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154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一百五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百五十四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一百五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五十四卷目錄

 詩經部總論六

  宋朱子大全集詩序辨十三則 燕魯齊詩傳略二十八則 答潘恭叔十一

  則 答何叔京四則 答劉平甫二則 答陳膚仲一則

經籍典第一百五十四卷

詩經部總論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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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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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序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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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序》之作,說者不同,或以為孔子,或以為子夏,或以 為國史,皆無明文可考。唯《後漢書儒林傳》以為衛宏 作《毛詩序》,今傳于世。則《序》乃宏作明矣。然鄭氏又以 為諸《序》本自合為一編,毛公始分以寘諸篇之首。則 是毛公之前,其傳已久,宏特增廣而潤色之耳。故近 世諸儒多以《序》之首句為毛公所分,而其下「推說」云 云者,為後人所益,理或有之。但今考其首句,則已有 不得詩人之本意,而肆為妄說者矣,況沿襲云云之 誤哉!然計其初,猶必自謂出於臆度之私,非《經》本文, 故且自為一編,別附《經》後。又以尚有齊、魯、韓氏之說 並傳於世,故讀者亦有以知其出於後人之手,不盡 信也。及至毛公引以入《經》,乃不綴《篇》後而超冠篇端; 不為注文而直作經字;不為疑辭而為決辭。其後三 家之傳又絕,而毛說孤行,則其牴牾之跡無復可見。 故此《序》者,遂若詩人先所命題,而《詩》文反為因序以 作。於是讀者傳相尊信,無敢擬議。至于有所不通,則 必為之委曲遷就穿鑿而附合之,寧使《經》之本文繚 戾破碎,不成文理,而終不忍明以《小序》為出于漢儒 也。愚之病此久矣。然猶以其所從來也遠。其間容或 真有傳授證驗而不可廢者。故既頗采以附《傳》中。而 復并為一編。以還其舊。因以論其得失云。

《大序》「《國史》,明乎得失之跡,傷人倫之變,哀刑政之苛,吟詠情性,以風其上,達於事變而懷其舊俗者也。」

《詩》之作,或出於公卿大夫,或出於匹夫匹婦,蓋非一 人。而《序》以為專出於國史,則誤矣。說者欲蓋其失,乃 云「國史紬繹詩人之情性而歌詠之,以風其上。」則不 唯文理不通,而考之《周禮》,太史之屬掌書而不掌詩, 其誦詩以諫,乃太史之屬瞽矇之職也。故《春秋傳》曰: 「史為書,瞽為詩。」說者之云,兩失之矣。

《小序》:「是以《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是《關雎》之義也。」

按《論語》孔子嘗言「《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蓋淫者 樂之過,傷者哀之過,獨為是詩者得其情性之正,是 以哀樂中節而不至於過耳。而《序》者乃析哀、樂、淫、傷 各為一事而不相須,則已失其旨矣。至於傷為傷善 之心,則又大失其旨而全無文理也。或曰:「先儒多以 周道衰,詩人本諸衽席而《關雎》作,故揚雄以周康之 時《關雎》作,為傷始亂。杜欽亦曰:『佩玉晏鳴,《關雎》歎之, 說者以為古者后夫人雞鳴佩玉去君所。周康后不 然,故詩人歎而傷之。此《魯詩》說也,與毛異矣。但以哀 而不傷之意推之,恐其有此理也』。」曰:「此不可知矣。但 《儀禮》以《關雎》為鄉樂,又為《房中之樂》,則是周公制作 之時,已有此詩矣。若如魯說,則《儀禮》」不得為周公之 書,《儀禮》不為周公之書,則周之盛時乃無鄉射、燕飲、 房中之樂,而必有待乎後世之刺詩也。其不然也明 矣。且為人子孫乃無故而播其先祖之失於天下,如 此而尚可以為風化之首乎?

《騶虞》,《鵲巢》之應也。鵲巢之化行,人倫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純被文王之化,則庶類蕃殖,蒐田以時,仁如騶虞,則王道成也。

此序得《詩》之大指,然語意亦不分明。楊氏曰:「《二南》,正 始之道,王化之基,蓋一體也。王者,諸侯之風,相須以 為治,諸侯所以代其終也。故《召南》之終,至於仁如騶 虞,然後王道成焉。夫王道成,非諸侯之事也。然非諸 侯有騶虞之德,亦何以見王道之成哉!」歐陽公曰:「賈 誼《新書》曰:『騶者,文王之囿名;虞者,囿之司獸也』。」陳氏 曰:「《禮記射義》云:『天子以《騶虞》為節,樂官備也』。」則其為 虞官明矣。獵以虞為主,其實歎文王之仁而不斥言 也。此與舊說不同,今存於此。

《柏舟》,言仁而不遇也。衛頃公之時,仁人不遇,小人在側。

詩之文意事類可以思而得;其時世名氏則不可以 強而推。故凡《小序》,唯詩文明白直指其事,如《甘棠》《定 中》《南山》《株林》之屬;若證驗的切見於書史,如《載馳》《碩 人》《清人》《黃鳥》之類,決為可無疑者。其次則詞旨大概 可知,必為某事而不可知其的為某時某人者尚多有之。若為《小序》者,姑以其意推尋探索,依約而言,則 雖有所不知,亦不害其為不自欺,雖有未當人,亦當 恕其所不及。今乃不然,不知其時者必強以為某王 某公之時;不知其人者必強以為某甲某乙之事,於 是傅會書史,依託名諡,鑿空妄語,以誑後人。其所以 然者,特以恥其有所不知,而惟恐人之不見信而已。 且如《柏舟》,不知其出於婦人而以為男子;不知其不 得於夫,而以為不遇於君,此則失矣。然有所不及而 不自欺,則亦未至於大害理也。今乃斷然以為衛頃 公之時,則其故為欺罔以誤後人之罪,不可揜矣。蓋 其偶見此詩冠於三衛變風之首,是以求之《春秋》之 前,而《史記》所書莊、宣以上衛之諸君事皆無可考者, 諡亦無甚惡者。獨頃公有賂王請命之事,其諡又為 「甄心動懼」之名。如漢諸侯王,必其嘗以罪謫,然後加 以此諡,以此意其必有棄賢用佞之失,而遂以此詩 予之。若將以衒其多知而必於取信;不知將有明者 從旁觀之,則適所以暴其真不知,而啟其深不信也。 凡《小序》之失,以此推之,十得八九矣。又其為說,必使 《詩》無一篇不為美刺時君國政而作,固已不切于情 性之自然,而又拘于時世之先後。其或書傳所載,當 此之時,偶無賢君美諡,則雖有辭之美者,亦例以為 「陳古而刺今。」是使讀者疑於當時之人絕無「善則稱 君、過則稱己」之意,而一不得志,則扼腕切齒,嘻笑冷 語,以懟其上者所在而成群。是其輕躁險薄,尤有害 於溫柔敦厚之教。故予不可以不辯。

《桑中》,刺奔也。衛之公室淫亂,男女相奔,至於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期於幽遠,政散民流,而不可止。

此詩乃淫奔者所自作,序之首句以為刺奔,誤矣;其 下云云者,乃復得之,《樂記》之說,已略見本篇矣。而或 者以為刺詩之體,固有鋪陳其事,不加一辭,而閔惜 懲創之意自見于言外者,此類是也。豈必譙讓質責 然後為刺也哉!此說不然。夫詩之為刺,固有不加一 辭而意自見者,《清人》《猗嗟》之屬是已。然嘗試玩之,則 其賦之之人,猶在所賦之外,而詞意之間猶有賓主 之分也。豈有將欲刺人之惡,乃反自為彼人之言,以 陷其身於所刺之中而不自知也哉?其必不然也明 矣。又況此等之人安於為惡,其於此等之詩,計其平 日固已自其口出而無慚矣,又何待吾之鋪陳而後 始知其所為之如此?亦豈畏吾之憫惜,而遂憣然遽 有懲創之心耶?以是為刺,不惟無益,殆恐不免於鼓 之舞之,而反以勸其惡也。或者又曰:「《詩》三百篇皆雅 樂也,祭祀朝聘之所用也。《桑間》、濮上之音,鄭、衛之樂 也,世俗之所用也。雅鄭不同部,其來尚矣。」且夫子答 顏淵之問於鄭聲,亟欲放而絕之,豈其刪《詩》,乃錄淫 奔者之詞而使之合奏於雅樂之中乎?亦不然也。雅 者,二雅是也;鄭者,《緇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衛者,《邶 鄘》衛三十九篇是也;《桑間》,衛之一篇,《桑中》之詩是也; 《二南》《雅》《頌》,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鄭》《衛》《桑濮》,里巷狎邪 之所歌也。夫子之於鄭、衛,蓋深絕其聲,於樂以為法; 而嚴立其詞,於詩以為戒。如聖人固不語亂,而《春秋》 所記,無非亂臣賊子之事。蓋不如是,無以見當時風 俗事變之實,而垂鑒戒於後世,固不得已而存之,所 謂「道並行而不相悖」者也。今不察此,乃欲為之諱其 鄭、衛、桑、濮之實,而文之以雅樂之名;又欲從而奏之 宗廟之中、朝廷之上,則未知其將以薦之何等之鬼 神,用之何等之賓客,而於聖人為邦之法,「又豈不為 陽守而陰叛之耶?」其亦誤矣。曰:「然則《大序》所謂『止乎 禮義』」,夫子所謂「思無邪」者,又何謂耶?曰:「《大序》指《柏舟》 《綠衣》《泉水》《竹竿》之屬而言,以為多出於此耳。非謂篇 篇皆然,而《桑中》之類亦止乎禮義也。夫子之言,正為 人有邪正美惡之雜,故特言此,以明其皆可懲惡勸 善,而使人得其性情之正」耳,非以《桑中》之詩,亦以無 邪之思作之也。曰:荀卿所謂「詩者中聲之所止」,太史 公亦謂三百篇者,夫子皆絃歌之,以求合於《韶》《武》之 音,何耶?曰:荀卿之言固為正經而發,若史遷之說,則 恐亦未足為據也,豈有哇淫之曲,而可以強合於《韶》 《武》之音也耶?

《考槃》,刺莊公也。不能繼先公之業,使賢者退而窮處。

此為美賢者窮處而能安其樂之詩,文意甚明。然《詩》 文未有見棄于君之意,則亦不得為「刺莊公」矣,蓋 失之而未有害於義也。至於鄭氏遂有「誓不忘君之 惡,誓不過君之朝,誓不告君以善」之說,則其害義又 有甚焉。於是程子易其訓詁,以為陳其不能忘君之 意,陳其不得過君之朝,陳其不得告君以善,則其意 忠厚而和平矣。然未知鄭氏之失,生于序文之誤,若 但直據《詩》詞,則與其君初不相涉也。

《有女同車》,刺忽也。鄭人刺忽之不昏于齊。太子忽嘗有功於齊,齊侯請妻之,齊女賢而不取,卒以無大國之助,至於見逐,故國人刺之。

按《春秋傳》,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忽辭,人問其故,忽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曰:『自求多福』。在 我而已,大國何為?」其後北戎侵齊,鄭伯使忽帥師救 之,敗戎師。齊侯又請妻之。忽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 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 謂我何?」遂辭諸鄭伯。祭仲謂忽曰:「君多內寵,子無大」 援,將不立,忽又不聽;及即位,遂為祭仲所逐。此《序》文 所據以為說者也。然以今考之,此詩未必為忽而作。 《序》者但見「孟姜」二字,遂指以為齊女而附之於忽耳。 假如其說,則忽之辭昏,未為不正而可刺;至其失國, 則又特以勢孤援寡,不能自定,亦未有可刺之罪也。 《序》乃以為國人作詩以刺之,其亦誤矣。後之讀者,又 襲其誤,必欲煆煉羅織,文致其罪,而不肯赦。徒欲以 徇說《詩》者之謬,而不知其失是非之正,害義理之公, 以亂聖經之本指,而壞學者之心術。故予不可以不 辯。

《狡童》,刺忽也。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擅命也。

昭公嘗為鄭國之君,而不幸失國,非有大惡,使其民 疾之如寇讎也。況方刺其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擅 命,則是公猶在位也。豈可忘其君臣之分而遽以「狡 童」目之耶!且昭公之為人,柔懦疏闊,不可謂狡;即位 之時年已壯大,不可謂童;以是名之,殊不相似。而序 於「山有扶蘇」,所謂「狡童」者,方指昭公之所美,至于此 篇,則遂移以指公之身焉,則其舛又甚,而非《詩》之本 指明矣。大抵《序》者之於《鄭詩》,凡不得其說者,則舉而 歸之于忽;文義一失,而其害於義理有不可勝言者。 一則使昭公無辜而被謗;二則使詩人脫其淫謔之 實罪,而麗於訕上悖理之虛惡;三則厚誣聖人刪述 之意以為實賤昭公之守正,而深與《詩》人之「無禮於 其君」,凡此皆非小失,而後之說者猶或主之。其論愈 精,其害愈甚,學者不可以不察也。

《無衣》,美晉武公也。武公始并晉國,其大夫為之請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詩也。

序以《史記》為文,詳見本篇。但此詩若非武公自作,以 述其賂王請命之意,則詩人所作,以著其事而陰刺 之耳。《序》乃以為美之,失其旨矣。且武公弒君篡國,大 逆不道,乃王法之所必誅而不赦者。雖曰尚知王命 之重而能請之以自安,是亦禦人於白晝大都之中, 而自知其罪之甚重;則分薄贓餌貪吏以求私,有其 重寶而免于刑戮,是乃猾賊之尤耳。以是為美,吾恐 其獎姦誨盜而非所以為教也。《小序》之陋固多,然其 顛倒順逆,亂倫悖理,未有如此之甚者。故予特深辯 之,以正人心,以誅賊黨,意庶幾乎《大序》所謂「正得失」 者,而因以自附於《春秋》之義云。

《大雅·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

「受命」,受天命也;「作周」,造周室也。文王之德,上當天心, 下為天下所歸往,三分天下而有其二,則已受命而 作周矣。武王繼之,遂有天下,亦卒文王之功而已。然 漢儒惑於讖緯,始有《赤雀丹書》之說,又謂文王因此 遂稱王而改元。殊不知所謂天之所以為天者,理而 已矣。理之所在,眾人之心而已矣。眾人之心,是非向 背,若出於一,而無一毫私意雜于其間,則是理之自 然,而天之所以為天者不外是矣。今天下之心既以 文王為歸矣,則天命將安往哉?《書》所謂「天視自我民 視,天聽自我民聽」,所謂「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 自我民明畏」,皆謂此耳。豈必《赤雀丹書》而稱王改元 哉?稱王改元之說,歐陽公、蘇氏、游氏辯之已詳。去此 而論,則此《序》本亦得《詩》之大旨,而于其曲折之意有 所未盡,已論于本篇矣。

抑衛武公刺厲王,亦以自警也。

此詩之序,有得有失。蓋其本例以為非美非刺,則詩 無所為而作;又見此詩之次適出於宣王之前,故直 以為刺厲王之詩;又以《國語》有左史之言,故又以為 亦以自警。以《詩》考之,則其曰「刺厲王」者失之,而曰「自 警」者得之也。夫曰「刺厲王」之所以為失者,《史記》衛武 公即位於宣王之三十六年,不與厲王同時,一也;詩 以小子目其君,而「爾、汝」之無人臣之禮,與其所謂「敬 威儀、慎出話」者自相背戾,二也。厲王無道,貪虐為甚, 《詩》不以此箴其膏肓,而徒以威儀詞令為諄切之戒, 緩急失宜,三也。詩詞倨慢,雖仁厚之君有所不能容 者,厲王之暴,何以堪之,四也。或以《史記》之年不合,而 以為追刺者,則《詩》所謂「聽用我謀,庶無大悔,非所以 望於既往之人」,五也;曰自警之所以為得者,《國語》左 史之言,一也;《詩》曰「謹爾侯度」,二也;又曰「聿喪厥國」,三 也;又曰「亦聿既耄」,四也;詩意所指,與《淇澳》所美、《賓筵》 所悔相表裡,五也。二說之得失,其佐驗明白如此,必 去其失而取其得,然後此詩之義明。今序者乃欲合 而一之,則其失者固已失之,而其得者亦未足為全 得也。然此猶自其詩之外而言之也。若但即其《詩》之 本文而各以其一說反覆讀之,則其訓義之顯晦疏 密,意味之厚薄淺深,可以不待考證而判然於胸中 矣。此又讀《詩》之簡要直訣,學者不可以不知也

《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此詩詳考《經》文而以《國語》證之,其為康王以後祀成 王之詩無疑;而毛、鄭舊說定以頌為成王之時周公 所作。故凡頌中有「成王」及「成」、「康」字者,例皆曲為之說 以附己意。其迂滯僻澀,不成文理,甚不難見;而古今 諸儒無有覺其謬者;獨歐陽公著《時世論》以斥之,其 辯明矣。然讀者狃於舊聞,亦未遽肯深信也。《小序》又 以此詩篇首有「昊天」二字,遂定以為郊祀天地之詩。 諸儒往往亦襲其誤。殊不知其首言「天命」者,止於一 句;次言文、武受之者,亦止一句。至於成王以下,然後 詳說不敢康寧、緝熙、安靜之意,乃至五句而後已。則 其不為祀天地而為祀成王,無可疑者。又況古昔聖 王制為祭祀之禮必以象類。故祀天於南,祭地於北, 而其壇壝樂舞器幣之屬亦各不同。若曰「合祭天地 於圜丘」,則古者未嘗有此瀆亂龐雜之禮;若曰一詩 而兩用,如所謂「冬薦魚」、「春獻鮪」者,則此詩專言天而 不及地;若於澤中方丘奏之,則於義何所取乎?《序說》 之云,「反覆推之,皆有不通」,其謬無可疑者。故今特上 據《國語》,旁采歐陽以「定其說,庶幾有以不失此詩之 本旨耳。」或曰:「《國語》所謂『始於德讓,中於信寬,終於固 龢,故曰『成』者,其語『成』字,不為王誦之諡,而韋昭之注, 大略亦如毛鄭之說矣。此又何耶』?」曰:「叔向蓋言『成王 之所以為『成』,以是三者,正猶子思所謂『文王之所以 為『文』,班固所謂『尊號曰昭』,不亦宜乎者耳!韋昭何以 知其』』」必謂文、武以是成其王道,而不為王誦之諡乎? 蓋其為說,本出毛、鄭而不悟其非者。今欲一滌千古 之謬,而不免乎以誤證誤,則亦將何時而已耶!或者 又曰:蘇氏最為不信《小序》,而於此《詩》無異詞;且又以 為周公制作所定,後王不容復有改易。成王非創業 之主,不應得以基命稱之。此又何耶?曰:蘇氏之不信 《小序》,固未嘗見其不可信之實也。夫周公制作,亦及 其當時之事而止耳。若乃後王之廟所奏之樂,自當 隨時附益。若商之《元鳥》,作于武丁孫子之世,漢之廟 樂,亦隨時而更定焉。豈有周公之後王,乃獨不得褒 顯其先王之功德,而必以改周公為嫌耶?基者,非必 造之于始,亦承之于下之謂也。如曰「邦家之基」,豈必 謂太王、王季之臣乎?以是為說,亦不得而通矣。況蘇 氏所以為此,實未能忘《北郊集議》之餘忿,今固不得 而取也。

燕魯齊詩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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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韓嬰作《內外傳》數萬言,頗與齊、魯間殊,然歸一也。 《漢·藝文志》:「《韓故》三十六卷,《內傳》四卷,《外傳》六卷,《說》四 十一卷。」《隋·經籍志》:「《韓詩》二十二卷,《薛氏章句》:《韓詩翼 要》十卷,漢侯苞撰。梁有《韓詩譜》一卷。」《唐藝文志》:「《韓詩 卜商序》,《韓嬰注》二十二卷,又《外傳》十卷。」

關雎

詩人言睢鳩貞潔慎匹,以聲相求,隱蔽乎無人之處。 故人君退朝,入于私宮,后妃御見,去留有度,應門擊 柝,鼓人上堂,退反宴處,體安志明。今時大人內傾于 色,賢人見其萌,故詠《關雎》,說淑女,正容儀以刺時。薛君 章句後漢書明帝詔應門失守關雎刺世宋均曰應門聽政之處也言不以政事為務有宣淫之心關睢 樂而不淫思得賢人與之共化修應門之政者也又馮衍傳注薛夫子章句曰睢鳩貞潔云云

《窈窕》,貞專貌淑女,奉順《坤》德,成其綱紀。

卷耳

頃。筐,欹筐也。《金罍》,大夫器也。天子以玉,諸侯大夫皆 以金,士以梓。一升曰爵,爵盡也,足也。二升曰觚,觚,寡 也,飲當寡少。三升曰觶,觶,適也,飲當自適也。四升曰 角,角,觸也,不能自適,觸罪過也。五升曰散,散,訕也,飲 不自節,為人所謗訕也。總名曰爵,其實曰觴。觴者,餉 也。觥亦五升,所以罰不敬。觥,廓也,所以著明之貌。君 子有過,廓然著明,非所以餉不得觴。韓詩說正義又儀禮疏

芣苢

傷夫有惡疾也。直曰「車前」,「瞿」曰「芣苢。」芣苡,木名,實似 李;芣苡,澤瀉也;芣苡,臭惡之菜,《詩》人傷其君子有惡 疾,人道不通。缺二字《不得》發憤而作,以興「芣苢雖為惡 菜,我猶采采而不已」,以興「君子雖有惡疾,我猶守而 不離」去。

騶虞

天子掌鳥獸官。

柏舟

衛宣姜自警所作。

燕燕

衛定姜歸,其娣送之而作。

蝃蝀

刺淫奔女也。《詩》人言「蝃蝀在東」者,邪色乘陽,人君淫 佚之徵,臣子為君父隱藏,故言「莫之敢指,乃如之人 兮。」

《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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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封作也。離離,黍貌也。詩人求亡不得,不識於物,視 彼黍離離然憂甚之時,反以為稷之苗,乃自知憂之

甚也。昔尹吉甫信後妻而殺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
考證
而不得,作《黍離》之詩。

猗嗟

《舞則纂兮》,言其舞則應雅樂也。薛君章句文選注《四矢變兮》。 變,易也。釋文

伐檀

順流而風曰淪。何謂「素餐兮?」素者,質也。人但有質樸 而無治民之材,名曰素餐。尸祿者,頗有所知,善惡不 言,默然不語,苟欲得祿而已,譬如尸焉。薛君章句文選注

蟋蟀

「《歲聿其莫》聿」,語辭也。莫,晚也。言君之年歲已晚也。薛君 章句文選法

匪風

匪車揭兮,中心𢛁兮。《說》曰:「是非古之風也。」發發者,是 非古之車也。揭揭者,蓋傷之也。漢書王吉傳吉學韓詩

䲭鴞

《鸋鴂》,鳥名也。《䲭鴞》所以愛養子者,適以病之。愛憐養 其子者,謂堅固其窠巢;病之者,謂不知托于大樹茂 枝,反敷之葦。請幫助識別此字。風至。請幫助識別此字。《折巢覆》有子則死,有卵則破, 是其病也。文選注

湛露

《愔愔》《夜飲》。說文作愿愔愔,和悅之貌。夫飲之禮,不脫屨而 即序者,謂之「禮」;疏而上坐者,謂之宴;能飲者飲之,不 能飲者已,謂之醧;齊顏色,均眾寡,謂之沉;閉門不出 者,謂之「湎。」故君子可以宴,可以醧,不可以沉,不可以 湎。

鼓鐘

昭王之時作。正義鄭于中候握河紀注云昭王之時鼓鐘之詩所為作者依三為說也南 夷之樂曰《南》,四夷之樂唯《南》可以和于雅者,以其人 聲音及籥,不僭差也。後漢書注薛君云

王者舞六代之樂、《四夷之樂》,大德廣被之所及。內傳《文選》注。

生民

三王各正其郊。轉說說禮記正義姜姓,「原」字。韓詩章句史記注聖人 皆無父,感天而生。異義韓魯韓說正義《惟》,辭也。

《侯苞》云:「衛武公刺王室,亦以自戒。」

天作

彼徂者岐,有夷之行。徂,往也。夷,易也。行,道也。彼百姓 歸文王者,皆曰:「岐周有易道,可往歸矣。」易道,謂仁義 之道而易行,故岐道阻險而人不難。

振鷺

《西雍》,文王之雍也。言文王之時,辟雍學士皆潔白之 人也。薛君章句後漢書注

商頌

美襄公。史記宋世家襄公之時修仁行義欲與盟會其大夫正考甫美之追道契湯高宗殷所以 興作商頌注韓詩章句美襄公

魯申培始為《詩傳》,號《魯詩》。《漢志魯故》二十五卷,《說》二 十八卷。《隋志》《魯詩》亡於西晉,而《小學》有《一字石經魯 詩》六卷。

「佩玉晏鳴」,《關雎》嘆之。漢書杜欽傳李奇曰后夫人雞鳴佩玉去君所周康王后不然 故詩人嘆而傷之臣瓚曰此魯詩也

「先君之思,以畜寡人。」此衛夫人定姜之詩也。定姜無 子,立庶子衎,是為獻公。畜,孝也。獻公無禮於定姜,定 姜作詩,言獻公當思先君定公以孝于寡人。

齊轅固為傳。《漢志》:「《齊后氏故》二十卷,傳三十九卷;《孫 氏故》二十七卷,傳二十八卷,《雜記》十八卷。」《隋志》:《齊詩》, 魏代已亡。

衛宣公之子壽閔其兄伋之且見害,作憂思之詩,《黍 離》之詩是也。洪邁容齋四筆齊詩以為云云按晁氏詩序論齊魯韓三家以正風為魯詩 《騶虞》為天子掌鳥獸官。齊詩章句

《朱子大全集》。

答潘恭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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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備六義之旨

六義次序,孔氏得之。但「六」字之旨極為明白。只因鄭 氏不曉《周禮》籥章之文,妄以《七月》一詩分為三體,故 諸儒多從其說,牽合附會,紊亂顛錯,費盡安排,只符 合得鄭氏曲解《周禮》一章,而於《詩》之文義意旨,了無 所益,故鄙意不敢從之。只且白直依文解義,既免得 紛紜,枉費心力,而六義又都有用處,不為虛設。蓋使 讀《詩》者知是此義,便作此義推求,極為省力。今人說 《詩》,空有無限道理,而無一點意味,只為不曉此意耳。 《周禮》以六詩教國子,亦是使之明此義例,推求《詩》意, 庶乎易曉。若如今說,即是未通經時,無所助于發明; 既通經後,徒然增此贅說。教國子者何必以是為先? 而《詩》之為義,又豈止於六而已耶!《籥章之〈豳雅〉》《豳頌》, 恐《大田》《良耜》諸篇當之,不然,即是別有此詩而亡之。 如王氏說又不然,即是以此《七月》一篇吹成三調,詞 同而音異耳。若如鄭說,即兩章為《豳風》,猶或可成音 節,至於四章半為《豳雅》,三章半為《豳頌》,不知成何曲 拍耶?

關雎疑周公所作

凡言風者,皆民間歌謠,採詩者得之,而聖人因以為

樂,以見風化流行,淪肌浹髓,而發於聲氣者如此。其 謂之「風」,正以其自然而然,如風之動物而成聲耳。如 《關雎》之詩,正是當時之人被文王太姒德化之深,心 膽肺腸一時換了,自然不覺形於歌詠如此。故當作 樂之時,列為篇首,以見一時之盛,為萬世之法,尤是 感人妙處。若云周公所作,即《國風》《雅》《頌》,無一篇是出 於民言,只與後世差官撰樂章相似,都無些子自然 發見活底意思,亦何以致移風易俗之效耶?

《卷耳詩》疑文王征伐四方,朝會諸侯時后妃所作。

《卷耳》詩恐是文王征伐四方、朝會諸侯時后妃所作。 首章來喻得之,後三章疑承首章之意而言,欲登高 望遠而往從之,則僕皆病而不得往,故欲酌酒以自 解其憂傷耳。大意與《草蟲》等篇相似。又《四愁詩》云:「我 所思兮在大山,欲往從之梁父艱。」亦暗合此章耳。

樛木序文

「有嫉妒之心,則必無逮下之思矣。」此《序》卻未有害也。 思疑恩字之誤

螽斯序文

「《螽斯》不妒忌」,未有以察之。《小序》又非的確可信之書。 《詩》中亦無不妒忌之意,但見其眾多和集之狀,如人 之不妒忌耳。

《桃夭》詩曰:「華曰葉。自其生意之所及,以至無所不及。」 言室家,家室家人,亦其德之所及,以至無所不及也。一則生意浸大,一則德意浸廣,宛轉取譬,此言意之所以無窮也。

《桃夭》序文首句恐已涉附會矣。他說得之。

《羔羊》之序與《桃夭》相似,《二南》篇中類多如此。《委蛇》,如 毛氏說,即于「正直」二字意尤親切。然《小序》本未必能 盡《詩》意,即鄭、張二說意亦自佳;更須審擇取舍,或兼 存而自為一義,不妨不可彊合為一說也。

「振振君子」 ,即是家室。思念君子,不著其惡,而著其善。蓋居者念行者,事之常也。

「殷其雷」,本無「著其惡」之意,不必為此說。但如《死麇》之 吉士,日月之德音,則須說破耳。

《摽有梅》上二句蓋言男女之念,人皆有之,而若是者皆女子之發乎情而不能以自達者也。下兩句蓋言必待媒妁之言、婚禮之備而後可行,亦止乎禮義之謂也。此詩即人情之近,以感切當時之為人父母者,使之婚姻之不失其時而已。或曰:是皆當時女子自賦之辭,則不足以為風之正經矣。

「發乎情,止乎禮義」之說,甚善。感切人之父母,卻恐未 必有此意。或是女子自作,亦不害。蓋《里巷》之詩,但如 此,已為不失正矣。

《小星兼取》。程說甚善。

《江沱》之序,恐未安,又始則不能無悔,至「不我與」 ,則隨其所遇而安,終不我過,則處之已熟,知其無可奈何,無復憂慮。嘯,如淵明之舒嘯。

《小序》固不足信;然謂「江、沱之間」,則未有以見其不然; 蓋或因其所見山川以起興也。「其後也悔」、「其後也處」 兩句,若如今說以為媵之自言,則「後」字不通;而三章 「其」字皆指物之稱,亦非所以自命也。《集傳》「歗」字之義, 向來伯恭深以為然。「野有死麇」,言彊暴者,欲以不備 之禮為侵陵之具者得之。騶虞「驅發」之說,近亦疑之。 《楚詞》云:「君王親發兮,憚青兕。」此為發矢之義明矣。然 舊說虞人翼五豝以待公射,中則殺一而已,恐文勢 不順,疑此亦為禽獸之多,見蒐田以時,不妄殺伐。至 于當殺而殺,則所謂取之以時,用之以禮,固不病其 殺之多也。蓋養之者仁也,殺之者義也,自不相妨,不 必曲為之說,兼文勢如此乃順。如杜詩「一箭正墜雙 飛冀」之比。若如所解,即當先言五豝,而後言一發,乃 可通耳。

疑何彼穠矣

《何彼穠矣》,此詩義疑,故兩存之。東遷之初,王室猶未 甚卑也。王命諸侯,固有不斥其名者,如微子、畢公之 類。文侯當時既有大功,稱字,或是禮秩當然,未可便 為王室衰弱之證。

答何叔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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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分陝」之說可疑,蓋陝東地廣,陝西只是關中雍 州之地耳,恐不應分得如此不均。周公在外,而其詩 為王者之風;召公在內,而其詩為諸侯之風,似皆有 礙。陳少南以其有礙,遂創為「分岐東西」之說。不惟穿 鑿無據,而召公所分之地愈見促狹,蓋僅得今隴西 天水數郡之地耳,恐亦無此理。《二南》篇義,但當以程 子之說為正。

邶《鄘衛》之詩,未詳其說,然非《詩》之本義,不足深究,歐 公此論得之。

罪人斯得,前書已具報矣,不知看得如何?此等處須 著箇極廣大、無物我底心胸看,方得。若有一毫私吝, 自愛惜、避嫌疑之心,即與聖人做處天地懸隔矣。萬 一成王終不悟周公,更待罪幾年,不知如何收煞?《胡氏家錄》有一段論此,極有意,思之如何?

「倬彼《雲漢》」,則為章于天矣。「周王壽考」,則何不作人乎? 遐之為言何也此等語言,自有箇血脈流通處,但涵泳久之, 自然見得條暢浹洽,不必多引外來道理言語卻壅 滯,卻詩人活底意思也。周王既是壽考,豈不作成人 材?此事已自分明,更著箇「倬彼雲漢,為章于天」,喚起 來便愈見活潑潑地,此六義所謂興也。興乃興起之 義。凡言興者,皆當以此例觀之。《易》以言不盡意,而「立 象以盡意」,蓋亦如此。

答劉平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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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因聽兒輩誦詩偶得此義可以補橫渠說之遺謾 錄云可于疑義簿上錄之

一章言后妃志于求賢審官,又知臣下之勤勞,故「采卷耳」 ,備酒漿,雖后妃之職,然及其有懷也,則不盈頃筐而棄置之于周行之道矣,言其憂之切至也。

二章、三章,皆臣下勤勞之甚,思欲酌酒以自解之辭。凡言「我」 者,皆臣下自我也。此則述其所憂,又見不得不汲汲于《采卷》耳也。四章,甚言臣下之勤勞也。

又《定之方中》「匪直也人」 云云,言非特人化其德而有塞淵之美,至于物被其功,亦至眾多之盛也。

答劉平甫二

《關雎》章句,亦方疑之,當作四章三章章四句,一章章 八句,乃安。但于舊說俱不合,莫可兼存之否?「好逑」「如」 字,乃安。毛公自不作「好」字說。更檢《兔罝》「好仇」處,看音 如何,恐不須點破也。蘇黃門併《載馳》詩中兩章四句, 作一章八句,文意亦似《關雎》末後兩章,「琴瑟友之,鐘 鼓樂之」作,一章八句,依故訓說,亦得。

答陳膚仲孔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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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論《詩序》之疑,舊嘗有此論,而朋友多不謂然,亦不 能與之力爭,姑著吾說以俟後之知者而已。《關雎序》 文之失固然。《論語》之意亦謂其樂得淑女也,不過而 為淫;其哀夫不得也,不過而為傷;正如《詩》文之謂耳。 但序者不曉,乃析哀、樂、淫、傷為四事,而所謂「傷善之 心」者尤為無理,是則不可不察也。然這等處姑默識 「之,不必遽與人辯。今人耳學都不將心究索,難與論 是非也。大抵諸經文字有古今之殊,又為傳注障礙。 若非理明義精,卒難決擇。不如且讀《論語》《孟子》《大學》 《中庸》,平易明白,而意自深遠,只要人玩味尋繹,目下 便可踐履也。」陸學固有似禪處,然鄙意近覺婺州朋 友專事聞見,而於自己身心全無功夫,所以每勸學 者兼取其善,要得身心稍稍端靜,方於義理知所決 擇,非欲其兀然無作,以冀於一旦豁然大悟也。吾道 之衰,正坐學者各守己偏,不能兼取眾善,所以終有 不明不行之弊,非是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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