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百十四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百十四卷目錄
順德府部彙考六
順德府田賦考二
職方典第一百十四卷
順德府部彙考六
编辑順德府田賦考二
编辑沙河縣原額
官地 ,萬曆元年,原額並新增馬場籽粒地共一百二頃六十八畝五分四釐五毫。九年奉例清丈原額照舊一例起科
民地 嘉靖年、原額地七千三百頃。萬曆八年奉例清丈。除去水衝沙壓地四百九頃六十四畝四分四釐七毫。止存地六千八百九十頃三十五畝五分五釐三毫。三等起科、共折徵糧。中地四千四百四十五頃二十七畝一分。順治六年、奉
旨除豁無主水衝沙壓地一千三十七頃七畝二分
十一年五月,奉戶部憲牌,除豁前朝虛糧中地八十七頃八畝二分七釐九毫;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四年,共開墾出地八十八頃五十一畝八分八釐二毫,俱歸入熟地徵糧訖,實在徵糧地三千四百九頃六十三畝四分三釐三毫。內紳衿優免地畝,每名二頃三頃五頃不等,自順治十四年,始奉
旨停免歸入行差,一例起科。又於康熙十年奉 旨除豁沙壓地五十六頃二畝八分九釐,共除豁銀
二百四十四兩六錢九分六釐零。遇閏應除豁閏月銀九兩三錢五分九釐零。以上蠲除銀兩,在「於各部等項下起運」 銀內均減訖。
開墾 康熙十六年「清出自首行差地」 三十六頃六十五畝九分三釐二毫,實徵解部。又十七年「續報自首行差地」 二頃四十七畝二分七釐三毫。實徵解部。
賦役銀差
戶部鹽鈔,原額折銀七十五兩七錢八分,閏月加派。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四十六兩一錢六分三釐二毫四絲三忽,閏月加派。
人丁農桑絲絹原額折銀一百四十七兩九錢九分零。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九十兩一錢四分一釐七毫五絲四忽。廚料果品原額價銀二十六兩。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一十五兩八錢三分五釐九毫六絲六忽。
禮部供應牲口,原額價銀一百兩。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六十兩九錢七釐六毫八絲。
《曆日》黃白紙張:原額價銀二十四兩四錢二分。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一十四兩八錢七分三釐六毫五絲五忽。
兵部京班柴薪皂隸一十九名,原額銀二百二十八兩,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一百三十八兩八錢六分九釐五毫一絲一忽。滴珠銀:原額九兩五錢;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五兩八錢四分三釐三毫,閏月加派。
直堂皂隸三名,原額銀三十兩。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 ,共銀一十八兩二錢七分二釐三毫四忽。《滴珠》:原額銀一兩五錢;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 ,共銀九錢一分三釐六毫一絲五忽。
工部惜薪司抬柴夫二十五名,原額銀一百四十九兩五錢。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九十一兩五分六釐九毫八絲一忽。營繕司原額料銀一百一十二兩一錢二分九釐一毫九絲。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六十八兩二錢九分六釐三毫四絲二忽。
虞衡司原額料銀五十六兩六分四釐八毫六忽三微八纎五沙。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三十四兩一錢四分七釐七毫七絲六忽。
都水司:原額料銀九十八兩一錢一分四釐三毫九絲一忽。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五十九兩七錢六分二釐五絲七忽。
屯田司:原額料銀八十四兩九分七釐九絲五忽。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五十一兩二錢二分一釐五毫八絲九忽。歲辦皮張折造胖襖、褲鞋二十八副八分原額銀三十二兩七錢,奉
旨每副增銀一兩二錢,共增銀二十六兩一錢二分。
二項,共銀五十八兩八錢六分。順治六年,奉文除蠲豁外,實徵連復荒共銀三十五兩八錢五分二毫六絲。
狐狸皮四張。每張價銀五錢、共價銀二兩。貢花絨、原額七百五十五斤四兩。奉
旨改解折色花絨、六百四十三斤四兩。實解本色花
絨一百一十二斤
貢「芝麻八十三石六斗二升五合。」 《奉》
旨改解折色芝麻、五十三石七斗三升三合。實解本
色芝麻、二十九石八斗九升二合
賦米、麥、草、豆、花麻正耗、正折共銀四千五百五十五兩三錢五分二釐三毫二絲五忽,分別各部寺起解。內動銀十一兩二錢。買辦本色花絨一百一十二斤解部,又動銀六十一兩二錢七分八釐六毫。買辦本色芝麻二十九石八斗九升二合解部外,止解折色銀四千四百八十二兩八錢七分三釐七毫二絲五忽。
總督軍門書辦工食銀二兩六錢二分。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新增兵餉銀八十六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新添兵餉銀一百六十兩五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本縣刑具銀二十兩,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編審均徭造冊紙張銀七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巡城火夫二十名,工食銀九十六兩,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以上改裁共銀一千五百二十四兩三錢一分六釐二毫三絲。
本府看監禁卒十二名,工食銀八十六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十四兩四錢,實支銀七十二兩,閏月加派。
清軍廳書辦六名,工食銀六十四兩八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二十八兩八錢,實支銀三十六兩;閏月加派,康熙元年全裁解部。旗牌官盤費銀十兩五錢九分。順治九年,奉文「應裁解部。」
撫院標下馬兵五名,共銀一百兩,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應裁解部。
標下步兵六名,共銀六十九兩二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民兵營:馬兵二十名,共銀四百兩,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民兵營步兵二十五名,共銀二百八十八兩三錢三分;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新添順廣道團操馬快手銀六十三兩;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聽事吏二名,工食銀十四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鋪兵二名,工食銀十四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奉文改裁解部。
原額兵餉銀一百九十一兩五錢四分二釐九毫。門子二名,工食銀十四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二兩四錢,實支銀十二兩,閏月加派。
糧馬廳書辦六名,工食銀六十四兩八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二十八兩八錢,實支銀三十六兩,閏月加派。康熙元年,全裁解部。皂隸十二名,工食銀八十六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十四兩四錢,實支銀七十二兩,閏月加派。
燈夫二名,工食銀十四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二兩四錢,實支銀十二兩,閏月加派。
轎扇傘夫七名,工食銀五十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八兩四錢,實支銀四十二兩,閏月加派。
力差
本縣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閏月加派薪銀三十六兩,閏月加派。
以上共銀六十三兩四錢九分。順治十四年,奉文除抵足俸銀四十五兩,裁扣銀十八兩四錢九分解部。
心紅油燭、紙張,銀三十兩。順治十四年裁扣銀。
十兩實支銀二十兩
「修宅家伙銀二十兩,順治九年全裁解部。迎送上司傘扇銀十兩」 ,順治十二年裁扣銀二兩,十四年裁扣銀八兩。
書辦十二名,工食銀一百二十九兩六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五十七兩六錢,實支銀七十二兩,閏月加派。康熙元年全裁解部門子二名,工食銀十四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二兩四錢,實支銀十二兩,閏月加派。
皂隸十六名,工食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十九兩二錢,實支銀九十六兩,閏月加派。
馬快手八名,工食銀一百四十四兩,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九兩六錢,實支銀一百三十四兩四錢,閏月加派。
燈夫四名,工食銀二十八兩八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四兩八錢,實支銀二十四兩,閏月加派。
看倉斗級四名,工食銀二十八兩八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四兩八錢,實支銀二十四兩,閏月加派。
庫子四名,工食銀二十八兩八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四兩八錢,實支銀二十四兩,閏月加派。
「看監禁卒」 八名,工食銀五十七兩六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九兩六錢,實支銀四十八兩,閏月加派。
察院門子三名,工食銀二十一兩六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三兩六錢,實支銀十八兩,閏月加派。
守城民壯五十名,工食銀三百六十兩,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六十兩,實支銀三百兩,閏月加派。
走遞馬十四匹,草料銀三百三十六兩,閏月加派。
接遞牌夫二十六名,工食銀二百六十兩,閏月加派。
接遞皂隸十六名,工食銀九十六兩。閏月加派各鋪鋪司兵二十六名,工食銀一百五十六兩。閏月加派
更夫五名,工食銀二十四兩,閏月加派。
火夫十名,工食銀四十八兩。閏月加派。
養濟院「孤貧」 五十五名,每年支糧銀一百五十八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十四年全裁解部。孤貧冬衣花布銀十三兩七錢五分,順治十四年全裁解部。
龍岡驛倉米豆折銀一百二十三兩三錢六分八釐。閏月加派
中丘驛倉米豆折銀一百二十三兩三錢七分三釐六毫。閏月加派
龍岡驛場草折銀三十七兩五分四釐二毫五絲三忽一纎。閏月加派中丘驛場草折銀五十四兩一錢五分三釐四絲九忽四微九纎。閏月加派修理監倉銀二十兩。
轎傘扇夫七名,工食銀五十兩四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八兩四錢,實支銀四十二兩,閏月加派。
典史,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月加派薪銀一十二兩,閏月加派。
書辦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一兩二錢,實支銀六兩,閏月加派。康熙元年全裁解部。
門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一兩二錢,實支銀六兩,閏月加派。
皂隸四名,工食銀二十八兩八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四兩八錢,實支銀二十四兩,閏月加派。
馬夫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加派。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一兩二錢,實支銀六兩,閏月加派。
儒學門斗五名,工食銀三十六兩;閏月加派;學書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加派,康熙元年全裁解部。
教官二員,喂馬草料銀二十四兩。閏月加派廩生二十名,廩銀六十四兩。
學院科、歲二考併本縣季考生員試卷花紅銀二十五兩。
教諭,俸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月加派。
薪銀十二兩,閏月加派。
訓導,俸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月加派。
薪銀十二兩,閏月加派。
齋夫六名,工食銀七十二兩,閏月加派。
膳夫二名,工食銀四十兩。閏月加派順治十四年裁扣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七絲,實支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文廟、啟聖、名宦、鄉賢春秋二祭銀四十兩。
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隍等神春秋二祭,銀三十兩。
三、小祭無祀鬼神銀十兩。
赫山九龍廟一祭銀二兩五錢。
春牛、芒神、桃符門神酒席銀五兩。順治十四年裁扣銀一兩五錢,實支銀三兩五錢。
曆日銀三兩
朔朢行香紙燭銀一兩,順治九年全裁解部。修理察院公館家伙等項銀十兩,順治九年會議全裁解部。
雜支供應過往上司下程中伙坐飯等項銀五百兩。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解部。
額徵驛站工料銀二千四百九十五兩二錢二分二釐。閏月加派
本縣馬一十一匹,在龍岡驛行差。每年支銀一千四百四十五兩七錢五分。
騾八頭,支銀二百二十四兩六錢四分六釐,協濟中丘驛銀二百二十四兩六錢四分六釐,協濟河間府銀四百兩一錢七分一釐。
協濟龍岡驛支應銀二百兩。
吹手四名,工食銀二十四兩。
二年一辦貢生盤費,《花紅、旗扁》銀四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兩。
三年一辦朝覲造冊紙張銀五兩。每年徵銀一錢六分六釐六毫七絲。
朝覲官吏盤費銀二十五兩。每年徵銀八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順治十四年,奉文裁扣,遇朝覲之年不裁。
府學新中進士坊價銀一百兩。每年徵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科舉生員《賓興盤費》銀六十六兩。每年徵銀二十二兩。
會試舉人,每名盤費銀十八兩,每年徵銀六兩。新中舉人,每名坊價銀八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七絲。
新中進士:每名坊價銀一百兩,每年徵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新中武舉,每名《花紅旗扁》銀十兩,每年徵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新中武》進士每名《花紅旗扁》銀二十兩,每年徵銀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
會試《謄錄》書手四名,銀十六兩。每年徵銀五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考選遺材生員盤費銀六兩。每年徵銀二兩。新添南、北大路火夫五十名,工食銀二百四十兩。閏月加派。
順治九年四月內,會議裁扣銀款項:
本府廳禁卒、書辦、門皂等役,共裁工食銀九十九兩六錢,閏月加派。
本縣修宅家伙并書辦、門皂等役,共裁工食銀二百三十二兩六錢,閏月加派。
以上共銀三百三十二兩二錢,閏月加派「順治十二年裁扣迎送上司傘扇」 銀八兩。順治十四年裁扣俸薪等銀八百七十三兩一錢三分九釐九毫三絲。
康熙元年,裁扣各衙門書辦工食銀一百六十九兩二錢。
支剩銀六百七十三兩三錢六分二釐八毫三絲二忽。
賦役
原額行差地,每畝正供雜辦、兵餉、馬價、胖襖、褲鞋、芝麻、花絨,共徵銀四分八毫七絲三忽五微七纎四沙四塵二埃一渺。共徵銀一萬八千七百一十八兩六錢一分九釐八毫三絲二忽九纎一沙二塵八埃。四季徵收。額外新增馬場籽粒,縣南等場每畝徵銀三分三毫。餘地每畝徵銀一分一毫。
張相等場,每畝徵銀二分二毫。
侯郭等場,每畝徵銀五分五毫。
泥井等場,每畝徵銀二分二釐九毫二絲七忽。以上五項地,共徵銀八百九十一兩八錢四分四釐一絲三忽七微五纎兩季徵收。開荒籽粒、平沙地,每畝徵銀七釐。
堆沙地,每畝徵銀五釐八微三纖三塵五渺。以上兩項地,共徵銀四十九兩八錢七分五釐。實在行差人丁,共徵銀一千七百九十二兩五錢三分。已詳《戶口考》。
雜項納班匠役二百七十名,每名徵銀五分,共徵銀一十三兩五錢。
以上合《正賦》「額外人丁」 並雜項,共徵銀二萬一千四百六十六兩三錢六分八釐零。遇閏共加銀六百五十二兩七錢九分六釐零。於康熙二年奉
旨、「各部寺凡一應起解錢糧、自三年為始、俱歸并戶」
部總理一歲起運戶部折色,共銀一萬五千七百四十八兩二錢三分九釐。腳價共銀一百一十二兩六錢四分二釐零。遇閏共加銀三百一十八兩九錢一分一毫零。閏月腳價銀八錢九分三釐五絲。
本色芝麻四十二石八斗九升四合,該價銀八十七兩九錢三分二釐七毫。
《本色綿花絨》一百一十九斤,該價銀一十一兩九錢。存留實支共銀五千五百五兩六錢五分四釐一毫七絲五忽。遇閏共加銀三百三十二兩九錢九分二釐。
起運倉口
戶部項下折色、改折並加增、共銀五千八百五十七兩一分四釐零。腳價銀六十兩九錢二釐零。供用庫、本色芝麻四十二石八斗九升四合。京庫本色綿花絨一百一十九斤
禮部項下折色,共銀一百二十四兩四錢二分。腳價銀一兩二錢四分二釐。
光祿寺項下銀共八百九十八兩三錢一分五釐。腳價銀八兩九錢八分三釐一毫。
兵部項下折色連滴珠共銀四百八兩。外協濟大興遞運所工料銀六十二兩一錢。
《腳價》銀十兩七錢八分。
工部項下折色,共銀六百八十二兩四錢五分六釐七毫零。
《腳價》銀七兩五錢六分二釐五毫。
太僕寺項下折色銀共二千五百四十八兩六錢。腳價銀十四兩四錢一分
以上起運本折滳珠連協濟大興遞運所工料並腳價,共銀一萬六百八十四兩七錢一分八釐一毫零。
存留項款
修理
龍亭銀一兩
修理
文廟銀十兩
學院:鋪兵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門子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
轎傘夫共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照磨俸銀每年一十九兩五錢二分。
薪銀每年一十二兩
書辦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裁扣。門子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裁一兩二錢。
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馬夫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裁一兩二錢。
本縣知縣:俸銀每年二十七兩四錢九分;薪銀每年三十六兩。順治十四年,裁十八兩四錢九分。
《心紅》紙張油燭銀每年三十兩,十四年裁扣一十兩。
修宅家伙銀每年二十兩,九年裁扣。
迎送上司傘扇銀十兩,「會議全裁。」
吏書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兩八錢;全裁門子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皂隸》十六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裁一兩二錢。
馬快手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八兩。《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民壯》五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燈夫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看監禁卒」 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裁一兩二錢。
《修理監倉》,每年銀二十兩。
轎傘扇夫七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
名裁一兩二錢
庫書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一十二兩,元年全裁。倉書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一十二兩,元年全裁。庫子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斗級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典史俸銀每年一十九兩五錢二分。
薪銀每年一十二兩
書辦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全裁。門子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裁一兩二錢。
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馬夫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議裁一兩二錢。
教諭俸銀每年一十九兩五錢二分。
薪銀每年一十二兩
訓導同全裁
齋夫六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四年裁三名。膳夫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二十兩,裁三分之二,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同裁三分之二,係廩生支領。
門子五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裁二名。學書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全裁。教官二員,每員喂馬草料銀一十二兩。四年裁訓導銀一十二兩。
廩生二十名,每名月支糧銀八錢。二年全裁學院科、歲兩考並本縣季考生員試卷花紅銀三十兩。
文廟、啟聖、名宦、鄉賢春秋兩祭銀四十兩。
本府歲貢生考貢赴京,《花紅、旗扁》盤費銀四十兩。
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隍等二祭,銀三十兩。三小祭,無祀鬼神,銀一十兩。
宋丞相祠:春秋二祭,銀四兩。
春牛、芒神、桃符、門神酒席銀五兩。十四年,裁《桃符》銀一兩五錢。
《鄉飲》二次酒席銀一十二兩,十四年裁六兩,《曆日》銀三兩。
朔望日行香紙燭銀一兩全裁。
「看守察院門子二名」 ,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修理察院公館等項銀十兩,全裁。
雜支應供過往上司下程中伙坐飯等項銀三百兩,撥補《武清驛》銀四十二兩二錢四分三釐四毫,其餘全裁。
吹手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
各鋪鋪司兵二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更夫五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四兩八錢。
火夫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四兩八錢。
大《孤貧》五十四名,每名歲支糧銀三兩三錢。《小孤貧》四十一名,每名歲支糧銀一兩一錢六分九絲七忽。
孤貧冬衣布花銀一十三兩五錢。以上三項,四年復。
本府龍岡驛草束銀五十八兩八錢九釐零。協濟臨洺驛夫皂銀七十八兩二錢三分九釐五毫。
協濟臨洺驛吹手銀八兩八分二釐。
二年一辦貢生盤費,《花紅、旗扁》銀四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兩。
三年一辦朝覲造冊紙張銀五兩。每年徵銀一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
朝覲官吏盤費,共銀二十五兩。典史銀二十兩。隨朝吏銀五兩。每年徵銀八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十四年全裁,遇朝覲之年不裁。
本府科、歲、二考生員試卷花紅供應銀六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兩。
本縣科舉生員盤費,《賓興花紅》、酒席銀九十兩。每年徵銀三十兩。
會試舉人,每名盤費銀一十八兩。每年徵銀六兩。
《新中舉人》:每名坊價銀八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
新中進士:每名坊價銀一百兩,每年徵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
新中武舉,每名《花紅旗扁》銀一十兩。每年徵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
《新中武》進士每名《花紅旗扁》銀二十兩,每年徵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
會試《謄錄》書手四名,共銀二十四兩。每年徵銀:
八兩
《考選遺才》生員盤費銀:每年銀六兩。
以上各項銀俱在《存留數》內。
南和縣田賦
原額十七社廣地四千八百一十四頃八十七畝一分六釐,共折徵糧中地四千五百七十九頃六十三畝八分五釐八毫。紳衿優免地自順治十四年奉
旨俱照民地行差寄莊地、自明末已歸行差地畝內
一例派徵
額外新增馬場籽粒十場、共地三百七十四頃四十六畝三分三釐二毫
《開荒籽粒》二項,共地八十三頃二十五畝九釐。《賦役》
原額「行差」 地每畝正供雜辦、兵餉、馬價、胖襖、褲鞋、芝麻、花絨,共徵銀四分八毫七絲三忽零。共徵銀一萬八千七百一十八兩六錢一分九釐八毫三絲三忽。四季徵收:
額外新增馬場籽粒。縣南等場每畝徵三分三毫
不堪餘地。每畝徵銀一分一毫。
張相等場,每畝徵銀二分二毫。
侯郭等場,每畝徵銀五分五毫。
泥井等場,每畝徵銀二分二釐九毫二絲七忽。以上五項地,共徵銀八百九十一兩八錢四分四釐一絲三忽零。兩季徵收。
《開荒》籽粒、平沙地,每畝徵銀七釐。
《堆沙地》,每畝徵銀五釐八微零。
以上兩項地,共徵銀四十九兩八錢七分五釐。實在行差人丁,每丁徵銀九分,共徵銀一千七百九十二兩五錢三分。
雜項納班匠役二百七十名,每名徵銀五分,共徵銀一十三兩五錢。
以上正賦「額外人丁」 並雜項、共徵銀二萬一千四百六十六兩三錢六分八釐八毫零。遇閏,共加銀六百五十二兩七錢九分六釐一毫零。於康熙二年奉
旨、「各部寺凡一應起解錢糧、自三年為始、俱歸供戶」
部總理一歲起運戶部折色,共銀一萬五千七百四十八兩二錢三分九釐零。腳價共銀一百一十二兩六錢四分二釐四毫零。遇閏共加銀三百一十八兩九錢一分一釐零。閏月腳價銀八錢九分三釐五絲。
本色芝麻四十二石八斗九升四合,該價銀八十七兩九錢三分二釐七毫。
《本色綿花絨》一百一十九觔,該價銀一十一兩九錢。存留實支共銀五千五百五兩六錢五分四釐一毫零。遇閏共加銀三百三十二兩九錢九分二釐九毫零。
起運倉口
《戶部》項下折色改折並加增,共銀五千八百五十七兩一分四釐一毫零。腳價銀六十兩九錢二釐三毫零。
供用庫、本色芝麻、四十二石八斗九升四合。京庫、本色綿花絨、一百一十九觔
禮部項下折色,共銀一百二十四兩四錢二分。腳價銀一兩二錢四分四釐二毫。
光祿寺項下,共銀八百九十八兩三錢一分五釐,腳價銀八兩九錢八分三釐一毫五絲。兵部項下,折色連「滴珠」 ,共銀四百八兩。外協濟大興逓運所工料銀六十二兩一錢,腳價銀十兩七錢一分。
工部項下折色,共銀六百八十二兩四錢五分六釐七毫零。腳價銀七兩五錢六分二釐五毫六絲零。
太僕寺項下折色、共銀二千五百四十八兩六錢。腳價銀十四兩四錢一分。
以上起運本折滴珠連「協濟大興逓運所」 工料並腳價,共銀一萬六百八十四兩七錢一分八釐一毫零。
存留款項
龍亭修理銀一兩
文廟修理銀十兩
學院:鋪兵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門子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
轎傘夫共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照磨俸銀每年一十九兩五錢二分。
薪銀每年一十二兩
書辦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裁扣。」 〉門子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裁一兩二錢
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馬夫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裁一兩二錢。
本縣知縣:俸銀每年二十七兩四錢九分;薪銀每年三十六兩。順治十四年,裁十八兩四錢九分。
心紅紙張油燭銀每年三十兩。順治十四年裁扣一十兩。
修宅家伙銀每年二十兩,九年裁扣。
迎送上司傘扇銀十兩,「會議全裁。」
吏書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兩八錢;全裁門子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會議》每名裁一兩二錢。
《皂隸》十六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裁一兩二錢。
《馬快手》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八兩,每名裁一兩二錢。
《民壯》五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議裁一兩二錢。
燈夫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議裁一兩二錢。
「看監禁卒」 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議裁一兩二錢。
「修理鹽倉」 ,每年銀二十兩。
轎傘扇夫七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議裁一兩二錢。
庫書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一十二兩。
倉書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一十二兩。
《庫子》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議裁一兩二錢。
《斗級》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議裁一兩二錢。
典史俸銀每年一十九兩五錢二分。
薪銀每年一十二兩
書辦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全裁。門子一名,每年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元年裁一兩二錢。
《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每名裁一兩二錢。
馬夫一名,每名支工食銀七兩二錢,議裁一兩二錢。
教諭俸銀每年一十九兩五錢二分。
薪銀每年一十二兩
訓導同全裁
齋夫六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四年裁三名。
膳夫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二十兩,裁三分之二,遇閏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同裁三分之二,係廩生支領。
門子五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裁二名。學書一名,每年支丁食銀七兩二錢。元年全裁。廩生二十名,每名月支糧銀八錢。二年全裁學院科、歲兩考並本縣季考生員試卷花紅銀三十兩。
文廟、啟聖、名宦、鄉賢春秋兩祭銀四十兩。
本府歲貢生考貢赴京,《花紅、旗扁》盤費銀四十兩。
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隍等神二祭,銀三十兩。三小祭,無祀鬼神,銀一十兩。
宋丞相祠:春秋二祭,銀四兩。
春牛、芒神、桃符、門神酒席銀五兩。十四年,裁《桃符》銀一兩五錢。
《鄉飲》二次酒席銀一十二兩,十四年裁六兩,《曆日》銀三兩。
朔望行香紙燭銀一兩全裁。
「看守察院門子二名」 ,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修理察院公館等項銀十兩,全裁。
雜支應供過往上司下程中伙坐飯等項銀三百兩,撥補《武清驛》銀四十二兩二錢四分三釐四毫,其餘全裁。
吹手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
各鋪鋪司兵二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更夫五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四兩八錢。
火夫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四兩八錢。
《大孤貧》五十四名,每名歲支糧銀三兩三錢八分。
《小孤貧》四十一名,每名歲支糧銀一兩一錢六分九絲七忽。
孤貧冬衣布花銀一十三兩五錢。以上三項,四年復。
本府龍江驛草束銀五十八兩八錢九釐二毫二絲五忽。
協濟臨洺驛夫皂銀七十八兩二錢三分九釐五絲零。
協濟臨洺吹手銀八兩八分二釐。
二年一辦貢生盤費,《花紅、旗扁》銀四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兩。
三年一辦朝覲造冊紙張銀五兩。每年徵銀一兩六錢六分六釐零。
朝覲官吏盤費,共銀二十五兩。典史銀二十兩。隨朝吏銀五兩。每年徵銀八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十四年全裁,遇朝覲之年不裁。
本府科、歲、二考生員試卷花紅供應銀六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兩。
本縣科舉生員盤費,《賓興花紅》、酒席銀九十兩。每年徵銀三十兩。
會試舉人:每名《坊價》銀八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
新中進士:每名坊價銀一百兩,每年徵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六毫。
新中武舉,每名《花紅旗扁》銀一十兩。每年徵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
《新中武》進士每名《花紅旗扁》銀二十兩,每年徵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
會試《謄錄》書手六名,共銀二十四兩。每年徵銀八兩。考選遺才生員盤費,每年銀六兩。
以上各項銀,俱在存留數內。遇閏該增者,各照所食所費按月加之外,自順治九年至康熙五年奉文裁扣,共銀九百六十八兩八錢六分六釐五毫。改裁共銀二千一十七兩一錢二分八釐九毫,支剩銀一千二百一十九兩八錢二分九釐四毫存留。外三項俱屬起運。
稅課
《地房稅契 》牛驢抽稅
當鋪稅銀 。牙行換帖。
以上四項,俱無定額。每俟年終照依抽納數目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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