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005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五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卷目錄

 官常總部總論一

  易經坤卦 屯卦 泰卦 謙卦 豫卦 坎卦 暌卦 蹇卦 鼎卦 渙卦 繫辭

  上傳 繫辭下傳

  書經益稷 微子 洪範 君奭

  春秋四傳隱公元年祭伯來 莊公二十三年祭叔來聘 僖公五年會首止 八

  年盟洮 九年會葵丘 文公二年及晉處父盟 十有五年單伯至自齊 成公三年盟晉

  衛大夫

  禮記曲禮 檀弓 郊特牲 內則 玉藻 少儀 雜記 表記 緇衣

官常典第五卷

官常總部總論一 编辑

易經 编辑

《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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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程傳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為臣之道,當含晦其章美,有善則歸之於君,乃可常而得正。或從上之事,不敢當其成功,唯奉事以守其終耳。守職以終其事,臣之道也。本義六陰三陽,內含章美,可貞以守。然居下之上,不終含藏,故或時出而從上之事,則始雖無成,而後必有終。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則如此占也。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程傳言為臣處下之道,不當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義所當為者,則以時而發,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時也,非含藏終不為也。「含而不為」,不盡忠者也。或從王事而能無成有終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淺暗之人有善,唯恐人之不知,豈能含章也。

六五:黃裳,元吉。

本義黃,中色,裳下飾。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內而見於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程傳黃中之文,在中不過也。內積至美而居下,故為「元吉。」本義「文在中」而見于外也。

《文言》曰:「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 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程傳代上以終其事,而不敢有其成功,猶地道代天,終物而成功,則主於天也。大全朱子曰:三方進而位不中者也,故雖有美而尚含之。五正位而居體者也,故美在其中而發於事業。人臣事業之著於世,固自有時,殆不可挾才能而躐進,以取三五同功嫌迫之禍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 於事業,美之至也。

本義「美在其中」,復釋「黃中。」「暢於四支」,復釋居體。

《屯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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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程傳六四,以柔順居近君之位,得於上者也。而其才不足以濟屯,故欲進而復止,「乘馬班如」也。己既不足以濟時之屯,若能求賢以自輔,則可濟矣。初陽剛之賢,乃是正應己之婚媾也。若求此陽剛之婚媾,往與共輔陽剛中正之君,濟時之屯則「吉」而無所不利也。居公卿之位,己之才雖不足以濟時之屯,若能求在下之賢親而用之,何所不濟哉。

《象》曰:「求而往」,明也。

程傳「知己不足求,賢輔而後往」,可謂明矣。

《泰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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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 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程傳二以陽剛得中,上應於五,五以柔順得中,下應於二。君臣同德,是以剛中之才為上所專任,故二雖居臣位,主治《泰》者也。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故治《泰》之道,主二而言「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四者,處《泰》之道也。本義九二以剛居柔,在下之中,上有六五之應,主乎《泰》而得中道者也。占者能包容荒穢,而果斷剛決,不遺遐遠,而不昵朋比,則合乎此爻中行之道矣。

《謙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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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程傳三以陽剛之德而居下體,為眾陰所宗。履得其位,為下之上,是上為君所任,下為眾所從,有功勞而持謙德者也,故曰「勞謙。」古之人有當之者,周公是也。身當天下之大任,上奉幼弱之主,謙恭自牧,夔夔如畏然,可謂有勞而能謙矣。既能勞謙,又須君子行之,有終則吉。夫樂高喜勝,人之常情,平時能謙,固已鮮矣,況有功勞可尊乎?雖使知謙之善,勉而為之,若矜負之心不忘,則不能常久,欲其有終,不可得也。唯君子安履謙順,乃其常行,故久而不變,乃所謂「有終」,有終則吉也。九三以剛居正,能終者也,此爻之德最盛,故象辭特重《義》。卦唯一陽,居下之上,剛而得正,上下所歸,有功勞而能謙,尤人所難,故有終而「吉。」占者如是,則如其應矣。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程傳「能勞謙」之君子,萬民所尊服也。

六四。無不利撝謙。《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程傳四居上體,切近君位。六五之君又以謙柔自處,九三又有大功德,為上所任,眾所宗,而己居其上,當恭畏以奉謙德之君,卑巽以讓勞謙之臣,動作施為,無所不利,於「撝謙」也。動息進退,必施其謙,蓋居多懼之地,又在賢臣之上故也。義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其占無不利矣。然居九三之上,故戒以「更當發揮其謙」,以示不敢自安之意也。

《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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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程傳四大臣之位,六五之君,順從之以陽剛而任上之事,豫之所由也,故云「由豫。」「大有得」,言得大行其志,以致天下之豫也。「勿疑,朋盍簪」,四居大臣之位,承柔弱之君,而當天下之任,危疑之地也。獨當上之倚任,而下無同德之助,所以疑也。唯當盡其至誠,勿有疑慮,則朋類自當盍聚。夫欲上下之信,唯至誠而已。苟盡其至誠,則何患乎其無助也。「簪」,聚也。簪之名,簪,取聚髮也。或曰:卦唯一陽,安得同德之助?曰:居上位,而至誠求助,理必得之。四以陽剛,迫近君位,而專主乎《豫》,聖人宜為之戒,而不然者,《豫》,和順之道也。由和順之道,不失為臣之正也。如此而專主於《豫》,乃是任天下之事,而致時於豫者也。故唯戒以至誠,「勿疑。」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程傳由己而致天下於樂豫,故為「大有得。」謂其志得大行也。

《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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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象》曰:「樽酒簋 貳。」剛柔際也。

程傳六四陰柔而下無助,非能濟天下之險者,以其在高位,故言為臣處險之道。大臣當險難之時,唯至誠見信於君,其交固而不可間,又能開明君心,則可保「無咎」矣,故以燕享喻之。言當不尚浮飾,唯以質實所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以瓦缶為器,質之至也。又須納約自牖。「納約」,謂進結於君之道。「牖」,開通之義,室之暗也。故設牖所以通明。「自牖」,言自通明之處,以況君心所明處。人臣以忠信善道結於君心,必自其所明處,乃能入也。「剛柔」,指四與五,謂君臣之交際也。

《睽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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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遇主于巷。無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程傳《巷》者,委曲之途也。以善道宛轉將就,使合而已,非枉己屈道也。本義二五陰陽正應,居《睽》之時,乖戾不合,必委曲相求,而得會遇,乃為「無咎。」

《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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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本義柔順中正,正應在上而在險中,故蹇而又蹇,以求濟之,非以其身之故也。不言吉凶者,占者但當鞠躬盡力而已,至於成敗利鈍,則非所論也。

《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本義事雖不濟,亦無可尤。

《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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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程傳四大臣之位,任天下之事者也。天下之事,豈一人所能獨任,必當求天下之賢智與之協力,得其人,則天下之治可不勞而致也。用非其人,則敗國家之事,貽天下之患。四下應於初。初,陰柔小人,不可用者也,而四用之,其不勝任而敗事,猶鼎之折足也。鼎折足則傾覆。公上之餗餗,鼎實也。居大臣之位,當天下之任,而所用非人,至於覆敗,乃不勝其任,可羞愧之甚也。「其形渥」,謂赧汗也,其凶可知。本義晁氏曰:「形渥」,諸本作「刑剭」,謂重刑也,今從之。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程傳大臣當天下之任,必能成天下之治安,則不誤君上之所倚,下民之所望,與己致身任道之志,不

失所期,乃所謂信也,故曰「信如何也。」

《渙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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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群,元 吉」,光大也。

程傳方渙散之時,用剛則不能使之懷附,用柔則不足為之依歸。四以巽順之正道,輔剛中正之君,君臣同功,所以能濟渙也。天下渙散而能使之群聚,可謂「大善之吉」也。本義居陰得正。上承九五。當濟《渙》之任者也。下無應與。為能散其朋黨之象。占者如是則大善而「吉。」又言能散其小群以成大群。使所散者聚而若丘。則非常人思慮之所及也。

《繫辭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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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 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 恭以存其位者也。

《繫辭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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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 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書經 编辑

《益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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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吁!臣哉鄰哉!鄰哉臣哉!」禹曰:「俞。」帝曰:「臣作朕股 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宣力四方,汝為。予 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 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予欲 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予違,汝 弼。汝無面從,退有後言。欽四鄰。」

《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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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子若曰:「父師,少師!殷其弗或亂正四方?我祖底遂 陳于上,我用沈酗于酒,用亂敗厥德于下。殷罔不小 大,好草竊姦宄,卿士師師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恆獲。 小民方興,相為敵讎。今殷其淪喪,若涉大水,其無津 涯。殷遂喪,越至于今。」曰:「父師!少師!我其發出狂,吾家 耄遜于荒。今爾無指告予顛隮,若之何其?」父師若曰: 「王子!天毒降災荒殷邦方興。沈酗于酒,乃罔畏畏咈 其。」長舊有位人。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 以容,將食無災。降監殷民,用乂讎斂召敵,讎不怠,罪 合于一,多瘠罔詔。商今其有災,我興受其敗;商其淪 喪,我罔為臣僕。詔王子出迪我舊云「刻子。」王子弗出, 我乃顛隮自靖。人自獻于先王,我不顧行遯。

大全呂氏曰:「天下有道,君子相與公議于朝,各盡致君之道;天下無道,君子相與私議于家,各盡致身之道。微子與二師、宗室、大臣與社稷為存亡,當紂之時,無所致力,不得已謀各行其志以不失其義。欲知三仁之心,此篇可見。」問:《微子》篇曰:「詔王子出迪我。」舊云刻子一段,於三仁之去就死生,未知其所以當留、當去、當死之切當不可易處。蓋嘗因是妄謂微子以宗國將亡,不勝其憂愁無聊之心,而謀出處於箕子、比干,故箕子為言,「我興受其敗,不可逃免」,當與宗國俱為存亡。故雖商祀或至淪亡,我亦誓不臣屬他人。蓋將諫紂,紂不聽,亦不敢苟全逃死,而比干無以言者,孔氏所謂「心同不復重言」是也。其後比干果以諫死,而箕子乃不死者,比干初心豈欲徒死以沽名哉?所以諫者,庶幾吾言得行而紂改焉耳。紂既不改而言益切,故紂遂殺之,則比干亦不得而逃死耳。箕子初心亦豈欲隱晦自存,苟全其生哉?亦猶比干之諫,冀吾言得行而紂改焉耳。紂既不改而囚之偶不死耳。紂囚之而不置之死,則箕子豈固欲自經于溝瀆,而為匹夫之諒哉?故因遂佯狂而為奴。蓋亦未欲即死,庶幾彌縫其失,而冀其萬有一之開悟耳。蓋諫行而紂改過者,二子之本心也;諫不行而或死或囚者,二子所遇之不同耳。使紂而囚比干,意比干亦未敢即死也;使紂而殺箕子,箕子敢求全哉?二子易地則皆然矣。至于箕子為微子之計,則其意豈不以謂「吾三人者,皆宗國之臣,利害休戚,事體一同,皆當與社稷俱為存亡,不可復顧,明哲保身之義。然而微子,國之元子也。往者紂未立,吾嘗言於帝乙而立子,帝乙不從而立紂,是以紂卒疑吾兩人。故吾舊所云者,足以害子。子若起諫紂,則紂益生疑,非惟不從,害必」先及子,而併我危矣。死,分也,不足惜,而未有毫髮益於紂,而遽死可惜也。東萊所謂「人先有疑心,則雖盡忠與言而未必聽」,蓋疑心先入而為之主是也。故微子不可留,但當遯逃而出,乃合於道。又況我與比干,既留諫以事紂,則存亡末可知,萬一不死,固罔為人臣僕。此心已堅定,則亦不可使成湯以來,廟不血食。況汝為元子,又居危疑之地,義當逃去,萬有一全宗祀可也。此三子者,其制行不同,各出於至誠惻怛之心,無所為而為之,故孔子並稱「三仁」,或以此歟?朱子曰:「此說得之。」張氏曰:「三仁之志,各有所在。微子自謀存宗祀,以獻於先王;比干自謀死諫,以獻於先王;箕子

「自謀佯狂,俟紂改過,以獻於先王。」 後世以死生為重,古人以義理為重。後世志慮淺狹,故見死為高節;古人智慮廣大,故以死為常事。或去、或死或生,初無高下,義之所在,三人各安之矣。

《洪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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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無有作福作威,《玉 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國。人 用側頗僻,民用僭忒。

《君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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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傳召公告老而去,周公留之。史氏錄其告語為篇,亦《誥》體也。以周公首呼君奭,因以《君奭》名篇。大全呂氏曰:「召公以盛滿欲去,周公反復留之。後世權位相軋,排使去者有之,挽之留者鮮矣。大臣之秉心,公則深恐無助,私則惟恐不專也。」又曰:「成功不可居,洛邑成而周公告歸,召公亦同此心也。已而成王留周公,周公幡然改矣,召公猶守欲退之心也,周公遂力留之。及其既喻,非特留於一時,終相成王,且相康王」,身任托孤之責而不辭,惟不苟於《隨》,所以篤于信也。

周公若曰:「『君奭弗弔,天降喪于殷。殷既墜厥命,我有 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忱』,我亦 不敢知曰其終出于不祥。」

大全呂氏曰:「人之於天,或恃而不自修,或懼而不自強。謂永孚于休,恃而不自修也,意天必福己也;謂終出不祥,懼而不自強也,意天必禍己也。皆非也。」

嗚呼,君已曰:「時我,我亦不敢寧于上帝命,弗永遠;念 天威越我民,罔尤違;惟人在我後嗣子孫,大弗克恭, 上下遏佚前人,光在家不知。」

蔡傳周公嘆息言:「召公已嘗曰:『是在我而已』。」周公謂我亦不敢苟安天命而不永遠念天之威於我民,無尤怨背違之時也。天命民心,去就無常,實惟在人而已。今召公乃忘前日之言,翻然求去,使在我後嗣子孫大不能敬天敬民,驕慢肆侈,遏絕佚墜,文武光顯,可得謂在家而不知乎?

天命不易天難諶。乃其墜命,弗克經歷。嗣前人恭,明 德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人,光施于我沖 子。

蔡傳「命不易保,天難諶」,信乃其墜失天命者,以不能經歷繼嗣前人之恭明德也。吳氏曰:「非克有正」,自謙之辭。言在今我小子旦非能有所正也。凡所開導,惟以前人光大之德,使益焜燿而付于沖子而已。

又曰:「天不可信,我道惟寧。王德延天,不庸釋于文王 受命。」

蔡傳《天》固不可信,然在我之道,惟以延長武王之德,使天不容捨文王所受之命也。

公曰:「君奭我聞:在昔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 于皇天;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在太戊時,則有若伊 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 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盤。率惟茲有陳,保乂有殷。故 殷禮陟配天,多歷年所。」

蔡傳言六臣循惟此道,有陳列之功,以保乂有殷,故殷先王終以德配天,而享國長久也。

天惟純佑命,則商實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 屏侯甸矧咸奔走。惟茲惟德,稱「用乂厥辟。」故一人有 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

蔡傳國有人則實,稱,舉也。承上章六臣輔君,格天致治,遂言天佑命有商,純一而不雜,故商國有人,而實內之百官著姓,與夫王臣之微者,無不秉持其德,明致其憂,外之小臣,與夫藩屏侯甸矧皆奔走服役,惟此之故,惟德是舉,用乂其君,故君有事于四方,如龜之卜,如蓍之筮,天下無不敬信之也。

公曰:「君奭天壽平格」,保乂有殷。有殷嗣,天滅威。今汝 永念,則有固命,厥亂,明我新造邦。

蔡傳呂氏曰:「坦然無私之謂。《平格》者,通徹三極而無間者也。天無私壽,惟至平通格于天者則壽之。伊尹而下六臣,能盡平格之實,故能保乂有殷,多歷年所,至于殷紂,亦嗣天位,乃驟罹滅亡之威,天曾不私壽之也。固命者,不墜之天命也。今召公勉為周家久永之念,則有天之固命,其治效亦赫然明著於我新造之邦」,而身與國俱顯矣。

公曰:「君奭在昔,上帝割申勸寧王之德,其集大命于 厥躬。」

蔡傳「《在昔上帝》降割于殷」,申勸武王之德,而集大命于其身,使有天下也。

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有若虢叔,有若閎夭, 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顛,有若南宮括。又曰:「無能往來, 茲迪彝教。」文王蔑德,降于國人。

蔡傳言文王庶幾能修治燮和我所有諸夏者,亦惟有虢叔等五臣為之輔也。若此五臣者,不能為文王往來奔走於此導迪其常教,則文王亦無德降

及於國人矣,反覆以明其意,故以「又曰更端」 發之。

亦惟「純佑秉德,迪知天威。乃惟時眧文王迪見冒聞 于上帝,惟時受有殷命哉!」

蔡傳言文王有此五臣,天乃純佑文王。蓋以如是秉德之臣,蹈履至到,實知天威以是昭明文王,啟迪其德,使著見于上,覆冒于下,而升聞于上帝。惟是之故,遂能受有殷之天命也。

武王惟茲四人,尚迪有祿。後暨武王,誕將天威,咸劉 厥敵。惟茲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單稱德。

蔡傳虢叔先死,故曰「四人。」武王惟此四人,庶幾迪有天祿。其後暨武王,盡殺其敵,惟此四人能昭武王,遂覆冒天下。天下大盡,稱武王之德,謂其達聲教于四海也。

今在予小子旦,若游大川。予往暨,汝奭其濟?小子同 未在位,誕無我責收,罔勖不及。「造德不降」,我則鳴 鳥不聞,《矧》曰「其有能格。」

蔡傳周公言:「承文武之業,懼不克濟,若浮大川,罔知津涯,豈能獨濟哉?予往與汝召公共濟,可也。」小子,成王也。成王幼沖,雖已即位,與未即位同。誕無我責,收罔勗,不及。未詳。「造德不降」,言召公去則。老成人之德不下於民,在郊之鳳,將不復得聞其鳴矣,況敢言進此而有感格乎?

公曰:「嗚呼!君肆其監于茲!我受命無疆,惟休亦大惟 艱。告君乃猷,裕我不以後人迷。」

蔡傳周公嘆息,欲召公大監視上文所陳也。我文武受命,固有無疆之美矣,然跡其積累締造,蓋亦艱難之大者,不可不相與竭力保守之也。告君謀所以寬裕之道,勿狹隘求去,我不欲後人迷惑而失道也。

公曰:「前人敷乃心,乃悉命汝作《汝民極》,曰汝明勗偶, 王在亶,乘茲大命,惟文王德,丕承無疆之恤。」

蔡傳蘇氏曰:「周公與召公同受武王顧命,輔成王,故周公言前人敷乃心腹以命汝召公,位三公以為民極,且曰:『汝當明勉輔孺子,如耕之有偶也,在於相信,如車之有馭也,并力一心,以載天命;念文考之舊德,以丕承無疆之憂』。武王之言如此,而可以去乎?」

公曰:「君告汝,朕允保奭。其汝克敬以予監于殷,喪大 否,肆念我天威。」

蔡傳《大否》,大亂也。告汝以我之誠,呼其官而名之,言汝能敬以我所言監視殷之喪亡大亂,可不大念我天威之可畏乎。

予不允,惟若茲誥。予惟曰:「襄我二人,汝有合哉!」言曰: 「在時二人,天休滋至。惟時二人弗戡,其汝克敬德,明 我俊民,在讓後人于丕時。」

蔡傳「戡」、「堪」,古通用。周公言我不信于人,而若此告語乎?予惟曰:「王業之成,在我與汝而已。」汝聞我言而有合哉?亦曰:「在是二人。」但天休滋至,惟是我二人將不堪勝。汝若以盈滿為懼,則當能自敬德,益加寅畏,明揚俊民,布列庶位,以盡大臣之職業,以答滋至之天休,毋徒惴惴而欲去為也。他日在汝推遜後人于大盛之「時,超然肥遯,誰復汝禁?」今豈汝辭位之時乎?

嗚呼,篤棐時二人,我式克至于今日休。我咸成文王 功于不怠,「丕冒海隅,出日,罔不率俾。」

蔡傳周公復嘆息,言篤于輔君者,是我二人,我用能至于今日休盛。然我欲與召公共成文王功業于不怠,大覆冒斯民,使海隅出日之地無不臣服,然後可也。吳氏曰:「周公未嘗有其功,以其留召公,故言之。」蓋敘其所已然,而勉其所未至,亦人所說而從者也。

公曰:「君,予不惠,若茲多誥,予惟用閔于天越民。」

蔡傳周公言「我不順于理,而若茲諄復之《多誥》耶?予惟用憂天命之不終及斯民之無賴也。」

公曰:「嗚呼!君惟乃知民德,亦罔不能厥初,惟其終祗 若茲,往敬用治。」

蔡傳上章言天命民心,而民心又天命之本也,故卒章專言民德以終之。「周公歎息,謂召公踐歷諳練之久,惟汝知民心之嚮順,亦罔不能其初,今日固罔尤違矣。當思其終,則民之難保者尤可畏也。其祗順此誥,往敬用治,不可忽也。」此召公已留,周公,飭遣就職之辭。厥後召公既相成王,又相康王,再世猶未釋其政,有味於周公之言也夫。

春秋四傳 编辑

隱公元年祭伯來 编辑

《春秋》元年「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左傳》:「非王命也。」

《公羊傳》:「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稱使?奔也。 奔則曷為不言奔?王者無外,言奔則有外之辭也。」 《穀梁傳》:「來者,來朝也。其弗謂朝何也?寰內諸侯,非有 天子之命,不得出會諸侯,不正其外交,故弗與朝也聘弓鍭矢,不出竟場,束脩之肉,不行竟中,有至尊者, 不貳之也。」

《胡傳》:「按《左氏》曰『非王命也』。祭伯,畿內諸侯,為王卿士, 來朝於魯,而直書曰『來』,不與其朝也。人臣義無私交, 大夫非君命不越竟。所以然者,杜朋黨之原,為後世 事君而有貳心者之明戒也。惟此義不行,然後有藉 外權如繆留之語。韓宣惠者交私議論,如莊、助之結。 淮南者倚強藩為援以脅制朝廷,如唐盧攜之於高」 駢,崔引之於宣武,昭緯之於邠、岐者矣。經於內臣、朝 聘、告赴,皆貶而不與,正其本也。豈有「誣上行私、自植 其黨」之患哉?繆音穆

莊公二十三年祭叔來聘 编辑

《春秋》二十三年「春,祭叔來聘。」

《穀梁傳》:「其不言使何也?天子之內臣也,不正其外交, 故不與使也。」

胡傳《穀梁子》曰:「其不言使,天子之內臣也。不正其私 交,故不與使也。祭伯來朝而不言朝,祭叔來聘而不 言使,尹氏、王子虎、劉卷來訃而不書其爵秩,皆所以 正人臣之義也。人君而明此不容下比之臣,人臣而 明此不為交私之計,黨錮之禍息矣。」

僖公五年會首止 编辑

《春秋》:五年夏,「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 伯會王世子于首止。」

《公羊傳》「曷為殊會王世子」,世子貴也,世子猶世世子 也。

《穀梁傳》:「及以會,尊之也。何尊焉?王世子云者,唯王之 貳也。云可以重之,存焉,尊之也。何重焉?天子世子,世 天子也。」

胡傳及以會,尊之也。以王世子而下會諸侯則陵;以 諸侯而上與王世子會則抗。《春秋》抑強臣,扶弱主,撥 亂世,反之正,特書及以會者,若曰王世子在是,諸侯 咸往會焉,示不可得而抗也。後世論其班位,有次于 三公宰臣之下,亦有序乎其上者,則將奚正?自天王 而言,欲屈遠其子,使次乎其下,示謙德也;自臣下而 言,欲尊敬王世子,則序乎其上,正分義也。天尊地卑 而其分定,典敘禮秩而其義明,使群臣得伸其敬,則 貴有常尊,上下辨矣。《經》書:宰周公祗與王人同序於 諸侯之上,而不得與殊會同書。此聖人尊君抑臣之 旨也,而班位定矣。

僖公八年盟洮 编辑

《春秋》「八年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男、 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

《公羊傳》:「王人者何?微者也。曷為序乎諸侯之上?先王 命也。」

《穀梁傳》:「王人之先諸侯,何也?貴王命也。朝服雖敝必 加於上,弁冕雖舊必加於首;周室雖衰必先諸侯,兵 車之會也。」

《胡傳》:「『王人,下士也。」內臣之微者,莫微於下士,外臣之 貴者,莫貴於方伯公侯。今以下士之微,序乎方伯公 侯之上,外輕內重,不亦偏乎?《春秋》之法,內臣以私事 出朝者,直書曰「來』,以私好出聘者,不稱其使,以私情 出訃者,止錄其名,不以其貴,故尊之也。以王命行者, 雖下士之微,序乎方伯公侯之上,不以其賤,故輕之」 也。然則班列之高下,不在乎內外,特繫乎王命爾。聖 人之情見矣,尊君之義明矣。

僖公九年會葵丘 编辑

《春秋》:九年「夏,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衛侯、鄭伯、許男、 曹伯于葵丘。」

《左傳》:夏會于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王使宰孔賜齊 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 拜,孔曰:「且有後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 一級,無下拜。」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余敢貪天 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于下,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 下拜,登受。

《公羊傳》:「宰周公者何,天子之為政者也。」

《穀梁傳》:「天子之宰,通于四海。」

《胡傳》。其曰:「宰周公者,以冢宰兼三公也。古者三公無 其人,則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師保之任。冢宰或闕, 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禹自司空進宅百揆,又曰 『作朕股肱耳目』。是以宰臣上兼師保之任也。周公為 師,又曰:『位冢宰,正百工』,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也。 所以然者,三公與王坐而論道,固難其人,而冢宰統」 百官、均四海,亦不易處也。夫以冢宰兼三公,其職任 重矣,而不殊會之,何也?人臣則有進退之節,出入均 勞之義,非《王世子》「貴有常尊」之可比矣。

文公二年及晉處父盟 编辑

《春秋》二年「春三月乙巳,及晉處父盟。」

《左傳》:晉人以公不朝來討。公如晉。夏四月乙巳,晉人 使陽處父盟公以恥之。書曰:「及晉處父盟」,以厭之也。 適晉不書,諱之也。

《公羊傳》:「此晉陽處父也。何以不氏?諱與大夫盟也《穀梁傳》:「不書公,處父抗也,為公諱也。何以知其與公 盟?以其日也。何以不言?公之如晉,所恥也。出不言,反 不致也。」

《胡傳》:「及處父盟者,公也。其不地于晉也。諱不書公者, 抑大夫之抗,不使與公為敵,正君臣之分也。適晉不 書,反國不致為公諱,恥存臣子之禮也。凡此類筆削 魯史之舊文眾矣。」

文公十有五年單伯至自齊 编辑

《春秋》十有五年,「夏,六月,單伯至自齊。」

《左傳》: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命。書曰:「單伯至 自齊。」貴之也。

《穀梁傳》:「大夫執則致,致則名,此其不名何也?天子之 命大夫也。」

《胡傳》:「單伯,天子之命大夫也。故逆王姬,會伐宋、使于 齊」,皆書其字。致而不名,與意如婼異者,無所書而不 尊王命,謹臣禮也。

成公三年盟晉衛大夫 编辑

《春秋》三年:「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衛侯使孫 良夫來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孫良夫盟。」

《左傳》:冬十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且尋盟。衛侯使孫 良夫來聘,且尋盟。公問諸臧宣叔曰:「中行伯之於晉 也,其位在三;孫子於衛也,位為上卿。將誰先?」對曰:「次 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 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 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衛在晉,不得為次國,晉為 盟主,其將先之。」丙午,盟晉。丁未盟衛,禮也。

《胡傳》劉敞曰:「諸侯有聘無盟,聘,禮也;盟非禮也。庚與 良夫不務引其君,當道而生事,專命為非禮,不信以 干先王之典,故不繫於國,以見其遂事之辱,非人臣 之操。此說然也。其言『及』者,公與之盟而不言公,見二 卿之抗也。盟者,《春秋》所惡。於惡之中又有惡焉者,此 類是也。」

禮祀 编辑

《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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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士出入君門,「由闑右,不踐閾。」

陳注闑,門橛也。當門之中,闑東為右,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大夫士由右者,以臣從君,不敢以賓敵主也。

《君前》臣名。

陳注呂氏曰:「事君者,國無二尊,雖父不可以抗之,故無貴賤尊卑皆名,不敢致私敬於其所尊貴也。」

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

陳注「敬君賜」,故不敢棄核。

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

陳注「御食於君」者,君食而臣為之勸侑也。君以食之餘者賜之。若陶器或木器可以洗滌者,則即食之。或其器是萑竹所織,不可洗滌者,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不欲口澤之瀆也。

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君言至,則主人 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若使人於 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

陳注「君與大夫或同途而出,君過宗廟而式,則大夫下車。」士於大夫,猶大夫於君也。

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 士之辱也。

陳注卿大夫不能謀國,數見侵伐,故多壘。土廣人稀,荒穢不理。此二者固皆卿大夫之責。士卑不與謀國,而田里之事則其職也,故言「亦士之辱。」

君命召,雖賤人,大夫、士必自御之。

「《振書》《端書》」,於君前,有誅;倒筴側龜,於君前,有誅。

陳注人臣以職分內事事君,每事當謹之於素。文書簿領已至君前,乃始振拂其塵埃而端整之。卜筮之官,龜筴其所奉以周旋者於君前而有顛倒反側之狀,此皆不敬其職業而慢上者,故皆有罰。

《公事不私議》。

「大夫士去國,祭器不踰竟。」大夫寓祭器於大夫,士寓 祭器於士。

陳注呂氏曰:「臣之所以有宗廟祭器以事其先者,君之祿也。今去位矣,乃挈器以行,是竊君之祿以辱其先,此祭器所以不踰竟也。寓寄於爵等之同者,使之可用也。」

大夫士去國,踰竟,為壇位,鄉國而哭。素衣、素裳、素冠徹緣,鞮,屨素。乘髦馬,不蚤鬋,不祭食,不說人以無 罪。婦人不當御,三月而復服。

陳注壇位,除地而為位也。鄉國,向其本國也。徹緣,去中衣之采,緣而純素也。鞮屨,革屨也。素,白狗皮也。車覆闌也。髦馬,不剪剔馬之髦鬣以為飾也。蚤,治手足爪也。鬋剔治鬚髮也。「祭食」,食盛饌,則祭先代為食之人也。「不說人以無罪」者,己雖遭放逐而出,不自以無罪解說於人,過則稱己也。御侍,御寢宿也。凡此皆為去父母之邦,捐親戚,去墳墓,失祿位,亦一家之變故也,故以凶喪之禮自處。「三月」為一時天氣小變,故「必待三月而後復其吉服也。」

士有獻於國君,他日,君問之曰:「安取彼?」再拜稽首而 后對。大夫私行出疆,必請;反必有獻。士私行出疆,必 請。反必告。君勞之,則拜,問其行,拜而后對。

陳注「大夫有獻而士不獻」,不以卑者之物瀆尊上也。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

《檀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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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曰:「謀人之軍師,敗則死之;謀人之邦邑,危則亡 之。」

《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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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辟君也。

陳注諸侯與大夫同在一國,大夫已稽首於君矣,家臣若又稽首於大夫,則似一國而兩君矣,故云「以辟君。」

「大夫有獻弗親,君有賜不面拜」,為君之答己也。

《內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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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燕食,有膾無脯,有脯無膾。士不貳羹胾。

陳注謂《燕食》也。

《玉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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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不順成,大夫不得造車馬。

將適公所,宿,齋戒,居外寢,沐浴,史進象笏,《書思對》命。

陳注思謂意所思念,欲告君之事,對謂君若有問則對答之辭,命謂君所命令當奉行者。此三者皆書之於笏,故曰「書思對命」,敬謹之至,恐或遺忘也。

侍坐則必退席,不退,則必引而去君之黨。

陳注臣侍君之坐,若側,旁有別席,則退就別席。或旁無別席可退,或有席而君不命之退,則當引而卻離,坐於君親黨之下也。一說黨屬於鄉而小,故以為旁側之喻。

「登席不由前」,為躐席。

陳注疏曰:失節而踐為躐席,應從下升,若由前升,是躐席也。《鄉飲酒禮》:賓席於戶西,以西頭為下;主人席於阼階,介席於西階,皆北頭為下。「賓升席自西方」,註云:「升由下也。」又記云:「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自南方。」註云:「席南上,升由下,降由上。」主人受獻,自席前適阼階。是降自北方者,以受獻正禮,須席末啐酒,因從北方降也,故註云:「由,便也。」若尋常無事,則升由下而降由上。若賓則升降皆由下也。今按:此說席之上下,固為明白。竊意此《經》八字當作一句,而「為」字平聲。蓋行禮之時,人各一席,而相離稍遠,固可從下而升。若布席稍密,或數人共一席,則必須由前,乃可得己之坐;若不由前,則是躐席矣。

徒坐不盡席尺讀書,食則齊豆去席尺。

陳注徒,空也。非飲食及講問之坐為徒。坐不盡席之前一尺,示無所求於前也。食則豆去席尺,讀書則與豆齊,亦去席尺,是謂「齊豆去席尺。」

若賜之食,而君客之,則命之祭,然後祭。先飯,辨、嘗、羞, 飲而俟。

陳注客之,以客禮待之也。然必命之祭,「然後祭」者,不敢以客禮自居也。先食而遍嘗諸味,亦示臣為君嘗食之禮也。「飲而俟」者,《禮》,食未飧以前,啜飲以利滑喉中,不令澀噎。今君猶未飧,故臣亦不敢飧而先嘗羞。嘗羞畢而啜飲,以俟君飧,臣乃敢飧也。

若有嘗羞者,則俟君之食,然後食,飯飲而俟君命之 羞,羞近者命之品嘗之,然後唯所欲。凡嘗遠食,必順 近食。

陳注此謂君但賜之食,而非客之者,則膳宰自嘗羞,故云「若有嘗羞者。」此臣既不祭不嘗,則俟君食乃食也。雖不嘗羞,亦先飲,飲以利喉而俟君也。羞近者,但於近處食一羞也。品猶遍也。凡嘗遠食,必自近者始,客與不客皆然,故云「凡」也。

「君未覆手不敢飧,君既食,又飯飧。」《飯飧》者,三飯也。君 既徹,執飯與醬,乃出授從者。

陳注覆手謂食畢而覆手以循口之兩旁,恐有殽粒污著之也。飧,以飲澆飯也。《禮》:食竟更作三飧,以助飽實。故君未覆手,則臣不敢飧,明不敢先君而飽

也。既猶畢也。君畢食,則臣更飯飧也。三飯並是飧,謂三度飧也。故曰「飯飧者,三飯也。」 君食竟,既徹饌,臣乃自執己之飯與醬,出授己之從者,此食己所當得故也。此非客禮,故得以己饌授從者。故《公食大夫禮》,賓取粱與醬,降奠於階西,不以出也。若非君臣,但是降等者,則徹之以授主人之相者。

「凡侑食,不盡食」,食於人不飽,唯水漿不祭,若祭為已。 卑。

陳注食而勸侑,禮之勤也。食之不盡與不飽,禮之謙也。《公食大夫禮》:「賓祭觶漿」,臣敬君之禮。此言水漿不祭,禮各有所施也。水漿非盛饌之比,若祭之則為太「卑矣。」已,太也。厭也。謂太厭降卑微。如有所畏迫也。虛涉反

君若賜之爵,則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飲卒爵 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虛爵。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 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 則坐取屨,隱辟而后屨,坐左納右,坐右納左。

陳注洒如禮度明肅之貌。言言,與「誾誾」同,意氣和悅之貌。已,止也。油油,謹重自得之貌。「坐取屨」,跪而取屨也。隱辟而後屨,不敢向人著屨也。跪左足納右足之屨,跪右足納左足之屨,此納屨之儀也。言音誾

凡侍於君,紳,垂足如履,齊頤霤,垂拱,視下而聽上。視 帶以及袷,聽《鄉任》左。齊音咨

陳注立而磬折,則紳必垂,身折則裳下之緝委地,故足如踐之也。頤,頷也。霤,屋簷也。身俯,故頭臨前而頤之垂,如屋之霤然。垂拱,亦謂身俯則手之拱者下垂也。視雖在下,而必側面向上,以聽尊者之言,故云「視下而聽上」也。袷,交領也。視則自帶至袷,高下之則也。凡立者尊右,坐者尊左,侍而君坐,則臣在君之右,是以聽向,皆任左以向君。

凡君召,以三節,二節以走,一節以趨。在官不俟屨,在 外不俟車。

陳注疏曰:節以玉為之,所以明信,輔於君命者也。君使使召臣,有二節,時有一節時,故合云「三節」也。隨事緩急,急則二節故走,緩則一節故趨。官謂朝廷治事處也。外,謂其室及官府也。在官近,故云「屨」;在外遠,故云「車。」

士於大夫,不敢拜迎而拜送。士於尊者,先拜進,面答 之拜則走。

陳注士於大夫,尊卑有間。若大夫詣士,士不敢拜而迎之,恐其答拜也。「去則拜送」者,禮,賓出門,主人再拜送之,賓不答拜,禮有終止故也。士若見於大夫,則先拜於門外,然後進而見面。若大夫出迎而答其拜,則走避之。

士於君所言大夫沒矣則稱諡,若字,名。士與大夫言 名,士字大夫。

陳注「名士」者,士雖沒,猶稱其名,以在君之前也。與大夫言而名士,則謂士之生者也。大夫之生者則字之。

君賜車馬,乘以拜賜;衣服,服以拜賜。

陳注君賜及門,既拜受矣。明日又乘服詣君所,而拜謝其賜,所謂「再拜敬之至也。」

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

陳注此謂諸侯之卿大夫,為使臣而受天子之賜,歸而獻諸其君,君命之乘服,乃得乘服。故君未有命,不敢即乘服也。

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酒肉之賜,弗再拜。

陳注據,按也,覆左手以按於右手之上。致,至也,頭及手俱至地也。已拜受於家,而明日又往拜,謂之「再拜。」酒肉之賜輕,故惟拜受於家而已。

凡獻於君,大夫使宰,士親,皆再拜稽首送之。膳於君, 有葷《桃茢》,於大夫去茢,於士去葷,皆造於膳宰。

陳注大夫不親往而使宰者,恐勤君之降禮而受獻也。士賤,故得自往。皆再拜稽首送之者,言大夫初遣宰時,已拜送矣,及至君門以授小臣,則或宰或士,亦皆再拜而送之也。膳,美食也。葷,薑及辛菜也。茢,苕帚也。膳宰,主飲食者。方氏曰:「膳必用葷。桃、茢者,防不祥之物,或干之也。桃以其性,葷以其氣,茢以其形。形不如氣」,氣不如性,故貴賤多少之數,去其一者茢,去其二者。葷惟桃不可去焉,皆造膳宰者,以不敢專達,必待主膳之人達之也。

大夫不親拜,為君之答己也。大夫拜賜而退,士待諾 而退,又拜,弗答拜。

陳注大夫往君門而拜君昨日所賜,及門即告小臣。小臣入白,大夫即拜,拜竟即退,不待小臣出報,恐君召進之而答拜也。君不答士之拜,故士拜竟,則待小臣傳君之諾報而後退也。「又拜」者,小臣傳諾報而出,士又拜君之諾也。「弗答拜」,謂君終不答士

之拜也

大夫親賜士,士拜受,又拜於其室。衣服弗服以拜。敵 者不在,拜於其室。

陳注其室,大夫之家也。衣服弗服,以拜下於君,賜也。敵者,尊卑相等也。其室,獻者之家也。若當時主人在家而拜受,則不復往彼家拜謝。今主人不在,不得拜受,還家必往而拜之也。

士於大夫不承賀,下大夫於上大夫承賀。

陳注士於大夫尊卑遠,若有慶事,不敢受大夫之親賀。下大夫於上大夫尊卑近,故可承受其親賀也。

少儀 编辑

《事君》者,量而后入,不入而后量。凡乞假於人,為人從 事者亦然。然故上無怨而下遠罪也。

陳注先度其君之可事而后事之,則道可行而身不辱。入而后量,則有不勝其輕進之悔者矣。「或乞」或假,或任人之事,亦必量其可而后行。「上無怨,下遠罪」,為事君者言之。

為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有亡而無疾,頌而無諂,諫 而無驕。怠則張而相之,廢則埽而更之,謂之「社稷之 役。」

陳注方氏曰:「君有過,諫之使止可也,訕之則不恭;諫不從,逃而去之可也,疾之則大傷。頌而無諂則所頌為公;諫而無驕則所諫為正,事弛而不力為怠,事弊而無用為廢。相之更之,則君豈有失德,國豈有廢事哉?謂之社稷之役,以其有勞於社稷也。」

《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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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而舉君之諱,則起。與君之諱同,則稱「字。」

內亂不與焉,外患弗辟也。

陳注「內亂」,謂本國禍難也。言卿大夫在國,若同僚中有謀作亂者,力能討則討之,力不能討則謹自畏避,不得干與。其或寇患在外,則不可逃避,當盡力捍禦,死義可也。

《表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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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下之事上也,雖有庇民之大德,不敢有君民之 心,仁之厚也。是故君子恭儉以求役仁,信讓以求役 禮,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儉於位而寡於欲,讓於 賢,卑己而尊人,小心而畏義。求以事君,得之自是,不 得自是,以聽天命。《詩》云:『莫莫葛藟,施于條枚。凱弟君 子,求福不回』。其舜、禹、文王、周公之謂與!有君民之大」 德,有事君之小心。《詩》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 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

子曰:「先王諡以尊名,節以壹惠,恥名之浮於行也。是 故君子不自大其事,不自尚其功,以求處情;過行弗 率,以求處厚;彰人之善,而美人之功,以求下賢。是故 君子雖自卑,而民敬尊之。」子曰:「后稷,天下之為烈也, 豈一手一足哉!唯欲行之浮於名也,故自謂便人。」

《子言》之「事君,先資其言,拜自獻其身,以成其信。是故 君有責於其臣,臣有死於其言。故其受祿不誣,其受 罪益寡。」

子曰:「事君,大言入則望大利,小言入則望小利。故君 子不以小言受大祿,不以大言受小祿。《易》曰:『不家食, 吉』。」

子曰:「事君不下達,不尚辭,非其人弗自。《小雅》曰:『靖共 爾位,正直是與。神之聽之,式穀以女』。」

子曰:「事君遠而諫,則諂也;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子曰:「邇臣守和,宰正百官,大臣慮四方。」

子曰:「事君欲諫不欲陳。《詩》云:『心乎愛矣,瑕不謂矣。中 心藏之,何日忘之』?」

子曰:「事君難進而易退,則位有序;易進而難退,則亂 也。故君子三揖而進,一辭而退,以遠亂也。」

子曰:「事君三違,而不出竟,則利祿也。人雖曰不要,吾 弗信也。」

子曰:「事君慎始而敬終。」

子曰:「事君可貴可賤,可富可貧,可生可殺,而不可使 為亂。」

子曰:「事君,軍旅不避難,朝廷不辭賤,處其位而不履 其事,則亂也。故君使其臣得志,則慎慮而從之,否則, 孰慮而從之?終事而退,臣之厚也。《易》曰:『不事王侯,高 尚其事』。」

子曰:「唯天子受命于天,士受命于君。故君命順,則臣 有順命,君命逆,則臣有逆命。《詩》曰:『鵲之姜姜,鶉之賁 賁。人之無良,我以為君』。」

《緇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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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則義不壹,行無類 也。」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 則不可奪名,故君子多聞,質而守之;多志,質而親之; 精知,略而行之。」《君陳》曰:「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詩》云: 『淑人君子,其儀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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