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64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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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六百四十四卷目錄

 幕屬部紀事

 幕屬部雜錄

 幕屬部外編

官常典第六百四十四卷

幕屬部紀事 编辑

《漢書趙廣漢傳》:「廣漢少為郡吏,州從事,以廉潔通敏、 下士為名。」

《黃霸傳》:「霸為揚州刺史三歲,宣帝賜車蓋特高一尺, 別駕主簿車,緹油屏泥於軾前,以章有德。」

應劭《漢官儀》:「元帝時,丞相于定國,條州大小,為設吏 員,治中別駕諸部從事,秩皆百石。」

《東觀漢記》:樊準為州從事,臨職介正,不發私書。 謝承《後漢書》:陳眾辟州從事,有劇賊淳于臨等數千 人攻縣殺吏,光武遣司空李通率師擊之,州牧惶怖, 恐獲罪,眾於是自請以恩信曉諭降之,乘單車駕白 馬,往到賊所,以義告諭。臨素服名德,即降服,民立生 祠曰「白馬從事。」

《潛確類書》:「王充以元和三年徙家,辟詣揚州部,後入 為治中,材小任大,職在刺割筆札之思,歷年寖廢。」 《後漢書陳禪傳》:「禪州辟治中從事,時刺史為人所上, 受納臧賂,禪當傳拷,無他所齎,但持喪斂之具而已。 及至笞掠無算,五毒畢加,神意自若,辭對無變,事遂 散釋。」

《第五種傳》:「種遷兗州刺史,中常侍單超兄子匡為濟 陰太守,負勢貪放。種欲收舉,未知所使。會聞從事衛 羽素抗厲,乃召羽具告之,謂曰:『聞公不畏彊禦,今欲 相委以重事,若何?對曰:『願庶幾於一割』。羽出,遂馳至 定陶,閉門收匡賓客親吏四十餘人,六七日中糾發 其臧五六十萬。種即奏匡,并以劾超。匡窘迫,遣刺客』」 刺羽。羽覺其奸,乃收繫客,具得情狀,州內震慄,朝廷 嗟歎之。

謝承《後漢書》:周景為豫州,辟陳蕃為別駕,不就。景題 別駕輿曰「陳仲舉座也。」不復更辟,蕃惶懼,起視職。 《後漢書。橋元傳》:元少為縣功曹,時豫州刺史周景行 部到梁國,元謁景,因伏地言陳相羊昌罪惡,乞為部 陳從事窮案其姦。景壯元意,署而遣之。元到,悉收昌 賓客,具考臧罪。昌素為大將軍梁冀所厚,冀為馳檄 救之,景承旨召元,元還,檄不發,案之益急。昌坐檻車 徵,元由是著名。

《三輔決錄》:韋康成年十五,身八尺長,為郡主簿。楊彪 奇之曰:「韋主簿昂昂千里駒。」

《後漢書袁紹傳》:「紹領冀州牧,以田豐為別駕,審配為 治中,甚見器任。」

《冊府元龜》:「魏審配,漢末為袁紹冀州別駕,紹委以腹 心,并總幕府。」

《後漢書童恢傳》:「恢少仕州郡為吏,司徒楊賜聞其執 法廉平,乃辟之。及賜被劾當免,掾屬悉投刺去,恢獨 詣闕爭之。及得理,掾屬悉歸府,恢杖策而逝,由是論 者歸美。復辟公府,除不其令。」

《陳留耆舊傳》:「高慎字孝甫,敦質少華,口不能劇譚嘿, 好深沉之謀。為州從事,號曰『臥虎,故人謂之巖然不 語,名高孝甫』。」

《益郡耆舊傳》:「柳宗字伯騫,為治中,與人交結,久而益 清。其所拔進,皆世所稱,致位牧守。鄉里為之語曰:『日 得黃金一笥,不如柳伯騫所識』。」

《魏志龐德傳》:「德少為郡吏,州從事。初平中,從馬騰擊 反羌叛氐,數有功,稍遷至校尉。」

《王朗傳》:徐州刺史陶謙察朗茂才,時漢帝在長安,關 東兵起,朗為謙治中,與別駕趙昱等說謙曰:「《春秋》之 義,求諸侯莫如勤王。今天子越在西京,宜遣使奉承 王命。」謙乃遣昱奉章至長安。天子嘉其意,拜謙安東 將軍,以昱為廣陵太守,朗會稽太守。

《冊府元龜》:「蜀王商為益州牧,劉璋治中從事。時王塗 隔絕,州之牧伯猶七國之諸侯也,而璋懦弱多疑,不 能黨信大臣。商奏記諫璋,璋頗感悟。」

《蜀志張嶷傳》:「嶷州召為從事。建興五年,丞相亮北住 漢中,廣漢、綿竹山賊張慕等鈔盜軍資,劫略吏民,嶷 以都尉將兵討之。嶷度其鳥散,難以戰禽,乃詐與和 親,克期置酒。酒酣,嶷身率左右,因斬慕等五十餘級, 渠帥悉殄,尋其餘類,旬日清泰。」

《劉琰傳》:「琰先主在豫州,辟為從事,以其宗姓,有風流, 善談論,厚親待之,遂隨從周旋,常為賓客。」

《魏志盧毓傳》:「『毓,崔琰舉為冀州主簿。時天下草創,多 逋逃,故重士亡法,罪及妻子。亡士妻白等始適夫家, 數日未與夫相見,大理奏棄市。毓駮之曰:夫女子之情,以接見而恩生,成婦而義重。故《詩》云:『未見君子,我 心傷悲』。亦既見止,我心則夷』。又《禮》云:『未廟見之婦而 死歸葬,女氏之黨,以未成婦也。今白等生有未見之』」 悲,死有非婦之痛,而吏議欲肆之大辟,則若同牢合 巹之後,罪何所加?且《記》曰:「『附從輕』。言附人之罪,以輕 者為比也。又《書》云:『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恐過重也。 苟以白等皆受禮聘,已入門庭,刑之為可,殺之為重。 太祖曰:「毓執之是也。又引經典有意,使孤歎息。」 《龐淯傳》,淯初以涼州從事,守破羌長,會武威太守張 猛反,殺刺史邯鄲商。猛令曰:「敢有臨商喪,死不赦!」淯 聞之,棄官晝夜奔走,號哭喪所訖,詣猛門,衷匕首,欲 因見以殺猛。猛知其義士,敕遣不殺,由是以忠烈聞。 《英雄記鈔》:張紘與張昭並與參謀,常令一人居守,一 人從征討。後呂布襲取徐州,因為之牧,不欲令與紘 策從事,追舉茂才,移書發遣紘。紘心惡布,恥為之屈。 策亦重惜紘,欲以自輔,答記不遣,曰:「海產明珠,所在 為寶,楚雖有才,晉實用之。英偉君子,所游見珍,何必 本州哉?」

《晉書王祥傳》:「祥,徐州刺史,呂虔檄為別駕,祥年垂耳 順,固辭不受。覽勸之,為具車牛,祥乃應召,虔委以州 事。於時寇盜充斥,祥率勵兵士,頻討破之。州界清靜, 政化大行。時人歌之曰:『海沂之康,實賴王祥;邦國不 空,別駕之功』。」

《潛確類書》:呂虔為刺史,有佩刀,相者以為三公服,乃 贈別駕。王祥曰:「苟非其人,刀或有害。以卿有公輔之 量,故相與之。」

《晉書羅憲傳》:「憲兄子尚,善屬文,荊州刺史王戎以尚 及劉喬為參軍,並委任之。」

《陸雲傳》:「雲字士龍,刺史周浚召為從事,謂人曰:『陸士 龍當今之顏子也』。」

《良吏傳》:潘京為州所辟,因謁見問策,探得不孝字,刺 史戲京曰:「『辟士為不孝耶』?京舉版答曰:『今為忠臣,不 得復為孝子』。」其機辯皆此類。

《羅含傳》:太守謝尚與含為方外之好,乃稱曰:「羅君章 可謂湘中之琳瑯。」尋轉州主簿。後桓溫臨州,又補征 西參軍。溫嘗使含詣尚,有所檢劾。含至,不問郡事,與 尚累日酣飲而還。溫問所劾事,含曰:「公謂尚何如人?」 溫曰:「勝我也。」含曰:「豈有勝公而行非耶?」故一無所問。 溫奇其意而不責焉。轉州別駕。

《郄鑒傳》:鑒子愔,愔子超,桓溫懷不軌,欲立霸王之基, 超為之謀。謝安與王坦之嘗詣溫諭事,溫令超帳中 臥聽之,風動帳開,安笑曰:「郄生可謂入幕之賓矣。」 《世說》:「王珣、郄超並有奇才,為大司馬所眷,拔珣為主 簿,超為記室參軍。超多鬚,珣狀短小。於時荊州為之 語曰:『髯參軍,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

郝隆為桓公南蠻參軍,三月三日會作詩,隆攬筆作 一句云:「娵隅濯清池。」桓問:「娵隅何物?」答曰:「蠻名魚為 娵隅。」桓公曰:「作詩何以作蠻語?」隆曰:「千里投公,始得 蠻府參軍那得不作蠻語也?」

俗說:謝景仁為豫州主簿,在元閣下。桓聞其善彈箏, 便呼之。既至,取箏令彈。謝既理弦撫箏,因歌《秋風》,意 味殊邁。桓大以此奇之。

《晉書山濤傳》:「濤州辟部,河南從事,與石鑒共宿。濤夜 起蹴鑒曰:『今為何等時而眠邪?知太傅臥何意』?鑒曰: 『宰相三不朝,與尺一令歸第,卿何慮也』?濤曰:『咄!石生 無事馬蹄間邪』!」投傳而去。未二年,果有曹爽之事。 《續晉安帝記》:「益州刺史李邈,微時居漢川,與別駕姜 顯餞送刺史。顯忽邈,邈曰:『大丈夫何至守偏地,為姜 顯』」所陵,即不復還家,仍附船下。自是十五年而鎮梁 漢。顯猶栖遲,檄為別駕。

《晉書劉毅傳》:「毅仕為州從事,桓弘以為中兵參軍。屬 桓元篡位,毅與劉裕、何無忌、魏詠之等起義兵,密謀 討元。毅討徐州刺史桓脩於京口,青州刺史桓弘於 廣陵。裕率毅等至竹里,元使其將皇甫敷、吳甫之北 距義兵,遇之於江乘,臨陣斬甫之,進至羅落橋,又斬 敷首。元大懼,使桓謙、何澹之屯覆舟山。毅等軍至蔣」 山,裕使羸弱登山,多張旗幟,元不之測,益以危懼。謙 等士卒,多北府人,素慴伏裕,莫敢出鬥。裕與毅等分 為數隊,進突謙陣,皆殊死戰,無不一當百。時東北風 急,義軍放火,煙塵漲天,鼓譟之音,震駭京邑。謙等諸 軍,一時奔散。元既西走,裕以毅為冠軍將軍、青州刺 史。

《鄧粲傳》:「粲少以高絜著名,與南陽劉驎之、南郡劉尚 公同志友善,並不應州郡辟命。荊州刺史桓沖卑辭 厚禮,請粲為別駕,粲嘉其好賢,乃起應召。驎之尚公 謂之曰:『卿道廣學深,眾所推懷,忽然改節,誠失所望』。 粲笑答曰:『足下可謂有志于隱而未知隱。夫隱之為 道,朝亦可隱,市亦可隱。隱初在我,不在于物。尚公等』」 無以難之。然粲亦于此名譽減半矣。

《豫章列士傳》:孔恂為別駕從事,別駕車前後舊有屏 星,如刺史車曲翳儀式。刺史行部,欲命去之,恂曰:「使君毀國舊制,別駕可去,屏星不可去。」乃投傳去。刺史 追謝之,乃止。

《益都耆舊傳》:「張充為州治中從事,刺史每日坐高床, 為從事設單席於地。」

《宋書沈演之傳》:「演之除司徒左司掾,州治中從事史。 元嘉十二年,東諸郡大水,民人飢饉。吳義興及吳郡 之錢唐升米三百,以演之及尚書祠部郎江邃並兼 散騎常侍,巡行拯卹,許以便宜從事。演之乃開倉廩 以賑飢民。民有生子者,口賜米一斗,刑獄有疑枉,悉 制遣之,百姓蒙賴,轉別駕從事史。」

《南齊書劉懷珍傳》:「懷珍祖昶,宋武帝平齊,以為青州 治中,至員外常侍。伯父奉伯,宋世為陳南頓二郡太 守。懷珍幼隨奉伯至壽陽,豫州刺史趙伯符出獵,百 姓聚觀,懷珍獨避不視,奉伯異之曰:『此兒方興吾宗』。」 本州辟主簿。元嘉二十八年,亡命司馬順則聚黨東 揚,州遣懷珍將數千人掩討平之。宋文帝召問破賊 事狀,懷珍讓功,不肯當親,人怪問焉。懷珍曰:「昔國子 尼恥陳河間之級,吾豈能論邦域之捷哉!」時人稱之。 《梁書夏侯詳傳》,詳刺史殷琰召補主簿。宋泰始初,琰 舉豫州叛,宋明帝遣輔國將軍劉勔討之,攻守連月, 人情危懼,將請救于魏,詳說琰曰:「今日之舉,本效忠 節,若社稷有奉,便歸身朝廷,何可屈身北面異域!且 今魏氏之卒,近在淮次,一軍未測去就,懼有異圖。今 若遣使歸款,必厚相慰納,豈止免罪而已。若謂不然, 請充一介。」琰許之。詳見《勔》曰:「將軍嚴圍峭壘,矢刃如 霜,城內愚徒,實同困獸,士庶懼誅,咸欲投魏。僕所以 踰城歸德,敢布腹心。願將軍弘曠蕩之恩,垂霈然之 惠,解圍退舍,則皆相」率而至矣。勔許之。詳曰:「審爾,當 如君言。」而詳請反命。勔遣到城下,詳呼城中人語以 勔辭。即日琰及眾俱出一州。以全勔為刺史,又補主 簿。

《南齊書周顒傳》:「顒解褐海陵國侍郎。益州刺史蕭惠 開賞異顒,攜入蜀,為厲鋒將軍,帶肥鄉、成都二縣令。 轉惠開輔國府參軍,將軍、令如故,仍為府主簿。常謂 惠開性太險峻,每致諫。惠開不悅,答顒曰:『天險地險, 王公設險,但問用險何如耳』。」

《王思遠傳》:「思遠,宋建平王景素辟為南徐州主簿,深 見禮遇。景素被誅,左右離散,思遠親視殯葬,手種松 柏,與廬江何昌㝢、沛郡劉璡上表埋之。事感朝廷,景 素女廢為庶人,思遠分衣食以相資贍,年長,為備笄 總,訪求素對,傾家送遣。」

《庾杲之傳》:杲之為王儉衛軍長史,時人呼入儉府為 芙蓉池。儉謂人曰:「昔袁公作衛軍,欲用我為長史,雖 不獲就,要是意向如此。今亦應須如我輩人也。」乃用 杲之。

《胡諧之傳》:「世祖頓盆城,使諧之守尋陽城。及為江州, 復以諧之為別駕,委以事任。」

《梁書陸襄傳》:襄父閑,齊始安王遙光揚州治中。永元 末,遙光據東府作亂,或勸閑去之,閑曰:「吾為人吏,何 所逃死!」臺軍攻陷城見執,將刑,第二子絳求代死不 獲,遂以身蔽刃刑者俱害之。

《庾域傳》:域,長沙宣武王為梁州,以為錄事參軍,帶華 陽太守。時魏軍攻圍南鄭州,有空倉數十所,域封題 指示將士云:「此中粟皆滿足支二年,但努力堅守。」眾 心以安。軍退,以功拜羽林監。

《任中丞集》:建安王為雍州刺史,江革為記室參軍。與 弟觀少長共居,苦求同行,乃以觀行參軍,兼記室。時 沈約、任昉並相賞重。昉與革書云:「雍府妙選英才,文 房之職,總卿昆季。可謂馭二龍於長途,騁騏驥於千 里。」

《梁書陸襄傳》:「襄為揚州治中,襄父終此官,固辭職。高 祖不許,聽與府司馬換廨居之。」

《蕭介傳》:「介從兄洽為南徐州治中,既近畿重鎮,吏數 千人,前後居之者,皆致巨富。洽為之清身率職,饋遺 一無所受,妻子不免饑寒。」

《陳書王通傳》:「勱,通之弟也。出為南徐州別駕從事史。 大同末,梁武帝謁陵,道出朱方,勱隨例迎候,敕勱令 從輦側。所經山川,莫不顧問,勱隨事應對,咸有故實。 又從登北顧樓賦詩,辭義清典,帝甚嘉之。」

《孔奐傳》:「僧辯為揚州刺史,奐補揚州治中從事史。時 侯景新平,每事草創,憲章故事,無復存者。奐博物彊 識,甄明故實,問無不知,儀注體式,牋表書翰,皆出於 奐。」

《梁書宗夬傳》:「明帝即位,以夬為郢州治中,有名稱職。 南康王為荊州刺史,引為別駕。義師起時,西土位望, 惟夬與同郡樂藹、劉坦為州人所推信,故領軍將軍 蕭穎冑深相委仗,每事諮焉。」

《陳書蕭濟傳》,「濟為揚州長史,高宗嘗敕取揚州曹事, 躬自省覽,見濟條理詳悉,文無滯害,乃顧謂左右曰: 我本期蕭長史長於經傳,不意精練繁劇,乃至於此。」 《梁書鄧元起傳》,元起為益州刺史,以庾黔婁為錄事參軍,又得荊州刺史蕭遙欣故客蔣光濟,並厚待之, 任以州事。黔婁甚清潔,光濟多計謀,並勸為善政。元 起之剋季連也,城內財寶無所私,勤恤民事,口不論 財色。性本能飲酒,至一斛不亂,及是絕之,蜀土翕然 稱之。元起舅子梁矜孫,性輕脫,與《黔婁志》行不同,乃 言於元起曰:「城中稱有三刺史節,下何以堪之?」元起 由此疏黔婁光濟,而治跡稍損。

《魏書裴駿傳》:「駿從弟安祖,弱冠州辟主簿。民有兄弟 爭財,詣州相訟,安祖召其兄弟,以禮義責讓之。此人 兄弟明日相率謝罪,內外欽服。」

《楊機傳》:機河南尹李平、元暉,並召署功曹,暉尤委以 郡事。或謂暉曰:「弗躬弗親,庶人弗信,何得委事於機, 高臥而已。」暉曰:「吾聞君子勞於求仕,逸於任賢,故前 代有坐嘯之人,主諾之守。吾既委得其才,何為不可?」 由是聲名更著。

《韋閬傳》:「閬族弟珍,珍子朏,年十八,辟州主簿。時屬歲 儉,朏以家粟造粥以飼飢人,所活甚眾。」

《楊播傳》:「播子侃叔椿為雍州刺史,請為其府錄事參 軍,帶長安令。府州之務,多所委決。」

《北齊書袁聿修傳》:「聿修,州辟主簿,性深沉,有鑒識,清 淨寡欲,與物無競,深為尚書崔休所知賞。」

《李義深傳》:「義深為并州長史,時刺史可朱渾道元不 親細務,民事多委義深,甚濟機速。」

《庫狄干傳》:干子士文,拜貝州刺史,發摘姦吏,無所寬 貸。司馬京兆韋焜,清河令河東趙達,二人並苛刻,唯 長史有惠政。時人語曰:「刺史羅剎政,司馬蝮蛇瞋。長 史含笑判,清河生喫人。」

《三國典略》:齊以太子率更令崔龍子為司州司馬。初, 龍子為司徒功曹,嫁女與穆提婆以求此職,提婆許 之,以其品懸絕,先轉為率更令。至是成婚既畢,便用 之。尋有謠言於路側曰:「州司馬,崔老鴟,取錢能疾判 事遲。」御史馮士幹見而劾之,遂免其官。

《周書申徽傳》:「元顥入洛,以元邃為東徐州刺史,邃引 徽為主簿。顥敗,邃被檻車送洛陽,故吏賓客並委去, 唯徽送之。及邃得免,乃廣集賓友,歎徽有古人風。尋 除太尉府行參軍。孝武初,徽以洛陽兵難未已,遂間 行入關,見文帝。文帝與語,奇之,薦之于賀拔岳。岳亦 雅相敬待,引為賓客。文帝臨夏州,以徽為記室參軍」, 兼府主簿文帝察徽沉密有度量每事信委之乃為 大行臺郎中。

《柳慶傳》:「慶為雍州別駕,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京師 交易,寄人停止。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無何緘閉不 異而失之,謂是人所竊,郡縣訊問,主人遂自誣服。慶 聞而歎之,乃召問賈人曰:『卿鑰恆置何處』?對曰:『恆自 帶之』。慶曰:『頗與人同宿乎?曰:『無與人同飲乎』』?」曰:「日者 曾與一沙門再度酣飲,醉而晝寢。慶曰:『主人特以病 自誣,非盜也。彼沙門乃真盜耳』。」即遣吏逮捕,沙門乃 懷金逃匿。後捕得,盡獲所失之金。

《隋書榮毗傳》:毗開皇中,楊素薦為華州長史,世號為 能。素之田宅多在華陰,左右放縱,毗以法繩之,無所 寬貸。毗因朝集,素謂之曰:「素之舉卿,適以自罰也。」毗 答曰:「『奉法一心者,但恐累公所舉』。素笑曰:『前者戲耳! 卿之奉法,素之望也』。」

《唐書張元素傳》:「元素授景州錄事參軍。太宗即位,問 以政,對曰:『自古未有如隋亂者,得非君自專,法日亂 乎?且萬乘之尊,身決庶務,日斷十事五不中。中者信 善,有如不中者何?一日萬機積其失,不亡何待?若上 賢右能,使百司善職,則高居深拱,疇敢犯之?隋末盜 起,爭天下者不十數,餘皆保城邑,以須有道聽命,是 欲背上怙亂者果鮮,特人君不能安之而挻之亂也。 以陛下聖神,跡所以危,鑒所以亡,日慎一日,雖堯舜 何以加』!」帝曰:「善。」拜侍御史。

《張文瓘傳》:文瓘,貞觀初補并州參軍。時李勣為長史, 嘗歡曰:「稚圭,今之管、蕭吾所不及。」勣入朝,文瓘與屬 僚二人皆餞,勣贈二人以佩刀玉帶,而不及文瓘。文 瓘以疑請,勣曰:「子無為嫌,若某冘豫少決,故贈以刀, 欲其果於斷;某放誕少檢,故贈以帶,俾其守約束。若 子才無施,不可,焉用贈。」因極推引,再遷水部員外郎。 《大唐新語》:貞觀中,金城坊有人家為胡所劫者,久稱 賊不獲。時楊纂為雍州長史,判勒京城坊市,諸胡盡 禁推問。司法參軍尹伊異判之曰:「賊出萬端,詐偽非 一。亦有胡著漢帽,漢著胡帽,亦須漢裡兼求,不得胡 中直覓。請追禁西市。」胡餘請不問。纂初不同其判,遽 命沉吟。少選乃判曰:「纂輸一籌,餘依」判。太宗聞之,笑 曰:「朕用尹伊、楊纂,聞義伏輸一籌,朕復得幾籌耶?」俄 果獲賊。尹伊嘗因坊州司戶尚藥局牒省索杜若省 符,下坊州供送,伊判曰:「坊州本無杜若,天下共知省 符忽有此科,應由謝脁詩誤。華省曹郎如此判,豈不 畏二十八宿,向下笑人。」由是知名。改補雍州司法。 《唐書郎餘令傳》:餘令徙幽州錄事參軍,有為浮屠者,

積薪自焚,長史裴煚率官屬將觀焉。餘令曰:「人好生
考證
惡死,情也。彼違蔑教義,反其所欲,公當察之,毋輕往。」

煚試廉按,果得其姦。

《裴漼傳》:漼父琰之,永徽中為同州司戶參軍,年甚少, 不主曹務。刺史李崇義內輕之,鐫諭曰:「同三輔,吏事 繁,子盍求便官,毋留此。」琰之唯唯。吏白積案數百,崇 義讓使趣斷,琰之曰:「何至逼人?」乃命吏連紙進筆為 省決。一日畢,既與奪當理,而筆詞勁妙,崇義驚曰:「子 何自晦,成吾過耶?」由是名動一州,號霹靂手。

《徐彥伯傳》:彥伯調永壽尉,蒲州司兵參軍。時司戶韋 暠善判,司士李亙工書,彥伯屬辭,時稱「河東三絕。」 《大唐新語》:陸大同為雍州司田,時安樂公主、韋溫等 侵百姓田業,大同盡斷還之。長吏懼勢,謀出大同。會 將有事南郊,時已十月,長吏乃舉牒令大同巡縣勸 田疇,冀他判司搖動其按也。大同判云:「南郊有事北 陸,已寒。丁不在田,人皆入室。此時勸課,切恐煩勞。長 吏。」益不悅,乃奏大同為河東令,尋復為雍州司倉長 吏。新興王晉附會太平公主,故多阿黨,大同終不從。 因謂大同曰:「雍州判佐,不是公官,公何為不別求好 官?」大同曰:「某無身材,但守公直,素無廊廟之望,唯以 雍州判佐為好官。」晉不能屈。大同闔門「雍睦,四從同 居」,《法言》即大同伯祖也。

《唐書李元紘傳》:元紘為雍州司戶參軍。太平公主與 民競碾磑,元紘還之民。長史竇懷貞大驚,趣改。元紘 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

《強循傳》:循累仕雍州司士參軍。華原無泉,人畜多暍 死,循教人渠水以浸田,一方利之,號「強公渠,詔書褒 予甚厚。」

《張文琮傳》:「徐有功,名弘敏,舉明經,累補蒲州司法參 軍,襲封東莞縣男。為政仁,不忍杖罰,民服其恩,更相 約曰:『犯徐參軍杖者必斥之。訖代不辱一人。累遷司 刑丞』。」

《蕭嵩傳》:「嵩貌偉秀,美鬚髯,調洺州參軍事,桓彥範為 刺史,待以異禮。」

《尹思貞傳》:「思貞調隆州參軍事,屬邑豪蒲氏驁肆不 法,州檄思貞按之,擿其姦贓萬計,卒論死,部人稱慶, 刻石歎頌。」

《崔元暐傳》:元暐子璩,璩子渙,起家亳州司功參軍,還 調,于是入判者千餘。吏部侍郎嚴挺之施特榻,試彝 尊銘,謂曰:「子清廟器,故以題相命。」

《冊府元龜》:唐韋元甫初任滑州白馬尉,以吏術知名, 本道採訪使韋陟深器之,奏充支使,與同幕判官員 錫齊名。元甫精于簡牘,錫詳于平覆,陟推誠任之,時 謂「員推韋狀。」

《唐國史》補柳相。初名載,後改名渾。佐江西幕中,嗜酒, 好入廛市,不事拘撿。時路嗣恭初平五嶺,元載奏言: 「嗣恭多取南人金寶,是欲為亂。陛下不信,試召之,必 不入朝。」三伏中,遣詔使至,嗣恭不慮,請待秋涼以修 覲禮。渾入,雨泣曰:「公有大功,方暑而追,是為執政所 中。今少遷延,必滅族矣。」嗣恭懼曰:「為之奈何?」渾曰:「健 步追還表緘,公今日過江,宿石頭驛乃可。」嗣恭從之。 代宗謂載曰:「嗣恭不俟駕,行矣。」載無以對。

《唐書杜暹傳》:暹補婺州參軍,秩滿歸吏以紙萬番贐 之,暹為受百番,眾歎曰:「昔清吏受一大錢,何異哉?」 《裴遵慶傳》:遵慶子向,建中初,李紓為同州刺史,奏署 判官。李懷光叛河中,使其將趙貴先築壘於同州,紓 奔奉天,而向領州務。貴先脅吏督役,不及期,將斬以 徇,民皆駭散,向獨詣貴先壘開諭之,貴先乃降。同州 不陷,向力也。

《馮宿傳》:「宿貞元中徐州張建封表掌書記。建封卒,子 愔為軍中脅主留事李師古,將乘喪復故地,愔大懼, 於是王武俊擁兵觀釁,宿以書說曰:『張公與公為兄 弟,欲共力驅兩河歸天子,天下莫不知。今張公不幸 幼兒,為亂兵所脅,內則誠款隔絕,外則彊寇侵逼,公 安得坐視哉?誠能奏天子不忘舊勳,赦愔罪使束身 自歸,則公有靖亂之功,繼絕之德矣』。」武俊悅,即以表 聞,遂授愔留後。

《唐國史補》:陸長源以舊德為宣武軍行軍司馬,韓愈 為巡官,同在使幕,或譏其年輩相遼,愈聞而答曰:「大 蟲老鼠,俱為十二相屬,何怪之有?」旬日,傳布於長安。 《大唐新語》:李祥解褐監亭尉,因校考為錄事參軍所 擠排。祥趨入,謂刺史曰:「錄事恃糾曹之權,祥當要居 之地,為其妄褒貶耳。」使祥秉筆,頗亦有詞。刺史曰:「公 試論錄事狀。」遂援筆曰:「怯斷大案,好勾小稽。隱自不 清,疑他總濁。階前兩競,鬥困方休。獄裡囚徒,非赦不 出。」天下以為譚笑之最矣。

《卓異記》:「盧簡能,簡辭弘正,簡求按使下書記,必擇有 文學得時稱者任之。盧簡能兄弟四人,並當嘉選,時 亦無比。」

《朝野僉載》:杭州參軍獨孤守忠,領租船赴都,夜半急 追集船人,更無他語,乃曰:「逆風必不得張帆。」眾大哂 焉王熊為澤州都督府法曹斷掠糧賊,惟各決杖一百。 通判熊曰:「總掠幾人?」法曹曰:「掠七人。」熊曰:「掠七人合 決七百。」法曹曲斷,府司科罪。時人哂之。前尹正義為 都督,公平後熊來替,百姓歌曰:「前得尹佛子,後得」《王 癩獺》。判事驢咬爪。喚人牛嚼沫。見錢滿面喜。無鏹從 頭喝。嘗逢餓夜義。百姓不可活。

廣州錄事參軍柳慶,獨居一室,器用食物,並致臥內。 奴有私取鹽一撮者,慶鞭之見血。

《宋史楊澈傳》:「澈遷青州司戶參軍,知州張全操多不 法,澈鞫獄平允,無所阿畏。太祖知其名,召試禁中,改 著作佐郎。」

《燕翼貽謀錄》:今之司理參軍,五代之馬步軍都虞候 判官也,以牙校為之。州鎮專殺,而司獄事者輕視人 命。太祖皇帝開寶六年七月壬子,詔州府並置司寇 參軍,以新及第《九經》《五經》及選人資序相當者充。其 後改為司理參軍。

《宋史索湘傳》:「湘開寶六年進士,釋褐鄆州司理參軍。 齊州有大獄,連逮者千五百人,有司不能決,湘受詔 授鞫,事隨以白。」

《澠水燕談錄》:「國初,州郡自置邸吏,散在都下,外州將 吏不樂久居京師。又符移行下,率多稽遲,或漏泄機 事。太平興國初,起居郎何保樞奏置鈐轄諸道都進 奏院,以革其弊,人給銅朱印一紐。」

《潛確類書分紀》云:御史中丞孫抃言:「通判,古監郡之 職,一州利害,全藉議論,與僚屬不同,乞朝廷選差通 判與知州同判一州事。」

《宋史胡則傳》:「則調憲州錄事參軍。時靈、夏用兵,轉運 使索湘命則部送芻糧,為一月計。則曰:『為百日備,尚 恐不支,奈何為一月耶』?湘懼,無以給遣,則遂入奏。太 宗因問以邊策,對稱旨,顧左右曰:『州縣豈乏人』?命記 姓名中書。後李繼隆討賊久不解,湘語則曰:『微子,幾 敗我事』。一日,繼隆移文轉運司曰:『兵且深入,糧有繼 乎』?」則告湘曰:「彼師老將歸,欲以糧乏為辭耳,姑以有 餘報之。」已而果為則所料。

《過庭錄》:陶岳,商公父也,與寇萊同年。岳調密州幕屬, 寇守密,寇且少,陶公就拜,講長少禮,陶納之。後有啟 謝寇公云:「與韓非同傳,于老子何傷?以叔向為兄,是 仲尼太過。」

《宋史俞獻卿傳》:獻卿再調昭州軍事推官。會宜州陳 進亂,象州守不任事,轉運使檄獻卿往佐之。及至,守 謀棄城,獻卿曰:「臨難苟免可乎?賊至,尚當力擊,不勝, 有死而已,奈何棄去。」初,昭州積緡錢鉅萬,獻卿盡用 平糴,至積糓數萬。及是太兵至,賴以饋軍。 《循吏傳》:崔立為果州團練推官,役兵輦官物,道險,迺 率眾錢傭舟載歸。知州姜從革論如率斂法,當斬三 人,立曰:「此非私己,罪杖爾。」從革初不聽,卒論奏。詔如 立議。真宗記之,特改大理寺丞。

《袁抗傳》:「抗薦補桂州司法參軍。撫水蠻寇融州,轉運 使俞獻可檄抗權融州推官,督兵糧,與謀軍事。蠻治 舟且至,抗即楊梅、石門兩隘,建水柵二,據其衝,賊不 得入。後因置戍不廢。」

《陳從易傳》:「從易再調彭州軍事推官。王均盜據成都, 連陷綿漢諸郡,彭人謀殺兵馬都監以應之。時從易 攝州事,斬其首謀者,召餘黨曉以禍福貰之,眾皆呼 悅。乃率厲將吏,脩嚴守械,戒其家僮積薪舍後,曰:『吾 力不足以守,當死於此。賊聞其有備,不敢入境。賊平, 安撫使王欽若以狀聞,召為祕省著作佐郎』。」

《澠水燕談錄》:「大中祥符中,有劉偁者,久困銓調,為陝 州司法參軍,廉慎至貧。及罷官,先聽為歸計賣所乘 馬。」裝跨驢以歸。魏埜以詩贈行云:「誰似甘棠劉法 掾,來時乘馬去騎驢。」未幾,真宗祀汾陰,過陝,詔徵埜 赴行在,埜不奉詔。上遣中使就埜家索其所著,得《贈 偁詩》,上嘆賞久之,語宰臣曰:「小官中有廉貧如此者。」 使召之,偁方為江南幕吏,至以為京官,知青州博興 縣。後有差除,上曰:「得如劉偁者可矣。」未數年,亟遷主 客郎中、司戶部郎官。

《宋史唐肅傳》:「肅徙泰州司理參軍,有商人寓逆旅,而 同宿者殺人亡去。商人夜聞人聲,往視之,血沾商人 衣,為捕吏所執。州趣獄具,肅探知其冤,持之。後數日, 得殺人者。」

《方偕傳》:偕為溫州軍推官,歲飢,民欲隸軍就廩食,州 不敢擅募。偕乃詣提點刑獄呂夷簡曰:「民迫流亡,不 早募之,將聚為盜矣。」夷簡從之,籍為軍者七千人。 《胡順之傳》:順之為青州從事,高麗入貢,中貴人挾以 為重,使州官旅拜於郊。順之曰:「青,大鎮也,在唐押新 羅、渤海,奈何卑屈如此?」獨不拜。大姓麻士瑤陰結貴 侍,匿兵械,服用擬尚方,親黨僕使甚多,州縣被陵蔑, 莫敢發其姦。會士瑤殺兄子溫裕,其母訴於州,眾相 視曰:「孰敢往捕者?」順之持檄徑去,盡得其黨。有詔鞫 問,士瑤論死,其子弟坐流放者百餘人。

《姚仲孫傳》:仲孫補許州司理參軍,民婦馬氏夫被殺指里胥嘗有求,而其夫不應,以為里胥,殺之官捕繫, 辭服。仲孫疑其枉,知州王嗣宗曰:「若敢以身任之耶?」 仲孫曰:「幸勿遽決」,冀得徐辨。後兩月,果得殺人者。 《鮮于侁傳》:侁為江陵右司理參軍,慶曆中,天下旱,詔 求言,侁推災變所由興,又條當世之失有四,其語剴 切。唐介與同鄉里,稱其名於上官,交章論薦。侁盛言 左參軍李景陽、枝江令高汝士之美,乞移與之,介益 以為賢。

《歸田錄》:張堯封者,南京進士也,累舉不第,家甚貧。有 善相者謂曰:「視子之相,不過一幕職,然君骨貴,必享 王封。」人初莫曉其旨。其後堯封舉進士及第,終於幕 職。堯封,溫成皇后父也。后既貴,堯封累贈太師、中書 令兼尚書令,封清河郡王,由是始悟相者之言。 《揮麈餘話》:丁晉公自海外徙宅光州,臨終以一巨篋 寄郡帑中,上題云:「候五十五年,有姓丁人來此作通 判,可分付開之。」至是歲,有姓丁者來貳郡政,即晉公 之孫。

《宋史何執中傳》:「執中調台、亳二州判官。亳數易守,政 不治。曾鞏至,頗欲振起之,顧諸僚無可仗信者,執中 一見合意,事無纖鉅,悉委以剸決。有妖獄久不竟,株 連寖多。執中訊諸囚,聽其相與語,謂牛羊之角皆曰: 『股』扣其故,閉不肯言,而相視色變。執中曰:『是必為師 張角諱耳』。即叩頭引伏。蔣之奇使淮甸,號強明,官吏」 望風震慴。見執中,喜曰:「一州六邑,賴有君爾!」

《蘇軾傳》:「軾通判杭州,高麗入貢,使者發幣於官吏,書 稱『甲子。軾卻之曰:『高麗於本朝稱臣而不稟正朔,吾 安敢受』』。」使者易書稱「熙寧,然後受之。」

《楊汲傳》:「汲調趙州司法參軍。州民曹潯者,兄遇之不 善,兄子亦加侮焉。潯持刀逐兄子,兄挾之以走,潯曰: 『兄勿避,自為姪爾』。既就吏,兄子云:『叔欲紿吾父,止而 殺之』。吏當潯謀殺兄,汲曰:『潯呼兄使勿避,何謂謀?若 以意為獄,民無所措手足矣』。州用其言,讞上,潯得不 死。」

《張亢傳》:「亢兄奎,歷并、秀州推官,監衢州酒。徐生者,毆 人至死,繫婺州獄,再問輒言冤。轉運使命奎復治。奎 視囚籍印窾偽,深探之,乃獄吏竄易。卒釋徐生,抵吏 罪,眾驚伏。」

《賈易傳》:易調常州司法參軍,自以儒者,不閑法令,歲 議獄,唯求合於人情,曰:「人情所在,法亦在焉。」訖去,郡 中稱平。

《墨客揮犀》:盧秉侍郎嘗為江南小郡司戶參軍,於傳 舍中題詩云:「青衫白髮病參軍,旋糶黃糧換酒樽。但 得有錢留客醉,也勝騎馬傍人門。」王荊公過而見之, 尤極稱賞,俄薦於朝,數年間遂超顯仕。

《宋史劉安世傳》:安世調洺州司法參軍,司戶以貪聞, 轉運使吳守禮將按之,問於安世,安世云「無之。」守禮 為止。然安世心常不自安,曰:「司戶實貪,而吾不以誠 對,吾其違司馬公教乎?」後讀揚雄《法言》,「君子避礙則 通諸理」,意乃釋。

《張叔夜傳》:「叔夜以蔭為蘭州錄事參軍。州本漢金城 郡,地最極邊,恃河為固,每歲河冰合必嚴兵以備,士 不釋甲者累月。叔夜曰:此非計也,不求要地守之,而 使敵迫河,則吾既殆矣。有地曰大都者,介五路間,羌 人入寇,必先至彼點集,然後議所向,每一至則五路 皆竦。叔夜按其形勢,畫攻取之策,訖得之,建為西安」 州。自是蘭無羌患。

《陶節夫傳》:節夫為廣州錄事參軍,楊元寇暴山谷間, 捕繫獄,屢越以逸,且不承為盜。既累年,節夫詰以數 語,元即吐服,將適市,與諸囚訣曰:「陶公長者,雖死可 無憾。」

《蕭振傳》:「振調婺州兵曹兼功曹。時振婦翁許景衡以 給事中召,振祝之曰:『公至朝,幸勿見薦』。景衡詢其故, 振曰:『今執政多私其親,願為時革弊』。景衡然之。時盜 賊所在猖獗,婺卒揚言欲叛以應賊,官吏震恐。振選 諸邑士兵強勇者幾千人,日習武以備,蓄異謀者稍 懼。有一兵官素得軍士心守疑而罷之。群卒數百人」, 被甲挺刃,斬儀門入。振聞即往,群卒皆羅拜呼曰:「某 等屈抑,願兵曹理之。」振使之言,厲色叱曰:「細事耳。車 駕南巡,大兵咫尺,汝速死耶?可急釋械,當為汝言。」眾 拜謝而去。郡守由是益相信,事悉與謀。

《吳表臣傳》:表臣擢通州司理,陳瓘謫居郡中,一見而 器之。盛章者,朱勔黨也。嘗市婢,有武臣彊取之,章誣 以罪,繫獄。表臣方鞫之,郡將曰:「知有盛待制乎?」表臣 佯若不知者,卒直其事。

《張闡傳》:「闡調嚴州兵曹掾,兼治右獄,時方臘作亂,闡 倡守禦計。有義士請身督戰,既戰稍卻,州將怒,付闡 治,將殺之。闡力爭曰:『是士以義請戰,官軍卻,勢不得 獨前,非首奔者,殺之何罪』?州將意解,士得免。李回帥 江西,席益帥河南,皆辟置幕下。群盜據洞庭,官軍多 西北人,不閑水戰。闡建策造戰艦,以大艦為營,小艦」 出戰,乘水涸直擣賊巢,賊勢以衰。諸司交薦,改秩吏部。

《石公弼傳》:「公弼調衛州司法參軍,淇水監牧馬逸,食 人稻,為田主所傷,圉者訟至密,郡守韓宗哲欲坐以 重辟,公弼謂此人無罪。宗哲曰:人傷官馬,奈何無罪? 公弼曰:禽獸食人,食主者安得不禦?禦之豈能無傷? 使上林虎豹出而食人,可無殺乎?今但當懲圉者,民 不可罪。」宗哲委以屬吏。既而使者來,慮囚,如公弼議, 獲嘉民甲與乙鬥,傷指,病小愈,復與丙鬥,病指流血 死。郡吏具獄,兩人以他物傷人當死。公弼以為疑,駁 而鞫之,乃:甲指血流傷,因自中風死,非由擊傷也。兩 人皆得免。章惇求太學官,或薦公弼,使往見,謝曰:「丞 相素侮人,見者伺意苟容,所不忍也。」

《洪皓傳》:皓宣和中為秀州司錄,大水,民多失業,皓白 郡守以拯荒自任,發廩損直,以糶民坌集。皓恐其紛 競,乃別以青白幟涅其手以識之,令嚴而惠遍。浙東 綱米過城下,皓白守邀留之,守不可,皓曰:「願以一身 易十萬人命。」人感之切骨,號洪佛子。其後秀軍叛縱 掠,郡民無一得脫,惟過皓門曰:「此洪佛子家也。」不敢 犯。

《黃祖舜傳》:「祖舜通判泉州,將行,言:抱道懷德之士,不 應書干祿,老于韋布。乞自科舉後,有學行修明,孝友 純篤者,縣薦之州,州延之庠序,以表率多士。其卓行 尤異者,州以名聞。是亦鄉舉里選之意。」下其奏禮部。 《謝諤傳》:諤為吉州錄事參軍,歲大祲,飢民萬餘求廩, 官吏罔措。諤植五色旗,分部給糶,頃刻而定。

《張卲傳》:「卲建炎元年為衢州司刑曹事,會詔求直言, 卲上疏曰:有中原之形勢,有東南之形勢。今縱未能 遽爭中原,宜進都金陵,因江淮蜀漢閩廣之資,以圖 恢復。不應退自削弱。」三年,金人南侵,詔求可至軍前 者,卲慨然請行。

《李祥傳》:「祥調濠州錄事參軍,安豐守臣冒占民田,訟 屢攻而不決,監司委祥,卒歸之民。」

《李孟傅傳》:「孟傅為楚州司戶參軍,單車赴官,公退閉 戶讀《易》。郡守部使者不敢待以屬吏。徐積墓在境內, 蕪沒既久,加葺之,脩復陳公塘,有灌溉之利。」

《崔與之傳》:「與之授潯州司法參軍,常平倉久弗葺,慮 雨壞米撒居,廨瓦覆之。郡守欲移兌常平之積,堅不 可。守敬服,更薦之。」

《李韶傳》:韶父文饒為台州司理參軍,每謂人曰:「吾司 臬多陰德,後有興者。」韶五歲能賦梅花,嘉定四年,與 其兄同登進士。

《趙希錧傳》:「希錧調汀州司戶,峒寇李元礪方起,汀人 震懼。郡會僚佐議守城,希錧下坐無一語,守異之曰: 『不言得無有所見乎』?希錧曰:『守城非策也。距城三十 里,有關曰古城,若悉精銳以扼其衝,賊不足慮矣』。守 以付希錧,人為危之。希錧至關,審形明間,申令謹候, 分畫粗定。賊已遣諜窺關,希錧得諜,詰之,縱其舉火」 相示,而羸師以誤之。夜半,賊數百銜枚突至,希錧嚴 兵以待。賊且至,始命矢石俱下,賊無一免,餘黨聞風 而遁。希錧引還,老稚羅拜相屬,希錧由他道以避之。 事聞,詔升州推官。

《董槐傳》:「槐為廣德軍錄事參軍。民有誣富人李桷私 鑄兵結豪傑以應李全者,郡捕繫之獄,槐察其枉以 白守,守曰:『為反者解說,族矣』。槐曰:『吏明知獄有枉,而 擠諸死地,以傅於法。顧法豈謂諸被告者,無論枉不 枉,皆可殺乎』?不聽。頃之,守以憂去,槐攝通判州事,歎 曰:『桷誠枉,今不為出之,生無由矣』。乃為翻其辭,明其」 不反。書上,卒脫桷獄。

《洪天錫傳》:「天錫授廣州司法長史,盛氣待僚屬,天錫 糾正為多。丁內艱,免喪,調湖州司理,勢家奪民田,天 錫言於守,還之。」

《劉應龍傳》:應龍授饒州錄事參軍,有毛隆者,務剽掠 殺人,州民被盜,遙呼盜曰:「汝毛隆也。」盜亦曰:「我毛隆 也。」既訟于官,捕隆置獄,應龍曰:「盜誠毛隆,其肯自謂。」 因言于州,州不可,乃委他官,隆誣伏抵死,未幾盜敗, 應龍由是著名。

《李之才傳》:之才調孟州司法參軍,時范雍守孟,亦莫 之知也。雍初自洛建節守延安,送者皆出境外,之才 獨別近郊。或病之,謝曰:「故事也。」頃之,雍謫安陸,之才 沿檄見之洛陽,前日遠送之人,無一來者,雍始恨知 之之晚。

《劉子薦傳》:「子薦調撫州司錄,有愬王應亨毆死荷擔 黃九者,獄成矣。子薦閱受書,疑而駁之。俄烈風迅雷, 闢獄戶,裂吏楔,殺人者實孔目馮汝能,非應亨也。獄 遂白,得免死者八人。事聞,頒諭天下之為理官者。」 《金史趙元傳》:「天會間,元同知薊州事。有賊殺人橫道, 官吏圜視,莫知所為,路人耕夫聚觀甚眾。元指田中 釋」耒而來者曰:「此賊也。」叱左右縛之,遂伏。僚吏問其 故,元曰:「偶得于眉睫間耳。」

《楊伯雄傳》:「伯雄調韓州軍事判官。有二盜詐稱賈販 逆旅,主人見欺,至州署陳訴,實欲劫取伯雄。伯雄心覺其詐,執而詰之,并獲其黨十餘人,一郡駭服。」 《胡礪傳》:「礪舉進士第一,改同知深州軍州事,管五縣, 例置弓手百餘,少者猶六七十人,歲民錢五千餘萬 為顧直。其人皆市井無賴,以跡盜為名,所至擾民。礪 知其」弊,悉罷去。繼而有飛語曰:「某日賊發,將殺通守。」 或請為備,礪曰:「盜所利者財耳,吾貧如此,何備為?」是 夕,令公署撤關,竟亦無事。

《張翰傳》:「翰大定二十八年進士,調隰州軍事判官,有 誣昆弟三人為劫者,翰微行廉得其狀,白于州釋之。」 《趙鑑傳》:「鑑調廬州司理參軍,是時江淮方用兵,鑑棄 官還鄉里。」

《張彀傳》:「彀,大定二十八年進士,調寧陵縣主簿,改泰 定軍節度判官,率儒士行鄉飲酒禮。改同州觀察判 官。是時出兵備邊,州徵箭十萬,限以鵰雁羽為之,其 價翔躍不可得,彀曰:『矢去物也,何羽不可。節度使曰: 『當須省報。彀曰:『州距京師二千里,如民急何?萬一有 責,下官身任其咎,一日之間,價減數倍。尚書省竟如』』』」 所請。

《張特立傳》:「特立,泰和中調宣德州司候。郡多皇族巨 室,特立律之以法,闔境肅然。」

《馮璧傳》:「璧承安四年調鄜州錄事。明年伐蜀,行部檄 充軍前檢察,帥府以書檄委之。章宗欲招降吳曦,詔 先以文告曉之,然後用兵。蜀人守散關不下,金兵殺 獲甚眾。璧言彼軍拒守而并禍其民,無乃與詔旨相 戾乎。主帥憾之,以璧招兩當潰卒。璧即日率鳳州已 降官屬淡剛、李果偕行,道逢軍士,所得子女金帛牛」 馬,皆奪付剛,使歸其家,軍士則以違制決遣之。比到 兩當,軍民三萬餘眾鼓舞迎勞,璧以朝旨慰遣之。及 還,主帥嘉其能,奏遷一官。

《輟耕錄》:孔某者,皇慶癸丑間為江浙省掾史。身軀短 小,僅與堂上公案相等。凡呈署牘文,必用低凳閣足, 令高脫歡。丞相以其先聖子孫,而且才學優長,甚禮 遇之。時有詔許文正公從祀夫子廟庭。公之子參知 政事,惡孔風度不雅,因小過叱之退。丞相曰:「他祖公 容得參政父親坐,參政反不容他一箇子孫立耶?」許 大慚。

《元史虞槃傳》:「槃延祐五年第進士,授湘鄉州判官。有 巫至州,稱神降告其人曰:『某方火,即火』。又曰:『明日某 方火』。民以火告者,槃皆赴捄,至達晝夜,告者數十,寢 食盡廢。縣長吏以下皆迎至家,厚禮之。又曰:『將有大 水,且兵至州,大家皆盡室逃。槃得劫火卒一人,訊之, 盡得巫黨所為,坐捕盜司召巫至鞫之,無敢施鞭箠』」 者。槃謂卒曰:「此將為大亂,安有神乎?急治之。」盡得黨 與數十人,羅絡內外,果將為變者。同僚皆不敢出視, 曰:「君自為之。」槃乃斷巫,并其黨如法,一時吏民始服 儒者為政若此。

《歸暘傳》:「暘登至順元年進士第,授同知潁州事。鉏奸 擊強人,不敢以年少易之。至元五年十一月,杞縣人 范孟謀不軌,詐為詔使,至河南省中,殺平章左丞、廉 訪使,召官屬及去位者署而用之,使暘北守黃河口。 暘力拒不從,賊怒,繫于獄,眾叵測所為,暘無懼色。已 而賊敗,汙賊者皆獲罪,暘獨免。暘自此名譽赫然。」 《獻徵錄》:洪武初,盧熙以薦授睢州同知。適御史銜命 搜訪舊軍籍,見民充之睢近千人,檄熙拘送。熙召民 自實,得常隸尺籍者數人畀之。御史怒,械繫曹吏,必 欲盡得,不然,以格詔論。同僚議發民應之,熙曰:「吾守 民吏也,民散,吾誰與處?」乃自詣御史曰:「州已無籍軍, 今民且散走,獨有同知在耳,請以充役。」御史怒斥去, 堅立不動,竟不能奪,乃罷。

鄭華,初授行人。建文中,詿誤謫東平州吏目。《靖難》兵 起,謂其妻曰:「吾義必死,奈親老汝少何?」妻泣對曰:「君 能為國,妾獨不能為君乎?」華乃攜其家,託其友馳還 州。時州長貳盡棄城走,華獨率吏民死守。力疾戰,不 屈死之。

施雨謫濮州,州同,州事悉歸長吏。日進校士,譚經術, 銳意興古文翁之化。歲丁酉,山東當試士,巡撫檄與 試事,所甄拔盡齊、魯材雋。世宗幸承天,道東昌,濮州 長吏郊迎,留雨視事,供饋旁午,料理悉當。閹校需索, 堅拒不為動,民德之。東兗間語曰:「施濮州逡巡若書 生,今遇事強幹乃爾耶?」

幕屬部雜錄 编辑

《顏氏家訓》:或問曰:何故名治獄參軍為長流乎?答曰: 「《帝王世紀》云:『帝少昊崩,其神降於長流之山,於祀主 秋』。」按《周禮》秋官司寇主刑罰,長流之職,漢、魏捕賊掾 耳,晉、宋以來,始為參軍,上屬司寇,故取秋帝所居為 嘉名焉。

《通典》:兩漢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歷代皆同。至隋改 曰司功書佐,唐改曰司功參軍,所掌非前代之職矣。 《白帖》:州主簿、郡督郵,並今錄事參軍。又云「糾司糾職謂以糾察為職也。

韋昭辯《釋名》:主簿,主諸簿書。簿,普也,普關諸事。 曹,群也,功曹吏所群聚也。

《遯齋閒覽》:「杜甫贈適詩云:『脫身簿尉中,始免捶楚辭』。 韓愈《贈張工曹詩》云:『判司卑官不堪說,未免捶楚塵 埃間』。杜牧《寄小姪阿宜詩》云:『參軍與縣尉,塵土驚劻 勷。一語不中治,鞭箠身滿瘡』。以此明唐之參軍簿尉 有過,即受笞杖之刑,猶今之吏胥也。」

《二老堂詩話》:杜子美為劍南參謀,《遣悶呈嚴鄭公詩》 云:「『束縛酬知己,蹉跎效小忠』。又云:『曉入朱扉啟,昏歸 畫角終。不成尋別業,未敢息微躬』。」韓退之為武寧節 度使推官,上張僕射書云:「使院故事,晨入夜歸,非有 疾病事故,輒不許出。抑而行之,必發狂疾。」乃知唐制 藩鎮之屬,皆晨入昏歸,亦自少暇。如牛僧孺待杜牧 之,固不以常禮也。

《燕翼貽謀錄》:「太祖皇帝收藩鎮之權,雖大藩府不敢 臣屬其下,使之拜伏於庭,而為小官者亦漸有陵慢 其上之意。」咸平五年五月,知開封府寇準極陳其不 可,乃詔開封府左右軍巡使,京官知司錄,諸曹參軍 知畿縣見知府,並庭參設拜。自後諸州選人並拜於 庭。故老泉上書亦嘗言之,不知此禮廢於何時。 鼠璞、《庾杲之為王儉衛將軍長史》,蕭《與儉書》曰:「盛 府元僚,實難其選。庾景行『汎綠水,依芙蓉』」,何其麗也。 今臺郡幕客,多用紅蓮,故事始此。按齊、衛將軍,實預 朝政,猶漢三公開府,豈汎常僚屬可比?用之樞宰掾? 則其類也。不然,則用於諸戎之幹官,卻無害。

《墨莊漫錄》:松陵唱和皮日休《新秋即事》云:「酒坊吏到 常先見,鶴俸符來每探支。」注云:「吳都有鶴料。」案殊未 詳鶴俸之說。曾文彥和,博學之士也,知滁州,有《次韻 趙仲美表弟西齋自遣》詩云:「謫守凄涼臥郡齋,夫君 失意偶同來。海邊故國渺何許,城上新樓空幾迴。寧 羨一囊供鶴料,會看千里躍龍媒。清吟未免縈機慮, 只恐飛鷗便見猜。」注云:「唐幕府官俸謂之鶴料,今歲 敕頭所得止此。」仲美省試下,故云彥和用事,必有所 據,當更考之。又宋宣獻有《送黃祕丞倅蘇臺》云:「鶴料 署文移,鮆場收賦算。」此宣獻用皮日休所云吳郡事 也。

《日知錄》:《古文苑注王延壽桐柏廟碑》人名謂掾屬皆 郡人,可攷漢世用人之法。今攷之漢碑皆然,不獨此 廟。蓋其時惟守相命于朝廷,而自曹掾以下,無非本 郡之人,故能知一方之人情,而為之興利除害。其辟 用之者,即出于守相,而不似後代之官,一命以上,皆 由于吏部。故廣漢太守陳寵入為大司農,和帝問在 郡何以為理,寵頓首謝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選 能,主簿鐔顯,拾遺補闕,臣奉宣詔書而已。」帝乃大悅。 至于汝南太守宗資,任功曹范滂,南陽太守成璡,委 功曹岑晊,並謠達京師,名標史傳。而鮑宣為豫州牧, 郭欽奏其舉錯煩苛,代二千石署吏。是知署吏乃二 千石之職,州牧代之,尚為煩苛,今以天子而代之,宜 乎「事煩而日不給。」又其變也。銓注之法。改為「掣籤」,而 吏治因之大壞矣。

《京房傳》:房為魏郡太守,自請得除用他郡人。因此知 漢時掾屬無不用本郡人者。房之此請,乃是破格。杜 氏《通典》言:漢縣有丞尉及諸曹掾,多以本郡人為之, 三輔縣則兼用他郡。及隋氏革選,盡用他郡人。 唐高宗時,魏元同為吏部侍郎,上疏言:「臣聞傅說曰: 『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設都,樹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師 長,不惟逸豫,惟以理人』。」昔之邦國,今之州縣,土有常 君,人有定主。自求臣佐,各選英賢,其大臣乃命于王 朝耳。秦并天下,罷侯置守。漢氏因之,有沿有革。諸侯 得自置吏四百石以下,其傅相大官,則漢為置之。州 郡掾史、督郵、從事,悉任之于牧守。爰自魏晉,始歸吏 部,遞相祖襲,以迄于今。用刀筆以量才,按「簿書而察 行」,法令之弊,其來已久。蓋君子重因循而憚改作,有 不得已者,亦當運獨見之明,定卓然之議。如今選司 所行者,非上皇之令典,乃近代之權道,所宜遷革,實 為至要。何以言之?夫丈尺之量,所及者蓋短;鍾庾之 器,所積者寧多?況天下之大,士人之眾,而可委之數 人之手乎?假使平如權衡,明如水鏡,力有所極,照有 所窮,絟綜既多,紊失斯廣。又以比居此任,時有非人, 豈直媿彼清通,亦將竭其庸妄。情故既行,何所不至? 贓私一起,以及萬端。至乃為人擇官,為身擇利,顧親 疏而舉筆,看勢要而措情。加以厚貌深衷,險如谿壑, 擇言觀行,猶懼不周。今能百行九能,祈之于一面;具 僚庶品,專斷于一司,其亦難矣。天祚大聖,比屋可封, 咸以為有道恥賤,得時無怠。諸色入流,歲以千計;群 司列位,無復增多,官有常員,人無定限。選集之始,霧 積雲屯,擢敘于終,十不收一。淄澠雜混,玉石難分,用 舍去留,得失相半。撫即事之為弊,知及後之滋失。夏 殷以前,制度多闕;周監二代,煥乎可觀。諸侯之臣,不 皆命于天子,王朝庶官亦不專于一職。故穆王以伯冏為太僕正,命之曰:「慎簡乃僚,無以巧言令色,便辟 側媚,其惟吉士。」此則令其自擇下吏之文也。太僕,正 中大夫耳,尚以僚屬委之,則三公、九卿亦必然矣。《周 禮》太宰、內史並掌爵祿廢置,司徒、司馬別掌興賢詔 事。當是分任於群司,而統之以數職,各自求其小者, 而王命其大者焉。夫委任責成,君之體也。所委者當, 則所用者精。裴子野有言曰:「官人之難,先王言之尚 矣。居家視其孝友,鄉黨服其誠信,出入觀其志義,憂 歡取其智謀,煩之以事以觀其能,臨之以利以觀其 廉。」《周禮》始於學校,論之州里,告諸六事,而後貢之王 庭。其在漢家,尚「猶然矣。州郡積其功能,然後為五府 所辟,五府舉其掾屬而升于朝,三公參得除署,尚書 奏之天子。一人之身,所關者眾;一士之進,其謀也詳, 故官得其人,鮮有敗事。魏、晉反是,所失弘多。」子野所 論,蓋區區之宋朝耳,猶謂不勝其弊,而況於當今乎? 臣竊見《制書》,每令三品、五品薦士,下至九品亦令舉 人。此聖朝側席旁求之意也。而褒貶未明,莫慎所舉。 且惟賢知賢,聖人篤論,身且濫進,鑒豈知人。今欲務 得實才,兼宜擇其舉主,流清以源潔,影端由表正,不 詳舉主之行能,而責舉人之庸濫,不可得已。《漢書》云: 「張耳、陳餘之賓客廝役,皆天下俊傑。」彼之蕞爾,猶能 若斯,況以神皇之聖明,國家之德業,「而不建久長之 策,為無窮之基;盡得賢取士之術,而但顧望魏、晉之 遺風,留意周、隋之敝事,臣竊惑之。伏願稍回聖慮,特 采芻言,略依周、漢之規,以分吏部之選,即望所用精 詳,鮮於差失。」疏奏,不納。

元宗時,張九齡為左拾遺,上言:「夫吏部尚書、侍郎,以 賢而授者也,雖知人之難,豈不能拔十得五?今膠以 格條,據資配職,無得賢之實。若刺史、縣令必得其人 于管內,歲當選者,使考才行,可入流品,然後送臺,又 加擇焉。以所用多寡,為州縣殿最,則州縣慎所舉,可 官之才多;吏部因其成,無今日之繁矣。」

幕屬部外編 编辑

《南康記》:「盧耽,廣州人,任州為治中,少學仙術,身能奮 飛,每夕輒凌虛歸家,曉則還州。嘗元會至曉不能隨 從,參預朝列,化為白鶴至閣前,迴翔欲下,威儀以箒 掃之,得雙履,耽乃驚還就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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