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53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五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五十三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五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五十三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五

  明一

  章溢       韓宜可

  周觀政      歐陽韶

  王朴       嚴德珉

  凌漢       俞士吉

  鄒師顏      鍾同

  王彰       熊概

  倪敬       盛昶

  杜宥       黃讓

  羅俊       汪清

  顧佐       邵𤣱

  陳勉       賈諒

  嚴升       魯穆

  吳訥       朱與言

  陳鑑       弋謙

  左鼎       練綱

  許仕達      丁瑄

  羅亨信

官常典第三百五十三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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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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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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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溢字三益,龍泉人。其先自五代迄宋, 多顯者。溢始生,聲如鐘,其家怪之,幾不舉。弱冠與胡 深同師王毅,毅字叔剛,許謙門人也。教授鄉里,講解 經義,聞者多感悟,溢從之游,因志聖賢學。天性孝友, 嘗遊金華,元憲使禿堅不花與語,悅之,改官秦中,要 與俱行。至虎林,溢心動辭歸。歸八日而父歿,未葬,火」 焚其廬,搏顙籲天,火至柩所而滅。蘄、黃寇犯龍泉,執 溢從子存仁。溢挺身告賊曰:「吾兄止一子,寧我代。」賊 素聞溢名,大喜,就問計,溢厲聲責之,賊怒,縛之柱,礪 刃其脅,欲降之,溢不為屈。至夜,紿守者脫歸,集里民 為兵,不旬日擊破賊。俄府官以兵來,欲盡誅詿誤者, 溢走說石抹宜孫曰:「貧民迫凍餒,誅之何為?」宜孫然 其言,檄止兵,留溢幕下。從平慶元、浦城盜。授龍泉主 簿,不受歸。宜孫守台州,為賊所圍。溢以鄉兵赴援卻 賊。已而賊陷龍泉,監縣寶忽丁遁去,溢與其師毅率 壯士破賊,復其城。寶忽丁慚,謀殺溢。溢方參贊帥府 事,寶忽丁乃殺毅以反。溢率兵擊走之,因平松陽寇。 又與胡深破賊麗水,又擊長槍軍於婺。論功,累授浙 東都元帥。溢曰:「吾所將皆鄉里子弟,肝腦塗地,而吾 獨取功名,弗忍為也。」辭不受,退隱匡山。明兵克處州, 避入閩。太祖以幣聘之,乃與劉基、宋濂、葉琛偕至。太 祖勞基等曰:「我為天下屈四先生,今天下紛紛,何時 定乎?」溢對曰:「天道無常,惟德是輔,惟不嗜殺人者,能 一之耳。」太祖偉其言,授僉營田司事。巡行江東、兩淮。 田畝分籍定稅,民甚便之。以病久在告,太祖知其念 母也,厚賜遣歸省,而留其子存厚於京師。浙東設提 刑按察司,命溢為僉事。胡深出師溫州,令溢守處州。 饋餉供億,民不知勞。荊楚平,遷湖廣按察僉事。時荊、 襄多廢地,議分兵屯田,以控北方,太祖善之。會浙東 按察使宋思顏、孔克仁等以職事被逮,詞連溢。太祖 遣太史令劉基諭溢曰:「素知溢守法,毋恐深入。」閩陷 沒,處州動搖,命溢為浙東按察副使,往鎮之。溢辭副 使,仍為僉事。既至,宣布詔旨,誅首叛者,餘黨悉定。賊 寇慶元、龍泉,官軍盡戍浦城。城中兵少,溢召舊部義 兵,使據要害,列木柵為屯,相聯絡,賊不敢犯。浦城戍 卒乏食,李文忠欲運處州糧餉之,溢以為舟車不通, 而軍中所掠糧多,請入官均給之。溫州茗洋周遂卿 屢為寇,溢命子存道督兵擒斬。處多山而少田,軍需 不足,胡深奏免雜賦,行省復有所科,溢奏罷之。朱亮 祖取溫州,軍中頗掠子女,溢命鎮撫林理徵之,各部 盡還其家。初,溢請朝京師,太祖報曰:「俟平吳即召卿。」 至是召溢入朝,而詔存道守處。太祖諭群臣曰:「溢雖 儒臣,父子宣力一方,寇盜盡平,功不在諸將。」後復問 溢:「征閩諸將何如?」對曰:「湯和由海道進,胡美自江西 入,必勝。然閩中尤服李文忠威信,若令文忠從浦城 取建寧,此萬全計也。」太祖立,詔文忠出師如溢策。處 州糧舊額一萬三千石有奇,軍興加至十倍。溢言丞 相奏之,詔從其舊。浙東造海舶,徵巨材於處。溢曰:「處、 婺之交,山巖峻險,縱有木道何從出?」白行省罷之。洪 武元年與劉基並拜御史中丞,兼贊善大夫。時廷臣伺帝意多苛,溢獨務大體。或以為言,溢曰:「憲臺百司 儀表,當養人廉恥,使避不犯,豈直恃搏擊為能哉!」帝 親祀社稷,會大風雨,還坐外朝,怒儀曹議禮不合致 天變,溢請寬貸,帝乃貰之。存道從文忠入閩,閩平,詔 存道以所部兵從海道北征。溢持不可,曰:「許以事平 歸農,今復調之,是不信也。」帝不懌而罷。繼而奏曰:「兵 已入閩者,俾還州里。昔嘗叛逆之民,宜籍為軍,使北 征一舉而恩威著矣。」帝喜曰:「孰謂儒者迂闊哉?然非 先生一行,無能成茲事者。」溢受詔即行,至處州,遭母 喪,乞守制,不許,而遣存厚還家,溢灑泣治事。鄉兵既 集,命存道由永嘉浮海北,再上章乞終制,詔可。溢悲 戚過度,營葬,親負土石,感疾卒。帝痛悼,親撰文,即其 家祭之。福王時,追贈太保,諡莊敏。子存道、存誠、存厚。

韓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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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宜可字伯時,浙江山陰人。元至正中, 行御史臺辟為掾,宜可拒不行。洪武初,薦授山陰縣 學教諭,轉楚府錄事,尋擢監察御史。丞相胡惟庸、御 史大夫陳寧中丞凃節侍帝坐,方從容燕語,宜可直 前出懷中彈文,劾三人險惡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 寵,內懷反側,擢置臺端,擅作威福,乞斬其首以謝天」 下。帝怒曰:「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耶?」命錦衣衛監問, 尋釋之,出為江西按察司僉事。時官吏有罪者,笞以 上,悉謫屯鳳陽,毋慮萬數。宜可疏爭之曰:「刑以禁淫 慝,一民軌,宜論其情之輕重,事之公私,罪之大小。今 悉令謫屯,此小人之幸,君子殆矣。乞分別以協眾心。」 帝可之。已,入朝京師,會賜諸司沒官男女為奴婢,宜 可獨不受,且極論:「罪人不孥,古之制也。有事隨坐,法 之濫也。官吏有罪,厥辟勿宥,國之典也。罰及妻子何 居?況男女,人之大倫,婚姻踰時,尚傷和氣,合門連坐, 豈聖朝所宜?」帝是其言。後坐事將刑,御謹身殿親鞫 之。天晴無雲,忽雷火遶殿中,帝驚曰:「得無枉是人耶?」 宜可遂獲免。復疏陳二十餘事,皆報可。未幾,罷歸。已, 復徵至,命撰《祀鍾山大江文》《諭日本、征烏蠻詔》,皆稱 旨。特授山西右布政使,以事安置安南。建文帝即位, 用檢討陳性善薦,起雲南參政。入拜左副都御史,卒 於官。是夜大星隕櫪,馬皆驚嘶,人謂宜可當之云。

周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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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韓宜可傳》:「帝之建御史臺也,諸御史以敢 言著者,自宜可外,則稱周觀政。觀政亦山陰人,以薦 授九江學教授,擢監察御史。嘗監奉天門,有中使將 女樂入,觀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觀政執不聽,中使慍 而入,頃之,出報曰:『御史且休,女樂己罷不用』。觀政又 拒曰:『必面奉詔』。已而帝親出宮,謂之曰:『宮中音樂廢 缺,欲使內家肄習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無 不驚異者。觀政累官江西按察使。

歐陽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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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韓宜可傳》:「歐陽韶,字子韶,永新人,薦授監 察御史。有詔日命兩御史侍班。韶嘗侍直,帝乘怒將 戮人,他御史不敢言。韶趨跪殿廷下,倉卒不能措詞, 急捧手加額,呼曰:『陛下不可』。帝察韶樸誠為霽威從 之。未幾,乞致仕,卒於家。」

王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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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朴,同州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本名權, 帝為改焉。除吏科給事中,以直諫忤旨罷。旋起御史, 陳時事千餘言。性鯁直,數與帝辨是非,不肯屈。一日, 遇事爭之彊,帝怒,命戮之。及市,召還,諭之曰:『汝其改 乎』?朴對曰:『陛下不以臣為不肖,擢官御史,奈何摧辱 至此?使臣無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用生之?臣今日 願速死耳』。」帝大怒,趣命行刑,過史館,大呼曰:「學士劉 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殺無罪御史朴也。」竟戮死。 帝撰《大誥》,謂朴誹謗,猶列其名。

嚴德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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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楊靖傳》:明初士大夫以功名終者少。吳人 嚴德珉,由御史擢左僉都御史,以疾求歸。帝怒,謫戍 南丹,黥其面,遇赦放還,布衣徒步,自齒齊民,宣德中 猶存。嘗毆悍軍,軍訟之御史,德珉跪堂下,自言曾在 臺勾當公事,曉三尺法。御史問何官,答言「洪武中曾 為臺長,所謂嚴德珉是也。」御史大驚,揖起之。次日往 謁,則擔囊徙矣。有教授與飲,見其面黥戴敝冠,問老 人犯何法而黥。德珉述前事,因言先時國法甚嚴,仕 者不保首領,此敝冠不易戴也。乃北面拱手稱「聖恩 聖恩」云。

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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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漢字斗南,原武人。洪武中,以明經舉, 至京師,獻《烏鵲論》。帝善之,授司經局正字。出為會稽 知縣,以事逮繫,久不決。按察使陶晟入覲,帝知漢無 罪,為晟所淹,命釋之,召為御史,巡按陜西。疏所部疾 困數事。且曰:『古人謂大夫出疆,有安國家利社稷者, 專之,在春秋、戰國則可,今大一統則不可。苟許其專, 恐啟大臣擅權之漸』。」帝善之,召其子,賜鈔二百錠,衣 一襲。及還京師,有德漢者邀置酒,欲厚報以金。漢曰「酒可飲,金不可受。」帝聞之嘉嘆,擢右都御史。時詹徽 為左,論議頗不合。每面折徽。徽銜之,奏遣按事。蘇松 因嗾御史桂滿,劾其失職,降刑部右侍郎。未幾,命署 吏部。已,改禮部,復為徽所劾,貶左僉都御史。帝憫其 衰,令歸田里。漢叩頭曰:「臣願生居京師,死葬此土。」許 之。居歲餘,起左贊善。又歲餘,復擢右僉都御史,尋令 致仕。漢入辭,帝問:「先賜歸不行,今歸何也?」對曰:「詹徽 在,臣有後憂。今伏誅矣,臣故敢歸耳。」漢有治才,廉直, 為帝所知。然出言不檢持,為時所少。故居官數起數 仆云。

俞士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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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夏原吉傳》:「俞士吉,字用貞,象山人。洪武末, 舉於鄉,授兗州府學訓導。建文時,上疏論時政得失 十餘事。擢監察御史,議論切直。出巡鳳陽、徽州,又按 湖廣,辯釋疑獄,風紀肅然。成祖即位,擢左僉都御史, 奉使諭朝鮮、日本,還奏皆稱旨,賜豸衣楮幣。浙西大 水,偕夏原吉等往督農政,湖州逋糧至六十萬石,同」 事者欲減其數以聞。士吉曰:「欺君病民,吾不為也。」具 以實奏,悉得蠲貸。明年為都御史陳瑛所劾,與大理 少卿袁復同繫詔獄。復竟死獄中。士吉謫為事官,治 水蘇、松。既而復職。命視浙江民瘼。還上《聖孝瑞應頌》。 帝曰:「爾為大臣,不言民間利病,乃獻諛邪?」擲還之。尋 出知襄陽府。秩滿,遷山東左參議。洪熙改元,入覲。帝 欲授以清要職。吏部儗太僕卿。帝曰:「渠是秀才,可擢 詹事。」宣宗初,改南京刑部侍郎。被劾致仕,卒。

鄒師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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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夏原吉傳》:「鄒師顏,宜都人。永樂中,任御史, 有直聲,遷大理寺丞,署戶部,與夏原吉同下獄。仁宗 即位,釋之。踰年,告歸省墓,還至通州卒,貧不能歸喪。 宣宗聞,命驛舟送之,并詔自今京官卒者,皆給驛。」

鍾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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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同字世京,吉水永豐人。父復,宣德八 年進士,歷翰林院修撰,與劉球善。球上封事,復預其 謀。妻勸止,球詣復邸,邀偕行。復已他往,妻從屏間詈 曰:『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球嘆曰:『彼乃謀及婦人』。遂 獨上奏,竟死。居無何,復亦病卒,妻深悔之,每號輒曰: 『早知爾,曷若與劉公偕死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 父志。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 歎曰:「死不入此,非丈夫也。」景泰二年舉進士。明年授 御史。遇事敢言。懷獻太子既卒,與郎中章綸早朝,語 及沂王,皆泣下,因與約,疏請復儲。已而京師有災異, 同以諷禮部尚書胡濙。濙愕然曰:「君欲取死耶?」同憤, 乃上疏論時政,因及復儲事。其略曰:「近得賊諜言也, 先使偵京師及臨清虛實,期初秋大舉深入,直下河 南。臣聞之不勝寒心,而廟堂大臣乃恬不介意。昔秦 伐趙,諸侯自若,孔子順獨憂之,人皆以為狂臣。今者 之言,何以異此?臣草茅時聞寺人搆惡,戕戮直臣劉 球,遂致廷臣箝口。假使當時犯顏,有人必能諫止上 皇之行,何至有蒙塵之禍?陛下赫然中興,鋤奸黨,旌 忠直,命六師禦敵於郊,不戰而三軍之氣自倍。臣謂 陛下方且鞭撻四裔,坐致太平,奈何邊氛甫息,瘡痍 未復,而侈心遽生,失天下望。伏願取鑒前車,厚自奮 厲,毋徇貨色,毋甘嬉遊,親庶政以總威權,敦倫理以 厚風俗,辨邪正以專委任,嚴賞罰以彰善惡,崇風憲 以正紀綱,去浮費,罷冗員,禁僧道之蠹民,擇賢將以 訓士。然後親率群臣,謝過郊廟,如成湯之六事自責, 唐太宗之十漸必改,庶幾天意可回,國勢可振。父有 天下,固當傳之於子,乃者太子薨逝,足知天命有在。 今皇儲未建,國本猶虛。臣竊以為,上皇之子,即陛下 之子。沂王天資厚重,足令宗社有託。伏望擴天地之 量,敦友于之仁,蠲吉具儀,建復儲位,實祖宗無疆之 休。昔嘗命將帥各陳方略,經旬踰時,互相委責。及石 亨、柳溥有言,又不過庸人孺子之計。平時尚爾,一旦 有急,將何策制之?夫禦敵之方,莫先用賢。陛下求賢 若渴,而大臣顧排抑之,所舉者率多親舊富厚之家, 即長材屈抑,孰肯為言?朝臣欺謾若此。此臣所以撫 膺流涕,為今日妨賢病國者醜也。」疏入,帝不懌。下所 司議。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因 引罪求罷。帝慰留之,而銜同甚,未發。後數日,章綸《復 儲》疏繼上,下詔獄考訊,遂并繫。治同時五年五月也。 明年八月,大理少卿廖莊以諫儲事予杖。左右言:「事 由同倡,同」實罪魁。帝乃封巨梃,就獄中杖之。同竟死, 時年三十二。同之上疏也,策馬出,馬伏地不肯起。同 叱曰:「吾不畏死,爾奚為者?」馬猶盤辟再四,乃行。同死, 馬長號數聲亦死。英宗復位,亟歎同忠臣,贈大理左 寺丞,錄其子啟為國子生,尋授咸寧知縣。啟請父遺 骸歸葬,詔給舟車廩餼送之。成化中,同妻羅氏自陳 貧窶,乞令次子越入國學;帝即以為通政知事,而給 羅氏月廩。尋賜同諡「恭愍」,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 如同初志。

===王彰===按《明外史》本傳:「彰字文昭,鄭人。洪武二十年,舉於鄉, 補國子生。使山東,平糴,以廉幹稱,擢吏科。踰年改給 事中,遷都給事中,改刑部員外郎,遷山西左參政。永 樂五年,召為禮部右侍郎。父喪除,改戶部。陜西大疫, 奉使祀西嶽。新安民鬻子女償賦,彰奏為蠲除,贖還 所鬻。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陝西僉事馬英激肅州」 番為變,殺御史及都指揮。彰劾英,磔死。又劾御史陳 孟旭受賕枉法,文獻盜銀課,皆坐死。劾金吾指揮李 嚴逐母不養及諸貪淫罪。皇太子命磔之。諸所論劾 甚眾。彰有母,年八十餘矣。十一年從帝北巡,命歸省, 賜其母冠服金幣。諭之曰:「君子居官不忘親,居家不 忘君。凡所過,民安否,吏賢不肖,還悉」以聞。彰還,奏事 稱旨。久之,進右都御史。十九年,帝遣廷臣二十六人 巡撫天下,彰與給事中王勵得河南。終明世,大臣得 撫鄉土者,彰而已。河南水災,民多流亡,長吏不加恤。 彰奏黜貪刻者百餘人,罷不急之徵十餘事。招復流 民,發廩賑貸,多所全活。還朝,命督餉北征。仁宗即位, 河溢開封,命彰與都指揮李信往賑恤。宣德元年命 彰自良鄉抵南京巡撫軍民。帝以彰所言率常事,不 切利病,降敕切責,令軍民休戚詳具以聞。復諭侍臣 曰:「兩京相距數千里,驛使往來為擾,或遘水旱,小民 失所,咸朕所欲聞。朝使還及御史巡歷,皆不以告,故 遣彰往視。今所奏多細故,不切事要。大臣如此,朕復 何望?卿等當悉朕意,有聞必以告。君臣同體,勿有所 疑。」事竣,復命與都督山雲巡視薊州、永平、山海諸關 隘。三年卒於官。彰嚴介自持,請託皆絕,用法過刻。其 母屢以為言,不能改。時劉觀為左都御史,人謂彰公 而不恕,觀私而不刻云。

熊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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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概字元節,豐城人。幼孤,隨母適胡氏, 冒其姓。永樂九年,第進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廣西按 察使。谿蠻大出掠,布政使議請藩王兵遏之。概不可 曰:『吾等居方面,寇至無捍禦,顧煩王耶?且寇必不至, 戒嚴而巳』。已而果然。久之,調廣東。仁宗即位,召還朝。 初,夏原吉治水江南還,代以左通政趙居任兼督農」 務,不恤民,歲以豐稔聞。成祖亦知其誣罔。既卒,而左 通政岳福繼之,庸懦不事事。洪熙初,元命概以原官 與布政使周幹、參政葉春同巡視應天、蘇、松、常、鎮、嘉、 湖、杭八府。宣德初,幹還言福不任職,乃召福還,擢概 大理寺卿,與春巡視如故。浙西豪持郡邑短長為不 法。海鹽民史慶真以罪戍逃歸,易名平康,暴橫滋甚。 御史捕之,遁去。會赦還,益聚黨八百餘人,概捕誅之。 已,悉捕豪惡數十輩,械至京,論如法。於是奸宄帖息, 閭閻清靜。諸衛所糧運不繼,軍乏食。概以便宜發諸 府贖罪米四萬二千餘石贍軍,乃聞於朝。帝諭戶部 允行之。概用法嚴,姦民憚之,騰謗書於朝。行在都御 史遂劾概「與春所至」作威福,縱兵擾民。帝弗問,陰使 御史廉之,無所得,由是益任概。賜璽書獎勵,概亦自 信,諸當興革者皆列以聞。時屢遣部官至江南造紙 市銅鐵。概言「水澇民饑,乞罷之。」四年還朝,始復姓。亡 何,遷都察院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顧佐 疾,驛召概代領其事,兼署刑部。自朝錄囚,日晏未暇 食,忽風眩卒。賜祭,給舟歸其喪。概性剛決,巡視江南, 威名甚盛。及掌臺憲,聲稱漸損於初。

倪敬 盛㫤 杜宥 黃讓 羅俊 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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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敬字汝敬,無錫人。祖峻,永樂間兵科 都給事中。敬舉正統十三年進士,擢御史。景泰初,畿 輔饑,命出視,請蠲田租。戶部持不可,再疏爭,竟得請。 巡按山西,時有入粟補官,令敬奏罷之。戍將侵餉者, 悉按治,豪猾斂手。再按福建,時議將復銀冶,敬未行, 抗疏論,得寢。既至,奏罷諸司器物濫取於民者。鎮守」 監丞戴細保貪橫,敬列其罪以聞。帝召細保還,命敬 捕治其黨,吏民相慶。代還,留家四月,為都御史所劾, 逮治,尋復職。六年七月,敬以時多災異,偕同官吳江 盛㫤、江陰杜宥、蕪湖黃讓、安福羅俊、固始汪清上言: 「府庫之財,不宜無故而予;遊觀之事,不宜非時而行。 曩以齋僧,屢出帑金易米。不知櫛風沭雨之邊卒,趨 事急公之貧民,又何以濟之?近聞造龍舟,作燕室,營 繕日增,嬉遊不少,非所以養聖躬也。章綸、鍾同直言 見忤,幽錮踰年,非所以昭聖德也。願罷桑門之供,輟 宴佚之娛,止興作之役,寬直臣之囚。」帝得疏不懌,下 之禮部,部臣稱其忠愛。帝報聞,然意終不釋。未幾,詔 都御史蕭維禎考察其屬,諭令去之。御史罷黜者十 六人,而敬等預焉,皆謫為典史。敬得廣西宜山。英宗 復辟,詔皆授知縣,乃以敬知祥符。安遠侯柳溥器敬 西征,請以自隨,遂改督府都事。踰年,師還,遽卒,士類 惜之。㫤、清並景泰二年進士,宥、讓並五年進士,俊則 敬同年生也。㫤雋爽負意氣,嘗按廣東,劾巡撫侍郎 揭稽不職,稽亦誣劾㫤並逮。獄成,㫤復官,稽謫知府。 敬將上疏,以草示㫤。㫤從父啟東以御醫出入禁中, 㫤因備知禁祕事為典,定疏章,同署以上,遂得罪。謫古田典史,遷羅江知縣。縣故無城,大盜趙鐸來寇,設 奇擊卻之,民為立祠。擢敘州知府,亦有禦寇功。宥遷 英德知縣。鄰境多寇,創立縣城,賊至死守,糧盡圍不 解,夜縋死士焚其營,賊始驚潰。移韶州通判,謝病歸。 讓知安岳,遷府中都事錦衣門。達隸恣橫,讓執而撻 之。達摭其罪,坐戍廣西。赦還,復冠帶,囊無一錢,課耕 自給。俊嘗巡按四川,有廉聲,仕終南雄知府。

顧佐 邵𤣱 陳勉 賈諒 嚴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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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佐字禮卿,太康人。建文二年進士。除 莊浪知縣。永樂初,入為御史。奉命招廣西慶遠蠻,督 採木四川,從北征,巡視關隘。遷江西按察副使。召為 應天尹,剛直不撓,吏民畏服,人比之包孝肅。北京建, 改順天,權貴人多不便之,出為貴州按察使。仁宗嗣 位,召為通政使。宣德三年,都御史劉觀以貪被黜。帝」 問楊士奇、榮,廷臣孰可掌憲者。士奇舉佐公廉有威, 歷官並著風采。榮亦言佐為京尹,政清弊革。帝喜曰: 「顧佐乃能如是。」立擢左都御史,賜敕獎勉之。命甄察 諸御史,黜不稱者。御史有缺,舉送吏部補選。佐視事, 即奏黜御史嚴暟、楊居正等二十人,謫為吏。降八人, 罷三人,而舉進士鄧棨、國子生程富、謁選知縣孔文 英、教官方瑞等四十餘人堪任御史,帝使歷政,三月 而後任之,居正等六人辨愬,帝怒,并前為吏者悉戍 之。而暟自戍所潛遁入京,脅他賄,為佐所奏,論當死。 佐復奏暟謀害己,遂戮暟。帝北巡,命佐留守。還,復賜 敕,令約束諸御史。於是糾黜貪縱,朝綱肅然。居歲餘, 姦吏奏佐受隸金,私遣歸。帝密示士奇曰:「爾不嘗舉 佐廉乎?」對曰:「事有之。中朝官俸薄,僕馬薪芻資之隸, 遣隸半使出資免役,隸得歸耕,官得資費。中朝官皆 然。臣亦然。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帝歎曰:「朝臣貧 如此。」因怒訴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誣之,必下法司 治。」士奇對曰:「細事不足干上怒,付佐治足矣。」帝以吏 狀付佐,曰:「汝自治之。」佐頓首謝。召吏言:「上命我治汝, 汝改行,吾貸汝。」帝聞之益喜,謂佐得大體。或告佐不 理冤訴,帝怒曰:「必重囚教之。」命鞫,果。千戶臧清殺無 罪三人當死,故使人誣佐。帝曰:「不誅清,則佐法不行。」 立命磔於市。八年秋,佐有疾,乞歸。不許。以南京右都 御史熊概代理其事。踰年而概卒。佐疾良已,入見。帝 慰勞之,令免朝賀,視事如故。正統初,考察御史不稱 者十五人,降黜之。邵宗九載滿,吏部已考稱,亦與焉。 宗不服,奏辯。尚書郭璡亦言「宗不應與在任者同考。」 帝遂責佐。而御史張鵬等復劾宗微過。帝以鵬朋欺, 并切責佐。佐即上章致仕去。賜敕獎慰,賚鈔五千貫, 命戶部復其家。家居十餘年卒。佐守正嫉邪,人敬憚 之。每旦趨朝,小憩外廬,立雙藤戶外,百僚過者,皆折 旋避之。入內直廬,獨處小夾室,非議政不與諸司群 坐,人稱為「顧獨坐」云。時雩都、陳勉嶧、賈諒,先後副都 御史,與佐同舉臺職,而蘭谿、邵𤣱官南京,與佐齊名。 繁昌嚴升名亦亞於𤣱。𤣱字以先,永樂四年進士。授 御史,巡按江西、廣東、福建。所過,人不敢犯。仁宗監國, 知𤣱廉直,有重獄,輒付𤣱。歷江西、福建按察史。宣德 三年入為南京左副都御史。奏黜御史不職者十三 人,簡黜諸司庸懦不肖者八十餘人,風紀大振。居二 年,以疾卒官。𤣱負氣,好侮慢同列,治獄頗刻深。然持 身廉,內行修潔。母喪哀毀,芝再產於庭。勉與𤣱同年 進士。除監察御史,出為廣東副使。仁宗初,以楊士奇 薦,擢左副都御史。宣德間,嘗坐失出下詔獄,得釋。信、 豐諸縣盜起,命勉撫之。招徠三千六百餘人,亂遂定。 正統中,歷兩京大理寺卿。景泰初,進南京右都御史, 掌院事。致仕,卒。勉外和內剛,精通法律,吏不敢欺。諒, 字子信。永樂中,由鄉舉入太學,選侍皇太孫說書。擢 刑科給事中。宣德四年進都給事中。劾清軍侍郎金 庠受賄,罷之。又與御史張居傑劾戶部郎中蕭翔等 挾妓御史方鼎等十三人,託疾不事事,悉下獄,貶官。 又劾陽武侯薛祿「朋比不敬。」廷中肅然。明年拜右副 都御史。偕錦衣指揮王裕、參議黃翰、中官張義等巡 視江西,按治豪強不少假。英宗即位,出鎮湖廣。治濟 寧北河道。賑淮、揚諸府饑。徐州盜越城被劾,帝宥之。 盜入芒碭山為民患,諒捕獲甚眾。還至德州,卒。諒內 行修,當官有風采,士類稱之。升建文時進士。歷官大 理寺右少卿。清軍蘇、松,執法不撓。調南京僉都御史。 與𤣱同心治事。剛果自信,嘗著《神羊賦》以見志焉。

魯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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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穆字希文,天台人,永樂四年進士。家 居,褐衣蔬食,足跡不入州府。比謁選,有司餽之贐,穆 曰:『吾方從仕,未能利物,乃先厲州里乎』?弗受。除御史。 仁宗監國,屢上封事,漢王官奄將校不法,莫敢言,穆 上章劾之,不報。然直聲振朝廷,遷福建僉事,理冤濫, 摧豪強。」泉李某妻與其姻林私,李調官廣西,林遣僕 酖李於道而室其妻,李宗人訴於官,所司納林賂,坐 訴者繫獄久。穆廉得其實,立正林罪。漳民周允文無 子,以姪後,晚而妾生子,因析產與姪,屬以妾子。允文死,姪言兒非叔子,逐去,盡奪其貲。妾訴之,穆召縣父 老及周宗族,密置妾子,群兒中咸指兒類允文遂歸 其產,民間呼「魯鐵面。」時楊榮當國,家人犯法,穆治之 不少貸。榮顧謂穆賢,薦之朝。正統初,擢右僉都御史。 奉命捕蝗。還,以疾卒於官,給舟歸其喪。始,穆入為僉 都御史,所載不過囊衣。尚書吳中贈以器用,不受。至 是,中為治棺衾,乃克殯。子崇志,登進士,授給事中,歷 應天府尹,廉直有父風。

吳訥 朱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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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訥字敏德,常熟人。父任沅陵簿,坐事 繫京師。訥上書乞身代,事未白而父歿,由是感奮力 學。永樂中,以醫薦至京。仁宗監國,聞其名,命教功臣 子弟。成祖召對稱旨,俾日侍闕廷,備顧問。洪熙元年, 侍講學士沈度薦經明行修,授監察御史。敬慎廉直, 不務矯飾。出按浙江。軍囚逃者,令家人妄愬,逮繫至」 千人。訥請嚴禁,即冤不得越告。帝命法司從之。訥在 浙,以振風紀、植綱常為務。繼按貴州,恩威著遐裔。將 代還,土人詣闕乞留。不許。宣德五年進南京右僉都 御史,尋進左副都御史。正統初,光祿丞董正等盜官 物。訥發之,謫戍四十四人。右通政李畛者,奉使蘇、松, 行事多不謹。訥微誡之。畛不悅,誣訥稽延詔書等事, 訥抗章辯,互為臺省所劾,俱逮下獄,既而釋之。英宗 初御經筵,錄所輯《小學集解》上之。正統六年請老,特 賜宴遣歸,以朱與言代訥。訥博覽議論,有根柢,於性 理之奧,多有發明,所著書皆可垂於後。歸家,布衣蔬 食,環堵蕭然。周忱撫江南,欲新其居,謝不可。家居十 六年而卒,年八十六。諡「文恪。」與言,字一鴞,萬安人。永 樂九年進士。授湖廣按察僉事。宣德中,遷四川副使。 合州盜起,督吏目熊鼎斬六十餘人,賊勢遂衰。事聞, 擢鼎合州同知。雅州妖人為亂,與言執送京師,境內 以寧。英宗踐阼,召為南京右副都御史。入代訥領院 事。年老致仕卒。與言剛方廉慎,為政務大體,數建白 切時弊。家居門庭清肅,鄉人有不善,惟恐與言知之。

陳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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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鑑字貞明,高安人。宣德二年進士,授 行人。正統中擢御史,厲風節,出按順天,言京師風俗 澆漓,其故有五:一、事佛過甚,二、營喪破家,三服食麗 靡,四、優倡為蠹,五、博塞成風』。章下禮部,格不行,改按 貴州。麓川賊思機發,自大軍再征窮竄,屢上書哀訴, 乞宥罪通貢。王振不許,復大舉遠征。時雲貴軍民疲」 敝,苗乘機煽動,閩、浙間盜賊亦發,舉朝皆知其不可 懲球禍,無爭者。鑑抗章言:「賊酋遠遁,不為邊患。宜專 責雲南守臣相機勦滅,無遠勞禁旅。」振大怒,欲困之。 改鑑雲南參議,使赴騰衝招賊。怒未已,摭鑑為巡按 時,嘗請四川播州安撫司改隸貴州,以為鑑罪,令兵 部劾之。逮下吏,論死繫獄。景帝嗣位,乃得赦。尋授河 南參議,致仕歸,卒。

弋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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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謙,代人,永樂九年進士。除監察御史, 出按江西,言事忤旨,貶峽山知縣,復坐事免歸。仁宗 在東宮,素知謙骨鯁,及嗣位,召為大理少卿,直陳時 政,多見納。既復言五事,詞太激,帝乃不懌。尚書呂震、 吳中、侍郎吳廷用、大理卿虞謙等因劾謙誣罔。都御 史劉觀,令眾御史合糾謙。帝召楊士奇等言之,士奇」 對曰:「謙不諳大體,然心感超擢恩,欲圖報耳。主聖則 臣直,惟陛下優容之。」帝乃不罪謙,然每見謙,詞色甚 厲。士奇從容言:「陛下詔求直言,謙言不當觸怒,外廷 悚惕,以言為戒。今四方朝覲之臣皆集闕下,見謙如 此,將謂陛下不能容直言,而謙之名愈彰矣。」帝惕然 曰:「此固朕不能容,亦呂震輩迎合,以益朕過,今自當 置謙。」遂免謙朝參,令專視司事。言事者益少。帝復召 士奇曰:「朕怒謙矯激過實耳。朝臣果月餘無言,爾語 諸臣白朕心。」士奇曰:「臣空言,不足信。乞親降璽書。」遂 令就榻前書敕引過,諭百官無以謙為戒,而復謙朝 參。已,中官採木四川,貪橫。帝召謙諭曰:「爾清鯁,為朕 往治之。」乃擢謙副都御史,賜鈔以行,遂罷採木之役。 宣德初,交阯右布政戚遜以貪淫黜,命謙往代。王通 棄交阯,謙亦論死。正統初,釋為民。土木之變,謙布衣 走闕下,薦通及甯懋、阮遷等十三人皆奇才可用。眾 議以通副石亨,謙請專任通,事遂寢。廷臣以謙負重 名,奏留之,亦不報。景泰二年復至京,疏薦通等,語侵 于謙。謙奏:「乞錄通等,命弋謙代臣總軍務。」帝不許,罷 歸。未幾卒。仁宗性寬大,容直言,謙以故得無罪,反責 呂震等。而黃驥言西域事,帝亦誚震而行其言。

左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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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鼎字周器,永新人。正統七年進士。授 南京御史,改北,巡按山西。乘輿北狩,悉心畫戰守。時 兵荒洊臻,請蠲太原諸府稅糧,停大同轉餉夫,以蘇 其困。也先請和,抗言不可,引宋景德、靖康事為鑒。尋 以山東、河南饑,遣鼎巡視,民賴以安。律文,官吏故勘 平人致死者抵罪,時以給事中于泰言,悉得寬貰。鼎言:「小民無知,情貸可也。官吏深文巧詆,與故殺何異? 法者天下之公,不可意為輕重。」自是論如律。景泰四 年,疏言:「瓦剌變作,將士無用,由軍政不立也。謂必痛 懲前弊,乃今又五年矣。貂蟬盈座,悉屬公侯。鞍馬塞 途,莫非將帥。民財歲耗,國帑日虛。以天下之大,土地 甲兵之眾,曾不能振揚威武,則軍政仍未立也。昔太 祖定《律令》,至太宗,暫許有罪者贖,蓋權宜也。乃法吏 拘牽,沿為成例,官吏受枉法財,悉得減贖。骫骳如此, 復何顧憚哉?國初建官有常,近始因事增設主事,每 司二人,今有增至十人者矣。御史六十人,今則百餘 人矣。甚至一部有兩尚書,而侍郎亦倍常額,都御史 以數十計,此京宮之冗也。外則增設撫民管屯官,如 河南,參議益二而為四,僉事以三而為七,此外官之 冗也。天下布、按二司各十餘人,乃歲遣御史巡視,復 遣大臣巡撫鎮守。」夫今之巡撫鎮守,即曩之方面御 史也。為方面御史,則合眾人之長而不足,為巡撫鎮 守,則任一人之智而有餘,有是理耶?至御史遷轉太 驟,以「六年為率,令其通達政事,然後可以治人。巡按 係尤重,毋使初任之員漫然嘗試。其餘百執事,皆當 慎擇而久任之。」帝頗嘉納。未幾,復言:「國家承平數十 年,公私之積未充。一遇軍興,抑配橫徵,鬻官市爵,率 行衰世苟且之政,此司邦計者過也。臣請痛抑末技, 嚴禁遊惰,斥異端使歸南畝。裁穴員以省虛糜,開屯 田而實邊,料士伍而紓饟,寺觀營造,供佛飯僧,以及 不急之工,無益之費,悉行停罷。專以務農重粟為本, 而躬行節儉以先之,然後可阜民而裕國也。倘忽不 加務,任掊克聚斂之臣,行朝三暮四之術,民力已盡 而征發無已,民財已竭而賦斂日增,苟紓目前之急, 不恤意外之虞,臣竊懼焉。」章下戶部,尚書金濂請解 職。帝不許,鼎言亦不盡行。踰月,以災異偕同官陳救 弊恤民七事。末言大臣不乏奸回,宜黜罷其尤,用清 政本。帝善其言,下詔甄別,而大臣辭職並慰留。給事 中林聰請明諭鼎等,指實劾奏,鼎、聰等乃共論吏部 尚書何文淵、刑部尚書俞士悅、工部侍郎張敏、通政 使李錫不職狀。錫罷,文淵竟由是去。鼎居官清勤,卓 有聲譽。御史練綱以敢言名,而鼎尤善為章奏。京師 語曰:「左鼎手,練綱口。」自公卿以下咸憚之。出為廣東 右參政。會英宗復位,以郭登言,召為左僉都御史。踰 年卒。

練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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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左鼎傳》:「練綱,字從道,長洲人。祖則成,洪武 時御史。綱舉鄉試,入國子監,歷事都察院。郕王監國, 上《中興八策》:也先將入犯,復極言和議不可就,南遷 不可從,有持此議者,宜立誅。安危所倚,惟于謙、石亨 當主中軍,而分遣大臣守九門,擇親王忠孝著聞者, 令同守臣勤王。檄陝西守將調番兵入衛,帝悉從之。」 綱有才辨,急功名。都御史陳鎰、尚書俞士悅皆綱同 里,念綱數陳時政有聲,且畏其口,遂薦之,授御史。景 泰改元,上時政五事。巡視兩淮鹽政。駙馬都尉趙輝 侵利,劾奏之。三年冬,偕同官應詔陳八事,並允行。亡 何,復偕同官上言「吏部推選不公,任情高下。請置尚 書何文淵、右侍郎項文曜於理,尚書」王直、左侍郎俞 山素行本端,為文曜等所罔,均宜按問。帝雖不罪,終 以綱等為直。明年命出贊延綏軍務。自陳名輕責重, 乞授僉都御史。帝曰:「遷官可自求邪?」遂寢其命。初,京 師戒嚴,募四方民壯分營訓練。歲久多逃,或赴操不 如期。廷議編之尺籍。綱等言:「召募之初,激以忠義,許 事定罷遣。今展轉輪操,已孤所望。況其逃亡,實迫寒 餒,豈可遽著軍籍。邊方多故,倘更召募,誰復應之?」詔 即除前令。五年巡按福建,與按察使楊玨互訐,俱下 吏。謫玨黃州知府,綱邠州判官。久之卒。

許仕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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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仕達,歙人,正統十年進士。擢御史。景 泰元年四月,上疏言災沴數見,請帝痛自修省。帝深 納之。未幾,復請於經筵之餘,日延儒臣講論經史,帝 亦優詔褒答。旋巡按福建,劾鎮守中官廖秀,下之獄, 以監丞戴細保代之。秀亦訏仕達,下鎮守侍郎薛希 璉等廉問。會仕達劾希璉貪縱,乃命御史王豪往勘」, 還奏兩人互有虛實,而陳耆老數千人乞留仕達狀。 給事中林聰,閩人也,亦為之言。乃命留任,且敕希璉 勿搆卻。仕達亦厲風紀。執漳州知府馬嗣宗送京師。 大理寺劾其擅執。帝以執贓吏,不問。期滿當代,耆老 詣闕請留,不許。未幾,即以為福建左參政。天順中,歷 山東、貴州左、右布政使。仕達初為御史,名甚震,及居 方面,頗以縱肆聞。

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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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瑄不知何許人,正統間為御史。初,福 建多礦盜,命御史柳華捕之。華令村聚皆置望樓,編 民為甲,擇其豪為長,得自置兵仗,督民巡徼。沙縣佃 人鄧茂七,素無賴,既為甲長,益以氣役屬鄉民。其俗, 佃人輸租外,例餽田主。茂七倡其黨,令毋餽,而田主自往受粟。田主訴於縣,縣逮茂七,不赴,下巡檢追攝」, 茂七殺弓兵數人。上官聞,遣軍三百捕之,被殺傷幾 盡,巡檢及知縣並遇害。茂七遂大剽掠,偽稱《剷平王》, 設官屬,黨數萬人,陷二十餘縣,都指揮范真、指揮彭 璽等先後被殺。時福建參政交阯人宋彰賄王振,得 遷左布政使,侵漁貪惡,民不能堪,益相率從茂七為 盜,東南騷動。十三年四月,茂七圍延平刷卷,御史張 海登城撫諭。賊訴乞貰死,免三年徭役,即解散為良 民。海以聞,命瑄往招討,以都督劉聚、僉都御史張楷 大軍繼其後。瑄既至,先令人齎敕往撫。茂七不肯降, 瑄馳赴沙縣圖之。賊首林宗政等萬餘人攻後坪,欲 立砦。瑄令通判倪冕等率眾先據要害,而身與都指 揮雍埜等邀其歸路,斬賊二百餘級,獲其渠陳阿巖。 明年二月,瑄誘賊復攻延平,督眾軍分道衝擊,賊大 敗遁走。指揮劉福追之,遂斬茂七,招脅從復業。未幾, 復擒其黨林子得等。尤溪賊首鄭永祖率四千人攻 延平,瑄偕埜等邀擊擒之,斬首五百有奇,餘黨潰散。 楷之監大軍討賊也,至建寧頓不進,日置酒賦詩為 樂。聞瑄破賊,則馳至延平攘其功。瑄被脅,依違具奏。 福不能平,愬之。詔責瑄具狀,楷等皆獲罪。瑄有功不 問,功亦竟不錄。茂七雖死,其從子伯孫等復熾。朝廷 更遣陳懋等以大軍討,瑄乃還朝。景泰初,出為廣東 副使,卒。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 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瑛、王 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禽遂昌賊蘇才於 蘭溪。處州知府張佑擊敗賊眾,擒斬千餘人。於是帝 降敕,數詰讓諸將帥。都指揮鄧安等因歸咎於前御 史柳華。時王振方欲殺朝士威眾,命逮華。華已出為 山東副使,聞命,仰藥死。詔籍其家,男戍邊,婦女沒入 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以是得罪。初,澄按福 建,以茂七亂,檄浙江、江西會討。尋以賊方議降,止兵 毋進。既知賊無降意,復趨進兵,而賊已不可制。浙江 巡按御史黃英恐得罪,具白澄止兵狀。兵部因劾澄 失機。福建三司亦言「賊初起,按臣柴文顯匿不奏,釀 成今患。」遂俱下吏。獄成,詔磔文顯,籍其家,澄棄市。而 彰及按察使方冊等十人俱坐斬。遇赦,謫驛丞。天順 初,復官。論者謂「華所建置未為過。澄、文顯罪不至死。 武將不能滅賊,反罪文吏。華、文顯至與叛逆同科。」天 下皆惡振之橫,而咎朝廷失刑云。華,吳縣人。文顯,浙 江建德人。澄,仁和人。澄被刑,戒其子毋讀書取科第。 後其子孫多舉進士,有至大官者。

羅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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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亨信,字用實,東莞人。永樂三年進士。 改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出視江浙水災,奏蠲三縣 租。進吏科右給事中,坐累謫交阯為吏。居九年,仁宗 嗣位,用薦召為御史,覈通州倉儲,巡按畿內,清軍山 西,皆有聲。有薦其堪方面者。命食按察僉事俸,待遷。 英宗立,超擢右僉都御史,練兵平涼。西寧將多私乘」 驛騎,或貿遷擅起車牛。舊制,官茶易番馬,後許商運 於甘州、西寧,償以淮、浙鹽,由是私茶盛行。邊衛軍餘 墾田不納賦,至是令計畝輸邊。亨信以為言。帝悉嘉 納。正統二年,蔣貴討阿台、朵爾只伯,逗遛,亨信讓之 曰:「公等受國厚恩,敢臨敵退縮耶?死法孰與死敵?」貴 等色變,以芻餉不繼為辭,引還。亨信請治其罪。帝以 章示黃驥,併下貴等。貴感愧。明年進兵大破之。亨信 以參贊功,進秩一等。先是遭父喪奪情。至是令歸葬。 還朝,改命巡撫宣府、大同。汰諸衛冗官老弱者四百 八十餘人。參將石亨請簡大同民三之一為軍,亨信 奏止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時遣官度二鎮軍 田,一軍八十畝外,悉徵稅五升。亨信言:「文皇帝時,詔 邊軍盡力墾田,毋徵稅,陛下復申命之,今奈何忽為 此舉?塞北諸軍,防邊勞苦,無他生業,惟事田作。每歲 自冬徂春,迎送瓦剌使臣,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復 刈草,八月以後,修治關梁,計一歲中,曾無休暇。況邊 地磽瘠,霜早收薄,若一徵稅,則民不復耕,必致竄逸。」 帝納其言。土木變作,人情恟懼。有議棄宣府城者,官 吏軍民紛然就道。亨信仗劍坐城下,令曰:「出城者斬。」 又誓諸將曰:「朝廷付亨信此城,以死守之。」人心始定。 也先奉車駕至城南,傳命啟門。亨信登城語曰:「奉命 守城,不敢擅啟閉。」也先乃去赤城、鵰鶚、懷來、永寧、保 安諸守將,棄城並按,舉其罪。當是時,天子既北狩,寇 日薄城下,關門左右皆戰場,亨信與總兵楊洪以孤 城當其衝。洪既入衛,又與朱謙共守,外禦彊寇,內屏 京師。以守邊勞,進左副都御史。景泰元年,年踰七十, 乞致仕,不許。入京陛見,辭益力,免冠叩首,帝見其著 兜鍪處,顛髮皆盡,乃許焉。歸八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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