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三十四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十四卷目錄
經籍總部總論二
論衡〈書虛篇 語增篇 儒增篇 藝增篇 正說篇 書解篇 案書篇 對作篇〉
經籍典第三十四卷
經籍總部總論二
编辑論衡
编辑《書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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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信虛妄之書,以為載於竹帛上者,皆聖賢所傳,無 不然之事,故信而是之,諷而讀之。睹「真是」之傳,與虛 妄之書相違,則并謂短書不可信用。夫幽冥之實尚 可知,沈隱之情尚可定,顯文露書,是非易見,籠總并 傳,非實事,用精不專,無思於事也。夫世間傳書諸子 之語,多欲立奇造異,作驚目之論,以駭世俗之人;為 譎詭之書,以著殊異之名。傳書言延陵季子出游,見 路有遺金。當夏五月,有披裘而薪者,季子呼薪者曰: 「取彼地金來。」薪者投鐮於地,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 居之高,視之下,儀貌之壯,語言之野也。吾當夏五月 披裘而薪,豈取金者哉?」季子謝之,請問姓字,薪者曰: 「子皮相之士也,何足語姓名。」遂去不顧,世以為然,殆 虛言也。夫季子恥吳之亂,吳欲共立以為主,終不肯 受,去之延陵,終身不還。廉讓之行,終始若一。許由讓 天下,不嫌貪封侯;伯夷委國饑死,不嫌貪刀鉤。廉讓 之行,大可以況小,小難以況大。季子能讓吳位,何嫌 貪地遺金,季子使於上國,道過徐,徐君好其寶劍,未 之即予,還而徐君死,解劍帶冢樹而去。廉讓之心,恥 負其前志也。季子不負死者,棄其寶劍,何嫌一叱生 人,取金於地?季子未去吳乎?公子也;已去吳乎?延陵 君也。公子與君出有前後,車有附從,不能空行於塗 明矣。既不恥取金,何難使左右而煩披裘者?世稱柳 下惠之行,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潔也。賢者同操,故千 歲交志。置季子於冥昧之處,尚不取金,況以白日?前 後備具,取金於路,非季子之操也。或時季子實見遺 金,憐披裘薪者,欲以益之。或時言取彼地金,欲以予 薪者,不自取也。世俗傳言,則言季子取遺金也。傳書 或言顏淵與孔子俱上魯太山,孔子東南望吳閶門 外,有繫白馬,引顏淵指以示之曰:「若見吳閶門乎?」顏 淵曰:「見之。」孔子曰:「門外何有?」曰:「有如繫練之狀。」孔子 撫其目而正之,因與俱下。下而顏回髮白齒落,遂以 病死。蓋以精神不能若孔子,彊力自極,精華竭盡,故 早夭死。世俗聞之。〈一有人字〉皆以為然。如實論之,殆虛言 也。案《論語》之文,不見此言,考《六經》之傳,亦無此語。夫 顏淵能見千里之外,與聖人同,孔子諸子何諱不言? 蓋人目之所見,不過十里,過此不見,非所明察遠也。 《傳》曰:「太山之高巍然,去之百里不見。」「螺遠也。」案魯 去吳,千有餘里,使離朱望之,終不能見,況使顏淵,何 能審之?如才庶幾者,明目異於人,則世宜稱亞聖,不 宜言離朱。人目之視也,物大者易察,小者難審。使顏 淵處閶門之外,望太山之形,終不能見,況從太山之 上,察白馬之色,色不能見,明矣。非顏淵不能見,孔子 亦不能見也。何以驗之?耳目之用均也。目不能見百 里,則耳亦不能聞也。陸賈曰:「離婁之明,不能察帷薄 之內;師曠之聰,不能聞百里之外。」閶門之與太山,非 直帷薄之內,百里之外也。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 絕脈而死。舉鼎用力,力由筋脈,筋脈不堪,絕傷而死, 道理宜也。今顏淵用目望遠,望遠目睛不任,宜盲眇。 髮白齒落,非其致也。髮白齒落,用精於學,勤力不休, 氣力竭盡,故至於死。伯奇放流,首髮早白。《詩》云:「惟憂 用老。」伯奇用憂,而顏淵用睛,蹔望倉卒,安能致此?儒 書言舜葬於蒼梧、禹葬於會稽者,巡狩年老,道死邊 土。聖人以天下為家,不別遠近,不殊內外,故遂止葬。 夫言舜、禹,實也,言其巡狩,虛也。舜之與堯,俱帝者也, 共五千里之境,同四海之內,二帝之道,相因不殊。《堯 典》之篇,「舜巡狩,東至岱宗,南至霍山,西至太華,北至 恆山。」以為四嶽者,四方之中,諸侯之來,並會嶽下,幽 深遠近,無不見者,聖人舉事,求其宜適也。禹王如舜, 事無所改,巡狩所至,亦復如舜。舜至蒼梧,禹到會稽, 非其實也。實舜、禹之時,鴻水未治,堯傳於舜,「舜受為 帝,與禹分部行,治鴻水。堯崩之後,舜老,亦以傳於禹。 舜南治水,死於蒼梧,禹東治水,死於會稽。賢聖家天 下,故因葬焉。」吳君高說:「會稽,本山名,夏禹巡狩會計 於此山,因以名郡,故曰會稽。」夫言因山名郡,可也;言 禹巡狩會計於此山,虛也;巡狩本不至會稽,安得會 計於此山?宜聽君高之說。誠會稽為會計,禹到南方, 何所會計?如禹始東死於會稽,舜亦巡狩至於蒼梧, 安所會計?百王治定則出巡,巡則輒會計,是則四方之山皆會計也。百王太平,升封太山,太山之上,封可 見者七十有二,紛綸湮滅者,不可勝數。如審帝王巡 狩,則輒會計,會計之地如太山,封者,四方宜多。夫郡 國成名,猶萬物之名,不可說也。獨為會稽立歟?周時 舊名吳越也,為吳越立名,從何往哉?六國立名,狀當 如何?天下郡國且百餘縣,邑出萬,鄉亭聚里,皆有號 名,賢聖之才莫能說。君高能說會稽,不能辯定方名, 會計之說,未可從也。巡狩考正法度,禹時吳為裸國, 斷髮文身,考之無用,會計如何?《傳》《書》言「舜葬於蒼梧, 象為之耕;禹葬會稽,鳥為之田。」蓋以聖德所致,天使 鳥獸報祐之也。世莫不然。考實之,殆虛言也。夫舜、禹 之德不能過堯,堯葬於冀州,或言葬於崇山。冀州鳥 獸不耕,而鳥獸獨為舜、禹耕,何天恩之偏駮也?或曰: 「舜、禹治水,不得寧處,故舜死於蒼梧,禹死於會稽。勤 苦有功,故天報之;遠離中國,故天」痛之。夫天報舜、禹, 使鳥田象耕,何益舜、禹?天欲報舜、禹,宜使蒼梧、會稽 常祭祀之。使鳥獸田耕,不能使人祭,祭加舜、禹之墓, 田施人民之家。天之報祐聖人,何其拙也,且無益哉! 由此言之,鳥田象耕,報祐舜、禹,非其實也。實者,蒼梧 多象之地,會稽眾鳥所居。《禹貢》曰:「彭蠡既瀦,陽鳥攸 居。」天地之情,鳥獸之行也。象自蹈土,鳥自食苹,土蹶 草盡,若耕田狀,壤靡泥易,人隨種之。世俗則謂為舜、 禹田。海陵麋田,若象耕狀,何嘗帝王葬海陵者邪?《傳》 《書》言吳王夫差殺伍子胥,煮之於鑊,乃以鴟夷橐,投 之於江。子胥恚恨,驅水為濤,以溺殺人。今時會稽、丹 徒、大江、錢唐、浙江,皆立子胥之廟,蓋欲慰其恨心,止 其猛濤也。《夫》言吳王殺子胥,投之於江,實也;言其恚 恨驅水為濤者,虛也。屈原懷恨,自投湘江,湘江不為 濤。申徒狄蹈河而死,河水不為濤。世人必曰:「屈原、申 徒狄不能勇猛,力怒不如子胥。」夫衛葅子路而漢烹 彭越,子胥勇猛不過子路、彭越,然二士不能發怒於 鼎鑊之中,以烹湯葅汁,瀋漎旁人,子胥亦自先入,鑊 乃入江。在鑊中之時,其神安居?豈怯於鑊湯,勇於江 水哉?何其怒氣前後不相副也?且投於江中,何江也? 有丹徒大江,有錢唐浙江,有吳通陵江,或言投於丹 徒,大江無濤,欲言投於錢唐浙江,浙江、山陰江、上虞 江皆有濤。三江有濤,豈分橐中之體,散置三江中乎? 人若恨恚也,仇讎未死,子孫遺在可也。今吳國己滅, 夫差無類,吳為會稽,立置太守,子胥之神,復何怨苦? 為濤不止,欲何求索?吳越在時,分會稽郡,越治山陰、 吳郡,今吳餘暨以南屬越,錢唐以北屬吳。錢唐之江, 兩國界也,山陰、上虞,在越界中,子胥入吳之江為濤, 當自上吳界中,何為入越之地?怨恚吳王,發怒越江, 違失道「理,無神之驗也。且夫水難驅而人易從也。生 任筋力,死用精魂。子胥之生,不能從生人營衛其生, 自令身死,筋力消絕,精魂飛散,安能為濤?使子胥之 類數百千人,乘船渡江,不能越水,一子胥之身,煮湯 鑊之中,骨肉麋爛,成為羹葅,何能有害也?」周宣王殺 其臣杜伯,趙簡子殺其臣莊子義,其後杜伯射宣王, 莊子義害簡子,事理似然,猶為虛言。今子胥不能完 體為杜伯、子義之事以報吳王,而驅水往來,豈報讎 之義,有知之驗哉?俗語不實,成為丹青,丹青之文,賢 聖惑焉。夫地之有百川也,猶人之有血脈也。血脈流 行,汎揚動靜,自有節度。百川亦然,其朝夕往來,猶人 之呼吸氣出入也。天地之性,上古有之。《經》曰:「江漢朝 宗于海。」唐虞之前也。其發海中之時,漾馳而已。入三 江之中,殆小淺狹,水激沸起,故騰為濤。廣陵曲江有 濤,文人賦之。「大江浩洋,曲江有濤」,竟以隘狹也。吳殺 其身為濤,廣陵子胥之神,竟無知也。溪谷之深流者 安洋淺多沙石,激揚為瀨。夫濤瀨一也,謂子胥為濤, 誰居溪谷為瀨者乎?案濤入三江,岸沸涌,中央無聲, 必以子胥為濤,子胥之身,聚岸漼也。濤之起也,隨月 盛衰小大,滿損不齊,同如子胥為濤。子胥之怒,以月 為節也。三江時風,揚疾之波,亦溺殺人,子胥之神,復 為風也。秦始皇渡湘水遭風,問湘山何祠,左右對曰: 「堯之女,舜之妻也。」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斬湘「山 之樹而履之。」夫謂子胥之神為濤,猶謂二女之精為 風也。《傳》《書》言孔子當泗水之葬,泗水為之卻流。此言 孔子之德,能使水卻,不湍其墓也。世人信之。是故儒 者稱論,皆言孔子之後當封,以泗水卻流為證。如原 省之,殆虛言也。夫孔子死,孰與其生?生能操行慎,道 應天。死操行絕,天祐至德。故五帝三王招致瑞應,皆 以生存,不以死亡。孔子生時,推排不容,故歎曰:「鳳鳥 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生時無祐,死反有報乎?孔 子之死,五帝三王之死也。五帝三王無祐,孔子之死, 獨有天報,是孔子之魂聖,五帝之精不能神也。泗水 無知,為孔子卻流,天神使之。然則孔子生時,天神不 使人尊敬。如泗水卻流,天欲封孔子之後。孔子生時, 功德應天,天不封其身,乃欲封其後乎?是蓋水偶自 卻流,江河之流有回復之處,百川之行或易道更路, 與卻流無以異,則泗水卻流,不為神怪也。《傳》《書》稱「魏公子之德,仁惠下士,兼及鳥獸。方與客飲,有鸇擊鳩, 鳩走巡於公子案下,鸇追擊殺於公子之前。公子恥 之」,即使人多設羅,得鸇數十枚,責讓以擊鳩之罪。擊 鳩之鸇,低頭不敢仰視公子,乃殺之。世稱之曰:「魏公 子為鳩報仇。」此虛言也。夫鸇,物也,情心不同,音語不 通,聖人不能使鳥獸為義理之行,公子何人,能使鸇 低頭自責?鳥為鸇者以千萬數,向擊鳩蜚去,安可復 得能低頭自責?是聖鳥也。曉公子之言,則知公子之 行矣,知公子之行,則不擊鳩於其前,人猶不能改過, 鳥與人異,謂之能悔。世俗之語,失物類之實也。或時 公子實捕鸇,鸇得人,持其頭,變折其頸,疾痛低垂,不 能仰視。緣公子惠義之人,則因褒稱言,鸇服過。蓋言 語之次,空生虛妄之美,功名之下,常有非實之加。《傳》 《書》言「齊桓公妻姑姊妹七人」,此言虛也。夫亂骨肉,犯 親戚,無上下之序者,禽獸之性,則亂,不知倫理。案桓 公九合諸侯,一正天下,道之以德,將之以威,以故諸 侯服從,莫敢不率,非內亂懷鳥獸之性者所能為也。 夫率諸侯朝事王室,恥上無勢而下無禮也。外恥禮 之不存,內何犯禮而自壞?外內不相副,則功無成而 威不立矣。世稱桀、紂之惡,不言淫於親戚,實論者謂 夫桀、紂惡微於亡秦,亡秦過泊於王莽,無淫亂之言。 桓公妻姑姊七人,惡浮於桀、紂,而過重於秦、莽也。《春 秋》采毫毛之美,貶纖芥之惡,桓公惡大不貶,何哉?魯 文姜,齊襄公之妹也,襄公通焉。《春秋經》曰:「莊二年冬, 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郜。」《春秋》何尤於襄公而書其姦, 何宥於桓公?隱而不譏,如經,失之傳家,左丘明、《公羊》 《穀梁》何諱不言?案桓公之過,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 六有五公子爭立,齊亂,公薨,三月乃訃。世聞內嬖六 人,嫡庶無別,則言亂於姑姊妹七人矣。傳書言「齊桓 公負婦人而朝諸侯」,此言桓公之淫亂,無禮甚也。夫 桓公大朝之時,負婦人於背,其游宴之時,何以加此? 方修士禮,崇厲肅敬,負婦人於背,何以能率諸侯朝 事王室?葵丘之會,桓公驕矜,當時諸侯畔者九國,睚 眥不得。〈一有所載字〉「九國畔去,況負婦人淫亂之行,何以 肯留?」或曰:「管仲告諸侯,吾君背有疽創,不得婦人,瘡 不衰愈。諸侯信管仲,故無畔者。夫十室之邑,必有忠 信,若孔子,當時諸侯千人以上,必知方術治疽不用 婦人,管仲為君諱也。諸侯知仲為君諱而欺己,必恚 怒而畔去,何以能久統會諸侯,成功於霸?」或曰:「桓公 實無道,任賢相管仲,故能霸天下。夫無道之人,與狂 無異,信讒遠賢,反害仁義,安能任管仲,能養人令之 成事?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干。無道之君,莫能用 賢。使管仲賢,桓公不能用。用管仲,故知桓公無亂行 也。有賢明之君,故有貞良之臣。臣賢君明之驗,奈何 謂之有亂?」《難》曰:「衛靈公無道之君,時知賢臣,管仲為」 輔何?明桓公不為亂也。夫靈公無道,任用三臣,僅以 不喪,非有功行也。桓公尊九九之人,拔甯戚於車下, 責苞茅不貢,連兵攻楚,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千世一 出之主也。而云「負婦人於背」,虛矣。說《尚書》者曰:「周公 居攝,帶天子之綬,戴天子之冠,負扆南面而朝諸侯。」 戶牖之間曰扆,南面之坐位也。負扆南面鄉坐,扆在 後也。桓公朝諸侯之時,或南面坐,婦人立於後也。《世 俗傳》云:「則曰負婦人於背矣。」此則夔一足,宋丁公鑿 井得一人之語也。唐虞時,夔為大夫,性知音樂,調聲 悲善,當時人曰:「調樂如夔一足矣。」《世俗傳》言:夔一足。 案秩宗官缺,帝舜博求,眾稱伯夷,伯夷稽首,讓於夔 龍。秩宗卿官,漢之宗正也。斷足非其理也,且一足之 人,何用行也。夏后孔甲田于東蓂。〈一作莫〉山,天雨晦冥, 入於民家,主人方乳。或曰:「後來之子必貴。」或曰:「不勝 之子必賤。」孔甲曰:「為余子孰能賤之?」遂載以歸。析橑 斧,斬其足,卒為守者。孔甲之欲貴之子,有餘力矣,斷 足無宜,故為守者。今夔一足,無因趨步,坐調音樂可 也。秩宗之官,不宜一足,猶守者斷足,不可貴也。孔甲 不得貴之子,伯夷不得讓於夔焉。宋丁公者,宋人也。 未鑿井時,常有寄汲,計之日,去一人作。自鑿井後,不 復寄汲,計之日,得一人之作。故曰「宋丁公鑿井得一 人。」俗傳言曰:「丁公鑿井,得一人於井中。」夫人生於人, 非生於土也。穿土鑿井,無為得人。推此以論,負婦人 之語,猶此類也。負婦人而坐,則云婦人在背,知婦人 在背,非道則生。管仲以婦人治疽之言矣。使桓公用 婦人徹裔,服婦人於背,女氣瘡可去。以婦人治疽,方 朝諸侯,桓公重衣,婦人襲裳,女氣分隔,負之何益?桓 公思士,作庭燎而夜坐,以思致士,反以白日負婦人 見諸侯乎?《傳》《書》言聶政為嚴翁仲刺殺韓王,此虛也。 夫聶政之時,韓列侯也。列侯之三年,聶政刺韓相俠 累;十二「年列侯卒」,與聶政殺俠累,相去十七年。而言 聶政刺殺韓王,短書小傳,竟虛不可信也。《傳》書又言 燕太子丹使刺客荊軻刺秦王,不得,誅死。後高漸麗 復以擊筑見秦王,秦王說之,知燕太子之客,乃冒其 眼使之擊筑。漸麗乃置鉛於筑中,以為重當擊筑,秦 王膝進不能自禁。漸麗以筑擊秦王顙,秦王病傷三月而死。夫言高漸麗以筑擊秦王,實也;言中秦王病 傷三月而死,虛也。夫秦王者,秦始皇帝也。始皇二十 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始皇,始皇殺軻明矣;二十一 年,使將軍王翦攻燕,得太子首;二十五年,遂伐燕,而 虜燕王嘉。後不審何年?高漸麗以筑擊始皇,不中誅。 漸麗當二十七年遊天下,到會稽,至琅邪,北至勞盛 山,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到沙丘平臺,始皇崩。夫讖 書言「始皇還到沙丘而亡。」傳書又言「病筑瘡三月而 死於秦。」一始皇之身,世或言死於沙丘,或言死於秦, 其死,言恆病瘡。傳書之言,多失其實,世俗之人不能 定也。
《語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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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語》曰:聖人憂世,深思事勤,愁擾精神,感動形體,故 稱「堯若腊,舜若腒,桀、紂之君,垂腴尺餘。」夫言聖人憂 世念人,身體羸惡,不能身體肥澤可也;言堯、舜若腊 與腒,桀、紂垂腴尺餘,增之也。齊桓公云:寡人未得仲 父極難,既得仲父甚易。桓公不及堯、舜,仲父不及禹、 契。桓公猶易,堯、舜反難乎?以桓公得管仲易,知堯、舜 得禹、契不難。夫《易》則少憂,少憂則不愁,不愁則身體 不臞。舜承堯太平,堯、舜襲德,功假荒服,堯尚有憂,舜 安能無事?故《經》曰:「上帝引逸」,謂虞舜也。舜承安繼治, 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舜 禹之有天下,而不與焉。」夫不與,尚謂之臞。若腒如德 劣承衰。若孔子栖栖,周流應聘,身不得容,道不得行, 可骨立跛附,僵仆道路乎?紂為長夜之飲,糟丘酒池, 沈湎於酒,不舍晝夜,是必以病,病則不甘飲食,不甘 飲食則肥腴不得至尺。《經》曰:「惟湛樂是從,時亦罔有 充壽。」魏公子無忌為長夜之飲,困毒而死,紂雖未死, 宜羸臞矣。然桀紂同行,則宜同病,言其腴垂過尺餘, 非徒增之,又失其實矣。《傳語》又稱「紂力能索鐵伸鉤, 撫梁易柱」,言其多力也。蜚廉、惡來之徒,並幸受寵,言 好伎力之主,致伎力之士也。或言武王伐紂,兵不血 刃。夫以索鐵伸鉤之力,輔以飛廉、惡來之徒,與周軍 相當,武王德雖盛,不能奪紂素所厚之心,紂雖惡,亦 不失所與同行之意。雖為武王所擒時,亦宜殺傷十 百人。今言不血刃,非紂多力之效,蜚廉惡來助紂之 驗也。案武王之符瑞,不過高祖。武王有白魚赤烏之 祐,高祖有斷大蛇、老嫗哭於道之瑞,武王有八百諸 侯之助,高祖有天下義兵之佐,武王之相,望羊而已。 高祖之相,龍顏,隆準,項紫,美鬚髯,身有七十二黑子。 高祖又逃呂后於澤中,呂后輒見上有雲氣之驗,武 王不聞有此。夫相多於望羊,瑞明於魚烏,天下義兵 並來會漢,助彊於諸侯。武王承紂,高祖襲秦,二世之 惡,隆盛於紂,天下畔秦,宜多於殷。案高祖伐秦,還破 項羽,戰場流血,暴尸萬數,失軍亡眾,幾死一再,然後 得天下,用兵苦,誅亂劇。獨云「周兵不血刃」,非其實也。 言其易,可也;言不血刃,增之也。案周取殷之時,太公 陰謀之書,食小兒丹,教云亡殷。兵到牧野,晨舉脂燭。 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戰,血流浮杵,赤地千里。由此言 之,周之取殷,與漢秦一實也。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 美武王之德,增益其實也。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損,考 察前後,效驗自列。自列,則是非之實,有所定矣。世稱 紂力能索鐵伸鉤,又稱武王伐之,兵不血刃。夫以索 鐵伸鉤之力當人,則是孟賁、夏育之匹也;以不血刃 之德取人,是則三皇五帝之屬也。以索鐵之力,不宜 受服;以不血刃之德,不宜頓兵。今稱紂力則武王德, 貶譽武王則紂力少。索鐵不血刃,不得兩立。殷周之 稱,不得二全。不得二全,則必一非。孔子曰:「紂之不善, 不若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 焉。孟子曰:「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耳,以至仁伐不仁,如 何其血之浮杵也?」若孔子言,殆沮浮杵。若孟子之言, 近不血刃。浮杵過其實,不血刃亦失其正。一聖一賢, 共論一紂,輕重殊稱,多少異實。紂之惡不若王莽。紂 殺比干,莽鴆平帝,紂以嗣立;莽盜漢位。殺主隆於誅 臣,嗣立順於盜位,士眾所畔,宜甚於紂。漢誅王莽,兵 頓昆陽,死者萬數,軍至漸臺,血流沒趾,而獨謂「周取 天下,兵不血刃」,非其實也。
《傳語》曰:「文王飲酒千鍾,孔子百觚。」欲言聖人德盛,能 以德將酒也。如一坐千鍾、百觚,此酒徒非聖人也。飲 酒有法,胸腹小大與人均等。飲酒用千鍾,用肴宜盡 百牛;百觚則宜用十羊。夫以千鍾、百牛、百觚、十羊言 之,文王之身,如防風之君,孔子之體,如長狄之人,乃 能堪之。案文王、孔子之體,不能及防風。長狄以短小 之身,飲食眾多,是缺文王之廣,貶孔子之崇也。案《酒 誥》之篇,「朝夕曰祀茲酒」,此言文王戒慎酒也。朝夕戒 慎,則民化之。外出戒慎之教,內飲酒盡千鍾,導民率 下,何以致化?承紂疾惡,何以自別?且千鍾之效,百觚 之驗,何時用哉?使文王、孔子因祭用酒乎,則受福胙 不能厭飽。因饗射之用酒乎?饗射飲酒,自有禮法,如 私燕賞賜飲酒乎,則賞賜飲酒,宜與下齊。賜尊者之 前三觴而退,過於三觴,醉酗生亂。文王、孔子,率禮之人也,賞賚左右,至於醉酗亂身,自用酒千鍾百觚,大 之則為桀紂,小之則為酒,徒用何以立德成化,表名 垂譽乎?世聞「德將毋醉」之言,見聖人有多德之效,則 虛增文王以為千鍾,「空益孔子以百觚」矣。
《傳語》曰:「紂沉湎於酒,以糟為丘,以酒為池,牛飲者三 千人,為長夜之飲,亡其甲子。」夫紂雖嗜酒,亦欲以為 樂。令酒池在中庭乎?則不當言為長夜之飲。坐在深 室之中,閉窗舉燭,故曰長夜。令坐於室乎?每當飲者, 起之中庭,乃復還坐,則是煩苦相踖藉,不能甚樂。令 池在深室之中,則三千人宜臨池坐,前,俛飲池酒,仰 食肴膳,倡樂在前,乃為樂耳。如審臨池而坐,則前飲 害於肴膳,倡樂之作,不得在前。夫飲食既不以禮,臨 池牛飲,則其啖肴不復用杯,亦宜就魚肉而虎食,則 知夫酒池牛飲,非其實也。
傳又言:「紂懸肉以為林,令男女裸而相逐其間,是為 醉樂淫戲,無節度也。」夫肉當內於口,口之所食,宜潔 不辱。今言男女裸相逐其間,何等潔者?如以醉而不 計潔辱,則當其浴於酒中而裸相逐於肉間,何為不 肯浴於酒中?以不言浴於酒,知不裸相逐於肉間。傳 者之說,或言車行酒,騎行炙,百二十日為一夜。夫言 「用酒為池」,則言「其車行酒」,非也;言其懸肉為林,即言 「騎行炙」,非也;或時紂沉湎覆酒,滂沲於地,即言以酒 為池。釀酒糟積聚,則言糟為「丘」;「懸肉以林」,則言肉為 林。林中幽冥,人時走戲其中,則言裸相逐。或時載酒 用鹿車,則言「車行酒,騎行炙。」或時十數夜,則言其百 二十;或時醉不知問日數,則言其亡。甲子。周公封康 叔,告以紂用酒期於悉極,欲以戒之也。而不言「糟丘 酒池,懸肉為林,長夜之飲,亡其甲子」,聖人不言,殆非 實也。
《傳言》曰:「紂非時與三千人牛飲於酒池。」夫夏官百,殷 二百,周三百,紂之所與相樂,非民必臣也,非小臣,必 大官,其數不能滿三千人。傳書家欲惡紂,故言「三千 人」,增其實也。
《傳語》曰:「周公執贄,下白屋之士」,謂候之也。夫三公,鼎 足之臣,王者之楨幹也。白屋之士,閭巷之微賤者也。 三公傾鼎足之尊,執贄候白屋之士,非其實也。時或 待士,卑恭不驕,白屋人則言其往候白屋,或時起白 屋之士以璧。〈一本作圭〉「《迎禮》之人」,則言其執贄以候其家 也。
《傳語》曰:「堯、舜之儉,茅茨不剪,采椽不斲。」夫言茅茨采 椽,可也;言不剪不斲,增之也。《經》曰:「弼成五服。」五服,五 采服也。服五采之服,又茅茨采椽何?宮室衣服之不 相稱也。服五采,畫日月星辰。茅茨采椽,非其實也。 《傳語》曰:「秦始皇帝燔燒《詩》《書》,坑殺儒士。」言燔燒《詩》《書》, 滅去五經文書也。坑殺儒士者,言其皆挾經傳文書 之「人也。燒其書,坑其人,《詩》《書》絕矣。」言燒燔詩書,坑殺 儒士,實也。言其欲滅《詩》《書》,故坑殺其人,非其誠,又增 之也。秦始皇帝三十四年,置酒咸陽臺,儒士七十人 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始皇之德。齊淳于越進諫, 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為夾輔,㓨周青臣以為面諛。 始皇下其議於丞相李斯,李斯非,淳于越曰:「諸生不 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臣請敕史官非《秦 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敢藏諸書、《百家語》、 諸刑書者,悉詣守尉集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 古非今者,族滅。吏見知弗舉,與同罪。」始皇許之。明年, 三十五年,諸生在咸陽者多為妖言。始皇使御史案 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者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 人,皆坑之。燔《詩》《書》,起淳于越之諫。「坑儒士」,起自諸生 為妖言,見坑者四百六十七人。《傳》增言「坑殺儒士,欲 絕《詩》《書》」,又言盡坑之,此非其實,而又增之。
《傳語》曰:「町町若荊軻之閭。」言荊軻為燕太子丹刺秦 王後,誅軻九族,其後恚恨不已,復夷軻之一里,一里 皆滅,故曰町町,此言增之也。夫秦雖無道,無為盡誅 荊軻之里。始皇幸梁山之宮,從山上望見丞相李斯 車騎甚盛,恚出言非之。其後左右以告李斯,李斯立 損車騎。始皇知左右洩其言,莫知為誰,盡捕諸在旁 者皆殺之。其後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民或刻其石 曰:「始皇帝死地分。皇帝聞之,令御史逐問莫服,盡取 石旁人誅之。」夫誅從行於梁山宮,及誅石旁人,欲得 洩言,刻石者不能審知,故盡誅之。荊軻之閭,何罪於 秦而盡誅之?如刺秦王,在閭中,不知為誰,盡誅之可 也。荊軻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為坐之?始皇二 十年,燕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體解軻以徇,不言, 盡誅其閭。彼或時誅軻九族,九族眾多,同里而處,誅 其九族,一里且盡。好增事者,則言町町也。
《儒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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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書》稱「堯舜之德至優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 言文武之隆,遺在成、康。刑錯不用四十餘年,是欲稱 堯舜褒文武也。夫為言不益,則美不足稱;為文不渥, 則事不足褒。堯舜雖優,不能使一人不刑;文武雖盛, 不能使刑不用。言其犯刑者少,用刑希疏可也;言其一人不刑,刑錯不用,增之也。夫能使一人不刑,則能 「使一國不伐;能使刑錯不用,則能使兵寢不施。」案堯 伐丹水,舜征有苗,四子服罪,刑兵設用。成王之時,四 國篡畔,淮夷、徐戎並為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 罪人用法,誅人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異,巧論之人, 不能別也。夫德。〈一有為字〉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與兵, 猶足與翼也。走用足,飛用翼,形體雖異,其行身同。刑 之與兵,全眾禁邪,其實一也。稱兵之不用,言刑之不 施,是猶人耳缺目完,以目完稱人體全,不可從也。人 桀於刺虎,怯於擊人,而以刺虎稱謂之勇,不可聽也。 身無敗缺,勇無不進,乃為全耳。今稱「一人不刑,不言 一兵不用」;「褒刑錯不用不言」,一人不畔,未得為優,未 可謂盛也。
《儒書》稱楚養由基善射,射一楊葉百發,能百中之,是 稱其巧於射也。夫言其時射一楊葉,中之可也;言其 百發而百中,增之也。夫一楊葉射而中之,中之一再 行,敗穿,不可復射矣。如就葉懸於樹而射之,雖不欲 射葉,楊葉繁茂,自中之矣。是必使上取楊葉,一一更 置地而射之也。射之數十行,足以見巧。觀其射之者, 亦皆知射工亦必不至於百,明矣。言事者好增巧美, 數十中之,則言其百中矣。百與千,數之大者也。實欲 言十則言百,百則言千矣,是與《書》言「協和萬邦」,《詩》曰 「子孫千億」同一意也。
《儒書》言:衛有忠臣弘演,為衛哀公使,未還,狄人攻哀 公而殺之,盡食其肉,獨捨其肝。弘演使還,致命於肝, 痛哀公之死,身肉盡,肝無所附,引刀自刳其腹,盡出 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而死。言此者,欲稱其忠矣。言 其自刳,內哀公之肝而死,可也;言「盡出其腹實,乃內 哀公之肝」,增之也。人以刃相刺,中五臟輒死。何則?五 臟氣之主也,猶頭脈之湊也。頭一斷,手不能取他人 之頭著之於頸,奈何獨能先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 肝,腹實出輒死,則手不能復把矣。如先內哀公之肝, 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內哀公之肝,出其腹實。」今先 言「盡出其腹實」,「內哀公之肝」,又言盡增其實也。 《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寢石,以為伏虎,將」弓射之,矢 沒其衛。或曰:「養由基見寢石以為兕也,射之矢飲羽。」 或言李廣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 或以為虎,或以為兕,兕虎俱猛,一實也。或言沒衛,或 言飲羽,羽則衛,言不同耳。要取以寢石似虎兕,畏懼 加精,射之入深也。夫言以寢石為虎,射之矢入可也; 言其沒衛,增之也。夫見似虎者,意以為是張弓射之, 盛精加意,則其見真虎,與是無異。射似虎之石,矢入 沒衛。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乎石之質,難射,肉易射 也。以射難沒衛言之,則其射易者洞不疑矣。善射者 能射遠中微,不失毫釐,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養由 基從軍,射晉侯,中其目。夫以匹夫射萬乘之主,其加 精倍力,必與射寢石等,當中晉侯之目也,可復洞達 於項乎?如洞達於項,晉侯宜死。車張十石之弩,恐不 能入一寸,矢摧為三,況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 加精誠,安能沒衛?人之精乃氣也,氣乃力也,有水火 之難,惶惑恐懼,舉徙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 舉二石,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故不過入一寸,如 何謂之「沒衛」乎?如有好用劍者,見寢石,懼而斫之,可 復謂能斷石乎?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卒然見寢石, 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跡乎?巧人之精,與拙人等,古人 之誠與今人同,使當今射工射禽獸於野,其欲得之, 不餘精力乎?及其中獸,不過數寸,跌誤中石,不能內 鋒,箭摧折矣。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 廣射寢石,矢沒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刻木為鳶,飛之三日而不集。 夫言其以木為鳶,飛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夫刻木為鳶,以象鳶形,安能飛而不集乎?既能飛翔, 安能至於三日?如審有機關,一飛遂翔,不可復下,則 當言遂飛,不當言三日,猶世傳言曰:「魯般巧,亡其母 也。」言巧工為母作木車馬,木人御者,機關備具,載母 其上,一驅不還,遂失其母。如木鳶機關備具,與木車 馬等,則遂飛不集機關,為須臾間不能遠,過三日,則 木車等亦宜三日,止於道路,無為徑去,以失其母。二 者必失實者矣。
書說孔子不能容於世,周流游說七十餘國,未嘗得 安。夫言周流不遇,可也;言干七十國,增之也。案《論語》 之篇,諸子之書,孔子自衛反魯,在陳絕糧,削跡於衛, 忘味於齊,伐樹於宋,并費與頓牟,至不能十國。傳言 七十國,非其實也。或時干十數國也。七十之說,文書 傳之,因言干七十國矣。《論語》曰:孔子問公叔文子於 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 「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也;樂然後 笑,人不厭其笑也;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也。」子曰:「豈 其然乎?豈其然乎!夫公叔文子實時言樂、笑、義取人。」 傳說稱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書》言秦穆公伐鄭,過晉不假途,晉襄公率羌戎要擊於崤塞之下,匹馬隻輪無反者。時秦遣三大夫孟明 視、西乞術、白乙丙,皆得復還。夫三大夫復還,車馬必 有歸者。《文》言「匹馬隻輪無反者」,增其實也。
《書》稱「齊之孟嘗,魏之信陵,趙之平原,楚之春申君,待 士下客,招會四方,各三千人。欲言下士之至,趨之者 眾也。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四君雖好士, 士至雖眾,不過各千餘人,書則言三千矣。夫言眾必 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 為難」,難為故也。夫不以為非實,而以為難君子之言, 誤矣。高子泣血,殆必有之。何則?荊和獻寶於楚,楚刖 其足痛。寶不進,己情不達,泣涕,涕盡,因續以血。今高 子痛親,哀極涕竭,血隨而出,實也。而云三年未嘗見 齒,是增之也。言未嘗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孝子 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見齒?孔子曰:「言 不文,或時不言。」傳則言其不見齒,或時傳,則言其不 見齒。三年矣。高宗諒陰,三年不言,尊為天子,不言而 其文言不言,猶疑於增,況高子位賤,而曰未嘗見齒, 是必增益之也。
儒書言禽息薦百里奚,繆公未聽,禽息出,當門仆頭 碎首而死,繆公痛之,乃用百里奚。此言賢者薦善,不 愛其死,仆頭碎首而死,以達其友也。世士相激,文書 傳稱之,莫謂不然。夫仆頭以薦善,古今有之。禽息仆 頭,蓋其實也。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夫人之扣頭,痛 者血流,雖忿恨惶恐,無碎首者,非首不可碎,人力不 能自碎也。「執刃刎頸,樹鋒刺胸」,鋒刃之助,故手足得 成勢也。言禽息舉椎自擊,首碎不足怪也。仆頭碎首, 力不能自將也。有扣頭而死者,未有使頭破首碎者 也。此時或扣頭薦百里奚,世空言其死;若或扣頭而 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儒書》言:「荊軻為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劍刺之,不 得,秦王拔劍擊之。軻以匕首擿秦王,不中,中銅柱入 尺。」欲言匕首之利。荊軻勢盛,投銳利之刃,陷堅彊之 柱,稱荊軻之勇,故增益其事也。夫言入銅柱,實也;言 其入尺,增之也。夫銅雖不若匕首堅剛,入之不過數 寸,殆不能入尺。以入尺言之,設中秦王匕首,洞過乎 車,張十石之弩,射垣木之表,尚不能入尺。以荊軻之 手力,投輕小之匕首,身被龍淵之劍,刃入堅剛之銅 柱。是荊軻之力,勁於十石之弩,銅柱之堅,不若木表 之剛也。世稱荊軻之勇,不言其多力,多力之人莫若 孟賁,使孟賁撾銅柱,能〈一有過字〉淵出一尺乎?此亦或時 匕首利若干將、莫邪,所刺無前,所擊無下,故有入尺 之效。夫稱干將、莫邪,亦過其實,刺擊無前,下亦入銅 柱尺之類也。
《儒書》言,董仲舒讀《春秋》,專精一思,志不在他,三年不 窺園菜。夫言不窺園菜,實也;言三年,增之也。仲舒雖 精,亦時解休,解休之間,猶宜游於門庭之側,則能至 門庭,何嫌不窺園菜?聞用精者,察物不見,存道以亡 身,不聞不至門庭,坐思三年,不及窺園也。《尚書·毋佚》 曰:「君子所其毋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佚者也。」〈一有解字〉 人之筋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故張而不弛,文王不 為。弛而不張,文王不行。一弛一張,文王以為常。聖人 材優,尚有弛張之時。仲舒材力劣於聖,安能用精?三 年不休?
儒書言「夏之方盛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 而為之備,故入山澤,不逢惡物,用辟神姦,故能葉於 上下,以承天休。夫金之性物也,用遠方貢之為美,鑄 以為鼎,用象百物之奇,安能入山澤,不逢惡物,辟除 神姦乎?」周時天下太平,越裳獻白雉,倭人貢鬯草,食 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凶,金鼎之器,安能辟姦?且九鼎 「之來」,德盛之瑞也。服瑞應之物,不能致福。男子服玉, 女子服珠。珠玉於人,無能辟除寶奇之物。使為蘭服, 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語也。〈一有大字〉夫九鼎無能 辟除,《傳》言「能辟神姦」,是則《書》增其文也。世俗傳言「周 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此則世俗增其言也,儒 書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無怪空為神也。且夫謂周 之鼎神者,何用審之?周鼎之金,遠方所貢,禹得鑄以 為鼎也。其為鼎也,有百物之象,如為遠方貢之為神 乎?遠方之物安能神?如以為禹鑄之為神乎?禹聖不 能神。聖人身不能神,鑄器安能神?如以金之物為神 乎,則夫金者,石之類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以有百 物之象為神乎?夫百物之象,猶雷樽也,雷樽刻畫雲 雷之形。雲雷在天,神於百物,雲雷之象不能神,百物 之象安能神也?
傳言:「秦滅周,周之九鼎入於秦。」案本事,周赧王之時, 秦昭王使將軍摎攻王赧。王赧惶懼奔秦,頓首受罪, 盡獻其邑三十六,口三萬。秦受其獻,還王赧。王赧卒, 秦王取九鼎寶器矣。若此者,九鼎在秦也。始皇二十 八年,北遊至琅邪,還過彭城,齊戎禱祠,欲出周鼎,使 千人沒泗水之中,求弗能得。案時昭王之後,三世得 始皇帝,秦無危亂之禍。鼎宜不亡,亡時殆在周。《傳》言「王赧奔秦,秦取九鼎。」或時誤也。《傳》又言:「宋太丘社亡, 鼎沒水中彭城下。」其後二十九年,秦并天下。若此者, 鼎未入秦也。其亡從周去矣,未為神也。《春秋》之時,五 石隕於宋。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猶鼎之亡於地也。 星去天不為神,鼎亡於地何能神?春秋之時,三山亡, 猶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隕,太丘 社去,皆自有為。然鼎亡,亡亦有應也。未可以亡之故, 乃謂之神。如鼎與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欲 辟危亂之禍乎,則更桀、紂之時矣。衰亂無道,莫過桀、 紂。桀、紂之時,鼎不亡去。周之衰亂,未若桀、紂留無道 之桀、紂,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神有知之驗也。或 時周亡之時,將軍摎人眾見鼎盜取姦人鑄爍以為 他器,始皇求不得也,後因言有神名,則空生沒於泗 水之語矣。孝文皇帝之時,趙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 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於泗水,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 氣,意周鼎出乎?兆見,弗迎則不至。」於是文帝使使治 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 言神器事皆詐也,於是下平事於吏。吏治誅新垣平。 夫,言鼎在泗水中,猶新垣平詐言鼎有神氣見也。
《藝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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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實,著文垂辭,辭出溢其真,稱 美過其善,進惡沒其罪。何則?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 也。故譽人不增其美,則聞者不快其意;毀人不益其 惡,則聽者不愜於心。聞一增以為十,見百益以為千, 使夫純樸之事,十剖百判,審然之語,千反萬畔。墨子 哭於練絲,楊子哭於岐道,蓋傷失本,悲離其實也。蜚 流之言,百傳之語,出小人之口,馳閭巷之間,其猶是 也。諸子之文,筆墨之疏,人賢所著,妙思所集,宜如其 實,猶或增之。儻經藝之言,如其實乎?言審莫過聖人, 經藝萬世不易,猶或出溢,增過其實。增過其實,皆有 事為,不妄亂誤,以少為多也。然而必論之者,《方言》經 藝之增,與傳語異也。經增非一,略舉較著,令怳惑之 人,觀覽採擇,得以開心通意,曉解覺悟。《尚書》「協和萬 國」,是美堯德致太平之化,化諸夏,并及夷狄也。言協 和方外,可也;言萬國,增之也。夫唐之與周,俱治五千 里內。周時諸侯千七百九十三國,荒服戎服要服,及 四海之外不粒食之民,若穿胸、儋耳、焦僥、跋踵之輩, 并合其數,不能三千。天之所覆,地之所載,盡於三千 之中矣。而《尚書》云「萬國」,褒增過實,以美堯也。欲言堯 之德大,所化者眾,諸夏夷狄莫不雍和,故曰萬國,猶 《詩》言「子孫千億矣。」美周宣王之德能慎。〈一作順〉「天地。天 地祚之,子孫眾多,至於千億。」言子孫眾多,可也;言千 億,增之也。夫子孫雖眾,不能千億,詩人頌美,增益其 實。案后稷始受邰封,訖於宣王,宣王以至外族內屬, 血脈所連,不能千億。夫千與萬,數之大名也。萬言眾 多,故《尚書》言「萬國」,《詩》言千億。《詩》云:「鶴鳴九皋,聲聞于 天。」言鶴鳴九折之澤,聲猶聞於天,以喻君子修德窮 僻,名猶達朝廷也。其聞高遠可矣。言其聞於天,增之 也。彼言聲聞於天,見鶴鳴於雲中,從地聽之,度其聲 鳴於地,當復聞於天也。夫鶴鳴雲中,人聞聲,仰而視 之,目見其形,耳目同力,耳聞其聲,則目見其形矣。然 則耳目所聞見,不過十里,使參天之鳴,人不能聞也。 何則?天之去人以萬數,遠則目不能見,耳不能聞。今 鶴鳴,從下聞之,鶴鳴近也。以從下聞其聲,則謂其鳴 於地,當復聞於天,失其實矣。其鶴鳴於雲中,人從下 聞之,如鳴於九皋,人無在天上者,何以知其聞於天 上也?「無以知」,意從准況之也。詩人或時不知至誠以 為然;或時知而欲以喻事,故增而甚之。《詩》曰:「維周黎 民,靡有孑遺。」是謂周宣王之時,遭大旱之災也。詩人 傷旱之甚,民被其害,言無有孑遺一人不愁痛者。夫 旱甚則有之矣,言無孑遺一人增之也。夫周之民猶 今之民也,使今之民也,遭大旱之災,貧羸無蓄積,扣 心思雨,若其富人穀食饒足者,廩囷不空,口腹不肌, 何愁之有?天之旱也,山林之間不枯,猶地之水,丘陵 之上不湛也。山林之間,富貴之人必有遺脫者矣。而 言「靡有孑遺」,增益其文,欲言旱甚也。
《易》曰:「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閴其無人也。」非其無人 也,無賢人也。《尚書》曰:「毋曠庶官。」曠,空。庶,眾也。毋空眾 官,寘非其人,與空無異,故言空也。夫不肖者皆懷五 常,才劣不逮,不成純賢,非狂妄頑嚚,身中無一知也。 德有大小,材有高下,居官治職,皆欲勉效在官。尚書 之官,易之戶中,猶能有益,如何謂之空而無人?《詩》曰: 「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此言文王得賢者多,而不肖者 少也。今《易》宜言「閴其少人」,《尚書》宜言「無少眾官」,以少 言之可也,言空而無人,亦尤甚焉。五穀之於人也,食 之皆飽;稻粱之味,甘而多腴,豆麥雖糲,亦能愈飢。食 豆麥者,皆謂糲而不甘,莫謂腹空無所食。竹木之杖, 皆能扶病,竹杖之力,弱劣不及木或操竹杖,皆謂不 勁。莫謂手空無把持。夫不肖之臣,豆麥,竹杖之類也。 《易》持其具,臣在戶。言無人者,惡之甚也。《尚書》眾官,亦 容小材,而云無空者,刺之甚也《論語》曰:「大哉,堯之為君也,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傳》曰: 「有年五十,擊壤於路者,觀者曰:『大哉堯德乎』!擊壤者 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 等力?此言蕩蕩無能名之效也。言蕩蕩可也,乃欲言 民無能名,增之也。四海之大,萬民之眾,無能名堯之 德者,殆不實也。夫擊壤者曰:「堯何等力」,欲言民無能 名也?觀者曰:「大哉堯之德乎!」此何等民者,猶能知之。 實有知之者云,無竟增之。《儒書》又言堯、舜之民,可比 屋而封,言其家有君子之「行,可皆官也。夫言可封,可 也;言比屋,增之也。」人年五十為人父,為人父而不知 君,何以示子?太平之世,家為君子。人有禮義,父不失 禮,子不廢行。夫有行者有知,知君莫如臣。臣賢,能知 君,能知其君,故能治其民。今不能知堯,何可封官?年 五十擊壤於路,與豎子未成人者為伍,何等賢者?子 路使子羔為郈宰,孔子以為不可,未學無所知也。《擊 壤》者,無知官之如何,稱堯之蕩蕩,不能述其可比屋 而封。言賢者可比屋而封,不能議讓其愚而無知之。 夫《擊壤》者難以言比屋,比屋難以言蕩蕩,二者皆增 之所由起,美堯之德也。
《尚書》曰:祖伊諫紂曰:今我民罔不欲喪。罔,無也;我天 下民無不欲王亡者。夫言欲王之亡可也,言無不增 之也。紂雖惡民,臣蒙恩者非一,而祖伊增語,欲以懼 紂也。故曰:語不益,心不惕;心不惕,行不易。增其語欲 以懼之,冀其警悟也。蘇秦說齊王曰:「臨菑之中,車轂 擊,人肩磨,舉袖成幕,連衽成帷,揮汗成雨。齊雖熾盛」, 不能如此。《蘇秦增語》,激齊王也。祖伊之諫紂,猶蘇秦 之說齊王也。賢聖增文,外有所為,內未必然。何以明 之?夫《武成》之篇言武王伐紂,血流浮杵,助戰者多,故 至血流如此。皆欲紂之亡也,土崩瓦解,安肯戰乎?然 祖伊之言,民無不欲,如《蘇秦增語》,《武成》言血流浮杵, 亦太過焉。死者血流,安能浮杵?案武王伐紂於牧之 野,河北地高壤,靡不乾燥,兵頓血流,輒燥入土,安得 杵浮?且周殷士卒,皆賫盛糧,或作「乾糧。」無杵臼之事, 安得杵而浮之?言「血流杵」,欲言誅紂。惟兵頓士傷,故 至浮杵。
《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星霣如 雨。《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 雨?」不修《春秋》曰:「如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星 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曰:「雨星不 及地尺而復。」君子者,謂孔子也。孔子修之,星霣如雨。 如雨者,如雨狀也。山氣為雲,上不及天,下而為雲,雨 星。星霣不及地,上復在天,故曰如雨,孔子正言也。夫 星霣或時至地,或時不能,尺丈之數難審也。《史記》言 尺,亦以太甚矣。夫地有樓臺山陵,安得言尺?孔子言 「如雨」,得其實矣。孔子作《春秋》,故正言如雨。如孔子不 作「不及地尺」之文,遂傳至今。光武皇帝之時,郎中汝 南賁光上書言:「孝文皇帝時居明光」宮,天下斷獄三 人,頌美文帝,陳其效實。光武皇帝曰:「孝文時不居明 光宮,斷獄不三人,積善修德,美名流之,是以君子惡 居下流。」夫賁、光上書於漢,漢為今世,增益功美,猶過 其實,況上古帝王久遠,賢人從後褒述,失實離本,獨 已多矣。不遭光武論,千世之後,孝文之事,載在經藝 之上,人不知其增。居「《明光宮》,斷獄三人,而遂為實事 也。」
《正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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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者說五經,多失其實。前儒不見本末,空生虛說。後 儒信前師之言,隨舊述故,滑習辭語,苟名一師之學, 趨為師教授,及時蚤仕,汲汲競進,不暇留精用心,考 實根核。故虛說傳而不絕,實事沒而不見,五經並失 其實。《尚書》《春秋》事較易,略正題目麤麤之說,以照篇 中微妙之文。
說《尚書》者,或以為本百兩篇,後遭秦燔《詩》《書》,遺在者 二十九篇。夫言秦燔《詩》《書》是也,言「本百兩篇」者,妄也。 蓋《尚書》本百篇,孔子所授也。遭秦用李斯之議,燔燒 五經,濟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孝景皇帝時,始存 《尚書》,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錯往從,受《尚書》二十 餘篇。伏生老死,書殘不竟。晁錯傳于倪寬。至孝宣皇 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 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 二十九篇始定矣。至孝景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 堂以為殿,得百篇《尚書》于牆壁中,武帝使使者取視, 莫能讀者,遂祕于中外,不得見。至孝成皇帝時,徵為 《古文尚書》學。東海張霸案百篇之《序》,空造《百兩》之篇, 獻之成帝,帝出《祕百篇》以校之,皆不相應,於是下霸 於吏,吏白霸罪當至死。成帝高其才而不誅,亦惜其 文而不滅。故《百兩》之篇傳在世間者,傳見之人則謂 《尚書》本有《百兩篇》矣。
或言:秦燔《詩》《書》者,燔《詩經》之書也,其經不燔焉。夫《詩 經》獨燔,其《詩》《書》,五經之總名也。《傳》曰:「男子不讀經,則 有博戲之心。」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 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五經總名為書,傳者不知秦燔書所起,故不審燔書 之實。秦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 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秦始皇齊人淳于越進諫,以 為始皇不封子弟,卒有田常六卿之難,無以救也。譏 青臣之頌,謂之為諛。秦始皇下其議丞相府,丞相斯 以為越言不可用,因此謂諸生之言惑亂黔首,乃令 史官盡燒《五經》。有敢藏諸書、《百家語》者,刑唯博士官 乃得有之。《五經》皆燔,非獨諸家之書也,傳者信之,見 言《詩》《書》,則獨謂「經」,謂之書矣。
傳者或知《尚書》為秦所燔,而謂二十九篇其遺脫不 燒者也。審若此言,《尚書》二十九篇,火之餘也。七十一 篇為炭灰,二十九篇獨遺邪?夫伏生年老,晁錯從之 學時,適得二十餘篇。伏生死矣,故二十九篇獨見,七 十一篇遺脫。遺脫者七十一篇,反謂二十九篇遺脫 矣。
或說:「《尚書》二十九篇者,法曰:『斗,七宿也。四七二十八 篇,其一曰斗矣,故二十九。夫《尚書》滅絕于秦,其見在 者二十九篇,安得法乎?宣帝之時,得佚《尚書》及《易》《禮》 各一篇,《禮》《易》篇數亦始足,焉得有法?案百篇之序闕 遺者七十一篇,獨為二十九篇立法,如何』?」或說曰:「孔 子更選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獨有法也。」蓋俗儒之說 也,未必傳記之明也。「二十九篇殘而不足,有傳之者, 因不足之數,立取法之說,失聖人之意,違古今之實。 夫經之有篇也,猶有章句;有章句也,猶有文字也。文 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數以連章,章有體以成篇,篇則 章句之大者也。」謂篇有所法,是謂章句復有所法也。 《詩經》舊時亦數千篇,孔子刪去復重,正而存三百篇, 猶二十九篇也。謂二十九篇有法,是謂三百五篇復 有法也。或說:「《春秋》十二月也。《春秋》十二公,猶《尚書》之 百篇,百篇無所法,十二公安得法?」說《春秋》者曰:「二百 四十二年,人道浹,王道備。善善惡惡,撥亂世,反諸正, 莫近于《春秋》。若此者,人道王道適具足也。三軍六師 萬二千人,足以陵敵」伐寇,橫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 有所法也。孔子作《春秋》,紀魯十二公,猶三軍之有六 師也;士眾萬二千,猶年有二百四十二也。六師萬二 千人,足以成軍。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義。說 事者好神道恢義,不肖以遭禍。是故經傳篇數,皆有 所法,考實根本,論其文義,與彼賢者作《書》《詩》無以異 也。故聖人作《經》,賢者作《書》,義窮理竟,文辭備足,則為 篇矣。其立篇也,種類相從,科條相附,殊種異類,論說 不同,更別為篇。意異則文殊,事改則篇更。據事意作, 安得法象之義乎?
或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壽九十,中壽八十,下 壽七十。孔子據中壽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 四十年也。又說為赤制之中數也。又說二百四十二 年,人道浹,王道備。夫據三世,則「浹備」之說非;言浹備 之說為是,則據三世之論誤。二者相伐而立其義,聖 人之意何定哉?凡紀事言年月日者,詳悉重之也。《洪 範》五紀,歲、月、日、星紀事之文,非法象之言也。紀十二 公享國之年,凡有二百四十二,凡此以立三世之說 矣。實孔子紀十二公者,以為十二公事,適足以見王 義邪?據三世,三世之數,適得十二公而足也。如據十 二公,則二百四十二年不為三世見也。如據三世,取 三八之數,二百四十年而已,何必取二說者?又曰:「欲 合隱公之元也,不取二年。隱公元年不載於經。」夫《春 秋》自據三世之數而作,何用隱公元年之事為始?須 隱公元年之事為始,是竟以備足為義,據三世之說, 不復用矣。說隱公享國五十年,將盡紀元年以來邪? 中斷以備三八之數也。如盡紀元年以來三八之數 則中斷。如中斷以備三世之數,則隱公之元,不合何 如?且年與月日,小大異耳,其所紀載,同一實也。二百 四十二年謂之據三世,二百四十二年中之日月必 有數矣。年據三世,月日多少何據哉?夫《春秋》之有年 也,猶《尚書》之有章。章以首義,年以紀事,謂《春秋》之年 有據,是謂《尚書》之章亦有據也。
說《易》者皆謂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夫聖王 起河出圖,洛出《書》。伏羲王《河圖》從河水中出,《易》卦是 也。禹之時得《洛書》,書從洛水中出,《洪範》九章是也。故 伏羲以卦治天下,禹案《洪範》以治洪水。古者烈山氏 之王得《河圖》,夏后因之曰《連山》。烈山氏之王得《河圖》, 殷人因之曰《歸藏》。伏羲氏之王得《河圖》,周人曰《周易》。 其經卦皆六十四,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世 之傳說《易》者,言伏羲作八卦,不實其本,則謂伏羲真 作八卦也。伏羲得八卦,非作之;文王得成六十四,非 演之也。演作之言,生于俗傳,苟信一文,使夫真是幾 滅不存。既不知《易》之為《河圖》,又不知存于俗何家《易》 也,或時《連山》《歸藏》,或時《周易》。案禮,夏、殷、周三家相損 益之制,較著不同。如以周家在後,論今為《周易》,則禮 亦宜為《周禮》。六典不與今禮相應,今禮未必為周,則 亦疑今《易》未必為周也。案左丘明之傳,引周家以卦 與今《易》相應,殆《周易》也。說禮者皆知禮也,為禮何家禮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 禮,所損益可知也。」由此言之,夏殷周各自有禮,方今 《周禮》邪夏殷也,謂之《周禮》《周禮》六典,案今《禮經》,不見 六典,或時殷禮未絕,而六典之禮不傳,世因謂此為 《周禮》也。案《周官》之法,不與今禮相應,然則《周禮》六典 是也,其不傳,猶古文《尚書》,《春秋左氏》不興矣。
說《論語》者,皆知《說文》解語而已,不知《論語》本幾何篇, 但周以八寸為尺,不知《論語》所獨一尺之意。夫《論語》 者,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敕已之時甚多,數十百篇, 以八寸為尺紀之,約省懷持之便也。以其遺非經傳 文,紀識恐忘,故以「但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漢興失 亡,至武帝發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齊、魯二, 河間九篇,三十篇。至昭帝女讀二十一篇。宣帝下太 常博士時尚稱書難曉,名之曰「傳」,後更隸寫以傳誦。 初,孔子孫孔安國以教魯人扶卿,官至荊州刺史,始 曰《論語》。今時稱《論語》二十篇,又失齊、魯、河間九篇,本 三十篇,分布亡失,或二十一篇,目或多或少,文讚或 是或誤。說《論語》者,但知以剝解之問,以纖微之難,不 知《存問本根篇》數章目「溫故知新可以為師」,今不知 古稱師如何?
《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 《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若孟子之言《春秋》者,魯 史記之名,《乘》《檮》《杌》同,孔子因舊故之名以號《春秋》之 經,未必有奇說異意,深美之據也。今俗儒說之,「春者 歲之始,秋者其終也。」《春秋》之經,可以奉始養終,故號 為《春秋》。《春秋》之經,何以異《尚書》?《尚書》者,以為上古帝 王之書,或以為上所為,下所書,授事相實而為名,不 依違作意以見奇。說《尚書》者,得經之實,說《春秋》者失 聖之意矣。《春秋左氏傳》:「桓公十有七年冬十月朔,日 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謂官失之言,蓋其實也。史 官記事,若今時縣官之書矣。其年月尚大,難失,日者 微小,易忘也。蓋紀以善惡為實,不以日月為意。若夫 《公羊》《穀梁》之《傳》,日月不具輒為意,使失平常之事,有 怪異之說,徑直之文,有曲折之義,非孔子之心。夫《春 秋》實及言夏不言者,亦與不書日月同一實也。 唐、虞、夏、殷、周者,土地之名。堯以唐侯嗣位,舜從虞地 得達,禹由夏而起,湯因殷而興,武王階周而伐,皆本 所興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為號,若人之有姓矣。 《說尚書》謂之「有天下之代號。」唐、虞、夏、殷。周者,功德之 名,盛隆之意也。故唐之為言蕩蕩也。虞者,樂也。夏者, 大也;殷者,中也。周者,至也。堯則蕩蕩,民無能名;舜則 天下虞樂。禹承二帝之業,使道尚蕩蕩,民無能名。殷 則道得中,周武則功德無不至。其立義美也,其褒五 家大矣,然而違其正,實失其初意。唐、虞、夏、殷、周,猶秦 之為秦,漢之為漢。秦起于秦,漢興於漢中,故曰「猶秦、 漢」;猶王莽從新都侯起,故曰「亡新。」使秦、漢在經傳之 上,說者將復為秦、漢作道德之說矣。
堯老求禪四嶽,舉舜。堯曰:「我其試哉說。」《尚書》曰:「試者, 用也。我其用之,為天子也文,為天子也文。」又曰:「女于 時觀厥刑于二女。」觀者,觀爾虞舜于天下,不謂堯自 觀之也。若此者高大堯舜以為聖人,相見已審,不須 觀試,精耀相照,曠然相信。又曰:「四門穆穆,入于大麓, 烈風雷雨不迷。」言大麓,三公之位也,居一公之位,大 總錄二公之事,眾多並吉,若疾風大雨。夫聖人才高, 未必相知也。聖成事,舜難知佞。使皋陶陳知人之法, 佞難知,聖亦難別。堯之才,猶舜之知也,舜知佞,堯知 聖。堯聞舜賢,四嶽舉之,心知其奇,而未必知其能,故 言「我其試哉。」試之于職。妻以二女,觀其夫婦之法。職 治修而不廢,夫道正而不僻。復令大「麓之野而觀其 聖,逢烈風疾雨,終不迷惑。堯乃知其聖,授以天下。」夫 《文言》觀試,觀試其才也。說家以為譬喻增飾,使事失 正,是誠而不存,曲折失意,使偽說傳而不絕。造說之 傳,失之久矣。後生精者,苟欲明經,不原實而原之者, 亦校古隨舊,重是之文以為說,證經之傳不可從,五 經皆多失實之說,《尚書》《春秋》,行事成文,較著可見,故 頗獨論。
《書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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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士之論高,何必以文?」答曰:「夫人有文質乃成,物 有華而不實,有實而不華者。《易》曰:『聖人之情見乎辭。 出口為言,集札為文,文辭施設,實情敷烈』。夫文德,世 服也。空書為文,實行為德,著之於衣為服。故曰:德彌 盛者文彌縟,德彌彰者人彌明。大人德擴,其文炳,小 人德熾,其文斑。官尊而文繁,德高而文積。華而晥者, 大夫之簀。」曾子寢疾,命元起易。由此言之,衣服以品 賢,賢以文為差,愚傑不別,須文以立折。非唯於人,物 亦咸然。龍鱗有文,於蛇為神;鳳羽五色,於鳥為君;虎 猛毛,蚡蜦,龜知背負文,四者體不質,於物為聖賢。且 夫山無林則為土山,地無毛則為瀉土,人無文則為 樸。人土山無麋鹿,瀉土無五穀,人無文德,不為聖賢。 上天多文,而后土多理,二氣協和,聖賢稟受,法象本 類,故多文彩。瑞應符命,莫非文者。晉唐叔虞,魯成季友。惠公夫人,號曰仲子,生而怪奇,文在其手。張良當 貴,出與神會。老父授書,卒封留侯。河神故出圖,洛靈 故出書。竹帛所記,怪奇之物,不出潢洿。物以文為表, 人以文為基。棘子成欲彌文,子貢譏之,謂文不足奇 者,子成之徒也。
「著作者為文儒,說經者為世儒,二儒在世,未知何者 為優。」或曰:「文儒不若世儒。世儒說聖人之經,解賢者 之傳,義理廣博,無不實見,故在官常位,位最尊者為 博士,門徒聚眾,招會千里,身雖死亡,學傳於後。文儒 為華淫之說,於世無補,故無常官,弟子門徒,不見一 人,身死之後,莫有紹傳,此其所以不如世儒者也。」答 曰:「不然。夫世儒說聖情共起並驗,俱追聖人,事殊而 務同,言異而義鈞。何以謂之文儒之說,無補於世。世 儒業易為,故世人學之多,非事可析第,故官廷設其 位。文儒之業,卓絕不循,人寡其書,業雖不講,門雖無 人,書文奇偉,世人亦傳。彼虛說,此實篇,折累二者,孰 者為賢?案古俊乂,著作辭說,自用其」業,自明於世。世 儒當時雖尊,不遭文儒之書,其跡不傳;周公制禮樂, 名垂而不滅;孔子作《春秋》,聞傳而不絕;周公、孔子,難 以論言。漢世文章之徒,陸賈、司馬遷、劉子政、揚子雲, 其材能若奇,其稱不由人;世傳《詩》《書》,魯申公書家千 乘;歐陽公孫不遭太史公,世人不聞。夫以業自顯,孰 與須人乃顯?夫能紀「百人」,孰與廑能顯其名。
或曰:「著作者,思慮間也,未必材知出異人也。居不幽, 思不至使著作之人總眾事之。凡典國境之職,汲汲 忙忙,或暇著作,試使庸人,積閒暇之思,亦能成篇八 十數。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一沐三握髮,何暇優游 為麗美之文於筆札?孔子作《春秋》,不用於周也。司馬 長卿不預公卿之事,故能作《子虛》之賦;揚子雲存中」 郎之官,故能成《太元經》,就法言。使孔子得王,《春秋》不 作長卿。子雲為相,賦元不工籍。答曰:「文王日昃不暇 食」,此謂演《易》而益卦。周公一沐三握髮,為周改法而 制。周道不弊,孔子不作,休思慮間也。周法闊疏,不可 因也。夫稟天地之文,發于胸臆,豈為間作不暇日哉? 感偽起妄,源流氣烝。管仲相桓公,致「於九合;商鞅相 孝公,為秦開帝業。然而二子之書,篇章數十。《長卿》《子 雲》,二子之倫也。俱感,故才並;才同,故業鈞。皆士而各 著,不以思慮間也。問事彌多而見彌博,官彌劇而識 彌泥。居不幽則思不至,思不至則筆不利。嚚頑之人, 有幽室之思,雖無憂不能著一字,蓋人材有能,無有 不暇,有無材而不能思,無有知而不能著,《有鴻材》欲 作而無起,細知以問而能記。」蓋奇有無所因,無有不 能言,兩有無所睹,無不暇造作。
或曰:「凡作者精思已極,居位不能領職。蓋人思有所 倚著,則精有所盡索。著作之人,書言通奇,其材已極, 其知已罷。」案古作書者,多位布散槃解,輔傾寧危,非 著作之人所能為也。夫有所偪,有所泥,則有所自,篇 章數百。呂不韋作《春秋》,舉家徙蜀;淮南王作《道書》,禍 至滅族;韓非著治術,身下秦獄。身且不全,安能輔國? 「夫有長於彼,安能不短於此?深於作文,安能不淺於 政治?」答曰:「人有所優,固有所劣;人有所工,固有所拙。 非劣也,志意不為也;非拙也,精誠不加也。志有所存, 顧不見泰山;思有所至,有身不暇徇也。稱干將之利, 刺則不能擊;擊則不能刺;非刃不利,不能一旦二也。 蛢彈雀則失鷜,射鵲則失鴈。方員畫」不俱成,左右視 不並見。人材有兩為,不能成一。使干將寡刺而更擊 蛢,舍鵲而射鴈,則下射無失矣。人委其篇章,專為攻 治,則子產、子賤之跡不足侔也。古作書者多立功,不 用也。管仲、晏嬰功書並作,商鞅、《虞卿》篇治,俱為。高祖 既得天下,馬上之計未敗。陸賈造《新語》,高祖粗納采, 呂氏橫逆,劉氏將傾,非陸賈之策,帝室不寧。蓋材知 無不能,在所遭遇,遇亂則知立功,有起則以其材著 書者也。出口為言,著文為篇。古以言為功者多,以文 為敗者希。呂不韋、淮南王以他為過,不以書有非,使 客作書,不身自為。如不作書,猶蒙此章。章之禍人,古 今違屬,未必皆著作,材知極也。鄒陽舉疏,免罪於梁, 徐樂上書,身拜郎中。材能以文,其為功於人何嫌?不 能營衛其身。韓蚤信公子非,國不傾危。及非之死,李 斯如奇,非以著作材極,不能復有為也。春物之傷,或 死之也。殘物不傷,秋亦大長。假令非不死,秦未可知。 故才人能令其行可尊,不能使人必法;已能令其言 可行,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
或曰:「古今作《書》者非一各穿鑿。夫《經》之實傳,違聖人 質,故謂之蕞殘,比之玉屑,故曰蕞殘滿車,不成為道; 玉屑滿篋,不成為寶。前人近聖,猶為蕞殘,況遠聖從 後,復重為者乎?其作必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采用 而施行?」答曰:「聖人作其經,賢者造其傳,述作者之意, 採聖人之志,故經須傳也,俱賢所為,何以獨謂經傳」 是,他書記非?彼見經傳傳經之文,經須而解,故謂之 是。他書與書相違,更造端緒,故謂之非。若此者,韙是 於五經。使言非。五經雖是不見聽。使五經從孔門出到今常令人不缺滅,謂之純壹,信之可也。今五經遭 亡秦之奢侈,觸李斯之橫議,燔燒禁防;伏生之休,抱 經深藏。漢興,收《五經》,經書缺滅而不明,篇章棄散而 不具。晁錯之輩,各以私意分析文字,師徒相因相授, 不知何者為是?亡秦無道,敗亂之也。秦雖無道,不燔 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可觀讀以正說,可采掇以 示後人。後人復作,猶前人之造也。夫俱鴻而知,皆傳 記所稱,文義與經相薄,何以獨謂文書失經之實?由 此言之,經缺而不完,《書》無佚本,《經》有遺篇,折累二者, 孰與蕞殘?《易》據事象,《詩》采「民以為篇;樂須不驩,《禮》待 民平」,四經有據,篇章乃成。《尚書》《春秋》采掇《史記》,《史記》 興,無異書,以民事一意,六經之作皆有據。由此言之, 書亦為本,經亦為末,末失事實,本得道質。折累二者, 孰為玉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經 誤者在諸子,諸子尺書,文明實是,說《章句》者終不求 解扣明師,師相傳,初為《章句》者,非通覽之人也。
《案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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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之宗,孔子也;墨家之祖,墨翟也。且案儒道傳而 墨法廢者,儒之道義可為,而墨之法議難從也。何以 驗之?墨家薄葬右鬼,道乖相反,違其實,宜以難從也。 乖違如何?使鬼非死?人之精也,右之未可知。今墨家 謂鬼審人之精也,厚其精而薄其屍,此于其神厚而 于其體薄也。薄厚不相勝,華實不相副,則怒而降禍, 雖有其鬼,終以死恨。人情欲厚惡薄,神心猶然。用《墨 子》之法,事鬼求福,福罕至而禍常來也。以一況百,而 墨家為法,皆若此類也。廢而不傳,蓋有以也。
《春秋左氏傳》者,蓋出孔子壁中。孝武皇帝時,魯共王 壞孔子教授堂以為宮,得佚《春秋》三十篇,《左氏傳》也。 公羊高、穀梁赤、胡母氏皆傳《春秋》,各門異戶,獨《左氏 傳》為近得實。何以驗之?《禮記》造於孔子之堂,太史公, 漢之通人也,《左氏》之言與二書合,公羊高、穀梁赤、胡 母氏不相合。又諸家去孔子遠,遠不如近,聞不如見。 劉子政玩弄《左氏》,童僕妻子皆呻吟之。光武皇帝之 時,陳元、范叔上書連屬,條事是非,《左氏》遂立范叔尋 因罪罷。元叔天下極才,講論是非,有餘力矣。陳元言 訥,范叔章詘,《左氏》得實明矣。言多怪,頗與孔子「不語 怪」力相違返也。《呂氏春秋》亦如此焉。《國語》,左氏之外 傳也。左氏傳經辭,語尚略,故復選錄《國語》之辭以實。 然則《左氏國語》,世儒之實書也。
公孫龍著堅白之論,析言剖辭,務折曲之言,無道理 之較,無益於治。齊有三,鄒衍之書,瀇洋無涯,其文少 驗,多驚耳之言。案大才之人,率多侈縱,無實是之驗; 華虛誇誕,無審察之實。商鞅相秦,作耕戰之術;管仲 相齊,造輕重之篇。富民豐,國彊主弱。〈一作威〉「敵公賞罰」, 與鄒衍之書並言,而太史公兩紀,世人疑惑,不知所 從。案張儀與蘇秦同時,蘇秦之死,儀固知之,儀知各 審,宜從儀言以定其實,而說不明。兩傳其文東海張 商亦作列傳,豈蘇秦商之所為邪?何文相違甚也?《三 代世表》言五帝、三王皆黃帝子孫,自黃帝轉相生,不 更稟氣於天,作《殷本紀》,言契母簡狄浴於川,遇元鳥 墜卵吞之,遂生契焉。及《周本紀》言,后稷之母姜嫄野 出,見大人跡,履之,則妊身生后稷焉。夫觀《世表》,則契 與后稷黃帝之子孫也,讀《殷周本紀》,則元鳥大人之 精氣也。二者不可兩傳,而太史公《兼紀》不別。案帝王 之妃,不宜野出,浴於川水。今言「浴於川,吞元鳥之卵, 出於野,履大人之跡,違尊貴之節,誤是非之言也。」 《新語》陸賈所造,蓋董仲舒相被服焉。皆言君臣政治 得失,言可采,行事美足觀。鴻知所言,參貳經傳,雖古 聖之言,不能過增。陸賈之言,未見遺闕,而仲舒之言 雩祭可以應天,土龍可以致雨,頗難曉也。夫致旱者, 以雩祭不夏郊之祀,豈晉侯之過邪?以政失道,陰陽 不和也。晉廢夏郊之祀,晉侯寢疾,用鄭子產之言,祀 夏郊而疾愈。如審雩不修,龍不治,與晉同禍,為之再 也。以政致旱,宜復以政,政虧而復,修雩治龍,其何益 哉?《春秋》公羊氏之說,亢陽之節,足以復政。陰陽相渾, 旱湛相報,天道然也。何乃修雩設龍乎?雩祀神喜哉? 或雨至,亢陽不改,旱禍不除,變復之義,安所施哉?且 夫寒溫與旱湛同,俱政所致,其咎在人。獨為亢旱求 福,不為寒溫求祐,未曉其故。如當復報寒溫,宜為雩 龍之事。鴻材巨識,第兩疑焉。
董仲舒著書不稱子者,意殆自謂過諸子也。漢作書 者多司馬子長、揚子雲河、漢也,其餘涇、渭也。然而子 長少臆中之說,子雲無世俗之論。仲舒說道術,奇矣, 北方三家尚矣。《讖書》云:「董仲舒亂我書。」蓋孔子言也。 讀之者或為亂我書者,煩亂孔子之書也;或以為亂 者,理也,理孔子之書也。共一亂字。理之與亂,相去甚 遠,然而讀者用心不同,不省本實,故說誤也。夫言煩 亂《孔子之書》,才高之語也。其言理,孔子之書,亦知奇 之言也。出入聖人之門,亂理孔子之書,子長、子雲無 此言焉。世俗用心不實,省事失情,二語不定,轉側不
安。案仲舒之書,不違儒家,不及孔子。其言煩亂《孔子之書》者,非也。孔子之書不亂,其言理,孔子之書者亦非也。孔子曰:「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亂 者,於孔子言也。孔子生周,始其本;仲舒在漢,終其末, 盡也。皮續太史公書,蓋其義也。《賦頌篇》下:「其有亂曰 章」,蓋其類也。孔子終論,定於仲舒之言。其修雩始龍, 必將有義,未可怪也。
顏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五帝三王,顏淵獨慕舜 者,知己步騶有同也。知德所慕,默識所追,同一實也。 仲舒之言,道德政治,可嘉美也。質定世事,論說世疑 桓君山莫上也,故仲舒之文可及,而君山之論難追 也。驥與眾馬絕跡,或蹈驥哉?有馬於此,足行千里,終 不名驥者,與驥毛色異也。有人於此,文偶仲舒,論次 君山,終不同於二子者,姓名殊也。故馬效千里,不必 驥騄;人期賢知,不必孔、墨。何以驗之?君山之論難追 也。兩刃相割,利鈍乃知;二論相訂,是非乃見。是故韓 非之《四難》,桓寬之《鹽鐵》,君山《新論》之類也。世人或疑, 言非是偽,論者實之,故難為也。卿決疑訟,獄定嫌罪, 是非不決,曲直不立,世人必謂卿獄「之吏,才不任職, 至於論不務全疑,兩傳并紀,不宜明處。」孰與剖破渾 沌,解決亂絲,言無不可知,文無不可曉哉!案孔子作 《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可褒則義,以明其行, 善可貶則明其惡,以譏其操。《新論》之義,與《春秋》會一 也。夫俗好珍古不貴今,謂今之文不如古書。夫古今 一也,才有高下,言有「是非,不論善惡,而徒貴古,是謂 古人賢今人也。」案東番鄒伯奇、臨淮袁太伯、袁文術、 會稽吳君高、周長生之軰,位雖不至公卿,誠能知之 囊橐,文雅之英雄也。觀伯奇之《元思》,太伯之《易》章句, 文術之咸銘,君高之《越紐錄》,長生之洞歷,劉子政、揚 子雲不能過也。善才有淺深,無有古今;文有真偽,無 有故新。廣陵陳子迴、顏方,今尚書郎班固、蘭臺令楊 終、傅毅之徒,雖無篇章,賦頌記奏,文辭斐炳,賦象屈 原、賈生,奏象唐林、谷永,並比以觀好,其美一也,當今 未顯。使在百世之後,則子政、子雲之黨也。韓非著書, 李斯采以言事,揚子雲作太元侯鋪子隨而宣之。非 私同門,雲、鋪共朝,睹奇見益不為古今變心易意,實 事貪善,不遠為術併肩,以跡相輕,好奇無已,故奇名 無窮。揚子雲《反離騷》之經,非能盡反,一篇文往往見 非,反而奪之。《六略》之錄萬三千篇,雖不盡見,指趣可 知。略借不合義者,案而論之。
《對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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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聖賢不空生,必有以用其心,上自孔墨之黨, 下至荀、孟之徒,教訓必作,垂文,何也?」對曰:「聖人作經 藝者傳記,匡濟薄俗,驅民使之歸實,誠也。案《六略》之 書萬三千篇,增善消惡,割截橫拓,驅役遊慢,期便道 善,歸正道焉。孔子作《春秋》,周民弊也,故采求毫毛之 善,貶纖介之惡,撥亂世,反諸正人,道與王道備,所以」 檢押靡薄之俗者,悉具密致。夫防決不備,有水溢之 害;網解不結,有獸失之患。是故周道不弊,則民不文 薄。民不文薄,《春秋》不作,楊、墨之學不亂;傳義,則孟子 之傳不造。韓國不小弱,法度不壞廢,則韓非之書不 為。高祖不辨得天下,馬上之計未轉,則陸賈之語不 奏眾,事不失實。凡論不壞亂,則桓譚「之論不起。」故夫 賢聖之興文也,起事不空為,因因不妄作,作有益於 化,化有補於正。故漢立蘭臺之官,校審其書,以考其 言。董仲舒則道術之書,頗言災異,政治所失,書成文 具,表在漢室。主父偃嫉之,誣奏其書。天子下仲舒於 吏,當謂之下愚;仲舒當死,天子赦之。夫仲舒言災異 之事,孝武猶不罪而尊其身,況所論無觸忌之言,核 道實之事,收故實之語乎?故夫賢人之在世也,進則 盡忠宣化,以明朝廷;退則稱論貶說,以覺失俗。俗也 不知還,則立道輕為非;論者不追救,則迷亂不覺悟。 是故才能之士好談論者,增益實事為美盛。〈一作盛溢〉之 語。「用筆墨者造生空文,為虛妄之傳,聽者以為真然, 說而不舍,覽者以為實事,傳而不絕,不絕則文載竹 帛之上,不舍則誤入賢者之耳。至或南面稱師,賦姦 偽之說;典城佩紫,讀虛妄之書。明辨然否,疾心傷之, 安能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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