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百九十四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九十四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十二
明方孝孺文集〈讀春秋〉
顧憲成語錄〈小心齋劄記〉
邵寶語錄〈簡端錄〉
何喬新椒丘集〈春秋〉
徐芳文集〈春王正月論〉
周洪謨春王正月辨〈周正不改時月〉
王世貞弇州山人文部稿〈春秋論四則〉
群書備考〈春秋〉
群書考索〈春秋何以不取隱〉
經籍典第一百九十四卷
春秋部總論十二
编辑明方孝孺文集
编辑讀春秋
编辑余讀《春秋》,見其紀時書事,少者止一二言,多者不過 數十言,斷斷然傳其所信而不敢肆。竊嘗疑之,以為 當時史官所載必詳矣,孔子曷不盡舉而書之,奚為 簡略如是哉!及觀《左氏》《穀梁》《公羊》三子之傳,各述其 所聞甚詳,或曲說以傳經,或因經而搆事,肆情極論, 無復顧忌,初若可喜。徐而推之,率多虛詞而鮮事實, 往往不足以得其要領,而數增人之惑,然後知孔子 謹嚴其詞,若不敢盡者,憂天下後世之至也。孔子嘗 繫《易》以辭矣,反覆詰難,至於理彰義竭而後止,何獨 於《春秋》而不盡其辭?蓋道可以智窮,而事必以實著, 與其循疑而失實,以為後世害,不若著其可信者之 為愈也。故曰「多聞闕疑」,又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此 孔子之意也。
顧憲成語錄
编辑小心齋劄記
编辑讀「禮樂征伐」一章,便識得《春秋》一經全局;讀「誰毀誰 譽」一章,便識得《春秋》一經斷案。
唐荊川先生所著《春秋論》甚佳。其說本孔子「禮樂征 伐」一章,卻似只道得一半。何也?所謂「自諸侯出,自大 夫出,陪臣執國命」,凡以責其下也。探本尋源,畢竟又 自上之無道始。故曰:「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 有道,則庶人不議。」言之不足而再言之,隱然寓無限 感慨,凡以諷其上也。責其下故其辭直而顯;諷其上 故其辭婉而微,聖人之情見矣。《春秋論》曰:「《春秋》,王道 也。禮樂征伐,出於天子,無或有一人之敢橫行,作好 惡,作威福,是王道也。」如此看,方成一部《春秋》。然則孟 子何以但言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也?曰:自周之臣 子而觀,一十二王皆君父也,《春秋》托始於平王,正以 其忘君父之仇,為亂賊首,而治諸侯,「治大夫,治陪臣, 則以治其徒也」,可謂深切著明矣。
邵寶語錄
编辑簡端錄
编辑《堯典》曰:「欽若昊天,敬授人時。」《春秋》曰:「春王正月。」皆聖 人之政也。堯行之,仲尼書之。撥而反之,存乎其人,書 之,亦行之也。
何以書春?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夏之時春,寅 也卯也、辰也,示萬世建正之法也。時改則月從之矣, 王正月著。夫正之為建子也。何以知為建子?《孟子》曰: 「七八月之間,旱。」又曰:「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 以是知之。然則魯史舊文,奈何書春?書正月者,常例 也。王居春正之間,上焉著春為夏時,下焉著正為周 月,此聖筆之妙也。宗周者從周,繼周者從夏,筆外意 又如此。
孔子曰:「行夏之時。」夏之時何取於孔子也?《傳》曰:「夏數 得天,帝堯若天,以定四仲夏時」,蓋本諸此。夏正建寅, 寅、卯、辰三月為春。周正建子,非春矣。其為春者,猶有 寅之一月焉。故聖人存春以俟後聖,蓋萬世若天之 政於是乎在。雖然,《春秋》作於周,故書法云爾。若夫秦 正建亥,在秦而作《春秋》,其書法當有異於是者,要之 歸於「若天」而已矣。非聖人,其何以與此?
大哉《王》之書乎!所以立尊周之制者在是,所以立繼 周之法者亦在是。王周王也,以正月繫王,周人其能 違諸?非周人其能強諸?仲尼造化之神,妙於一字如 是哉!
魯史以《春秋》為名,則所謂「春正月」者其舊文也。疑若 用夏正者書王,見正月之為子也,而得失在其中矣, 抑有微旨焉。夏數得天尚矣,以時制,不敢違也,此尊 王第一義也,抑又有微旨焉。孔子曰:「行夏之時,是在 繼周者。」周德未改,而輒夏之從,是自專反古,而烖及焉者也。
當時仲子已稱夫人,皆以為嫡,而桓當立也。天子賵 之,亦且夫人之矣。《春秋》書曰「惠公仲子」,妾之也,不夫 人之也。
「王賵仲子」,《關雎》之變也,《春秋》於是乎始。「西狩獲麟」,《麟 趾》之變也,《春秋》於是乎終。
《春秋》,記事書也,而并言其意者有四事焉:曰成宋亂 也;曰宋災故也;曰釋宋公也;曰伐楚以救江也,皆不 能已於言者也。然則彼皆闕歟隱歟?《易》曰「繫辭焉以 盡其言」,四事者近之,其餘皆所謂立象以盡意者也。 魯無弒,非無弒也,凡弒曰「薨」,或曰卒。「魯無殺」,非無殺 也,凡殺曰「刺」,或曰「卒。」「魯無出」,非無出也,凡出曰「孫」,或 曰「如。」為國諱,禮也。
宋,微子之後,周天子客焉而膰且拜者也。中國諸侯, 禮莫隆焉。故《春秋》於其事也必謹之:於稷曰「成宋亂」, 於薄曰「釋宋公」,於澶淵曰「宋災」,故皆謹之之實也。乃 若其義,則存乎其事焉耳矣。
惠王無出無入,天子之位,不使鄭與焉爾也。襄王有 出無入,天子之位,不使晉與焉爾也。敬王有居無立, 天子之位,亦不使劉、單與焉爾也。始立者非久於位 者之比也,故居而且入,居然而居,居然而入,君臣之 分亦嚴矣哉!
何喬新椒丘集
编辑春秋
编辑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周轍既東,《王 風》亦降。吾夫子嘆明王之不作,懼天理之將滅,乃假 魯史而修《春秋》,以亂世而寓治法。其始於魯隱之元 年者,傷西周之不復也;至於獲麟而止者,嘆世道之 終不能復行也。書《天王世子》、王后夫人、諸侯大夫之 類,所以厚五品之倫敘,非惇典乎?書郊、禘、雩、社、朝聘、 會盟、崩、薨、卒、葬之類,所以正五禮之品秩,非庸禮乎? 字子突,嘉季子,因其善而褒之,所以命德也;名宰咺, 削翬氏,因其惡而貶之,所以討罪也。然其記事或繫 時,或繫月,或繫日。蓋會盟侵伐,不可指日而期,故書 「時。」天子諸侯之葬禮,有七月五月之差,不可指日而 會,故書「月。」子生及君臣薨卒,一定不易,故書日:諸儒 之說《春秋》,有謂「以一字為褒貶」者,其說本于太史公; 有謂「有貶無褒」者,其說本于孟子;有謂「褒貶俱無」者, 其說本于《竹書紀年》。然泥於一字褒貶之說,則《春秋》 字字皆挾風霜,聖人不如是勞煩也;泥於有貶無褒 之說,則《春秋》乃「司空城旦之書」,聖人不如是慘刻也; 泥於「褒貶俱無」之說,則《春秋》乃瑣語小說,聖人又未 嘗無故而作《經》也。聖人作《春秋》,寓褒貶於善惡之彰 彰,明筆削於先後之繩繩,其旨遠,其義微。智如子貢, 未可以言《春秋》;觀經書,「閏月不告朔,猶朝於廟」,此聖 人愛禮之意也。而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則子貢之 智,未可以言《春秋》也;賢如子路,未可以見《春秋》;觀經 書,「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于戚」,此聖人正名之意 也,而子路乃以正名視為迂,則子路之賢,未可以見 《春秋》也。自《麟經》絕筆,傳者五家,然騶氏無師,夾氏無 書,故其傳泯焉。傳于世者,《左氏》《公羊》《穀梁》而已耳。《春 秋》因三《傳》而經旨益明者有焉,因三《傳》而經旨益晦 者有焉,《左氏》身為國史,躬覽載籍,考事精詳,文辭可 美,固豔而富矣,然多敘鬼神之事,預言禍福之期,若 申生之託狐突、荀偃,死不受含,伯有之厲,彭生之妖, 則其失也誣矣。《梁》辭清義通,若論隱公之小惠,虞 公之中知,固清而婉矣,然《元年》大義而無發明,《益師》 不日之惡略而不言,則其失也短矣。《公羊》說事分明, 善能裁斷,若斷《元年》五始,《益師三辭,美惡不嫌同辭, 貴賤不嫌同號,固辨而裁矣。然若單伯之淫叔姬,鄫 子之請魯女,論叔術之妻嫂是非,說李子之兄弟飲 食,則其失也俗矣。至趙啖、陸淳之辨明,而開示後人 之學,庶有所據。劉氏〈意林〉》之書出,而墨守膏肓之論, 庶乎其詳。宋之論《春秋》而有成書者,無如胡文定公, 其次則永嘉陳傅良也。文定之《傳》,精白而博贍,慷慨 而精切,其於義利之分,內外之辨,綱常之正,亂賊之 討,彰彰乎烈日之明也,凜凜乎秋霜之肅也。然所失 者,信《公》《穀》之太過,求褒貶之太詳,多非本旨。陳氏之 論世變,以為有隱、桓、莊、閔之《春秋》,有僖、文、宣、成之《春 秋》,有襄、昭、定、哀之《春秋》。然其於褒貶,以《傳》之所書,而 論《經》之所不書,則傳事又豈一一皆實乎?
徐芳文集
编辑春王正月論
编辑事有疑於傳,而信於經者,奚從乎從經?有疑於經,而 信於理者,奚從乎從理?以理飾經,為誣而已矣;以經 軋理,為臆而已矣;以臆益誣,為畔而已矣。《春秋》二百 四十二年間,紀天子諸侯大夫陪臣之事,天人得失 災祥之數,是者進,非者退,筆者榮,削者辱,翼翼乎辨 矣。其弁諸冊曰「春王正月」云,猶《書》之稽古帝堯,易乾 元而詩《關雎》也。此而疑,將奚弗疑矣;此而舛焉,亦將 無弗舛者矣。何居乎測者之煩,而所見之互齕也?故有以夏時冠周月者,胡安國也。有以周之時月俱改 者,鄭元、陳寵也。有以《春秋》之列國異書,周之二時並 用者,劉知幾、張敷言、朱晦庵也。安國之說,本于行夏 時,似矣。其言曰:「以夏時冠周月,法後」也。以周正紀事, 不敢自專也。約其指,是周改月不改時也,夫子乃冠 之耳。夫時之傳久矣,周不自改,而子改之,使冬而冒 春之名,秋而奸夏之實,悖甚矣,奚後之法?夫匹夫而 擅天子之正朔,而曰「不自專」,夫誰與之耶?且子將以 行夏時也。向也以夏時還夏而時存,今以夏時諧周 而時亡矣。是亦不可已乎?陳氏「時月俱改」之說,蓋惑 於周正而附會之。劉知幾考之《傳》而不合,遂以列國 用夏正,《魯史》用周正。而朱晦庵意合之,則以二者各 適而惟人所從;張敷言意分之,則以為民俗之所用, 一為史策之所書,而並行不悖。是夏與周兩存之矣。 後世博綜之儒,若羅泌、史伯璿、楊慎之徒,皆踟躕焉 而無所主,豈非事難於定論乎?然而其疵可指也。魯 與列國,並建為侯邦者也,史不同,其奉周一也。列國 用夏正,魯奈何獨用周正乎?一編之中,書列國一例, 書魯事又一例,是合兩代之時為一書也。《春秋》豈有 是乎?而史之所紀一事,民之所用一時,是又一王之 世兩正朔也。政孰嚴是而可自便若此乎?凡是皆知 《周正》之非,而特不敢斷乎為夏,則姑兩存之。夫既兩 存之,則其是非尚未泯也。至近世陽明王氏之說出, 而始蕩而不可測矣。其言曰:「陽生於子而極巳午,故 春盡寅而夏盡巳。陰生於午而極亥子,故秋盡申而 冬盡亥。自一陽之《復》至六陽之《乾》而春夏,自一陰之 《姤》至六陰之《坤》而秋冬。果」若是,則夏之子丑而冬、卯 辰而春、午未而夏、酉戌而秋,皆誤矣。時至周始協也, 夫子又曷取夏時乎?如曰子亦可春,午亦可秋云爾。 日與歲無擇也,陽始於子,吾將以子後之夜皆為晝。 陰始於午,吾將以午後之晝皆為夜。有不笑其狂悖 者乎?月與時相麗以成歲者也。月統乎節,歷二節而 一月成;時「統乎月,合十有二月之四時而一歲備,前 不可贏,後不可縮」也。今也取仲冬而孟春之,是夏之 十二月至周胥易次也。《月令》不全淆乎一時之中,無 故而奪其月;二三月之中,無故而換其節。且割春之 二以綴前歲之冬,而春為無首;斥冬之二以延來歲 之春,而冬為無終。歲何繇成?而時何繇敘乎?堯之為 治也,羲和之命,實在釐百工、熙庶績之始。而鳥、火、虛、 昴之四星,候以四仲之分,至歷今三千餘年,未之或 爽焉,寧獨謬於周歟?周如改時,則是星鳥於夏,星火 於秋也。豈周革商,亦遂能革天與?有扈氏威侮五行, 啟則討之。羲和俶擾天紀,引侯徂征,爰聲厥罪。信如 陽明所云,其去亦寧有幾?《王制》:天子巡狩方嶽,命典 禮考時月正日,君有變易禮樂者流之。今既自紊之 矣,夫誰與考?且禮莫大於時,而顧忒之以倡邪?是數 者,質之狂瞽之人無惑焉,而謂出之武王之君,周公 之相,有以知其必不然也。且其繹經者曰:「商而改月, 則《伊訓》必不書『元祀十二月;秦而改時,則《史記》必不 書『元年冬十月』』」;周而改時與月,則《春秋》必不書「春王 正月。」而其所援引者,不過雜記紛駁之議,漢儒曆數 曠眇之語,蔓衍牽摭,務信其臆,姑不具論。殷革夏者, 統建丑而月不改;秦革周者,統建亥而月不改。獨周 改之,周之德寧獨遜殷人乎?彼秦政之暴很闇戾,金 可鑄,石可鞭,書可燔,邊可築,六國可郡縣,皇帝之號 可並建,所以夸前爍後,靡不竭蹶。獨於時之在天,猶 謹率焉。乃武周之更張詭恣,更出秦政者下耶?然則 如之何?曰:信《經》,《經》曰「春王正月」,則周之必以孟春寅 月為正也可知矣。周必不能以仲冬為春、十一月為 正,則周之時仍夏時、月仍夏月可知矣。周之時月仍 夏,則《史記》如是,子亦如是。書,而夏時冠周,與周改時 之說同謬又可知矣。至子、丑異建,不過用為歲首。爰 自別於勝國,或蒞朝於是,頒朔於是,如《伊訓》十二月 而稱元祀,《周禮》十二月而稱正歲之類。其他大禮大 政,則斷屬之孟春、建寅之正月。時以是而授,曆以是 而頒,歲功以是而始終,昊天以是而欽,若所謂「殷因 夏,周因殷」,其在是乎?天地之大,古今之寥廓,吾何準 哉?準諸禮而已矣。然則陽明氏非信《經》歟?曰:「信而誤。」 吾之信《伊訓》,即殷之因夏以明周之因。陽明之信《伊 訓》,即殷之因夏以疑周之革。吾之信《春秋》,信以不改 夏者,理之必然。陽明之信《春秋》,信以改夏者,事之所 或有。蓋胡氏能知行夏時之善,而不能解於變 時《易》。
朔之戾於從周,陽明氏能知冠夏時於周月之非,以 為《春秋》懼亂賊而首其僭,夫子所不為,而不能察時 月之必不可更,幾欲寘武周於秦政下加以「俶擾天 紀」之名而不顧,始於執《傳》而中於泥經,終於不信傳, 不信經而信臆,以益其誣而滋之畔,無寧兩存之者 之疑之乎?時月如此,二百四十二年,微文逸事,荒於 時代,訛於《載記》,爚於後儒之覆射者,其可勝道耶?
周洪謨春王正月辨
编辑===周正不改時月===或問南皋子曰:「唐虞夏后皆以建寅為歲首,今之曆 是也。周人以建子為歲首,是以子月為正月乎?」曰:「歲 首云者,言改元始於此月,是以此月為正朔,非以此 月為正月也。」曰:「正朔、正月有以異乎?」曰:「正之為言端 也,端之為言始也。正朔者,十二朔之首,《史官紀年》之 所始也;正月者,十二月之首,《曆官紀年》之所始也。」或 曰:正者長也。正朔之為第一朔,正月之為第一月,猶 長子之為第一子也,故皆可謂之歲首,前乎商之建 丑也,《書》曰:「惟元祀十有二月。」是商之正朔,以十二月 為歲首,而非以十二月為正月也。後乎秦之建亥也, 史謂秦既并天下,始改年,朝賀皆自十月朔,故曰「元 年冬十月」,是秦之正朔,以十月為歲「首,而非以十月 為正月也。由是推之,則周人之建子者,以十一月為 歲首,而不以十一月為正月也。」後世儒者不得其義, 故有紛紛不決之論。漢孔安國、鄭康成,則謂周人改 時與月;宋伊川、胡安國則謂周人改月而不改時;獨 九峰蔡氏謂不改時亦不改月。至於元儒吳仲迂、陳 定宇、張敷言、史伯璿、吳淵潁、汪克寬輩則又遠宗漢 儒之謬,而力詆蔡氏之說,謂「以言《書》則為可從,以言 《春秋》則不可從。」於乎!四時之序,千萬古不可易。而乃 紛更錯亂,以冬為春,以春為夏,以夏為秋,以秋為冬, 位隨序遷,名與實悖,雖庸夫騃子且知其不可,而謂 聖人平秩四時、奉天道以為政者,乃如是乎?予懼學 者惑其言,未有不誣聖經以亂先王之法者,故以《易》 《詩》《書》《周禮》《春秋》《論語》《孟子》及《汲冢周書》《史記》《漢書》可 以證諸儒論辨之失者,參考而詳列於左云。
《周易臨卦》辭,「至於八月有凶。」程子謂:八月者,陽生之 八月,陽始生於復,自復至遯凡八月,自建子至建未 也。朱子《本義》亦從其說。又云:「恐文王作卦辭時,只用 周正紀之。」按《漢書》,武王克商之後,始改周正。況文王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則文王固未嘗改正朔 也。善乎!隆山李氏曰:「一陽復十一月至巳為乾,則陽」 極陰生。一陰《姤》,五月二陰《遯》,六月三陰《否》,七月四陰 《觀》,八月方建丑月卦為《臨》,二陽浸長逼四陰,當此之 時,陽勢方盛。至於八月建酉卦為《觀》,四陰浸長逼二 陽,則臨二陽。至觀危矣,故曰:「至于八月有凶。」所謂「至 于八月有凶」者,言之於《臨》,則當自《臨》數,而不當自復 數以《臨》,則當數至《觀》,而不當數至《遯》。《臨》《觀》,乃陰陽反 對,消長之常理。文王於《臨》,以「八月有凶」為戒,其義甚 著,豈可外引《遯》卦為周八月哉?然則文王奉商正者 也,而此所謂八月,乃夏正八月,則商、周之不改時與 月者,觀於此亦可見矣。
書三正之說,始於《夏書》「怠棄三正之文。」觀此,則子丑 之建,唐虞以前當已有之。愚則以為唐虞以前固不 可考。伊尹謂商革夏正,《汲冢周書》亦謂湯改正朔,以 建丑之月為正,則改正自商始也。董仲舒謂舜承堯 改正朔,此則謬妄。觀堯老而舜攝也。《書》曰:「正月上日, 受終于文祖。」舜老而禹攝也。又曰:「正月朔旦,受命于 神宗。」則舜始終用堯之正朔也明矣。至于禹承舜,亦 以建寅為正,未聞其迭建子丑三正並用也。則子丑 之正,固非當時之制,有扈氏何為而怠棄之乎?蓋三 正必有所指意,如三極、三綱之類,非後世之所謂三 正也。《泰誓》曰:「惟十有三年春,大會于孟津。」《武成》曰:「惟 一月壬辰,旁死魄。戊午,師逾孟津。」蔡氏以為孟春建 寅之月,是矣。漢孔氏以一月為建子之月,而《泰誓》又 繫之以春,故遂以子月為春,是謂周人改時與月,可 謂謬矣。班固作《前漢志》,亦因其說,以武王伐紂為建 子之月,而又引伶州鳩言武王伐紂之日,歲在鶉火, 月在天駟,日在析木,辰在斗柄,星在天黿。近世汪氏 謂以唐曆愬而上之,日月星宿,無一不合,是皆惑于 子為歲首之義耳。要之,武王伐紂,不在子月,又何必 揆以子月之星象,而實其所無之事哉?曰:「何以知武 王伐紂之不在子月耶?」曰:「周未改時與月也。」曰:「何以 明之?」曰:「于《周詩》《周禮》而見之也。周人作詩,其論陰陽, 皆合乎四時之序。周公作禮,其陳法制禁令,皆順乎 四時」之宜,此皆昭如日月而不可掩者。後儒不信聖 人之經,而信傳記之說,亦獨何哉?又如《金縢》曰:「秋大 熟未穫」,必酉戌之月,然後可謂大熟。如仲夏季夏為 秋,何以謂之大熟乎?穆王命君牙曰:「若蹈虎尾,涉于 春冰。」必孟春東風解凍,然後冰不可涉。如仲冬季冬 為春,則何冰之不可涉乎?是周之不改時與月者,觀 于《書》為可見矣。
《詩·豳風》,說者謂豳乃夏列國,故周公述豳俗之事必 以夏正為言。不知曆數之紀,三代一轍,何必謂周公 以夏時述夏事也?借使《豳風》為然,何故他詩言時月 者亦皆從夏正乎?且堯時仲夏日在鶉火,大火昏中。 至周公時歲差既多,則六月日在鶉火,大火昏中;七 月日在鶉首,而昏中大火已西流至未矣。故周公據 目前所見而曰「七月流火」,使以夏時追述夏事,何為 不驗?以夏時星象而據當時星象以言哉?至下章云 「十月改歲」,言時至冬歲,時事將改,猶《堯典》稱冬為朔易之義。或曰:以正朔之始于子終于亥者為改歲,非 謂改十一月為正月也。曰流火,曰改歲,是周公即當 時之星象正朔,以告成王,使之易曉。豈以夏時而述 夏事哉?東萊呂氏不察其說,而謂三正通于民俗,尚 矣,周特舉而迭用之耳。朱子亦謂周歷夏、商,其未有 天下之時,固用夏、商正朔,然其國僻遠,無純臣之義, 又自有私記其時月者,故三正皆嘗迭用。是謂周之 先,公私有紀候之法,故云十月改歲。然既以十月為 改歲,則又何以云二「之日」為「卒歲」乎?是其一篇之中 自相矛盾而不可通矣。元張敷言因其說,又謂周之 月數皆改,必其朝覲聘問、頒曆授時,凡筆之史冊者 則用時王正朔,其民俗歲時相與話言則皆以寅月 起數。史伯璿又因其說,謂「《詩》詠歌之詞所言『以寅月 起數』」者,即所謂「民俗歲時相與話言」者也。是不知《周 禮》朝覲之類皆從夏正,而詩人詠歌者亦未必皆民 俗之言。如出車之勞還帥,臣工之戒農官,是果民俗 之言乎?且三代三正之建,各新一代之制,在上者不 可紛更迭用而惑生民之耳目;在下者不可徇時立 法而違時王之制度。子思子生于周末,猶謂今天下 車同軌、書同文,以見制度之歸于一也。豈有三代盛 時,而使民家異政、人異法者哉?或又謂:「一之日、二之 日者,是以子月起數。」殊不知一之日者,一陽之日;二 之日者,二陽之日;三之日者,三陽之日;四之日者,四 陽之日。是以六陽先後之序,數日而非數月也。變月 言日者,以文之順爾,是豈以子月起數,而私立紀候 之法哉?然而《詩》之與夏正合者,不止于《豳風》而已。而 《出車》之詩云:「春日遲遲,卉木萋萋」,則夏正之春也,如 仲冬季冬為春,何以見草木之榮乎?《四月》之詩云:「秋 日凄凄,百卉具腓」,則夏正之秋也,如仲夏季夏為秋, 何以見草木之瘁乎?曰「四月維夏」,如子月起數,則當 云「二月惟夏」也;曰「六月徂暑」,如子月起數,則當云「四 月徂暑」也。《小明》之詩云:「二月初吉,載離寒暑。」乃大夫 西征之日也。其後作詩則曰:「昔我往矣,日月方燠。」如 以十二月為二月,何以為日月之燠乎?此周之不改 時與月者,觀于詩為可見矣。
《周禮》,新安汪氏謂《周禮》凡言「正月」指子月,歲終指丑 月,正歲指寅月。州長「正月屬民讀法」,「正歲」讀法如初, 言初則正月居先可知矣,若以寅月為正月,不當又 有正歲也。陋哉言乎!如周既以子月為正月,則明年 之亥月方為歲終也,何遽以次月之建丑者為歲終 哉?既以寅月為正歲,則子月方讀法,而寅月又何遽 讀法如初哉?蓋「正月」指寅月言,「歲終」指亥月言,「正歲」 指新歲言,《周禮》每以正月、歲終、「正歲」為序。蓋正月既 舉其事,歲終則會其成,而來歲復舉之如初。故州長 于正月屬民讀法,歲終會其政令,「正歲」讀法如初,言 來歲之正月,又讀法如今歲之正月,不曰正月,而曰 今正歲,以上文正月為嫌,故別而言之,猶俗云「新正 歲」也。又冢宰以正月懸治象之法于象魏,而《小宰》「歲 終則令群吏致事,正歲則帥治官之屬觀治象。」是冢 宰之懸治象者,言於今歲之正月;而小宰之帥屬觀 者,言于來歲之正月。彼此互文,以見每年冢宰懸治 象,小宰帥屬而觀者,皆在正月也。況冢宰懸治象者, 挾日斂之,則不過旬日而即斂之矣。如汪氏之說,則 子月冢宰懸治象,又何待至寅月而後小宰帥屬往 觀哉?不特是耳,如周改時與月,則凡《周禮》所載,如《山 虞》之仲冬斬陽木者乃在九月,仲夏斬陰木者乃在 三月,而失陰陽之義矣。馮相氏之冬夏致日者,非冬 至、夏至,春秋致月者,非春分、秋分,而失日月之次矣。 《大司馬》之春蒐夏苗、秋獮冬狩者,取非其時,不亦暴 殄天物乎?《雍氏》之春令為阱擭溝瀆,秋令塞阱杜擭 者,動非其宜,不亦反失民利乎?至于《凌人》「十有二月 斬冰」,與《詩》二之「日伐冰」者如合符節,是皆周公所作, 燦然昭白,不待辨而明者也。若以十二月為十月,則 又何冰之可斬乎?是周之不改時與月者,觀于《禮》為 可見矣。
《春秋》「春王正月」之書,程子謂:「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時 以立義。」胡氏謂:「建子非春也,以夏時冠周月。」朱子亦 謂:「周人改月,而天時不可改。」春秋月數,乃魯史之舊 文,而四時之序,則孔子之微意。是三子者,皆謂周人 改月而不改時。意如十一月為正月,而時則仍為仲 冬;十二月為二月,而時則仍為季冬;正月為三月,而 時則仍為孟春。然以今年之十一月為正月,而繫之 仲冬,繼以明年之十月為十二月,而繫之孟冬。以月 論時,則時之孟仲失其倫;以時論月則月之始終紊 其序,豈聖人平秩四時之義哉?若然,則《周詩》所稱寒 暑之節皆失其度,《周禮》所載法制之事皆違其時矣。 魯用周正朔者也。周之《詩》《禮》,魯之《春秋》,皆周正朔之 所在,又皆孔子之刪定筆削者,其制可得而異哉?可 堂吳氏謂周人不特改月而又改時,以齊其年。《春秋》 所書之春,即夏之仲冬,正月即夏之十一月,此則襲 漢儒之謬而不足辨者也。新安汪氏亦謂魯史名以《春秋》,則似《元書》曰「春王正月」,是周曆已改子丑月為 春。又謂周以子月為歲首,而《春秋》以寅月為正月,每 年截子丑月,事移在前一年。若然,則《春秋》之所謂正 月者,乃魯史之三月,而二百四十二年之事皆非當 時之月日矣,聖人豈為之哉?蓋周之正朔以子月為 首,而曆數仍以寅月為首。商不改夏之曆數,周不改 商之曆數,魯不改周之曆數,《春秋》不改魯之曆數,但 《魯史》「紀年必始于冬十一月,所以遵周正朔也。《春秋 紀年》則始于春王正月,所以垂法後世也。是《春秋》之 于魯史,未嘗改其時月,但其編年所始之月為不同 耳。」曰:「魯既奉周正朔,則魯公即位,皆當以正朔行之, 而在十一月,何乃書于正月乎?」曰:「按《周禮》,朝覲、會同、 巡狩、祭享,凡國之大事,皆從夏正,初不始」于正朔之 月。《書》載「四月」,成王崩而旬日之後,康王即位,亦不用 夫正朔之月,則魯公即位,豈必以正朔行之乎?故《春 秋》公即位,書于正月者七,書于六月者一,各據其事 以書也。曰:若從夏正,則災異之紀多所不合。如隱九 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若以三月為建 辰之月,則大雨震電,何足以為異乎?曰:不然。《左傳》「大 雨霖以震」,又云:「雨三日以往為霖。」蓋建辰之月,雷電 固所宜有,而雷雨交作已皆三日,故經以震雷繫于 大雨之下,以見其非常過度,固可為異,而雨雪之大 尤可為異,故《春秋》書之以記異也,安在其不為異乎? 亦若後世晉泰始六年六月大雨,河、洛並溢,流四千 餘家。安知《春秋》之書大雨者,亦必不類乎此也?曰:三 月之大雨雪者,固為異矣;而桓八年「冬,十月,雨雪」;僖 十年「冬,大雨雪」者,何足以為異乎?僖二十九年「秋,大 雨雹」者,固為異矣;而昭三年「冬,大雨雹」,四年「正月,大 雨雹」者,何足以為異乎?曰桓八年「冬,十月,雨雪」,此或 有缺文,恐「雨雪」上當有「大」字,如僖十年「冬,大雨雪」也。 蓋雨雪雖當其期,而太多過度則亦為異。故《書》曰:「大 猶《洪範》」所謂「極備凶也。」安得不為異乎?亦若後世漢 元狩元年冬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安知《春秋》之 書大雨雪者,亦必不類乎此也。至于雹者,陰陽和則 為霜雪,雨露不和則為雹。雹且大焉,則雖冬亦為異, 況秋與春安得不為異乎?亦若後世漢元封三年十 二月,雹大如馬頭,安知《春秋》之書「大雨雹」者,亦必不 類乎?此也?曰:桓十四年「春正月,無冰」,成元年「二月,無 冰」,又十二月「正月,雨木冰」;襄二十八年「春,無冰」,若以 夏正言之,則何以皆書于春而不書于冬乎?故汪氏 謂「苟以發冰而知無冰,則當常以二月,而不在正月 矣。」若曰「或藏冰」無冰而書「無」,或發冰無冰而書「無」,抑 何紀事之錯亂哉?曰:不然,周人以十二月鑿冰,正月 納冰,二月發冰。今正月無冰,若以為十一月,則十一 月無之,而十二月有焉,亦又何害?是十一月之無冰 者,固不足書也。要之,正月無冰者,言藏冰之月,無冰 可藏,則冬之無冰者可知矣。二月無冰者,仲春獻羔 開冰,先薦寢廟,今當薦寢廟而無冰焉,則凡以後之 祭無冰者可知矣。不言凌陰廟寢之無冰,而但曰無 冰者,聖人諱之。此正《春秋》因事而書,以垂鑒戒之法 也,何乃謂紀事之錯亂哉?襄二十八年春無冰者,亦 猶正月、二月之無冰也,至于正月雨木冰,孔氏謂「仲 冬時猶有雨,雨著樹為冰,記寒甚之」過其節度。殊不 知魯地仲冬極寒,有雪無雨,使雨而成冰,亦不為過, 何足為異?必孟春之月,三陽開泰,而猶雨木冰,故書 之亦記異,亦猶後世魏黃初六年「正月雨木冰,而郡 賊起。」安知《春秋》之書「雨木冰」者,亦必不類乎此也。若 以正月為十一月,則正月無冰,既謂仲冬當冰而無 冰矣,正月雨術冰者,又謂仲冬不當冰而冰,無乃若 汪氏之所謂記事錯亂乎?曰:莊七年秋大水,無麥苗, 說者謂五月麥熟苗秀,大水漂盡,若以為七月則何 有麥苗耶?曰:四月麥秋至則已刈麥,至五月則刈已 盡。經言秋無麥苗,言七月大水,苗既為水所漂,固無 可望,而麥之利未久,又皆已盡,故曰「無麥苗。」亦猶二 十八年「冬書曰『大無麥禾也』。」曰:定元年「十月,隕霜殺 菽」,何以書乎?曰:諸災異皆可通,惟此為不可通,恐有 缺文誤字,如君氏、郭公之類,秦火之餘,漢隸之後,安 保其傳錄之無訛也?曰:陳定宇謂「春蒐、夏苗、秋獮、冬 狩,四時田獵定名也。桓四年春,狩于郎」;哀十四年春, 「西狩獲麟」,此所謂春,非冬而何?定十三年「夏,大蒐于 此蒲」;昭十一年「五月,大蒐于比蒲」,此所謂夏,非春而 何?曰:「否。」陳氏但引其所可通者,而不敢引其所不可 通者。《春秋》書狩者四,書蒐者五;桓四年「春,狩于郎」;哀 十四年「春,西狩」,既以為冬矣,則僖二十八年「冬,天王 狩于河陽」;莊四年「冬,狩于禚」者,又當為秋也,是冬狩 之果有定名乎?昭十一年「五月,蒐于比蒲」,定十三年 「夏,蒐于比蒲」,既以為春矣,則昭八年「秋,蒐于紅」,二十 二年「春,蒐于昌間」,定十四年「秋,蒐于比蒲」者,又當為 夏與冬也,是春蒐之果有定名乎?其不足為証也明 矣。曰:汪氏謂《左傳》僖五年「正月日南至」,《禮記》「『正月日 至』,陳定宇引晉卜偃及漢陳寵之說,張敷言引絳縣老人之語」,其言皆彰彰然也,豈不徵乎?曰:《易》《書》《詩》《周 禮》皆可見矣,諸儒乃舍之而反信左氏漢儒之說,左 氏漢儒不得聖人作經之義,未有不妄意增改而附 會穿鑿者矣,果何足徵之有哉?是周之不改時與月 者,觀《春秋》為可見矣。
《論語》《孟子》《論語曾晳》曰:「暮春者,春服既成,浴乎沂,風 乎舞雩,詠而歸。」此其為建辰之月,和煦之時者審矣。 如以為建寅之月,則何以浴沂而風舞雩之下乎?孟 子言七八月之間旱,朱子以為夏五六月,十一月徒 杠成,十二月輿梁成,又以為九月、十月。意謂申酉之 月,禾稻將熟,不須雨澤。而子丑之月,寒氣已過,始成 「杠梁,則太遲也。」愚竊以為七八月之間云者,是謂孟 秋仲秋交代之際也。禾稻之熟,南方早而北土遲。然 而南方孟秋仲秋之際,旱暵為災,則雨澤亦不可缺, 況北土乎?是七八月之間者,不必指為五六月之間 也。至于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者,蓋主溱洧 言。溱、洧皆在大河之南,其寒不如北「土之甚,九月未 可成徒杠,十月未可成輿梁。況當九月築場,十月穫 稻之候,不可妨農,必田功畢,然後為之。至十一月而 徒杠已成,十二月而輿梁已成,非謂至是月而始為 之也。」曰:「然則合是數說,則《周曆》之紀皆夏時矣,而夫 子又何必告顏子以行夏之時哉?」曰:「商周曆數雖與 夏同,而正朔則與夏」異。夫子告顏子者,不以曆數言, 以正朔言也。意謂為邦者必改正朔以易制度。商周 之正朔,曆數分而為二,揆之于理,固有未順。惟夏之 正朔,曆數合而為一,以三統言之則為人;以四時言 之,則為春;以十二月言之則為正月,揆之于理,則無 不順,故舉之以為萬世為邦者法也。
《汲冢周書》《汲冢書》云:「夏數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湯, 順天革命,改正朔,亦越我周王,致伐于商,改正異械, 以垂三統。至於敬授民時,巡守祭享,猶自夏焉。」又曰: 「維四年孟夏,王初祈禱于宗廟,乃嘗麥于太祖。」按:晉 狼瞫所引《周志》之言見于此書,則此書乃春秋以前 之人所作,其言雖不合于《經》,而其謂周人改正朔不 改月數。及「孟夏嘗麥」,則與《五經》所載周之時月亦無 不合也。
《史記》《漢書》。或曰,《史記》秦漢以亥為正,其紀年必先書 冬十月,而後書餘月。則寅月起數,秦漢未之改也。而 《西漢書》註文穎乃謂秦以十月為正月,顏師古亦謂 漢紀年先書冬十月,繼書春正月者,此皆《太初正曆》 之後,記事者追改之,非當時本稱也。以十月為歲首, 即謂十月為正月,今之正月,乃當時之四月耳。而近 世吳淵潁亦取其說,且謂蔡氏以嬴秦視三代,然則 秦漢之正,果改月乎?果不改月乎?曰:《史記》言秦併天 下,始改年,朝賀皆自十月朔,曷嘗以十月為正月哉? 如以十月為正月,則十一月為二月,十二月為三月 矣。而始皇二十九年登之罘刻石,其詞曰「『時在仲春, 陽和方起』,與《詩》所謂『二月初吉,日月方燠』」同意。夫十 一月寒沍之極,微陽初生,和氣未動,《呂氏月令》所謂 「陰陽爭」者也。果可以為陽和之起乎?必孟春東風解 凍,仲春日月方燠,然後可云。是秦之二月,不為十一 月明矣。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臘曰嘉平,是秦之三 月,不為十二月明矣。漢承秦正,未之有改,至武帝太 初,始改從夏正。若以為漢人作《漢紀》而追改之,則何 故亦兼《秦紀》而改之乎?是秦、漢之不改月者審矣。文 穎、師古之言,皆謬妄者也。吳淵潁反取其說,而詆蔡 氏以嬴秦視三代,誤矣。
王世貞弇州山人文部稿
编辑春秋論一
编辑「滕子來朝。」《左氏》《公》《穀》俱無傳。註疏曰:「時王黜也。」又云: 「滕子方在喪。」胡安國曰:「非也。周之東遷,未聞敢黜諸 侯也,在喪亦非也。終《春秋》而不聞稱侯也」,則豈其俱 在喪?然則云何《春秋》為誅亂臣、討賊子而作也?其法 尤嚴於其黨,桓公弒君之賊也,滕不敢討,又先鄰國 而朝之,是黨賊也,故削之。胡氏又非也。孔子之削之 也,子之足矣,何以子其後也?先王之訓曰:「罪人不孥。」 夫滕與國也,迫強而已,不與於弒,非賊也。非賊而削 其二百四十年子孫之爵,是苛毒之刑也。受鞅也,諱 其宗國而沒其篡。輕手逆之公子翬,而加誅於無罪 之小國,是偏盭之政也。幽、厲也,孔子不為也。《春秋》,天 子之書也。天子而文、武,在乎誅桓而已,懲滕而不必 削也,吾故曰孔子不為也。亡何,杞侯朝矣,一事而輕 重霄壤焉,則何以服人?且前桓而會州吁者,後桓而 成宋者,皆力足拯亂而與於亂者也,罪又十倍滕。孔 子胡以弗削也?削之?胡以弗及復也?吾故曰孔子不 為。然則滕之為子也何居?曰杞侯之後為伯也,亦猶 是也。其自削也,夫截長補短,將五十里,不勝大國之 誅求,而甘於附庸,漸而以子禮來也,魯亦以漸而子 之。夫漸而子則不得其始也。孔子于桓即位之後來 朝,而子之曰:「此其始乎夫!」彼自棄耳。噫!亦足以懲矣。
春秋論二
孔子于《春秋》,書晉趙盾弒其君夷皋、許世子止弒其父買,而《左氏》載董氏之言曰:「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 不討賊。」孔子曰:「惜也,越境乃免。」又曰:「許世子之書弒 也,以不嘗藥。」公穀氏因之,而卒莫異論也。又千餘年, 而習《春秋》者卒莫疑也。獨歐陽氏為之論曰:「盾、止實 弒也,學者奈何信傳而背經?」其言甚辨而精,無以難 也。《左氏》《公穀》,固習聞其時事者也,其記符合而節契, 盡絀之不可也。然信其言,則孔子、申、韓之所不為也, 盾猶云耳。當其時,天下之不嘗藥者夥矣,獨以微文 而致重辟於許世子,何居?然則歐陽氏當乎?曰:未也。 夫信傳而背經不可,則欲信經而廢傳乎?歐陽氏知 盾止之為弒,而不知其所弒也。夫弒于何知之?曰:於 《三傳》知之。晉為盟主,盾實執政,三年之間,而諸侯之 被弒者三,而莫問也。盾一逐而穿之,戕靈公於桃園 也,若拉枯然,亡不越境,謀可推矣。反而不討,非不忍 也,是不能為成濟解也。董狐直而筆之,婉而辭之,盾 故所欲受也,止之,不嘗藥也,罪不眇矣。國人胡為而 疑之?止又胡為而自疑以走也?豈不章章見逆謀哉? 孔子因其赴,推其情而不易其舊也。然猶微有可疑 者,《春秋》虞廷之李書也,曰:「罪疑惟輕。」曰:「與其殺不辜, 寧失不經。」是故見盾於會,見買於葬,使天下後世之 為惡者不得以其文而飾詐,其刑惡者不得以其文 而飾怒也。故曰:微而顯志而章其要,卒歸於忠厚也。 故非弒而弒者,《三傳》也。弒而弒者,歐陽氏也。《三傳》徵 乎《春秋》,孔子所不為也。徵歐陽氏乎《春秋》,不必孔子 而為也。
春秋論三
吳子使札來聘。《公羊氏》曰:「吳無君無大夫,此何以有 君?有大夫?賢季子也。何賢乎季子?讓國也。」《穀梁氏》曰: 「吳其稱子,何也?善使延陵季子,故進之也。」胡安國曰: 「札者吳之公子,何以不稱公子?貶也。辭國而生亂者, 札之為也,故因其來聘而貶之,示法焉。皆非也。夫壽 夢卒而立季子者,非序也,志也;壽夢卒而季子不立」 者,非讓也,序也;夷昧卒而季子終不立者,讓也;季子 雖守節而不達者,春秋之時,臣弒君,子弒父,以蠅蚋 乎邦君。夫子欲立天下之大閑,而先絀守節之士,其 何以勸?且安國之深譏札也,為其逃僚也。其使札,則 猶夷昧也,《春秋》未有先事而懲者也。先事而懲者翬 帥師志漸也,札胡漸焉?其曰賢札而進吳子者,是臣 為能進君也。賢之,則何以不公子札而國吳也?吾故 曰:皆非也。然則何居?曰:吳之以子也,謂其能歷聘也。 其曰札不純與之也。進而誘之來,抑而樹之防,聖人 待吳意也,於札無與也。
春秋論四
《春秋》,聖人之書也。其有疑焉者,闕之。闕之,尊之也。委 曲而以意文其辭,誤後世者,非尊《春秋》者也。弒君,大 惡也,有不幸而蒙者,以嚴戒後世可也;幸而免者,非 聖人志也。盾弒不及穿探,盾謀也。誅歸生而不及宋, 何居?則何不曰「宋歸生弒其君」哉?必欲懲天下之從 亂者,而寬天下之首亂者,是使人為惡必極也。猶未 也。欒書、中行偃弒君,而以庶人之禮葬,惡愈極也。其 不書名弒,何也?厲公驕而好殺,固耳,不猶賢於楚圍 乎?重誅盾以幽,而輕待書偃以顯我,未之前聞也。其 卒麋,何也?杜氏之釋《左》曰:「楚以瘧疾赴,故不書弒。」然 則史舊文耳,安在其為筆也?《公》《穀》求其說而不得,則 闕之,闕之可也。胡安國曲為之說曰:「圍弒君而伯大, 合諸侯而莫之討也。宋向戍、鄭子產有獻焉,而不敢 以為非也。」聖人至此,憫之甚,懼之甚,是故察微顯,權 輕重,而略其篡弒以扶中國也。果耳,則何不大抑其 會而貶削之,而顧為之諱哉?嗚呼!安在其扶中國也? 為其主盟也而諱之,則天下後世必如項籍、如梁冀、 董卓,而始得正其罪也。如項籍,如梁冀、董卓,天下固 已聲之,而固誅之矣,焉用《春秋》為也?操、莽、裕、溫之徒, 匿其篡弒可也,偃然而居正統可也;為安國說者,登 聖人於叛黨者也。麋弒而比奔比於圍,無君臣之義 也。歸而見脅以立,靈王,就縊也;靈,胡君也;卒,胡弒也。 信此,則《春秋》不作可也。曰:「《春秋》,聖人之書也」,非歟?曰: 聖人胡可非也?《經傳》之佚,秦燼久矣。吾徵其信者而 闕其疑者,子姑反而求之於心可也。
群書備考
编辑春秋
编辑《春秋》因魯史而作,始於魯隱公之元年者,蓋以是年 為平王東遷之始,政教不行於天下也。至於獲麟而 絕筆者,悲道之終不復行也,成以九月。
《春秋緯演孔圖》云:「孔子修《春秋》,九月而成。卜之,得陽《豫》之卦。」 是《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書,以九月而成,成一年而夫子夢奠矣。
義有五始:
元者,氣之始。春者,時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教之始;《公即位》者,有國之始也。
至於《三傳》之作,黨同伐異
漢初,有公羊、穀梁、鄒氏、夾氏,四家並行。王莽之亂,鄒氏無師,夾氏亡後,惟《公羊》《穀梁》立於學官。又有《左氏》,後出為三傳。
《左氏》「艷而富,其失也誣。」張蒼、賈誼皆治之,而晉杜預 則為之《集解》焉。
左氏相傳,以為左丘明作。然其記智伯反喪於韓、魏,在獲麟后二十八年,去孔子沒亦二十六年,又其書「不更之爵」 ,及稱虞不臘矣,皆類戰國後語,故或疑非孔子所稱。左丘明別是一人為史官者,其為傳,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辨理,或錯《經》以合異,其文緩,其旨遠。漢初出於張蒼之家,本無傳者。文帝時,賈誼為訓詁,授趙人貫公。其後劉歆典校經籍,欲立之,諸儒莫應。至建武時,韓歆請立而未行。時陳元最明《左傳》,又上書訟之。於是乃以魏郡李封為《左氏》博士,卒復罷。然諸儒傳《左氏》者甚眾。永平中,能為《左氏》者擢高第,為講郎。其後賈逵、服虔皆為訓解,至魏遂行於世。晉杜預又為之集解,後人謂為「《左氏》忠臣」 ,而預亦自謂有傳癖,然其敝則至棄《經》而信傳。至隋,杜氏大行。
《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胡母生、董仲舒皆習之,而何 休則為之註焉。
子夏傳之公羊高,高傳其子平,平傳其子地,地傳其子壽。至漢景帝時,乃與弟子胡母子都著以竹帛。其後傳董仲舒,以《公羊》顯于朝。又四傳至何休,為《經傳集詁》,其書遂大傳 。何休著《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痼疾》三書,鄭元作《鍼膏肓》,起痼疾,《發墨守》以排之。休見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戈,以伐吾宇。」〈一作「乎。」 〉又何書有「三科九旨」之說非也,
《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申公、瑕丘皆傳之,而晉范甯 又為之集解焉。
應劭稱穀梁赤子夏弟子,糜生則以為秦孝公同時人,阮孝緒則以為名俶,字元始,皆未詳也。自孫卿、申公至瑕丘江翁,凡五傳,漢宣好之,遂盛行於世。自漢、魏以來,註解有尹更始、唐固、孔演、江熙等十數家,而范甯皆以為膚淺,遂率其門生子弟為《集解》十二卷。
至後啖趙解疑,每援《經》以擊傳。
啖助、趙匡以前人多泥《傳》違《經》,因著《纂例》《辨疑》共十七卷。自漢以來,三《傳》之外,能卓然自信者自二人始。
《陸韋》《編例》每合,異以為同。
陸希聲有《春秋通例》,韋表微有《三傳通例》。
迨!程氏、胡氏之傳作,而聖人作《經》之意,於斯可見矣。
伊川《春秋傳》略舉大義,不為盡說,襄昭後尤略。胡文定《春秋傳》大綱本《孟子》,而微旨多以程子之說為據。朱子曰:「胡《春秋》非不好,卻不合。這件事聖人是如此下字,那件事聖人又何如下字?」 要知聖人只是直筆,據見在而書,豈有許多叨怛?又曰:「胡《傳》有牽強處,然議論有開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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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春秋何以不取隱
编辑正義曰:古者君薨,嫡子立。無嫡子,則庶長立。仲子者, 惠公之繼室,而威公之母也。諸侯無再醮,則仲子不 當稱夫人,威公不得為嫡也。威公不得為嫡,則與隱 公尊卑等爾,正以長幼為先後爾。然而惠公有命焉, 大夫群臣可以莫從,而隱公則不可以莫之從也。惠 公薨,群臣以國難立長,君隱於是時可謂難矣。將為 社稷計,則先君之命有不及;將從先君之命,則非徒 不可以即位,亦不可以攝也。周公攝政,抱成王而朝 諸侯矣,未嘗稱王也,然猶七年而復。子明辟。隱公之 攝十一年矣,口誦立威之言,而征伐盟會,身自專之, 一旦干賞蹈利之人媒孽其間,則威公非特患其不 立也,且有懼焉,以為隱公必將殺己「而終有其國也。 故隱公不得遂其愛威之心,而威終蹈於大惡不義, 皆隱公之所由致也。」故學《春秋》者之無取隱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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