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五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五十六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二十八
周十四
秦二
官常典第一百五十六卷
勳爵部彙考二十八
编辑周十四
编辑秦二
编辑匡王二年「秋秦人楚人巴人滅庸。」
按《春秋文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秋,「庸人率群 蠻以叛楚,楚子伐庸。秦人、巴人從楚師,群蠻從楚子 盟,遂滅庸。」
匡王六年春二月,秦師伐晉。
按《春秋》宣公二年。按《左傳》,元年夏,晉欲求成於秦。 趙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吾以求成焉。」冬,趙穿 侵崇,秦弗與成。二年春,秦師伐晉,以報崇也,遂圍焦。 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及諸侯之師侵鄭,以報大 棘之役。楚鬥椒救鄭,曰:「能欲諸侯而惡其難乎?」遂次 於鄭,以待晉師。趙盾曰:「彼宗競於楚,殆將斃矣。姑益 其疾。」乃去之。
定王三年春,秦伯稻薨,子桓公立。
按:《春秋》宣公四年。
定王六年「夏六月,晉師、白狄伐秦。」
按《春秋》宣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白狄及晉平。夏, 會晉伐秦。晉人獲秦諜,殺諸絳市,六日而蘇。」
定王十三年秋秦人伐晉。
按《春秋》宣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秋七月,秦桓 公伐晉,次於輔氏。壬午,晉侯治兵於稷,以略狄土,立 黎侯而還。及雒,魏顆敗秦師於輔氏,獲杜回。秦之力 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 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 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杜回 躓而顛,故獲之。夜夢之曰:「余而所嫁婦人之父也。爾 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報。」
定王十八年冬十一月丙申,「魯侯及楚人、秦人、宋人、 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按《春秋成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楚師侵衛,遂侵 我師于蜀,使臧孫往辭。楚侵及陽橋,孟孫請往,賂之 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公衡為質。楚人許平。」十一 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 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 于蜀。」
簡王四年「冬十一月,秦人、白狄伐晉。」
按《春秋》成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冬十一月,秦人、白 狄伐晉,諸侯貳故也。」
簡王六年冬秦晉盟于河西。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十一年「冬,秦晉為成,將 會于令狐。晉侯先至焉。秦伯不肯涉河,次于王城,使 史顆盟晉侯于河東,晉郤犫盟秦伯于河西。范文子 曰:『是盟也何益?齊盟所以質信也,會所信之始也。始 之不從,其可質乎』?」秦伯歸而背晉成。
簡王八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邾人、滕人伐秦。」
按《春秋》成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三月,公及 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夏四月 戊午,晉侯使呂相絕秦,曰:「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 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天禍晉國,文公 如齊,惠公如秦,無祿。獻公即世,穆公不忘舊德,俾我 惠公用能奉祀于晉,又不能成大勳而為韓之師。亦 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文公躬擐甲胄, 跋履山川,踰越險阻,征東之諸侯,虞、夏、商、周之裔而 朝諸秦,則亦既報舊德矣。鄭人怒君之疆場,我文公 帥諸侯及秦圍鄭。秦大夫不詢于我寡君,擅及鄭盟。 諸侯疾之,將致命于秦。文公恐懼,綏靜諸侯。秦師克 還,無害,則是我有大造于西也。無祿,文公即世,穆為 不弔,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奸絕我好,伐我 保城,殄滅我費滑,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傾覆我 國家。我襄公未忘君之舊勳,而懼社稷之隕,是以《有 殽》之師,猶願赦罪于穆公。穆公弗聽,而即楚謀我。天 誘其衷,成王隕命,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穆襄即 世,康靈即位。康公我之自出,又欲闕翦我公室,傾覆 我社稷,帥我蝥賊以來,蕩搖我邊疆,我是以有《令狐》 之役。康猶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翦我 羈馬,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則是康公絕 我好也。及君之嗣也,我君景公引領西望曰:「庶撫我 乎?」君亦不惠稱盟,利吾有狄難,入我河縣,焚我箕、郜芟,夷我農功,虔劉我邊陲,我是以有輔氏之聚。君亦 悔禍之延,而欲徼福于先君。獻穆使伯車來命我景 公曰:「吾與女同好棄惡,復修舊德,以追念前勳。」言誓 未就,景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會。君又不祥, 背棄盟誓。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讎,而我之昏姻也。 君來賜命曰:「『吾與女伐狄』。寡君不敢顧昏姻」,畏君之 威,而受命于吏。君有二心於狄,曰:「晉將伐女,狄應且 憎。」是用告我。楚人惡君之二三其德也,亦來告我曰: 「秦背令狐之盟,而來求盟于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 公、楚三王曰:余雖與晉出入,余唯利是視,《不穀》惡其 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壹。諸侯備聞此言,斯是用 痛心疾首,暱就寡人。寡人帥「以聽命,唯好是求。君若 惠顧諸侯,矜哀寡人,而賜之盟,則寡人之願也。其承 寧諸侯以退,豈敢徼亂?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 不能以諸侯退矣。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 秦桓公既與晉厲公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與楚,欲 道以伐晉,諸侯是以睦於晉。晉欒書將中軍,荀庚佐 之;士燮將上軍,郤錡佐之。韓厥將下軍,荀罃佐之。趙 旃將新軍,郤至佐之。郤毅御戎,欒鍼為右。孟獻子曰: 「晉帥乘和,師必有大功。」五月丁亥,晉師以諸侯之師 及秦師戰于麻隧,秦師敗績,獲秦成差及不更女父。 曹宣公卒于師,師遂濟涇,及侯麗而還。迓晉侯于新 楚。
簡王九年冬秦伯薨子「景公嗣。」
按:《春秋》成公十四年。
靈王八年夏秦人侵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九年:「夏,秦景公使士雃 乞師於楚,將以伐晉,楚子許之。子囊曰:『不可。當今吾 不能與晉爭,晉君類能而使之,舉不失選,官不易方, 其卿讓於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競於教,其庶人力 於農穡,商工皁隸,不知遷業。韓厥老矣,知罃稟焉以 為政。范丐少於中行偃而上之,使佐中軍。韓起少於 欒』」黶,而欒黶、士魴上之,使佐上軍。魏絳多功,以趙武 為賢而為之佐。君明臣忠,上讓下競。「當是時也,晉不 可敵,事之而後可。君其圖之。」王曰:「吾既許之矣,雖不 及晉,必將出師。」秋,楚子師于武城,以為秦援。秦人侵 晉,晉饑,弗能報也。
《靈王》十年冬秦人伐晉。
按《春秋》襄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四月,諸侯 伐鄭,鄭人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楚子囊乞旅於秦, 秦右大夫詹帥師從楚子將以伐鄭。鄭伯逆之。丙子 伐宋。九月,諸侯悉師以復伐鄭。冬十二月,秦庶長鮑、 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鮑先入晉地,士魴禦之,少 秦師而弗設備。壬午,武濟自輔氏,與鮑交伐晉師。己 丑」,秦、晉戰于櫟,晉師敗績,《易秦》故也。
《靈王》十一年冬秦嬴歸于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十二年》冬,「秦嬴歸于楚。 楚司馬子庚聘于秦,為夫人寧,禮也。」
靈王十三年「夏四月,晉荀偃、魯叔孫豹、齊崔杼、宋華 閱、仲江、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 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按《春秋》襄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夏,諸侯之大 夫從晉侯伐秦,以報櫟之役也。晉侯待於竟,使六卿 帥諸侯之師以進。及涇不濟。叔向見叔孫穆子。穆子 賦《匏有苦葉》,叔向退而具舟。魯人、莒人先濟。鄭子蟜 見衛北宮懿子曰:「與人而不固,取惡莫甚焉,若社稷 何?」懿子說二子見諸侯之師而勸之濟,濟涇而次。秦 人毒涇上流,師人多死。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師 皆從之,至於棫林,不獲成焉。荀偃令曰:「雞鳴而駕,塞 井夷竈,唯余馬首是瞻。」欒黶曰:「晉國之命,未是有也, 余馬首欲東。」乃歸。下軍從之。左史謂魏莊子曰:「不待 中行伯乎?」莊子曰:「夫子命從帥,欒伯,吾帥也,吾將從 之。從帥,所以待夫子也。」伯游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 多遺秦禽。」乃命大還。晉人謂之遷延之役。欒鍼曰:「此 役也,報櫟之敗也。役又無功,晉之恥也。吾有二位於 戎路,敢不恥乎?」與士鞅馳秦師,死焉。士鞅反,欒黶謂 士丐曰:「余弟不欲往,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來,是而 子殺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將殺之。」士鞅奔秦。於是齊 崔杼、宋華閱、仲江會伐秦不書,惰也。向之會亦如之。 衛北宮括不書於向,書於伐秦,攝也。秦伯問於士鞅 曰:「晉大夫其誰先亡?」對曰:「其欒氏乎?」秦伯曰:「以其汰 乎?」對曰:「然。欒黶汰虐已甚,猶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 曰:「何故?」對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愛 其甘棠,況其子乎?欒黶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 施沒矣,而《黶》之怨實章,將於是乎在。」秦伯以為知言, 為之請於晉而復之。
《靈王》二十五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夏,楚子秦 人侵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會于夷儀之歲,齊人城郟。其 五月,秦、晉為成。晉韓起如秦涖盟,秦伯車如晉涖盟, 成而不結。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 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叔向 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 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姦以事 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 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 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夏,楚子、秦 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於城 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 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 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 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 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 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印堇父與皇 頡戌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 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 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 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 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
《景王》四年「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晉。」
按《春秋》昭公元年。按《左傳》,元年,夏五月,秦后子有 寵於桓如二君於景,其母曰:「弗去,懼選。」癸卯,鍼適晉, 其車千乘。后子享晉侯,造舟于河十里,舍車自雍及 絳歸,取酬幣,終事八反。司馬侯問焉,曰:「『子之車盡於 此而已乎』?對曰:『此之謂多矣。若能少此,吾何以得見 女』?」叔齊以告公,且曰:「秦公子必歸。臣聞君子能知其 過,必有令圖。令圖,天所贊也。」后子見趙孟,趙孟曰:「吾 子其曷歸?」對曰:「鍼懼選於寡君,是以在此,將待嗣君。」 趙孟曰:「秦君何如?」對曰:「無道。」趙孟曰:「亡乎?」對曰:「何為? 一世無道,國未艾也。國於天地,有與立焉,不數世淫, 弗能斃也。」趙孟曰:「天乎?」對曰:「有焉。」趙孟曰:「其幾何?」對 曰:「鍼聞之,國無道而年穀和熟,天贊之也,鮮不五稔。」 趙孟視蔭,曰:「朝夕不相及,誰能待五后?」子出而告人 曰:「趙孟將死矣。主民翫歲而愒日,其與幾何?」秋,楚公 子圍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城犫、櫟、郟。鄭人懼,子產曰: 「不害令尹,將行大事,而先除二子也。禍不及鄭,何患 焉?」冬,楚公子圍將聘于鄭,伍舉為介。未出竟,聞王有 疾而還。伍舉遂聘。十一月己酉,公子圍至,入問王疾, 縊而弒之。遂殺其二子幕及平夏。右尹子干出奔晉, 官廄尹子晳出奔鄭,殺太宰伯州犁於郟。葬王於郟, 謂之郟敖。使赴於鄭。伍舉問應為後之辭焉。對曰:「寡 大夫圍。」伍舉更之曰:「共王之子圍為長。」子干奔晉,從 車五乘。叔向使與秦公子同食,皆百人之餼。《趙文子》 曰:「秦公」子富。叔向曰:「底祿以德,德鈞以年,年同以尊。 公子以國,不聞以富。且夫以千乘去其國,彊禦已甚。 《詩》曰:『不侮鰥寡,不畏彊禦』。」秦、楚匹也。使后子與子干 齒,辭曰:「鍼懼選楚公子不獲,是以皆來,亦唯命。且臣 與羇齒,無乃不可乎?」史佚有言曰:「非羇何忌!」
《景王》八年秋,「秦伯薨,子哀公立。」
按《春秋昭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秦后子復歸于 秦,景公卒故也。」
景王九年「春,葬秦景公。」
按《春秋昭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大夫如秦,葬景 公,禮也。」
敬王十四年冬,楚申包胥請師于秦。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四年冬,蔡侯、吳子、唐侯 伐楚,大敗之。吳從楚師及清發,五戰及郢,楚子取其 妹𢌿我以出,涉睢,吳入郢,楚子涉江,入于雲中。鬥辛 與其弟巢以王奔隨。初,伍員與申包胥友,其亡也,謂 申包胥曰:「『我必復楚國』。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復之,我 必能興之。」及昭王在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 豕長蛇以荐食上國,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 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彊埸之患 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 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命 矣,子姑就館,將圖而告。」對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 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 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 師乃出。
敬王十五年夏六月,申包胥以秦師救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五年:「夏六月,申包胥以 秦師至。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子蒲曰:『吾 未知吳道』。使楚人先與吳人戰,而自稷會之,大敗夫 概王於沂。吳人獲薳射於柏舉,其子帥奔徒以從子 西,敗吳師於軍祥。秋七月子期、子蒲滅唐。九月夫概 王歸,自立也,以與王戰而敗,奔楚,為堂谿氏。吳師敗 楚」師於雍澨。秦師又敗吳師。吳師居麇。子期將焚之, 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子期曰: 「國亡矣。死者若有知也,可以歆舊祀,豈憚焚之?」焚之 而又戰,吳師敗。又戰於公壻之谿,吳師大敗,吳子乃 歸敬王十九年秋,秦伯薨,孫惠公立。冬,葬秦哀公。 按《春秋》定公九年
按《史記秦本紀》:「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 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為惠公。」
敬王二十八年「冬十月癸卯。秦伯薨。子悼公立。」 按《春秋》哀公三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敬王二十九年春,「葬秦惠公。」
按:《春秋》哀公四年。
敬王四十三年,秦伯薨,子厲共公立。
按:《史記秦本紀》:「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厲共公立。 元王元年,蜀人賂秦。」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二年,蜀人來賂。」
貞定王八年秦伐大荔。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十六年,塹河旁,以兵二萬伐 大荔,取其王城。」
貞定王十三年,秦縣頻陽。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二十一年,初縣頻陽。」
《貞定王》十七年,晉智開來奔。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二十四年,晉亂,殺智伯,分其 國與趙、韓、魏。二十五年,智開與邑人來奔。」
《貞定王》二十五年秦伐《義渠》虜其王。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三十三年,伐義渠,虜其王 貞。」「定王二十六年,秦伯薨,子躁公立。」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三十四年,日食。厲共公卒,子 躁公立。」
《貞定王》二十八年南鄭叛秦。
按:《史記秦本紀》:「躁公二年,南鄭反。」
考王十一年,義渠伐秦。
按:《史記秦本紀》:「躁公十三年,義渠來伐,至渭南。」 考王十二年,秦伯薨,弟懷公立。
按《史記秦本紀》:「躁公立十四年,卒,立其弟懷公。 威烈王元年,秦伯自殺,孫靈公立。」
按:《史記秦本紀》:「懷公四年,庶長晁與大臣圍懷公,懷 公自殺。懷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 之子,是為靈公。」
《威烈王》七年晉城少梁秦擊之。〈按靈公立於威烈王二年則六年應敘於
此
〉按:《史記秦本紀》:靈公六年,「晉城少梁,秦擊之。」
威烈王十一年,秦城籍姑。秦伯薨,其季父悼子代立。
〈按通鑑前編靈公立止十年為威烈王十一年史記作十三年便前後不合今依前編敘於此〉
按:《史記秦本紀》:靈公十三年,「城籍姑。靈公卒,子獻公 不得立,立靈公季父悼子,是為簡公。」
威烈王十七年,秦令吏初帶劍塹洛城重泉。
按:《史記秦本紀》:「簡公,昭子之弟而懷公子也。簡公六 年,令吏初帶劍塹洛,城重泉。」
安王二年,秦伯薨,子惠公立。〈按通鑑前編簡公止十五年較史記少一年故
敘於此。又按秦有兩惠公。
〉按:《史記秦本紀》:「簡公立十六年卒,子惠公立。」
安王十五年,秦取蜀、南鄭。秦伯薨,子出子立。
按:《史記秦本紀》:「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 取南鄭。惠公卒,出子立。」
安王十七年,秦人弒出子而立靈公之子師隰。 按《史記秦本紀》:「出子二年,庶長改迎靈公之子獻公 於河西而立之,殺出子及其母,沈之淵旁。」秦以往者 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復彊奪秦河西地。
安王十八年,秦止從死。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元年,止從死。」
安王十九年秦城櫟陽。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二年,城櫟陽。」
安王二十一年,「秦孝公生。」
按:《史記周本紀》: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始 周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載復合。」
〈注〉應劭曰:「周孝王封伯翳之後為侯伯,與周別五百載。至昭王時,西周君臣自歸受罪,獻其邑三十六城,合也。」韋昭曰:「周封秦為始別,謂秦仲也。五百歲,謂從秦仲至孝公彊,大顯王致伯,與之親合也。」《索隱》曰:按周封非子為附庸,邑之秦,號曰秦嬴,是始合也。乃秦襄公始列為諸侯,是別之也。自秦列為諸侯,至昭王五十二年,西周君臣獻邑三十六城,以入於秦,凡五百一十六年,是合也。云「五百」,舉其大數。
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焉。
〈注〉徐廣曰:「從此後十七年而秦昭王立。」裴駰案:韋昭曰:「武王、昭王皆伯,至始皇而王天下。」《索隱》曰:「霸王謂始皇也。自周以邑入秦,至始皇初立,政由太后嫪毐,至九年誅毐,正十七年。」《正義》曰:「周始與秦國合者,謂周、秦俱黃帝之後,至非子未別封,是合也。而別」者,謂非子末年,周封非子為附庸邑。秦後二十九君,至秦孝公二年,五伯戴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孝公復與之親,是復合也。合十七歲而霸
「王者出」 ,謂從秦孝公三年至十九年,周顯王致胙於秦孝公,是霸也。孝公子惠王稱王,是「王者出」 也。然「五百載」 者,非子生秦侯以下二十八君,至孝公二年,都合四百八十六年。兼非子邑秦之後十四年,則成五百載。
按《秦本紀》:獻公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 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歲復合, 合七十七歲而霸王出。」
烈王七年,「秦桃冬花。」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十六年,桃冬花。」
顯王元年,秦雨金櫟陽。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十八年,「雨金櫟陽。」
顯王五年,秦、晉戰于石門,王以《黼黻》賀勝。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二十一年,與晉戰於石門,斬首 六萬,天子賀以黼黻。」
顯王七年,秦與魏晉戰于少梁。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二十三年,與魏、晉戰於少梁,虜 其將公孫痤。」
顯王八年,秦伯師隰薨,子渠梁立。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立二十四年卒,子孝公立。」孝公 立年已二十一歲矣。「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彊國六,與 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小國 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 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 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 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下令國中曰:「昔我 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 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而後世開業 甚光羙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 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 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 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 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 土。」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衛鞅聞是 令下,西入秦,因景監求見孝公。二年,天子致胙。三年, 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 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 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
顯王十四年,秦、魏會于杜平。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七年,與魏惠王會杜平。」
顯王十五年,秦、魏戰于元里。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八年,與魏戰于元里,有功 顯。王十七年,秦圍魏。」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 安邑,降之。」
《顯王》十九年,秦徙都咸陽,初開阡陌。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十二年,作為咸陽,築冀闕,秦徙 都之,并諸小鄉,聚集為大縣。縣一令,四十一縣,為田 開阡陌,東地渡洛。」
顯王二十一年,秦初為賦。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十四年,初為賦。」
顯王二十六年,王致伯于秦。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十九年,天子致伯。」
顯王二十七年秦會諸侯朝王。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二十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 官率師會諸侯逄澤朝天子。」
顯王二十九年,秦擊魏,虜公子卭,封衛鞅為商君。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二十二年,衛鞅擊魏,虜魏公子 卭,封鞅為列侯,號商君。」 顯王三十一年,秦、晉戰于鴈門。秦伯渠梁薨,子駟立, 衛鞅伏誅。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二十四年,與晉戰鴈門,虜其將 魏錯。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是歲誅衛鞅。鞅之初,為秦 施法,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於貴戚。君 必欲行法,先於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於是法 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 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
顯王三十二年,楚、韓、趙、蜀人朝于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 顯王三十三年,王賀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二年,天子賀。」
顯王三十四年,秦伯冠。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三年,王冠。」
顯王三十五年,王致胙于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四年,天子致文武胙。」
顯王三十六年,以犀首為大良,造燕、趙、齊、楚合從以 擯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五年,「陰晉人犀首為大良造。」 按《通鑑綱目》:顯王三十六年,燕、趙、韓、魏、齊、楚合從以 擯秦,以蘇秦為從約長,并相六國。
顯王三十七年秦以齊魏之師伐趙魏以陰晉為和于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寧 秦。」
按:《通鑑綱目》:「秦以齊魏之師伐趙,蘇秦去趙適燕,從 約皆解。魏以陰晉為和於秦。」
〈目〉秦使公孫衍欺齊、魏以伐趙。趙肅侯讓蘇秦。「秦恐,請使燕,必報齊。」乃去趙而從納,皆解。
顯王三十八年,秦與魏戰,虜其將龍賈。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七年,公子卭與魏戰,虜其將 龍賈,斬首八萬。」
顯王三十九年,魏納河西地于秦。
按《戰國策》:「楚攻魏,張儀謂秦王曰:『不如與魏以勁之。 魏戰勝,復聽於秦,必入西河之外;不勝,魏不能守,王 必取之』。」王用儀言,取皮氏卒萬人,車百乘以與魏。犀 首戰勝威王,魏兵罷敝,恐畏秦,果獻西河之外。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八年,魏納河西地。
按《通鑑前編》:「顯王三十九年,秦伐魏,魏獻少梁、河西 地於秦。」
顯王四十年,秦取魏汾陰、皮氏,拔焦。
按《戰國策》,楚、魏戰於陘山,魏許秦以上洛,以絕秦於 楚。魏戰勝,楚敗於南陽。秦責賂於魏,魏不與。管淺謂 秦王曰:「王何不謂楚王曰:魏許寡人以地。今戰勝魏, 王背寡人也。王何不與寡人遇?魏畏秦楚之合,必與 秦地矣。是魏勝楚而亡地於秦也。是王以地德寡人, 秦之楚者多資矣。魏弱,若不出地,則王攻其南,寡人 攻其西,魏必危。」秦王曰:「善。」以是告楚。楚王揚言與秦 遇。魏王聞之,恐,效《上洛》於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與魏 王會應,圍焦,降之。」
顯王四十一年秦張儀取魏蒲陽歸之魏盡入上郡 以謝秦以儀為相。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年,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 五縣。」
按《通鑑綱目》:張儀者,魏人。與蘇秦俱事鬼谷,學縱橫 之術,游諸侯無所遇。蘇秦召而辱之。儀怒入秦,秦王 說之,以為客卿。至是將兵伐魏,取蒲陽,言於秦王,請 復以與魏,而使公子繇質焉。儀因說魏王曰:「秦之遇 魏甚厚,魏不可以無禮於秦。」魏因盡入上郡十五縣 以謝焉,儀歸而相秦。
顯王四十二年秦縣義渠、歸焦、曲沃于魏。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一年,縣義渠歸魏焦、曲沃。 義渠君為臣,更名少梁曰夏陽。」
顯王四十三年,秦初臘。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二年,初臘。」
顯王四十四年,秦初稱王,使張儀伐魏,取陝。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 韓亦為王。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
按:《通鑑綱目》:「顯王四十四年,秦初稱王。」
顯王四十五年,秦更為「元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四年,夏為元年。」
顯王四十六年,秦、齊、楚會于齧桑。張儀《兔相》。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二年,張儀與齊楚大臣會齧 桑。」
按:《通鑑綱目》:顯王「四十六年,秦相張儀免。」
顯王四十七年,韓、魏太子俱朝于秦。秦取魏曲沃、平 周。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三年,韓、魏太子來朝,張儀相 魏。」
按:《通鑑綱目》:「顯王四十七年,秦伐魏,取曲沃,平周。」 「顯王四十九年,秦王游至北河。」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五年,王游至北河。」
慎靚王二年,諸侯伐秦,秦出兵迎之,皆敗走。義渠襲 秦,大敗秦師。
按《戰國策》,義渠君之魏,公孫衍謂義渠君曰:「道遠,臣 不得復過矣。請謁事情。」義渠君曰:「願聞之。」對曰:「中國 無事於秦,則秦且燒焫獲君之國;中國為有事於秦, 則秦且輕使重幣而事君之國也。」義渠君曰:「謹聞令。」 居無幾何,五國伐秦,陳軫謂秦王曰:「義渠君蠻夷之 賢,君王不如賂之,以撫其心。」秦王曰:「善。」因以文繡千 匹、好女百人遺義渠君。義渠君致群臣而謀曰:「此乃 公孫衍之所謂也!」因起兵襲秦,大敗秦人於李帛之 下。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七年,樂池相秦、韓、趙、魏、燕、齊 帥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將申差, 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萬二千。」
慎靚王三年,魏請成于秦,張儀復相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八年,張儀復相秦。」
按《通鑑綱目》:張儀說魏王曰:「梁地方不至千里,卒不 過三十萬;地四平,無名山大川之限,卒戍四境者不 下十萬。梁之地勢固戰場也。夫諸侯之約,從盟洹水 之上,結為兄弟以相堅也。今親兄弟同父母,尚有爭錢財相殺傷,而欲恃反覆蘇秦之餘謀,其不可成亦 明矣。大王不事秦,秦下兵攻河外,據卷、衍、酸棗,劫衛 取陽晉,則趙不南,梁不北,而從道絕矣。大王之國,雖 欲無危,不可得也。」魏王乃倍從約,而因儀以請成於 秦。儀歸,復相秦。
慎靚王五年秦伐蜀取之伐取趙中都西陽。
按《戰國策》,司馬錯與張儀爭論於秦惠王前,司馬錯 欲伐蜀,張儀曰:「不如伐韓。」王曰:「請聞其說。」對曰:「親魏 善楚。下兵三川,塞轘轅、緱氏之口,當屯留之道。魏絕 南陽,楚臨南鄭,秦攻新城、宜陽,以臨二周之郊,誅周 主之罪,侵楚、魏之地。周自知不救,九鼎寶器必出。據 九鼎,按圖籍,挾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聽,此王 業也。今夫蜀,西僻之國,而戎狄之長也,敝名勞眾,不 足以成名,得其地不足以為利。臣聞爭名者於朝,爭 利者於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而王不爭焉, 顧爭於戎狄,去王業遠矣。」司馬錯曰:「不然。臣聞之,欲 富國者,務廣其地;欲強兵者,務富其民;欲王者,務博 其德。三資者備,而王隨之矣。今王之」地小民貧,故臣 願從事於《易》。夫蜀,西僻之國也,而戎狄之長也,而有 桀紂之亂。以秦攻之,辟如使豺狼逐群羊也。取其地 足以廣國也,得其財足以富民,繕兵不傷眾,而彼已 服矣。故拔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利盡四海,諸侯不 以為貪。是我一舉而名實兩附,而又有禁暴正亂之 名。今攻韓,劫天子。劫「天子,惡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 不義之名,而攻天下之所不欲危。臣請謁其故。周,天 下之宗室也;韓,周之與國也。周自知失九鼎,韓自知 亡三川,則必將二國并力合謀,以因於齊、趙,而求解 乎楚、魏。以鼎與楚,以地與魏,王不能禁。此臣所謂危, 不如伐蜀之完也。」惠王曰:「善。寡人聽子。」卒起兵伐蜀, 十月取之,遂定蜀。蜀主更號為侯,而使陳莊相蜀。蜀 既屬,秦益強富厚,輕諸侯。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伐取 趙中都西陽。」
慎靚王六年秦侵義渠伐魏。又敗韓師而質其太子 倉。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年,韓太子倉來質,伐取韓 石章,伐敗趙將泥,伐取義渠二十五城。」
赧王元年,魏焦降秦,大敗韓師于岸門。封公子通于 蜀。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一年,㯉里疾攻魏焦,降之, 敗韓岸門,斬首萬,其將犀首走,公子通封於蜀。」 按《通鑑綱目》:「赧王元年,秦伐魏,取曲沃,又敗韓師於 岸門。」
赧王二年,秦、梁會於臨晉,秦伐趙,楚屈丐伐秦。 按《戰國策》,齊助楚攻秦,取曲沃。其後秦欲伐齊,齊、楚 之交善。惠王患之,謂張儀曰:「吾欲伐齊,齊、楚方懽,子 為寡人謀之,奈何?」張儀曰:「王其為臣約車并幣,臣請 試之。」張儀南見楚王曰:「敝邑之王所說甚者,無大大 王,唯儀之所甚願為臣者,亦無大大王。敝邑之王所 甚憎者,無大齊王;唯儀之所甚憎者,亦無大齊王。今 齊王之罪,其於敝邑之王甚厚。敝邑欲伐之,而大國 與之懽,是以敝邑之王不得事令,而儀不得為臣也。 大王苟能閉關絕齊,臣請使秦王獻商於之地,方六 百里。若此,齊必弱。齊弱則必為王役矣。」則是北弱齊, 西德於秦,而私商於之地以為利也。則此「一計而三 利俱至。」楚王大悅,宣言於朝廷曰:「不穀得商於之地, 方六百里。」群臣聞見者畢賀。陳軫後見,獨不賀。楚王 曰:「不穀不煩一兵,不傷一人,而得商於之地六百里, 寡人自以為智矣。諸士大夫皆賀,子獨不賀,何也?」陳 軫對曰:「臣見商於之地不可得,而患必至也,故不敢 妄賀。」王曰:「何也?」對曰:「夫秦所以重王者,以王有齊也。 今地未可得而齊先絕,是楚孤也,秦又何重孤國?且 先出地絕齊,秦計必弗為也。先絕齊,後責地,且必受 欺於張儀;受欺於張儀,王必惋之。是西生秦患,北絕 齊交,則兩國兵必至矣。」楚王不聽,曰:「吾事善矣。子其 彌口無言,以待吾事。」楚王使人絕齊,使者未來,又重 絕之。張儀反秦,使人使齊,齊、秦之交陰合楚,因使一 將軍受地於秦。張儀至,稱病不朝。楚王曰:「張子以寡 人不絕齊乎?」乃使勇士往詈齊王。張儀知楚絕齊也, 乃出見使者曰:「從某至某,廣從六里。」使者曰:「臣聞六 百里,不聞六里。」儀曰:「儀固以小人,安得六百里?」使者 反報楚王,楚王大怒,欲興師伐秦。陳軫曰:「臣可以言 乎?」王曰:「可矣。」軫曰:「伐秦非計也,王不如賂之一名都, 與之伐齊,是我亡於秦而取償於齊也,楚國不尚全 事。王今已絕齊而責欺於秦,是吾合齊、秦之交也,國 必大傷。」楚王不聽,遂舉兵伐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二年,王與梁王會臨晉,庶 長疾攻趙,虜趙將莊。」
按:《通鑑綱目》:「赧王二年,秦伐趙,楚屈丐伐秦。」
赧王三年,秦大敗楚師于丹陽,取漢中。復襲秦,又大 敗于藍田。楚求和于秦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 虜其將屈丐,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 漢中郡。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 按《通鑑綱目》:赧王三年,秦大敗楚師於丹陽,虜屈丐, 遂取漢中。楚襲秦,又大敗於藍田。韓、魏襲楚,楚割兩 城以和於秦。
赧王四年,秦伐楚,取召陵,使張儀合「五國連橫」以事 秦。王駟薨,子蕩立。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犁臣 蜀相壯殺蜀侯來降。惠王卒,子武王立。韓、魏、齊、楚、越 皆賓從。」
按:《通鑑綱目》:秦惠王使告楚懷王,請以武關之外易 黔中地。楚王曰:「不願,願得張儀而獻黔中。」儀請行,秦 王曰:「『楚將甘心於子,奈何』?儀曰:『秦彊而楚弱,大王在 楚,不宜敢取臣。且臣善其嬖臣靳尚,尚得事幸姬鄭 袖,袖言,王無不聽者』。」遂往,楚王囚,將殺之。尚謂袖曰: 「秦王甚愛張儀,將以六縣及美女贖之。王重地尊秦, 秦女必貴而夫人斥矣。」於是袖日夜泣於王曰:「臣各 為其主耳,今殺儀,秦必大怒。妾請子母俱遷江南,毋 為秦所魚肉也。」王乃赦儀而厚禮之。儀因說曰:「夫為 從者,無異於驅群羊而攻猛虎,不格明矣。今王不事 秦,秦劫韓,驅梁而攻楚,則楚危矣。又自巴、蜀治船積 粟,浮岷江而下,一日行三百餘里,不十日而距扞關, 扞關驚,則黔中、巫郡非王之有;又舉甲而出武關,則 北地絕。秦之攻楚,危難在三月之內,而楚待諸侯之 救在半歲之外,此臣所為大王患也。大王誠聽臣,請 令秦、楚長為兄弟之國。」楚王已得儀而重出地,乃許 之。儀遂說韓王曰:「事秦攻楚,以轉禍而悅秦。」韓王許 之。儀歸報秦,封以六邑,號「武信君。」復使東說齊事秦, 齊王許之;西說趙王,與秦約為兄弟之國,趙王許之; 北說燕王,燕王請獻常山之尾五城以和。儀歸報未 至而惠王薨,子武王立。武王自為太子時不說儀,諸 侯聞之,皆畔衡。復合。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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