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54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一百五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五十四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一百五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五十四卷目錄

 天地祀典部彙考八

  宋一太祖乾德二則 開寶三則 太宗太平興國二則 雍熙二則 淳化二則 至

  道二則 真宗咸平二則 景德三則 大中祥符三則 天禧二則 乾興一則 仁宗天

  聖五則 明道二則 景祐三則 寶元二則 慶曆四則 皇祐一則 嘉祐三則 英宗

  治平一則 神宗熙寧五則

禮儀典第一百五十四卷

天地祀典部彙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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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乾德元年始有事於南郊以宣祖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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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冬十月「丁未,吳越國王 進郊祀禮,金銀珠器、犀象、香藥皆萬計。十一月乙卯, 荊南節度使高繼沖進郊祀銀萬兩。甲子,有事南郊, 大赦,改元乾德。百官奉玉冊上尊號曰應天廣運仁 聖文武至德皇帝。丙寅,南唐進賀南郊尊號銀絹萬 計。十二月乙亥,以太常議奉赤帝為感生帝。」 按《禮 志》,太祖乾德元年始有事於南郊。自五代以來,喪亂 相繼,典章制度,多所散逸。至是,詔有司講求遺逸,遵 行典故,以副寅恭之意。是歲十一月十六日,合祭天 地於圜丘。初,有司議配享,請以禧祖升配。張昭獻議 曰:「隋、唐以前,雖追立四廟或六七廟,而無遍加帝號 之文。梁、陳南郊祀天皇,配以皇考;北齊」圜丘,祀昊天, 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於圜丘,以皇考配。唐貞觀「初, 以高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恭惟宣 祖皇帝積累勳伐,肇基王業,伏請奉以配享。」從之。 《儀注》。乾德元年八月,禮儀使陶榖言:「饗廟、郊天兩日 行禮,從祀官前七日皆合於尚書省受誓戒。自來一 日之內受兩處誓戒,有虧虔潔。今擬十一月十六日 行郊禮,望依禮文,於八日先受從享太廟誓戒,九日 別受郊天誓戒,其日請放朝參。」從之。自後百官受誓 戒於朝堂,宗室受於太廟。祭之日均用丑時,秋夏以 一刻,春冬以七刻。前二日,遣官奏告配帝之室。儀鸞 司設大次、小次及文武侍臣蕃客之次,太常設樂位、 神位、版位等事。前一日,司尊彝帥其屬,以法陳祭器 於堂東,僕射、禮部尚書視滌濯告潔。禮部尚書、侍郎 省牲,光祿卿奉牲告充、告備。禮部尚書視鼎鑊,禮部 侍郎視腥熟之節。祭之旦,光祿卿率其屬取籩豆簠 簋實之。及薦腥,禮部尚書帥其屬薦籩豆、簠、簋,戶部、 兵部、工部尚書薦三牲之腥熟俎。禮畢,各徹,而有司 受之以出。晡後,郊社令帥其屬掃除,御史按視之。奏 「中嚴」、外辦以禮部侍郎,請解嚴以禮部郎中。贊者設 亞、終獻位於小次之南,宗室位於其後。設公卿位於 亞、終獻之南,分獻官位於公卿之後,執事者又在其 後,俱重行,西向北上。其致福也,太牢以牛左肩、臂、《臑 折》九箇,少牢以羊左肩七箇,犆豕以左肩五箇。有司 攝事進胙皆如禮,太尉展視以授使者,再拜稽首。既 享大宴,號曰「飲福。」自宰臣而下,至應執事及樂工馭 車馬人等,並均給有差,以為定式。是歲十一月日至, 皇帝服袞冕,執圭,合祭天地於圜丘,還,御明德門樓, 肆赦。凡郊壇,值雨雪,即齋宮門望祭殿望拜。祭日 不設登歌。祀官以公服行事。中祀以上,皆給明衣。 凡常祀天地宗廟,皆內降御封香,仍製漆匱,付光祿 司農寺。每祠祭,命判寺官緘署禮料送祀所。凡祈告, 亦內出香,遂為定制。南郊壇制,梁及後唐郊壇皆 在洛陽。宋初,「始作壇於東都南薰門外,四成,十二陛, 三壝。設燎壇於內壇之外丙地,高一丈二尺。設皇帝 更衣大次於東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北郊。宋初 方丘,在宮城之北十四里,以夏至祭皇地祇,別為壇 於北郊,以孟冬祭神州地祇。建隆以來,迭奉四祖崇 配二壇。感生帝,即五帝之一也。帝王之興,必感其 一。北齊、隋、唐皆祀之,而隋、唐以祖考升配,宋因其制。 乾德元年,太常博士聶崇義言:「皇帝以火德上承正 統,請奉赤帝為感生帝,每歲正月別壇而祭,以符火 德。」事下尚書省集議,請如崇義奏。乃酌隋制,為壇於 南郊,高七尺,廣四丈,日用上辛,配以宣祖,牲用騂犢 二,玉用四圭,有邸,幣如方色。

按《文獻通考》:太祖皇帝乾德元年十一月甲子,親郊, 奉宣祖配,大赦改元。先是,詔以冬至有事南郊,有司 言,冬至乃十一月晦前一日,皇帝始郊,不應近晦。乃 改用十六日甲子,太常博士和峴言,「祭不欲數,今十 一月十六日親祀南郊,請權停二十九日南至之祀。」 從之。十三日,上宿齋於崇元殿。翌日,服通天冠、絳紗 袍,執鎮圭,乘玉輅,由明德門出,群臣夾侍,鹵簿前導, 赴太廟。五鼓,朝享,禮畢,質明,乘輅赴南郊,齋於帷宮。 上初詣太廟,乘玉輅,左諫議大夫崔頌攝太僕,上問 儀仗名物甚悉,頌應對詳敏,上大悅。十六日,服袞冕, 執圭,合祭天地於圜丘,以皇弟開封府尹為亞獻,興 元尹光美為終獻。將升壇,有司具黃褥為道,上曰:「朕潔誠事天,不必如此。」命徹之。還宮,將駕,金輅顧左右 曰:「於典故可乘輦否?」對以「無害。」乃乘輦。壬申,以南郊 禮成,大宴廣政殿,號曰飲福,自是為例。五代以來,宰 相為大禮使,太常卿為禮儀使,御史中丞為儀仗使, 兵部尚書為鹵簿使,京府尹為橋道頓遞使。宋制,大 禮頓遞如舊,而大禮使或以親王為之,又專以翰林 學士為禮儀使,其儀仗、鹵簿使或以他官充。是年,司 徒兼侍中范質為南郊大禮使,翰林學士承旨、禮部 尚書陶穀禮儀使,刑部尚書張昭鹵簿使,御史中丞 劉溫叟儀仗使,皇弟開封尹光義橋道置頓使。 乾德二年,郊祀,罷赤帝坐。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乾德二年正月,有 司言:上辛祀昊天上帝,五方帝從祀。今既奉赤帝為 感生帝,一日之內,兩處俱祀,似為煩數。況同時並祀, 在禮非宜。昊天從祀,請不設赤帝坐。」從之。

開寶元年有事南郊始用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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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元年十一月癸卯,日南至,有 事南郊,改元開寶,大赦。」 按《禮志》,「開寶元年十一月 郊,以燎壇稍遠,不聞告燎聲,始用爟火,令光明遠照, 通於祀所。」

開寶四年,有事南郊。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四年十一月癸巳朔,南唐遣 其弟從善,吳越國王遺其子惟濬,以郊祀來朝貢。己 未,日南至,有事南郊,大赦。十二月癸亥朔,賜南郊執 事官器幣有差。」

按《長編》「《通考》:太祖南郊凡四,自後宿齋、朝享儀禮降 赦率如初,惟開寶四年始用繡衣鹵簿。先是,大駕鹵 簿,衣服、旗幟,止以五綵繪畫,至是盡易以繡。鹵簿凡 四等。大駕、法駕、鑾駕黃麾仗,大駕郊祀、籍田薦獻,玉 清昭應、景靈宮用之。」

按《玉海》,「開寶四年七月甲子朔,詔冬至郊祀。十一月 戊午,親饗太廟,始用繡衣鹵簿。己未,合祭圓丘。 開寶九年正月,詔郊西京。四月,有事於圓丘。」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九年春正月庚辰,詔郊西京。 三月己巳,吳越國王錢俶進助南郊銀、絹、乳香以萬 計。庚寅,大雨。夏四月己亥,雨霽。庚子,有事於圓丘,迴 御五鳳樓,大赦。」 按《禮志》,「開寶九年正月,詔以四月 幸西京,有事於南郊。自國初以來,南郊四祭及感生 帝、皇地祇、神州凡七祭,並以四祖迭配。太祖親郊者 四」,並以宣祖配。

按《長編》《通考》:開寶九年,以江表底定,方內大同,用申 報謝,乃幸西京,以四月有事於南郊。先是,霖雨彌旬, 及赴齋宮之日,雲物晴霽,觀者如堵,咸相謂曰:「我輩 少逢亂離,不圖今日復曙太平。」天子儀衛,皆相對感 泣。

按《文獻通考》,「梁太祖始建都於汴,然郊壇則在洛都。 開平二年十一月南郊,帝自東京至洛都行禮,自石 橋備儀仗至郊壇。三年正月,以河南尹張宗奭為南 郊大禮使。後唐莊宗同光二年,帝祀南郊。初,梁均王 將郊祀於洛陽,聞楊劉陷而止,其儀物具在。至是,張 全義請上亟幸洛陽,謁廟畢即祀南郊。從之。」然則梁、 唐行郊祀皆在洛陽。國初,始作郊壇於國城南薰門 外。開寶九年,詔曰:「定鼎洛邑,我之西都;燔柴泰壇,國 之大事。今江表底定,方內大同,祗遹景靈,用申報謝, 乃眷西顧,郊兆存焉,將飭駕以時巡,躬展誠於陽位。 朕今幸西京,以四月有事於南郊,宜令有司各揚所 職。」以是觀之,藝祖親郊凡四,獨是歲行之於洛陽。然 凡郊必以陽至之月,獨是歲以四月,乃是行大雩之 禮,蓋本非彝典。帝以洛都元有郊兆,是年又有欲徙 都於洛之意,故因西幸而特行其禮云。

太宗太平興國三年祀天地於圜丘以太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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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三年冬十一月丙申,祀 天地圜丘,大赦,御乾元殿受尊號。丙午,以郊祀,中外 文武加恩。」 按《禮志》,太宗即位,其七祭但以宣祖、太 祖更配。是歲親享天地,始奉太祖升侑。

按《文獻通考》:「國初以來,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祇、 神州凡七祭,並以四祖迭配。而太祖親郊者四,並以 宣祖配。上即位,以宣祖、太祖更配。是年合祭天地,始 奉太祖升侑焉。」

太平興國六年,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六年十一月辛亥,祀天 地於圜丘,大赦,御乾元殿受尊號,內外文武加恩。」

雍熙元年冬至親郊復以宣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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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元年十一月丁巳,祀天地於 圜丘,大赦,改元,中外文武官進秩有差」 按《禮志》,「雍 熙元年冬至,親郊,從禮儀使扈蒙之議,復以宣祖配。」

按《扈蒙傳》:「蒙歷翰林學士,與李昉同修太祖實錄。」

太平興國四年,從征太原還,轉戶部侍郎,如承旨。雍 熙三年,被疾,以上部尚書致仕。未幾,卒,年七十二,贈 右僕射。自張昭、竇儀卒,典章儀注,多蒙所刊定。初,太 祖受周禪,追尊四廟親郊,以宣祖配天。及太宗即位禮官以為「舜郊嚳,商郊冥,周郊后稷,王業所因也。若 漢高之太公,光武之南頓君,雖有帝父之尊,而無預」 配天之祭,故自太平興國三年、六年再郊,並以太祖 配,於禮為允。太宗將東封,蒙定議曰:「嚴父莫大於配 天,請以宣祖配天。」自雍熙元年罷封禪為郊祀,遂行 其禮,議者非之。

雍熙四年,親祀南郊,以宣祖、太祖並配。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雍熙四年正月,禮 儀使蘇易簡言:「親祀圜丘,以宣祖配,此則符聖人大 孝之道,成嚴父配天之儀。太祖皇帝光啟丕圖,恭臨 大寶,以聖授聖,傳於無窮。按唐永徽中,以高祖、太宗 同配上帝。欲望將來親祀郊丘,奉宣祖、太祖同配。其 常祀祈穀、神州、明堂,以宣祖崇配;圜丘、北郊、雩祀,以 太」祖崇配,奏可。 按《蘇易簡傳》,易簡充承旨,會郊祀, 充禮儀使。先是,扈蒙建議以宣祖升配,易簡引唐故 事,請以宣祖、太祖同配。從之。

淳化三年定郊前一日祭告社稷及文宣武成等廟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淳化三年十二月將郊常奏告外又告太社太稷及文宣武成等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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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文獻通考》:淳化三年,禮儀使言,「皇帝親郊,故事,在 京并去圜丘十里內神祠及所過橋道並遣官致祭, 而獨遺太社、太稷、文宣武成王等廟,今請出宮前一 日遣官致祭。」從之。

淳化四年春正月辛卯,祀天地於圜丘,以宣祖、太祖 配。大赦。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至道二年祀天地於圜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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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至道二年春正月辛亥,祀天地於 圜丘,大赦,中外文武加恩。」

至道三年,真宗即位。十一月,有司上言:「親郊圜丘,請 以太祖、太宗並配。」詔從之。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至道三年十一月, 有司言,「冬至圜丘,孟夏雩祀,夏至方丘,請奉太宗配; 上辛祈穀,季秋明堂,奉太祖配;上辛祀感生帝,孟冬 祭神州地祇,奉宣祖配;其親郊,奉太祖、太宗並配。」詔 可。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丙戌祀天地於圜丘以太祖太宗配大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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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咸平五年十一月壬寅,祀天地於圜丘,大赦。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景德二年冬十一月丁巳祀天地於圜丘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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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景德三年,定「祈穀於立春後辛日」,并改郊壇諸星次, 徙神州壇。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淳化、至道,太宗亦 以正月躬行祈穀之祀,悉如圜丘之禮。景德三年,龍 圖閣待制陳彭年言:「伏睹畫日,來年正月三日上辛 祈穀,至十日始立春。按《月令》,正月元日注:為祈穀,郊 祀昊天上帝。《春秋傳》曰:『啟蟄而郊,郊而後耕』。蓋春氣 初至,農事方興,郊祀昊天,以祈嘉榖,當在建寅之月, 迎」春之後。自晉泰始二年,始用上辛,不擇立春之先 後。齊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議欲遷日。王儉曰:「宋景平 元年、元嘉六年,並立春前郊。遂不遷日。吳操之云:『應 在立春前』。然則左氏所記,乃三代彝章;王儉所言,乃 後世變禮。來年正月十日立春,三日祈穀,斯則襲王 儉之末議,違《左氏》之明文。望以立春後」上辛行祈穀 禮,因詔有司詳定諸祠祭祀。有司言:「『『今年四月五日 雩祀上帝,十三日立夏,祀赤帝』。按《月令》,立夏之日,天 子迎夏於南郊』。注云:『為祀赤帝於南郊』。又云:『是月也, 大雩』。注云:『《春秋傳》曰:『龍見而雩』。龍星,謂角、亢也,立夏 後,昏見於東方』。按《五禮精義》云:『自周以來,歲星差度。 今之龍見,或在五月,以祈甘雨,於時已晚。但四月上 旬卜日,今則惟用改朔,不待得節祭於立夏之前,殊 違舊禮之意。苟或龍見於仲夏,雩祀於季春,相去遼 闊,於禮未周。欲請並於立夏後卜日,如立夏在三月, 則待改朔』。」又景德三年,鹵簿使王欽若言:「漢以五帝 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龕,天皇大帝在第二龕,與六 甲、岳、瀆之類接席帝座,天市之尊,今與二十八宿積 薪、騰蛇、杵臼之類同在第三龕,卑主尊臣,甚未便也。 若以北極帝座本非天帝,蓋是天帝所居,則北極在 第二,帝座在第三,亦高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左右 執法,子星之次少孫星,望令司天監參驗。」乃詔禮儀 使、太常禮院、司天監檢定之。禮儀使趙安仁言:「按《開 寶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遠視之蒼然則稱蒼 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託之於天,故稱上帝。天皇大 帝即北辰耀魄寶也,自是星中之尊。《易》曰:『日月麗乎 天,百穀草木麗乎土』。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蓋明 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則天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 之列。又《郊祀錄》:『壇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

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餘內官諸位及五星、十
考證
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坐,齋列俱在十二陛之間。唐建

中間,司天冬官正郭獻之奏:「天皇、北極、天一、太一,準 天寶敕,並合升第一等。」貞元二年親郊,以太常議。詔 復從《開元禮》,仍為定制。《郊祀錄》又云:「壇第三等有中 宮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坐並在前。《開元禮義羅》云:「帝 有五坐:一在紫微宮,一在大角,一在太微宮,一在心, 一在天市垣。」即帝坐者,非直指天帝也。又得判司天 監史序狀:「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勾陳中,其神曰耀 魄寶」,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北極五星在紫微 垣內,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為太子;第二主「日 為帝王,第三為庶子,第四為嫡子,第五為天子之樞。 蓋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常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 右執法、上將、次將之名,不可備陳,故總名太微垣。《星 經》舊載孫星,而壇圖止有子星,辨其尊卑,不可同位。 竊惟壇圖舊制,悉有明據,天神定位,難以躋升,望依 《星經》,悉以舊禮為定。」欽若復言:「『『『《舊史》《天文志》並云:『北 極,北辰最尊者。又勾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鄭元 注《周禮》,謂禮天者,冬至祭天皇於北極也』。後魏孝文 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按《晉天文志》:帝坐光而潤, 則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則為天子所占,列於下 位,未見其可』。又安仁議,以:子孫二星不可同位,陛下 方洽高禖之慶,以廣維城之基。苟因前代闕文,便為 得禮,實恐聖朝茂典,猶未適中。」詔天皇北極特升第 一龕,又設孫星於子星位次,帝坐如故。欽若又言:「帝 坐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唯天市一坐在第 三等。按《晉志》,大角及心中星但云天皇坐,實與帝坐 不類。」詔特升第二龕。舊郊丘神位板皆有司題署,命 欽若改造之。至是,欽若奉板便殿,壇上四位,塗以朱 漆金字,餘皆墨漆。第一等金字,第二等黃字,第三等 以降朱字,悉貯漆匣,覆以黃縑帕。帝降階觀之,即付 有司。又以《新定壇圖》,五帝、五嶽、中鎮、河漢合在第三 等。景德中,南郊鹵簿使王欽若言:「五方帝位板如 靈威仰、赤熛怒、含樞紐、白招拒、汁光紀,恐是五帝之 名,理當恭避。」禮官言:「《開寶通禮義纂》,五者皆是帝號, 《漢書注》自有名,即蒼帝靈符,赤帝文祖,白帝顯紀,黑 帝元矩,黃帝神斗是也。既為美稱,不煩回避。」

按《文獻通考》:景德三年四月,太常寺言,「神州壇壝中 有阬塹及車馬之跡,又兩壝步數迫隘,不合禮文,望 令改擇壇位,及依令式封標諸壇外壝,禁人耕墾樵 牧。」奏可,即徙壇於方丘之西焉。

景德四年,圜丘增設諸星位次,遣官祭汾陰后土。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德四年,判太常 禮院孫奭言:準禮,冬至祀圜丘,有司攝事,以天神六 百九十位從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 天皇大帝以下並不設位。且太昊、句芒惟孟夏雩祀, 季秋大享及之,今乃祀於冬至,恐未協宜。翰林學士 晁迴等言:「按《開寶通禮》,圜丘有司攝事,祀昊天配帝、 五方帝、日月、五星、中官、外官、眾星,總六百八十七位。 雩祀大享,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總十七位; 方丘祭皇地祇、配帝、神州、岳、鎮、海瀆七十一位。今司 天監所設圜丘雩祀、明堂方丘並七十位,即是方丘 有岳瀆從祀,圜丘無星辰,而反以人帝從祀,望如奭, 請以《通禮》及神位為定,其有增益者,如後。」敕從之。 按《文獻通考》,景德四年正月,以朝陵,遣工部尚書王 化基詣汾陰后土祠致祭,用太祠禮。汾陰后土,漢武 帝元鼎中所立,脽上祠,後曠其禮。開寶九年,徙廟稍 南,是年始遣使致祭。其後又詔,自今凡告天地,仍詣 祠告祭。命禮官考定衣冠制度。令有司修製,遣使奉 上。

大中祥符三年詔明年春有事於汾陰勿以修貢助祭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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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三年六月「庚戌,河中府 父老千餘人請祀后土,不許。七月辛丑,文武官將校 等三上表,請祀汾陰后土。八月丁未朔,詔明年春有 事於汾陰,州府長吏勿以修貢助祭煩民。戊申,陳堯 叟為祀汾陰經度制置使,己酉,王旦為祀汾陰大禮 使,王欽若為禮儀使。庚戌,詔汾陰路禁弋獵,不得侵」 占民田,如東封之制。

按《文獻通考》:「大中祥符三年,有司定制玉冊金玉匱。 度廟庭擇地為埳,中置石匱。匱方五尺,厚二尺,中容 玉匱,刻金繩道三,闊一寸,深五分,繫繩處刻深四寸, 方三寸五分,容天下同文寶。俟祀畢,太尉奉玉匱置 其中,將作監領徒舉石覆之,石厚一尺,繫繩填泥印 寶,悉如社首封䃭之制。皇帝省視訖,加蓋其上,封固 為小壇,廣厚五尺。」從之。九月,經度制置使詣睢上築 壇如方丘之制。廟北古雙柏旁有堆阜,即就其地焉。 十月,禮儀使王欽若言:「準《儀注》,祀畢,太尉封玉冊於 廟庭石匱,百官班於庭中。皇帝詣廟禮畢,至石匱南, 北向省視。」

大中祥符四年春二月,祀汾陰后土、地祇。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四年「春正月辛巳,詔執事汾陰懈怠者罪勿原。乙酉,習祀后土儀。丁亥,將祀 汾陰,謁啟聖院太宗神御殿、普安院元德皇后聖容。 二月辛酉,祀后土地祇。是夜,月重輪,還奉祇宮,紫氣 四塞。」

「按:《文獻通考》,大中祥符四年正月丁酉,鑾駕出京師。 二月丙辰,至奉祇宮。戊午,致齋,召近臣登延慶亭,南 望仙掌,北瞰龍門。自宮至睢丘,列植嘉樹,六師環宿 行闕,旌旗帟幕,照耀郊次,眺覽久之。己未,遣入內都 知鄧永遷詣祠,上衣服供具。庚申,群臣宿祠所。辛酉, 具法駕詣睢壇,夾路設燎火,其光如晝,盤道紆屈,周」 以黃麾仗至壇次,服袞冕,登壇,祀后土地祇,備三獻, 奉《天書》於神座之左,以太祖、太宗並配,悉如封禪之 禮。先是,睢上多風,及行禮頓止,黃氣繞壇,月重輪,眾 星不見,惟大角光明。少頃,改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輦 詣廟,設登歌奠獻,省封石匱,遣官分奠諸神。登鄈丘 亭,望河、汾,還行宮,鼓吹振作,紫氣四塞,觀者溢路,民 有扶老攜幼,不遠千里而至者。壬戌,御朝覲壇,肆赦。 是行,塗中屢有甘澍之應,皆夕降晨霽,從官衛兵,無 霑服之患。又農事方興,耕民懽忭相屬。三月,駐蹕西 京。四月,詔睢上后土廟宜上額為「太寧正殿。」

大中祥符七年,詔「天地壇非執事輒臨者斬。」九月,尊 上玉皇聖號。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七年春正月壬寅,車駕 奉天書發京師。己酉,朝謁太清宮。二月辛酉,至自亳 州。丙寅,詔天地壇非執事輒臨者斬。辛未,饗太廟。壬 申,恭謝天地,大赦天下。九月辛卯,尊上玉皇聖號曰 太上開天執符御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

天禧元年正月上玉皇大天帝寶冊袞服謝天地於南郊因改祈穀於後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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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元年正月「辛丑朔,改元,詣玉 清昭應宮薦獻,上玉皇大天帝寶冊袞服。辛亥,謝天 地於南郊,大赦,御天安殿受冊號。」 按《禮志》,天禧元 年十二月,禮儀院言,準畫日,來年正月十七日祈穀 前二日奏告太祖室。緣歲以正月十五日朝拜玉清 昭應宮。景德四年以前,祈穀止用上辛,其後用立春 後辛日,蓋當時未有朝拜宮觀禮。王儉啟云:「近代明 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又宋武朝,有司奏魏代郊天 值雨,更用後辛,或正月上辛,事有相妨,並許互用。在 於禮典,固亦無嫌。」初,祈穀、大雩,皆親祀上帝,由熙寧 迄靖康,惟有司攝事而已。

天禧三年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三年十一月已巳,謁景靈宮。 庚午,饗太廟。辛未,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天下。」

乾興元年二月仁宗即位九月告大行皇帝諡於天地詔定遷郊祀配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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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戊午,真宗崩,皇太 子即位,「九月壬申,告大行皇帝諡於天地。」 按《禮志》: 乾興元年真宗崩,詔禮官定遷郊祀配帝,乃請祈穀 及祭神州地祇以太宗配,雩祭及昊天上帝及皇地 祇以太宗配,感生帝以宣祖配,明堂以真宗配,親祀 郊丘以太祖、太宗配。奏可。乾興元年九月,太常丞、 同制禮院謝絳言:「伏睹本院與崇文院檢討官詳定, 以宣祖配感生帝。竊尋宣祖,非受命開統,義或未安。 唐武德初,圜丘、方丘雩祀,並以景帝配;祈穀大饗,並 以元帝配。太宗初,奉高祖配圜丘、明堂北郊,元帝配 感生帝。高宗永徽二年,祀高祖於圜丘,祀太宗於明 堂,兼感生帝作主,又以景帝、元帝稱祖,萬代不遷,停 配以符古義。臣以為景帝厥初受封,為唐始祖,蓋與 宣帝不侔。宣祖於唐,是為元帝之比。唐有天下,裁越 三世,而景、元二祖已停配典。有宋受命,既自太祖,於 今四聖,而宣祖侑祀未停,恐非往典之意。請依永徽 故事,停宣祖配,仍用太宗故事,宗祀真宗於明堂,兼 感生帝作主。」若据鄭氏說,則曰「五帝迭王,王者因所 感別祭,尊於南郊,以祖配之。」今若不用武德、永徽故 事,請以太祖兼配,正符鄭說。詳鄭之意,非受命始封 之祖不得配,故引周后稷「配靈威仰」之義為證。惟太 祖始造基業,躬受符命,配侑感帝,處理甚明。如恐祠 日相妨,當以太宗配祈穀,太祖配雩祀,亦不失尊「嚴 之旨。臣以為宣廟非惟不遷,而迭用配帝,於古為疑。 《禮》:祖有功,宗有德,但非受命之祖,親盡必毀,況配享 乎?」翰林承旨李維等議:「『按《禮·祭法》正義曰:『郊謂夏正 建寅之月,祭感生帝於南郊』。此則崇配之文也』。竊惟 感帝比祈穀,禮秩差輕;宣祖比太祖,功業有異。今以 太祖配祈穀,宣祖配感帝,稱情立文,於禮斯協。」詔從 所定。其祀儀:「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太史設位於 壇上,北方南向,席以槀秸。配帝位於壇上,東方西向, 席以蒲越。」配位,奠幣,作《皇安》之樂,酌獻,作《肅安》之樂, 餘如祈穀祀上帝儀。

仁宗天聖二年詔習郊祀之禮於禁中十一月有事於圜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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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二年十一月甲午,加上真宗諡。丁酉,祀天地於圜丘,大赦,賜百官諸軍加等。 按 《禮志》,天聖二年,詔加真宗諡。上謂輔臣曰:「郊祀重事, 朕欲就禁中習儀,其令禮官草具以聞。」先郊三日,奉 諡冊、寶於太廟,次日,薦享玉清昭應景靈宮,宿太廟。 既享,赴青城,至大次,就更衣壇,改服袞冕行事。 按《文獻通考》故事,二歲一親郊,不郊輒代以他禮,慶 賞與郊同,而五使皆輔臣,不以官之高下。天聖二年, 翰林學士領儀仗,御史中丞領鹵簿,始用官次。 天聖五年十一月,有事於南郊,罷玉清昭應宮朝饗, 俟禮成恭謝。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五年十一月辛亥,朝饗景靈 宮。壬子,饗太廟。癸丑,祀天地於圜丘,大赦。丁巳,恭謝 玉清昭應宮。十二月辛未,加恩百官。甲戌,詔輔臣南 郊恩例外,更改一子官。 按《禮志》,天聖五年郊後,擇 日恭謝。大禮使王曾請節廟樂。帝曰:「三年一享,不敢 憚勞也。」三獻終,增禮生七人,各引本室太祝升殿,徹 豆三日,又齋長春殿。謝《玉清昭應宮禮畢》,賀皇太后 比籍田勞酒儀,略如元會。其《恭謝》云:「臣某虔遵舊典, 郊祀禮成,中外協心,不勝懽忭。」宣答曰:「皇帝德備孝 恭,禮成嚴配,萬國稱頌,懽豫增深。」帝再拜,還內。樞密 使以下稱賀,閤門使宣答。樞密副使升殿侍立,百官 稱賀。酒三行,還內殿受命婦賀。司賓自殿側幕次引 內命婦於殿庭,北向立。尚儀奏:「請皇太后即御坐。」司 賓贊再拜。引班首升自西階,稱封號:「妾某氏等言:郊 祀再舉,福祚咸均,凡在照臨,不勝忻忭。」降再拜。尚宮 承旨,降自東階,稱皇太后聖旨,又再拜。司賓宣答曰: 「已成鉅禮,懽豫良深。」皆再拜。次外命婦賀,如內命婦 儀,退皆赴別殿賀皇帝,惟不致詞,不宣答。

按,《文獻通考》:天聖五年十一月癸丑郊,以翰林學士 宋綬攝太僕,陪王輅。上問儀物典故,綬占對辨給。因 使綬集群官撰集《天聖鹵簿圖記》上之。禮儀使請郊 後詣玉清昭應景靈宮。詔:「郊前享景靈,近臣奏告玉 清昭應,擇日恭謝。」

大聖六年,始築郊壇外壝。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仁宗天聖六年,始 築外壝,周以短垣,置靈星門,親郊則立表於青城,表 三壝。」

天聖八年十一月,有事於南郊。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八年十一月「丙寅,朝饗景靈 宮,丁卯,饗太廟;戊辰,祀天地於圜丘,大赦。十二月癸 未,加恩百官。」

天聖 年,詔葺四郊、五帝宮。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五方帝,宋因前代 之制,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五方帝、日、月、五星 以下諸神從祀,又以四郊迎氣及土王日,專祀五方 帝,以五人帝配,五官三辰、七宿從祀。各建壇於國門 之外。青帝之壇,其崇七尺,方六步四尺;赤帝之壇,其 崇六尺,東西六步三尺,南北六步二尺;黃帝之壇,其 崇四尺,方七步;白帝之壇,其崇七尺,方七步;黑帝之 壇,其崇五尺,方三步七尺。」天聖中,詔太常葺四郊宮, 少府監遣吏齎祭服就給祠官,光祿進胙,監察封題。

明道元年以修內成恭謝天地於大安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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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明道元年八月壬戌,大內火,延八 殿。十一月甲戌,以修內成,恭謝天地於大安殿,謁太 廟,大赦,改元,百官進秩,優賞諸軍。」

明道二年,詔以旱蝗去尊號,告天地宗廟。

按《宋史仁宗本紀》,明道二年秋七月戊子,詔以旱蝗 去尊號「『睿聖文武』四字,以告天地宗廟。」

景祐元年冬十月乙亥作郊廟景安興安祐安之曲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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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祐二年夏五月,議「南郊」,以太祖定配,太宗、真宗迭 配。冬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二年五月「庚子,議南郊升侑 上帝,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十一月乙未,祀天地於 圜丘,大赦。」 按《禮志》,「景祐二年郊,詔以太祖、太宗、真 宗三廟,萬世不遷。南郊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親祀 皆侑。常祀圜丘、皇地祇配以太祖;祈穀雩祀神州配 以太宗感生帝,明堂以宣祖、真宗配如舊。」

按《文獻通考》:「景祐二年十一月乙未,郊,三聖並侑。先 是,禮院言:太祖、太宗、真宗三廟,皆萬世不遷。至於南 郊,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將來皇帝親祠,且請以三 聖皆侑。上顯對越之盛,次伸遹追之感。此後迭配,還 如前議。歲時常祀,則至日圜丘,仲夏皇地祇配以太 祖;孟春祈穀、夏雩祀、冬祭神州,配以太宗;孟春感生」 帝,配以宣祖;季秋大享,配以真宗。先是,上親製郊廟 樂章二十一曲,財成頌體,告於神明。詔宰臣呂夷簡 等分造樂章,參施詳祀。 禮院言:「《周官》朝日祀五帝 則張大次、小次。說者以為祀昊天上帝亦然。大次在 壇壝外,猶更衣幄,小次在壇側,今所未行。按魏武帝 《祠廟令》:降神訖,下階就蕞而立,須奏樂」畢,似若不愆。 烈祖遲祭,不速訖也。故吾坐俟樂闋,送神乃起耳。然則武帝坐俟,容須別設近次,與《周官》義符。請設小次 於皇帝版位少東,每獻畢,降壇若殿,就小次,俟終獻 徹豆,復就版位。

景祐四年。春二月乙丑。置赤帝像於宮中。祈嗣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寶元元年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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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寶元元年九月「戊申,詔應祀事已 受誓戒而失虔恭者,毋以赦原。十一月戊申,朝饗景 靈宮,己酉,饗太廟及奉慈廟。庚戌,祀天地於圜丘,大 赦。」

寶元二年秋七月丁巳,詔「宗室遇南郊及乾元節恩, 許官一子,餘五歲授官。」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慶曆元年冬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定祖宗配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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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元年十一月甲子,朝饗景靈 宮。乙丑,饗太廟、奉慈廟。丙寅,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 元。十二月丙子,加恩百官。 按《禮志》,慶曆元年,判太 常寺呂公綽言:「歷代郊祀,配位無側向。」真宗示輔臣 《封禪圖》曰:「嘗見郊祀昊天上帝不以正坐,蓋皇地祇 次之。今修登封上帝宜當子位,太祖、太宗配位宜比 郊祀而斜置之。」其後有司不諭先帝,以告成報功、酌 宜從變之意。每郊《儀範》既引祥符側置之文,又載西 向北上之禮,臨時擇一,未嘗考定。乃詔南郊祖宗之 配,並以東方西向為定。又言:「舊禮,郊廟尊罍數皆準 古而不實。三酒、五齋明水、明酒,有司相承,名為看器。 郊廟配位,惟用祠祭酒,分大、中祠,位二升,小祠位一 升,止一尊酌獻,一尊飲福。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 實之。壇殿上下尊罍,有司毋設空器,並如唐制,以井 水代明水、明酒。」正配位酌獻、飲福酒用酒二升者,各 增二升,從祀神位用舊升數。

按岳氏《愧郯錄》:「珂之仕中朝,屢攝官涖祠祭,每見尊 彝之設五齊,有其名而實無之,惟將事則取具天府, 蓋止一色公醞耳聞之容臺吏尊幕之下率多空,惟 一尊僅寘杯勺以共祭。他日又攝光祿丞,得先祭贊 閱視酒饌,又攝太官令,躬酌酒實爵,得窺其中,蓋皆 如言。則其初點饌之際,執事者徒再唱酒齊」之目而 已,於以驗其名殊而實一也。嘗讀《周禮正義》,頗疑醞 法不明,古制難復。慶曆元年十月十五日,同判太常 寺呂公綽言:「按《開元禮崇祀錄》:昊天上帝、皇地祇六 樽,太樽為上,實以沈齊;著樽次之,實以醴齊;犧樽次 之,實以醍齊;壺樽次之,實以泛齊;山罍為下,實以三 酒配帝。蓋樽為上,實以沈齊;犧樽次」之,實以醴齊;象 樽次之,實以盎齊;山罍為下,實以清酒。皆加明水明 酒,實於上樽。「五方北極天皇大帝、神州地祇大明、夜 明太樽,實以沈齊;五星十二辰、河漢象樽,實以醍齊; 中官壺樽,五方山林川澤蜃樽,並實以沈齊;外官概 樽,五方丘陵墳衍原隰散樽,並實以清酒;眾星散樽, 實以旨酒。皆用明酒」,各實於上樽。宗廟每室設斝彝, 黃彝著樽之上,樽皆實以明水,黃彝實鬱鬯,著樽實 以醴齊。又《司烜氏》以鑑取明水於月,鄭康成云:「鑑類 取水者,世謂之方諸,取月之水,欲得陰陽之潔氣也。」 臣謹以古制考,五齊三酒,即非難得之物。將來郊廟 祭享,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實樽罍,仍命有司取 明水「對明酒實於上樽,或陰鑑、方諸之類,未能猝辦。 請如唐制,以井水代之。」下博士議而奏曰:「北郊廟祠 祀壇殿上下所設樽罍,惟酌獻、飲福二樽實以祠祭 酒,餘皆徒設器,而不實以五齊、三酒。明水、明酒,誠於 禮為闕。然五齊三酒,鄭康成注《周禮》,惟引漢時酒名 擬之,而無制造之法。今欲仍舊用祠祭酒一等。其壇 殿上下樽罍,有司不得更設空器。其明水、明酒,並以 井水代之。其正配逐位酌獻、飲福,舊用酒二升者,各 增二升;從祀神位,並用舊升數,實諸樽罍,配以明水、 明酒。」從之。既曰從其請,則自慶曆以來,雖欲用之,而 不能詳其法矣。此元豐呂嘉問之請,所以有為而發 也。

慶曆三年,更定祈穀、感生帝圭、玉之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慶曆三年,禮官余 靖言:「祈穀、祀感生帝同日,其禮當異,不可皆用四圭 有邸,色尚赤。」乃定祈穀。明堂,蒼𤩹尺二寸,感生帝四 圭有邸,朝日、日圭,夕月、月圭,皆五寸。從祀神州,無玉; 報社稷,兩圭有邸,祈不用玉。

慶曆四年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四年春正月辛卯,太常禮儀 院上新修禮書及慶曆祀儀。十一月壬午,冬至,祀天 地於圜丘,大赦。」

慶曆七年十一月戊戌,冬至,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祐五年八月詔南郊以太祖太宗真宗並配冬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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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皇祐五年八月壬戌,詔南郊,以太
考證
祖、太宗、真宗並配。十一月丁卯,朝饗景靈宮,戊辰,饗

太廟、奉慈廟,己巳,祀天地於圜丘,大赦,丁丑,加恩百 官。 按《禮志》:「皇祐初,禮官言,皇地祇壇各再成,面廣 四丈九尺,東西四丈六尺。上成高四尺五寸,下成高 五尺,方五丈三尺,陛廣三尺五寸,卑陋不應典禮。請 如唐制增廣之。」五年,諸壇皆改。

嘉祐元年正月帝不豫命禱於天地九月恭謝於大慶殿定五帝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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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元年春正月朔,御大慶殿受 朝,是日不豫。辛未,命輔臣禱天地、宗廟、社稷。二月甲 辰,帝疾愈。九月辛卯,恭謝天地於大慶殿,大赦改元。 丁酉,加恩百官。 按《禮志》,嘉祐元年,以集賢校理丁 諷言,按《春秋文耀勾》為五帝之名,始下太常去之。其 祀儀,皇帝服袞冕,祀黑帝則服裘被袞。配位登歌作 《承安》之樂,餘並如祈穀禮。立春祀青帝,以帝太昊氏 配,勾芒氏、歲星、三辰、七宿從祀,勾芒位壇下卯階之 南,歲星、析木、大火、壽星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角、亢、 氐、房、心、尾、箕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立夏祀赤 帝,以神農氏配,祝融氏、熒惑、三辰、七宿從祀,祝融位 壇下卯階之南,熒惑、鶉首、鶉火、鶉尾位子階之東,西 上。井、鬼、柳星、張、翼、「軫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季 夏祀黃帝,以黃帝氏配,后土、鎮星從祀,后土位壇下 卯階之南,鎮星位壇下子階之東。立秋祀白帝,以帝 少昊氏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從祀,蓐收位壇下卯 階之南,太白、大梁、降婁、實沈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 奎、婁、胃、昴、畢、觜、參宿位於子階之西,東上。立冬祀黑 帝,以帝高陽氏配元冥、辰星、三辰、七宿從祀。元冥位 壇下卯階之南。辰星、陬、訾、元枵、星紀位子階之東,西 上。斗、牛、女、虛、危、室、壁宿位子階之西,東上。

嘉祐七年春正月乙亥,詔「南郊以太祖配,為定制。」八 月庚子,以立皇子,告天地、宗廟、諸陵。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嘉祐六年。諫官楊 畋論水災繇郊廟未順。禮院亦言「對越天地。神無二 主。唐始用三祖同配。後遂罷之。皇祐初詔三聖並侑。 後復迭配。未幾復並侑,以為定制。雖出孝思。然頗違 經典。當時有司失於講求。」下兩制議。翰林學士王珪 等曰:「推尊以享帝。義之至也。然尊尊不可以瀆。故郊 無二主。今三后並侑,欲以致孝也,而適所以瀆乎享 帝,非所以寧神也。請如禮官議。」七年正月,詔南郊以 太祖定配。

嘉祐八年四月,英宗即位,不豫,祈福於天地。七月,請 大行皇帝諡於南郊。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英宗本紀》,嘉祐八年,仁 宗崩,「夏四月遺詔命帝嗣皇帝位。乙亥,帝不豫。五月 戊辰,以疾未平,命宰臣祈福於天地、宗廟、社稷。秋七 月戊辰,百官請大行皇帝諡於南郊。」

英宗治平二年十一月壬申有事南郊大赦辛巳加恩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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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英宗本紀》云云。

按《文獻通考》,治平二年,合祭天地於南郊,以太祖配。 故事,皇帝將就版位,祠官回班向皇帝,須就位乃復。 侍臣跪讀冊,至御名則興。至是,詔以尊奉祠勿回班, 及興,時呂公著攝太僕卿,參乘為上言:「仁宗親祠,徹 黃道以登虛,小次不入。」上皆循用之。 正月上辛祈 穀慶曆,用犢一、羊二、豕一。其日祀感生帝,羊二、豕二, 正配、簠、簋、俎各增為二。前一日,太祝讀祝視祭玉,餘 如冬至攝事三獻。終禮生引司天監罍洗升詣四方 帝神位,上香、奠幣、爵并行一獻再拜復。治平二年,禮 院言:「準《閤門儀制》,祀天地致齋,皇帝不遊幸作樂。緣 壽聖節在致齋內,若用慶曆元年、嘉祐七年《元會》例, 更用中辛,當在十六日。又十四日例,詣」慈孝等寺、集 禧觀行禮,觀燈作樂,若遣官攝事,無不聽樂。元「日朝 會、壽聖節,多與上辛相近,常改用中辛,非尊事天神 意,嘉會合禮,又不宜徹樂。」因詔「遇元正御殿,聖節上 壽,雖在上辛,祠官致齋日亦用樂,大宴移日或就賜。」

神宗熙寧元年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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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元年十一月丙戌,朝饗太廟, 遂齋於郊宮,廢青城後苑。丁亥,祀天地於圜丘,大赦, 群臣進秩有差。」

按《文獻通考》:熙寧元年詔令兩制以上至臺諫官,與 太常禮院同詳定今年冬至當與未當親行郊禮。翰 林學士承旨王珪上議曰:「『按《王制》,喪三年不祭,惟祭 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傳》謂『不敢以卑廢也』。是則 居喪而可得見天地也。《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傳》:『凡君 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杜預」 以謂新主既特祀於寢,則宗廟四時常祀,自當如舊。 是則居喪而可得見宗廟也。周公稱商高宗諒闇,三 年不言。子張疑之,以問仲尼。仲尼答云:「何必高宗,古 之人皆然。」高宗不云服喪三年,而云諒闇三年者,杜 預又謂古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既葬而服除,諒闇 以居心喪,不與士庶同禮也。然則服除之後,郊廟之祭,可勿舉乎?南齊以前,人君嗣位,或仍前郊之年,或 別自為郊。下有司議,而王儉乃援「晉宋以來,皆改元 即郊,而不用前郊之年。自漢文以來,皆即位而謁廟, 至唐德宗以後,亦踰年而行郊。況本朝景德二年,真 宗居明德皇太后之喪,既易月而服除,明年遂享太 廟,而合祀天地於圜丘。伏請皇帝將來冬至躬行郊 廟之禮,其服冕、車輅、儀物、音樂,緣神事者,皆不可廢。」 詔:恭依典禮,其車服、儀物,除神事外,令太常禮院詳 定以聞。禮院看詳:欲乞除郊廟及景靈宮禮神用樂 外,所有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 作,其逐處警場,止鳴金鉦鼓。從之。

熙寧四年南郊,乘輿出入,始罷勘箭。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熙寧四年,參知政 事王珪言,「南郊乘輿所過,必勘箭然後出入,此師行 之法,不可施於郊祀。」禮院亦言,「於是凡車駕出入門 皆罷之。」

熙寧六年春正月辛亥,復禧祖為太廟始祖,以配「感 生帝。」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宋喬年傳》。喬年父充國 知太常禮院。英宗祔廟。議者欲祧僖祖藏夾室。充國 請配感生帝為宋始祖。從之。

熙寧七年,始定郊壇殿宇門名。十一月,祀天地於圜 丘。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七年十一月己未,祀天地於 圜丘,赦天下。十二月丁卯,文武官加恩。」 按《禮志》,熙 寧七年,詔中書門下參定青城殿宇門名,先是每郊 撰進,至是始定名。前門曰泰禋,東偏門曰迎禧,正東 門曰祥曦,正西門曰景曜,後三門曰拱極,內東側門 曰夤明,西側門曰肅成殿曰端誠殿,前東西門曰左 右「嘉德,便門曰熙成,後園門曰寶華,著為定式。」 按 《沈括傳》,「括為館閣校勘,刪定三司條例。故事,三歲郊 丘之制,有司按籍而行,藏其副吏,沿以干利,壇下張 幔,距城數里為園囿,植采木,刻鳥獸,綿絡其間。將事 之夕,法駕臨觀,御端門,陳仗衛,以閱嚴警,遊幸登賞, 類非齋祠所宜。乘輿一器,而百工侍役者」六七十輩, 括考禮沿革,為書,曰《南郊式》,即詔令點檢事務,執新 式從事,所省萬計,神宗稱善。

熙寧十年冬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十年十一月甲戌,祀天地於 圜丘,赦天下。」「十二月甲申,以郊祀文武官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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