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八百八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八百八十七卷目錄
撫州府部彙考三
撫州府公署考
撫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撫州府賦役考
職方典第八百八十七卷
撫州府部彙考三
编辑撫州府公署考 通志
编辑本府。〈臨川縣附郭。〉
府治 ,唐中和五年建,明洪武初年修。
皇清康熙二年,知府劉玉瓚重修。
經歷司署 、照磨所署 俱在府治內。
守禦千戶所 在府治東,今廢。
稅課局 在府治西
陰陽學 、醫學 俱在府治東。
永豐倉 在縣學北
臨川縣治 在府治東,明洪武初年修。
皇清康熙三年,知縣丘泰重修。
航步稅課司 在縣治西南五十里,久廢。東館稅課司 ,在縣治南六十里,久廢。
外縣
崇仁縣治 ,在北耆宣化坊之西。明洪武二年重建。
稅課司 在縣治西
陰陽學 附:《譙樓》。
醫學 附藥局
金谿縣治 在《錦繡谷》之南,明洪武初年重建。
皇清順治十八年,知縣陸瑤林重修。
稅課司 在縣治東,久廢。
陰陽學 附:《譙樓》。
醫學 附藥局
宜黃縣治 在城內黃填鎮山下。明洪武二年重建。
稅課司 在縣治東
止馬巡檢司 在縣治南一百里。
上勝巡檢司 今革
《陰陽學 》附:《鼓樓》
醫學 附藥局
樂安縣治 在忠義鄉之詹墟。明洪武初年重建。
稅課司 在市心
龍義巡檢司 在縣治北。
南平巡檢司 在縣治西。
望仙巡檢司 在縣治南雲蓋鄉,今移置太湖坪湖塘嶺上。
《陰陽學 》附:《鼓樓》
醫學
東鄉縣治 在廣信門內。明正德七年建。坪塘稅課司 ,久廢。
白玕巡檢司 ,在縣治東四十五里,久革。古熂巡檢司 ,在縣治西北,久革。
橫山巡檢司 在縣治東北,久革。
陰陽學 在縣治東
醫學 在縣治西
撫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通志
编辑本府。〈臨川縣附郭。〉
撫州府儒學 在城東隅文昌門之北,據大丘,東抵城,西抵大街,規制不具載。內有「墨池」 、朱井,歲久與城外民基錯淆罔辨。明嘉靖己亥,火延民居,盡焚。教授周桐率諸生言於知府陸琳,悉力恢復。又濬池甃石砌道,煥然復新。
臨汝書院 在府西
峨峰書院 在府南
社學 在各縣
臨川縣儒學 舊在城南青雲峰下。明嘉靖壬辰,值城中「寶應寺」 燬,巡撫胡岳、提學徐階從紳士議,即寺址建學。
皇清康熙二年,知縣李弘敏修。
外縣
崇仁縣儒學 在縣治東。元至正以前,屢燬屢興。明洪武初重修。後知縣時中、徐繩、瞿俊、劉忠器相繼修葺。
文谿書院 「在縣內。」
金谿縣儒學 在縣治右。初建學於縣南望仙門外,以後兩遷。宋嘉定己巳,知縣王衡仲遷於晁氏九經堂之故址,即今所。元至正間燬,邑人鄧思誠始加繕葺,知縣李子敬重修。
「槐堂書院 」 、「青田書院 俱在縣內。」
宜黃縣儒學 在縣治北。宋、元屢遷。明知縣許大明、程積慶、譚政、余璣相繼修葺。
皇清知縣王世噩重修。
鹿岡書院 在縣內
樂安縣儒學 在縣治北。宋紹興間建。元末燬。明知縣戴智修復。後知縣饒魯南加葺。
皇清順治五年,合邑《樂輸》修葺。
柳堂書院 在縣內
東鄉縣儒學 在廣信門內之東偏,最南為儒學門。明正德間,兵備道胡相地建。嘉靖萬曆間,知縣蔡結、諸大倫相繼修。
撫州府賦役考 府志
编辑府屬總
一、戶口原額人丁、婦女共二十四萬五千四百四十三丁口,內除優免人丁七千八百七十五丁,各派銀不等,編起存各款銀共一萬八千零二十五兩三錢五分八釐七毫。內於順治十一年二月內,題准開除逃亡男婦九千九百六十丁,該減銀五百八十一兩九錢四分零三毫;見在男、婦人丁共二十二萬七千六百零八丁口,實徵銀一萬七千四百四十三兩四錢一分八釐四毫。
一人丁。原額一十三萬七千四百四十四丁,內除優免七千八百七十七丁五分,實編丁十二萬九千五百六十六丁五分,共計編銀一萬六千三百九十四兩九錢五分五釐四毫。除逃亡五千六百九十二丁,該減銀五百四十三兩三錢五分九釐八毫。見在人丁一十二萬三千八百七十四丁五分,實徵銀一萬五千八百五十一兩五錢九分五釐六毫;「優免人丁七千八百七十七丁五分」 ,共計編銀六百七十五兩二錢三分九釐。
一、婦女原額一十萬零七千九百九十九口,共計編銀九百五十五兩一錢六分四釐三毫。除傷亡四千二百六十八口,該減銀三十八兩五錢八分零五毫;見在婦女一十萬零三千七百三十一口,實徵銀九百一十六兩五錢八分三釐八毫。
一、田產原額官民田地、山塘共四萬九千八百四十九頃二十九畝九分八釐三毫,又新陞田一頃八十四畝四分七釐三毫,通共四萬九千八百五十一頃一十四畝四分五釐六毫,各縣派徵不等。編起存各款併加增九釐地畝銀共二十一萬六千三百六十三兩二錢三分三釐八毫,內除優免米七千八百二十三石,該派差銀七百四十七兩一錢七分八釐一毫四絲六忽七微四纖不徵外,實共編銀二十一萬五千六百一十六兩零五分五釐六毫五絲三忽二微六纖。順治十年七月內 ,題准「開除荒蕪」 ,內奉「勘明有主無主入官水衡沙塞」 田七十八頃五十畝零五分八釐九毫,該減銀三百五十八兩三錢七分四釐四毫。見在成熟田地、山塘共四萬九千七百七十二頃零六十三畝八分六釐七毫,實徵銀二十一萬五千二百五十七兩六錢八分一釐二毫五絲三忽二微六纖。原額漕南正、副耗米一十萬零七千二百三十三石零六升四合四勺。內除 題留改折南京倉正、副米二萬三千六百二十四石七斗二升七合二勺八抄,實共編米八萬三千六百零八石三斗三升七合一勺二抄。內除荒米一百七十石零一斗一升一合七勺,實徵米八萬三千四百三十八石二斗二升五合四勺二抄。原額田三萬九千八百九十九頃一十九畝四分九釐四毫。又陞新田一頃八十四畝四分七釐三毫。共田三萬九千九百零一頃零三畝九分六釐七毫。
准開除「勘明有主無主入官」 水衡沙塞田七十二頃零八畝一分二釐七毫,見在成熟田三萬九千八百二十八頃九十五畝八分四釐,原額地三千五百三十八頃一十九畝九分二釐九毫,奉題開除:勘明入官地六頃四十二畝四分六釐二毫,見在成熟地三千五百三十一頃七十七畝四分六釐七毫。
原額、山五千五百三十三頃六十六畝九分四
釐六毫
原額塘八百七十八頃二十三畝六分一釐四毫。以上丁田二頃,除優免外,共徵額銀二十三萬三千六百四十一兩四錢一分四釐三毫五絲三忽二微六纖。內丁口除逃亡田產,除荒蕪水衝沙塞外,實徵銀二十三萬二千七百零一兩零九分九釐六毫五絲三忽二微六纖。臨川縣:
一、戶口原額人丁、婦女共七萬三千一百五十九丁口,內除優免人丁二千六百八十七丁五分,各派徵不等,編起存各款,實徵銀共六千四百四十七兩四錢一分四釐一毫。
一、人丁原額四萬五十五丁,內除優免外,實編三萬七千三百六十七丁五分,每丁編銀一錢五分四釐五毫四絲八忽二微六纖,共計編銀五千七百七十五兩八分二釐一毫。優免人丁二千六百八十七兩五分,每丁編銀一錢七釐一毫七忽八微一纖,共計編銀二百八十七兩八錢五分二釐二毫。
一、婦女原額三萬三千一百四口,每口編銀一分一釐六毫一絲四忽,共計編銀三百八十四兩四錢七分九釐八毫。
一,田產原額官民田地、山塘共一萬三千八百五十四頃五十九畝八分七釐六毫,新陞一頃二十三畝二分九釐八毫,通共一萬三千八百五十五頃八十三畝一分七釐零四毫,各派徵不等。編起存各款併加增九釐地畝共銀五萬三千二百六十五兩七錢三分六釐四毫。內除優免米二千七百九十九石,該派三差銀二百六十五兩五錢七分一毫九絲七忽二微三纖不徵外,實共編銀五萬三千兩一錢六分六釐二毫二忽七微七纖。
原額漕南正、副耗米三萬六千八百八十六石六斗四升五合六勺,內除題留改浙江南倉正副米八千二十石四升七合八勺四抄,徵銀不徵米外,實共編米二萬八千八百六十六石五斗九升七合七勺六抄。
一則田,七百六十七頃九十畝三分六釐五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三分八釐五毫六絲六忽一微,加增地畝銀一分四毫八絲一忽五微八纖,共銀四分九釐四絲七忽六微八纖。
本色米二升六合五勺八抄二撮五圭三粟,共計編銀三千七百六十六兩三錢八分九釐三毫。共計編米二千四十一石二斗八升二合二勺三抄。
二則田,八千九百八十六頃一畝八分四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三分四釐七毫三忽九微三纖。加增地畝銀九釐四毫三絲一忽九微一纖。共銀四分四釐一毫三絲五忽八微四纖。
本色米二升三合九勺二抄四圭五粟。共計編銀三萬九千六百六十兩五錢四分五釐四毫。共計編米二萬一千四百九十四石九斗五升九合五勺二抄。
三則田,一千四十一頃八十二畝三分七釐六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三分一釐八毫五絲七忽二微一纖,加增地畝銀八釐六毫五絲八忽二微二纖。共銀四分五毫一絲五忽四微三纖。本色米二升一合九勺五抄八撮二圭九粟,編米二千二百八十七石六斗六升六合八勺三抄。
四則田,八十三頃五十三畝三釐一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二分三釐七毫三忽六微,加徵地畝銀六釐四毫四絲二忽二微二纖,共銀三分一毫四絲五忽八微四纖。
本色米一升六合三勺三抄八撮二圭五粟,共計編銀二百五十一兩八錢九釐一毫,共計編米一百三十六石四斗七升三合九勺一抄五則。新陞田一頃二十三畝二分九釐八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二分三釐七毫三忽六微二纖。加增地畝銀六釐四毫四絲二忽二微二纖,共銀三分一毫四絲五忽八微四纖,共編銀三兩七錢一分六釐九毫。
原額一則地一千一百五十六頃二十一畝三分四釐。每畝編糧併差銀一分七釐三毫五絲一忽九微七纖。加增地畝銀四釐七毫一絲五忽九微五纖,共銀二分二釐六絲七忽九微二纖。
本色米一升一合九勺六抄二圭二粟。共計編銀二千五百五十一兩五錢二分二釐五毫。共計編米一千三百八十二石八斗五升六合六勺六抄。
原額一則山一千四百六十九頃一十四畝三分四釐六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九釐五毫八絲七忽七微三纖。加增地畝銀二釐六毫五忽七微七纖,共銀一分二釐一毫九絲三忽五微。本色米六合六勺八撮五圭六粟五粒,共計編銀一千七百九十一兩四錢一毫,共計編米九百七十石八斗九升三合一抄。
一則塘一百一十七頃四畝六分九釐,每畝編糧併差銀四分九毫九絲二忽六微七纖。加增地畝銀一分一釐一毫四絲一忽八纖。共編銀五分二釐一毫三絲三忽七微五纖。
本色米二升八合二勺五抄五撮一圭。共計編銀六百一十兩二錢九釐四毫。共計編米三百三十石七斗一升七合一勺九抄。
二則塘二百三十二頃九十一畝九分二釐二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一分三釐八毫一絲三忽二微五纖。加增地畝銀三釐七毫五絲三忽九微二纖,共銀一分七釐五毫六絲六忽一微七纖。
本色米九合五勺二抄四圭。共計編銀四百九兩一錢四分九釐九毫。共計編米二百二十一石七斗四升八合四勺一抄。
以上丁田二頃,除優免外,共徵額銀五萬九千四百四十七兩五錢八分三毫二忽七微七纖。《崇仁縣》:
一、戶口原額人丁併婦女共四萬七千一百五十六丁口,內優免人丁六百五十五丁,各派徵銀不等。編起存各款,共銀二千七百二十八兩一錢四釐五毫。內於順治十一年二月內題准開除男婦九千九百六十丁口,共該減銀五百八十一兩九錢四分三毫。
一、人丁原額二萬七千二十一丁,內除優免外,實編丁二萬六千三百六十六丁,每丁編銀九分五釐四毫六絲二微六纖。共計編銀二千五百一十六兩九錢五釐二毫。內除逃亡五千六百九十二丁,該除銀五百四十三兩三錢五分九釐八毫。
見在人丁二萬六百七十四丁,實徵銀一千九百七十三兩五錢四分五釐四毫。
優免人丁六百六十五丁,每丁編銀四分四釐五毫六絲三忽九微二纖。共計編銀二十九兩一錢八分九釐四毫。
一、婦女原額二萬一百三十五口,每口編銀九釐三絲九忽四微八纖。共計編銀一百八十二兩九釐九毫。內除傷亡四千二百六十八口,該除銀三十八兩五錢八分五毫。
見在婦女一萬五千八百六十七口,實徵銀一百四十三兩四錢二分九釐四毫。
一、田產原額官民田地、山塘共七千三百五十三頃零三畝六分七毫,各派徵銀不等。編起存各款併加增九釐地畝銀共三萬四千九百六十七兩三錢六釐四毫。內除優免米六百五十五石該派三差銀六十六兩六錢四分八釐二絲六忽三微四纖不徵外,實共編銀三萬四千九百兩六錢五分八釐三毫七絲三忽六微六纖。
原額漕南正、副耗米三萬三千五百四十五石二斗三升,內除題留改折江南倉正、副米七千三百一十七石五斗六升七合四抄,徵銀不徵米外,實共編米二萬六千二百二十七石六斗六升二合九勺六抄。
原額「一則田」 六千四百二十二頃六十七畝一釐,每畝編糧併差銀四分二釐五絲五忽五纖。加增地畝銀一分九毫四絲八微三纖,共銀五分二釐九毫九絲五忽八微八纖。
本色米三升九合七勺五抄一圭九粟。共計編銀三萬四千三十七兩五錢五釐四毫。共計編米二萬五千五百三十石二斗三升五合六勺八抄。
原額一則地三百一頃九十四畝二分八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一分三毫八絲九微七纖。加增地畝銀二釐七毫六微六纖,共銀一分三釐八絲一忽六微三纖。
本色米九合八勺一抄二撮三粟。共計編銀三百九十四兩九錢八分九釐五毫。共計編米二百九十六石二斗六升六合四勺七抄。
原額一則山六百頃二十七畝一分。每畝編糧併差銀六釐五毫五忽三微九纖。加增地畝銀一釐六毫九絲二忽四微一纖,共銀八釐一毫九絲七忽八微。
本色米六合一勺四抄九撮一圭八粟共計編。
銀四百九十二兩九分二毫。共計編米三百六十九石一斗一升七合一勺九抄。
原額一則塘二十八頃一十五畝二分八釐九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一分二釐四絲一忽九微六纖。加增地畝銀三釐一毫三絲二忽七微八纖。共銀一分五釐一毫七絲四忽七微四纖。本色米一升一合三勺八抄二撮,共計編銀四十二兩七錢二分一釐三毫,共計編米三十二石四升三合六勺二抄。
以上丁田二項,除優免外,共徵額銀三萬七千六百二十八兩七錢六分二釐八毫七絲三忽六微六纖。內丁口除逃亡外,實徵銀三萬七千四十六兩八錢二分二釐五毫七絲三忽六微六纖。
金谿縣
一、戶口原額人丁、婦女共四萬七千一百五十五丁口。內優免人丁一千九百六十八丁,各徵銀不等。編起存各款,實徵銀共三千六百七十二兩四錢五分六釐三毫。
一、人丁原額二萬二千六百九十八丁,內除優免一千九百六十八丁外,實編二萬七百三十丁,每丁編銀一錢五分五釐八毫一絲五忽二纖,共計編銀三千二百九十兩一錢六分二釐四毫。優、免人丁一千九百六十八丁,每丁編銀八分二釐八毫六絲五忽八纖,共計編銀一百六十三兩七分八釐五毫。
一、婦女原額二萬四千四百五十七口,每口編銀八釐九毫六絲三忽三微。共計編銀二百一十九兩二錢一分五釐四毫。
一、田產原額官民田地、山塘共七千八百五十頃六十五畝七分二釐,各派徵不等。編起存各款併加增九釐地畝銀共二萬七千六百五十二兩三錢九分一釐三毫。內除優免米一千八百九十二石,該派三差銀一百八十九兩二錢一毫九絲七微九纖不徵外,實共編銀二萬七千四百六十三兩一錢九分一釐一毫九忽二微一纖。
原額漕南正副耗米一萬八千八百一十八石六斗六升八合三勺,內除題留改折江南倉正副米四千三百八十五石五斗三升八勺,徵銀不徵米外,實共編米一萬四千四百三十三石一斗三升七合五勺。
一則田,一千二百九十頃七十六畝四分,每畝編糧併差銀三分七釐三毫一絲四忽一微二纖。加增地畝銀一分四毫一絲五忽四纖,共銀四分七釐七毫二絲九忽一微六纖。
本色米二升四合九勺一抄二撮二圭,計共編銀六千一百六十兩七錢八釐一毫,計共編米三千二百一十五石五斗七升七合九抄。《二則》田三千三百一十六頃七十九畝一分一釐,每畝編糧併差銀三分二釐八毫三絲九忽九微五纖,加增地畝銀九釐一毫六絲六忽二微二纖,共銀四分二釐六忽一微七纖。
本色米二升一合九勺二抄五撮九粟。計共編銀一萬三千九百三十二兩五錢六分九釐一毫。計共編米七千二百七十二石九升四合三勺三抄。
《三則》田,一千四百四十五頃九十五畝,每畝編糧併差銀二分八釐八毫四絲六忽三纖。加增地畝銀八釐五絲一忽四微七纖。
本色米一升九合二勺五抄八撮六圭一粟,計共編銀五千三百三十五兩一錢八分九釐七毫。計共編米二千七百八十四石六斗九升八合七勺。
原額一則地四百一十五頃五十六畝八分六釐。每畝編糧併差銀一分四釐七毫七絲四忽五微一纖。加增地畝銀四釐一毫二絲三忽八微三纖。共銀一分八釐八毫九絲八忽三微四纖。
本色米九合八勺六抄三撮九圭七粟。共計編銀七百八十五兩三錢五分五釐七毫。共計編米四百九石九斗一升五合六勺二抄。
原額山一千三百二十二頃七十一畝八分。每畝編糧併差銀七釐二毫九絲二忽七微三纖。加增地畝銀二釐三絲五忽五微三纖。共銀九釐三毫二絲八忽二微六纖。
本色米四合八勺六抄八撮八圭八粟,共計編銀一千二百三十三兩八錢六分五釐七毫。共計編米六百四十四石一升五合五勺二抄。原塘一則塘五十八頃八十六畝五分五釐。每畝編糧併差銀二分七釐一毫八絲六忽四微。
七纖加增地畝銀七釐五毫八絲八忽二微三纖共銀三分四釐七毫七絲四忽七微。
本色米一升八合一勺四抄九撮二圭一粟,共計編銀二百四兩七錢三釐。共計編米一百六石八斗三升六合二勺四抄。
以上丁田二頃,除優免外,共徵額銀三萬一千一百三十五兩六錢四分七釐四毫九忽二微一纖。
宜黃縣
一、戶口原額人丁、婦女共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一丁口,內優免人丁九百四十七丁,各派徵不等。編起存各款銀共八百一十四兩二錢五分五釐五毫。
一、人丁原額七千一丁,除優免外,實六千五十四丁,每丁編銀一錢一分六釐七毫六絲六忽五微一纖,共銀七百六兩九錢四釐五毫。優免人丁九百四十丁,每丁編銀五分七毫七絲三忽九微一纖,共計編銀四十八兩八分二釐九毫。
一、婦女原額六千六百八十口,每口編銀八釐八毫七絲二忽四微七纖。共計編銀五十九兩二錢六分八釐一毫。
一、田產原額官民田地山塘共四千七百五十五頃三十畝二毫,刊報新陞田二十六畝一分二釐八毫,續報新陞田一十四畝一分二釐,又一十畝五分九釐四毫,通共四千七百五十五頃八十畝八分四釐四毫,各派徵不等。編起存各款併加增九釐地畝銀共三萬四千五百六兩二錢三分一釐八毫,內除優免米九百四十七石,該派三差銀七十五兩八錢九分五釐三毫一絲六忽八微四纖不徵外,實共編銀三萬四千四百三十兩三錢三分六釐四毫八絲三忽一微六纖。
一則田,四千一百三十五頃三十九畝七分六釐,每畝編糧併差銀六分三釐七絲四忽二微九纖,加增地畝銀一分八釐二毫六微九纖,共銀八分一釐二毫七絲四忽九微八纖。計共編銀三萬三千六百一十兩四錢三分五釐七毫。一則新陞田,二十六畝一分二釐八毫,查照田則科算,該米三石七斗三合二勺三抄,前誤載「三十石七斗三升二合三勺,徵銀抵祿」 ,今冊照畝改正。登明:每畝編糧併差銀六分三釐七絲四忽二微九纖,加增地畝銀一分八釐二毫六微九纖,共銀八分一釐二毫七絲四忽九微八纖。共計編銀二兩一錢二分三釐五毫。
二則新陞田二十四畝七分一釐四毫,每畝編銀併差銀六分三釐七絲四忽二微九纖,共計編銀一兩五錢五分八釐八毫。
原額「一則地一百七十七頃七十五畝二分九釐一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二分五毫一絲四微四纖,加徵地畝銀五釐九毫一絲八忽四微八纖,共銀二分六釐四毫二絲八忽九微二纖。」 共編銀四百六十九兩七錢八分一釐七毫。原額「一則山四百三十一頃八十畝九分,每畝編糧併差銀七釐九絲九忽一微二」 纖,加增地銀二釐四絲八忽五微二纖,共銀九釐一毫四絲七忽六微四纖。共計編銀三百九十五兩三釐三毫。
原額「一則塘一十頃三十四畝五釐一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二分五毫一絲四微四纖,加增地畝銀五釐九毫一絲八忽四微八纖」 ,共銀二分六釐四毫二絲八忽九微二纖。共計編銀二十七兩三錢二分八釐八毫。
以上丁田,除優免外,共徵額銀三萬五千二百四十四兩五錢九分一釐九毫八絲三忽一微六纖。
樂安縣
一、戶口原額人丁、婦女共四萬一千八百七十四丁口。內優免人丁六百五十八丁,各徵銀不等,編起存「各隸」 ,實徵銀共二千一十九兩四錢五分一釐二毫。
一、人丁原額二萬八千二百七十六丁,內除優免外,實編二萬七千六百一十八丁,每丁編銀七分二釐二毫四絲五忽零六纖,共計編銀一千九百九十五兩二錢六分四釐一毫。優免人丁六百五十八丁,每丁編銀三分六釐七毫五絲八忽五微二纖,共計編銀二十四兩一錢八分七釐一毫。
一、婦女原額一萬三千五百九十八口,原無派徵。
一、田產原額「官民田地山塘共八千七百八十。」
五頃九十一畝,各派徵不等。編起存各款併加增九釐地畝銀共三萬九千三百六十二兩六錢三分八釐六毫。內除優免米五百六十八石,該派三差銀四十兩三錢一分三釐一毫七絲三忽一微九纖不徵外,實共編銀三萬九千三百二十二兩三錢二分五釐四毫二絲六忽八微一纖。
原額一則田,七千四百零五頃四十一畝七分,每畝編糧併差銀三分八釐一毫六絲二忽一微六纖,加增地畝銀一分一釐七毫六絲七忽六微六纖,共銀四分九釐九毫二絲九忽八微二纖。共計編銀三萬六千七百七十五兩一錢一分三釐八毫。
原額一則地三百八十一頃三十四畝一分,每畝編糧併差銀九釐五毫一絲四忽五微四纖。加增地畝銀二釐九毫三絲三忽九微,共銀一分二釐四毫四絲八忽四微四纖。共計編銀四百七十四兩七錢一分一毫。
原額一則山七百一十一頃九十四畝一分,每畝編糧併差銀五釐一毫三絲九忽九微七纖,加增地畝銀一釐五毫八絲四忽九微六纖,共銀六釐七毫二絲四忽九微三纖。共計編銀四百七十八兩七錢七分五釐三毫。
原額「一則塘二百八十七頃二十一畝一分,每畝編糧併差銀三分八釐一毫六絲二忽一微六纖,加增地畝銀一分一釐七毫六絲七忽六微六纖」 ,共銀四分九釐九毫二絲九忽八微二纖。共計編銀一千四百三十四兩三分九釐四毫。
以上丁田二項,除優免外,共徵額銀四萬一千三百四十一兩七錢七分六釐六毫二絲六忽八微一纖。
東鄉縣
一、戶口原額人丁、婦女共二萬二千四百一十八丁口。內優免人丁九百六十二丁,各徵銀不等。編起存各款,實徵銀共二千三百四十三兩六錢七分七釐一毫。
一人丁。原額一萬二千三百九十三丁,內除優免九百六十二丁外,實編丁一萬一千四百三十一丁,每丁編銀一錢八分四釐六毫四絲一忽,五徵一纖,共計編銀二千一百一十兩六錢三分七釐一毫。優免人丁九百六十二丁,每丁編銀一錢二分七釐七毫一忽五微一纖,共計編銀一百二十二兩八錢四分八釐九毫。一婦女一萬二十五口,每口編銀一分九毫九絲一忽六微三纖,共計編銀一百一十兩一錢九分一釐一毫。
一、田產原額官民田地、山塘七千二百四十九頃七十九畝七分七釐八毫,新陞開墾田一十畝三分三釐三毫,通共七千二百四十九頃九十畝一分一釐一毫,各派徵不等。編起存各款併加增九釐地畝銀共二萬六千六百八兩九錢二分九釐三毫,內除優免米九百六十二石派該三差銀一百九兩五錢五分一釐二毫四絲二忽三微五纖不徵外,實共編銀二萬六千四百九十九兩三錢七分八釐零五絲七忽六微五纖。內於順治十年七月內題准荒蕪入官田地併水推砂塞,今奉清丈墾外,實除水推砂塞田一頃五十畝四分,該減銀六兩八錢三分二釐七毫。
見在成熟田地、山、塘七千二百四十八頃三十九畝七分二釐一毫,實徵銀二萬六千四百九十二兩五錢四分五釐三毫五絲七忽六微五纖。
原額漕南正、副耗米一萬七千九百八十二石五斗二升五勺,內除題留改折江南倉正、副米三千九百一石五斗八升一合六勺,徵銀不徵米外,實共編米一萬四千八十石九斗三升八合九勺。除荒缺米三石六斗一升五合七勺三抄,實徵米一萬四千七十七石三斗二升三合一勺七抄。
原額田分為三則,共五千三十三頃二分六釐九毫,共計編銀二萬二千六百二十八兩四錢八分七釐一毫;內除荒銀六兩八錢三分二釐七毫,實徵銀二萬二千六百二十一兩六錢五分四釐四毫,共計編米一萬一千九百七十四石五斗六升九合四勺二抄;除荒米三石六斗一升五合七勺三抄,實徵米一萬一千九百七十石九斗五升三合六勺九抄。
一則田,四千九百三十六頃六十五畝一分三釐。每畝編糧併差銀三分六釐三毫九絲六忽。
三微,加增地畝銀九釐三絲三忽八微八纖,共銀四分五釐四毫三絲一微八纖。
本色米二升四合四抄七圭三粟,共編銀二萬二千四百二十七兩二錢九分五釐七毫,計共編米一萬一千八百六十八石七斗一勺。順治十年七月內題「荒蕪」 ,勘除水推沙塞田一頃五十畝四分,除荒銀六兩八錢三分七毫,除荒米三石六斗一升五合七勺三抄。見在成熟出四千九百三十五頃一十四畝七分三釐,實徵銀二萬二千四百二十兩四錢六分三釐,實徵米一萬一千八百六十四石四斗五升四合三勺七抄。
二則田,六十六頃二十七畝八分六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二分四釐二毫八絲九忽四纖。加增地畝銀六釐二絲八忽七微五纖,共銀三分三毫一絲七忽七微九纖。
本色米一升六合四抄三撮五圭五粟。計共編銀二百兩九錢四分四毫。計共編米一百六石三斗三升三合五勺四抄。
三則新陞田一十畝三分三釐三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二分四釐二毫八絲九忽四纖。
本色米一升六合四抄三撮五圭五粟。計共編銀二錢五分一釐,計共編米一斗六升五合七勺八抄。
原額一則地一千一百五頃三十八畝一分三釐,每畝編糧併差銀一分八釐二毫四絲二忽五纖,加增地畝銀四釐五毫二絲七忽八微三纖。共銀二分二釐七毫六絲九忽八微八纖。本色米一升二合四抄九撮三圭五粟,共計編銀二千五百一十六兩九錢三分九釐九毫,共計編米一千三百三十一石九斗一升二合六勺三抄。
原額一則山九百九十七頃七十八畝七分。每畝編糧併差銀九釐一毫八忽一微五纖。加增地畝銀二釐二毫六絲七微二纖,共銀一分一釐三毫六絲八忽八微七纖。
本色米六合一抄六撮一圭八粟八粒,共計編銀一千一百三十四兩三錢七分一釐一毫,共計編米六百石二斗八升七合四勺二抄。原額一則塘一百四十三頃七十畝一釐二毫,每畝編糧併差銀一分八釐三毫四絲九忽五微二纖。加增地畝銀四釐五毫五絲四忽五微一纖,共銀二分二釐九毫四絲三纖。
本色米一升二合一勺二抄三圭四粟,共計編銀三百二十九兩一錢三分一釐二毫,共計編米一百七十四石一斗六升九合四勺三抄。以上丁田二頃,除優免外,共額銀二萬八千八百四十三兩五分五釐一毫五絲七忽六微五纖。內田除水推沙塞外,實徵銀二萬八千八百三十六兩二錢二分二釐四毫五絲七忽六微五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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