁絲絹折銀一十八兩九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七兩六錢二分一釐八毫零;農桑絹折銀二百二十五兩四錢四分六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九十兩九錢一分六釐七毫零;折布米銀八十二兩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十三兩二錢七分一毫零;折色粟米銀一十四」 兩四分九釐二毫七絲,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五兩六錢六分五釐七毫零。《惜薪司》棗兒銀三十兩四錢,盤費銀七兩六錢;因地丁圈投,共止實該分解銀一十五兩三錢三分四釐四毫零。寶鈔司稻草銀三十二兩四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二兩九錢六釐四毫零。起存戶口鹽鈔銀一百三兩三分九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四十一兩五錢五分三釐零,遇閏加銀八兩五錢八分六釐五毫;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兩四錢六分二釐七毫零。旅順兵餉銀二十二兩四錢三分五釐八毫;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九兩四分七釐七毫零,遇閏加銀七錢四分七釐八毫。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錢一釐五毫零。本色綿花絨三十九斤,原額價并新增價共銀四兩八錢四分九釐七毫零,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兩九錢五分五釐七毫零。
禮部則有「光祿寺果品銀七十三兩八錢八分四釐五毫,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九兩七錢九分五釐七毫零。上下半年豬羊銀一百一十二兩五錢八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四十五兩四錢七分零。牛犢銀九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兩六錢二分九釐四毫。曆日銀二十五兩,因地丁圈」 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兩八分一釐八毫零。遇閏加銀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錢一釐六毫零。《北羊》銀二兩一分三釐四毫零,因地丁圈投,止實
該分解銀八錢一分一釐九毫零。
兵部則有太僕寺馬價,原額本折馬一百二十九匹,內本色馬六十三匹,每匹價銀三十兩;折色馬六十六匹,每匹價銀二十四兩。順治二年,奉文,無論本折,每匹價銀三十兩。通共馬價銀三千八百七十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千五百六十兩六錢七分四釐六毫零。種馬草料銀六百四十五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百六十兩一錢一分二釐四毫零。弓兵工食銀八兩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兩四錢二分七釐八毫。遇閏加銀七錢八釐三毫四絲;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錢八分七釐六毫零。京皂柴直銀三百八十二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五十四兩五分一釐零。《滴珠》銀一十六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六兩四錢五分二釐四毫零。遇閏加銀三十一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二兩五錢一釐五毫零。
工部則有四司料價銀二百八十七兩一錢三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一十五兩七錢九分二釐三毫零。鐵冶民夫銀四百七十六兩九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九十二兩三錢二分一釐九毫零。胖襖褲鞋九十四副,每副該銀一兩五錢。順治三年五月內,奉文改折,每副加增銀一兩二錢,通共銀二百五十三兩八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二兩三錢五分一釐二毫零。抬柴夫銀二千二百三十四兩四錢,三年一辦,遇閏加銀一百八十六兩二錢。每年該銀八百六兩八錢六分六釐六忽;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百二十五兩三錢九分五釐三毫零。小工銀五十兩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兩三錢六分五釐三毫零。
撫寧縣
戶部則有「京庫改永鎮庫人丁絹折銀一兩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九兩六錢六分二釐二毫零。永鎮庫農桑人丁絹折銀一百二十二兩七錢二分九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一十二兩九錢三分七釐五毫零。永鎮庫布米折銀四十六兩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四十二兩七錢九」 分一毫零。《旅順》兵餉帶閏銀二十三兩一錢八分三釐六毫六絲,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一兩三錢三分四釐零。《戶口鹽》鈔銀九十五兩九錢五分七釐五毫七絲,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八十八兩三錢二釐零,遇閏加銀八兩三錢五分九毫零。惜薪司棗兒銀三十二兩二錢六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九兩六錢八分六釐二毫零。
禮部則有「光祿寺豬羊銀一百一十六兩一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六兩八錢三分七釐三毫零。光祿寺果品銀七十九兩八錢一分三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七十三兩四錢四分五釐四毫零。北羊銀二兩四錢九分,除地丁圈投外,止實該分解銀二兩二錢九分一釐三毫零。太常寺牛犢銀」 九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八兩二錢八分一釐九毫零。《曆日》銀二十五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三兩五釐四毫零。遇閏加銀四錢六分一毫零。
兵部則有太僕寺原額本折馬七十七匹。內本色馬三十九匹,每匹價銀三十兩;折色馬三十八匹,每匹價銀二十四兩。順治二年五月內,奉文「每匹增銀六兩。」 通共原額并新增,共價銀二千三百一十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千一百二十五兩七錢五釐零。種馬草料銀三百八十五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百五十四兩二錢八分四釐二毫零。京皂柴直銀二百四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八十七兩七錢二分四釐六毫零。《滴珠》盤費銀二十兩四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八兩七錢七分二釐四毫零。遇閏加銀一十一兩四分二釐六毫零。弓兵工食銀一十七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五兩六錢四分三釐七毫零。遇閏加銀一兩三錢三釐九毫零。工部則有軍器銀五十四兩八錢三分五釐二毫零,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五十兩四錢六分四毫零。《四司料價》銀二百八十七兩一錢三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百六十四兩二錢二分二釐四毫零,抬柴夫銀五百六十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五百一十五兩。
三錢二分二釐四毫零。遇閏加銀四十二兩九錢四分三釐四毫零。胖襖、褲鞋六十一副,每副價銀一兩五錢,順治三年五月內奉文改折,每副增銀一兩二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五十一兩五錢六分零。小工銀三十八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十四兩九錢六分八釐三毫零。
昌黎縣
戶部則有「京庫改永鎮人丁絹折銀一十六兩一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一兩八分七釐四毫零。永鎮庫農桑人丁絹折銀一百九十四兩三錢八分二釐五毫,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三十三兩八錢六分三釐一毫零。永鎮庫布米折銀八十二兩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五十六兩」 八錢一分四釐三毫零。本色花絨五十四兩,原額價并十二年二月內奉文新增,共銀六兩五錢三分六釐七毫,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四兩五錢一釐五毫零。戶口鹽鈔銀一百五十五兩九錢六分四釐四毫一絲五忽,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七兩四錢六釐二毫零。遇閏加銀一十二兩九錢九分七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八兩九錢五分四毫零。《惜薪司》棗兒銀五十一兩二錢六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十五兩三錢六毫零。《旅順》兵餉連閏共銀三十六兩八錢二分二釐五毫二絲四忽;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五兩三錢五分八釐一毫零。
禮部則有「牛犢」 銀一十八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二兩三錢九分五釐八毫零。光祿寺果品銀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九分八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八十五兩八錢七分四釐三毫零。《曆日》銀四十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七兩五錢四分六釐三毫零。遇閏加銀八錢止,實該分解銀五「錢五分九毫零。太醫院柴葫銀三兩一錢九分三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兩一錢九分八釐八毫零。上下半年豬、羊銀二百四兩九錢二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四十一兩一錢一分九釐九毫零。北羊銀三兩四錢六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兩三錢八分二釐七毫零。」 兵部則有太僕寺原額本色馬五十三匹,每匹價銀三十兩;折色馬七十六匹,價銀二十四兩;本折二色馬一百二十九匹,共價銀三千四百一十四兩。順治二年五月內,奉文無論本折,每匹價銀三十兩。內折色馬每匹增銀六兩,共增銀四百五十六兩。通共額價并新增共銀三千八百七十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千六百六十五兩一錢八釐八毫零。種馬草料銀六百四十五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四百四十四兩一錢八分四釐八毫零。京皂柴直銀三百八十兩,《滴珠》銀一十七兩,共銀三百九十七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百七十三兩三錢九分七釐四毫零。遇閏加銀二十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三兩七錢七分三釐一毫零。《弓兵》銀四十二兩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九兩二錢六分七釐九毫零,遇閏加銀四兩四分二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兩七錢八分三釐五毫零。工部則有四司料價銀三百九十六兩一錢五分四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百七十二兩八錢一分四釐八毫零。鐵冶民夫銀六百一十八兩四錢五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四百二十五兩九錢九毫零。柴夫銀九百一兩六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六百二十兩八錢九分四釐六毫零。胖襖褲鞋原額銀六十四兩二錢,該胖「襖四十二副八分,每副價銀一兩五錢。」 奉文改折,每副增銀一兩二錢,共加增銀五十一兩三錢六分。通其額價,并加增銀一百一十五兩五錢六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七十九兩五錢八分一釐三毫零。軍器銀一百六十三兩七錢二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一十二兩七錢四分七釐一毫零,小工銀六十一兩一錢八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四十二兩一錢三分二釐一毫零。《灤州》
戶部則有:「太常寺小麥折銀四十兩,京庫改永鎮庫人丁絹折銀五十兩四錢,永鎮庫農桑人丁絹折銀六百三兩九錢九分八釐九毫,惜薪司棗兒銀一百二十七兩二錢四分,盤費銀二十七兩五錢六分,稻皮銀五十七兩,寶鈔司稻」
草銀四十兩八錢。《永鎮》庫布折米銀二百六十七兩,戶口鹽鈔銀三百二十五兩六錢五分一釐三毫,閏月加銀二十七兩一錢三分七釐五毫九絲零。《旅順》兵餉帶閏銀九十一兩三錢八分二釐二忽。本色花絨一百九十六斤一十三兩二錢,原價一十三兩七錢七分六釐八毫七絲五忽。順治十二年,奉文改折每斤增銀五分,共增銀九兩八錢六釐六毫。
禮部則有:「太醫院柴葫銀五兩七錢,光祿寺豬羊銀四百八十八兩六錢四分,太常寺牛犢銀三十六兩,光祿寺果品銀三百九兩四錢四分一釐五毫,北羊銀七兩六錢二釐,曆日紙張銀八十九兩七錢一分四釐三毫,閏月加銀五兩六錢八分五釐七毫。」
兵部則有太僕寺原額本折馬三百六十匹,價銀九千七百二十六兩。順治二年五月內,奉文,無論本折,每匹三十兩,共該增銀一千七十四兩,共銀一萬八百兩;種馬草料銀一千八百兩。柴直銀一千一百八十八兩,遇閏月加銀八十八兩;弓兵工食銀六十八兩,遇閏加銀五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
工部則有四司料價銀一千一十六兩五錢;胖襖褲鞋原額并新增共銀三百一十五兩六錢;抬柴夫銀三年一辦,共銀七千二十二兩四錢;遇閏加銀五百八十五兩二錢。每年該帶徵連閏銀二千五百三十五兩八錢六分二釐二毫。以上銀兩,因地丁圈投,存留不敷,尚請協濟,俱無憑徵解。
樂亭縣
《戶部》則有人丁絹折銀二十兩七錢一分五釐七毫;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五錢六分四釐九毫零。農桑人丁絹折銀二百六十三兩七錢三分六釐八毫五絲;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七兩一錢九分二釐二毫零。布米折銀九十一兩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兩四錢九分五釐二毫零。粟米折銀七十三兩八錢二分一釐八絲八忽四微,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兩一分三釐一毫零。本色花絨四十一斤,價銀二兩九錢二分。奉文改折,每斤增銀五分,共該花絨價銀四兩九錢七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錢三分五釐五毫零。《旅順》兵餉銀三十五兩六錢三分四釐七毫。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九錢七分一釐零;遇閏加銀二兩九錢六分九釐五毫六絲;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八分九釐零。戶口鹽鈔銀一百七十七兩一錢五分八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四兩八錢三分一釐二毫八微;遇閏加銀一十九兩四錢四分一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五錢三分一毫零。
禮部則有:「光祿寺果品銀一百二十四兩八錢九分八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三兩四錢六釐零;光祿寺豬羊銀二百四兩九錢六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五兩五錢八分九釐三毫零;太常寺牛犢銀一十八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四錢九分八毫零;太醫院柴葫銀三兩二錢四分一釐,因地」 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八分八釐三毫零。科場牲口紙燭銀四兩一錢五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錢一分三釐一毫零。欽天監《曆日》紙張銀四十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兩九分八毫零,遇閏加銀八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價銀二分一釐八毫零。豬、羊銀六兩九錢九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錢九分六毫零。
兵部則有太僕寺本折馬一百七十六匹,原額馬價銀四千六百五十六兩。內本色馬八十七匹,又乳馬二匹,每匹價銀三十兩,共銀二千六百七十兩;折色馬八十七匹,共銀一千九百八十六兩。順治二年,奉文,折色馬每匹加銀六兩,俱解折色,增銀六百二十四兩。共該本折馬一百七十六匹,共馬價銀五千二百八十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百四十三兩九錢八分八釐六毫零。種馬草料銀八百八十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三兩九錢九分八釐一毫零。柴直銀四百九十八兩。《滴珠》銀二十一兩,共銀五百一十九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四兩一錢五分三釐零。遇閏加銀三十九兩;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兩六分三釐五毫零。弓兵銀五十九兩五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兩六錢二分二釐五毫零;遇閏加銀五兩四錢五分三釐三毫零;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錢四分八釐七毫零。
工部則有四司料價銀三百九十六兩一錢五分四釐,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兩八錢三釐三毫零;惜薪司棗兒銀五十一兩二錢六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兩三錢九分七釐八毫零;民夫銀六百一十兩八錢五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十六兩六錢五分八釐二毫零;柴夫銀九百一十二兩八錢;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十四兩八錢九分二釐五毫零。遇閏加銀七十六兩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二兩七分四釐三毫零。胖襖、褲鞋原額銀一百三十四兩一錢。做《胖衣》八十九副四分,每副價銀一兩五錢。順治三年,奉文改折,每副增銀一兩二錢,共銀一百七兩二錢八分。通共價銀二百四十一兩三錢八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六兩五錢八分二釐五毫零。軍器銀二百五兩一錢九分八釐四毫;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五兩五錢九分五釐八毫零。小工銀六十一兩九錢四分;因地丁圈投止,實該分解銀一兩六錢八分九釐一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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