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65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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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五十三卷目錄

 縣令部紀事二

官常典第六百五十三卷

縣令部紀事二 编辑

《魏書河間公齊傳》:齊子蘭,蘭子志,為洛陽令,不避強 禦,與御史中尉李彪爭路,俱入見,面陳得失。彪言:「『『御 史中尉避承華車蓋,駐論道劍鼓,安有洛陽縣令與 臣抗衡』?志言:神鄉縣主,普天之下,誰不編戶,豈有俯 同眾官避中尉』?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 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及出,與彪折尺量道,各取 其半。

《楊機傳》:「機延昌中行河陰縣事,當官正色,不避權勢, 明達政事,斷獄以情,甚有聲譽。平東將軍、荊州刺史 楊大眼啟為其府長史。」

《宋飜傳》:「飜為河陰令,順陽公主家奴為劫,攝而不送。 飜將兵圍主宅,執主壻馮穆,步驅向縣。時正炎暑,立 之日中,流汗霑地。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彌尾青。及 飜為縣,主吏請焚之。飜曰:『且置南牆下,以待豪家』。未 幾,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命取尾青以 鎮之。既免,入訴于世宗,世宗大怒,敕河南尹推治其』」 罪,飜具自陳狀。詔曰:「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 名!」飜對:「造者非臣,買名者亦宜非臣。所以留者,非敢 施於百姓,欲待兇暴之徒如小駒者耳。」於是威振京 師。

《周書泉企傳》:「企曾祖景言,魏建節將軍,假宜陽郡守, 世襲本縣令。企年十二,鄉人皇平,陳合等三百餘人 詣州,請企為縣令。州為申上。時吏部尚書郭祚以企 年少,未堪宰民,請別選遣,終此一限,令企代之。魏宣 武帝詔曰:『企向成立,且為本鄉所樂,何為捨此世襲, 更求一限』。」遂依所請。企雖童幼,而好學恬靜,百姓安 「之。尋以母憂去職,縣中父老復表請殷勤,詔許之。」 《魏書高謙之傳》:「謙之,孝昌初行河陰縣令。先是,有人 囊盛瓦礫,指作錢物,詐巿人馬,因逃去。詔令追捕,必 得以聞。謙之乃偽枷一囚,立於馬巿,宣言是前詐巿 馬賊,今欲刑之。密遣腹心,察巿中私議者,有二人相 見忻然曰:『無復憂矣』。執送按問,具伏盜」馬,徒黨悉獲。 并出前後盜竊之處,資貨甚多,遠年失物之家,各來 得其本物。具以狀奏。尋詔除寧遠將軍,正河陰令。在 縣二年,損益治體,多為故事。弟道穆為御史,在公亦 有能名,世美其父子兄弟,並著當官之稱。舊制,二縣 令得面陳得失。時佞幸之輩,惡其有所發聞,遂共奏 罷。謙之乃上疏曰:「臣以無庸,謬宰神邑,實思奉法不 撓,稱是官方,酬朝廷無貲之恩,盡人臣守器之節。但 豪家支屬,戚里親媾,縲紲所及,舉目多是,皆有盜憎 之色,咸起怨上之心。縣令輕弱,何能克濟?先帝昔發 明詔,得使面陳所懷。臣亡父先臣崇之為洛陽令,常 得入奏是非,所以朝貴斂手,無敢干政。近日以來,此 制遂寢,致使神宰威輕,下情不達。今二聖遠遵堯舜, 憲章高祖。愚臣望策其駑蹇,少立功名。乞新舊典,更 明往制,庶姦豪知禁,頗自屏心。」詔曰:「此啟深會朕意, 付外量聞。」

《水經注》:汝南城南里餘有神廟,世謂之張明府祠,水 旱之不節則禱之。廟前有石碑,文字紊碎,不可復尋, 碑側有小石函。按《桂陽先賢畫讚》:「臨武張熹,字季智, 為平輿令。時天下大旱,熹禱雨未獲應,熹乃積柴自 焚。主簿崇、小史張化從熹焚焉。俟火既燎,天靈感應, 即澍雨。」此熹自焚處也。

《周書辛慶之傳》:「慶之族子昂,行成都令。昂到縣,即與 諸生祭文翁學堂,因共歡宴,謂諸生曰:『子孝臣忠,師 嚴友信,立身之要,如斯而已。若不事斯語,何以成名? 各宜自勉,克成令譽』。」昂言切理至,諸生等並深感悟, 歸而告其父曰:「辛君教誡如此,不可違之。」于是井邑 肅然,咸從其化。

《唐書張允濟傳》:「允濟仕隋,為武陽令,以愛利為行。元 武,民以牸牛依婦家者久之,孳十餘犢,將歸而婦家 不與牛,民訴縣,縣不能決,乃詣允濟。允濟曰:『若自有 令,吾何與為』?民泣訴其抑,允濟因令左右縛民蒙其 首,過婦家云:捕盜牛者命盡出民家牛質所來。婦家 不知,遽曰:『此婿家牛,我無豫』。即遣左右撤蒙,曰:『可以 此牛還婿』。」婦家叩頭服罪,元武吏大慚。允濟過道旁, 有姥廬,守所蒔蔥,因教曰:「第還舍,脫有盜,當告令姥 謝歸。」俄大亡蔥,允濟召十里內男女盡至,物色驗之, 果得盜者。有行人夜發,遺袍道中,行十餘里乃寤人 曰:「吾境未嘗拾遺,可還取之。」既而得袍,舉政尤異《程務挺傳》:務挺父名振,隋大業末仕竇建德,為普樂 令,盜不跡境。俄棄賊自歸,高祖詔授永寧令,使率兵 經略河北。即夜襲鄴縣,俘男女千餘人以歸。去數舍, 閱婦人方乳者九十餘人,還之,鄴人感其仁。

《楊瑒傳》:「瑒始為麟遊令,時竇懷貞大營金仙、玉真二 觀,檄取畿內嘗負逆人貲者,暴斂之以佐費,瑒拒不 應。懷貞怒曰:『縣令而拒大夫命乎?瑒曰:『所論者民冤 抑也,位高下乎何取』』?」懷貞壯其對,為止。初,韋后表民 二十二為丁限,及敗,有司追趣其課,瑒執不可曰:「韋 氏當國,擅擢士大夫,赦罪人皆不改,奚獨取已寬之 人。重斂其租,非所以保下之宜。」遂止不課。由是名顯 當世。

《隋唐嘉話》:楊汴州德幹,高宗朝為萬年令。有宦官恃 貴寵,放鷂不避人禾稼,德幹擒而杖之二十,悉拔去 鷂頭。宦者涕泣袒背,以示於帝,帝曰:「你情知此漢獰, 何須犯他百姓?」竟不之問。

《大唐新語》:李令質為萬年令。有富人同行盜,繫而按 之。駙馬韋擢策馬入縣救盜者,令質不從,擢乃譖之 於中宗。中宗怒,臨軒召見,舉朝為之恐懼。令質奏曰: 「臣必以韋擢為盜,非親非故,故當以貨求耳。臣豈不 懼擢之勢,但申陛下法,死無所恨。」中宗怒解,乃釋之。 朝列賀之曰:「設以獲譴,流於嶺南,亦為幸也。」

《唐書薛仁貴傳》:仁貴子訥,遷藍田令。富人倪氏訟息 錢於肅政臺,中丞來俊臣受賕,發義倉粟數千斛償 之。訥曰:「義倉本備水旱,安可絕眾人之仰,私一家報?」 上不與。會俊臣得罪,亦止。

《韋思謙傳》:「思謙子嗣立,嗣立子濟,開元初調鄄城令。 或言吏部選縣令非其人,既眾謝,有詔問所以安人 者,對凡二百人,惟濟居第一,不能對者,悉免官。於是 擢濟醴泉令。」

《韋思謙傳》:「思謙子嗣立,嗣立子恆,開元初為碭山令, 政寬惠,吏民愛之。天子東巡,州縣供張,皆鞭扑趣辦, 恆不立威而事給。御史中丞宇文融薦恆有經濟才, 讓以其位,擢殿中侍御史。」

《崔隱甫傳》:隱甫遷洛陽令,梨園弟子胡鶵善笛,有寵, 嘗負罪匿禁中,帝以他事召隱甫,從容指曰:「就卿丐 此人。」對曰:「陛下輕臣而重樂工,請解官。」再拜出,帝遽 謝,與胡鶵,隱甫殺之,詔貰死不及矣,賜隱甫百縑。 《薛播傳》:播遷武功萬年令。溫敏而裕,與人交有常。李 栖筠、常袞、崔祐甫並器之。

《裴耀卿傳》:「耀卿遷長安令。舊有配戶和巿法,人厭苦。 耀卿一切責豪門坐賈,預給以直,絕僦欺之弊。及去, 人思之。」

《集異記》:開元中,士人韋知微者,選授越州蕭山縣令。 縣多山魈,變幻百端,無敢犯者,而前後官吏事之如 神,然終遭其害。知微既至,則究其窟宅,廣備薪採,伺 候集聚,因環薪縱火,眾持兵刃,焚殺殆盡,而邑中累 月蹤跡枉絕。忽一日晨朝,有客詣縣門,車馬風塵,僕 馭憔悴,投刺請謁曰:「蘭陵蕭慥。」知微初不疑慮,即延 入上座,談論笑謔,敏辯無雙。知微甚加顧重,因授館 休焉。客乃謂知微曰:「僕途經峽中,收得猴雛,智能可 玩,敬以奉貺。」乃出懷中小合開之,而有獮猴,大纔如 栗,跳躑宛轉,識解人情。知微奇之,因攜入,誇異於宅 內。獮猴於是騰躍踴駭,化為虎焉。扃閉不及,兵杖靡 加。知微闔門皆為啗噬,孑遺無有矣。

《開元天寶遺事》:「李元紘開元初為好畤令,賦役平允, 不嚴而治,大有政聲。遷潤州司馬。發離百里,士民號 泣遮路,烏鵲之類,飛擁行車,有詔褒美之。」

周象者,好畋獵,後為汾陽令,忽夢一乳虎相逼,驚而 睡覺,因茲染疾。後有僧海寧者,因過象門,謂鄰叟曰: 「此居有妖氣,久則不可救也。」鄰叟遂聞於象,象召僧 令視之,僧曰:「當與君禳之。」遂擇日設壇,持劎禹步誦 咒,自大門而入,至於寢所,繞患人數遍而叱之。忽於 床下作一虎聲,家人悉驚奔散,周象亦不覺投床下, 「伏死於地。僧以水噀之,須臾如故。」

李杲遷洛陽令,嚴刑峻法,民吏畏服。縣之積弊,杲盡 革之,踰月之中,縣務清簡。時有進士劉兼,赴舉上都, 舍於村邸。至夜中,聞戶外街衢中有數人相語曰:「李 令今古正人也。吾輩見其行事威猛,令人破膽。此中 不可久居,宜遷於他邑,可求血食也。」兼訝其事,遂啟 門視之,寂無影響,方知乃邑之妖神也。兼遂書贊一 首於村邸之壁云:「狡吏畏威,縣妖破膽。好錄政聲,聞 於御覽。」後明皇旌其能,賜金百兩及章服焉。

《唐書元德秀傳》:德秀為魯山令,前此墮車傷足,不能 趨拜,太守待以客禮。有盜繫獄,會虎為暴,盜請格虎 自贖,許之。吏白:「彼詭計,且亡去,無乃為累乎?德秀曰: 『許之矣,不可負約。即有累,吾當坐,不及餘人』。」明日盜 尸虎還,舉縣嗟歎。元宗在東都,酺五鳳樓下,命三百 里縣令、刺史各以聲樂集,是時頗言帝且第勝負加 賞,黜河內太守。輦優伎數百,被錦繡,或作犀象,瓌譎 光麗。德秀惟樂工數十人,聯袂歌《于蒍于》,《于蒍于》者德秀所為歌也。帝聞異之,嘆曰:「賢人之言哉!」謂宰相 曰:「河內人其塗炭乎!」乃黜太守,德秀益知名。

《元德秀傳》:「德秀弟子李崿,擢制科,遷南華令。大水,他 縣饑,人至相屬,崿為具」鬻。及去,糗糧送之,吏為立 碑。

《張巡傳》:巡為清河令,治績最而負節義。或以困阨歸 者,傾貲振護無吝。秩滿還都,於是楊國忠方專國,權 勢可炙。或勸一見且顯用。答曰:「是必為國怪祥,朝宦 不可為也。」更調真源令。土多豪猾,大吏華南金樹威 恣肆,邑中語曰:「南金口,明府手。」巡下車,以法誅之,赦 餘黨,莫不改行遷善政簡約,民甚宜之。

《崔衍傳》:「衍調清源令,勸民力田,懷附流亡。觀察使馬 燧表其能,徙美原。」

《蔣欽緒傳》:欽緒子沇,乾元中歷陸渾、盩厔、咸陽、高陵 四縣令,美政流行,長老紀焉。郭子儀軍出其縣,敕麾 下曰:「蔣沇賢令,供億當有素,得蔬飯足矣,毋撓其清 也。」遷長安令。

《嘉話錄》:相國李司徒勉為開封知縣尉,捕賊,時有不 良試公之寬猛,乃潛納人賄,俾公知之。公召告吏卒 曰:「有納其賄者,我皆知之,任公等自陳首,不可過三 日,過則舁櫬相見。」其納賄不良,故逾限,而欣然自齎。 其櫬至,公令取石灰棘刺置於櫬中,令不良入,命取 釘釘之,送汴河訖,乃請見廉使,使歎賞久之。

《唐書薛玨傳》:「玨遷乾陵臺令,歲中以清白聞,課第一, 改昭應令。人請立石紀德,玨固讓。」

《柳子華傳》:子華為昭應令,檢校金部郎中,修宮使設 棘圍於巿,徇邑中曰:「民有得華清宮瓦石材用,投圍 中踰三日不還者,死不終日已山積矣。」營辦略足。宰 相元載有別墅,以奴主務,自稱郎將,怙勢縱暴,租賦 未嘗入官。子華因奴入謁,收付獄,劾發宿罪,杖殺之, 一邑震伏,載不敢怨,遣吏厚謝。

《柳渾傳》:渾貞元三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仍 判門下省。帝嘗親擇吏宰畿邑而政有狀,召宰相語, 皆賀帝得人。渾獨不賀曰:「此特京兆尹職耳,陛下當 擇臣輩以輔聖德,臣當選京兆尹承大化,尹當求令 長親細事。代尹擇令,非陛下所宜。」帝然之。

《唐國史補》:「李遜為衢州刺史,以侯高試守縣令。高策 杖入府,以議百姓,亦近代所難也。」

《因話錄》:德宗躬親庶政,中外除授,無不留神。余伯父 自監察裏行浙東觀察判官,特授高陵縣令,裴尚書 武亦自鄜坊監察宰櫟陽,二人同制。後數日,因游苑 中,有執役者,上問何處人,云:是高陵百姓。上曰:「汝是 高陵人也。我近為汝揀得一好長官,知否?」

《唐書羅立言傳》:「立言改陽武令,以治劇遷河陰。立言 始築城郭,地所當者皆富豪大賈所占,下令使自築 其處,吏籍其闊陿,號於眾曰:『有不如約,為我更完』。民 憚其嚴,數旬畢,民無田者不知有役。」

《薛戎傳》:「戎遷河南令。吐突承璀討鎮州,所過吏迎廷 畏,不及治道前驅惟戎境內按故無所治。迓留府卒 犯令者,縛置獄,留守怒,遣將略出之,不與。累遷浙東 觀察使。」

《李頻傳》:「頻遷武功令。於是畿民多籍神策軍,吏以其 橫類假借,不敢繩以法。頻至,有神策士尚君慶,逋賦 六年不送,睅然出入閭里,頻密擿比伍與競。君慶叩 縣廷質,頻即械送獄,盡條宿惡,請於尹殺之。督所負 無少貸。豪猾大驚,屏息奉法,縣大治。有六門堰者,廞 廢百五十年。方歲饑,頻發官廥庸民,浚渠按故道,廝」 水溉田,穀以大稔。懿宗嘉之,賜緋衣、銀魚。俄擢侍御 史。

《玉泉子》李據,宰相絳之姪,生長紈綺,曾宰字於澠池, 皆以門廕也。不知書,因節歲索魚不得,怒追漁師云: 「緣獺暴不敢打魚。」判云:「俯臨新歲,猛獸驚人,魚網至 寬,疏而不漏。」後又祗承人請假,狀後判云:「白日黃昏 須到,夜即平明放歸。」祗承人並不敢去。又判決祗承 人云:「如此癡頑,豈合吃杖五下。」或語據曰:「豈合吃杖, 不合吃杖也?」李曰:「公何不會?豈是助語共之乎者也, 何別哉?」

《大唐新語》:「崔皎為長安令,邠王守禮部曲數輩盜馬, 承前以上長令不敢按問。奴輩愈甚,府縣莫敢言者。 皎設法擒捕,群奴潛匿王家,皎命就擒之,王懼,盡縊 殺,懸於街樹,境內肅然。出為懷州刺史,歷任內外,咸 有聲稱也。」

《唐語林》:「李封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罰,但令裹 碧頭巾以辱之。隨所犯輕重,以日數為等級,日滿乃 釋。吳人著此服,出入州鄉,以為大恥,皆相勸勵,無敢 犯。賦稅常先諸縣,既去官,竟不捶一人。」

《南唐近事》:王魯為當塗宰,頗以資產為務。會部民連 狀,訴主簿貪賄於縣尹,魯乃判曰:「汝雖打草,吾已蛇 驚。」為好事者口實焉。

鄧亞文,高安鄉野之人也。烈祖時自尚書郎拜青陽 令,升廳就案而食,自謂尊顯彌極。還語兒子輩云:「當思為學,自致煙霄,吾為百里之長。聲鼓喫飯,腦後接 筆,此吾稽古之力也。」

《齊東野語》:五代有石昂者,讀書好學,不求仕進。節度 使符習高其行,召為臨淄令。習入朝,監軍楊彥朗知 留後,昂以公事上謁,贊者以彥朗家諱石,遂更其姓 曰右昂。昂趨於庭,責彥朗曰:「內侍奈何以私害公?昂 姓石,非右也。」彥朗乃怒,昂即解官去。

《遼史王鼎傳》:鼎清寧五年改漆水縣令,宰縣時,憩於 庭,俄有暴風,舉臥榻空中,鼎無懼色,但覺枕榻俱高, 乃曰:「吾中朝端士,邪無干正,可徐置之。」須臾,榻復故 處,風遂止。

《宋史吳中復傳》:中復父仲舉,仕李煜為池陽令。曹彬 平江南,仲舉嘗殺彬所招使者,城陷,彬執之。仲舉曰: 「世祿李氏,國亡而死,職也。」彬義而不殺。

《東軒筆錄》:「侯叔獻為汜縣,有迯田及戶絕沒官田最 多。雖累經檢估,或云定價不均。內有一李誠莊,方圓 十里,河貫其中,尤為膏腴。府佃戶百家,歲納租課,亦 皆奧族矣。前已估及一萬五千貫,未有人承買者。賈 魏公當國,欲添為二萬貫賣之。遂命陳道古銜命計 會本縣令佐,視田美惡而增損其價。道古至汜,閱視」 諸田,而議增李田之直。叔獻曰:「李田本以價高,故無 人承買,今又增五千貫,何也?」堅持不可。道古雅知叔 獻不可欺,因以其事語之。叔獻歎曰:「郎中知此田本 末乎?」李誠者,太祖時為邑酒務專知官,以汴水溢,不 能救護官物,遂估所損物直計五千貫,勒誠償之。是 時,朝廷出度支使錢,俵民間預買箭「稈、鵰翎弓弩之 材。未幾,李重進叛,王師征淮南,而預買翎稈未集,太 祖大怒,應欠負官錢者田產並令籍沒。誠非預買之 人,而當時官吏畏懼,不敢開拆,故此田亦在籍沒。今 誠有子孫見居邑中,相國縱未能恤其無辜,而以田 給之,莫若損五千貫,俾誠孫買之為便。」道古大驚曰: 「始實不知,但受命而來。審如是,君言為當,而吾亦有 以報相國矣。」即損五千貫而去。叔獻乃召誠孫,俾買 其田。孫曰:「實荷公惠,奈甚貧何?」叔獻曰:「吾有策矣。」即 召見佃百戶,諭之曰:「汝輩本皆下戶,因佃李莊之利, 今皆建大第高廩,更為豪民。今李孫欲買田而患無 力,若使他買之,必遣汝輩矣。汝輩必毀宅撤廩,離業 而去,不免流離失職,何若醵錢借與誠孫,俾得此田, 而汝輩常為佃戶,不失居業,而兩獲所利耶?」皆拜曰: 「願如公言。」由是誠孫卒得此田矣。叔獻之為尉,與管 界巡檢者相善。縣多盜賊,巡檢每與叔獻約,聞盜起 當急相報。一旦,有強盜十六人經其邑,叔獻盡擒之。 既而歎曰:「巡檢豈以我為負約耶?機會之速不及報, 然不可奪其功也。」於是盡推捕盜之勞於其下,而竟 不受賞。當其獲盜時,叔獻躬押至開封府,府尹李絢 謂曰:「子之才能,吾深知之,子可一見本官、推官、判官, 吾當率以同狀薦子也。」叔獻辭曰:「本以公事至府,事 畢歸邑,若投謁以求薦,非我志也。」竟不見推官、判官 而去。

《該聞錄》:開寶中神泉縣令張某者,新到官,外以廉潔 自矜,內則貪黷自奉,其例甚多。一日,自榜縣門云:「某 月某日是知縣生日,告示門內與給事諸色人不得 輒有獻送。」有一曹吏與眾議曰:「宰君明言生辰日,意 令我輩知也,言不得獻送是也。」眾曰:「然。」至日各持縑 獻之,命曰「續壽衣。」宰一無所拒,感領而已,復告之曰: 「後月某日是縣君生日,更莫將來。」無不唾者。得之於 神泉進士黃鳳。時王嵒以《鷺鷥》詩諷之云:「飛來疑是 鶴,下處卻尋魚。」最為中的。

《宋史張士遜傳》:士遜,淳化中舉進士,遷射洪令。轉運 使移檄士遜治郪,民遮馬首不得去,因聽還射洪安 撫使至梓州,問屬吏能否,知州張雍曰:「射洪令第一 也。」

《比事摘錄》:張詠為崇陽令,嘗坐城門下,見里人有負 菜而歸者,問何從得之,曰:「買之巿。」詠怒曰:「汝居田里, 不自種而食,何惰耶?」笞而遣之。此等小事,史何足書? 然百姓因此知上之教,勤於農殖,家給人足矣。 《宋史王旭傳》:旭知緱氏縣時,官鄰邑者多貪猥,民有 「永寧三钁,緱氏一鎌」之謠。又知雍丘縣,真宗尹京時 素聞其能,及踐阼,三遷至殿中丞。

《樂黃目傳》:「黃目知浚儀縣,俄上言曰:伏以從政之原, 州縣為急,親民之任,牧宰居先。今朝官以數任除知 州簿尉,以兩任入縣令,雖功過易見,而能否難明。伏 見唐開元二年,選群官有宏才通識堪致理化者,授 刺史都督,又引新授縣令於宣政殿,試理人策一道, 惟鄄城令袁濟及格擢授醴泉令,餘二百人且令赴 任,十餘人並放令習學。臣欲望自今審官院差知州, 銓曹注縣令,候各及三二十人,一次引見於御前。試 時務策一道。察言觀行,取其才識明於吏治,達於教 化者充選。其有不分曲直,罔辨是非者,或黜之釐務, 或退守舊資。如此則官得其人,事無不治。」上頗嘉其 好古《燕肅傳》:「肅知臨邛縣,縣民嘗苦」吏追擾,肅削木為牘, 民訟有連逮者,書其姓名,使自召之,皆如期至。 《蔣堂傳》:堂知臨川縣,縣富人李甲多為不法,前令莫 能制,堂戒諭不悛,白州以兵索其家,得僭乘輿物,置 於死。

《郎簡傳》:「簡知福清令,縣有石塘陂,歲久湮塞,募民浚 築,溉廢田百餘頃,邑人為立生祠。」

《張若谷傳》:「若谷知濛陽縣,三司言,廣寧監歲鑄緡錢 四十萬,其主監宜擇人。」乃以命若谷。歲餘所鑄贏三 十萬緡,擢知處州。

《石揚休傳》:「揚休知中牟縣,縣當國西門,衣冠往來之 衝也,地瘠民貧,賦役煩重,富人隸太常為樂工,僥倖 免役者,凡六十餘家,揚休請悉罷之。」

《澠水燕談錄》:萊公初及第,知歸州巴東縣,手植雙柏 於庭,至今民愛之,以比甘棠,謂之「萊公柏焉。」

《宋史魯宗道傳》:「宗道調海鹽令,縣東南舊有港,導海 水至邑下,歲久湮塞。宗道發鄉丁疏治之,人號魯公 浦。」

《孔道輔傳》:道輔知仙源縣,主孔子祠事。孔氏故多放 縱者,道輔一繩以法。上言廟制卑陋,請加修崇,詔可。 《胡順之傳》:順之知休寧縣,民有汪姓者豪橫,縣不能 制,歲租賦常不入,適以訟逮捕,不肯出。順之曰:「令不 行何以為政。」命積薪環而焚之,豪大駭,少長趨出,叩 頭伏辜,推其長械送州,致之法。

《張逸傳》:「逸知長水縣時,王嗣宗留守西京,厚遇之。及 徙青神縣,貧不自給,嗣宗假奉半年,使辦裝。既至縣, 興學校,教生徒。後邑人陳希亮、楊異相繼登科,逸改 其居曰桂枝里。縣東南有松柏灘,夏秋暴漲,多覆舟。 逸禱江神,不踰月,灘為徙五里。時人異之。」

《李若谷傳》:「若谷知宜興縣,官巿湖洑茶,歲約戶稅為 多少,率取足貧下。若谷始置籍備勾檢。茶惡者舊沒 官,若谷使歸之民,許轉貿以償其數。」

《韓億傳》:「億知永城縣,有治聲。他邑訟不決者,郡守皇 甫選輒屬億治之。」

《崔立傳》:「立,知安豐縣,大水壞期斯塘,立躬督繕治,踰 月而成。」

《岳陽風土記》:王文正公嘗宰平江令,宅舊為山魈所 據,前令不復敢居。一日,吏或夢見其告者曰:「宰相至, 吾當避之。」如有影響,相率而去。已而文正下車,處正 寢,無復驚動,前知公之貴也,治有異政,邑人為立生 祠,至今尚存。

《東軒筆錄》:有范延貴者,為殿直,押兵過金陵,張忠定 公見為守,因問曰:「天使沿路來,還曾見好官員否?」延 貴曰:「昨過袁州萍鄉縣,邑宰張希顏者,雖不識之,知 其好官員也。」忠定曰:「何以言之?」延貴曰:「自入萍鄉縣 境,驛傳橋道皆完葺,田萊墾闢,野無惰農。及至邑,則 廛肆無賭博,巿易不敢諠爭。夜宿邸中,聞更鼓分明, 以是知其必善政也。」忠定大笑曰:「希顏固善矣,天使 亦好官員也。」即日同薦於朝。希顏後為發運使,延貴 亦閤門祗候,皆號能吏也。

鞠詠為進士,以文受知於王公化基。及王公知杭州, 詠擢第,釋褐為大理評事,知杭州仁和縣。將之官,先 以書及所作詩寄王公,以謝平昔獎進,今復為吏,得 以文字相樂之意。王公不答。及至任,略不加禮,課其 職事甚急。鞠大失望,於是不復冀其相知而專修吏 幹矣。其後王公入為參知政事,首以詠薦人。或問其 故,答曰:「鞠詠之才,不患不達,所憂者氣俊而驕,我故 抑之,以成其德耳。」鞠聞之,始以王公為真相知也。 《宋史周堯卿傳》:堯卿知高安、寧化二縣,提點刑獄楊 紘入境,有被刑而耘苗者,紘就詢其故,對曰:「貧以利 故,為人直其枉,令不我欺而我欺之,我又何怨。」紘至 縣,以所聞薦之。

《墨客揮犀》:蔣堂侍郎為淮南轉運使日,屬縣例致賀 冬至書,皆投書即還。有一縣令,投書人獨不肯去,須 索回書。左右諭之,皆不聽,以至呵逐亦不去。曰:「寧得 罪,不得書,不敢回邑。」時蘇子美在坐,頗駭怪,曰:「皂隸 如此野狠,其令可知。」蔣曰:「不然,此必健者,能使人不 敢慢其命如此。」乃為一簡答之,方去。子美歸吳中月 餘,得《蔣書》,曰:「縣令果健者。」遂延譽。後卒為名臣。或云 天章閣待制杜杞也。

《宋史陳希亮傳》:「希亮,天聖八年進士,知長沙縣。有僧 海印國師,出入章獻皇后家,與諸貴人交邇,恃勢據 民地,人莫敢正視。希亮捕治寘諸法,一縣大聳。郴州 竹場有偽為券給輸戶送官者,事覺,輸戶當死,希亮 察其非辜,出之,已而果得其造偽者。再遷殿中丞,徙 知鄠縣。老吏曹腆侮法,以希亮年少易之。希亮視事」, 首得其罪,腆叩頭出血願自新,希亮戒而捨之,卒為 善吏巫覡,歲斂民財祭鬼,謂之「春齋」,否則有火災。民 訛言有緋衣三老人行火,希亮禁之,民不敢犯,火亦 不作。毀淫祠數百區,勒巫為農者七十餘家。及罷去, 父老送之出境,泣曰:「公去,我緋衣老人復出矣《墨客揮犀》:張宗永,華州人,倜儻不羈,善為詩。寶元中, 以職官知建安縣。時鄭州陳相尹京兆,宗永嘗以事 失公意。公有別業在鄠社縣間,宗永知公好絕句詩, 乘閑詣之,於舍壁大書二韻云:「喬松翠竹絕纖埃,門 對南山盡日開。應是主人貪報國,功成名遂不歸來。」 莊督錄以聞,公覽而善之,待之如初。宗永嘗有詩云: 「大書文字隄防老,剩買峰巒准備閑。」嘉句甚多,往往 膾炙人口。

《宋史林概傳》:「概知長興縣,歲大饑,富人閉糴以邀價, 概出奉粟庭下,誘土豪輸數千石以飼饑者。」

《王存傳》:「存擢上虞令。豪姓殺人,久莫敢間。存至,按以 州吏受賕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罷去。久之,除密 州推官。」

《司馬池傳》:「池知光山縣,禁中營造,詔諸州調竹木,州 符期三日畢輸。池以土不產大竹,轉巿蘄、黃,非三日 可致,乃更與民自為期,約過不輸者罪之,既而輸竹 先諸縣。」

《杜杞傳》:「杞知建陽縣,強敏有才。閩俗老而生子輒不 舉。杞使五保相察,犯者得重罪。」

《姚仲孫傳》:「仲孫知建昌縣。初,建昌運茶抵南康,或露 積於道間,為霖潦所敗,主吏至破產不能償。仲孫為 券,吏民輸山木,即高阜為倉,邑人利之。」

《李京傳》:「京知魏縣,奉法嚴正,吏不便,欲以苛刻中京, 遂相率遁去。監司果議以苛刻斥京,知府任布曰:『如 此適墮吏計中』。」京賴以免,徙永昌縣。

《范師道傳》:「師道知廣德縣,縣有張王廟,民歲祠神,殺 牛數千,師道禁絕之。」

《范正辭傳》:「正辭子諷,知平陰縣。會河決王陵埽,水去 而土肥,失阡陌,田訟不能決。諷分別疆畔,著為券,民 持去不復爭。諷辨數激昂,喜為名聲,然亦操持在己, 吏不敢欺。為縣存視貧弱,至豪猾大家峻法治之。」 《方偕傳》:「偕知建安縣,縣產茶,每歲先社日,調民數千 鼓譟山旁,以達陽氣,偕以為害農,奏罷之。」

《曾公亮傳》:「公亮知會稽縣,民田鏡湖旁,每患湖溢,公 亮立斗門,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

《种世衡傳》:世衡知涇陽縣,里胥王知謙以姦利事敗, 法當徙,遁去。比郊,赦輒出,世衡曰:「送府則會赦。」杖其 脊而請罪於府,知府李諮奏釋之。

《包拯傳》:「拯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 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 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

《吳中復傳》:「中復,知峨眉縣,邊夷民事,淫祠太盛,中復 悉廢之。廉於居官,代還,不載一物。」

《馬仲甫傳》:「仲甫知登封縣,轘轅道險戹,遂傭民鑿平 為坦途。人便其行,為刻石頌美。」

《李參傳》:「參知鹽山縣,歲饑,諭富室出粟,平其直予民, 不能糴者,給以糟籺,所活數萬。」

《許遵傳》:「遵知長興縣,水災,民多流徙,遵募民出米振 濟,竟以無患。益興水利,溉田甚博,邑人便利,立石紀 之。」

《李師中傳》:「師中知洛川縣,民有罪妨其農時者必遣 歸,令農隙自詣吏,令當下者榜於民,或召父老諭之, 租稅皆先期而集。民負官茶直十萬緡,追繫甚眾,師 中為脫桎梏,語之曰:『公錢無不償之理,寬與汝期可 乎』?皆感泣聽命。乃令鄉置一匱,籍其名,許日輸所負, 一錢以上,輒投之書簿而去。比終歲,逋者盡足,官移」 諸郡粟於邊,已而反之。盛冬大雪,勞且費,至賤售予 兼并家。師中令過縣,願輸者聽。躬坐庾門,執契以須, 數日得萬斛,使下其法於他縣。嘗出鄉亭,見戎人雜 耕,皆兵興時入中國,人藉其力,往往結為婚姻,久而 不歸。師中言:「若輩不可雜處」,言之。經略使并索旁郡 者,徙諸絕塞。

《李昌齡傳》:「昌齡從子紘知歙縣。地產黃金,民輸以代 賦。後金竭,責其賦如故。紘奏罷之。」

《澠水燕談錄》:「丹陽顧方,篤行君子也。皇祐末登進士 第,再調明州象山縣令。視事之初,召邑中父老詢問 民間利害及境內士民之善惡者,勸使勿怠,戒使自 修。又建學舍,率其子弟之秀者教之,暇日親為講說, 掖誘使進於善。逾年民大化服。俄而病,邑民相率出 錢詣塔廟祈禱者數千百人,為臠股者十三人。方竟」 不起。百里之內,號泣思慕,如失父母。與立祠,以歲時 祀。丹陽錢君倚、毗陵胡完夫皆為《方記》其事而刻石 祠中。士大夫詩頌,不可勝記。

《宋史蘇頌傳》:「頌知江寧縣時,建業承李氏後,稅賦圖 籍,一皆無藝,每發斂高下出吏手。頌因治訊他事,互 問民鄰里丁產,識其詳。及定戶籍,民或自占不悉,頌 警之曰:『汝有某丁某產,何不言』?民駭懼,皆不敢隱。遂 划剔夙蠹,成賦一邑,簡而易行。諸令視以為法,至領 其民拜庭下以謝。凡民有忿爭,頌喻以鄉黨宜相親」 善,若以小忿而失歡心,一旦緩急,將何賴焉?民往往 謝去,或半途思其言而止。時監司王鼎、王綽、楊紘於部吏少許可,及觀頌施設,則曰:「非吾所及也。」

《家世舊》事少師治醴泉,愛惠及人至深。其後諸房子 弟既多,不無侵損於邑人,而邑人敬愛之不衰。有爭 忿者,及門則止,俟過而復爭。小兒持盤賣果,為族中 群兒奪取,啼而不敢較。嘉祐初,頤過邑,去少師時八 十年矣。驢足病,呼醫治之,問知姓程,辭錢不受。昔時 村婦多持香茶祈蠶於冢,因搯取其土以乞靈,後禁 止之。

《宋史劉摰傳》:摰嘉祐中歷冀州南宮令。縣比不得人, 俗化凋敝,其賦甚重,輸絹匹折稅錢五百,綿兩折錢 三十,民多破產。摰援例旁郡,條請裁以中價,轉運使 怒,將劾之。摰固請曰:「獨一州六邑被此苦,決非法意, 但朝廷不知耳。」遂告於朝。三司使包拯奏從其議,自 是絹為錢千三百,綿七十有六,民歡呼至泣下,曰:「劉 長官活我!」是時摰與信都令李沖、清河令黃莘皆以 治行聞,人稱為「河朔三令。」

《蘇州府志》:「郭附,嘉祐八年進士,知洪州新建縣。俗健 訟,好持吏短長。附至,問民疾苦,皆以鷙獸暴橫為言。 乃檄旁縣尉併力,仍以厚賞啖壯士。不閱月,得獸數 十,尸諸庭,乃號于眾曰:『有悍不率教如此獸者皆殺 之,無一人敢犯令者』。」

《宋史侯可傳》:可知巴州化城縣。巴俗尚鬼而廢醫,唯 巫言是用。娶婦必責財,貧人女至老不得嫁。可為約 束,立制度,違者有罪,幾變其習。再知涇陽縣,說渭源 羌酋輸地八千頃,因城熟羊以撫之,韓琦上其功。 《趙尚寬傳》:尚寬知平陽縣,鄰邑有大囚十數,破械夜 逸,殺居民。將犯境,尚寬趣尉出捕曰:「盜謂我不能來, 方怠惰,易取也,宜亟往,毋使得散漫,且為害。」尉既出, 又遣徼巡兵躡其後,悉獲之。

《嬾真子》:「蔡持正父名黃裳,乃泉州人。清正恬退,以故 老於銓曹,常為建陽令。及替,囊無建陽一物,至今父 老能道之。」

《宋史王獵傳》:「獵為林慮令,縣依山,俗以蒐田為生,不 知學。獵立孔子廟,擇秀民誨之。漢杜喬墓在境中,往 奠謁,建祠其旁。居官無絲髮擾,吏民愛信,共目為清 長官。」

《張掞傳》:掞知益都縣,當督賦稅,置里胥弗用,而民皆 以時入。石介獻《息民論》,請以益都為天下法。

《呂大防傳》:「大防調永壽令。縣無井,遠汲於澗。大防行 近境,得二泉,欲導而入縣。地勢高下,眾疑無成理,大 防用《考工》水地置泉之法以準之,不旬日,果疏為渠, 民賴之,號曰『呂公泉』。遷著作佐郎,知青城縣。故時,圭 田粟入以大斗而出以公斗,獲利三倍,民雖病不敢 訴。大防始均出納以平其直。事轉聞,詔立法禁,命一」 路悉輸租於官,概給之。青城外控文川,與敵相接,大 防據要置邏,密為之防,禁山之樵采,以嚴障蔽。韓絳 鎮蜀,稱其「有王佐才。」

《趙瞻傳》:「瞻移萬泉令,捐圭田修學宮,士自遠而至。改 知夏縣,作八監堂,書古賢令長治跡以自監。」又以祕 書丞知永昌縣,築六堰灌田,歲省科斂數十萬,水訟 咸息,民以比召杜。

《馬默傳》:「默知須城縣,縣為鄆治所,鄆吏犯法不可捕, 默趨府取而杖之,客次,闔府皆驚。曹佾守鄆,心不善 也,默亦不為屈。後守張方平素貴,掾屬來前,多閉目 不與語。見默白事,忽開目熟視久之,盡行其言,自是 委以事。」

《李迪傳》:「迪子肅之,以迪蔭,監大名府軍資庫。大河溢, 府檄修冠氏隄,工就弗擾,民悅之,請為宰。邑多盜,時 出害人,肅之令比戶置鼓,有盜輒擊鼓,遠近皆應,盜 為之衰止。」

《唐英傳》:「英調穀城令,縣圃歲畦薑,貸種與民,還其陳, 復配賣取息,銓曹指為富縣。英至,空其圃,植千株柳, 作柳亭其中,聞者咨羨。」

《俞汝尚傳》:「汝尚知導江縣,新繁令卒,使者使承其乏, 將資以公田,辭不許,至則悉以周舊令之家。」

《陳襄傳》:「襄舉進士,調浦城主簿,攝令事。縣多世族,以 請託脅持為常,令不能制。襄欲稍革其俗,每聽訟,必 使數吏環立於前,私謁者不得發,老姦束手。民有失 物者,賊曹捕偷兒至數輩,相撐拄,襄語之曰:『某廟鐘 能辨盜,犯者捫之輒有聲,餘則否。乃遣吏先引以行, 自率同列詣鐘所祭禱,陰塗以墨而以帷蔽之,命群』」 盜往捫。少焉呼出,獨一人手無所污,扣之,乃為盜者, 蓋畏鐘有聲,故不敢觸,遂服罪。

《墨客揮犀》:王聖美為縣令時,尚未知名,謁一達官,傳 其方,與客談《孟子》,殊不顧,聖美竊哂其所論。久之,忽 顧聖美曰:「嘗讀《孟子》否?」聖美對曰:「生平愛之,但都不 曉其義。」主人問:不曉何義。聖美曰:「從頭不曉。」主人曰: 「如何不曉?試言之。」聖美曰:「孟子見梁惠王,不曉此語。」 達官深訝之曰:「此有何奧義?」聖美曰:「既云孟子不見 諸侯,因何見梁惠王?」其人愕然無對。

《夢溪筆談》:太常博士李處厚,知廬州慎縣,嘗有毆人死者,處厚往驗傷,以糟胾灰湯之類薄之,都無傷跡。 有一老父求見曰:「邑之老書吏也,知驗傷不見其跡。」 曰:「此易辨也。以新赤油繖,日中覆之,以水沃其屍,其 跡必見。」處厚如其言,傷跡宛然。自此江淮之間官司 往往用此法。

《宋史范純仁傳》:純仁知襄邑縣,縣有牧地,衛士牧馬 以踐民稼,純仁捕一人杖之。牧地初不隸縣,主者怒 曰:「天子宿衛,令敢爾邪?」白其事於上,劾治甚急。純仁 言:「養兵出於稅畝,若使暴民田而不得問,稅安所出?」 詔釋之,且聽牧地隸縣。凡牧地隸縣,自純仁始。時旱 久不雨,純仁籍境內賈舟,諭之曰:「民將無食,爾所販 五穀,貯之佛寺,候食闕時,吾為糴之。」眾賈從命,所蓄 十數萬斛。至春,諸縣皆饑,獨境內民不知也。

《孫思恭傳》:「思恭為宛丘令,轉運使以水災時調,春夫 爭弗得,乃棄官去。」

《程顥傳》:顥為晉城令,富人張氏,父死,旦有老叟踵門 曰:「我汝父也。」子驚疑莫測,相與詣縣,叟曰:身為醫,遠 出治疾,而妻生子,貧不能養,以與張顥。質其驗,取懷 中一書進其所記曰:某年月日,抱兒與張三翁家。顥 問張是時纔四十,安得有翁稱?叟駭謝。

《司馬旦傳》:「旦知祁縣,天大旱,人之食,群盜剽敓,富家 巨室,至以兵自備。旦召富者開以禍福,於是爭出粟 減直以糶,猶不失其贏,饑者獲濟,盜患亦弭。舉監在 京百萬倉。時祁隸太原,以太原留不召,通判乾州,未 行,舉監在京雜物庫。知宜興縣,其民嚚訟,旦每獄必 窮根株,痛繩之,校繫縣門,民稍以詆冒為恥。巿貫大」 溪,賈昌朝所作長橋,壞廢歲久,旦勸民葺復,不勞而 成。時王安石守常州,開運河,調夫諸縣。旦言:「役夫而 亟,民有不勝,則其患非徒不可就而已。請令諸縣歲 遞一役,雖緩必成。」安石不聽。秋,大霖雨,民苦之,多自 經死,役竟罷。

《張載傳》:「載舉進士,為雲巖令,政事以敦本善俗為先。 每月吉,具酒食,召鄉人高年會縣庭,親為勸酬,使人 知養老事長之義,因問民疾苦,及告所以訓戒子弟 之意。」

《東軒筆錄》:熙寧初,有朝士忘其姓氏,知河中府龍門 縣。有薛少卿占籍是邑,一旦為盜斫墳塋之松檟,薛 君投牒訴其事,朝士迂儒也,喜為議論,乃判曰:「周文 王之苑囿,獨得芻蕘;薛少卿之墳塋,乃禁樵採。」 《宋史。陳舜俞傳》:舜俞,熙寧三年知山陰縣,詔俟代還 試館職。舜俞辭曰:「爵祿名器,砥礪多士,宜示以至神, 烏可」要期如付劑契,繳中書帖上之。青苗法行,舜俞 不奉令,上疏自劾曰:「民間出舉財物,取息重止一倍, 約償緡錢,而穀粟、布縷、魚鹽、薪蔌、耰鉏、釜錡之屬,得 雜取之。朝廷募民貸取,有司約中熟為價,而必償緡 錢,欲如私家雜償他物不可得。故愚民多至賣田宅, 質妻孥,有識耆老戒其鄉黨子弟,未嘗不以貰貸為 苦。祖宗著令,以財物相出,舉任從書契,官不為理,其 保全元元之意,深遠如此。今誘之以便利,督之以威 刑,方之舊法異矣。」詔謂振民乏絕而抑兼并,然使十 戶為甲,浮浪無根者毋得給俵,則乏絕者已不蒙其 惠。此法終行,愈為兼并地爾。何以言之?天下之有常 平,非能人人計口受餉,但「權穀價貴賤之柄,使積貯 者不得深藏以邀利爾。今散為青苗,唯恐不盡,萬一 饑饉荐至,必有乘時貴糶者,未知將何法以制之?《官 制》既放錢取息,富室藏鏹,坐待鄰里逋欠之時,田宅 妻孥,隨欲而得,是豈不為兼并利哉?」雖分為夏秋二 科,而秋放之月與夏斂之期等,夏放之月與秋斂之 期等,不過「展轉計息,以給為納,使吾民終身以及世 世,每歲兩輸息錢,無有窮已,是別為一賦,以敝海內, 非王道之舉也。」奏上,責監南康軍酒稅。

《向經傳》:經知河陽,會旱蝗,民乏食,經度官廩歲用無 餘,乃先以圭田租入振救之,富人爭出粟,多所濟活。 《賈昌朝傳》:昌朝判吏部流內銓兼侍講。初,銓法,縣令 奉錢滿萬二千,乃舉令。昌朝曰:「法如此,則小縣終不 得善令,請概舉令而與之,奉如大縣。」

《魯有開傳》:有開知韋城縣,曹濮劇盜橫行旁縣間,聞 其名不敢入境。改知確山縣。大姓把持官政,有開治 其最甚者,遂以無事。興廢陂,溉民田數千頃。富弼守 蔡,薦之,以為有古循吏風。

《葉康直傳》:「康直知光化縣,縣多竹,民皆編為屋,康直 教用陶瓦以寧火患。凡政皆務以利民。時豐稷為穀 城令,亦以治績顯,人歌之曰:『葉光化,豐穀城。清如水, 平如衡』。」

《豐稷傳》:稷為穀城令,以廉明稱。從安燾使高麗,海中 大風,檣折舟幾覆,眾惶擾莫知所為,稷獨神色自若。 燾歎曰:「豐君未易量也。」知封丘縣,神宗召對,問:「卿昔 在海中,遭風波,何以不畏?」對曰:「巨浸連天,風濤固其 常耳。憑仗威靈,尚何畏。」帝悅,擢監察御史。

《曾公亮傳》:「公亮子孝寬,知桐城縣,選知咸平縣。民詣 府訴雨傷麥,府以妄杖之。孝寬躬行田,辨其實,得蠲賦。」

《劉恕傳》:「恕調和川令,發強擿伏,一時能吏,自以為不 及。恕為人重意氣,急然諾。郡守得罪被劾,屬吏皆連 坐下獄,恕獨恤其妻子,如己骨肉。又面數轉運使,深 文峻詆。」

《杜純傳》:純弟紘為永年令。歲荒,民將他往,召諭父老 曰:「令不能使汝必無行,若留,能使汝無饑。」皆喜聽命。 乃官給印券,使稱貸於大家,約歲豐為督償。於是咸 得食,無徙者。明年稔,償不愆素。神宗聞其材,用為大 理評斷官。

《謝麟傳》:「麟調會昌令。民被酒,夜與仇鬥,既歸而所親 殺之,因誣仇。麟知死者無子,所親利其財,一訊得實。 再調石首令。縣苦江水為患,堤不可禦,麟疊石障之, 自是人得安堵,號謝公堤。」

《朱壽隆傳》:壽隆知九隴縣,吏告民一家七人以火死, 壽隆曰:「寧有盡室就焚,無一脫者,殆必有姦。」逾月獲 盜,果殺其人而縱火也。

《單煦傳》:「煦知洛陽縣,民以妖幻傳相教授,煦跡捕戮 三十餘人,當得上賞,不肯言。」

《余良肱傳》:「良肱知湘陰縣,縣逋米數千石,歲責里胥 代輸。良肱論列之,遂蠲其籍。」

《王巖叟傳》:巖叟知定州安喜縣,有法。吏罷官,鄉里導 人為訟,巖叟捕撻於巿,眾皆悚然。定守呂公著歎曰: 「此古良吏也。」有詔近臣舉御史,舉者意屬巖叟,而未 及識,或謂可一往見,巖叟笑曰:「是所謂呈身御史也。」 卒不見。

《東軒筆錄》:王荊公當國,郭祥正知邵州武岡縣,實封 附遞奏書,乞以天下之計專聽王安石處畫,凡議論 有異於安石者,雖大吏亦當屏黜。表辭亦甚辨暢,上 覽而異之。一日問荊公曰:「卿識郭祥正否,其才似可 用。」荊公曰:「臣頃在江東嘗識之,其為人才近縱橫,言 近捭闔,而薄於行,不知何人引薦而聖聰聞知也。」上 出其章以示荊公,公恥為小人所薦,因極口陳其不 可用而止。是時祥正方從章惇辟,以軍功遷殿中丞, 及聞荊公上前之語,遂以本官致仕。

《宋史楊仲元傳》:仲元知澤州沁水縣,民持物來輸者, 視其價稍增之,餘則下其估。官有所須,不強賦民。聽 以所有與官為入,度相當則止,率常先辦。河外用兵, 督餫轉西界,夕宿洪谷口,仲元相其地乃寇所由徑 路,亟命去之。民以困乏為辭,不聽。寇果夜出,劫諸部, 沁水獨免。後二十年,其子過縣,父老拜泣曰:「河西之 役,非公無今日矣!」

《劉安世傳》:「安世父航,歷知虞城、犀浦縣。虞城多姦猾, 喜寇盜,犀浦民弱而馴,航為政寬猛急緩不同,兩縣 皆治。」

《陳次升傳》:「次升知安丘縣,轉運使吳居厚以聚斂進, 檄尉罔征稅於遠郊,得農家敗絮,捕送縣,次升縱遣 之。居厚怒,將被以文法。會御史中丞黃履薦為監察 御史。」

《呂陶傳》:陶調銅梁令。民龐氏姊妹三人冒隱幼弟田, 弟壯愬官不得直,貧至庸奴於人。及是又愬。陶一問, 三人服罪,弟泣拜,願以田半作佛事以報。陶曉之曰: 「三姊皆汝同氣,方汝幼時,適為汝主之爾,不然,盡為 他人所欺。與其捐半供佛,曷若遺姊,復為兄弟,顧不 美乎?」弟又拜聽命。

《張舜民傳》:舜民為襄崇令,王安石倡新法,舜民上書 言:「便民所以窮民,強內所以弱內,富國所以蹙國。以 堂堂之天下,而與小民爭利,可恥也。」時人壯之。 《畫墁錄》:熙寧中,有一朝士,齊人知定平縣。韓子華宣 撫經由,怪其縣印漫汗,因取觀之。宰公遽前曰:「此印 雖故,非是本縣鑄造。」子華曰:「何為?」宰因陰指其題刻 曰:「太平興國二年,少府以此知之。」子華顧幕府曰:「縣 故正,無有是也。」

《宋史劉蒙傳》:「蒙都轉運使劉庠舉遺逸,召試第一,知 湖陽縣。常平使者召會諸縣令議免役法,蒙為不便, 不肯與議,退而條上其害,即投劾去,亦奪官。」

《王珪傳》:「珪季父罕以蔭知宜興縣。縣多湖田,歲訴水 輕重失其平。罕躬至田處,列高下為圖。明年,訴牒至, 按圖示之,某戶可免,某戶不可免,眾皆服。范仲淹在 潤奏,下其式於諸道。」

《黃庭堅傳》:「庭堅知太和縣,以平易治。時課頒鹽莢,諸 縣爭占多數,太和獨否,吏不悅而民安之。」

《道山清話》:范堯夫帥陜府,有屬縣知縣,因入村至一 僧寺少坐,既飯,步行廊廡間,見一僧房,頗雅潔,閴無 人聲,案上有酒一瓢。知縣戲書一絕於窗紙云:「爾非 慧遠我非陶,何事窗間酒一瓢。僧野避人聊自醉,臥 看風竹影蕭蕭。」不知其僧俗家先有事在縣,理屈坐 罪。明日,其僧乃截取窗紙,黏於狀前,訴於府,且曰:某 「有施主某人,昨日攜酒至房中,值某不在房。知縣既 至,施主走避,酒為知縣所飲不辭,但有數銀盃,知縣 既醉,不知下落。銀盃各有鐫識,今施主迫某取之,乞追施主某人與廳吏某人鞫之。」堯夫曰:「爾為僧,法當 飲乎?」杖而逐之,且曰:「果有失物,令主者自來理會。」持 其狀以示子姪輩曰:「爾觀此,安得守官處不自重。」即 命火焚之,對僚屬中未嘗言及。後知縣聞之,乃修書 致謝。堯夫曰:「不記有此事,自無可謝。」還其書。

《畫墁錄》:「魏嚴」,唐魏鄭公裔孫也。曾拜國子四門助教。 熙寧末,予過其門,見嚴年可六十許,語言成理。出鄭 公畫像,乃近年筆,多為俗人書題,唐之譜牒詔誥,無 一存者。乃曰:為官員持去盡矣。唯有周特登城縣帖 判狀輩數種,有免車牛狀。縣判云:「魏公唐室勳賢,名 傳青史,既是簪纓之後,難與百姓雷同。其車牛特免」, 今之縣令敢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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