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166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卷目錄

 德安府部彙考四

  德安府學校考

  德安府戶口考

  德安府田賦考

  德安府風俗考

職方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卷

德安府部彙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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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府學校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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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德安府儒學 在府治東。淳熙初,建於三皇臺前。元因之。明洪武三年,通判安桓、教授胡璉、訓導何信徙建治東北隅。七年,同知羅子理復徙舊址。十六年,知府張寬、教授李文重修。中為大成殿,東西為廡,戟門、泮池如制。正統十年,知府范理增飭大成殿,楊溥「記。」景泰五年,知府周鐸益飭之。兩廡各增為十五楹,每楹為一壇。東為文昌祠,西為碑亭,為神廚。謂明倫堂隘,仍闢左徙焉。為教職廨五,齋舍門垣悉加於舊。尚書王直《記》。成化十五年,知府王璽繼修之,改文昌祠為名宦祠,碑亭為鄉賢祠。弘治三年建。藩邸欲割學地,知府和鸞力爭之,廟得不毀,而學地割者半,鸞乃徙學宮於廟後,同知沈綸繼成之,堂齋如制。正德七年,知府馬龠易櫺星門以石,門外陶請幫助識別此字。為屏,同知陶龍記。嘉靖十四年,知府湯紹恩徙泮池於櫺星門外。二十一年,僉事柯喬、知府陳謨度學宮舊址復之。堂齋、學舍、重門悉如制。二十六年,知府李逢徙屏近櫺星,而復泮池於門內。三十一年,改建藩邸,益以學地。知府徐貢元乃徙建今所,廟廡學宮如制,弘麗加於舊。隆慶六年,知府馬丈煒重修。崇禎初,知府胡繼先於櫺星門外東偏建奎星閣。辛巳,巡道趙振業、知府樊邦正再加丹堊。以奎星閣太逼,改建於南郊龍角寺之巔。癸未,毀於寇。

皇清順治辛卯,知府李慎修復補葺。十八年辛丑,知

府高翱、知縣宋爾祁、教授樊維域各捐貲為教職。廨者三,於明倫堂後。東建啟聖祠,西葺敬一亭、殿、廡、堂舍、櫺星、戟門一新。康熙二十一年壬戌,督學蔣永修捐修,有「記。」 二十四年乙丑,知府傅鶴祥復修,教授郭更名《記》。

安陸縣儒學 在縣治東,與府學並列。明洪武十三年,知縣杜益、訓導王德俊建於城中鼓樓、清風街。天順間,知縣陳顯、朱敏、成化間,知縣林璲相繼修之,殿廡門池悉如舊制。嘉靖十年,改會講堂為「敬一」 ,亭為「啟聖祠。」 二十二年,同知謝袞、知縣郭嵩撤而新之,亭祠、廟齋如制,置教諭、訓導二廨於西齋之西。三十一年,知府徐貢元以藩封益地,徙於今所,規模悉如舊。崇禎初,知府胡繼先更新之。於櫺星門外,即舊存射圃地,再闢泮宮,中為橋,周遭欄以石坊,峙其前龍門。己巳,知府陳策建樓三楹於衢口。辛巳,知縣濮有宏於戟門外另闢一門,東南向,曰「巽門」 ,於東廡後中建坊,曰「雲路」 ,與府學之西廡接,復於雲路北地東齋房之後,建祠三楹,以祀「文昌。」 迄癸未之變,賊穴城中,蹂躪無虛日,幾成瓦礫。

皇清順治八年辛卯,巡道馬鳴鸞、知縣趙琪捐貲補。

建,越壬辰,廟貌麤成。十八年辛丑,知縣宋爾祁於明倫堂後舊址創為「教職廨。」 康熙五年丙午,知縣高聯捷捐俸重修大成殿、明倫堂、棨、戟門並兩廡,悉如舊制,自為《記》。二十一年壬戌,督學蔣永修,復修。二十三年甲子,督學姚淳燾、知府傅鶴祥、知縣劉世英、教諭汪紹遠、訓導王家官各捐貲建啟聖祠、敬一亭、文星樓、明倫堂,規制較昔有加,教諭汪紹遠《記》。

社學 一在府署前,正統間,知府范理建。一在南城內東邊,即知府徐貢元生祠。一在南城外文筆峰下,即「江漢書院」 故址,後為知府楊楷生祠。天啟甲子,推官鄭二揚建。以上俱廢。

皇清康熙二十四年,知縣劉世英創建義學於縣西。

長庚書院 在府治西白兆山下,李太白讀書處。元李仲章建,今廢。有記載《藝文》中。

江漢書院 在府城南文筆峰下。元趙復講學於此,今廢。

碧霞書院 在府城北石柱山上。萬曆丁巳,提學葛寅亮建,知府高翱重修。

外州縣

雲夢縣儒學 在縣治東。明洪武間建於縣北,知縣汪淮遷今所。殿廡、堂、齋亭、祠門、池各如制。

歷知縣施紀、賈陞、陳謹、趙文傑、黃鞏孫復修義學 在縣治西,今廢。

社學 在西《門三司》東,今廢。

《學田 》,「其一坐落天井湖,計畝四百。其一坐落諸葛村。」

尚行書院 在縣北門。鄒孚如建,今廢。

應城縣儒學 在縣治東。建於宋謝顯道,元燬於兵。明洪武二年,知縣賈嚴即舊址創立。九年,縣併雲夢學隨之。十三年,縣復。知縣韓子中、訓導陳居敬重建,尋圮。景泰七年,知縣夏璣修殿廡、門池如制。天順五年,知府周鐸增飭之。殿後為明倫堂。八年,推官章顒即堂前闢「日新」 、「時習」 二齋,後為講堂,為神廚庫,為饌堂,為教諭廨、學舍,堂左為大門,門左為文昌祠,東西為訓導廨二堂東北為射圃,有亭。未幾,災。成化七年,知縣汪清重建殿廡門池悉完麗焉。十年,知府計昌改文昌祠為「鄉賢祠」 ,徙置學舍北。正德元年,提學陳鳳梧又徙置戟門。七年,教諭曹儀重建興賢門於日新齋南。十五年,知縣周衝始建名宦祠於戟門左,移鄉賢祠於右。嘉靖四年,殿堂圮,知縣馮宗龍重修。十三年,知縣李調元建敬一亭、「啟聖祠」 於堂東。二十六年,知縣張叔宗繼修。萬曆十一年,廟將圮,知府齊一經、推官錢士完、知縣陳揚產各捐金復修。

學地一區 萬曆七年,縣令李學詩置在治北十里。鋪逃戶趙英遺地四十九畝,佃民蕭子英每年租谷十石,納銀二兩。

學田 :亦李學詩置。在治西北四十里省港報恩寺西。絕戶臧六兒遺田六十二畝有奇,水塘三,佃民姜天爵,每年租谷二十石,折納銀四兩。田地共租銀六兩儲庫,濟給貧生。

孝感縣儒學 在縣治南。舊在縣治東。宋端平乙未,燹於兵。元至元「癸未,縣尹趙資仁闢故址,粗建殿廡。歷縣尹喬成、劉諒等,相繼興創,制度始備。元季復燹於兵。明洪武五年,知縣朱思勝修建。九年,以縣省入德安州,學亦隨廢。十三年,復置縣,知縣宋顯明即宋、元廢學址創學焉」 ,殿廡、堂、齋、門池如制。歷教諭梁炯、知縣史搢等相繼增修。隆慶二年,知縣劉崑廢,會貞觀改建今所。中為大成殿,東西為兩廡,為省牲、省器。所前為戟門,門之東西為名宦、鄉賢祠,又前為櫺星門,殿之北為尊經閣,閣下為啟聖祠,祠東為訓導廨二祠西為教諭廨,為明倫堂,堂後為敬一亭,亭左右有號舍。堂兩翼為「進德」 、「修業」 二齋。崇禎十六年,學房舍悉火於賊,僅存正殿。

皇清順治十三年,郡人屠奏疏捐貲重建東西兩廡。

名宦、鄉賢祠并櫺星、戟門。

社學 在縣治前,今廢。

西湖書院 在縣西湖明月臺上。嘉靖間,知府陳謨建,今廢。

經正書院 在縣治東南。明知縣彭同魁、監生張翰選修。

隨州儒學 在州城內東。明洪武十四年,知縣陳萃因宋、元舊址建州城東。歷知州仲端、尤忠等相繼修。萬曆初,知府馬文煒、知州林梓改遷今所。崇禎辛巳,俱焚毀於賊。

皇清順治戊戌,知州陳秉化修建殿廡、堂祠、齋舍、門。

池、亭廨悉如舊制。學正王岱復修。

社學 一在州治。其在各鎮,店鋪皆同。

漢東書院 在隨州磚城外,即宋元以來舊學。應山縣儒學 ,在縣治北。明洪武三年,主簿白欽祖因元故址刱建。十年兵燹,并廢縣。十三年復設,知縣魏樸重建。成化六年,知縣李春重修。嘉靖九年夏,大雨,廟復圮。知縣王尚用、王朝璲相繼修復。顏木《記》。四十三年甲子,知縣樂頌復增修,移址稍南下數丈。越一年乙丑告成,規模乃備。劉化記:崇禎末,戎馬驛騷,鞠為茂草,所存僅大成殿、兩廡、戟門、明倫堂

皇清康熙七年,知縣周祜修葺,略如舊制。

學田 明萬曆知府馬文煒置學田二所,一在治南二十里許,一在治東十里許。

三十三年,知府張捐俸買民韓國祥田十石,在治北「易家鋪」 東畀學。其穀逐年量給貧生。三十四年,知縣江墉買民彭彥統田一石八斗,湊給貧生。

德安府戶口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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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

康熙二十二年分,原額人丁五萬三千六百七十四丁,額徵丁銀一萬三千一百三兩二錢九分三毫八絲三忽二微二塵六埃一渺。內有康熙四年奉文豁免運夫人丁二百二十五丁,豁除丁銀七十三兩六錢二分一釐二毫七絲三忽一微四塵四埃三渺六茫。

實在人丁五萬三千四百四十九丁,實額銀一萬三千二十九兩六錢六分九釐一毫九微八塵一埃七渺九漠四茫。

順治十四年,新增人丁一萬二千六百八十三丁,共徵銀二千四百六十七兩三錢五分七釐六毫七忽六微六塵五埃四渺。

康熙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二百二十七丁,派徵銀四十九兩八錢五分六釐一毫一絲二忽四微六塵九埃二漠。

二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二百一十一丁,派徵銀三十八兩四錢七分八釐四毫九絲七忽二微三塵七埃五渺四漠三茫。

戶一萬二千七百三十五。口二十萬一千九百八十七。丁五萬三千六百七十四。

安陸縣:附郭。

康熙二十二年,原額人丁二千七百九十五丁額徵併新加共銀一千七百九十九兩六錢一分四釐七毫四忽二微七纖五塵。內於康熙四年奉文豁免運夫人丁三十丁,豁除丁銀一十九兩三錢一分六釐七絲九忽一微一塵五埃五渺。

實在人丁二千七百六十五丁,實額銀一千七百八十兩二錢九分八釐六毫二絲五忽一微五塵九埃五渺。

順治十四年,新增人丁四百七十九,丁增銀三百三兩七分九毫六絲八忽二微。

康熙十一年,額外增出人丁一十一丁,派徵銀七兩八分二釐五毫六絲二忽三微四塵二埃三渺五漠。

戶一千四百五十二。口一萬二千二百二十,丁二千七百九十五。

雲夢縣

康熙二十二年分,原額人丁二千三百二十四丁額徵并新加共銀一千二百六十九兩三錢五分八釐一毫九忽四纖一塵二渺。內於康熙四年奉文豁免運夫人丁一十四丁,豁除丁銀七兩六錢四分六釐七毫三絲五忽五微九塵六埃四渺七漠。

實在人丁二千三百一十丁,實額銀一千二百六十一兩七錢一分一釐三毫七絲三忽四微一塵七埃七渺三漠。

順治十四年,新增人丁七百七十四丁,增銀四百一十一兩一錢一分六釐五毫四絲三忽五微五塵。

康熙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八丁,派徵銀四兩三錢六分九釐五毫六絲三忽一微九塵七埃九渺八漠三茫。

二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六丁,派徵銀三兩二錢七分七釐一毫七絲二忽三微九塵八埃四渺八漠七茫。

戶一千八十九。口一萬七十三。丁二千三百二十四。

應城縣

康熙二十二年分,原額人丁四千九百四丁額徵并新加共銀二千三百四兩一錢四分三釐六毫一絲六忽五微一塵五埃二渺。內於康熙四年奉文豁免運夫人丁四十二丁,豁除丁銀一十九兩七錢三分三釐六毫九絲三忽二微八塵八埃四渺。

實在人丁四千八百六十二丁,實額銀二千二百八十四兩四錢九釐九毫二絲三忽二微二塵六埃八渺。

康熙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一十五丁,派徵銀七兩四分七釐七毫四絲七忽六微三纖。二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一十一丁,派徵銀五兩一錢六分八釐三毫四絲八忽二微四塵二埃二渺。

戶一千六百四十九。口三萬七千三。丁四千九百四。

孝感縣

康熙二十二年分,原額人丁一萬三千一十三丁額徵并新加共銀二千五百五十二兩四錢五分九毫二絲二忽二微八塵五埃一渺。內於

康熙四年,奉文豁免運夫人丁一百一丁,豁除丁銀一十九兩八錢一分七毫六絲九忽四微七纖二塵。

實在人丁一萬二千九百一十二丁,實額銀二千五百三十二兩六錢四分一毫五絲二忽八微一塵二埃七渺。

順治十四年,新增人丁一千一百九丁,共增銀二百八兩八錢七釐二毫七絲三忽八微九塵四埃八渺五漠。

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三十六丁,派徵銀七兩六分一釐二毫六絲四忽三微六塵六埃四渺。二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一十五丁,派徵銀二兩九錢四分二釐一毫九絲三忽四微八纖六塵。

戶三千九百九十九。口六萬五千二百一十七。丁一萬三千一十三。

隨州

康熙二十二年分,原額人丁二萬三千三百三十三丁額徵并新加共銀三千三百八十八兩三錢四分八釐二毫二絲五忽七微八塵九埃三渺。內於康熙四年奉文豁免運夫人丁二十二丁,豁除丁銀三兩一錢九分四釐七毫五絲四忽一微六塵一埃二渺。

實在人丁二萬三千三百一十一丁,實額銀三千三百八十五兩一錢五分三釐四毫七絲一忽六微二塵八埃一渺。

順治十四年,新增人丁九千三百四十九,丁增銀一千三百一十一兩八錢四分四釐九毫九絲八忽五微。

康熙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一百四十二丁,派徵銀二十兩六錢二分六毫八絲五忽九微四塵九埃五渺九漠七茫。

二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一百六十八丁,派徵銀二十四兩三錢九分六釐三毫四忽五微七渺五漠。

戶二千九百六十八。口五萬九百三十六。丁二萬三千三百三十三。

應山縣

康熙二十二年分,原額人丁七千三百五丁額徵并新加共銀一千七百八十九兩三錢七分四釐八毫五忽三微四塵七埃三渺。內於康熙四年奉文豁免運夫人丁一十六丁,豁除丁銀三兩九錢一分九釐二毫四絲一忽六微一塵三渺三漠六茫。

實在人丁七千二百八十九丁,實額銀一千七百八十五兩四錢五分五釐五毫六絲三忽七微三塵六埃九渺六漠四茫。

順治十四年,新增人丁九百七十二丁,共增銀二百三十二兩五錢一分七釐八毫八絲三忽五微二塵五渺五漠。

康熙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一十五丁,派徵銀三兩六錢七分四釐二毫八絲九忽九纖六渺九漠。

二十一年,額外新增人丁一十一丁,派徵銀二兩六錢九分四釐四毫七絲八忽六微七埃一渺六茫。

戶一千五百七十八。口二萬六千五百五十六。丁七千三百五。

德安府田賦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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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

原額田地、山塘共四萬四千六百六十七頃二十九畝六分七釐二毫二絲七忽。續於康熙十六年「籌餉」 案內清出額外民賦田地八頃四十一畝四分六毫五絲五忽五微。至其府屬尚有荒蕪田地,額徵錢糧,見係除荒徵解,必俟開墾全熟,庶以復歸足額。

原額編米麥四萬三百七十一石六斗七升七合八勺六抄七撮九圭一粒。各折不等,共折徵銀五萬八千四百六十五兩八錢二分二釐一毫四忽六微六塵九埃九渺。

額外清出田地,應編糧九石一斗七升六合六抄,應徵銀一十七兩九錢五釐五毫六絲九忽四微。

原額編本色漕糧正耗共米一萬六百五十石四升二合。

又額外清出漕糧二石二斗九升七合九勺三。

原額編本色南米九千七百九十六石一斗。又額外清出南米二石四斗二升九合五勺五抄。

原額徵「驢腳米」 、折銀一千一百七十五兩五錢三分二釐

又額外清出驢腳米折銀二錢九分一釐三毫四絲三忽三微。

原額歸併屯田地共一百四十二頃一十四畝六分二釐七毫二絲。

原額編糧一千四百三十八石四斗七升一合六勺四抄八撮,應徵銀七百一十九兩二錢三分五釐八毫二絲四忽。

原額、「更名田地」 等項、共五千九百四十四頃六十畝七分六釐八毫

又額編租餉各折膏稅銀一萬八千六百六十六兩一錢八釐八絲二微三纖五塵。

又額外清出更名田地一百一十九頃六十一畝四分六釐八毫三絲三忽。

額外清出租餉銀三百八十三兩三錢四分二釐八毫五絲九忽七微四塵。

以上共額徵銀七萬九千四百二十八兩二錢三分七釐七毫八絲一忽三微四塵四埃九渺。外,又《人丁》項下,共額徵銀一萬五千六百五十八兩九錢八分二釐六毫六絲五微九塵八埃六漠三茫。

起運

戶部項下 起運等銀六萬七百五兩六錢九分八釐二毫七絲五忽二微二塵六埃一渺六漠三茫。內原舊戶部項下銀二萬六千四百九十六兩八錢四分二釐七毫七絲七忽四微五塵一渺六漠三茫,又歸併屯糧銀七百一十九兩二錢三分五釐八毫二絲四忽。

《禮部》項下 銀一十六兩五錢五分八釐八毫二忽。

《工部》項下 銀二千八百七十七兩三錢四分六釐五毫八絲七忽。

《光祿寺》項下 銀二千四百七十二兩三錢一分九釐七毫二絲。

原舊裁扣俸工等項銀九千五十六兩三分八釐四絲五忽四微。

《籌餉案》內清出民賦銀一十七兩九錢五釐五毫六絲九忽四微。

更名租餉銀一萬九千四十九兩四錢五分九毫三絲九忽九微七纖五塵。

存留

驛站項下 排夫、腳馬、紅船、水手江濟等銀一萬七千七百五十二兩四錢八分六釐四毫五絲。

隨漕項下 隨漕淺船並驛腳米折,共銀三千二百九十五兩七錢二分九釐九毫七絲九忽八微。

《俸工》項下 官俸、役食等銀一萬一千九百七十兩七錢二分五釐七毫二絲一忽八微九塵三埃八渺。

《支給》項下 祭祀等銀一千三百六十二兩五錢八分一絲五忽二纖三塵。

本色

漕糧一萬六百五十二石三斗三升九合九勺三抄。

南米九千七百九十八石五斗二升九合五勺五抄。

外蘆課

《蘆課》洲地三千八頃四十一畝九分六釐一忽,莊基二十七畝八毫六絲三忽。

應徵銀二十七兩七分四釐五毫六絲二忽一纖五塵。

安陸縣

原額民田地、山塘共三千六百三十九頃九十九畝一分六釐二毫八絲五忽,每畝科則不等,額載秋糧米三千九百四十四石五斗四升二合六勺四抄四撮。每石派銀一兩二錢六分,額徵并新加共銀四千九百七十二兩五錢九分八釐七毫五絲四忽三微七纖五塵。

康熙十六年,於《籌餉》案內清出額外田地二頃三十二畝,糧二石九斗六升九合六勺,條銀六兩三錢一分五釐二絲。

九釐遼餉正扛共銀一千六百五兩六錢二分九釐八毫七絲二忽九微。又於《籌餉》案內清出餉銀一兩二錢八釐七毫八絲。

田地、山塘人丁並九釐餉,通共實徵銀八千六。

百七十六兩二錢四釐五毫八絲二忽九微七塵六埃八渺五漠。

原額本色漕糧正耗米七百三石五斗

又額外清出漕米六斗五合一勺四抄。每正米一石,里納盤腳米二升,船腳米七升。

又額外清出米三斗四合四抄。康熙十一年,奉文另正米一石徵給贈貼米二斗。

原額本色南糧正耗米一千九十石二斗五升。又額外清出南米八斗二升二合一勺。每正米一石,里納驢腳米一斗五升。又額外清出米九升八合四勺九抄。奉文每石折銀一兩。

更名田地、原額田七十一頃九畝一分五毫有奇

原額租銀二百五十九兩六錢七分四釐四毫。缽盂港、北新莊、白兆山、壽山四處,共租銀二十六兩五分。加派九釐餉銀六十三兩九錢八分一釐九毫四絲五忽。

壽山龍泉寺草山一處,租谷二十石。原每石折銀二錢,共銀四兩。

府市營房租銀六十九兩二錢七分四釐三毫三絲,加派九釐餉銀七十三兩五錢二分四釐九毫四絲五忽。二項無徵。

又原額更名田地共七頃二十七畝,該租銀二十八兩七錢三分五釐,加派九釐餉銀六兩五錢四分三釐。

《屯糧》代徵武昌左衛籽粒屯糧一百一十二石七斗七升六合。每石徵銀五錢六分

雲夢縣

原額田地、塘共五千一百四十二頃二畝三分九釐一毫。每畝科則不等。

額載秋糧米二千九百一十二石八斗一合一勺三抄六撮四圭。每石派銀一兩三錢五分六釐七毫四忽九纖四塵。

額徵并新加共銀三千九百五十一兩八錢九釐五毫一絲五忽八塵八埃七渺。

加增九釐遼餉一千三百九十九兩七錢七分九釐九毫四絲八忽。

田地塘人丁并九釐餉新增等項,通共實徵銀七千三十二兩六分四釐一毫一絲五忽六微五塵二埃九渺。

原額本色漕糧正耗米七百三石五斗。每正米一石,里納盤腳米二升,船腳米七升。康熙十一年,奉文另正米一石徵給贈貼米二斗。

原額本色南糧正耗米七百六十五石二斗五升。另正米一石,里納驢腳米一斗五升。奉文每石折銀一兩。

更名田地

《原額》田地一百四十九頃三十二畝,《原額》銀五百七十一兩八錢六分

額載租穀三百石,每石照依舊例折銀四錢六分六釐,共折銀一百三十九兩八錢。

加增九釐餉銀三十七兩七錢五分六釐四毫六絲。

又原額更名租田地二百一十八頃四畝五分一釐四毫,該租銀五百四十二兩二錢八分三釐。

加增九釐餉銀五十九兩九錢四分九釐四毫一絲二忽七微七纖六塵。

《興屯》遼餉銀六兩七錢六分一釐。俱在餉銀之內徵。

更名利塘莊,租銀六兩。

康熙十六年,於《籌餉》案內清出額外更名田地一百一十九頃六十一畝四分六釐八毫三絲三忽,餉銀三百八十三兩三錢四分二釐八毫五絲九忽七微四塵。

應城縣

原額田地、山共六千一百二十六頃七十五畝八分三釐一毫。每畝科《則不等》

額載秋糧米五千三百八十一石九斗三升二合一勺七抄一撮七圭五粒。每石派銀一兩二錢八分四釐五毫六絲六忽一微九塵六埃六渺。

加增九釐遼餉銀一千六百二十九兩一錢一分八毫八絲。

《田地山人丁》并九釐餉,通共實徵銀一萬八百三十九兩一錢七分九釐九毫九絲九忽七微一塵九埃五渺。

原額本色漕糧正耗米一千四百零七石一斗四升。每正米一石,里納盤船腳米共九升。康熙十一年,奉文另正米一石徵給贈貼米二斗。原額本色南糧正耗米一千二百五十八石另

正米一石里納船驢腳米一斗五升。奉文每石折銀一兩。

更名田地

原額、田地共一百七十九頃七十四畝三分四釐二毫

原額共銀六百四十一兩五錢七分二釐一毫一絲。

又出田地租銀七十七兩四錢。

加增遼餉銀一百六十一兩七錢七分八釐八絲四忽三微。

沒官「清水湖柴山地七頃五十畝。」

又更名田地共二百四十頃三十八畝三釐九毫。

額徵租銀八百四十八兩。

額徵穀三千七十六石八斗。每石折銀四錢六分六釐,該銀一千四百三十三兩七錢八分八釐八毫。

荒蕪田地一十八頃四十三畝八分二釐,無徵銀七十七兩六錢六分。內康熙十年、十五年安插墾弁,共墾田一十八頃四十三畝八分二釐,除荒實徵餉銀一百七十三兩一錢二分七釐四毫。

《改歸加增並更名款》內石膏稅銀一千五百兩,更名「武壋湖」 田地八頃九十五畝七分二釐,該租銀三十五兩八錢二分八釐八毫一絲外,遼餉銀一百七十三兩一錢二分七釐三毫四絲。

屯糧

武昌衛中所三百戶,軍民佃戶領種屯田二十七頃五十一畝六分,共納屯糧三百六石四斗。每石折銀五錢,該銀一百五十三兩二錢。武昌左衛民糧屯田一十頃七十四畝七分三釐,共納屯糧一百一十七石三升二合,每石折銀五錢,共銀五十八兩五錢一分六釐。

武昌衛右、後二所,樣田籽粒米一百六十石九斗八升五合四勺。每石折銀五錢,該銀八十兩四錢九分二釐七毫。久裁入餉。以上屯糧俱歸本衛印官徵解都司收支。

孝感縣

原額田地、山塘共一萬八百六十五頃八十二畝四分六釐三毫。每畝科則不等。

額載秋糧米一萬三千一十石六斗九升一合二勺二抄六撮二粟。每石派銀七錢九分八釐九毫二絲八忽八微一埃八渺。

額徵并新加共銀一萬三百九十四兩六錢一分五釐九毫六絲五忽八微七纖。

加增九釐遼餉銀共五千一百四十兩五錢六分七釐四毫三絲四忽九微二塵。

田地、山塘人丁併九釐遼餉、新增人丁等項,通共實徵銀一萬八千二百八十六兩六錢三分四釐二毫八絲五忽二微八塵六埃九渺五漠。原額本色漕糧正耗米三千二百三十六石三斗八升。每正米一石,里納盤腳米二升,船腳米七升。康熙十一年,奉文另正米一石,徵給贈貼米二斗。

原額本色南糧正耗米三千一百八十石八斗五升。另正米一石里納船腳米一斗五升。奉文每石折銀一兩。

更名田地

原額、田地、山塘二千三百三十三頃九十畝六釐六毫

額載秋糧米二千四百二十七石一斗五升三合七勺。

額徵租銀三千四十五兩七錢八分四釐四毫四絲。

又更名「東山淤州」 麥地一千六百三頃五十六畝九分七釐九毫。

額載租銀二千一百五十八兩八錢九分三釐二毫。

更名「小河溪」 ,房租銀四十五兩四分。

本府普安橋莊租銀五兩四錢四分。

加派九釐餉銀一千二百五十八兩二錢九分三釐二毫九絲四忽。

更名田地一百六十頃一十三畝,該租銀二百四兩一分。

又租穀二千四百三十石,奉文每石折銀四錢六分六釐,該銀一千一百三十二兩三錢八分,加派九釐餉銀六十一兩二錢。

又租布二十七疋,每疋折銀七分,共銀一兩八錢九分。

屯糧

代徵武昌衛籽粒六十石三升。每石徵銀五錢六分。除荒實徵銀二十五兩三錢六分八釐解司

隨州

原額田地、塘共一萬七百三十一頃五十七畝六分八釐七絲。每畝科則不等。

額載秋糧米七千八百七十三石五斗六升七合八勺六撮九圭五粒八粟。每石派銀一兩一錢九分一釐二毫七絲五忽七微二塵九埃三渺八漠。

額徵併新加共銀九千三百七十九兩五錢一分一釐四毫九絲六微八埃七渺。

九釐遼餉除荒實徵銀二千九百五十六兩一錢七分七釐三毫九忽三微九埃五渺四漠。田地、山塘人丁九釐遼餉歸併屯糧新增人丁,除荒通共實徵銀一萬六千五百五十三兩八錢九分八釐七毫一絲九忽八塵六埃二渺六漠六茫。

原額本色漕糧正耗米一千三百四石七斗八升二合四勺三抄二撮五圭五粒六粟。每正米一石,里納盤腳米二升,船腳米七升。康熙十一年,奉文另正米一石徵給贈貼米二斗。

原額本色南糧正耗米一千七百四十二石八斗五升八合四勺五抄九撮三粒。另正米一石,里納盤腳米一斗五升。奉文每石折銀一兩,更名「田地。」

原額、田地、共五百一十四頃二畝九分八釐六毫六絲

額徵銀一千六百四十五兩八錢五分九釐六毫。內荒田地三百頃七十九畝七分六釐三毫,無徵銀九百三十五兩七分四釐五毫五絲。康熙七年、十四年,開墾田地一頃九十一畝,科租銀五兩七錢三分。

康熙十六年,於《籌餉》案內清出田地三十六頃,科租銀一百一十四兩。

實荒田地二百六十二頃八十八畝七分六釐三毫,無徵銀八百一十五兩三錢四分四釐八毫五絲。

成熟田地二百五十一頃一十四畝二分二釐三毫六絲,實徵銀八百三十兩五錢一分四釐七毫五絲。

九釐餉銀四百六十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八毫七絲九忽四微。內除荒蕪實徵銀二百二十六兩二分七釐八毫三絲二忽四微。

原額房租銀九十七兩。內除燒燬,實徵銀三十九兩五錢七分。

原額田地四百五頃六十六畝五釐二絲,額徵銀八百六十三兩六錢三分一釐九毫六絲。內除荒蕪田地一百七十七頃二分五釐九毫九絲,無徵銀三百七十六兩八錢二分九釐五毫九絲二忽九微七纖五塵。

康熙七年,開墾田地二十一畝,科租銀四錢四分七釐一毫。

康熙十年、十五年,墾弁共墾田六頃七十畝,科租銀二十兩一錢。

康熙十六年,於《籌餉》案內清出田地二十八頃九十二畝六分七釐四毫,科租銀六十一兩五錢六分一釐八毫。

實荒蕪田地一百四十一頃一十六畝六分一釐二毫九絲,無徵銀二百九十四兩七錢二分六毫九絲二忽九微七纖五塵。

成熟併墾弁田地二百六十四頃四十九畝四分三釐七毫三絲,實徵銀五百六十八兩九錢一分一釐二毫六絲七忽二纖五塵。

九釐、餉銀三百六十五兩九分四釐四毫五絲一忽八微。

《荒蕪》無徵銀一百二十七兩五分八釐三毫八絲二忽一微,實徵銀二百三十八兩三分六釐六絲九忽七微。

原額田地三頃一十五畝九分九釐六毫二絲,額徵銀七兩四錢六分。

原額房租銀二十八兩九錢七分六釐三毫。內除燒燬,實徵銀四兩二錢三分五釐九毫。《屯糧》

朱張二所歸併屯田成熟併新墾至康熙十六年止,共田一百二十九頃六十六畝三分八釐三毫六絲。

成熟糧一千三百四十石八斗五升一合八勺二抄。

實徵銀六百七十兩四錢二分五釐九毫一絲。又新丈出田五頃一十九畝七分九釐一毫二

《絲》,每畝科糧四升,共糧二十石七斗九升一合六勺四抄八撮,該徵銀一十兩三錢九分五釐八毫二絲四忽。

應山縣

原額田地、塘共七千三百九十二頃八分八釐一毫七絲三忽,無上、中、下則等。

額載秋糧米五千四百六十六石五斗五合四抄九撮。每石派銀一兩一錢二分八釐八毫二絲八纖八渺。

額徵并新加共銀六千一百七十兩七錢七毫一絲三忽五微四纖三塵。

加增九釐地畝餉銀二千七百一十六兩五錢二分八釐五毫八絲一忽一微。

又於《籌餉》案內清出餉銀二兩六錢八分四釐三毫五絲六忽一微。

田地山塘人丁遼餉,除豁免通共實徵銀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一兩二錢七分五釐六毫九絲八忽一微一塵七埃三渺一漠。

原額本色漕糧正耗米、一千二百一十石一斗六升

又額外清出漕米一石五斗七升四勺一抄。每正米一石,里納盤腳米二升,船腳米七升。又額外清出米八升八合三勺三抄。康熙十一年,奉文另正米一石徵給贈貼米二斗。

原額本色糧米、正耗米、一千四百一十五石五斗

又額外清出南米一石六斗七合四勺五抄。另正米一石,里納盤船驢腳米一斗五升。

又額外清出米一斗九升二合八勺五抄三撮。奉文每石折銀一兩。

更名田地

原額田地三十五頃一十八畝九分七釐,該銀一百一十二兩九分三釐。

又加九釐餉銀三十一兩六錢七分七釐七毫三絲七忽。

又更名原額田地六頃六十六畝,該租銀二十兩八錢。

又加九釐餉銀五兩九錢九分四釐。

德安府風俗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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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安陸縣附郭。

宋滕甫《表》:「士民純秀,幾同鄒魯之風。」

周必大《茇堂記》:「士多秀傑,民多隱德。」

李元衡《記》:「地多磽确,貨殖不饒,惟俗喜儒學,近世名流相望而起。」

輿考喜儒尚,義務簡民醇。

本縣自元季兵燹,土著幾盡,五方招徠,民屯雜集。明三建宗藩,財用詘乏,地力既盡,而民俗亦漸孅弱矣。《文學風土記》曰:「日給月單,朝歌暮慼。」 蓋言人無終日之計。當其窮乏,忮求橫集,此土風所為日薄而趨下也。《陳志》載:元季之亂,民匿山砦,僅數十家,五方雜集,地廣民稀,習尚樸陋,可以語野。宣德而後,風土含厚之力,稍稍析裂稱繁矣。弘治中,藩封再建,道路斯通,而民之耳目浸失其舊,於是浮靡之風,盈於市廛。然土磽農惰,產惟穀布,地無異貨,河狹舟輕,商賈不至,民無餘貲,雖歆艷奢侈,詘於力焉。若乃《詩》《書》之族,由成化以來,足稱名勝。范雍《詩》曰:「江邊無事州」 ,又曰:「民醇詞訟少。」 今經塗四達,疲於奔命,欲無事焉不能矣。《語》曰:「國有溫民,則俗易化。」 今其地濱河而竭,則病末;田賦不足以供徭役則病農;比戶可晨星數,則病土滿。即俗尚侈靡,家鮮斗筲,其役役於易衣併食之餘,欲人心之淳,何可得哉?且市華而野陋,紈褲馳騖者醉且歌而刈穫者饑,克擔負者頓飽,士之絃誦者無半菽。《總志》之記孅弱不自今而始。近復奸棍結黨,健訟武斷,鄉曲風氣之大變也。

雲夢縣

土瘠民勞,甫釋犁鋤,即勤機杼,男婦老少皆然,寒暑不輟。土著賈人無重貲,市肆牙行,專視遠商之集否為盈虛。

物情素號謹馴,憂深思遠,有唐人《蟋蟀》之風。奉公急義赴期會,如景隨表,如鼓應枹。經兵火後,雖間有習染刁悍健訟行誣者,如魍魎然,臨之以曦烈而自竄伏矣。

俗習知遵禮法,閑家有則婦女無復「江漢游冶之風。」

應城縣

《舊志》
應俗其性固其俗醇男不輕商女惟紝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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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瘠民貧,衝疲殊甚。是以富家鮮有宿儲。士則敦《詩》說《禮》,不失濂洛遺風。古稱「好禮少訟」 ,今知禮者鮮睚眥,便興大訟。持長吏長短,亦時會使然乎?

《陳士元志》
習尚仁義民淳而俗美余生也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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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睹先民之懿範。嘗聞先人言:「弘治已前,邑俗椎樸長厚,少機心,鉅門鴻族,亦無縟禮。有讌集,持片刺相邀,客至則設短案,不具豐席。庠士長者,有事學宮,則青衿輩執役如子弟僮僕無愧色。正德末年,此風頓改。近年讌集,煩縟無節,庠中小子或與長者抗席矣。然故家崇儒雅,喜文學,齊民好氣多譁,則猶夫昔焉。」 蓋土壤視鄰邑,獨磽瘠,農夫貧苦儉嗇。紳衿先生,多好清修,礪名檢,亦鮮千金之家。嘉靖間,余玉崖先生講學西河之上,位至卿貳,家如寒素,戚里化之。市廛富賈,不得與孝廉、庠士齒,史掾以下,不得呼「縉紳先生」 字。蓋安於習慣,非強之也。

士子負志勤誦,讀制舉業,代有聞人,故甲第為盛。其留心古學,寄興詩賦者,亦復不少。至於專經之學,《詩》《易》為多,書次之,《春秋》《戴記》晨星而已。主僕名分,令甲昭然。自兵燹之後,故家式微,悍僕尾大,稍為整頓,則反噬隨之,習成訟棍,造捏款件,挾制官吏,凌轢縉紳,與《孝感志》載者,比比而是。

孝感縣

邑負山濱湖,其山聳峻,故氣多亢爽;其水清折,故人多穎秀。

五鄉業各不同。白雲之人,負山耕種,射獵採藥,多薪燒炭,績蔴為葛,皆可自贍。郭下地瘠,人亦少纖。然二鄉文風不盛,又氣勁易為鬥,故亂離之際,二鄉獨以旗鼓見也。廣陽諸趙弘樂,地濱湖,少有魚利,其性靡,故苦窳無積聚。然子弟好學,人文之盛,弘、廣為最,諸趙次之。

士習素尚樸遫,後來漸入風雅,科第日盛,絃誦日增,聲施子史,人人赤幟矣。至於論道講學,技藝仙釋,亦間一問津焉。

士子治經,《毛詩》居多,《尚書》次之,《春秋戴記》又次之。惟《周易》不治,蓋邑中從無以此經獲雋者云。民素純樸,今頗尚氣健訟,每因睚眥小忿,膚受罔上。各以告多,先准衙門,大者為勝。且必詭籍相蒙,誑行隔屬。蓋其意不必計較贏輸,而在蔓引株連,巧行拖害,與應城同。雖先後有司力加禁飭,而訐風不息,以期無訟,難矣哉。

投繯、赴水、自刎、服毒諸圖賴,往歲多有死家謂之為「苦主」 ,敵家謂之「兇手。」 一人死,則其家鳩眾擁死人入敵家行掠,曰「打擄」 ,不待對簿,而敵已破家矣。今幸奉嚴禁,諸凡自殺者概置不問。年來漸知圖賴無益人命之重,訟賴以稍息。《隨州》

《九域志》
厲山炎帝所生隨固耕耨之餘氓也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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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多樸,降及近代,聖神雖邈,而井閭沕穆,戶篝黨塾,頗為古道之遺。是以「新進喜秀傑,而長老多隱德」 ,此民俗士風,可訓於磽瘠之州者。近或有健訟之風,獧薄之俗,在司教化者有以返之。東南君子山民皆以小人為恥,俗多忠厚,有君子之風。

西北「聖水河」 ,俗重人倫,猶有古聖之遺焉。東北「大義山」 ,民多尚義,相習成風,貧富不相耀也。

西南歸仁村民習耕讀為業,俗尚醇良,其化於歸仁者深矣。

應山縣

張文潛《四賢堂記》:「其士民好文多學,其俗善良不爭,純靜易治。」

李元衡云:「貨殖不饒,俗喜儒學,而近世名勝之流,相望不乏,由進士第一者三人焉。」

元魯璠《璵魏尹碑》:其民秀而文,其俗樸而儉。立春 前三日,縣正檄令貿易者,各視古傳奇中巳事,肖人像形,皆架板支棚帳,導之街市集南門隙地,縣尉點視之。有妝飾不雅馴者,責之曰:「演春前一日,俱集東岳觀,郡守率僚屬迎春於東郊,遠近無叟孺,雜踏歡呼,競觀為樂。老農群視土牛,以占水旱高下,宜種視勾」 芒帽鞋,以占閒忙。各官宴畢,導入府署,沿途競以茶鹽米豆拋打春牛,及諸故事詰朝鞭春,謂之「打春」 ,蓋鞭土牛至碎也。縣正別以小牛綵鞭饋送,各屬亦然。

考證

元旦 ,是日,男婦夙興盛服祀家神畢,視歲吉所向,提火拜廟神曰:「出方啟門。」 各以爆竹聲占利否。歸始闔門而拜,幼者拜尊長,以次為差。鄉里親故交拜,或款盛饌,或榼酒,以致椒盤屠蘇之瑞,五六日方止。比戶以爆竹聲角勝,至村中道遠則不拘也。村中人必致糕相餉,俗曰年糍。是月,多有為唪玉經會者。

人日 :《荊楚歲時記》剪綵事,今不行,惟以果食為羹薦祖先,群視是日陰晴以占疾病。

《糓》日 以陰晴占豐歉,前此如「初雞二大」 之說,亦如之。

「上元 前三日,剪紙為燈,綴以五綵,好事者彫刊之,細如宋工,楮葉以張技巧。稍有力者,或繪紗,或料絲,或羊鞹,或鰲山,或屏或額,以勝相尚。或架綵棚於衢,而垂燈其下。或藏詩謎,以試推測。或聚族為龍燈,或披錦為獅猊,或鼓吹導之街市。自十三、十四兩夜為試燈,十五夜為正燈,檀板度曲,簫鼓相答,卜夜為歡,至」 十九夜方止。元夜,家製元宵團相餉,又大者如鵝卵。婦人視火候,以占生產,置燈釜上,以膏餘否,占本年休咎。十六夜,婦女出遊,曰「走百病」 ,然亦尋常家有之。紳士家及稍有體者,禁村中多請紫姑神為樂。

二月社日 ,鄉各為社會以祀社,曰「祈糓。」 花朝 ,女郎穿耳,年十二三以上者留髮及納采、問名,多以是日為吉。

三月三日 ,各視社為醮,曰「為賀祖師成道」 ,亦或為《白兆遊》。

清明 、是日採柳枝供家神,亦或插於鬢,俱醮先塋,曰「迎來盈月方止。」

二十八日 ,為東嶽誕辰,城市及村廟咸為修禊之事。

四月八日 ,各為「浴佛會於寺廟。」

午日 造龍舟、角黍以弔屈原,俗呼為「禳時令」 ,故斂貲以醮,後則聚飲方散。女未字者,婿家送花幣果羹曰「賀節」 ,女家酬亦如之。然先數日舉行,不拘午日也。本日則採艾供家神餘蓄之。採菖蒲及雄黃滲酒,舉家大小俱飲,仍邀集賓朋,小兒則塗雄於額耳,以避時氛。

十三日 ,為關壯繆會,城中演劇以賀村則醮七夕 。《荊楚歲時記》曰:「七夕,婦人結綵縷,穿七孔針,或以金銀鍮石為針,陳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網於瓜上,則以為得巧。」 今略。

中元 ,家俱以冥錢羹酒祀祖先,僧道募盂蘭會,費至不貲,或有為三元會者。

八月 醮塋,如清明制。間有不行者,行則自朔日起,先後不拘,曰「送往。」

中秋 ,家設月餅瓜果讌集,曰「賞月。」 或邀賓,或彼此相餉。

重九 ,士大夫採茱萸,攜酒登高,同侶嘯詠,亦或製糕相餉,多就籬培黃花,好事者累至數十本,種多而佳者為勝。是日造酒。

「冬至 ,官相慶賀」 ,士夫家今略。

臘月八日 ,家以果餅為粥以祀佛,或亦為女郎《穿耳問盟》。

小除日 夜半祀竈神,以飴餅、生茗,亦具細草數莖、豆少許於盂中,曰:「為竈神芻馬。」 除日 具羹飯,庶饈冥袱以祀祖先。姻黨合家分臠為羹,男女姻家綵幣禮及親好饋遺,與午日同。貼桃符春聯,與諸方無異。夜則家人行辭年禮,置酒守歲,簫鼓爆竹聲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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