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一百二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二十七卷目錄
水災部彙考五
宋一〈太祖建隆二則 乾德五則 開寶八則 太宗太平興國七則 雍熙三則 端
洪一則 淳化四則 至道二則 真宗咸平六則 景德四則 大中祥符九則 天禧三
則 乾興一則 仁宗天聖六則 明道一則 景祐三則 寶元一則 康定一則 慶曆
二則 皇祐四則 嘉祐六則 英宗治平二則 神宗熙寧八則 元豐七則 哲宗元祐
五則 紹聖一則 元符二則 徽宗崇寧三則 大觀四則 政和二則 重和一則 宣
和三則〉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七卷
水災部彙考五
编辑宋一
编辑太祖建隆元年河決
编辑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十月壬午,河決厭次。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十月,棣州河決,壞厭次、商河二 縣居民廬舍田疇。」
建隆二年,汴河、漢水溢。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宋州汴河 溢。孟州壞堤。襄州漢水漲溢數丈。」
乾德元年河決大水
编辑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八月丙申,齊州河決。」 按《五行志》。建隆四年。〈即乾德元年〉九月,徐州水,損田。 乾德二年,江潮溢,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二年七月乙亥春,州暴水溺民。」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四月,廣陵揚子等縣潮水害民 田。七月,泰山水壞民廬舍數百區,牛畜死者甚眾。 乾德三年,大水,河、濟溢。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三年二月丁未,全州大水。八 月癸卯,河決陽武縣。乙卯,河溢河陽,壞民居。己未,鄆 州河水溢,沒田。九月辛巳,河決澶州。十月丙寅,濟水 溢鄒平」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全州大雨水。七月,蘄 州大雨水,壞民廬舍。開封府河決溢陽武。河中府、孟 州並河水漲,孟州壞中潬軍營、民舍數百區。河壞堤 岸」石又溢于鄆州,壞民田。泰州潮水損民田。淄州、濟 州並河溢,害鄒平、高苑縣民田。
乾德四年,河溢。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四年「六月甲午,東阿河溢。甲 辰河決觀城。八月庚子,水壞高苑縣城。八月丙辰河 決滑州。壞靈河大隄閨八月乙丑,河溢入南華縣」 按《五行志》:「四年東阿縣河溢,損民田。觀城縣河決,壞 居民廬舍,注大名。又靈河縣隄壞,水東注衛南縣境 及南華縣城。七月,滎澤縣河南北隄壞。八月,宿州汴 水」溢,壞堤。淄州「清河水溢」,壞高苑縣城,溺數百家及 鄒平縣田舍。泗州淮溢。衡州大雨水月餘。
乾德五年,河溢。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五年八月甲申,河溢入衛州 城,民溺死者數百。」
開寶元年大水
编辑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元年六月癸丑朔,詔「民田為 霖雨、河水壞者,免今年夏稅及沿徵物」 按《五行志》, 「開寶元年六月,州府二十三大雨水,江湖汎溢,壞民 田、廬舍。七月,泰州潮水害稼。八月,集州霖雨,河漲,壞 民廬舍及城壁公署。」
開寶二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二年七月,汴決下邑。 按《五行志》, 「二年七月,下邑縣河決。」是歲,青、蔡、宿、淄、宋諸州水,真 定、澶、滑、博、洺、齊、潁、蔡、陳、亳、宿、許州水,害秋苗。
開寶三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鄭澶、鄆、淄、 濟、虢、蔡、解、徐、岳州水災,害民田。」
開寶四年,河、汴決,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四年六月乙酉,河決原武。秋七月, 汴決宋城。「十一月庚戌,河決澶州。」 按《五行志》:「四年 六月,汴水決宋州穀熟縣濟陽鎮。又鄆州河及汶、清 河皆溢,注東阿縣及陳空鎮,壞倉庫民舍。」鄭州河決 原武縣。蔡州淮及白露、舒、汝、廬、潁五水並漲,壞廬舍 民田。七月,青、齊州水傷田。
開寶五年,河、汴決。
按《宋史太祖本紀》,五年五月辛未,河決濮陽。六月己 丑,河決陽武,汴決穀熟 按《五行志》:「五年,河決澶州, 濮陽,絳和廬壽諸州大水。六月,河又決開封府陽武 縣之小劉村,宋州、鄭州並汴水決,忠州,江水漲二百 尺。」
按《茅亭客話》,「開寶五年壬申歲秋八月初,成都大雨, 岷江暴漲,永康軍大堰將壞,水入府江。知軍薛舍人 文寶與百姓憂惶,但見驚波怒濤,聲如雷吼,高十丈 已來,中流有一巨材,隨駭浪而下,近而觀之,乃一大 蛇耳。舉頭橫身,截于堰上。至其夜,聞堰上呼噪之聲, 列炬縱橫,雖大風暴雨,火影不滅。平旦,廣濟王李公 祠內旗幟皆濡溼,堰上唯見一面沙堤。」堰水入新津 江口,時嘉、眉漂溺至甚,而府江不溢。初,李冰自秦時張若為蜀守,實有道之士也。蜀困水難,至于臼竈生 蛙,人罹墊溺且久。公以道法役使鬼神,擒捕水怪,因 是壅止泛浪,鑿山离堆,闢沫水于南北為二江,灌溉 彭、漢、蜀之三郡,沃田億萬頃。仍作三石人以誓江水 曰:「俾後萬祀,水之盈縮,竭不至足,盛不沒肩。」又作石 犀五所,以厭水物。於是蜀為陸海,無水潦之虞,功德 不泯,至今賴之。咸云理水之功,可與禹偕也。不有是 績,民其魚乎?每臨江滸,皆立祠宇焉。
開寶六年,河決。
按《宋史太祖本紀》:「六年辛丑,河決濮州。辛亥,河決澶 州頓丘。」
開寶八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八年六月辛丑,河決濮州。辛亥,河 決澶州頓丘。」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京師大雨水。濮 州河決郭龍村。六月,澶州河決頓丘縣。沂州大雨水 入城。壞居舍田苗。」
開寶九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紀》,「九年三月庚寅,大雨。」 按《五行志》: 「九年三月,京師大雨水,淄州水害田。」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大水河決江溢汴溢
编辑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二年六月,潁州大水。秋 七月癸未,河決滎澤、頓丘、白馬、溫縣。閏七月己酉,河 溢開封等八縣。害稼。八月,陝澶道忠壽諸州大水。九 月,興州江水溢。濮州大水,汴水溢。」 按《五行志》,「太平 興國二年六月,孟州河溢。壞溫縣堤七十餘步。鄭州 壞滎澤縣寧王村堤三十餘步。又漲於澶州。壞英公 村」堤三十步。開封府汴水溢,壞大寧堤,浸害民田。忠 州江漲二十五丈。興州江漲,毀棧道四百餘間。管城 縣焦肇水暴漲,踰京水。濮州大水,害民田凡五千七 百四十三頃。潁州潁水漲,壞城門、軍營、民舍。七月,復 州蜀漢江漲,壞城及民田、廬舍。集州江漲,汎嘉川縣。 太平興國三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夏四月,河決獲嘉縣。六月,泗 州大水,汴水決寧陵縣。冬十月,河決靈河縣。 按《五 行志》:三年五月,懷州河決獲嘉縣北注,又汴水決宋 州寧陵縣境。六月,泗州淮漲入南城,汴水又漲一丈, 塞州北門。十月,滑州靈河已塞,復決。
太平興國四年,汴決、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四年八月甲戌,汴水決宋城縣,秦 州大水。」「九月己卯,河決汲縣。」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 河南府水漲七尺,壞民舍。泰州雨水害稼。宋州河決 宋城縣。衛州河決汲縣,壞新場堤。八月,梓州江漲,壞 閣道營舍。九月,澶州河漲。鄆州清、汶二水漲,壞東陽 縣民田。復州沔陽縣湖皛漲,壞民舍田稼。」
太平興國五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五年六月,潁州大水,徐州白溝溢 入城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潁州潁水溢,壞堤及民 舍,徐州白溝河溢入州城。七月,復州江水漲,毀民舍, 堤塘皆壞。」
太平興國六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六年七月,延州鄜寧河中大水。 按《五行志》:「六年,河中府河漲,陷連堤,溢入城,壞軍營 七所、民舍百餘區。鄜、延、寧州並三河水漲,溢入州城, 鄜州壞軍營,建武指揮使李海及老幼六十三人溺 死。延州壞倉庫、軍民廬舍千六百區,寧州壞州城五 百餘步,諸軍營、軍、民舍五百二十區。」
太平興國七年,大水,河、淮、漢、《易》皆溢。
按《宋史太宗本紀》,七年夏四月,潤州大水。六月,河決 臨濟縣,漢陽軍大水。秋七月,河決范濟口,淮水、漢水、 易水皆溢。關陜諸州大水 按《五行志》:「七年三月,京 兆府渭水漲,壞浮梁,溺死五十四人。四月,耀、密、博、衛、 常、潤諸州水害稼。六月,均州溳水、均水、漢江並漲,壞 民舍人畜,死者甚眾。」又河決臨邑縣,漢陽軍江水漲 五丈。七月,大名府御河漲,壞濟口。南劎州江水漲,壞 居民舍一百四十餘區。京兆府咸陽渭水漲,壞浮梁, 工人溺死五十四人。九月,梧州江水漲三丈入城,壞 倉庫及民舍。十月,河決懷州武陟縣,害民田。
太平興國八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八年五月,河決滑州,過澶、濮、曹、濟, 東南入於淮。六月,穀、洛、瀍、澗溢,壞官民舍萬餘區,溺 死者以萬計,鞏縣壞殆盡。秋七月,河、江、漢、滹沱及祁 之資、滄之胡盧、雄之易惡池水皆溢為患。八月壬辰, 以大水放釋死罪以下。九月,睢溢,浸田六十里。十二 月,滑州河決。」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河大決滑州房 村」,經澶、濮、曹、濟諸州,浸民田,壞居民廬舍,東南流入 淮。六月,陝州河漲,壞浮梁。又永定澗水漲,壞民舍、軍 營千餘區。河南府澍雨,洛水漲五丈餘,壞鞏縣官署、 軍營、民舍殆盡。穀、洛、伊、瀍四水暴漲,壞京城官署、軍 營、寺觀、祠廟、民舍萬餘區,溺死者以萬計。又壞河清 縣豐饒務倉庫、軍營、民舍百餘區。雄州《易》水漲,壞民 廬舍。鄜州河水漲溢入城,壞官寺、民舍四百餘區。荊門軍長林縣山水暴漲,壞民舍五十一區,溺死五六 十人。八月,徐州清河漲丈七尺,溢出塞州三面門以 禦之。九月,宿州睢水漲,汎民舍六十里。是夏及秋,開 卦、浚儀、酸棗、陽武、封丘、長垣、中牟、尉氏、襄邑、雍丘等 縣河水害民田。
雍熙元年江河溢大水
编辑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元年三月「丁巳,滑州河決。八 月壬寅,河水溢,淄州大水。」 按《五行志》。九年〈是年十一月改 元雍熙〉七月,嘉州江水暴漲,壞官署、民舍,溺者千餘人。 八月,延州南北兩河漲溢入東、西兩城,壞官寺、民舍。 淄州霖雨,孝婦河漲溢,壞官寺、民田。孟州河漲,壞浮 梁,損民田。雅州江水漲九丈,壞民廬舍。新州江漲入 南砦,壞軍營。
雍熙二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八月,瀛、莫二州大水,損民田。 雍熙三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六月,壽州大水。」
端拱元年大水江溢
编辑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二月, 博州水害民田。五月,英州江水漲五丈,壞民田及廬 舍數百區。七月,磁州漳、滏二水漲。」
淳化元年大水
编辑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元年秋七月,吉、洪江、蘄、河陽、 隴城大水。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六月,吉州大雨,江 漲漂壞民田廬舍,黃梅縣堀口湖水漲,壞民田廬舍 皆盡。江水漲二丈八尺,洪州漲,壞州城三十堵,民廬 舍二千餘區,漂二千餘戶。」孟州河漲。
淳化二年,汴決,河決,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閏二月。河水湮。汴河決。夏四 月河水溢。六月己酉以汴水決浚儀縣。帝親督衛士 塞之。河水汴水溢。秋七月許雄、嘉三州大水」 按《五 行志》。「二年四月,京兆府河漲。陝州河漲。壞大堤及五 龍祠。六月乙酉。溢於浚儀縣。壞連堤。浸民田。上親臨 視。督衛士塞之。辛卯又決於宋城縣。博州大霖雨。河 漲」壞民廬舍八百七十區。亳州河溢,東流汎民田、廬 舍。七月,齊州明水漲,壞黎濟砦城百餘堵。許州沙河 溢。雄州塘水溢,害民田殆盡。嘉州江漲,溢入州城,毀 民舍。復州蜀、漢二江水漲,壞民田、廬舍。泗州招信縣 大雨,山河漲溢,漂浸民田、廬舍,死者二十一人。八月, 藤州江水漲十餘丈,入州城,壞官署、民田。九月,邛州 蒲江等縣山水暴漲,壞民舍七十區,死者七十九人。 是秋,荊湖北路江水注溢,浸田畝甚眾。
淳化三年,洛溢,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秋七月,洛水溢。」 按《五行志》: 「三年七月,河南府洛水漲,壞七里、鎮國二橋,又山水 暴漲,壞豐饒務官舍民廬,死者二百四十人。十月,上 津縣大雨,河水溢,壞民舍,溺者三十七人。」
淳化四年,河溢、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紀》,「四年九月,河水溢,壞澶州。江溢陷 涪州。詔溺死者給斂具。冬十月,河決澶州,西北流入 御河」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隴城縣大雨,牛頭河漲 二十丈,沒溺居人廬舍。九月,澶州河漲,沖陷北城,壞 居人廬舍、官署、倉庫殆盡,民溺死者甚眾。梓州元武 縣涪河漲二丈五尺,壅下流入州城。壞官私廬舍萬 餘」區,溺死者甚眾。十月,澶州河決,水西北流入御河, 浸大名府城。知府趙昌言壅城門禦之。
至導元年,江溢。
按《宋史大宗本紀》。至道元年四月甲辰,大雨 按《五 行志》:「至道元年四月甲辰,京師大雨雷電,進上水數 尺。五月,虔州江水漲二丈九尺,壞城疏入深八尺,毀 城門。」
至道二年汴河決大水
编辑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秋七月,汴水決 按《五行志》: 「二年六月,河南瀍澗洛三水漲,壞鎮國橋。七月,建州 溪水漲溢入州城,壞倉庫民舍萬餘區。鄆州河漲,壞 連堤四處。宋州汴河決穀熟縣。閏七月,陜州河漲。是 月,廣南諸州並大雨水。」
真宗咸平元年大水河溢
编辑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七月, 侍禁閤門祗候王壽永使彭州回,至鳳翔府境,山水 暴漲,家屬八人溺死。齊州清黃河泛溢,壞田廬。 咸平二年,山水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漳州 山水泛溢,壞民舍千餘區,民黃拏等十家溺死。」 咸平三年,江漢溢,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三年,閬州水。」 按《五行志》:「三 年三月,梓州江水漲,壞民田。五月,河決鄆州王陵埽。 七月,洋州漢水溢,民有溺死者。」
咸平四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梓州水,遣使賑恤。 按《五行 志》:四年七月,同州洿谷水溢。夏陽縣溺死者數十人咸平五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六月,都城雨,壞廬舍,民有壓 死者,賑恤其家。」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雄、霸、瀛、莫深 滄諸州,乾寧軍水壞民田。六月,京師大雨,漂壞廬舍, 民有壓死者。積潦浸道路,自朱雀門東抵宣化門尤 甚,皆注惠民河,河復漲溢,壞軍營。」
咸平六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六年春正月己卯,以京東西、淮南 水災,遣使賑恤貧民。」
景德元年汴河決
编辑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元年九月丁酉,宋州汴水決。 乙巳,河決澶州,遣使具舟濟民,給以糧餉。」
景德二年,寧州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寧州 山水泛溢,壞民舍軍營,多溺死者。」
景德三年,汴溢,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六月乙未,汴水暴漲。丙申,遣 使振應天府水災及瘞溺死者。」 按《五行志》:三年七 月,應天府汴水決,南注亳州,合浪宕渠東入於淮。八 月,青州山水壞石橋。
景德四年,江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鄭州 索水漲,高四丈許,漂滎陽縣居民四十二戶,有溺死 者。鄧州江水暴漲,南劍州山水泛溢,漂溺居人。七月, 河溢澶州,壞王八埽。八月,橫州江漲,壞營舍。」
大中祥符元年河決
编辑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 六月。開封府尉氏縣惠民河決。
大中祥符二年,大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秋七月「乙亥,蠲京 東徐、濟七州水災田租。」八月丙戌,京東惠民河溢。「九 月戊午,賜秦州被水民粟,人一斛。丁丑,發官廩振鳳 州水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徐、濟、青、淄大水。八月, 鳳州大水,漂溺民居。十月,京畿惠民河決,壞民田。」 大中祥符三年,江溢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吉州 臨江軍並江水泛溢,害民田。九月,河決河中府白浮 梁村。」
大中祥符四年,大水,江溢,海潮害稼。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六月丙寅,遣使安撫江、淮南 水災。秋七月己丑,詔先蠲濱、棣州水災田租十之三, 今所輸七分更除其半。丙申,江、洪、筠、袁江漲沒民田。 十二月乙巳,詔楚、泰州潮害稼,復租沒溺,人賜千錢、 粟一斛。」是歲,吉州、臨江軍江水溢,害民田舍 按《五 行志》:「四年七月,洪、江、筠、袁州江漲害民田,壞州城。八 月」,河決通利軍。大名府,御河溢,合流,壞府城,害田,人 多溺死。九月,河溢於孟州溫縣,蘇州吳江汎溢,壞廬 舍。十一月,楚、泰州潮水害田,人多溺者。
大中祥符五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春正月壬午,河決棣州。二月 丙寅,詔官吏安撫濱、棣被水農民。六月癸亥,賜邵武 軍被水者錢粟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河決棣州聶 家口。七月,慶州淮安鎮山暴漲。漂溺居民。」
大中祥符六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六年六月,保安軍河溢,兵民溺死, 遣使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保安軍積雨,河溢 浸城壘,壞廬舍,判官趙震溺死,又兵民溺死凡六百 五十人。」
大中祥符七年,河決。
按《宋史真宗本紀》,七年八月甲戌,河決澶州。冬十一 月乙酉,濱州河溢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泗州水害 民田,河南府洛水漲,秦州定西砦有溺死者。八月,河 決澶州。十月,濱州河溢於定鎮。」
大中祥符八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紀》。八年坊州河溢。 按《五行志》:「八年 七月,坊州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
大中祥符九年,河溢,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九年九月癸卯,雄、霸河溢。庚戌,利 州水漂棧閣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秦州獨孤谷水 壞長道縣鹽官鎮城橋及官廨、民舍二百九十五區, 溺死六十七人。七月,延州洎定、平安、塞門栲栳四砦 山水泛溢,壞堤城。九月,雄、霸州界河泛溢,利州水漂 棧閣萬二千八百間。」
天禧三年河決大水
编辑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三年六月「甲午,河決滑州。戊 戌,滑州決河泛澶、濮、鄆、齊、徐境。遣使救被溺者,卹其 家。八月,滑州河決。庚戌,遣使撫卹京東西、河北水災」 按《五行志》,「天禧三年六月,河決滑州城西南,漂沒 公私廬舍,死者甚眾,歷澶州、濮、鄆、濟、單至徐州,與清 河合,浸城壁,不沒者四板。明年既塞。六月,復決於西
北」隅天禧四年,河決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六月丙申,河決滑州。」
天禧五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春正月乙未,遣使撫京東水 災。三月辛丑,京東、西水災,賜民租十之五。冬十月癸 卯,蠲京東西、淮、浙被災民租。」
乾興元年大水仁宗即位海溢
编辑按《宋史真宗本紀》,「乾興元年春正月戊戌,蠲秀州水 災民租。」 按《仁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即位,「是歲,蘇 州水,滄州海潮溢,詔賑卹被水及溺死之家。」 按《五 行志》,「乾興元年正月,秀州水災,民多艱食。十月己酉 夜,滄州鹽山、無棣二縣海潮溢,壞公私廬舍,溺死者 甚眾。是歲,京東、淮南路水災。」
仁宗天聖元年大水河決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元年春正月「戊子。以京東淮 南水。遣使安撫。五月甲戌。命魯宗道按視滑州決河」 按《五行志》。仁宗天聖初。徐州仍歲水災。
天聖三年,漢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十一月辛卯,以襄州水,蠲民 租。」 按《五行志》:「三年十一月辛卯,襄州漢水壞民田。 天聖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六月丁亥,建、劍、邵武等州軍 大水,詔賜被災家米二百石,溺死者官瘞之。丁酉,畿 內、京東西、淮南、河北被水民田蠲其租。」 按《五行志》: 「四年六月丁亥,劎州、邵武軍大水,壞官私廬舍七千 九百餘區,溺死者一百五十餘人。」是月,河南府、鄭州 大水。十月乙酉,京山縣山水暴漲,漂死者眾,縣令唐 用之溺焉。是歲,汴水溢,決陳留堤,又決京城西賈陂 入護龍河,以殺其勢。
天聖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五年「秋七月己亥朔,振秦州水災, 賜被溺家錢米。」 按《五行志》。五年三月,襄許、汝等 州水。七月,辛丑,泰州鹽官鎮大水,民多溺死。
天聖六年,江溢河決,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六年秋七月壬子,江寧府、揚、真、潤 州江水溢,壞官民廬舍。遣使安撫振卹。八月乙丑,詔 免河北水災州軍秋稅。乙亥,河決澶州」 按《五行志》: 「六年七月壬子,江寧府、揚、真、潤三州江水溢,壞官私 廬舍。是月,雄、霸州大水。八月甲戌,臨潼縣山水暴漲, 民溺死者甚眾。是月,河決楚王埽。」
天聖七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七年二月乙酉,以河北水災,委轉 運使察官吏,不任職者易之。是歲河北水,遣使決囚, 賑貧瘞,溺死者,給其家緡錢。」
明道元年大名水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明道元年四月 壬子,大名府冠氏等八縣水浸民田。」
景祐元年淮汴溢河決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閏六月甲子,泗州淮、汴 溢。秋七月甲寅,河決澶州橫隴埽。 按《五行志》:景祐 元年閏六月「甲子,泗州淮、汴溢。七月,澶州河決橫隴 埽。八月庚午,洪州分寧縣山水暴發,漂溺居民二百 餘家,死者三百七十餘口。」
景祐三年,江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六月壬申,虔、吉州水溢,壞城 郭廬舍,賜被溺家錢有差。」
景祐四年,江潮壞隄,越州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六月乙亥,杭州江潮壞隄,遣 使致祭。八月甲戌,越州水,賜被溺民家錢有差。」
寶元元年大水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紀》,寶元元年六月「己卯,建州大水,壞 民廬舍,賜死傷家錢有差,其無主者葬祭之。」是歲達 州大水 按《五行志》,「寶元元年,建州自正月雨至四 月不止,谿水大漲入州城,壞民廬舍,溺死者甚眾。」
康定元年河溢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紀》:「康定元年九月甲寅,滑州河溢。」
慶曆元年汴流不通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慶曆八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八年六月丙子。」〈志作乙亥〉河決澶州商 胡埽。七月戊戌。以河北水。令州縣募饑民為軍。八月 己丑。以河北京東西水災。罷秋宴 按《五行志》。八年 七月「癸丑。衛州大雨水。諸軍走避。數日絕食。」是歲河 北大水。
皇祐元年河決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紀》,「皇祐元年春正月甲戌,以河北水 災,罷上元張燈,停作樂。」 按《五行志》,皇祐元年二月 甲戌,河北黃、御二河決,並注於乾寧軍。河朔頻年水 災。
皇祐二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二年十一月,「河北水。」 按《五行志「二年鎮定大水,並邊尤被其害。」
皇祐三年,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秋七月辛酉,河決大名府郭 固口。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辛酉,河決館陶縣郭固 口。八月,汴河絕流。」
皇祐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河北路鄜州水。 按《五行志》: 「四年八月,鄜州大水,壞軍民廬舍。」
嘉祐元年江河決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元年夏四月,諸路言江河決 溢,河北尤盛。秋七月乙巳,貸被水災民麥種。」
嘉祐二年,淮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二年三月戊戌,淮水溢」 按《五行 志》,「嘉祐二年六月,開封府界及京東西、河北水潦害 民田,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私 廬舍數萬區,城中繫栰渡人。七月,京東西、荊湖北路 水災,淮水自夏秋暴漲,環浸泗州城。是歲諸路江河 決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
嘉祐三年,河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秋七月丙子。詔廣濟河溢。原 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振恤被水害者。」 按《五行 志》。「三年七月,京索廣濟河溢。浸民田。」
嘉祐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蘇、湖 二州水災。」
嘉祐六年,淮水溢。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六年秋七月乙酉,泗州淮水 溢。丙戌,詔淮南、江浙水災,差官體量蠲稅。」
嘉祐七年,山水壞城,河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代州 大雨,山水暴入城。七月,竇州山水壞城,河決北京第 五埽。」
英宗治平元年大水
编辑按《宋史英宗本紀》:「治平元年八月,振宿、亳二州水災 戶。」是歲,畿內宋、亳、陳、許、汝、蔡、唐、曹濮濟單濠泗廬 壽楚杭宣洪鄂施渝州、光化、高郵軍大水,遣使行視, 疏治賑恤,蠲其賦稅。 按《五行志》:治平元年,陳州水 災。
治平二年,大水。
按《宋史英宗本紀》。「二年八月庚寅。京師大雨水。癸巳 賜被水諸軍米。遣官視軍民。水死者千五百八十人。 賜其家緡錢葬祭。」己亥。以水災罷開樂宴 按《五行 志》。「二年八月庚寅。大雨。地上涌水。壞官私廬舍。漂人 民畜產。不可勝數。是日御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參者 十數人而已。詔開西華門。洩宮中積水。水奔激。殿侍 班」屋皆摧沒,人畜多溺死,官為葬祭,其無主者千五 百八十人。
按《歸田錄》:治平二年八月三日大雨,一夕都城水深 數尺,上降詔責躬,求直言。學士草詔,有「大臣惕思天 變」之語。上夜批出云:「淫雨為災,專戒不德。」遽令除去 大臣思變之言。上之恭己畏天自勵如此。
神宗熙寧元年河決
编辑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元年秋七月「壬午,以恩、冀州 河決,賜水死家緡錢。」 按《五行志》:「熙寧元年秋,霸州 山水漲溢,保定軍大水害稼,壞官私廬舍城壁,漂溺 居民。河決恩、冀州,漂溺居民。」
熙寧二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二年秋七月「壬午,賑恤被水州軍。」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河決滄州饒安。漂溺居民。移 縣治於張為村。泉州大風雨。水與潮相沖泛溢損出 稼。漂官私廬舍。
熙寧四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紀》。四年秋七月申午。賑恤兩浙水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金州大水。毀城。壞官私廬舍。 熙寧五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紀》:「五年二月壬子,以兩浙水,賜穀十 萬石賑之。」
熙寧七年,河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五月乙丑,大雨水,壞陜、平陸 二縣。」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熙州大雨,洮河泛溢。 熙寧八年,江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八年夏四月壬午,湖南江水溢。秋 七月甲子,處州江水溢。」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潭衡 邵道諸州江水溢,壞官私廬舍。」
熙寧九年,大水,潮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太原 府汾河夏秋霖雨,水大漲。十月,海陽、潮陽二縣每潮 溢,壞廬舍,溺居民。」
熙寧十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十年秋七月丙子,河決澶州曹村
埽。九月庚戌。詔河決害民田。所屬州縣疏瀹,仍蠲其稅。老幼疾病者賑之」 按《五行志》,「十年七月,河決曹村下埽。澶淵絕流。河南徙。又東匯於梁山張澤濼。凡 壞郡縣四十五。官亭、民舍數萬。田三十萬頃。」洛州漳 河決注城。大雨水二丈。河陽河水湍漲。壞南倉。溺居 民。滄、衛霖雨不止,濼暴漲,敗廬舍,損田苗。
元豐元年河溢山水暴漲
编辑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元年八月「丁未,詔河北被水 者蠲其租。己巳,詔濱、棣、滄三州被水民以常平糧貸 之。」 按《五行志》,「元豐元年,章丘河水溢,壞公私廬舍 城壁,漂溺民居。舒州山水暴漲,浸官私廬舍,損田稼, 溺民居。」
元豐三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三年秋七月庚午,河決澶州。 元豐四年,河淮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四年河決澶州小吳埽。 按《五行 志》。「四年四月。澶州臨河縣小吳河溢北流。漂溺居民。 五月淮水泛漲。」
元豐五年,河決。
按《宋史神宗本紀》:「五年八月戊寅,河決原武。九月壬 辰,遣使行視畿縣被水患者。癸卯,滑州河水溢。冬十 月辛亥,洛口廣武大河溢。」 按《五行志》:「五年秋,陽武、 原武二縣河決,壞田廬。」
元豐六年,汴溢。
按:《宋史神宗本紀》:「六年丙戌,汴水溢。」
元豐七年,伊、洛溢,河決,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秋七月甲辰,伊、洛溢。河決元 城。丙午,遣使賑恤,賜溺死者家錢。是歲,河北水壞洛 州廬舍,蠲其稅」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青田縣大水。 損田稼。七月,河北東西路水。北京館陶水。河溢入府 城。壞官私廬舍。八月,趙、邢、洺、磁、相諸州河水汎溢。壞 城郭軍營。」是年,相州漳河決。溺臨漳縣居民。懷州黃 沁河泛溢,大雨,水損稼,壞廬舍、城壁。磁州諸縣鎮,夏 秋漳、滏河水泛溢,臨漳縣斛律口決,壞官私廬舍,傷 田稼,損居民。
元豐八年,哲宗即位,河決。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三月即位,十月己卯,河 決大名。」
哲宗元祐元年河決
编辑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 壞民田,民艱食者眾,詔安撫使韓絳振之。」是歲,河北 楚、海諸州水。
元祐四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祐四年,夏秋 霖雨,河流泛漲。」
元祐五年,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紀》:「五年,浙西水災。」
元祐六年,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六年,兩浙水,秋七月己卯,兩 浙水災。」
元祐八年,河決,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紀》:八年,河入德清軍,決內黃口 按 《五行志》:「八年,自四月雨至八月,晝夜不息。畿內、京東 西、淮南、河北諸路大水。詔開京師宮觀五日,所在州 令長吏祈禱。宰臣呂大防等待罪。」
紹聖元年大水漳河洛水皆溢
编辑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九月癸卯,遣御史劉極 按河北水災,賑饑民。」「十二月己丑,漳河溢,浸洺、磁等 州,令計置堙塞。」是歲洛水溢河北水 按《五行志》:「紹 聖元年七月,京畿久雨,曹濮、陳、蔡諸州水,害稼。」
元符元年河溢
编辑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元年冬十月丁酉,以河北、京 東河溢,遣官賑恤。是歲澶州河溢,賑恤河北、京東被 水者。」 按《五行志》:「元符元年,河北、京東等路大水, 元符二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紀》。二年秋七月庚戌,河北河漲。沒民 田廬。遣官賑之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久雨。陜西、京 西、河北大水。河溢漂人民。壞廬舍。是歲兩浙蘇、湖秀 等州尤罹水患。」
徽宗崇寧元年大水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元年「秋七月甲辰,以雨水壞 民廬舍,詔開封府賑恤壓死者。」
崇寧四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四年,蘇、湖、秀三州水,賜乏食 者粟。」
崇寧五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五年夏四月丁丑,停免兩浙 水災州郡夏稅。」
大觀元年河溢大水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紀》,「大觀元年,京東水、河溢,遣官賑濟, 貸被水戶租。秋七月乙酉朔,伊、洛溢」 按《五行志》,「大 觀元年夏,京畿大水,詔工部都水監疏導,至於八角鎮。河北、京西河溢,漂溺民戶。十月,蘇湖水災。」
大觀二年,河溢。
按《宋史徽宗本紀》,「二年八月辛巳,邢州河水溢,壞民 廬舍,復被水者家。」 按《五行志》:「二年秋,黃河決,陷沒 邢州鉅鹿縣。」
大觀三年,江河溢。
按《宋史徽宗本紀》:「三年六月庚寅,冀州河水溢。」 按 《五行志》:「三年七月,階州久雨,江溢。」
大觀四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徽宗本紀》:「四年,夔州江水溢。」 按《五行志》:「四 年夏,鄧州大水,漂沒順陽縣。」
政和五年大水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五年,平江府、常、湖、秀州水。」 按《五行志》:「政和五年六月,江寧州、太平、宣州水災,八 月,蘇、湖、常、秀諸郡水災。」
政和七年河決。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瀛、滄州河 決,滄州城不沒者三版,民死者百餘萬。」
重和元年大水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紀》,重和元年秋七月「己酉,遣廉訪使 者六人賑濟東南諸路水災。」是歲江淮荊浙梓州水。 按《五行志》,「重和元年夏,江淮荊浙諸路大水,民流 移溺者眾,分遣使者賑濟。發運使任諒坐不奏泗州 壞官私廬舍等,勒停。」
宣和元年大水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五月,大水犯都城。十一 月甲子,「詔東南諸路水災。令監司郡守悉心賑救」 按《五行志》,「宣和元年五月,大雨。水驟高十餘丈。犯都 城。自西北牟駝岡連萬勝門外馬監,居民盡沒。前數 日城中井皆渾,宣和殿後井水溢。蓋水信也。至是詔 都水使者決西城索河堤,殺其勢。城南居民家冢墓 俱」被浸,遂壞籍田親耕之稼。水至溢猛,直冒安上、南 薰門,城守凡半月。已而入汴,汴渠將溢,於是募人決 下流,由城北入五丈河,下通梁山濼,乃平。十一月,東 南州縣水災。
宣和三年,河決。
按:《宋史徽宗本紀》:「三年六月,河決恩州清河埽。 宣和六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紀》:「六年,兩河、京東西、浙西水。」 按《五 行志》:「六年秋,京畿恒雨,河北、京東、兩浙水災,民多流 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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