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079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七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七十九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八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七十九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四十三

  宋楊復儀禮圖斬衰正義服圖 齊衰三年降正服圖 齊衰杖期降正服圖

   齊衰不杖期降正義服圖 齊衰三月義服圖 殤大功降服圖 大功降正義服圖 小

  功殤降服圖 小功降正義服圖 緦麻降正義服圖 五服衰冠升數圖 本宗五服圖

  天子諸侯正統旁期服圖 己為姑姊妹女子女孫適人者服圖 大夫降服或不降圖 大

  夫婦人為大宗服圖 己為母黨服圖 母黨為己服圖 妻為夫黨服圖 己為妻黨服圖

   妻黨為己服圖 臣為君服圖 臣從君服圖 君為臣服圖 妾服圖 公士大夫士為

  妾服圖

禮儀典第七十九卷

喪葬部彙考四十三 编辑

《宋楊復儀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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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衰正義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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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六升,冠七 升。

父為長子

為人後者

女子子在室為父布總箭笄髽三年。

妻為夫

妾為君

《義服》衰三升半,冠同,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

諸侯為天子

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

《齊衰三年降正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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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父卒父卒則為母。案此降服,乃降斬衰而為齊衰也。賈《疏》曰:「家無二尊,屈於父,為之齊衰。」

繼母如母

慈母如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九 升。

母為長子

妾為君之長子

《齊衰杖期降正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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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父在為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九 升。

出妻之子為母

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

《齊衰不杖期降正義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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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 升。

「為人後者」 ,為其父母報。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

「公妾」 以及士妾為其父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七 升。

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

昆弟

為眾子

昆弟之子

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

不降,正降則為大功,惟不降,故在《正服》。

大夫之適子為妻

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

適孫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昆弟之為父後者。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

女子子為祖父母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義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九升,冠十 升。

繼父同居者

為夫之君

為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

妾為女君

婦為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齊衰三月義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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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服衰六升,冠九升,無受。

曾祖父母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眾人。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衰冠無受:同前。

大夫婦人為宗子、宗子之母、妻。

大夫為宗子

《記》:「宗子孤為殤,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親則月算如邦人。」

衰冠無受:同前。

寄公為所寓

庶人為國君

《為舊君》,君之母妻。

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

舊君

衰冠無受:同前。

繼父不同居者

《殤大功降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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殤九條,皆降服衰,七升,冠十升,無受。

《大功降正義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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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升,冠十 一升。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

女子子適人者為眾昆弟。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

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升,冠十 一升。

從父昆弟

庶孫

適婦

姪丈夫婦人報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

《正不降》,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 者。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

義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一升, 冠十二升。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

《小功殤降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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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十升,冠升同,無受。

叔父之下殤

適孫之下殤

昆弟之下殤

大夫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

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殤。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殤。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姪庶孫、丈夫、婦人之長殤。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長殤。

降。《義服》。

為夫之叔父之長殤

大夫之妾為庶子之長殤。

《小功降正義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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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孫適人者

「為人後者」 「為其姊妹適人者。」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子子適士者;

大夫之妾為庶子適人者: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從祖祖父母

從祖父母

從祖昆弟

從父姊妹

外祖父母

從母丈夫婦人報

庶婦

君母之父母從母

《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

義,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

《緦麻降正義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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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衰十五升,抽其半,冠升同,無受。

庶孫之中殤

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殤

從父昆弟之子之長殤

昆弟之孫之長殤

從父昆弟姪之下殤

從母之長殤報

從祖姑姊妹適人者、報。

降義:「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

夫之姑姊妹之長殤

正服,衰冠無受,與降報同。

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

族昆弟

庶孫之婦

外孫

婿

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

妻之父母

士為庶母

姑之子

乳母

從祖昆弟之子

舅之子

曾孫

君母之昆弟

父之姑

從母昆弟

義服衰冠無受,與降服同。

夫之諸祖父母報

為夫之從父昆弟之妻

貴臣貴妾

《五服衰冠升數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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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衰:三年。

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六升,冠七升。

義服,衰三升半,冠六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六升,冠七升。

《齊衰》三年齊衰期齊衰不杖。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七升,冠八升。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八升,冠九升。

《義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九升,冠十升。

齊衰三月。

義服衰六升,冠九升,無受。

大功九月。

殤降服衰七升;冠,十升,無受。

成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自斬衰至大功降服,凡八條。冠皆校衰三等。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義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

已上二條,冠皆校衰二等。

繐衰裳四升有半,冠八升,既葬除之。

小功五月。

殤降服衰十升,冠、升同,無受。

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義,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無受。

緦麻:三月。

「降」 ,《正義》同。衰十五升,抽其半冠,升同無受。

已上衰冠升數,并受服。出《本經記》,賈氏疏。

天子諸侯正統旁期服圖

天子諸侯正統旁期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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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杖期章》,為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傳》曰:「父母、長子,君服斬。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 注云:「此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喪者,謂始封之君也。若是繼體,則其父若祖有廢疾不立。今君受國於曾祖。」 疏曰:鄭意以父祖廢疾,必以今君受國於曾祖,不取受國於祖者。若今君受國於祖,祖薨則群臣為之斬,何得從服期?故鄭以新君受國於曾祖。趙商問:「己為諸侯,父有廢疾,不任國政,不任喪事,而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斷云何?」 答云:「『父卒為祖後者三年斬』,何疑?」 趙商又問:「父卒為祖後者三年,已聞命矣。所問者父在為祖如何?欲言三年則父在,欲言期,復無主斬杖之宜。主喪之制,未知所定。」 答曰:「天子諸侯之喪,皆斬衰無期。」

己為姑姊妹女子女孫適人者服圖

大夫婦人為大宗服圖

大夫婦人為大宗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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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子之母在,則不為宗子之妻服。疏云:「宗子母年七十已上,則宗子妻得與祭,宗人乃為宗子妻。」 《服記》:「宗子孤為殤,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親則月算如邦人。」

問:「喪祭之禮,至周公然後備。夏商而上,想甚簡略。」 朱先生曰:「『然。親親、長長,貴貴、尊尊』。夏商而上,大概只是親親長長之意。到得周來,則又添得許多貴貴底禮數。如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期之喪》,天子諸侯絕,大夫降。然諸侯大夫尊同,則亦不絕不降;姊妹嫁諸侯者,則亦不絕不降。」 此皆「貴貴」 之義。上世想皆簡略,未有許多降殺貴貴底禮數。凡此皆天下之《大經》,前世所未備,到得周公搜剔出來,立為定制,更不可易。

己為母黨服圖

己為母黨服圖

君母之父母從母。君母在,則不敢不從服。君母不在,則不服。為君母後者,君母卒,則不為君母之黨服。為母之君母,母卒,則不服。庶子為後者,為其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不為後,如邦人。出妻之子,為外祖父母無服。為慈母之父母,無服。母出,則為繼母之黨服。母死,則為其母之黨服。為其母之黨服,則不為繼母之黨服。

朱先生曰:「姊妹於兄弟未嫁期,既嫁則降為大功。姊妹之身,卻不降也,故姨母重於舅也。」 又問:「從母之夫,舅之妻,皆無服,何也?」 曰:「先王制禮:父族四,故由父而上為族;曾祖父緦麻;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子之子,皆由父而推之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於舅,故從母之夫,舅之妻,皆不為服,推不去故」 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時。似乎雜亂無紀。仔細看時。則皆有義存焉。

母黨為己服圖

母黨為己服圖

姑姊妹之子、女子子及內外兄弟相報服,備見《前圖》。女子子之子服緦,即「外祖父母為外孫」 是也;「姊妹之子服緦」 ,即「舅報甥」 是也。「姑之子服緦」 ,即「舅之子報姑之子」 是也。舅之子,內兄弟也;姑之子,外兄弟也。

伊川先生曰:「報服,若姑之子為舅之子服是也。異姓之服,只是推得一重。若為母而推,則及舅而止;若為姑而推,可以及其子。故舅之子無服,卻為姑之子服。既與姑之子為服,姑之子須當報之也。」

妻為夫黨服圖

妻為夫黨服圖

己為妻黨服圖

案:《服問》云:「有從重而輕。為妻之父母。有從有服而無服」 ,公子為其妻之父母。

臣從君服圖

臣為君服圖

臣為君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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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為君之祖父母服,按鄭氏注云:「此謂始封之君也。」 若是繼體,則其父若祖有廢疾不立。今君受國於曾祖,疏云:「若今君受國於祖,祖,薨則群臣為之斬,何得從服期?」 故鄭以新君受國於曾祖,故君服斬,臣從服期。

臣為君之父服。按前說亦謂始封之君也。若是繼體,則其父有廢疾不立。今君受國於祖,故君服斬,臣從服期。

妾服圖

妾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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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士大夫士為妾服圖

公士大夫士為妾服圖

女君於妾無服

天子諸侯於妾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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