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030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十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三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十卷目錄

 婚禮部總論二

  禮記大傳 樂記 雜記 祭統 經解 哀公問 坊記 昏義

  管子君臣下 入國

  孔子家語本命解

  孔叢子嘉言 論書

  春秋繁露玉杯

  大戴禮本命

  韓詩外傳論婚

禮儀典第三十卷

婚禮部總論二 编辑

禮記 编辑

《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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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庶姓別於上,而戚單於下,昏姻可以通乎?」「繫之以 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雖百世而昏姻不通」者, 《周》道然也。

作記之人,以殷人五世以後可以通昏,故將殷法以問於周。云周家五世以後,庶姓別異於上,與高祖不同,各為氏族,不共高祖,別自為宗,是別於上也。戚,親也。單,盡也。謂四從兄弟,恩親盡於下,各自為宗,不相尊敬。庶,眾也。高祖以外,人轉廣遠,分姓眾多,故曰庶姓高祖以上,復為五宗也。既姓別親盡,昏姻應可以通,故問其可通與否,記者以周法答之。《周法》雖庶姓別於上而有世繫,連繫之以本姓而不分別,若姬氏、姜氏大宗百世不改也。連綴族人以飲食之禮而不殊異,雖相去百世,昏姻不得通。周道如此,異於殷也。集說長樂陳氏曰:「恩出於情,有時而可絕;義出於理,無時而可廢。故六世而親屬竭者,恩之可絕也;百世而昏姻不通者,義之不可廢也。然恩之有絕,其來尚矣,而義之不廢,特始於周。故舜娶於堯,而君子不以為非禮;昭公娶於吳,而君子以為不知禮,以其時之文質不同故也。」 慶源輔氏曰:「自野者觀之,宜若可以通昏」姻矣。而《周道》則不然,此夫子所以欲從《周》也。必如是而後仁之至、義之盡也。

《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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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

《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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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 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婦。己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 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

集說鄭氏曰:「此謂可用吉禮之時。父大功卒哭,可以冠子;嫁子小功卒哭,可以取婦;己大功卒哭,可以冠子;小功卒哭,可以取妻;必偕祭乃行也。」下殤小功齊衰之喪,除喪而後可為昏禮。凡冠者,其時當冠,則因喪冠之。 孔氏曰:「大功謂己有大功之喪。末謂卒哭之後取婦。有酒食之會,集鄉黨僚友,涉近歡樂,故大功之末」,乃可得為也。經文「大功」據己身不云父,「小功」據其父不云身,互而相通,故鄭注同之。謂父及己身俱有大功之末、小功之末,父是大功之末,己亦是大功之末,乃得行此冠子嫁子,父小功之末,己亦小功之末,可以嫁取。必父子俱然,乃得行事,故云「必偕祭乃行。」知父子俱大功小功者,若姑姊妹出適,父子,俱為大功;從祖兄弟父子,俱為小功,其服同也。若父齊衰,子大功,則不可。若父大功,子小功,可以冠嫁,未可取婦。必父子俱小功之末,可以取婦。若父小功,己緦麻,灼然合取可知。下殤小功,謂本齊衰重服,降在小功,不可冠嫁。其餘小功,可以冠取。若其齊衰,長殤、中殤降在大功,理不可冠嫁矣。經云「大功、小功之末,可以吉冠。」則大功、小功之初,當冠之時,則因喪服而冠之。鄭因前經三年之喪可冠,於此復明輕喪亦可冠也。 范氏曰:「按《禮》,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於子已為無服也。以己尚在大功喪中,猶未忍為子取婦,近於歡事也。故於冠子嫁子則可,取婦則不可矣。己有緦麻之喪,於祭亦廢,昏亦不通矣,況小功乎?」又曰:「五服之制,各有月數,月數之內,自無吉事,故曰縗麻非所以接弁冕也。」《春秋左氏傳》:「齊侯使晏子請繼室於晉,叔向對曰:『寡君之願也,縗絰之中,是以未敢請』。」時晉侯有少姜之喪耳,禮貴妾緦,而叔向稱在縗絰之中。推此而言,雖輕喪之麻,猶無昏姻之道也。而敦「本敬始」之義,每於昏冠見

「之矣。《雜記》曰:『大功之末,可以嫁子,小功之末,可以取婦』。而下章云:『己雖小功,卒哭,可冠取妻也』。」 二文誠為相代。尋此言為男女失時,或繼嗣未立者耳,非通例也 。橫渠張氏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婦。」 疑「大功之末」 已下十二字為衍,宜直云父大功之末,云父大功,則「是己小功之末也;而己之子緦麻之末也,故可以冠取也。蓋冠取者,固已無服矣。凡卒哭之後,皆是末也。所以言衍者,以上十二字,義無所附著。己雖小功,既卒哭,可與冠取妻」 ,是己自冠取妻也 。山陰陵氏曰:「入小功之末,謂小功服之在父行者,若從祖父母、從姊妹、從祖父祖母、從祖祖姑是也。大功」 之末,在卑行者,若孫及從父兄弟、從父姊妹兄弟之子婦是也。大功之末,不言可以取婦,不可以取婦也。己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言主冠取者,雖在可以主之域,然其冠取者,若有小功未卒哭,亦不可。

《祭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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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內自盡,又外求助,《昏禮》是也。故國君取夫人之辭 曰:「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廟社稷」,此求 助之本也。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外內之官 也。

《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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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故昏姻之禮廢,則夫 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哀公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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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侍坐於哀公。哀公曰:「敢問人道誰為大?」孔子愀 然作色而對曰:「君之及此言也,百姓之德也固,臣敢 無辭而對人道政為大。」公曰:「敢問何謂為政?」孔子對 曰:「政者,正也,君為正,則百姓從政矣。君之所為,百姓 之所從也;君所不為,百姓何從?」公曰:「敢問為政如之 何?」孔子對曰:「夫婦別,父子親,君臣嚴,三者正,則庶物 從之矣。」公曰:「寡人雖無似也,願聞所以行三言之道。 可得聞乎?」孔子對曰:「古之為政,愛人為大,所以治。愛 人,禮為大,所以治。禮,敬為大。敬之至矣,大昏為大;大 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親迎,親之也;親之也者,親之 也。是故君子興敬為親,舍敬是遺親也。弗愛不親,弗 敬不正。愛與敬,其政之本與!」

人有禮則生,所以治愛人,非禮不可。禮以敬為主,故治禮則先敬。敬有大小,若敬之至極之中,天子諸侯之大昏又為大也。國君雖尊,服冕服以自迎,欲親此婦也。所以親此婦人,欲使婦人亦親己也。「興敬為親」,言君子冕而親迎,興起敬心,為欲相親,捨去敬心,是遺棄相親之道也。若夫不愛重,不自親迎,則夫婦之情不相親愛矣。「不敬於婦」,則室家之道不正矣。親愛則仁也,尊敬則義也,仁義,政教之本也。集說嚴陵方氏曰:「夫政在養人,故為政愛人為大。然而愛人無節,則是墨氏之兼愛而已,又安能無亂乎?節所以治之也,故曰『禮為大。禮以敬為至,而《大昏》又為至焉,故曰『敬之至矣。《大昏》既為敬之至,故雖天子諸侯之尊,亦冕而親迎也。迎必冕,所以致其敬;迎必親,所以致其親。己親其人乃所以使人之親己而已。故曰:『親之也者,親之也』』』。」冕而親迎,可謂敬矣。不由此無以合二姓之好,豈非親乎?故曰:「興敬為親,舍敬是遺。」親也。弗愛則無以相合而其情疏,弗敬則無以相別而其情褻。愛敬之道,其始雖本於閨門之內,夫婦之閒,及夫廣而充之,其愛至於不敢惡於人,其敬至於不敢慢於人,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故曰:『愛與敬,其政之本與』!所謂冕而親迎』者,若天子以衮冕,諸侯以元冕,大夫冕而不旒,夏后氏迎於庭,殷人迎於堂,周人迎於戶,是矣。」 山陰陸氏曰:「所以致愛人禮為大,言君子篤於人,而約之以禮,敬之至矣。《大昏》為大敬,苟不至,則所謂大昏不大也,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親迎者,言大昏之」禮至矣,則至大昏時,冕而親迎可也。請期用大昕,親迎用大昏,舍敬是遺親,不敬則褻,將以親之也,乃所以疏之也。馬氏曰:「夫婦父子,內治也;君臣,外治也。大昏既為敬之至,冕而親迎,所以行其敬也。其行敬之際,則親親之意可寓於其中,則是敬之存親斯存之矣,敬之亡親斯亡之矣。故曰:『君子興敬為親,舍敬是遺親也』。」 長樂劉氏曰:「古之君子興敬於大昏者,為其祖先之重付也。舍敬是遺其親之所付,烏得以為孝乎?」

公曰:「寡人願有言,然冕而親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 作色而對曰:「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為天地 宗廟社稷之主,君何謂已重乎?」

冕,則祭服也。天子則衮冕,諸侯以下,各用助祭之服,故《士昏禮》「主人爵弁服」是也。《春秋公羊》說:天子至庶人皆親迎。《左氏》謂天子至尊無敵,無親迎之禮。諸侯有故,若疾病,則上卿逆上公臨之。許氏

案高祖時,皇太子納妃,叔孫通制禮,以為天子無親迎。元駮之云:「大姒之家,在渭之涘,文王親迎于渭」,引此《記》為證。然《詩》文王親迎之時,猶為西伯,鄭駮未定,以答哀公所問,故解先聖為周公。又魯得郊天,故云「天地社稷之主。」若異義所駮,則以先聖及天地據天子。集說:延平周氏曰:「或者以親迎之禮止行於諸侯,而孔子所以對於哀公者,蓋諸侯禮也。或者以親迎之禮必達於天子,而孔子所以言於魯國者,蓋天子禮也。二者之說,以為達於天子者是也。夫天子者,勢之不可屈者也;親迎者,禮之不可廢者也。以不可屈之勢,而行不可廢之禮,則親迎所以為重也。且三年之喪者」,人道之終也。故自天子達於庶人,特其喪葬有遲速之別耳,則所謂親迎者,人道之始也,亦必自天子達於庶人,特其地有遠近之別耳。何以知之?《詩》曰:「文王親迎于渭之陽」,所謂渭之陽者,以王禮追美之而言其近也。又曰:「韓侯親迎于蹶之里」,所謂蹶之里者,以侯禮而言其遠也。及後世,或俟于堂而詩人言之,或其臣為之逆而《春秋》書之,皆失也。然而齊致女於讙,魯受女於讙,則亦書之者,讙,魯地也,蓋亦罪其所迎之地,非遠近之別也。此所以知其親迎必達於天子者也。 嚴陵方氏曰:「夫氏以其子而求人之女,婦氏以其女而從人之子,然後昏姻之道成。故曰『合二姓之好。昏姻之禮,前世作』」之而有所傳,後世述之而有所繼,故曰「繼先聖之後。」以其有所作,故以聖言之,以為天地、宗廟、社稷主。主者,為祭主也,以其承先祖共祭祀故也。其序先天地而後宗廟者,神人之序也;先宗廟而後社稷者,內外之序也。

公曰:「寡人固不固,焉得聞此言也?寡人欲問,不得其 辭,請少進。」孔子曰:「天地不合,萬物不生。《大昏》,萬世之 嗣也,君何謂已重焉?」孔子遂言曰:「內以治宗廟之禮, 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禮,足以立上下 之敬;物恥足以振之,國恥足以興之。為政先禮,禮其 政之本歟!」

集說石林葉氏曰:「昏以繼萬世之嗣,而為先祖後,與之共事宗廟、社稷,以及天地,所謂主也。君共粢盛,大夫共祭服,則內足以治宗廟之禮。推而大之,可以配天地。天則神也,地則明也,故以配天地之神明。夫婦正則名正,名正則言順,故出則足以治直言之禮。推而廣之,凡君臣、父子,皆所正也,故以立上下之敬。至於事」之廢墜,可恥者足以正之;國之衰弱,可恥者足以興之。為政之本,孰有先於此乎?然而昏姻之禮,人倫之常也,其效若此者,何也?蓋大王之所以興國者,以其有姜女;文王之所以造周者,以其有后妃;幽王之所以亡天下也,亦以褒姒而已。王化之本,取諸家而推之,則天下無不治。

孔子遂言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 妻也者,親之主也,敢不敬與?子也者,親之後也,敢不 敬與?君子無不敬也,敬身為大。身也者,親之枝也,敢 不敬與?不能敬其身,是傷其親;傷其親,是傷其本;傷 其本,枝從而亡。三者百姓之象也。身以及身,子以及 子,妃以及妃。君行此三者,則愾乎天下矣,大王之道 也。」如此,則國家順矣。

《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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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故買妾不知其姓則 卜之,以此坊民,《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其死曰 孟子卒。」

子云:「《昏禮》,婿親迎見於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 之違也,以此坊民,婦猶有不至者。」

《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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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鄭《目錄》云:「名曰昏義者,以其記取妻之義,內教之所由成也。」此於《別錄》屬吉事謂之昏者,鄭《昏禮目錄》云:「取妻之禮,以昏為期,必以昏者,取其陽往陰來之義。日入後二刻半為昏,以定稱之。婿曰昏,妻曰姻」,謂婿以昏時而來,妻則因之而去也。若婿與妻之屬,亦稱昏姻。故鄭注《昏禮》云:「女氏稱昏,婿氏稱姻。」《爾雅》:「婿父為姻,婦父為昏。」又云:「婿之黨為姻兄弟,婦之黨謂昏兄弟」是也。天地初分之後,遂皇時則有夫婦,故《通卦驗》云:「遂皇法北斗七星而立七政。」則君臣、父子、夫婦及政等。是夫婦始自遂皇也。譙周云:「太昊制嫁娶,儷皮為禮。」是儷皮起於太昊也。其媒官具於《月令疏》:五帝以前為昏,不限同姓異姓。三王以來,文家異姓為昏,質家同姓為昏。其昏之年,則《大戴禮》「男三十、女二十」,合五十應大衍之數,自天子達於庶人,一也。然舜年三十不娶,謂之鰥,文王十五生,武王,尚有兄伯邑考,則人君昏娶早矣。先儒又以男二十而冠,女十五而笄,自此以後,可以嫁娶。至男三十、女二十,是正禮也。集說呂氏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

父子,然後有君臣。故男女夫婦,人道之始也,可不敬乎?《序卦》曰:「物不可以苟合,故受之以賁。」 蓋天下之情,不合則不成其所以合也。敬則克終,苟則易離,必受之以致飾者,所以敬而不苟也。《昏禮》者,其受賁之義乎!必以昏者,陽往而陰來,陽屈而陰伸,男下女之義也 。吳郡張氏曰:「昏禮用昏時,日往則月來,陽往則陰」 來之義。異姓取和而不同,以水濟火則不相成。男女同則不昌也。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 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 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 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集說孔氏曰:「此總明《昏禮》之義,從始至終也。采,謂采擇之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鴈,謂使媒氏下通其言,女許之,然後納采。」《白虎通》云:「鴈取其隨時南北而不失節。」又「鴈隨陽,妻從夫之義。」「問名者,問其女所生母之姓名,故《昏禮》云:『為誰氏』?言女之母何姓也。此二禮一使兼行之。納吉」者,謂男家既卜得吉與女氏也。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昏成,春秋則謂之「納幣。」其庶人則緇帛五兩,卿大夫則元纁,元三纁二,加以儷皮,諸侯加以大璋,天子加以穀圭,皆具於《周禮經注》也。「請期」者,謂男家使人請女家以昏時之期。請者,謙敬之辭,示不敢自專也。納吉、納徵、請期,每一事則使者一人行。惟納徵無鴈,以有幣「故其餘皆用鴈。主人,謂女父母行此等禮時,女之父母設筵几於禰廟。此等皆據《士昏禮》而知之。」 藍田呂氏曰:「合同姓以為宗者,兄弟之恩,患乎不親也;合異姓以為昏者,男女之際,患乎無別也。故取妻不取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皆所以遠別也。君子之祭也,既內自盡,又外求助,昏禮是也。故」國君取夫人之辭曰:「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廟社稷,出夫人之辭曰:「某不敏,不能從而共粢盛。」昏禮,父醮子而命之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詩》有采蘩《采蘋》,皆以承先祖,共祭祀,為不失職。蓋婦人之職,莫先於奉祭祀。女子未嫁,觀於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其教有素矣。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故天地不合,萬物不生,大昏萬世之嗣也。此《昏禮》所以不可不敬也。故曰:「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也。」昏禮之節,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其別有六,必至於六者,敬則不苟,別則致詳也。納采者,昏禮下達,男先下女,媒妁之言既達,則女先許之矣,男不敢必也。故納采擇之禮以求之,故曰納采。其禮用鴈,五禮皆用之。鴈,大夫之摯也。士昏而用大夫之摯,攝盛也,猶乘墨車而迎也。其辭曰:「吾子有惠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言有惠貺室,則知女氏之前許也。既納采,遂問名者,不敢必主人之女問名,將卜之也。故其辭曰:「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對曰:「吾子有命,且以備數而擇之,某不敢辭,則告之矣。」納吉者,既問名,而男氏以吉卜告女氏也。其辭曰:「吾子有貺,命,某加諸占,曰吉,使某也敢告。」納徵者,納幣以聘之也。古之聘士聘女,皆以幣交恭敬,不可以虛拘也。正潔之女,非禮則不行,猶正潔之士,非其招則不往也。故以聘士之禮聘之,是以有儷皮束帛。以贄見之禮見之,是以用鴈。敬之如此其至,則夫婦之不正,未之有也。徵,成也,證也,所以成其信而不渝也。聘幣皆以束帛,故無過五兩。諸侯天子至於用玉,則又所以重其禮也。請期者,男氏請昏期於女氏也。昏期主於男氏,而必請於女氏,女氏固辭,然後告期者,賓主之義「不敢先也。」此五者行乎親迎之前,又皆男氏受命於廟,女氏聽命於廟,筵几以敬神,拜迎揖讓以敬賓,至繁縟也,至重慎也,皆所以敬而不苟也。婦從於夫,女卑於男,人之大倫也。《昏禮》下達,自納采至於親迎,皆男先於女者也,天地之義存焉。天氣降而下,地氣應而上,則天地交而陰陽和,萬物生,上「以禮求下,下以誠應上,則上下交,君臣和,萬化成。男女之際,非特有所下也。別疑遠恥,且以成婦之正順,以為事宗廟,繼後世之重也。聘則為妻,奔則為妾。聘者以禮先之,奔則不待禮而行,所以別貴賤也。」 長樂陳氏曰:「納吉則其禮成矣。故納徵、納采、問名、納吉、請期以禽贄,納徵以圭璋皮帛。由徵以」前,慮其或不受也,故皆言納。既納徵則聽命而已,故於期言請焉。《士昏禮》:既納采問名,然後歸卜於禰,既卜,然後納吉。而卜常在告廟之日。《禮記》曰:「卜郊,受命於祖廟,作龜於禰宮,尊祖親考之義也。」鄭氏謂「受命退乃卜」,卜昏之禮,蓋亦如之。然則告廟始於納采問名之後矣。納采問名,一使而二鴈,三入廟而再迎之,則問名因於納采,故其禮略也。士昏贄用鴈者,攝盛也。觀其所乘,大夫之墨車,所以助祭之爵弁,而女必次純

衣纁袡,腊必用鮮,魚必殽全,則攝贄而鴈不為過也。鄭氏曰:「用鴈取其順陰陽來往。」理必不然。《周禮》曰:「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考之於史曰:「綿繡千純。」又曰:「文繡千純。」則純,匹端也。《周禮》所謂純帛,乃匹帛也。鄭改以為緇,誤矣。匹帛無過五兩,則庶人不必五兩,大夫、士不得過焉,非謂庶人用緇,大夫用元纁也。先王之制昏禮,其用財不過如此,則婦人之所飾可知矣。以為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而不在財也。納采以至納徵,主人不辭而請期。辭者,以期在夫家,而不在主人也。請期曰:「吾子有賜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請吉日。」蓋惟父之昆弟,己與子之昆弟無死喪之「凶,然後可以行禮焉。」又曰:「《異義》云:《戴禮》說:『天子親迎』;《左氏》說:『天子不親迎,上卿迎之;諸侯亦不親迎,使上大夫迎之』。鄭駁《異義》云:『文王娶太姒,親迎于渭』。又孔子答哀公,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冕而親迎,何謂已重乎?此天子諸侯有親迎也。然考之於經,著之《詩》刺,不親迎,而充耳以黃者,人君之飾。」又文王迎于渭,韓侯迎于蹶,而《春秋》紀裂繻來逆女。《公羊》曰:「譏不親迎也。」公子翬如齊逆女。《穀梁》曰:「逆女,親者也。使大夫,非正也。」莊公如齊逆女。《穀梁》曰:「親迎,常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不正其親迎於齊也。」凡此皆言諸侯親迎之禮,若天子則不然。趙氏曰:「王者之尊,海內莫」敵,故嫁女使諸侯主之。適諸侯,諸侯莫敢有其室,若屈萬乘之尊而行親迎之禮,則何莫敢敵之有乎?夫子對哀公曰:「為天地社稷宗廟之主。」以魯有郊祀天地之禮,故云爾,非為天子發也。《左氏》謂「諸侯不親迎」,《公羊》謂「天子亦親迎」,其說不能全與《經》合,當從趙氏之論為正 。馬氏曰:「二姓者,姓之所自」出者,異也。繫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雖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所以重其別,而必待二姓,然後合好也。上主於事宗廟,下主於繼後世,則中宜主於順舅姑,和室人,而以當於夫也。所主者如此,則君子可不重歟?采者,有所采擇,君子於事之始,未嘗不采擇,故此始於《納采》。自納采至請期,聽婿家之命。必於廟者,不敢忘其祖,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石林葉氏曰:「賤而至於庶人,貴而至於天子,雖用幣不同,而皆用儷皮者,不忘本也。」陳注:方氏曰:「納采」者,納鴈以為采擇之禮也。「《問名》者,問女生之母名氏也。納吉者,得吉卜而納之也。《納徵》」者,納幣以為昏姻之證也。《請期》者,請昏姻之期日也。

父親醮子,而命之迎,男先於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 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婿執鴈入,揖讓升堂,再拜 奠鴈,蓋親受之於父母也。降,出御婦車,而婿授綏,御 輪三周,先俟於門外。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 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

「酌而無酬酢曰醮。」醮之禮,如冠醮與,其異者,於寢耳。婿御婦車,輪三周,御者代之,婿自乘其車,先道之歸也。「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成婦之義。集說孔氏曰:「此明親迎之禮。《冠禮》醮子在廟,父以酒醮子,命之親迎。男往迎之,女則從男而至主人,女之父,以婿來親迎,故筵月於廟,以敵禮待之,故拜迎於門外。主人就東階,初入門,將曲揖;當階北面揖,當碑揖;至階三讓。主人升自阼階,揖;婿升自西階,北面奠鴈,再拜。」於時女房中南面,母在房戶外之西南面。婿既拜訖,旋降出。女出房南面立於母左,父西面誡之,女乃西行,母南面誡之,是婿親受之於父母也。「降出,御婦車」,謂婿降西階而出,親御婦車。「婿授綏」者,婦升車之時,而婿授之以綬,御婦車之輪三匝,然後御者代御之。婦至婿之寢門,婿揖以婦入則稍西避之。「共牢而食」者,在夫之寢,婿東面,婦西面,共一「牲牢,而同食不異牲。合巹而酳。酳,演也,謂食畢飲酒,演安其氣。巹,謂半瓢。以一瓠分為兩瓢,謂之巹。婿之與婦,各執一片以酳,故云合巹而酳,欲使婿親婦,婦亦親婿,所以體同為一,不使尊卑有殊也。」 藍田呂氏曰:「御婦車,授綏,御輪三周,先俟於門外,則所以下之之禮盡矣。共牢合巹,所以親之之義見矣。下之則有敬矣,親之則有愛矣。愛敬,禮之大體,而先敬後愛者,自異姓而合之,所以貴乎別也。故曰『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別,而立夫婦之義』。」 嚴陵方氏曰:「執鴈,謂執之以為摯也。執之自此,而奠之於彼,故又言『奠鴈焉。御車以輪三周為節,止於三,則取陰陽奇偶之數成也。共牢而食,則不異牲也;合巹而酳,則不異爵也。合巹有合體之義,共牢有同尊卑之義,體合則尊卑同,同尊卑則相親而不相離矣』。」 新安朱氏曰:「用鴈亦攝盛之意。蓋既許攝盛,則雖庶人不得用匹。又《昏禮》『摯不用死,故不得不越雉而用鴈也』。」 錢塘于氏曰:「上一段發明其所

以重,故總之曰:「所以敬謹,重正昏禮」 也。此一段發明其所以親,故總之曰,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推所以而言之,則聖人兩致其意,於昏禮者,始昭然義見矣。況夫婦之義,本於判合,故當始進之初,於敬謹重正之中,尢盡其綢繆委曲之誠?父親醮而命迎,則降尊以示其恩也;婿再拜而奠鴈,則屈體以尚其恭也。「御輪以候」 ,則舂容以須之而不敢遽也。「揖婦以入」 ,則卑抑以延之而不敢慢也。《共牢》「合巹」 ,又款密浹洽,而相與周旋也。

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別, 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 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 禮者,禮之本也。」

《昏禮》必敬慎重正,而後男女相親,不然,久必離異也。所以「昏禮為禮本」者,昏禮得所,則受氣純和,生子必孝,事君必忠。孝則父子親,忠則朝廷正,是昏禮為諸禮之本也。集說藍田呂氏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以有別也。如其無別,則夫不夫,婦不婦矣。父子之親,從何而正?父子不親,則君臣之義,從何而立?三者不正,求不為禽獸者,未之有也。蓋人倫之本,始於夫婦,終於君臣,本正而末不治者,亦未之有也。故曰:『昏者,禮之本』。」 石林葉氏曰:「納采用鴈而擇所,昏敬之也;問名而卜之吉然後昏」,謹之也。「納采而後成昏禮」,重之也。「請期而後交合」,正之也。「既至而後同尊卑」,親之也。自納采至於請期,未成其為婦也,故以成男女之別。既受之父母,而至於合巹而飲,則非特男女之交而已,故以立夫婦之義。夫婦有義則內足以事親,故父子有親則家齊矣。推而治國,故君臣有正。齊家,本也,治國,末也。故《昏禮》所以為禮之至也。

夙興,婦沐浴以俟見。質明,贊見婦於舅姑。「婦執笲棗 栗。」脩以見贊醴婦,婦祭脯醢,祭醴,成婦禮也。舅姑 入室,婦以特豚饋,明婦順也。厥明,舅姑共饗,婦以一 獻之禮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以著代 也。

成婦禮,成其為婦之禮也。「贊醴」,「婦」當作「禮」,聲之誤也。「以饋」,明婦順者,供養之禮,主於孝順。婦降自阼階,言既獻之,而授之以室事也。降者,各還其燕寢,婦見及饋,饗於適寢。《昏禮》不言「厥明」,此言之者,容大夫以上禮多,或異日也。此論《昏禮》。明日婦見舅姑,舅姑醴婦。又舅姑入室,婦饋特豚,又明日舅姑饗婦之節,此即《士昏禮》也,故有特豚饋於舅姑。若大夫以上,非唯特豚而已,雖以士為主,亦兼明大夫,故有厥明,舅姑共饗婦。若《士昏禮》則舅姑醴婦,訖則饗之,不待厥明也。「婦執笲,棗栗。」脩以見者,案《士昏禮》,「舅坐於阼階西面,姑坐於房外南面,婦執笲棗栗進,東面拜奠於舅席訖,又執」「脩升進,北面拜奠於姑席」是也。「贊醴婦,婦祭脯醢。祭醴」者,案《士昏禮》,婦席於戶牖間,贊者酌醴置席前,北面,婦於席西東面拜受,贊者西階上北面拜送,又拜薦脯醢。「婦升席,左執觶,右祭脯醢訖,以柶祭醴三」是也。「舅姑入室,婦以特豚饋」者,按《士昏禮》「舅姑入於室,婦盥饋,特豚合升,側載無魚,腊無稷,並南上。其他如」取女禮。鄭注云:「側載者,右胖載之舅俎,左胖載之姑俎。」異尊卑並南上者,舅姑共席於奧,其饌各以南為上也。「舅姑共饗婦」者,案《士昏禮》云:既言舅姑薦俎醢,以《鄉飲酒》之禮約之,席在室外戶之西,舅酌酒於阼階獻婦,婦西階上拜受,即席祭薦。祭酒畢,於西階上北面卒爵,婦酢舅,舅於阼階上受酢,飲畢乃酬。婦先酌,自飲畢,更酌酒以酬姑。姑受爵,奠於薦左,不舉爵,正禮畢也。阼階是舅姑所升處,今婦由阼階而降者,是著明代舅姑之事也。集說藍田呂氏曰:「婦人從夫,與夫同體者也。夫之所事,婦亦事之,所養婦亦養之。故婦之於舅姑,猶子之於父母也。夙興沐浴執笲以見舅姑,舅姑醴婦,婦祭脯醢祭醴,明敬事自此始矣,故曰成婦禮也。舅姑入於室,婦以特豚饋贊成祭,卒食,一酳徹席,婦餕,明共養自此始矣,故曰明婦順也。父老則傳之子,姑老則傳之婦。故《冠禮》『子始冠,著其代父之意焉;《昏禮》『婦始見,著其代姑之意焉。明所以冠,所以昏者,其責在是也,故曰以著代』』。」 嚴陵方氏曰:「婦沐浴以俟見,所以致敬也。贊,即相者也。棗栗則品之潔者,以奠於舅,尊之也。」脩,則味之美者以奠於姑,親之也。「贊醴婦」,謂贊者以醴酌婦而勞之也。祭脯醢而不及牲,祭醴而不及酒者,又以婦禮始成而未備故也。下言特豚饋而不及特牲,亦此之意。厥明,明日也。夙興,婦既饋舅姑矣。故厥明,舅姑共饗婦焉,蓋報施之禮然也。一獻與一獻孰之一獻同義,奠酬與奠酬而升歌同義。 馬氏曰:「沐浴,自潔,以重禮也。」質明,平明也。贊者,贊助以行禮也。笲者,《曲禮》曰:「椇榛脯脩、棗栗,婦人之摯

也。蓋婦質,則用器不過於笲,其摯不過棗栗腶脩而已。「贊醴婦」者,舅姑答婦,亦必有贊也。脯醢者,羞也。醴者,酒也。婦受酒與羞必祭者,所以重舅之答己也,故曰:「成婦禮也。」特豚微物而已,用之以饋舅姑者,在順而不在於物也,一獻一酌而已,用之以饗婦者,在禮而不在酌也。奠酬者,舅姑與婦相為酬酢也。陳注:「質明」,昏禮之次日,正明之時也。贊,相禮之人也。笲之為器似筥,以竹或葦為之,衣以青繒,以盛此棗栗。脩之贄,脩脯也。加薑、桂治之曰:脩。贊醴婦者。婦席於戶牖間,贊者酌醴置席前,婦於席西,東面拜受,贊者西階上北面拜送,又拜薦脯醢。婦升席,左執觶,右祭脯醢訖,以柶祭醴三。是祭脯醢、祭醴者,所以成其為婦之禮也。舅姑入於室,婦盥饋特豚,合升而分載之,左胖載之舅俎,右胖載之姑俎,無魚,腊無稷。舅姑並席於奧,東面南上,饌亦如之。此明其為婦之孝順也。厥明,昏禮之又明日也。《昏禮》注云:「舅姑共饗婦者,舅獻爵,姑薦脯醢。」又云:「舅洗於南洗,洗爵以獻婦也。姑洗於北洗,洗爵以酬婦也。」賈《疏》云:「舅獻姑酬,共成一獻,仍無妨姑薦酺醢。」此說是也。但婦酢舅,更爵自薦。又云:「奠酬」,酬酢皆不言處,所以例推之。舅姑之位,當如婦見舅席於阼姑席於房外,而婦行更爵自薦及奠獻之禮。《歟疏》曰:「舅酌酒於阼階獻婦,婦西階上拜受,即席祭薦,祭酒畢,於西階上北面卒爵,婦酢舅,舅於阼階上受酢,飲畢乃酬。婦更爵先自飲畢,更酌酒以酬姑,姑受爵,奠於薦左,不舉爵,正禮畢也。降階各還燕寢也。」方氏曰:「阼者,主人之階,子之代父將以為」主於外;婦之代姑,將以為主於內。故此與《冠禮》並言「著代」也。石梁王氏曰:「此皆為冢婦也。」今按:此一節難曉,《儀禮圖》亦不詳明,闕之以俟知者。

成《婦禮》,明婦順,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責婦順焉也。 婦順者,順於舅姑,和於室人,而後當於夫,以成絲麻 布帛之事,以審守委積蓋藏。是故婦順備而後內和 理,內和理而後家可長久也,故聖王重之。

集說馬氏曰:「責婦順以順舅姑,謂重順舅姑而不能和於室人,則不順乎舅姑矣;和於室人而不能當於夫,則不和於室人矣;當於夫而不能審守委積蓋藏,則不當於夫矣。數者無不備,然後可以盡婦順之道也。和於室人,如《詩》所謂『宜其家人者是也;當於夫者,如《孟子》所謂『無違夫子』是也。以成絲麻布帛,可以無寒也』」;以審守委積蓋藏,則在中饋,可以無饑也。不唯可以不饑不寒,而大可以供祭祀之羞服矣。婦順備而後內和理,和則有理,理則有義,有理義則家可長久。聖王重之,重其有理義也。

是以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於公宮;祖廟 既毀,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 牲用魚,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婦順也。

此《昏義》雖記《士昏禮》,自此以下,又廣明天子以下教女及夫婦之義。陳注「祖廟未毀」者,言此女猶於此祖有服也,則於君為親,故使女師教之於公宮。公宮,祖廟也。既毀,謂無服也,則於君為疏,故教之於宗子之家。「祭之」者,祭所出之祖也。

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 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和 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 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 而國治。故曰:「天子聽男教,后聽女順;天子理陽道,后 治陰德;天子聽外治,后聽內治,教順成俗,外內和順」, 國家理治,此之謂「盛德。」是故男教不修陽事,不得適 見於天,日為之食;婦順不修陰事,不得適見於天,月 為之食。是故日食則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職,蕩天 下之陽事;月食則后素服而修六宮之職,蕩天下之 陰事。故天子之與后,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相須而 後成者也。天子修男教,父道也;后修女順,母道也。故 曰:「天子之與后,猶父之與母也。」故為天王服斬衰,服 父之義也;為后服齊衰,服母之義也。

管子 编辑

《君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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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君聘妻於異姓,設為姪娣,命婦、宮女,盡有法制,所 以治其內也。明男女之別,昭嫌疑之節,所以防其姦 也。是以中外不通,讒慝不生,婦言不及官中之事,而 諸臣子弟無宮中之交。此先王所以「明德圉姦,昭公 威私」也。

《入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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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合獨」者,凡國都皆有掌媒,「丈夫無妻曰鰥,婦人 無夫曰寡,取鰥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 然後事之」,此之謂《合獨》。

孔子家語 编辑

《本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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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哀公問於孔子曰:「人之命與性,何謂也?」孔子對曰
考證
「分於道謂之命,形於一謂之性,化於陰陽,象形而發

謂之生,化窮數盡謂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 之終也,有始則必有終矣。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 目無見,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及生三月而 微煦,然後有見;八月生齒,然後能食;期而生臏,然後」 能行;三年囟合,然後能言;十有六而精通,然後能化。 陰窮反陽,故陰以陽變;陽窮反陰,故陽以陰化。是以 男子八月生齒,八歲而齔,二八而化;女子七月生齒, 七歲而齔,二七而化。一陽一陰,奇偶相配,然後道合 化成。性命之端,形於此也。公曰:「男子十六精通,女子 十四而化,是則可以生民矣。」而《禮》「男子三十而有室, 女子二十而有夫也,豈不晚哉?孔子曰:『夫《禮》言其極, 不是過也。男子二十而冠,有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 許嫁,有適人之道。於此而往,則自婚矣』。」群生閉藏乎 陰,而為化育之始,故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子,窮天數 也。霜降而婦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農桑起,婚禮 而殺於此。男子者,任天道而長萬物者也,知可為知 不可為知,可言知不可言,知可行知不可行者也。是 故審其倫而明其別,謂之知,所以效匹夫之聽也。女 子者,順男子之教而長其理者也。是故無專制之義, 而有三從之道。幼從父兄,既嫁從夫,夫死從子,言無 再醮之端,教令不出於閨門,事在供酒食而已,無閫 外之非儀也,不越境而奔喪,事無擅為,行無獨成,參 知而後動,可驗而後言,晝不遊庭,夜行以火,所以效 匹婦之德也。孔子遂言曰:「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謂 其逆德也;亂家子者,謂其亂倫也。世有刑人子者,謂 其棄於人也;有惡疾子者,謂其棄於天也;喪父長子, 謂其無受命也。婦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順父母。 出者,謂其逆德也,無子者,謂其絕世也。淫僻者,謂其 亂族也。嫉妒者,謂其亂家也。惡疾者,謂其不可供粢 盛也。多口舌者,謂其離親也。竊盜者,謂其反義也。《三 不去》者,謂有所取無所歸,與共更三年之喪,先貧賤 後富貴。凡此,聖人所以順男女之際,重婚姻之始也。

孔叢子 编辑

《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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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張曰:「女子必漸乎二十而後嫁,何也?」孔子曰:「十五 許嫁而後從夫,是陽動而陰應,男唱而女隨之義也。 以為繢組紃織紝者,女子之所有事也;黼黻文章之 義,婦人之所有大功也。必十五以往,漸乎二十,然後 可以通乎此事。通乎此事,然後乃能上以孝於舅姑, 下以事夫養子也。」

《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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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張問曰:「『禮,丈夫三十而室。昔者舜三十徵庸,而《書》 云『有鰥在下』,曰虞舜』,何謂也?曩師聞諸夫子曰:『聖人 在上,君子在位,則內無怨女,外無曠夫。堯為天子,而 有鰥在下,何也』?孔子曰:『夫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後娶, 古今通義也。舜父頑,母嚚,莫克圖室家之端焉,故逮 三十而謂之鰥也。《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父母』」 在則宜圖婚,若已歿,則己之娶必告其廟。今舜之鰥, 乃父母之頑嚚也,雖堯為天子,其如舜何?

漢董仲舒春秋繁露 编辑

《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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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譏文公以喪娶。難者曰:「喪者,月不過三年。三年 之喪,二十五月。」今按經,文公乃四十一月乃娶,娶時 無喪出,其法也矣。何以謂之喪娶?曰:《春秋》之論事,莫 重乎志。今娶必納幣,納幣之月在喪分,故謂之喪娶 也。且文公以秋祫祭,以冬納幣,皆失於太早。《春秋》不 譏其前,而顧譏其後,必以三年之喪,肌膚之情也,雖 從俗而不能終,猶宜未平於心。今全無悼遠之志,反 思念娶事,是《春秋》之所甚疾也,故譏不出三年於首, 而已,譏以喪娶也。

大戴禮 编辑

《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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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不具者,五目無見,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 能化。三月而徹盷,然後能有見;八月生齒,然後食;期 而生臏,然後能行三年。「合然後能言,十有六,情通 然後能化。陰窮反陽,陽窮反陰,是故陰以陽化,陽以 陰變,故男以八月而生齒,八歲而毀齒,一陰一陽然 後成道,二八十六然後情通,然後其施行。女七月生 齒,七歲而毀,二七十四然後其化成」,合於三也,小節 也;中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合於五也,中節也。 太古男五十而室,女三十「而嫁。」備於三五,合於八八 也。八者維剛也。天地以發明,故聖人以合陰陽之數 也。

韓詩外傳 编辑

《論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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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天地有合,則生氣有精矣;陰陽消息,則變化有 時矣。時得則治,時失則亂。故人生而不具者,五目無 見,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施化。三月微盷,而後 能見;七月而生齒,而後能食;期年髑就,而後能行;三 年腦合,而後能言;十六精通,而後能施化。陰陽相反陰以陽變,陽以陰變。故男八月生齒,八歲而齠齒,十」 六而精化小通。女七月生齒,七歲而齔齒,十四而精 化小通。是故陽以陰變,陰以陽變,故不肖者精化始 具,而生氣感動,觸情縱欲,反施化,是以年壽亟夭而 性不長也。《詩》曰:「乃如之人兮,懷婚姻也。」大無信也,不 知命也。賢者不然,精氣闐溢而後傷,時不可過也。不 見道端,乃陳情欲,以歌道義。《詩》曰:「靜女其姝,俟我乎 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踟躕。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 云遠,曷云能來?」急時辭也,是故稱之日月也。按徹盷微盷生

臏《髑就》。合「腦合」、「情通精通二書互異,今並存之

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娶婦之家,三日不 舉樂,思嗣親也。是故昏禮不賀,人之序也。三月而廟 見,禰來婦也。厥明見舅姑,舅姑降於西階,婦升自阼 階,授之室也。憂思三日,三月不殺,孝子之情也。故禮 者因人情為文。《詩》曰:『親結其縭,九十其儀』。」言多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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