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四百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十九卷目錄
侍衛部彙考三
宋〈總一則〉
金〈總一則〉
元〈總一則〉
官常典第四百十九卷
侍衛部彙考三
编辑宋
编辑宋設「衛尉寺,置卿、少卿、丞,掌儀衛、兵械、甲胄之政。殿 前司置都、副指揮及都虞候,掌殿前諸班直及步騎 諸指揮之名籍,而都、副點檢掌侍衛扈從。」
按《宋史職官志》:「衛尉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 儀衛、兵械、甲胄之政令,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內 外作坊輸納兵器,則辨其名數,驗其良窳,以歸於武 庫,不如式者罰之,時其曝涼而封籍其數。若進御及 頒給,則案籍而出之。每季委官檢視,歲終上計帳於 兵部,掌凡幄帟之事。大禮設帷宮,張大次;小次,陳鹵 簿。儀仗長貳晝夜巡徼,察其不如儀者,押仗官則前 期稟差。」凡仗衛供羽儀、節鉞、金鼓、棨戟,朝宴亦如之。 宴享賓客供幕帟、茵席,視其敝者,移少府軍器監修 焉。舊制,判寺事一人,以郎官以上充。凡武庫、武器歸 內庫,守宮歸儀鸞司,本寺無所掌。元豐《官制》行,始歸 本寺。分案四,置吏十。元祐三年,詔長貳互置,所隸官 司十有三。
內弓箭庫南外庫軍器弓箭庫、軍器弩劍箭庫,「掌藏 兵杖器械、甲胄,以備軍國之用。」
儀鸞司。掌「供幕帟、供帳之事。」
軍器什物庫、「《宣德樓》什物庫,掌收貯什物,給用則按 籍而頒之。」
左右金吾街司、左右金吾仗司、六軍儀仗司,掌清道 徼巡,排列奉引儀仗,以肅禁衛。凡儀物以時修飭,選 募人兵,校其遷補之事。中興後,衛尉寺廢,併入工部。 殿前司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掌殿 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練、蕃衛 戍守、遷補賞罰,皆總其政令,而有都點檢、副都點檢 之名,在都指揮之上,後不復置。入則侍衛殿陛,出則 扈從乘輿。大禮則點提編排,整肅禁衛、《鹵簿》、儀仗,掌 宿衛之事。都指揮使以節度使為之,而副都指揮使、 都虞候以敕史以上充,資序淺則主管本司公事,馬、 步軍亦如之。備則通治,闕則互攝。凡軍事皆行以法 而治其獄訟,若情不中法,則稟奏聽旨。
騎軍。有殿前指揮使、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 祗候、金鎗班、東西班、散直、鈞容直及捧日以下諸軍 指揮。
步軍有「御龍直、骨朵子直、弓箭直、弩直」及《天武》以下 諸軍指揮。
諸班有都都虞候、指揮使、都軍使、都知、副都知、押班。 《御龍》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都虞候、指揮使、 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候。
騎軍、步軍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廂都指揮使,捧日、天 武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 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副兵馬使、 十將、將虞候、承局、押官,各以其職隸於殿前司。元祐 七年,簽書樞密院王巖叟言:「祖宗以來,三帥不曾闕 兩人,若殿帥闕,難於從下超補。姚麟係殿前都虞候, 合陞作步軍副都指揮使。」紹聖三年,詔:「殿前指揮使 金鎗弩手班、龍旗直所減人額及排定班分,並依元 豐詔旨。」政和四年,詔:「殿前都指揮使在節度使之上, 殿前副都指揮使在正任承宣使之上,殿前都虞候 在正任防禦使之上。渡江後,都指揮間虛不除,則以 主管殿前司一員任其事。其屬有幹」辦公事主管禁 衛二員,準備差遣準備差使、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 書寫機宜文字一員。本司掌諸班直、禁旅、扈衛之事, 捧日、天武四廂隸焉。訓齊其眾,振飭其藝,通輪內宿 併宿衛親兵,並聽節制。其下有統制、統領、將佐等分 任其事。凡諸軍班直功賞轉補行門,拍試換官、閱實 排連,以詔於上。諸殿侍差使年滿,出職祇應,參班覈 其名籍,以時教閱,則謹鞍馬、軍器、衣甲之出入,軍兵 有獄訟,則以法鞫治。初,渡江草刱,三衛之制未備,稍 稍招集填制三帥,資淺者各有「主管某司公事」之稱。 又別置御營司,擢王淵為都統制。其後外州駐劄,又 有「御前諸軍都統制」之名,又併入神武軍,以舊統制、 統領改充殿前司統制、統領官。乾道中,臣僚言:「五衛 軍制,名稱不正,以舊制論之,軍職大者凡八等,除都 指揮或不常制外,曰殿前副都指揮使、馬軍副都指 揮使、步軍副都指揮使,次各有都虞候,次有捧日、天 武四廂都指揮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秩秩有序若登第然。降此而下,則分營、分廂各置副」都指揮使, 邊境有事,命將討捕,則旋立總管、鈐轄、都監之名,使 各將其所部以出。事已,復初,令以宿衛虎士,而與在 外諸軍同其名。以統制、統領為之長,又使遙帶外路 總管、鈐轄,皆非舊典,所當法祖宗之舊。正三衙之名, 改諸軍為諸廂,改統制以下為都虞候、指揮使。要使 宿衛之職預有差等,士卒之心明有所係,異時拜將, 必無一軍皆驚之舉。時不果行。淳熙以後,四廂之職 多虛,而殿司職司有「權管幹」有「時暫照管」之號,愈非 乾道以前之比矣。
侍衛親軍馬軍 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 候各一人,掌馬軍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練、番衛、 戍守、遷補、賞罰,皆總其政令。侍衛扈從及大禮宿衛, 所掌如殿前司官。所領馬軍,自龍衛而下有左右四 廂都指揮,龍衛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 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使、指揮使,每都有 軍使、副兵馬使、十將、將虞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職隸 於馬軍司。政和四年,詔以馬軍都指揮使、馬軍副都 指揮使在正任觀察使之上,馬軍都虞候在正任防 禦使之上。中興復置,主管侍衛馬軍司一員。其屬有 幹辦公事、準備差遣、點檢醫藥飲食各一員,掌出戍 建康,差主管機宜文字一員,掌馬軍之政令,凡出入 扈衛、守宿以奉上,開收閱習、轉補以勵下,如殿前司。 凡各籍,覈其在亡,過則以法繩之。有巡防敕應,則糾 率差撥龍衛四廂隸焉。
侍衛親軍步軍 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 候各一人,掌步軍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練、番衛、 戍守、遷補、賞罰,皆總其政令。侍衛扈從及大禮宿衛, 如殿前司所領。步軍。自神衛而下,左右四廂都指揮 使,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 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都頭、副都頭、十 將、將虞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職隸於步軍司。政和四 年,詔以步軍都指揮使、步軍副都指揮使在正任防 禦使之上。中興,復置主管侍衛步軍司一員,其屬有 幹辦公事二員,準備差遣、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掌 步軍之政令。凡出入扈衛、守宿以奉上,開收閱習、轉 補以勵下,如殿前司。凡名籍校其在亡,過則以法繩 之。有巡防敕應,則糾率差撥、押衛四廂隸焉。
環衛官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中郎將、 郎將。」
《左、右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中郎將郎將
左、右驍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武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屯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衛》官軍《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監門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
左、右千牛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中郎將、郎將, 諸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並為環衛官,無定員,皆命 宗室為之,亦為武臣之贈典。大將軍以下又為武官 責降散官。政和中,改武臣官制,而環衛如故,蓋雖有 四十八階,別無所領故也。靖康元年,詔以武安軍節 度使錢景臻等為左金吾衛上將軍,保信軍節度使 劉敷等為右金吾衛上將軍。用御史中丞陳過庭言, 遵藝祖開寶初罷王彥超、武行德等歸環衛故事也。 其禁兵分隸殿前及侍衛兩司,所稱十二衛將軍,皆 空官無實,中興多不除授。隆興中,始命學士洪遵等 討論典故,復置十六衛,號環衛官。其法,節度使則領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承宣使則領左、右衛「上將軍,在 內則兼帶,在外則不帶,正任為上將軍,遙郡為大將 軍,正親兄弟子孫試充。」又詔「祖宗諸后,自明肅至欽、 慈諸后及后妃嬪御之家,各具本宗堪充諸衛官,以 名銜聞。」又詔三衛郎為三衛侍郎。又詔博士並差文 臣。崇寧四年二月置,五年正月罷。
皇城司幹當官七人,以武功大夫以上及內侍都知、 押班充。掌宮城出入之禁令。凡周廬宿衛之事,宮門 啟閉之節皆隸焉。每門給銅符二、鐵牌一,左符「留門」, 右符「請鑰。」鐵牌則請鑰者自隨,以時參驗而啟閉之。 總親從、親事官名籍,辨其宿衛之地,以均其番直。人 物偽冒不應法,則譏察以聞。凡臣僚朝覲,上下馬有 定所,自宰相、親王以下所帶人從有定數,揭牓以止 其喧鬨。元豐六年,詔幹當皇城司除兩省都知、押班 外,取年深者減罷,止留十員。元祐元年,詔幹當官閱 三年無過者遷秩一等,再任滿者減磨勘。二年、元符 元年,詔:「應宮城出入請納官物、呈稟公事、傳送文書, 并御廚、翰林、儀鸞司非次祗應,聽於」便門出入,即不 由所定門者,論如闌入律。應差辦人物入內,及內諸 司差人往他所應奉,並前一日具名數與經歷諸門 報皇城司。二年,詔「皇城司任滿酬獎,依熙寧五年指 揮,再任滿無遺闕取旨。」政和五年,詔「皇城司可刱置 親從第五指揮,以七百人為額。」
〈注〉「親從官舊有四指揮,元額共二千二百七十人
仍以五尺九寸一分六釐,使為將軍,副使為中郎將,使臣以下為左右郎將,通以十員為額。宗室不在此 例。除管軍則解,或領閤門、皇城之類則仍帶,雖戚里 子弟非戰功人不除。」批書印紙,屬殿前司。是時,帝諭 宰相,以為「如文臣館閣儲才之地,紹熙初,嘗欲留闕, 以儲」將才,循初意也。嘉泰中,復申明隆興之詔,屏除 貪得妄進,以重環尹之官。嘉定二年,復因臣僚言,專 以曾為兵將,其功績及名將子孫之有才略者充。通 前後觀之,可以見環衛儲才之意。
三衛官:三衛郎一員,秩比大中大夫,中郎為之貳;文 武各一員,秩比朝議大夫;博士二員,主簿一員。 親衛府,郎十員,中郎十員。
勳衛府。郎十員,中郎十員。
翊衛府,郎二十員,中郎二十員,文武各四十員。 三衛郎治其府之事,率其屬日直於殿陛。長在左,立 起居郎之前。貳分左右,文東武西,立都承旨之後。仗 退,治事於府。《博士》掌教道校試三衛所習文武之藝。 親衛立於殿上兩旁,勳衛立於朵殿,翊衛立於兩階 衛士之前。三衛郎依給、舍,中郎依少卿,餘依寺丞。 親衛官以后妃嬪御之家,有服親及翰林學士、并管 軍正任觀察使以上子孫。
勳衛官以勳臣之世,賢德之後,有服親大中大夫以 上,及正任團練使、遙郡觀察使以上。
「翊衛官,以卿監、正任刺史、遙郡團練使以上,並以為 等。其將校、十將、節級等應合行事件,比第四指揮及 見行條貫。」六年三月,應臣僚輒帶售雇人入宮門罪 賞並依《宗室法》,將帶過數止坐本官。若兼領外局。所 定人從,非隨本官輒入者,依闌入法。十一月,詔嘉王 楷差提舉皇城司整肅隨駕禁衛所。靖康元年,詔應 「入皇城門,依法服本色輒衣便服及不裹頭帽入出 者,並科罪」所隸官屬:
冰井務。掌藏冰,以薦獻宗廟,供奉禁庭及邦國之用。 若賜予臣下,則以法式頒之。中興初,為行營禁衛所 差。生管官掌出入城、皇宮殿門等敕號,察其假冒,車 駕行幸,則糾察導從。紹興元年,改稱「行在皇城司。」提 舉官一員,提點官二員,幹當官五員,以諸司副使、內 侍都知、押班充。掌皇城宮殿門,給三色牌號,稽驗出 入。凡親從、親事官五指揮,入內院子守闕,入內院子 指揮,總其名籍,均其勞役,察其功過而賞罰之。凡諸 門必謹所守,蠲潔齋肅。郊祀大禮則差撥隨從守衛, 有宴設則守門約闌。每年春秋按賞親從逐指揮,親 事官第一指揮長行三色武藝,弓弩搶手。皇城周回 或有墊陷,移文修整。嘉定間,臣僚言:「皇城一司,總率 親從,嚴護周廬,參錯禁旅,權亞殿巖。乞專以知閤、御 帶兼領,仍立定親從員額,以革泛濫。」並從之。
帶御器械宋初,選三班以上武幹親信者,佩櫜鞬、御 劍,或以內臣為之,止名御帶。咸平元年,改為帶御器 械。景祐二年,詔自今無得過六人。慶曆元年,詔遇闕 員,曾歷邊任有功者補之。中興初,諸將在外多帶職, 蓋假禁近之名,為軍旅之重。紹興七年,樞密院言「帶 御器械官常帶插」,帝曰:「此官本以衛不虞,今乃佩數 笴,骹箭不知何用。方承平時,至飾以珠玉,車駕每出, 為觀美而已。他日恢復,此等事當盡去之。」二十九年, 詔中外舉薦武臣,無闕可處,增置帶御器械四員,然 近侍亦或得之。乾道以來,詔立班樞密院檢詳文字 之上。淳熙間,凡正除軍中差遣或外任者,不許銜內 帶行,又須供職一年,方與解帶恩例。於是屬鞬之職 益重焉。按《兵志》:禁軍將校,則有殿前司都指揮使、 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諸班直都虞候、指揮使、 都知、副都知、押班。御龍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 有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 候。馬步軍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廂都指揮使,捧日、天 武左右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 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步軍謂之都頭〉副兵 馬使。〈步軍謂之副都頭〉十將、將虞候、承局、押官、 侍衛司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 虞候各一人。馬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 一人,步軍亦如之。自馬步軍都虞候已上,其員全闕, 即馬步軍都指揮使等各領其務,與殿前號為「三司。」 馬步軍有龍衛、神衛左右四廂都指揮使、都虞候,每 指揮有都指揮使、副指揮使,餘如殿前司之制。 御前忠佐軍頭司,馬步軍都軍頭、副都軍頭,馬軍都 軍頭、副都軍頭,步軍都軍頭、副都軍頭。其所轄散員, 有副指揮使、軍使、副兵馬使、十將,馬步直自指揮使 而下,皆如殿前司之制。
按:《石林燕語》,殿前司與侍衛司馬軍、步軍為三衙,其實兩司,而侍衛司都指揮使外又分置馬步軍都指揮使爾。殿前司亦參馬步軍而總於都指揮使,故殿前司都指揮使、副都虞候,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副都虞候與馬軍、步軍都指揮使、副都虞候兩司三衙各十二員,分天下兵而領之,此祖宗制。
兵之大要也。始唐制有十二衛兵,後又有六軍。十二衛兵為南衙,漢之南軍也;六軍為北衙,漢之北軍也。末年嘗以大臣一人總之,如崔引判六軍十二衛,是以都指揮使本方鎮軍校之名。自梁起宣武軍,乃以其鎮兵,因仍舊號,置在京馬步軍都指揮使而自將之,蓋於唐六軍諸衛之外,別為私兵。至後唐明宗,遂改為「侍衛親軍,以康義誠為馬步軍都指揮使,秦王從榮以河南尹為大元帥,典六軍」 ,此侍衛司所從始也。及從榮以六軍反,入宮,義誠顧望不出兵,而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朱弘寶擊敗之,其後遂不廢。殿前軍起於周世宗。是時太祖為殿前司都虞候,初詔天下選募壯士送京師,命太祖擇其武藝精高者為殿前諸班,而置都點檢,位都指揮使上。太祖實由此受禪,見於國史。歐陽文忠公為《五代史》,號「精詳」 ,乃云「不知其所始」 ,蓋考之未詳也。自有兩司六軍,諸衛漸廢,今但有其名,則兩司不獨為親軍而已,天下之兵柄皆在焉。其權雖重,而軍政號令則在樞密院,與漢、周之間史弘肇之徒為之「者異矣。此祖宗之微意,非前世所可及也。」
金
编辑金制,以殿前都點檢司領左右衛宿直等將軍,而衛 尉司亦掌禁衛。
按:《金史百官志》:「殿前都點檢司。」
〈注〉天眷元年置。
「掌親軍,總領左右衛將軍,符寶郎,宿直將軍,左右振 肅、宮籍監、近侍等諸局署,鷹坊、頓舍官隸焉。」殿前都 點檢,正三品。兼侍衛將軍、都指揮使,掌行從、宿衛、關 防門禁、督攝隊仗,總判司事。殿前左副都點檢,從三 品。兼侍衛將軍、副都指揮使。殿前右副都點檢,從三 品。兼侍衛將軍、副都指揮使,掌宮掖及行從。殿前都 點檢判官,從六品。
〈注〉大定十二年設。
知事一員,從七品。「殿前左衛將軍、殿前右衛將軍、殿 前左衛副將軍、殿前右衛副將軍,掌宮禁及行從、宿 衛、警嚴」,仍總領護衛,右衛同此。符寶郎四員,掌御寶 及金銀等牌。
〈注〉舊名「牌印祇候」,大定二年改為符寶祇候,改牌印令史為「符寶典書」,四人。
左右宿直將軍,從五品。掌總領親軍。凡宮城諸門衛 禁并行,從宿衛之事。八員。
〈注〉《大定》二十九年作「十員」,復作「十一員。」
左右振肅,正七品。掌妃嬪出入,總領護衛導從。
〈注〉本起嬪《嬖衛》之長,大定二年改今名。
「《宮籍》監。」提點,正五品。監,從五品。副監,從六品。丞,從七 品。掌「內外監戶及地土錢帛、小大差發。」直長二員,正 八品。掌同丞、
近侍局。提點,正五品。泰和八年刱設。使,從五品。副使, 從六品。掌侍從、承敕令、轉進奏帖。直長,正八品。
〈注〉大定十八年,增二員。奉御十六人,舊名「入寢殿小底。」奉職三十人,舊名「不入寢殿小底」,又名「外帳小底」,皆大定十年更。
器物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進御 器械鞍轡諸物。直長,正八品。都監,正九品。
〈注〉明昌三年省罷。
同監,從九品。
〈注〉泰和四年設。
尚廐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御馬 調習牧養,以奉其事。」
〈注〉大定二十九年,添副使一員,管「小馬群。」
直長一員。「司馬牛群。」掌廐都轄,正九品。
〈注〉不限員。
副轄,從九品。
〈注〉不限員數資考。
尚輦局。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承奉輿輦等事。直 長,正八品。
〈注〉不限資考。大定十九年,除「年六十以下人充
典輿都轄」,從九品。
〈注〉不限資考。
收支:〈闕二字〉正九品。大定二十年設。掌給受之事。同監。 泰和四年設。
〈注〉大定二年省。
本把四人。
鷹坊。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調養鷹 鶻、海東青之類。直長,正八品。
〈注〉不限員。
管勾,從九品。
〈注〉不限員數資考。
武庫署。令,從六品。掌「收貯諸路常課甲仗。」
〈注〉以曉軍器女直人充。
丞,從七品。直長二員。正八品
〈注〉大定二年省一員。
武器署。提點,從五品。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祭祀朝 會巡幸及公卿婚葬鹵簿儀仗旗鼓笛角之事。直長, 正八品。
〈注〉或二員。
《頓舍官》二員。
〈注〉《泰和令總格》作「四員。」
正八品:直長。
〈注〉見《士民須知》。泰和令無。
右屬殿前都點檢司。
元
编辑元制,「設左右中、前後五衛及左右衛率府忠翊、宗仁、 左右翊侍衛」,并虎賁親軍,俱領于樞密院。而大都督 府屬又有左右欽察衛及龍翊侍衛之軍。
按《元史百官志》:「樞密院右衛,秩正三品。中統三年,初 置武衛。至元元年,改為侍衛。八年,改為左右中三衛。 掌宿衛扈從,兼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二十年,增 都指揮使一員,副都指揮使一員。二十一年,置僉事 二員。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二員,副都指揮使一 員。至大元年,增都指揮使三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四」 年,省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後定置都指 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 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 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又其屬十 有五: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花 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二 百員,知事十員。
弩軍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彈壓二員,百戶十員。
屯田左右千戶所二,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二員,千戶 二員,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掌諸屯衛 行伍耕戰之暇,使之習學國字,通曉書記。初由樞府 選舉,後歸吏部。
左衛,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衛改置,掌宿衛扈從, 兼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是年,增副指揮使一員。 十六年,增副都指揮使一員。二十年,置僉事一員。二 十二年,增僉事一員。二十四年,省都指揮使、副都指 揮使一員。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 使二員、僉事二員。至大四年,省都指揮使六員、副都 指揮使二員。其後定制,衛宮都指揮使二員,正三品; 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 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 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屬十有五: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凡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 花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 二百員,知事十員。
弩軍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彈壓二員,百戶十員。
屯田左右千戶所二,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 二員,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中衛,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衛改置,掌宿衛扈從, 兼營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是年,置都指揮使一 員、副都指揮使一員。二十年,增副都指揮使一員。二 十一年,置僉事二員。二十三年,增都指揮使一員。大 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二員、副使三員。至大元年,增 都指揮使一員。四年,省都指揮使三員、副都指揮使 三員。「其後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 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 事二員,承發架閣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 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屬十有五: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花 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二 百員,知事十員。
弩軍千戶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彈 壓二員,百戶十員。
屯田左右千戶所二,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二員,千戶 二員,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前衛,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衛親軍刱置前後 二衛,掌宿衛扈從,兼營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是 年,置都指揮使一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十八年,增都 指揮使二員。二十年,置僉事一員。大德十一年,增都 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僉事三員。至大四年, 省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僉事三員。後定 「置衛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二員, 承發架閣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 知印各一人。」又其屬十有七: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花 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二 百員。
弩軍千戶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彈 壓二員,百戶十員。
屯田千戶所二,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二員,千戶二員, 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
門尉二。「《平則》門尉一員,順承」門尉一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後衛,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衛親軍刱置,掌宿 衛扈從,兼營屯田,國有大事,則調度之。是年,置都指 揮使二員、副都指揮使二員。後增設副都指揮使一 員。十八年,增都指揮使二員。二十年,置僉事二員。大 德十一年,增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僉事 二員。至大四年,省都指揮使五員、副都指揮使二員、 僉事二員。後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 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 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二人, 知印一人,通事二人。其屬十有四: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十員,副達魯花 赤十員,千戶十員,副千戶十員,彈壓二十員,百戶二 百員。
弩軍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彈壓二員,百戶十員。
屯田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二員, 彈壓二員,百戶四十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左衛率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撥江南行省萬戶府 精銳漢軍,為東宮衛軍,立衛率府,設官十一員。延祐 四年,始改為中翊府,又改為御臨親軍指揮司。又以 「御臨」非古典,改為羽林。六年,復隸東宮,仍為左衛率 府。定置率使三員,正三品;副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 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照磨一員,俱 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其屬十有 五
鎮撫所,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十,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十員, 副千戶十員,百戶二百員,彈壓十員。
弩軍千戶所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百戶十員,彈壓一員。
屯田千戶所三,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三員,千戶三員, 百戶六十員,彈壓三員。
教官三員,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陰陽教 授一員。
右衛率府,秩正三品。延祐五年,以速怯那兒萬戶府、 迤東女直兩萬戶府、右翼屯田萬戶府兵,合為右衛 率府,置官十二員。復定置率使二員,正三品;副使二 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 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 各二人。其屬七:
鎮撫所,鎮撫二員。
千戶所五,秩正五品。千戶五員,百戶四十五員,彈壓 二員。
教官一,儒學教授一員。
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九 年,始立屯田府。大德十一年,增軍數,立為大同等處 指揮使司。至大四年,屬徽政院。延祐元年,改中都威 衛使司,仍隸徽政院。尋復改屬樞密院。至治元年,改 為忠翊侍衛。後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 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 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 事、知印各一人,鎮撫二員。
行軍千戶所一十翼,達魯花赤一十員,副達魯花赤 一十員,千戶一十員,副千戶一十員,百戶二百六員, 彈壓二十員。
弩軍千戶所一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一 十員,彈壓一十員。
「屯田左右手千戶所二翼」,達魯花赤二員,千戶二員, 百戶四十員,彈壓四員。
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至治二 年,以亦乞列思人氏二百戶,與所收蒙古子女通三 千戶,及清州匠二千戶,屯田漢軍二千戶,立「宗仁衛」 以統之。定置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 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 二員,照磨一員,俱從八品;令史七人,知印二人,怯里 馬赤二人,譯史二人,鎮撫二員蒙古軍千戶所一十翼,千戶二十員,百戶一百員,彈 壓一十員。
屯田千戶所。千戶四員,百戶四十員,彈壓四員。 教官二:儒學教授一員,蒙古教授一員。
左翊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至元十 八年,以蒙古侍衛總管府依五衛之例為指揮使司, 設官十二員,奧魯官二員。大德七年,奏改為「左翼蒙 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延祐五年,罷奧魯官。後定 置司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 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 承發架閣兼照磨一員,並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 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鎮撫二員。
千戶所七翼,正千戶七員,副千戶七員,知事七員,彈 壓七員,百戶六十二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右翊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品秩同左衛。至元 十八年,以蒙古侍衛總管府依五衛例為指揮使司, 設官十二員,奧魯官二員。大德七年,奏改為「右翊蒙 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延祐五年,罷奧魯官。後定 置司官,都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 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 承發兼照磨架閣一員,並從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 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鎮撫二員。
千戶所一十二翼,正千戶一十二員,副千戶一十二 員,知事一十二員,彈壓一十二員,百戶一百九員。 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管領上都路元籍 軍人,兼奧魯之事。至元十六年,立虎賁軍,設官二員。 十七年,置都指揮使二員、副都指揮使一員,又增置 副都指揮使一員。元貞三年,以虎賁軍改為虎賁親 軍都指揮使司。十一年,增置都指揮使六員。至大四 年,省都指揮使九員。後定置司官,都指揮使三員,正 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經 歷一員,從七品;知事、照磨兼承發各一員,並從八品; 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二人,鎮撫二 員,都目一員。
撒的赤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 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員,彈 壓二員。
《不花》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正 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百戶二十二員,彈壓二員。 《脫脫木》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 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八員, 彈壓二員。
大忽都魯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 員,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四 員,彈壓二員。
楊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正千 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二員,彈壓 二員。
迷里火者千戶翼,正達魯花赤一員,副達魯花赤一 員,正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知事一員,百戶二十員, 彈壓二員。
大都督府,正二品,管領左右欽察兩衛、龍翊侍御東 路蒙古軍元帥府、「東路蒙古軍萬戶府」、哈剌魯萬戶 府。天曆二年,始立欽察親軍都督府,秩從三品。後改 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三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 副都督三員,從三品;僉都督事二員,正四品;經歷二 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管勾一員,照磨一員,俱 正八品。令史八人,蒙古必闍赤二人,怯里馬赤二人, 知印二人,宣使六人。
右欽察衛,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三年,依河西等衛例, 立欽察衛,設官十員。至治二年,分為左右衛。天曆二 年,撥隸大都督府。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都指 揮二員,正三品;副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 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二員,並從八品;令 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鎮撫一員。
行軍千戶十八所,達魯花赤各一員,千戶三十六員, 百戶一百八十員,彈壓一十八員。
屯田千戶所二。達魯花赤二員,千戶二員,百戶二十 員,彈壓二員。
《門尉》二員。
儒學教授一員。至大四年始置。蒙古字教授一員。延 祐四年始置。
左欽察衛,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依阿速衛例,分為兩 衛,設官十員。天曆二年,撥隸大都督府。定置衛官,都 指揮使三員,正三品;副都指揮二員,從三品;僉事二 員,正四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從 八品;令史七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屬官,鎮撫二 員。
行軍千戶所一十翼,千戶一十員,百戶八十二員,彈壓九員,奧魯官四員。
守城千戶所一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九 員,彈壓一員。
屯田千戶所一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十 員,彈壓一員。
教官:儒學教授一員。
龍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秩正三品。天曆元年始 立,設官十四員。二年,又置愛馬知事一員,又以左欽 察衛唐吉失九千戶隸本衛。定置官,都指揮使三員, 正三品;副都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 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二員,照磨一員,並從八品;令 史七人,譯史二人,怯里馬赤二人,知印二人,鎮撫二 員。
行軍千戶所九翼,達魯花赤一員,千戶六員,副千戶 一員,百戶四十五員,彈壓五員。
屯田一翼欽察千戶所。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 戶二十二員,彈壓二員。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哈剌魯萬戶府,掌守禁門等處應直宿衛。至元二十 四年,招集哈剌魯軍人,立萬戶府。尋移屯襄陽,後征 交阯。大德二年,置司南陽。天曆三年,奏隸大都督府。 定置官: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 提控案牘一員,鎮撫一員,吏目一員。
千戶所三翼。千戶三員,百戶九員,彈壓三員。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