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第159卷

經濟彙編 祥刑典 第一百五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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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五十九卷目錄

 重辟部紀事二

 重辟部雜錄

 重辟部外編

祥刑典第一百五十九卷

重辟部紀事二 编辑

《唐書高祖本紀》:「武德四年二月己丑,車騎將軍董阿 興反於隴州,伏誅。乙巳,太常少卿李仲文謀反,伏誅。 七月丙寅,竇建德伏誅。辛巳,戴州刺史孟噉鬼反,伏 誅。」

武德九年「六月庚辰,幽州都督、廬江郡王瑗反,伏誅。」 《太宗本紀》:「貞觀元年正月辛丑,燕郡王李藝反於涇 州,伏誅。四月癸巳,涼州都督、長樂郡王幼良有罪,伏 誅。十二月壬午,利州都督李孝常、右武衛將軍劉德 裕謀反,伏誅。」

貞觀十三年四月甲申,中郎將阿史那結社率反,伏 誅。

《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三年,巂州都督王志遠有 罪,伏誅。」

《開河記》:煬帝既達睢陽,問麻叔謀曰:「坊市人煙,所掘 幾何?」叔謀曰:「睢陽地靈,不可干犯,若掘之必有不祥, 臣已回護其城。」帝怒,令劉岑乘小舟根訪屈曲之處, 比直路較二十里。帝益怒,乃令擒出叔謀,囚於後獄, 急宣令狐達詢問其由。達奏:「自寧陵便為不法,初食 羊,後啖嬰兒。養賊陶榔兒,盜人之子,受金三千兩,於」 睢陽,擅易河道,乃取小兒骨進呈。帝曰:「何不奏達?」達 曰:「表章數上,為段達扼定而不進。」帝令人搜叔謀囊 橐中,得睢陽民所獻金,又得留侯所還白璧,及受命 寶玉印。上驚異,謂宇文達曰:「金與璧皆微物,寡人之 寶,何自而得乎?」宇文達曰:「必是遣賊竊取之。」帝瞪目 而言曰:「叔謀今日竊吾寶,明日盜吾首矣。」達在側奏 曰:「叔謀常遣陶榔兒盜人之子,恐國寶榔兒所盜也。」 上益怒,遣榮國公來護兒、內使李百藥、太僕卿楊義 臣推鞫叔謀,置臺署於睢陽,并收陶榔兒全家,令榔 兒具招入內盜寶事。榔兒不勝其苦,乃具事招款。又 責段達所收令狐達奏章,即不奏之罪。獄成,進上。帝 問丞相宇文達曰:「叔謀有大罪四條:食人之子,受人 之金,遣賊盜寶,擅易河道,請用峻法誅之,其子孫取 聖旨。」帝曰:「叔謀有大罪,為開河有功,免其子孫,只令 腰斬叔謀於河側。」時來護兒受敕未至,叔謀夢一童 子自天而降,謂曰:「宋襄公與大司馬華元遣我來,感 將軍護城之惠。去年所許二金刀,今日奉還。」叔謀覺 曰:「據此先兆不祥,我腰領難存矣。」言未畢,護兒至,驅 於河之北岸,斬為三段。榔兒兄弟五人并家奴黃金 窟並鞭死中門外。段達免死,降官為洛陽監門令。 《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五年正月辛巳,衛士崔卿、刁 文懿謀反,伏誅。

貞觀十七年正月戊辰,代州都督劉蘭謀反,伏誅。 《隋唐嘉話》:貞觀中有河內人妄為妖言,大理丞張蘊 古以其素狂病,不當坐。太宗以有情,令斬之。尋悔,以 無所及。自後每決死刑,皆令五覆奏。

《唐書高宗本紀》:永徽四年「二月甲申,駙馬都尉房遺 愛、薛萬徹、柴令武、高陽巴陵公主謀反,伏誅。十一月 庚戌,陳碩真伏誅。」

顯慶元年四月壬子,矩州人謝無零反,伏誅。

麟德元年十二月丙戌,殺上官儀;戊子,殺庶人忠。 乾封元年八月丁未,殺始州刺史武惟良、淄州刺史 武懷運。

開耀元年五月「乙酉,常州人劉龍子謀反,伏誅。六月 壬子,永嘉郡王晫有罪,伏誅。」 《武后本紀》:光宅元年二月「己未,皇太后仍臨朝稱制。 庚申,廢皇太孫重照為庶人,殺庶人賢於巴州。」 垂拱三年五月庚午,殺劉褘之。

垂拱四年。三月壬戌,殺麟臺少監周思茂。四月戊戌, 殺太子通事舍人郝象賢。九月丙辰,左豹韜衛大將 軍麴崇裕為中軍大總管,岑長倩為後軍大總管,以 拒越王貞、張光輔為諸軍節度。削越王貞及瑯琊郡 王沖屬籍,改其姓為虺氏。貞死之。丙寅,赦豫州。殺韓 王元嘉、魯王靈夔、范陽郡王靄、黃國公譔、東莞郡公 融及常樂公主皆改其姓為虺氏。十二月乙酉,殺霍 王元軌、江都郡王緒及殿中監裴承光。大殺唐宗室, 流其幼者於嶺南。己亥,殺騫味道。

《郝處俊傳》:「處俊孫象賢,垂拱中為太子通事舍人。后 素御處俊,故因事誅之。臨刑極罵乃死。后怒,令離磔 其尸,斲夷祖父棺冢。自是訖,後世將刑人,必先以木 丸窒口云《武后本紀》:永昌元年四月「甲辰,殺汝南郡王瑋、鄱陽 郡公諲、廣漢郡公謐、汶山郡公蓁、零陵郡王俊、廣都 郡公璹,徙其家於巂州。己酉,殺天官侍郎」鄧元挺。七 月丙子,殺閻溫古。八月甲申,殺張光輔、洛州司馬弓 嗣業、洛陽令弓嗣明、陝州參軍弓嗣古、流人徐敬真。 辛丑,殺陝州刺史郭正一。丁未,殺相州刺史弓志元、 蒲州刺史弓彭祖、尚方監王令基。九月庚戌,殺恆山 郡王承乾之子厥。閏月甲午,殺魏元同、夏官侍郎崔 察。戊申,殺彭州長史劉易從。十月癸丑,殺梁州都督 李光誼。丁巳,殺陜州刺史劉延景。戊午,「殺右武威衛 大將軍黑齒常之」、右鷹揚衛將軍趙懷節。己未,殺嗣 鄭王璥。

「天授元年臘月丙寅,殺劉齊賢。二月丁卯,殺地官尚 書王本立。五月戊子,殺范履冰。己亥,殺梁郡公孝逸。 六月戊申,殺汴州刺史柳明肅。七月壬午,殺豫章郡 王亶。丁亥,殺澤王上金、許王素節。癸卯,殺太常丞蘇 踐言。八月辛亥,殺許王素節之子璟、曾江縣令白令 言。甲寅,殺裴居道。壬戌,殺將軍阿史那惠、右司郎中」 喬知之。癸亥,殺尚書右丞張行廉、泰州刺史杜儒童。 甲子,殺流人張楚金。戊辰,殺流人元萬頃、苗神客。辛 未,殺南安郡王穎、鄅國公昭及諸宗室李直、李敞、李 然、李勳、李策、李越、李黯、李元、李英、李志業、李知言、李 元貞。九月乙亥,殺鉅鹿郡公晃、麟臺郎裴望及其弟 司膳丞璉。

《天授》二年正月戊寅,殺雅州刺史劉行實及其弟渠 州刺史行瑜、尚衣奉御行感兄子左鷹揚衛將軍虔 通。乙未,殺丘神勣、左豹韜衛將軍衛蒲山。庚子,殺史 務滋。九月乙亥,殺岐州刺史雲弘嗣。壬辰,殺傅游藝。 十月己酉,殺岑長倩、歐陽通、格輔元。壬戌,殺樂思晦、 左衛將軍李安靜。

長壽元年一月乙亥殺右衛大將軍泉獻誠。

長壽二年臘月癸亥,殺皇嗣妃劉氏、德妃竇氏。一月 甲寅,殺尚方監裴匪躬、內常侍范雲仙。三月己卯,殺 左衛員外大將軍阿史那元慶、白潤府果毅薛大信。 五月乙未,殺冬官尚書蘇幹、相州刺史來同敏。 《舊唐書刑法志》:長壽年有上封事言「嶺表流人有陰 謀逆者,乃遣司刑評事萬國俊攝監察御史就案之, 若得」反狀,斬決。國俊至廣州,遍召流人,擁之水曲,以 次加戮,三百餘人,一時併命。然後鍛鍊,曲成反狀。乃 更誣奏云:「諸道流人,忽有怨望,若不推究,為變不遙。」 則天深然其言。又命攝監察御史劉光業、劉德壽、鮑 思恭、王大貞、屈貞筠等分往劍南、黔中、安南、嶺南等 六道,按鞫流人。光業所在殺戮,誅九百人,德壽誅七 百人,其餘少者不減數百人。

《唐書武后本紀》:「天冊萬歲元年二月壬子,殺薛懷義。 神功元年正月壬戌,殺李元素、孫元亨,洛州錄事參 軍綦連耀、箕州刺史劉思禮、知天官侍郎事石抱忠 劉奇,給事周譒、鳳閣舍人王劇、前涇州刺史王勔、太 子司議郎路敬淳、司門員外郎劉順之、右司員外郎 宇文全志、來庭縣主簿柳璆。六月丁卯,殺監察御史」 李昭德、司僕少卿來俊臣。

長安元年九月壬申,殺邵王重潤及永泰郡主。主婿 武延基。

《舊唐書武后本紀》:「長安三年七月,殺右金吾大將軍 唐休。」

《唐書武后本紀》:「長安五年正月癸卯,麟臺監張易之、 春官侍郎張昌宗、汴州刺史張昌期、司禮少卿張同 休、通事舍人張景雄伏誅。」

《隋唐嘉話》:李侍中日知,初為大理丞。武后方肆誅戮, 大卿胡元禮承旨,欲陷人死,令日知改斷,再三不從。 元禮使謂李曰:「胡元禮在,此人莫覓活。」李起謂使者: 「日知諮卿:李日知在,此人莫覓死。」竟免之。

徐大理有功,每見武后將殺人,必據法廷爭。嘗與后 反覆,辭色逾厲。后大怒,令拽出斬之,猶迴顧曰:「臣身 雖死,法終不可改。」至市臨刑得免,除名為庶人。如是 再三,終不挫折。朝廷倚賴,至今猶懷之。

《朝野僉載》:周侍御史侯思止,醴泉賣餅食人也,羅告 准例酬五品,于上前索御史,上曰:「卿不識字?」對曰:「獬 豸豈識字?但為國觸罪人而已。」遂授之。凡推勘殺戮 甚眾,更無餘語,但為囚徒曰:「不用伱書言筆語,但還 我白司馬。若不肯,來俊即與伱孟青橫遭苦楚,非命 者不可勝數。」白司馬坂者,北邙山司馬坂也。來俊者, 中丞來俊臣也。《孟青》者,將軍孟《青棒》也。後坐私蓄錦, 朝堂,決殺之。

吏部侍郎鄭愔,初託附來俊臣,俊臣誅,即託張易之, 易之被戮。託韋庶人,後附譙王,竟被斬。

《唐書張行成傳》:「行成族子易之,武后時太平公主薦 其弟昌宗得侍。昌宗白進易之材用過臣。即召見,悅 之兄弟皆幸。神龍元年,張柬之、崔元暐等率羽林兵 迎皇太子入,誅易之、昌宗於迎仙院,及其兄昌期同 休、從弟景雄皆梟首天津橋。士庶歡踊,臠取之,一夕盡。」

《金鑾密記》:「逆韋之變,吏部尚書張嘉福河北道存撫 使,至懷州武涉驛,有敕所至處斬之。尋有敕矜放使 人馬上昏睡,遲行一驛,比至已斬訖。」

《唐書中宗本紀》:「神龍二年三月庚戌,殺光祿卿、駙馬 都尉王同皎。」

「景龍元年七月辛丑,皇太子以羽林千騎兵誅武三 思,不克,死之。十月戊寅,殺習藝館內教蘇安恆。」 景龍四年五月「丁卯,殺許州司兵參軍燕欽融。」 《睿宗本紀》:「景雲元年六月壬寅,紀處訥、韋溫、宗楚客、 將作大匠宗晉卿、司農卿趙履溫伏誅。癸卯,張嘉福 伏誅。八月庚寅,譙王重福及汴州刺史鄭愔反,伏誅。」 《元宗本紀》:「開元元年十月癸卯,給事中唐紹伏誅。」 「開元三年十一月丁亥,相州人崔子喦反,伏誅。」 「開元十年七月丙戌,安南人梅叔鸞反,伏誅。九月己 卯,京兆人權梁山反,伏誅。」

開元十二年十一月庚辰,溪州首領覃行章反,伏誅。 開元十四年二月,邕州獠梁大海反,伏誅。

開元十六年正月乙卯,「瀧州首領陳行範反」,伏誅。 開元二十二年四月甲寅,「北庭都護劉煥謀反」,伏誅。 開元二十三年冬,「東都人劉普會反」,伏誅。

開元二十四年五月丙午,醴泉人劉志誠反,伏誅。 開元二十五年四月辛酉,殺監察御史周子諒。乙丑, 廢皇太子瑛及鄂王瑤、光王琚為庶人,皆殺之。 開元二十六年正月甲戌,潮州刺史陳思挺謀反,伏 誅。

天寶三載二月丁丑,河南尹裴《敦復》、晉陵郡太守劉 同昇、南海郡太守。劉巨鱗討吳令光。閏月,令光伏誅。 天寶五載七月,殺括蒼郡太守韋堅、播川郡太守皇 甫惟明。「十二月甲戌,殺贊善大夫杜有鄰、著作郎王 鄫、左驍衛兵曹參軍柳勣、左司禦率府倉曹參軍王 修己、右武衛司戈盧寧、左威衛參軍徐徵。」

天寶六載正月辛巳,殺北海郡太守李邕、淄川郡太 守裴敦復。十一月丁酉,殺戶部侍郎楊慎矜及其弟 少府少監慎餘、洛陽令慎名。

天寶八載四月,殺咸寧郡太守趙奉璋。

天寶十一載四月乙酉,戶部郎中王銲、京兆人邢縡 謀反,伏誅。丙戌,殺御史大夫王鉷。 天寶十四載十二月癸卯,封常清、高仙芝伏誅。 《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十五載六月甲午,謀幸蜀。丙 辰,次馬嵬驛,諸衛頓軍不進。龍武大將軍陳元禮奏 曰:「逆胡指闕,以誅國忠為名,然中外群情,不無嫌怨。 今國步艱阻,乘輿震蕩,陛下宜徇群情,為社稷大計, 國忠之徒,可置之於法。」會吐蕃使二十一人遮國忠 告訴於驛門,眾呼曰:「楊國忠連蕃人謀逆。」兵士圍驛 四合,乃誅楊國忠。眾方退一族,兵猶未解。上令高力 士詰之,迴奏曰:「諸將既誅國忠,以貴妃在宮,人情恐 懼。」上即命力士賜貴妃自盡。

《燕翼貽謀錄》:「楊萬頃殺張審素,審素二子瑝琇為父 復仇,殺萬頃,張九齡欲活之,李林甫必欲殺之,而二 子竟伏大刑。蓋九齡君子喜人為善,林甫小人嫉人 為善,好惡不同故也。苟其父罪當死,子不當報仇,父 死不以罪,或非出上命,而為人所擠陷以死,可不報 乎?審素之仇,所當報也。」

《唐書肅宗本紀》:「至德二載二月戊戌,庶人璘伏誅。壬 寅,河西判官崔偁克武威郡,孟庭倫伏誅。十二月壬 申,達奚珣等伏誅。」

乾元二年十二月乙巳,康楚元伏誅。

上元二年正月乙卯,劉展伏誅。

寶應元年建巳月丙寅,殺越王係、兗王僩。

《代宗本紀》:「廣德元年正月壬寅,山陵使、山南東道節 度使來瑱有罪,伏誅。十月丁丑,豐王珙有罪,伏誅。」 「廣德二年十一月癸丑,袁晁伏誅。十二月乙丑,高玉 伏誅。」

大曆三年十二月辛酉,涇原兵馬使王童之謀反,伏 誅。

大曆六年五月戊申,殺殿中侍御史陸珽、成都府司 錄參軍事李少良、大理評事韋頌。

大曆十一年十月甲寅,靈耀伏誅。

大曆十二年三月辛巳,元載有罪,伏誅。四月,金州人 卓英璘反。六月乙巳,英璘伏誅。

《德宗本紀》:建中元年「四月乙未,四鎮北庭行軍別駕 劉文喜反於涇州,伏誅。七月己丑,殺忠州刺史劉晏。」 「建中二年八月壬子,梁崇義伏誅。是歲,殺崖州司馬 楊炎。」

建中三年閏正月甲辰,李惟岳伏誅。七月壬辰,殿中 丞李雲端謀反,伏誅。八月癸丑,演州司馬李孟秋、峰 州刺史皮岸反,伏誅。

建中四年十一月,劍南西川兵馬使張朏逐其節度 使張延賞,朏伏誅。

興元元年「六月癸卯,姚令言伏誅。甲辰,朱泚伏誅《舊唐書德宗本紀》:「興元元年六月丙辰,斬偽相李忠 臣,籍沒其家。七月丙子,受偽署官喬琳、蔣鎮、張光晟、 李通、蔣鑑伏誅。」

《唐書德宗本紀》:「貞元三年十月壬辰,射生將韓欽緒 謀反,伏誅。」

貞元七年四月,安南首領《杜英翰》反,伏誅。

貞元八年四月丁亥,殺諫議大夫、知制誥吳通元。 《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八年「二月丁亥,許州人李狗 兒持杖入含元殿,擊欄檻,又格擒者誅之。五月癸未, 前太僕少卿劉士幹有罪賜死。」

《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二年六月己丑,宣武軍節度 使李萬榮卒,其子迺自稱兵馬使,伏誅。」

貞元十五年四月乙未,栗鍠伏誅。

貞元十六年十月辛未,殺通州別駕崔河圖。

貞元十九年閏十月庚申,鹽州將李庭俊反,伏誅。 《竇參傳》:參字時中,遷奉先尉。男子曹芬兄弟隸北軍, 醉暴其妹,父救不止,恚赴井死。參當兄弟重辟,眾請 俟免喪,參曰:「父繇子死,若以喪延,是殺父不坐。」皆榜 殺之,一縣畏服。

《憲宗本紀》:「元和元年三月辛巳,楊惠琳伏誅。十月戊 子,劉闢伏誅。」

元和二年十一月甲申,李錡伏誅。

元和五年十月辛巳,義武軍都虞候楊伯玉反,伏誅。是 月,義武軍兵馬使張佐元反,伏誅。

《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九年三月庚申,妖人梁叔高 自廣州來,授書與吏部侍郎楊於陵,使為己輔。於陵 執之以告,殺之。」

元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朔,御興安門,受淮西之俘。 以吳元濟徇兩市,斬於獨柳樹。妻沈氏沒入掖庭,弟 二人、子三人配流,尋誅之,判官劉協等七人處斬。」 《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四年二月戊午,李師道伏誅。 九月戊寅,王弁伏誅。」

《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四年正月辛巳,斬前滄州 刺史李宗奭於獨柳樹。朝廷初除鄭權滄州,宗奭拒 詔不受代,既而為三軍所逐,乃入朝,故誅之。」

《穆宗本紀》:元和十五年正月丙午,即皇帝位。辛亥,詔 曰:「山人柳泌,輕懷左道,上惑先朝,自知虛誕,仍更遁 逃。僧大通醫方不精,藥術皆妄。邦國固有常刑,人神 所宜共棄,付京兆府決杖處死。」

《唐書穆宗本紀》:「元和十五年正月辛丑,即皇帝位。三 月辛未,楊清伏誅。」

長慶二年八月丙子,李㝏伏誅。九月戊子,鎮海將軍 王國清謀反,伏誅。

《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二年九月戊子朔,浙西大將 王國清謀叛,觀察使竇易直討平之,同惡二百餘人 並誅之。韓充送李㝏男道源、道樞、道瀹等三人斬於 西市。㝏妻馬氏、小男道本、女汴娘配於掖庭。」 《唐書敬宗本紀》:「長慶四年四月丙申,染坊匠張韶反, 幸左神策軍,韶伏誅。八月丁酉,中官李文德謀反,伏 誅。」

《舊唐書敬宗本紀》,寶曆元年九月「丁酉,徐州王智興 奏,大將武華等四百人謀亂,並伏誅。」

《唐書文宗本紀》:「太和二年六月乙亥,峰州刺史王昇 朝反,伏誅。」

《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四年三月丁亥,興元溫造奏 「害李絳賊首丘崟、丘鑄及官健千人,並處斬訖。其親 刃絳者斬一百段,號令者三段,餘並斬首。」內一百首 祭李絳,三十首祭死王事官寮,其餘屍首並投於漢 江。

《唐書文宗本紀》:太和九年「九月癸亥,殺陳弘志。十月 辛巳,殺觀軍容使王守澄。十一月乙巳,殺武寧軍監 軍使王守涓。壬戌,李訓及河東節度使王璠、邠寧節 度使郭行餘、御史中丞李孝本、京兆少尹羅立言謀 誅中官,不克,訓奔於鳳翔。十二月壬申,殺左金吾衛 將軍李貞素、翰林學士顧師邕。」

《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元年「二月丙申,左武衛大將 軍朱叔夜賜死於藍田關。」

《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二年七月,嵐州民田滿川反,伏 誅。」

會昌四年二月辛酉,楊弁伏誅。

《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四年九月,制曰:「逆賊郭誼等, 狐鼠之妖,依丘穴而作固;牛羊之力,得水草而逾兇。 久從叛臣,皆負逆氣。劉從諫背德反義,掩賊藏奸,積 其怙亂之謀,無非親吏之計。劉公直、安全慶等,各憑 地險,屢抗王師,每肆悖言,常懷革面。況郭誼、王協聞 邢洺歸款,懼義旅覆巢,賣孽童以圖全,據堅城而請」 命。昔伍被詣吏,不免就誅;延岑出降,終亦夷族。致之 大辟,無所愧懷。郭誼、劉公直、王協、安全慶、李道德、李 佐堯、劉禎,禎母阿裴,禎弟曹九、滿郎君、郎妹四娘、五 娘,從兄洪卿、漢卿、周卿、魯卿、匡堯。張谷,男涯、解愁;陳 揚廷,弟宣,男醜奴;張溢,男歡郎、三寶,門客甄戈,伎術人郭諗、蔣黨、李訓,兄仲京;王涯,姪孫羽、《韓約》男《茂章》 《茂寶》《王璠》男珪等並處斬於獨柳。

《唐書宣宗本紀》:「大中十二年七月,容州將來正反,伏 誅。十月,康全泰伏誅。十二月,毛鶴伏誅。」

《懿宗本紀》:「咸通元年八月己卯,仇甫伏誅。」

咸通十年二月,「殺驩州流人楊收。」九月癸酉,龐勛伏 誅。

《舊唐書懿宗本紀》:「咸通十一年八月乙酉,同昌公主 薨,追贈衛國公主,諡曰文懿。主,郭淑妃所生。主以大 中三年七月三日生,咸通九年二月二日下降。上尤 鍾念,悲惜異常,以待詔韓宗紹等醫藥不效,殺之,收 捕其親族三百餘人,繫京兆府宰相劉贍。京兆尹溫 璋上疏論諫行法太過,上怒,叱出之。」

咸通十三年五月乙亥,國子司業韋殷裕於閤門進 狀,論「淑妃弟郭敬述陰事。」上怒甚,即日下京兆府決 殺殷裕。

《東觀奏記》:「高品吳居中,承恩澤甚厚,訪術者,欲固其 事,術者令書上尊號於襪。有告者,上召至視之,信然, 居中棄市。」

越人仇甫聚眾為亂,攻陷剡縣、諸暨等縣,浙左騷然。 上用王式為浙東觀察使,以武寧軍健卒二千人送 之。式生擒仇甫以獻,斬於東市。

畢諴,本估客之子,連昇甲乙科。杜琮為淮南節度使, 置幕中,始落鹽籍,文學優贍,遇事無滯。在翰林上恩 顧特異,許用為相,深為丞相令狐綯所忌,自邠寧連 移鳳翔、昭義、北門三鎮,皆綯緩其入相之謀也。諴思 有以結綯,在北門求得絕色,非人世所易。有盛飾珠 翠,專使獻綯,綯一見之心動,謂其子曰:「尢物必害人, 畢太厚,於吾無分,今以是餌吾,將以吾家族也,一見 返之。」專人不敢將迴,驛候諴意。諴又瀝血輸啟事於 綯,綯終不納。乃命郡吏貨之東頭醫官李元伯上所 狎昵者,以錢七十萬致於家,乃舍之正堂。元伯夫妻 執賤役以事焉,踰月盡得其歡心矣。乃進於上,上一 見惑之,寵冠六宮。元伯燒伏火丹砂進之,以市恩澤, 致上瘡疾,皆元伯之罪也。懿宗即位,元伯與山人王 岳、道士虞紫芝俱棄市。

《唐書僖宗本紀》:「中和元年四月戊寅,王玫伏誅。七月 丙寅,神策軍將郭琪反,伏誅。」

中和二年十一月丙子,湯群伏誅。

中和四年七月辛酉,楊師立伏誅。壬午,黃巢伏誅。 光啟元年四月,吳迥伏誅。

光啟二年十二月丙辰,朱玫伏誅。丁巳,嗣襄王熅伏 誅。

光啟三年三月癸未,蕭遘、裴澈、兵部侍郎鄭昌圖有 罪伏誅。七月,李昌符伏誅。八月壬寅,謝殷伏誅。 文德元年正月丙寅,薛朗伏誅。

《昭宗本紀》:龍紀元年二月「戊辰,朱全忠俘秦宗權以 獻。己丑,宗權伏誅。」

乾寧元年八月,楊守亮伏誅。

乾寧二年八月辛丑,李繼鵬伏誅。十一月丁卯,王行 瑜伏誅。

乾寧三年五月乙未,董昌伏誅。

天復三年正月辛未崔引判六軍十二衛事丁章伏 誅。

《五代史後梁太祖本紀》:「開平三年五月己卯,殺佑國 軍節度使王重師。九月辛酉,李洪、楊虔伏誅。」

《末帝本紀》,「貞明二年三月,李霸反,伏誅。」

《後唐莊宗本紀》:「同光元年十月丙戌,殺李振、趙巖、張 漢傑、朱珪,滅其族。十二月辛巳,李繼韜伏誅。」

同光二年六月丙子,楊立伏誅。

同光四年正月庚辰,殺其弟睦王存乂及河中護國 軍節度使李繼麟,滅其族。丁亥,殺李繼麟之將史武、 薛敬容、周唐殷、楊師太、王景、來仁、白奉國,皆滅其族。 三月,趙太伏誅。甲子,殺王衍,滅其族。

《明宗本紀》:天成元年六月「丁酉,汴州控鶴軍亂,指揮 使張諫殺其權知州事高逖。己亥,諫伏誅。」

天成二年二月丙申,郭從謙為景州刺史,既而殺之。 四月庚寅,盧臺軍將龍晊等伏誅。七月癸酉,殺豆盧 革、韋說。十月乙未,殺太子少保致仕任圜。

天成三年十二月,李敬周克慶州,竇廷琬伏誅。 天成四年七月壬申,殺右金吾衛上將軍毛璋。九月 癸巳,殺供奉官烏昭遇。十二月辛丑,殺西平縣令李 商。

長興元年八月壬寅,殺捧聖都軍使李行德、大將張 儉,滅其族。

長興二年五月丁酉,殺太子太師致仕安重誨及其 妻張氏子崇質、崇緒。

長興四年十一月壬辰,秦王從榮以兵入興聖宮,不 克,伏誅。

《愍帝本紀》:「應順元年三月辛酉,殺侍衛親軍馬軍都 指揮使朱弘實《廢帝本紀》:「清泰元年五月戊子,殺康義誠及藥彥儔。」 「清泰三年七月壬子,張令昭伏誅。」

《後晉高祖本紀》:「天福元年十一月甲申,殺張延朗、劉 延朗。」

天福二年七月壬子,右衛大將軍尹暉叛奔於吳,不 克,伏誅。甲寅,戍將奉國指揮使馬萬執符彥饒歸於 京師,命殺之於赤岡。

天福七年正月丁巳,克鎮州,安重榮伏誅。

《出帝本紀》:開運元年「十二月丁巳,楊承勳囚其父光 遠以降,殺之。」

《後漢高祖本紀》:「天福十二年六月丙辰,殺李從益及 其母於京師。」

《隱帝本紀》:「乾祐元年七月庚午,殺成德軍副使張鵬。 十一月甲寅,殺太子太傅李崧,滅其族。」

乾祐三年十一月丙子,殺楊邠及侍衛親軍都指揮 使史弘肇、三司使王章,皆滅其族。

《後周太祖本紀》:廣順三年十二月「壬申,殺天雄軍節 度使王殷。」

《世宗本紀》:「顯德元年三月己亥,侍衛馬軍都指揮使 樊愛能、步軍都指揮使何徽伏誅。十月甲辰,殺左羽 林大將軍孟漢卿。」

顯德三年十一月乙巳,殺李景之臣孫晟。

顯德四年五月丙申,殺密州防禦使侯希進。

《遼史太祖本紀》:「七年六月辛巳,至榆嶺,以轄賴縣人 掃古非法殘民磔之。十月癸未,乙室府人迪里古迷 骨离部人特里以從逆誅。」

八年正月,前于越赫底里子解里剌葛妻轄剌己實 預逆謀,命皆絞殺之。七月丙申朔,有司上諸帳族與 謀逆者三百餘人罪狀,皆棄市。上歎曰:「致人於死,豈 朕所欲,若止負朕躬,尚可容貸。此曹恣行不道,殘害 忠良,塗炭生民,剽掠財產。民間昔有萬馬,今皆徒步, 有國以來,所未嘗有,實不得已而誅之。」

天顯元年十一月丙寅,殺南院夷离菫耶律迭里、郎 君耶律匹魯等。

《太宗本紀》:「天顯十二年二月丁亥,以軍前所獲俘叛 入幽州者,皆斬之。」

會同三年九月壬午邊將奏「破吐谷渾擒其長」詔止 誅其首惡及其丁壯餘並釋之。

大同元年正月戊子,殺秦繼旻、李彥紳及鄭州防禦 使楊承勳,以其弟承信為平盧軍節度使,襲父爵。初, 楊光遠在青州求內附,其子承勳不聽,殺其判官丘 濤及弟承祚等自歸於晉,故誅之。己丑,以張彥澤擅 徙重貴開封,殺桑維翰,縱兵大掠,不道,斬於市,晉人 臠食之。

《世宗本紀》:「天祿二年春正月,天德、蕭翰、劉哥、盆都等 謀反,誅天德,杖蕭翰,遷劉哥於邊,罰盆都使轄戞斯 國。」

天祿三年春正月,「蕭翰及公主阿不里謀反,翰伏誅, 阿不里瘐死獄中。」

《穆宗本紀》:「應曆二年正月壬戌,太尉忽古質謀逆伏 誅。七月乙亥,政事令婁國、林牙敵烈、侍中神都郎君 海里等謀亂就戮。八月己丑,眉古得、婁國等伏誅。」 應曆四年「正月己丑,華割、嵇幹等伏誅。」

應曆十年七月辛酉,政事令耶律壽遠、太保楚阿不 等謀反,伏誅。

應曆十三年三月癸丑朔,殺鹿人彌里吉,梟其首以 示掌鹿者。六月甲申,殺獐人霞馬。十二月庚寅,殺彘 人曷主。

應曆十六年正月乙酉,殺近侍白海及家僕衫福押 剌葛,樞密使門吏老古、撻馬失魯。

應曆十七年:夏四月戊辰,殺鷹人敵魯。五月辛卯,殺 鹿人札葛。六月己未,支解雉人壽哥念古殺鹿人四 十四人。十月乙丑,殺酒人粹伱。十一月辛卯,殺近侍 廷壽。壬辰,殺豕人阿不里、曷魯、朮里者涅里括。壬寅, 殺鹿人唐果直哥撒剌。十二月辛未,手殺饔人海里, 復臠之。

應曆十八年三月庚戌,殺鶻人胡特魯近侍化葛及 監囚海里,仍剉海里之尸。夏四月癸丑,殺彘人抄里 只。「五月己亥,殺鹿人頗德臈哥、陶瑰、札不哥、蘇古涅、 雛保、彌古特敵答等。六月丙辰,殺彘人屯奴。」十二月 丁丑,殺酒人搭烈葛。

應曆十九年三月癸亥,殺前導末及益刺,剉其屍棄 之。

《景宗本紀》:「保寧元年二月,以殿前都點檢耶律夷臘、 右皮室詳穩蕭烏里只宿衛不嚴,斬之。三月丙戌,太 平王罨撒葛亡入沙沱。己丑,夷离畢粘木袞以陰附 罨撒葛,伏誅。」

保寧二年五月乙卯,「盜殺北院樞密使蕭思溫。」九月 辛丑,得國舅蕭《海只》及海里殺蕭思溫狀,皆伏誅。流 其弟神睹於黃龍府。

保寧三年四月丁卯,世宗妃啜里及蒲哥厭魅,賜死戊子,蕭神睹伏誅。

保寧五年十一月辛亥朔,始獲應曆逆黨近侍小哥 花哥、辛古等誅之。

保寧八年七月丙寅朔,寧王只沒妻《安只》伏誅。 保寧十年五月癸卯,賜女里死,遣人誅高勳等。九月 癸未,平王隆先子陳哥謀害其父,車裂以徇。

乾亨三年五月丙午,上京漢軍亂,劫立《喜隱》,不克,偽 立其子留禮壽,上京留守除室擒之。秋七月甲子,留 禮壽伏誅。

乾亨四年七月壬辰遣使賜喜隱死。

《聖宗本紀》:「統和十一年二月癸亥,霸州民妻王氏以 妖惑眾,伏誅。」

統和十二年。春正月庚申,郎君耶律《鼻舍》等謀叛,伏 誅。

統和十三年三月戊辰武清縣百餘人入宋境剽掠 命誅之還其所獲人畜財物。

統和十八年六月,阻卜叛酋鶻碾之弟鐵剌不率部 眾來附。鶻碾無所歸,遂降詔誅之。

統和二十一年十一月壬辰,故于越耶律休哥之子 道士奴、高九等謀叛,伏誅。

統和二十五年六月,賜皇太妃胡輦死於幽所。 《刑法志》:開泰八年,那母古犯竊盜者十有三次,皆以 情不可恕論棄市。近侍劉哥烏古斯嘗從齊王妻而 逃,以赦後會千齡節出首,乃詔諸近侍護衛集視而 腰斬之。於是國無倖民,綱紀修舉,吏多奉職,人重犯 法。

興宗即位,欽哀皇后始得志,昆弟專權。馮家奴等希 欽哀意,誣蕭浞卜等謀反,連及嫡后仁德皇后、浞卜 等十餘人與仁德姻援坐罪者四十餘輩,皆被大辟, 仍籍其家,幽仁德於上京。既而遣人弒之,迫殞非命, 中外切憤。

《興宗本紀》:「重熙十三年七月辛酉,香河縣民李宜兒 以左道惑眾,伏誅。」

道宗清寧元年十二月癸巳,皇族十公悖母伏誅。 清寧九年七月戊午,皇太叔重元與其子楚國王涅 魯古及陳國王陳六、同知北院樞密使事蕭胡睹、衛 王貼不林牙涅剌溥古、統軍使蕭迭里得、駙馬都尉 參及弟朮者圖骨、旂鼓拽剌詳穩耶律郭九、文班太 保奚叔、內藏提點烏骨、護衛左太保敵不古、按荅副 宮使韓家奴、寶神奴等凡四百人,誘脅弩手軍犯行 宮。時南院樞密使許王仁先、知北樞密院事趙王耶 律乙辛、南府宰相蕭唐古、北院宣徽使蕭韓家奴、北 院樞密副使蕭惟信、敦睦宮使耶律良等率宿衛士 卒數千人禦之。涅魯古躍馬突出將戰,為近侍詳穩 渤海阿廝、護衛蘇射殺之。己未,族逆黨家。庚申,重元 亡入大漠,自殺。

太康三年六月辛巳,殺宿直官敵里剌等三人。壬午, 殺宣徽使撻不也等二人。癸未,殺始平軍節度使撒 剌等十人,又遣使殺上京留守速撒及已徒獲衛撒 撥等六人。乙酉,殺耶律撻不也及其弟陳留。己丑,殺 東京留守同知耶律回里不。辛卯,殺速撒等諸子,籍 其家。

太康九年十月壬辰,混同郡王耶律乙辛謀亡入宋, 伏誅。

大安二年七月丁巳,惠妃母燕國夫人《削古》以厭魅 梁王。事覺伏誅。

《天祚皇帝本紀》:乾統二年四月「辛亥,詔誅乙辛黨,徙 其子孫於邊。發乙辛得里特之墓,剖棺戮屍,以其家 屬分賜被殺之家。」

天慶五年九月乙巳,耶律章奴反,奔上京,謀迎立魏 國王淳。上遣駙馬蕭昱領兵詣廣平淀,護后妃行宮。 小底乙信持書馳報魏國王。時章奴先遣王妃親弟 蕭諦里以所謀說魏國王,王曰:「此非細事,主上自有 諸王當立,北南面大臣不來,而汝言及此,何也?」密令 左右拘之。有頃,乙信等齎御札至,備言章奴等欲廢 「立事」,魏國王立斬蕭諦里等首以獻,單騎間道詣廣 平淀待罪,上遇之如初。章奴知魏國王不聽,率麾下 掠慶、曉、懷祖等州,結渤海群盜,眾至數萬,趨廣平淀, 犯行宮。順國女直阿鶻產以三百騎一戰而勝,擒其 貴族二百餘人,並斬首以徇,其妻子配役繡院,或散 諸近侍為婢,餘得脫者,皆奔女直。章奴詐為使者,欲 奔女直,為邏者所獲,縛送行在,腰斬於市,剖其心以 獻祖廟,支解以徇五路。

天慶七年「五月庚寅,東北面行軍諸將涅里合魯、涅 哥、虛古等棄市。」

天慶九年十月甲戌朔,耶律陳圖奴等二十餘人謀 反,伏誅。

保大元年,國人知晉王之賢,深所屬望。元妃之兄樞 密使蕭奉先恐秦王不得立,潛圖之。文妃姊妹三人, 長適耶律撻曷里,次文妃,次適余睹。一日,其姊若妹 俱會軍前,奉先諷人誣駙馬蕭昱及余睹等謀立晉王。事覺,昱、撻曷里等伏誅,文妃亦賜死。

保大二年正月乙亥,聞余睹引金人婁室、孛菫奄至, 蕭奉先曰:「余睹乃王子班之苗裔,此來欲立甥晉王 耳。若為社稷計,不惜一子,明其罪,誅之可不戰而余 睹自迴矣。」上遂賜晉王死,素服三日,耶律撒八等皆 伏誅。王素有人望,諸軍聞其死,無不流涕,由是人心 解體。三月丙寅,上至女古底倉,聞金兵將近,計不知 所出,乘輕騎入夾山,方悟奉先之不忠,怒曰:「汝父子 誤我至此,今欲誅汝,何益於事,恐軍心忿怨。爾曹避 敵苟安,禍必及我,其勿從行!」奉先下馬哭拜而去。行 未數里,左右執其父子縛送金兵。金人斬其長子昂, 以奉先及其次子昱械送金主,道遇遼軍,奪以歸國, 遂並賜死。

保大四年二月,耶律遙設等十人謀叛,伏誅。五月,金 人克燕,燕民流離,不勝其苦。入平州,言於留守張玨。 玨遂召諸將領議,皆曰:「先責左企弓等叛降之罪而 誅之,盡歸燕民,使復其業。」翰林學士李石至其言,與 之合。乃遣張謙率五百餘騎,傳《留守令》,召宰臣左企 弓、曹勇義、樞密使虞仲文、參知政事康公弼至灤河 西岸,遣議事官趙祕校往數十罪,左企弓等無以對, 皆縊殺之。

《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十月乙酉,晉州兵馬鈐轄 荊罕儒襲北漢、汾州,死之。龍捷指揮石進二十九人 坐不救棄市。十一月戊申,誅重進黨。揚州平,命諸軍 習戰艦於迎鑾南。唐主懼甚,其臣杜著、薛良因詭跡 來奔。帝疾其不忠,斬著下蜀市,配良廬州牙校。 建隆二年正月甲子,澤州刺史張崇詁坐黨李重進 棄市。」三月丙申,內酒坊火,酒工死者三十餘人,乘火 為盜者五十人,擒斬三十八人,餘以宰臣諫獲免。酒 坊使左承規、副使田處巖以酒工為盜,坐棄市。四月 己酉,無棣男子趙遇詐稱皇弟,伏誅。五月庚寅,供奉 官李繼昭坐盜賣官船棄市。八月辛亥,大名府永濟 主簿郭顗坐贓棄市。

乾德元年四月丙申,兵部郎中曹匪躬棄市。九月丙 子,磔汪端于朗州。

乾德三年四月癸丑,職方員外郎李岳坐贓棄市。八 月戊午,殿直成德鈞坐贓棄市。十月己未,太子中舍 王治坐受贓殺人棄市。

乾德四年五月甲戌,光祿少卿郭𤣱坐贓棄市。秋九 月壬辰朔,水虎捷指揮使孫進、龍衛指揮使吳瓌等 二十七人坐黨呂翰亂,伏誅,夷進族。冬十二月庚辰, 妖人張龍兒等二十四人伏誅,夷龍兒、李土、楊密、聶 贇族。

乾德五年九月壬辰,倉部員外郎陳郾坐贓棄市。十 一月乙酉,供奉武仁海坐枉殺人棄市。

開寶元年九月癸未,監察御史楊士達坐鞫獄濫殺, 棄市。

開寶二年十月庚寅,散指揮都知杜延進等謀反,伏 誅,夷其族。癸卯,西川兵馬都監張延通、內臣張嶼、引 進副使王玨為丁德裕所譖,延通坐不遜誅,嶼、玨並 杖配。

開寶三年十一月癸丑,「右領軍衛將軍石延祚坐監 倉與吏為姦贓,棄市。」

開寶四年正月丁未,右千牛衛大將軍桑進興坐贓 棄市。四月壬辰,監察御史閭丘舜卿坐前任盜用官 錢,棄市。五月乙未朔,御明德門,受劉鋹俘,釋之,斬其 柄臣龔澄樞、李托、薛崇譽。十月己巳,詔偽作《黃金》者 棄市。庚午,太子洗馬王元吉坐贓棄市。十一月庚戌, 河決澶州,通判姚恕坐不即上聞,棄市。壬戌,蜀班內 殿直四十人,援御馬直例乞賞,遂撾登聞鼓,命各杖 二十。翌日,悉斬於營,都指揮單斌等皆杖降。

開寶五年三月乙酉,殿中侍御史張穆坐贓棄市。七 月己未朔,右拾遺張恂坐贓棄市。

開寶六年二月丙戌朔,棣州兵馬殿直傅延翰謀反, 伏誅。五月辛巳,殺右拾遺馬適。

開寶七年二月乙巳,太子中舍胡德沖坐隱官錢棄 市。七月庚午,太子中允李仁友坐不法棄市。

開寶八年五月壬申,知桂陽監張侃發前官隱沒羨 銀,追罪兵部郎中董樞、右贊善大夫孔璘,殺之,太子 洗馬趙瑜杖配海島,侃受賞,遷屯田員外郎。六月丁 未,宋州觀察判官崔絢、錄事參軍馬德休並坐贓棄 市。

開寶九年夏五月甲戌,遣司勳員外郎和峴往江南 路採訪,殺盧絳。秋八月辛丑,太子中允郭思齊坐贓 棄市。

《賓退錄》:「東朝王繼勳,孝明皇后母弟。太祖時屢以罪 貶,后以右監門衛率府副衛率分司西京,殘暴愈甚, 強市民家子女以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而食之,以 槥櫝貯其骨,棄之野外,女儈及粥棺者,出入其門不 絕。太宗即位,儈有訴者,斬於洛陽市。」

《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三年「正月庚寅,殿直霍瓊坐募兵劫民財,腰斬。二月丙寅,泗州錄事參軍徐璧 坐監倉受賄,出虛券,棄市。三月辛丑,監海門戍殿直 武裕坐姦贓棄市。四月辛巳,侍御史趙承嗣坐監市 征隱官錢,棄市。」

太平興國五年二月戊辰,斬徐州妖賊李緒等七人, 廢順化軍。

太平興國六年九月壬子,斬綿州妖賊王禧等十人。 十一月丁酉,監察御史張白坐知蔡州日假官錢糴 糶,棄市。丁巳,交州行營部署孫全興棄市。

雍熙二年四月己丑,殿前承旨王著坐監資州兵為 姦贓,棄市。十月己酉,汴河主糧胥吏坐奪漕軍口糧, 斷腕徇於河畔三日,斬之。

雍熙三年三月,司門員外郎王延範與祕書丞陸坦、 戎城縣主簿田辯、術士劉昂坐「謀不軌棄市。」

端拱元年六月丙辰朔,右領軍衛大將軍陳廷山謀 反,伏誅。

淳化二年二月癸丑,監察御史祖吉坐知晉州日為 姦贓,棄市。乙丑,斬夔州亂卒謝榮等百餘人於市。 淳化五年正月,遣決諸路刑獄,應因饑劫藏粟,誅為 首者,餘減死。十二月乙未,張樞坐知榮州降賊棄市。 至道二年十一月辛卯,許州群盜劫郾城縣居民,巡 檢李昌習鬥死,都巡檢使王亞襲擊之,獲賊首宋斌 及餘黨,皆斬於市。

《胡則傳》:「則字子正,提舉江南路銀銅場鑄錢監,得吏 所匿銅數萬觔,吏懼且死,則曰:『馬伏波哀重囚而縱 亡之,吾豈重貨而輕數人之生乎』?籍為羨餘,不之罪。 為京西轉運使。又按宜州,重辟十九人,而為辯活者 九人。」

《真宗本紀》:咸平四年十二月丁未,詔:「蜀賊王均既平, 除追捕亡命,餘詿誤之民並釋不問。訛言動眾者,有 司斬以聞。」

咸平五年五月壬寅,知滎州褚德臻坐盜取官銀棄 市。

景德元年十一月丙子,鄆州得契丹諜者,斬之。 景德二年六月己丑,曹州民趙諫、趙諤以恐喝贓鉅 萬伏誅。

天禧二年六月乙巳,訛言帽妖至京師,民夜叫譟達 曙。詔捕嘗為邪法人耿概等,棄市。

天禧四年七月癸酉,入內副都知周懷政伏誅。 《嵇穎傳》:穎字公實,父適,嘗為石首主簿。民有父子坐 重繫,府檄適按之,抵其父於法,而子獲免。父死,假人 言曰:「主簿仁人也,行且生賢子,後必大。」明年穎生天 聖中進士及第。

《夢溪筆談》:「曹州人趙諫嘗為小官,以罪廢。唯以錄人 陰事制控,閭里無敢迕其意者。人畏之,甚於寇盜,官 司亦為羈紲,俯仰取容而已。兵部員外郎謝濤知曹 州,盡得其凶跡,逮繫有司具前後巨蠹狀奏列,章下 御史府按治,姦贓狼籍,遂論棄市。」

《宋史仁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戊午,仁宗即位。六月 庚申,入內內侍省押班雷允恭坐擅移皇堂伏誅。」 康定元年四月「丙午,鄜延路兵馬都監黃德和坐棄 軍腰斬。」

慶曆六年五月丁酉,京東人劉巹、劉沔、胡信謀反,伏 誅。

慶曆八年閏正月辛酉,親從官顏秀等四人夜入禁 中,謀為變,宿衛兵捕殺之。丙寅,磔王則於都市。丁卯, 知貝州張得一坐降賊伏誅。

至和二年六月乙巳,儂智高母儂氏、弟智光、子繼宗、 繼封伏誅。

《神宗本紀》:熙寧八年閏四月「壬子,沂州民朱唐告前 餘姚縣主簿李逢謀反,辭連右羽林大將軍世居及 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命御史中丞鄧綰、知諫院范 百祿、御史徐禧雜治之。獄具,世居賜死,逢、革等伏誅。 五月甲申,熙河路蕃官殿直頓埋謀叛,伏誅。」

元豐元年七月癸卯,西邊將訥兒溫祿尊謀反,伏誅。 元豐四年四月壬申,山陰縣主簿余行之謀反,伏誅。 七月甲辰,韓存寶坐逗遛無功,伏誅。

元豐五年五月「癸巳,豐州卒張世矩等作亂,伏誅。」 《哲宗本紀》:元祐三年二月「乙巳,廣東兵馬監童政坐 擅殺無辜,伏誅。」

紹聖四年閏二月丙戌朔,「張天說坐上書詆訕先朝, 處死。」

元符元年三月戊午,殺朱崖流人陳衍。

《徽宗本紀》:崇寧元年二月「戊戌,奉議郎趙諗謀反,伏 誅。」

大觀元年五月己丑,朝散郎吳儲、承議郎吳侔坐與 妖人張懷素謀反,伏誅。

政和六年七月「辛亥,諸盜晏州卜漏、沅州黃安俊、定 邊軍李吪𠼪伏誅,詔函首於甲庫。」 宣和三年四月「甲戌,清溪令陳光以賊發縣內,棄城 伏誅。八月丙辰,方臘伏誅《欽宗本紀》:「靖康元年春二月辛酉,梁方平坐棄河津, 伏誅。秋九月壬午,梟童貫首於都市。冬十二月癸酉, 斬行門指揮使蔣宣、李福。」

《高宗本紀》:建炎元年六月「乙亥,宗室叔向以所募勤 王兵屯京師,或言為變,命劉光世捕誅之。秋七月戊 戌,東都宣武卒杜林謀據成都叛,伏誅。甲辰,以右諫 議大夫宋齊愈當金人謀立異姓,書張邦昌姓名,斬 於都市。八月壬午,用黃潛善議,殺上書太學生陳東、 崇仁布衣歐陽澈。九月壬子,詔賜張邦昌死於潭州」, 併誅王時雍。十二月辛酉,王淵入杭州,執陳通等誅 之。

建炎三年夏四月甲寅,斬中軍統制吳湛、工部侍郎 王世修於市。秋七月辛巳,苗傅、劉正彥伏誅。

紹興元年九月丙申,斬李世臣。冬十月戊子,崔紹祖 伏誅。己丑,李雱伏誅。十一月乙巳,張琪伏誅。

紹興二年閏四月辛丑,韓世清以狂悖伏誅。冬十月 庚寅,李勃伏誅。十二月己丑,偽稱「榮德帝姬」易氏伏 誅。庚子,張中彥坐縱暴不法,斬於潭州。

紹興三年三月壬午,李綱遣兵擊降李宗諒,詔戮於 市。

紹興十一年六月乙丑,明州僧王法恩等謀反,伏誅。 十二月癸巳,賜岳飛死於大理寺,斬其子雲及張憲 於市,家屬徙廣南,官屬于鵬等論罪有差。

紹興十三年七月丙寅,處州兵士楊興等謀作亂,事 覺伏誅。

紹興二十一年十一月丁巳,進義副尉劉允中坐指 斥謗訕棄市。

紹興二十三年二月庚午,臠虔州軍賊黃明等八人 於都市。八月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謀據成都叛,事 覺伏誅。

紹興二十四年秋七月乙卯,臠猺人楊正修、正拱於 市。

紹興三十一年五月庚子,中侍御史陳俊卿言:「內侍 張去為竊權撓政,乞斬之,以作士氣。」

《孝宗本紀》:「乾道元年正月丙子,淮西守將孔福以遇 敵棄城伏誅。十月戊子,右通直郎劉蘊古坐以軍器 法式送北境,伏誅。」

淳熙五年六月癸未,詔:「京西、湖北商人以牛馬負茶 出境者,罪死。」

《寧宗本紀》:開禧二年八月「丙寅,有司上《開禧刑名斷 例》,斬郭倬於鎮江。」

開禧三年二月乙亥,誅吳曦,傳首詣行在,獻於廟社, 梟三日。四川平,并誅曦妻子、家屬徙嶺南。奪其父挺 官,遷吳璘子孫出蜀,存其廟祀,玠子孫免連坐。三月 丁丑,斬偽四川都轉運使徐景望於利州。

嘉定元年春正月戊寅,右諫議大夫葉時等請梟韓 𠈁冑首於兩淮,以謝天下,不報。壬午,王柟還自河南, 持金人牒求韓𠈁冑首。丙戌,葉時等復請梟𠈁冑首 於兩淮。三月己丑,王柟自軍前再還行在,議以韓𠈁 冑函首易淮、陝侵地。辛卯,詔梟𠈁冑首於兩淮。 嘉定二年五月戊戌,借補武訓郎羅日愿謀為變,伏 誅。

嘉定四年二月乙卯,李元礪伏誅。三月丙子,沔州將 劉世雄等謀據《仙人原》作「亂」,伏誅。

嘉定十二年七月丙申,張福伏誅。

《理宗本紀》:嘉熙二年十二月「丙午,光州守臣董垚臣 伏誅。」

寶祐二年八月巳亥,詔以前知閬州兼利西安撫王 惟忠付大理獄,尋命臺臣監鞫。十月甲午,斬王惟忠 於都市。

《張即之傳》:「即之字溫夫,特授直祕閣致仕。寶祐四年, 制置使余晦入蜀,以讒劾閬州守王惟忠。於是削惟 忠五官,沒入其資,下詔獄鍛鍊誣伏,坐棄市。惟忠臨 刑謂其友陳大方曰:『吾死當上愬於天』。」七揮刃不殊, 血逆流。即之雖閒居,移書言於淮東制置使賈似道, 恤其遺孤,又使從孫士倩娶惟忠孤女。未幾,似道入 相,中書舍人常挺亦以為言。景定元年,給還首領,以 禮改葬,復金壇田多即之倡義云。

《金史太祖本紀》:天輔三年正月「甲寅,東京人為質者 永吉等五人,結眾叛,事覺,誅其首惡,餘皆杖百,沒入 在行家屬資產之半。詔知東京事斡論繼有犯者,並 如之。」

《太宗本紀》:天會三年九月「癸巳,保州路都孛堇加古 撒曷有罪,伏誅。」

天會十年九月,元帥右都監耶律余睹謀反,出奔,其 黨燕京統軍使蕭高六伏誅。

天會十一年八月「戊子,趙㮙誣告其父昏德公謀反, 㮙及其婿劉文彥伏誅。」 《熙宗本紀》:「天會十五年六月庚戌,尚書左丞高慶裔、 轉運使劉思有罪,伏誅。」

天眷二年六月辛亥,吳十謀反,伏誅。七月辛巳,宋國王宗磐、兗國王宗雋謀反,伏誅。甲午,咸州詳穩、沂王 暈坐與宗磐謀反,伏誅。八月辛亥,行臺左丞相撻懶、 翼王鶻懶及活离胡土、撻懶子斡帶烏達捕謀反,伏 誅。

天眷三年九月癸亥,殺左丞相完顏希尹、右丞相蕭 慶及希尹子昭武大將軍把搭、符寶郎漫帶。

皇統四年正月己未,以宋使王倫為平州轉運使,既 受命,復辭,罪其反覆,誅之。八月癸未,殺魏王道濟。 皇統六年六月乙巳,殺宇文虛中及高士談。

皇統七年四月戊午,宴便殿,上醉酒,殺戶部尚書宗 禮。六月丁酉,殺橫海軍節度使田玨、左司郎中奚毅、 翰林待制邢具瞻及王植、高鳳廷、王傚、趙益興、龔夷 鑒等。

皇統九年五月戊子,以四月壬申丁丑天變,肆赦,命 翰林學士張鈞草詔。參知政事蕭肄擿其語以為誹 謗,上怒,殺鈞。戊申,武庫署令耶律八斤妄稱上言,「宿 直將軍蕭榮與胙王元為黨」,誅之。十月乙丑,殺北京 留守、胙王元及弟安武軍節度使查剌、左衛將軍特 思。十一月癸未,殺皇后裴滿氏。

《海陵本紀》:「天德二年四月戊午,殺太傅領三省事宗 本。十月辛未,殺太皇太妃蕭氏及其子任王偎喝,使 使殺行臺左丞相、左副元帥撒离喝於汴,并殺平章 政事宗義、前工部尚書謀里野、御史大夫宗安,皆夷 其族。以魏王斡帶之孫活里甲好修飾,亦族之。 天德三年六月丙子,殺太府監完顏馮六。十月己巳, 殺蘭」子山猛安蕭拱。

天德四年六月戊寅。懽楚底部猛安那野伏誅。十二 月甲子。斬妄人敲仙於中京市。

貞元元年五月辛卯,殺弟西京留守蒲家、西京兵馬 完顏謨盧瓦、編修官圓福奴、通進孛迭坐與蒲家善, 并殺之。十二月丙子,貴妃唐括定哥坐與舊奴奸,賜 死。閏月乙酉朔,殺護衛特謨葛。

貞元二年正月庚申,「尚書右丞相蕭裕與前真定尹 蕭馮家奴、前御史中丞蕭招折、博州同知遙設等謀 反,伏誅。」三月丁丑,太原尹徒單阿里出虎伏誅,復命 其子朮斯剌乘傳,焚其骨,擲水中。十月庚辰朔,殺廣 寧尹韓王亨。

正隆元年五月辛亥,修容安氏閤女御為妖所憑,舞 譟宮中,命殺之。

正隆四年正月庚申,更定「私相越境法,並論死。」十二 月乙亥,太醫使《祈宰》上疏諫「伐宋」,殺之。

正隆六年三月丁亥,將至獲嘉,有男子上書言事,斬 之,所言莫得聞。癸巳,弟兗之妻烏延氏有罪賜死。烏 延氏之弟南京兵馬副都指揮使習泥亦以罪誅。四 月庚戌,發河南府,契丹不補,自山馳下,伏道左自陳 「破東海賊有功,為李惟忠所抑,立命斬之。」七月己丑, 殺亡遼耶律氏、宋趙氏子男凡百三十餘人。八月癸 丑,以諫伐宋,弒皇太后徒單氏於寧德宮,仍命即宮 中焚之,棄其骨水中,并殺其侍婢等十餘人。癸亥,殺 右將軍蕭禿剌、護衛十人,長斡盧保族、樞密使僕散 師恭、北京留守蕭賾、西京留守蕭懷忠。九月戊子,殺 前壽州刺史毛良虎。

《世宗本紀》:大定二年正月辛巳,以兵部尚書可喜等 謀反,伏誅。二月甲子,澤州刺史特末哥及其妻高福 娘伏誅。七月丁巳,速頻軍士朮里古等誣完顏謀衍 子斜哥寄書其父謀反,并以其書上之。上覽書曰:「此 誣也。」止訊告者訊之,果誣也。朮里古伏誅。

大定三年二月丙戌,趙景元等以亂言伏誅。

大定四年五月壬子,窩斡餘黨蒲速越伏誅。七月壬 辰,故衛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誅。

大定五年八月己卯,「前宿州防禦使烏林荅剌撒以 與宋李世輔交通,伏誅。」

大定六年九月辛亥,澤州刺史劉德裕等以盜用官 錢伏誅。十二月甲午,泰州民合住謀反,伏誅。

大定九年正月戊寅,契丹外失剌等謀叛,伏誅。六月 庚寅,冀州張和等謀反,伏誅。

大定十年二月甲午,安化軍節度使徒單子溫、副使 老君奴以贓罪伏誅。

大定十一年四月丁未,歸德府民臧安兒謀反,伏誅。 大定十二年三月丁酉,北京曹貴等謀反,伏誅。四月 丁巳,西北路納合七斤等謀反,伏誅。九月丁亥,鄜州 李方等謀反,伏誅。十一月壬午,同州民屈立等謀反, 伏誅。十二月丁酉,冀州王瓊等謀反,伏誅。德州防禦 使文以謀反,伏誅。

大定十五年閏九月辛酉,高麗國王奏「告趙位寵伏 誅。」

大定十六年二月庚寅,皇子瀋王妃徒單氏以姦伏 誅。

大定十八年三月己酉,獻州人殷小二等謀反,伏誅。 大定十九年七月癸酉,密州民許通等謀反,伏誅。八 月丙午,濟南民劉溪忠謀反,伏誅。十月辛卯,西南路招討使哲典以贓罪,伏誅。

大定二十年九月丙子,蒲速碗群牧老忽謀叛,伏誅。 大定二十一年三月乙丑,遼州民宋忠等亂言,伏誅。 閏三月己卯,恩州民鄒明等亂言,伏誅。

大定二十二年九月乙未,壽州刺史訛里也、同知查 剌、軍事判官孫紹先、榷場副使韓仲英等,以受商賂, 縱禁物出界,皆處死。十一月丙子,東京留守徒單貞 以與海陵逆謀,伏誅,妻永平縣主、子慎思並賜死。 大定二十三年正月甲午,大邦基伏誅。三月丙子,潞 州涉縣人陳圓亂言,伏誅。八月乙巳,大名府猛安人 馬和尚,謀叛,伏誅。

大定二十五年二月癸酉,以東平尹烏古論思列怨 望,殺之。

《章宗本紀》:明昌四年十二月「戊戌,定武軍節度使鄭 王永蹈以謀反伏誅。」

明昌五年冬十月庚戌,張汝弼妻高陀斡以謀逆伏 誅。

《衛紹王本紀》:大安元年四月「庚辰,殺章宗元妃李氏 及承御賈氏。」

至寧元年二月,「知大名府事烏古論誼謀不軌,伏誅。」 《宣宗本紀》:「貞祐二年冬十月丙辰,德州防禦使完顏 醜奴伏誅。十二月乙卯,登州刺史耿格伏誅,流其妻 孥。」

貞祐三年四月癸巳,長勝軍都統楊珪伏誅。冬十月 己丑,平章抹撚盡忠下獄既久,監察御史許古言:「盡 忠逮繫有司,此必重罪,而莫知其由,甚駭眾聽。乞遣 公正重臣鞫之,如得其實,明示罪目,以厭中外之心。」 書上,不報。庚寅,遂誅盡忠。癸巳,罪狀,盡忠告中外。十 二月乙未,太康縣人劉全時溫、東平府民李寧謀反, 伏誅。

貞祐四年十一月壬午,以完顏合打伏誅,詔中外。庚 子,河南路統軍使紇石烈掃合以發兵後期,坐誅。 興定元年六月庚戌,詔捕治遼東受偽署官家屬,得 按察使高禮妻子,皆戮之。七月癸未,隩州振威軍萬 戶馬寬逐其刺史李策,據城叛,遣使招之,乃降。已而 復謀變,州吏擒戮之,夷其族。

興定二年八月辛酉,奸人李宜伏誅。十月甲寅,權平 定州刺史范鐸以棄城伏誅。山東路轉運副使兼同 知沂州防禦使程戩及邳州副提控王汝霖等,通宋 人為變,伏誅。十二月辛丑,簽樞密院事蒲察移剌都 伏誅。

興定三年十二月,誅高琪。

興定四年十一月戊子,黃陵堈經略使烏古論、石虎 等以戰陣失律伏誅。

興定五年五月庚子,納蘭記僧伏誅,告人趙銳升職 四等。六月甲寅朔,尚書省奏駙馬都尉安貞反狀。上 閱奏,慮其不實,謂平章政事英王守純曰:「國家誅一 大臣,必合天下後世公議。其令覆按之。」乙丑,遣使諭 晉陽公郭文振、上黨公完顏開各守疆土,同心濟難, 毋以細故起釁端,誤國事。戊寅,僕散安貞坐謀反,并 其三子皆伏誅。十一月辛丑,蒲城縣民李文秀等謀 反,伏誅。閏十二月己丑,同知保靜軍節度使郭澍以 徵糧失期,誣殺平民,坐誅。

元光元年正月甲寅,防州刺史把移失剌以棄城伏 誅。五月戍申朔,大元兵屯隰、吉、翼等州。壬戌,訛可、時 全軍大敗。甲子,訛可以敗績當死,上面數而責之,勉 其後效命,朘官兩階。丁卯,召致政胥鼎等赴省議利 害。壬申,時全伏誅。

元光二年十月壬辰,滕州人時明謀反,伏誅。

《哀宗本紀》:正大元年正月戊午,南陽民布陳謀反,伏 誅。十二月乙巳,桓州刺史蒲察合住有罪伏誅。 正大二年十月乙亥,內族王家奴故殺鮮于主簿,權 貴多救之者。上曰:「英王朕兄,敢妄撻一人乎?朕為人 主,敢以無罪害一人乎?國家衰弱之際,生靈有幾何, 而族子恃勢殺一主簿,吾民無主矣。」特命斬之。 正大五年四月丙寅,親衛軍王咬兒酗酒,殺其孫,大 理寺當以徒刑,特命斬之。

天興元年十二月癸卯,丞相完顏賽不之子按春有 罪伏誅。

天興二年正月戊午,上進次蒲城,復還魏樓村。李辛 自汴京出奔,伏誅。三月辛巳,官奴真授參知政事兼 左副元帥。官奴以上居照碧堂,禁諸臣無一人敢奏 對者。上日,悲泣言曰:「自古無不亡之國,不死之主,但 恨朕不知用人,致為此奴所囚耳。」遂與內局令宋珪 等謀誅官奴。六月己卯,官奴及其黨阿里合、白進皆 伏誅。

《元史憲宗本紀》:「元年冬,以宴只吉帶違命,遣合丹誅 之。」

《世祖本紀》:「中統元年六月戊戌,劉太平等謀反,事覺 伏誅,并誅乞帶不花於東川,明里火者於西川。九月 丙戌,斬阿藍荅兒及渾都海,西土悉平「中統二年十一月丁丑,晉山麗坊阿里沙及阿散兄 弟二人,以擅離扈從,伏誅。」

中統三年二月己酉,王文統坐與李璮同謀,伏誅,仍 詔諭中外。王演等以妖言誅。四月乙卯,河南路「王豁 子、張無僧、杜信等謀為不軌,並伏誅。」五月丁丑,李果 哥等伏誅。甲申,真定路不眼里海牙擅殺造偽鈔者 三人,詔詰其違制之罪。六月乙酉朔,宋兵攻滄州、雅 州,瀘山民既降復叛,命誅其首亂者七人,餘令安業。 癸卯,太原總管李毅奴哥、達魯花赤戴曲薛等領李 璮偽檄,傳行旁郡,事覺,誅之。秋,七月甲戌,李璮窮蹙 入大明湖,投水中,不即死,獲之。併蒙古軍囊家伏誅, 體解以徇。

中統四年正月乙酉,宋賈似道遣楊琳齎空名告身 及蠟書、金幣,誘大獲山楊大淵南歸。大淵部將執琳, 詔誅之。

至元元年七月庚子,阿里不哥自昔木土之敗,不復 能軍,至是與諸王玉龍、荅失、阿速帶、昔里給,其所謀 臣不魯花、忽察、禿滿、阿里察、脫忽思等來歸。詔「諸王 皆太祖之裔,並釋不問」,其謀臣不魯花等皆伏誅。九 月庚寅,益都毛璋謀逆,二子及其黨崔成並伏誅,籍 其家貲。

至元二年正月癸酉,「邳州萬戶張邦直等違制販馬, 並處死。」三月丁亥,敕邊軍習水戰、屯田。誅宋諜李富 住。

至元三年二月壬午,平陽路僧官以妖言惑眾,伏誅。 三月己未,王晉及侍中和哲斯、濟南、益都轉運使王 明以隱匿鹽課,皆伏誅。

至元五年六月辛巳朔,濟南王保和以妖言惑眾,謀 作亂。敕誅首惡五人,餘勿論。八月乙酉,程思彬以《投 匿名書》言斥乘輿,伏誅。

至元六年六月辛巳,以招討怯綿征建都敗績,又擅 追唆火兒璽書、金符,處死。

至元八年二月乙巳,大理等處宣慰都元帥寶合丁、 王傅闊闊帶等協謀毒殺雲南王火伱赤。曹禎發其 事,寶合丁、闊闊帶及阿老瓦丁、亦速夫並伏誅。三月 辛巳,濱棣萬戶韓世安,坐「私儲糧食,燒燬軍器,詐乘 驛馬,及擅請諸王塔察兒、益都四縣分地」等事,有司 屢以為言,詔誅之,仍籍其家。

至元九年十一月己卯,宋荊湖制置使李庭芝為書, 遣永寧僧齎金印、牙符來授劉整盧龍軍節度使,封 燕郡王。僧至永寧,事覺,上聞,敕張易、姚樞雜問。適整 至自軍中言:「宋患臣用兵襄陽,欲以是殺臣,臣實不 知。」敕令整為書復之,賞整,使還軍中,誅永寧僧及其 黨友。

至元十一年正月丙午,彰德趙當道等以謀逆伏誅, 餘從者論罪有差。三月己丑,呂文煥隨司千戶陳炎 謀叛,誅首惡二人,其隨司軍併其妻子皆令內徙。 至元十二年二月壬子,洺磁路總管姜毅捕獲農民 郝進等四人,造妖言惑眾,敕誅進,餘減死流遠方。 至元十三年正月戊子,大名路達魯花赤小鈐部坐 奸贓伏誅,沒其家。三月,甲戌,宋福王與芮自浙東至 伯顏軍中,以「獨松關守將張濡嘗殺奉使廉希賢」,斬 之,籍其家。

至元十四年三月癸卯,壽昌府張之綱以從叛棄市。 五月丙午,「融州安撫使譚昌謀為不軌,伏誅。」八月辛 未,常德府總管魯希文與李三俊結構為亂,事覺,命 行省誅之。

至元十六年正月辛酉,合州安撫使王立以城降。先 是,立遣間使降安西王相李德輝,東川行院與德輝 爭功,德輝單舸至城下,呼立出降,川蜀以平。東川行 院遂言立久抗王師,嘗指斥憲宗,宜殺之。樞密院以 其事聞,而降臣李諒亦訟立前殺其妻子,有其財物, 遂詔殺立,籍其家貲償諒。既而安西王具立降附本 末來上,且言:「東川院臣憤李德輝受降之故,誣奏誅 立樞密院臣亦以前奏為非。」帝怒曰:「卿視人命若戲 耶!前遣使計殺立久矣,今追悔何及。卿等妄殺人,其 歸待罪。」斥出之。七月戊申,寧國路新附軍百戶詹福 謀叛,福論死。

至元十七年正月辛酉,以海賊賀文達所掠良婦百 三十餘人,還其家。廣西廉州海賊霍公明、鄭仲龍等 伏誅。五月甲寅,汀、漳叛賊廖得勝等伏誅。九月乙丑, 守庫軍盜庫鈔,八剌合赤分其贓,縱盜遁去,詔誅之。 十二月庚午,以江淮行省平章政事阿里伯、左丞燕 鐵木兒擅易命官八百員,自分左右司官,鑄銀銅印, 復違命不散。《防守軍敕》誅之。

至元十八年閏八月壬戌,詔諭斡端等三城官民及 忽都帶兒、括不闌奚人口。兩淮轉運使阿剌瓦丁坐 盜官鈔二萬一千五百錠,盜取和買馬三百四十四 匹,朝廷宣命格而弗頒,又以官員所佩符擅與家奴 往來貿易等事,伏誅。十一月甲子,敕誅陳弔眼首惡 者,餘並收其兵仗,繫送京師。十二月丙辰,獲福州叛賊林天成,戮於市。

至元十九年正月丁卯,妖民張圓光伏誅。二月丁巳, 安州張拗驢以詐敕及偽為丞相孛羅署印,伏誅。三 月辛酉,王著以阿合馬蠹國害民,與高和尚合謀殺 之。壬午,誅王著、張易、高和尚於市,皆醢之,餘黨悉伏 誅。四月甲辰,以甘州中興屯田兵逃還太原,誅其拒 命者四人,而賞不逃者。五月己未,瀘州管軍總管李 「從坐受軍士賄,縱其私還,致萬戶爪難等為賊所殺, 伏誅。」籍阿合馬馬駝牛羊驢等三千七百五十八,追 治阿合馬罪,剖棺戮其尸於通元門外。七月辛酉,剖 郝禎棺,戮其尸。九月戊午,誅阿合馬第三子阿散,仍 剝其皮以徇。辛酉,誅耿仁、撒都魯丁及阿合馬第四 子忻都。癸酉,阿合馬姪宰奴丁伏誅。十月乙卯,誅阿 合馬長子忽辛、第二子抹速忽於揚州,皆醢之。 至元二十年春正月乙丑,和禮霍孫言:「去冬中山府 奸民薛寶住為匿名書來上,妄效東方朔書,欺罔朝 廷,希覬官賞。」敕誅之。三月癸酉,廣州新會縣林桂方、 趙良鈐等聚眾,偽號羅平國,稱延康年號,官軍擒之, 伏誅,餘黨悉平。五月丙子,詔諭諸王相吾荅兒:「先是 雲南重囚,令便宜處決,恐濫及無辜。自今凡大辟罪, 仍須待報。」

至元二十一年二月戊申,秦州總管劉發有罪,嘗欲 歸黃華,事覺伏誅。五月庚午,河間任丘縣民李移住 謀叛,事覺伏誅。

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戊子,真定民劉驢兒有三乳, 自以為異,謀不軌。事覺,皆磔裂以徇。十一月乙未,盧 世榮伏誅。十二月辛丑,誅答即古阿散黨人蔡仲英、 李蹊。

至元二十三年夏四月己未,中書省臣言:「比奉旨,凡 為盜者毋釋。今竊鈔數貫及佩刀微物,與童幼竊物 者,悉令配役。臣等議,一犯者杖釋,再犯依法配役為 宜。」帝曰:「朕以漢人徇私,用《泰和律》處事,致盜賊滋眾, 故有是言。人命至重,今後非詳讞者,勿輒殺人。」八月 辛酉,婺州永康縣民陳巽四等謀反,伏誅。

至元二十四年閏二月癸亥,西京等處管課官馬合 謀,自言「歲以西京、平陽、太原課程額外羨錢,市馬駝 干輸官,而實盜官錢市之。」按問有跡,伏誅。五月壬寅, 以御史臺吏王良弼等誹訕尚書省政事,誅良弼,籍 其家,餘皆斷罪。十月丙子,誅郭佑、楊居寬。

至元二十五年冬十月甲子,「大同民李伯祥、蘇永福 八人,以謀逆伏誅。」十一月丁亥,「柳州民黃德清叛,潮 州民蔡猛等拒殺官軍,並伏誅。」

至元二十六年十二月辛巳,小薛坐與合丹禿魯干 通謀叛,伏誅。

至元二十七年春正月乙丑,「伸思八兒、朮答兒、移剌、 四十、石抹、蠻忒四人以謀不軌伏誅。」六月庚辰,「杭州 賊唐珍等伏誅。」

至元二十八年三月己亥,桑哥妻弟八吉由為燕南 宣慰使,以受賂積贓,伏誅。五月甲辰,要束木以桑哥 妻黨為湖廣行省平章,至是坐不法者數十事,詔械 致湖廣省誅之。辛亥,詔以桑哥罪惡繫獄按問,誅其 黨要束木、八吉等。秋七月丁巳,桑哥伏誅。冬十月癸 酉,塔剌海、張忽辛、崔同知並坐理筭錢穀受贓,論誅。 十一月甲寅,郴州路達魯花赤曲列有罪,論誅。 至元二十九年三月丁未,納速剌丁滅里以盜取官 民鈔一十三萬餘錠,忻都以徵理逋負,迫殺五百二 十人,皆伏誅。王巨濟雖無贓,帝以與忻都同惡,并誅 之。中書省與御史臺共定贓罪十三等,枉法者五,不 枉法者八,罪入死者以聞。制曰:「可。」六月甲「寅,總管廣 南西路安撫副使賽甫丁等誹謗朝政,沙不丁復資 給之。以風聞三十餘事妄告省官。帝以有傷政體,捕 惡黨下吏如法。」秋七月戊寅,黎兵百戶鄧志願謀反, 伏誅。八月庚戌,高苑縣高希允以非所宜言伏誅。 《成宗本紀》:至元三十一年夏四月甲午即位。六月庚 寅,諸王阿只吉部玉速福屢叛,伏誅。

元貞元年四月辛巳,妖人《蒙蟲》僭擬,及其黨十三人 伏誅。閏四月壬戌,塔即古、阿散以不法伏誅。秋七月 戊戌,朱永福、邊珍裕以妖言伏誅。十二月丙辰,荊南 僧普昭等偽撰佛書,有「不道」語,伏誅。

大德元年三月庚辰,札魯忽赤脫而速受賂,為其奴 所告,毒殺其奴,坐棄市。五月戊辰,詔:「強盜姦傷事主 者,首從悉誅;不傷事主,止誅為首者,從者刺配,再犯 亦誅。」冬十月辛丑,溫州陳空崖等以妖言伏誅。 大德四年四月戊午,參政張頤孫及其弟珪等伏誅 於隆興市。頤孫初為新淦富人胡制機養子,後制機 自生子而死,頤孫利其貲,與珪謀殺之,賂郡縣吏獲 免。其僕胡忠訴主之冤於官,乃誅之,其貲悉還胡氏。 大德五年五月,河南妖賊醜斯等伏誅。

大德六年九月己酉,龍興民譌言括童男女,至有殺 其子者,命誅其為首者三人。

大德七年三月乙巳,以「征八百媳婦喪師」,誅劉深,笞合剌帶、鄭祐。

大德八年六月丁酉,汝寧妖人李曹驢等,妄言「得天 書惑眾」,事覺伏誅。

大德十年三月乙未,河間民王天下奴弒父,磔裂於 市。十二月癸亥,瓊州臨高縣那蓬洞主王文何等作 亂,伏誅。磁州民田雲童弒母,磔裂於市。

《武宗本紀》:「至大三年二月己巳,寧王闊闊出謀為不 軌,越王禿剌子阿剌納失里許助力。事覺,闊闊出下 獄,賜其妻完者死,竄阿剌納失里及其祖母、母、妻於 伯鐵木兒。所以畏吾兒、僧鐵里等二十四人同謀,或 知謀不首,並磔於市。」

《仁宗本紀》:「至大四年春正月,仁宗即位。丙戌,脫虎、脫 三寶奴、樂實、保八、王羆伏誅。」

延祐五年六月「乙巳,術者趙子玉等七人伏誅。」 《英宗本紀》:延祐七年夏四月「庚戌,英宗即位。六月甲 寅,前太子詹事床兀兒伏誅。」

《楊朵兒只傳》,鐵木迭兒大奴所干非法。朵兒只使御 史按實入奏,罷相。仁宗崩,復相執朵兒只,載諸國門 之外,與蕭拜住俱見殺。是日,風沙晦冥,都人恟懼,道 路相視以目。

《英宗本紀》:「至治元年二月丁巳,殺觀音保、鎖咬兒、哈 的迷失。十月辛丑,妖僧圓明等伏誅。」

至治二年三月己巳,斡羅思告訐父母,斬之。丁亥,鳳 翔道士王道明妖言伏誅。丁酉,駙馬許納之子速怯 訴曰:「臣父謀叛,臣母私從人。」帝曰:「人子事親,有隱無 犯。今有過不諫。乃復告訐。」命誅之。五月庚午,泰、符、臨 邑二縣民謀逆,其首王驢兒伏誅,餘杖流之。十一月 辛酉,真人蔡遁泰殺人,伏誅。十二月甲戌,鐵木迭兒 子宣政院使八思吉思,坐受劉夔冒獻田地,伏誅,仍 籍其家。

至治三年二月辛巳,司徒劉夔、同僉宣政院事囊加 台坐妄獻地土、冒取官錢,伏誅。

《泰定帝本紀》:至治三年八月癸巳,即皇帝位。冬十月 甲子,誅逆賊也先鐵木兒、完者鎖南禿滿等於行在 所。遣旭邁傑、紐澤誅逆賊鐵失、失禿兒、赤斤鐵木兒、 脫火赤、章台等於大都,並戮其子孫,籍入家產。十二 月乙亥,監察御史脫脫、趙成慶等言,「鐵木迭兒在先 朝包藏禍心,離間親藩,誅戮大臣,使先帝孤立,卒罹 大禍。其子鎖南,親與逆謀,久逭天憲,乞正其罪,以快 元元之心。月魯禿禿哈速敦,皆鐵失之黨,不宜寬宥。」 遂並伏誅。

泰定二年十月「丙辰,郭菩薩等伏誅,杖流其黨。」 《文宗本紀》:「天曆元年十月丁酉,以縉山縣民十人嘗 為王禪向導,誅其為首者四人,餘杖一百七,籍其家, 貲妻子分賜守關軍士。戊戌,左丞別薛守八番以禦 四川軍,諸將追阿剌帖木兒等至紫荊關,獲之,送京 師,皆棄市。十一月癸未,倒剌沙伏誅,磔其尸於市,王 禪亦」賜死,馬某沙、紐澤、撒的迷失、也先鐵木兒等皆 棄市。十二月辛丑,火兒忽荅等十三人從湘寧王八 剌失里用兵,既伏誅,命皆籍其家貲。

天曆二年八月戊戌,四川囊加台以指斥乘輿,坐大 不道棄市。

至順元年七月丁丑,故丞相鐵木迭兒子將作使鎖 住與其弟觀音奴姊夫大醫使野理牙坐怨望造符 錄祭北斗咒咀,事覺,詔中書鞫之。事連前刑部尚書 烏馬兒、前御史大夫孛羅、上都留守馬兒及野理牙 姊阿納、昔木思等,俱伏誅。

至順二年十一月乙亥,李彥通、蕭不蘭奚等謀反,伏 誅。

至順三年四月乙丑,安西王阿難荅之子月魯帖木 兒坐與「畏兀僧玉伱達八的剌板的、國師必剌忒納 失里沙津愛護持謀不軌」,命宗王、大臣雜鞫之。獄成, 三人皆伏誅,仍籍其家。以「必剌忒納失里沙津愛護 持妻《丑丑》」賜通政副使伯藍玉鞍,賜撒敦,餘人畜、土 田及七寶奩具、金珠寶玉鈔幣,並沒入大承天護聖 寺。

《順帝本紀》:「至元元年七月戊申,誅荅里及剌剌等於 市。」

至元四年六月辛巳,袁州民周子旺反,僭稱周王,偽 改年號,尋擒獲,伏誅。

至元六年九月辛亥,明里董阿伏誅。

至正二年二月乙卯,李沙的偽造《御寶聖旨》,稱「樞密 院都事」,伏誅。十二月癸亥,阿魯禿滿等以謀害宰臣, 圖為叛逆,伏誅。

至正五年十一月甲午,奉元路陳望叔偽稱「燕帖古 思太子」,伏誅。

至正十九年三月辛丑,京城北兵馬使指揮周哈剌。 與林智和等謀叛,事覺伏誅。 至正二十一年九月戊午,楊翟王阿魯輝帖木兒伏 誅。阿魯輝帖木兒以宗親見天下盜賊並起,遂乘間 隙,肆為異圖。詔少保、知樞密院事老章率諸軍討之老章遂敗其眾,尋為部將同知太常禮儀院事脫驩 所擒,送闕下,詔誅之。

至正二十五年七月乙酉,孛羅帖木兒伏誅。丙戌,黎 安道、方脫脫、雷一聲皆伏誅。十二月,禿堅帖木兒伏 誅。

《明廷雜記》:「徐武寧、王達率兵於吳江,有一貨食者,知 武寧號令嚴肅,凡軍人取民食皆斬之。遂證一軍人 強食其麵,意其以財賂已而求免也,聞於帳下。武寧 雖知其誣,力質其事,剖腹視之,果無有。遂殺貨食者, 如彼軍人之刑。」

《聖君初政記》:「皇祖命圖大辟囚造罪被刑之狀於錦 衣衛外垣,俾人得見為懲戒。」

《己瘧編》:國初內中嘗失金瓶,蓋謂執事內監竊之,命 斬於市,臨刑追免之,蓋已得也。豎言「入市時猶懾懼, 既而覺身坐屋簷上,下臨市井,見反縛一人將就刑。 頃之聞報至,我乃下屋驅還耳。」大抵死者魂爽先逝 如此。又異教謂人魂非一,可以分為死生去來者,亦 可參審。

《翦勝野聞》。洪武十年宋學士濂乞老歸,帝親餞之,敕 其孫慎輔行。濂頓首辭,且要曰:「臣性命未畢蓬土,請 歲覲陛階。」既歸,每就帝慶節稱賀如約。帝惟舊戀,戀 多深情。十三年失朝,帝召其子中書舍人璲孫序班 慎問之,對曰:「不幸有旦夕之憂,惟陛下哀矜,裁其罪。」 帝微使人瞰之,無恙。大怒,下璲慎獄,詔御史就誅濂, 沒其家。先是,濂嘗授太子及《諸王經》,太子於是泣諫 曰:「臣愚戇,無他師,幸陛下哀矜,裁其死。」帝怒曰:「俟汝 為天子而宥之。」太子惶懼不知所出,遂赴溺。左右救 得免。帝且喜且罵曰:「癡兒子!我殺人何預汝耶?」因遍 錄救溺者,凡衣履入水者,擢三級,解衣舄者皆斬之, 曰:「太子溺,俟汝解衣而救之乎?」乃赦濂死,而更令入 謁,然怒卒未解也。會與太后食,后具齋素,帝問之故, 對曰:「妾聞宋先生坐罪薄,為作福祐之。」帝艴然投著 而起。濂至,帝令無相見,謫居茂州而竟殺《璲。慎 備遺錄》:陝西按察僉事林公,諱嘉猷,本名鼎,以字行, 浙江寧海人。洪武中以儒士校文四川,後入史館,累 遷陜西僉事。嘗得燕密事,以告方孝孺,壬午九月丁 亥被戮。

王公諱度,字子中,惠州歸善人也。由明經儒士授山 東道監察御史,頗有直聲,嘗監「《革除》二年會試。」壬午 七月,以「姦嘗發賀縣千戶所充軍,後出不遜語,坐族 誅。」

靖難師起,陳公諱迪,與太常寺卿黃子澄、兵部尚書 齊泰等上疏陳大計。文廟繼統,召公責問。公不屈,與 子丹山、鳳山等六人同剮於市。丹山等哭叫曰:「父親 累我軰也。」迪曰:「今日休說這話。」一云迪之臨刑也,文 皇命割其子肉,塞入迪口,令自啖之。因問曰:「好喫否?」 迪曰:「這是忠臣孝子底肉,香美好喫。」

卓公諱敬,字惟恭,浙江瑞安人,後徙滄州。博學多能, 談論英發,天文、律曆、地理、兵刑,皆造其奧。十五六歲 時,讀書寶香山。嘗夜歸,值風雨,路得一牛,騎以行,及 門縱之則虎也。洪武戊辰,繇進士為給事中,嘗言諸 王服飾踰制,高皇笑而納之。歷宗人府經歷,進戶部 侍郎。革除初,文廟入朝,敬密奏曰:「燕王智慮絕人,酷 類先帝。夫北平者,強幹之地,金、元所繇興也。宜徙燕、 封南昌,以絕禍萌。夫萌而未動者,幾也;量時而為者, 勢也。勢非至剛莫能斷,幾非至明莫能察。」疏上,建文 君大驚,袖而入,事竟寢。後《靖難》兵入,有執敬數之曰: 「此得非前日奏我諸王者耶?」敬厲聲對,辭不遜,且曰: 「若用敬言,王何能至此?」上怒,欲殺之,「繫之獄,使人諷 之,受官不屈。姚廣孝乃借吳不殺范蠡,而蠡卒滅吳; 王衍不殺石勒,而勒終滅衍。夫敬言誠見用,陛下豈 有今日!」於是斬敬,夷三族。

文皇既即位,景清陽臣服,而陰懷豫讓之志。文皇夜 夢有紅衣人挾刃圖不軌者,遂驚覺。明日視朝,令遍 搜群臣,清果衣紅而潛挾利刃,詰之,對曰:「欲為故主 報讎耳。」乃用鐵箒刷其肉至盡,親屬連坐者尤眾。 燕府長史葛公諱誠,不知其所以進。《靖難》師未起時, 文皇嘗病中暑,布政使張昺偕三司官入問疾,見文 皇四圍皆著火爐,猶自呼寒,皆懼危篤。獨誠密語云: 「非病也,不得於上故耳。」因令人上變。會文皇遣人至 京奏事,齊泰等言於建文君,執之。既成獄,即發符逮 王府官屬。後謀不果,見殺,族其家。

《西樵野記》:韓公雍總督兩廣,軍中獲一善星象者,懼 其妖言惑眾,命斬之。及斬,公試問之曰:「斬汝者誰與?」 星士曰:「緋衣人。」公特命劊者更白衣斬之,以破其言。 公謂術斯妄矣。後問諸劊者,乃裴姓也。公愕然,又斬 一人首仆地,其人兩手捧其首,疾趨數步而蹶。 《蓬軒別記》:成化庚子,京師有寡婦善女,紅少而艾,履 襪不盈四寸。諸富貴家相薦引以教室。女刺繡,見男 子輒羞避,有問亦不答。夜必與從教者共寢,亦必手

自鑰戶,嚴於自防,由是人益重之。庠生某慕寡婦,必
考證
欲與私,乃以厥妻紿為妹,賂鄰嫗往延寡婦。婦至,生

潛戒其妻,將寢,則啟戶如廁。妻如戒,生遽入滅燭。婦 大呼,生扼其吭,強犯之,則男子也。厥明,繫送於官。訊 鞫之,姓桑名翀,年纔二十四,自幼即縛足。小而為是 圖富貴家女,與之私者如干人。法司上其獄,憲廟以 為人妖,寘諸極典云。

《明外史陳幼學傳》:「幼學字志行,無錫人,為刑部主事。 中官採園果者,怒園夫他適,執其母,閉之室中。中官 夜起視之,其母大訴不止,中官怒,擊之立斃,棄其屍 河中。事覺,幼學為具奏。得旨逮治,竟寘之法。」

《蓬軒別記》:京師西郊多貧民,每晨入,傭聖直資養,迄 暮歸,往往有死於道者,積而多焉。兵校潛察之,則所 死皆貧民,訝為鬼。一日,群校伏草莽中以竢,比暝有 歸者,一人襲擊之,仆地死。群趨擒之,乃人也。檢所得 止三十文。問曰:「彼而讎耶?」曰:「非也。」曰:「所利幾何而殺 之?」曰:「吾懼禍也。吾窮人打窮人,則所得必廉,廉則人 不疑。吾盜所殺百人矣。」群校曰:「冤哉!」遂送之官,磔於 市。

猥談,二人遇於途,甲沉醉,乙半酣,甲毆乙,仆視之,死 矣。逕去總,甲見之,亟白於官。時已暮,姑以葦席四懸 障屍,眾寢衛於外。夜半,乙稍寤,已迷前事,思安得處 此,必犯夜禁,故潛起而逸。歸家已大醒,謂其妻「甲毆 我,明當訟之。」及明,守者失屍,驚懼。須臾官來,謂受賕 棄屍,箠楚之。守者誣服,請取屍來。乃共往伺於郊,一 人醉而來,眾前撲殺之。舁入葦室,乙詣甲,喧,將訟之。 甲與飲,納之賄乃釋。甲復思「昔者所由,固知為我殺 人,今若此,曷不白之官?」因邀乙往首實。官訊「守者屍 所來,不能諱,棄市。」

重辟部雜錄 编辑

《淮南子時則訓》:「孟秋之月,始用行戮。仲秋之月,命有 司申嚴百刑,斬殺必當,無或枉撓,決獄不當,反受其 殃。孟冬之月,命有司斷罰刑殺,當罪阿上亂法者誅。」 《說苑叢談》篇:「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通義也。 爵人於朝,論人於市,古之通法也。」

《白虎通德論》:「廣莫風至,則斷大辟,行獄刑。」

《隋唐嘉話》:太宗每謂人曰:「人言魏徵舉動疏慢,我但 覺其嫵媚耳。」貞觀四載,天下康安,斷死刑至二十九 人而已,戶不夜閉,行旅不齎糧也。

《鹿門隱書》:「古之殺人也怒,今之殺人也笑。」

《談錄》:晉公嘗云:「居帝王左右,奏覆公事,慎不可觸機, 繫於宸斷,所貴行事歸功恩於主上耳。」嘗有一臣僚 判審刑院,因進呈一官員犯贓罪案,真宗方讀案,遲 回間欲寬貸次,未有聖語,其判院輒便奏云:「此是魏 振男。」因茲真宗便嚇怒云:「是魏振男,便得受贓,便得 為不法。」拂下其案云:「依法正行。」遂處死。後來有一知 院,因觀前車覆轍,每奏事,兢懼取進止。忽復有詞科 臣僚犯贓罪案進呈,真宗問云:「如何?」遂奏云:「此人悉 以當辜。」聞說涕泣云:「玷陛下之與科名,孤陛下之所 任使,更無面得見陛下,更無面得見朝廷,惟俟一死 而已。」真宗聞之云:「特與貸罪安置。」

《宋史·仁宗本紀》贊曰:仁宗恭儉仁恕,出於天性。大辟 疑者,皆令上讞,歲常活千餘。吏部選人,一坐失入死 罪,皆終身不遷。每諭輔臣曰:「朕未嘗詈人以死,況敢 濫用辟乎?」

《畫墁錄》:「熙寧中,郎中趙誠自富順監代還,過鳳翔,自 言一任二年,裁兩次杖罪。元豐中,河中人劉勃自南 京軍巡官代還,自言一任斷絞刑二百六十有奇,斬 刑六十餘,釘剮二十七。此一院數也。紹聖二年冬,予 至陝府。三年七月,裁斷絞刑一。是年冬移潭,在任二 年半,凡五服相犯,悉具言之,可傷生所未見也。子殺」 父,父殺子,各一。兄弟相殺,妻殺夫者數人。

《演繁露》:東坡詩:「周公與管蔡,恨不茅三間。」《南史劉義 真傳贊》曰:「善乎龐公之言,比之周公管蔡,若處茅屋 之內,宜無放殺之酷。」

《唾玉集》:東坡先生嘗行一令,以兩卦名證一故事,一 人云:「孟嘗門下三千客,《大有》《同人》。」一人云:「光武兵渡 滹沱河,《未濟》《既濟》。」一人云:「劉寬婢羹污朝衣,《家人》《小 過》。」先生云:「牛僧孺父子犯罪,先斬《小畜》,後斬《大畜》。」蓋 為荊公發也。

西疇老人常言:自左道亂俗,有茹蔬雜聚而生廢人 理者。自妖巫惑眾,有病不醫藥而死非正命者,準之 法令,皆殺無赦。今愚迷誑誘,壁掛空文,而刑戮不加 焉,何以革其非而道之歸正歟《雨航雜錄》:孔子贊《易》古之聰明睿智神武而不殺,稱 善人曰「勝殘去殺」,語季康子曰「子為政焉用殺?」《大學》 一書於妨賢病國小人深惡痛絕之。然止曰「迸諸四 夷,不與同中國」,未嘗言殺也。聖人之慎殺如此哉!

重辟部外編 编辑

《還冤記》:漢世何敞為交趾刺史,行部蒼梧郡高要縣, 暮宿鵲奔亭,夜猶未半,有一女子從樓下出,自云:「妾 姓蘇名娥,字始珠,本廣信縣修里人,早失父母,又無 兄弟,夫亦久亡,有雜繒百二十匹,及婢一人,名致富。 妾孤窮羸弱,不能自振,欲往旁縣賣繒,就同縣人王 伯賃牛車一乘,直錢萬二千,載妾并繒,令致富執轡」, 乃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於時日暮,行人既絕, 不敢前行,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往亭長舍乞 漿取火。亭長龔壽操刀持戟,來至車旁,問妾曰:「夫人 從何所來?車上何載?丈夫安在?何故獨行?」妾應之曰: 「何勞問之?」壽因捉妾臂曰:「少艾有色,寧可相樂耶?」妾 時怖懼,不肯聽從。壽即以刀刺脅,一創立死,又殺致 富。壽掘樓下埋妾并婢,取財物去。殺牛燒車,車杠及 牛骨,貯亭東空井中。妾死痛酷,無所告訴,故來自歸 於明。使君敝曰:「今欲發汝屍骸,以何為驗?」女子曰:「妾 上下皆著白衣青絲履,猶未朽也。」掘之果然。敞乃遣 吏捕壽,拷問具服,下廣信縣驗問,與娥語同。收壽父 母兄弟皆繫獄。敞表「壽殺人,於常律不致族誅,但壽 為惡隱密經年,王法所不能得,鬼神訴,千載無一,請 皆斬之,以助陰殺。」上報聽之。

漢時有王忳,字少林,為郿縣令。之縣,到釐亭,亭常有 鬼殺人。忳宿樓上,夜有女子稱欲訴冤,無衣自蓋。忳 以衣與之,乃進曰:「妾本涪令妻也,欲往之官,過此亭 宿。亭長殺妾大小十餘口,埋在樓下,奪取衣裳財物。 亭長今為縣門下游徼。」忳曰:「當為汝報之,勿復妄殺 良善耶!」鬼捉衣而去。忳旦收游徼,詰問,即服。收同謀 十餘人并殺之,掘取諸喪歸其家,殯葬亭永。清寧。人 謠曰:「信哉少林世無偶,飛被走馬與鬼語。」「飛被走馬」, 別為他事,今所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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