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084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八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八十四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八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八十四卷目錄

 易經部總論十

  宋王宗傳童溪易傳易傳發題

  王申子周易輯說先天或問 希夷先天卦圖 問畫卦自下而上 問畫

  卦橫而不豎 太極或問 後天或問 重卦或問 先後天或問 衍數或問 問成卦之

  主 問辭象變占 問錯簡脫簡羨文 問周易之名 問六易之說 問日月為易之說

  問彖 問彖傳 問文言 問大象 問爻辭 問小象 問繫辭 問序卦 問象數二字

   問五行之說 問擬諸物象 問辭同義異 問稱歲年月日 問稱陰陽稱剛柔動靜

  問彖象二物之說 問參伍以變之說 問復姤小父母之說 問古今占卜之學 問揚子

  雲太元準易如何 問易太元潛虛取數 問易太元潛虛揲蓍 問易太元潛虛反對 問

  太元潛虛直日之說 問邵康節經世書

經籍典第八十四卷

易經部總論十 编辑

宋王宗傳童溪易傳 编辑

《易傳發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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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果何物邪?聞諸夫子曰:「生生之謂易。」又曰:「《易》無體」; 又曰:「其為道也屢遷,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 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蓋 嘗即是數語而兼味之。夫天下有生生不窮之理,隨 在隨有,無所間斷,在天地則為變化,在事物則為消 息,在生民則為日用,在聖賢則為德業,在君子小人 則為進退,在晝夜則為晦明,在古今則為往來,新故 之迭更也。是理也,相軋相推,有當有否,而吉凶以生。 聖人憫斯人之流轉於吉凶之域,而莫知所避就也, 故告之以無危不平,無易不傾之說,而曰此物理之 固然者,而莫之廢也。人能終始以致其懼,則無咎矣。 然則《易》之為《易》,其大旨可知矣。程河南曰:「《易》,變易也。 隨時變易以從道也。」殆謂是歟。

王申子周易輯說 编辑

《先天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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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漢孔安國劉歆班固皆曰:「伏羲繼天而王,龍馬 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禹治水時,神龜負文列於 背,有數至九,禹法之以陳九疇。」魏關朗亦曰:「《河圖》之 文,七前六後,八左九右。《洛書》之文,九前一後,三左七 右。」是漢魏諸儒皆以十為《河圖》,九為《洛書》,初無異說。 及宋劉牧獨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易》而置之,且引 《大傳》而曰二者皆出於伏羲之世,故《易》、範相表裏,謂 其傳得之范諤昌,諤昌得之許堅,許堅得之李溉,李 溉得之种放,种放得之希夷。今《九經圖》及經生學士 皆準劉牧之說,晦菴雖曾改正,然猶有安知圖之不 為書,書之不為圖之疑。今子乃直訂十數者為《河圖》, 且謂伏羲斷斷則是圖以畫八卦,天地聖人之旨意, 果出于是,則斯文幸甚。其有不然,豈不犯大不韙歟? 曰:正緣漢魏諸儒止言圖書象數,而不言伏羲如何 則之以畫《易》,大禹如何法之以敘疇,遂使劉牧諸人 得而易之,而為九圖十書之說,以惑後學。晦庵雖曾 改正,然亦不過案舊說、案《禮經》而訂之。至其所自為 說,則亦曰:「『安知圖之不為書,書之不為圖』?又曰:『《洛書》 固可以為《易》,而《河圖》亦可以為範。使圖書皆可為《易》, 皆可為《範》,則不必改正可也。今愚案天之文以求羲 之畫,即羲之畫以溯天之文,而得自然而然,不容但 己之理,雖不敢自謂盡合天地聖人之旨意,然十為 《河圖》,羲則其文,以畫八卦,則斷斷乎其不誣矣』。」 又問曰:「晦庵師友講明《河圖》《洛書》,真所謂工深而力 到者。」其說曰:「《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而同處其方, 蓋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洛書》以五奇 數,統四耦數,而各居其所,蓋主于陽以統陰,而肇其 變數之用也。」又曰:「《河圖》《洛書》之數,皆以五居中。《河圖》 以生數為主,故其中之所以為五者,亦具五生數之 象焉;《洛書》以奇數為主,故其中之所謂五者,亦具五 奇數之象焉。其數與位皆三同而二異。蓋陽不可易 而陰可易成數雖陽,固亦生之陰也。」又曰:「《河圖》之一 二三四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又各 因五而得數,以附于其生數之外;《洛書》之一三七九 亦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又各因其類, 以附于奇數之側。」又曰:「《河圖》主全,故極于十,而奇耦 之位均,論其積實,然後見其耦饒而奇乏也。《洛書》主 變,故極于九,而其位與實皆奇饒而耦乏也,必皆虛 其中也,然後陰陽之數均于二十而無偏爾。」又曰:「《河 圖》六七八九既附于生數之外矣,此陰陽老少進退 饒乏之正也。《洛書》之縱橫十五,而七八九六迭為消 長,虛五分十而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則參 伍錯綜,無適而不遇其合焉。」又曰:「聖人則《河圖》者虛 其中,則《洛書》者總其實也。《河圖》之虛五與十者,太極也。奇數二十,耦數二十者,兩儀也。以一二三四為六 七八九者,四象也。析四方之合以為乾坤坎離,補四 隅之空以為兌震巽艮者,八卦也。」又曰:「是其時雖有 先後,數雖有多寡,然其為理則一而已。但《易》乃伏羲 之所先得乎圖,而初無待乎《書》;《範》則大禹之所獨得 乎書,而未必追考于圖耳。今反覆其說,義亦深長,而 子皆不從之,何也?」曰:「自古講明河圖《洛書》之象數,未 有如晦菴之詳者。但先生未免泥漢」儒相為表裏之 說,故一一合圖與書而並言之,不思其說之非然也。 且以《河圖》五與十為太極是矣,然虛而不用,卻用四 傍奇耦各二十為兩儀,則是太極自太極,兩儀自兩 儀,而非「太極生兩儀」也。以六七八九為四象是矣,然 外之而取卦于四方,則是四象自四象,八卦自八卦, 而非四象生八卦也。且謂析四方之合以為乾坤坎 離,不知如何析其合以為坎離于西東,而其位不可 易。謂補四隅之空以為兌震巽艮,不知如何惟兌可 以補東南,惟《艮》可以補西北,而他卦不可補。此愚所 以不得而從之也。

又問曰:「玉井陽氏《家傳》說《易》學,自其五世祖得之㬊 蓮蕩,蓮蕩得之晦庵,淵源有自,故其家如字溪、如以 齋,各有《易說》行于世。玉井亦以明《易》擢高科,年將八 十,工于《易》久矣。今見子《緝說》,特編二帙,與子辨難。平 山蹇氏又為之跋,以致諸子,豈非《緝說》之砭劑歟?」其 間舉《大傳》曰:「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 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 遠取諸物,于是始畫八卦。」晦庵亦曰:「聖人仰觀俯察, 遠物近身,固有以超然默契于心取而畫卦,則《易》非 獨以《河圖》而作也。」伊川亦曰:「圖不出八卦亦須作。」玉 井申之曰:「聖人畫卦,始于一奇一耦。一畫具時,畫畫 皆具,逐節生去,八卦而小成六十四卦,而八卦之重 八卦亦周。以子之說為拘泥,為不然,奈何?」曰:「《大傳》旨 意,謂伏羲仰觀俯察,遠求近取,得其法象文理于心。 及見《河圖》,與心默契于是則其象數以畫八卦,以通 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曰:『河出圖,聖人則之』。非 謂觀象于天,觀法于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而遂以 之畫八卦也。況果如」程朱之說,則古今所謂《河圖》《洛 書》,特天地間一贅物耳。《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之 言,亦妄矣。且《玉井》逐節生去之說,以畫後天橫圖則 可,若以畫先天圓圖,則巽五又居乾一之後,則又逐 節生不去矣。

又問曰:「玉井難子《先天四圖》,謂乾坤二卦兼取三圈 之數,乾用五而不用十,坤用十而不用五,坎離兼用 中圈之五與十及本位之生數而不及成數,兌震用 中圈之五而不用十,巽艮用中圈之十而不用五,四 卦又皆用本隅之成數而不及生數,推詳到此,不無 偏枯,其于兌震曰:『陽動而左,左,陽也,故用五』。然兌,陰 卦也,借曰左為陽,離胡為而兼用十?其于巽艮曰『陽 既極則陰轉而右右陰也,故用十。然艮陽卦也,借曰 右為陰,則坎胡為而兼用五?是皆出于安排,非自然 也』。」又曰:「坎離以五居右,十居左,兌震巽則五居右,一 左一右,皆自為之,所謂附會遷就以成說也。其難如 是,奈何?」曰:前賢論先天卦圖者多矣,雖康節亦不過 據《見成》之圖,推見成之卦,而曰:「天地定位,乾與坤對 也。山澤通氣,艮與兌對也。雷風相薄,震與巽對也。水 火不相射,坎與離對也。」愚謂伏羲當初位艮于東南, 位兌于西北位震于西南,位巽於東北,亦是相對,因 何各此定位而不可易?離胡為而不可西?坎胡為而 不可東?水火相息者也。既對,則胡為而不相射?聖人 又胡為于四句中獨加一「不」字邪?遂取《大傳》生卦之 序,求之《河圖》。案《河圖》奇耦之象,以位八卦,研窮數載, 然後略見端緒。于是分《河圖》為三宮,而三畫之象明, 錯綜其奇耦,而八卦之位定。乃近取諸身而質之,然 後曉然。蓋乾坤猶人之男女,陰陽全體也;坎離水火, 猶一身之血氣也。艮為山,猶一身之骨肉髮膚;兌為 澤,猶一身之津液涕唾;震為雷,猶一身之聲音;巽為 風,猶一身之噓吸。又血氣之變者也。人身小天地亦 止有此八者。乾坤兼取三圈之數者,陰陽全體也。三 陽上而為《乾》,三陰下而為《坤》,所謂分陰分陽,兩儀立 焉。若乾用十,則非純陽之《乾》矣;坤用五,則非純陰之 《坤》矣。坎離陰陽之交也。故五之陽,左者交于右;十之 陰,右者交于左,是陰陽本體之交也。自其本體一交, 而後形于外者無不交,故離居左而兼用十,坎居右 而兼用五。其兼用五與十,而不及成數者,坎離乃陰 陽交之中,非交之極,又為陰陽互藏其宅。故陰之中 有陽,陽之中有陰,所以離陰卦也,正居左而為日、為 火;《坎》,陽卦也,正居右而為月、為水。此其所以不相射, 聖人所以獨加一「不」字也。其畫《兌》《震》《艮》《巽》也,陽左陰 右,不離本體,《兌》《震》居左,故用五不用十,《巽》《艮》居右,故 用十不用五。左陽也。《兌》《離》以陰卦居之,故陰卦多陽 而陰為之主;右,陰也;《艮》《坎》以陽卦居之,故陽卦多陰 而陽為之主也。四卦皆用成數而不用生數者,陰陽已極而變也。蓋《乾》之極變而為兌,離之極變而為震, 坤之極變而為艮,坎之極變而為巽也。坎離陰陽既 分而交生之後事也,故用生數而不用成數。兌震艮 巽,陰陽交極而變成之後事也,故用成數而不用生 數。愚故曰:「乾上坤下所以辨陰陽之分,離東坎」西,所 以著陰陽之交,兌震艮巽所以極陰陽之變,此其所 以為《易》。蓋「太極分而陰陽,陰陽分而四象,四象分而 八卦。天道左旋,地道右轉」,此皆天地造化自然而然 之理,不可加毫末人為于其間者也。天之圖具此象, 伏羲氏因而畫之。愚不過探索而發明之耳,而謂予 安排附會遷就以成其說,可乎?

《希夷先天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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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晦庵謂先天之學,康節得于李之才挺之,挺 之得于穆修伯長,伯長得于希夷。希夷《先天圖說》曰: 『先天用九,謂乾一與坤八,震四與巽五,兌二與艮七, 離三與坎六,縱橫皆九,而其九居中也』。」希夷又自述 《龍圖序》曰:「天之垂象,的如貫珠,皆累累然如繫之于 縷也。且若《龍圖》本合,則聖人不得見其象,所以天意」 先未合,以形其象,聖人觀象以明其用。是龍圖者,天 散而示之,伏羲合而用之,仲尼默而形之。始《龍圖》之 未合也。惟五十五數。上二十五,天數也,中貫三、五、九, 外包之十五,盡天三、天五、天九,并十五之用;後形一、 六無位,又顯二十四之為用也,茲所謂「天垂象」矣。下 三十,地數也,亦分五位,皆明五之用也。十分而為六 形,《坤》之象焉。六分而成四象,地六不配。在上則一不 用,形二十四;在下則六不用,亦形二十四,後既合也。 天一居上,為道之宗;地六居下,為氣之本。天三幹,地 二地四,為之用三若在陽,則避孤陰,在陰則避寡陽。 大矣哉!龍圖之變,岐分萬途,今略述其梗概焉。以子 之見,希夷所說,其然「否如何?」曰:「先賢謂希夷之學,知 天知地者也,後學何所容喙?然以愚見觀之,厥初天 果散其數以示聖人,則必無前後左右之次,何以謂 之圖?聖人果自合而用之,則是率己意以畫卦,又何 以謂之因?且《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 八,此乃次第生卦之序。蓋謂卦成之初,第一為《乾》,第 二為」兌云耳,非若後天離坎,配戴九履一,而得九與 一之數也。今希夷乃以次第生卦之序為先天用數, 雖適湊著,然天地之真數而可用乎?其曰「圖之未合, 則陽去一,陰去六,陽形五,陰形六,以明五,而顯二十 四之用,以為天地。」及圖之既合,陰則天一為宗,地六 載之而用四十九;陽則天三統地二,地四「用九以幹 五行之數,四十」亦用四十九,是未合時一數也,既合 後又一數也,二十四、四十九又何足以包羅天地之 用邪?至如去一、去六而後成數,形五形六而後成用, 幾七八、九而後成象,避孤避寡而後成卦。愚恐《天然 之圖》不如是之汗漫,《易簡》之易不如是之穿鑿,故亦 未敢以其說為然也。

《問畫卦自下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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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伏羲當初始畫卦,必自下而上,何也?」曰:「于以見 《易》者,三才生生之象也。天地間萬物之生,那件不自 下而上?雖風雲雨露猶自下而上,況他乎?」

《問畫卦橫而不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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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玉井難子》之說曰:「《河圖》之數,四方平鋪,初無橫 豎,特畫之簡編,其在左右者若豎耳。借曰圖有橫豎, 則水火兩字雖似豎畫坎離,然今一六在北,二七在 南,離坎橫而不豎,其說為不通矣。奈何?」曰:「此愚案卦 畫以覆《河圖》之象,見伏羲當初畫卦,皆因《河圖》,故先 天卦圖圓而不方。蓋《河圖》六一十五二七之象皆橫」, 三八四九在左右則豎,故今水火字猶似豎。畫坎離 以見伏羲,取《河圖》以畫八卦,皆出于自然,而無一毫 作為之意于其間耳。故愚止曰伏羲畫卦之初,今《玉 井》以文王重卦之位言之,宜其不通也。

《太極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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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玉井舉晦庵之說難子云:『太極者,象數未形 而其理已具之稱。且有理而後有氣,有氣而後有象, 有象而後有數,當是時,兩儀且未有,安有所謂五與 十哉』?」朱子曰:「『虛五與十者,太極也』。此亦猶《大衍》虛一 以象太極之說,非謂五與十為太極也。子以為如何?」 曰:「『象數未形而其理已具』。此雖是晦庵之言,然止可」 以言《易》有太極之《易》,與濂溪之無極耳,非太極也。若 太極止具其理,則是初無一物。既無一物,則《大傳》曰: 「太極生兩儀。」不知一陰一陽之兩儀,于何處突然生 來,便分為兩世,豈有是理哉?濂溪《太極圖說》又不應 便道太極動而生陽。何則?自古及今,天地間物,未有 只具其理,空空虛虛而有可動者。其動也必是氣存 焉。氣即陰陽,特有分未分之別而已。且《易》中謂一為 太極,為道為元,五為君位,為極為中,九為老陽,六為 老陰,七為少陽,八為少陰,九為君德之類甚多,若專 以數言,則一五九六七八,亦數而已,如上取義,皆非 也。玉井曰:當是時,兩儀且未有,安有所謂五與十哉? 是專以數說五與十,此豈明《易》者之言乎?況龍馬所負之圖,雖有五與十在,然出《河》之初,理氣象之名,猶 渾然為一,其中宮五與十,以氣言,陰陽渾然渾然者, 五陽十陰,老少未分也;以象言,則奇耦渾然渾然者, 三奇三耦,二奇一耦,二耦一奇,亦未分也。以數言,則 三二之合,五行生成,小衍大衍,亦未分也。是曰氣、曰 象,曰數之全體,渾然于中而未分,故為太極。若次宮 外宮,則均為陰陽,均為象數,便非渾然未分之全體 矣。愚故曰:「兩儀天地也。以卦言,乾坤也,其實一陰一 陽也。」陰陽未分為太極,陰陽既分為兩儀,是未分時, 陰陽渾然。既分後,陽自陽,陰自陰,陰又根陽,陽又根 陰,象立而數行矣。到此時,然後說得有理而後有氣, 有氣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數。是《河圖》中宮五與十, 實函三極之理。氣象數渾然為一而居中,謂非太極 不可,是太極者,不但只具其理而已。玉井又執「虛五 與十為太極」之言,謂如《大衍》虛一以象太極,不思《洛 書》虛五而含十,謂之虛其中五可也。今既實用四旁 奇耦各二十為兩儀,則亦「當實用其中五與十為太 極矣。不然則是一虛一實,一去一取,皆人為之,非天 然也。況《大衍》虛一以象太極,而不用者,謂天地之數 皆始于一,故揲蓍者虛之以象太極渾然之體。及分 二以象兩儀,掛一以象三才,揲四以象四時,歸奇以 象閏,則其用也,然亦不過以象之而已」,與此不類。此 既明用四旁奇耦各二十,則亦合用其中五與十矣。 況五與「十」,實陰陽象數渾然為一之全體,而可虛乎?

《後天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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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希夷《先後天圖》說:先天之數,縱而為六合,後 天之數,橫而為六合。合者,交會也。自文王退乾于西 北,退坤于西南,然後方位交錯于天地既交之後,而 四時順序,五氣流行,萬物生生而無窮也。」康節曰:「此 文王八卦,乃入用之位,後天之學也。」又曰:「文王八卦, 應地之方。」又曰:「《易》者,一陰一陽之謂,震兌始交者也, 故當朝夕之位;坎離交之極者也,故當子午之位。巽 艮雖不交,而陰陽猶雜也,故當用中之偏位。乾坤純 陰純陽也,故當不用之位。」經生學士多取康節之說, 而子皆不以為然,何也?曰:「希夷謂橫而為六合,及退 乾退坤,固非通論,而康節謂震兌始交,《兌》豈始交者 乎?又謂巽艮居用中之偏位,則乾坤」之位亦非中也。 謂乾坤居不用之位,則巽艮之位亦豈切于用邪。且 《乾》胡為不可居于坤之位、《艮》胡為不可居于巽之宮 邪?故愚不敢以為然也。

又問曰:「伊川門人問伊川云:『六子固是乾坤之用。西 北西南之位,聖人如何安排來』?」伊川曰:「康節說:伏羲 八卦,乾位本在南,坤位本在北。文王重《易》時,更定此 位,其說甚長。大概近于附會穿鑿,固不曾深留意。然 說卦所說卦位,亦不能使人曉然,且當缺之,不必強 通也。」晦庵亦曰:「康節言:文王八卦,這是他不用卦畫 生底次第。序。四正卦出四角,似那方底意思。這箇且 恁地說,無大故分曉,證佐未甚安,且缺之。」又曰:「文王 八卦,不可曉處多,如離南坎北,離坎卻不應在南北, 且做水火居南北,兌也不屬金,如今只看他底慣了, 似合當恁地相似,姑缺之。二大賢于此猶缺,疑而不 敢妄議,子乃直取而位之,文王旨意果如是乎?」曰:《易 大傳》謂:「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使《洛書》止可以為 範,則聖人不言之于《易》矣。予取《河圖》以求伏羲先天 八卦,既見端的,乃求後天。于《洛書》積有餘年,然後見 文王。取《洛書》所含之四象,以錯綜《河圖》,以重位八卦, 是亦本諸天地,未嘗加毫末人為于其間。雖不敢自 謂盡合文王之旨意,然晦庵釋「錯綜」字,有曰:「錯者交 而互之,一左一右之謂;綜者總而絜之,一低一昂之 謂。今以北之一含西之九,以西之四含北之六,以南 之二含東之八,以東之三含南之七」,豈非一左一右、 一低一昂之錯綜乎?然則「錯綜其數」之言,夫子殆為 文王發也,豈可為元賢缺疑,而遂不之思邪?

又問曰:「《南軒》云:『天一之水,得六而居北為坎;地二之 火,得七而居南為離;天三之木,得八而居東為震;地 四之金,得九而居西為兌。是以坎之數六,去三而餘 三,此三畫之《乾》,所以生于西北。離之數七,去三而餘 四,此四畫之《巽》,所以生于東南。兌之數九,去三而餘 六,此六畫之《坤》,所以生于西南。震之數八,去三而餘 五,此五畫之《艮》,所以生于東北,乃四象生八卦也』。」「此 說如何?」曰:「南軒此說,即李泰伯、劉牧『四方取其位,四 維取其畫』之說也。然後天乃六畫卦,若析之,則《坤》六 位而十二畫矣,焉得曰六畫之《坤》乎?」

又問曰:「《玉井》難子之說云:案文王錯綜圖書位卦圖, 乾與巽猶可通,坤與艮則難以強通矣。蓋《河圖》之一 在北,九在西,二在南,八在東,位乾于西北位巽于東 南,猶有把鼻。若坤位西南,四雖在西,而六卻在北;艮 位東北,三雖在東,而七卻在南,六遠于《坤》,七遠于《艮》, 是不可以強通矣。奈何?」曰:「愚圖文王後天位卦之意」, 先取《河圖》「一六為水位,坎于北;二七為火位,離于南; 三八為木位,震于東;四九為金位,兌于西。」是先合《河圖》老少陰陽之四象,以位四正卦。然其為象皆奇,故 又取《洛書》一四二三含九六八七之象,錯綜《河圖》而 用之。以北之一含西之九位老陽之乾于西北,以西 之四含北之六位,老陰之坤于西南;以南之二含東 之八位少陰之巽于東南;以東之三含南之七位少 陽之艮于東北。是又以《洛書》錯綜《河圖》,合其老少陰 陽之四象,以位四隅,然後其象皆耦。由是東北陽之 方,乾坎艮震,陽卦居之;西南陰之方,巽離坤兌,陰卦 居之。陰陽各正其位,動靜互為其根,奇耦不偏,體用 兼備,而《易》之道行乎天地之中矣。蓋以北含西,以西 含北,以南含東,以東含南,是一左一右,交而互之,一 低一昂,總而挈之,夫子所謂錯綜其數也。況一四二 三,生之所在,即九六八七,成之所在。蓋一四二三,積 而總之,已具《河圖》天地之全數,故用一則四二三之 九在矣,用四則一二三之六在矣,用二則一四三之 八在矣,用三則一二四之七在矣。又獨不見揲蓍「十 有八變以取老少陰陽之策」者乎?變變皆得一四二 三,得一四二三即得九六八七之策,此《易》之神自然 而然者也,而謂之不可強通可乎?

《重卦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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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十三卦,包犧氏已用之,是包犧時已有六十 四卦之名矣。且大衍起于《河圖》而生蓍,蓍興于犧,其 十有八變而成卦,則是包犧時已重卦明矣。今子獨 以為文王重《易》,然則《大傳》非歟?」曰:「愚詳《大傳》十三卦 之義,乃夫子引上古聖人制作,示人以用《易》之法。若 曰上古作為某事,蓋得諸某卦之象義云耳,非必取」 是卦始為是事也。故張橫渠曰:「此夫子之言耳。若夫 蓍,十有八變而成卦。」愚竊意伏羲時固已錯綜而用 之,特未定其卦,未繫其名,及至文王,始重而定之,繫 之名而為之彖,此其所以稱《周易》歟?

又問曰:「《玉井難子》之說云:『伏羲畫八卦,即自重為六 十四卦』。孔穎達《正義》已有定說。又《周禮》掌三《易》之法, 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四,《歸藏》以坤為首,《連山》以 艮為首,則夏商時已有卦名矣。今王氏以為文王重 之,始繫以名而為之彖,別無證據,殆臆度之說也。奈 何?」曰:「愚歷考傳記,重卦聖人諸說不同,原其初,止有」 四說,王輔嗣等以為伏羲,鄭元之徒以為神農,孫盛 輩以為夏禹,史遷等以為文王,後之論者不出此四 說。愚于四說之中求之伏羲而後神農,神農而後黃 帝,黃帝以前太朴未散,黃帝以後風氣漸開,人之情 偽方始交作,而六畫卦中,有《損》、有《益》、有《革》、有《訟》、有《困》、 有《遯》、有《蠱》、有《剝》、有《蹇》、有《解》、有《旅》、有節、有否、有明夷等 卦名,殊無上古淳朴之意,與先天乾、兌、離、震、巽、坎、艮、 坤之名氣象大不侔。《歸藏》《連山》亦不見屯、蒙、需、訟之 名,且《大傳》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 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愚于是從《漢藝文志》歸之。文王 非臆度也,不敢貴耳而賤心思也。若孔穎達《正義》則 祖王輔嗣之《註》,而曰「鄭等以為伏羲畫八卦,神農重 之。諸家以為伏羲畫八卦,還自重之,初亦未嘗有定 說也。」又謂:予拘于子雲之說,子雲其亦從史之一人 耳。

《先後天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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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玉井難子》之說云:『所謂先天者,太極未判之 先,元有此《易》,借聖人手畫出來,一陰一陽,逐節生去, 不待安排。若先于天而天同之者,邵子所謂『畫前元 有之《易》,所謂先天之《易》也,此伏羲氏之《易》也。所謂後 天之《易》者,文王因伏羲已成之卦,移易方位,以應天 之時,應地之方,若後于天而奉天者,今陰陽家皆用 之。邵子所謂『入用之位』,所謂『後天之《易》也。謂子以伏 羲之《易》為先天,文王之《易》為後天,為不然,如何』』』?」曰:「愚 謂先天後天,只合如今人說前日後日,前時後時,時 與日亦本于天而用于人者,非先于天後于天之謂。 果如所說,先『後』二字皆合音去聲。況謂先天借聖人 手畫出來,頗似渺茫。謂後天移《易》方」位,以應天應地, 頗似作為。所謂太極未判之先,元有此易。此不過言 其理而已,正如《大傳》言「生生之謂《易》」,而後言「成象之 謂乾」之《易》也。邵子所謂畫前元有《易》,亦言其理而已。 曰畫前,則是未有畫也明矣。皆非謂伏羲有畫之《易》 也。愚謂:通于天者,河也;龍馬負圖而出于河,伏羲因 之畫卦于先,是為先天;中于地者,《洛》也。神龜負《書》而 出于《洛》,文王取之,重位八卦于後,是為「後天。」羲先文 後,豈不簡易,豈不明白歟?

《衍數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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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大衍之數,自張觀物作《衍數圖》,縱橫布算,不 可窮極。自此以後,說之見于世者凡五十餘家。近世 丁石潭又作《原衍圖》,其說謂天一地二衍而為三,地 二天三,衍而為五,以至天九地十衍而為十九,總而 積之,得九十九數,餘五十數不用,止用四十九以為 大衍。」玉井問石潭曰:「今衍數止九十九,又必須虛其 一否?」石潭曰:「此不用數也。」然則由古及今諸儒論衍 數者初無一定之說,而子乃執一己之見以為如是而已,可乎?曰:說經不比作文,作文者可以各立一說, 說之高者為勝。說經則必如唐元宗所謂傳以通經 為義,義以必當為主,至當歸一,精義無二,而後可以 得聖經之旨,況易簡之易乎?愚謂大衍之數至易至 簡,只合如此,不用求之于艱深也。但天地之數五十 有五,而大衍之數止用五十者,謂天地真元之數五 而已。小衍之為十五,大衍之為五十,若更用此真元 之五,則是兩箇五十矣。故虛五而不用,而止用五十 也。顧不易簡而明白歟?

《問成卦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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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子於六十四卦,專論成卦之主,何也?」曰:「先天 八卦,後天重為六十四卦,先天後天皆以乾坤為首。 蓋世間物物自天地生,故聖人設卦,卦自乾坤出。乾 坤二體之變,即成卦之主。文王主之以成卦體,周公 主之以取爻義,夫子亦主之以為《彖傳》。故聖人所繫 卦辭爻辭,無一字不在六畫上取來。」而諸賢之說則 曰:「《易》者,變易也,變易以從道也。」以為繫《易》之辭,聖人 但據理而言,多是設辭,多是泛說。果爾,則是聖人率 己意以繫《易》而可乎?然愚所謂成卦之主,有以二體 取者,有互全體取者,有通六爻取者,有專取上爻者, 有不取上爻者,然各主之以成卦則一也。

《問辭象變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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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子之說《易》,卦卦爻爻必兼辭、象、變、占四者而 言之,何也?」曰:「愚反覆大《傳》,詳玩聖人之訓,既曰:『君子 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又曰: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 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一再言此四者 以示人,是誠作《易》之要,亦求《易》之要也。何以見之?天」 下至尊至大者莫若乾,乾之初爻只四箇字,「潛龍勿 用其辭也,龍其象也,潛其變也」,而必曰「勿用其占也。」 卦卦爻爻,備此四者,而伊川《易傳》止尚其辭,康節《數 學》止尚其象,漢上《易說》止尚其變,晦庵《本義》止尚其 占,謂非說《易》,不可謂說之全,則恐猶有所遺也。

《問錯簡脫簡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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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古經諸儒皆以為九經,惟《易》不經,秦火獨為 全經。今子乃云《易》中錯簡脫簡羨文,凡二十有四,無 乃疑其所不當疑乎?」曰:「先儒只緣混文王《彖辭》與夫 子《彖傳》為一而說之,是以錯脫處隱而不見。今愚分 文王之彖自為一節,夫子逐句傳文王之彖自為一 節,由是文意瞭然,有不得不疑者。學者試以予之所」 疑,質之《經》旨,則自可見矣。

《問周易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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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易經》四聖人手而獨稱《周易》,何也?」曰:「案《周禮》 言三《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四。夏曰《歸藏》,以坤 為首;殷曰《連山》,以艮為首。意者文王重《易》,更以乾坤 為首,始繫以六十四卦之名而為之彖,故稱《周易》以 別夏殷之《易》歟?或者謂取周普周遍之義以名書,則 非也。況夫子《大傳》有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 之盛德邪,則稱《周易》,不亦宜乎!

《問六易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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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古今說《易》者七百餘家,而子獨取《河圖》《洛書》 為天地之《易》,并伏羲之畫、文王之重、周公之爻、孔子 之繫、周子之圖為六易,所謂七百餘家,與先賢所集 七《易》皆不與焉,敢問何說?」曰:「《易》與諸經不同,乃天地 之文,聖人節節因而成之,有不容但已者。蓋自無極 而太極,太極判而一陰一陽相為樞紐,大而天地,微」 而萬彙,生生化化所以無窮,皆自然而然。至易至簡, 聖人不過因而發明之,以詔萬世,初未嘗加毫末作 為于其間。而古今諸家之說往往求之太過,各務新 奇,或以性理,或以氣候,或以步占,或以老莊,雖切近 如太元,《潛虛》經世,猶各得其一偏,故予不得不摘出, 以見《易》之本旨在此而不在彼也。

《問日月為易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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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易》道不過一陰一陽而已,故鄭厚云:『《易》字從 日從月,一日也,一月也』。此說如何?」曰:「《易》者,生生化化 不窮之理也。太極未判,兩儀未分,已具此理。故《大傳》 曰:『生生之謂《易》』,而後言『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又 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是未有太極、兩儀之先已有 此《易》。然則《易》豈有日月而後有者?諸家只因認此字」 不分曉,故節節差了。如陸象山兄弟論《無極》曰:「《易》言 有,今乃言『無』,是指『易』」字只作一本書,所以不識周子 之「無極」,皆此類也。

《問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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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先儒言夫子作《十翼》,《彖》居其一,是夫子作《彖》, 而子乃以為文王之辭《彖》曰下則以為夫子之《彖傳》, 何也?」曰:「文王重《易》後,卦既有名,名各有義。六畫下或 取卦德,或取卦象,或取卦體,或取卦義,或取卦變,而 繫之以辭,以斷一卦之義。此文王之辭,夫子所謂彖 也。今經中《彖》曰,乃夫子舉文王之辭而傳之,猶今人」 舉《書》曰「詩云」之類。若謂夫子作《彖》,則夫子作《繫辭》不 合。自云智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問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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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子謂彖曰』以下,乃夫子舉文王之彖辭逐句 釋之,故曰《彖傳》。其為義例如何?」曰:「夫子《彖傳》之例,先 釋文王所重六畫之象及所以名是卦之義,如『蒙山 下有險,險而止蒙』是也。既舉卦象以釋卦名,然後逐 句舉文王彖辭而釋之,如『蒙亨以亨,行時中也』以下 一句,釋『蒙亨二字之類是也。先儒之說,皆混文王夫』」 子之辭而釋之,今愚分為兩節後,蓋有不待釋而明 白者矣。其間夫子亦有不釋卦名而止釋彖辭者,然 亦未嘗不兼名義而傳之也,故愚謂之《彖傳》。

《問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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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文言》獨乾坤有之,何也?」曰:「《文言》所以申《彖傳》 之義,獨乾坤有之者,蓋卦卦自乾坤出,乾坤德業至 廣大,而聖凡分量有等有差,故詳《傳》之以為之訓。」

《問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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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諸卦《大象》取義,與本卦之義不同,何也?」曰:「愚 觀文王重卦六畫上取象義,立卦名,往往不盡依伏 義先天卦象以取義。夫子《大象》則取先天八卦本象, 而又取其善者用之。如剝之為卦,全卦以剝陽取義, 而《大象》乃取厚下安宅之類。于此亦可見《易》之為道 也屢遷,用之吉凶則存乎其人也。」

《問爻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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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聖人繫《爻辭》之義例如何?」曰:「此周公取名卦 之義與成卦之主,即其剛柔遠近之殊,以乘六虛,以 求其時,用之宜與不宜,當與不當,而繫之以吉凶悔 吝之辭以示人。初爻之辭猶擬之而後定,自二爻至 上爻,則成其初辭所擬而已,未嘗如諸說一爻各一 義也。」

《問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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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夫子釋周公爻辭而不稱爻,曰初九曰而稱 《象》曰者,何也?」曰:「此因周公于逐爻初九、六二兩字上 取象取義,故夫子稱《象》曰,獨《乾》五見,《坤》兩見,且稱子 曰《易》曰。意者韋編三絕,非一日之言,而門人記之也。 其間有逐句釋者,有止釋一句者,有舉一句并下文 釋之者,有上二句舉爻辭以下二句釋之者,學者毋」 一例觀之。

《問繫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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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繫辭》之文,先賢多疑其錯亂,以為非夫子所 作,而子獨以為非聖人莫能道,何也?」曰:「文王周公卦 下爻下之辭,皆《繫辭》也。今子所問,則上繫下繫,夫子 之辭也。愚嘗即上下繫與卦爻之辭參互演繹,見其 間發明作《易》之要,示人用《易》之法,委曲詳盡,有條有 理,非胸中自有全《易》者不能道,特諸賢章分句解,自」 為錯亂耳。上《繫》止合分為十七節,自畫前聖人因天 地自然之《易》畫而為卦說起,次言聖人設卦觀象繫 辭,以明吉凶之變;次言《易》道至大,聖人用之亦極其 大,所以配天地,成德業,皆《易》之功;次釋七爻示人以 用易之法;次即舉《大衍》揲蓍辭、象占用《易》之要者以 示人;次乃贊聖人作《易》以為天下用之極功卒也。言 聖人雖竭其旨意以示人學《易》者又不可徒泥夫卦 象爻辭,而不求諸心也。起結甚明。下繫止合分為十 一節,自重卦說起,至「功業見乎變,情見乎辭」,便有憂 患之意,次即舉十三卦,聖人功業見乎變之事。次言 卦爻之變例,且釋十一爻,示人以用易處變之法。次 述衰世之意,與作《易》者其有憂患之辭;次三陳九卦, 皆處變之事,次論六爻之變,次即明以文王與紂之 事言之,卒也,推明乾坤至易至簡,而知至險至阻者, 示人且以知言之情偽結之,與上《繫》言乾坤易簡之 道,而及于可久可大之氣象,大不侔矣。愚故曰:「《繫辭》 上,夫子發明先天《易》,用易處常之道;《繫辭》下,夫子發 明後」天《易》用易處變之道也。整整如是,何錯亂之有?

《問序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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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序卦》之文,伊川《易傳》卦卦引之,而子乃以為 非聖人所作。然則卦果無序乎?」曰:「上經三十卦,以反 對觀之,止十八卦,首乾坤者,萬物父母也。十變為泰 否。泰否,乾坤二體之交也。又十變為剝復,剝復乾陽 坤陰之終始也。又四變為坎離,坎離乾陽坤陰,交之 極也。下經三十四卦,以反對觀之,亦止十八卦,首咸」 《恆》者,山澤通氣,雷風相薄,萬物男女也。十變為《損》《益》, 《損》益《咸》《恆》二體之交也。又十變為《漸》《歸妹》,《漸》《歸妹》,陽 男陰女之終始也。又八變為《既濟》《未濟》,《既濟》《未濟》亦 坎離之互,陽男陰女,交之極也。大略如此,豈得無序? 但莫曉其間諸卦次第如何安排耳。若夫《經》中《序卦》 之文,義乖理淺,決非聖人所作。愚正不曉伊川何所 取。而卦卦引之以作《傳》也。

《問象數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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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案《玉井難子》之說云:『王氏謂《河圖》數耦而象 奇,耦謂數至十,奇謂一六之類,《洛書》數奇而象耦,奇 謂數至九,耦謂一九之類。不思一六一九皆數也,而 謂之象。審爾則十與九亦可言象也,而可乎?奈何』?」曰:

「《易》中自一至十,其字雖同,而所以取象取數則異,此
考證
《易》之大本旨也。蓋天地間數無耦,象無奇,人皆曰二

四、六、八、十耦數也。」不思二之前已有一,則已成三矣。 自二至十,數之皆然,故曰「數無耦。」非奇不行,故纔耦 止可以言象,而不可以言數。天地間事事物物,有對 有待而後成象。如有父斯有子之象,有子斯有父之 象,有陰斯有陽之象,有陽斯有陰之象,獨則不成象 矣,故曰「象無奇。」非耦不立,故纔奇止可以言數,而不 可以言象,必以一配九,以九配一,以一配六、以六配 一,然後成象。所以朱子之言四象,不但只曰六七八 九者四象也,而必曰以一二三四為六七八九者四 象也。所以周公繫三百八十四爻之辭,必于初九六 二之類,兩字上取象義,而夫子釋之,亦云象曰:所以 《易》言《蓍》,則曰「大衍之數」,曰「天地之數。」言蓍惟言數者, 蓍七七而奇故也。《易》言卦,則曰「設卦以觀象」,曰「八卦 以象告。」言卦惟言象者,卦八八而耦故也。《易》之為《易》, 象數而已,理與氣,時寓乎其中。學《易》者若不識得這 兩字分曉,何以言易?

《問五行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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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玉井難》子之說云,王氏兩儀生四象圖與說, 指水為老陰,火為少陽,木為少陰,金為老陽,先儒未 嘗如此說。周子《太極圖》,朱子註曰:『火陽盛,故居左;水 陰盛,故居右。木陽穉,故次火;金陰穉,故次水。蓋五行 生成之數,與四象太少之數,各自為說,不可強通。又 邵子《經世書》水火土石地之四象,太柔為水,太剛為 火。前亦未聞水是老陰,火是少陽也,子以為如何』?」曰: 「天地間只一箇五行,彼有所謂大五行之說,則不經。 愚案《洪範》五行之次,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 五曰土。周子太極圖說亦曰:『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 金土,皆從《河圖》生數順數起,則以六七八九十五成 數配為五行。一六成水,二七成火,三八成木,四九成 金,五十成土』」也明矣。六七八九,非陰陽老少之數乎? 此固或者未之前聞,然盛陽盛陰之于水火,穉陽穉 陰之于木金,太柔太剛之于水火,少柔少剛之于木 金。朱邵未生之前諸人,其亦有如是之前聞乎?且天 下惟金為至剛,火雖陽,而有陰者存,故易滅,非老陽 少陽之象乎?天下惟水為至柔,木雖柔而有剛者存, 故《易折》。非老陰少陰之象乎?先儒雖不如此說,然天 地之文,聖人之經,則說之甚詳,善學者其何擇?且周 子《太極圖》所畫,特見五行相生之序云耳。蓋左之陽 變而生水,即乾交于坤之中而為坎之水也。水生木,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復生水。右之陰合而生火, 即坤交于《乾》之中而為《離》之火也。火生土,土生金,金 生水,水生木,木復生火,其餘四畫則聚于下小圈者 也,又安有所謂「木次火、金次水」之次乎?借曰有次,則 木于水、金于土、土于火,三畫將如何次邪?學者案圖 而觀,即自可見,不可堅執先賢一時之言,而失先賢 望于後學之意。若曰五行生成之數與四象太少之 數,各自為說,不可強通。案《易》曰:「太極生兩儀,兩儀生 四象。」《太極圖說》曰:「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分陰分 陽,兩儀立焉。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是《易》之四 象,即《洪範太極圖》之五行,《洪範太極圖》之五行,即《易》 之四象。特《易》取《河圖》象數之生者言之,猶未離乎氣 也,故止言四象。二《書》取《河圖》象數之成者言之,則已 具其質矣,故言「五行」,謂之各自為說,不可強通,得乎?

《問擬諸物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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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擬其形容,象其物宜, 是故謂之象。然《乾》行健,故為馬,胡為坤亦為牝馬?《震》 《坎》之于馬也,亦為美脊,為善鳴?《大畜》有《乾》,而爻稱馬, 宜也。《屯》《賁》《睽》《渙》《明夷》《中孚》卦無乾,而爻亦稱馬。《坤》順 從,故為牛,胡為離亦畜牝牛?《大畜》《無妄》《遯》《革》卦無《坤》, 而爻亦稱牛?《兌》為羊,外柔而內剛也。《夬》《歸妹》有《兌》,而」 爻稱羊,宜也。《大壯》無兌,而三五上亦皆稱羊,坎為豕, 剛躁藏于內也。《睽》《大畜》無坎,而爻辭亦稱豕如;旅如 《鼎》卦有離,而爻稱雉如。《中孚》卦有巽,而爻稱翰音,宜 也。胡為《乾》稱龍,而震亦稱龍,將使學者何所執以為 依據邪?曰:昔亦嘗疑之,及觀王輔嗣《略例》,然後釐然 有當于心。其辭曰:「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苟應 健,何必乾乃為馬?而或者定馬于乾,案文責卦,「有馬 無乾」,則偽說滋蔓,難可紀矣。互體不足,遂及卦變。變 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彌甚。縱復或《值》,而 義無所取,蓋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義斯 見矣。

《問辭同義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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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經》曰『生生之謂《易》』。曰《易》有太極』,則是太極未 判之先元有之《易》,以理言之也。曰『四營而成《易》。曰『六 爻之動易以貢』,則又變《易》之《易》也。曰《易》之為書也』」,曰 「『《易》之興也』,則又指有卦有爻之書言之也。如曰『無咎 有本,無咎有可以免咎,有必如此而後無咎。有不可 咎,于人有言其自取,而又誰咎』?」曰:「無咎則同而義不」 同。如「利見大人」,不拘上下;如「利涉大川」,不拘坎體。如 《泰》大來,《否》小來,是來于內也。而《困》之四「來徐徐」,《需》之上「不速之客三人來」,則又據所居之地言其來也。如 《歸妹》之五曰「帝乙歸妹」,是從《歸妹》卦上取義。《泰》之五 亦曰「帝乙歸妹」,則又以陰柔順從在下之陽剛取義, 則初無一妺可歸也。如《革》之初九曰「黃牛之革」,則革 乃名卦之革;《遯》之六二亦曰「黃牛之革」,則革乃皮革 之「革」,辭雖同而義則異,將使學者何準邪?曰:《經》不云 乎,「《易》之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 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故于辭也亦然。」此 聖人于繫《易》之際,便示人以用《易》之法,且曰「神而明 之,存乎其人也。」

《問稱歲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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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經中稱歲稱年諸說,不曰終則曰久,而子獨 以爻變言之,其說可得聞歟?」曰:「聖人繫《易》,無一字不 在六畫上取來。若卦無此象,爻無此義,聖人不鑿空 著箇字。如處事變之稍艱者稱年,案字義禾千為年, 比歲字有遠意;處事變之稍易者稱歲,案字義步成 為歲,比年字有近意。其曰三,其曰『十』,以爻變求其情」, 方為的當。此因《復》之七日,《臨》之八月、《革》之己日,觸類 而得之也。

《問稱陰陽稱剛柔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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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古今只稱陰陽,不稱陽陰,而稱剛柔動靜,何 也?」曰:「『厥初無極而太極』。太極具體之初,必須先靜而 後動,是陰陽以體言之也。及太極肇判,又必先動而 後靜,是剛柔動靜以用言之也。」

《問彖象二物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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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說《易》者,有以彖之鼻向上,象之鼻向下,謂聖 人取此二物以配陰陽,故有彖曰、象。」曰:「其說如何?」曰: 「若以彖象為二物,不知《文言》其狀如何。此穿鑿好奇 之論,不足述也。」

《問參伍以變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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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玉井難》子之說云:『案朱子《本義》及《語錄》,即未 嘗指定此是『參以變,此是『伍以變』,不過謂參以數之, 又伍以數之,更相考覈,以審其實而已。所謂欲『伍以 參』者,蓋參差不齊之中,便有箇當然之理也。若曰『三 而參之為九,五而參之為十五,以至十而參之為三 十,三而伍之為十五,五而伍之為二十五,以至十而 五之為五十,雖不指定為何數,其字義亦可粗通。又 三伍五為十五』』』」,亦《河圖》中宮、《洛書》縱橫十五之數也。 引而伸之,以至百千萬億之無窮。故《朱子語錄》云:「三 箇兩是六,以五計之多一箇;三箇三是九,以十計之 少一箇。又三箇四,只是十二,必三箇五,五箇三,方成 十五,亦此意也。以子之說為拘泥不通,奈何?」曰:「愚初 于此兩字,莫得其說,反覆諸家,至朱子之言,尤所致 思。為于下文『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兩句上 說不去,反覆思之,然後見得參者參也,參三為參;五 者伍也,伍五為伍,故以為三參乾坤而成八卦,三參 八卦而成六十四,是遂成天下剛柔相雜之文也。一 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各相伍而遂定天下五行生 成相配之象,如《玉井》所說,又何以成天下之文、定天 下之象乎?《天官》設其參,傅其伍,「參」亦謂卿三人,伍亦 謂大夫五人。經中是參伍字,諸說以「參其伍」及「三」與 「五」字釋之,可乎?

《問復姤小父母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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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康節云:『乾坤大父母,復姤小父母』。」說之者?曰: 「乾一變,《姤》止于《剝》,而受之以復;坤一變,《復》止于《夬》,而 受之以《姤》。故乾坤是大父母。一陽來復,變而終于《歸 妹》,成十六陽;一陰始姤,變而終于《隨》,成十六陰,是小 父母。」《玉井》亦難。子曰:「上《坤》下震為《復》,上乾下《巽》為姤, 此邵子所謂『母孕長男,父生長女者也』。以子之說為 不然,奈何?」曰:「此《易》中大節目,雖是先賢之說,有不安 者,不可置而不問。以愚觀之,既云《復》《姤》則是後天六 畫之卦。若以後天論,乾坤是大父母,《咸》《恒》是小父母; 一陽生于《復》,由子至午而後為六陽之《乾》;一陰生于 《姤》,由午至子而後為六陰之《坤》。是《復》《姤》乃六畫卦中, 《乾》陽坤陰所自生,而謂之小父母,可」乎?若以生卦論, 則無一卦不生于乾坤。今若以乾坤對《復》《姤》為言,則 不可謂之小父母矣。

《問古今占卜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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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自古以《易》為卜筮之書,如《左傳》所占,及鬼谷、 孫臏、嚴君平、司馬季主、京房、郭璞、魏炤、管輅、袁、李之 流,與近世麻衣、希夷、康節諸人占卜如神,而子皆不 取其說,何也?」曰:「此《易》之流,非《易》之道。天地間有理而 後有氣,有氣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數。象有定,氣數 有變,惟理無窮,故聖人取其象以設卦,以明夫微而」 不可見之理;即其數以察變,以御夫見而不可執之 氣。其卦也,藏已往吉凶之理以示人,使人居則觀其 象而玩其辭,先審其吉凶之幾,盡其所當為之道。及 其動而疑,疑而未斷也,則命諸蓍;其蓍也,探未來吉 凶之變以示人,使人趨之避之,以歸于性命而已。如 子所說,占卜如神者,則曰「某日當有某禍,某日當獲 某福,某數合主兄弟鬩牆,某數合主夫婦參商。」言之于數年之前,驗之于數年之後,遂使為帝為王者,委 天道于氣數之適然,而不知恐懼修省;為子為弟者, 委人道于命分之當然,而不修孝悌忠信。如是則不 復有舜、曾之為子,伊、周之為臣矣。甚而如覆射,如遁 甲,如風角,啟大惡不道之心,皆是術有以致之。《易》之 為書,和順道德而理于義,窮理盡性以至于命,果若 是乎?二程不受康節數學之傳,其亦有見于此矣。不 然,昔者夫子答子張「十世可知」之問,未嘗一語及前 知之事,豈諸人生知之聖,用《易》之道過于孔聖乎?學 《易》者先審乎此,然後可以言《易》。

《問揚子雲太元準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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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太元取數,以一加二為三為三方,三三而九為九 州,三九而二十七為二十七部,九九為八十一為八 十一家。純乎取《洛書》數而用奇。其所謂準《易》者,元之 家,準《易》之卦,元之首,準《易》之彖,故八十一家有八十 一首。元之贊,準《易》之爻,故有七百二十九贊。元之贊, 有測準《易》爻之《小象》。元之文,準《易》之《文言》,元之攤,瑩」 掜圖告,準《易》之上《繫》、下《繫》元之數,以論九贊所象,準 《易》之《說卦》。元有衝以序八十一首,陰陽之相對,準《易》 之《序卦》。元有錯以錯雜八十一首而說之,準《易》之《雜 卦》。自首以下為十一篇。以愚觀之,名曰《準易》。而大不 同者,《易》之彖所以斷是卦之全體,而元之首四重方 州部家,而《贊》則不以四重為贊《易》之爻,所以乘六虛 之時用,宜與不宜,當與不當。元則初一、次二、次三、次 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而無位,且無剛柔、上下、 遠近之分,則何以辨其時用宜不宜、當不當邪?《易文 言》惟乾坤有之。晬,元之乾也。而元之文不加之「晬」,而 加之中。中者,元之中孚也。其意專主交成卦氣,以中 孚為陽貞,建子之月,起于《中孚》。故獨加以文而詳說 之也。是以司馬君實《潛虛》擬《太元》。專以氣候說《易》。

《問易太元潛虛取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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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易》兼取《河圖》《洛書》之數,故奇耦亭當,體用兼備,其 數無欠亦無餘。《太元》純取《洛書》之數,一六二七三八 四九五五而無十,自一至九亦無十,故欠而增踦贏 二贊」,《潛虛》純取《河圖》之數而用十,為五十五行,故餘 而退元齊餘三者,元,始也;齊,中也;餘,終也。退此三者 而無變。愚故曰:「太元潛虛,各得《易》之一偏」者,此也。

《問易太元潛虛揲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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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易》之揲蓍也,以天地真元之數一二三四五,小衍 之為十五,大衍之為五十。故四營之,以求老少陰陽 之策。其五十之中又虛其一者,天地之數皆生于一。 一,太極也。是所虛之一,在七七四十九策之外。是數 也,皆倚天地圓奇方耦而用之,故能成變化而行鬼 神。太元之數,起于三而終于九。九者三其三也,故元」 之蓍用六。六者兩其三也,六而六之,故元用三十六 策。而揲以數起于三,故又虛其三而用三十三而揲。 是所虛之三乃在六六三十六之內,與《易》異矣。以三 搜之,至三而止,得七為一,得八為二,得九為三,是再 合餘而以三搜之也。故有旦筮晝筮夜筮之不同,奇 奇而欠故也。潛虛之數起于十,十者兩其五也。故《潛 虛》之蓍用五,五而五之,合用二十五策,而揲乃三倍 而用七十五策,以其起于五,故虛五而用七十策,是 于五行數內各虛其一也。揲之以十,謂可以得名而 未可以得變,故再揲以七耦,耦而餘故也。

《問易太元潛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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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易》之先天八卦,後天重為六十四卦。以反對反《易》 觀之,止三十六卦,三十六乃自一至八之積也。《太元》 以一加二成三為三方,三三而九為九州,三九而二 十七為二十七部,九九而八十一為八十一家,其不 易者九中增爭毅迎度唫瞢勤,其反《易》者七十二,合 而觀之,止四十五家,四十五乃自一至九之積也。《潛 虛以十十而十之。其行當一百。乃退而用五十五行。 是專用〈河圖〉》五行之數。故潛虛數有正有屈。五十五 亦自一至十之積也。

《問太元潛虛直日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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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愚嘗謂太元準《易》,《潛虛》擬元,得《易》之餘而不見《易》 道之大,謂此類也。何也?《易》以乾坤二篇之策三百有 六十,當周天之度,以歸餘象閏正其贏縮,以見《易》道 之變化,即天道之流行,初不以是擬其度而推測之 也。後之說者,有以一卦直六日七分,而坎、離、震、兌四 正卦各守其方。至太元則直以一首管九贊,每一首」 直四日半,以二贊管八策當一日,以二萬六千二百 四十四策當三百六十四日半。又設踦贏二贊,踦贊 當一日四之二,贏贊當一日四之一,以當周天三百 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無贏縮。至《潛虛擬元》,則遂 以冬至之氣起于元,轉而周天三百六十四變,一變 主一日,乃授于餘而終之以一行當七日;元齊當半, 餘當餘分,以合周天之度,是四聖人之《易》,止為歷數 之書耳。

《問邵康節經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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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此書程明道以為加倍法是也。謂之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八生十六,十六生三十二,三十二生六十 四,由是推而為萬物之數,皆純乎用耦而無奇。其為 元會運世也,則以日經日為元之元,其數一,謂日甲 之數一也。以日經月為元之會,其數十二,謂月之數 十二也。以日經星為元之運,其數三百六十,謂日之 數三百六十也。以日經辰,為元之世,其數四千三百 二十,謂時之數四千三百二十也。是日為元,月為會, 星為運,辰為世也。一元象一年,十二會象十二月,三 百六十運象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世象四千 三百二十時。此一元之經」,即一年之數也。一世三十 年,是為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自元之元更相變而 至于辰之元,自元之辰更相變而至于辰之辰,故名 「經世。」著一元之數,使人引而伸之,終而復始,起帝堯 甲辰,終顯德己未,紀世之治亂,以符其說。故自顯德 後,人皆可以續之。《易》之道不止于是,故不免謂之數 學。此愚所以於古今說《易》七百餘家之中,獨取周子 《太極圖》,以附天地及四聖人之《易》,為六《易》者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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