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960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九百五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九百六十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九百六十一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九百六十卷目錄

 嘉興府部彙考四

  嘉興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嘉興府戶口考

  嘉興府田賦考

職方典第九百六十卷

嘉興府部彙考四 编辑

嘉興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府志 编辑

本府。嘉興、秀水二縣附郭。

嘉興府儒學 在府治西北一里。唐開元二十七年,建於天星湖,前五代廢。宋太平興國二年,錢氏納土,知州安德裕即廟右立學。咸平四年,詔州縣開設學校,賜《九經》。祥符二年,詔修州縣學,知州耿肱以廟學逼窄,移於望雲門內之西。乾道二年,賜田五頃。崇寧元年,詔頒學制,知州錢遹如式改建。內有六經閣。建炎二年,金兵燬。紹興中,俱移於通越門內二百步,建殿堂、齋舍。淳熙四年,知州呂正己建御書閣、陸宣公祠。嘉定十一年,知軍府岳珂改建未就。十三年,知軍府鄭定成之。六齋垣墉廩廥畢具。紹定二年,知軍府莫叔益建觀頤堂。端平二年,知軍府趙與𥲅創御書閣。寶祐丁巳,郡守謝瑩以廟學共門,出入非宜,乃另闢一門於廟之西,疏鑿泮池,增建講堂。元至元丙子兵火,廟學僅存。丙戌,四明陳紹在、徐碩等請於省,改「御書閣」 為「尊經閣。」 大德三年,總管府事辛仲寶重建廟學。十一年,教授孔演、學正趙由漳、學錄沈德華嗣葺。至順二年,達魯花赤八扎崇建大成殿,并戟門兩廡。至元五年,總管和元昇重修尊經閣,廣學東地,飭官署。明正統二年,知府黃懋以學逼廟後,殿邃堂淺,復購東北慈恩寺址,移建「明倫堂。」 堂之東西為四齋:曰「進善」 ,曰「致道」 ,曰「日新」 ,曰「時敏。」 齋之後分列號房。東號之南為饌堂,饌堂之東為射圃。後郡守楊繼宗修尊經閣并廊舍,未果去任。成化初,郡守徐霖重葺,撤文昌祠於思樂堂左,建「鄉賢祠。」 通判陳寶廣櫺星門外地,瀕河壘石,護以石闌。弘治初,郡守柳琰重建思樂堂。嘉靖中,建敬一亭、啟聖祠。二十七年,郡守趙瀛修。萬曆三十九年,郡守吳國仕修明倫堂。崇禎十二年,訓導吳祖稷捐修啟聖宮。

皇清順治十三年,知府史載修大成殿并兩廡櫺星。

儀戟等門,新其像,飾以紗幮。康熙十六年,知府盧崇興、教授姜廷櫸重建明倫堂、「啟聖宮」 、古養賢堂、

陸宣公書院 在府治北,即宣公祠。有祠十所,其一在府學西南,宋知州李正己建,後廢。明宣德中重建於此。

仁文書院 一名「天心」 ,在三塔東百步。明萬曆中,推官曹光德建,置義田,今廢。

學田 新舊共計一千二十畝六分九釐。嘉興縣儒學 在縣治東。按元《嘉禾志》「舊《圖經》有學廟,在縣西北二百步,即宋初縣學也。後附於州,而學址更為郡之社壝。」 至宋咸淳五年,縣令張汴以主學張夢吉狀,請於知軍文本心,即城西舊驛為縣學,殿堂、齋序、門廡悉備。元至元二年,憲副楊某命總管撤其舊而新之。十一年,改建大成殿。明洪武六年,縣丞魏誠重修。宣德二年,巡撫胡概命郡守齊政、縣尹趙良大建禮殿、明倫堂、廊廡、齋舍。正統十一年,郡守黃懋廣其地。嘉靖乙未,縣令黃獻可請徙置治東興聖寺址,即宋孝宗流虹之所,創制悉逾舊式。又建敬一亭、啟聖祠於殿之西偏。三十三年,明倫堂燬,郡守劉愨更建。萬曆十四年,縣令陳儒新大成殿。泰昌元年,縣令蔣允儀復修。崇禎十一年,明倫堂又燬,縣令羅炌重建,并修大成殿、兩廡、儀門。十三年,訓導孫肇元起聯奎樓於巽隅,廣學前街道。

皇清順治十三年,知縣張厥修修東、西兩廡並廟、戟。

門。康熙六年,知縣金鏞「改修明倫堂儀門。」 康熙二十年,知縣何誌「重修明倫堂」 ,又捐修大殿、兩廡。一時廟貌聿新云。

屠康禧書院 在虹涇橋西。

社學 一在東津,四在各鎮常平倉側。明萬曆二十六年,知縣鄭振先重建,增置「鍾秀」 、「蒯塔」 二坊社約所。

學田 新舊共一千二百二十二畝一分四釐八毫。

秀水縣儒學 在治東一百五十步。明宣德五年,吏部員外郎李亨闢基於鍾架橋西。七年,教諭徐哲始領印蒞其事,知府齊政選生徒入學。是年冬,戶部侍郎成均命同知孟迪建明倫堂及齋廡。八年,建大成殿、櫺星、戟門。正統九年,縣丞高謨塑。

「先師四配十哲像。」 十年,知府黃懋修戟門兩廡置

文昌祠號「房。」 景泰二年,知府舒敬建膳堂、庖湢。三年冬,僉事陳永葺大殿、櫺星門,置觀德亭。天順二年,知縣莊徹易櫺星門以石。成化十九年,知府徐霖闢學之東垣,建鳴陽門,取道東出。嘉靖乙未,知縣林應亮建敬一亭、啟聖祠。戊申,知府趙瀛濬學前河,擴釋氏所侵地,屏以崇墉。萬曆二十四年,知縣李培增建尊經閣於巽方。

皇清順治十四年,知縣賈曾重建大成殿、明倫堂、康

熙四年,巡道上官鑑捐俸建尊經閣,改建鳴陽門以迎巽峰。康熙十二年,知縣李見龍、教諭管文華修葺兩廡,濬學河四十丈,建啟聖祠,立射圃,創觀德亭,重修明倫堂,改造頭門、儀門。十七年,訓導袁日華葺復正誼齋,構軒曰「鐸隱」 、南溪書院 有記。

社學 一在北營,四在四鎮常平倉側。明嘉靖間,郡守趙瀛增置七所,並廢。

學田 新舊共一千一十八畝一釐二毫。外縣:

嘉善縣儒學 在治西一里。明宣德五年,大理卿胡概定基、知府齊政募民陸垣捐貲,建大成殿、塑像,後知縣鄭時繕緝。正統六年,知縣李遜建後堂、門廡、齋舍。天順間,知縣盧雲「濬泮池,易櫺星門柱以石。成化初,知府楊繼宗檄知縣畢紳募富民建明倫堂,并日新、時習兩齋,又建後堂。十九年,知縣汪貴新門廡、廚庫」 、饌堂號房并兩廡、神庫、神廚、宰牲房。弘治丙辰訓導王緒建。聚樂堂。嘉靖中建敬一亭、啟聖祠。萬曆十八年知縣章士雅修。崇禎初知縣蔡鵬霄葺。

思賢書院 在縣治東百步許。明正德十二年,縣丞倪璣建。

鶴湖書院 在縣治北關外半里許。明崇禎十年丁丑,知縣李陳玉建。

「戴氏義塾 」 在風涇鎮。黃溍記。

陸氏義塾 在汾湖。明宣德中,陸垣建,曾鶴齡「記。」

社學 一在思賢書院,一在慈雲寺,四在各鎮常平倉側。明嘉靖甲午,知縣徐榮創建十所,俱廢。

學田 新舊共四百二十四畝八分六釐二毫。又明天啟四年,丁賓捐腴田百畝。

海鹽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二百五十步。唐有夫子廟,在縣東後圮。宋太平興國中,主簿石知一建。景德四年,令翁緯移建縣南。嘉祐八年,令褚珵又移縣東南。紹興中,令徐光實新之。乾道二年,令劉銓又移建縣南。明年,令魏汝功始蓋廊廡庖湢,易講堂曰「傳道。」 淳熙十五年,縣丞李直養新廊廡。紹熙元年,寺丞李某遷令,以俸錢修大成殿,置書籍、祭器。元貞元中,陞縣為州,設教授。後以舊址湫隘,改建於此。明洪武三年,改州為縣學,知縣王文重葺。永樂中,知縣上官廉修明倫堂,知縣秦恭修大成殿。正統十二年,知縣曾昌建神廚、宰牲房。景泰四年,教諭王恭改建門樓於大門外之東南。成化六年,御史劉珂按邑,命知府楊繼宗新講堂,立儀門,徙後堂為二齋、庾舍、饌堂及宣公祠、文昌祠。弘治二年,巡道伍性募富民塑像。嘉靖中,建敬一亭、「啟聖祠,隆慶元年,令李薦佳葺治。」 萬曆五年知縣饒廷錫建會講堂,改建「敬一亭」 於

文廟後。八年,通判張繼芳改修門面,闢泮池。天啟

初知縣樊維成修葺

社學 一在城;四在各鎮常平倉側。

馮氏義塾 在治東一十八里,徐一夔有「記。」 小學 ,宋紹熙中,知縣李直養置。有師,無學。施棐《記》。

學田 新舊共四百二十三畝零。

石門縣儒學 舊在縣南運河之西。宋元豐八年,令吳伯舉創成德堂、「致道」 、《據德》二齋。宣和中,令黃揚徙建河東南。嘉定中,輔廣為主學經理之。元至正丁酉燬,陞為州學。知州王雍又移於萬歲橋東。堂曰明倫齋,曰「興化」 ,曰「集義」 ,建四先生祠、魁星樓、采芹亭。明洪武十六年,知縣田慶原修。宣德間,巡撫胡概命有司重修。正統十一年,知縣焦寬更葺明倫堂、兩齋。天順八年,知縣郁倫修「大成殿」 並兩廡號房,易櫺星門以石成。

化庚寅,知縣王輿重建明倫堂,增築露臺。戊戌,知縣張超修兩廡塑像併祭品。弘治辛亥,知縣吳浚建大成殿,移創號房於廟之左。嘉靖中,建敬一亭、「啟聖祠。」 萬曆六年,知縣陳履建文峰「三塔。」

皇清順治十二年,署縣事通判韓範、教諭周有亮及

士民捐貲重建

傳貽書院 在縣治東二百步。宋輔廣號慶源先生講學之所,文及翁《記》,屢經興廢,遺址尚存。白社書院 在石人涇。元衛富益教授講學處,今廢。

綠槐書院 在石門鎮東三里。王龍溪之裔分栖於此。

社學 一在城西,四在各鎮常平倉側。明弘治四年,知縣吳浚重建城隍廟東。

學田 新舊共八十五畝九分六釐三毫。平湖縣儒學 在縣東二百五十步,瀕當湖。明宣德五年,吏部員外郎李亨相宅初構講堂,越四年,縣丞孫華建。

文廟《禮》召義民陸珪、并大姓沈氏、共建大成殿東。

西廡各五間。天順六年,知縣張寧重建明倫堂三間,在大成殿西。兩齋各三間,前為儀門三間,又前稍東為儒學門。成化十年,知縣郝文傑於大成殿前建戟門五間,前建櫺星門三間,內左為鄉賢祠,右為名宦祠。嘉靖十六年,知縣黎循典葺啟聖祠,併建敬一亭,奉勒御製石碑七座。三十二年,學門傾圮,教諭韋鑾即其址建「魁星樓」 三間。三十九年,知縣陳一謙建「義米倉」 廒二間,在儀門內左。

崇文書院 明嘉靖間,知縣陳一謙立,即「報功祠」 ,今廢。

介庵書院 在治東南案山上。總督胡宗憲為陸淞建。

天心書院 在舊帶後,為「陸氏義塾。」

社學 一在城;四在各鎮常平倉側。

學田 新舊共五百六十五畝二分八釐六毫。桐鄉縣儒學 在縣治東北一里許。明宣德五年,巡撫胡概、太守齊政卜地得「徐進為宋文思院徐公所居」遺址,眾水匯合,形如半璧。乃檄知縣趙中始築外垣,建明倫堂。至知縣范宣、田玉、梁敬相繼增建,其制乃備。嘉靖中,建敬一亭、啟聖祠。四十二年,義民沈捐金建「尊經閣」;知縣曾士彥建「文昌祠」、「文奎閣。」

皇清康熙六年,教諭閔圻申重建「明倫堂」五間十五。

年,知縣徐秉元同教諭馮勸募修廟廡門前牆。正心書院 在惠雲寺西南隅。明崇禎十四年建。

社學三所 一在縣西門外,一在玉溪鎮、一在青鎮東柵。明正德二年,邑令張綏建,基地猶存。學田 新舊共四百一十一畝八分四釐。

嘉興府戶口考        府志 编辑

府總

原額人丁五十六萬六千一百九。順治十八年,奉憲查照《新定賦役全書》額編,丁口徭銀照均田均里事例,將丁口每里均攤,責令里長照正糧徵輸。

嘉興縣

原額《戶口人丁》一十五萬三千七百三十四;徵丁銀五千九百七十四兩一錢二分五釐,徵口銀九百二十兩八錢九分八釐。

秀水縣

原額《戶口人丁》一十一萬一百九十;徵丁銀四千三百四十一兩三錢三分六釐,徵口銀三百六十五兩五錢六分。

嘉善縣

原額《戶口人丁》一十一萬八百七十八;徵丁銀二千八百五十六兩五錢八分八釐,徵米一百五十六石四斗三升二合二勺;徵口銀二千六百二十一兩二錢四分九釐,徵米四百六十一石四斗八升七合五勺。

海鹽縣

原額《人丁》四萬六千六百五十九,徵丁銀三千五百十六兩一錢六分八釐。徵米二百四十三石二斗九升五合。

按《縣志》,康熙四年清出人丁三百九十一丁口并原額共四萬七千五十丁口。

石門縣

原額《人丁》六萬六千四百四十七,徵丁銀三千七百五十九兩二釐。徵米二百一十九石二斗七升五合一勺。

平湖縣

原額《人丁》三萬六千九百一十九,徵丁銀二千六百二十一兩二錢四分九釐。徵米四百六十一石四斗八升七合五勺。

按《縣志》,康熙六年為清查各省等事,清出人丁一千四百一十七丁口,實該人丁三萬八千三百三十六丁口,每口原徵銀七分一釐,該銀二千七百二十一兩八錢五分六釐,徵米一升二合五勺,該米四百七十九石二斗。康熙三年為漕艘減存既多等事,題加白糧經費丁字沽解部銀七兩三錢二分五釐九毫七絲三忽三微五塵九埃六渺五漠。加白糧經費食米二石一斗三升三合五勺七抄一撮三圭三粟七粒一黍二粞五糠。又於康熙十一年為詳明白糧事,題明:白糧正耗原係徵糙,今改徵白,應減糙平米八石四升五合三撮六圭七粟六黍七粞五糠。今每口徵銀七分一釐一毫九絲一忽九纖九塵五埃四渺七漠,該銀二千七百二十九兩一錢八分一釐九毫七絲三忽三微五塵九埃六渺五漠。每口徵米一升二合五勺五抄五撮六圭五粟四粒五黍一粞一糠一秕,該米四百八十一石三斗三升三合五勺七抄一撮三圭三粟七粒一黍二粞五糠。

桐鄉縣

原額《人丁》四萬九千二百八十二,徵丁銀三千三百五十一兩一錢七分六釐。徵米一百七十七石四斗一升五合二勺。

按《縣志》,順治三年至十八年,革除軍、竈戶一例人丁四萬八千八百四十八丁,匠班三百零四班。康熙十一年審戶,新增人丁四百三十四丁口。今實在人丁四萬九千二百八十二丁口、匠班三百零四班。

嘉興府田賦考        府志 编辑

府總

原額、田三萬七千九百六十四頃九十九畝一分七釐六毫八絲二忽

原徵銀三十八萬三千二百三十一兩六錢七分二釐九毫一絲九微七塵四渺。

原徵米五十四萬五千八百九十五石四斗九升二合九勺七抄七撮八粟。

《實該》田三萬六千五百七十三頃二十二畝六分三釐二毫。

實徵銀三十八萬一千五百八十一兩九錢二分四釐七毫五絲二忽七微九塵五埃五漠。實徵米五十二萬二千四百六十六石二斗八升五合九抄一撮九圭九粟二粒六黍八粞。原額地四千二百二頃八十七畝八分八釐一毫四絲一忽。

原徵銀三萬五千五百三十三兩二錢八分七釐五毫二絲四忽六渺。

原徵米四萬九千二百九石二斗四升七合二勺二抄八撮二圭七粟八粒。

《實該》地五千七百四十六頃三十六畝七分三釐五毫九絲六忽。

實徵銀五萬一千三百九十七兩四錢三分七釐五絲二忽六微五塵四埃七渺六漠。

實徵米六萬七千二百七十九石三斗一升九勺六抄二撮三圭五粒七黍四粞。

石門縣告陞地一十四畝六分一釐。

原徵銀一兩三錢八分六釐四毫八絲九忽,原徵米一石八斗八升三合二勺二抄九撮。實該地一十四畝六分一釐。

實徵銀一兩四錢三分五毫二絲三忽五微四塵。

實徵米一石八斗六升二合六勺八抄七撮三圭四粟。

原額山三百三十二頃三十畝三分五絲,原徵銀二百九十七兩六錢七分三釐七毫三絲九忽九微。

原徵米一千三百九十三石一斗六升九合六勺三抄一撮。

實該山二百三十三頃六十七畝八分四釐八毫九絲三忽。

實徵銀一百五十二兩三錢五分一釐一毫一絲九忽三微四纖八沙六塵八埃七渺。

實徵米一千九十二石一斗二升八合四勺六抄七撮七圭五粟九粒三黍五粞三糠。

原額、蕩灘七百五十五頃六十九畝四分六釐四毫三絲九忽

原徵銀三十兩五釐九毫六絲九忽四微,原徵米三千八百三十四石五斗三合六抄一撮六圭五粟六粒。

《實該》蕩灘八百一十八頃一十一畝七分一釐三毫一絲三忽。

實徵銀二百五十二兩三錢九分一釐三毫六忽六纖六沙四塵八埃七渺。

實徵米四千七十九石七斗五升二合一勺八抄六粟五粒六黍六粞三糠。

帶徵嘉興所、屯田一百一十頃六畝。

徵銀二千二百九十五兩二錢四釐七毫四絲。原額人丁五十六萬六千一百九口。

原徵銀二萬九千一百四十九兩六錢四分八釐五毫。

原徵米一千三百八十九石七斗一升五合七勺。

實該人丁五十六萬七千九百一十七口,實徵銀二萬九千三百七兩七錢七分四釐「八毫六絲二忽九微九纖五沙一塵一埃六渺」 ,實徵米一千三百九十二石九斗一升九合一勺九抄七撮三圭九粟九粒一黍六粞四糠。《嘉興縣》:

原額、田八千四十六頃二十八畝二分一釐四毫

每畝原徵銀九分六釐三絲,共該銀七萬七千二百六十八兩四錢四分七釐三毫九絲四微二塵。

每畝原徵米一斗四升二合八勺,共該米一十一萬四千九百石九斗八合九勺五抄九撮二圭。

實該田八千四十六頃二十八畝二分一釐四毫。

每畝實徵銀九分九釐三毫六絲八忽二微,共該銀七萬九千九百五十四兩四錢五分七釐二毫九絲四忽三微九塵四渺八漠。

每畝實徵米一斗四升一合一勺七抄七撮三圭。共該米一十一萬三千五百九十五石二斗三升八合七勺五抄六撮三圭四粟二粒二黍。四鎮倉、基義等田六十一畝四分二釐九毫,銀米俱不起科。

原額、地、六百五十三頃九十四畝四分九釐六毫

每畝原徵銀九分五釐三絲,共該銀六千二百一十四兩四錢三分八釐九毫五絲四忽八微八塵。

每畝原徵米一斗四升二合,共該米九千二百八十六石一升八合四勺三抄二撮。

《實該》地六百五十三頃九十四畝四分九釐六毫。

每畝實徵銀九分八釐三毫四絲九忽五微,共該銀六千四百三十一兩五錢一分五釐九毫八絲四忽三微零。

每畝實徵米一斗四升三勺八抄六撮四圭,共該米九千一百八十石四斗九升七合八勺七抄三撮二圭零。

原額蕩地一十五頃一十七畝三分一釐五毫。原不科銀。

每畝原徵米一斗一升六合,共該米一百七十六石八合五勺四抄。

實該蕩地一十五頃一十七畝三分一釐五毫,每畝實徵銀二釐七毫一絲二忽,共該銀四兩一錢一分四釐九毫五絲八忽二微八塵。每畝實徵米一斗一升五合,共該米一百七十四石四斗九升一合二勺二抄五撮。

原額、山八十八畝四分三毫。

每畝原徵銀一釐三毫,共該銀一錢一分四釐九毫二絲三忽九微。

每畝原徵米五升,共該米四石四斗二升一勺五抄。

實該山八十八畝四分三毫;

每畝實徵銀二釐四毫六絲九忽,共該銀二錢一分八釐二毫六絲七忽七渺。

每畝實徵米四升九合四勺三抄二撮,共該米四石三斗六升九合九勺三抄七撮九粟五粒。原額蕩灘七十頃七畝二分二釐七毫。

原不科銀

每畝原徵米五升,共該米三百五十石三斗六升一合三勺五抄。

《實該》蕩灘七十頃七畝二分二釐七毫。

每畝實徵銀一釐一毫六絲七忽六徵六渺五漠,共該銀八兩一錢八分一釐六毫八絲三忽七微九塵二埃二渺八漠。

每畝實徵米四升九合三勺六抄四撮六圭九粟二粒八黍。一粞。九秕共該米三百四十五石九斗九合六勺八撮三圭。

《人丁》一十一萬一千八百五丁。

每丁實徵銀五分三釐三毫,共該銀五千九百七十四兩一錢二分五釐。

食鹽課口、四萬一千八百五十九口

每口實徵銀二分二釐,共該銀九百二十兩八錢九分八釐。

秀水縣

原額田五千三十頃一畝八分二釐八毫五絲,每畝原徵銀一錢一分三釐四毫,共該銀五萬七千四十兩四錢七釐三毫五絲一忽九微。每畝原徵米一斗七升五勺,共該米八萬五千七百六十一石八斗一升一合七勺五抄九撮二圭五粟。

實該田五千三十頃一畝八分二釐八毫五絲,每畝實徵銀一錢一分七釐八毫九絲五忽,共該銀五萬九千三百一兩四錢五毫七絲一忽七渺五漠。

每畝實徵米一斗六升八合六勺七抄二撮七圭八粟,共該米八萬四千八百四十二石七斗一升六合七勺五抄八撮一圭七粟八粒二黍三粞零。東田三百三十四頃二十七畝三分,每畝原徵銀一錢四釐七毫,共該銀三千四百九十九兩八錢三分八釐三毫一絲。

每畝原徵米一斗六升一合五勺,共該米五千三百九十八石五斗八合九勺五抄。

實該東田三百三十四頃二十七畝三分,每畝實徵銀一錢八釐九毫五絲八忽,共該銀三千六百四十二兩一錢七分一釐七毫五絲三忽四微。

每畝實徵米一斗五升九合七勺七抄,共該米五千三百四十石六斗七升九合七勺二抄一撮。

「西田」 三百七十六頃二十三畝五釐;

每畝原徵銀九分九釐七毫,共該銀三千七百五十一兩一分八釐八絲五忽。

每畝原徵米一斗三升九合八勺,共該米五千二百五十九石七斗二合三勺九抄。

實該西田三百七十六頃二十三畝五釐,每畝實徵銀一錢三釐三毫八絲五忽六微,共該銀三千八百八十九兩六錢八分一釐五毫九絲八忽八塵。

每畝實徵米一斗三升八合三勺一撮八圭,共該米五千二百三石三斗三升五合五勺三抄六撮四圭九粟。

雲五都草租田一頃三十五畝七分一釐,原不科銀。

每畝原徵米一斗九升四合,共該米二十六石三斗二升七合七勺四抄。

《實該》草租田一頃三十五畝七分一釐。

每畝實徵銀五釐一毫一絲四忽五微,共該銀六錢九分四釐八絲八忽七微九塵五渺。每畝實徵米一斗九升一合九勺二抄,共該米二十六石四升五合四勺六抄三撮二圭。蕩田一十畝六分九釐,原不科銀。

每畝原徵米六升,共該米六斗四升一合四勺。實該蕩田一十畝六分九釐。

每畝實徵銀一釐五毫八絲二忽,共該銀一分六釐九毫一絲一忽五微八塵。

每畝實徵米五升九合三勺五抄七撮,共該米六斗三升四合五勺二抄六撮三圭三粟。伏三十等蕩田二頃四十六畝七分七釐,原不科銀。

每畝原徵米一斗一升,共該米二十七石一斗四升四合七勺。

《實該》蕩田二頃四十六畝七分七釐。

每畝實徵銀二釐九毫,共該銀七錢一分五釐六毫三絲三忽。

每畝實徵米一斗八合八勺二抄一撮,共該米二十六石八斗五升三合七勺五抄八撮一圭七粟。

四鎮常平社倉、兵營、書院、漏澤院,共田一頃九十三畝七分六釐,銀米俱不起科。

原額、地、四百四十一頃三十三畝六分三釐九毫

每畝原徵銀一錢一分二釐一毫,共該銀四千。

九百四十七兩三錢八分九毫三絲一忽九微,每畝原徵米一斗六升一合,共該米七千一百五石五斗一升五合八勺七抄九撮。

《實該》地四百四十一頃三十三畝六分三釐九毫。

每畝實徵銀一錢一分六釐三毫四絲四忽六微,共該銀五千一百三十四兩七錢一分五毫七絲五忽九微九塵九渺四漠。

每畝實徵米一斗五升九合二勺七抄四撮七圭。共該米七千二十九石三斗七升二合一勺一抄一撮六圭三粟三粒三黍。

蕩地九頃五十八畝五分九釐,原不科銀,每畝原徵米四升,共該米三十八石三斗四升三合六勺。

《實該》蕩地九頃五十八畝五分九釐。

每畝實徵銀一釐五絲四忽五微,共該銀一兩一分八毫三絲三忽一微五塵五渺。

每畝實徵米三升九合五勺七抄一撮三圭。共該米三十七石九斗三升二合六勺五抄二撮四圭六粟七粒。

義塚地三畝,銀米俱不起科。

原額、蕩灘二百五十一頃六十畝四分三釐一毫六絲。原不科銀。

每畝原徵米四升八合六勺,共該米一千二百二十二石七斗九升六合九勺七抄五撮七圭六粟。

實該蕩灘二百五十一頃六十畝四分三釐一毫六絲。每畝實徵銀一釐二毫八絲九微六塵五漠七纖四沙。共該銀三十二兩二錢二分九釐五毫一絲九忽二微二塵八埃三渺六漠。每畝實徵米四升八合七抄九撮四圭五粟六粒七黍一粞五糠八秕。共該米一千二百九石六斗九升九合八勺八抄二撮六粟三粒、一黍七粞

告豁無徵虛蕩一頃六十七畝六分七毫,銀米俱不起科

《人丁》八萬一千九百一十二丁。

每丁實徵銀五分三釐,共該銀四千三百四十一兩三錢三分六釐。

食鹽課口、一萬八千二百七十八口

每口實徵銀二分,共該銀三百六十五兩五錢六分。

嘉善縣

原額、田五千九百四頃七十八畝四分一釐七毫

每畝原徵銀一錢一分九釐四毫三絲,共該銀七萬五百二十兩八錢三分七釐三毫四絲二忽三微一塵。

每畝原徵米一斗九升六合七勺五抄,共該米一十一萬六千一百七十六石六斗二升八合五勺四抄四撮七圭五粟。

《實該》田五千九百四頃七十八畝四分一釐七毫。

每畝實徵銀一錢二分二釐八毫八忽八微,共該銀七萬二千五百一十五兩九錢四分五釐八毫一絲七忽六微六塵九渺六漠。

每畝實徵米一斗九升四合二勺五抄三撮三圭。共該米一十一萬四千七百二石三斗八升一合八抄一撮二粟六粒一黍。

原額「地一百八頃八十四畝八分三釐五毫,每畝原徵銀一錢一分八釐九毫,共該銀一千二百八十五兩四錢九分九釐一絲三忽五微,每畝原徵米一斗九升六合七勺,共該米二千一百四十一石四升七合四抄四撮五圭。實該地一百八頃八十四畝八分三釐五毫,每畝實徵銀一錢二分一釐四毫七絲七」 忽,共該銀一千三百二十二兩二錢五分七釐一毫一忽二微九塵五渺。

每畝實徵米一斗九升四合二勺四撮一圭四粟,共該米二千一百一十三石八斗八升二抄二圭一粟五粒九黍。

原額「蕩灘涇濱」 二百五十六頃五十六畝七分二釐。原不科銀。

每畝原徵米五升二合

《實該》蕩灘涇濱二百五十六頃五十六畝七分二毫。

每畝實徵銀八毫九絲四忽二微二纖三沙二塵三埃九渺三漠。共該銀二十二兩九錢四分二釐八毫一絲九忽一微七塵一埃八渺五漠。每畝實徵米五升一合三勺三抄一撮五圭二粟六粒五黍六糠六秕。共該米一千三百一十。

六石九斗九升七合六勺七抄八撮七圭八粟四粒七黍五粞

《人丁》六萬八千一十四丁。

每丁實徵銀四分二釐三絲九忽四微,共該銀二千八百五十九兩二錢六分七釐七毫五絲一忽六微。

每丁實徵米二合二勺七抄一撮一圭,共該米一百五十四石四斗六升六合五勺九抄五撮四圭。

食鹽課口、四萬二千八百六十四口

每口實徵銀三分二釐三絲九忽四微,共該銀一千三百七十三兩三錢三分六釐八毫四絲一忽六微。

每口實徵米二合二勺七抄一撮一圭,共該米九十七石三斗四升八合四勺三抄四圭。海鹽縣:

原額、田五千二百四十七頃九十九畝五分六釐四毫五絲

每畝原徵銀八分六釐七毫,共該銀四萬五千五百兩一錢二分二釐二毫四絲二忽一微五塵。

每畝原徵米一斗九合,共該米五萬七千二百三石一斗五升二合五勺三抄五圭。

實該田五千二百四十七頃九十九畝五分六釐四毫五絲。

每畝實徵銀九分三毫九絲四忽三微,共該銀四萬七千四百三十八兩八錢八分九釐二毫七絲三忽二微八塵二埃三渺五漠。

每畝實徵米一斗七合九勺八抄三撮五圭。共該米五萬六千六百六十九石六斗九升三合七勺七抄三撮一圭八粟五粒七黍五粞。原額地七百五十八頃六十五畝一分三毫六絲四忽。

每畝原徵銀八分一釐,共該銀六千一百四十五兩七分三釐三毫九絲四忽八微四塵。每畝原徵米一斗七合,共該米八千一百一十七石五斗六升六合八抄九撮四圭八粟。實該地七百五十八頃六十五畝一分三毫六絲四忽。

每畝實徵銀八分四釐六毫二絲六忽四微,共該銀六千四百二十兩一錢九分六毫六忽六微八纖九塵六埃。

每畝實徵米一斗五合九勺九抄七撮,共該米八千四十一石四斗七升三合三勺九抄五圭二粟九粒八粞。

原額、山一百七十五頃九十三畝二釐九毫九絲三忽

每畝原徵銀一釐二毫,共該銀二十一兩一錢一分一釐六毫三絲五忽九微一塵六渺。每畝原徵米五升二合四勺,共該米九百二十一石八斗七升四合七勺六抄八撮三圭三粟二粒。

實該山一百七十五頃九十三畝二釐九毫九絲三忽。

每畝實徵銀二釐九毫七絲五忽九微,共該銀五十二兩三錢五分五釐九絲七忽七微六纖八沙六塵八埃七渺。

每畝實徵米五升一合九勺一抄二撮一圭。共該米九百一十三石二斗九升一合一勺二抄九撮三粟九粒一黍五粞三糠。

原額、蕩灘濱池漊水面一百六十二頃一十畝三分一釐八絲三忽。

原不科銀

每畝原徵經費銀一釐七毫七絲五忽九微,共該銀二十八兩七錢八分七釐八毫九絲一忽二纖九埃九渺七漠。

每畝原徵米五升二合四勺,共該米八百四十九石四斗二升二勺八抄七撮四圭九粟二粒。實該蕩灘濱池漊水面一百六十二頃一十畝三分一釐八絲三忽。

每畝實徵銀一釐七毫七絲五忽九微,共該銀二十八兩七錢八分七釐八毫九絲一忽二纖九埃九渺七漠。

每畝實徵米五升一合九勺一抄二撮一圭,共該米八百四十一石五斗一升一合二勺七抄六撮八圭三粟八粒四粞三糠。

原額《人丁》四萬九千五十口。

每口原徵銀七分三釐七毫,共該銀三千六百一十四兩九錢八分五釐。

每口原徵米五合,共該米二百四十五石二斗五升。

實該戶口人丁四萬九千五十口。

每口實徵銀七分三釐八毫六絲九忽一微九塵二渺九漠二埃,共該銀三千六百二十三兩二錢八分三釐九毫一絲二忽九微四塵八渺零。

每口實徵米四合九勺五抄二撮七粟八粒五黍一粞四糠六秕,共該米二百四十二石八斗九升九合四勺五抄一撮一圭三粟八粒六黍七粞四糠。

石門縣

原額、田四千三百七十九頃九畝五分八釐五毫

每畝原徵銀九分六釐三毫,共該銀四萬二千一百七十兩六錢九分三釐三絲五忽五微。每畝原徵米一斗二升五合一勺,共該米五萬四千七百八十二石四斗八升九合八抄三撮五圭。

《實該》田二千八百七十四頃五十八畝二分二釐六毫。

每畝實徵銀九分九釐三毫一絲六忽四微,共該銀二萬八千五百四十九兩三錢一分六釐一毫五絲六忽七微六渺四漠。

每畝實徵米一斗二升三合七勺五抄八撮三圭。共該米三萬五千五百七十五石三斗四升一合三勺七抄七圭八粟五粒八黍。

原額地六百二十三頃八畝五分七釐四毫,每畝原徵銀九分四釐九毫,共該銀五千九百一十三兩八分三釐六毫七絲二忽六微。每畝原徵米一斗二升五合,共該米七千七百八十八石五斗七升一合七勺五抄。

實該地二千四十四頃九十八畝四釐九毫,每畝實徵銀九分七釐九毫一絲四忽,共該銀二萬二十三兩二錢二分一釐九毫六絲九忽七微八塵六渺。

每畝實徵米一斗二升三合六勺五抄九撮五圭。共該米二萬五千二百八十八石一斗二升六合四勺九抄三圭一粟五粒五黍。

告陞地、一十四畝六分一釐;

每畝原徵銀九分四釐九毫,共該銀一兩三錢八分六釐四毫八絲九忽。

每畝原徵米一斗二升八合九勺,共該米一石八斗八升三合二勺二抄九撮。

《實該》告陞地一十四畝六分一釐。

每畝實徵銀九分七釐九毫一絲四忽,共該銀一兩四錢三分五毫二絲三忽五微四塵。每畝實徵米一斗二升七合四勺九抄四撮,共該米一石八斗六升二合六勺八抄七撮三圭四粟。

原額蕩灘一十七頃二十四畝四分八釐一毫。每畝原徵銀一分七釐四毫,共該銀三十兩五釐九毫六絲九忽四微。

每畝原徵米五升四合三勺,共該米九十三石六斗三升九合三勺一抄八撮三圭。

《實該》蕩灘二十一頃九畝二分四毫。

每畝實徵銀一分八釐七毫一絲,共該銀三十九兩四錢六分三釐二毫六忽八微四塵。每畝實徵米五升三合七勺一抄七撮六圭,共該米一百一十三石三斗一合三勺七抄六撮七圭九粟四黍。

原額人丁六萬六千四百四十七丁口。

每口原徵銀五分六釐六毫,共該銀三千七百六十兩九錢二毫。

每口原徵米三合八勺,共該米二百五十二石四斗九升八合六勺。

實該人丁六萬六千四百四十七丁口。

每口實徵銀五分六釐六毫九絲一忽四微八纖七沙二塵二埃六渺二漠,共該銀三千七百六十六兩九錢七分九釐二毫五絲一忽七微一塵八埃五渺八漠。

每口實徵米三合七勺五抄八撮七圭八粟三粒二粞四糠四秕,共該米二百四十九石七斗五升九合八勺五撮六圭一粟九粒。

平湖縣

原額、田四千四百三十二頃三畝七分三釐六毫

每畝原徵銀一錢九釐五毫,共該銀四萬八千五百三十兩八錢九釐九絲二忽。

每畝原徵米一斗四升二合七勺,共該米六萬三千二百四十五石一斗七升三合一勺二抄七撮二圭。

《實該》田四千四百三十二頃三畝七分三釐六。

每畝實徵銀一錢一分一釐六毫八絲六忽六微,共該銀四萬九千四百九十九兩九錢一分八釐三毫八絲一忽一微三塵七渺六漠。每畝實徵米一斗四升八勺五抄八撮一圭,共該米六萬二千四百二十八石八斗三升六合一勺六抄五撮八圭六粟一粒六黍。

陸景賢田一十頃七十畝五分一釐三毫,每畝原徵銀四分一釐七毫,共該銀四十四兩六錢四分三毫九絲二忽一微。

每畝原徵米九升六合一勺,共該米一百二石八斗七升六合二勺九抄九撮三圭。

實該田一十頃七十畝五分一釐三毫。

每畝實徵銀四分三釐一毫七絲二忽五微,共該銀四十六兩二錢一分六釐七毫二絲二忽四微九塵二渺五漠。

每畝實徵米九升四合八勺五抄七撮,共該米一百一石五斗四升五合六勺五抄一撮六圭四粟一粒。

原額地八百三十一頃一十四畝七分二釐一毫。東一十九都、二十都二東區:高阜地六百七十頃五十四畝九分四釐四毫。

「每畝原徵銀五分三釐六毫,共該銀三千五百九十四兩一錢四分四釐九毫九絲八忽四微,每畝原徵米七升三合五勺,共該米四千九百二十八石五斗三升八合三勺八抄四撮。實該地六百七十頃五十四畝九分四釐四毫,每畝實徵銀五分四釐七毫二絲六忽二微,共該銀三千六百六十九兩六錢六分」 二釐二毫七絲六忽三微三塵二渺八漠。

每畝實徵米七升二合五勺二抄,共該米四千八百六十二石八斗二升四合五勺三抄八撮八圭八粟。

東十九都、二十都二西區,高阜地一百六十頃五十九畝七分七釐七毫。

「每畝原徵銀六分九釐二毫,共該銀一千一百一十一兩三錢三分六釐五毫六絲八忽四微;每畝原徵米九升八合一勺,共該米一千五百七十五石四斗六升四合一勺二抄三撮七圭。實該地一百六十頃五十九畝七分七釐七毫,每畝實徵銀七分七毫三忽二微,共該銀一千一百三十五兩四錢七分七釐」 六毫二絲五忽一微八塵六渺四漠。

每畝實徵米九升六合八勺三抄一撮,共該米一千五百五十五石八升四合二勺六抄六撮六圭八粟七粒。

原額山蕩五十三頃六畝六分八釐六毫,每畝原徵銀一分八釐二毫,共該銀九十六兩五錢八分一釐六毫八絲五忽二微。

每畝原徵米二升九合四勺,共該米一百五十六石一升六合五勺六抄八撮四圭。

實該山蕩五十三頃六畝六分八釐六毫,每畝實徵銀一分八釐六毫五絲五微,共該銀九十八兩九錢七分二釐三毫四絲七忽二微四塵三渺。

每畝實徵米二升九合一抄九撮七圭。共該米一百五十三石九斗九升八合四勺三抄五撮七圭一粟四粒二黍。

熟蕩四十二頃八十一畝五分。康熙六年丈出,每畝原徵銀二分七釐三毫,共該銀一百一十六兩八錢八分四釐九毫五絲。

每畝原徵米四升四合一勺,共該米一百八十八石八斗一升四合一勺五抄。

《實該》蕩四十二頃八十一畝五分。

每畝實徵銀二分七釐九毫七絲五忽七微,共該銀一百一十九兩七錢七分七釐九毫五絲九忽五微五塵。

每畝實徵米四升三合五勺三抄,共該米一百八十六石三斗七升三合六勺九抄五撮。原額人丁三萬八千三百三十六丁口。

每口原徵銀七分一釐,共該銀二千七百二十一兩八錢五分六釐。

每口原徵米一升二合五勺,共該米四百七十九石二斗。

實該人丁三萬八千三百三十六丁口。

每口實徵銀七分一釐一毫九絲一忽九纖九沙五塵四埃七渺,共該銀二千七百二十九兩一錢八分一釐九毫七絲三忽三微五沙九塵六埃五渺一漠。

每口實徵米一升二合三勺四抄五撮七圭九粟九粒四黍四粞八糠七秕,共該米四百七十

三石二斗八升八合五勺六抄七撮六圭六粟六粒四黍五粞

桐鄉縣

原額、田四千三百九頃八十三畝四分二釐四毫

每畝原徵銀八分三釐七毫,共該銀三萬六千七十三兩三錢一分二釐五毫八絲八忽八微。每畝原徵米一斗三合三勺,共該米四萬四千五百二十石五斗八升七合六勺九抄九撮二圭。

《實該》田四千三百九頃八十三畝四分二釐四毫。

每畝實徵銀八分五釐二毫五絲二忽七微,共該銀三萬六千七百四十二兩五錢五毫五絲一忽二微四塵四渺八漠。

每畝實徵米一斗一合九勺八抄三撮,共該米四萬三千九百五十二石九斗八升二合五勺二抄九撮七圭九粟二粒。

原額、地八百八十二頃七畝一分三釐六毫三絲二忽

每畝原徵銀八分七釐,共該銀七千一百一十八兩三錢一分五釐九毫一忽二塵四渺。每畝原徵米一斗三合三勺,共該米九千一百一十一石七斗九升七合一勺八抄一撮八圭五粟六粒。

實該地八百八十二頃七畝一分三釐六毫三絲二忽。

每畝實徵銀八分二釐二毫五絲二忽七微,共該銀七千二百五十五兩二錢七分五釐一毫二絲一忽五微八纖八沙六埃四渺。

每畝實徵米一斗一合九勺八抄三撮,共該米八千九百九十五石六斗二升八合三勺八抄三撮三圭二粟二粒五黍六粞。

義塚地五十九畝八分五釐一毫,銀米俱不起科。

原額、山三頃七十九畝七分三釐

每畝原徵銀一釐三毫,共該銀四錢九分三釐六毫四絲九忽。

每畝原徵米五升四合六勺,共該米二十石七斗三升三合二勺五抄八撮。

實該山三頃七十九畝七分三釐。

每畝實徵銀二釐一毫二絲一忽,共該銀八錢五釐四毫七忽三微三塵。

每畝實徵米五升三合九勺四撮,共該米二十石四斗六升八合九勺六抄五撮九圭二粟。原額蕩一十二頃一十四畝七分三釐七絲。每畝原不科銀。

每畝原徵米五升五合,共該米六十六石八斗一升一勺八抄八撮五圭。

實該蕩一十二頃一十四畝七分三釐七絲,每畝實徵銀八毫三絲,共該銀一兩八釐二毫二絲六忽四微八塵一渺。

每畝實徵米五升四合二勺九抄九撮,共該米六十五石九斗五升八合六勺六抄二撮二圭七粟九粒三黍。

義塚草蕩四畝,銀米俱不起科。

原額《戶口人丁》四萬九千二百八十二丁口,每口原徵銀六分八釐,共該銀三千三百五十一兩一錢七分六釐。

每口原徵米三合六勺,共該米一百七十七石四斗一升五合二勺。

實徵人丁四萬九千二百八十二丁口。

每口實徵銀六分八釐五絲三忽三微六纖九沙一埃四渺五漠,共該銀三千三百五十三兩八錢六釐一毫三絲一忽七微六纖八沙七塵五埃六渺。

每口實徵米三合五勺五抄四撮一圭六粟四粒七黍四粞九糠三秕,共該米一百七十五石一斗五升六合三勺四抄七撮一圭七粟五粒四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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