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034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三十四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十四卷目錄

 經籍總部總論二

 論衡書虛篇 語增篇 儒增篇 藝增篇 正說篇 書解篇 案書篇 對作篇

經籍典第三十四卷

經籍總部總論二 编辑

論衡 编辑

《書虛篇》
编辑

世信虛妄之書,以為載於竹帛上者,皆聖賢所傳,無 不然之事,故信而是之,諷而讀之。睹「真是」之傳,與虛 妄之書相違,則并謂短書不可信用。夫幽冥之實尚 可知,沈隱之情尚可定,顯文露書,是非易見,籠總并 傳,非實事,用精不專,無思於事也。夫世間傳書諸子 之語,多欲立奇造異,作驚目之論,以駭世俗之人;為 譎詭之書,以著殊異之名。傳書言延陵季子出游,見 路有遺金。當夏五月,有披裘而薪者,季子呼薪者曰: 「取彼地金來。」薪者投鐮於地,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 居之高,視之下,儀貌之壯,語言之野也。吾當夏五月 披裘而薪,豈取金者哉?」季子謝之,請問姓字,薪者曰: 「子皮相之士也,何足語姓名。」遂去不顧,世以為然,殆 虛言也。夫季子恥吳之亂,吳欲共立以為主,終不肯 受,去之延陵,終身不還。廉讓之行,終始若一。許由讓 天下,不嫌貪封侯;伯夷委國饑死,不嫌貪刀鉤。廉讓 之行,大可以況小,小難以況大。季子能讓吳位,何嫌 貪地遺金,季子使於上國,道過徐,徐君好其寶劍,未 之即予,還而徐君死,解劍帶冢樹而去。廉讓之心,恥 負其前志也。季子不負死者,棄其寶劍,何嫌一叱生 人,取金於地?季子未去吳乎?公子也;已去吳乎?延陵 君也。公子與君出有前後,車有附從,不能空行於塗 明矣。既不恥取金,何難使左右而煩披裘者?世稱柳 下惠之行,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潔也。賢者同操,故千 歲交志。置季子於冥昧之處,尚不取金,況以白日?前 後備具,取金於路,非季子之操也。或時季子實見遺 金,憐披裘薪者,欲以益之。或時言取彼地金,欲以予 薪者,不自取也。世俗傳言,則言季子取遺金也。傳書 或言顏淵與孔子俱上魯太山,孔子東南望吳閶門 外,有繫白馬,引顏淵指以示之曰:「若見吳閶門乎?」顏 淵曰:「見之。」孔子曰:「門外何有?」曰:「有如繫練之狀。」孔子 撫其目而正之,因與俱下。下而顏回髮白齒落,遂以 病死。蓋以精神不能若孔子,彊力自極,精華竭盡,故 早夭死。世俗聞之。一有人字皆以為然。如實論之,殆虛言 也。案《論語》之文,不見此言,考《六經》之傳,亦無此語。夫 顏淵能見千里之外,與聖人同,孔子諸子何諱不言? 蓋人目之所見,不過十里,過此不見,非所明察遠也。 《傳》曰:「太山之高巍然,去之百里不見。」「螺遠也。」案魯 去吳,千有餘里,使離朱望之,終不能見,況使顏淵,何 能審之?如才庶幾者,明目異於人,則世宜稱亞聖,不 宜言離朱。人目之視也,物大者易察,小者難審。使顏 淵處閶門之外,望太山之形,終不能見,況從太山之 上,察白馬之色,色不能見,明矣。非顏淵不能見,孔子 亦不能見也。何以驗之?耳目之用均也。目不能見百 里,則耳亦不能聞也。陸賈曰:「離婁之明,不能察帷薄 之內;師曠之聰,不能聞百里之外。」閶門之與太山,非 直帷薄之內,百里之外也。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 絕脈而死。舉鼎用力,力由筋脈,筋脈不堪,絕傷而死, 道理宜也。今顏淵用目望遠,望遠目睛不任,宜盲眇。 髮白齒落,非其致也。髮白齒落,用精於學,勤力不休, 氣力竭盡,故至於死。伯奇放流,首髮早白。《詩》云:「惟憂 用老。」伯奇用憂,而顏淵用睛,蹔望倉卒,安能致此?儒 書言舜葬於蒼梧、禹葬於會稽者,巡狩年老,道死邊 土。聖人以天下為家,不別遠近,不殊內外,故遂止葬。 夫言舜、禹,實也,言其巡狩,虛也。舜之與堯,俱帝者也, 共五千里之境,同四海之內,二帝之道,相因不殊。《堯 典》之篇,「舜巡狩,東至岱宗,南至霍山,西至太華,北至 恆山。」以為四嶽者,四方之中,諸侯之來,並會嶽下,幽 深遠近,無不見者,聖人舉事,求其宜適也。禹王如舜, 事無所改,巡狩所至,亦復如舜。舜至蒼梧,禹到會稽, 非其實也。實舜、禹之時,鴻水未治,堯傳於舜,「舜受為 帝,與禹分部行,治鴻水。堯崩之後,舜老,亦以傳於禹。 舜南治水,死於蒼梧,禹東治水,死於會稽。賢聖家天 下,故因葬焉。」吳君高說:「會稽,本山名,夏禹巡狩會計 於此山,因以名郡,故曰會稽。」夫言因山名郡,可也;言 禹巡狩會計於此山,虛也;巡狩本不至會稽,安得會 計於此山?宜聽君高之說。誠會稽為會計,禹到南方, 何所會計?如禹始東死於會稽,舜亦巡狩至於蒼梧, 安所會計?百王治定則出巡,巡則輒會計,是則四方之山皆會計也。百王太平,升封太山,太山之上,封可 見者七十有二,紛綸湮滅者,不可勝數。如審帝王巡 狩,則輒會計,會計之地如太山,封者,四方宜多。夫郡 國成名,猶萬物之名,不可說也。獨為會稽立歟?周時 舊名吳越也,為吳越立名,從何往哉?六國立名,狀當 如何?天下郡國且百餘縣,邑出萬,鄉亭聚里,皆有號 名,賢聖之才莫能說。君高能說會稽,不能辯定方名, 會計之說,未可從也。巡狩考正法度,禹時吳為裸國, 斷髮文身,考之無用,會計如何?《傳》《書》言「舜葬於蒼梧, 象為之耕;禹葬會稽,鳥為之田。」蓋以聖德所致,天使 鳥獸報祐之也。世莫不然。考實之,殆虛言也。夫舜、禹 之德不能過堯,堯葬於冀州,或言葬於崇山。冀州鳥 獸不耕,而鳥獸獨為舜、禹耕,何天恩之偏駮也?或曰: 「舜、禹治水,不得寧處,故舜死於蒼梧,禹死於會稽。勤 苦有功,故天報之;遠離中國,故天」痛之。夫天報舜、禹, 使鳥田象耕,何益舜、禹?天欲報舜、禹,宜使蒼梧、會稽 常祭祀之。使鳥獸田耕,不能使人祭,祭加舜、禹之墓, 田施人民之家。天之報祐聖人,何其拙也,且無益哉! 由此言之,鳥田象耕,報祐舜、禹,非其實也。實者,蒼梧 多象之地,會稽眾鳥所居。《禹貢》曰:「彭蠡既瀦,陽鳥攸 居。」天地之情,鳥獸之行也。象自蹈土,鳥自食苹,土蹶 草盡,若耕田狀,壤靡泥易,人隨種之。世俗則謂為舜、 禹田。海陵麋田,若象耕狀,何嘗帝王葬海陵者邪?《傳》 《書》言吳王夫差殺伍子胥,煮之於鑊,乃以鴟夷橐,投 之於江。子胥恚恨,驅水為濤,以溺殺人。今時會稽、丹 徒、大江、錢唐、浙江,皆立子胥之廟,蓋欲慰其恨心,止 其猛濤也。《夫》言吳王殺子胥,投之於江,實也;言其恚 恨驅水為濤者,虛也。屈原懷恨,自投湘江,湘江不為 濤。申徒狄蹈河而死,河水不為濤。世人必曰:「屈原、申 徒狄不能勇猛,力怒不如子胥。」夫衛葅子路而漢烹 彭越,子胥勇猛不過子路、彭越,然二士不能發怒於 鼎鑊之中,以烹湯葅汁,瀋漎旁人,子胥亦自先入,鑊 乃入江。在鑊中之時,其神安居?豈怯於鑊湯,勇於江 水哉?何其怒氣前後不相副也?且投於江中,何江也? 有丹徒大江,有錢唐浙江,有吳通陵江,或言投於丹 徒,大江無濤,欲言投於錢唐浙江,浙江、山陰江、上虞 江皆有濤。三江有濤,豈分橐中之體,散置三江中乎? 人若恨恚也,仇讎未死,子孫遺在可也。今吳國己滅, 夫差無類,吳為會稽,立置太守,子胥之神,復何怨苦? 為濤不止,欲何求索?吳越在時,分會稽郡,越治山陰、 吳郡,今吳餘暨以南屬越,錢唐以北屬吳。錢唐之江, 兩國界也,山陰、上虞,在越界中,子胥入吳之江為濤, 當自上吳界中,何為入越之地?怨恚吳王,發怒越江, 違失道「理,無神之驗也。且夫水難驅而人易從也。生 任筋力,死用精魂。子胥之生,不能從生人營衛其生, 自令身死,筋力消絕,精魂飛散,安能為濤?使子胥之 類數百千人,乘船渡江,不能越水,一子胥之身,煮湯 鑊之中,骨肉麋爛,成為羹葅,何能有害也?」周宣王殺 其臣杜伯,趙簡子殺其臣莊子義,其後杜伯射宣王, 莊子義害簡子,事理似然,猶為虛言。今子胥不能完 體為杜伯、子義之事以報吳王,而驅水往來,豈報讎 之義,有知之驗哉?俗語不實,成為丹青,丹青之文,賢 聖惑焉。夫地之有百川也,猶人之有血脈也。血脈流 行,汎揚動靜,自有節度。百川亦然,其朝夕往來,猶人 之呼吸氣出入也。天地之性,上古有之。《經》曰:「江漢朝 宗于海。」唐虞之前也。其發海中之時,漾馳而已。入三 江之中,殆小淺狹,水激沸起,故騰為濤。廣陵曲江有 濤,文人賦之。「大江浩洋,曲江有濤」,竟以隘狹也。吳殺 其身為濤,廣陵子胥之神,竟無知也。溪谷之深流者 安洋淺多沙石,激揚為瀨。夫濤瀨一也,謂子胥為濤, 誰居溪谷為瀨者乎?案濤入三江,岸沸涌,中央無聲, 必以子胥為濤,子胥之身,聚岸漼也。濤之起也,隨月 盛衰小大,滿損不齊,同如子胥為濤。子胥之怒,以月 為節也。三江時風,揚疾之波,亦溺殺人,子胥之神,復 為風也。秦始皇渡湘水遭風,問湘山何祠,左右對曰: 「堯之女,舜之妻也。」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斬湘「山 之樹而履之。」夫謂子胥之神為濤,猶謂二女之精為 風也。《傳》《書》言孔子當泗水之葬,泗水為之卻流。此言 孔子之德,能使水卻,不湍其墓也。世人信之。是故儒 者稱論,皆言孔子之後當封,以泗水卻流為證。如原 省之,殆虛言也。夫孔子死,孰與其生?生能操行慎,道 應天。死操行絕,天祐至德。故五帝三王招致瑞應,皆 以生存,不以死亡。孔子生時,推排不容,故歎曰:「鳳鳥 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生時無祐,死反有報乎?孔 子之死,五帝三王之死也。五帝三王無祐,孔子之死, 獨有天報,是孔子之魂聖,五帝之精不能神也。泗水 無知,為孔子卻流,天神使之。然則孔子生時,天神不 使人尊敬。如泗水卻流,天欲封孔子之後。孔子生時, 功德應天,天不封其身,乃欲封其後乎?是蓋水偶自 卻流,江河之流有回復之處,百川之行或易道更路, 與卻流無以異,則泗水卻流,不為神怪也。《傳》《書》稱「魏公子之德,仁惠下士,兼及鳥獸。方與客飲,有鸇擊鳩, 鳩走巡於公子案下,鸇追擊殺於公子之前。公子恥 之」,即使人多設羅,得鸇數十枚,責讓以擊鳩之罪。擊 鳩之鸇,低頭不敢仰視公子,乃殺之。世稱之曰:「魏公 子為鳩報仇。」此虛言也。夫鸇,物也,情心不同,音語不 通,聖人不能使鳥獸為義理之行,公子何人,能使鸇 低頭自責?鳥為鸇者以千萬數,向擊鳩蜚去,安可復 得能低頭自責?是聖鳥也。曉公子之言,則知公子之 行矣,知公子之行,則不擊鳩於其前,人猶不能改過, 鳥與人異,謂之能悔。世俗之語,失物類之實也。或時 公子實捕鸇,鸇得人,持其頭,變折其頸,疾痛低垂,不 能仰視。緣公子惠義之人,則因褒稱言,鸇服過。蓋言 語之次,空生虛妄之美,功名之下,常有非實之加。《傳》 《書》言「齊桓公妻姑姊妹七人」,此言虛也。夫亂骨肉,犯 親戚,無上下之序者,禽獸之性,則亂,不知倫理。案桓 公九合諸侯,一正天下,道之以德,將之以威,以故諸 侯服從,莫敢不率,非內亂懷鳥獸之性者所能為也。 夫率諸侯朝事王室,恥上無勢而下無禮也。外恥禮 之不存,內何犯禮而自壞?外內不相副,則功無成而 威不立矣。世稱桀、紂之惡,不言淫於親戚,實論者謂 夫桀、紂惡微於亡秦,亡秦過泊於王莽,無淫亂之言。 桓公妻姑姊七人,惡浮於桀、紂,而過重於秦、莽也。《春 秋》采毫毛之美,貶纖芥之惡,桓公惡大不貶,何哉?魯 文姜,齊襄公之妹也,襄公通焉。《春秋經》曰:「莊二年冬, 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郜。」《春秋》何尤於襄公而書其姦, 何宥於桓公?隱而不譏,如經,失之傳家,左丘明、《公羊》 《穀梁》何諱不言?案桓公之過,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 六有五公子爭立,齊亂,公薨,三月乃訃。世聞內嬖六 人,嫡庶無別,則言亂於姑姊妹七人矣。傳書言「齊桓 公負婦人而朝諸侯」,此言桓公之淫亂,無禮甚也。夫 桓公大朝之時,負婦人於背,其游宴之時,何以加此? 方修士禮,崇厲肅敬,負婦人於背,何以能率諸侯朝 事王室?葵丘之會,桓公驕矜,當時諸侯畔者九國,睚 眥不得。一有所載字「九國畔去,況負婦人淫亂之行,何以 肯留?」或曰:「管仲告諸侯,吾君背有疽創,不得婦人,瘡 不衰愈。諸侯信管仲,故無畔者。夫十室之邑,必有忠 信,若孔子,當時諸侯千人以上,必知方術治疽不用 婦人,管仲為君諱也。諸侯知仲為君諱而欺己,必恚 怒而畔去,何以能久統會諸侯,成功於霸?」或曰:「桓公 實無道,任賢相管仲,故能霸天下。夫無道之人,與狂 無異,信讒遠賢,反害仁義,安能任管仲,能養人令之 成事?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干。無道之君,莫能用 賢。使管仲賢,桓公不能用。用管仲,故知桓公無亂行 也。有賢明之君,故有貞良之臣。臣賢君明之驗,奈何 謂之有亂?」《難》曰:「衛靈公無道之君,時知賢臣,管仲為」 輔何?明桓公不為亂也。夫靈公無道,任用三臣,僅以 不喪,非有功行也。桓公尊九九之人,拔甯戚於車下, 責苞茅不貢,連兵攻楚,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千世一 出之主也。而云「負婦人於背」,虛矣。說《尚書》者曰:「周公 居攝,帶天子之綬,戴天子之冠,負扆南面而朝諸侯。」 戶牖之間曰扆,南面之坐位也。負扆南面鄉坐,扆在 後也。桓公朝諸侯之時,或南面坐,婦人立於後也。《世 俗傳》云:「則曰負婦人於背矣。」此則夔一足,宋丁公鑿 井得一人之語也。唐虞時,夔為大夫,性知音樂,調聲 悲善,當時人曰:「調樂如夔一足矣。」《世俗傳》言:夔一足。 案秩宗官缺,帝舜博求,眾稱伯夷,伯夷稽首,讓於夔 龍。秩宗卿官,漢之宗正也。斷足非其理也,且一足之 人,何用行也。夏后孔甲田于東蓂。一作莫山,天雨晦冥, 入於民家,主人方乳。或曰:「後來之子必貴。」或曰:「不勝 之子必賤。」孔甲曰:「為余子孰能賤之?」遂載以歸。析橑 斧,斬其足,卒為守者。孔甲之欲貴之子,有餘力矣,斷 足無宜,故為守者。今夔一足,無因趨步,坐調音樂可 也。秩宗之官,不宜一足,猶守者斷足,不可貴也。孔甲 不得貴之子,伯夷不得讓於夔焉。宋丁公者,宋人也。 未鑿井時,常有寄汲,計之日,去一人作。自鑿井後,不 復寄汲,計之日,得一人之作。故曰「宋丁公鑿井得一 人。」俗傳言曰:「丁公鑿井,得一人於井中。」夫人生於人, 非生於土也。穿土鑿井,無為得人。推此以論,負婦人 之語,猶此類也。負婦人而坐,則云婦人在背,知婦人 在背,非道則生。管仲以婦人治疽之言矣。使桓公用 婦人徹裔,服婦人於背,女氣瘡可去。以婦人治疽,方 朝諸侯,桓公重衣,婦人襲裳,女氣分隔,負之何益?桓 公思士,作庭燎而夜坐,以思致士,反以白日負婦人 見諸侯乎?《傳》《書》言聶政為嚴翁仲刺殺韓王,此虛也。 夫聶政之時,韓列侯也。列侯之三年,聶政刺韓相俠 累;十二「年列侯卒」,與聶政殺俠累,相去十七年。而言 聶政刺殺韓王,短書小傳,竟虛不可信也。《傳》書又言 燕太子丹使刺客荊軻刺秦王,不得,誅死。後高漸麗 復以擊筑見秦王,秦王說之,知燕太子之客,乃冒其 眼使之擊筑。漸麗乃置鉛於筑中,以為重當擊筑,秦 王膝進不能自禁。漸麗以筑擊秦王顙,秦王病傷三月而死。夫言高漸麗以筑擊秦王,實也;言中秦王病 傷三月而死,虛也。夫秦王者,秦始皇帝也。始皇二十 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始皇,始皇殺軻明矣;二十一 年,使將軍王翦攻燕,得太子首;二十五年,遂伐燕,而 虜燕王嘉。後不審何年?高漸麗以筑擊始皇,不中誅。 漸麗當二十七年遊天下,到會稽,至琅邪,北至勞盛 山,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到沙丘平臺,始皇崩。夫讖 書言「始皇還到沙丘而亡。」傳書又言「病筑瘡三月而 死於秦。」一始皇之身,世或言死於沙丘,或言死於秦, 其死,言恆病瘡。傳書之言,多失其實,世俗之人不能 定也。

《語增篇》
编辑

《傳語》曰:聖人憂世,深思事勤,愁擾精神,感動形體,故 稱「堯若腊,舜若腒,桀、紂之君,垂腴尺餘。」夫言聖人憂 世念人,身體羸惡,不能身體肥澤可也;言堯、舜若腊 與腒,桀、紂垂腴尺餘,增之也。齊桓公云:寡人未得仲 父極難,既得仲父甚易。桓公不及堯、舜,仲父不及禹、 契。桓公猶易,堯、舜反難乎?以桓公得管仲易,知堯、舜 得禹、契不難。夫《易》則少憂,少憂則不愁,不愁則身體 不臞。舜承堯太平,堯、舜襲德,功假荒服,堯尚有憂,舜 安能無事?故《經》曰:「上帝引逸」,謂虞舜也。舜承安繼治, 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舜 禹之有天下,而不與焉。」夫不與,尚謂之臞。若腒如德 劣承衰。若孔子栖栖,周流應聘,身不得容,道不得行, 可骨立跛附,僵仆道路乎?紂為長夜之飲,糟丘酒池, 沈湎於酒,不舍晝夜,是必以病,病則不甘飲食,不甘 飲食則肥腴不得至尺。《經》曰:「惟湛樂是從,時亦罔有 充壽。」魏公子無忌為長夜之飲,困毒而死,紂雖未死, 宜羸臞矣。然桀紂同行,則宜同病,言其腴垂過尺餘, 非徒增之,又失其實矣。《傳語》又稱「紂力能索鐵伸鉤, 撫梁易柱」,言其多力也。蜚廉、惡來之徒,並幸受寵,言 好伎力之主,致伎力之士也。或言武王伐紂,兵不血 刃。夫以索鐵伸鉤之力,輔以飛廉、惡來之徒,與周軍 相當,武王德雖盛,不能奪紂素所厚之心,紂雖惡,亦 不失所與同行之意。雖為武王所擒時,亦宜殺傷十 百人。今言不血刃,非紂多力之效,蜚廉惡來助紂之 驗也。案武王之符瑞,不過高祖。武王有白魚赤烏之 祐,高祖有斷大蛇、老嫗哭於道之瑞,武王有八百諸 侯之助,高祖有天下義兵之佐,武王之相,望羊而已。 高祖之相,龍顏,隆準,項紫,美鬚髯,身有七十二黑子。 高祖又逃呂后於澤中,呂后輒見上有雲氣之驗,武 王不聞有此。夫相多於望羊,瑞明於魚烏,天下義兵 並來會漢,助彊於諸侯。武王承紂,高祖襲秦,二世之 惡,隆盛於紂,天下畔秦,宜多於殷。案高祖伐秦,還破 項羽,戰場流血,暴尸萬數,失軍亡眾,幾死一再,然後 得天下,用兵苦,誅亂劇。獨云「周兵不血刃」,非其實也。 言其易,可也;言不血刃,增之也。案周取殷之時,太公 陰謀之書,食小兒丹,教云亡殷。兵到牧野,晨舉脂燭。 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戰,血流浮杵,赤地千里。由此言 之,周之取殷,與漢秦一實也。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 美武王之德,增益其實也。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損,考 察前後,效驗自列。自列,則是非之實,有所定矣。世稱 紂力能索鐵伸鉤,又稱武王伐之,兵不血刃。夫以索 鐵伸鉤之力當人,則是孟賁、夏育之匹也;以不血刃 之德取人,是則三皇五帝之屬也。以索鐵之力,不宜 受服;以不血刃之德,不宜頓兵。今稱紂力則武王德, 貶譽武王則紂力少。索鐵不血刃,不得兩立。殷周之 稱,不得二全。不得二全,則必一非。孔子曰:「紂之不善, 不若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 焉。孟子曰:「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耳,以至仁伐不仁,如 何其血之浮杵也?」若孔子言,殆沮浮杵。若孟子之言, 近不血刃。浮杵過其實,不血刃亦失其正。一聖一賢, 共論一紂,輕重殊稱,多少異實。紂之惡不若王莽。紂 殺比干,莽鴆平帝,紂以嗣立;莽盜漢位。殺主隆於誅 臣,嗣立順於盜位,士眾所畔,宜甚於紂。漢誅王莽,兵 頓昆陽,死者萬數,軍至漸臺,血流沒趾,而獨謂「周取 天下,兵不血刃」,非其實也。

《傳語》曰:「文王飲酒千鍾,孔子百觚。」欲言聖人德盛,能 以德將酒也。如一坐千鍾、百觚,此酒徒非聖人也。飲 酒有法,胸腹小大與人均等。飲酒用千鍾,用肴宜盡 百牛;百觚則宜用十羊。夫以千鍾、百牛、百觚、十羊言 之,文王之身,如防風之君,孔子之體,如長狄之人,乃 能堪之。案文王、孔子之體,不能及防風。長狄以短小 之身,飲食眾多,是缺文王之廣,貶孔子之崇也。案《酒 誥》之篇,「朝夕曰祀茲酒」,此言文王戒慎酒也。朝夕戒 慎,則民化之。外出戒慎之教,內飲酒盡千鍾,導民率 下,何以致化?承紂疾惡,何以自別?且千鍾之效,百觚 之驗,何時用哉?使文王、孔子因祭用酒乎,則受福胙 不能厭飽。因饗射之用酒乎?饗射飲酒,自有禮法,如 私燕賞賜飲酒乎,則賞賜飲酒,宜與下齊。賜尊者之 前三觴而退,過於三觴,醉酗生亂。文王、孔子,率禮之人也,賞賚左右,至於醉酗亂身,自用酒千鍾百觚,大 之則為桀紂,小之則為酒,徒用何以立德成化,表名 垂譽乎?世聞「德將毋醉」之言,見聖人有多德之效,則 虛增文王以為千鍾,「空益孔子以百觚」矣。

《傳語》曰:「紂沉湎於酒,以糟為丘,以酒為池,牛飲者三 千人,為長夜之飲,亡其甲子。」夫紂雖嗜酒,亦欲以為 樂。令酒池在中庭乎?則不當言為長夜之飲。坐在深 室之中,閉窗舉燭,故曰長夜。令坐於室乎?每當飲者, 起之中庭,乃復還坐,則是煩苦相踖藉,不能甚樂。令 池在深室之中,則三千人宜臨池坐,前,俛飲池酒,仰 食肴膳,倡樂在前,乃為樂耳。如審臨池而坐,則前飲 害於肴膳,倡樂之作,不得在前。夫飲食既不以禮,臨 池牛飲,則其啖肴不復用杯,亦宜就魚肉而虎食,則 知夫酒池牛飲,非其實也。

傳又言:「紂懸肉以為林,令男女裸而相逐其間,是為 醉樂淫戲,無節度也。」夫肉當內於口,口之所食,宜潔 不辱。今言男女裸相逐其間,何等潔者?如以醉而不 計潔辱,則當其浴於酒中而裸相逐於肉間,何為不 肯浴於酒中?以不言浴於酒,知不裸相逐於肉間。傳 者之說,或言車行酒,騎行炙,百二十日為一夜。夫言 「用酒為池」,則言「其車行酒」,非也;言其懸肉為林,即言 「騎行炙」,非也;或時紂沉湎覆酒,滂沲於地,即言以酒 為池。釀酒糟積聚,則言糟為「丘」;「懸肉以林」,則言肉為 林。林中幽冥,人時走戲其中,則言裸相逐。或時載酒 用鹿車,則言「車行酒,騎行炙。」或時十數夜,則言其百 二十;或時醉不知問日數,則言其亡。甲子。周公封康 叔,告以紂用酒期於悉極,欲以戒之也。而不言「糟丘 酒池,懸肉為林,長夜之飲,亡其甲子」,聖人不言,殆非 實也。

《傳言》曰:「紂非時與三千人牛飲於酒池。」夫夏官百,殷 二百,周三百,紂之所與相樂,非民必臣也,非小臣,必 大官,其數不能滿三千人。傳書家欲惡紂,故言「三千 人」,增其實也。

《傳語》曰:「周公執贄,下白屋之士」,謂候之也。夫三公,鼎 足之臣,王者之楨幹也。白屋之士,閭巷之微賤者也。 三公傾鼎足之尊,執贄候白屋之士,非其實也。時或 待士,卑恭不驕,白屋人則言其往候白屋,或時起白 屋之士以璧。一本作圭「《迎禮》之人」,則言其執贄以候其家 也。

《傳語》曰:「堯、舜之儉,茅茨不剪,采椽不斲。」夫言茅茨采 椽,可也;言不剪不斲,增之也。《經》曰:「弼成五服。」五服,五 采服也。服五采之服,又茅茨采椽何?宮室衣服之不 相稱也。服五采,畫日月星辰。茅茨采椽,非其實也。 《傳語》曰:「秦始皇帝燔燒《詩》《書》,坑殺儒士。」言燔燒《詩》《書》, 滅去五經文書也。坑殺儒士者,言其皆挾經傳文書 之「人也。燒其書,坑其人,《詩》《書》絕矣。」言燒燔詩書,坑殺 儒士,實也。言其欲滅《詩》《書》,故坑殺其人,非其誠,又增 之也。秦始皇帝三十四年,置酒咸陽臺,儒士七十人 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始皇之德。齊淳于越進諫, 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為夾輔,㓨周青臣以為面諛。 始皇下其議於丞相李斯,李斯非,淳于越曰:「諸生不 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臣請敕史官非《秦 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敢藏諸書、《百家語》、 諸刑書者,悉詣守尉集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 古非今者,族滅。吏見知弗舉,與同罪。」始皇許之。明年, 三十五年,諸生在咸陽者多為妖言。始皇使御史案 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者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 人,皆坑之。燔《詩》《書》,起淳于越之諫。「坑儒士」,起自諸生 為妖言,見坑者四百六十七人。《傳》增言「坑殺儒士,欲 絕《詩》《書》」,又言盡坑之,此非其實,而又增之。

《傳語》曰:「町町若荊軻之閭。」言荊軻為燕太子丹刺秦 王後,誅軻九族,其後恚恨不已,復夷軻之一里,一里 皆滅,故曰町町,此言增之也。夫秦雖無道,無為盡誅 荊軻之里。始皇幸梁山之宮,從山上望見丞相李斯 車騎甚盛,恚出言非之。其後左右以告李斯,李斯立 損車騎。始皇知左右洩其言,莫知為誰,盡捕諸在旁 者皆殺之。其後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民或刻其石 曰:「始皇帝死地分。皇帝聞之,令御史逐問莫服,盡取 石旁人誅之。」夫誅從行於梁山宮,及誅石旁人,欲得 洩言,刻石者不能審知,故盡誅之。荊軻之閭,何罪於 秦而盡誅之?如刺秦王,在閭中,不知為誰,盡誅之可 也。荊軻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為坐之?始皇二 十年,燕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體解軻以徇,不言, 盡誅其閭。彼或時誅軻九族,九族眾多,同里而處,誅 其九族,一里且盡。好增事者,則言町町也。

《儒增篇》
编辑

儒《書》稱「堯舜之德至優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 言文武之隆,遺在成、康。刑錯不用四十餘年,是欲稱 堯舜褒文武也。夫為言不益,則美不足稱;為文不渥, 則事不足褒。堯舜雖優,不能使一人不刑;文武雖盛, 不能使刑不用。言其犯刑者少,用刑希疏可也;言其一人不刑,刑錯不用,增之也。夫能使一人不刑,則能 「使一國不伐;能使刑錯不用,則能使兵寢不施。」案堯 伐丹水,舜征有苗,四子服罪,刑兵設用。成王之時,四 國篡畔,淮夷、徐戎並為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 罪人用法,誅人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異,巧論之人, 不能別也。夫德。一有為字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與兵, 猶足與翼也。走用足,飛用翼,形體雖異,其行身同。刑 之與兵,全眾禁邪,其實一也。稱兵之不用,言刑之不 施,是猶人耳缺目完,以目完稱人體全,不可從也。人 桀於刺虎,怯於擊人,而以刺虎稱謂之勇,不可聽也。 身無敗缺,勇無不進,乃為全耳。今稱「一人不刑,不言 一兵不用」;「褒刑錯不用不言」,一人不畔,未得為優,未 可謂盛也。

《儒書》稱楚養由基善射,射一楊葉百發,能百中之,是 稱其巧於射也。夫言其時射一楊葉,中之可也;言其 百發而百中,增之也。夫一楊葉射而中之,中之一再 行,敗穿,不可復射矣。如就葉懸於樹而射之,雖不欲 射葉,楊葉繁茂,自中之矣。是必使上取楊葉,一一更 置地而射之也。射之數十行,足以見巧。觀其射之者, 亦皆知射工亦必不至於百,明矣。言事者好增巧美, 數十中之,則言其百中矣。百與千,數之大者也。實欲 言十則言百,百則言千矣,是與《書》言「協和萬邦」,《詩》曰 「子孫千億」同一意也。

《儒書》言:衛有忠臣弘演,為衛哀公使,未還,狄人攻哀 公而殺之,盡食其肉,獨捨其肝。弘演使還,致命於肝, 痛哀公之死,身肉盡,肝無所附,引刀自刳其腹,盡出 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而死。言此者,欲稱其忠矣。言 其自刳,內哀公之肝而死,可也;言「盡出其腹實,乃內 哀公之肝」,增之也。人以刃相刺,中五臟輒死。何則?五 臟氣之主也,猶頭脈之湊也。頭一斷,手不能取他人 之頭著之於頸,奈何獨能先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 肝,腹實出輒死,則手不能復把矣。如先內哀公之肝, 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內哀公之肝,出其腹實。」今先 言「盡出其腹實」,「內哀公之肝」,又言盡增其實也。 《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寢石,以為伏虎,將」弓射之,矢 沒其衛。或曰:「養由基見寢石以為兕也,射之矢飲羽。」 或言李廣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 或以為虎,或以為兕,兕虎俱猛,一實也。或言沒衛,或 言飲羽,羽則衛,言不同耳。要取以寢石似虎兕,畏懼 加精,射之入深也。夫言以寢石為虎,射之矢入可也; 言其沒衛,增之也。夫見似虎者,意以為是張弓射之, 盛精加意,則其見真虎,與是無異。射似虎之石,矢入 沒衛。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乎石之質,難射,肉易射 也。以射難沒衛言之,則其射易者洞不疑矣。善射者 能射遠中微,不失毫釐,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養由 基從軍,射晉侯,中其目。夫以匹夫射萬乘之主,其加 精倍力,必與射寢石等,當中晉侯之目也,可復洞達 於項乎?如洞達於項,晉侯宜死。車張十石之弩,恐不 能入一寸,矢摧為三,況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 加精誠,安能沒衛?人之精乃氣也,氣乃力也,有水火 之難,惶惑恐懼,舉徙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 舉二石,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故不過入一寸,如 何謂之「沒衛」乎?如有好用劍者,見寢石,懼而斫之,可 復謂能斷石乎?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卒然見寢石, 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跡乎?巧人之精,與拙人等,古人 之誠與今人同,使當今射工射禽獸於野,其欲得之, 不餘精力乎?及其中獸,不過數寸,跌誤中石,不能內 鋒,箭摧折矣。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 廣射寢石,矢沒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刻木為鳶,飛之三日而不集。 夫言其以木為鳶,飛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夫刻木為鳶,以象鳶形,安能飛而不集乎?既能飛翔, 安能至於三日?如審有機關,一飛遂翔,不可復下,則 當言遂飛,不當言三日,猶世傳言曰:「魯般巧,亡其母 也。」言巧工為母作木車馬,木人御者,機關備具,載母 其上,一驅不還,遂失其母。如木鳶機關備具,與木車 馬等,則遂飛不集機關,為須臾間不能遠,過三日,則 木車等亦宜三日,止於道路,無為徑去,以失其母。二 者必失實者矣。

書說孔子不能容於世,周流游說七十餘國,未嘗得 安。夫言周流不遇,可也;言干七十國,增之也。案《論語》 之篇,諸子之書,孔子自衛反魯,在陳絕糧,削跡於衛, 忘味於齊,伐樹於宋,并費與頓牟,至不能十國。傳言 七十國,非其實也。或時干十數國也。七十之說,文書 傳之,因言干七十國矣。《論語》曰:孔子問公叔文子於 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 「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也;樂然後 笑,人不厭其笑也;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也。」子曰:「豈 其然乎?豈其然乎!夫公叔文子實時言樂、笑、義取人。」 傳說稱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書》言秦穆公伐鄭,過晉不假途,晉襄公率羌戎要擊於崤塞之下,匹馬隻輪無反者。時秦遣三大夫孟明 視、西乞術、白乙丙,皆得復還。夫三大夫復還,車馬必 有歸者。《文》言「匹馬隻輪無反者」,增其實也。

《書》稱「齊之孟嘗,魏之信陵,趙之平原,楚之春申君,待 士下客,招會四方,各三千人。欲言下士之至,趨之者 眾也。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四君雖好士, 士至雖眾,不過各千餘人,書則言三千矣。夫言眾必 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 為難」,難為故也。夫不以為非實,而以為難君子之言, 誤矣。高子泣血,殆必有之。何則?荊和獻寶於楚,楚刖 其足痛。寶不進,己情不達,泣涕,涕盡,因續以血。今高 子痛親,哀極涕竭,血隨而出,實也。而云三年未嘗見 齒,是增之也。言未嘗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孝子 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見齒?孔子曰:「言 不文,或時不言。」傳則言其不見齒,或時傳,則言其不 見齒。三年矣。高宗諒陰,三年不言,尊為天子,不言而 其文言不言,猶疑於增,況高子位賤,而曰未嘗見齒, 是必增益之也。

儒書言禽息薦百里奚,繆公未聽,禽息出,當門仆頭 碎首而死,繆公痛之,乃用百里奚。此言賢者薦善,不 愛其死,仆頭碎首而死,以達其友也。世士相激,文書 傳稱之,莫謂不然。夫仆頭以薦善,古今有之。禽息仆 頭,蓋其實也。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夫人之扣頭,痛 者血流,雖忿恨惶恐,無碎首者,非首不可碎,人力不 能自碎也。「執刃刎頸,樹鋒刺胸」,鋒刃之助,故手足得 成勢也。言禽息舉椎自擊,首碎不足怪也。仆頭碎首, 力不能自將也。有扣頭而死者,未有使頭破首碎者 也。此時或扣頭薦百里奚,世空言其死;若或扣頭而 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儒書》言:「荊軻為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劍刺之,不 得,秦王拔劍擊之。軻以匕首擿秦王,不中,中銅柱入 尺。」欲言匕首之利。荊軻勢盛,投銳利之刃,陷堅彊之 柱,稱荊軻之勇,故增益其事也。夫言入銅柱,實也;言 其入尺,增之也。夫銅雖不若匕首堅剛,入之不過數 寸,殆不能入尺。以入尺言之,設中秦王匕首,洞過乎 車,張十石之弩,射垣木之表,尚不能入尺。以荊軻之 手力,投輕小之匕首,身被龍淵之劍,刃入堅剛之銅 柱。是荊軻之力,勁於十石之弩,銅柱之堅,不若木表 之剛也。世稱荊軻之勇,不言其多力,多力之人莫若 孟賁,使孟賁撾銅柱,能一有過字淵出一尺乎?此亦或時 匕首利若干將、莫邪,所刺無前,所擊無下,故有入尺 之效。夫稱干將、莫邪,亦過其實,刺擊無前,下亦入銅 柱尺之類也。

《儒書》言,董仲舒讀《春秋》,專精一思,志不在他,三年不 窺園菜。夫言不窺園菜,實也;言三年,增之也。仲舒雖 精,亦時解休,解休之間,猶宜游於門庭之側,則能至 門庭,何嫌不窺園菜?聞用精者,察物不見,存道以亡 身,不聞不至門庭,坐思三年,不及窺園也。《尚書·毋佚》 曰:「君子所其毋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佚者也。」一有解字 人之筋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故張而不弛,文王不 為。弛而不張,文王不行。一弛一張,文王以為常。聖人 材優,尚有弛張之時。仲舒材力劣於聖,安能用精?三 年不休?

儒書言「夏之方盛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 而為之備,故入山澤,不逢惡物,用辟神姦,故能葉於 上下,以承天休。夫金之性物也,用遠方貢之為美,鑄 以為鼎,用象百物之奇,安能入山澤,不逢惡物,辟除 神姦乎?」周時天下太平,越裳獻白雉,倭人貢鬯草,食 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凶,金鼎之器,安能辟姦?且九鼎 「之來」,德盛之瑞也。服瑞應之物,不能致福。男子服玉, 女子服珠。珠玉於人,無能辟除寶奇之物。使為蘭服, 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語也。一有大字夫九鼎無能 辟除,《傳》言「能辟神姦」,是則《書》增其文也。世俗傳言「周 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此則世俗增其言也,儒 書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無怪空為神也。且夫謂周 之鼎神者,何用審之?周鼎之金,遠方所貢,禹得鑄以 為鼎也。其為鼎也,有百物之象,如為遠方貢之為神 乎?遠方之物安能神?如以為禹鑄之為神乎?禹聖不 能神。聖人身不能神,鑄器安能神?如以金之物為神 乎,則夫金者,石之類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以有百 物之象為神乎?夫百物之象,猶雷樽也,雷樽刻畫雲 雷之形。雲雷在天,神於百物,雲雷之象不能神,百物 之象安能神也?

傳言:「秦滅周,周之九鼎入於秦。」案本事,周赧王之時, 秦昭王使將軍摎攻王赧。王赧惶懼奔秦,頓首受罪, 盡獻其邑三十六,口三萬。秦受其獻,還王赧。王赧卒, 秦王取九鼎寶器矣。若此者,九鼎在秦也。始皇二十 八年,北遊至琅邪,還過彭城,齊戎禱祠,欲出周鼎,使 千人沒泗水之中,求弗能得。案時昭王之後,三世得 始皇帝,秦無危亂之禍。鼎宜不亡,亡時殆在周。《傳》言「王赧奔秦,秦取九鼎。」或時誤也。《傳》又言:「宋太丘社亡, 鼎沒水中彭城下。」其後二十九年,秦并天下。若此者, 鼎未入秦也。其亡從周去矣,未為神也。《春秋》之時,五 石隕於宋。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猶鼎之亡於地也。 星去天不為神,鼎亡於地何能神?春秋之時,三山亡, 猶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隕,太丘 社去,皆自有為。然鼎亡,亡亦有應也。未可以亡之故, 乃謂之神。如鼎與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欲 辟危亂之禍乎,則更桀、紂之時矣。衰亂無道,莫過桀、 紂。桀、紂之時,鼎不亡去。周之衰亂,未若桀、紂留無道 之桀、紂,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神有知之驗也。或 時周亡之時,將軍摎人眾見鼎盜取姦人鑄爍以為 他器,始皇求不得也,後因言有神名,則空生沒於泗 水之語矣。孝文皇帝之時,趙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 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於泗水,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 氣,意周鼎出乎?兆見,弗迎則不至。」於是文帝使使治 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 言神器事皆詐也,於是下平事於吏。吏治誅新垣平。 夫,言鼎在泗水中,猶新垣平詐言鼎有神氣見也。

《藝增篇》
编辑

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實,著文垂辭,辭出溢其真,稱 美過其善,進惡沒其罪。何則?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 也。故譽人不增其美,則聞者不快其意;毀人不益其 惡,則聽者不愜於心。聞一增以為十,見百益以為千, 使夫純樸之事,十剖百判,審然之語,千反萬畔。墨子 哭於練絲,楊子哭於岐道,蓋傷失本,悲離其實也。蜚 流之言,百傳之語,出小人之口,馳閭巷之間,其猶是 也。諸子之文,筆墨之疏,人賢所著,妙思所集,宜如其 實,猶或增之。儻經藝之言,如其實乎?言審莫過聖人, 經藝萬世不易,猶或出溢,增過其實。增過其實,皆有 事為,不妄亂誤,以少為多也。然而必論之者,《方言》經 藝之增,與傳語異也。經增非一,略舉較著,令怳惑之 人,觀覽採擇,得以開心通意,曉解覺悟。《尚書》「協和萬 國」,是美堯德致太平之化,化諸夏,并及夷狄也。言協 和方外,可也;言萬國,增之也。夫唐之與周,俱治五千 里內。周時諸侯千七百九十三國,荒服戎服要服,及 四海之外不粒食之民,若穿胸、儋耳、焦僥、跋踵之輩, 并合其數,不能三千。天之所覆,地之所載,盡於三千 之中矣。而《尚書》云「萬國」,褒增過實,以美堯也。欲言堯 之德大,所化者眾,諸夏夷狄莫不雍和,故曰萬國,猶 《詩》言「子孫千億矣。」美周宣王之德能慎。一作順「天地。天 地祚之,子孫眾多,至於千億。」言子孫眾多,可也;言千 億,增之也。夫子孫雖眾,不能千億,詩人頌美,增益其 實。案后稷始受邰封,訖於宣王,宣王以至外族內屬, 血脈所連,不能千億。夫千與萬,數之大名也。萬言眾 多,故《尚書》言「萬國」,《詩》言千億。《詩》云:「鶴鳴九皋,聲聞于 天。」言鶴鳴九折之澤,聲猶聞於天,以喻君子修德窮 僻,名猶達朝廷也。其聞高遠可矣。言其聞於天,增之 也。彼言聲聞於天,見鶴鳴於雲中,從地聽之,度其聲 鳴於地,當復聞於天也。夫鶴鳴雲中,人聞聲,仰而視 之,目見其形,耳目同力,耳聞其聲,則目見其形矣。然 則耳目所聞見,不過十里,使參天之鳴,人不能聞也。 何則?天之去人以萬數,遠則目不能見,耳不能聞。今 鶴鳴,從下聞之,鶴鳴近也。以從下聞其聲,則謂其鳴 於地,當復聞於天,失其實矣。其鶴鳴於雲中,人從下 聞之,如鳴於九皋,人無在天上者,何以知其聞於天 上也?「無以知」,意從准況之也。詩人或時不知至誠以 為然;或時知而欲以喻事,故增而甚之。《詩》曰:「維周黎 民,靡有孑遺。」是謂周宣王之時,遭大旱之災也。詩人 傷旱之甚,民被其害,言無有孑遺一人不愁痛者。夫 旱甚則有之矣,言無孑遺一人增之也。夫周之民猶 今之民也,使今之民也,遭大旱之災,貧羸無蓄積,扣 心思雨,若其富人穀食饒足者,廩囷不空,口腹不肌, 何愁之有?天之旱也,山林之間不枯,猶地之水,丘陵 之上不湛也。山林之間,富貴之人必有遺脫者矣。而 言「靡有孑遺」,增益其文,欲言旱甚也。

《易》曰:「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閴其無人也。」非其無人 也,無賢人也。《尚書》曰:「毋曠庶官。」曠,空。庶,眾也。毋空眾 官,寘非其人,與空無異,故言空也。夫不肖者皆懷五 常,才劣不逮,不成純賢,非狂妄頑嚚,身中無一知也。 德有大小,材有高下,居官治職,皆欲勉效在官。尚書 之官,易之戶中,猶能有益,如何謂之空而無人?《詩》曰: 「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此言文王得賢者多,而不肖者 少也。今《易》宜言「閴其少人」,《尚書》宜言「無少眾官」,以少 言之可也,言空而無人,亦尤甚焉。五穀之於人也,食 之皆飽;稻粱之味,甘而多腴,豆麥雖糲,亦能愈飢。食 豆麥者,皆謂糲而不甘,莫謂腹空無所食。竹木之杖, 皆能扶病,竹杖之力,弱劣不及木或操竹杖,皆謂不 勁。莫謂手空無把持。夫不肖之臣,豆麥,竹杖之類也。 《易》持其具,臣在戶。言無人者,惡之甚也。《尚書》眾官,亦 容小材,而云無空者,刺之甚也《論語》曰:「大哉,堯之為君也,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傳》曰: 「有年五十,擊壤於路者,觀者曰:『大哉堯德乎』!擊壤者 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 等力?此言蕩蕩無能名之效也。言蕩蕩可也,乃欲言 民無能名,增之也。四海之大,萬民之眾,無能名堯之 德者,殆不實也。夫擊壤者曰:「堯何等力」,欲言民無能 名也?觀者曰:「大哉堯之德乎!」此何等民者,猶能知之。 實有知之者云,無竟增之。《儒書》又言堯、舜之民,可比 屋而封,言其家有君子之「行,可皆官也。夫言可封,可 也;言比屋,增之也。」人年五十為人父,為人父而不知 君,何以示子?太平之世,家為君子。人有禮義,父不失 禮,子不廢行。夫有行者有知,知君莫如臣。臣賢,能知 君,能知其君,故能治其民。今不能知堯,何可封官?年 五十擊壤於路,與豎子未成人者為伍,何等賢者?子 路使子羔為郈宰,孔子以為不可,未學無所知也。《擊 壤》者,無知官之如何,稱堯之蕩蕩,不能述其可比屋 而封。言賢者可比屋而封,不能議讓其愚而無知之。 夫《擊壤》者難以言比屋,比屋難以言蕩蕩,二者皆增 之所由起,美堯之德也。

《尚書》曰:祖伊諫紂曰:今我民罔不欲喪。罔,無也;我天 下民無不欲王亡者。夫言欲王之亡可也,言無不增 之也。紂雖惡民,臣蒙恩者非一,而祖伊增語,欲以懼 紂也。故曰:語不益,心不惕;心不惕,行不易。增其語欲 以懼之,冀其警悟也。蘇秦說齊王曰:「臨菑之中,車轂 擊,人肩磨,舉袖成幕,連衽成帷,揮汗成雨。齊雖熾盛」, 不能如此。《蘇秦增語》,激齊王也。祖伊之諫紂,猶蘇秦 之說齊王也。賢聖增文,外有所為,內未必然。何以明 之?夫《武成》之篇言武王伐紂,血流浮杵,助戰者多,故 至血流如此。皆欲紂之亡也,土崩瓦解,安肯戰乎?然 祖伊之言,民無不欲,如《蘇秦增語》,《武成》言血流浮杵, 亦太過焉。死者血流,安能浮杵?案武王伐紂於牧之 野,河北地高壤,靡不乾燥,兵頓血流,輒燥入土,安得 杵浮?且周殷士卒,皆賫盛糧,或作「乾糧。」無杵臼之事, 安得杵而浮之?言「血流杵」,欲言誅紂。惟兵頓士傷,故 至浮杵。

《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星霣如 雨。《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 雨?」不修《春秋》曰:「如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星 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曰:「雨星不 及地尺而復。」君子者,謂孔子也。孔子修之,星霣如雨。 如雨者,如雨狀也。山氣為雲,上不及天,下而為雲,雨 星。星霣不及地,上復在天,故曰如雨,孔子正言也。夫 星霣或時至地,或時不能,尺丈之數難審也。《史記》言 尺,亦以太甚矣。夫地有樓臺山陵,安得言尺?孔子言 「如雨」,得其實矣。孔子作《春秋》,故正言如雨。如孔子不 作「不及地尺」之文,遂傳至今。光武皇帝之時,郎中汝 南賁光上書言:「孝文皇帝時居明光」宮,天下斷獄三 人,頌美文帝,陳其效實。光武皇帝曰:「孝文時不居明 光宮,斷獄不三人,積善修德,美名流之,是以君子惡 居下流。」夫賁、光上書於漢,漢為今世,增益功美,猶過 其實,況上古帝王久遠,賢人從後褒述,失實離本,獨 已多矣。不遭光武論,千世之後,孝文之事,載在經藝 之上,人不知其增。居「《明光宮》,斷獄三人,而遂為實事 也。」

《正說篇》
编辑

儒者說五經,多失其實。前儒不見本末,空生虛說。後 儒信前師之言,隨舊述故,滑習辭語,苟名一師之學, 趨為師教授,及時蚤仕,汲汲競進,不暇留精用心,考 實根核。故虛說傳而不絕,實事沒而不見,五經並失 其實。《尚書》《春秋》事較易,略正題目麤麤之說,以照篇 中微妙之文。

說《尚書》者,或以為本百兩篇,後遭秦燔《詩》《書》,遺在者 二十九篇。夫言秦燔《詩》《書》是也,言「本百兩篇」者,妄也。 蓋《尚書》本百篇,孔子所授也。遭秦用李斯之議,燔燒 五經,濟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孝景皇帝時,始存 《尚書》,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錯往從,受《尚書》二十 餘篇。伏生老死,書殘不竟。晁錯傳于倪寬。至孝宣皇 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 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 二十九篇始定矣。至孝景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 堂以為殿,得百篇《尚書》于牆壁中,武帝使使者取視, 莫能讀者,遂祕于中外,不得見。至孝成皇帝時,徵為 《古文尚書》學。東海張霸案百篇之《序》,空造《百兩》之篇, 獻之成帝,帝出《祕百篇》以校之,皆不相應,於是下霸 於吏,吏白霸罪當至死。成帝高其才而不誅,亦惜其 文而不滅。故《百兩》之篇傳在世間者,傳見之人則謂 《尚書》本有《百兩篇》矣。

或言:秦燔《詩》《書》者,燔《詩經》之書也,其經不燔焉。夫《詩 經》獨燔,其《詩》《書》,五經之總名也。《傳》曰:「男子不讀經,則 有博戲之心。」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 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五經總名為書,傳者不知秦燔書所起,故不審燔書 之實。秦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 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秦始皇齊人淳于越進諫,以 為始皇不封子弟,卒有田常六卿之難,無以救也。譏 青臣之頌,謂之為諛。秦始皇下其議丞相府,丞相斯 以為越言不可用,因此謂諸生之言惑亂黔首,乃令 史官盡燒《五經》。有敢藏諸書、《百家語》者,刑唯博士官 乃得有之。《五經》皆燔,非獨諸家之書也,傳者信之,見 言《詩》《書》,則獨謂「經」,謂之書矣。

傳者或知《尚書》為秦所燔,而謂二十九篇其遺脫不 燒者也。審若此言,《尚書》二十九篇,火之餘也。七十一 篇為炭灰,二十九篇獨遺邪?夫伏生年老,晁錯從之 學時,適得二十餘篇。伏生死矣,故二十九篇獨見,七 十一篇遺脫。遺脫者七十一篇,反謂二十九篇遺脫 矣。

或說:「《尚書》二十九篇者,法曰:『斗,七宿也。四七二十八 篇,其一曰斗矣,故二十九。夫《尚書》滅絕于秦,其見在 者二十九篇,安得法乎?宣帝之時,得佚《尚書》及《易》《禮》 各一篇,《禮》《易》篇數亦始足,焉得有法?案百篇之序闕 遺者七十一篇,獨為二十九篇立法,如何』?」或說曰:「孔 子更選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獨有法也。」蓋俗儒之說 也,未必傳記之明也。「二十九篇殘而不足,有傳之者, 因不足之數,立取法之說,失聖人之意,違古今之實。 夫經之有篇也,猶有章句;有章句也,猶有文字也。文 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數以連章,章有體以成篇,篇則 章句之大者也。」謂篇有所法,是謂章句復有所法也。 《詩經》舊時亦數千篇,孔子刪去復重,正而存三百篇, 猶二十九篇也。謂二十九篇有法,是謂三百五篇復 有法也。或說:「《春秋》十二月也。《春秋》十二公,猶《尚書》之 百篇,百篇無所法,十二公安得法?」說《春秋》者曰:「二百 四十二年,人道浹,王道備。善善惡惡,撥亂世,反諸正, 莫近于《春秋》。若此者,人道王道適具足也。三軍六師 萬二千人,足以陵敵」伐寇,橫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 有所法也。孔子作《春秋》,紀魯十二公,猶三軍之有六 師也;士眾萬二千,猶年有二百四十二也。六師萬二 千人,足以成軍。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義。說 事者好神道恢義,不肖以遭禍。是故經傳篇數,皆有 所法,考實根本,論其文義,與彼賢者作《書》《詩》無以異 也。故聖人作《經》,賢者作《書》,義窮理竟,文辭備足,則為 篇矣。其立篇也,種類相從,科條相附,殊種異類,論說 不同,更別為篇。意異則文殊,事改則篇更。據事意作, 安得法象之義乎?

或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壽九十,中壽八十,下 壽七十。孔子據中壽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 四十年也。又說為赤制之中數也。又說二百四十二 年,人道浹,王道備。夫據三世,則「浹備」之說非;言浹備 之說為是,則據三世之論誤。二者相伐而立其義,聖 人之意何定哉?凡紀事言年月日者,詳悉重之也。《洪 範》五紀,歲、月、日、星紀事之文,非法象之言也。紀十二 公享國之年,凡有二百四十二,凡此以立三世之說 矣。實孔子紀十二公者,以為十二公事,適足以見王 義邪?據三世,三世之數,適得十二公而足也。如據十 二公,則二百四十二年不為三世見也。如據三世,取 三八之數,二百四十年而已,何必取二說者?又曰:「欲 合隱公之元也,不取二年。隱公元年不載於經。」夫《春 秋》自據三世之數而作,何用隱公元年之事為始?須 隱公元年之事為始,是竟以備足為義,據三世之說, 不復用矣。說隱公享國五十年,將盡紀元年以來邪? 中斷以備三八之數也。如盡紀元年以來三八之數 則中斷。如中斷以備三世之數,則隱公之元,不合何 如?且年與月日,小大異耳,其所紀載,同一實也。二百 四十二年謂之據三世,二百四十二年中之日月必 有數矣。年據三世,月日多少何據哉?夫《春秋》之有年 也,猶《尚書》之有章。章以首義,年以紀事,謂《春秋》之年 有據,是謂《尚書》之章亦有據也。

說《易》者皆謂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夫聖王 起河出圖,洛出《書》。伏羲王《河圖》從河水中出,《易》卦是 也。禹之時得《洛書》,書從洛水中出,《洪範》九章是也。故 伏羲以卦治天下,禹案《洪範》以治洪水。古者烈山氏 之王得《河圖》,夏后因之曰《連山》。烈山氏之王得《河圖》, 殷人因之曰《歸藏》。伏羲氏之王得《河圖》,周人曰《周易》。 其經卦皆六十四,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世 之傳說《易》者,言伏羲作八卦,不實其本,則謂伏羲真 作八卦也。伏羲得八卦,非作之;文王得成六十四,非 演之也。演作之言,生于俗傳,苟信一文,使夫真是幾 滅不存。既不知《易》之為《河圖》,又不知存于俗何家《易》 也,或時《連山》《歸藏》,或時《周易》。案禮,夏、殷、周三家相損 益之制,較著不同。如以周家在後,論今為《周易》,則禮 亦宜為《周禮》。六典不與今禮相應,今禮未必為周,則 亦疑今《易》未必為周也。案左丘明之傳,引周家以卦 與今《易》相應,殆《周易》也。說禮者皆知禮也,為禮何家禮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 禮,所損益可知也。」由此言之,夏殷周各自有禮,方今 《周禮》邪夏殷也,謂之《周禮》《周禮》六典,案今《禮經》,不見 六典,或時殷禮未絕,而六典之禮不傳,世因謂此為 《周禮》也。案《周官》之法,不與今禮相應,然則《周禮》六典 是也,其不傳,猶古文《尚書》,《春秋左氏》不興矣。

說《論語》者,皆知《說文》解語而已,不知《論語》本幾何篇, 但周以八寸為尺,不知《論語》所獨一尺之意。夫《論語》 者,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敕已之時甚多,數十百篇, 以八寸為尺紀之,約省懷持之便也。以其遺非經傳 文,紀識恐忘,故以「但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漢興失 亡,至武帝發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齊、魯二, 河間九篇,三十篇。至昭帝女讀二十一篇。宣帝下太 常博士時尚稱書難曉,名之曰「傳」,後更隸寫以傳誦。 初,孔子孫孔安國以教魯人扶卿,官至荊州刺史,始 曰《論語》。今時稱《論語》二十篇,又失齊、魯、河間九篇,本 三十篇,分布亡失,或二十一篇,目或多或少,文讚或 是或誤。說《論語》者,但知以剝解之問,以纖微之難,不 知《存問本根篇》數章目「溫故知新可以為師」,今不知 古稱師如何?

《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 《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若孟子之言《春秋》者,魯 史記之名,《乘》《檮》《杌》同,孔子因舊故之名以號《春秋》之 經,未必有奇說異意,深美之據也。今俗儒說之,「春者 歲之始,秋者其終也。」《春秋》之經,可以奉始養終,故號 為《春秋》。《春秋》之經,何以異《尚書》?《尚書》者,以為上古帝 王之書,或以為上所為,下所書,授事相實而為名,不 依違作意以見奇。說《尚書》者,得經之實,說《春秋》者失 聖之意矣。《春秋左氏傳》:「桓公十有七年冬十月朔,日 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謂官失之言,蓋其實也。史 官記事,若今時縣官之書矣。其年月尚大,難失,日者 微小,易忘也。蓋紀以善惡為實,不以日月為意。若夫 《公羊》《穀梁》之《傳》,日月不具輒為意,使失平常之事,有 怪異之說,徑直之文,有曲折之義,非孔子之心。夫《春 秋》實及言夏不言者,亦與不書日月同一實也。 唐、虞、夏、殷、周者,土地之名。堯以唐侯嗣位,舜從虞地 得達,禹由夏而起,湯因殷而興,武王階周而伐,皆本 所興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為號,若人之有姓矣。 《說尚書》謂之「有天下之代號。」唐、虞、夏、殷。周者,功德之 名,盛隆之意也。故唐之為言蕩蕩也。虞者,樂也。夏者, 大也;殷者,中也。周者,至也。堯則蕩蕩,民無能名;舜則 天下虞樂。禹承二帝之業,使道尚蕩蕩,民無能名。殷 則道得中,周武則功德無不至。其立義美也,其褒五 家大矣,然而違其正,實失其初意。唐、虞、夏、殷、周,猶秦 之為秦,漢之為漢。秦起于秦,漢興於漢中,故曰「猶秦、 漢」;猶王莽從新都侯起,故曰「亡新。」使秦、漢在經傳之 上,說者將復為秦、漢作道德之說矣。

堯老求禪四嶽,舉舜。堯曰:「我其試哉說。」《尚書》曰:「試者, 用也。我其用之,為天子也文,為天子也文。」又曰:「女于 時觀厥刑于二女。」觀者,觀爾虞舜于天下,不謂堯自 觀之也。若此者高大堯舜以為聖人,相見已審,不須 觀試,精耀相照,曠然相信。又曰:「四門穆穆,入于大麓, 烈風雷雨不迷。」言大麓,三公之位也,居一公之位,大 總錄二公之事,眾多並吉,若疾風大雨。夫聖人才高, 未必相知也。聖成事,舜難知佞。使皋陶陳知人之法, 佞難知,聖亦難別。堯之才,猶舜之知也,舜知佞,堯知 聖。堯聞舜賢,四嶽舉之,心知其奇,而未必知其能,故 言「我其試哉。」試之于職。妻以二女,觀其夫婦之法。職 治修而不廢,夫道正而不僻。復令大「麓之野而觀其 聖,逢烈風疾雨,終不迷惑。堯乃知其聖,授以天下。」夫 《文言》觀試,觀試其才也。說家以為譬喻增飾,使事失 正,是誠而不存,曲折失意,使偽說傳而不絕。造說之 傳,失之久矣。後生精者,苟欲明經,不原實而原之者, 亦校古隨舊,重是之文以為說,證經之傳不可從,五 經皆多失實之說,《尚書》《春秋》,行事成文,較著可見,故 頗獨論。

《書解篇》
编辑

或曰:「士之論高,何必以文?」答曰:「夫人有文質乃成,物 有華而不實,有實而不華者。《易》曰:『聖人之情見乎辭。 出口為言,集札為文,文辭施設,實情敷烈』。夫文德,世 服也。空書為文,實行為德,著之於衣為服。故曰:德彌 盛者文彌縟,德彌彰者人彌明。大人德擴,其文炳,小 人德熾,其文斑。官尊而文繁,德高而文積。華而晥者, 大夫之簀。」曾子寢疾,命元起易。由此言之,衣服以品 賢,賢以文為差,愚傑不別,須文以立折。非唯於人,物 亦咸然。龍鱗有文,於蛇為神;鳳羽五色,於鳥為君;虎 猛毛,蚡蜦,龜知背負文,四者體不質,於物為聖賢。且 夫山無林則為土山,地無毛則為瀉土,人無文則為 樸。人土山無麋鹿,瀉土無五穀,人無文德,不為聖賢。 上天多文,而后土多理,二氣協和,聖賢稟受,法象本 類,故多文彩。瑞應符命,莫非文者。晉唐叔虞,魯成季友。惠公夫人,號曰仲子,生而怪奇,文在其手。張良當 貴,出與神會。老父授書,卒封留侯。河神故出圖,洛靈 故出書。竹帛所記,怪奇之物,不出潢洿。物以文為表, 人以文為基。棘子成欲彌文,子貢譏之,謂文不足奇 者,子成之徒也。

「著作者為文儒,說經者為世儒,二儒在世,未知何者 為優。」或曰:「文儒不若世儒。世儒說聖人之經,解賢者 之傳,義理廣博,無不實見,故在官常位,位最尊者為 博士,門徒聚眾,招會千里,身雖死亡,學傳於後。文儒 為華淫之說,於世無補,故無常官,弟子門徒,不見一 人,身死之後,莫有紹傳,此其所以不如世儒者也。」答 曰:「不然。夫世儒說聖情共起並驗,俱追聖人,事殊而 務同,言異而義鈞。何以謂之文儒之說,無補於世。世 儒業易為,故世人學之多,非事可析第,故官廷設其 位。文儒之業,卓絕不循,人寡其書,業雖不講,門雖無 人,書文奇偉,世人亦傳。彼虛說,此實篇,折累二者,孰 者為賢?案古俊乂,著作辭說,自用其」業,自明於世。世 儒當時雖尊,不遭文儒之書,其跡不傳;周公制禮樂, 名垂而不滅;孔子作《春秋》,聞傳而不絕;周公、孔子,難 以論言。漢世文章之徒,陸賈、司馬遷、劉子政、揚子雲, 其材能若奇,其稱不由人;世傳《詩》《書》,魯申公書家千 乘;歐陽公孫不遭太史公,世人不聞。夫以業自顯,孰 與須人乃顯?夫能紀「百人」,孰與廑能顯其名。

或曰:「著作者,思慮間也,未必材知出異人也。居不幽, 思不至使著作之人總眾事之。凡典國境之職,汲汲 忙忙,或暇著作,試使庸人,積閒暇之思,亦能成篇八 十數。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一沐三握髮,何暇優游 為麗美之文於筆札?孔子作《春秋》,不用於周也。司馬 長卿不預公卿之事,故能作《子虛》之賦;揚子雲存中」 郎之官,故能成《太元經》,就法言。使孔子得王,《春秋》不 作長卿。子雲為相,賦元不工籍。答曰:「文王日昃不暇 食」,此謂演《易》而益卦。周公一沐三握髮,為周改法而 制。周道不弊,孔子不作,休思慮間也。周法闊疏,不可 因也。夫稟天地之文,發于胸臆,豈為間作不暇日哉? 感偽起妄,源流氣烝。管仲相桓公,致「於九合;商鞅相 孝公,為秦開帝業。然而二子之書,篇章數十。《長卿》《子 雲》,二子之倫也。俱感,故才並;才同,故業鈞。皆士而各 著,不以思慮間也。問事彌多而見彌博,官彌劇而識 彌泥。居不幽則思不至,思不至則筆不利。嚚頑之人, 有幽室之思,雖無憂不能著一字,蓋人材有能,無有 不暇,有無材而不能思,無有知而不能著,《有鴻材》欲 作而無起,細知以問而能記。」蓋奇有無所因,無有不 能言,兩有無所睹,無不暇造作。

或曰:「凡作者精思已極,居位不能領職。蓋人思有所 倚著,則精有所盡索。著作之人,書言通奇,其材已極, 其知已罷。」案古作書者,多位布散槃解,輔傾寧危,非 著作之人所能為也。夫有所偪,有所泥,則有所自,篇 章數百。呂不韋作《春秋》,舉家徙蜀;淮南王作《道書》,禍 至滅族;韓非著治術,身下秦獄。身且不全,安能輔國? 「夫有長於彼,安能不短於此?深於作文,安能不淺於 政治?」答曰:「人有所優,固有所劣;人有所工,固有所拙。 非劣也,志意不為也;非拙也,精誠不加也。志有所存, 顧不見泰山;思有所至,有身不暇徇也。稱干將之利, 刺則不能擊;擊則不能刺;非刃不利,不能一旦二也。 蛢彈雀則失鷜,射鵲則失鴈。方員畫」不俱成,左右視 不並見。人材有兩為,不能成一。使干將寡刺而更擊 蛢,舍鵲而射鴈,則下射無失矣。人委其篇章,專為攻 治,則子產、子賤之跡不足侔也。古作書者多立功,不 用也。管仲、晏嬰功書並作,商鞅、《虞卿》篇治,俱為。高祖 既得天下,馬上之計未敗。陸賈造《新語》,高祖粗納采, 呂氏橫逆,劉氏將傾,非陸賈之策,帝室不寧。蓋材知 無不能,在所遭遇,遇亂則知立功,有起則以其材著 書者也。出口為言,著文為篇。古以言為功者多,以文 為敗者希。呂不韋、淮南王以他為過,不以書有非,使 客作書,不身自為。如不作書,猶蒙此章。章之禍人,古 今違屬,未必皆著作,材知極也。鄒陽舉疏,免罪於梁, 徐樂上書,身拜郎中。材能以文,其為功於人何嫌?不 能營衛其身。韓蚤信公子非,國不傾危。及非之死,李 斯如奇,非以著作材極,不能復有為也。春物之傷,或 死之也。殘物不傷,秋亦大長。假令非不死,秦未可知。 故才人能令其行可尊,不能使人必法;已能令其言 可行,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

或曰:「古今作《書》者非一各穿鑿。夫《經》之實傳,違聖人 質,故謂之蕞殘,比之玉屑,故曰蕞殘滿車,不成為道; 玉屑滿篋,不成為寶。前人近聖,猶為蕞殘,況遠聖從 後,復重為者乎?其作必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采用 而施行?」答曰:「聖人作其經,賢者造其傳,述作者之意, 採聖人之志,故經須傳也,俱賢所為,何以獨謂經傳」 是,他書記非?彼見經傳傳經之文,經須而解,故謂之 是。他書與書相違,更造端緒,故謂之非。若此者,韙是 於五經。使言非。五經雖是不見聽。使五經從孔門出到今常令人不缺滅,謂之純壹,信之可也。今五經遭 亡秦之奢侈,觸李斯之橫議,燔燒禁防;伏生之休,抱 經深藏。漢興,收《五經》,經書缺滅而不明,篇章棄散而 不具。晁錯之輩,各以私意分析文字,師徒相因相授, 不知何者為是?亡秦無道,敗亂之也。秦雖無道,不燔 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可觀讀以正說,可采掇以 示後人。後人復作,猶前人之造也。夫俱鴻而知,皆傳 記所稱,文義與經相薄,何以獨謂文書失經之實?由 此言之,經缺而不完,《書》無佚本,《經》有遺篇,折累二者, 孰與蕞殘?《易》據事象,《詩》采「民以為篇;樂須不驩,《禮》待 民平」,四經有據,篇章乃成。《尚書》《春秋》采掇《史記》,《史記》 興,無異書,以民事一意,六經之作皆有據。由此言之, 書亦為本,經亦為末,末失事實,本得道質。折累二者, 孰為玉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經 誤者在諸子,諸子尺書,文明實是,說《章句》者終不求 解扣明師,師相傳,初為《章句》者,非通覽之人也。

《案書篇》
编辑

儒家之宗,孔子也;墨家之祖,墨翟也。且案儒道傳而 墨法廢者,儒之道義可為,而墨之法議難從也。何以 驗之?墨家薄葬右鬼,道乖相反,違其實,宜以難從也。 乖違如何?使鬼非死?人之精也,右之未可知。今墨家 謂鬼審人之精也,厚其精而薄其屍,此于其神厚而 于其體薄也。薄厚不相勝,華實不相副,則怒而降禍, 雖有其鬼,終以死恨。人情欲厚惡薄,神心猶然。用《墨 子》之法,事鬼求福,福罕至而禍常來也。以一況百,而 墨家為法,皆若此類也。廢而不傳,蓋有以也。

《春秋左氏傳》者,蓋出孔子壁中。孝武皇帝時,魯共王 壞孔子教授堂以為宮,得佚《春秋》三十篇,《左氏傳》也。 公羊高、穀梁赤、胡母氏皆傳《春秋》,各門異戶,獨《左氏 傳》為近得實。何以驗之?《禮記》造於孔子之堂,太史公, 漢之通人也,《左氏》之言與二書合,公羊高、穀梁赤、胡 母氏不相合。又諸家去孔子遠,遠不如近,聞不如見。 劉子政玩弄《左氏》,童僕妻子皆呻吟之。光武皇帝之 時,陳元、范叔上書連屬,條事是非,《左氏》遂立范叔尋 因罪罷。元叔天下極才,講論是非,有餘力矣。陳元言 訥,范叔章詘,《左氏》得實明矣。言多怪,頗與孔子「不語 怪」力相違返也。《呂氏春秋》亦如此焉。《國語》,左氏之外 傳也。左氏傳經辭,語尚略,故復選錄《國語》之辭以實。 然則《左氏國語》,世儒之實書也。

公孫龍著堅白之論,析言剖辭,務折曲之言,無道理 之較,無益於治。齊有三,鄒衍之書,瀇洋無涯,其文少 驗,多驚耳之言。案大才之人,率多侈縱,無實是之驗; 華虛誇誕,無審察之實。商鞅相秦,作耕戰之術;管仲 相齊,造輕重之篇。富民豐,國彊主弱。一作威「敵公賞罰」, 與鄒衍之書並言,而太史公兩紀,世人疑惑,不知所 從。案張儀與蘇秦同時,蘇秦之死,儀固知之,儀知各 審,宜從儀言以定其實,而說不明。兩傳其文東海張 商亦作列傳,豈蘇秦商之所為邪?何文相違甚也?《三 代世表》言五帝、三王皆黃帝子孫,自黃帝轉相生,不 更稟氣於天,作《殷本紀》,言契母簡狄浴於川,遇元鳥 墜卵吞之,遂生契焉。及《周本紀》言,后稷之母姜嫄野 出,見大人跡,履之,則妊身生后稷焉。夫觀《世表》,則契 與后稷黃帝之子孫也,讀《殷周本紀》,則元鳥大人之 精氣也。二者不可兩傳,而太史公《兼紀》不別。案帝王 之妃,不宜野出,浴於川水。今言「浴於川,吞元鳥之卵, 出於野,履大人之跡,違尊貴之節,誤是非之言也。」 《新語》陸賈所造,蓋董仲舒相被服焉。皆言君臣政治 得失,言可采,行事美足觀。鴻知所言,參貳經傳,雖古 聖之言,不能過增。陸賈之言,未見遺闕,而仲舒之言 雩祭可以應天,土龍可以致雨,頗難曉也。夫致旱者, 以雩祭不夏郊之祀,豈晉侯之過邪?以政失道,陰陽 不和也。晉廢夏郊之祀,晉侯寢疾,用鄭子產之言,祀 夏郊而疾愈。如審雩不修,龍不治,與晉同禍,為之再 也。以政致旱,宜復以政,政虧而復,修雩治龍,其何益 哉?《春秋》公羊氏之說,亢陽之節,足以復政。陰陽相渾, 旱湛相報,天道然也。何乃修雩設龍乎?雩祀神喜哉? 或雨至,亢陽不改,旱禍不除,變復之義,安所施哉?且 夫寒溫與旱湛同,俱政所致,其咎在人。獨為亢旱求 福,不為寒溫求祐,未曉其故。如當復報寒溫,宜為雩 龍之事。鴻材巨識,第兩疑焉。

董仲舒著書不稱子者,意殆自謂過諸子也。漢作書 者多司馬子長、揚子雲河、漢也,其餘涇、渭也。然而子 長少臆中之說,子雲無世俗之論。仲舒說道術,奇矣, 北方三家尚矣。《讖書》云:「董仲舒亂我書。」蓋孔子言也。 讀之者或為亂我書者,煩亂孔子之書也;或以為亂 者,理也,理孔子之書也。共一亂字。理之與亂,相去甚 遠,然而讀者用心不同,不省本實,故說誤也。夫言煩 亂《孔子之書》,才高之語也。其言理,孔子之書,亦知奇 之言也。出入聖人之門,亂理孔子之書,子長、子雲無 此言焉。世俗用心不實,省事失情,二語不定,轉側不

安。案仲舒之書,不違儒家,不及孔子。其言煩亂《孔子
考證
之書》者,非也。孔子之書不亂,其言理,孔子之書者亦

非也。孔子曰:「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亂 者,於孔子言也。孔子生周,始其本;仲舒在漢,終其末, 盡也。皮續太史公書,蓋其義也。《賦頌篇》下:「其有亂曰 章」,蓋其類也。孔子終論,定於仲舒之言。其修雩始龍, 必將有義,未可怪也。

顏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五帝三王,顏淵獨慕舜 者,知己步騶有同也。知德所慕,默識所追,同一實也。 仲舒之言,道德政治,可嘉美也。質定世事,論說世疑 桓君山莫上也,故仲舒之文可及,而君山之論難追 也。驥與眾馬絕跡,或蹈驥哉?有馬於此,足行千里,終 不名驥者,與驥毛色異也。有人於此,文偶仲舒,論次 君山,終不同於二子者,姓名殊也。故馬效千里,不必 驥騄;人期賢知,不必孔、墨。何以驗之?君山之論難追 也。兩刃相割,利鈍乃知;二論相訂,是非乃見。是故韓 非之《四難》,桓寬之《鹽鐵》,君山《新論》之類也。世人或疑, 言非是偽,論者實之,故難為也。卿決疑訟,獄定嫌罪, 是非不決,曲直不立,世人必謂卿獄「之吏,才不任職, 至於論不務全疑,兩傳并紀,不宜明處。」孰與剖破渾 沌,解決亂絲,言無不可知,文無不可曉哉!案孔子作 《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可褒則義,以明其行, 善可貶則明其惡,以譏其操。《新論》之義,與《春秋》會一 也。夫俗好珍古不貴今,謂今之文不如古書。夫古今 一也,才有高下,言有「是非,不論善惡,而徒貴古,是謂 古人賢今人也。」案東番鄒伯奇、臨淮袁太伯、袁文術、 會稽吳君高、周長生之軰,位雖不至公卿,誠能知之 囊橐,文雅之英雄也。觀伯奇之《元思》,太伯之《易》章句, 文術之咸銘,君高之《越紐錄》,長生之洞歷,劉子政、揚 子雲不能過也。善才有淺深,無有古今;文有真偽,無 有故新。廣陵陳子迴、顏方,今尚書郎班固、蘭臺令楊 終、傅毅之徒,雖無篇章,賦頌記奏,文辭斐炳,賦象屈 原、賈生,奏象唐林、谷永,並比以觀好,其美一也,當今 未顯。使在百世之後,則子政、子雲之黨也。韓非著書, 李斯采以言事,揚子雲作太元侯鋪子隨而宣之。非 私同門,雲、鋪共朝,睹奇見益不為古今變心易意,實 事貪善,不遠為術併肩,以跡相輕,好奇無已,故奇名 無窮。揚子雲《反離騷》之經,非能盡反,一篇文往往見 非,反而奪之。《六略》之錄萬三千篇,雖不盡見,指趣可 知。略借不合義者,案而論之。

《對作篇》
编辑

或問曰:「聖賢不空生,必有以用其心,上自孔墨之黨, 下至荀、孟之徒,教訓必作,垂文,何也?」對曰:「聖人作經 藝者傳記,匡濟薄俗,驅民使之歸實,誠也。案《六略》之 書萬三千篇,增善消惡,割截橫拓,驅役遊慢,期便道 善,歸正道焉。孔子作《春秋》,周民弊也,故采求毫毛之 善,貶纖介之惡,撥亂世,反諸正人,道與王道備,所以」 檢押靡薄之俗者,悉具密致。夫防決不備,有水溢之 害;網解不結,有獸失之患。是故周道不弊,則民不文 薄。民不文薄,《春秋》不作,楊、墨之學不亂;傳義,則孟子 之傳不造。韓國不小弱,法度不壞廢,則韓非之書不 為。高祖不辨得天下,馬上之計未轉,則陸賈之語不 奏眾,事不失實。凡論不壞亂,則桓譚「之論不起。」故夫 賢聖之興文也,起事不空為,因因不妄作,作有益於 化,化有補於正。故漢立蘭臺之官,校審其書,以考其 言。董仲舒則道術之書,頗言災異,政治所失,書成文 具,表在漢室。主父偃嫉之,誣奏其書。天子下仲舒於 吏,當謂之下愚;仲舒當死,天子赦之。夫仲舒言災異 之事,孝武猶不罪而尊其身,況所論無觸忌之言,核 道實之事,收故實之語乎?故夫賢人之在世也,進則 盡忠宣化,以明朝廷;退則稱論貶說,以覺失俗。俗也 不知還,則立道輕為非;論者不追救,則迷亂不覺悟。 是故才能之士好談論者,增益實事為美盛。一作盛溢之 語。「用筆墨者造生空文,為虛妄之傳,聽者以為真然, 說而不舍,覽者以為實事,傳而不絕,不絕則文載竹 帛之上,不舍則誤入賢者之耳。至或南面稱師,賦姦 偽之說;典城佩紫,讀虛妄之書。明辨然否,疾心傷之, 安能不論。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