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一百卷目錄
閨烈部列傳五十六
皇清六
沈乾妻居氏 張熙明妻陳氏〈胡氏附〉
武艾 俞熊妻周氏
錢化龍妻陳氏 許氏女
孫某妻程氏 陳氏女
汪紹祖女 張司扳妻陳氏
岑明俊妻趙氏 曹弘昌妻錢氏
王汝梅妻楊氏 王錫堯妻陳氏
孔應珂妻王氏〈吳氏附〉楊楚妻夏氏〈女附〉
楊正化妻陳氏 孫尚策妻柳氏
李思泰妻杭氏 夏望妹
夏安妹 夏邦綬女
夏延榮妻芮氏 夏延華妻邢氏
夏延富妻楊氏 夏正吉妻韋氏
夏謙亨妻錢氏 夏近蕙妻陶氏
夏巨亨妻楊氏 夏期亨妻孔氏
夏福卿妻陳氏 蕭德宇妻夏氏
夏昌賢妻吳氏 袁鳳陽妻夏氏
夏延齡妻陳氏 劉永時妻夏氏
夏學應妻邢氏 夏建賓妻陸氏
邢綸芳妻夏氏 夏建庠妻王氏
夏正身妻許氏 夏近禮妻祖氏
夏延元妻張氏 邢復中妻夏氏
夏學瑞妻徐氏 趙茂明妻夏氏
夏之久妻史氏 楊尚文妻夏氏
夏延昌母孫氏 夏延昌妻管氏
楊逢翰妻劉氏〈陳氏附〉陳光懿妻孔氏
陳無過妻諸氏 曹文清妻王氏
吳勳妻謝氏 胡震妻汪氏
吳氏女 吳沛妻黃氏
羅氏女 吳隆吉妻洪氏
吳繼初妻許氏 吳期伸妻沈氏
吳之賓妻葉氏 洪咸慶妻金氏
朱文昭妻黃氏 洪氏女
吳琯妻戴氏 程志皋妻黃氏
孫時寧妻葉氏 王之璘妻程氏
程堯徵妻吳氏 吳道錡妻戴氏
邵元佐妻黃氏 吳逢年妻陳氏
朱元德妻程氏 朱正煬妻汪氏
謝爾瓛繼妻程氏 程鉁妻畢氏〈吳氏附〉
戴光祀妻黃氏 吳爾城妻黃氏
范士端妻戴氏 朱煟妻程氏
程朝生妻范氏 汪國瑛妻程氏
汪虯英妻吳氏 程樹德妻徐氏
汪士任妻程氏 江汝舟妻黃氏
楊可遐妻汪氏 汪大經妻吳氏
張正晟妻葉氏 黃肇基妻戴氏
汪光裕妻黃氏 鄭國鏡妻汪氏
潘士敏妻汪氏 朱可賀妻胡氏
舒婦葉氏 史誌全妻韓氏
汪四老妻許氏 程祚盛妻胡氏
汪朝吏妻方氏 王有聘妻張氏
魏氏女 高桂妻梅氏
貢祖禹妻徐氏〈梅氏附〉徐士榮妻吳氏
賽娥賽英 麻三充妻朱氏
許村湖二婦 羅愷妻孫氏
侯氏許氏 梅正亨妻程氏
丁甲妻王氏 貢田妻荀氏
管公九妻某氏 沈珗妻湯氏
唐良處妻許氏 程仲玉妻王氏
牧四女萬氏 萬雲一妻王氏
萬坤三妻陳氏 竹匠女
談良逵妻嵇氏 吳奠明妻陳氏
湯道盛妻程氏 崔幹壽妻吳氏
陳福元繼室焦氏 孫元容妻汪氏
陳鶴老妻焦氏 林有茂妻崔氏
李懋羔妻楊氏 焦三一妻周氏
焦守元妻周氏 焦八顧妻林氏
焦鳳鳴妻陳氏 陳福元妻焦氏
梅春嶽妻陳氏 李萬吉母陳氏〈萬吉妻附〉
焦冬妻張氏 林氏女
汪熙妻崔氏 胡芳生妻崔氏
方學中妻羅氏 胡光兆妻孫氏
李大授妻沈氏 陳時薦妻張氏
李懋騫妻方氏 程柱齡妻焦氏
王壽妻查氏 邵珍妻孫氏
陳社妻胡氏 李元麒妾笪氏
紀國綱妻呂氏 陳其佐妻王氏 陳一文妻盛氏 胡茂妾陳氏
沈明宦妻陳氏 沈明元妻汪氏
許虎祥女 方坤妻李氏〈林氏女附〉
桂伸妾周氏 劉天寵妻佘氏
劉天寵妾藕氏 謝與妻佘氏
謝升妻佘氏 謝雲妻葛氏
謝岩妻殷氏 戴君榮妻孫氏
佘遂妻張氏 楊福妻張氏
佘繼商妻章氏 佘心鏡妻陳氏
閨媛典第一百卷
閨烈部列傳五十六
编辑皇清六
编辑沈乾妻居氏
编辑按《江南通志》:「居氏,沈乾妻,常熟人。乾與嗣父名甫者同居,甫無賴,多獸行,艷居色,強欲為亂。居不從,告之,乾夫婦憤甚,夜至鄰家空樓中,同縊而死。」
張熙明妻陳氏〈胡氏附〉
编辑按《句容縣志》:陳氏,大參張熙明圯上之妻。陳襁而失怙,笄而失恃,年十六歸明。其家素涼薄,上有孀母,下有稚弟,明每當食而歎,陳見之,叩其故,曰:「吾聞樂羊子拾遺金於道,其妻誚之,是無夫也;列禦寇拒鄭人之粟,其妻怒之,是無婦也。吾欲得協志聯德之耦,勞則均勞,逸則共逸,是以歎耳。」 陳曰:「妾雖不肖,嘗聞先世之遺訓矣。君何相畜之淺也?君耕於前,妾鋤於後,何不可者?若能自致青雲,綜括民務,亦能為君助理,不敢自後。倘遇無妄之世,值意外之虞,固能死君也。君何相畜之淺也?」 明拍案而起曰:「有是哉,吾婦也。」 自是一意下帷,業日上,名日起,選入成均。游子不歸,缾罍將罄,陳以十指供堂上之奉無匱焉。卯辰之歲,明連第作令粵東。陳侍姑率子子駒及媳胡氏就養於粵。晨起庀,家務勤相,夫子恆相勸誡曰:「無忘貧賤悽涼味也。」 明尋擢居銓部,陳為主於內,私謁一無所受。明風格孤峻,不屑與世委蛇。循例請告,一臥八年。起參藩於連陽。時獻賊陷襄樊,據臨武,明從大司馬攻下臨武,擒偽帥朱衣點,恢復湖南十一城。又勦清遠峒賊,焚一十八寨。異績方上於朝,俄聞燕都已隳,明又調任興泉。時強賊閻羅總、羅亞福等縱橫粵、閩,明留陳及子媳於廣城舊署,而獨入閩,且語氏曰:「今廣州步步皆土賊,帶甲滿地,生死難期。曩日言,勿忘也。」 氏抆淚曰:「君第往,無以妾為念。妾必不回面污行以羞君。」 遂別。未幾,訛傳明遇難,氏命其子曰:「父有難,爾亟赴之。吾與若婦當相守以待汝子。」 駒乃間關戎馬,歷九死一生以達閩。乙酉之臘,廣城聞報,一日百變,廣人夜不敢臥。氏與媳集諸僕婢,告之曰:「人有逆旅相從,周旋數月,一人有難,將棄之乎?」 皆應曰:「不忍也!」 氏曰:「主婦有難,僕婢當棄之乎?」 皆應曰:「主僕豈逆旅等,誰忍棄之?」 氏乃分敕婢僕:汝主扃鑰,汝主伺察,汝主餱糧,吾死勿暴吾屍。皆泣應曰:「諾。」 又佯語胡氏曰:「我老矣,且兩受敕命,不可辱死固其分。汝年少,歸吾家,產二子,二女皆自乳,事上撫下,勤苦已極。宜亟攜汝子,或徑或竇,萬一得免,猶可與子駒相見,汝意何如?」 語未畢,胡面赤跪曰:「姑為命婦,不可辱;媳亦為命婦之媳,其可辱乎?請先效死姑前,以明我志。」 即拔刀自刎。氏驚止之曰:「能如是,與爾皆死,賊至未晚也。」 因相與移臥井傍。凡三日。報者曰:「兵入城矣。」 又聞群呼號嘯之聲,姑媳焚香拜天地、祖考,撫其二歲子曰:「汝失乳亦當死,不如早從爾母。」 遂相攜投井。越二日,僕婢見官兵至,土賊退,乃撈屍以殮,而幼子氣猶未絕。明年,熙明還吳。子駒聞變入廣,載二柩。時粵東叛服不常,子駒攜柩崎嶇兵火中,亟伏亟行,卒達其家,明亦無恙而歸。
武艾
编辑按《溧水縣志》:武艾,蒲村庠生武可偮長女。年十六,侍父母孝,工織紝。女工之暇,則讀女《論語》,旁及《琵琶記》、古木蘭詩。母曰:「女學宜習琵琶劇也,烏用?」 艾曰:「記中趙五娘之婦道,不足法耶?」 母頷而聽之。武為詩禮望族,女子多習訓教,而艾尢慧。乙酉蔓兵至村,艾與幼妹橘並被執,以罵兵受刃,傷項臂,赴水救起,得甦,艾伺隙以帶自縊死。
俞熊妻周氏
编辑按《溧水縣志》:「周氏,俞熊妻。順治二年,亂兵經其鄉,挾之馬上,氏誓不受污,伺過橋,奮躍入水。時有婢從亦同死。」
===錢化龍妻陳氏===
按《溧水縣志》:「陳氏,邑庠生錢化龍妻。乙酉之亂,兵入其家,欲犯之,赴水死。」
許氏女
编辑按《溧水縣志》:許氏女,年十六,未字,隨父夢明避亂於外家。兵至,挾之上馬,女紿曰:「我有金鐲諸飾,在敗屋壁中,願取以相從。」 兵利其有,縱往,久不出,入視之,已投屋後塘中死矣。兵怒,破其屋而去。
孫某妻程氏
编辑按《溧水縣志》:「程氏,石湫壩流寓程天成女,適邑庠孫某。兵至,竄入村舍,兵追得之,以索繫,行近河岸,躍入水,溺不出。兵恨,以鎗戳其腹,斷索而去。詰晨,孫至,收殮焉。」
陳氏女
编辑按《溧水縣志》:「陳氏女,烏山人。父為西寧侯莊戶。女年十五,已許人,未嫁。兵至,欲殺其父,索金,女跪泣救父,挾之去。行經一村,遙見一井,詐言口渴,兵亦渴,欲得水飲,入村屋取汲具,女投井死。兵出,失女所在。追屋後,遍覓不得,始汲水,則其屍與汲桶相觸。兵知已死,碎桶而去。村人出,見井有碎桶,視井得女,不知為何」 許人。女父尋至,乃知井主即女所許家也。
汪紹祖女
编辑按《溧水縣志》:汪紹祖女,性至孝。年及笄,遭乙酉之亂,兵掠其村,眾婦皆驚竄,女歎曰:「事勢如此,逃恐不免。」 即投湖死。
張司扳妻陳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陳氏,張司扳妻。年二十,遇亂兵劫去,至水濱,紿兵曰:「吾渴思飲水,求暫釋。」 既釋,即投水死,扳亦尋沒。
岑明俊妻趙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趙氏,金陵女也。生而聰慧,能讀《列女傳》,尢工書,適岑明俊,事姑以孝著。生女三歲,子甫週,避亂湖陽,兵執至塘溝舟中,氏躍入水,婦女相繼二十餘人皆從氏全節。後追至,得子女,收屍浮瘞之。女尋死,俊亦沒,一子獲存。」
曹弘昌妻錢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錢氏,曹弘昌妻。年十九,負二歲子,懷兩月孕,舉家逃亂湖中,兵執其姑陳氏,陳墮湖,氏投水救姑,兵舍姑執氏,俱不得,一門皆溺死。」
王汝梅妻楊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楊氏,王汝梅妻。年十九,遇亂兵,入汝梅家。梅父錫蕃負母走,梅急衛去,勿顧楊氏,氏匿稻田中。兵搜出,扶上馬,氏揮手墮地,受數十刃,死田中。至今血蹟屢耕不沒。」
王錫堯妻陳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陳氏,王錫堯妻。年二十三,兵初亂,氏曰:「若遇兵,惟有一死。」 兵至,氏抱子臨澗側,兵漸近,投水死。家人追尋數日屍浮,抱子如故。
孔應珂妻王氏〈吳氏附〉
编辑按《高淳縣志》:「王氏,庠生孔應珂妻。遇亂,與應珙妻吳氏妯娌同舟避花山,與兵相觸,俱投水。兵援起,大罵不絕聲,身被數鎗,遂躍入河。一婢從之,途人撈掩湖岸。三閱月,家人尋至,三屍如生。」
楊楚妻夏氏〈女附〉
编辑按《高淳縣志》:「夏氏,楊楚妻。年十八,避兵北湖,遇盜,抱兒投水死。越三日,屍忽浮於母家河干,鄉人駭其異。女適庠生吳錫智,亦遇亂同死。」
楊正化妻陳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陳氏,長蘆楊正化妻。兵至,正化被執,罵賊投水死。氏避兵湖東,聞變泣歸塗。又遇兵,亦投水死。」
孫尚策妻柳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柳氏,汝杰女,適孫尚策。孫夭,柳誓不嫁,尋抑鬱不食死。」
李思泰妻杭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杭氏,年十六,歸李思泰。未幾夫亡。族屬利其去危中之,屢縊救甦,終不能奪。」
夏望妹
编辑按《高淳縣志》:「夏望妹,中義女。年十五遇難,隨母趙氏投新橋下溺死。」
夏安妹
编辑按《高淳縣志》:「夏安妹,近奎女。年十四,遇難被掠至塘溪投水死。」
夏邦綬女
编辑按《高淳縣志》:「夏邦綬女,年十八,遇難被掠,碎首斷臂,不屈而死。」
夏延榮妻芮氏 夏延華妻邢氏
编辑夏延富妻楊氏
按《高淳縣志》:已上三婦,妯娌也,遇難同不辱死。
夏正吉妻韋氏 夏謙亨妻錢氏
编辑夏近蕙妻陶氏
按《高淳縣志》,已上「姑媳三婦同難死。」
夏巨亨妻楊氏 夏期亨妻孔氏
编辑夏福卿妻陳氏
按《高淳縣志》:已上三人遇難,同投石臼湖死。
蕭德宇妻夏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夏氏,蕭德宇妻。遇難,負子溺水,三日屍浮,母子相抱不釋。」
夏昌賢妻吳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吳氏,夏昌賢妻。遇難置子水涯,投水死。」
袁鳳陽妻夏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夏氏,袁鳳陽妻。見夫被害,罵賊死。」
夏延齡妻陳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陳氏,夏延齡妻。遇難紿賊釋夫,自投水死。」
劉永時妻夏氏 夏學應妻邢氏
编辑《夏建賓》妻陸氏 ,《邢綸芳》妻夏氏。
按《高淳縣志》,已上四婦遇難,同負子投水死。
夏建庠妻王氏 夏正身妻許氏
编辑夏近禮妻祖氏
按《高淳縣志》:「已上三婦遇難不從,同被戮死。」
夏延元妻張氏 邢復中妻夏氏
编辑夏學瑞妻徐氏 ,趙茂明妻夏氏。
夏之久妻史氏 ,楊尚文妻夏氏。
《夏延昌》母《孫氏 》。《夏延昌妻管氏》。
按《高淳縣志》:已上八婦遇難,同投水死。
楊逢翰妻劉氏〈陳氏附〉
编辑按《高淳縣志》:劉氏,楊逢翰妻。乙酉之亂,避兵舟中。兵登舟,姑赴水,氏不忍舍,左手抱姑,右手抱十四日,子同投水死,屍浮,猶相抱。同時楊存顯妻陳氏,夫死守志。及是亦避兵舟中,預以瓶貯水繫身,曰:「倘入水,易沉也。」 兵至,赴水死。
陳光懿妻孔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孔氏,陳光懿妻。遭亂為賊所執,強逼污之。氏罵賊不從,賊斷其右臂,復碎其頭顱而死。」
陳無過妻諸氏
编辑按《高淳縣志》:「諸氏,陳無過妻。乙酉之亂,為兵所執,號泣罵詈,口不絕聲。兵怒,剖腹而死。無過亦被殺。」
曹文清妻王氏
编辑按《歙縣志》:「王氏,草市曹文清妻。清病,王蓬垢以事湯藥,晨夕籲天,願以身代。清死,無子,絕食七日不死,遂投繯。」
吳勳妻謝氏
编辑按《歙縣志》:「謝氏,澄塘諸生吳勳妻。勳游學,沒於東浙。謝聞訃,晝夜哀號,絕食五日而死。巡按御史立碑旌表。」
胡震妻汪氏
编辑按《歙縣志》:「汪氏名玉貞,歙岩鎮人。幼失母,隨父遷浙。父名用嘉,為紹郡諸生,博學潛修,授徒武林,氏侍左右,檢書問難不倦。及笄歸太倉胡生震。閱四年,夫病亡,日夕悲號,欲以身殉,家人護持不得間,乘姑出賀歲,雉經於胡生柩側,衣皆縫紉,手書一緘遺死所,啟視之,則告尊輩永訣辭也。年二十一。」
吳氏女
编辑按《歙縣志》:「吳氏女,名復貞,澄塘吳仲孺側室所出。生母早亡,父遠遊養於嫡母,許配程氏子觀鳳。鳳隨父客外,遇盜墮水死。訃聞,嫡母弗以告女鄰母偶洩其事,女遂絕食誓死,母密防之,踰三日,笑語飲啖如常。母度其幼稚,終無定識,防閑遂疏。越數日,晨起,會母往鄰家,女即更衣閉戶自經死,衣裾上下皆自縫紉」 ,時年十六,髮猶未盡束也。縣令旌其門,族人合建「貞烈祠」 ,春秋祀之。
吳沛妻黃氏
编辑按《歙縣志》:「黃氏,吳沛妻。沛亡,絕粒以殉。順治間具題旌表。」
羅氏女
编辑按《歙縣志》:羅氏女,名玉滿,呈坎羅天吉女,許字溪南吳兆綱。次女玉秀,先嫁郡胥朱瑞迨玉滿及笄,值饒寇至,迯匿山中,瑞亦攜妻至,見玉滿美,欲兼有之。會吳氏親迎,瑞造謗誣之,吳由是不娶。女聞,恨甚欲死,絕粒三日。母防甚嚴,父獲瑞,欲雪之,訟庭,瑞夜遁,女恨不得白,紿母曰:「女思食粥。」 母喜,自往炊糜。玉滿盥櫛戴吳所聘簪,投繯邃閣。母持粥往,女已死,比鳴有司,瑞服法擬斬,後援恩幸,脫諸當事咸表其廬,判瑞出資
令迎柩歸吳氏,置祭田入祠,葬於溪南之烏瑤,勒碑封樹,以昭貞烈。
吳隆吉妻洪氏
编辑按《歙縣志》:洪氏,溪南吳隆吉妻。乙酉,揚城將陷,洪度不免,諭諸婢僕曰:「死可耳,奈何俛首乞活?」 念三子在圍中,因出首飾付老僕阿二,囑啖敵為安全計。囑畢,潛投井中,三子卒被執,得歸其一焉。
吳繼初妻許氏
编辑按《歙縣志》:「許氏,名鸞,適溪南吳繼初。夫患病垂絕,氏與夫訣,誓死相從。夫亡無嗣,氏為經紀其後區畫無遺,而自具棺衾以待。一日,往辭父,歸拜妯娌,黎明,練服自經夫柩側,時年三十。有司旌之。」
吳期伸妻沈氏
编辑按《歙縣志》:「沈氏,澄塘吳期伸妻,江西學道沈匡濟女。伸幼嘗受業於濟,濟居松江,以女許伸。後伸就婚,生一子一女。」
國朝大兵破松江,伸被執不屈,迎刃受殺。《沈氏拽》
其子女奔《屋後城》河邊,先抱女投諸河,再抱其子,力竭,抱不起,兵漸偪,遂捨其子,自躍河中。兵追至岸,時河涸水淺,乃攛入深泥而死。子名翰,徵族人收養歸里。
吳之賓妻葉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葉氏,北城吳之賓妻。乙酉秋,適兵臨城,聞夫客亡,姑邀避不去,置毒於餅,食之而死,年二十六。縣令旌之。」
洪咸慶妻金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金氏,陽關女。適迴溪洪咸慶,事姑孝。姑病,夜不能寐,氏為撫摩,朝夕不倦。夫病,侍湯藥數年如一日。年二十四,夫亡,無子,請命於姑,以伯次子肇瑚為嗣,遂閉戶自經死。縣令旌之。」
朱文昭妻黃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黃氏,洋湖朱文昭妻。戊子之亂,兵臨境,尋入室,氏匿層樓,未去梯為索,得子承器匿壁間,聞母被執,躍出,黃氏義不受辱,投水死。承器奔援,為兵所傷,并溺焉。器年十六。」
洪氏女
编辑按《休寧縣志》:「洪氏女,名良玉,迴溪人,許字上溪口汪栖岷。岷亡,女欲往執喪,以父客未稟命,慟哭,目為之盲。媒至,議他婚,嘔血死。」
吳琯妻戴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戴氏,應昌女,商山吳琯妻。夫亡欲殉,因防密不果。至百日乃輟哭。小祥祭畢,自經死。」
程志皋妻黃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黃氏,五城女,適山斗儒士程志皋,孝事孀姑。順治丙戌,山寇亂,執氏欲污之,氏罵不絕口。賊傷其左臂,血染袖,猶舉刃挾之,罵益厲,遂斷其喉死。」
孫時寧妻葉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葉氏,鴈塘女,適高梘孫時寧,寧攻舉子業未成死。氏年二十二,絕粒從之。邑令旌表。」
王之璘妻程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程氏,山斗女。適三溪王之璘。璘亡,氏年二十二,孝事翁姑,勤撫幼孤。順治戊子,山寇竊發,氏被執拒之,被斷兩手自午至晡,拒罵益力。盜怒,支解之。鄉人祀焉。先是姑游氏同遭賊刃,賴氏以身翼蔽死,復甦。氏母吳氏亦遇盜不屈慘死。」
程堯徵妻吳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吳氏,商山人,適㲼口程堯徵。順治丙戌,避兵梓嶺,被掠,挾之馬上,兩騎夾之,氏怡然不語,過石橋,忽躍入水死。」
吳道錡妻戴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戴氏,隆阜女。年十八,適商山吳道錡。夫病,刲股不效,及亡守志,不食鹽酪,不櫛髮,遂至羸瘠枯槁。踰年,姑又歿,絕粒死,髮膠至不能解。」
邵元佐妻黃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黃氏,黃村女,適閔口庠生邵元佐。順治乙酉,山寇亂,氏登樓去,梯突聞叩戶聲,墜樓碎首死,年二十三。時方有身五月,聞者流涕。」
吳逢年妻陳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陳氏,吳逢年妻,潛阜女。年二十七,夫亡,一慟,嘔血數升,不食累日,積兩月而沒。縣令旌之。」
朱元德妻程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程氏,山斗程應元女,適月潭朱元。」
德。《德》亡氏、慷慨殺身以殉。《郡邑》聞於
朝特許建坊立祠
朱正煬妻汪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汪氏,渠口女。年十八,遭兵亂被擒。馬上欲自刎,求刃不得,過古樓橋,忽躍入水死。」
謝爾瓛繼妻程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程氏,汊川人。適同里臨安令謝應麒孫爾瓛。乙酉冬,兵將入室,氏升屋墜而死。」
程鉁妻畢氏〈吳氏附〉
编辑按《休寧縣志》:「畢氏,程鉁妻。順治戊子,土賊焚劫,與鎰妻吳氏妯娌同赴火死。」
戴光祀妻黃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黃氏,黃村黃開文女,隆阜戴光祀妻。家貧,脫簪珥佐光祀讀書。祀赴南闈病亡,氏聞訃,絕粒,將殉之。諸婦苦慰,稍進粥飲。及櫬歸,吞鉛粉死。」
吳爾城妻黃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黃氏,馮村廩生黃一寶女,適上溪口諸生吳爾城,撫前室汪氏子女踰己出。順治丙戌,避亂被掠,誓不受辱,刎頸而死。」
范士端妻戴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戴氏,隆阜女,適林塘生員范士端。夫亡,絕粒數日死。郡邑旌之。」
朱煟妻程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程氏,洋湖朱煟妻。戊子之亂,兵圍門。氏曰:「兵入必辱婦人。」 遂縊死,煟父子皆被殺。
程朝生妻范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范氏,博村女,率口程朝生妻。夫死無嗣,五服內無可為後者,氏欲以身殉,緣翁姑與夫三喪未葬,茹荼三年,脫簪珥營葬畢,遂絕粒,十八日而死。郡邑旌之。」
汪國瑛妻程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程氏,東林竹汪國瑛妻。丁亥,山寇竊發,避岩樓,勢迫,氏墜樓死。郡邑旌之。」
汪虯英妻吳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吳氏,城南以潔女,適東門汪樹鳳子虯英。英客亡,遺一孤,氏年二十一,過痛臥病,屏藥而死。」
程樹德妻徐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徐氏率口太學生程樹德妻。德嗜學好義,入成均,為陳司成所器重,慷慨有為,常輸金以排鄉里之患。無何病亡,氏擗踊絕粒而死。邑令旌之。」
汪士任妻程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程氏,四都程仲華女,適國唐汪士任。年二十夫亡,絕粒七日不死,復自經。邑令旌之。」
江汝舟妻黃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黃氏,商山人,梅田江汝舟妻。舟客亡,氏欲以身殉,公姑防護之三年,足不踰閾,託病絕粒而死,年二十三。」
楊可遐妻汪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汪氏,板橋楊可遐妻。夫亡無子,翁姑以家貧,令改適,不從,至母家,父母亦爾,遂投水死。縣令旌之。」
汪大經妻吳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吳氏,霞槎塘人。適穎充汪大經。年十九,經亡。臨沒囑有遺言,氏守志終三年喪,足不踰閫。服闋,憶夫言,不勝憤恨,自刎死。」
張正晟妻葉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葉氏,本城張正晟妻。晟亡,撫孤,孤殤,絕粒死。」
黃肇基妻戴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戴氏,隆阜進士靜夫曾孫女,適由潭黃肇基,事後姑盡孝。年二十五,基客正陽鎮,歿於痘。訃聞,氏哀痛欲絕,尋自經死。邑令旌之。」
汪光裕妻黃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黃氏,洪方汪光裕妻。夫亡,絕粒死,縣令旌之。」
鄭國鏡妻汪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汪氏,石屯人。適新屯鄭國鏡。年二十一夫亡,拜姑入室,旬日不食,吞鉛斷腸死。邑令旌之。」
潘士敏妻汪氏
编辑按《休寧縣志》:「汪氏,潘士敏妻。奉翁姑孝謹。敏客歸死,氏哀痛幾絕,未踰月而亡。邑令旌之。」
朱可賀妻胡氏
编辑按《黟縣志》:「胡氏,名長玉,朱可賀妻。歸朱,克盡婦道。順治丙戌之變,兵欲污之,氏投水死,年二十一。」
===舒婦葉氏===
按《黟縣志》:「葉氏,名玉蘭,縣丞某之少女,邑廩生葉其荃妹也。生而孝謹,未及笄歸舒姓。夫亡,葉矢志從一,抑鬱閫中。經半載,託病不食而死,閭里為之流涕。」
史誌全妻韓氏
编辑按《黟縣志》:韓氏,諸生史誌全妻。年二十,順治戊子,金逆叛豫,蹂躪徽疆,氏避亂叢桂池館,指館池語全曰:「倘賊來後,求我屍於此。」 越旬日,賊果至,韓奮身自溺於池。數日後,賊退屍浮,顏色如生。遠近聞者,皆泣涕稱異,邑令旌之。
汪四老妻許氏
编辑按《績溪縣志》:「許氏,汪四老妻。年十五嫁汪,家貧,同力作苦。乙酉,避兵郎山,兵索婦女,氏無所避,投溷廁而死。」
程祚盛妻胡氏
编辑按《績溪縣志》:「胡氏,市中程祚盛妻。氏年二十四,祚年倍之,家貧乏食,祚欲遣氏求活,氏不從,自縊死。」
汪朝吏妻方氏
编辑按《寧國府志》:「方氏,汪朝吏妻。乙酉,值賊兵殺掠,氏偕眾逃於山,睹賊披猖,懼為所辱,遂棄其女而縊,死於林。」
王有聘妻張氏
编辑按《南陵縣志》:張氏,名信姑。年十四,適東溪王有聘。三月,聘亡,枕屍而哭。既發引,囑窀穸者曰:「為我廣穴,將投焉。」 父母強舁歸,啜粥延喘,刻木肖夫,對之悲泣,父母不能喻。會兵起,遂絕食投河死。舉其屍,衣襦紉結,面色如生,年二十四。
魏氏女
编辑按《宣城縣志》:魏氏女,許字貧家子某,里豪艷之,以金五十,強納為媵。既至,堅不從,撻之垂斃。問曰:「若從,尚可活也?」 卒抗聲死杖下。
高桂妻梅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梅氏,高桂妻。從夫攜子出避兵,適與兵遇,梅被執,驅行不從,兵以刃批其頰,血流被面,梅喋血大罵,兵斷其腕,擊其齒,刺其腹,至死猶罵不絕聲。」
貢祖禹妻徐氏〈梅氏附〉
编辑按《宣城縣志》:「徐氏,諸生貢祖禹妻。乙酉,山陬寇起,禹挈家避南湖,於舟次被執,徐不受辱,投於湖。子登俊及弟成功、成章挽之,皆死。登俊妻梅氏并死之,時方嫁數月。」
徐士榮妻吳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吳氏,徐士榮妻。遭亂兵掖之馬上,中道投澗,水淺不得溺,兵以槊擬之曰:「上則活,汝不應。」 遂戳死。
賽娥賽英
编辑按《宣城縣志》:「賽娥、賽英,城山趙氏女,年皆及笄,未字。乙酉,兵叛被執,娥自經,英痛哭罵賊,被支解。事聞旌表。」
麻三充妻朱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朱氏,麻三充妻。遇寇劫,使同騎,朱大罵,賊刺之,被血霑體,即投河死,年二十一。」
許村湖二婦
编辑按《宣城縣志》:「許村湖二婦,不知其姓氏,乙酉,兵掠其地,二婦死於道,皆盛年,背各有鎗痕,土人收葬之。」
羅愷妻孫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孫氏,諸生際明女,羅愷妻。年十六,以避兵倉卒歸愷,從愷母匿石塘沖松下。姑被執,將殺,孫出請代,兵劫孫共載,不從。兵怒刺其足,抱松大呼曰:「死耳,終不可辱!」 遂見殺。越三日,猶抱松不仆。人呼為抱松女。里人施潤章為之歌。
侯氏許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侯氏,梅經祚妻;許氏,梅關保妻。乙酉師起,經祚、關保俱死,許聞之,遂自沈。侯攜其子遇寇沈村埠,與其子俱自溺。」
梅正亨妻程氏 丁甲妻王氏
编辑貢田妻荀氏 ,管公九妻某氏。
按《宣城縣志》,「已上四婦,俱乙酉遇兵,被執不污,投塘水死。」
沈珗妻湯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湯氏,郡諸生湯白女,適建平府庠生沈珗。兵掠建平,獲之,強使騎,不從,身被數十創,投水死。」
唐良處妻許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許氏,唐良處妻。年二十二,為亂兵所執,抱幼子躍入水死。」
程仲玉妻王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王氏,程仲玉妻。乙酉,兵掠新亭沖。」
王氏負子而逃,兵執之;氏紿曰:「余藏金某所,請歸取獻!」 兵縱之前行,經新塘,與其子俱投水死。
牧四女萬氏 萬雲一妻王氏
编辑萬坤三妻陳氏
按《宣城縣志》,「已上三婦俱被兵掠,不辱見殺。」
竹匠女
编辑按《宣城縣志》:「水陽西鎮有竹匠女,不知其名氏,被兵執,自馬上躍入水死。」
談良逵妻嵇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嵇氏,談良逵妻。逵坐事流大通,會赦歸,貧欲鬻妻,妻不從,強舁之去。至其家,眾方飲賀,氏縊死於床。」
吳奠明妻陳氏
编辑按《宣城縣志》:「陳氏,吳奠明妻。乙酉,兵掠水東,氏投塘而死。」
湯道盛妻程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程氏,湯道盛妻。盛幼鞠於兄嫂,娶時已病,氏歸事伯姆如舅姑。盛病久,喜怒多失節,氏侍左右甚謹。踰年,盛不起,氏號慟,屢欲自裁,伯氏泣諭之。未幾,生遺腹子,所親仍欲奪其志,氏撫膺大慟,絕食而死,時年十九。」
崔幹壽妻吳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吳氏,東鄉崔幹壽妻。壽娶未久而病,氏旦暮侍之,飲泣含愁,幾無人色。幹壽亡,氏無大戚,家人竊怪之,喪事畢,潛入戶,引帶自縊。」
陳福元繼室焦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焦氏,西鄉陳福元繼室。福元前妻亦焦氏。值鼎革初,偕娣避難,遇賊不屈皆死。繼娶氏,未數年而福元病亡,無嗣,氏年十九,將殯,備兩棺,家人知其意,謹伺之。既成喪,哭奠,遷柩入室,而置空棺。其旁盡出家貲,起塋塋,列三壙,而遷前焦氏柩於其左。會七夕,諸婦女乞巧為歡,氏亦與焉。從容晏笑妯娌,共」 相勞苦如平時。俄起更衣,諸婦促就席,則已闔戶自經矣。
孫元容妻汪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汪氏,東隅孫元容妻。容奉差賫奏京師病亡,氏百計求死,俱為家人解救。越數日,自縊臥內,距容死纔九日。建坊旌表。」
陳鶴老妻焦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焦氏年十六,適西二陳鶴老。七年翁陳生壽賈閩客亡。鶴老聞訃往,扶櫬亦死。季弟尚老,因兄久不歸,又往載骸骨至家,氏見頭搶地欲死,母姑守之嚴,踰一月,伺間自縊。」
林有茂妻崔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崔氏,貢士崔岱女,絃一林有茂妻。幼有至性,家居向父祖詢「節烈」 二字,義甚晰。年十七,歸茂。未二年,茂亡欲死,氏方孕,母姑責以大義,強延餘喘。後生男三月而殤,遂絕飲食沐浴,鍵戶引帶自縊。奉
旨「建坊旌表。」
李懋羔妻楊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楊氏,名菊絃二李懋羔妻。年二十歸寧母家。會土賊聚劫,婦女駭竄,氏為所窘,適遇灌塘,遂自溺死。」
焦三一妻周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周氏,焦三一妻。三一死,守志不二,避亂板栗山中。兵至,執之。氏曰:「我老寡婦也,守志二十年所矣。乞鑒苦節。」 因取釵珥以獻,求釋兵取物,仍欲污之。氏大罵不絕,被殺。
焦守元妻周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周氏,焦守元妻。元死,兵入境,走匿馬鞍山,被執,欲辱之,氏抱樹哭曰:「我守志垂三十年,今惟頭可斷耳。」 兵怒刺之,貫胸膈肝肺皆出而死。
焦八顧妻林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林氏,焦八顧妻。遇亂,顧夫婦偕避板栗山。兵至,殺顧,執氏,欲辱之。氏罵不絕聲,曰:「頭可斷,身不可辱。」 遂殺之。
焦鳳鳴妻陳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陳氏,焦鳳鳴妻。鳴攜妻子避兵九里坑,舉家被執,欲污氏,氏曰:「舍我夫,若子從爾。」 兵釋之,遂逼氏。氏知前路有池,因紿曰:「麗日中天,何以為之?」 前數武,有茂林叢竹在,兵從之,獨隨氏行。及抵池畔,奮躍入水,水淺不得死,手抉污泥,深入尺許。兵怒,以石擊之,碎頭而死。
陳福元妻焦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焦氏,應仕女,陳福元妻。遇亂避兵母家應仕莊居。兵已抵門,而舉家不知。氏與嬸應保妻陳氏俱被掠驅行。適路有大澤,兩人,耳語曰:「爾我既被執,萬無全理。」 遂赴水死。兵退,遍覓不得。陳婿索之急,意其父乘變鬻女爭質親。
族眾為之勸解送歸,路經池畔,見二屍浮出,遂收焉。焦年十七,陳年十五。
梅春嶽妻陳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陳氏,梅春嶽妻。年二十餘,兵猝至,未及出避,氏度不能脫,攜三歲子匿於夾壁。兵索之急,氏負子踰牆走。又遇一兵追至池邊,氏抱子入水,先索者亦至,救其子,援婦,婦愈深,入波中。兵怒,以石擊之,血流滿池,水為之赤。」
李萬吉母陳氏〈萬吉妻附〉
编辑按《太平縣志》:「陳氏,李萬吉母。吉父客死,吉尚幼,吉母含泣飲血,百計鞠育。及長,為娶族女妻之。未年餘而吉殞喪。事畢,吉妻見姑攜繩登樓,即隨之上,共經而死。」
焦冬妻張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張氏,焦冬妻。兵至,逼辱之。氏紿之曰:「我家不遠,抵舍當從汝。」 兵隨行,至池畔,投水死。
林氏女
编辑按《太平縣志》:林氏女,父翹,孝廉也。女幼欲讀書識字,父笑曰:「爾欲為博士耶?」 因授以《列女傳》,每讀至奇烈苦節處,輒感慨泣下,許字。方生未嫁而方死,父母不以聞,固詢以實告。女號哭三晝夜,往方墓祭奠,遂留事方父母。越明年,方父死,方母李氏自刎,女經理喪事畢,闔戶自經。
汪熙妻崔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崔氏,道乙汪熙妻。熙病三次,割股以進,日焚香籲天求代,熙竟不起。氏偃臥床席,旦夕呼號以死,時年二十一。」
胡芳生妻崔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崔氏,龍乙胡芳生妻。芳以苦讀嘔血死,氏誓以死殉。或誘其為芳謀立嗣,既而不果,遂攜妝服併芳所讀書籍焚之塚前,慟哭不食而死,屬家人與芳合葬。」
方學中妻羅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羅氏,西隅方學中妻。年十六適方。僅期年,學中遘疾不起,氏登樓自縊,家人救解,即樓中墜下不死。八月朔,家人薦新告虔,防少疏,遂投繯。」
胡光兆妻孫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孫氏,絃二,胡光兆妻。土寇竊發,避亂相失。氏恐為賊污,觸石岡死。」
李大授妻沈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沈氏,絃二李大授妻。土寇圍授家,氏登樓升屋,拋瓦擊賊,墜牆而死。北望白氣貫天,群賊驚散。」
陳時薦妻張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張氏,道二陳時薦妻。翁早喪,氏啖野菜以度荒,針黹所得米,則以膳其姑。夫亡,氏鬻什物託叔時萬,備棺具去未遠,氏自經於夫旁,年三十。」
李懋騫妻方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方氏,絃二李懋騫妻。騫客蕪,疾篤歸,氏刲股以救,數日,度無濟,夜先自刎,騫霍然起,尋愈。」
程柱齡妻焦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焦氏明經,夢虯長女,自幼虯口授。」
《女訓列女傳》輒成誦知所向慕適進士程言孫
编辑
柱齡,齡以苦讀得羸疾亡。氏欲身殉,顧二子在抱,與其為杵臼,不若為程嬰也。無何,二子俱殤,遂絕食,扼吭而死。
王壽妻查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查氏,龍二,王壽妻。姑病,刲股籲天求代。年二十四,壽亡,閉戶自縊死。」
邵珍妻孫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孫氏,邵珍妻。歸珍數年,乳一女而珍病,氏拮据饘粥藥餌,皇皇如也。珍亡,誓以身殉。姑知必死,覓媼防之。氏商之姑,以女許鄰家,使攜擔石負女去。是夕,凍甚,霜風震簷瓦,防者稍弛,氏即竊出,投井死。」
陳社妻胡氏
编辑按《太平縣志》:胡氏,北二陳社妻。社病亡,氏欲自縊,為防者所救,因謬謂家人曰:「吾夫存有舊衣,當鬻之以為祭奠費。」 遂登樓檢取,不移刻,聞足跌聲,家人急奔視,涔涔然血湧如泉,喉出寸許而死。
李元麒妾笪氏
编辑按《池州府志》:「笪氏,李元麒妾。麒令廣西,氏隨之任。麒染瘴得疾不起,氏扶柩南旋。一日,出裝奩,分散二婦,夜登樓易服自縊死。」
紀國綱妻呂氏
编辑按《池州府志》:「呂氏,紀國綱妻。受聘後,綱患瘋疾。」
疾發輒仆地欲死,家又赤貧,將絕婚,呂不許嫁綱。九年而綱死。立兄子為後,又死。尋歸寧,父母強之更適,遂自縊。
陳其佐妻王氏
编辑按《池州府志》:「王氏,名眷姑,陳其佐妻。其佐罹於法,當簿錄,知不免,日礪刃以待。拘者至,即升輿行,望北郭,度將入,遂探懷出刃,手斷其喉,死輿中。」
陳一文妻盛氏
编辑按《池州府志》:「盛氏,陳一文妻。年十五適一文,二年生一子。一文從叔宦江西,還沒於左蠡湖,訃至,盛即雉經,翁姑救之,責以撫孤,乃緩死。及後遇兵難,城中男女皆出走,盛不欲行,遂拜翁姑,掩帷自盡。」
胡茂妾陳氏
编辑按《池州府志》:「陳氏,胡茂妾。夫死,初與茂妻誓守。後妻有異志,將先遣陳,陳不從,百計難之。陳懼不免,乃夜易服,投龍王潭死。邑令旌之。」
沈明宦妻陳氏
编辑按《池州府志》:「陳氏,沈明宦妻。乙酉遇亂兵,赴水死。」
沈明元妻汪氏
编辑按《池州府志》:「汪氏,沈明元妻。有婦德,夫遠遊十餘年不歸,人傳已死,哀毀幾殞,由是不御膏沐,持身愈嚴。賊亂,孑身無倚,恐遭不測,惟求一死。鄰婦曲為勸解,氏執志愈堅,潛以周身衵襪聯綴密縫,一切棺殮之物皆備,遂服毒以死。」
許虎祥女
编辑按《池州府志》:「許虎祥女,年十四,為兵所執,欲污之,不從。兵斷其臂而殺之,竟無血,莫不駭異。」
方坤妻李氏〈林氏女附〉
编辑按《池州府志》:李氏,方坤妻。坤喪子啟祥,哀痛成疾死,李氏即自刎以殉。啟祥原聘太平縣舉人林翹女,未于歸,聞啟祥訃,趨奔弔,刺「守志」 二字於面,願供婦職。居二載,及翁沒姑刎,殯畢,閉戶沐浴投繯焉。學使旌表。
桂伸妾周氏
编辑按《池州府志》:「周氏,解元桂伸妾。伸己卯會試北上,至揚州納周,閱兩月,氏孕,庚辰,伸沒。柩抵揚,氏意扶柩歸里,父母力阻,氏云:『夫乏嗣,倘遺腹生子,可不絕夫後。竟歸守志。尋果生子,甫離襁褓,遂託孤於嫡,不食而死』。」
劉天寵妻佘氏 劉天寵妾藕氏
编辑謝與妻佘氏 ,謝升妻佘氏。
謝雲妻葛氏 ,謝岩妻殷氏。
戴君榮妻孫氏 ,佘遂妻張氏
楊福妻張氏 ,佘繼商妻章氏。
佘心鏡妻陳氏
按《銅陵縣志》已上十一婦。崇禎十六年三月,左藩自陸路放兵東下,駐銅陵二夕。其時婦女逃匿甚眾,義不受污者,尚可枚舉。順治二年夏,十餘萬眾水陸蜂聚,城守不支,大肆屠劫,復阻於荻鎮黃師之禦,蹂躪於山谷水隈,禽蒐髮櫛,以致閨閣之烈,不可殫述。未及各詳事由,統列其姓氏,綴以夫族,用慰萬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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