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第017卷

明倫彙編 氏族典 第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十七卷
明倫彙編 氏族典 第十八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

 第十七卷目錄

 氏族總部總論

  春秋四傳隱公元年 二年 八年 昭公十年 昭公十有二年

  禮記曲禮 大傳 坊記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篇

  白虎通姓名

  唐柳芳氏族論

  東萊博議姓氏

  凌迪知萬姓統譜雜編

  顧炎武日知錄錫土姓 卿不書族 取妻不取同姓 姓 氏族 氏族相

  傳之訛 以國為氏 姓氏書 通譜 二字姓改一字 北方門族 冒姓 兩姓 姓氏

  之誤

氏族典第十七卷

氏族總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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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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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公元年歸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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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公羊傳》:「仲子者何?桓之母也。」

仲氏,子姓。婦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適同姓。

《二年入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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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二年:「夏五月,無駭帥師入極。」

大全程子曰:「古者卿皆受命於天子。春秋之時諸侯自命,已賜族者則書族,不書族者,未賜也。賜族者皆命之,世為卿也。」

《穀梁傳》:「入者,內弗受也,極國也。」

諱滅同姓,故變「滅」言「入。」

「苟焉以入人」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稱氏者,滅同姓, 貶也。

《左氏》「無駭八年乃賜族」,則為無族可稱。此傳云「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則以無駭舊有氏。《公羊》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然則此傳貶意,雖與《公羊》異,或當先號展氏也。

胡傳「無駭不氏,未賜族也。」

大全張氏曰:「無駭、挾,皆內大夫之未賜族者。」 東萊呂氏曰:「內大夫之不書氏,其已賜族者去之,所以示義也;其未賜族者書之,所以紀實也。無駭之不氏,意者未賜族而紀其實乎?何以知之?以其卒而知之。內大夫之生而不氏,筆削之際,固各有義。至於卒而不書氏者,獨隱公之初無駭與挾而已。苟以卒而去氏為貶邪」,則是通《春秋》十二公之時,自二人之外,舉無可貶者也。牙之謀亂,遂之殺嫡,意如之逐君,猶皆不去其族,無駭與挾,初非有三人之罪,何為恕彼而貶此邪?是知二人之卒不書族者,蓋因其未賜族而紀其實也。以無駭之卒而推無駭之生,則不書其氏者,實無氏之可書耳。帥師入極,無王凌弱,其罪己著,豈待闕其氏然後為貶哉? 趙氏曰:「《公》《穀》皆云『無駭不氏,貶滅同姓之國。若實滅同姓,則當直書滅,極以示譏。且無駭卒亦不氏,何關滅同姓哉』?」 廬陵李氏曰:「無駭不書氏,杜氏、胡氏、陳氏皆以為未賜族,《公羊》則以為疾始滅,《穀梁》則以為貶滅同姓。以《左氏》隱八年賜氏」之說考之,則《公》《穀》為無據矣。

《八年無駭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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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八年:「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卒而後賜族,故不書氏。大全程子曰:「未賜族,書名而已。」 杜氏曰:「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

《左傳》:無駭卒,羽父請諡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 曰:「天子建德。」

立有德以為諸侯。

「因生」以賜姓。

「因其所由生以賜姓」,謂若舜由媯汭,故陳為媯姓。《陳世家》云:「陳胡公滿者,虞帝舜之後也。」昔舜為庶人時,居於媯汭,其後因為氏姓,姓媯氏。武王克殷,得媯滿,封之於陳。是舜由媯汭,故陳為媯姓也。案《世本》:「帝舜姚姓。」哀元年傳稱「虞思妻少康以二姚。」是自舜以下猶姓姚也。昭八年傳曰:「及胡公不淫,故周賜之姓。」是胡公始姓媯耳。《史記》以為胡公之前巳姓媯,非也。

「胙之土」,而命之氏。

報之以土,而命氏曰「陳。」胙訓報也。有德之人必有美報。報之以土,謂封之以國名,以為之氏。諸侯之氏,則國名是也。《周語》曰:「帝嘉禹德,賜姓曰姒,氏曰有夏。胙四岳國,賜姓曰姜,氏曰有呂。」亦與賜

「姓曰媯,命氏曰陳」 ,其事同也。姓者,生也,以此為祖,令之相生,雖下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屬也,與其子孫共相連屬。其傍支別屬,則各自立氏。《禮記大傳》曰:「繫之以姓而弗別,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是言子孫當共姓也。其上文云:「庶姓別於上,而戚單於下」 ,是言子孫當別氏也。氏猶家也。傳稱:「盟於子晳氏,『逐瘈狗』」 「入於華臣氏」 ,如此之類,皆謂家為氏。氏族一也,所從言之異耳。《釋例》曰:「別而稱之謂之氏,合而言之則曰族。」 例言別合者,若宋之華元、華喜皆出戴公,向魚鱗蕩共出桓公。獨舉其人,則云華氏、向氏,并指其宗,則云戴族、桓族,是其別合之異也。記謂之庶姓者,以始祖為正姓,高祖為庶姓,亦氏族之別名也。姓則受之於天子,族則稟之於時君。天下之廣,兆民之眾,非君所賜,皆有族者。人君之賜姓賜族,為此姓此族之始祖耳。其不賜者,各從父之姓族,非復人人賜也。《晉語》稱「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得姓者十二人。」 天子之子,尚不得姓,況餘人哉?固當從其父耳。黃帝之子,兄弟異姓,周之子孫皆姓姬者,古今不同,質文代革,周代尚文,欲令子孫相親,故不使別姓。其賜姓者亦少,唯外姓媯滿之徒耳。賜族者,有大功德宜世享祀者,始賜之;無大功德任其興衰者,則不賜之。不賜之者,公之同姓,蓋亦自氏祖字。其異姓,則有舊族可稱,不世其祿,不盡賜也。眾仲以天子得封建諸侯,故云「胙土命氏」 ,據諸侯言耳。其王朝大夫不封為國君者,亦當王賜之族。何則?《春秋》之世,有尹氏、武氏之徒,明亦天子賜之,與諸侯之臣義無異也。此無駭是卿,羽父為之請族,蓋為卿乃賜族,大夫以下或不賜也。諸侯之臣,卿為其極,既登極位,理合建家。若其父祖微賤,此人新升為卿,以其位絕等倫,其族不復因,故身未被賜,無族可稱。魯挾、鄭宛皆未賜族,故單稱名也。或身以才舉者升卿位,功德猶薄,未足立家,則雖為卿,竟不賜族。羽父為無駭請族,知其皆由時命,非例得之也。華督生立華氏,知其恐慮不得,故早求之也。由此而言,明有竟無族者。魯之翬、挾、柔溺,名見於《經》,而其後無聞,是或不得族也。其士會之孥處秦者為劉氏,伍員之子在齊為王孫氏。《外傳》稱知果、知知伯之將滅,自別其族為輔氏。如此之類,皆身自為之,非復君賜。《釋例》曰:「子孫繁衍,枝布葉分,始承其本,末取其別,故其流至於百姓萬姓。」 其言自有百姓萬姓,未必皆君賜也。《晉語》稱「炎帝姓姜」 ,則伯夷炎帝之後,姜自是其本姓,而云「賜姓曰姜」 者,黃帝之後,別姓非一,自以姜姓賜伯夷,更使為一姓之祖耳,非復因舊姓也。猶后稷別姓姬,不是因黃帝姓也。

諸侯以字。

諸侯位卑,不得賜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

為諡,因以為族。

或使即先人之諡,稱以為族。杜意。諸侯以字,言賜先人字為族也。為諡因以為族。謂賜族雖以先人之字,或用先人所為之諡,因將為族。以諡為族者,衛齊惡、宋戴惡之類是也。而劉君乃稱以諡為族,全無一人妄規杜氏,非其義也。死後賜族,乃是正法。春秋之世,亦有非禮。生賜族者,華督是也。《釋例》曰:「舊說以為大夫有功德者,則生賜族,非也。」至於鄭祭仲為祭封人,後升為卿。經書「祭仲以生賜族」者,檢傳既無同華氏之文,則祭者是仲之舊氏也。諸侯以字,字有二等,《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周道也。」然則二十有加冠之字,又有伯仲叔季為長幼之字,二者皆可以為氏矣。服虔云:「公之母弟則以長幼為氏,貴適統伯仲叔季」是也。庶「公子則以配字為氏。尊公族,展氏、臧氏」是也。案鄭子人者,鄭厲公之弟。桓十四年,鄭伯使其弟語來盟,即其人也。而其後為子人氏,不以仲叔為氏,則《服》言公之母弟以長幼為氏,其事未必然也。杜以慶父、叔牙與莊公異母,自然仲叔非母弟族矣。其或以二十之字,或以長幼之字,蓋出自時君之命也。叔肸稱叔不稱孫,而三桓皆稱孫俱氏,長幼之字自不同也。臧氏稱孫,展氏不稱孫,俱氏,二十之字自不同也。然則稱孫與不稱孫,蓋出其家之意,未必由君賜也。以字為族者,謂公之曾孫,以王父之字為族也。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子公孫,繫公之常言,非族也。其或貶責,則亦與族同。成十四年「叔孫僑如如齊逆女」,《傳》曰:「稱族,尊君命也。」「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傳》曰:「舍族,尊夫人也。」宣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遂以夫人至」,事與僑如正同,其《傳》直云「尊君命」、「尊夫人」,不言稱族。舍族既非氏族,則不待君賜自稱之矣。至於公孫之子,不復得稱公。曾孫,如無駭之輩,直以名行,及其死也,則賜之族,以其王父之字為族也。此無駭是公之曾孫,公之曾孫必須有族,故據曾孫為文

言以王父字耳。公之曾孫。正法死後賜族,亦有未死即有族者,則「叔孫得臣」 是也。公子公孫於身必無賜族之理,經書季友、仲遂、叔肸者,皆是以字配名連言之,故杜《註》並云字也。其「蕩伯姬」 者,公子蕩之妻,不可言公子伯姬,故繫於夫字言蕩伯姬。蕩非當時之氏,其《傳》云「立叔孫氏、臧僖伯、臧哀伯、叔孫戴伯之徒」 ,皆傳家,據後追言之耳。其公孟彄,《世本》以為靈公之子,字公孟,名彄,與季友、仲遂相似,俱以字配名。劉炫不達此旨,妄規杜過,非也。必如劉解生賜族之文,證在何處?其公之曾孫、元孫以外,爰及異姓,有新升為卿君賜之族,蓋以此「卿」 之字,即為此族。案《世本》,宋督是戴公之孫,好父說之子,華父是督之字,計督是公孫耳,未合賜族,應死後其子乃賜族,故杜云「督未死而賜族,督」 之妄也。沈亦云督之子方可有族耳。

《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

謂取其舊官「舊邑」之稱以為族,皆稟之時君。《舊官》,謂若晉之士氏舊邑,若韓、魏、趙氏,非是君賜,則不得為族。嫌其居官邑不待公命,故云「皆稟之時君。」此謂同姓異姓皆然也。服虔止謂異姓,又引宋司城、韓、魏為證,韓與司城非異姓,司城又自為樂氏,不以司城為族也。

公命以字,為「展氏。」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無駭,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

《胡傳》:「無駭書名,未賜族也。諸侯之子為大夫則稱公 子,其孫也而為大夫則稱公孫。公孫之子與異姓之 臣,未賜族而身為大夫則稱名,無駭挾之類是也。已 賜族而使之世為大夫,則稱族,如仲孫、叔孫、季孫之 類是也。古者」置卿,必求賢德,不以世官。《春秋》之初,猶 為近古,故「無駭」與「挾」皆書名耳。其後官人以世,無不 賜之族,或以字,或以諡,或以官,或以邑,而先王之禮 亡矣。

大全汪氏曰:「字,魯三桓,鄭七穆之類。諡,宋戴氏,衛齊氏之類。官,如晉士氏、中行氏之類。邑,如晉韓氏、魏氏之類。」

《昭公十年十有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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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十年,「十有二月。」

《公羊傳》:「十有二月。」

去冬者,蓋昭公取吳孟子之年,故貶之。《禮記》《論語》皆有「昭公取于吳,謂之吳孟子」之文,但不指其取之年歲。今無冬,更無他罪可指,是以何氏以意當之,以無正文,故言「蓋」也。取吳孟子所以不書者,諱取同姓故也。

哀公十二年孟子卒

春秋十有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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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傳》:「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稱孟子何?諱娶 同姓,蓋吳女也。」

禮,不娶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為同宗共祖,亂人倫,與禽獸無別。昭公既娶,諱而謂之吳。孟子《春秋》不繫吳者,禮,婦人繫姓不繫國,雖不諱,猶不繫國也。不稱夫人,不言薨,不書葬者,深諱之。

《穀梁傳》:「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 諱娶同姓也。」

葬當書姓諱,故亦不書葬。

《胡傳》:孟子,吳女,昭公之夫人。其曰孟子云者,諱娶同 姓也。禮,娶妻不娶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厚,男 女之別也。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會,名著 而男女有別矣。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而袒免,殺 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其庶姓別於上,戚單於下,婚 姻可以通乎?綴之以姓而弗別,合之以食而弗殊,雖 百世而婚姻不通,《周》道然也。昭公不謹於禮,欲結好 強吳,以去三家之權;忍娶同姓,以混男女之別;不命 於天子,以弱其配;不見於廟,不書於策,以廢其常典, 禮之大本喪矣,其失國也宜。故陳司敗問昭公「知禮 乎?」子曰:「知禮。」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 黨,君子亦黨乎?君娶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 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 必知之。」《書孟子》卒,雖曰為君隱,而實亦不可揜矣。

大全蔡氏曰:「同姓不可書,曰夫人姬氏薨」,故曰「孟子卒。」朱子曰:「諱之,使若宋女子姓者然。」 汪氏曰:「或謂舊史固書夫人孟子薨,《春秋》不書夫人而書卒,示天下後世娶同姓之必不可也。」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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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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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妻不取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為其近禽獸也。妾賤,或時非媵,取之於賤者,世無本繫。《郊特牲》云:「無別無義,禽獸之道。」此不取同姓,為其近禽獸故也。云「妾賤」,或時非媵,取之於賤者,如諸侯取一國之女,則二國同姓,以姪娣媵媵,送也。妾送嫡行,則明知姓氏。大夫士取亦各有

「妾媵」 ,或時非此媵類,取於賤者,不知何姓之後,則世無本繫,但卜得吉者取之。

《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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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會,名著而男女有 別。

《合》,合之宗子之家,序昭穆也。異姓,謂來嫁者也。主於母與婦之名耳。際會,婚禮交接之會也。著,明也。母婦之名不明,則人倫亂也。此一節論同姓從宗,異姓主名,明男女有別之事。「同姓從宗」者,同姓,父族也;「從宗」,謂從大小宗也。「合族屬」者,謂合聚族人親疏,使昭為一行,穆為一行,同時食,故曰「合族屬」也。「異姓主名,治際會」者,異姓謂他姓之女,來為己姓之妻,繫夫之親,主為母婦之名。夫若為父行,則主母名,夫若子行,則主婦名。治,正也。際會所以主此母婦之名,正婚姻交接會合之事。名著而男女有別者,若母婦之名著,則男女尊卑異等,各有分別,不相淫亂。凡姓族異者,所以別異人也,猶萬物皆各有名,以相分別。天子賜姓賜氏,諸侯但賜氏,不得賜姓,降於天子也。故隱八年《左傳》云:「無駭卒,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以此言之,天子因諸侯先祖所生,賜之曰姓。杜預云:「若舜生媯汭,賜姓曰媯,封舜之後於陳,以所封之土命為氏。舜後姓媯,而氏曰陳。」故鄭駮《異義》云:「炎帝姓姜,太皞之所賜也。黃帝姓姬,炎帝之所賜也。故堯賜伯夷姓」曰姜,賜禹姓曰姒,賜契姓曰子,賜稷姓曰姬,著在《書傳》。如鄭此言,是天子賜姓也。諸侯賜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孫,公孫之子,其親已遠,不得上連於公,故以「王父」字為氏。若適夫人之子,則以五十字伯仲為氏,若魯之仲孫、季孫是也。若庶子妾子,則以二十字為氏,則展氏、臧氏是也。若異姓,則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為氏。以官為氏者,若司馬、司城是也。以邑為氏者,若韓、趙、魏是也。凡賜氏族者,此為卿乃賜有大功德者,生賜以族,若叔孫得臣是也。雖公子之身,若有大功德,則以公子之字賜以為族,若仲遂是也。其無功德,死後乃賜族,若無駭是也。若子孫不為卿,其君不賜族,子孫自以王父字為族也。氏族對文,別散則通也,故《左傳》「問族於眾仲」下云「公命以字為展氏」是也。其姓與氏散亦得通,故《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云氏是也。

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 竭矣。

四世共高祖,五世高祖昆弟,六世以外親盡無屬名。

其庶姓別於上,而戚單於下,婚姻可以通乎?

問之也。元孫之子,姓別於高祖,五世而無服,姓世所由生。

「繫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雖百世而婚姻 不通」者,《周道》然也。

周之禮,所建者長也。姓,正姓也。始祖為正姓,高祖為庶姓。繫之弗別,謂若今宗室屬籍也。《周禮》「小史掌定繫世,辨昭穆。」此一節,論殷、周統敘宗族之異。其庶姓別於上者,此作《記》之人以殷人五世以後可以通婚,故將殷法以問於周。云周家五世以後,庶姓別異於上,與高祖不同,各為氏族,不共高祖別自為宗,是別於上也。「而戚單於下」者,謂四從兄弟,恩親盡於下,各自為宗,不相尊敬。庶,眾也。高祖以外,人轉廣遠,分姓眾多,故曰「庶姓也。高祖以上,復為五宗也。『婚姻可以通乎』」者,問者既見姓別親盡,雖是周家婚姻,無可以通乎,問其可通與否。云「元孫之子,姓別於高祖」者,元孫與高祖服屬仍同,其姓與高祖不異。元孫之子,則四從兄弟,承高祖父之後,至己五世而無服,各事小宗,因字因官為氏,不同高祖之父,是庶姓別於上,庶姓為眾姓也,則氏族之謂也。云「姓世所由生」者,據五世無服,不相稟承,各為氏姓,故云姓世所由生。「繫之以姓而弗別」者,《周法》雖庶姓別於上而有世繫,連繫之以本姓而不分別,若姬氏、姜氏大宗百世不改也。「綴之以食而弗殊」者,連綴族人以飲食之禮,而不殊異也。「雖百世婚姻不通」者,言雖相去百世,而婚姻不得通。「周道然也」者,言周道如此,異於殷也。「姓正姓」者,對氏族為正姓也。云「始祖為正姓」者,若炎帝姓姜,黃帝姓姬。周姓姬本於黃帝,齊姓姜本於炎帝,宋姓子本於契,是始祖為正姓也。云「高祖為庶姓」者,若魯之三桓,慶父、叔牙、季友之後,及鄭之七穆子、游子國之後,為游氏、國氏之等。云「若今宗室屬籍也」者,以漢之同宗有屬籍,則周家繫之以姓是也。云「小史掌定繫世」者,《周禮》小史之官,掌

《定帝繫世》,本知世代昭穆,故云「定繫世,辨昭穆」 也。

《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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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

「厚」,猶遠也。

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妾》言「買」者,以其賤同之於眾物也。士庶之妾,恆多凡庸,有不知其姓者。

以此坊民,《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其死曰「孟子 卒。」

吳,太伯之後,魯同姓也。昭公取焉。去姬曰「吳」而已,至其死,亦略云。孟子卒,不書「夫人某氏薨」,《孟子》蓋其「且」字。此一節,坊民取同姓為妻之事。《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者,依《春秋》之例,如夫人齊女,即云「姜氏至自齊」,以例言之,此吳女亦當云「夫人姬氏至自吳。」魯則諱其姬姓,而不稱「夫人姬氏至自吳」,是去夫人之姓曰吳也。但《春秋》經文不載其事,其《春秋》簡牘雜記則有之,故《論語》云:「謂之吳孟子。」是當時之言有稱吳也。「其死曰孟子卒」者,哀十二年稱「孟子卒」,若其不諱,當云「夫人姬氏薨」,以諱取同姓,而云「孟子卒。」孟子是夫人之且字,沒其氏,書其「且」字,且沒其薨,而略言卒而已,皆為同姓諱之。鄭與何休皆以諱取同姓而書卒,《左氏》則以不成喪,故稱卒,與鄭、何異也。

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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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改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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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使禹皋論姓,知殷之德,陽德也,故以「子」為姓;知周 之德,陰德也,故以「姬」為姓。故殷王改文,《書》始以男,周 王以女書姬。故天道各以其類動,非聖人孰能明之。

白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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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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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別昏 姻也。故紀世別類,使生相愛,死相哀,同姓不得相聚, 皆為重人倫也。姓者,生也,人稟天氣所以生者也。《詩》 云:「天生烝民。」《尚書》曰:「平章百姓。」姓所以有百何?以為? 古者聖人吹律定姓,以紀其族,人各具五常而生聲 有五音,宮、商、角、徵、羽,轉而相雜,五五二十五,轉生四 時,故百而異也。氣殊音悉備,皆殊百也。所以有氏者 何?所以貴功德,賤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聞其氏, 即可知其所以勉人為善也。或氏王父字者何?所以 別諸侯之後,為興滅國、繼絕世也。諸侯之子稱公子, 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各以其王父字為氏。故 魯有仲孫、季孫,楚有昭、屈、景氏,齊有高、國、崔三氏,以 知其為子孫也。王者之後,二稱王子,兄弟立而皆封 也。或曰:王孫,上稱王孫也。堯知命,表稷、契,賜生子姓。 皋陶典刑不表姓,言天任德遠刑。禹姓姒,祖以億生; 殷姓子,祖以元鳥生;周姓姬,祖以履大人跡生也。

唐柳芳氏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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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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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者,古史官所記也。昔周小史定繫世,辯昭穆,故 古有《世本》,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諸侯卿大夫名號 繼統。左丘明傳《春秋》,亦言「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 之土,命之氏。諸侯以字為氏,以諡為族。」昔堯賜伯禹 姓曰姒,氏曰有夏;伯夷姓曰姜,氏曰有呂。下及三代, 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後世或氏於國,則齊、 「魯秦吳。」

齊姜,姓太公後。魯姬,姓周公後。秦嬴,姓伯翳後。吳姬,姓泰伯後。

氏,於諡則文、武、成、宣。

《左傳》以「諡」 為氏,因以為族。楚昭景亦諡也,「武成」 不盡出於諡。文氏,為周文王支孫。宣氏為魯大夫叔孫宣伯之後。

氏於「官」則「司馬」、「司徒。」

程伯休父為周司馬,子孫因以為氏。舜為堯司徒,支孫因以為氏。

氏於「爵」則「王孫」、公孫。

王孫滿之後為王孫氏,太岳之後為公孫氏。

「氏於字」,則孟孫、叔孫;氏於「居」,則「東門北郭。」

魯大夫「東門襄仲之後為東門氏。」 齊大夫「北郭子車之後為北郭氏。」

氏於志,則「三烏」「五鹿。」

志當作「地。」 三烏、五鹿,皆地名。古有三烏大夫,子孫因以為氏,見《風俗通》。漢有三烏郡,晉文公封舅犯於五鹿,支孫因以為氏。

氏於事,則巫卜匠陶。

《周禮》有巫氏、卜人、匠人。虞思為周陶正,其子孫因以為氏。《風俗通》曰:「巫、卜醫匠,以事為氏。」

於是受姓命氏,粲然眾矣。秦既滅學,公侯子孫失其 本系。漢興,司馬遷父子乃約《世本》修《史記》,因《周譜》明 《世家》,乃知姓氏之所由出。虞、夏、商、周、昆吾、大彭、豕韋、 齊桓、晉文皆同祖也。

黃帝四世孫顓頊生窮蟬,窮蟬六傳至舜,是為虞。

顓頊又生駱明,駱明生鯀,鯀生禹,是為夏黃帝。三世孫。帝嚳生契、稷,契傳十三世至湯,是為商稷。傳三十世至武王,是為周。顓頊又生稱,稱四傳為彭祖昆吾,彭祖生大彭,大彭生豕韋。齊出於炎帝,炎帝與黃帝皆少典氏之後,而晉為周同姓,故曰「皆同祖」 也。

更王迭霸,多者千祀,少者數十代。先王之封既絕,後 嗣蒙其福,猶為彊家。漢高祖興,徒步有天下,命官以 賢,詔爵以功,誓曰:「非劉氏王,無功侯者,天下共誅之。」 先王公卿之胄,才則用,不才棄之,不辨士與庶族,然 則始尚官矣,然猶徙山東豪傑以實京師。齊諸田、楚 屈景,皆右姓也。其後進拔豪英,論而錄之,蓋七相五 公之所由興也。

華陰楊氏,自震至準,七世名德。汝南袁氏,自「安」 至隗,三公五人。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在姓已。其 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 定門胄,品藻人物。晉、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別貴賤, 分士庶,不可易也。於是有司選舉,必稽譜籍而考其 真偽,故官有世胄,譜有世官,賈氏、王氏《譜學》出焉。

姓氏之學,漢有《鄧氏官譜》,應劭有《氏族篇》,王符《潛夫論》亦有《姓氏》一篇。至晉散騎常侍賈弼、太保王弘始有專書,宋何承天、齊王儉、梁王僧虔皆宗其說。

由是有譜局,令史,職皆具。過江則為僑姓,王、謝、袁、蕭 為「大。」

瑯琊王氏、陳郡謝氏、《汝南袁氏》《河南蕭氏》皆以《永嘉之亂》南徙。

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

吳縣朱桓、廣陵張紘、吳郡顧雍、陸績,皆孫、吳貴族。

山東則為郡,姓王、崔、盧、李、鄭為大。

此所謂「郡望」 也。王氏,太原崔氏清河盧氏范陽李氏趙郡鄭氏滎陽

關中亦號郡姓韋,裴柳薛楊杜首之。

此關西之望也。楊氏、華陰,韋氏、杜氏皆京兆,裴氏、柳氏、薛氏皆河東,

代北則為鹵姓,元長孫、宇文于、陸源、竇首之。

北魏拓拔氏改姓曰元。獻帝三兄拓拔氏,孝文以為皇枝之長,命姓長孫。宇文自言神農之後,北荒謂草曰俟汾,以神農嘗百草,指草為姓,後又訛為宇文。于陸以下皆大臣貴族。于出萬紐于氏,陸出步陸孤氏源出河西王禿髮傉檀之子。竇出沒鹿回部神元皇后家也。

鹵姓者,魏孝文帝遷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 二姓。八氏。十姓出於帝宗屬或諸國從魏者,三十六 族,九十二姓世為部落大人,並號「河南洛陽人。」郡姓 者,以中國士人差第閥閱為官也。凡三世,有三公者 曰膏粱;有令、僕者曰華腴;尚書領護而上者為甲姓; 九卿若方伯者為乙姓;散騎常侍、大中大夫者為丙 姓,吏部正員郎為丁姓,凡得入者謂之四姓。又詔:「代 人之胄,初無族姓,其穆陸奚于下吏部,勿充猥官,得 視四姓。」

以上北魏詳定氏族之例也。孝文雅重族望,命司徒左長史宋弁等定諸士族,多所升降,以范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義、太原王瓊為首,代北貴姓亦與焉。皇家婚姻,必選右族。

北齊因仍舉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選。故 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則為右姓。

取淵源尊貴者

太和以郡四姓為右姓。齊浮圖曇剛《類例》「凡甲門為 右姓。」

取近世官尊者

周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為右姓。

兼論鄉評德望

隋《開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則為右姓。

取丁力蕃盛者

唐貞觀《氏族志》:「凡第一等則為右姓。」

自魏重士族山東,人士自矜地望,婚姻多責財幣,或捨其鄉里而妄稱名族,或兄弟齊列而更以妻族相陵。太宗惡之,命吏部尚書高士廉等撰《氏族志》,徵天下譜牒,質諸史籍,以考其真偽,辨其昭穆,第其甲乙,褒進忠賢,貶退姦逆,分為九等,以「皇族」 為首,「外戚」 次之,崔氏幹為第三,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

路氏《著姓略》。以「盛門為右姓。」柳沖《姓族系錄》。

柳沖修國史,改《氏族志》為《姓系錄》。

凡四海望族,則為右姓,不通歷代之說,不可與言譜 也。今流俗獨以崔、盧、李、鄭為四姓,加太原王氏,號「五 姓」,蓋不經也。

唐初以四姓為右族,如北魏制。但李氏則進隴西而退趙郡。高宗時,又加「太原王博陵崔、趙郡李」 為

《七姓》以其專重五姓,概略餘族,背違國制,故曰「不經。」

「夫文之弊至于尚官,官之弊至於尚姓,姓之弊至於 尚詐。」隋承其弊,不知其所以弊,乃反古道,罷鄉舉,離 地著,尊執事之吏。於是乎士無鄉里,里無衣冠,人無 廉恥,士族亂而庶人僭矣。故善言《譜》者,繫之地望而 不惑,質之姓氏而無疑,綴之婚姻而有別。山東之人 質故尚婚婭,其信可與也;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其 智可與也;關中之人雄,故尚冠冕,其達可與也;代北 之人武,故尚貴戚,其泰可與也。及其弊,則尚婚姻者, 先外族,後本宗;尚人物者,進庶孽,退嫡長;尚冠冕者, 略伉儷,慕榮華;尚貴戚者,徇勢利,亡禮教。四者俱弊, 則失其所尚矣。人無所守則士族削,士族削則國從 而衰。管仲曰:「為國之道,利出一孔者」王,二孔者彊,三 孔者弱,四孔者亡。故冠婚者,人道大倫。周、漢之官人, 齊其政,一其門,使下知禁,此出一孔也故王。魏、晉官 人,尊中正,立九品,鄉有異政,家有競心,此出二孔也 故彊。江左、代北諸姓,紛亂不一,其要無歸,此出三孔 也故弱。隋氏官人,以吏道治天下,人之行不本鄉黨, 政煩於上,人亂於下,此出四孔也。故亡唐承隋亂,宜 救之以忠。忠厚則鄉黨之行修,鄉黨之行修,則人物 之道長,人物之道長,則冠冕之緒崇,冠冕之緒崇,則 教化之風美,乃可與古參矣。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狀,家有譜系。官之選舉,必由於簿狀,家之婚姻,必由於譜系。有家狀者,則上之官為考定,而藏之祕閤,副在左戶。私書有濫,則糾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則稽之以私書。蓋《周官》舊法,所以重明德、辨等威也。自五季以來,取士不問家世,婚姻不問閥閱,故其書散佚而其學不傳。

東萊博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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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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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之時,曰「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者也,百世而 不變者也;曰「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者也,數世而 一變者也。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其得姓雖一,而子 孫別,而為氏者不勝其多焉。有以王父之字為氏者 矣;有以先世之諡為氏者矣;有以所居之官為氏者 矣;有以始封之邑為氏者矣。枝分派別,千塗萬轍,初 若參錯紛亂而難考,及徐而視之,有綱有條,猶指諸 掌焉。孟仲、季臧、東門子叔,同出於魯也;「游國、封印」、公 父、伯張,同出於鄭也;向、華、蕩、樂、鱗魚仲老,同出於宋 也,欒、高、崔、國、叔仲、東郭,同出於齊也。尋其流可以知 其源,尋其葉可以知其根,抑何易耶?自秦、漢以來,氏 族之制,出於上之所賜,下之所更者,「絕無而僅有至 於世守一氏,傳千餘年而不變者」,天下皆是也。其變 非若古之屢,其列非若古之多,可謂簡而易知者矣。 然人罕有能辨氏族之源者。王之氏一也,吾不知出 於元城之王耶?宜春之王耶?邛城之王耶?劉之氏一 也,吾不知出於陶唐之劉耶?奉春之劉耶?元海之劉 耶?其能明辨而不惑者鮮矣。「氏之馬」者,未必能辨其 為馬服之馬及馬矢之馬也;「氏之石」者,未必能辨其 為周衛之石及後趙之石也。古之氏族繁,而知之者 反多;今之氏族簡,而知之者反少,蓋由譜牒之興廢 而已。以是知譜牒之學不可不講也。

凌迪知萬姓統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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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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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別生分類,始有姓氏之書。尊世系,敘昭穆,則有 姓氏之官;源派有敘,秩秩可考。自譜牒久廢,源流無 據,崛起草莽之夫,而求附聖明之後;生長要荒之族, 而僭紊帝出之裔,噫可嘆矣!且五帝之相承,三王之 繼禪,無非出於黃帝之後。攷之史遷《世表》,「黃帝二世 而顓帝,三世而高辛,四世而帝堯,至舜則八世。」此帝 之世系出於黃帝明矣。駱明四世而禹,二十世而湯, 至武王則三十一世,此王之世系出於黃帝又明矣。 是雖史遷在漢世掌天官,能知譜牒之詳,而亦帝王 盛世歷歷有官若書也。

世之執茫昧之說者曰「契生於卵」,后稷人跡世系無 可考也。泥五德之說者曰「高辛以水生木,夏禹以土 生金,世系之不必信也。」意稷、契之事,特《經傳》欲示以 天命精微之意,五帝之說又特起於漢儒附會之私, 皆不可以實論也。秦起西戎,特一醜類,托於柏翳之 所出,若難信也,況呂政受命,寄身不常,而亦玷柏翳 之後可乎?漢起鄉中,特一亭長,本於唐堯之所出,似 可疑也,況鄙哉!劉裕亦冒堯姓,而亦玷唐堯之後可 乎?曹魏之興,肇於宦官曹騰,而以為曹叔振鐸之裔, 夫何僭矧?嵩係養息,姓氏無考邪?唐祖之始,肇於隴 西北道,而謂出皋陶,夫何偽矧?以理為李,尤為不經 邪?甚者,晉敬瑭,西戎裔也,而改姓石氏,可乎?唐之克 用,朱邪族也,而冒姓李氏,可乎?嗚呼!杜正倫求附於 城南諸杜,君子所鄙;郭崇韜哭子儀之墓,識者譏之。 況帝王正統,使醜類卑族混而無別,君子安得不辨 之哉!此無他,自秦以後,姓氏無書,毋怪乎裔夏貴賤之混也。

顧炎武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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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土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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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天下,人人無土,人人有姓。蓋自錫土之法廢, 而唐、宋以下,帝王之裔儕於庶人,無世守之固。錫姓 之法廢,而魏、齊以下,朔漠之姓雜於諸夏,失氏族之 源。後之鄙儒,讀《禹貢》而不知其義者多矣。

《卿不書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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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文不書族者有二義:「無駭卒、挾卒、柔會宋公、 陳侯、蔡叔盟於折溺。」會齊師伐衛,未賜氏也。「遂以夫 人婦姜至自齊。」「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僑如以夫 人婦姜氏至自齊」,「豹及諸侯之大夫盟於宋」,「意如至 自晉」,「婼至自晉」,一事再見,因上文而略其辭也。

《公羊宣公元年傳》:「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也。」注:卒,竟也。竟但舉名者省文,如後人作史一條之中,再見者,不復書姓。《左氏》不得其解,於溺「會齊師伐衛」,則曰「疾之」,於歸父還自晉,則曰「善之」,豈有疾之而去族,善之而又去族者乎?

《春秋》隱、桓之時,卿大夫賜氏者尚少,故無駭卒而羽 父為之請族。如挾、如柔、如溺,皆未有氏族者也。

《穀梁傳》「不爵大夫」 之說近之,而未得其實。

莊、閔以下,則不復見於《經》,其時無不賜氏者矣。

《取妻不取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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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之為言生也,

《左傳昭四年》:問其姓,對曰:「余子長矣。」

《詩》曰:「振振公姓,天地之化」,專則不生,兩則生。故叔詹 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晉語》曰:「同姓不婚,懼不殖也。」

而子產之告叔向云:「內官不及同姓,美先盡矣,則相 生疾。」晉司空季子之告公子曰:「異德合姓。」鄭史伯之 對桓公曰:「先王聘后於異姓,務和同也。聲無一聽,物 無一文。」是知禮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獨也。 故《曲禮》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

《吳語》:「句踐請一介嫡女,執箕箒,以晐姓於王宮。」

而《郊特牲》注云:「百官,公卿以下也。百姓。王之親也。」

呂刑官《百族姓傳》:族,同族,姓異姓。

《易》曰:「男女眹而其志通也。」是以王御不參一族。其所 以合陰陽之化,而助嗣續之功者微矣。

古人以異姓為婚姻之稱。《大戴禮·南宮縚》:「夫子信其 仁,以為異姓。」謂以兄之子妻之也。《周禮司儀》:「時揖異 姓。」鄭氏注引此。

姓之所從來,本於五帝。五帝之得姓,本於五行,則有 相配相生之理。故《傳》言「有媯之後,將育於姜。」又曰:「姬 姞耦,其生必蕃。」而後世五音族姓之說,自此始矣。晉 嵇康論曰:「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婚。」

《舊唐書》呂才《序宅經》謂五姓之說,本無所出,惟《堪輿經》黃帝對於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今攷《漢書王莽傳》,「卜者王況謂李焉,君姓李。李者,徵。徵,火也。」 後漢蘇竟與劉龔書:「五七之家,三十五姓,彭奉延氏不得與焉。」 李雲:「上書高祖受命,至今三百六十四歲。君期一周,當有黃精代見,姓陳、項、虞、田、許氏,不可令此人居太尉、太傅典兵之官。」 五姓之說,始見於此。蓋與讖記之文同起於哀平之際。而《京房傳》:房本姓李,推律自定為京氏。《白虎通》曰:「古者聖人吹律定姓,以記其族。」 《爾雅翼》曰:「古者司商協名姓,人始生,吹律合之,定其姓名。」 《易是類謀》曰:黃帝吹律定姓。《論衡》言:孔子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則古人以律推姓,亦必有法。《潛夫論》言:「凡姓之有音也,必隨其本生祖所出也。太皞木精,承歲星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角。神農火精,承熒惑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徵。黃帝土精,承填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宮。少昊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商。顓頊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羽。雖號百變,音形」 不易。此則五姓所以分屬五音之說,與春秋裨竈、史趙、史伯諸人之論大抵相同,不可謂其無本。宋時猶尚五音之說,《雲麓漫鈔》言永安諸陵,皆東南地穹,西北地垂,東南有山,西北無山。角音所利如此。

春秋時最重族姓,至七國時則絕無一語及之者,正 猶唐人最重譜牒,而五代以後則蕩然無存,人亦不 復問此。百餘年間,世變風移,可為長歎也已。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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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姓」者,本於五帝,見於《春秋》者,得二十有二。媯虞姓 出顓頊,封於陳姒。夏姓出顓頊,封於杞、鄫、越。

《傳》云:「沈姒蓐黃」 ,春秋時無考。

子、殷姓出高辛。封於宋。

小戎亦子姓

姬,周姓出黃帝封於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 畢、原、酆、郇、邘、晉、應、韓、凡、蔣、邢、茅、胙、祭、吳、虞、虢、鄭、燕、魏、 芮、彤、荀、賈、耿、滑、焦、楊、密、隨己諸國。

《驪戎》、犬戎,皆姬姓。

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自太皞、秦、趙、梁、徐、郯、江、黃、葛、

麋、嬴姓也,自少皞、莒、己姓、薛、任姓。

隱十一年疏引《世本》:「謝、章、薛、舒、呂、祝、終、泉、畢、過,十國皆任姓。」

南燕姞姓也。自黃帝。

密須,亦姞姓。《國語》又有酉、滕、箴、荀、僖、儇、依七姓。其封國在周世,無考。

杜、祁姓也,自陶唐。楚夔權,𦬒姓。邾郳,曹姓。鄅偪陽,妘 姓。鬷夷、董姓也,自祝融。

《國語》又有彭、禿、斟三姓,在周世無考。

齊、呂、許、紀、州、向,姜姓也。自炎帝。

又有姜戎

蓼,六舒,舒鳩,偃姓也。自咎繇、胡歸姓鄧,曼姓羅,熊姓 狄,隗姓鄋瞞,漆姓陰戎,允姓。六者,不詳其所出。

《國語》以莒為「曹姓」 ,越為「𦬒姓」 ,與此異。

略舉一二論之,則今之孟氏、季氏、孫氏、甯氏、游氏、豐 氏皆姬,陳氏、田氏皆媯,華氏、向氏、樂氏、魚氏皆子,崔 氏、馬氏皆姜,屈氏、昭氏、景氏皆𦬒。自戰國以下之人 以氏為姓,而五帝以來之姓亡矣。

或曰:「嬴姓出於祝融、䢵葛穀皆嬴姓。伯益賜姓嬴,秦趙、徐乃其後。」 凡注疏家所引姓氏,大抵出於《世本》。今其書亡,不能備考。

《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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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大傳正義》:「諸侯賜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 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孫,公孫之子,其親已遠,不得 上連於公,故以王父字為氏。若適夫人之子,則以五 十字、伯仲為氏,若魯之仲孫、季孫是也。若庶子妾子, 則以二十字為氏。」

《記》所云「冠而字之」 「之」 字。

則展氏、臧氏是也。若異姓,則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 為氏。以官為氏者,則司馬、司城是也。以邑為氏者,若 韓、趙、魏是也。凡賜氏族者,比為卿乃賜。有大功德者, 生賜以族,若叔孫得臣是也。雖公子之身,若有大功 德,則以公子之字賜以為族,若仲遂是也。其無功德, 死後乃賜族,若無駭是也。

按:此論亦多不然,詳見《卿不書族》條。

其子孫若為卿,其君不賜族,子孫自以王父字為族 也。氏族對文為別,散則通也,故《左傳》云「問族於眾仲」, 下云「公命以字為展氏」是也。其姓與氏散亦得通,故 《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云氏是也。

戰國時人,大抵猶稱「氏族。」

《戰國策》:甘茂曰:「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不言姓而言族,可見當時未嘗以氏為姓也。」

漢人則通謂之姓,然氏族之稱,猶有存者。《漢書·恩澤 侯表》,「褒魯節侯公子寬,以魯頃公元孫之元孫奉周 祀,元始元年六月丙午封子相如嗣,更姓公孫氏。」

《平帝紀》「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 當依《表》作「公子寬。」

後更為姬氏,公子公孫氏也。姬,姓也。此變氏稱姓之。

一證

《水經注》:「漢武帝元鼎四年,幸雒陽,巡省豫州,觀於周 室,邈而無祀,詢問耆老,乃得孽子嘉,封為周子南君, 以奉周祀。」按《汲冢古文》謂「衛將軍文子為子南彌牟, 其後有子南勁。」《紀年》:「勁朝於魏,後惠成王如衛,命子 南為侯。秦并六國,衛最後滅。疑嘉是衛後,故氏子南 而稱君也。」據此,嘉本氏子南,武帝即以其氏命之為 爵,而《漢書恩澤侯表》竟作「姬嘉」,則沒其氏而書其姓 矣,與褒、魯之封公孫氏更為姬氏者正同。

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 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

《氏族相傳之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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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之書,所指秦、漢以上者,大抵不可盡信。《唐書表》 李氏則云:「紂之時有理徵,字德靈,為翼,隸中吳伯。」

本李延壽《北史序傳》。

不知三代時無此名字,無此官爵也。《表》王氏則云,「周 靈王太子晉以直諫廢為庶人。」《傳記》亦無此事。王氏 定著三房:一曰瑯琊,二曰太原,皆出靈王太子晉;三 曰京兆,出魏信陵君。是凡王皆姬姓矣。乃王莽自云 舜後。

《漢書元后傳》:「莽自謂黃帝之後,黃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媯汭,以媯為姓。至周武王,封舜後媯滿於陳,是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齊,齊桓公以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齊國,三世稱王。至王建,為秦所滅。項羽起,封建孫安為濟北王。至漢興,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

莽敗,其族尚全,未必無後裔。而《春秋》吳有王犯,晉有 王良,范氏之臣王生;戰國齊有王斗、王蠋、王驩,費有 王順,魏有王錯,趙有王登,秦有王稽、王齕、王剪、王綰、 王戊。

《過秦論》有王廖,未知何國人。

亦未必同出於《靈王》也。

《野客叢書》曹子建作《王仲宣誄》曰:「流裔畢萬,末胄稱王,厥姓斯氏,條分葉散,世滋芳烈,揚聲秦漢」 ,呂向注:「秦有王翦、王離,漢有五侯。」 按王粲系畢公高之後,畢萬封於魏,後十代文侯始列為侯,至孫稱惠王,因以王為氏。而秦之翦、離,自周太子晉之後;漢之五侯,自齊田和之後。此三派元不相干,注引為一,誤矣。故新莽以姚、媯、陳、田、王五姓為宗室,禁元城王氏勿與四姓為婚,而己自取王訢之女;魏東萊王基為子納太原王沈女,皆不以為嫌,蓋知此也。庾信作《宇文傑墓志》,亦有是誤。

韓文公作《王仲舒神道碑》文云:「王氏皆王者之後,在 太原者為姬姓。春秋時,王子成父敗狄有功,因賜氏。」 此語卻有斟酌。

竇氏古無所考,類族者不得其本,見《左傳》有「后緡方 娠,逃出自竇」之文,即為之說曰:「帝相妃有仍氏女,逃 出自竇,奔歸有仍」,生少康。少康次子曰龍,留居有仍, 遂為竇氏。

唐書宰相世系表

此與王莽引《易》「伏戎于莽,升其高陵」,莽,皇帝名也;升, 劉伯升也,何以異哉?乃韓文公作《竇牟墓志》:「后緡竇 逃閔腹子夏以再家竇為氏。」亦用此事。竊意古地以 竇名者甚多,必是以地為氏。《路史》曰:「余嘗考之,古之 得姓者,未有不本乎始封者也,其氏於事者蓋寡矣。 而姓書氏譜每為之曲說,至有棄其祖之所自出,又」 牽異類而屬之,豈不悲哉!正謂若此之類也。

漢時碑文所述氏族之始,多不可據。如魏蔣濟《郊議》 稱《曹騰碑》文云,「曹氏族出自邾,王沈《魏書》云,『其先出 於黃帝,當高陽世陸終之子曰安,是為曹姓。周武王 克殷,封曹俠于邾,至戰國為楚所滅,子孫分流,或家 於沛。而魏武作《家傳》,自云『曹叔振鐸之後。陳思王作 《武帝誄》曰『於穆武王胄稷裔周』。則又姬姓之後,以國』』」 為氏者矣。及至景初中,明帝從高堂隆議,謂魏為舜 後。詔曰:「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 舜配。」後少帝禪晉文,亦稱「我皇祖有虞氏」,則又不知 其何所據。

《宋書符瑞志》載博士蘇林、董巴言,但云魏之氏族出自顓頊,與舜同祖,見於《春秋世家》。《魏志》蔣濟以為舜本姓媯,其苗曰田,非曹之先,著文以追詰隆。

夫以「一代之君而三易其祖」,豈不可笑,況於士大夫 乎!

程氏出程伯休父。《太史公自序》云:「重黎氏世序天地, 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後也。」應劭曰:「封為程國,休父字 也。其後為司馬氏。」

《晉書·宣帝紀》:「其先出自帝高陽之子重黎,為《夏官》祝融,歷唐、虞、夏、商,世序其職。及周,以夏官為司馬。其後程伯休甫,周宣王時以世官克平徐方,錫以官族,因而為氏。」

而《左傳成十八年》「晉欒書、中行偃使程滑弒厲公」,注: 「程滑,晉大夫。」《襄二十三年》「程鄭嬖於公」,注:「鄭亦荀氏 宗。」此則晉之程氏,乃荀氏之別,不與休甫同出。今既 祖休甫,又祖程嬰,則誤矣。

《路史》以荀為文王之後。子華子之書,亦言其族出於司馬,而又曰趙則真吾姓之所宗氏也,則程又與趙同祖。朱子曰:「《子華子》近世偽書,今或引其說以證姓氏之所從出,則誣其祖矣。」 又按《莊子》及《呂氏春秋》,子華子,韓昭釐侯時人,非孔子所見之程子。

沈氏,《宋書》沈約《自序》:「昔少皞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 元冥師,生允格、臺駘、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 以處大原。帝顓頊嘉之,封諸汾川。其後四國:沈、姒、蓐、 黃。沈子國,今汝南平輿沈亭是也。」

汝南去汾川甚遠

《春秋》之時,列於盟會。《定公四年》,「諸侯會召陵伐楚,沈 子不會。晉使蔡伐沈,滅之,以沈子嘉歸。」按:沈、姒、蓐、黃 四國皆在汾水之上,為晉所滅。

《左氏昭公元年》傳曰:「今晉主汾而滅之矣。」

黃非江人,「黃人」之「黃」,則沈亦非沈子嘉之沈休文乃 並列而合之為一,誤也。《唐宰相世系表》曰:「沈氏出自 姬姓,周文王第十子聃叔季,食采於沈,汝南平輿沈 亭即其地也。」此為得之。

又按魯有沈猶氏。《家語》:「魯之販羊有沈猶氏者,曾子弟子沈猶行,是以地為姓。」 《漢書》:景帝封楚元王子歲為沈猶侯。

白氏,唐白居易自序《家狀》曰:「出于楚太子建之子白 公勝,楚殺白公,其子奔秦,代為名將,乙丙已降是也。 裔孫白起,有大功於秦,封武安君。」按:白乙丙見於僖 之三十三年。白公之死,則哀之十六年後白乙丙一 百四十八年。曾謂樂天而不考古,一至此哉!

《唐宰相世系表》以西乞術白乙丙為「孟明之子」 ,尤誤。

考證
揚氏《漢書揚雄傳》。

揚從才

曰:「其先出自周伯僑者,以支庶,食采於晉之揚。」

《左傳》「楊」 字從「木。」

因氏焉。揚在河、汾之間,周衰而揚氏或稱侯,號曰揚 侯。會晉六卿爭權,韓、魏、趙興,而范中行知伯弊,當是 時偪揚侯,揚侯逃於楚巫山,因家焉。此誤以楊侯與 楊食我為一人也。《唐書宰相世系表》曰:「揚氏出自姬 姓,周宣王子尚父封為揚侯。」又云:「晉之公族,食邑於 羊舌。」

《左傳正義》引《世族譜》云:「羊舌,其所食邑名。」

凡三縣:一曰銅鞮,二曰楊氏,三曰平陽。羊舌四族,叔 向食采楊氏,其地平陽楊氏縣是也。及晉滅羊舌氏, 而叔向子孫逃於華山仙谷,遂居華陰。用修據此以 楊、陽、揚、羊四姓為一,尢,誤。按:楊城即今之洪洞縣,本 楊侯國。《左氏》女叔侯所云霍、楊、韓、魏,皆姬姓也。

襄二十九年

而子雲反《離騷》亦云:「有周氏之嬋嫣兮,或鼻祖於汾 隅。靈宗初諜伯僑兮,流於末之揚侯。」不知其字何以 為楊,及其滅於晉而為大夫羊舌氏,邑則食我始見 於《傳》。而楊朱與老子同時,又非羊舌之族也。陽氏則 以國為氏,以邑為氏,皆不可知。

胡三省曰:「《春秋》閔公二年,齊人遷陽,子孫以國為氏。」 又按昭公十二年,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於陽,是邑名。

「晉有陽處父,乃在叔向之前而禁之。」「陽丐,魯之陽虎。」

《曾子》弟子有「陽膚。」

非一陽也。宋之羊斟,邾之羊羅,非一羊也。安得謂「陽」 為「平陽」,「羊」為「羊舌」,而並附之叔向乎?

段氏。《後漢書》:「段熲,其先出鄭共叔。」段,古人無以祖父 名為氏者,凡若此類,皆不通之說。按段氏當出自段 干。《史記》:老子之子名宗,宗為魏將,封於段干。

《唐書世系表》「封於段為干木大夫」 ,謬。

《魏世家》有段干木、段干子,《田完世家》有段干明。 褚氏《唐宰相世系表》云:「出自子姓,宋共公子段,字子 石,食采於褚,其德可師,號曰褚師。」按:褚師乃官名,不 獨宋有此官,鄭亦有之。《昭公二年》,「鄭公孫黑請以印 為褚師」是也。衛亦有褚師聲子。

賀氏,《晉書賀循傳》曰:會稽山陰人也。其先慶普,漢世 傳《禮》所謂慶氏學族。高祖純,安帝時為侍中,避安帝 父清河王慶諱,改為賀氏。《宋史》賀鑄自言出王子慶 忌,居越之湖澤,所謂鏡湖,乃慶湖也。

見《鑄本傳》。然史即疑之。

按:古但有以王父字為氏,無以名為氏者。慶忌名也, 不得為氏。而鏡湖本名鑑湖,慶古音羌,聲不相近。若 齊之慶氏,居吳朱方,見於《左傳》。後人以慶封有弒君 之惡諱之而欲更其祖,其不及宋司馬華孫遠矣。

《水經注》有賀臺,越入吳,還而成之,故號曰「賀臺。」 苟欲求越國之故,何不取之於賀臺,而必取之於鏡湖,又改「鏡」 而為「慶」 耶?

刀氏。

《復古編》云:「作刁,非。」

《姓譜》以為齊大夫豎刀之後。胡三省曰:「豎刀安得有?」 《後漢書貨殖傳》有刀間。愚按古書,刀與貂通,齊襄王 時有貂勃。

寇氏,《姓譜》出自武王弟康叔為周司寇,後人因以氏 焉。按康叔為衛國之祖,必無以王官氏其支庶之理, 此乃衛之司寇。《左傳》哀二十五年有司寇亥,即寇氏 之祖也。《檀弓》有司寇惠子。

今之顏氏,皆云兗國之裔。考《仲尼弟子列傳》,有顏幸、 顏高、顏祖、顏之僕顏噲、顏何,而孔子於衛,主顏讎由, 此六人與讎由皆無後乎?今之孔氏,皆云夫子之裔。 《春秋》齊有孔虺,衛有孔達,陳有孔寧,鄭有孔叔、孔張, 此四族者皆無後乎?且夫子出於宋,為子姓,而鄭,姬 姓;陳,媯姓;衛,姞姓。

哀十一年孔姞

可合而為一乎?

《史記貨殖傳》:「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鐵冶為業。秦伐魏,遷孔氏南陽。」 《平準書》:「孔僅南陽大冶。」

顏魯公作《家廟碑》云:「其先出於顓頊之孫祝融,融孫 安,為曹姓。其裔邾武公,名夷甫,字顏子友,別封郳為 小邾子,遂以顏為氏,多仕魯為卿大夫。」按《左傳襄十 九年》:「齊侯娶於魯,曰顏懿姬,其姪鬷聲姬。」注曰:「顏、鬷 皆姬母姓。」

當云母氏

則顏之為「姬姓」,為「魯族」,審矣。

《姓譜》曰:「顏姓,本自魯伯禽支子,有食采顏邑者,因以為族。」

其出「於邾」之說,本自圈稱葛洪,蓋徒見《公羊》於邾有 「顏公」之稱,而不考之於《左氏》也。莒之犁比公,豈必為 犁彌之祖乎

《公羊傳》謂「邾婁顏淫九公子於宮中,因以納賊。」 周天子誅顏而反孝公于魯,非隱公所盟之儀父,不知何取於若人,而以之為祖?

春秋時以孟為字者甚多。今之孟氏皆祖子輿,前代 亦未之有也。《魏書》:「孟表,濟北蛇丘人。自云本屬北地, 號索里諸孟。」

古時孟姓,亦或與芒通。《史記秦本紀》:「擊芒卯。」 華陽索隱引譙周云:「孟卯也。」 《淮南子》孟卯注引《戰國策》曰:「芒卯也。」

《元史孔思晦傳》:「五季時,孔末之後方盛,欲以偽滅真, 害宣聖子孫幾盡。至是,其裔復欲冒稱宣聖後,思晦 以為不早辨則真偽久益不可明。彼與我不共戴天, 乃列于族,與共拜殿庭可乎?遂會族人斥之,而重刻 宗譜于石。」然則今之以孔姓而濫通譜牒者,可以戒 矣。

漢濟陰太守孟郁《修堯廟碑》曰:「惟序仲氏,祖統所出, 本繼于姬,周之遺苗,天生仲山甫,翼佐中興,宣平功 遂,受封于齊,周道衰微,失爵亡邦,後嗣乖散,各相土 擇居,帝堯萌兆,生長葬陵,在於成陽,聖化常存,慕巍 巍之盛,樂風俗之美,遂安處基業,屬都鄉高相里,因 氏仲焉,以傳於今」,其陰列仲氏有名者三十餘人。又 《廷尉仲定碑》略同。漢時仲氏自謂仲山甫之後,託基 於帝堯之陵,而今則以為孔子弟子子路之後,援顏、 曾、孟之例,而求為五經博士矣。然春秋之以仲氏者 不一,而仲山甫未嘗封齊,則漢人之祖山甫未必是, 而今人之祖子路亦未必非也。

《以國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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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之氏,或以諡,或以字,或以官,或以邑,無以國為 氏者。其出奔他國,然後以本國為氏。敬仲奔齊而為 「陳氏」是也。其他若鄭丹、宋朝、楚建、郳申之類,皆是也。 不然,則亡國之遺裔也。

今人姓同於國者,多自云以國為氏,非也。夏氏出於 陳之少西,而非夏后氏之夏。「齊氏」出於夏之齊惡,而 非齊國之齊。《左氏》《史記》其最著明者矣。

《秦堇父》非秦國之「秦」 ,《狄虒彌》非狄人之「狄。」

《姓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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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寬《西溪叢語》曰:「姓氏之學,莫盛於《元和姓纂》,自南 北朝以官職相高,沿至於唐,崔、盧、李、鄭糾紛可鄙。若 以聖賢所本,如媯姓、子姓、姬姓、姜姓之類,各分次其 所從來,以及《春秋》所紀,用《世本》、荀況譜、杜預《公子譜》 為法,則唐、虞、三代列國諸侯,俱可成書。此似太史公 欲為而未就者耳。愚嘗欲以經傳諸書次之,首列黃」 帝之子得姓者十二人。次則三代以上之得國受氏, 而後人因以為姓者。次則戰國以下之見於傳記,而 今人通謂之姓者。次則三國、南北朝以下之見於史 者。又次則代、北複姓、遼、金、元姓之見於史者,而無所 考者,別為一帙。

略舉其目,曰:《姓本》第一,《封國》第二,《氏別》第三,《秦漢以來姓氏合并》第四,《代北姓》第五,遼、金《元姓》第六,《雜改姓》第七,《無徵》第八。

此則若網之在綱,有條而不紊。而《望族》五音之紛紛 者,皆無所用,豈非反本類族之一大事哉。

漢劉向撰。《世本》二卷,其書不傳。今《左傳》註疏多本之, 然亦未必無誤。

《通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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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通族見於史者,自晉以前未有。」《晉書。石苞傳》,「曾 孫樸沒於寇,石勒以與樸同姓,俱出河北,引樸為宗 室,特加優寵,位至司徒。」《南史。侯瑱傳》:「侯景以瑱與己 同姓,託為宗族,待之甚厚。」此以殊族而附中國也。《晉 書。孫旂傳》,「旂子弼及弟子髦、輔、琰四人,並有吏材,重 於當世,遂與孫秀合族。」《南史。周弘正傳》,「謟附王偉,與」 周石珍合族。《舊唐書。李義府傳》:「義府既貴之後,自言 本出趙郡,始與諸李敘昭穆,而無賴之徒苟合,藉其 權勢,拜伏為兄叔者甚眾。」《李輔國傳》:「宰相李揆,山東 甲族,見輔國執子弟之禮,謂之五父。」此以名門而附 小人也。凡此史皆書之,以志其非。今人好與同姓通 譜,不知於史傳居何等也。

「北人重同姓,多通譜系,南人則有比鄰,而各自為族 者。」《宋書。王仲德傳》,「北土重同姓,謂之骨肉。有遠來相 投者,莫不竭力營贍。仲德聞王愉在江南,是太原人, 乃往依之,愉禮之甚薄。」《魏書。崔元伯傳》,「崔寬自隴右 通款,見司徒浩,浩與相齒序,厚撫之。及浩誅,以遠來 疏族,獨得不坐,遂家於武城,以一子繼浩弟覽妻封」 氏,相奉如親。《北史杜銓傳》:初,密太后杜氏父豹喪在 濮陽,太武欲令迎葬於鄴,謂司徒崔浩曰:「『天下諸杜, 何處望高?朕意欲取杜中長老一人,以為宗正,令營 護凶事』。浩曰:『京兆為美』。」中書博士杜銓,其家今在趙 郡,是杜預後,於今為諸杜最。召見銓,以為宗正,令與 杜超子道生送豹喪葬鄴南,銓遂與超如親。超謂銓 曰:「既是宗正,何緣喬居趙郡?」乃延引同屬魏郡。《南史 韋鼎傳》:陳亡入隋,時吏部尚書韋世康兄弟顯貴,文帝從容謂鼎曰:「『世康與公遠近』?對曰:『臣宗族南徙,昭 穆非臣所知』。帝曰:『卿百代卿族,豈忘本也』!」命官給酒 肴,遣世康請鼎還杜陵。鼎乃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 餘世,並考論昭穆,作《韋氏譜》七卷示之,歡飲十餘日 乃還。

近日同姓通譜,最為濫雜,其實皆植黨營私,為蠹國 害民之事,宜嚴為之禁。欲合宗者,必上之於官,使諳 悉古今者為之考定,歲終以達禮部,而類奏行之。其 不請而私通者,屏之四裔,然後可革其弊。古之姓氏, 有專官掌之。《國語》曰:「使名姓之後,能知上下之神祗, 氏姓之所出者為之宗。」又曰:「『司商協名姓,春宮宗伯』, 其屬有都宗人、家宗人,而女官亦有內宗、外宗。今日 姓氏、婚姻二事,似宜專設一官,方得教民之本。」 氏族之亂,莫甚於五代之時。當日承唐餘風,猶重門 蔭,故史言唐、梁之際,仕宦遭亂奔亡,而吏部銓文書 不完,因緣以為姦利。至有私鬻誥敕,亂易昭穆,而季 父母舅反拜姪甥者。《冊府元龜》:長興初鴻臚卿柳膺 將齋郎文書兩件賣與同姓人柳居則,大理寺斷罪 當大辟,以遇恩赦減死,奪見任官,罰錮終身不齒。敕 曰:「一人告身三代名諱,傳於同姓,利以私財,上則欺 罔人君,下則貨鬻先祖,罪莫大焉。自今以後,如有此 弊,傳者受者,並當極法。」今則因無蔭敘,遂弛禁防。五 十年來,通譜之俗,遍於天下,自非明物察倫之至,亟 為澄別,則滔滔之勢,將不可反矣。

唐朝以前,最重譜牒。如《新唐書》言:「河南劉氏,本因匈 奴之後,劉庫仁、柳城李氏,世為契丹酋長;營州王氏, 本高麗之類。」此同姓而不同族也。又如《魏書高陽王 雍傳》言:「博陵崔顯,世號東崔,地寒望劣。」此同族而不 同望也。故《高士廉傳》言:「每姓第其房望」,雖一姓中,高 下懸隔。

異姓稱族,自漢以來未有此事。杜子美《寄族弟唐十 八使君》詩云:「與君陶唐後,盛族多其人。聖賢冠史籍, 枝派羅源津。」則杜與唐為兄弟矣。《重送劉十弟判官》 詩云:「分源豕韋派,別浦鴈賓秋。年事推兄忝,人才覺 弟優。」則杜與劉為兄弟矣。韓文公《送何堅序》亦云:「何 於韓同姓為近。」

《容齋三筆》引孫緬《唐韻》曰:「韓滅,子孫分散江淮間」 ,因以「韓」 為「何」 字,隨音變,遂為何氏。

按:《詩·揚之水》,一章言戍申,二章言戍甫,三章言戍許。 孔氏曰:「言甫、許者,以其俱為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 借許、甫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六國時秦、趙同為 嬴姓。《史記》《漢書》多謂秦為趙,亦此類也。

《史記·秦本紀》:「太史公曰:『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 《陸賈傳》:「秦任刑法不變,卒滅趙氏。」 《索隱》曰:按韋昭云,「秦伯翳後與趙同出蜚廉,造父有功,周穆王封之。趙由此一姓趙氏。」 《漢書·武五子傳》,「趙氏無炊火焉。」 韋昭云:「趙,秦之別氏。」 《南越傳》,「蒼梧秦王。」 晉灼曰:「秦王即趙它也。趙本與秦同姓,故曰秦王。」 《淮南子》亦稱「秦始」 皇為趙政。《三國志》:「陳思王上疏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 注:「秦穆公有赦盜馬事,趙則未聞。」 蓋以秦亦趙姓。《文選》王融《策秀才文》:「訪游禽於絕澗,作霸秦基。」 李善注引《韓非子》所載趙董閼于事,而云:「《史記》曰:『趙氏之先,與秦共祖。以其共祖,故雖秦亦號曰趙』。」 又左思《魏都賦》:「二嬴之所曾聆。」 李善注:「秦穆公,趙簡子。《史記》:趙氏之先,與秦同祖,故曰二嬴也。」

《崧高》言「生甫及申。」孔氏曰:「此詩送申伯而及甫侯者, 美其上世俱出四岳,故連言之。」今人之與同姓,則無 不通譜,何不更廣之於異姓,而以子美、退之為例也。 季華《淮南節度使崔公頌德碑》云:「惟申伯翼宣王,登 南邦,興周室;小白率諸侯,征楚翟,奉王職」,與崔公葉 德同勳,皆姜姓也。

開元十九年,於南京置齊太公廟。建中初,宰相盧杞、 京兆尹盧諶以「盧」者齊之裔,乃鳩其裔孫,若崔、盧、丁、 呂之族,合錢以崇飾之。

元吳澂《送何友道游萍鄉序》云:「展、柳、韓、何二族,各以 儒官著,而其初實一姬姓。文之昭由魯之展而為柳, 武之穆由晉之韓而為何,氏不同而姓同。」

宋邵伯溫《聞見錄》云:司馬溫公一日過康節先生,謁 曰:「程秀才。」既見,則溫公也。問其故,公笑曰:「司馬出程 伯休父。」

《二字姓改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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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以二字姓改為一字者,如馬宮本姓馬,矢改為 馬。唐憲宗名純,詔姓淳于者改姓于《唐宰相世系表》, 「鍾離昧二子,次曰接,居潁川長社,為鍾氏。」見之史冊, 不過一二。自洪武元年,詔蒙古服、蒙古語、蒙古姓一 切禁止。如今有「呼姓本呼延,乞姓本乞伏」,皆明初改, 而并中國所自有之複姓,皆去其一字。氏族之紊,莫 甚於此。且如孫氏有二,衛之良夫、楚之叔敖,並見於 《春秋》,而公孫、叔孫、長孫、「士孫」、「王孫」之類,今皆去而為 「孫」,與二國之孫合而為一,而其本姓遂亡。《公羊》、「公沙「公乘」之類,則去而為「公」;「母」;「丘母將」之類,皆去而為母, 而其本姓遂亡。「司徒」、「司空」之類。

唐元宗御注《孝經碑》末有「司徒巨源。」 李邕《娑羅樹碑》末有「司徒元簡。」 宋開寶《商中宗廟碑》,翰林待詔司徒儼書,《宋史。趙逄傳》有禮部侍郎、集賢殿學士司徒翊。

則去而為司;司馬氏則去而或為司,或為馬。而司馬 之僅存於代者,惟溫公之後。所以然者,蓋因儒臣無 學,不能如魏孝文改代北之姓,一一為之條理,而聽 其人之所自為也。然蒙古姓之改,不始於是時。《唐書》: 阿史那忠以擒頡利功,拜左屯衛將軍,妻以宗女定 襄縣主,賜名為忠,單稱史氏。韓文公《集賢院校理石 君墓志》云:「其先姓烏石蘭,從拓拔魏氏入夏,居河南, 遂去烏與蘭,獨姓石氏。」劉靜修《古里氏名字序》云:「吳 景初本姓古里氏,以女直諸姓,今各就其近似者,易 從中國姓,故古里氏例稱吳」,則固已先之矣。

肅宗上元二年,詔「氏姓與俗。」缺。及《隱疾》同聲者,宜改與「本族望所出。」

金世宗大定十三年五月戊戌,禁女直人毋得混為漢姓。今完顏氏皆去「完」 而為顏,惟曲阜不敢冒兗國之姓,特稱完氏。

《章丘志》言:「洪武初,翰林編修吳沈奉旨撰《千家姓》,得 姓一千九百六十八,而此邑如術如傌,尚未之錄。今 訪之術姓有三四百丁,自云金丞相術虎高琪之後, 蓋二字改為一字者,而撰姓之時,尚未登於黃冊也。」 以此知單姓之改並在明初以後,而今代山東氏族 其出於金、元之裔者多矣。

洪武元年,禁勿為元人姓者。禁中國之人更為元人 姓,非禁元人之本姓也。三年四月甲子,詔曰:「天生斯 民,族屬姓氏,各有本原。古之聖王尤重之,所以別昏 姻、重本始,以厚民俗也。朕起布衣,定群雄,為天下主。 已嘗詔告天下:蒙古諸色人等,皆我赤子,果有材能, 一體擢用。聞入仕之後,或多更姓名,朕慮歲久,其子 孫相傳,昧其本原,非先王致謹氏族之道。中書省其 告諭之,如已更易者,聽其改正,可謂正大簡要。」至九 年三月癸未,以火伱赤為翰林蒙古編修,更其姓名 曰霍莊,蓋亦倣漢武賜日磾姓金之意。然漢武取義 於休屠王,祭天金人,亦以中國本無金姓也。今中國 本有霍姓而賜之霍,則與周霍叔之後無別矣。況其 時又多不奉旨而自為姓者。其年閏九月丙午,淮安 府海州儒學正曾秉正言:「臣見近來蒙古、色目人多 改為漢姓,與華人無異。有求仕入官者,有登顯要者, 有為富商大賈者,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宜令復姓,庶 可辨識。又臣前過江浦,見塞外之俘累累而有,江統 徙戎之論,不可不防。」至永樂元年九月庚子,上謂兵 部尚書劉儁曰:「各衛韃靼人多同名,宜賜姓以別之。」 於是兵部請如洪武中故事,編置勘合、給賜姓氏。

按:洪武中勘合賜姓,《實錄》不載,惟「十六年二月,故元雲南右丞觀音保降,賜姓名李觀。」 又《宣宗實錄》:「丑閭洪武二十一年來歸,賜姓名李賢。」

從之。三年七月,賜把都帖木兒名吳允誠,倫都兒灰 名柴秉誠,保柱名楊效誠,自此遂以為例,而中外相 亂。惜乎,當日之君子無類族辨物之道。使舉籍蕃人 之來歸者,賜以漢姓,所無不妨如「拓拔」、宇文之類二 字為姓,則既不混於古先帝王氏族、神明之胄,而又 使百世之下,知昭代遠服四裔,其得姓於朝者凡若 干族,豈非曠代之盛舉哉!

《北方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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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通典》言:「北齊之代,瀛、冀諸劉,清河張、宋,并州王 氏,濮陽侯族,諸如此輩,近將萬室。」《北史薛引傳》,「為河 北太守,有韓、馬兩姓,各二千餘家。」今日中原北方雖 號甲族,無有至千丁者。戶口之寡,族姓之衰,與江南 相去敻絕。其一登科第,則為一方之雄長,而同譜之 人,至為之僕役。此又風俗之敝,自金、元以來,凌夷至 今非一日矣。

《冒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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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多有冒母家姓者,《漢書。外戚恩澤侯表》:「扶柳侯 呂平,以皇太后姊長姁子侯。」師古曰:「平既呂氏所生, 不當姓呂,蓋史家惟記母族也。」按是時太后方封呂 氏,故平以姊子冒姓呂而封耳。《唐書。天后紀》:「聖曆二 年臘月,賜皇太子中宗姓武氏。」然則有天子而令之 冒母姓者與?

《漢書。景十三王傳》:趙王彭祖取江都易王寵姬王建 所姦淖姬者,甚愛之,生一男,號淖子。《晉書會稽王道 子傳》:許榮上疏言:「今臺府局吏、直衛武官及僕隸婢 兒,取母之姓者,本臧獲之徒,無鄉邑品第。」是知冒母 為姓,皆人倫之所鄙賤。然亦有帝子而稱母姓者,如 栗太子、衛太子、史皇孫之類,則以其失位而名之也。

《外戚傳》:「上憐許太子蚤失母,蓋霍后,時人稱之。」

呂平以太后姊長姁子侯。此「冒母姓」之始。

《夏侯嬰傳》:曾孫頗尚主,主隨外家姓號,孫公主故。

滕公子孫更為孫氏,此冒外祖母姓。

《史記灌夫傳》:父張孟為潁陰侯,嬰舍人,得幸,因進之, 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為灌孟。《大宛傳》:堂邑氏,故胡 奴甘父,《漢書注》,服虔曰:「堂邑,姓也。漢人,其奴名甘父。」 師古曰:「堂邑氏之奴,本胡人,名甘父。」下云「堂邑父者, 蓋取主之姓以為氏,而單稱其名曰父,此冒主姓之 始。」

《新唐書》:「元載父景昇,為曹王明妃。元氏掌田租,請於妃,冒為元氏。」

《兩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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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百官表》建昭三年「七月戊辰,衛尉李延壽為御 史大夫。一姓繁。」

《姓氏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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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梁傳》隱九年:「天王使南季來聘。」南,氏姓也;季,字也; 「南」非姓,姓字衍文。《桓二年》:「及其大夫孔父。」孔,氏。「父」,字 諡也;「父」非諡,諡字衍文。

《詩白華箋》:「褒姒,褒人所進之女,姒其字也。」「字」當作姓。 此康成之誤。孔氏曰:「褒國,姒姓。言姒其字者,婦人因 姓為字也。」乃是曲為之解耳。

朱子註《論語》《孟子》,如太公姜姓呂氏,名尚,其別姓氏 甚明。至子夏,孔子弟子,姓卜,名商;子禽姓陳,名亢;子 貢姓端木,名賜;子文姓鬥,名穀於菟之類,皆以氏為 姓。齊宣王姓田氏,名辟疆,則併姓氏而為一矣,豈承 昔人之誤而未之正與?

宋自夾漈鄭氏始著《氏族略》,以前人多未講此,故《博古圖》言州吁姓州,而徽宗欲倣周人「王姬」 之號,故公主謂之「帝姬」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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