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第041卷

理學彙編 學行典 第四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四十一卷
理學彙編 學行典 第四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四十一卷目錄

 理數部總論二十九

  理數鈐祝泌觀物篇解序 先天太極經世心法圖 經世變化圖 皇極感應之圖

   先天造化圖 大運小運起例 乘除消長差之毫釐異以千里 月卦立成 通數取例

  掛一圖之所自起 二百五十六位算立成圖

學行典第四十一卷

理數部總論二十九 编辑

理數鈐坤集上 编辑

《祝泌觀物篇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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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繫辭》曰:「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 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制法垂教,祖道鉤元。是極也,先高厚而肇始,運萬有 而不遺。推其動靜,得兩儀之本;㴑其始交,得四象之 原;循其變化,識卦位之分;得《河圖》《洛書》而證其擬議 形容之實;傳十四圖而悟布卦用卦之旨。今探賾索 隱,倘不明其所由,肇是康節之學,宜入於術矣。不揣 其本,而齊其末,可乎?粵觀造化之圖,達於取卦之妙, 而後備列先天之所由運行,動植之所以感應,而要 以折衷之法,庶幾覽者由門及序,升堂入室,識其條 貫。是編也,尚少裨好古博雅之君子。若鄭夬所謂「洩 天之蘊,豈無禍福?」不可謂之知言。今但虞絕學之無 傳。亦何暇疐跋乎禍福之閒哉。世有覺者。恆發明之。

皇極感應之圖

皇極感應之圖

經世變化圖

經世變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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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造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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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剛合得三萬七百二十 四,數一百三十二, 四 數一萬七千二十四 陽,《震》《兌》大陰 十二月 四 十八,夜寒三十八,四千二百五十六體情 天《離》 少陽 十星 四十,晝 二十八,四千二百五十六 形 動之陰陽之用, 四者天之體, 四者天之變。

動植之感 ,道乾 太陽 ,十日 四十暑 二。

十八,四千二百五十六,性 陰,兌震 少陰 十二, 辰 四十八,寒夜三十八,四千二百五十六情體。 天五十 四,數四十四, 一百七十六,陽剛一百六 十,用一百一十二。 《皇極》中 合八十八, 合三百 五十二,合二百六十四, 地六十二, 四數四十四。

一百七十六,《陰柔》一百九十二,用一百五十二。

柔:巽艮太剛 十石火 四十,雷風二十八,四千二 百五十六,《木飛》地坎 少柔 十二,土 四十八,露。

三十八,四千二百五十六草 ,靜之剛柔之用。

「四者地之體, 四者地之變, 動植之應 道。」坤 太柔 十二,水 四十八,雨 三十八,四千二百五 十六,走 剛艮巽 少剛 十,火石 四十,風雷二 十八,四千二百五十六,飛木 陰柔合得三萬七百 二十四,數一百三十二, 四數一萬七千二十四。 此取《觀物篇》第一章為圖,而以內篇第九篇中之數 繫之,見皇極之理,變化感應,脈絡貫通,皇極之數,本 末源流,其序如此;而天地陰陽剛柔之氣,必交合而 後生物,必進退而後運行,其初本於五陽中六陰中 者,又如此。蓋河圖十數,載於《周易》,分陰分陽,以為天 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去陽中之五為大衍之數五十;去陰中之六為大衍之用四十九,此易也;而皇極 乃取陽中五、陰中六,為觀物用。易之所去,極之所取, 二者不同。《易》有太極,而乃去五六;《觀物》篇無極,而乃 用五六。有以無為本,無以有為基。《周易》皇極之妙由 此,康節所謂有無之極也。

「極分動靜,生兩儀也。動靜生陰陽,剛柔生四象也。四 象分太少,生《八卦》也。陽剛之數十」,則五中之加倍也。 陰柔之數十二,則六中之加倍也。十之下皆為四十, 十二之下皆為四十八,此一象含四象,為八卦之體 數也。四十之下為二十八,去十二也。四十八之下為 三十八,去十也。是為八卦之用數。又其下皆為四千 二百五十六,則互相乘而每位所得之卦數也,其端 緒如此。言「太陽之體數十,太陰之體數十二,少陽之 體數十,少陰之體數十二,少剛之體數十,少柔之體 數十二,太剛之體數十,太柔之體數十二。」進太陽、少 陽、太剛、少剛之體數,退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體數, 是謂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進「太陰、少陰、太柔 少柔之體數,退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體數,是謂太 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體 數一百六十,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體數一百九十 二,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一百一十二,太陰、少 陰、太柔少柔之用數一百五十二」,以太陽、少陽、太剛 少剛之用數,唱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是謂日 月星辰之變數。以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和太 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是謂水火土石之化數。」日 月星辰之變數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動數。水火土 石之化數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植數。再唱和日月 星辰水火土石之變化通數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 萬六千五百七十六,謂之動植通數而用之,以取二 百五十六卦者也。要其所始,乃只本於天五地六之 二中,康節藏其用而未露。蓋《河圖》隱於周初,《三墳》亡 於幽厲,《洛書》火於嬴秦,《周易》以卜筮之書獨存。由漢 而來,類知九疇以中五為中,不知此《河圖》十數之用, 以天五地六為中,中在五六虛無之閒,故《皇極》取二 中以立數,其象即天五之合為十,乃十干之象也。地 六之合為十二,乃十二支之象也。所以「變化圖」、「運行 圖」,皆用支干以極其微。今觀此圖,識其本末源流之 始終,則皇極之與《易》,有「太極生兩儀、四象八卦」者,共 貫而觀物內篇之首章,了然無疑矣。故以為起例之 端云。

康節起數之法,有所傳十四圖,張文饒得於蜀中估籍吏人之家,因敷衍之,為《皇極通變》。發明處甚多,而支蔓處亦多,此牛無邪所傳。司馬文正之言曰:「《皇極圖訣》,堯夫蓋親傳也。」 前卷所註,以採其綱目在解中,而別為《十四圖解》一卷附後。帙。所可惜者,康節所傳之斷法,先世特記其大概,想聲音母中,可以知人之「姓名,四象互變中可以知世之事跡也。」 惜哉!今傳支干,但亦止能知用其數以取三十小位之變而已。恐康節原授於李挺之者,必有以支干取造化之理,先世無傳焉。不然,何以此書終始,載日甲月子星甲辰子之支干哉?《康節傳》十四圖之外,又有《太極圖》,為用數之活法,運行之端緒,卻寫在內篇中,今以畫於註解中,能悟此圖之妙蘊,則思過半矣。蓋用數之縱橫曲直,乘除逆順,敷衍收斂之妙,無不在其中,非止分七等其閒位為九而已,所謂「斂之可一,演之可萬」 ,萬而又萬在其中焉。

《大運小運起例》此圖圖之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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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世用四數,而數乃有元會、運世、歲月日時,分秒十 等,與《大衍》自天一至地十相同。《大衍》倚數用一二三 四,策數用六七八九,《皇極》天地大數,用元會運世,人 物細數,用年月日時。二者雖皆四也,而分秒乃行乎 其閒。故用元者至於世與年,用運者至於月日,用年 月者至於分秒也。況演一年之分以為一元之數,總 一會之秒以為一日一時之數,則皇極實用四也。 張氏《通變》曰:「以元經會者,以十二萬九千六百年為 元,則以十二會每會一萬八百為月,三百六十為日, 四千三百二十世為時,十二萬九千六百年為分,此 天之數也。起於一而終於十六變。《同人》二萬八千兆 之數,則於掛一圖中用四爻直一運,凡」二百五十六 卦,中有閏存焉。若三百六十運,則實用二百四十卦。 尚有十六卦,則管二十四運之閏,散於二十四氣之 中。故掛一圖,合管三百八十四運,而二十四運為閏 也。其直日之實爻,則為用數,即奇耦卦分進退,以直 四千三百二十世矣。

假如堯即位,在日甲月巳星癸辰未之二千一百五 十七庚申世之甲辰年,則以己巳會為月,癸亥運為 日庚申世為時,其四月在卦氣圖之元之元世中。其 癸亥運則自世之元升卦日甲月子,數至《賁卦》則在 賁九三、六四、六五上九爻,中央四爻管一運,則一爻 管三世也。今二千一百五十七世,則入《賁》卦已十五世矣,是則《賁》六五爻也。若世卦則隨大運進退,如運 係奇卦,則取後卦六爻,并本卦六爻,以直一運之十 二世。如運係耦卦,則取前卦六爻,并本卦六爻,以直 十二世也。此大運元之元,起甲己仲,與小運起甲己 孟不同。此直世十二爻,起寅月,自上爻相并而降,與 《周易》自初而升不同也。據爻推運,則堯之大運可見 矣。它皆倣此。

辯氏曰:「張氏此一例正當,但假令中日辰未之二千 一百五十七,庚申世之甲辰年差誤。庚申世起甲子 歲首,三十年中無甲辰,惟前一世,後一世有甲辰年 耳。張所言庚申世,卻是用皇甫謐堯以甲辰年即位 之說耳。」又曰:「『其四月在卦氣圖之元之世』,亦非也。《元 經》會為天數,《運經世》為人數,亦是大運用掛一圖,不」 用卦氣圖,卦氣起世之元,升卦掛一圖起元之元,泰 卦是年,《賁》卦是世,亦非直運,自是《同人》。又曰:「若世卦 隨大運進退。」云  云乃依倣《軌革》,分卦直年,而奇耦一 卦直年月,非《皇極》之法也。《皇極》自有直世直月之法, 張氏所傳不備,為此杜撰耳。今已排在正註解中。 假如藝祖皇帝啟祚日,甲月午星壬辰戌之二千二 百六十六己酉世之庚申年,則以庚午會為月,壬申 運為日,己酉世為時。其六月壬申當《睽》之上爻,己酉 當世之世、之元、之運之世,《困》卦。以運之世,困卦合之, 當變《困》之悔為艮,合《既濟圖》旅之《困》卦是。「會之運之, 會之」運,震卦。

以會經運者,以萬八百年之十三萬九千六百年月 為一元,乃三十運也。以二運半為一月,而以三百六 十世為日,而年即時,此地之數也。起於十二,而終於 十二,所謂「天統乎體,地分乎用」,會經運只起於開物, 而終於閉物。一元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之中,并閏四 分去一而用三,凡九萬七千二百年也。其八卦亦以 四爻,直一世七年半管一爻也。以卦氣圖觀之,開物 於寅中驚蟄節,比卦九三,至巳之終,《賁》卦凡七十四 卦,合四卦,凡四爻,當一運則一卦。至閉物於戌中立 冬節之前,坎卦凡九十六卦,計一百四十運,正閏百 三十五,通閏二百五十六運,則會經運之數也。 以《會經》運既用地卦,則不當與《元經》會同例合。依《觀 物篇》第三卷,以開物於寅中為元,則日甲月子,星甲 辰子,起於豐,而十二萬九千六百月為一元可也。張 行成未悟此,今已改正於解中。

此段不立「假令」 者,其用卦亦與前同,起甲子,但當大小運之閒,又是陰數,故略之也。然《元經》會用天卦之數,《會經》運用地卦之數,則一定也。

《辯正》曰:「假令堯即位之時,入元一百八十運,二千一 百五十六世,今除未開物之前七十五運,凡九百世, 則在堯時會經運之世,除卦只自七十六,連九百單 一世起,當元之元」、「之元」「之元,《泰卦》則只算入元一千 二百五十六世,使卦除一千八十世作三周,餘一百 七十六為時當入世數,乃會之元」「之世」之元,既濟直 世也。

「以運經世」,世是年卦,以三百六十年之十二萬九千 六百日為一元,以一世三十年為一月,以一歲為一 日,而月即辰也。以四爻直一歲,謂之「小運。」其卦即起 於甲己孟循。卦氣圖甲己孟仲季起。蓋干支至於歲, 則天地已合,支干並數故也。分陰陽進退取卦,每爻 直一月,則與《元經》會同,而有大小運之閒爾。

辯曰:此未是小運,其卦仍起甲己仲元之元。之元之 元起於大寒節,入元之初年,起世之運,之運之運損 六五,無分陰陽進退,直爻之法,起例多杜撰也。又據 張氏曰:「假令堯時星之癸辰之十二一百五十六,己 未世,甲辰年,則以己未世為六月節氣,以甲辰歲於 會之會下月會未師卦甲己季,六三、六四、六五、上六」 爻,為上月之卦。師卦亦屬陰,取前艮卦相並,自艮上 九為正月,師上六為二月,而直十二月也。月卦隨小 運進退,如《元經》會用世之法,只正月用上爻,以次而 降,則不同耳。又曰:月卦隨小運進退,如世卦之法。雖 陽生於寅,陰生於申,上下之卦不同,皆自上而下者, 地之用數然也。張以直運之卦為體,「而以直世之卦 為用。是故大運法當依《元經》,會數起於星甲月子;小 運法當依卦氣圖,數起於甲己孟日。蓋大運,運數也, 運數在天,天統乎體,氣之體,生於四中,故大運甲子 當冬至,而二十四氣之首,皆得子午卯酉,則主乎四 仲也。小運,年數也,年數在地,地分乎用,行於四立,故 小運甲寅當立春,而二十四氣之首,皆得寅申巳亥, 則主乎四孟也。」運數在天,十干合為一也。甲者體合 於一也。一會分三甲者,一而三,三旬為一月也。年數 在地,十日分為兩也。甲己者,用分於兩也。甲己分孟 仲季者,二而六,一月有六候也。

大率張文饒未見起月起年之例,遂摸倣軌革之法而立此假令是非相半,要之皆非本旨也。運經世為人數,乃皇帝王霸馭曆之時,《觀物篇》始於日甲月寅星甲辰子之年,而前書「堯星癸辰未」 之二。

千一百五十七,殆有深意,祕甚,不欲洩之,但既解其書有不容默者,今著於《解口》矣。是月卦合於三十年,三百六十月分之,如年卦元之元起於寅可也,已作《立成》,今具於後。張曰:「以世經年者,以三十萬之十二萬九千六百分為一元,以二年半為一月,以一月為一日,而二日半為一辰,而以四爻直一月也。」

辯曰:「四爻直一月,是二日半,三十時進退兩卦直之, 恐不然也。且康節之書,只有元經會,會經運,運經世, 而無世經年者。蓋三者之數,在天為運行,至於世經 年,年經月,則用及於分分秒秒之微,不可分別於日 辰之中,特散於律呂聲音以別之。是以謂之在地而 為人物之數,則康節之《八卦八圖》所以致用也。 大小」運之數,雖皆歸宿於掛一圖二百五十六卦,然 其法不專在卦而在四象,故以本數起卦,而分數斷 卦;以四象定其大體,五行賾其細密,名義象其標準, 繇辭審其事應。變動不居,不可為典要;四計相互,惟 變所適。

《通變》曰:「康節之書,元經會,會經運,運經世者,元會運 數也。律呂唱和者,世數也。卦氣圖者,年數也。年以下 日、月、辰之三數,各有閏分,參差不齊,而皆於卦氣圖 見之。一元在大化中猶一年,故元會運世、年月日辰, 以卦氣圖用之,無不通者。」

又曰:「後天《易》以卦當年,以爻當月,以策當日。若經世 二百五十六卦,每卦當半年,一爻當一月,每爻三十 策。」本九十策實用三十而已當三十日,則二卦共當十二月三百 六十日,進退互用,乃成二年也。如易二卦用三百六十策若大用 之,則卦當運,爻當世,策當年。小用之,則卦當日,爻當 時,策當分。大用小用者大運小運也故一時三十分,皆卦氣圖之 用數;與後天《易》相合;此言未盡

又曰:「以元經會,會經運,運經世,其元起於冬至者,天 數也;元會運世,分為日月星辰十六位,其元起於春 分者,地數也。」

用分數之法,康節曰:「十六位之人物,皆有此三十年 之數,則所謂無閒億萬千百,皆以歸於一時,視其所 得之卦、所居之位、所寓之時、所消長之分,而進退消 長之。九圍國祚,皆有九百六十年之數也。」

《乘除消長差之毫釐異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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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四爻,直一運一世,一年一月一日一時者,分為二, 前二爻自子至巳,當乾兌離震,為陽之進數,後二爻 自午至亥,當坤艮坎巽,為陰之退數。以陽生於子,陰 生於午而分之也。至於耦卦進退,而取直一運世年 月日時者,亦分為二。《奇卦》上爻自寅至未,為乾兌離 震之進數。《耦卦》自申至丑,為坤艮坎巽之退數。《取物 〈泰〉》於寅,《否》於申,二分之,亦「《離》終於申,《坎》終於寅」之義 也。此說亦杜撰夫直運直世之四爻分為二,其在前二爻, 則屬乎乾兌離震,併所得卦之全體以成卦;若在後 二爻,則屬乎坤艮坎巽,併所得卦之全體以成爻。

張氏撰。此說不知何所本。以乾、兌、離、震配於左尚自可,以坤、艮、坎、巽配於右,不知又何如葉《既濟》圖耶?予故闢之。

假如帝堯甲辰當元之世,癸亥得《賁》卦九三至上九 四爻。今堯之甲辰年,入賁之庚申世則係後二爻,而 庚申為九世,則《坤》之《賁》六五爻也。又假如世卦,以陽 奇卦取後,陰耦卦取前,並十二卦十二爻,以當十二 世,亦取天地之四卦,并合為卦,義如運也。但運卦自 子當《乾》起,而世卦自寅當《乾》起。又世自上而下,與運 「自下而上」不同也。

即家傳之旨。論之《稽覽圖》,以六十四爻分御年而合兩卦直月,如《乾》與《遯》共用乾坤,而《坤》與《大壯》共用《屯》《蒙》,此《易緯》也。康節之學,自牛無邪所傳不全,乃引用《易緯》,作「陰陽有寶局,前後取卦直月」 之說,張氏《通變》用之。張以聰明作書,好處亦多,但不傳耳。張能思康節之法,以卦氣圖直月節,而《元經》會,「《會經》運」 「運經世」 三節,又自取驗於掛一圖,然掛一圖與卦氣圖相似而實不同,且據欲用前後卦直月,不知其所占用象乎?用爻乎?用彖用繇乎?張文饒知有元經會一當正例,而自會經運以下皆臆度。凡康節之書與修丹火候為本末,蓋傳於方外,義旨深奧,不可以常情論,如月可為年,日可為年之類,《陰符經》曰:「日月有數。小大皆定」 是也。即莊子之大時小時者也。泌今用之。頗頗中驗。而不敢悉敷露。悟者觀此。當倫類通達。不拘時所。曆晷影之日月可也。

元會運世年月之卦,擬數取之,縱得其卦,亦只是開 頭,又合將次等卦配合入《既濟》圖,又將《既濟》參之,掛 一圖,是所得之卦矣。然又變爻或變正悔合位,方可 決逆順吉凶也。取用之例,已散在諸卷,此法不比諸 家小術,得例頭便可指定吉凶。

《皇極》「以年經月」之例,全是丹經火候法度。其法以一 月三十日、三百六十時為一年,每一時當一日,自初一、初二、初三日巳時以前為正月,初三日午時以後, 歷初四至初五亥時盡為二月。如此分去二日半,而 為一月三十日也。即從月分入節氣,以所得時之干 支合掛一圖,甲己孟仲季分去,內又有月小盡二十 「九日,缺十二時,即於十五日損益之。」此《丹經》中以月 補日之法也。列圖於後。

《月卦立成》用節氣卦即元元集掛一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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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甲午年 立春,閏爻升初二三四。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升》五上《蒙》初二 《蒙》。三四五上  《蠱》。初二三四  蠱五上井初二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井。三四五上  《坎》。初二三四   坎五上巽初二 《巽》:三四五上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渙》。初二三四   渙五上解初二  解。三四五上 《恆》。初二三四

乙丑乙未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雨 水。《恆》五上未初二。 未。三四五上  《鼎》。初二三四  鼎五上困初二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困。三四五上   大初二過三四   大過五上姤初二《姤》。三四五上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訟》,初二三四   訟五上隨初二  隨。三四五上 《兌》。初二三四  兌五上乾初二

丙寅丙申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乾。三四五上  《萃》。初二三四   萃五上嗑初二 《嗑》:三四五上五 月、      六 月      驚 蟄,     七 月夬。初二三四   夬五上否初二  否。三四五上 妄。初二三四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妄五上睽初二 《睽》:三四五上  《咸》。初二三四  咸五上革初二 革。三四五上

丁卯丁酉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遯。初二三四   遯五《上有》初二。  有!三四五上 《履》,初二三四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履五上泰初二 《泰》。三四五上  《剝》。初二三四  剝五上頤初二九 月      春 分,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頤。三四五上  《益》。初二三四   益五上豐初二 《豐》。三四五上 妹:初二三四

戊辰戊戌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妹》五《上壯》初二 壯。三四五上   小初二過三四  小過五上臨初二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臨。三四五上  賁。初二三四   賁五上孚初二 《孚》。三四五上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既。初二三四   既五上晉初二  晉。三四五上 《損》。初二三四

己巳、己亥年, 《清明》,閏爻損五上節初二。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節,三四五上  家。初二三四   家五上需初二 《需》。三四五上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大初二畜三四  大畜五上小畜初二 小三四畜五上 《坤》:初二三四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坤五上謙初二 《謙》。三四五上  《漸》。初二三四  漸五上艮初二

庚午庚子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穀 雨,《艮》。三四五上  離。初二三四   離五上比初二 比。三四五上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蹇》。初二三四   蹇五上豫初二  《豫》。三四五上 《頤》。初二三四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頤五上同初二 同。三四五上  旅。初二三四  旅五上屯初二 《屯》。三四五上

辛未辛丑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觀。初二三四   《觀》五上《震》初二,  《震》:三四五上 復。初二三四《五 月、      六 月      立 夏》,     《七 月》復五上夷初二 夷。三四五上  《泰》。初二三四  泰五上損初二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損。三四五上   大初二畜三四   大畜五上節初二節。三四五上 《需》。初二三四

壬申壬寅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需》五《上孚》初二 《孚》。三四五上   小初二畜三四  小畜五上妹初二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妹三四五上  壯。初二三四   壯五上睽初二 《睽》:三四五上九 月      小 滿,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有。初二三四   有五上兌初二  《兌》。三四五上 《夬》。初二三四  夬五上履初二

癸酉癸卯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履》。三四五上  《乾》:初二三四   乾五上困初二 困。三四五上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咸。初二三四   咸五上未初二  未。三四五上 旅。初二三四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旅五上解初二 解。三四五上   小初二過三四  小過五上渙初二

甲戌甲辰年, 芒種閏爻《渙》三四五上。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漸。初二三四   漸五上《坎》初二  《坎》。三四五上 《蹇》。初二三四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

蹇五上蒙初二 《蒙》。三四五上 《艮》:初二三四  艮五上師初二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師三四五上  臨。初二三四  臨五上謙初二 《謙》。三四五上

乙亥乙巳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夏 至,《坤》初二三四   《坤》五上《遯》初二 《遯》:三四五上 晉。初二三四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晉五上觀初二 觀。三四五上 比。初二三四  比五上剝初二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剝》。三四五上  《巽》:初二三四  巽五上升初二 升。三四五上 否。初二三四

丙子丙午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否》五上《豫》初二 《豫》。三四五上 井。初二三四  井五上豐初二五 月、      六 月     小 暑,     七 月豐。三四五上  《屯》。初二三四  屯五上革初二 革。三四五上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恆。初二三四   恆五上蠱初二 《蠱》。三四五上 《訟》。初二三四  訟五上益初二

丁丑丁未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益》。三四五上  離。初二三四  離五上大過初二 大三四過五上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姤。初二三四   姤五上隨初二 隨。三四五上 家。初二三四九 月      大 暑,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家五上震初二 《震》:三四五上 《鼎》。初二三四  鼎五上嗑初二 《嗑》:三四五上

戊寅戊申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既。初二三四   既五,《上》《頤》初二。 《頤》。三四五上 《萃》。初二三四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萃五上夷初二 夷。三四五上 復。初二三四  復五上同初二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同。三四五上  妄。初二三四  妄五上賁初二 賁。三四五上

己卯己酉年 立秋,閏爻《損》初二三四。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損》五上《大畜》初二 大,三四畜五上。 節。初二三四  節五上需初二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需》。三四五上  《孚》。初二三四  孚五上小畜初二 小三四畜五上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壯。初二三四   壯五上睽初二 《睽》:三四五上 有!初二三四

庚辰庚戌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處 暑,有五,上《兌》初二。 《兌》。三四五上 《夬》。初二三四  夬五上履初二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履》。三四五上  《乾》:初二三四  乾五上困初二 困。三四五上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咸》。初二三四   咸五上未初二 未。三四五上 旅。初二三四  旅五上解初二

辛巳辛亥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解。三四五上  妹:初二三四  妹五上渙初二 《渙》。三四五上五 月      六 月     《白 露》,     七 月《漸》。初二三四   漸五上坎初二 《坎》。三四五上 《蹇》。初二三四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蹇五上蒙初二 《蒙》。三四五上 《艮》:初二三四  艮五上師初二 師。三四五上

壬午壬子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泰》。初二三四   《泰》五上《臨》初二 臨。三四五上 《謙》。初二三四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謙五上小過初二 小三四過五上 觀。初二三四  觀五上剝初二九 月      秋 分,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剝》。三四五上  《蠱》。初二三四  蠱五上井初二 井。三四五上 《屯》。初二三四

癸未癸丑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屯》五上《遯》初二 《遯》:三四五上 《姤》。初二三四  姤五上訟初二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訟。三四五上  妄。初二三四  妄五上大過初二 大三四過五上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豫》。初二三四   豫五上鼎初二 《鼎》。三四五上 比。初二三四

甲申甲寅年 寒露閏爻《比》五上《巽》初二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巽》。三四五上  《坤》:初二三四  坤五上升初二 升。三四五上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萃》。初二三四   萃五上隨初二 隨。三四五上 晉。初二三四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晉五上嗑初二 《嗑》:三四五上 否。初二三四  否五上離初二

乙酉乙卯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霜 降,《離》。三四五上  革。初二三四  革五上頤初二 《頤》。三四五上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復。初二三四   復五上恆初二 《恆》。三四五上 《豐》。初二三四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豐五上震初二 《震》:三四五上 家。初二三四  家五上益初二 《益》。三四五上

丙戌丙辰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既。初二三四   既五上《賁》初二。 賁。三四五上 夷。初二三四《五 月、      六 月,     立 冬》     《七 月》夷五上同初二 同。三四五上  大初二畜三四  大畜五上節初二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節。三四五上  《需》。初二三四  需五上孚初二 《孚》。三四五上   小初二畜三四

丁亥丁巳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小畜》五上《妹》初二妹:三四五上 《睽》:初二三四  睽五上有初二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有三四五上  《兌》。初二三四  兌五上夬初二 《夬》。三四五上九 月      小 雪,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履。初二三四   履五上乾初二 《乾》:三四五上 困。初二三四   困五上未初二

戊子戊午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未。三四五上  解。初二三四  解五上壯初二 壯。三四五上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恆。初二三四   恆五上鼎初二 《鼎》。三四五上  大初二過三四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大過五上訟初二《訟》。三四五上 《姤》。初二三四  姤五上隨初二

己丑己未年 大雪,閏爻《隨》三四五上。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旅。初二三四   《旅》五上《嗑》初二 《嗑》:三四五上  小初二過三四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小過五上震初二《震》:三四五上 《渙》。初二三四  渙五上巽初二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巽》。三四五上  《益》。初二三四  益五上井初二 井。三四五上

庚寅庚申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冬 至屯。初二三四   《屯》,五上《坎》初二 《坎》。三四五上 《漸》。初二三四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漸五上晉初二 晉。三四五上 《萃》。初二三四  萃五上泰初二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泰》,三四五上  《蹇》。初二三四  蹇五上豫初二 《豫》。三四五上  《遯》:初二三四

辛卯辛酉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遯》五上。《咸》初二 《咸》。三四五上 師。初二三四  師五上艮初二五 月、      六 月     小 寒,     七 月《艮》。三四五上  《剝》。初二三四  剝五上觀初二 觀。三四五上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妄,初二三四   妄五上離初二 離。三四五上 《豐》。初二三四   豐五上復初二

壬辰壬戌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復。三四五上  《蠱》。初二三四  蠱五上革初二 革。三四五上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家初二三四   家五上否初二 否。三四五上 比。初二三四九 月      大 寒,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比五上升初二 升。三四五上 《頤》。初二三四  頤五上賁初二  賁。三四五上

癸巳癸亥年。

正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蒙》。初二三四   《蒙》,五上《謙》初二。 《謙》。三四五上 《坤》:初二三四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坤五上同初二 同。三四五上 夷。初二三四  夷五上臨初二九 月、      十 月、     十一月、     十二月臨。三四五上  《損》。初二三四  損五上既初二  既。三四五上右月卦變爻法,見《皇極觀物解元集》,不錄。

康節說每月之初氣,為前月之終氣。如正月立春為十二月終氣,二月驚蟄為正月終氣,三月清明為二月終氣之類。月之終氣,先交而初氣交,是兩初終氣,是每月有三氣也。故《外篇》曰:「年有四時,時有四月,月有四十日」 者,言交也與二十四氣,十五日之外,各有餘分。雖交氣有早晚,而交前餘氣則占一日,交後雖「不滿十四辰,占一日,是一月二氣合數之成三十二日矣。并後氣言之,故月月有四十日者也。今此《月卦立成》,乃每月只取三十日為二氣,不取每月之餘分,每歲之閏月,何也?」 曰:「歲閏之法,不問月之大小,氣之盈虛,每年只作三百六十日,則每月只筭三旬,正皇極藏閏之法也。」

假令筭數在今年丙午歲五月,則徑看五月下《豐卦》 用之,更不須下《筭》。又在六月,則看六月下《屯》卦用之。 七月,則看七月下《革卦》用之,不復筭氣餘月虛之數, 蓋已藏於卦氣圖二十四氣之初也。

通數取例掛一圖之所自起 编辑

內卦位: 此四位屬右屬陰,為內為後。 初爻二爻三爻四爻

天五位中,  此位號為「五之位。」九之中也以左右陰陽進退消息取卦 五爻

外卦位: 此四位屬左屬陽,為外為前。 上爻

七百六十八爻之合

一千五百三十六爻之掛,三千七十二爻之變;

置通數,以《元會》運世之總數除之。即《觀物篇》之六十篇內數。

假令元之《元》,置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萬六千五百 七十六,抽中天五位一萬布向右鋪,為十千十百十 十十一。當時分布九千九百九十九除卦身八。八 千遂除元之元數一,則餘二萬八千九百八十○萬 一千九百九十九,則中位。左見八八屬《坤》;右見一一 屬乾。左為外卦,右為內卦,則成地天《泰》卦也。他皆倣 此。

凡取卦若重,以陽進陰退,消息虛張,分布其數,其法 有五:先退陰。其退法或一不成,乃退二,不可過三,以 陰只有太少也。「先退陰」者,先陰後陽,亦是陰為下卦。 凡疊卦先從下起,故初九、初六也。此是陰退二。若退 陰又重,則於左進陽,其法或進一進二,不可過三,為 陽之太少,只有二也,此是陽進二。若陰陽進退了又 「重。乃虛張」五五乃天心之數也。應物現形。無所不在。 其虛張之法。亦先從陰後從陽。若虛張又重。或云虛張五恐 只是補位之空則消息一卦,其消息數皆不過八,亦先消息 陰,後消息陽,陰陽有消也,當是消陰息陽,消陽息陰。 凡取卦元之元,十六卦足,至元之會第一卦,即續其 數抽卦,滿六十四卦,方正其會一段,方再鋪過數,而 抽布除之。

凡數從中一萬起,左右盡,則進損前位,以補下位,各 鋪十,除卦身,是損中萬,則除右卦身。若進位損百百 萬,則除左卦身,令萬係千,千盡則破萬,令千係萬,而 萬盡,破十萬百萬,千萬,皆如此。疑有錯誤

《二百五十六位算立成圖》或當作十六位算立成
编辑

掛一卦之所自起者如此,得諸卦先後之序,此通數取卦之法,見《皇極》二百五十六位,不可移易之序;姑舉元之元一十六位,從是推之,可通達矣。

《元》之元,二億八千九百八十一萬一千七百四十四。

泰身八

元之會,二億八千九百七十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二。

《元》之運,二億八千九百七十萬一千八百七十二。

大畜

《元》之世,二億八千九百六十一萬二千八百○○八。

會之元,二億八千九百六十萬一千八百○○八。

會之會,二億八千九百五十一萬二千六百六十四。

中孚

會之運,二億八千九百五十萬九千九百四。

小畜

會之世,二億八千九百四十一萬二千八百五十六。

歸妹

運之元,二億八千九百四十萬○一千八百七十二。

大壯

運之會,二億八千九百三十一萬二千七百七十六。

運之運,二億八千九百三十萬○一千九百三十六。

大有

運之世,二億八千九百二十一萬二千九百○○四。

世之元,二億八千九百二十萬○一千九百三十六。

世之會,二億八千九百一十一萬二千八百八十八。

世之運,二億八千九百一十萬○一千九百六十八。

世之世,二億八千八百二十一萬六千九百八十四。

困。破十萬,內身三,外身八。

凡二百五十六卦。其九位之中,左四位二億與千萬百萬不用。自千萬而下六位為六爻之數,以十千分五行斷之,萬,盈數也。居九五六五之位,二百五十六卦,宰制自此造命之樞機,變化之權輿也。惟下位除數,牛無邪欲用《皇極本數》,元之元之元之會與會之元,皆十二,元之運與運之元三百六十除之,其實不然,乃用《皇極》本數「元之元」 之元之元,便以二百五十六除之,言除一者妄也。若用其說,則第四卦「元之元」 「之世之元」 ,又合破萬而乃六千為坎卦,不是《節》卦,便不合康節所定之序,并至坎一卦以後,全不合矣。凡卦用本數除之而成卦,而經世大運方用分數斷之而定休否。今列二數於後。

算雖九位,其用之止六位。若過去,其數極則不用。凡 卦用六位,視其算位中餘數,以配六爻元自一起世 至九終,無問十百千萬,皆以當一。此為一千五百三 十六爻中小位之數也。

「天地人物」 ,皆以五行索之。

一甲二辛三丙四癸五戊六乙七庚八丁九壬十己。

《甲乙》:為木,為饑饉、為曲直之物。

「庚辛」 為金、為兵戈、為刃物。

《丙丁》:為火,為旱,為銳物。

「壬癸為水」 、為水澇,為流濕之物。

「戊己」為土,為重興,為重滯之物。以上「《牛無邪》所傳。」

「《九位之占》,億為元氣,千萬為胞胎,百萬為祖宗,十萬 為己身,一萬為君父,千為臣僕,百為兄弟,十為夫妻, 一為子孫。」其所用六位,更有例在。

《堯夫》「思致凝遠,宜造乎物之妙。」「通乎數則通乎道。」道 依數而行,數由道而神。溫公語下同

康節先生以「元會運世,法《春秋》之旨,立為成規;以陰 陽剛柔,明九疇之用,衍為通紀算位」,使天地萬物無 逃於數。嗚呼妙哉!

掛一卦分四象論之。又論爻,則其爻自上變下,即《圓 圖》「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之序。若變卦,則或變爻,或 變爻。象者,陰陽合不合,變動不居之位也。或自上變 下,以見將來之時;自下變上,則為生生之序。蓋太極 無極,逆順而生成,不可拘也。

卦氣圖二百五十六卦,其實六十四卦,疊四季而用 之。以爻而取四爻者,與《先天圖》本卦「天地自交。」天地 相交之法不同,當與元會、運世各六十四卦中,視其 卦所當之位而取。且以元之元會、運、世四位言之,一 位有十六卦,當十六小位,亦分元會、運世,以配日月 星辰。假如元之元,自《泰》至節四位,四卦,當元之元會、 運世,而配月之日月星辰。自《大壯》至《兌》四卦,當運之 元會運世,而配星之日月星辰。自《夬》至《困》四卦,當世 之元會運世,而配辰之日月星辰。其餘皆可類推矣。 四小位在律呂圖元會運世,以類聚於下,而此數元 會運世,以類聚於上者,地之體與天之用不同也。如 元之元、元之會、元之運、元之世,是類「聚於上。元之元、 會之元、運之元,世之元,是類聚於下。類於上,聚於下」, 則正悔反復不同。泰為否,否為泰,損為咸,而「咸」為損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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