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四百三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四百三十三卷目錄
梧州府部彙考五
梧州府田賦考
梧州府風俗考
梧州府祠廟考一
職方典第一千四百三十三卷
梧州府部彙考五
编辑梧州府田賦考 府志
编辑府總
實徵官民田地塘并附徵歸民,及「康熙十九年據里民首出康熙二十二年共地」 二萬一千八百一十七頃九十四畝九釐有奇。
地銀并附徵魚課及康熙十九年據里民首出共銀八萬八千五百四十四兩一錢五釐有奇。地秋稅米九萬六千四百二十二石三斗一升四合有奇。
本色米一千六百四十六石八斗二升有奇。人丁五萬六千九百二十六丁四分二釐有奇。丁銀一萬二千零七十七兩七錢四分有奇。通共地丁銀糧共銀一十萬零六百二十一兩八錢四分七釐有奇。
梧州府本府原額魚課銀二十八兩七錢八分五釐
屯地共五百一十七頃一十三畝三分五釐有奇。
屯地共銀二千一百二十五兩六錢零七釐有奇。
屯地共糧米五千二百七十八石四斗七升九合有奇。
蒼梧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并附徵共地」 ,康熙二十二年,地三千七百一十頃零九十三畝二分零六毫,地銀一萬六千三百六十一兩九錢九分六釐有奇。
《地糧》、秋糧米、一萬七千一百三十三石五斗六升六合有奇
梧州守禦千戶所,屯地四十四頃二十七畝九分七釐有奇。
屯銀二百一十二兩五錢四分九釐有奇,屯糧米五百三十一石三斗七升三合有奇。一起運桂林府廣儲倉折色米六千石,折銀三千兩
一起運平樂府慶豐倉折色米六千石。折銀三千兩
一起運平樂府昭平倉折色米二千石。折銀一千兩
一、存留本府「廣備」 倉折色米一千七百四十七石五斗九升有奇,折銀六百九十九兩零三分六釐有奇。每石、折銀四錢。
內抽八十七兩零七分解司外新墾米六十五石三斗三升零,折銀二十六兩一錢三分二釐零。
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四千三百六十七兩零四分。
藤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并附徵共地」 ,康熙二十二年,地三千六百九十五頃三十二畝零六釐有奇。地銀一萬二千九百三十六兩七錢六分。地糧、秋糧米一萬四千七百九十五石一斗一升七合有奇。
一起運桂林府廣儲倉折色米四千石。折銀二千兩。每石、徵銀五錢。
一、存留本縣廣儲倉折色米一萬零七百九十四石七斗有奇,折銀三千九百七十二兩四錢四分九釐零。每石徵銀三錢六分八釐零。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二千六百三十八兩四錢六分。
容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并附徵共地」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千七百四十七頃一十八畝五分二釐,地銀六千五百七十九兩九錢一分有奇,地糧、秋糧米八千二百零八石七斗零七合,守禦千戶所屯地一百一十七頃五十六畝二分七釐有奇。
《屯地》銀三百零二兩零一分八釐有奇。
屯糧秋糧米八百六十二石九斗一升有奇。一起運桂林府廣儲倉折色米四千四百六十
二石四斗三升有奇,折銀一千六百九十五兩七錢三分三釐零。每石徵銀三錢八分。
又丈復解司祿餉米七百二十九石五斗六升零,折銀四兩二錢七分八釐零。每石折銀二錢八分。
一、存留本縣《永豐》倉折色米二千一百八十一石五斗五升零,折銀六百一十兩零八錢三分六釐有奇。
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七百五十一兩七錢七分。
岑溪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及康熙十九年據里民首出共地,康熙二十二年」 地七百六十二頃七十一畝二分有奇。
地銀三千一百八十九兩五錢零三釐有奇,地糧二千九百七十九石九斗四升三合有奇,本色米一百二十三石六斗九升八合有奇。一起運桂林廣儲倉折色米一千七百八十九石八斗六升零,折銀七百五十兩,每石徵銀四錢一分九釐零。
一、解司祿餉今改右江兵餉折色米四百零五石六斗三升零,折銀一百六十九兩九錢七分零。每石徵銀四錢一分九釐有奇。
一、存留本縣「際留倉本色、折色米」 共六百一十四石五斗六升八合有零。
本色米一百二十石零八斗四升有奇。
折色米四百九十三石七斗二升零。內除兵種米一百三十三石六斗九升零,係善後兵等耕種,准作兵餉,每石徵銀三錢,折銀四十兩零一錢八釐有奇。
實米三百六十石零二升有奇,每石徵銀四錢一分九釐有奇,折銀一百五十兩零八錢六分有零。
文學米獞米共一百零六石六斗零八合有奇。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二百四十二兩六錢六分。
懷集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并附徵共地」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千三百八十四頃一十七畝二分九釐有奇。
地銀六千二百五十四兩七錢八分六釐零。地糧、秋糧米七千一百六十九石三斗零九合有奇。
本色米一千五百二十三石一斗二升一合有奇。
守禦千戶所、屯地二百七十八頃八十二畝二分
屯地銀一千二百零五兩六錢一分一釐有奇,屯糧、秋糧米二千八百九十八石零五升二合有奇。
一起運桂林府廣儲倉折色米四千一百石。折銀二千零五十兩。每石、徵銀五錢。
一原運容縣,今改「解司。」 充餉。折色米二百石,折銀八十兩。每石徵銀四錢。
一、存留本縣際留倉本色米一千五百一十六石五斗零。
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二千一百三十七兩一錢三分。
鬱林州
實徵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地三千零四十頃零三十四畝三分八釐有奇。
地銀一萬零九百七十二兩九錢五分有奇。地糧、秋糧米一萬二千零八十三石一斗有奇。守禦千戶所屯地并附徵共地五十二頃七十一畝五分三釐有奇。
屯地銀二百五十二兩一錢三分三釐有奇,屯糧、秋糧米六百九十九石五斗五升三合有奇。
一起運桂林府廣儲倉折色米八千石。折銀四千兩。每石、徵銀五錢。
一原運容縣。今改「解司。」 充餉。折色米五百石。折銀二百兩。每石徵銀四錢。
一丈復解司充餉折色米一千五百三十四石六斗有零,折銀三百零六兩九錢二分有奇。每石徵銀二錢。
一、存留本州備支折色米二千零四十六石三斗零,折銀八百一十八兩七錢五分零。內抽銀七十四兩解司充餉。每石徵銀四錢。
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五百九十三兩二錢三分。
博白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地二千四百五十七頃三十畝零八分二釐有奇。
地銀九千四百四十四兩二錢四分八釐有奇,地糧、秋糧米九千七百二十八石一斗二升二合有奇。
一、起運桂林府廣儲倉折色米六千零六十一石五斗五升零,折銀三千零三十兩零七錢七分有奇。每石徵銀五錢。
一丈復解司充餉并新墾詳奉派徵墾米共折色米二千八百四十六石九斗九升有奇,折銀八百五十四兩零九分九釐有奇。每石徵銀三錢。
一、存留本縣「際留」 倉折色米七百六十九石四斗四升零,折銀三百八十四兩七錢二分有奇。每石徵銀五錢,內抽三十五兩充餉。
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四百二十二兩一錢五分。
北流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地二千二百九十六頃六十三畝六分六釐有奇。
地銀一萬零七十一兩九錢九分三釐有奇。地糧、秋糧米一萬一千五百六十七石四斗一升五合有奇。
鬱林所、屯地二十三頃七十五畝三分八釐有奇
屯地銀一百五十三兩三錢九分五釐有奇,屯糧秋糧米三百零六石五斗九升有奇。一起運廣西桂林府廣儲倉折色米八千五百石,折銀四千二百五十兩,每石徵銀五錢,一丈復解司備支祿餉米二千七百六十八石二斗三升零,折銀五百五十三兩六錢四分零。每石徵銀四錢
一、存留本縣「際留」 倉折色米二百九十六石八斗六升零,折銀一百三十三兩一錢四分有奇。每石徵銀四錢四分。
一、開墾陞科米二十六石三斗二升零,折銀一百四十三兩六錢七分二釐有奇。每石徵銀四錢。
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四百零五兩五錢零八釐。
陸川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地一千五百四十九頃六十七畝七分有奇。
地銀七千五百四十六兩五錢九分七釐有奇。地糧、秋糧米七千一百四十五石六斗五升一合有奇。
一起運桂林廣儲倉米六千一百五十一石九斗八升有零,折銀三千零四十五兩五錢九分五釐有奇。每石、徵銀五錢
一、存留本縣際留倉折色并開墾成熟米九百九十三石六斗六升六合有零。奉文加徵廩銀十二兩,共銀四百零九兩四錢六分有奇。每石徵銀四錢;內支三百八十五石,折銀解充祿餉。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四百一十七兩四錢八分。
興業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并附徵共地」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千一百七十三頃六十五畝一分。
地銀并附徵共銀五千一百五十六兩五錢八分有奇。
地糧秋糧米五千六百一十一石三斗八升。一起運廣西桂林府廣儲倉折色米四千石、折銀二千兩。每石、徵銀五錢
一原運「容縣永豐倉」 改解司充餉米五百石。折銀二百兩。每石、折銀四錢
一、存留本縣際留倉折色米六百五十石五斗零,折銀二百六十兩零二錢有奇。每石徵銀四錢。續奉文抽米二百石,折銀八十兩解司備支祿餉。
一丈復解司充餉折色米一百零三石九斗二升有奇,折銀三十一兩一錢七分零。每石徵銀三錢,解充右江兵餉。
一、新墾解司充餉折色米二十五石二斗四升有奇,折銀七兩五錢七分有奇,每石徵銀三錢。按《通志》: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一百一十七兩零三分。
附鹽課商稅
梧州盤鹽廠,每季委官輪管,抽收上下水客商鹽稅、雜稅,每年額銀,惟鹽稅無定,不入額內。其雜稅額銀,春季定二千六百八十兩零五錢六分四釐,夏季定二千二百二十七兩零二分七
釐,秋季定三千六百二十七兩九錢六分三釐,冬季定四千四百五十五兩八錢二分五釐,共額銀一萬二千九百九十一兩三錢七分九釐。俱貯梧州府庫,專備梧鎮兵食。其廠貨貴賤,定有則例。
鹽課
本府戶口食鹽,周年額徵鈔四萬六千一百六十四貫。每二貫折銀一分,連水腳該銀二百八十二兩九錢零四釐,係《均平銀》徵解。
蒼梧縣《戶口食鹽》、該鈔三千六百一十四貫,該銀三十三兩二錢三分。
藤縣戶口食鹽該鈔四千三百七十貫,該銀二十兩五錢五分。按《縣志》,「戶口食鹽銀十八兩五錢五分,水腳銀三兩。」
容縣《戶口食鹽》,該鈔三千三百一十六貫,該銀二十六兩一錢一分有零。
岑溪縣戶口食鹽,該鈔一千七百五十貫,該銀七兩。按《縣志》引目照丁分派。
康熙元年,奉文派岑該正引七十八道九分一釐有零,倉膳鹽五引六分七釐。四年,本縣倪奉上陳言「乞減鹽引」 ,奉
旨「減《通省引》三分之二。」《岑獲》同減,尚存四十引二分。
著為額
懷集縣戶口食鹽鈔一萬六千一百九十四貫,該銀七十二兩六錢一分六釐。
鬱林州戶口食鹽鈔六千七百二十貫。該銀三十五兩五錢二分
博白縣戶口食鹽鈔二千四百五十六貫。該銀一十九兩七錢三分
北流縣戶口食鹽鈔四千五百八十五貫,該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
陸川縣戶口食鹽鈔一千二百一十一貫,該銀一十五兩一錢一分
興業縣《戶口食鹽》,計引一百三十四道一分,鈔九百三十七貫,該銀二十六兩六錢一分。稅課〈係解京正稅。〉
稅課司抽收「在梧發賣雜貨,小稅照季解府貯庫」 ,原無定額,今裁。
藤縣歲抽銀二十四兩,遇閏加編銀二兩,今議盤鹽廠代抽。
《容縣》銀四兩三錢二分六釐七毫。
懷集縣銀二兩七錢。遇閏加編銀二錢五分五釐。
鬱林州銀四兩二錢,遇閏加銀二錢。
北流縣銀二十兩七錢五分七釐。遇閏加編銀二兩一錢一分零五毫。
魚課
歲徵魚線膠、熟鐵共銀七十三兩六錢八分一釐有奇,係蜑戶十冬徵解。
稅課司銀二十六兩五分八釐有奇。
蒼梧縣銀二兩六錢
藤縣銀二十三兩八錢四分二釐零。
容縣銀二兩六錢零五釐。
《懷集》縣銀二十三兩七錢八分零九毫。
鬱林州銀二兩六錢零五釐。
北流縣銀二兩六錢零五釐八毫有奇。
興業縣銀二兩六錢零五釐有奇。
河稅
懷集縣南溪、象角務,本三處往來雜貨船隻稅,歲額銀八百二十五兩八錢五分三釐。內議補牛判銀四十兩,幫助科場什物銀一十四兩,俱解布政司投納。
酒稅:〈係解布政司。〉
蒼梧縣歲額銀八兩
藤縣歲額銀四兩四錢四分。
容縣歲額銀十兩
懷集縣歲額銀二兩四錢。
鬱林州歲額銀一十六兩五錢六分。
博白縣歲額銀九兩二錢四分。
北流縣歲額銀一十二兩,遇閏加編銀一兩。陸川縣歲額銀一十一兩六錢六分五釐,興業縣歲額銀四兩。
牛稅:〈解布政司。作紙劄用。〉
蒼梧縣銀二十兩。先年徵在城與東安鄉屠戶近禁屠牛。歲支本縣存留銀抵解
藤縣銀四十兩,係本縣贓罰銀抵解。
容縣銀四十四兩,係本縣公費工食銀扺解。《岑溪》縣銀十兩,係本縣存留銀抵解。
懷集縣銀五十四兩,係本縣《河利》銀抵解。博白縣銀五十二兩,抽存留銀抵解。
鬱林州銀三十六兩一錢,支剩料價銀扺解。
陸川縣銀一百二十兩,編入《丁糧》徵解。
北流縣銀二十兩,編入料價銀抵解。
馬丁額派銀二十七兩八錢四分五釐。係各縣所屯餘糧米內每石加銀五釐,徵解布政司,作都司公費用。
蒼梧縣銀七兩零一分九釐有奇。
懷集縣銀十二兩六錢七分。
陸川縣銀六錢八分六釐五毫零。此項容岑、《藤鬱》俱無。
梧州府風俗考 府志
编辑本府。〈蒼梧縣附郭。〉
《隋志》:「俚人質直尚信,士大夫高節尚氣。」
《寰宇記》:「食用手摶,刻木為信。」
史通人風婐盛
《圖經》良才秀,民好學者多。
《蒼梧志》:「音樂閑美,有京洛遺風。」
士重廉恥,崇學問。宦遊者慕清節,林居者恥干謁。屋宇多編竹葺茅,不異齊民。器無巧技,需陶於市。序齒尚讓,嗇於居,財緩於入。賦。土民惟知力穡,罔事藝作。俗尚師巫。市多婦女,椎髻跣足,糶穀賣薪。婚聘多用檳榔。男女不行醮禮,兄弟反稱姊妹,叔姪每喚公孫。男多出贅,稱曰「嫁而有其婦翁之產」 ;女招壻,稱曰「娶而以已產與之。甚至男更姓以從女,或於男姓復加女姓,永不歸宗。女既受聘,改而他適,亦恬不為怪。性頑悍而輕生,凡逋糧避差與睚眥小怨,即投山服毒。毒草名『胡蔓』」 ,一名斷腸羊血、熊膽,急灌之,或甦遲則無幸矣。聽訟師搬弄,破家產,尋相累斃。游手之徒,博奕為生,奸民攬納,土豪鎖酷,隨處有之。客民閩、楚、江、浙俱有,惟東省接壤尤眾。專事生息,十一而出,什九而歸。中人之家,數十金之產,無不立折而盡,充兵戍衙役,急即逃去。多翁源人,習文移,持刀筆為官府書吏,仰機利而食,遍於郡邑。多高明人,鹽商、木客,列肆當爐。多新順、南海人,猺狼蠻。俗椎結斑衣。兒時即燒鐵石烙其跟蹠,沁以油臘,重跰若鞹,登陟不傷。行必佩刀,盟則質刀。每飯手摶。寢處架木聚而成村曰「峒。」 性好殺輕生,憨悍難化。憚見官府,必通向化猺老。結城市豪強,號曰「招主」 ,而自呼為耕丁、土狼。與民雜居,服食居處稍異於猺。然目頗識書,狡猾刁訟。其屠埋椎販之術,比民尤捷云。元旦 夙興,設香燭,潔衣冠,拜先禮佛。親友交賀,酌以「春酒。」
立春 先日,廂民扮戲劇鼓吹,迎土牛於東郊,男女競看,擲以菽粟、麻豆,曰《祈豐禳災》。設春餅、春菜相邀。
上元 初十日夜張燈,至十六日夜方罷。二月上戊 ,鄉民祭社、祈穀,群飲為歡,秋社亦然。
清明 ,各具牲醴掃墓。
重午 ,饟角黍,飲菖蒲酒,懸艾虎於門,男女戴朱書篆符曰「辟邪競龍舟。」 視先後為勝負,或有溺者。
中秋 置酒餚,剝新芋,聚飲月中曰「賞月」 ,重九 登高放紙鳶。
冬至 具茶酒祀先
臘月二十四日 為小年。夜用飴糖楮錢以祀竈神。除夕 ,掃屋宇,易桃符,貼門錢,供設先祖,老幼聚飲,燈火爆竹達旦,謂之守歲。陳執中《蒼梧紀事》詩:「莫道南方景物疏,為君聊且話蒼梧。地傾二面城池壯,江迸三流氣色粗。山蓄火光因政出,石藏牛影為仙呼。官廳傳自唐丞相,民頌思從漢大夫。龍母廟靈神鬼集,鱷魚池近介鱗趨。朝臺望斷悲岐路,氷井窺頻爽髮膚。鱠美不堪全用鯉,果珍何忍命為奴。雲歸上國名終遠,郡帶諸番勢未孤。銅鼓聲浮翻霹靂,桄榔林靜露真珠。溪平花檻遶桃李,疆壓鶯歌畫鷓鴣。三足告祥文上載,獨峰為盛事元無。封疆自覺隨時廣,飲食從分過嶺殊。行伍戢威遵下武,兒童知」 學樂從儒。風輕別野來漁唱,人到閑房戀酒罏。服尚光華幾兩蜀,市相交易類全吳。營希賢帥偏栽柳,扇慕良規各製蒲。春聳門闌多列戟,雪從絃管舞雙胡。只因談笑評風俗,僭用詩謠和褲襦。萬里無媒休促蹙,數年從宦弄斯須。卻憂別後牽吟思,欲寫幽奇入畫圖。
藤縣
《通志》:地曠民稀,習尚簡朴,人多務本。舊志云:衣冠禮度,與中州並美。然城市集商旅,河濱集漁蜑,村落,則民與猺獞錯處,其話言嗜好至異。大抵性悍尚利,輒至爭訟,富則易盈、貧則為盜,此
其常耳。「至於病事巫祝,少知藥餌;喪事浮屠,間用典禮。婚娶重在檳榔,加冠多從元旦」 ,其積習也。
容縣
《宋志》:「民醇事簡,人恥為非。衣冠禮度,並同《中州通志》」 :「習尚簡朴,器用無華。飯稻羹魚,有陂池山澤之饒。」
《圖經》「疾病不知醫,惟禱於神。」
「《春分方犁田》,夏月方種田。少用糞土,罕種早稻。收穫,群婦女而出,率以手掐掇其穟而棄其管,以便束斂。近城之野,亦有銍艾者,惟巨室為然。至於麥、粟桑、麻」 ,則多不樹藝,故於場圃之殖甚嗇。
岑溪縣
《通志》:「俗淳朴,不尚文飾,多務本,少逐末。居室竹椽茅舍多於瓦甓。飲食無水陸珍奇,布帛菽粟而外,文錦雕鏤,非所尚也。婚嫁不擇貧冨,但無子者多贅壻改姓為子,授其田宅,如嫡子同。或子死者,間以媳招夫入門,名為繼子,亦授田宅,鄉曲習以為常。喪葬稱家有無,多為佛事追薦,近年無久喪不葬者,祭祀以清」 明、中元二節為期,上墳設祭,無家廟奉享。初葬時,親友多致奠,為誄以祭之。治儒業者,皆紳士家子弟,鄉民俊秀亦有習之者,如有不成,則為僧、道、書、算之流。岑民雖貧,亦有田數畝,無兼并之患。工作者惟竹工、木工、坭工、鐵工,僅充器用。商賈自日用飲食外,無奇貨,又皆肩挑背負,又無豪啇巨販。至獞,俗則與猺大異。多冷食,不喜火食,言語拗僻。編民不甚諳文身,嗜刀弩,山栖露宿,不畏嵐瘴。猺性好劫掠,初以獞屯而禦猺,後猺盛而侮獞。然各恃藥弩為長技,往往相敵,不相上下。獞人間有為蠱藥名「跳生」 者,中之腹脹,能斃人。經其地者勿啖冷飲食,或先食吳茱萸以辟之,則不為害。然非有仇恨,亦不下毒。先年有司訪而治之,今其風頗息。獞人固守其獞俗,不遷於民,猺人固守其猺俗,不遷於獞。鄉民有嫁於猺,而猺無嫁於民者。
懷集縣
《縣志》:懷俗,婦人多岸髻方領。崇禎十四年,知縣李盤蒞任禁革,始翕然改妝。凡僑居懷土,買田立籍者,俗稱曰「畸零。」 與懷民婚友相親,輸稅納賦無少異,有定自
皇清初年者曰《落山民》,有奉調守禦而領田正戶者。
曰:「軍民二籍」 ,咸安於俗,且載版章。閩、楚之人客居於懷者,多僦地種藍,每挾詐搆訟,大為懷民之害。
立春 前一日,集文昌書院祭芒神,男女簇觀撒菽粟,謂「祈豐年、消痘疹。」 厥明行鞭春禮。上巳 為元帝誕日,士民畢集「登雲觀」 ,賀神酬願。
清明 插柳門楣頭,每簪花謂之《記年》。
重午 ,製龍舟於南溪競渡,為奪標戲。飲蒲酒,調以雄黃,名曰《辟災疫》。
中元 俗呼為《目連節》。
重九 ,士民俱集登雲觀登高,以是日為元帝得道之辰。男女少長傾城而出,賽神酬愿,皆用火砲作會。飲酒至暮方歸,視上巳更盛。
臘月念四日 ,俗云「送神朝天。」 其餘節序習尚,與府俗大概相同。
博白縣
《蔡絛叢談》:「俗反淳古,且多長年。」
《方輿勝覽》。「知學務本。民俗儉朴。」
白邑為中州僻徼,故民多朴茂。士尚氣節,惟事耕讀,不務商賈。婚姻初用檳榔,喪葬循禮,惟士大夫行之。奉佛齋僧,在尋常尤所不免。至有自毒輕生,慣捏詞訟,游手賭博,恬不為恥,則因邑本荊揚裔土地使然也。
北流縣
《縣志》:本縣由宋迄明,至於
《皇清》至治累洽,自近而遠。故士業於學,農力於田,逐
末者少,務本者多。歲時不競奢侈,姻禮悉遵典制。婦女勤績紡,士民畏刑獄。若夫喪用浮屠,病專祈禱,用艾灸不用藥物。行或木屐,或跣足裸赤而不斂飭,俗習之陋,未能盡革。此又魯人獵較之意也。
陸川、興業、鬱林諸州縣,其俗多與《府俗》同,故不贅載。
梧州府祠廟考一 府志
编辑本府。〈蒼梧縣附郭。〉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府學東,明洪武七年建。社稷壇 在雲山門外,明洪武七年建。
厲壇 在城北一里,明洪武七年建。
城隍廟 在察院東。明洪武十五年建,成化七年修。
皇清順治十五年重修。康熙十一年,太守楊彥溶重。
建
旗纛廟 在千戶所
關帝廟 在北門外,明永樂間建,萬曆中重修。
皇清康熙九年,城守、水師二府重建。
火神廟 在大教場
真武廟 在稅課司前。萬曆六年建,以鎮火山。天啟元年,知府陳鑑復建火山之巔,守道曾公廓之,亦以禳火也。
東嶽廟 在縣學西。明正德間建,萬曆二十二年修。
三界廟 在府城外水西坊,萬曆初年建。
皇清康熙元年重修。中多小蛇,綠色,出沒几筵,或「神」
座左右與人狎,相傳為神所憑依。
龍母廟 在府北境,宋建。明萬曆間重修。
皇清康熙十一年,水師守備高尚禮重建。十三年,督
鎮總兵王續成之
五顯廟 在府城外德政門西。
金牙廟 在光孝寺東。元至正間建,祀唐鄂國尉公。明宣德十年重修。
皇清順治十年又修。
天妃廟 在光孝寺南。明崇禎年間建。
皇清康熙十年修。
陳公祠 在府南門外。明天啟五年建,祀知府陳鑑。今被營官占據。
梁公祠 在光孝寺東。明崇禎七年建,祀知縣梁子璠,今燬。
韓公祠 在城東呂仙亭左。明弘治十年,御史丘天祐奏建,祀總督韓雍。
蔡公祠 在大雄寺右,嘉靖二十二年建,祀總督蔡經。
三公祠 在府治東,祀路伏波、馬伏波、狄武襄三公。明嘉靖初,知府周任以尉遲敬德廟改建。殷公祠 在御史行臺西,祀督撫殷正茂。名卿祠 。嘉靖七年,知府周任建,祀漢邳離侯路博德、新息侯馬援,宋武襄公狄青,明懷遠伯山雲,都御史王翱、葉盛、劉大夏、姚鏌、王守仁。舊四祠并入此祠。崇禎四年四月十二日,又入制臺,鄭絅每歲致祭。
藤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 在城西。
社稷壇 在城西二里隔小澗,明洪武十七年建。萬曆二十二年,知縣林茂箴遷於官塘之左厲壇 去舊社稷壇西三十步。知縣林茂箴同遷今社稷壇後。
城隍廟 在縣治北、《鐔津縣》舊址。明洪武十一年建。萬曆二十二年,知縣林茂箴增前殿五間。三十八年,主簿丘珽修。崇禎六年,知縣王鼎彥率眾大修。
伏波祠 在通津門外,唐武德年間建,祀漢伏波將軍馬援。
八賢祠 在仁壽坊。宋淳熙間建,祀唐李靖、李白,宋之問、蘇軾、蘇轍、秦觀、黃庭堅、李光,合祀北府李靈公,又云「靈公廟。」
靈讚祠 在治西,明洪武間建,祀唐英國公李世勣。
東山祠 在浮金亭之巔。宋紹聖初建,祀唐衛國公李靖。公憤隋作亂,書上西岳王,詞氣激昂。後為貴州行兵總管,嘗手書刻於石。紹興間,知軍州事施珪移刻於祠。熙寧四年,知縣南儀州彭慥修。天順六年,都御史葉盛修有記。
忠烈祠 :在城南山雲橋,亦祀李衛公。
東嶽祠 在迎恩門外,舊養濟院之右。洪武間建,祀泰山之神。嘉靖初毀,建鳳山書院。萬曆十年,里人復建。
雷祠 祀雷雨之神,原在褟洲,明洪武間分建於南山之巔,祖祠仍存。新官蒞任,先謁祖祠。陸祖祠 在縣南腰古村,祀唐慧能禪師。《容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城南岸二里。
社稷壇 :在城西北二里。
厲壇 在城北門外
城隍廟 :在城中,縣治西。
旗纛廟 在所治西
關王廟 在縣治西南
岑溪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 在城西。
社稷壇 在城西北
厲壇 在城西南
城隍廟 在城北
旗纛廟 在教場中
關帝廟 :在舊東門城內。
皇清康熙年間重修。
孝感祠 在城東。孝子丁密故居,鄉人祀之。李衛公廟 在縣西,祀唐李靖,靖以平蕭銑至此。明天順年間重修。
韓文公祠 在大洞福隆圍,邑人高熊徵有「記。」 雷神祠 ,本邑各鄉俱有,每三年用特牲祭,城北故有雷廟。
皇清康熙五年重修。
孝子祠 有二:一在城東,一在故居。其在城東者,
皇清康熙三年,本府捐貲,屬本縣。鼎建二座,前奉「孝」
子後奉啟孝大門一座,置祀田糧米六斗六升。其在故居者:
皇清順治十八年重修。
懷集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城外南溪之南。萬曆十三年,知縣林春茂建齋房三間。久圮。崇禎十五年,修砌壇位,重建齋房。有記。
社稷壇 在江寧門外,上郭久圮,知縣謝君惠建。崇禎十六年,知縣李新修砌壇位,重建齋房,有《記》。
厲壇 在保集門外,崇禎十六年,知縣李新修。歲清明、中元,十月朔致祭。
旗纛廟 「在守禦所後。」
城隍廟 「在儒學左。洪武三年,知縣楊定省建。弘治十四年,知縣區昌修。萬曆十二年,知縣林春茂重修。」
關帝廟 在城北門外,後為文昌閣、三義堂。崇禎十六年,知縣李新建,有《記》。獨周里民黃師運、施白沙等田米七升,租二十石。務本里民孔子惠、施上宅等田米九升七合,租二十石。
關帝樓 在城西門。萬曆三年,知縣陳一定建。七年,蠻賊之變,顯靈助陣,斬首甚多。崇禎十四年,知縣李新重建。
大廟 在縣東,接廣寧界。凡仕宦客商往來,皆用牲醴致祭。舊址背東面西。萬曆十六年,改建「方向。」 崇禎十四年,知縣李新重建,仍復舊向。天妃廟 在溪南,正對南門。三月二十三日天妃誕日,邑人賽神作會,每旱,亦於此祈雨。靈濟廟 在城東門外。
孔公祠 在縣治西,為廣東南海孔端建。每歲清明、中元、十月朔,俱與厲壇同日祭。明崇禎間,縣令李偕邑人重修。按《懷集舊志》云:「端管領軍兵巡海,忽遇靈風,吹落懷集,遂僑居二十餘年。嘗有陰兵護境,馬、駱二姓為之創祠。」 據此,固荒唐誑俗之舉也。
陳公祠 在縣上郭,為知縣陳渙立。明崇禎末修,縣令陳置田以備祭祀。正月十六日,乃陳渙誕辰。每年正月初八日然燈,至十六日,縣官致祭。歲額支義渡工食三十六石,備致祭、修祠之用。知縣李盤清查租銀寄庫。
烈婦祠 在縣北里許烈婦傅氏墓前。明按院李立。崇禎十五年重建,有《碑記》。每年春秋致祭,本縣給銀三錢。又每歲以征蠻亭地租加給五錢。
解元祠 在縣治後,原祀高解元。邑人以蘇忞神主并祀。崇禎十六年,知縣李新委陰陽官劉睿明重修,移祀蘇忞於前楹,扁曰「兩解元祠。」 有記。
忠勇祠 在大岡墟。崇禎十六年,知縣李新修。五嶽行祠 在縣治東,永樂元年建,今廢。土主祠 一名「齊公祠」 ,在縣西門外,每接詔書於此。齊公相傳為本境土主,溪南有齊公墓。《鬱林州》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城西北。
社稷壇 在城西
厲壇 在城北
旗纛廟 在州治東
城隍廟 在州治南
關帝廟 在十字街
五顯廟 在城北
元武廟 在城西北
武襄廟 在州城內,祀宋狄青。
忠烈祠 在州學左,祀參政陶魯。
文丞相祠 在州城西,祀宋丞相文天祥。《博白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 在城南。
社稷壇 :「在城北。」
厲壇 在城西北
旗纛廟 在城北
城隍廟 在東門外
關帝廟 在縣東門外,萬曆三十七年,知縣譚岳修。
元帝廟 ,在縣東一里。
土地廟 萬曆三十六年,知縣譚岳修。
伏波廟 在馬門灘博白北流之界。漢馬援南征交趾,旋師過此,見江流迅激,舟楫不通,乃鑿石疏導,後因立祠報之。
三賢祠 在縣東。祀李時亮、秦懷忠、徐孟。《四將軍》祠 在縣城內。祀馬援、高駢、狄青、劉子羽。
北流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縣治南。
社稷壇 在縣治北
邑厲壇 在縣治西
城隍廟 :在縣治東。明知縣常思昭建,隨城遷於今所。
關帝廟 在西門外
東嶽廟 在東門內
清灣廟 在平陵里,距城五十里。廟前灣深不測。歲旱,邑中禱雨,用生鵝一、水罈一,置灣中。鵝以翼拂水入罈。罈水滿,即雨云。
土地祠 在縣治內
文昌祠 在南門外
陸川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縣治南。
社稷壇 :「在城北。」
邑厲壇 在縣治西北
城隍廟 在縣東。洪武初,縣丞王麟建於縣南門外。天順二十二年,知縣莊概遷縣治北,知縣羅乾重修。
壽亭侯廟 舊在縣北。嘉靖二十七年,知縣冒諍臣改廢東嶽祠立之。今南北營併北城樓上俱立有祠。
羅侯廟 在縣北
土地祠 在儀門東,知縣方重修。
伏波祠 ,在伏波山上。
六冷祠 在縣內,祀羅侯。
彭公祠 在縣內。祀典史彭金。
義勇祠 在縣新村寨,為戰亡黃曉父子建。貞烈祠 在縣學右,知縣張子翼妻,遇流賊刦庫,墜樓不辱死。邑人建而祀之。
興業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 在城南。
社稷壇 :在城西北隅。
邑厲壇 在城北
城隍廟 在城外
關帝廟 舊在縣北,知縣陳名彰改建於東門演武場後。
五顯廟 在縣東街
天妃廟 在城南
真武廟 在縣治西。《嶷山塔》在其後。
東嶽廟 、與城隍廟並列。
黃公祠 在縣東街。士民為知縣黃日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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