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079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七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七十九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八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七十九卷目錄

 易經部總論五

  宋朱子大全集答林栗二則 答曹建 答程洵 答鄭仲禮 答張敬夫

  答楊元範 答王伯禮 答林熙之 答陳亮 答吳仁傑二則 答王子合三則 答吳宜

  之 答劉君房 答孫自修 答方賓王 答呂祖儉 答趙彥肅二則 答虞大中 答鄭

  可學 答王遇 答程可久 又答虞大中 答方士繇 答潘謙之 答李宗思 答李伯

  諫二則 答丘子野 答林久德 答林至 答林彥謀 答江默 揲蓍說 易取象于物

  辨 論林黃中易

  朱子語錄易綱領 作易

經籍典第七十九卷

易經部總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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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朱子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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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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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易圖》,深詆邵氏「先天」之說。舊亦嘗見其書,然未 曉其所以為說者。高明既斥其短,必已洞見其底蘊 矣。因來并乞數語剖擊其謬,又大幸也。

邵氏先天之說,以鄙見窺之,如井蛙之議滄海而高 明,直以不知而作斥之,則小大之不同量,有不可同 年而語者。此熹之前書所以未敢輕效其愚,而姑少 見其所疑也。示諭邵氏本以發明《易》道,而于《易》無所 發明,熹則以為《易》之與道非有異也,《易》道既明,則《易》 之為書,卦爻象數皆在其中,不待論說而自然可睹。 若曰道明而書不白,則所謂道者恐未為得道之真 也。不審高明之意果如何?其或文予而實不予,則熹 請以邵氏之淺近疏略者言之。蓋一圖之內,太極、兩 儀、四象、八卦,生出次第,位置行列,不待安排而粲然 有序。以至于第四分而為十六,第五分而為三十二, 第六分而為六十四,則其因而重之,亦不待用意推 移,而與前之《三分》言者未嘗不脗合也。比之并累三 陽以為《乾》,連疊三陰以為《坤》,然後以意交錯而成六 子。又先畫八卦于內,復畫八卦于外,以旋相加,而後 得為六十四卦者,其出于天理之自然,與人為之造 作蓋不同矣。況其高深閎闊,精密微妙,又有非熹之 所能言者。今不知察,而遽以「不知而作」詆之,熹恐後 之議今,必亦猶今之議昔者,是以竊為門下惜之,而 不自知其言之僭易。

《答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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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近得蜀本呂與叔先生《易說》,卻精約,好看。方此傳 寫或未見,當轉寄也。

《答程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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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諭及《龜山易傳》,傳出時已缺,乾坤只有「草槁」數段, 不甚完備。《繫辭》三四段,不絕筆,亦不成書。此有寫本, 謾附去,然細看亦不甚滿人意,不若程《傳》之厭飫充 足。

《答鄭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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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別二十餘年,不復聞動靜,但中間得季隨所寄《疑 義》,獨賢者之言,偶合鄙意,而厄於眾口,不能自伸,初 不知其為誰何,既而乃知改名曲折,甚慰別後之思 也。茲辱惠書,益以為喜。比日春和,遠惟德履殊勝。熹 憂患衰朽,中間幾有浮湘之便,竟以病懶迂疏,不復 敢出。今又紛紛,度其勢終亦難動。每念吾敬夫逝去 之後,不知後來諸賢所講復如何?比得季隨書,又無 復十年前意象矣。歲月易失,岐路易差,無由相聚,痛 相切磨,千里相望,徒有慨歎耳!示喻讀《易》之說甚善。 向見敬夫及呂伯恭,皆令學者專讀《程傳》,往往皆無 所得。蓋《程傳》但觀其理,而不考卦畫《經》文,則其意味 無窮,各有用處,誠為切于日用功夫。「但以卦畫經文 考之,則不免有可疑者。」熹蓋嘗以康節之言求之,而 得其卦畫之次第,方知聖人只是見得陰陽自然生 生之象而摹寫之,初未嘗有意安排也。至於經文,亦 但虛心讀之,間略曉其一二,至有不可曉處,則便放 下,不敢穿鑿以求必通。如此,卻是看得有些意思,亦 嘗粗筆其說而未成也。至於畫卦揲蓍之法,則又嘗 有一書,模印以傳,名曰《啟蒙》,不知賢者曾見之否?今 以奉寄。試詳考之,復以見喻,幸也來喻。所謂「隱」者,豈 非麻衣之流乎?此乃偽書,向來敬夫雖不以其說為 善,然亦誤以為真希夷之師說也。其言專說卦畫,大 概似是。而其所以為說者,則皆瑣碎支離,附會穿鑿, 更無足取。如別紙所示數說,恐亦未免此病。此《大學 章句》一本并往,其間雖無元妙奇特之說,然皆是直 說聖門著實用功處。亦幸細觀,如有所疑,并以見告不敢不盡所懷也。彼中朋友,今有幾人?其趨向成就, 果能不失前人衣缽之傳否?向來猶時有往來商訂 之益,得以知其疏密。近年遂有不涉思慮言語之意, 虛無象罔,不可捕詰,皆非平日所聞於吾亡友者,不 知何故變得如此,甚可嘆也。因便寓此,未能盡所欲 言。正遠,千萬以時自愛。

《答張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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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諸儒解釋文義雖未盡當,然所得亦多。今且就 分數多處論之,則以為得其言而不得其意,予奪之 際,似已平允。若更于此一向刻核過當,卻恐意思迫 窄而議論偏頗,反不足以服彼之心。如向來所論之 言,不當言釋氏「欲仁」之病矣。大率議論要得氣象寬 弘,而其中自有精密透漏不得處,方有餘味。如《易傳 序》中說秦、漢以來儒者之弊,及令人看王弼、胡安定、 王介甫《易》之類,亦可見矣。況此《序》下文反復致意,不 一而足,不應猶有安于卑近之嫌也。又所謂「言雖近 而索之無窮,指雖遠而操之有要」,自謂此言頗有含 蓄,不審高明以為何如?

《答楊元範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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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示及新著《易說》,開卷一讀,啟發已多,屬此數日。諸 處書問《萃集》,揆置不下,未及詳細。但所略看過處,其 不能無疑者已兩三條,如「元亨利貞」,文王本意,只是 大亨而利于正耳。至《彖傳》《文言》乃有四德之說,今若 依而釋之,則此乾卦只合且以陽氣推說,不應於「利」 字遽以陰氣佐陽為言。且以一木言之,萌芽則元,華 「葉則亨,枝幹堅彊則利,子實成熟則貞」,貞則所成之 實,又可種而為元,循環蓋無窮也。若但謂「歸根復命」, 則亦不見「貞」字之意矣。此須更於天地大化,通體觀 察其曲折,未易以尺紙言也。又「大明終始」,乃言聖人 大明乾道之終始,程先生說本如此。但《傳》中言之簡 略,卻是語錄中有此意。若云「乾道自」能大明其終始, 殊費言語,卒不成文義也。《大有》卦「亨」「享」二字,據說本 文是一字,故《易》中多互用,如「王用亨于岐山」,亦當為 「享」,如「王用享于帝」之云也。字畫音韻,是經中淺事,故 先儒得其大者,多不留意。然不知此等處不理會,卻 枉費了無限辭說牽補而卒不得其本義,亦甚害事 也。非但《易》學,凡經之說,無不如此,獨恨早衰,無精力 整頓得耳。「大抵陰陽只是一氣,陰氣流行即為陽,陽 氣凝聚即為陰,非真有二物相對也。」此理甚明,周先 生於《太極圖》中已言之矣。

《答王伯禮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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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以三數之也,伍以五數之也。如云「什伍其民」,如云 「或相什伍」,非直為三與五而已也。蓋紀數之法,以三 數之則遇五而齊,以五數之則遇三而會。故《荀子》曰: 「窺敵制變,欲伍以參。」注引《韓子》曰:「省同異之言,以知 朋黨之分;偶參伍之驗,以責陳言之實。」又曰:「參之以 比物,伍之以合參。」而《漢書趙廣漢傳》亦云:「參伍其賈, 以類相準。」皆其義也。《易》所謂「參伍以變」者,蓋言或以 參數而變之,或以五數而變之,前後多寡,更相反復, 以不齊而要其齊。如河圖、洛書、大衍之數,伏羲文王 之卦,曆家之日月五星章蔀紀元,是皆各為一法,不 相依附,而不害其相通者也。綜字之義,沙隨得之。然 錯綜自是兩事,錯者,雜而互之也;綜者,條而理之也。 參伍錯綜,又各自是一事。參伍所以通之,其治之也 簡而疏。錯綜所以極之,其治之也繁而密。

太極兩儀四象。八卦者,伏羲畫卦之法也。《說卦》「天地 定位」至「坤以藏之」以前,伏羲所畫八卦之位也。「帝出 乎震」以下文王,即伏羲已成之卦而推其義類之詞 也。如卦變圖「剛來柔進」之類,亦是就卦已成後用意 推說,以此為自彼卦而來耳,非真先有彼卦,而後方 有此卦也。古注說《賁》卦自《泰》卦而來,先儒非之,以為 乾坤合而為泰,豈有泰復變為賁之理。殊不知若論 伏羲畫卦,則六十四卦一時俱了,雖乾坤亦無能生 諸卦之理。若如文王孔子之說,則縱橫曲直,反覆相 生,無所不可。要在看得活,無所拘泥,則無不通耳。 《易》中先儒舊法皆不可廢,但互體、五行、納甲、飛伏之 類,未及致思耳。卦變獨於《彖傳》之詞有用,然舊圖亦 未備,頃嘗修定,今寫去,可就空處填畫卦爻,而以《彖 傳》考之,則卦所從來皆可見矣。然其間亦有一卦從 數卦而來者,須細考之。可以見《易》中象數無所不通, 不當如今人之拘滯也。

《答林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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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文言「德不孤」,正是發明大字意思。謂德盛者得之 矣,然與物同亦是此意。試玩「敬義立而與物同」之意, 當得之,恐不可云只是說與物同也。

《答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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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刊伯恭所定《古易》,頗可觀,尚未竟,少俟斷手即奉 寄,但恐抱膝長嘯人不讀此等俗生鄙儒文字耳。

《答吳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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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易》既畫全卦,繫以彖辭,又再畫本卦,分六爻而繫 以爻辭」,似涉重複。且覆卦之法,不知何所攷據,近歲林栗侍郎乃有此說,然其法又與所論小異,不知曾 見其書否?渠亦自以為先儒未發之祕,則是古未嘗 有是說也。且如所論,以用九為少陽,用六為少陰,如 此則當為用七用八矣,何九六之有乎?此與《啟蒙》陋 說。正相南北。不審今當定從何說。因筆。幸見喻也。

呂伯恭頃嘗因晁氏本更定《古易》十二篇,攷訂頗詳。 然據淳于俊之說,便以今王弼《易》為鄭康成《易》,嘗疑 其未安。今得所示,分別鄭、王二本,乃有《歸著》,甚善。然 不知別有何證據也?

《答王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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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承問及《復卦》之說,如所諭固善,然亦有說。蓋陰陽 生殺,固無間斷,而亦不容並行。且如人方窮物欲,豈 可便謂其間天理元不間斷,而且肆其欲哉!要須窮 欲之心滅息,然後天理乃得萌耳。程夫子所謂「天地 間雖無截然為陰為陽之理,然其升降生殺之大分 不可無也。」此語最為完備。然陰陽動靜,是造化之機 不能相無者,若善惡則有貞妄之分,人當克彼以復 此,然後可耳。至所謂「可識心體」者,則終覺有病。蓋窮 理之學,只是要識如何為是,如何為非,事物之來,無 所疑惑耳。非以此心以識一心,然後得為窮理也。曾 子受季孫之賜,無可緣飾,只得做不是,所以後來 須要易了方死。只如此看,多少直截!若謂因仍習俗, 非曾子之為,然則向所謂黽勉周旋者,又豈得為曾 子之為邪!要之一等是錯了。不若只如此看,猶「不失 為仁者,《易》辭之過也。」如何如何!

向來觀復,其見天地之心乎?《易傳》云:「動之端,乃天地之心也。」 未睹其旨,近思得之,敢質于先生。愚謂天地之心,生生不已。太極一動,二氣運行,互為其根,蓋未嘗或息,非可以動靜言也。其曰「動之端」 云者,指流行之體示之,即生物之原者也。遺書云:「天只是以生為道。」 天地之心固在於生物。然於生處觀之,則偏於動而不知動之所以然,非指其端無以見生生之理也,在人則惻隱之心是也。乍見孺子將入井,必有怵惕,惻隱,此心不遠,於此察之,庶可見矣。此心雖非心之本體,然始發見在是。故推此心,則廓乎天地之間,無所不愛。人惟汨於欲而不知復,則是心泯然不見,猶窮陰沍蔽,萬物歸根,生生之理,雖未嘗或息,何自見之?一陽微動,生意油然,此復所以見天地之心也。在學者工夫,則平日涵養,語默作止,須要識得端倪,則心體昭然,可默識矣。故伊川云:「善學者不若於已發之際觀之。觀于已發,識其未發」 ,克己不巳,一旦復之,則造次顛沛,皆見此心之妙,始可以言仁矣。

所喻「復見天地心」之說,甚善。然此須通動靜、陰陽、善 惡觀之,見得各是一理,而此意無所不通,始盡其曲 折耳。學者工夫,則只如《易傳》所說「知其不善,則速改 以從善」,此是要約處。若說須要識得端倪而心體可 識,則卻是添卻一事也。鄙見如此,或恐未然。更告諭。 及子晦相見,煩致意,未及奉書。歐陽慶嗣書云,甚賴 「切磨之益,想日有至論也。」

聖人以此洗心,此字指《蓍》卦之德,六爻之義而言。「洗 心」,言聖人玩此理而默契其妙也。「退藏於密」,但言未 感物之時耳。及其吉凶與民同患,則所用者亦以此 理而已。「其所以知來」者,向之所謂員而神者也。「其所 以觀往」者,向之所謂方以知者也。「神武不殺」,言聖人 之不假卜筮而知吉凶也。「是以明於天之道」以下,乃 言教民卜筮之事,而聖人亦未嘗不敬而信之以神 明其德也。此章文義只如此。程先生說,或是一時意 到而言,不暇考其文義。今但玩味其意,別看可也。若 牽合經旨,則費力耳。

《孟子》言性善一章,伊川先生謂性之本,又謂極本窮源之性。明道先生則謂「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纔說性時便已不是性。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善也』。」 伊川以為本,而明道言其繼,何也?竊思伊川之言,只謂性之本然耳。明道言「人生而靜以上」 不容說,則周子之所謂無極也,不可容言也。若太極,則性之謂也。太極固純是善,自無極而言,則只可謂之繼。《明道》之言,所以發明周子之意也。伊川之意,只是說性之本然,無不善耳,所以為極本窮源之性,與明道之意不相妨。鄙見如此。

周子所謂「無極而太極」,非謂太極之上別有無極也, 但言太極非有物耳。如云「上天之載,無聲無臭」,故下 文云:「無極之真,二五之精。」既言無極,則不復別舉太 極也。若如今說,則此處豈不欠一太極字耶?人生而 靜,靜者固是性,然只有生字,便帶卻氣質了。但生字 已上又不容說,蓋此道理未有形見處。故今纔說性, 便須帶著氣質,無能懸空說得。性者「繼之者善」,本是 說造化發育之功。明道此處卻是就人性發用處說如《孟子》所謂「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之類是也。伊川 所言「極本窮源之性」,乃是對氣質之性而言。其氣質 雖善惡不同,然極本窮源而論之,則性未嘗不善也。

《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易即道也,然以變易而得名道者,自然不易之理也。從之者,亦適當之而已,非以此而從彼也。

《易》之所以變易者,固皆是理之當然。聖人作《易》,則因 其爻象之變,灼見理之所當然者而繫之辭,教人以 變易從道之方耳。如乾「初則潛、二則見」之類,皆隨時 變易以從道之謂也。

《乾》,聖人之分也,「可欲之善」 屬焉;《坤》,學者之分也,「有諸己之信」 屬焉。

此說大概得之,但《乾坤》皆以性情為言,不當分無形 有形,只可論自然與用力之異耳。

八卦之位如何

康節說「伏羲八卦,乾位本在南,坤位本在北。文王重 《易》時,更定此位」,其說甚長,大概近於附會穿鑿,故不 曾深留意。然《說卦》所說卦位,竟亦不能使人曉然,且 當闕之,不必彊通也。

《答吳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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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喻《易說》,誠是大略。然此書體面與他經不同,只得 如此點綴說過,多著言語,便說殺了。先儒註解,非是 不好,只為皆墮此病,故不滿人意。中間使欲稍移經 下注文入傳中,庶得經文意思更寬,而未有功夫。到 得今病衰如此,更有無限未了底文字,恐為沒身之 恨矣!

《答劉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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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喻,讀《易》甚善。此書本為卜筮而作,其言皆依象數 以斷吉凶。今其法已不傳,諸儒之言象數者例皆穿 鑿,言義理者又太汗漫,故其書為難讀,此《本義》《啟蒙》 所以作也。然《本義》未能成書,而為人竊出,再行模印, 有誤觀覽。《啟蒙》本欲學者且就《大傳》所言卦畫蓍數 推尋,不須過為浮說。而自今觀之,如論《河圖》《洛書》,亦 未免有剩語。要之此書真是難讀,不若《詩》《書》《論》《孟》之 明白而易曉也。此是偽學,見識不審明者以為何如?

《答孫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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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傳》初以未成書,故不敢出。近覺衰耄,不能復有所 進,頗欲傳之其人,而私居無人寫得,只有一本不敢 遠寄,俟旦夕抄得,卻附便奉寄。但近緣偽學禁嚴,不 敢從人借書吏,故頗費力耳。

《答方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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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前日看所寄《易說》不仔細,書中未敢察察言之。遣 書後,歸故居。道間看得兩冊,始見其底蘊,如言四象 及「先天次第」,皆非康節本旨,其他亦多杜撰。如《九轉 圖》引魏伯陽《參同契》、張平叔《悟真篇》,尤為無理,亦自 不曉《參同契》中所說道理,可惜用許多工夫卻不濟 事。大抵《易》之一書最不易讀,而今人喜言之,正所謂 「畫鬼神」者。殊不知只是瞞得不會底,于自己分上成 得何事,而世人自有曉得者,亦不可得而欺也。熹向 來作《啟蒙》,正為見人說得支離,因竊以《易》中所說象 數,聖人所已言者,不過如此。今學《易》者但曉得此數 條,則於《易》略通大體,而象數亦皆有用,此外紛紛皆 不須理會矣。聞己見之,嘗試推攷,自當見得。其第二 篇論「太極兩儀四象」之屬尤精。誠得其說,則知聖人 畫卦,不假纖毫思慮計度,而所謂請幫助識別此字。「前有《易》者」,信非 虛語也。然此書所論彼書之失,幸勿語人,又生競辨 區區,但恐老兄或信其說而講求之,則枉費工夫,故 專附此奉報爾。

《答呂祖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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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論《易》是聖人模寫陰陽造化,此說甚善。但恐于盡 其言處,未免多著道理說殺了耳。此非面論,未易究 竟。然向於《啟蒙後》載所述四言數章,說得似已分明, 卒章尤切,不知曾細看否?幸試攷之,有所未安,卻望 見教也。

《答趙彥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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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說》用意甚精,然見卻有未安處,似是為說太精,取 義太密,或傷簡易之趨,更俟詳玩,別奉扣也。

《易說》用意固甚精密,愚意亦素謂《易》學不可離卻象 數,但象數之學,須見得大概總領,方可漸次探尋。今 但如此瑣細附合,恐聖人之意本未必爾,虛費功力 也。

《答虞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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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承寄示趙倉《易》《論語說》,足浣愁疾。易說簡易精密, 不惟鄙意多所未及,警發之深,而近世諸儒說不到 處亦甚多,甚不易。其玩索至此,深恨未得一面扣其 詳也。但象數乃作《易》根本,卜筮乃其用處之實,而諸 儒求之不得其要,以至苛細繳繞,令人厭聽。今乃一 向屏棄闊略,不復留意,卻恐不見制作綱領語意來 歷。似亦未甚便也。昨于「《乾》《坤》」二卦。略記所疑之一二。 今謾記錄呈。幸為詳之

《答鄭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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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氏《易傳》已甚詳細,今《啟蒙》所附益者,只是向來卜 筮一節耳,若推廣旁通,則離不得彼書也。程先生說 「《易》得其理,則象數在其中」,固是如此。然泝流以觀,卻 須先見象數的當下落,方說得不走。不然,事無實證, 則虛理易差也。

《答王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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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先儒舊法皆不可廢,但互體、五行、納甲、飛伏之 類,未及致思耳。卦變獨於《彖傳》之詞有用,然舊圖亦 未備,頃嘗修定,今寫去,可就空處填畫卦爻,而以《彖 傳》考之,則卦所從來皆可見矣。然其間亦有一卦從 數卦而來者,須細考之,可以見《易》中象數無所不通, 不當如今人之拘滯也。今於圖中如此添修,當已明 白矣。

《答程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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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公子「貞《屯》悔豫」之占,韋氏舊注固有不通,而「來示」 云云,鄙意亦不能無所疑也。蓋以穆姜東宮之占言 之,則所謂《艮》之八者,正指其所當占之爻而言之也。 今云「貞《屯》」、悔、《豫》皆八也,而釋之以為指三爻之不變 者而言,則非其當占之爻,而于卦之吉凶無所繫矣。 據本文語勢,似是得兩卦而皆不值老陽、老陰之爻, 故結之曰皆八也,而占之曰「閉而不通,爻無為」也。蓋 曰卦體不動,爻無所用占爾。然兩卦之中亦有陽爻, 又不為偏言皆八,則此說似亦未安。且東宮之占,說 亦未定,恐或只是遇《艮》卦之六爻不變者,但為「艮其 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之占。史彊為之隨之 說,以苟悅于姜耳。故傳者記史之言,而曰「是謂艮之 隨」,明非正法之本然也。然其九三、上九,亦是陽爻,又 似可疑。大抵古書殘闕,未易以臆說斷。惟占筮之法, 則其象數具存,恐有可以義起者。推而得之,乃所謂 活法。

《答虞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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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九用六,當從歐陽公為揲蓍變卦之凡例。蓋陽爻 百九十二,皆用九而不用七,陰爻百九十二,皆用六 而不用八也。特以乾坤二卦純陽純陰而居篇首,故 就此發之,此歐陽公舊說也。而愚又嘗因其說而推 之,竊以為凡得乾而六爻純九,得坤而六爻純六者, 皆當直就此例占其所繫之辭,不必更看所變之卦。 《左傳》蔡墨所謂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者,可以見其 一隅也。蓋「群龍無首」,即《坤》之「牝馬先迷」也。「利永貞」,即 乾之不言所利也。

《答方士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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揲法陽爻皆用九而不用七,故于純陽之卦發此凡 例。凡揲而六爻皆九者,則以此辭占之。「見群龍」,謂值 此六爻皆九也。「無首」,謂陽變而陰也。剛而能柔,故「吉」; 而聖人因之以發明剛而不過為用剛之道也。《左傳》 蔡墨云:「在《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杜注亦如此說 也。

《答潘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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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說大概得之,但一陰生之卦,本取一陰而遇五陽 之義,今如此說亦佳,但更須子細看,不知能兼此兩 意否?萃卦三句是占詞,非發明萃聚之意。此是諸儒 說《易》之大病,非聖人繫辭焉而明吉凶之意。卜田之 吉占,特以《巽》六四言之。此等處有可解者,有不可解 者,只得虛心玩味,闕其所疑,不可強穿鑿也。「成性成 之」者,「性」「成」字義同而用異。「成性」是已成之性,如言成 說成法、成德成事之類。「成之」者,性是成就之意,如言 成己成物之類。神之所為與祐神同,與神德行之神 小異。法象變通,如此說亦得,但不免微有牽合之病 耳。

《答李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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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書云:「引《大易》死生之說,程氏語默日月洪鑪之論。」 熹按此四者之說,初無二致,來書許其三,排其一,不 知何所折衷而云然。然則所許三說,恐未得其本意 也。愚意以為不必更于此理會,且當案聖門下學工 夫求之,久自上達,所謂「未知生,焉知死。」

《答李伯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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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書云:「聖人體《易》,至于窮神知化,未之或知之妙」,熹 疑此語脈中有病。又云:「生死之際,必不如是之任滅 也。」熹謂「任滅」二字,亦是釋氏言之,聖人于死生,固非 任滅,亦初不見任滅之病。更以前段參之。

至于《易》之為書,因陰陽之變,以形事物之理,大小精 粗,無所不備,尤不可以是內非外,厭動求靜之心讀 之。鄙意如此,故于來喻,多所未安。

《答丘子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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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喻觀玩之別。想已有成說。茲因下問之及。嘗竊思 之。敢布左右。蓋《易》有象。八卦六爻然後有辭。卦爻之辭《筮》有變。 老陰少陽然後有占。變爻之辭象之變也,在理而未形于事者 也。辭則各因象而指其吉凶,占則又因吾之所值之 辭而決焉,其示人也益以詳矣。故君子居而學《易》,則既觀象矣,又玩辭以考其所處之當否;「動而諏筮」,則 既觀變矣,又玩占以考其所值之吉凶。善而吉者則 行,否而凶者則止。是以動靜之間,舉無違理,而「自天 祐之」,吉無不利也。蓋觀者,一見而決;玩者,反復而不 舍之辭也。筮短龜長之說,惟見于左氏元凱之注,理 固有之。但先王制卜筮之法,至嚴至敬,虛其心以聽 于鬼神,專一則應,疑二則差,故《禮》曰:「卜筮不相襲」,蓋 為此也。晉獻之立驪姬,以理觀之,不待卜而不吉可 知。及其卜之不吉也,則亦深切著明已矣。乃不勝其 私意而復筮之,是以私心為主而取必于神明,豈有 感通之理哉?此所以筮之雖吉,而卒不免于凶也。今 不推其所以聽于鬼神者之不專不一,而遽欲即此 以校龜筮之短長,恐未免乎《易》其言之責也,理則一 而已矣。其形者則謂之器,其不形者則謂之道,然而 道非器不形,器非道不立。蓋陰陽亦器也,而所以陰 陽者,道也。是以一陰一陽,往來不息,而聖人指示以 明道之全體也。此「一陰一陽之謂道」之說也,不審高 明以為然否?

《答林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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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說》大概多與《啟蒙》相出入,但後數條旁通眾說,亦 有功,俟更徐考奉報。然既知其無取,自不必深究。王 輔嗣所謂「縱或復值而義無所取」,此一言切中事理, 中間亦嘗有數語,論之後便寫寄也。向在玉山道間, 見徐彥章說離為龜,故卜中言龜處皆有離象,如頤 之靈龜,損益十朋之龜,以其卦雖無離而通體似離 也。《頤》六爻,損自二至上,《益》自初至五,此其求之巧矣。 然玩有取龜義,而無取于離損益,則但言其得益之 多,而義亦不復繫于龜矣。今乃不論其所以得益之 故,以為求益之方,而必窮其龜之所以自來,亦可謂 枉費心力矣。

《答林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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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象》說似未條暢。所謂「小過、中孚」,先儒之說,卻似未 為過也。

《答林彥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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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論《正蒙》大旨,則恐失之太容易爾。夫道之極致,物 我固為一矣,然豈獨物我之間驗之?蓋天地鬼神,幽 明隱顯,本末精粗,無不通貫而為一也。《正蒙》之旨誠 不外是,然聖賢言之則已多矣,《正蒙》之作,復何為乎? 恐須反復研究其說,求其所以一者而合之。于其所 謂一者,必銖銖而較之,至于鈞而必合;寸寸而度之, 至于丈而不差,然後為得也。《孟子》曰「博學而詳說之」, 將以反說約也,正為是爾。今學之未博,說之未詳,而 遽欲一言探其極致,則是銖兩未分而臆料鈞石,分 寸不辨而目計丈引,不惟精粗二致,大小殊觀,非所 謂一以貫之者。愚恐小差積而大謬生,所謂鈞石丈 引者不得其真矣。

《答江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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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及《易說》等書,實不曉所謂,不敢開卷。累承喻及,必 欲見彊,使同其說,隱之于心,有未能安者,遂不敢奉 報。今承見語,欲成書而不出姓名,以避近名之譏,此 與掩耳偷鈴之見何異?不知賢者所見,何故日見邪 僻至于如此?夫天下之理,唯其是而已。若是,則出名 何害?若不是,則不出姓名何益?若如所論,「乾坤」二字, 乃是將一部《周易》從頭鶻突了,豈能使《易》通著明乎? 若曰「人人親三聖而師之」,此尤不揆之言。如所說「乾 坤」字義,恐自家未夢見三聖在,如何敢開此大口耶? 元書謹用封納,拙直之言,盡于此書,今後不復敢聞 命矣。千萬見察。

所示經說,《孟子》大義頗佳,其間亦有少未合處,徐議 未晚也。但《易》說愈見乖戾,三復駭然。因復慨念鄉里 朋友,清素樸實,刻意讀書,無世間種種病痛,未有如 德功者。所以平日私心常竊愛慕,思有以補萬分者。 亦荷德功不鄙,三數年來,雖所論不合,加以鄙性淺 狹,譏誚排斥,無所不至,而下問之意,愈勤不懈。此在 「他人亦豈能及。然自頃至今,為日愈久,而所執愈堅, 所見愈僻,孜孜矻矻,日夜窮忙,不暇平心和氣,參合 彼己異同之說,反覆論難,以求至當之歸,而專徇己 意,競出新奇,以求己說之勝,以至于展轉支離,日益 乖張而不悟,不知用心錯誤,何故至此,使人更不可 曉,但竊歎恨而已。今且據來示,而舉」其一二言之。如 既曰「乾健也」,而又曰「能體其健之謂乾」,若乾本是健, 即別無體此健者。若更要體得此健,方謂之乾,則是 乾在健外,以此合彼,而後謂之「乾」也。又如「群龍無首」, 乃用程傳《無妄》六二之說,雖于理不謬,然安頓不是 地頭,全然不是文理,又且岐而為二,互相矛盾。蓋乾 為萬物之始,故天下之物無不資之以始。但其六爻 有時而皆變,故有「群龍無首」之象。而君子體之,則當 謙恭卑順,不敢為天下先耳,非謂可天德而不可為 首也,又非謂「乾不為首」也,可天德而不可為首,不成 文理,無可言者。若曰「乾不為首」,則萬物何所資始,而 又誰使為之首乎?且程《傳》之說,為人不可以私意造始,故為之戒耳。若乾之為始,乃是天理自然,非若人 有形體心思,而能以私意造始也。此二說者,其失甚 不難見。原其所以失之,大抵只是日前佛學元妙之 見尚在,故以理為外,以事為粗,而必以心法為主。然 又苦其與《大易》體面不同,須至杜撰捏合,所以欲高 而反下,欲密而反疏耳。此是義理本原大差謬處。不 但文義之失,在今日德功病痛尚是第二義,卻是「日 用之間,自己分上,更不曾實下工夫,而窮日夜之力, 以為穿鑿附會之計」,此是莫大之害。正使撰得,都是 無用處,不得力,況其乖戾日甚一日,豈不枉費工夫, 虛度光陰,不惟無益,而反有害乎?

《揲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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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蓍,凡四十有九,信手中分,各置一手,以象兩儀,而掛 右手一策于左手小指之間,以象三才;遂以四揲左 手之策以象四時,而歸其餘數于左手第四指間,以 象閏;又以四揲右手之策,而再歸其餘數于左手第 三指間,以象再閏,是謂一變。其掛扐之數不五則九, 一變之後,除前餘數,復合其見存之策,或四十或四」 十四,分掛揲歸如前法,是謂「再變。」其掛扐者不四則 八。再變之後,除前兩次餘數,復合其見存之策,或四 十,或三十六,或三十二,分掛揲歸如前法,是謂「三變。」 其掛扐者如再變例。三變既畢,乃合三變,視其掛扐 之奇偶,以分所遇陰陽之老少,是為一爻。右三奇為 老陽者凡十有二,《掛扐》之數十有三,除初掛之一為 十有二,以四約而三分之,為一者三,一奇象圓而圍 三,故三一之中各復有三,而積三三之數則為九,過 揲之數三十有六,以四約之亦得九焉,即四象太陽 居一含九之數也。右兩奇一偶,以偶為主為少陰者 凡二十有八,掛扐之數十有七,除初掛之一為十有 六,以四約而三分之為一者二,為二者一。一奇象圓 而用其全,故二一之中各復有三;二偶象方而用其 半,故一二之中復有二焉。而積二三一二之數則為 八,過揲之數三十有二,以四約之亦得八焉,即四象 少陰居二含八之數也。右兩偶一奇,以奇為主為少 陽者凡二十,掛扐之數二十有一,除初掛之一為二 十,以四約而三分之,為二者二,為一者一,二偶象方 而用其半,故二二之中各復有二;一奇象圓而用其 全,故一一之中復有三焉。而積二二一三之數則為 七,過揲之數二十有八,以四約之亦得七焉,即四象 少陽居三含七之數也。右三偶為老陰者四掛扐數 二十有五,除初掛之一為二十有四,以四「約而三分 之為二者三,二偶象方而用其半,故三二之中各復 有二,而積三二之數則為六,過揲之數亦二十有四, 以四約之亦得六焉,即四象太陰居四含六之數也。」 凡此四者,皆以三變皆掛之法得之,蓋《經》曰「再扐而 後掛」,又曰「四營而成易」,其指甚明。《注》疏雖不詳說,然 劉禹錫所記僧一行、畢中和、顧彖之說,亦已備矣。近 世諸儒乃有前一變獨掛,後二變不掛之說,考之于 經,乃為六扐而後掛,不應五歲再閏之義。且後兩變 又止三營,蓋已誤矣。且用舊法,則三變之中,又以前 一變為奇,後二變為偶。奇故其餘五九,偶故其餘四 八。餘五九者,五三而九一,亦圍三徑一之義也。四八 者,四八皆二其四,三其十二者為老陽。掛扐過揲之 數皆六其四,兩其十二者為老陰。自老陽之掛扐而 增一四則是四其四也,一其十二而又進一四也。自 其過揲者而損一四則是八其四也,三其十二而損 一四也,此所謂「少陰」者也。自老陰之掛扐而損一四, 則是五其四也,兩其十二而去一四也。自其過揲而 增一四,則是七其四也,兩其十二而進一四也,此所 謂「少陽」者也。二老者,陰陽之極也。二極之間,相距之 數凡十有二而三分之。自陽之極而進其掛扐,退其 過揲,各至于三之一,則為少陰。自陰之極而退其掛 扐,進其過揲,亦圍四用半之義也。三變之後,老者陽 饒而陰乏,少者陽少而陰多,亦皆有自然之法象焉。 若用近世之法,則三變之餘,皆為圍三徑一之義,而 無復奇偶之分。三變之後,為老陽少陰者皆二十七, 為少陽者九,為老陰者一,又皆參差不齊,而無復自 然之法象。此足以見其說之誤矣。至于陰陽老少之 所以然者,則請復得而通論之。蓋四十九策,除初掛 之一而為四十八,以四約之為十二,以十二約之為 四,故其《揲》之一變也,「掛扐之數一其四者為奇,兩其 四者為偶。」其「三變也,掛扐之數三其四,一其十二,而 過揲之數九。各至于三之一則為老陽。」老陽居一而 含九,故其掛扐十二為最少,而過揲三十六為最多。 少陰居二而含八,故其掛扐十六為次少,而過揲三 「十二為次多。少陽居三而含七,故其掛扐二十為稍 多,而過揲二十八為稍少。老陰居四而含六,故其掛 扐二十四為極多,而過揲亦二十四為極少。蓋陽奇 而陰偶,是以掛扐之數,老陽極少,老陰極多,而二少 者,一進一退,交于中焉,此其以少為貴」者也。「陽實而 陰虛,是以過揲之數,老陽極多,老陰」極少,而二少者亦一進一退而交于中焉,此其以多為貴者也。凡此 不唯陰之與陽既為二物而迭為消長,而其一物之 中,此二端者,又各自為一物而迭為消長,其相與低 昂如權衡,其相與判合如符契,固有非人之私智所 能取舍而有無者,而況《掛》《扐》之數乃七八九六之原, 而《過揲》之數乃七八九、六之委,其勢又有輕重之不 同。而或者乃欲廢置掛扐,而獨以過揲之數為斷,則 是舍本而取末,去約以就煩,而不知其不可也,豈不 誤哉!

易取象於物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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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從,其推之有所用,非苟為寓 言也。然兩漢諸儒必欲究其所從,則既滯泥而不通; 王弼以來直欲推其所用,則又疏略而無據。二者皆 失之一偏,而不能闕其所疑之過也。且以一端論之, 「『《乾》之為馬,《坤》之為牛」,《說卦》有明文矣。馬之為健,牛之 為順,在物有常理矣。至于案文索卦,若《屯》之有馬而 無「《乾》』,《離》之有牛而無《坤》」,《乾》之「六龍」則或疑于《震》,《坤》之 「牝馬」則當反為乾,是皆有不可曉者。是以漢儒求之 《說卦》而不得,則遂相與創為互體、變卦、五行、納甲、飛 伏之法,參互以求之,幸而偶合,其說鑿矣。然其不可 通者終不可通,其可通者又皆傅會穿鑿,而非有自 然之勢。惟其一二之適然而無待于巧說者,為若可 信。然上無所關于義理之本原,下無所資于人事之 訓戒,則又何必苦心竭力以求于此,而欲必得之哉! 故王弼曰:「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爻苟合順,何必 坤乃為牛?」而程子亦曰:「理無形也,故假象以顯義。」此 其所以破先儒膠固支離之失,而開後學玩辭玩占 之方則至矣。然觀其意,又似直以《易》之取象無復有 所自來,但如《詩》之比興,孟子之譬喻而已。如此,則是 說卦之作為無所與于《易》,而「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者, 亦剩語矣。故疑其說亦若有未盡者。因切論之,以為 《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來,而其為說,必已具于太卜 之官。顧不可復考,則姑闕之,而直據辭中之象以求 象中之意,使足以為訓戒而決吉凶,如王氏程子與 吾《本義》之云者,其亦可矣,固不必深求其象之所自 來,然亦不可直謂假設而遽欲忘之也。

《論林黃中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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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侍郎黃中論:「《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 象生八卦。就一卦言之,全體為太極,內外為兩儀,內 外及互體為四象,又顛倒取為八卦。」先生曰:「如此則 不是生,卻是包也。始畫卦時,只是箇陰陽奇偶,一生 兩,兩生四,四生八而已。方其為太極,未有兩儀也,由 太極而後生兩儀;方其為兩儀,未有四象也,由兩儀 而後生四象,方其為四象,未有八卦也,由四象而後 生八卦,此之謂生。若以為包,則是未有太極已先有 兩儀,未有兩儀已先有四象,未有四象已先有八卦 矣。」林曰:「惟其《包》之,所以生之也。」先生曰:「包如母之懷 子,子在母中;生如母之產子,子在母外。」

朱子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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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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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太極,是生兩儀」者,一理之判,始生一奇一偶而 為一畫者二也。「兩儀生四象」者,兩儀之上,各生一奇 一偶,而為二畫者四也。「四象生八卦」者,四象之上,各 有一奇一偶而為三畫者八也。爻之所以有奇有偶, 卦之所以三畫而成,以此而已。是皆自然流出,不假 安排,聖人又已分明說破,亦不待更著言語,別立議 論,而後明也。此乃易學綱領,開卷第一義,然古今未 見有識之者,至康節先生始傳先天之學而得其說, 且以此為伏羲之《易》也。《說卦天地定位》一章,先天圖 乾一、兌二、離三、震四、㢲五、坎六、艮七、《坤》八之序,皆本 於此。若自八卦之上,又放此而生之,至於六畫,則八 卦相重,而成六十四卦矣。

六十四卦之上,又放此而生之。至十二畫,則六十四卦相重而成四千九十六卦矣。焦貢《易林》是也。

上古之時,民心昧然,不知吉凶所在,故聖人作《易》,教 之卜筮,吉則行之,凶則避之,此是開物成務之道。故 《繫辭》云:「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 疑。」正謂此也。初但有占而無文,往往如今人用《火珠 林》起課者相似。但用其爻而不用其辭,則知古人占 不待辭而後見吉凶。至孔子又恐人不知其所以然, 故又復逐爻解之,謂此爻所以吉者,謂以中正也;此 爻所以凶者,謂「不當位也。」明言之,使人曉爾。至如《文 言》之類,卻是就上面發明道理,非是聖人本意。知此, 方可學《易》。

聖人作《易》之初,蓋是仰觀俯察,見得盈乎天地之間 者,無非一陰一陽之理。有是理則有是象,有是象則 其數便自在這裏,非特《河圖》《洛書》為然。蓋所謂數者, 祗是氣之分限節度處,得陽必奇,得陰必耦,凡物皆 然,而圖書為特巧而著耳,于是聖人因之而晝卦其 始也只是畫一奇以象陽,畫一耦以象陰而已。但纔 有兩則便有四,纔有四則便有八,又從而再倍之,便是十六。蓋自其無朕之中,而無窮之數已具,不待安 排,而其勢有不容已者。卦畫既立,便有吉凶在裏。蓋 是陰陽往來交錯于其間,其時則有消長之不同,長 者便為主,消者便為客,事則有當否之或異,當者便 為善,否者便為惡,即其主客善惡之辨,而吉凶見矣。 故曰:「八卦定吉凶。」吉凶既決定而不差,則以之立事, 而大業自此生矣。此聖人作《易》,教民占筮,而以開天 下之愚,以定天下之志,以成天下之事者如此。但自 伏羲而上,但有此六畫,而未有文字可傳,到得文王、 周公,乃繫之以辭,故曰:「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 吉凶。」蓋是卦之未畫也,因觀天地自然之法象而畫。 及其既畫也,一卦自有一卦之象。象,謂有箇形似也, 故聖人即其象而命之名。以爻之進退而言,則如《剝》 《復》之類;以其形之肖似而言,則如《鼎》《井》之類。此是伏 羲即卦體之全而立箇名如此。及文王觀卦體之象 而為之《彖辭》,周公視卦爻之變而為之爻辭,而吉凶 之象益著矣。大率天下之道,只是善惡而已。但所居 之位不同,所遇之時既異,而其幾甚微。只為天下之 人不能曉會,所以聖人因此占筮之法以曉人,使人 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占,不迷于是非得失之 塗。所以是書夏、商周皆用之。其所言雖不同,其辭雖 不可盡見,然皆太卜之官掌之,以為占筮「之用」,有所 謂𦅸辭者,《左氏》所載,尤可見古人用《易》處。蓋其所謂 象者,皆是假此眾人共曉之物,以形容此事之理,使 人知所取舍而已。故自伏羲而文王周公,雖自略而 詳,所謂占筮之用則一。蓋即那占筮之中,而所以處 置是事之理,便在那裏了。故其法若粗淺,而隨人賢 愚,皆得其用。

上古之《易》,方是「利用厚生。」《周易》始有「正德」意。如「利貞」, 是教人利於貞正;「貞吉」,是教人貞正則吉。至孔子則 說得道理又多。

問:「伏羲始畫八卦,其六十四是文王重之邪?抑伏羲 自晝邪?」曰:「『《周禮》言:《易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便 見不是文王所畫。」又問:「然則六十四卦名,伏羲元有? 抑文王所立?」曰:「此不可攷。」潘子善問:「據十三卦所言, 恐伏羲時已有。」曰:「十三卦所謂蓋取諸《離》者,言結繩 而為罔罟,有離之象,非觀離而始有此也。」

問:「見《朋友記》答云:『先生謂伏羲只畫八卦,未有六十 四卦。今看《先天圖》,則是那時都有了,不知如何』?」曰:「不 曾恁地說,那時六十四卦都畫了。」又問云:「那時未有 文字言語,恐也只是卦畫,未有那卦名否?」曰:「而今見 不得。」

《易》大概欲人恐懼修省。

《易》《難》看,無箇言語可形容得。蓋爻辭是說箇影象在 那裏,無所不包。

「潔靜精微之謂《易》」,自是不惹著事,只懸空說一樣道 理,不比似它書,各著事上說。所以後來道家取之,與 《老子》為類,便是老子說話,也不就事上說。又曰:「潔靜 精微」,是不犯手。

文王,雖是有定象,有定辭,皆是虛說。此箇地頭,合是 如此處置,初不粘著物上。故一卦一爻,足以包無窮 之事,不可只以一事指定說。它裏面也有指一事說 處,如「利建侯」,「利用祭祀」之類。其它皆不是指一事說。 此所以見《易》之為用,無所不該,無所不遍,但看人如 何用之耳。到得夫子方始純以理言,雖未必是羲文 本意,而事上說理,亦是如此。但不可便以夫子之說 為文王之說。

卦分明是將一片木畫掛于壁上,所以為卦。爻是兩 箇交叉,是交變之義,所以為爻。

問:「『卦下之辭為《彖辭》,《左傳》以為𦅸辭』,何也?」先生曰:「此 只是彖辭。故孔子曰:『智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如 『元亨利貞』,乃文王所繫卦下之辭,以斷一卦之吉凶, 此名《彖辭》。彖,斷也,陸氏《音中語》,所謂『彖之經也。『大哉 乾元』以下,孔子釋經之辭亦謂之《彖》,所謂『彖之傳也。 爻下之辭,如『潛龍勿用』,乃周公所繫之辭,以斷一爻』』』」 之吉凶也。「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所謂《大象》之《傳》,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所謂《小象》之《傳》,皆孔子所作也。 「天尊地卑」以下,孔子所述《繫辭》之《傳》,通論一經之大 體,凡例無經可附,而自分上繫、下繫也。左氏所謂「𦅸」 字從系,疑亦是言《繫辭》。《繫辭》者,于卦下繫之以辭也。 有象辭,有占辭,有象占相渾之辭。

嘗得《郭子和書》云:「其先人說,不獨是天地,雷風水火 山澤謂之象,只是卦畫便是象。」亦說得好。

《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從,其推之有所用,非苟為寓 言也。然兩漢諸儒必欲究其所從,則既滯泥而不通; 王弼以來直欲推其所用,則又疏略而無據。二者皆 失之一偏,而不能闕其所疑之過也。且以一端論之, 「《乾》之為馬,《坤》之為牛」,《說卦》有明文矣。馬之為健,牛之 為順,在物有常理矣。至於案文索卦,若《屯》之有馬而 「無《乾》,《離》之有牛而無《坤》」,《乾》之「六龍」則或疑於《震》,《坤》之 「牝馬」則當反於乾,是皆不可曉者。是以漢儒求之《說卦》而不得,則又相與創為互體、變卦、五行納甲、飛伏 之法,參互以求而幸其偶合。其說雖詳,然其不可通 者終不可通,其可通者又皆傅會穿鑿,而非有自然 之勢。唯其一二之適然而無待於巧說者,為若可信。 然上無所關於義理之本原,下無所資於人事之訓 戒,則又何必苦心極力以求于此,而欲必得之哉!故 王弼曰:「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爻苟合順,何必坤 乃為牛?」而程子亦曰:「理無形也,故假象以顯義。」此其 所以破先儒膠固支離之失,而開後學玩辭玩占之 方則至矣。然觀其意,又似直以《易》之取象無復有所 自來,但如《詩》之比興,孟子之譬喻而已。如此,則是說 卦之作為無所與于《易》,而「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者,亦 剩語矣。故疑其說亦若有未盡者。因竊論之,以為《易》 之取象,固必有所自來,而其為說,必已具於太卜之 官。顧今不可復考,則姑闕之,而直據詞中之象以求 象中之意,使足以為訓戒而決吉凶,如王氏程子與 吾《本義》之云者,亦可矣,固不必深求其象之所自來, 然亦不可直謂假設而遽欲忘之也。

先生曰:「熹嘗作《易象說》,大率以簡治繁,不以繁御簡。」

看《易》,若是靠定象去看,便滋味長。若只恁他懸空看, 也沒甚意思。

「卦中要看得親切,須是兼象看。」又曰:「它所以有象意 思不可見,卻只就它那象上推求道理。不可謂求象 不得,便喚做無如潛龍,便須有那潛龍之象。」

《易》中取象,不如卦德上「命」字較親切。如「蒙險而止,復 剛動而順行」,此皆親切。如「山下出泉,地中有雷」,恐是 後來又就那上面添出,所以「易中取象」處,亦有難理 會也。

有一例,成卦之主,皆說於《彖辭》下,如《屯》之初九「利建 侯」,《大有》之五,《同人》之二皆如此。

《彖傳》釋《彖辭》,《象傳》釋《爻辭》,《繫辭傳》則通釋卦爻之辭, 故統名之曰《繫辭傳》,恐不可改《繫辭傳》為《說卦》。蓋說 卦之體,乃分別八卦方位與其象類,故得以說卦名 之。《繫辭傳》兩篇,釋卦爻之義例,辭意為多,恐不得謂 之說卦也。

《繫辭》或言造化以及易,或言《易》以及造化,不出此理。 《通書》曰:「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精, 是聖人本意。蘊是偏旁帶來道理。如「《易》有太極,是生 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是聖人本意底。如《文 言》《繫辭》等,孔子之言皆是因而發底,不可一例作重 看。

熟讀六十四卦,則覺得《繫辭》之語直為精密,是《易》之 括例。要之,《易》書是為卜筮而作,如云「極數知來之謂 占,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是 興神物以前民用,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等語,皆是 見得占筮之意。

今學《易》,非必待遇事而占,方有所戒,只平居玩味,看 它所說道理,于自家所處地位合是如何,故云:「居則 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孔子所謂 學《易》,正平日常常學之,想見聖人之所謂讀,異乎人 之所謂讀,想見胸中洞然于《易》之理,無纖毫蔽處,故 云「可以無大過。」

孔子之《易》,非文王之《易》;文王之《易》,非伏羲之《易》。伊川 《易傳》,又自程子之《易》也,故學者且依古《易》次第,先讀 本爻,則見本旨矣。

讀《易》之法,先讀正經,不曉,則將《彖》《象》《繫辭》來解。又曰: 「《易》爻辭如籤辭。」

先就乾坤二卦上看得本意了,則後面皆有通路。 看《易》者,須識理、象、數、辭,四者,未嘗相離。蓋有如是之 理,便有如是之象;有如是之象,便有如是之數。有理 與象數,便不能無辭。《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有 自然之象,不是安排出來。且如「潛龍勿用」,初便是潛 陽爻,便是龍不當事,便是勿用。「見龍在田」,「離」潛便是 見陽便是龍;出地上便是田。「即鹿無虞」,惟「入於林中」, 此爻在六二、六四之間,便是林中之象。鹿,陽物,指五。 「無虞」,無應也。以此觸類而長之,當自見得。

「看《易》,須著四日看一卦,一日看卦辭彖象,兩日看六 爻,一日統看,方子細。」又曰:「和靜學《易》,一日只看一爻。 此物事成一片,動著便都成片,如何看一爻得?」 問:「讀《易》未能浹洽,何也?」曰:「此須是此心虛明寧靜,自 然道理流通,方包羅得許多義理。蓋《易》不比《詩》《書》,它 是說盡天下後世無窮無盡底事理,只一兩字,便是 一箇」道理。又人須是經歷天下許多事變,讀《易》方知 各有一理,精密端正。今既未盡經歷,非是此心大段 「虛明」寧靜,如何得見此不可不自勉也。

學者欲看《易》時,且將孔子所作《十翼》中分明易曉者 看,如《文言》「中元者,善之長」之類。如《中孚》九二「鳴鶴在 陰,其子和之」,亦不理會鶴如何在陰,其子又如何和。 且將那《繫辭傳》中所說言行處看。此雖淺,然卻不到 差了。蓋為學只要理會自己胸中事耳

張欽夫說《易》,謂只依孔子《繫辭》說便了。如說:「『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只如此說便了。固是如此,聖人之意只恁地說不得。緣在當時只理會象數,故聖人明之以理 。此段與上文有互相發者,并錄于此。

某嘗謂「上古之書,莫尊于《易》;中古後書,莫大于《春秋》。」 此兩書皆未易看。今人纔理會二書,便入于鑿。若要 讀此二書,且理會他大義。《易》則是箇尊陽抑陰,明消 息盈虛之理;《春秋》則是箇尊王賤霸,明君臣上下之 分。

《易》最難看。其為書也廣大悉備,包涵萬理,無所不有。 其實是古者卜筮之書,不必只理。象數亦可說,初不 曾滯於一偏。某近看《易》,見得聖人本無許多勞攘,自 是後世一向妄意增減,硬要作一說以強通其義,所 以聖人經旨愈見不明。且如解《易》,只是添虛字去迎 過意來便得。今人解《易》,乃去借它「實」字,卻是借它做 己意。說了又恐或者一說有以破之,其勢不得不支 離,更為一說以「護吝」之說千說萬,與《易》全不相干。此 書本是難看底物,不可將小巧去說,又不可將大話 去說。

「子所雅言,《詩》《書》《執》《禮》,未始及《易》」,夫子常所教人,只是 如此。今人便先為一種元妙之說。

《易》本卜筮之書,故先王設官掌于太卜,而不列於學 校。學校所教《詩》《書》《禮》《樂》而已,至孔子乃于其中推出 所以說卦「觀象」「繫辭」之旨,而因以識夫吉凶進退存 亡之道。蓋聖人當時已曉卜筮之法,與其詞意所在。

如說「田狩」 ,即實是田狩;說「祭祀」 ,則實是祭祀。征伐、「《昏媾》之類皆然,非譬喻也。」 又曰:「如『利用祭祀』」 ,「『利用享祀』,只是卜祭則吉。『田獲三狐』」 ,「『田獲三品』,只是卜田則吉。『公用享于天子』,只是卜朝覲則吉。『利建侯』,只是卜立君則吉;『利用為依遷國』,只是卜遷國則吉;『利用侵伐』,只是卜侵伐則吉。」

故就其間推出此理耳。若在今日,則已不得其法。不 曉其詞。而暗中摸索,妄起私意。竊恐便有聖賢復生, 亦未易通。與其虛費心力于此,不若且看《詩》《書》《禮》《樂》 之為明白而易知也。

某不敢教人看《易》,只為物闊大,且不切己,兼其間用 字與今人皆不同。如說「田獵」、「祭祀」、「侵伐」、「疾病」,皆是古 人有此事去卜筮,故爻卜出去。今無此事了,都曉不 得。

黃顯子問《易》。曰:「如今不曾經歷得許多事過,都自揍 它道理不著。若便去看,也卒未得它受用。孔子晚而 好學《易》,可見這書卒未可理會。如《春秋易》,都是極難 看底文字。」

方叔問:「《易本義》何專以卜筮為主?」曰:「且須熟讀正文, 莫看注解。蓋古《易》《彖》《象》、文言,各在一處,至弼始合為 一,後世諸儒遂不敢與移動,今難卒說。且須熟讀正 文,久當自悟。」

《易》只是卜筮之書,今人說得來太精了,更入粗不得。 如某之說雖粗,然卻入得精,精義皆在其中。若曉得 某一人說,則曉得伏羲文王之《易》是如此,元未有許 多道理在,方不失《易》之本意。今未曉得聖人作《易》之 本意,便要說道理。縱饒得好,只是與《易》元不相干。聖 人分明說:「昔者聖人之作《易》,觀象設卦,繫辭焉以明 吉凶」,幾多分曉。某所以說《易》只是卜筮書者,此類可 見。

問:「讀《本義》所釋卦辭,若看得分明,則《彖辭》之義亦自 明。只須略持破,此是卦義,此是卦象、卦體、卦變,不必 更下注腳矣。」曰:「某當初作此文字,正欲如此。蓋《彖辭》 本是釋《經》之卦辭,若看卦辭分明,則彖亦可見,但後 來要重整頓過未及,不知今所解者能如此本意否?」 又曰:「某作《本義》,欲將《文王》卦辭,只大綱依《文王》卦辭」 略說,至其所以然之故,卻于孔子《彖辭》中發之。且如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占得《大畜》者為 利正,「不家食」而吉,利于「涉大川。」至于「剛上而尚賢」等 處,乃孔子發明,各有所主,爻象亦然。如此則不失文 王本意,又可見孔子之意,但而今未暇整頓耳。 某之易簡,略者,當時只是略搭記,兼文義,伊川及諸 儒皆已說了。某只就語脈中略牽過這意思。

蘇宜久辭歸,問:「歸去意欲觀《易》如何?」曰:「而今若教公 讀《易》,只看古注及近世數家注,又非某之本心。若必 欲教公依某之《易》,看某底又只說得三分,自有七分 曉不得,亦非所以為教。如此看來,則易便是箇難理 會底物事,卒急看未得,不若且未要理會。」

「上經猶可曉易解,下經多有不可曉難解處。不知是 某看到末梢,懶了解不得,為復是難解。」又曰:「《繫辭》也 如此。只是上繫好看,下繫沒理會。」

先生于《詩傳》,自以為無復遺恨。曰:「後世若有揚子雲, 必好之矣,而意不甚滿于《易本義》。蓋先生之意只欲作卜筮用,而為先儒說道理太多,終是翻這窠臼未 盡,故不能不致遺恨云。」

先生因與朋友言及《易》,曰:「《易》非學者之急務也。某平 生也費了些精神理會《易》與《詩》,然其得力則未若《語》 《孟》之多也。《易》與《詩》所得似雞肋焉。」

《作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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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礪問云:「聖人作《易》,只是明箇剛柔、陰陽、吉凶、消長 之理而已。」先生曰:「雙雖是如此,然伏羲作《易》,只是畫八 箇卦如此,何嘗明說陰陽、剛柔、吉凶之理?然其中卻 具此道理。想得古人教人也不甚說,只說箇方法如 此,教人依而行之,如此則吉,如此則凶。如伏羲八卦, 那箇有甚麼言說!」

聖人作《易》以立人,極其義以君子為主,故為君子謀 而不為小人謀。觀泰、否、剝、復名卦之意,則可見矣,而 曰「古今豈有無小人之國」哉?嗚呼,作《易》者,其知道乎? 其不知《易》者甚哉!

某嘗謂,「雖使聖人復生,亦只將六經《語》《孟》之所載者 循而行之,必不更有所作為。伏羲再出,依前只畫八 卦;文王再出,依前只衍六十四卦;禹再出,依前只是 《洪範》九疇。外此更有甚差異事?」

問:「伏羲畫卦以寫陰陽之變化,文王周公作《𦅸》,爻辭 以斷天下之疑,孔子作《彖象》以推明事物當然之理。 然爻畫既具,而三者已備乎其中,前聖後聖互相發 明耳。」答云:「此說近之,然亦未盡。」

問。以伏羲《易》觀之,則看先天圖,如寒暑往來,陰陽代 謝,若有推排,而又莫知其所以然者。以文王、周公《易》 觀之,則六十四卦之名,乃十八變以後之私記,三百 八十四爻乃三變奇耦之私記,潛龍牝馬等物,如今 之卦影「勿用,利有攸往」等語,如今斷卦之文。以孔子 《易》觀之,則卦名者,時也,事也,物也。初二三、四五上者, 位也,而初上又或為始終之義。九六者,人之才也,處 某事,居某時,用某物,其才位適其所當,則吉,不然則 凶。答云:「此說近之。」然既知此,而又不免為前段之支 蔓穿鑿,何邪?

問:「《易》有取兩卦象以為法者,有取卦名之義而思所 以處之者,有取二義而思所以處之者?」答云:「亦不必 如此籠罩。」

《易》自伏羲至伊川,自成四樣。

聖人作《易》,有說得極疏處,甚散漫。如《大象》蓋是泛觀 天下萬物,取得來闊,往往只髣髴,有這意思,故曰「不 可為典要。」又有說得極密處,無縫罅,盛水不漏,如說 吉凶悔吝處是也。學者須是大著心胸,方看得。譬如 天地生物,有極細巧者,又有突兀麤拙者。近趙子欽 得書云:「《語》孟說極詳,《易》說大略。此譬云『燭籠添一條 骨,則障了一路明,若能盡去其障,使之統體光明更 好』。」

《易》是箇有道理底卦影。《易》以占筮作許多理便也在 裏,但是未便說到這處。如《楚詞》「以神為君,以祀之者 為臣」,以寓其「敬事不可忘」之意。固是說君臣,但是先 為他說事神,然後及他事君意趣,始得。今人解說,便 直去解作事君底意思,不喚做不是他意,但須是先 與結了那一重了,方可及這裏,方得本末周備,《易》便 是如此。今人心褊急,更不待先說他本意,便將道理 來袞說了。《易》如一箇鏡相似,看甚物來都能照得。如 所謂「潛龍」,只是有箇潛龍之象。自天子至於庶人,看 甚人來都使得。孔子說:「作龍德而隱,不易乎世,不成 乎名,遯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 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便是就事上「指說了。然會看 底,雖孔子說也活,也無不通;不會看底,雖文王周公 說底,也死了。須知得他是假託說,是包含說。假託說, 不惹著那事。包含是說箇象在這裏,無所不包。」又曰: 「卦雖八,而數須是十。八是陰陽數,十是五行數。一陰 一陽便是二;以二乘二便是四;以四乘四便是八。五 行本只是五,而有十」者,蓋是一箇便包兩箇,如木便 包甲乙,火便包丙丁,土便包戊己,金便包庚辛,水便 包壬癸,所以為十。《彖辭》,文王作爻辭,周公作,是先便 從來恁地說,且得依他謂爻辭為周公者,蓋其中有 說文王,不應是文王自說也。

《易》《難》看,無箇言語可形容得。蓋爻辭是說箇影象在 那裏,無所不包。

《漢書》「《易》本隱以之顯」,《春秋》推見至隱。《易》與《春秋》,天人 之道也。《易》以形而上者說,出在那形而下者上;《春秋》 以「形而下者」說,上那形而上者去。

又云:「今人讀《易》,當自分為三等,伏羲自是伏羲之《易》, 文王自是文王之《易》,孔子自是孔子之《易》。讀伏羲之 《易》,如未有許多彖象文言說話,方思得《易》之本意,只 是要作卜筮用也。伏羲畫八卦,那裏有許多文字言 語,只是畫八箇卦。」此處有錯後來親問過答見別處某卦有某象而 已。大要不出陰陽剛柔、吉凶消長之理,時亦未嘗說 破,只是教人知得此卦如此者吉,彼卦如彼者凶。及 文王周公分為六十四卦,添入「乾元亨利貞」,「坤元亨利牝馬之貞」,早已非伏羲之意也。是文王周公自說 他一般道理了,時猶是就人占處說。如卜得乾卦,則 「大亨而利于正。」及孔子繫《易》,作《彖象》《文言》,則「元、亨、利、 貞」,為乾之四德,又非文王之易矣。到得孔子盡是說 道理,然猶因卜筮而言也就卜筮上發出許多道理, 教人曉得所以吉凶卦爻好則吉,不好則凶。卦大好 而自家之德相當則吉。卦爻雖吉,德不足亦凶;爻雖 凶而德足以勝之亦吉,反復就卜筮上發誨人底道 理。如「需于泥,致寇至」,此爻自不好,象卻曰「敬慎不敗 也。」蓋爻雖不好,占者知慎畏,則亦不至於敗。蓋需者 待也,需有可待之時,故就需之時,思患預防而不至 於敗也。此則聖人就占處發明誨人之理也。

以制器者尚其象,十三卦是也「以卜筮者尚其占」,文王周 公之辭,皆是為卜筮。後來孔子見得有是書,必有是 理,故因那陰陽消長盈虛,說出箇進退存亡之道理 來。要之,此皆是聖人事,非學者可及也。今人才說伏 羲作《易》,示人以天地造化之理,便非是。自家又如何 得知伏羲意思?兼之伏羲畫卦時亦無意思,他自見 得箇自然底道理了,因借他手畫出來耳。故用以占 筮,無不應。其中言語,亦煞有不可曉者,然亦無用盡 曉。蓋當時事與人言語自有與今日不同者,然其中 有那事今尚存,言語有與今不異者,則尚可曉耳。

如「利用侵伐」 ,是事存而詞可曉者。只如《比卦》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之類,便不可曉。

先生曰:「看《易》,須是看他未畫卦爻以前是怎生模樣, 卻就這裏看他許多卦爻象數,非是杜撰,都是合如 此。未畫以前,便是寂然不動,喜怒哀樂未發之中,只 是箇至虛至靜而已。忽然在這至虛至靜之中有箇 象,方說出許多象數吉凶道理。所以《禮》曰:『潔靜精微, 《易》教也』。蓋《易》之為書,是懸空做出來底,謂如書,便真」 箇有這政事謀謨,方做出書來;《詩》便真箇有這人情 風俗,方做出詩來。《易》卻都無這已往底事,只是懸做 底,未有爻畫之先。在《易》則渾然一理,在人則湛然一 心。既有爻畫,方見得這爻是如何,這爻又是如何,然 而皆是就這至虛至靜中做出許多象數道理出來, 此其所以靈。若是以而今說得來恁「地拖泥帶水」,便 都沒理會處了。

林少穎解「放勳」之「放」作「推而放之」,「四海之放」,比之程 氏說為優。人自有合讀底書,如《大學》《語》《孟》《中庸》等書, 豈可不讀!讀此四書,便知人之所以不可不學底道 理,與其為學之次序,然後更看《詩》《書》《禮》《樂》。某才見人 說看《易》,便知他錯了,未嘗識那為學之序。《易》自別是 一箇道理,不是教人底書。故《記》中只說「先王崇四術」, 順《詩》《書》《禮》《樂》以造士,不說《易》也。《語》孟中亦不說《易》,至 《左傳》《國語》方說,然亦只是卜筮耳。蓋《易》本為卜筮作, 故夫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如程子所 說以動者尚其變,

已是卜筮了。《易》以變者占,故曰:「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亦無一節無非天理流行。《易》三 百八十四爻時義,便正是就日用上剖析箇天理流 行底條目。

徐㝢問:「『子貢既得聞之後,嘆其不可得聞』,何也?」曰:「子 貢亦用功至此,始得聞。若未行得淺近者,便知得他 高深作甚麼教聖人只管說這般話,亦無意思。天地 造化,陰陽五行之運,若只管說要如何,聖人于《易》方 略說到這處。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只看這處,便見聖 人罕曾說及。」

胡叔器問:「謝氏『文章性、天道』之說,先生何故不取?」曰: 「程先生不曾恁地說。程先生說得實,它說得虛。」陳安 卿問:「先生不取謝氏說者,莫是為它說只理會文章, 則性、天道在其間否?」曰:「也是性、天道只在文章,然聖 人教人也不恁地。子貢當時不曾恁地說。『知天命之 謂性』,便是分明指那性。『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便是說」 天道。「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便 是說性與天道,只是不迎頭便恁地說。

天下道理,是一箇包兩箇,《易》便只說到八箇處住。《洪 範》說到「十數住五行」,五箇便有十箇,甲乙便是兩箇 木,丙丁便是兩箇火,戊己便是兩箇土。金水亦然。所 謂「兼三才而兩之」,便都是如此。

如公說《易》,只大綱說箇三百八十四爻,皆天理流行。 若恁地,一部《周易》只一句便了,聖人何故作許多?《十 翼》從頭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 聖賢之學,非老氏之比。老氏說「通于一而萬事畢」,其 他都不說,少間和那一,又都要無了,方好。學者固是 要見總會處,如今只說箇總會處,如「與點」之類,只恐 孤單沒合殺,下梢流入釋老去,如何會有《詠而歸》底 意思?

石洪慶問《易》數。先生云:「都不要說聖人之畫數何以 如此。譬之草木,皆是自然恁地生,不待安排。數亦是天地間自然底事,才說道人要如何,便不是了。 大凡《易》數皆六十,三十六對二十四,三十二對二十 八,皆六十也;以十甲十二辰,亦揍到六十也;鍾律以 五聲十二律,亦積為六十也。以此知天地之數,皆至 六十」為「節。」

初三日夜問學《易》。曰:「恁底說也得。然聖人自說《易》之 無窮,不成只是聖人用了,他人無用處。今曰『《易》道以 何為易?只《易》吉凶消長,天理人事是也』。」

黃顯子問「七十從心所欲,學《易》,無大過。」曰:「聖人自言 《易》之難盡。若如此,是低小了聖人。」

廖德明問:「『時與位』,古《易》無之,自孔子以來方說出此 義。」曰:「《易》雖說『時與位』,亦有無義可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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