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369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三百六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三百六十九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三百七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三百六十九卷目錄

 雷州府部彙考三

  雷州府戶口考

  雷州府田賦考一

職方典第一千三百六十九卷

雷州府部彙考三 编辑

雷州府戶口考        通志 编辑

府總

順治十四年,《府全書》開載:戶口三萬二千八百三十,丁口五分,實編人丁二萬四千二丁五分,海康一萬二千五百一十二丁。

「遂溪」 五千五百三十二丁。

「徐聞」 五千九百五十八丁五分。

《實編》「《食鹽課》銀」 八千八百二十八口。

《海康》三千七百四十七口。

遂溪一千八百八十二口。

徐聞,三千一百九十九口。

康熙元年府總實在人丁四千五百零二丁五分。

《海康》二千四百五十七丁。

「遂溪」 一千三百一十二丁。

「徐聞」 七百三十三丁五分。

實在食鹽課銀二千四百八十一口。

《海康》一千零三十八口。

遂溪七百九十二口

《徐聞》,六百五十一口。

康熙十一年府總實在人丁六千九百零二丁五分。

《海康》二千八百六十九丁五分。

「遂溪」 二千零三十九丁。

「徐聞」 ,一千九百九十四丁。

實在食鹽課銀四千二百五十六口五分,《海康》一千二百七十四口。

遂溪九百六十八口

《徐聞》二千零一十四口五分。

海康縣

順治十一年,雷州府被王翰、黃占三盤踞西山,三邑各據其半,戶口無考。

康熙三年,雷州府遷海,版籍未定,戶口無考。康熙十一年,海康縣戶一千九百二十四戶。現徵人丁二千七百六十一丁五分;婦女一千一百四十三口。

今屆編審,新增人丁除抵補老弱開除外,實增人丁一百六十一丁五分,婦女三十四口。康熙十五年屆雷城兵亂,無編,戶口無考。康熙二十年屆海康縣編審,除抵補老弱開除外,實增人丁五十丁,婦女六口。

康熙二十五年屆編審丁口,候文遵照另編,纂入《田賦》。

遂溪縣

順治十四年,額編丁五千五百三十二。

口一千八百八十二

是年,奉豁逃絕丁二千六百四十二。

口六百三十九

實在丁二千八百九十

口一千二百四十三

康熙三年,奉遷丁一千五百七十八。

口四百五十一

實在丁一千三百一十二。

口七百九十二

康熙六年屆編審,增丁一百三十九丁五分,實在丁一千四百五十一丁五分。

口同前

康熙八年,復回丁一百三十二。

口三十八

實在丁一千五百八十三丁五分。

口八百三十

康熙九年,復「回丁」 九十丁五分。

口二十五

實在丁一千六百七十四。

口八百五十五

康熙十年,復回丁三百六十五。

口一百一十三

實在丁二千零三十九

口九百六十八

康熙十一年,復回丁一十九。

實在丁二千零五十八

口九百七十三

康熙二十年屆編審,增丁二十六。

口三十二口五分

實在丁二千零八十四

口一千零五口五分

康熙二十三年,復回丁四百。

口一百二十

實在丁二千四百八十四。

口,一千一百二十五,口五分。

康熙二十五年屆編審,增丁一百二十,丁五分;口五十七,口二分。

實在丁二千六百零四丁五分。

口,一千一百八十二。口七分。

徐聞縣

順治十一年,被王翰、黃占三盤踞西山,三邑各據其半,戶口無考。

康熙十一年,戶一千三百八十六戶。

現徵丁九百九十一丁五分,婦女七百九十三口。

今編「新丁」 除抵補老弱開除外,實增人丁一千一百六十丁,婦女一千一百六十八口。

康熙二十五年,縣原額《丁口》共九千一百五十七丁口五分;內除逃亡、荒遷無徵外,存差并審增丁口共四千零二十五丁口五分。

今編審丁口造冊,會式未回,不敢造入,止照二十五年實差。

雷州府田賦考一    府縣志合載 编辑

府總

順治十四年《府全書》開載,田地、山塘一萬三千一十三頃三十五畝三分一釐六毫。

《海康》五千六百七十四頃四畝九釐五毫,遂溪四千七十一頃三十三畝三分一釐一毫,《徐聞》三千二百二頃八十六畝四分八釐七毫,夏稅米四十五石五斗九升九合三勺。

《海康》二十九石九斗五合五勺。

遂溪八斗八升一合四勺。

徐聞,一十四石八斗一升二合四勺。

秋糧米、四萬七千七百四十四石三斗五升四合二勺

《海康》二萬二千四百八石二斗六升四合三勺。遂溪一萬三千九百七十一石四斗九升六合二勺。

《徐聞》一萬一千三百六十四石五斗九升三合七勺。

魚課米一千三百五石四斗四升二合七勺。《海康》二百二十七石六升八合二勺。

遂溪四百一十三石八升二合。

《徐聞》六百六十五石二斗九升二合五勺,戶部項下 京庫鋪墊料地畝餉共銀一萬二千二百五十八兩一錢三分七釐一毫,三縣徵解。

兵部項下 《驛傳》節裁銀一千九十兩五錢七分四釐四絲。三縣徵解。

工部項下 四司竹木翠毛等料銀一千三十三兩五錢六分九釐八毫。三縣徵解。魚油料、并水腳銀、一百五十六兩六釐五毫。遇閏加銀二十一兩一錢五分七釐一毫。三縣徵解。

《光祿寺》項下 均一料銀一千五百三十五兩六錢六分九釐七毫,三縣徵解。

「留備軍器 」 軍器料銀一百二十九兩一錢六分九釐二毫,三縣徵解。

留充兵餉 解司備用。軍餉米銀五百八十七兩五錢七釐四毫。本府廣積倉本折色米并耗簟,共銀六千一百七十七兩八錢一分七釐六毫;縣倉米銀六千三百六十一兩七錢八分六釐八毫。魚課併比附米銀四百一十一兩二錢一分四釐四毫。俱三縣徵解,遇閏加銀一十七兩九錢二分五釐二毫。原總兵廩糧,今改充兵餉銀一十四兩五錢三分三釐六毫,遇閏加銀六錢九分一釐六毫。俱海、遂二縣徵解廉州府廣儲倉米銀八百七十五兩七錢八分九釐五毫。內合浦、永安倉米銀一千一百二十兩,海、徐二縣徵解府學倉米銀四百七十八兩八錢。議增海康所兵餉銀二百四十兩。海康縣徵解縣學倉米銀三百三十兩八錢二分,遂、徐二縣徵解。

存留 徭差、民壯、鹽鈔、俸鈔、驛傳《均平》共銀一萬九千一百六十七兩五錢六分六釐四毫。徭差銀七千四百一十四兩四錢八分三釐九毫。遇閏加銀三百六十七兩二錢三分三釐五毫。

《民壯》該銀五千九百一十八兩四錢九分七釐六毫,遇閏加銀三百一十九兩三錢六分一釐;《戶口鹽鈔》銀五百三十一兩九錢三分六釐,遇閏加銀四十一兩九分九釐四毫;俸鈔銀一十九兩五錢四分三釐,遇閏加銀一兩六錢二分九釐。俱各縣徵解。

布政司解戶共銀三百二十兩,解布政司備支「分守海北南道」 俸薪蔬菜心紅共銀二百八十六兩九錢一分六釐,遇閏加銀二十三兩九錢九釐五毫。修宅桌幃共銀一百兩;吏書、門皂、快手、轎傘、扇夫、聽事吏、鋪兵各役共銀四百七十二兩八錢,遇閏加銀三十九兩四錢。俱海康縣徵解。

本府知府俸薪心紅共銀一百八十四兩四分四釐;遇閏加銀一十五兩三錢三分六釐九毫。修宅桌幃共銀七十兩。書辦、門皂、燈轎、傘扇夫馬、步快、禁卒、庫倉、書庫子、斗級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七百二十六兩;遇閏加銀六十兩五錢。修倉備辦刑具銀二十兩,遂溪縣徵解。

本府同知俸薪、心紅共銀一百一十兩五錢五分六釐,遇閏加銀九兩二錢一分二釐九毫。修宅桌幃共銀二十兩。書辦、門皂、步快、燈轎、傘扇夫各役,照會議每月給銀五錢,共銀二百二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十八兩五錢。徐聞縣徵解本府推官俸薪、心紅共銀八十三兩四錢九分,遇閏加銀六兩九錢五分七釐四毫。修宅桌幃,共銀二十兩。書辦、門皂、步快、燈轎、傘扇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二百三十四兩,遇閏加銀一十九兩五錢。海康縣徵解。

本府經歷:俸薪共銀四十八兩二錢二釐;遇閏加銀四兩一分六釐八毫。書辦、門皂、馬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四十二兩;遇閏加銀三兩五錢,遂溪縣徵解。

本府儒學教授俸薪,共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

訓導二員,俸薪共銀六十三兩四分。遇閏加銀五兩二錢五分三釐二毫。齋夫、書辦、門子、膳夫、掌教、分教各役,共銀一百五十五兩二錢。遇閏加銀一十二兩九錢三分三釐三毫。教官喂馬草料,共銀三十六兩。徐聞縣徵解。

本府司獄司司獄俸薪共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書辦、皂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一十八兩;遇閏加銀一兩五錢,遂溪縣徵解。

本府儒學廩生廩糧,共銀百八二十八兩,海康縣徵給。

知縣三員,俸薪《心紅》共銀二百八十兩四錢四分,遇閏加銀二十三兩三錢七分二釐四毫。修宅傘扇共銀九十兩。吏書、門皂、馬快、《民壯》、燈轎、傘扇夫、禁卒庫倉書、庫子、斗級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二千三百六十五兩二錢,遇閏加銀一百九十七兩一錢。修理監倉刑具,共銀六十兩,三縣徵貯支給。

遂溪縣縣丞一員,俸薪共銀四十八兩三錢二分;遇閏加銀四兩二分五釐二毫。書辦、門皂、馬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四十二兩,遇閏加銀三兩五錢。

典史三員,俸薪共銀九十四兩五錢六分;遇閏加銀七兩八錢七分九釐八毫。書辦、門皂、馬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一百二十六兩,遇閏加銀一十兩五錢。

儒學教諭:共三員,俸薪共銀九十四兩五錢六分。遇閏加銀七兩八錢七分九釐八毫。

訓導三員,俸薪共銀九十四兩五錢六分,遇閏加銀七兩八錢七分九釐八毫。齋夫、書辦、門子、膳夫、掌教、分教各役,共銀四百六十五兩六錢,遇閏加銀三十八兩七錢九分九釐九毫。教官喂馬草料,共銀七十二兩。

巡檢司巡檢共四員,俸薪共銀一百二十六兩八分;遇閏加銀十兩五錢六釐四毫。書辦、皂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五十二兩;遇閏加銀六兩。

驛丞:共三員,俸薪共銀九十四兩五錢六分;遇閏加銀七兩八錢七分九釐八毫。書辦、皂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五十四兩,遇閏加銀四兩五錢。

儒學廩生廩糧共銀四百三十二兩,會試舉人水手共銀一百二十兩,鋪司兵工食共銀七百八十六兩,遇閏加銀六十五兩五錢。差壯鹽鈔餘剩解部充餉銀三千七百七十一兩六錢八

分五毫,三縣徵解,遇閏加銀七十五兩七錢六分七釐五毫,海康縣徵解。

歲辦本府拜進表箋紙劄盤纏等項,共銀二十六兩。海康縣徵貯支備拜牌習儀香燭,派銀一兩五錢;春秋二祭,府縣學,派銀二百九十一兩八錢一分;無祀鬼神,每年三祭,派銀四十六兩二錢四分二釐;曆日門神迎春等項,派銀二十八兩一分二釐五毫;鄉飲酒禮二次,派銀三十一兩;道府縣行香給賞紙筆,派銀一十五兩。府學歲貢生花紅羊酒盤纏,派銀七十四兩一釐。答應夫馬,派銀一千三十兩。孤老口糧柴布,派銀一百三兩二錢二分。俱三縣徵貯備支額辦。察院按臨,合用心紅紙劄、家伙什物等項,每年派銀一十六兩二錢。海康縣徵貯備支察院考觀風及花紅紙筆,每年派銀七十兩四錢。三縣徵貯備支察院審錄酒席,每年派銀一兩。海康縣徵貯備支察院閱操犒賞,每年派銀四兩。海、徐二縣徵貯備支恤刑按臨合用紙劄等項,每年派銀二兩四錢八分;海康縣徵貯提學道按臨合用紙劄等項,每年派銀八兩四錢七分七釐。海、遂二縣徵貯備支朝覲府縣官酒席造冊紙劄,每年派銀一十五兩八錢三分四釐;府官吏朝覲盤纏,每年派銀四十六兩五錢;縣官吏朝覲盤纏,每年派銀九十九兩五錢一毫;賀新進士旗扁花紅,每年派銀四兩四錢九分一釐六毫;迎宴新舉人旗扁花紅,每年派銀八兩一錢七分八釐五毫;起送會試舉人酒席,每年派銀一十兩六錢九分七釐九毫;縣學歲貢生花紅盤纏,每年派銀一百一十一兩;府縣學科舉生員花紅酒席盤纏,每年派銀九十七兩一毫。歲考生員、童生入學合用果餅,每年派銀一十八兩二錢九分三釐四毫。俱三縣徵貯備支。修理府學并察院衙門,每年派銀一十四兩,海、徐二縣徵貯備支。

雜辦歲派銀三百六十三兩三錢八分二釐二毫。三縣徵貯備支差壯鹽鈔,均平餘剩,該解部充餉銀四千七百二十四兩一錢八分五釐七毫。遇閏加銀七十五兩七錢六分七釐五毫,留支經制官兵糧食。康熙元年,原《全書》開載:府田地山塘共一萬三千一十三頃三十五畝三分一釐六毫。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遷移田地塘一萬三百八頃三畝一分七釐一毫三絲九忽五微四纖四沙。續於元年墾復二十九頃七十畝二釐六毫。

實在田地、山塘二千七百三十五頃二畝一分七釐六絲四微五纖六沙。

海康田、地、塘五千六百七十四頃四畝九釐五毫。內除元年冊報荒蕪遷移田、地、塘四千五百一十八頃九十二畝二分九釐五毫三絲七忽七微四纖四沙,實在田、地、塘一千一百五十五頃一十一畝七分九釐九毫六絲二忽二微五纖六沙。

遂溪田、地、塘四千一百三十六頃四十四畝七分三釐四毫。內除元年冊報荒蕪崩陷、遷移田、地、塘二千七百九十一頃四十六畝七分二毫三絲一忽四微,實在田、地、塘一千三百四十四頃九十八畝三釐一毫六絲八忽六微。

《徐聞》田、地、山塘三千二百二頃八十六畝四分八釐七毫,內除元年冊報荒蕪遷移田地二千九百九十七頃六十四畝一分七釐三毫七絲四微,續於元年墾復田地二十九頃七十畝三釐六毫,實在田地、山塘二百三十四頃九十二畝三分三釐九毫二絲九忽六微。

官民夏稅、塘課、魚課、民課、魚油并比附共米四萬九千九十五石三斗九升六合二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遷移官民魚課米四萬一百八十二石一斗八升六合一勺六抄九圭一粟四粒,續於元年墾復官民米九十五石三斗九升一合五勺三抄四撮六圭。實在官民夏稅、塘課、魚課、民課、魚油并比附共米九千八石六斗一合五勺七抄三撮六圭八粟六粒。

海康官民塘課、夏稅、魚課并比附米二萬二千六百六十五石二斗三升八合,內除「元年冊報荒蕪遷移官民魚課米一萬八千七百九十四石三斗九升三合一勺一抄九撮四圭一粟四粒」 ,實在官民塘課、夏稅魚課并比附米三千八百七十石八斗四升四合八勺八抄五圭八粟六粒。

遂溪官民夏稅魚課米一萬四千三百八十五石四斗五升九合六勺。內除元年冊報荒蕪、崩陷遷移官民夏稅魚課米一萬一百二石八斗

五升三合九勺一抄,實在官民夏稅魚課米四千二百八十二石六斗五合六勺九抄

徐聞官民夏稅、魚課米一萬二千四十石六斗九升八合六勺。內除元年冊報荒蕪遷移官民魚課米一萬一千二百八十四石九斗三升九合一勺三抄一撮五圭,續於元年墾復官民米九十五石三斗九升一合五勺三抄四撮六圭。實在官民夏稅、民課、魚課米八百五十五石一斗五升一合三撮一圭。

康熙十一年,府田地、山塘二千七百三十五頃二畝一分七釐六絲四微五纖六沙。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塘一千一百頃二十五畝四分五釐一毫七絲五忽二微,續於二、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各年墾復一千一百九十八頃四十五畝四分五釐二毫三絲九忽八微五纖三塵八埃,實在田地、山塘二千八百三十三頃二十二畝一分七釐一毫二絲五忽一微六沙三塵八埃,海康田、地、塘一千一百五十五頃一十一畝七分九釐九毫六絲二忽二微五纖六沙。續於各年墾復田、地、塘三百六十頃六畝八分六釐七毫八絲七忽,實在田、地、塘一千五百一十五頃一十八畝六分六釐七毫四絲九忽二微五纖六沙。

遂溪田、地、塘一千三百四十四頃九十八畝三釐一毫六絲八忽六微,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塘一千一百頃二十五畝四分五釐一毫七絲五忽二微,續於各年墾復六百三十六頃八十三畝六分六釐一毫九絲三忽五纖三塵八埃。實在田地、山塘八百八十一頃五十六畝二分四釐一毫八絲六忽四微五纖三塵,八埃。

《徐聞》田、地、山塘三百三十四頃九十二畝三分三釐九毫二絲九忽六微,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二百一頃五十四畝九分二釐二毫五絲九忽八微,實在田、地、山塘四百二十六頃四十七畝二分六釐一毫八絲九忽四微。

官民夏稅、塘課、魚課、民課、魚油并比附共米九千八石六斗一合五勺七抄三撮六圭八粟六粒。內除三年遷移官民米三千七百七十二石三斗二升二合五勺五抄八撮四圭六粟,續於二、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各年墾復官民米四千二百九十七石三斗一升四合二抄三撮九圭六粟九粒三截。

實在官民夏稅、塘課、魚課、民課魚油并比附米九千五百三十三石五斗九升三合三抄九撮一圭九粟五粒三截。

海康官民塘課、夏稅、魚課并比附米三千八百七十石八斗四升四合八勺八抄五圭八粟六粒。續於各年墾復官民米一千四百三十二石三升八合四勺五抄七撮一圭二粟四粒。實在官民塘課、夏稅、魚課并比附米五千三百二石八斗八升三合三勺三抄七撮七圭一粟。遂溪官民夏稅魚課米四千二百八十二石六斗五合六勺九抄。內除三年遷移官民米三千七百七十二石三斗二升二合五勺五抄八撮四圭六粟,續於各年墾復官民米二千一百八十六石三斗八升二合九勺八撮三圭二粟。實在官民夏稅魚課米二千六百九十六石六斗六升六合三抄九撮八圭六粟。

《徐聞》官民夏稅、民課、魚課米八百五十五石一斗五升一合三撮一圭。續於各年墾復官民課米六百七十八石八斗九升二合六勺五抄八撮五圭二粟五粒三截。實在官民夏稅、民課、魚課米一千五百三十四石四升三合六勺六抄一撮六圭二粟五粒三截。

南工部匠

本府總額:匠八十九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四十兩零五分,水腳銀三錢二分零四毫;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三分七釐五毫,水腳銀二分六釐七毫。

《海康》四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十八兩、水腳銀一錢四分四釐;遇閏加銀一兩五錢、水腳銀一分二釐。

遂溪二十五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十一兩二錢、水腳銀九分;遇閏加銀九錢三分七釐五毫、水腳銀七釐五毫。

《徐聞》二十四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十兩零八錢,水腳銀八分六釐四毫。

遇閏加銀九錢,《水腳》銀七釐二毫。

當稅

本府《海康》一名,該餉銀五兩。

屯田

雷州衛、原額稅二百五十一頃一十六畝二分。先奉遷折荒陷。今已墾未陞。科稅四頃五十六畝三分七釐五毫八絲一忽九微

海康樂民所、原額稅八十六頃一十畝零七分。先奉遷折荒陷。今已墾未陞。科稅二頃九十二畝

海康《錦囊》所、原額稅七十七頃一十六畝。內除荒陷稅七十六頃四十五畝三分七釐七毫八絲,實在現徵熟稅七十畝零六分二釐二毫二絲。又已墾未陞科稅六頃四十四畝八分五釐九絲六忽七微。

海康縣

康熙八年以後至二十六年,起徵額稅:

原額官民塘課共稅五千六百七十四頃零四畝九釐五毫。內除荒遷稅四千零九十七頃五十九畝九分七釐二毫七絲三忽七微四纖七抄。尚實熟稅自康熙八年起至二十六年起徵,共稅一千五百七十六頃四十四畝一分二釐二毫二絲六忽二微五纖三抄。連實在夏稅魚課米及扣回優免充餉,共徵糧餉銀四千六百八十七兩五錢一分二毫一絲八忽。內除《全書》原載「贍鹽米免四差」 銀四十兩零六錢四分七釐三毫,尚實徵銀四千六百四十六兩八錢六分二釐九毫一絲八忽,又徵雕填、漆匠衣裝及物料溢價銀六十六兩七錢四分六釐,又徵本色米一千零七十三石三斗五升一合三勺。山坡稅 遞年納銀五十一兩,解府充餉。按《舊志》,「海康縣納銀五十一兩,係英風、那里、那山、官和、安苗、安攬、南祿、略斜、調襖、扶柳、淡水、武郎共一十二社,出產粟稻,遞年輸納。」

牛稅 遞年納銀四兩,解府充餉。

按舊志,稅在府北十里拱宸墟。因明末兵荒,墟場無徵。

皇清康熙間,牛稅如故。

遂溪縣

順治十四年,官民田地塘四千一百三十六頃四十四畝七分三釐四毫。

《夏稅》麥地二十畝零三分二釐;

是年奉豁老荒無徵田、地、塘二千二百八十二頃八十四畝零三釐八毫三絲一忽四微,實在田、地、塘一千八百五十三頃六十畝零六分九釐五毫六絲八忽六微。

康熙元年奉遷熟田、地、塘五百零八頃六十二畝六分六釐四毫

實在田地、塘一千三百四十四頃九十八畝零三釐一毫六絲八忽六微。

康熙二年,報墾田地、塘六十八頃二十八畝零八毫九絲五忽八微二纖七沙八塵四埃。實在田地、塘一千四百一十三頃二十六畝零四釐六絲四忽四微二纖七沙八塵四埃。康熙三年,續遷熟田地、塘一千一百頃零二十五畝四分五釐一毫七絲五忽二微。

實在田地塘三百一十三頃零五分八釐八毫八絲九忽二微二纖七沙八塵四埃。

是年,報墾田地、塘五十九頃一十六畝零九釐八毫六絲二忽三微。

實在田地、塘三百七十二頃一十六畝六分八釐七毫五絲一忽五微二纖七沙八塵四埃。康熙四年,報墾田地、塘一十九頃七十九畝七分二釐二毫七絲二忽一微。

實在田地、塘三百九十一頃九十六畝四分一釐零二絲三忽六微二纖七沙八塵四埃。康熙七年,報墾田地、塘一十六頃七十八畝六分五釐七毫九絲八微九纖。

實在田地、塘四百零八頃七十五畝零六釐八毫一絲四忽五微一纖七沙八塵四埃。

康熙八年,報墾界外田地、塘九十二頃三十三畝七分零七毫四絲一忽八纖三塵八埃;界內田地、塘一十一頃八十七畝一分二釐九毫五絲三忽七微八纖一沙。

實在田地塘五百一十二頃九十五畝九分五毫九忽三微七纖九沙二塵二埃。

康熙九年,報墾田地、塘一十七頃八十五畝一分九釐四毫六絲九忽七微七纖。

實在田地、塘五百三十頃零八十一畝九釐九毫七絲九忽一微四纖九沙二塵八埃。

康熙十年,報墾田地、塘三百一十三頃七十四。

畝九分八釐六毫五絲五忽。

實在田地、塘八百四十四頃五十六畝零八釐六毫三絲四忽一微九纖四沙二塵二埃。康熙十一年,報墾田地、塘三十七頃零一分五釐五毫五絲二忽三微一沙一塵六埃。

實在田地、塘八百八十一頃五十六畝二分四釐一毫八絲六忽四微五纖三塵八埃。

康熙十二年,報墾田地、塘一十三頃一十五畝八分一釐五毫三絲一忽九微四纖。

實在田地、塘八百九十四頃七十二畝零五釐七毫一絲八忽三微九纖三塵八埃。

康熙十三年,報墾田地、塘一十七頃五十三畝四分一釐三絲九忽四微七纖五塵四埃四渺。實在田地塘九百一十二頃二十五畝四分六釐七毫五絲七忽八微六纖九塵二埃四渺。康熙二十三年,報墾界外田地、塘二百零一頃四十一畝六釐四毫八絲八微。

界內田地、塘五頃九十九畝三分一釐八毫五絲二忽七微六纖。

實在田地、塘一千一百一十九頃六十五畝八分五釐九絲一忽四微二纖九塵八埃四渺。內五頃九十九畝三分一釐八毫五絲二忽七微六纖,於二十九年起徵。

康熙二十四年,報墾田地、塘四十頃零二十四畝四分九釐七絲七纖。於二十七年起徵,實在田、地、塘一千一百五十九頃九十畝零三分四釐一毫六絲一忽四微九纖九塵二埃四渺。

康熙二十五年報墾田地、塘七頃一十九畝五分三釐二毫零四忽六微二纖,照例於二十八年起徵。

實在田地、塘一千一百六十七頃零九畝八分七釐三毫六絲六忽一微一纖九塵二埃四渺。內除二十三年報墾界內老荒,并二十四、五兩年報墾遷移田地塘未及年例尚未起徵外,實在現徵田地、塘一千一百一十三頃六十六畝五分三釐二毫三絲八忽六微六纖九塵二埃四渺。

應徵糧餉銀三千三百四十二兩九錢八分一釐一毫三絲八忽。內除奉免贍鹽米銀二百二十二兩四錢六分六釐五毫。

實在糧餉銀三千一百二十兩零五錢一分四釐六毫三絲八忽。

又徵:「雕漆溢價銀」 二十一兩七錢四分九釐二毫。

實在本色米二百六十九石四斗六升三合二勺。

均平額銀共九百八十六兩六錢五分一釐四毫四絲三忽。

歲辦派數

拜牌習儀香燭銀五錢

文廟及山川、社稷春秋二祭,共銀七十二兩一錢。

祭厲壇三次,共銀一十五兩。

曆日銀二兩

迎春土牛、祈雨、祈晴、護日月食銀三兩八錢一分二釐五毫。

門神桃符,銀一兩四錢。

《鄉飲》二次,共銀八兩。

朔望行香講書紙筆銀四兩。

季考額銀二十二兩

操練軍兵銀四兩

上司經臨,油燭、柴炭、米菜銀四兩五錢。

《夫馬》銀三百六十兩。

《孤老》布帛鹽柴銀三十五兩八錢。

額辦派數

修理各衙門工料銀一百一十六兩。

歲考入學花紅銀一十六兩五錢。

解府學科舉生員銀一十二兩六錢五分三釐二毫七絲。

本縣儒學生員科舉銀一十四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六絲。

賀舉人《旗扁花紅》等銀二兩八錢六分六釐。起送會試舉人酒席連解府,共銀三兩七分七釐。

縣學歲貢盤纏、花紅等銀三十七兩。

府學歲貢盤纏銀二十四兩六錢六分七釐,解府支給。

上司巡歷合用內外班并迎送官員皂隸工食銀二十兩。

府理刑廳轎夫、傘夫銀三十六兩。

查盤委官紙劄、油燭、柴炭、門皂等銀三兩六錢八分八釐。

察院觀風、考試生員卷餅、花紅、紙筆銀一十三兩。

《賀新進士旗扁花紅》酒席銀一兩六錢六分七釐。

新官到任,合用祭門豬羊酒席、執事等銀四十兩三錢六分二釐六毫一絲。

提學道按臨,合用油燭、柴炭、門皂、米菜銀一兩三錢零八釐。

分守道油燭銀八兩,解海康縣,湊支應朝官員酒席造冊工墨答應銀三兩五錢正。

應朝回任知縣、典史什物、祭門豬羊酒席銀三兩三錢六分六釐七毫。

修補知縣轎傘每年銀二兩正。

雜辦派數

雜項均平銀八十兩。凡奉遇接

詔赦香燭官員祭江豬羊上司經臨駐劄送辦下程。

「下馬飯」 等《公費》。

一項來降夷人稻糓銀二十兩正。除遷荒裁扣外,現存均平銀五十七兩一錢六分六釐九毫五絲。內「拜牌」 銀一錢五分。

《迎春》銀一兩一錢四分三釐七毫五絲。

春秋二祭銀二十一兩六錢三分。

無祀銀四兩五錢

曆日銀五錢

鄉飲銀一兩二錢

府學歲貢生盤纏銀七兩四錢零一毫。

縣學歲貢生盤纏銀一十一兩一錢。

《孤貧》銀七兩一錢六分零一毫。

迎宴新舉人銀八錢五分九釐八毫。

起送會試酒席銀九錢二分三釐一毫。

《新進士旗扁》銀五錢零一毫。

雜役

額編《均役》無閏銀二千一百三十兩九錢。遇閏加銀一百一十二兩零一分五釐四毫。

布政司及府解戶水腳銀八十兩。

守察院司并布、按二司門子三名,工食銀一十兩八錢,遇閏加銀九錢

本府柴馬銀一百一十二兩。遇閏加銀九兩三錢三分三釐四毫。

本縣各官柴馬銀二百六十八兩,遇閏加銀一十七兩九錢八分二釐。

梧州府門驛廩給銀一十九兩五錢。

分守道門皂工食銀二十一兩六錢,遇閏加銀一兩八錢。

本府并各廳皂隸工食銀一百二十二兩四錢。遇閏加銀一十兩二錢。

門子工食銀七兩二錢。遇閏加銀六錢。

本縣直堂并佐二首領皂隸工食銀一百五十八兩四錢,遇閏加銀一十三兩二錢。

會試舉人水手銀一十二兩。

儒學齋夫、膳夫、門子銀一百五十兩六錢。遇閏加銀八兩八錢。

縣直堂門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遇閏加銀六錢。

「《逯遐》、通明」 等處渡夫工食并船價銀一百三十三兩八錢,遇閏加銀八兩四錢

際留樂民二倉斗級工食紙劄銀三十三兩六錢,遇閏加銀一兩八錢。

鋪兵工食并鑼旗等禁子工食,刑具銀四十四兩八錢,遇閏加銀二兩四錢

扣減存留充餉弓兵工食銀一百五十一兩二錢。

裁革充餉銀四百零六兩六錢。

額編民壯銀一千八百七十六兩。遇閏加銀一百零二兩。

守城民壯共一百二十三名,每名銀七兩二錢;總哨一名,銀一十四兩四錢,共銀九百兩,遇閏加銀七十五兩。

雜差民壯五十四名,每名銀六兩,共銀三百二十四兩,遇閏加銀二十七兩。

解府充餉銀六百五十二兩正。

除荒裁扣連閏外,共現徵銀一千零九十五兩九錢五分六釐六毫八絲四忽;遇閏加銀六兩零一分一釐四毫一絲一忽。備支府縣官役俸食等項用。內:

本府知府俸銀一百零五兩。遇閏加銀八兩七錢五分,閏銀荒遷無徵。

各役工食銀一百九十七兩一錢四分八釐七毫二絲八忽零六纖五沙四塵四埃。遇閏加銀

一十六兩四錢二分九釐零六絲六微七纖二沙一塵二埃。閏銀荒遷無徵。

本縣知縣俸銀四十五兩,遇閏加銀三兩七錢五分,閏銀荒遷無徵。

各役工食銀二百一十九兩八錢六分四釐一毫八絲八忽,遇閏加銀一十八兩三錢二分二釐一絲五忽六微六纖六沙,閏銀荒遷無徵。經歷俸銀四十兩,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三忽三微三纖三沙,閏銀荒遷無徵。

各役工食銀二十九兩零一釐九毫三絲二忽二微九塵二埃。遇閏加銀二兩四錢一分六釐八毫二絲七忽六微八纖三沙四塵一埃。閏銀荒遷無徵。

司獄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六微六纖六沙。閏銀荒遷無徵。

各役工食銀九兩六錢六分七釐三毫一絲七微三纖三沙六塵四埃。遇閏加銀八錢零五釐六毫九絲二微二纖七沙八塵三渺六漠。閏銀荒遷無徵。

典史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六微六纖六沙。閏銀荒遷無徵。

各役工食銀六兩一錢五分七釐。遇閏加銀五錢一分三釐八絲三忽三微三纖三沙。閏銀荒遷無徵。

湛川司巡檢,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六微六纖六沙。閏銀荒遷無徵。

各役工食銀三兩六錢四分五釐。遇閏加銀三錢零三釐七毫五絲。閏銀荒遷無徵。

儒學教諭訓導,共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六微六纖六沙。閏銀荒遷無徵。

齋夫門子工食銀一十六兩五錢三分七釐七毫二絲七忽。遇閏加銀一兩三錢七分八釐一毫四絲三忽九微一纖六沙六塵六埃。閏銀荒遷無徵。

膳夫工食銀一十二兩二錢七分七釐六毫七絲二忽。遇閏加銀一兩零二分三釐一毫三絲九忽三微三纖三沙。閏銀、荒遷無徵。

鋪兵工食銀二百一十三兩五錢七分七釐一毫二絲六忽。遇閏加銀六兩零一分一釐四毫一絲一忽。

《廩生餼糧》銀四十八兩。

解戶水腳銀二十四兩。康熙二十三年,奉文造入存留。每歲解司,聽其支給。

鹽課 縣原額蠶村、調樓東西二場鹽丁八百四十四丁半,鹽課銀六百九十一兩三錢零一釐。內除撥海康縣徵銀二百一十兩零五分三釐二毫,又除撥徐聞縣徵銀三十八兩七錢四分五釐外,尚銀四百四十二兩五錢零二釐八毫。又附載行鹽引餉銀一百二十五兩,全遷無徵,業經題豁訖,續奉文展界,自康熙八年展界招復鹽丁四十一丁,實徵課銀二十六兩四錢零三釐九毫九絲二忽二纖,餉銀八兩六錢九分五釐八毫。

康熙十年,招復鹽丁八丁,實徵課銀四兩九錢五分零七毫四絲八忽六微七纖,餉銀一兩五錢九分。

康熙十二年,招復鹽丁二丁,實徵課銀一兩四錢一分四釐四毫九絲九忽四微六纖八沙。正餉銀四錢九分一釐七毫二絲。

康熙二十年,招復鹽丁一十五丁,實徵課銀九兩六錢六分五釐七毫四絲七忽零七纖四沙。正餉銀三兩一錢八分四釐四毫六絲。

康熙二十四年,招復鹽丁三十四丁,實徵課銀一十九兩三錢三分一釐四毫九絲六忽二微七纖六沙,餉銀五兩八錢四分二釐零四絲。康熙二十五年,招復鹽丁七丁,實徵課銀四兩零七釐七毫四絲九忽二微,餉銀一兩二錢一分七釐五毫八絲。

通共實徵課銀六十五兩七錢七分四釐二毫三絲二忽七微零八沙,餉銀二十一兩零二分一釐六毫。康熙二十二年商引缺額,計斤增餉銀四十五兩二錢八分七釐四毫八絲。

魚課 額編魚課米四百一十三石零八升二合。每石歲徵課銀三錢一分五釐,油料銀一錢五分七釐五毫二絲九忽。共徵課料銀一百九十五兩一錢九分三釐二毫。遇閏每石加銀三

分,共加閏銀一十二兩三錢九分二釐五毫二絲。於康熙元年奉遷全荒除豁無徵。

康熙二十三年開海,招復課米一百零四石,徵銀四十九兩一錢四分三釐零一絲一忽;內課銀三十二兩七錢六分,油料銀一十六兩三錢八分三釐零一絲六忽。遇閏加銀三兩一錢二分。康熙二十五年冬季,招復各埠課戶墾復課米四十五石九斗一升;內課銀一十四兩四錢六分一釐六毫五絲,料銀七兩二錢三分二釐一毫五絲六忽三微九纖。遇閏加銀一兩三錢七分七釐三毫。

《山坡稅 》:額徵《山坡稅》銀五十一兩,久荒無徵。康熙八年,徵復銀四十一兩,尚荒銀一十兩。現在招復冊報。

《牛稅 》:縣額:牛稅銀四十兩,遞年徵解本府充餉。

《南工匠 》額編:南工匠二十五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十一兩二錢,水腳銀九分。遇閏加銀九錢三分七釐五毫,水腳銀七釐五毫。

經紀 :康熙十九年,奉文開報經紀三名。照下則例每名歲徵銀二兩正。

康熙二十一年,奉文續報經紀四名。照下則例每名徵銀二兩正。共七名,實徵銀一十四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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