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47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四十七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七卷目錄

 天地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舜一則

  夏總一則

  殷總一則

  周一總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七卷

天地祀典部彙考一 编辑

上古 编辑

太昊伏羲氏始制郊禪 编辑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路史》。太昊伏羲氏爰 興神鼎。制郊禪。

炎帝神農氏崇郊祀以大報天地 编辑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路史》。「炎帝神農氏爰 崇郊祀。封岱禪。云。以大報而天下治。」

封禪之典,郊丘之制也,其興亦已久矣。故曰:「羲農之郊。」曰禪,後代之所守也。或以為起于黃帝,失之。

黃帝有熊氏作合宮以祀上帝 编辑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通鑑外紀》。「帝廣宮室之 制。遂作合宮。以祀上帝。接萬靈。布政教焉。」

帝顓頊高陽氏作《五基》,《六》。之樂,以調陰陽。享上帝, 命曰《承雲》。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云云。

帝嚳高辛氏以日至設兆南郊備禮樂以事上帝 编辑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嚳高辛氏以日 至,設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絜其祭服,備 其帷帳,陳之圭幣,薦之黑繒,命咸黑典樂為聲歌,作 九招,制六列五罃,享上帝以中。」

陶唐氏 编辑

帝堯制咸池之舞經首之詩作廟立府以享上帝先祖五帝 编辑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制《咸 池》之舞。而為經首之詩。以享上帝。命之曰《大咸》。

《樂動聲儀》云:「黃帝樂曰《咸池》,而大司樂以《咸池》祀地示,又夏日至于方澤奏之。」堯蓋用黃帝之樂,《大咸》樂章有經首之類,《莊子》所謂中于經首之會者,教國子舞《大咸》。注云:「堯樂也。」

作七廟,立五府,以享先祖而祀五帝。

杜佑云:「唐、虞祀五帝于五府。」牛弘云:「黃帝合宮,堯五府皆明堂也。」《書帝命驗》云:「帝者承天,立五府以尊天象,倉曰靈府,赤曰文祖,黃曰神計,白曰顯紀,黑曰元矩。」注:「唐、虞之天府,夏世室同矣。」

有虞氏 编辑

舜攝位類于上帝始行禘郊 编辑

按《書經舜典》:「肆類于上帝。」

肆。遂也。類謂攝位事。類遂以攝告天及五帝。王云。上帝。天也。馬云。上帝太一神。在紫微宮。天之最尊者。正義曰:肆是縱緩之言。此因前事而行後事,故以「肆」為遂也。類謂攝位事類。既知攝當天心,遂以攝位事類告天帝也。此類與下「禋望」相次,當為祭名。《詩》云:「是類是禡。」《周禮肆師》云:「類造上帝。」《禮·王制》云:「天子將出,類乎上帝。」所言類者,皆是祭天之事,言以事類而祭也。《周禮·小宗伯》云:「天地之大烖,類社稷」,則為位。是類之為祭,所及者廣。而《傳》之「類」謂攝位事。「類」者,以攝位而告祭,故類為祭名。《周禮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是昊天外更有五帝,上帝可以兼之,故以告天及五帝也。鄭元篤信讖緯,以為昊天上帝謂天皇大帝、北辰之星也。五帝謂靈威仰等,太微宮中有五帝座星是也。如鄭之言,天神有六也。《家語》云:「季康子問五帝之名。孔子曰:『天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王肅云:「五行之神,助天理物者也。」孔意亦當然矣。蔡傳《周禮肆師》「類造于上帝。」註云:郊祀者,昊天之常祭,非常祀而祭告于天。其禮依郊祀為之,故曰類。如《泰誓》武王伐商,《王制》言天子將出,皆云「類于上帝」是也。

按《禮記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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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郊,以鯀配。

按:《禮記祭法》:「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 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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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郊,以《冥》配。

按《禮記祭法》:「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謂祭昊天於圜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耳。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

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以下,稍用其姓,代先後之次。有虞氏、夏后氏宜郊顓頊,殷人宜郊契。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眾,亦禮之殺也。陳注:石梁王氏曰:「此四代禘、郊、祖、宗,諸經無所見,多有可疑;雜以緯書,愈紛錯矣。」 劉氏曰:「虞、夏、殷、周,皆出黃帝。黃帝之曾孫曰帝嚳,堯則帝嚳之子也。黃帝至舜九世,至禹五世;以世次言,堯、禹兄弟也。按《詩傳》,姜嫄生棄,為后稷;簡狄生契,為司徒;稷、契皆堯之弟。契至冥六世,至湯十四世;后稷至公劉,四世至太王,十三世」四代禘郊祖宗之說,鄭氏謂《經》文差互,今以成周之禮例而推之,有天下者立始祖之廟,百世不遷。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祭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則虞夏皆當以顓頊為始祖,而禘黃帝於顓頊之廟,祭天於郊,則皆當以顓頊配也。殷當以契為始祖,而禘帝嚳於契廟郊,則當以契配也。至於祖有功而宗有德,則舜之曾祖句芒嘗有功可以為祖,今既不祖之矣,瞽瞍頑而無德,非所得而宗者,故當祖嚳而宗堯也。蓋舜受天下於堯,堯受之於嚳,故堯授舜而舜受終于文祖,蘇氏謂「即嚳廟也。舜授禹,禹受命于神宗,即堯廟也。」即是可以知虞不祖句芒而祖嚳,不宗瞽瞍而宗堯也明矣。先儒謂「配天必以始祖,配帝必以父」,以此「宗」字即為宗祀明堂之宗,故疑舜當宗瞽,瞍不當宗堯。竊意五帝官天下,自虞以上,祖功宗德,當如鄭《註》「尚德」之說。三王家天下,則自當祖宗所親,然鯀嘗治水而殛死,有以死勤事之功,非瞽、瞍比也,故當為祖,但亦不當郊耳。冥亦然。由是論之,則《經》文當云「有虞氏禘黃帝而郊頊,祖嚳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頊,祖鯀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契,祖冥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如此,則庶乎其無疑矣。大抵祖功宗德之宗,與宗祀明堂之宗不同,祖其有功者,宗其有德者,百世不遷之廟也。宗祀父於明堂以配上帝者,一世而一易,不計其功德之有無也。有虞氏宗祀之禮未聞,借使有之,則宗祀瞽瞍以配帝,自與宗堯之廟不相妨。但虞不傳子,亦無「百世不遷」之義耳。

周一 编辑

周制,王有事於天地,六官各帥其屬以供祀事。 按《周禮天官》大宰之職,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 其具修。

訂義王氏曰:「五帝、五精之君,昊天之佐也。」 劉迎曰:「誓戒者,誓其所當戒者也。如所謂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戒百官以所當奉祭之事,恐其不敬也。具修者,特具之所當修,使無闕事也,如所謂視滌濯、贊牲事、贊玉幣爵之事,皆百官所當修具。」

鄭康成曰:「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禮也,明堂位所。」

謂各揚其職,百官廢職服大刑,是其辭之略也。鄭鍔曰:「欲奉祀之人,致誠而勿慢,必有戒誓焉。欲奉祀之物,應禮而不闕,必有具修焉 。」 王昭禹曰:「誓者,折以言而使信,戒者,敬其事而使謹。」

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

王氏曰:「《記》云:『七日戒,三日宿』。又曰:『散齋七日以定之,致齋三日以齊之』。齊之之謂齊,定之之謂戒。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凡十日也 。」 王昭禹曰:「祭祀之禮,致其誠而已。先王之至誠,幽有以達乎鬼神,用卜者,所以達鬼神之意也。古者卜上辛不吉,則卜中辛;中辛不吉,則卜下辛;下辛不吉,則不卜可也。魯四卜郊,此《春秋》」 所以譏之也。卜日既定,遂戒。戒者,所以敕其事,而使之不敢怠忽也。

及執事眡滌濯。

賈氏曰:「及,至也。」 《儀禮特牲》云:「前祭日之夕,視壺濯及豆籩 。」 王昭禹曰:「執事之別有二:凡預祭祀之人謂之執事;向祭之辰,執事之節,亦謂之執事。此謂執事,蓋及執事之節也 。」 鄭康成曰:「滌濯,謂溉祭器及甑甗之屬。」

及納亨,贊王牲事。

鄭康成曰:「納亨納牲,將告殺,謂向祭之晨,既殺以授亨人 。」 賈氏曰:「《禮器》云:『納牲詔於庭,殺訖,毛以告純血以告殺,腥其俎,豚解以腥之。以此訖,乃納與亨人爓祭。此言納亨者,以牽牲也。《明堂位》:『君肉袒迎牲於門,卿、大夫贊。君贊王牲事』者,即卿大夫贊幣一人也』。」

及祀之日,贊玉幣、爵之事。

鄭康成曰:「日旦明也。玉幣所以禮神,玉與幣各如其方之色。爵所以獻齊酒,不用玉爵,尚質也。三者執以從王至而授之 。」 賈氏曰:「《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青圭禮東方,赤璋禮南方,白琥禮西方,元璜禮北方。」 又曰:「『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彼牲幣不是禮神之幣,亦云各放其器之色。」 是其禮神,幣與玉亦各如其方之色。《冪人》,疏布冪八。

尊。八尊者,五齊三酒之尊也。謂至此祀圜丘、方澤,祭所而授之,王親自執玉幣奠於神座,親酌以獻尸也 。王氏《詳說》曰:「考之《大宗伯》,非惟文之先後與此不同,而其事之輕重亦不同。《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此則曰『祀五帝,而繼之以卜日』,豈非五帝之祀為重乎?《大宗伯》曰『宿眡滌濯』,此則曰『眡滌濯』。」 蓋滌濯之事,宗伯先期而眡之,太宰至期而眡之,豈非以滌濯之事為微乎?《大宗伯》曰「省牲鑊」 ,此則曰「納亨,贊王牲事」 者。蓋君肉袒迎牲於門,卿大夫贊君,是贊其殺牲之事也。《宗伯》則省其鑊而已,豈非以贊牲之事為大乎?《大宗伯》曰「涖玉鬯」 ,此則曰「贊玉幣爵」 ,是贊爵而不贊鬯也。蓋玉鬯用之於宗廟,此則曰祀五帝,則是祭天無祼也,豈不以贊爵之重於涖鬯乎?《大宗伯》曰「奉玉齍」 ,此則止於贊牲,是贊牲而不贊齍也。蓋祭祀以牲為大,而齍盛次之,故《小宗伯》之職,以毛六牲,使五官共奉之;辨六齍,使六宮之人共奉之,則牲之大於齍也明矣。太宰雖不預於奉牲,而特預於贊牲,豈不以贊牲之重於奉齍乎?《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 ,此則曰:「祀大神示亦如之」 ,「享先王亦如之。」 蓋宗伯,禮官也,掌建天地神示、人鬼之禮,故正而名之。太宰特嚴重其事而已,初無預於正名之事,豈非以太宰之職為尊?

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贊玉几、玉爵。

鄭康成曰:「大神,示天地也 。」 王昭禹曰:「凡在天者,五帝星辰皆神也,故昊天為大神;凡在地者,社稷山川皆示也,故澤中之所祭為大示 。」 賈氏曰:「謂冬至祭天於圜丘,夏至祭地於方澤,亦如之者,自百官誓戒已下至贊幣,皆如祀五帝之禮 。」 賈氏曰:「別言『贊玉几、玉爵,則天地不用玉几、玉爵也』。」

《酒正》,「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 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 量。」

賈氏曰:五齊,五尊、三酒,三尊,故云「八尊。」 此除明水、元酒,若五齊加明水、三酒,加元酒,此八尊為十六尊,不言者,舉正尊也。先鄭謂「大祭天地、中祭宗廟、下祭五祀」 ,其實天地自有大祭,小祭宗廟亦有次小。後鄭之說,皆據《司服》六冕差之也。

《掌次》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

王氏《詳說》曰:「天神曰祀,祀之者又非一而足。以所告之事言之則為類,類於上帝是也。以所達之氣言之則為《禋,克》禋克祀是也;以非常之禮言之則為旅,大旅上帝是也。以備物之禮言之則為饗,享帝於郊是也。旅之名又不一,而獻旅上帝謂之旅,旅五帝亦謂之旅,旅泰山亦謂之旅,旅四望亦謂之旅 。王昭禹曰:『有故而祭祀謂之旅』。」 《大宗伯》:「國有故則旅上帝,及四望則大旅,以有大故,會眾神而祭也。旅之為言眾也,陳也,會眾神而陳其所遭之故焉。」 前輩疑此祀帝而不及地,何也?蓋天地當合祭,初無圜丘方澤之異,如《詩》「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 陳氏曰:「《禮器》曰:『一獻之禮,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饗帝。是則大旅之禮,又不若祀天 』。」 鄭鍔曰:「張氈為案,設皇於邸。氈之為物,無經無緯則不尚乎文,非織非紝則無事於功。皇之為物,五色具備則其體有文,中律呂音則其聲有度。案者,王所託。用氈以張之,見其內之所憑依者,皆本純質以為體;邸用皇羽以覆之,見其外之所表見者。又用文彩以為儀,內質而外文」 ,格上帝之道,莫過乎是。

《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

鄭司農曰:「大裘,黑羔裘服以祀天,示質也 。」 鄭鍔曰:「冬至祭天於圓丘,王服大裘,以黑羔為之。說者謂黑者北方之色,以象道也。羔之為物,群而有禮,以象禮也。格天當以道,事天當以禮,此所以服黑羔之裘,不曰羔裘而曰大裘,唯天為大也。嘗考《司服》之職曰:『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郊特牲》曰:『郊之日,王被袞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 自《司服》觀之,則祀天之時,服裘而戴冕;自《特牲》觀之,則被袞而戴冕。今考是官,「掌為大裘以祀天」 ,與《特牲》之文不協。然《記禮》之言衣裘,皆為有衣以為之裼。裼,覆也。為其褻,故必覆之。其說以為表裘不入公門。入公門尚不敢,況敢表裘以祀天乎?冬至之祀以寒,故服裘於裘之上則被袞。衣裘被袞,則同一冕。故《司服》「王之服六而冕有五。」 然則《特牲》言「被袞」 ,《周禮》言大裘,雖若不協,其實一也。記禮者有不敢服裘而被冕之義,則「大裘不裼」 之文,又有「大裘冕無旒」 之論,皆不足據也。

《地官》大司徒之職,「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

鄭康成曰:「牛能任載地類也。奉猶進也 。」 鄭鍔曰:「或謂祭祀之時,大宗伯毛六牲而頒之五官,使共奉之,牛則奉以司徒,何也?」 余以為六牲之奉,非惟

以盡事神之禮,蓋使居其官者知其所職之義也。牛於五行為土,其性順而易制,觀千鈞之牛,三尺之童,持尺箠而驅之,弭而行,略不敢違者,以其順也。司徒掌教,所以成天下之大順,惟因天下自然之性而教之,則大順成而天下治矣。祀享之時,使奉牛牲,始也奉之而進,終焉解體而羞之。因其事以明其義,使知設教之本意也 。史氏曰:「大司徒為奉牲之長。」 至是不得不奉牛牲也。肆者。解其牲體。而陳之於俎。

鄉師之職,「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

賈氏曰:大司徒奉牛牲,此羞牛牲,佐大司徒也。王昭禹曰:「言羞不言奉,贊其羞,不贊其奉也 。」 鄭鍔曰:「茅可用以縮酒,亦可用以藉 。」 鄭康成曰:「蒩,《士虞禮》所謂苴刌,茅長五寸,束之者是也。祝設於几東席上,命佐食取黍稷,祭於苴,三取膚祭,祭如初,此所以承祭。既祭,蓋束而去之。」 《守祧職》云:「既祭藏其隋。」 是歟。

《鼓人》「以雷鼓鼓神祀。」

鄭康成曰:「雷鼓,八面鼓也。神祀,祀天神也 。」 劉執中曰:「按《大司樂》雷鼓禮天神,是鼓神祀也 。」 鄭鍔曰:「天神變化無方,雷者天之聲,故名雷者,以鼓神祀則宜。」

《牧人》:「凡陽祀,用騂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

史氏曰:「凡祀分陰陽者,以天地,則天陽而地陰;以日月,則日陽而月陰;以宗廟,則昭陽而穆陰 。」 易氏曰:「騂者,赤色之盛;黝者,黑色之微 。」 鄭鍔曰:「用騂,豈徒色之赤哉?必其毛純乎赤;用黝豈徒色之黑哉?必欲其毛純乎黑。《牧人》毛之,然後五官奉之。」 是禮官之事,亦牧人之事 。劉氏曰:「周人尚赤,故以騂為尊 。」 陳氏曰:「《大宗伯》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則天以蒼不以騂;地以黃不以黝。蓋陽祀以騂為主,不必皆騂;陰祀以黝為主,不必皆黝。牧人所言,亦大率而已。《詩》曰:『來方騂祀,以其騂黑』。則四方有用騂黑者。孔子曰:『犁牛之子騂且角,山川其舍諸』?則山川有用騂者。」

《牛人》「掌繫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則繫於牢,芻之三月。」

鄭康成曰:「牢,閑也。必有閑者,防禽獸觸齧,養牛羊曰芻。三月一時節氣成 。」 王昭禹曰:「《記》曰『三月繫』。又曰『帝牲必在滌三月』。《傳》曰:『芻豢遠不過三月,近不過旬浹』。在三月繫於牢之時也。」

《廩人》:「大祭祀,則共其接盛。」

鄭康成曰:「接讀為『壹扱再祭之扱,扱以授舂人舂之。大祭祀之穀,藉田之收藏於神倉者也,不以給小用 。《易氏》曰:『接猶承也。天子親耕藉田,以共粢盛,非有司親承之,與常穀同,何以致敬於鬼神?故甸師以時入之於廩人,廩人接之以藏於神倉。及大祭祀之時,廩人則共其所接之盛。是以舂人接之則舂穀而為米』』」 ,𩟄人接之,則炊米而為食。然後王者得以親承祭祀,其為敬至矣。

《春官》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 佐王建保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禋祀祀 昊天上帝。」

張氏曰:鄭注禋祀則變禋為煙,取其尚臭。據《洛誥》曰「明禋」 ,又《國語》曰:「精意以享曰禋。」 遍觀書傳,皆言禋是清潔致祭之名。凡祀天日、月、星辰、風師、雨師,皆取煙燎,不言可知。今祀天言禋,祀日月言實柴,祭天禮重,故取禋敬之名以別之。鄭不明此意,改禋為煙,謬哉 !程氏曰:《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 ,以配上帝。天與帝一也,天言其體也,帝言其主也,在郊則言天,以其冬至物生之始,故祭於圜丘而配以祖,陶匏槀鞂,掃地而祭。宗祀言上帝,以季秋物成之時,故祭於明堂而配以父,以宗廟之禮享之 。鄭鍔曰:「《周禮》有言天,有言昊天上帝,有言上帝,有言五帝。言天則百神皆預,《大司樂》所為天神皆降」 之類是也。言五帝則無預乎昊天上帝,《司服》所謂「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 之類是也。言上帝則無預乎五帝,《掌次》所謂「旅上帝張氈案」 ,「祀五帝則張大次」 之類是也。言天言帝,神各不同。至於昊天上帝,則兼舉其統。天言之,以其氣之浩浩,故曰昊天;以主位乎上,故曰上帝。位為最尊,物無以稱其德,惟致其精意可以享之。故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國語》所謂「精意以享謂之禋」 是也。

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

鄭鍔曰:「能通三靈交之者,莫如陽精之純。故禮神有玉,祀神又有玉,以玉作六器者,所以禮神也。或象其體,或象其用,或象其形,或象其義,皆以禮之而已。禮者,薦於告神之始也 。」 鄭康成曰:「禮,謂始告神時薦於神座 。」 崔氏曰:「『若禮神之玉,置之神坐,事訖收藏於玉府。所謂植璧秉圭』,是禮神之玉,祀神之玉,燒之理之」 ,不復收藏 。李嘉會曰「六器」

列於《六摯》之後,見得人道盡,則天道可求。

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 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元璜禮北方。

鄭鍔曰:「天圓而運乎上,故璧圓以象其體;天之蒼蒼,其正色也,故璧蒼以象其色;色用蒼以壯陽發散之色求之;地方而奠乎下,故琮方以象其體;黃者地之中色,故琮黃以象其色;用黃者以極陰之盛色求之。說者又謂天地之玉用蒼與黃,《典瑞》又有四圭、兩圭之異,何也?余以為《大宗伯》之用蒼黃者,禮神之玉,所」 謂植璧也;《典瑞》所云祀神之玉,所謂秉圭也 。林氏曰:「天以始事為功,故以蒼;地以終功為事,故以黃。」

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

《鄭鍔》曰:「六器之色,有蒼、黃、赤、青、白、元之異,牲之與幣各從其類,蓋求神之道貴乎純一也。」

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

鄭鍔曰:「旅非常祭也。如《禹貢》言荊、岐既旅、蔡蒙旅平、九山川旅之類,皆因水災之後而合祭也。五帝因變故而有禱焉,則合五帝與四望之山川旅而祭之,不如常時之祭,以事出於一時之變,故不能如禮也 。」 鄭康成曰:「上帝,五帝也。」

王大封,則先告后土。

賈氏曰:「大封,若《典命》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其出封皆加一等。」 是其大封之事。對封公卿大夫為采邑者為小封。封是土地之事,故先以禮告后土也 。劉氏曰:「王封諸侯,取大社之土,苞之以白茅而授之。為其將取是土,故大宗伯先告焉,敬其事也 。」 《易氏》曰:「以大封之意,告大示也。」

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

鄭康成曰:「兆為壇之營域 。」 鄭鍔曰:「兆,始也。求神之道,始於此地也。求神各從其類,故蒼帝東,赤帝南,白帝西,黑帝北,各於其郊。四郊為四帝之兆。」 黃帝之位,學者之論不一。余以《月令》考之,中央土位於季夏之後。夏,火也。火生土,其相生也,乃所以相繼也。然則黃帝之兆,其同位於南郊乎?說者謂玉用黃琮,不用赤璋,其位乃同南郊,何耶?余以為祭之玉當放其色,求之之方,各因其位 。王昭禹曰:「昊天之有上帝,猶國之有君;五精之君,猶四方之諸侯。諸侯有君道,故皆謂之君;五精之君有帝道,故皆謂之帝。」 又《大宰解》曰:「別而言之,謂之五帝。合而言之,亦謂之上帝。」

《雞人》「大祭祀,夜呼旦以嘂百官。」

《鄭康成》曰:「夜,夜漏未盡,雞鳴時呼旦,以警起百官,使夙興。」

《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鄭鍔曰:「邸,本也。朝宿之邑謂之邸,旅者所宿亦謂之邸。邸有託宿之義。四圭有邸者,以璧為邸,四面合瑑出一圭託於是也。璧以為邸以象天之體,四圭邸於璧以象天,由體以致用,必用四圭者,象天道運行周遍四方,神無不在之意 。《易氏》曰:『璧之色,蒼琮之色,黃珪之色,不應一玉可以俱成也。邸以託宿為義,則是』」 四青圭而託於蒼璧,兩青圭而託於黃琮。以此求之,方合玉人之制 。劉氏曰:「天以一氣為四時生萬物。五帝,四時之宰也。《易》曰『帝出乎震』是也。四圭有邸,象四時本出於一氣,五帝而本自於一天也 。」 王昭禹曰:「祀天,謂圜丘之祀大神也。旅上帝則五帝在焉,以其及眾神,故謂之旅 。」 孫氏曰:「國有故則旅」 ,旅者,合昊天與五帝並祀也。

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鄭鍔曰:「以琮為邸,兩面各瑑出一圭,託於是也。邸於琮以象地之體,圭之兩也,言地道之利用不足於天,亦以見地數二之義 。」 劉氏曰:「聖人作《易》,二畫為坤,以象地之形,象所以兩圭有邸,法坤之義也 。」 王昭禹曰:「祀地謂方澤之祭,大示也。旅四望,則五嶽四瀆皆在焉 。」 陳及之曰:「《宗伯》所謂蒼璧黃琮,《典瑞》所謂四圭兩」 圭也。蒼璧黃琮言其色,四圭兩圭言其形。以此推之,凡夏正祈穀,孟夏大雩,季秋大享。若祀天則冬至圜丘用四圭之蒼璧;祭地則夏至方澤用兩圭之黃琮。祭天地之處則止於圜丘方澤,安有天帝之別,崑崙神州之異哉?鄭氏以《宗伯》蒼璧所禮為圜丘郊天皇天帝,《典瑞》四圭所禮為祭感生之帝,其說則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建寅之月。凡王者受命,必感五行之氣以生,則祭其所生之帝。若周以木德而三,則祭青帝,靈威仰於火德而王,則祭赤帝,赤熛怒。」 其學蓋自後漢。光武好讖,當時士大夫相承傳之,康成最為精於緯書,其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是月令孟春天子以元日祈穀於上帝者,非郊天也 。《易氏》曰:「大宗伯之六器,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大司樂之職,冬日至則禮天於圜丘,夏日至則禮地於方澤。」

考證

「謂之禮,則禮之常。若夫四圭有邸,兩圭有邸,用之於祀,亦用以旅。」 然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有故而後稱旅,乃與祀天地同其五祀,豈禮之常者乎?是不然,璧圓象天,而四圭以象天道之全;琮方象地,而兩圭以象地道之偶;託之於邸,用以祀天地,則亦禮之常者。旅特通用之而已。蓋以上帝四望為主而謂之「大旅」 ,則天神、地示以下皆與於祭,此所以兼用禮天地之玉。

《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 亦如之。」

鄭鍔曰:「祭祀以致福,福者事之至吉,六冕之服謂之吉,蓋專服以祭也。《羔裘》無經緯之文而有純一之質,無繡繪之巧而有自然之體,其色純乎黑則以象道,其物能制恭則以象禮。不謂之羔裘而謂之大者,惟天體為甚大,故以名。祀天之裘,所以象其體也。惟大裘之上襲之以袞,故《記》袞謂之被。言被之於其上。且祀天宜尚質,反被以袞蓋,陶匏槀秸,圓丘掃地,雖主乎質,鎮圭之繅,以籍龍旗之日月,四圭有邸,六變之樂,又主乎文,內盡質,外盡文,以盡事天之道。」 凡冕之制,版廣八寸,長倍之,前圓後方,後仰前俯,飾之以布,上元下朱,圓其前而俛之,向明與物交之義;方其後而仰之,向晦與物藏之義。「上元以象」 天道之升,下纁以象地道之降,名之曰冕,言當俛以致恭之意。五帝雖天之佐,而與天同體,故祀之服亦可得而同。四圭有邸,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其玉其樂,皆同其服,何疑之有?陸氏曰:「先王祀天,以冬至之日為正,而裘又服之本也,故取大裘以名之。」 然裘之上未嘗無衣,而衣之下未有不用裘 。《易氏》曰:「王之吉服六,自袞冕而下,皆有章數,惟大裘無章,以黑羔皮為之。冕,即元冠無旒之冕」 ,是冕與裘之尚乎質也。然《司裘》以大裘為祀天之服,此則言祀昊天上帝而兼及五帝者,天道尚質,其用一而已。若袞冕以下之五冕,則人道以文為貴。

大司樂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薛平仲曰:「祭之尊卑,凡有六等,故以六代之樂分用之,以六代之樂配十二調而作之。一代之樂則用二調者,還取一陰一陽相對為之。合奏者,堂上四縣鍾聲之調;歌者,堂上琴瑟之音。但一祭之中,皆自為二調。庭奏者,常以陽律為調;升歌者,常以陰呂為聲,欲其相配 。」 鄭鍔曰:「黃鍾者,建子之律,一陽所起,六律之」 根本。大呂雖非六呂之首,然其位在丑,子與丑相合之辰也。故奏黃鍾必歌大呂之調,取其合也 。易氏曰:「雲以象天之施,黃帝之樂,黃帝德與天合,故《雲門》之樂起於黃鍾之子,應以大呂之丑。」 是黃鍾為六呂之首,大呂為六同之首,《雲門》為六舞之首,以祀天神類也 。陳蘊之曰:「此天神當用三陽爻生」 之月,萬物出地之時 。劉迎曰:「天神,即樂六變而皆降之神。」 鄭既以祀天神為五帝及日月星辰,又謂王者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南郊,不知受命之帝何所據?

乃奏大蔟,歌應鍾,舞《咸池》,以祭地示。

鄭鍔曰:「大蔟者,建寅之律,陽聲之第二。應鍾雖非陰聲之第二,然其位在亥,寅與亥相合之辰,故奏大蔟必歌應鍾之調,取其合也 。《易》氏曰:『池以象地之澤,唐堯氏之樂。唐堯氏德與地合,故《咸池》之樂起於大蔟之寅,應以應鍾之亥。是大蔟為六律之次,應鍾為六同之次,咸池為六舞之次,以祭地示類也 』。」 陳蘊之曰:「此地示當用三陰爻生之月,萬物秀實之時 。」 劉迎曰:「地示即樂八變而出者。」 鄭既謂地示則主崑崙,又謂祭神州之神及社稷,不知神州、崑崙何所據?

凡樂,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 《雷說A》,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 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鄭鍔曰:「不曰夾鍾,曰圜鍾者,以天體言也。十二律旋相為宮,先王用樂,各以其義數取聲而用之。天功始於子,故用黃鍾為角,角言功之始。天功成於寅,故用大蔟為徵,徵言功之成。天功終於辰,故用姑洗為羽,羽言功之終也。管用特生之竹,取陽數之奇雲和,先儒以為山名,於此取材為琴瑟,將以召乎至和,故有」 取也。六代之樂,《雲門》為首,天神最尊,故用之。樂用圜鍾,鼓取天聲,管取陽聲,琴瑟取雲和,舞取《雲門》。而丘之體又象天之圜祭之日,用冬至一陽始生之日。以類求類,所謂天神之屬乎陽者安得而不降?此所以可得而禮 。王氏曰:「圜鍾正東方之律,帝與萬物相見,於是出焉。天無不覆,求天神而禮之」 ,則其樂之宮,宜以帝所出之方,故以圜鍾 。陳暘《樂書》曰:「天圜覆為體。」 不曰夾而曰圜,與《易?乾》為圜同 。薛氏曰:「大道著乎東,而本統起乎北。《易》曰:『帝出乎震』。震,東方也。故祭天神用。」

寅、卯、辰之律,曰大蔟、圜鍾、姑洗是也,然不可違其本統也。黃鍾為天統,故兼取北方之律,而以黃鍾為角。五聲有商,而祭與佩玉無商者,鄭康成曰:「祭尚柔,商堅剛。」 楊收曰:「周祭天地不用商者,以商聲剛而木聲下,所以取其正,裁其繁也。」 趙填曰:「商聲金,周家木德,金能剋木,作者去之。」 或曰:「五音相生,宮徵居前,角羽居後,商實在中,人位也。祭祀而去人聲,示盡心於鬼神。」 又曰:「聲不用商,惡殺聲也。」 以數說考之,則不用人聲者,為當商中聲也。降與上下之神,則虛其中聲。中聲,人聲也,遺乎人聲,所以致一於鬼神。嘗以十二律旋相為宮之法求之,一律合五音,則十二律皆有商聲。若黃鍾為宮正也,以無射為旋宮,則黃鍾為無射之商;若大蔟為旋宮,則姑洗為大蔟之商。此旋相之法。

凡樂,函鍾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 《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 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

王氏曰:「函鍾,西南方之律,萬物於是致養乎地,求地示而禮之,則其樂之宮,宜以物致養之方,故以函鍾 。」 陳暘《樂書》曰:「地以含洪為德。不曰林而曰函,以見含洪之意 。」 薛氏曰:「林鍾丑之衝,為地統,與其他之律,皆相生之次而用。地靜而不變,以生為本,故以相生為用,不與圜丘、宗廟同 。」 王氏《詳說》曰:「林鍾上生大蔟,大」 蔟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然先姑洗而後南呂,以姑洗數多而南呂數少耳。相生者地之功,故於地言之 。鄭鍔曰:「地功始於寅,故用大蔟為角。角言功之始;地功成於辰,故用姑洗為徵。徵言功之成;地功終於酉,故用南呂為羽。羽言功之終。天神而地靈,故以靈名。」 其鼓與鞀。樂用林鍾,言地為萬物「之君,終於南呂,象其作成萬物之效,《鼓鞀》言其德之靈,管象其生之眾,《空桑》言其道無所不容,《咸池》言其澤無所不遍,而丘之體又象地之方祭之日,用夏至一陰始生之日,以類求類如此,安有神之不出乎 ?」 劉執中曰:「陰生而祭地,以助乎《坤》元資生之德 。」 《薛圖》曰:「陰以方為體,性靜,地陰而靜,故為方」 丘。在國北之澤以祀之,亦各從其類 。陸氏曰:「祭地於北郊,而澤中之方丘,此謂為下,必因川澤。」

凡樂事,大祭祀,宿縣,遂以聲展之。

王昭禹曰:「宿縣,祭前之夕,列之於筍簴 。」 鄭鍔曰:「作樂之時,樂縣之位正於小胥,既掌辨其聲矣。《大司樂》又宿縣,遂以聲展之。蓋鍾磬之屬,縣於筍簴,固可以作樂。前期之夕,樂官之長視之,又扣擊其聲而展省之者,欲知其宮商不爽,金石諧和,庶其奏可以格神祇也。」

《大祝》:「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則執明水火而號祝。」

劉氏曰:「大禋祀,祭天圜丘,肆享宗廟。大禘祭,示,祭地方澤。三者禮最大,故特言 。」 鄭康成曰:「明水火,司烜所共日月之氣,以給烝享 。」 鄭鍔曰:「大祝執之以號,祝既為之美名,又從而告之。蓋言主人之明潔若此水火者也 。」 王昭禹曰:「神鬼示之號,則尊神而致之牲;齍幣之號,則敬神而致之禋祀、肆享、祭示,皆禮之大者,其」 事特嚴,先期於致鬼神,示後以祝通其意,故先號後祝。若夫《小祝》《甸祝》、詛祝類,皆言「祝號」 者,蓋小祝掌侯禳禱祠之祝號,甸祝掌表貉之祝號,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禬禜之祝號,皆事小者,故先祝後號。小祝,大師掌釁祈之號,祝亦先號後祝者,蓋大師亦國之大事故也。

《巾車》:「王之五路:一曰玉路,鍚樊纓十有再就,建大常, 十有二斿以祀。」

鄭鍔曰:「玉者陽精之純,可以交三靈,故以玉飾路則乘以祀天,所駕之馬鍚以昭其聲,樊纓十有再就以昭其文,所建者太常,象天之明,斿十有二,合天之大數,祀天則乘所以極其尊也。」

《典路》:「若有大祭祀,則出路,贊駕說。」

賈氏曰:《巾車》云:「玉路以祀,此大祭祀則出路。」 鄭云:「王當乘之,惟出玉路 。」 王氏曰:「出路者,或乘之,或陳之。」

神士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示,物鬽。

鄭康成曰:「天人,陽也;地物,陰也。陽氣升而祭鬼神,陰氣升而祭地示。物鬽,所以順其人與物也。百物之神曰鬽。《春秋傳》曰:『螭鬽魍魎 』。賈氏曰:『《左傳》宣三年服氏注曰:『螭,山神,獸形。魅,怪物。魍魎,木石之怪』。文公十八年注:『螭,山神,獸形,或曰如虎而噉虎;或曰魅,人面獸身而四足,好惑人。山林異氣所生,為人害』』。」 賈、服義與鄭異。鄭以「螭、鬽」 為一物,故云「百物之神 。」 薛氏曰:「致天神而人主與之。」 荀卿所謂「郊則并百王於上而祭之」 是已。郊天合百王,則郊地合物鬽,宜矣。鄭氏謂「用祭天地之明日」 ,於《經》無據 。黃氏曰:「是必有推候之法,可睹之實。至漢郊祀,猶候神先下,天子望拜,則司樂六變,天神降八」

《變地》示出《九變人鬼格》,非無其事。

《夏官》節服氏:「郊祀,裘冕,二人執戈送逆尸從車。」

鄭鍔曰:「『祀必有尸,雖郊祀亦有尸。《士師》言『祀五帝則沃尸』,《春秋傳》曰:『晉祀夏郊,董伯為尸』,此言郊祀送逆尸』,則是郊亦有尸也。郊祀王服大裘而冕,王服大裘,則尸亦服大裘。尸服大裘,故節服氏送逆尸亦服大裘。事至尊之神,以類求類,欲其純一而不雜如此。節服氏八人,六人維大常,故二人送逆尸也。然亦惟郊」 祀則有裘冕執戈之禮,他祀則不用也。始焉逆之,終焉送之,皆從尸所乘之車,事尊神者,其禮當致其謹也。或謂王服袞冕,節服氏亦袞冕,近於無差等。先王制禮,必有毫釐之辨,何為至尊之袞冕與臣下同耶?蓋祀天之禮,內服大裘,則外被冕,故曰「袞冕」 ,又曰「裘冕。」 《司裘》言「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 ,而不言袞,《司服》言祀天則袞冕而不言裘,王服袞則曰「袞冕。」 王服裘,故云裘冕。郊祀以維大常而送逆尸之故,乃分而二之,使節服氏八人各服其一。大常以文為主,故服以袞;送逆尸以質為主,故服以裘。服袞者無裘,服裘者無袞,豈不有毫釐之辨哉?王之奉祀也,以內則盡質,以外則盡文,故兼論乎「裘袞。」 又以見名「官曰節服氏」 之意。

《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馭馭下祝登受 轡,犯軷,遂驅之。

鄭鍔曰:「乘玉路以祀天,則行犯軷之禮,以其出郊故也。當犯軷之時,王於車右自執其馭,大馭下車,祀禱乎神。既祀矣,乃登車而受王所自執之轡而執之,乃犯所祭之軷,遂驅車而行也 。」 鄭康成曰:「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為山象,以菩芻棘柏為神主。既祭之,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春秋傳》曰:『跋涉山川 』。」 《易氏》曰:「軷為祭道,以南郊之祀在國門八里之外。王非所以為馭而自馭者,以敬已之道敬神也。大馭非所以為祝而使之祝者,以事人之道事神也。王者行郊祀之禮,其動靜出處,與天為一。然出戶而巫覡有事,出門而宗祝有事,出郊而僕馭有事,非必於神也,致謹於禮而已 。」 李嘉會曰:「犯軷惟玉路、戎路」 則有之,其他則無。蓋玉路則出郊而祭,戎路則踰國境,二者不可不先厭勝以安君心。不曰「僕」 而曰「馭」 者,祀重事也,非餘可比。

《秋官》:大司寇,「若禋祀五帝,則戒之日,涖誓百官,戒於 百族。」

項氏曰:「禋者,精意以享祀五帝 。」 王氏曰:「於天、地二官未嘗言禋,則所以佐王事上帝,有在於此。」 鄭鍔曰:「大宰祀五帝,前期十日而卜日,此謂戒之日,則既得吉卜而戒以齋;戒;不欽,將待以刑 。」 王氏《詳說》曰:「《郊特牲》曰:『卜之日,王立於澤,親聽誓命,受教諫之義。獻命庫門之內,戒百官也。太廟之內,戒百姓也。百官云者,百』」 執事也。「百族」 云者,王之族姓也。族姓之與於祭,為重於百官矣。故戒百官於庫門之內,而戒百姓於太廟之內,正所以辨親疏之義。祭之前期,十日而有誓有戒,誓則重於戒也。《大宰》云:「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 《小宰》云:「以法掌祭祀之戒具。」 《小宰》言戒而不及誓,言具而不及修,則誓為重於戒明矣。夫祭莫重於齋,齋又莫重於誓。戒誓百官者,大宰也;涖其誓者,大司寇也。大司寇涖百官之聽誓於大宰云爾。賈氏以大司寇不得涖大宰,遂以為大宰掌其誓而誓者餘小官,是有見於大宰,而無見於大祭祀也。百官言誓,百族言戒,又知百族無預於執事,有預於從祭,此所以聽戒而不聽誓也。王氏謂「互文見義」 ,又失之 。王昭禹曰:「百官,凡官府之執事者。百族,凡百官之族姓與祭者 。」 陳氏曰:「庫門之內,象法之所示。戒百官於此,所以謹之也。太廟,先祖之所在。戒百姓於此,所以親之也。」

《小司寇》,「凡禋祀五帝,實鑊水納亨,亦如之。」

劉執中曰:「實鑊以滌牲,納亨以煮牲 。」 鄭鍔曰:「禋祀五帝,令實鑊水,納牲於鑊,以亨則亦如之者,蓋惟清與潔然後可以事上帝,而用刑之官克明清於獄訟之辭,故足以合上帝之心。」 鑊之實水,卑者之職,而使司寇主之。此鑊也,此水也,必清潔斯可以祀上帝,為刑官者,詎可以汙穢而不清潔乎?

士師之職,「祀五帝則沃尸,及王盥洎鑊水。」

鄭鍔曰:「祀五帝必有尸,尸之尊如天帝然,固無就洗之理。其入門也,以盤匜盥水,則士師沃之。王有獻尸之事,必就洗以致潔,士師亦沃之。鑊水本小司寇所實,士師則洎而增之。凡此皆取其明清於用刑,使之沃、使之洎也。洎猶暨,暨,及也,故有增之之義 。」 王昭禹曰:「小司寇實鑊水,士師續司寇之事而終之也 。」 賈氏曰:「此直言祀五帝,沃尸及王盥,其餘冬至、夏至及祭先王、先公所沃盥;小祝則沃尸盥,小臣沃王盥也。」 《鬱人》:「凡祼事,沃盥惟在宗。」

「廟為祼時 。」 李嘉會曰:「五帝,五人帝也。五帝亦有尸者,尸,神主也。周公祭泰山,以太公為尸,祭天亦有尸。」 此說當審 。鄭康成曰:「洎謂增其沃汁 。」 王氏曰:「沃尸及王盥,所以致潔除污穢。」

《職金》:「旅於上帝,則共其金版。饗諸侯亦如之。」

項氏曰:「金版,蓋皇邸之飾。為後版屏風者,金以示依於義,饗諸侯亦如之。承賓,如承祭。」

蜡氏,「凡國之太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 凶服者,以及郊野。大師、大賓客,亦如之。」

王昭禹曰:「大祭祀先王,所以致精神之至而交乎神明之隱。不蠲刑者,任人則在所惡,凶服則在所可哀,故蜡氏令州里除而禁之。《郊特牲》言『祭之日,喪者不哭,不敢凶服,汜掃反道』,亦謂此也 。」 鄭康成曰:「蠲讀如『吉圭惟饎之圭,潔也。刑者,黥劓之屬。任人,司圜所收,教罷民也。凶服,服衰絰也。此所禁除者,皆為不欲見』」 人所穢惡也。

按《汲冢周書》:「周公及將致政,乃作大邑成周於土中, 乃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 王皆與食。」

按《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 帝。」

按:《通鑑》,「成王七年,設南郊,建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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