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27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二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二十七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二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二十七卷目錄

 刑部部總論

  說苑至公

  大學衍義補簡典獄之官

 刑部部名臣列傳

  周

  蘇忿生      衛康叔封

  呂侯

  宋

  蘇寀       盧士宗

  錢象先

  明

  周禎       劉惟謙

  周湞       李質

  黎光       錢唐

  程徐       楊靖

  劉季篪      周瑄

  陸瑜       何喬新

  閔珪       屠勳

  劉訒       錢如京

  趙大佑      舒化

  毛愷       白瑜

  王紀

官常典第三百二十七卷

刑部部總論 编辑

說苑 编辑

《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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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為魯司寇,聽獄必師,斷,敦敦然皆立,然後君子 進曰:「某子以為何若?某子以為云云。」又曰:「某子以為 何若?某子曰」:云云,辯矣。然後君子幾當從某子云云 乎?以君子之知,豈必待某子之云云,然後知所以斷 獄哉?君子之敬讓也,文辭有可與人共之者,君子不 獨有也。

大學衍義補 编辑

《簡典獄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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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典》:帝曰:「皋陶,蠻夷猾夏,寇賊姦宄,汝作士。」

臣按:此萬世命官掌刑之始。蓋帝世兵刑合而為一,所謂「蠻夷猾夏」 ,三代以後則屬之兵官,而刑官所掌者寇賊姦宄而已,而後世群行攻劫之寇則亦以屬兵馬。

《周官》:「司寇掌邦禁,詰姦慝,刑暴亂。」

呂祖謙曰:「姦慝隱而難知,故謂之詰,推鞫窮詰而求其情也。暴亂顯而易見,直刑之而已。」

《立政》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蘇公,式敬爾由獄,以長我 王國。茲式有慎,以列用中罰。」

陳櫟曰:「蘇公所以為司寇在乎敬後人之法蘇公在乎慎則能敬矣,固為後之司獄者慮,尤為後之君用人,以司獄者慮,能如蘇公者則用,否則斥。」

《周禮刑官》屬:「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 師,下大夫四人。鄉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 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 百有二十人。」

臣按:大司寇一人即今刑部尚書,小司寇二人即今左右侍郎,鄉士以下,《鄭註》謂「主六鄉之獄」 ,即今十三司分掌各道刑獄是也。

小司寇之職,「歲終則令群士計獄弊訟,登中於天府。」

臣按:「登中於天府」 ,說者謂獄訟之中言事實之書也,必登於天府者,以刑所以致天討,故登於天府而藏之,且示重其書而有謹於用之意。臣竊以為所謂「中」 者,意者取其所計弊獄訟之得其中者上於天府,使藏之以為法,比後有罪犯有合於是者則援引以為質也,如此,庶於文法為順。

淳化元年,令刑部定置詳覆官六員,專閱天下所上 案牘,勿復公遣鞫獄吏。置御史臺推勘官二十人,並 以京朝官充。若諸州有大獄,則乘傳就鞫獄。辭日,上 必臨遣,諭旨曰:「無滋蔓,無留滯。」或賜以裝錢。還必召 見,問以所推事狀,著為定令。

臣按:宋於法司常員之外專置官以閱天下所上案牘及推勘大獄,臨遣必諭旨優賜,竣事又召見請問,人君留心獄事如此,奉命以推治者其有不盡心者乎?

刑部部名臣列傳 编辑

蘇忿生 编辑

按:《書經立政》: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蘇公式敬爾由獄, 以長我王國。茲式有慎,以列用中罰。」

孔傳蘇,國名。周公因言慎罰,而以蘇公敬獄之事告之太史,使其并書,以為後世司獄之戒也。

衛康叔封 编辑

按《書經康誥》:「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顯 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 民,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時怙 冒,聞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 越厥邦,厥民惟時敘。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茲東 土』。」 王曰:「嗚呼,封敬明乃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 自作不典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乃有大罪,非 終,乃惟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王曰:「嗚 呼!封有敘,時乃大明服。惟民其敕懋和,若有疾,惟民 其畢棄咎,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非汝封刑人殺人, 無或刑人殺人,非汝封。」又曰:「劓刵人,無或劓刵人。」王 曰:「外事汝陳時臬司師,茲殷罰有倫。」又曰:「要囚,服念。」 五六日至于旬時,丕蔽要囚。王曰:「汝陳時臬事,罰蔽 殷彝,用其義,刑義殺,勿庸以次。汝封乃汝盡遜,曰:時 敘,惟曰未有遜事己。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 朕心朕德惟乃知。凡民自得罪,寇攘姦宄,殺越人于 貨暋,不畏死,罔弗憝。」王曰:「封,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 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 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顯,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 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弔茲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 與我民彝大泯亂。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不率」,《大戞矧》!惟外庶子訓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諸節, 乃別播敷造民大譽,弗念弗庸瘝厥君,時乃引惡,惟 朕憝巳,汝乃其速由茲義率。殺亦惟君惟長,不能厥 家人,越厥小臣。外正,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乃非德用 乂。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惟文王之敬忌。乃裕 民曰:「我惟有及,則予一人以懌。」

大全孔氏曰:康,圻內國名;叔封,字。林氏曰:康乃未受封時食采之地。或曰諡也。周克商,以蘇忿生為司寇。康叔以衛侯入繼,蘇忿生為之故,以詰姦刑暴之事告之。其曰「外事外正」,以外言者,治殷民於衛也。以衛為外,則內事者,王朝司寇之事也,故於刑罰為詳。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衛康叔,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 也。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祿父,比 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絕。為武庚未集,恐其有賊心。武 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父,以和其民。武 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當國。管叔、蔡叔疑 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周公旦以成王」 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餘 民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周公旦懼康叔 齒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 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告以紂所以亡者,以 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故紂之亂自此始。為《梓材》, 示君子可法則,故謂之《康誥》《酒誥》《梓材》以命之。康叔 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悅。成王長,用事,舉 康叔為周司寇,賜衛寶祭器,以章有德。

呂侯 编辑

按《書經呂刑》:「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詰 四方。」

蔡傳呂侯為天子司寇,穆王命訓刑以詰四方。史錄為篇。按書傳引此,多稱甫刑。《史記》作「甫侯言於王,作《修刑》。」辟呂後為《甫歟》。

按:《書經序:呂命》:「穆王訓夏贖刑,作《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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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寀 编辑

按《宋史》本傳:「寀字公佐,磁州滏陽人。擢第,調兗州觀 察推官,受知於守杜衍,為大理詳斷官。民有母改嫁 而死,既葬,輒盜其柩歸祔,法當死。寀曰:『子取母祔父, 豈與發冢取財等』?請而生之。遷審刑院詳議,御史臺 推直官,知單州,提點梓州、益州路刑獄,利路轉運使。 文州歲市羌馬,羌轉買蜀貨,猾駔上下物價,肆為姦」 漁。寀議置折博務,平貨直以易馬,宿弊頓絕。入判大 理寺,為湖北、淮南、成都路轉運使,擢侍御史、知雜事, 判刑部。使契丹,還及半道,聞英宗晏駕,契丹置宴仍 用樂,寀謂送者曰:「兩朝兄弟,國家君臣之義,吾與君 等一也。此而可忍,孰不可忍?」遂為之徹樂。進度支副 使,以集賢殿修撰知鳳翔。還,糾察在京刑獄,又出知 潭州、廣州,累轉給事中、知河南府,無留訟。入知審刑 院,卒。寀長於刑名,故屢為法官,數以《讞議》受詔獎焉。

盧士宗 编辑

按《宋史》本傳:「士宗,字公彥,濰州昌樂人。舉五經,歷審 刑院詳議、編敕刪定官,提點江西刑獄,侍講楊安國以經術薦之,仁宗御延和殿,詔講官悉升殿,聽其講 《易》。明日,復命講《泰卦》,又詔經筵官及僕射賈昌朝聽 之。授天章閣侍講,賜三品服,加直龍圖閣、天章閣待 制,判流內銓。李參、郭申錫有決河訟,詔士宗劾之。士」 宗言「兩人皆為時用,有罪當驗問,不宜逮鞫。」於是但 黜申錫為州。進龍圖閣直學士、知審刑院、通進銀臺 司。仁宗神主祔廟,禮院請以太祖、太宗為一世而增 一室,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詔兩制與禮官考議,孫 抃等欲如之。士宗以為:「在《禮》,太祖之廟,萬世不毀,其 餘昭穆,親盡即毀,示有終也。自漢以來,天子受命之 初,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次,祀四世或六世。其以上 之主屬雖尊於太祖,親盡則遷。」故漢元帝之世,瘞太 上廟主於國。魏明帝遷處士主於園邑;晉武惠祔廟, 遷征西、豫州府君。大抵過六世則遷其主,蓋太祖已 正東向之位,則并三昭三穆為七世矣。唐高祖初祀 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太宗祔廟,則遷弘農府君;高宗 祔廟,又遷宣帝,皆前世成法。惟明皇九廟,祀八世,於 事為不經。今大行祔廟,禧祖親盡當遷,於典禮為合, 不當添展一室。」詔抃等再議,卒從八世之說。議者咎 之。出知青州,又辭,英宗曰:「學士忠純之操,朕所素知, 豈當久處外命?」再對,及見論知人安民之要,勸帝守 祖宗法,御史言其罕通吏事,且衰病,改沂州。熙寧初, 以禮部侍郎致仕,卒,年七十一。士宗以儒者長刑名 之學,而主於仁恕,故在刑部、審刑,前後十數年。

錢象先 编辑

按《宋史》本傳:「象先,字資元,蘇州人。進士高第,呂夷簡 薦為國子監直講,歷權大理少卿、度支判官,河北、江 東轉運使,召兼天章閣侍講,詳定《一路敕》成,當進勳 爵,仁宗以象先母老,欲慰之,特賜紫章服,進待制,知 審刑院,加龍圖閣直學士,出知蔡州。象先長於經術, 侍邇英十餘年,有所顧問,必依經以對,反復諷諭,遂」 及當世之務,帝禮遇甚渥。故事,講讀官分日送進,象 先已得蔡,帝猶諭之曰:「大夫行有日矣,宜講徹一編。」 於是同列罷進者浹日。徙知河南府、陳州,復兼侍講、 知審刑院。象先旁通法家說,故屢為刑官條令多所 裁定。嘗以為犯敕者重,犯令者輕,請移敕文入令者 甚眾。又議告捕法,以為罪有可去,有「可捕,苟皆許捕, 則奸人將倚法以害善良。」因削去許捕百餘事,其持 心平恕類此。復知許、潁、陳三州,以吏部侍郎致仕,卒, 年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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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禎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禎字文典,江寧人。元末流寓湖南。太 祖平漢,用為江西僉事。吳元年,進大理丞,旋為卿。太 祖以唐、宋皆有成律斷獄,惟元以一時行事為條格, 胥吏易為奸。詔禎與李善長、劉基、陶安、滕毅等定律 令,少卿劉惟謙、丞周湞與焉。書成,太祖稱善。洪武元 年設刑部,以禎為尚書,尋改治書御史,出為廣東行」 省參政。時省治初開,正官多缺,吏治鮮勸懲,香山丞 沖敬,興縣治,招流移,以勞卒官。禎為文祭之,聞者感 動,因奏上郡邑良吏。雷州同知余騏孫、惠州知府萬 迪、乳源知縣張安仁、清流知縣李鐸、揭陽縣丞許德 興學建城功,復舉廉州知府脫因、歸善知縣木《寅寅》, 土司脫因,蒙古人也。二年復召為刑部尚書。尋引疾 致仕。帝即位,初懲元寬縱,用法太嚴,奉行者重足立。 律令既具,吏士始知循守。其後數有釐正,皆以《禎書》 為權輿云。

劉惟謙 周湞 编辑

按《明外史周禎傳》:「劉惟謙,不詳何許人,吳元年,以才 學舉,由大理少卿改刑部郎中,歷廣西、四川參政,入 為刑部尚書。命擬新律條例,揭於四壁,刪繁損舊,輕 重得宜。帝善之,頒行天下。後坐事免。周湞字伯寧,鄱 陽人,江西十才子之一也,官亦至刑部尚書。」

李質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質字文彬,德慶人。有才略,博涉文史。 至正末,行省何真辟置麾下。德慶民倡亂,真遣質歸, 募兵二萬人平之,旁郡多賴其保障。好施予,重文雅。 名士客嶺南者,茶陵劉三吾、江右伯顏子中、羊城孫 蕡、建安張智等皆往依焉。洪武元年,大軍下廣州,質 以城歸,隨真入見。帝慰勞之,授中書斷事。明年,改都」 督府斷事,強力執法,丞相、都督咸敬憚之。五年擢刑 部侍郎,進尚書,治獄平恕。遣賑饑山東,御製詩章餞 之。尋出為浙江行省參政。居三年,惠績著聞。帝念質 老,召還京師。嘗入見便殿,訪以時政得失,直言無隱。 復起為靖江王府右相。王罪廢,質亦坐死。

黎光 编辑

按《明外史李質傳》:「黎光,東莞人。以鄉薦拜御史,巡蘇 州,請賑水災,全活甚眾。巡鳳陽,上封事,悉切時弊,帝 嘉之。洪武九年,擢拜刑部侍郎。執法不阿,為御史大 夫陳寧所忌,以事中之,死貶所。二人皆粵產,以功名 顯,卒因剛直被禍,時人惜焉

錢唐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唐字惟明,象山人。博學敦行。洪武元 年,舉明經,對策稱旨,特授刑部尚書。二年,詔孔廟春 秋釋奠止行於曲阜,天下不必通祀。唐伏闕上疏,言: 『孔子垂教萬世,天下共遵其教,故天下得通祀孔子, 報本之禮不可廢』。侍郎程徐亦力爭之,帝不聽,久之, 乃用其言。帝常覽《孟子》,至『草芥、寇讎』語,輒廢卷,謂非」 臣子所宜言,議罷其配享。詔有諫者以大不敬論,唐 抗疏入諫曰:「臣為孟軻死,死有餘榮。」時廷臣無不為 唐危,幸帝鑒其誠懇,不之罪。其後配享旋復,然卒命 儒臣修《孟子》節文云。唐為人強直,一日詔講《虞書》,唐 陛立而講,或糾唐草野,不知君臣禮。唐正色曰:「以古 聖帝之道陳於陛下,不跪不為倨。」又嘗諫宮中不宜 揭《武后圖》,忤旨,待罪午門外竟日。帝悟,賜飯,即命撤 圖。未幾,謫壽州,卒。

程徐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徐字仲能,鄞人,元名儒端學子也。至 正中,以明《春秋》知名。由校書郎歷官兵部尚書,致仕。 明兵入元都,妻金抱二歲兒與女瓊赴井死。洪武二 年,偕危素等自北平至京,授刑部侍郎。諫疏曰:『古今 祀典,獨社稷三皇與孔子通祀天下。社稷者,生民之 本;三皇者,開極之主,而孔子者,萬世之師。民非社稷』」 三皇則無以生,非孔子之道則無以立。堯、舜、禹、湯、文、 武、周公皆聖人也,然發揮三綱五常之道,載之於經, 儀範百王,師表萬世,使世愈降而人極不墜者,孔子 力也。孔子以道設教,天下祀之,非祀其人,祀其教也, 祀其道也。今使天下之人讀其書,由其教,行其道,而 不得舉其祀,非所以維人心,扶世教「也。若謂孔子之 神不能一日盡歆天下之祀,則三皇、后稷亦皆人鬼, 仍得通祀,又何說焉?宜於春秋仲月上丁,遣使致祭 於曲阜林廟,仲丁致祭於京師廟學,令天下府州縣 於季丁通祀焉。則既有等殺之節,無褻瀆之嫌,崇功 報本之道,庶無遺憾。」不聽。三年,陞尚書,卒。徐精勤通 敏,能文工詩,有《遺集》傳於後。

楊靖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靖字仲寧,山陽人。洪武十八年進士, 選庶吉士,試事吏科。明年,試戶部右侍郎,尋授左。時 任諸司者非進士即太學生有不法者,帝誡諭之,製 大誥曰:『通政使蔡瑄、左通政茹瑺、戶部侍郎楊靖、工 部侍郎秦逵亦進士太學生也。能率職以稱朕心。朕 尊顯之,不數年,列於群職之上。其犯罪不悛者,終至 殺身,豈不哀哉』!」靖見重於帝如此。二十二年進尚書。 明年,詔在京官三年皆遷調,著為令。乃以刑部尚書 趙勉與靖換官。諭曰:「愚民犯法,如啗飲食,嗜之不知 止。設法防之犯益眾。推恕行仁,或能感化。自今惟犯 十惡并殺人者死,餘罪皆令輸粟北邊。」又曰:「在京獄 囚,卿等覆奏,朕親審決,猶恐未當。在外各官豈盡得 人?所擬豈盡當罪?卿等當詳讞,然後遣官審決。」靖承 旨,冤獄多所平反,帝嘉納之。嘗鞫一武弁門卒檢其 身得大珠,僚屬驚異。靖徐曰:「偽也。安有珠大如此者 乎?」碎之。帝聞,嘆曰:「靖此舉有四善焉:不獻朕求悅,一 善也;不窮追投獻,二善也;不獎門卒,杜小人僥倖,三 善也;千金之珠,卒然而至,略不動心,有過人之智,應 變之才,四善也。」久之,兼太子賓客,坐事免。會征龍州 趙宗壽,詔靖諭安南輸粟。龍州,以白衣往。安南王幼 不通語言,政事皆其相黎一元出,陸運險艱,頗不奉 詔。靖反覆諭一元,述帝威德,且許以水運。一元乃輸 粟二萬石,至沲海江,別造浮橋以達龍州。帝大悅,召 靖為左都御史。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治獄明察而 不事深文,寵遇最厚,同列無與比。有鄉人繫獄,擊登 聞鼓訴狀。靖代改狀草,為御史所劾,遂賜死,年三十 八。時論惜之。

劉季箎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季箎,名韶,以字行,餘姚人。洪武中進 士,除行人,使雲南、四川、朝鮮,悉卻其餽。帝聞之,賜襲 衣及鈔,擢陝西左參政。陝有逋賦,積歲不能輸,有司 峻刑督,韶至,與其寮分行郡縣,悉縱械者,緩為期,民 感其德,悉完所逋。陝不產碙砂,而歲有課額,言於朝 罷之。洪渠水溢,病民,為治堰蓄洩,便為永利。建文中」, 召為刑部左侍郎。民有為盜所引者,逮至,盜已死,乃 召盜妻子使識之,聽其辭誣也,釋之。吏虧官錢,誣千 餘人,悉為辨免。河陽逆旅朱、趙二人異室寢,朱怨家 誤殺趙,有司疑朱殺之,考掠誣服。季箎獨曰:「是非夙 讎,且其裝無可利者。」特緩其獄,竟得殺趙者。揚州民 胡某,賊夜入其室殺人,遺刀屍旁。刀有私識,則其鄰 蘇氏也。官捕鞫之,蘇氏曰:「家失此刀久矣。」不勝掠,誣 服。季箎使人懷刀潛察,其鄰,一童子識之,曰:「此吾家 物也,真盜乃得。」永樂初,纂修《大典》,以姚廣孝、鄭賜監 修,命季箎為之副。八年坐失出下獄,左遷兩淮鹽運 副使。逡巡未行,復下獄。久之始釋。命以儒服隸翰林 院編纂。尋授工部營繕司主事,卒於官。時為兩淮鹽運使者滑人蔣廷瓚以清介稱,召為工部右侍郎。遷 貴州布政使。撫輯遠人,具有規畫。卒,黔中人祀之。

周瑄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瑄字廷玉,陽曲人。由鄉舉入國學。正 統中,除刑部主事,善治獄。帝北征,郎中當扈從者多 託疾,瑄請行。六師覆沒,瑄被創歸,擢署郎中。校尉受 賕縱盜,以讎人代,瑄辯雪之,抵校尉罪。外郡送囚,一 日至八百人。瑄慮其觸熱,三日決遣之殆盡。景泰元 年,以尚書王直薦,超拜刑部右侍郎,賑順天、河間饑」, 未竣,而英宗復位。仍命瑄遍歷所部,大舉荒政。先後 賑饑民二十六萬五千,給牛種各萬餘,奏行《利民》八 事。還朝,轉左。帝方任門達逯杲,數興大獄。瑄委曲開 諭,多所救正。復飭諸郎毋避禍,以故移部定罪者不 至冤濫。官刑部久,屬吏不敢欺。意主寬恕,不為深文。 同佐部者安化孔文英,為御史時,按黃巖妖言獄,當 坐者三千人,皆白其誣,獨械首從一人論罪。及是居 部,與瑄並稱長者。瑄恬靜,淡榮利。成化改元,為侍郎 十六年矣。始遷右都御史,督理南京糧儲。捕懲作奸 者數輩,宿弊為清。鳳陽、淮、徐饑,以瑄言發廩四十萬 以賑。久之,遷南京刑部尚書。令諸司事不須勘者,毋 出五日,獄無滯囚。暑疫,悉遣輕繫者。曰:「召汝則至。」囚 歡呼去,無失期者。為《尚書》九載,屢疏乞休,久之乃得 請。家無田園,卜居南京。卒。贈太子少保,諡莊懿。

陸瑜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瑜字廷玉,鄞人。宣德八年進士。授刑 部主事,為郎中仲閔所器,語之曰:『子他日必大就,不 可不習朝家典故』。因時舉累朝法令沿革告之。瑜自 是多所諳練,嘗核內庫貨幣,勾稽精密,中官無所售 其欺。正統九年,以員外郎恤刑南畿,出重囚三百餘 人,輕罪減免者又千餘人,尚書金濂咨服。景泰二年」, 由郎中出為山東右參政。佐徐有貞治水有功,就遷 左布政使,能聲益著。天順二年用李賢薦,召拜刑部 尚書。瑜官法曹久,刑名其所素習。至是每有疑獄,屬 吏以質瑜。瑜曰:「某年其事類此。」退索故牘閱之,無少 差失。錦衣指揮門達怙寵作威,弘農衛卒告指揮李 斌兄弟謀反,事下達訊,酷刑鍛鍊,謂反狀已具,請付 法司定罪。眾相顧,莫敢異議,瑜獨白其誣。達怒,譖瑜 故縱反者。英宗知其無他,曰:「彼法官欲慎重耶?」及奏 上,誅止斌兄弟,他株連獲釋者甚眾。曹欽反,希功者 執其佃人為逆黨,多至數千。瑜從容語都御史李賓 曰:「欽倉卒起事,佃人相去遠,安得預謀。奈何使無辜 駢首就戮,且籍其家耶?」賓以為然,佃人得不坐門。達 素不喜瑜。及憲宗嗣位,達下吏,眾欲寘之死。瑜語李 賢曰:「達典制獄,任情出入,不可謂無罪。然視紀綱馬 順,則有間矣。」達乃獲減死。瑜為人端亮有容,屬吏賢 者禮之如賓。有不可其意者,馭之甚嚴。及其改過,則 坦壞如初。先是,都御史寇深暴戾自用,每會鞫,深文 巧詆,同列莫敢違。瑜徐一言辯析深,不覺自詘。成化 九年致仕歸。卒。贈太子少保,諡《康僖》。

何喬新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喬新,字廷秀,江西廣昌人。父文淵,歷 刑部右侍郎,以疾乞歸。景帝即位,起吏部左侍郎,尋 進尚書,佐王直理部事。東宮建,加太子太保,以銓選 有私,被劾致仕。英宗復位,削其加官。而文淵以前議 易儲,言『父有天下,傳之子』。主者遂入之。詔書或傳朝 命逮捕,遂自經死。時喬新已登景泰五年進士,官南」 京禮部主事。奔喪歸里。里人故侍郎揭稽,嘗受業文 淵,而與喬新兄弟不協,奏文淵死實諸子迫之,又逼 嫁父所愛妾。喬新亦訐稽為巡撫時,嘗薦黃𤣾,且代 草《易儲疏》,皆被徵。比對簿,父妾斷指為諸郎訟冤,獄 得少解。帝亦以事經赦,釋不問。已,復丁母憂。服除,改 刑部主事。歷郎中,轄錦衣衛。衛卒屢犯法,捕治不少 貸。都指揮袁彬有所囑,執不從。彬怒,使人捃摭,無所 得,由是名大起。成化四年遷福建副使。浙寇千餘人, 盜採壽寧銀礦,所過剽掠,募兵擊擒其魁。福寧豪尤 氏殺人出入,隨兵甲拒捕者二十年。福清薛氏時出 諸番互市。事覺,謀作亂,皆捕殺之。福安、寧德銀礦久 絕,有司責課,民多破產。喬新以為言,減三之二。興化 民自洪武初受牛於官,至是猶歲課其租,奏免之。清 流歸化里,恃險不共賦,白都御史置歸化縣,其民始 奉要朿。遷河南按察使。歲大饑,故事,賑貸迄秋止。喬 新曰:「止於秋。謂秋成可仰也。今秋可但已乎?」賑至明 年麥熟乃止。都御史原傑以招撫流民至南陽,引喬 新自助。項忠驅流民過當,民聞傑至,竄山谷。喬新躬 往招之,附籍者六萬餘戶。遷湖廣右布政使。荊州民 苦徭役,驗丁口貧富,列為九等,民便之。十六年擢右 副都御史,巡撫山西。邊地。軍民每出塞伐木捕獸,喬 新言:「此輩苟遇敵,必輸情求生,皆賊導也。宜毋聽闌 出,犯者罪守將。」詔可。敵犯塞,偕參將支玉伏兵灰溝 營,擊斬甚眾。進右副都御史。歲饑,奏免雜辦及戶口 鹽鈔十之四。劾僉事尚敬、劉源稽獄,請敕天下斷獄官,淹半載以上者悉議罪。帝稱善,亟從之。召拜刑部 右侍郎。山西大饑,人相食。命往賑,活三十餘萬人,還 流冗十四萬戶。還朝,會安寧宣撫使楊友欲奪嫡弟 播州宣慰使愛爵,誣愛有異謀。命喬新往勘,與巡撫 劉璋共白愛誣友,奪官,安置他府,播人遂安。孝宗嗣 位,萬安、劉吉等忌喬新剛正,出為南京刑部尚書。沿 江蘆洲率為中官占奪,託言備進奉費,喬新奏還之 民。初,喬新之出,中官懷恩不平。一日以事詣閣,言:「新 君踐阼,當用正人,胡為出何?」公安等默然。既而刑部 尚書杜銘罷,群望屬喬新,而吉代安為首輔,終忌之, 久不補。弘治改元,用王恕薦,始召喬新代。銘奏言:「舊 制,遣官勘事及逮捕,必齎精微批文赴所在官司驗 視,乃行。近止用駕帖,不合符。設有矯詐,誰敢拒之?復 舊制便。」帝立報許。時吉仇正人,頻興大獄,喬新率㨿 法直之。坐是益憾,數摭他事奪俸。至二年夏,京城大 水。喬新既請恤被災者家,又慮刑獄失平,條上律文 當更議者數事,吉悉格不行。郎中魏紳者,喬新素重 之,薦為大理丞。而御史鄒魯覬遷,以喬新薦,紳恨之。 會喬新外家與鄉人訟,魯即誣喬新受賕曲庇,吉取 中旨下諸人詔獄,喬新乃拜疏乞歸。頃之,窮治無驗, 魯坐停俸,喬新亦許致仕。後魯謫知蕭山,以殘虐為 仇,家矐兩目,罪至遣戍,而喬新晚節彌厲。福建市舶 中官死,鎮守者分其貲遺三司,喬新獨固辭不得,輸 之於庫。楊愛德喬新甚,既家居,遣使厚致贈,且獻良 材可為櫬者,喬新堅卻之。喬新年十一時侍父京邸, 修撰周旋過之。喬新方讀《通鑑續編》,旋問曰:「書法何 如《綱目》」對曰:「呂文煥降元不書叛,張世傑溺海不書 死節,曹彬、包拯之卒不書其官,而紀羲軒多採怪妄, 似未有當也。」旋大驚異。比長,博綜群籍,聞異書輒借 鈔,積三萬餘帙,皆手較讎。著述甚富。尤篤好濂、洛之 學,與人寡合氣節友彭韶,學問友丘濬而已。罷歸後, 中外多論薦,竟不復起。十五年卒,年七十六。江西巡 撫林俊為彭韶及喬新請諡,吏部覆從之。有旨令上 喬新致仕之由。給事中吳世忠言:「喬新奄逝,士類咨 嗟。今追考當日事,欲與雪前枉耶?抑聖意別有在耶? 喬新學行政事莫不優,忠勤剛介,老而彌篤。御史魯 挾私誣劾,一辭不辯,恬然退歸,杜門著書,人事寡接, 士大夫莫不高其行。若必考退身之由,疑旌賢之典, 則如宋蔣之奇嘗誣奏歐陽修矣,胡紘輩嘗誣奏朱 熹矣,未聞當時人主以一人私情廢萬世公論也。」事 竟寢。正德十一年,廣昌知縣張傑復以為言,乃贈太 子太保,予廕。明年賜諡文肅。喬新五世孫源,萬曆初 為刑部右侍郎,亦有清節。濤舉鄉試第一,授安慶府 推官。到官三日,吏白當伏謁監司,濤顰蹙曰:「非我所 能。」即棄官去。

閔珪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珪字朝瑛,烏程人。天順末進士。授御 史,出按河南,以風力聞。成化六年,擢江西副使,進廣 東按察使。久之,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南贑諸府 多盜,率強宗家僕。珪請獲盜,連坐其主。法司議從之。 尹直輩謀之李孜省,取中旨責珪不能弭盜,左遷廣 西按察使。孝宗嗣位,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入為」 刑部右侍郎,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與總兵官 毛銳討古田獞。副總兵馬俊、參議馬鉉自臨桂深入, 敗死,軍遂退。詔停俸討賊。珪復進兵,連破七寨,他賊 悉就撫。弘治七年遷南京刑部尚書。尋召為左都御 史,加太子少保,再加太子太保。以災異與都御史戴 珊共陳時政八事,又陳刑獄四事,多報可。珪久為法 官,議獄皆會情比律,歸於仁恕。宣府妖人李道明聚 眾燒香,巡撫劉聰令千戶黃珍鞫之,株連數十家,謂 道明將引北寇攻宣府。聰信之,奏於朝,籍諸人產,廣 行捕逐。及逮訊無驗,珪乃止坐道明一人,餘悉得釋, 而抵珍罪,聰亦下獄貶官。帝之親鞫吳一貫也,將寘 大辟,珪進曰:「一貫推案不實,罪當徙。」帝不允,珪執如 初。帝怒,戴珊從旁解之。帝乃霽威,令更擬。珪終以原 擬上。帝不悅,召語劉大夏。大夏對曰:「刑官執法乃其 職,未可深罪。」帝默然久之,曰:「朕亦知珪老成不易得, 但此事太執耳。」卒如珪議。及劉瑾用事,九卿伏闕固 諫,韓文被斥,珪亦連章乞休。詔加少保,賜敕馳傳歸。 卒贈太保,諡「莊懿。」從孫如霖,南京禮部尚書。如霖曾 孫洪學,吏部尚書。洪學從弟夢得,兵部戎政尚書。他 為庶僚者復數人。

屠勳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勳字元勳,平湖人,成化五年進士,授 工部主事,督造清浦漕舟。時王恕總河事,知其能,薦 之,改刑部,歷郎中。有疑獄或事干權貴,尚書林聰輒 屬勳,勳剖決無滯。有李勝者,誘其主之子李福為私 鑄,而陰令邏者發之,福坐戍邊。勳曰:『此奴利主產也』。 以福罪罪之,而歸其產。擢南京大理寺丞。弘治初,入」 為大理寺少卿。六年,久旱求言。勳上十事,如南京暑

月一體疏決罪囚。五年遣官錄天下刑獄,皆著為例
考證
焉。漳州溫文進煽亂。勳承命往視。諭以禍福,誅其渠,

一方遂靖。明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整飭薊州 邊備。勳以密雲孤懸,有警不及援,潮河川漫延難守, 黃花鎮拱護諸陵,守備單弱,奏分薊州為中路,密雲、 建昌為東西二路,屯兵犄角,緩急相救。築城堡於潮 河川,扼險居守,增置黃花鎮戍壘,使烽堠相望,自是 塞垣加固。熊兒谷騎兵曰寄操營,去水十餘里,鑿井 數丈,皆堅石,人馬病渴。豬圈頭關地平衍,夏水溢,營 壁傾圮,歲苦修築。勳曰:「無水而立營舍,要地而屯沮 洳,皆兵忌也。」奏徙寄操營。平谷便地,就水泉,而移關 於南北水谷,歲省役卒數百人。寶坻產銀魚,中使歲 取擾民。麻峪山有銀礦,鎮守內臣以中旨按索,吏民 駭懼。勳皆論之。詔戒約中使罷礦,事不行。又以京邑 役重民貧,奏減舊設庫夫、壇戶、旛夫數千計。昌平諸 陵供億浩穰,請免計丁養馬。民深德之。歷刑部左、右 侍郎。壽寧侯張鶴齡與肅寧民爭地,命勳往勘。勳奏: 「食祿之家不言利,況母后誕毓之鄉,豈宜與小民爭 尺寸土。」弗聽。歷右都御史,協理院事。武宗立,上郊祀、 籍田、幸學三事,謂新政宜求實意,勿徒循故事為美 觀。正德二年代閔珪為刑尚。時劉瑾竊政,勳知事不 可為,彌年遽引疾去。詔加太子太保,賜敕《馳傳》歸。月 廩歲隸悉如制。又八年卒。贈太保,諡「康僖。」勳為人果 斷,明習律令。服官四十年,始終不離法曹,故其讞獄 尤著。素不附瑾。及瑾敗,治其黨辦事官,詞引勳及尚 書王華、顧佐、韓邦問,侍郎沈銳,於是各下巡按御史 逮訊,皆坐杖輸贖。既見抑於瑾,而又為所連染,君子 惜焉。子應塤、應坤、應峻,並舉進士,應塤副使,應坤參 政,應峻諭德,有文名。應峻子仲律、叔方,孫謙亦舉進 士。仲律知府,叔方及謙皆副使。先是,建文朝殉難諸 臣,神宗登極,詔書已褒卹,而親黨謫戍者猶未釋還。 萬曆十二年,叔方為御史,具疏懇言之,獲釋者數千 人。

劉訒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訒,鄢陵人。父璟,刑部尚書。訒舉正德 十年進士,為寧國推官,攝蕪湖事。武宗南巡,中貴索 賄不得,執繫詔獄。世宗立,復官。尋擢御史,遷南京通 政參議,歷南京刑部尚書,召改北部。初,帝幸承天,河 南巡撫胡纘宗嘗以事笞陽武知縣王聯,聯貪污,為 巡按陶欽夔效罷。聯素兇狡,嘗毆其父良,良訴之御」 史,論死。久之,以良請出獄,復坐殺人。求解不得。後知 帝喜告訐,乃摭《纘宗迎駕詩》「穆王八駿」等語為謗詛, 言纘宗命已刋布,不從,屬欽夔論黜,羅織成大辟。凡 生平所不悅,若副都御史劉隅,給事中鮑道明,御史 胡植、馮章、張洽,參議朱鴻漸,知府項喬、賈應春等百 十人,悉搆入之。候長至日,令其子詐為常朝官,闌入 闕門,於朝班訟冤。帝大怒,立遣官捕《纘宗》等下獄,命 訒會法司嚴訊。訒等盡得其誣罔,仍坐聯死,當其子 詐冒朝官律斬,而為纘宗等乞宥。帝既從法司奏,坐 聯父子辟。然心嗛纘宗,頗多詰讓。下禮部、都察院參 議,嚴嵩為之解。乃革纘宗職,杖四十,訒亦除名。法司 正貳停半歲俸,郎官承問者下詔獄。嵩以對制平獄 有功,令兼支大學士俸,嵩辭,乃允。時帝以喜怒為生 殺,每遇大獄,法官率骩法徇上意。稍執正,譴責隨至 訒。於是獄獨能持法,身雖黜而天下稱之。纘宗,泰安 人,有文名,在獄中猶賦詩不輟。

錢如京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如京,桐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歷知 青田、定海二縣,徵授御史。正德中,清軍江西。屬府粟 當輸南京者,有司懼督責虛文,報竣後荒歲除逋租 不在蠲數,民困益甚。如京奏其狀,乃詔免徵,改按畿 輔。后父慶陽伯夏儒乞清河地三千三百頃,民以失 業,競愬闕下。詔中官張淮、侍郎王瓊往按,不為辯,民」 復走愬。詔如京再勘之。如京官清河,止德府退地七 百頃,足以𢌿儒。他皆民產,不當「奪。且縣賦歲止千餘 石,而戚畹家徵銀乃至萬有餘兩。重困民力,崇殖私 門。倘民窮生變,亦豈戚里之福。」帝竟不許。十一年詔 遣中貴史宣、崔通織造南方,劉允迎佛烏斯藏。如京 偕同官力諫不納。歷太僕卿。嘉靖七年以右都御史 巡撫保定。累遷南京戶部尚書。三載考績,留掌刑部。 九廟災,軍民入運瓦礫,得金銀灰燼中。緝獲下吏,郎 官懼失帝意,坐以盜內府物如京不可,悉予輕比。浹 歲,引疾去,以端操稱於鄉。卒,贈太子少保。

趙大佑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大佑,字世引,浙江太平人。嘉靖十四 年進士。除鳳陽推官,徵授御史,巡按貴州。宣慰安萬 銓多行不義,指揮張仁、李木助之,大佑執二人正其 罪,將按萬銓。巡撫劉彭年受賄,密令萬銓先移牒諸 司,指仁、木之死為召釁,以脅大佑。大佑持益堅,萬銓 窘,遂囚服出就理。蜡爾山苗叛,大佑劾故貴撫韓士」 英及湖撫陸杰養寇貽患,請罷斥。頃之,劾南京兵尚 王堯封及右侍郎費寀,言:「堯封嗜利無恥。大學士翟鑾以同年生援之,而鑾又薦寀掌翰林院事。寀久玷 物議,往在南京,以夤緣夏言得召。今不可復長詞苑。 乞罷堯封、寀勿用,戒鑾毋朋比。」疏至,而堯封已罷,寀 得留。久之,擢大理右寺丞,再遷左副都御史,進刑部 右侍郎。伊王《典楧》有罪,偕錦衣官往按。嚴嵩納王重 賕囑大佑,大佑卒暴其僭擬不道數十事,當奪爵,終 以嵩力,第戒令改正。然額外所招校尉及護衛軍,以 大佑言,汰去且萬人。四十年由左侍郎出為南京右 都御史,就改刑尚。齊宗人殺其僕,以誣儒生生家故, 素封刑曹郎,引嫌不為白,大佑立出之。中人馬廣坐 法當刑,其黨用事者祈緩死,大佑執不可。居留都五 年,以親老乞養歸。甫踰年,穆宗嗣位,言官交薦,起故 官,俄改南京兵部,三疏辭不起,尋卒。大佑博大精敏, 有器量,自守介然家居,足不及公府,鄉人重焉。

舒化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化字汝德,臨川人。嘉靖三十八年進 士。授衡州推官,改補鳳陽,擢戶科給事中。隆慶初,三 遷刑科都給事中。帝任宦官,旨多從中下。化言:『法者 天下之公,大小罪犯宜悉付法司,不當則臣等論劾。 若竟自敕行,則喜怒未必當,而法司與臣等俱虛設』。」 詔是其言。冬至郊天,聞帝咳聲,推論陰陽姤復之漸, 「請法天養微陽。」詞甚切直。有詔言:「災眚洊至,由部院 政事不修,令廠衛密察,舉朝震駭。」大臣皆引罪乞罷。 化偕同列言:「廠衛徼巡輦下,惟詰奸宄,禁盜賊耳。駕 馭百官,乃天子權,而糾察非法,則責在臺諫,豈廠衛 所得干?今命之刺訪,將必開羅織之門,逞機阱之術, 禍貽善類。使人人重足累息,何以為治?且廠衛非能 自廉察,必屬之番校。陛下不信大臣,反信若屬耶?」御 史劉思賢等亦極陳其害,帝並不從。已而事竟寢。校 尉負屍出北安門,兵馬指揮孫承芳見之,疑有奸,繫 獄鞫訊。詞連內官李陽春。陽春懼,訴於帝,言尉所負 非死者,出外乃死。承芳妄生事,刑校尉。帝信之,杖承 芳六十,斥為民。化請以陽春所奏下法司勘問,不納。 四年熱審,請釋纍臣鄭履淳、李芳。及朝審,又請釋李 己,皆得宥。時高拱當國,路楷、楊順以搆殺沈鍊論死。 拱欲為楷地,謂順首禍。順死,楷可勿坐。化取獄牘示 拱曰:「獄故無鍊名,有之自楷始。楷誠罪首。」拱又議宥 方士王金等罪,化言:「此遺詔意,即欲勿罪,宜何辭?」忤 拱,出為陜西參政。再疏致仕歸。萬曆初,累擢太僕少 卿,復以疾歸。由南京大理卿召拜刑部左侍郎。雲南 緬賊平,帝御五鳳樓受俘。化讀奏詞,音吐洪亮,進止 有儀,帝目屬之。會刑部缺尚書,手詔用化。化言:「『陛下 仁心出天性。知府錢若賡、知州方復乾以殘酷死戍。 請飭大小臣僚各遵律例,毋淫刑。《大明律》』一書,高皇 帝揭之兩廡,手加更定。今未經詳斷者,或命從重擬 議;已經定議者,又詔加等處斬,是謂律不足用也。去 冬雨雪不時,災異頻見,咎當在此。」帝優詔答之。會續 修《會典》,因輯嘉靖三十四年以後事例與刑名相關 者三百八十二條奏之,詔頒示中外。十四年應詔陳 言,請信詔令,清獄訟,速訊讞,嚴檢驗,禁冤濫,而以格 天安民歸本聖心。帝嘉納焉。帝慮群下欺罔,間有訐 發,輒遣官逮捕,牽引証佐,文案累積。化言:「主術貴執 要,不當侵有司,徒使人歸過於上,而下反得緣以飾 非。」潞王府小校以事為兵馬司吏目所笞,帝怒,逮吏 目下詔獄,掠死,又罪其捕卒七人。化爭之,詔罪為首 一人,餘並獲宥。明年京察,拾遺南京科道論及。化遂 三疏乞歸。帝不許。會當慮囚,復起視事。中貴傳帝意, 宥重辟三十餘人,化爭不可。詔卒從其議。尋稱病篤, 乃聽歸。卒。贈太子少保,諡莊僖。

毛愷 编辑

按《明外史王廷傳》:「毛愷,字達和,江山人。嘉靖十四年 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坐論洗馬鄒守益不當投散地, 為執政所惡,謫寧國推官,歷刑部尚書。太監李芳驟 諫忤穆宗,命刑部寘重辟。愷奏芳罪未明,非所以示 天下公。芳乃得貰死。愷贈太子少保,諡端簡。」

白瑜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瑜字紹明,永平人。萬曆二十三年進 士,選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帝既冊立東宮,上太后 徽號,瑜請推廣孝慈,以敦儉、持廉、惜人才、省冤獄四 事進,皆引祖訓及先朝事以規時政,辭甚切,帝不能 用。三十年,京師旱,陝西河州黃河竭,禮官請修省,瑜 言修省宜行實政。今逐臣久錮,纍臣久羈,一蒙矜釋, 即可感格天心。至礦稅一事,率土哀號。今江右潘相、 遼左高淮、淮上陳增、畿輔王虎、滇南楊榮、粵東關西 李鳳、梁永,其民甘心久矣。恐瓊林、大盈之儲不足,當 斬木揭竿之費也。」亦不報。累遷工科都給事中。帝於 射場營乾德臺,瑜抗疏力諫,又再疏請斥中官王朝、 陳永壽,帝不能無憾。會瑜論治河當專任,遂責其勦 拾陳言,謫廣西布政司照磨,以疾歸。光宗立,起光祿 少卿,三遷太常卿。給事中倪思輝、朱欽相,御史王心 一以直言被謫,瑜抗疏論救。天啟二年由通政使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鄭貴妃兄子養性奉詔還籍,逗 遛不去。其家奴張應登訐其通塞外永寧伯王天瑞 者,顯皇后弟也,以后故,銜鄭氏。遂偕其弟錦衣天麟 交章劾養性不軌。瑜以鄭氏得罪先朝,而交通事實 誣。乃會都御史趙南星、大理卿陳于廷等讞上其獄, 請抵奴誣告罪,勒養性居遠方。制可。明年進左侍郎。 卒官。贈尚書。

王紀 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紀字惟理,芮城人。萬曆十七年進士。 授池州推官。入為祠祭主事,歷儀制郎中。秉禮持正, 時望蔚然。二十九年,帝將冊立東宮,數遷延不決,紀 抗疏極論。其冬禮成,擢光祿少卿,引疾去。四十一年, 自太常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連歲水 旱,紀設法救荒甚備。稅監張煜請征恩詔已蠲諸稅」, 紀兩疏力爭,煜竟取中旨行之。紀劾煜抗違詔書,沮 格成命,皆不報。居四年,官吏畏法,豪彊憚威,部內大 治。遷戶部右侍郎,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歲大 凶,賑救如畿輔。光宗立,召拜戶部尚書,督倉場。天啟 二年代黃克纘為刑部尚書。時方會議紅丸事,紀偕 侍郎楊東明署議,言:「方從哲知有貴妃,不知有君父。 李可灼進藥駕崩,反慰以恩諭,賚之。銀幣國典安在? 不逮可灼,無以服天下;不逮崔文昇,無以服可灼。不 削奪從哲官階祿廕,無以洩天地神人之憤。」議出,群 情甚竦。主事徐大化者,素無賴,日走魏忠賢門,搆陷 善類。又顯劾給事中周朝瑞、惠世揚、紀憤甚,劾大化 溺職狀,因言:「大化誠為朝廷擊賊,則今之大臣有巧 能移奪人主之視聽,力能顛倒天下之是非,交結權 璫,誅鋤正士如宋蔡京者,何不登彈文,而乃日與端 人正士相尋水火?」蓋指大學士沈㴶也。大化由此罷 去,而㴶及忠賢深憾之。御史楊維垣與大化有連,且 素附㴶,遂助㴶詆《紀言紀》:所劾大臣無主名,請令指 實。紀遂直攻㴶,言:「㴶與京生不同時,而事實相類。其 結納魏忠賢,與京之契合童貫同也;乞哀董羽宸,與 京之懇款陳瓘同也;要盟死友邵輔忠、孫杰,與京之 固結吳居厚同也。逐顧命元臣劉一燝、周嘉謨,與安 置呂大防、蘇軾同也;斥逐言官江秉謙、熊德陽、侯震 暘,與貶謫安常民、任伯雨同也。至於賄交婦寺,竊弄 威權,中旨頻傳,而上不悟,朝柄陰握,而下不知。此又 京迷國罔上,百世合符者。」客、魏聞之怒,為㴶泣愬帝 前。帝謂紀煩言,加譙責焉。初,李維翰、熊廷弼、王化貞 下吏,紀皆置之重辟,而與都御史大理卿上廷弼、化 貞爰書,微露兩人有可矜狀,而言不測特恩,非法官 所敢輕議。有千總杜茂者,齎登萊巡撫陶朗先千金 行募兵。金盡而兵未募,不敢歸。返薊州僧舍,為邏者 所獲,詞連佟卜年。卜年,遼陽人,舉進士,歷知南皮、河 間。遷夔州同知,未行,經略廷弼薦為登萊監軍僉事。 邏者搒掠,茂言嘗客於卜年河間署中,三月,與之謀 叛,因挾其二僕往通李永芳。行邊尚書張鶴鳴以聞。 鶴鳴故與廷弼有隙,欲藉卜年以甚其罪。朝士皆知 卜年冤,莫敢言。及鎮撫既成,獄移刑部,紀疑之,以問 諸曹郎。員外郎顧大章曰:「茂既與二僕往來三千里, 乃拷訊垂斃,終不知二僕姓名,其誣服何疑?卜年雖 非間諜,然實佟養真族子,流三千里可也。」紀議從之。 邏者又獲奸細劉一巘,忠賢疑劉一燝昆弟,欲立誅 一巘與卜年,因一巘以株連一燝,紀皆執不可。㴶遂 劾紀「護廷弼、緩卜年等獄,為二大罪。」帝責紀陳狀,遂 斥為民。以侍郎東明署部事,坐卜年流二千里。獄三 上三卻。給事中成明樞、張鵬雲、沈維炳,卜年同年生 也,為發憤,摭他事連劾東明。卜年獲長繫。瘐死,而東 明遂引疾去。紀既斥,大學士葉向高、何宗彥、史繼偕 論救,皆不聽。紀偕其妻騎二驢以歸。後閹黨羅織善 類,紀先卒,乃免。崇禎元年,復官,贈少保,廕一子,諡「莊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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