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第156卷

經濟彙編 祥刑典 第一百五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五十六卷
經濟彙編 祥刑典 第一百五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五十六卷目錄

 譴戍部藝文一

  諫大赦後遷配王世充竇建德黨與表

               唐孫伏伽

  乞斷韋貴          宋包拯

  又

  論內降            前人

  請重斷張可久         前人

  戎旅賦           明楊慎

  題為裨益治道事       何喬新

  摘參疏           孫承澤

 譴戍部藝文二

  遠戍江南寄京邑親友    隋孫萬壽

  送王內敬重戍遼海      明鎦績

  夜泊湘陵縣逢袁公禮戍貴州三首郭武

  擬青青河畔草         楊慎

  寄升庵            張含

  又

  人日草堂詩有引     朱曰藩

  寄升庵先生          前人

  從軍詩三首丙申春二月入五羊三月十日抵

  雷陽戍所作          僧清

 譴戍部紀事

祥刑典第一百五十六卷

譴戍部藝文一 编辑

《諫大赦後遷配王世充竇建德黨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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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孫伏伽

臣聞王言無戲,自古格言;去食存信,傳諸舊典。故《書》 云:「爾無不信,朕不食言。」又《論語》云:「一言出口,駟不及 舌。」以此而論,言之出口,不可不慎。伏惟陛下光臨區 宇,覆育群生,率土之濱,誰非臣妾?絲綸一發,取信萬 方,使聞之者不疑,見之者無惑。陛下今月十二日發 雲雨之制,光被黔黎,無所間然,公私蒙賴。既云常赦, 不免者皆赦除之,此非直赦其罪,亦是與天下斷當 許其更新。以此言之,但是赦後即便無事,因何王世 充及竇建德部下,赦後始欲遷之?此陛下自違本心, 欲遣下人,若為取則?若欲仔細推尋,逆城之內,誰無 罪者?《書》云:「殲厥渠魁,脅從罔治。」若論渠魁,充等為首, 渠魁尚免,脅從何辜?且古人云:「跖狗吠,堯狗吠非」其 主在東都城內。及建德部下,乃有與陛下積小故舊, 編髮友朋,猶尚有人敗後始至者。此等豈忘陛下?皆 云被擁故也。以此言之,自外疏者,竊謂無罪。又《書》云: 「非知之艱,行之惟艱。」上古以來,何代無君。所以祇稱 堯舜之善者何也?直由為天子者實難,善名難得故 也。往者天下未平,威權須應機而作。今四方既定,設 法須與人共之。但法者陛下自作之,須自守之,使天 下百姓信而畏之。今自為無信,欲遣兆人,若為信畏 哉?故《書》云:「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 罪賞之行,達乎貴賤。聖人制法,無限親疏。如臣愚見, 王世充、竇建德下偽官,經赦,合免責情,欲遷配者,請 並放「之,則天下幸甚。」

《乞斷韋貴》
宋·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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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睹宣命,以權保州兵馬監押、供奉官韋貴降充 岳州監稅,中外聞之,無不驚憤。況韋貴當兵士構叛 之時,不能死節,為其戎首,同惡相濟,致朝廷用兵攻 取,累降詔諭,方且開門納隸。今若酬其後效,特貸深 刑,此而可容,孰不可恕!」夫人臣無將,將則罪死無赦。 且將有其意,尚無可免之理,況悖逆之狀,如是之甚 乎?兼聞韋貴常發妄言,激成逆志,迨兇徒之竊發,葉 奸計以圖全,「悖理亂常,天下共棄。及王師之進討,據 堅城而請命,要求撫納,以蓋前愆,質諸神祇,所難容 捨,致之刑辟,允為得宜。設欲從輕,免其孥戮,只乞於 遠惡處安置,亦朝廷屈法推恩之寬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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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近者上言,以新降充岳州監稅韋貴,欲乞重行處 置,以伸國法,至今未奉指揮。竊緣保州雲翊兵士見 謀背叛,戕賊長吏,固守城壁,其巡檢使王守一、走馬 承受劉宗言不從逼脅,相繼遇害。而韋貴不能死節, 仍助兇威,主領叛徒,凡二十日,劫奪財物,戮辱良善, 一城生聚,死者幾半,以至登陴拒守,累抗王師。及攻 具外合,眾心內潰,竄伏無路,方乃開門請命,要君怙 亂,無甚於此。朝議錄其罪愆,使圖後效,免死為幸。況 冒難致死者,曾未甄錄,而同惡相濟者,又不誅責,臣 竊恐無由獎激忠義,而垂誡將來也。其韋貴如未欲 便行嚴斷,即乞於遠處編管。」

《論內降》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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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訪聞軍巡院見勘,周景為於慶曆二年五月係內東門子分發,意同胡可觀與雜買務同情盜用絲帛 等人,已事發,其雜買務監專並該決配。」內周景為首, 合得絞;胡可觀為從,流配千里外牢城,其周景避罪 逃走,三司尋具申奏,乞不原赦減降。至三年三月內 捉獲,奉聖旨決脊杖十七,配黃州牢城。為患未決,本 「州不詳前來指揮,卻原赦減降,決臀杖十七,為患未 區分。昨駕船上京,遂告囑造軍器及北作坊手分等 指射,充本坊皮匠。」近押赴省司,斷先寄杖數,遇夜未 決,依前逃走,尋已捉獲。竊聞奉傳宣劄子,令免徒罪, 只配北作坊工匠。緣周景原情至重,減死已優,若更 免刑,深屬長惡。況可觀為從,尚該徒「配,豈可為首之 人卻全免罪?刑罰一濫,則狡吏得以為奸,無所畏懼。 欲乞聖慈特降指揮,下三司仔細根勘,依元降徒罪, 更不令充工匠,改配遠地州軍牢城收管,然後狡猾 之輩,不能倖免。」

《請重斷張可久》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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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伏見僉書武信軍節度判官廳公事吳奎奏,「勘 前淮南轉運按察使司勳郎中張可久招伏不合在 任日於部下興販私鹽一萬餘斤等情罪。案下大理 寺,竊慮本寺引用應犯違禁等物,並以見捉獲斤兩 條貫定斷。今張可久販私鹽已經賣過,別無見在,議 罪必輕。況前件條貫,本為細民所設,按張可久本庸 鄙之資,濫按察之任,為朝廷之倚重,乃一方之表帥, 而巧圖財利,冒犯禁憲,雖前後職司臣僚或有以贓 濫獲罪,然未有如可久之甚者。此而可恕,孰不可容! 其張可久乞不原近降疏決,特於法外重行遠地編 管,以勵將來。仍乞今後應臣僚等或犯興販諸般違 禁等物者,不以見在或廢用,並以元」犯斤石罪名定 斷。其諸色人等所犯,即依舊條施行。所貴貪猥之輩, 稍知警懼。

《戎旅賦》
明·楊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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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承恩譴兮于役滇越。捐珮江皋兮解紳雲闕。三陟 崔崔兮九折,不日不月兮,遂屆窮髮。撫孤旅而 悁脰兮,揜眾困而𢛁心。悵圭籥之駸遄兮,逾四稔而 迄今。父母孔遠兮,懿親離而北南。類連逵而分衢兮, 似同波而殊潯。慈烏忻於共巢兮,恒鳥悲乎異林。彼 纎羽之微族兮,亦命侶而跢跦。何生人之含靈兮,乃 離群而弗如。詠《清人》之介駟兮,感《放士》之鳴鴸。姬公 畏於熠燿兮,尼父唶夫蟪蛄。屈托乘於螭豹兮,莊寄 徑於鼪鼯。在聖哲而固然兮,攬古人而重歔。哀吾生 之罹郵兮,背中土而播荒。粵戴盆而伏嵁兮,望崦嵫 之末光。神怳悢而蜚颺兮,刑《臠卷》而傖囊。睇孫水之 浩渺兮,瞻靈關之峻極。聆猩猩之夜啼兮,履狒狒之 朝跡。尋終古之攸居兮,問祝融之昔宅。胥靡登而不 懼兮,魑魅過而奚慄。堀《堁颮揚》兮,含沙影流。喟茲《徂 春》兮,忽焉杪秋。月令殊於九州兮,瘴卉華而歲周。若 有人兮好我,攜旨酒兮思柔。采檳榔兮綴扶留,贈相 離兮結忘憂。寒𪅂雞兮為浦,露江漁兮為脩。滇歌兮 僰舞,白日逝兮元景浮。獨持觴而懷遠兮,雜歎嘯其 向陬。遂還軫而休室兮,隱零雨乎寂夜。引簟枕而假 寐兮,遙歸夢乎親舍。家人嘻以款語兮,閭里紛其來 訝。眾雞鳴而驚余兮,晨光昒乎東射。悵夢歡而覺悲 兮,淚承睫而交下。假靈氛以歷占兮,援龜頌兮余謝 曰「明庭其布德兮,子行歸乎肆赦。」《系》曰:「莫靡荒服,自 中古兮日月之表,燭不普兮。章亥步窮。」禹罔睹兮蘭 津開道。行商苦兮碧雞「望祭。使者阻兮。余亦何為。恒 此土兮。金躍不祥。順勿忤兮。《樂天知命》。云何憮兮。」

《題為裨益治道事》
何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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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准禮部咨:禮科抄出巡 按河南監察御史文貴題:「臣聞海宇乂寧,本乎人君 之致治。人君致治,採納臣下之建明。大舜聖也,淺近 之言好察;文王聖也,芻蕘之語下詢。恭惟皇上,仁孝 齊莊,聰明睿知,聽言納諫,媲美舜、文;圖治保邦,遠邁 成、景。甫御極而華彝向風,未踰年而天下大治。斯世」 斯民,不勝慶幸。臣濫竽憲職,巡按無能,謹拾地方所 見,有關天下可以小補治道拾事開坐具本該通政 使司官奏。奉聖旨:「該衙門看了來說,欽此。」欽遵抄出 送司。除抑外戚以扶宗室等事,本部承《其餘起人臣 以翊聖化》等事,係隸別部,掌行抄單移咨到部,送司 案呈到部。看得:巡按河南監察御史文貴題稱:「要將 內外大小問刑衙門,今後但有問該准贖死罪囚犯, 除文武職官、監生、旗軍校尉、勇士、力士、天文生等項, 仍照現行事例發落,其餘吏、民、舍餘、匠、竈、僧道、樂工 人等一應准贖斬絞死罪,及豪民犯該流罪,竊盜犯 該徒罪,俱各免其做工、運炭、納米、擺站等項,悉發本 犯原籍附近衛分充軍;及民人誣告十人以上,發口 外為民。舍人妄爭嫡庶官職,侵奪卑幼產業,發原籍 為民者,俱各免其遷徙,就發本處附近衛分充軍。并 拿獲礦賊,不分初犯再犯,免其枷號,徑解原擬都司 衛所充軍」等因。臣等將所奏事件,逐一參詳明白,開 列前件,伏乞聖明裁處。緣奉欽依,該衙門看了來說事理「未敢擅便。弘治元年十月十八日,本部尚書何 等具題,本月二十日奉旨准擬,計開一編罪囚,以足 兵戎。臣聞兵者,國之所恃以為安也,充足精強,邦家 攸賴。看得河南衛所軍士,消耗十分已五六矣。各處 雖有清軍官員,但以歲久人亡,版籍更易,百名之中, 清無二三見在,揆之天下,大抵皆然。若不」量為處置, 兵政何自而足?查得《見行事例》,文職官吏、監生,有犯 枉法滿貫絞罪者,充軍。其餘軍職、舍餘、民匠等項,犯 該一應雜犯死罪者,立功哨瞭,運炭做工,納米擺站 等項發落。切詳此等囚犯,平日兇暴貪戾,蔑視憲章, 犯罪至此,已該滅性。雖有准贖之例,終係死數之人。 及照各該有司地方,有等「丁多財富,挾眾行兇,欺打 良善,把持官府,攙奪行市,厚取債利,侵奪平人產業, 強抬欠戶妻女,豪民及竊盜,俱係梗化為惡之人。合 無乞敕該部計議,通行內外大小問刑衙門,今後但 有問該准贖死罪囚犯,除文武職官、監生、旗軍校尉、 勇士、力士、天文生等項,仍照見行事例發落,其餘吏 民、舍餘、匠」竈僧道、樂工人等,一應准贖斬絞死罪,及 豪民犯該流罪,竊盜犯該徒罪,但各免其做工、運炭、 納米擺站等項,悉發本犯原籍附近衛分充軍。一年 之內,奚止數千,數載之間,收集多矣。足兵之道,此其 大端也。前件看得御史文貴,要將犯該准贖斬絞囚 犯,除文武職官、監生、旗軍校尉、勇士、力士、天文「生等 項,仍照現行事例發落。其餘吏民、舍餘、匠竈、僧道、樂 工人等,及豪民欺打良善,把持官府,攙奪市利,侵占 田產,強奪妻女,犯罪至流者,竊盜得財,犯罪至徒者, 俱免做工運炭、納米擺站等項,悉發原籍附近衛分 充軍。」蓋以兵備多缺,欲以此等囚犯填實軍伍也。切 惟兵戎之備固當究心,然祖宗之法,尤當慎守。太祖 高皇帝酌古準今,制為《律書》,輕重適中,度越前代。其 後以死刑條目頗多,又定為真犯、雜犯之等。真犯以 時處決,雜犯照例收贖。經今百有餘年,罔不稱便。今 要將吏民人等,有犯前項斬絞罪名,及豪民竊盜,有 犯前罪至徒流者,俱發附近衛分充軍。非惟人情驚 駭,亦於舊制有違,不若照舊為便。一改遷民以助兵 食。臣聞保邦大要,以兵為先;守國良規,以食為本。今 查得《見行事例》:凡民人誣告十人以上者,發口外為 民。舍人妄爭嫡庶官職,侵奪卑幼產業,發原籍為民。 臣於成化二十年蒙先帝差往口北巡按,到於保安 州。查得彼處自景泰年間以來,遷民四百有奇,止有 「三戶見在,其餘俱各隨到隨逃。其舍人發回原籍者, 又百中無一而去。是徒有遷發之名,而無遷發之實 也。切詳此等囚犯,刁詐險惡,或誣陷良善,或殘害宗 枝,罪惡深重,實當遷徙。但多顧戀鄉土,不肯遠離,潛 栖故廬,不敢顯出。官府不得其用,本犯不安其生,兩 無益也。合無乞敕該部計議,通行內」外問刑衙門:今 後問有民人誣告十人以上,該發口外為民,舍人妄 爭嫡庶官職,侵奪卑幼產業,該發原籍為民者,俱各 免其遷徙,就發本處附近衛分充軍,督令屯田,辦納 子粒。如此不惟犯人得免遠離鄉土之苦,抑且衛所 小得足食足兵之助。前件看得:誣告十人以上,及舍 人妄爭承襲官職,侵「奪卑幼產業,俱係誣陷良善、殘 害宗枝,罪惡深重之徒。誠如御史文貴所言。然此等 囚犯,或發口外為民,或發原籍當差,法如是足矣。若 發附近充軍,彼無離鄉去井之苦,將益肆其誣陷殘 害之心,視潛栖故廬、不敢出官者不侔矣。但發口外 者,隨到隨逃;發原籍者,百無一去。誠有此弊,合無行 移戶」部,查遞年發去人犯姓名,轉行原發官司,逐一 查究。中間在逃并未到者,除遇例放免外,其餘俱要 行原籍官司,照名拘解前來,編入圖籍,責令里老收 管,毋致逃竄,則前弊可革矣。一發礦賊以實邊衛。臣 聞立法尚嚴,為政貴簡。切照河南永寧、廬氏等縣一 帶山場各有封閉礦洞往往各處人民聚「眾盜取。查 得《現行事例》,偷採銀礦囚犯,初犯枷號三箇月,滿日 哨瞭擺站,再犯免其枷號不問,軍民舍餘係河南籍 貫者發遼東邊衛,浙江者發福建沿海衛分,福建者 發浙江沿海衛所,各充軍,家小隨住。」切詳此等囚犯, 結黨聚眾玩法,非為其初犯問發哨瞭擺站之人,往 往逃回,又行恣肆侵盜。雖經再獲,原無刺字之律,俱 各變易姓名,更改鄉貫,無所查對,是終無充軍之日 也。即今前項山洞礦賊又復滋蔓,若不量為處置,恐 後糾聚日眾,不無貽患地方。合無乞敕該部計議,今 後但有拿獲礦賊,不分初犯再犯,免其枷號,徑解原 擬都司衛所充軍。庶使賊徒不遂詐變之謀,邊衛小 得填實之助前件。查得先該巡視河南戶部左侍郎 原傑奏稱,軍民偷採銀礦,初犯枷號發落,再犯發邊 衛充軍。已經通行遵守去後。近年以來,河南、浙江、福 建有等姦頑之徒,嗜利玩法,往往聚集兇徒,少者二 三百人,多者七八百人,強採銀礦,甚者憑據險阻,拒 敵官軍,騷擾地方。訪得先年處州葉宗留亦因「聚眾

採礦,馴至攻劫府縣。況河南等處連年饑饉,人民流
考證
亡者多,誠恐屯聚山谷,採礦圖利,漸生厲階。御史文

貴所言,誠為有理。合無依其所奏,通行各該布政司 等衙門,今後但有糾集兇頑盜採銀礦,百十為群者, 不分初犯再犯,免其枷號,徑發原擬地方充軍。若有 逃回潛住者,許令自首,仍發原衛著役。不首者,著該 管地方里老緝拿送官,照依兵部見行事例,枷號三 箇月,滿日改發極邊衛分充軍。里老隱情不首者,一 體治罪。」如此雖未能足兵,亦可以懲惡矣。

《摘參疏》
孫承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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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照遣戍一罪,僅亞大辟一等,其問擬之也當慎,而 處斷之也當嚴。蓋不慎則虞有冤人,不嚴則虞有縱 奸也。今刑部見在戍犯已經清理之後,贓銀量豁,情 罪堪矜者,准予納贖,以開一面,非過也。但戍犯不一 矣,其中大奸巨蠹,使得一概收贖,僅以二百金縱虎 出柙,是誨奸也,胡可為訓。該部先經批准臣科移文 署印臣張忻當力為駁正,無奈承行吏胥朦玩如故 也。謹先摘參其一二顯著者:一為軍犯高瞻崑案察。 瞻崑以誣詐問辟,追贓共二千二百兩,分毫不納,二 次清理,俱為除豁,減擬邊戍。此應速為發遣者。乃移 送納贖,是完贓無銀,贖罪有銀也。且以辟而減擬,胡 得言贖本犯宜速為發遣者也。一為軍犯鈕光先案 察本犯以積年奸書,描改印票,侵冒料豆草束,事關 軍儲,僅擬遣戍,有餘辜矣。乃該吏註銷,以為業已發 遣,及察之則移送納贖。夫既贖,何必諱言發遣,是明 知不可贖,而代為掩飾。況本犯以侵官之物為贖罪 之物,尢而效之,其何以懲?本犯宜速為發遣。其已納 之銀,留為充餉者也。「一為原任吏部侍郎軍犯蔡奕 琛案察本犯以十四年定罪,十五年正月咨送兵部 發遣,至今尚未至兵科掛號定限。」是本犯抗未赴衛, 事已年餘,經承何不一問收管,僅以咨送了事。據法 違限一年,例應調衛改遣,似難為本犯寬也。以上三 項,係臣行察,據該司手本循職參駁。伏乞敕下該部, 將高瞻崑、鈕光先責令當時起解。蔡奕琛違限年餘, 例應改衛,速行察覆。至朦玩吏書,嚴加懲治。各司積 弊,不止遣戍一事,容臣極力搜剔,以副職掌。統希聖 鑒施行。奉旨:「該部知道。」

譴戍部藝文二 编辑

《遠戍江南寄京邑親友》
隋·孫萬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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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誼長沙國,屈平湘水濱。江南瘴癘地,從來多逐臣。 粵余非巧宦,少小拙謀身。欲飛無假翼,思鳴不值晨。 如何載筆士,翻作負戈人。飄飄如木偶,棄置同芻狗。 失路乃西浮,非狂亦東走。晚歲出函關,方春度京口。 石城臨虎據,天津望牛斗。牛斗盛妖氛,梟獍已成群。 郄超初入幕,王粲始從軍。裹糧楚山際,披甲吳江濆。 吳江一浩蕩,楚山何紏紛。驚波上濺日,喬木下臨雲。 繫越恒資辨,喻蜀幾飛文。魯連唯救患,唐彬不競勤。 羈遊歲月久,歸思常搔首。非關不樹萱,豈為無杯酒。 數載辭鄉縣,三秋別親友。壯志後風雲,衰鬢先蒲柳。 心緒亂如絲,空懷疇昔時。昔時遊帝里,弱歲逢知己。 旅食南館中,飛蓋西園裏。河間本好書。「東平唯愛士, 英辨接天人,清言洞名理。鳳池時寓直,麟閣常遊止。」 「勝地盛賓僚,麗景相攜招。舟汎昆明水,騎指渭津橋。 祓除臨灞岸,供帳出東郊。宜城醞始熟,陽翟曲新調。 繞樹烏啼夜,雊麥雉飛朝。細塵梁下落,長袖掌中嬌。 懽娛三樂至,懷抱百憂銷。夢想猶如昨,尋思久寂寥。 一朝牽世網,萬里逐」波潮。迴輪常自轉,懸斾不堪搖。 登高視衿帶,鄉關白雲外;迴首望孤城,愁人益不平。 「華亭宵鶴唳,幽谷早鶯鳴。斷絕心難續,惝怳魂屢驚。 群紀通家好,鄒魯故鄉情。若值南飛鴈,時能訪死生。」

《送王內敬重戍遼海》
明·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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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淚不可忍,杯行到手空。」風塵重作客,寒暑易成翁。 曙色連關樹,秋聲起塞鴻。天涯見親友,還與故園同。

《夜泊湘陵縣逢袁公禮戍貴州》
郭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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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如龍渡江去,江上波濤濕煙樹。三湘七澤枉帆 過,水綠蘋香是何處。

清波渺渺愁予心。寒猿故故啼楓林。誰將橫笛叫清 夜。一曲《武溪》深復深。

憐君遠戍烏蠻客,把酒燈前話離別。相逢何必舊相 知,惆悵回船江月白。

《擬青青河畔草》
楊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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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水清且漣,河上多芳草。春風二月時,千里交河道。 交河漢家營,荒莽少人行。日暮凄風起,黃沙與雲平。 雲間有孤鴈,附書自鄉縣。翩翩欲下來,聞絃卻驚散。 草青鴈北飛,草枯鴈南歸。鴈飛有歸時,征人無還期。

《寄升庵》
張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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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觀聲名北斗齊,鳳皇蹤跡戍雕題。八千里外潮陽 馬,十九年來海上羝。銅柱蒹葭鴻鴈響,鐵城煙雨鷓 鴣啼。連宵數有「懷人夢,記得分明錦水西。」

===又===璧玉津輝錦里間,龍堤池水故潺潺。雕磨荊石劉公 幹,蕭索江干庾子山。四海英雄空迸淚,一林猿鶴共 愁顏。宴遊盡日東山妓,誰道「《懷情》善閉關。」

《人日草堂詩》有引
朱曰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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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庵先生在江陽,以畫像寄我白下,揭於寓齋,日夕虔奉,如在函丈。嘉靖己未人日,「西域金子大輿、東海何子良俊、吳門文子伯仁、黃子姬水、郭子第、秣陵盛子時泰、顧子應祥,相約」 過余,觴之齋中。齋南嚮,先生像在壁間,諸君不肯背之坐,各東西席,如侍側之禮。比丘圓瀾罌中冷泉見餉,覓得陽羨貢茶一角,烹泉為供,以宣甌注之,焚沉香於罏,作禮畢,就坐,各嘖嘖嘆曰:「幸甚!今日乃得睹升庵先生。」 文子曰:「今日之會奇矣!予當作《人日草堂圖》以寄先生。」 予忻然拊掌,因歌「人日題詩寄草堂,遙憐故人思故鄉」 之句,作八鬮散諸君請各賦一篇,并寄先生,見吾輩萬里馳仰之懷。越二日,《文子圖》告成。又二日,諸君詩次第成,予乃為之引。余按己未歲,先生年七十二,以是年六月卒於永昌,則《詩畫郵致》之時,先生已不及見矣。是舉也,論交之真,敬長之慤,樂善之誠,胥於此徵焉。先輩風流,真可以寬鄙惇薄,名不虛立,士不虛附,用修何以得此於諸賢哉?亦可以感矣!傳之後世,不獨為藝苑之美談也。

《黃姬水得「遙」 字》。

一勺名泉手自調,石筵香燼夜遙遙。半生寤寐虛雙 鯉,萬里容輝挹片綃。學海競誇天閣祕,春心欲托帝 巫招。芳樽潦倒郎官舍,江芷皋蘭雨未消。

郭第得鄉字

先朝金馬重文章,三十餘年適瘴鄉。共羨史遷紬石 室,誰憐賈傅老瀟湘。披圖月就金陵墮,飛夢雲牽玉 壘長。方外遊蹤元不繫,欲將瓢笠問江陽。

盛時泰得題字

人日寒多雨意低,冶城春色柳條齊。梅開東閣斜穿 檻,潮過西州亂入溪。天末丰神勞夢寐,壁間丘壑有 詩題。碧雲回首人千里,巴水東流猿夜啼。

金大輿《得「憐」 字》。

人日梅花自可憐,折來誰為寄西川。八行欲附銅魚 使,四海爭謠「《白雪》篇。」滇水山川增氣色,錦江花柳隔 風煙。何時一棹穿巴峽,得就揚雄問「太元。」

《寄升庵先生》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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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花落盡鷓鴣飛,吉甫臺邊春事稀。錦水毓華添麗 藻,萬山金碧有光輝。僰中僮隸傳書至,湔上人家沽 酒歸。笑挈一壺江浦去,輕紅剛值荔枝肥。

《從軍詩三首丙申春二月入五羊三月十日抵雷陽戍所作》
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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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說雷陽道,今過電白西。萬山嵐氣合,一錫瘴煙迷。 末路隨蓬累,殘生信馬蹄。那堪深樹裏,處處鷓鴣啼。

其二

竄逐辭金地,窮荒到海涯。雲容飛赤鳥,星尾曳丹蛇。 棄杖林成久,揮戈日未斜。天南并塞北,是處有胡笳。

其三

「萬壑奔流下,千山紫翠連。帆飛三峽雨,人入九秋天。」 客路浮雲外,歸心落日前。吾生猶未已,江漢是餘年。

譴戍部紀事 编辑

《隋書史萬歲傳》:「萬歲以功拜上大將軍。爾朱勣以謀 反伏誅,萬歲頗相關涉,坐除名,配敦煌為戍卒。其戍 主甚驍武,每單騎深入突厥中,掠取羊馬,輒大剋獲, 突厥無眾寡,莫之敢當。其人深自矜負,數罵辱萬歲, 萬歲患之,自言亦有武用。戍主試令馳射而工,戍主 笑曰:『小人定可』。萬歲請弓馬,復掠突厥中,大得六畜」 而歸。戍主始善之,每與同行,輒入突厥數百里,名讋 北夷。竇榮定之擊突厥也,萬歲詣轅門請自效。榮定 數聞其名,見而大悅,因遣人謂突厥曰:「士卒何罪,過 令殺之,但當各遣一壯士決勝負耳。」突厥許諾,因遣 一騎挑戰。榮定遣萬歲出應之。萬歲馳斬其首而還。 突厥大驚,不敢復戰,遂引軍而去。由是拜上儀同,領 車騎將軍。

《煬帝本紀》大業元年「七月丙午,滕王綸、衛王集並奪 爵徙邊。」

《唐書太宗本紀》:「貞觀二年七月戊申,萊州刺史牛方 裕、絳州刺史薛世良、廣州長史唐奉義、虎牙郎將高 元禮,以宇文化及之黨,皆除名,徙於邊。」

《朝野僉載》:袁守一性行淺促,時人號為「料鬥鳧翁雞。」 任萬年尉,雍州長史竇懷貞每欲鞭之,乃於中書令 宗楚客門餉生菜。除監察,懷貞未知也。貞高揖曰:「駕 欲出,公作如此檢校。」守一即彈之。月餘,貞除左臺御 史大夫,守一請假不改,出乞解,貞呼而慰之,守一兢 惕不已。楚客知之,為除右臺侍御史,於朝堂抗衡於 貞曰:「與公羅師。」羅師者,市郭兒語無交涉也。無何,楚

客以反誅,守一以其黨配流端州
考證
《舊唐書代宗本紀》:寶應元年四月,代宗即位。九月,祕

書監韓潁、中書舍人劉烜配流嶺表。

《德宗本紀》:大曆十四年五月即位,「六月,中官邵光超 受淮西旌節,李希烈遺縑七百匹,事發,杖六十,配流, 由是中官不敢受賂。」

貞元十一年七月河東監軍王定遠配流崖州坐專 殺也。

十九年十一月壬申,監察御史崔薳入臺近,「不練故 事,違式入右神策軍。」上怒,笞四十,配流崖州。

《唐國史補》:竇參之敗,給事中竇申止於配流。德宗曰: 「『吾聞申欲至人家,謂之鵲喜』。遂賜死。」

《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六年九月戊戌,富平縣人梁 悅為父復仇,殺秦杲,投獄請罪,特敕免死,決杖一百, 配流循州。」

元和十二年四月辛丑,駙馬都尉于季友居嫡母喪, 與進士劉師服歡宴夜飲。季友削官爵,笞四十,忠州 安置;《師服》笞四十,配流連州。

元和十四年三月辛卯,李師道妻魏氏并男沒入掖 庭,堂弟師賢、師智,姪弘巽配流。

《敬宗本紀》:「寶曆元年十月甲子,三司鞫武昭獄得實, 武昭及弟彙役人張少騰宜付京兆府決。河陽節度 掌書記李仲言配流象州,彙流崖州,太學博士李涉 流康州,皆坐武昭事也。」

《文宗本紀》:「寶曆二年十二月丁未,道士紀處元、楊沖 虛,伎術人李元戢、王信等,並配流嶺南。」

太和四年三月己丑詔興元監軍使楊叔元宜配流 康州百姓錮身遞於配所。

太和六年五月己未,興平縣人上官興因醉殺人而 亡竄,官捕其父,囚之。興歸,待罪有司。京兆尹杜悰、中 丞宇文鼎以興自首免父之囚,其孝可獎,請免死。詔 兩省參議,皆言「殺人者死,古今共守,興不可免。」上竟 從悰等議,免死,決杖八十,配流靈州。

《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四年八月己未,惕隱瑤昇拽剌 欻烈朔州節度使慎思、應州節度使骨只、雲州節度 使化哥、軍校李元迪、蔚州節度使佛留、都監崔其、劉 繼琛皆以聞敵逃遁,奪官配烈,仍配隸本貫。」

《興宗本紀》:重熙二十一年「七月癸亥,近侍小底盧寶 偽學御畫,免死配役終身。」

《天祚本紀》:「乾統二年夏四月辛亥,詔誅乙辛黨,徙其 子孫於邊。」

《宋史刑法志》:「建隆三年,時天下甫定,刑章弛廢,吏不 明習律令,牧守又多武人,率意用法。金州防禦使仇 超等坐故入死罪,除名流海島,自是人知奉法矣。」 《太祖本紀》:開寶二年冬十二月「己亥,右贊善大夫王 昭坐監大盈倉,其子與倉吏為姦贓,奪兩任,配隸汝 州。」

開寶七年十二月己巳,左拾遺劉祺坐受賂黥面,杖 配沙門島。

《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二年十二月丁巳朔,試諸州所 送天文術士,隸司天臺,無取者黥配海島。」

太平興國七年四月丁丑,盧多遜褫職,流崖州,并徙 其家,期周以上親悉配遠裔。

端拱元年三月乙亥,鄭州團練使侯莫陳利用坐不 法,配商州禁錮,尋賜死。

淳化三年四月丁丑,詔「江南、兩浙、荊湖吏民之配嶺 南者,還本郡禁錮。」

《真宗本紀》:咸平三年十一月「甲戌,環慶副部署徐興 削籍,配郢州。」

景德二年四月甲辰,戎人寇環州,擊敗之,執其酋慶 𡗀,請戮之,詔釋其罪,配淮南。 大中祥符六年三月丁未,詔沙門島流人罪輕者徙 近地。

大中祥符七年六月丙辰,眉州通判董榮受賕鬻獄, 長安知縣王文龜酗酒濫刑,並投荒裔。八月丁巳,楊 光習坐擅領兵出砦,又誣軍中謀殺司馬張從吉,配 隸鄧州。

大中祥符九年三月乙丑,著作佐郎高清以贓賄杖 脊配沙門島。

天禧四年八月甲辰,入內押班鄭「志誠坐交朱能,削 兩任,配隸房州。」

《談錄》:真宗朝嘗有兵士作過,於法合死,特貸命,於橫 門決脊杖二十,改配。其軍士聲高叫喚乞劍,不伏決 杖,從人把捉不得,遂奏取進止。傳宣云:「須決杖二十 後,別取進止處斬。」尋決訖,取旨,真宗云:「此只是怕見 喫杖後如此,既已決了,便送配所,更莫與問。」其寬恤 如此。今洪基益固,景祚綿昌,豈不由祖宗積德之所 及乎、

《宋史刑法志》:天聖初,吏同時以贓敗者數人,悉竄之 嶺,下詔申儆在位。有平羌縣尉鄭宗諤者,受賕枉法 抵死,會赦,當奪官。帝問輔臣曰:「尉奉月幾,豈祿薄不 足自養耶?」王欽若對曰:「奉雖薄,廉士固亦自守。」特杖宗諤,配隸安州。其後數懲貪吏。至其末年,知以廉自 飾,犯法者稍損於舊矣。

《仁宗本紀》:「明道元年四月戊午,知隸州王涉坐冒請 官地為職田,配廣南牢城。」

《刑法志》:熙寧二年,比部郎中、知房州張仲宣,嘗檄巡 檢體究金州金阬,無甚利,土人憚興作,以金八兩求 仲宣不差官。及事覺,法官坐仲宣枉法贓應絞,援前 比貸死,杖脊黥配海島。知審刑院蘇頌言:「仲宣所犯, 可比恐喝條。且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有罪 得乘車,今刑為徒隸,其人雖無足矜,恐污辱衣冠耳。」 遂免杖、黥流賀州。自是,命官無杖黥法。

《神宗本紀》:元豐元年十二月「丙辰,詔青州民王贇以 復父讎免死,刺配鄰州。」

《刑法志》:元豐元年,青州民王贇父為人毆死,贇幼,未 能復讎,幾冠,刺讎斷支首祭父墓,自首論當斬。帝以 殺讎祭父,又自歸罪,其情可矜,詔貸死,刺配鄰州。 《甲申雜記》:「沙門島舊制有定額,過額則取一人投之 海中。」馬默、處厚知登州,建言:「朝廷既貸其生矣,即投 諸海中,非朝廷之本意。今後溢額,乞選年深自至配 所」不作過人。移登州,神宗深然之,即詔可,著以為定 制。未幾,馬方坐堂上,忽昏困,如夢寐中見一人乘空 來,如世間所畫符使也。左右挾一男一女至馬前,大 呼曰:「我自東嶽來,聖帝有命奉天符。」馬默本無嗣,以 移沙門島罪人事上,帝特命賜男女各一人,遂置二 童,乘黃雲而去。馬驚起,與左右卒隸見黃雲東去,後 生男女二人。《馬親語余》如此。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五年四月丙午,貴池縣丞黃大 本坐枉法贓,杖脊刺配南雄州。」

紹興十四年六月丙申,內侍白鄂坐誹謗,及其客張 伯麟,俱黥配吉陽軍。

《孝宗本紀》:乾道元年正月「丙子,淮西守將孔福以遇 敵棄城伏誅,頓遇奪官刺面,配吉陽軍。」

乾道二年九月甲辰,「知上元縣李允升犯贓貸死,杖 脊剌面,配惠州牢城,籍其貲。」

乾道三年二月戊戌,直秘閣、前廣東提刑石敦義犯 贓,剌面,配柳州,籍其家。八月丁酉,內侍陳瑜、李宗回 坐「交結戚方受賂,瑜除名,決杖、黥面、配循州,宗回除 名、筠州編管。」

《光宗本紀》:紹熙二年十二月「甲辰,詔慶遠軍承宣使、 內侍省都知楊皓懷奸兇恣,剌面杖脊,配吉州。」 《寧宗本紀》:慶元六年九月「甲子,婺州布衣呂祖泰上 書請誅韓𠈁冑、蘇師旦,逐陳自強等,以周必大代之。 詔杖祖泰,配欽州牢城。」

開禧三年五月戊寅,用四川宣撫司奏,吳曦黨人張 伸之等一十六人除名,編配兩廣及湖南諸州。 嘉定元年十月辛巳,蔡璉除名,配贛州牢城。

嘉定八年三月辛巳,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何 致坐妄造事端,營惑眾聽,配廣西牢城。」

《理宗本紀》:嘉熙二年十二月「丙午,司戶柳臣舉配雷 州。」

《度宗本紀》:咸淳七年六月,「臺臣劾朱善孫督綱運,受 贓四萬五千。詔特貸死,配三千里,禁錮不赦。」

《瀛國公本紀》:「德祐元年四月庚申,令狐概除名,配鬱 林州牢城,籍其家。」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七年八月庚午朔,蕭簡等十 人歷河南五路,擅招闌遺戶,事覺,謫其為首者從軍 自效,餘皆杖之。」

《成宗本紀》:「大德六年正月乙未,以諸王真童誣告濟 南王,謫置劉國傑軍中自效。二月庚午,謫諸王孛羅 於四川八剌軍中自效。」

大德七年三月己酉,以脫歡誣告諸王,脫脫謫置湖 廣省軍前自效。

《武宗本紀》:「至大二年十一月丙午,諸王孛蘭奚以私 怨殺人,當死。大宗正也可札魯忽赤議,孛蘭奚貴為 國族,乞杖之流北鄙,從軍,從之。」

《文宗本紀》:「至順元年冬十一月丙午,恩州諸王按灰, 坐擊傷巡檢張恭,杖六十七,謫還廣寧王所部,充軍 役。」

《翦勝野聞》翰林應奉唐肅,初以失朝,坐免官歸鄉里。 太祖重其才,再召入。嘗命侍膳,食訖,拱著致恭。帝問 曰:「此何禮也?」肅對曰:「臣少習俗禮。」帝怒曰:「俗禮可施 之天子乎?」罪坐不敬,謫戍濠州。

《明大政紀》:洪武二十七年九月,日照縣民江伯兒以 母病割股肉食之,不愈,乃禱於岱嶽祠,誓云:「母病愈 則殺子以祀。」既而母病愈,竟殺其三歲子祭之。有司 以聞,上怒曰:「父子天倫至重,禮,父為長子三年服。今 伯兒無故賊殺其子,滅絕倫理,宜亟捕之,勿使傷壞 風化。」遂逮伯兒,杖一百,謫戍南海。

《吳中故語》:嚴德明在洪武中為左僉都御史,嘗掌院 印,以疾求歸,發廣西南丹充軍,面刺四字曰:「南丹正 軍。」後得代歸吳中,居於樂橋,深自隱諱,與齊民等。宣德末年,猶存西軍之過,暴苦民家,公奮手毆之。西軍 訟於察院,被逮時,御史李立坐堂上,公跪陳云:「『老子 也曾在都察院勾當來識法度底,豈肯如此』?李問云」 何勾當?嚴公云:「老子在洪武時曾都察院掌印,今堂 上版榜所稱嚴德明者,即是也。」李大驚,急扶起之,延 之後堂,請問舊事,歡洽竟日而罷。後御史繆讓家宴 客,教授李綺上坐,致公作陪。公時貧甚,頭戴一帽,已 破,用雜布補之。綺易其人,見公面上刺字,憐而問之 云:「老人家何事刺此四字?」公怒,因自述《老子》是洪武 遺臣,任僉都御史,不幸有疾,蒙恩發南丹,今老而歸。 且曰:「先時法度利害,不比如今官吏。」綺亦大驚,拜而 請罪,因退避下坐。前輩朴雅安分如此,聞之長者。洪 武時,吳中多有仕者,而惟嚴公一人得全歸焉。今其 子孫不聞如何也。然當公在時,已埋沒不為人所知, 況其後乎?

《備遺錄》:「程公諱通,字彥亨,授遼王府紀善,以祖喪免 歸,復廬墓三年。服闋,進左長史。從王之國,靖難師起, 朝廷遣人告急,通草上封事數千言進之。文皇入繼 大統,知公有封事,詔械詣京師死之。家人戍邊,錄其 家,得田數十畝、遺書數十百卷而已。」

廖公諱鏞,無為州巢縣人,德慶侯權之子。革除間,以 元勳,後任散騎舍人,見用。癸未歲四月十日就戮。母 湯氏,東甌王長女也,入浣衣局。弟銘鉞,俱充軍。 謝公諱昇,不知何所人。曾犯「靖難」之師,壬午歲伏誅。 父旺、子《咬兒》,俱發金齒衛充軍。

《畜德錄》:劉東山公大夏為廣東布政,至新會縣,時吳 廷舉為令,公到久乃迎,告以鄒智殮事,故迎遲。時鄒 以名士出謫,公亦重之,不怪其遲,且嘉其賢。東山公 當發戍,氈帽布袍,徒步過大明門,匍匐頓首乃行,策 一蹇驢赴戍所。時以兵部尚書謫發,莫不加禮,不欲 至戍,公曰:「大夏有罪,不加之誅,今復不服役耶?」披甲 持銳,與諸卒無異,莫不歎服。

《明外史燕雲傳》雲:「陝西咸寧人。正統十一年,擢潞州 知州,以善政聞。同時知州以治行稱者有張需。需知 霸州,抑奸豪,興遺利,政績大著。正統十年,舉治行卓 異,宴於禮部,賜寶鈔襲衣。既還任,有牧馬於州者,為 民害,需執而治之。牧長走愬於中官王振,遂執下錦 衣獄,謫戍邊。時論咸不平,然莫敢救也。其後州人稱」 良牧,必首《需》。

《復辟錄》:天順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聖旨:「于謙、王文、舒 良、王誠、張永、王勤論法本當凌遲,從輕決了,罷。家下 人口免死充軍,家小免為奴,著隨住家財入官。陳循、 江淵、俞士悅、項文曜免死,發口外永遠充軍,家小隨 住。」

《明外史岳正傳》:「天順初,正以修撰原官入閣。僅二十 八日,遂逮繫詔獄,杖百,戍肅州。行至涿,夜宿傳舍,手 拲急,氣奔且死。涿人楊四醉卒酒,脫正拲,刳其中,且 厚賂卒,乃得至戍所。」

《畜德錄》:岳正字子方,為翰林修撰,英廟甚重之,嘗曰: 「好箇岳正,只是大膽。」後謫戍於邊,自題其像曰:「好箇 岳正,只是大膽,從今以後,再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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