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十五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三十五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十三
唐一〈總〉
銓衡典第三十五卷
官制部彙考十三
编辑唐一
编辑唐官制多沿隋故,立六省、九寺、臺、監、衛府,各統其屬, 以分職定位。
按《唐書百官志》:「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 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別,曰省,曰臺,曰寺,曰監, 曰衛,曰府,各統其屬,以分職定位。其辨貴賤,敘勞能, 則有品、有爵、有勳、有階,以時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 群材,治百事。其為法則精而密,其施於事則簡而易 行所以然者,由職有常守而位有常員也。方唐之盛」 時,其制如此。蓋其始未嘗不欲立制度,明紀綱,為萬 世法,而常至於交侵紛亂者,由其時君不能慎守,而 徇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職業 而卒不能復。初,太宗省內外官,定制為七百三十員, 曰:「吾以此待天下賢材足矣。」然是時已有員外置,其 後又有特置同正員,至於檢校、兼、守、判、知之類,皆非 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已則罷,或遂置 而不廢。其名類繁多,莫能遍舉。自中世已後,盜起兵 興,又有軍功之官,遂不勝其濫矣。故採其綱目條理, 可為後法。及事雖非正,後世遵用,因仍而不能改者, 著於篇。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 然自漢以來,位號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 因隋制,以三省之長,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 此宰相職也。其後以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 居其職,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侍中、中書令號 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 宰相職,而假以地名。自太宗時,杜淹以吏部尚書參 議朝政,魏徵以祕書監參預朝政,其後或曰「參議得 失」、「參知政事」之類,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貞觀八年, 僕射李靖以疾辭位,詔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 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蓋起於此。其後李勣以太 子詹事同中書門下三品,謂同侍中、中書令也,而同 三品之名蓋起於此。然二名不專用,而他官居職者, 猶假他名如故。自高宗已後,為宰相者必加同中書 門下三品,雖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師、中書令則否。 其後改易官名,而張文瓘以東臺侍郎同東西臺三 品、同三品入銜,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黃門侍郎郭 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 事入銜,自待舉等始。自是以後,終唐之世不能改。初, 三省長官議事於門下省之政事堂,其後,裴炎自侍 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開元中,張說為 相,又改政事堂號「中書門下」,列五房於其後:一曰吏 房,二曰樞密房,三曰兵房,四曰戶房,五曰刑禮房,分 曹以主眾務焉。宰相事無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官。自 開元以後,「常以領他職,實欲重其事而反輕宰相之 體。故時方用兵,則為節度使,時崇儒學則為大學士, 時急財用則為鹽鐵轉運使,又其甚則為延資庫使。」 至於《國史》、「太清宮之類,其名頗多,皆不足取法,故不 著其詳。」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被顧問,出入侍從, 因得參謀議,納諫諍,其禮尤寵。而翰林院者,待詔之 所也。唐制,乘輿所在,必有文詞經學之士,下至卜醫 伎術之流,皆直於別院,以備宴見。而文書詔令,則中 書舍人掌之。自太宗時,名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制,然 猶未有名號。乾封以後,始號「北門學士。」元宗初,置翰 林待詔,以張說、陸堅、張九齡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 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務劇,文書多壅滯,乃選 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誥書 敕。開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 院,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後 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又以為天子私 人,凡充其職者無定員,自諸曹尚書,下至校書郎,皆 得與選入院,一歲則遷知制誥。未知制誥者,不作文 書班次,各以其官,內宴則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憲 宗時又置學士承旨。唐之學士、弘文、集賢分隸中書、 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所屬,故附列於此云。 「三師三公。」
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是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各 一人,是為「三公。」皆正一品。三師,天子所師法,無所總 職,非其人則闕。三公佐天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 統。親王拜者,不親事,祭祀闕則攝。
〈注〉隋廢三師。貞觀十一年,復置
尚書省,尚書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領百官。其屬有六尚書:一曰吏部,二曰戶部,三曰禮部,四曰兵部,五曰 刑部,六曰工部,庶務皆會決焉。
六:尚書,兵部、吏部為前行,刑部、戶部為中行,工部、禮部為後行。行總四司,以本行為頭司,餘為子司。
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冊,天子 用之;四曰令,皇太子用之;五曰教,親王、公主用之;六 曰符,省下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下之達上,其制 有六:一曰表,二曰狀,三曰牋,四曰啟,五曰辭,六曰牒。 諸司相質,其制有三:一曰關,二曰刺,三曰移。凡授內 外百司之事,皆印。其發日為程,一曰受,二曰報。諸州 計奏達京師,以事大小多少為之節。凡符、移、關、牒,必 遣於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決者,皆上尚書省。凡制 敕、計奏之數,省符宣告之節,以歲終為斷。
龍朔二年,改尚書省曰「中臺」 ,廢尚書令,尚書曰「太常伯」 ,侍郎曰「少常伯。」 光宅元年,改尚書省曰「文昌臺」 ,俄曰「文昌都省。」 垂拱元年曰「都臺」 ,長安三年曰「中臺。」
左右僕射各一人,從二品。掌統理六官,為令之貳;令 闕則總省事,劾御史糾不當者。
龍朔二年,改左右僕射曰「左右匡政。」 光宅元年曰「文昌左右相。」 開元元年曰「左右丞相。」 天寶元年復。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辨六官 之儀,糾正省內,劾御史舉不當者。吏部、戶部、禮部,左 丞總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總焉;郎中各一人,從五 品上;員外郎各一人,從六品上。掌付諸司之務,舉稽 違,署符目,知宿直,為丞之貳。以都事受事發辰,察稽 失,監印、給紙筆;以主事令史、書。令史署覆文案,出符 目,以亭長啟閉。傳禁約,以掌固守。當倉庫及陳設,諸 司皆如之。
隋尚書省諸司郎及承務郎各一人,而廢左右司。武德三年,改諸司郎為郎中,承務郎為員外郎。貞觀元年,復置左右司郎中。龍朔元年,改左右丞曰「左右肅機郎中」 曰「左右承務,諸司郎中」 曰「大夫。」 永昌元年,復置員外郎。神龍元年省,明年復置。初有馹驛百人,掌乘傳送符,後廢。
都事各六人,後七品上。主事各六人,從八品下。吏部、 考功、禮部主書,皆如之。諸司主事,從九品上。
有令史各十八人,書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長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吏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 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掌文選、勳、封、考 課之政。以「三銓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書判、德行、 才用、勞效,較其優劣,而定其留放,為之注擬。」五品以 上,以名上而聽制授,六品以下,量資而任之。其屬有 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吏部郎 中。掌文官階品、朝集祿賜,給其告身。假使一人,掌選 補流外官。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一人判南曹。皆為 尚書、侍郎之貳。凡文官九品,有正、有從。自正四品以 下有上下,為三十等,凡文散階二十九。從一品曰「開 府儀同三司」,正二品曰「特進」,從二品曰光祿大夫,正 三品曰金紫光祿大夫,從三品曰銀青光祿大夫,正 四品上曰正議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議大夫,從四品 上曰大中大夫,從四品下曰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 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議大夫,從五品上曰朝請大 夫,從五品下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議郎,正六 品下曰承議郎,從六品上曰奉議郎,從六品下曰通 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請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從七 品上曰朝散郎,從七品下曰宣義郎,正八品上曰給 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從八品上曰承奉郎,從八 品下曰承務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 仕郎,從九品上曰文林郎,從九品下曰將仕郎。自四 品皆番上於吏部。不上者歲輸資錢,三品以上六百, 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蟲、霜減半資。有文藝樂京上者, 每州七人;六十不樂,簡選者罷。輸勳官亦如之。以征 鎮功,得護軍以上者,納資減三之一。凡流外九品,取 其書計時務,其校試銓注,與《流內》略同,謂之「小選。」吏 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勳主事四人,考功主 事三人。
武德五年改選部曰「吏部」 ,七年省侍郎。貞觀二年復置。龍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司績》。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寶十一載改吏部曰「文部」 ,至德二載復舊。有吏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四人;甲庫令史十一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勳》令史三十三人,書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司封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諸 郎中、員外郎品皆如之。掌封命、朝會、賜予之級。凡爵 九等:「一曰王,食邑萬戶,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戶,從一品;三曰國公,食邑三千戶,從一品;四曰 開國郡公,食邑二千戶,正二品;五曰開國縣公,食邑 千五百戶,從二品;六曰開國縣侯,食邑千戶,從三品」; 七曰開國縣伯,食邑七百戶,正四品上;八曰開國縣 子,食邑五百戶,正五品上;九曰開國縣男,食邑三百 戶,從五品上。皇兄弟、皇子皆封國,為親王。皇太子子 為郡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諸子為郡公,以恩 進者封郡王,襲郡王、嗣王者封國公。皇姑為大長公 主,正一品;姊為長公主,女為公主,皆視一品;皇太子 女為郡主,從一品;親王女為縣主,從二品。凡王、公十 五以上預朝集,宗親女婦、諸王長女月二參。內命婦, 一品母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為從四品郡君,三品、 四品母為正五品縣君。凡諸王、公主、外戚之家,卜祝、 占相,不入門。王妃、公主、郡縣主嫠居,有子者不再嫁。 凡外命婦有六:王、嗣王、郡王之母、妻為妃。文武官一 品國公之母、妻為國夫人,三品以上母、妻為郡夫人, 四品母、妻為郡君,五品母、妻為縣君。勳官四品有封 者母、妻為鄉君。凡外命婦朝參,視夫子之品。諸蕃三 品以上母、妻授封以制。流外技術官,不封母、妻。親王 孺人二人,視正五品,媵十人,視從六品,二品媵八人, 視正七品;國公及三品媵六人,視從七品;四品媵四 人,視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視從八品。凡置媵,上其數, 補以告身。散官三品以上,皆置媵。凡封戶,三丁以上 為率,歲租三之一入於朝廷。食實封者,得真戶,分食 諸州。皇后、諸王、公主食邑,皆有課戶。名山大川、畿內 之地,皆不以封。
司勳郎中一人,員外郎二人。掌「官吏勳級,凡十有二 轉為上柱國,視正二品;十有一轉為柱國,視從二品; 十轉為上護軍,視正三品;九轉為護軍,視從三品;八 轉為上輕車都尉,視正四品;七轉為輕車都尉,視從 四品;六轉為上騎都尉,視正五品;五轉為騎都尉,視 從五品;四轉為驍騎尉,視正六品;三轉為飛騎尉,視」 從六品;二轉為雲騎尉,視正七品;一轉為武騎尉,視 從七品。凡以功授者,覆實然後奏擬,戰功則計殺獲 之數。堅城苦戰,功第一者三轉。出少擊多曰「上陣;兵 數相當曰中陣;出多擊少曰下陣」;矢石未交,陷堅突 眾,敵因而敗者曰「跳盪。殺獲十之四曰上獲,十之二 曰中獲,十之一曰下獲。」凡酬功之等,見任前資、常選 曰「上資」,文武散官、衛官、勳官五品以上曰「次資」,五品 以上子孫、上柱國、柱國子、勳官六品以下曰「下資」,白 丁衛士曰「無資。」《跳盪人》上資加二階,次資、下資、無資 以次降。凡上陣,上獲五轉、中獲四轉、下獲三轉,第二、 第三等遞降焉。《中陣》之上獲視上陣之中獲、中獲視 上陣之下獲、下獲兩「轉。下陣之上獲,視中陣之中獲, 中獲視中陣之下獲,下獲一轉。破蠻獠上陣上獲,比 兩番降二轉。」凡勳官九百人,無職任者番上於兵部, 視遠近為十二番,以彊幹者為番頭,留宿衛者為番。 月上外州,分五番,主城門、倉、庫、執刀上柱國以下番 上;四年,驍騎尉以下番上。五年,簡於兵部授散官,不 第者五品以上復番上四年,六品以下,五年簡如初; 再不中者,十二年則番上六年,八年則番上四年。勳 至上柱國,有餘則授周以上親,無者賜物。太常音聲 人得五品以上勳,非征討功不除簿。諸州授勳人,歲 第勳之高下,三月一報戶部有蠲免,必驗。
考功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文武百有功過善惡之 考法,及其行狀。若死而傳於史官,諡於太常,則以其 行狀質其當不;其欲銘於碑者,則會百官議其宜,述 者以聞,報其家。其《考法》,「凡百司之長,歲較其屬功過, 差以九等,大合眾而讀之。流內之官,敘以四善:一曰 德義有聞,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稱,四曰恪勤 匪懈。」「善狀之外,有二十七最:一曰獻可替否,拾遺補 闕,為近侍之最;二曰銓衡人物,擢盡才良,為選司之 最;三曰揚清激濁,褒貶必當,為考校之最;四曰禮制 儀式,動合經典,為禮官之最;五曰音律克諧,不失節 奏,為樂官之最;六曰決斷不滯,與奪合理,為判事之 最;七曰部統有方,警守無失,為宿衛之最;八曰兵士 調習,戎裝充備,為督領之最;九曰推鞫得情,處斷平 允,為法官之最;十曰讎校精審,明於刊定,為校正之 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納明敏,為宣納之最;十二曰 訓導有方,生徒克業,為學官之最;十三曰賞罰嚴明, 攻戰必勝,為軍將之最;十四曰禮義興行,肅清所部, 為政教之最;十五曰詳錄典正,詞理兼舉,為文史之 最;十六曰訪察精審,彈舉必當,為糾正之最;十七曰 明於勘覆,稽失無隱,為句檢之最;十八曰職事修理, 供承彊濟,為監掌之最;十九曰功課皆充,丁匠無怨, 為役使之最;二十曰耕耨以時,收穫成課,為屯官之 最;二十一曰謹於蓋藏,明於出納,為倉庫之最;二十 二曰推步盈虛,究理精密,為曆官之最;二十三曰占 候醫卜,效驗多著,為方術之最;二十四曰檢察有方、 行旅無壅,為關津之最;二十五曰市廛弗擾,姦濫不 行,為市司之最;二十六曰牧養肥碩,蕃息孳多,為牧官之最;二十七曰邊境清肅、城隍修理」,為鎮防之最; 一最四善為上上一最,三善為上中一最「二善為上 下;無最而有二善為中上,無最而有一善為中中;職 事粗理,善最不聞為中下;愛憎任情,處斷乖理,為下 上;背公向私,職務廢闕,為下中;居官飾詐,貪濁有狀, 為下下。」凡考定,皆集於尚書省唱第,然後奏親王及 中書門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護、節度、觀察 使,則奏功過狀,以覈考行「之上下。」每歲尚書省諸司 具州牧、刺史、縣令殊功異行、災蝗祥瑞、戶口、賦役增 減,盜賊多少,皆上於考司。監領之官,以能撫養役使 者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為率,一分為一殿。博士、助 教計講授多少為差。親、勳翊衛以行能功過為三等: 親勳翊衛、備身東宮親勳翊衛、備身王府執仗、親事、 執乘親事及親勳翊衛、主帥、校尉、直長、品子、雜任飛 騎,皆上中下。考有二。上第者加階番,考別為簿,以侍 郎顓掌之。流外官以行能功過為四等:「清謹勤公為 上,執事無私為中,不勤其職為下,貪濁有狀為下下。」 凡考,中上以上,每進一等,加祿一季;中中守本祿;中 下以下,每退一等,奪祿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 者進一階,一中上考復進一階,一上下考進二階。計 當進而參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 覆二中下。上中以上,雖有下考,從上第;有下下考者 解任。凡制敕不便,有執奏者,進其考。貞觀初歲,定京 官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給事中、中書舍人 各一人涖之,號《監中外官考》。使考功郎中判京官考, 員外郎判外官考。其後屢置監考、校考、知考使。故事, 考簿朱書,吏緣為姦。咸通十四年,始以墨
戶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 土地、人民、錢穀之政,貢賦之差。其屬有四:一曰戶部, 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倉部。戶部郎中、員外郎,掌 戶口、土田、賦役、貢獻、蠲免、優復、婣婚、繼嗣之事。「以男 女之黃、小、中、丁、老為之帳籍,以永業、口分、園宅均其 土田,以租、庸、調斂其物;以九等定天下之戶,以為尚」 書、侍郎之貳。其後以諸行郎官判錢穀,而戶部、度支 郎官失其職矣。會昌二年著令,「以本行郎官分判錢 穀,戶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 事三人,倉部主事三人。」
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戶部。」 龍朔二年,改戶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倉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戶部曰《地官》。天寶十一載,改金部曰司金,倉部曰司儲。有戶部令史十七人,書令史三十四人,計史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十六人,書令史三十三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十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倉部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三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
度支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下租賦物產豐約之 宜,水陸道涂之利,歲計所出而支調之,以近及遠,與 中書、門下議定乃奏。
金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庫藏出納、權衡度 量之數,兩京市、互市、和市、宮市交易之事,百官、軍鎮、 蕃客之賜,及給宮人、王妃、官奴婢衣服。」
倉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下軍儲,出納租稅、祿 糧、倉廩之事。以木契百,合諸司出給之數,以義倉、常 平倉備凶年,平穀價。
禮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禮儀、 祭享、貢舉之政。其屬有四:一曰禮部,二曰祠部,三曰 膳部,四曰主客。禮部郎中、員外郎掌禮樂學校衣冠、 符印、表疏、圖書、冊命、祥瑞鋪設及百官、宮人喪葬、贈 賻之數,為尚書、侍郎之貳。《五禮》之儀,一曰《吉禮》,二曰 《賓禮》,三曰《軍禮》,四曰《嘉禮》,五曰《凶禮》。凡齊衰心喪以 上,奪情從職,及周喪未練、大功未葬,皆不預宴。大功 以上喪,受冊涖官,鼓吹從而不作,戎事則否。凡朝晚 入失儀,御史錄名奪俸,三奪者奏彈。凡出蕃冊授、弔 贈者,給衣冠。皇帝巡幸,兩京文武官職事五品以上, 月朔以表參起居,近州刺史遣使一參;留守月遣使 起居,北都則四時遣使起居。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 日具狀,長官躬署,對仗伏奏,仗下,中書門下涖讀。」河 南、太原府父老,每歲上表願駕幸,遣使以聞。駕在都, 則京兆府亦如之。凡景星、慶雲為大瑞,其名物六十 有四;白狼、赤兔為上瑞,其名物三十有八;蒼烏、朱鴈 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連理為下瑞, 其名物十四;大瑞則百官詣闕奉賀。餘瑞歲終員外 郎以聞,有司告廟。凡喪,二品以上稱「薨」,五品以上稱 「卒」,自六品達於庶人稱「死。」皇親三等以上喪,舉哀,有 司帳具給食。諸蕃首領喪,則主、客、鴻臚月奏。禮部主 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人,主客主事二 人。
武德三年,改儀曹郎曰「禮部郎中」 ,司藩郎曰「主客郎中。」 龍朔二年,改禮部曰《司禮》,祠部曰《司禋》,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禮部曰「春官。」 有禮部令史五。
人。書令史十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祠部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主客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祠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國 忌廟諱、卜筮、醫藥、僧尼之事,珠玉珍寶供祭者不求 於市。駕部、比部歲會牲之死亡,輸皮於太府。郊祭,酒 醴、脯醢、黍稷、果實,所司長官封署以供。兩京及磧西 諸州火祅,歲再祀,而禁民祈祭。凡巡幸,路次名山大 川,聖帝、明王名臣墓,州縣以官告祭。二王後享廟,則 給牲牢祭器,而完其帷帟、几案,主客以四時省問。凡 國忌廢務日,內教太常停習樂。兩京文武五品以上 及清官七品以上,行香於寺觀。凡名醫子弟試療病, 長官涖覆。三年有驗者,以名聞。 膳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陵廟之牲、豆酒膳。諸司 供奉口味,躬鐍其轝,乃遣進。胙亦如之。非大禮、大慶, 不獻食,不進口味。凡羊至廚而乳者,釋之。長生大齋 日,尚食進蔬食,釋所殺羊,為長生供奉。凡獻食進口 味,不殺犢。尚食有猝須別索,必奏覆,月終而會之。凡 尚食進食,以種取而別嘗之。殿中省主膳上食於諸 陵,以番上下四時遣食,醫、主食各一人涖之。 主客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二王後、諸蕃朝見之事, 二王後子孫視正三品,酅公歲賜絹三百,米粟亦如 之,介公減三之一。殊俗,入朝者,始至之州,給牒覆其 人數,謂之「邊牒。」蕃州都督、刺史朝集日,視品給以衣 冠褲褶。乘傳者日四驛,乘驛者六驛供客食料,以四 時輸鴻臚,季終句會之。客初至及辭設會,第一等視 三品,第二等視四品,第三等視五品。蕃望非高者,視 散官而減半,參日設食。路由大海者,給祈羊豕皆一。 西南蕃使還者,給入海程糧。西北諸蕃則給度磧程 糧。蕃客請宿衛者,奏狀貌、年齒。突厥使置市坊,有貿 易,錄奏為質。其輕重,太府丞一人涖之。蕃王首領死, 子孫襲。初授官,兄弟子降一品,兄弟子代攝者,嫡年 十五還以政;使絕域者,還上聞見及風俗之宜,供饋 贈貺之數。
兵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選、 地圖、車馬、甲械之政。其屬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職方, 三曰駕部,四曰庫部。凡將出征,告廟,授斧鉞;軍不從, 令大將專決,還日具上其罪。凡發兵,降敕書於尚書, 尚書下文符放十,人發十馬;軍器出十,皆不待敕。衛 士《番直》發一人以上,必覆奏。諸蕃首領至,則備威儀 郊導。凡俘馘酬以絹,入鈔之俘,歸於司農。郎中;一人 判帳及武官階品、衛府眾寡、校考給告身之事;一人 判簿及軍戎調遣之名數、朝集、祿賜、假告之常。員外 郎一人掌貢舉雜請;一人判南曹歲選,解狀則覆簿 書,資歷、考課,皆為尚書、侍郎之貳。武散階四十有五: 從一品曰「驃騎大將軍」,正二品曰「輔國大將軍,從二 品曰鎮軍大將軍,正三品上曰冠軍大將軍。懷化大 將軍,正三品下曰懷化將軍,從三品上曰雲麾將軍。 歸德大將軍,從三品下曰歸德將軍,正四品上曰忠 武將軍,正四品下曰壯武將軍。懷化中郎將,從四品 上曰宣威將軍,從四品下曰明威將軍。歸德中郎將, 正五品上曰定遠將『軍,正五品下曰《寧遠將軍》。懷化 郎將,從五品上曰《游騎將軍》,從五品下曰《游擊將軍》。 歸德郎將,正六品上曰《昭武校尉》,正六品下曰《昭武 副尉》』。」《懷化》司階,從六品上曰「《振威校尉》,從六品下曰 《振威副尉》。《歸德司》階,正七品上曰《致果校尉》,正七品 下曰《致果副尉》。」《懷化中候》,從七品上曰「《翊麾校尉》,從 七品下曰翊麾副尉。歸德中候,正八品上曰宣節校 尉,正八品下曰宣節副尉、懷化司戈,從八品上曰禦 侮校尉,從八品下曰禦侮副尉;歸德司戈,正九品上 曰仁勇校尉,正九品下曰仁勇副尉、懷化執戟長上, 從九品上曰陪戎校尉,從九品下曰陪戎副尉,歸德 執戟長上。」自四品以上,皆番上於兵部,以遠近為八 番。三月以上三千里外者,免番輸資,如文散官,唯追 集乃上。六品以下,尚書省送符。懷化大將軍、歸德大 將軍配諸衛上下。餘直諸衛為十二番,皆月上。忠武 將軍以下,游擊將軍以上,每番閱彊毅者直諸衛。番 滿有將略者以名聞。兵部主事四人,職方主事二人, 駕部主事二人,庫部主事二人。
龍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職方曰司城,駕部曰司輿,庫部曰司庫。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寶十一載曰「武部」 ,駕部曰「司駕。」 有兵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三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職方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駕部令史十人,書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庫部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職方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地圖、城隍、鎮戍、烽候、防 人、道路之遠近,及四裔歸化之事。凡《圖經》非州縣增 廢,五年乃修,歲與版籍偕上。凡蕃客至,鴻臚訊其國 山川、風土,為圖奏之,副上於職方殊俗入朝者,圖其 容狀、衣服以聞駕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輿輦、車乘、傳驛、廄牧、馬 牛、雜畜之籍。凡給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 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給傳乘 者,一品十馬,二品九馬,三品八馬,四品、五品四馬,六 品、七品二馬,八品、九品一馬。三品以上敕召者,給四 馬,五品三馬,六品以下有差。凡驛馬,給地四頃,蒔以 苜蓿,凡三十里有驛,驛有長,舉天下四方之所達,為 驛千六百三十九。阻險無水草鎮戍者,視路要隙置 官馬,水驛有舟。凡傳驛馬、驢,每歲上其死損、肥瘠之 數。
庫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戎器、鹵簿儀仗。元日冬 至陳設、祠祀、喪葬,辯其名數而供焉。凡戎器,色別而 異處,以衛尉幕士暴涼之。京衛旗畫蹲獸、立禽,行幸 則給「飛走旗。」凡諸衛儀仗,以御史涖其庋掌。武庫器 仗,則兵部長官涖其修完。京官五品以上征行者,假 甲、纛、旗、幡、槊。諸衛給弓,千牛給甲。
刑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 刑法、徒隸、按覆、讞禁之政。其屬有四:一曰刑部,二曰 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門。刑部郎中、員外郎,掌律法 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讞,為尚書、侍郎之貳。凡刑法之 書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獄,以 尚書侍郎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為三司使。凡國有大 「赦,集囚徒於闕下以聽。」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 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門主事二人。
龍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僕,比部曰司計,司門曰司關。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寶十一載,改刑部曰司憲,比部曰司計。有刑部令史十九人,書令史三十八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書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書令史二十七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門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都官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俘隸簿錄,給衣糧醫藥, 而理其訴免。凡反逆相坐,沒其家,配官曹長役為官 奴婢。一免者,一歲三番役,再免為「雜戶」,亦曰「官戶」,二 歲五番役,每番皆一月三免為「良人。」六十以上及廢 疾者為官戶,七十為良人。每歲孟春上其籍,自黃口 以上印臂,仲冬送於都官,條其生息而按比之。樂工、 「獸醫、騙馬、調馬、群頭栽接」之人皆取焉。附貫州縣者, 按比如平民,不番上。歲督丁資,為錢一千五百;丁婢 中男,五輸其一;侍丁殘疾,半輸。凡居作者,差以三等: 四歲以上為小,十一以上為中,二十以上為丁。丁奴 三當二役,中奴;丁婢二當一役,中婢二當一役。 比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句會內外賦「斂、經費、俸 祿、公廨、勳賜、贓贖、徒役、課程、逋欠之物,及軍資、械器、 和糴、屯收所入。京師倉庫,三月一比。諸司、諸使、京都, 四時句會於尚書省,以後季句前季。諸州則歲終總 句焉。」
司門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門關出入之籍,及闌遺 之物。凡著籍,月一易之。「流內記官爵、姓名,流外記年 齒、貌狀,非遷解不除。凡有名者,降墨敕勘銅魚、木契, 然後入。監門校尉巡日送平安。凡奏事,遣官送之,晝 題時刻,夜題更籌。命婦、諸親朝參者,內侍監校尉涖 索。」凡葦軬車不入宮門,闌遺之物揭於門外,牓以物 色,期年沒官。「天下關二十六,有上、中、下之差度者,本 司給過所,出塞踰月者,給行牒,獵手所過給長籍,三 月一易。蕃客往來,閱其裝重;入一關者,餘關不譏。」 工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澤、 屯田、工匠、諸司公廨紙筆墨之事。其屬有四:一曰工 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工部郎中、員外郎 各一人,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為尚書、侍郎之貳。 凡京都營繕,皆下少府,將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 凡工匠以州縣為團,五人為火,五火置長一人,四月 至七月為長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為中功,十月至 正月為短功,雇者日為絹三尺。內中尚巧匠,無作則 納資。凡津梁道路,治以「九月,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 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
武德三年,改起部曰「工部。」 龍朔二年曰「司平」 ,屯田曰「司田」 ,虞部曰「司虞」 ,水部曰「司川。」 光宅元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寶十一載,改虞部曰「司虞」 ,水部曰「司水。」 工部有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二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屯田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屯田,及京文武職 田,諸司公廨田」,以品給焉。
虞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京都衢鬨、苑囿、山澤草 木,及百官蕃客時蔬薪炭、供頓畋獵之事。每歲春,以 戶《小兒》《戶婢仗》內蒔種溉灌,冬則謹其蒙覆。凡郊祠 神壇、五岳名山,樵採芻牧,皆有禁。距壝三十步外得
耕種,春、夏不伐木。京兆、河南府三百里內,正月、五月九月禁弋獵,山澤有寶可供用者以聞。水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津濟、船艫、渠梁、堤堰、溝 洫、漁捕、運漕、碾磑之事。凡坑陷井穴,皆有標。京畿有 渠長、斗門長。諸州堤堰,刺史、縣令以時檢行而涖其 決築;有埭,則以下戶分牽,禁爭利者。
門下省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 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 有六:一曰奏鈔,以支度國用,授六品以下官,斷流以 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彈,三曰露布,四曰議,五 曰表,六曰狀。自露布以上乃審,其餘覆奏,畫制可而 授。尚書省行幸則負寶以從版奏,中嚴外辦,還宮則 請降輅解嚴。皇帝齋,則請就齋室。將奠,則奉玉幣。盥, 則奉匜。取盤、酌罍水,贊洗,酌泛齊,受虛爵,進福酒,皆 左右其儀。饗宗廟,進瓚而贊酌鬱酒。既祼,贊酌醴齊。 籍田則奉耒。四裔朝見,則承詔勞問。臨軒命使冊皇 后、皇太子,則承詔降宣命。慰問聘召,則涖封題。發驛 遣使,則給魚符。凡官爵廢置,刑政損益授之。史官既 書,復涖其記注。職事官六品以下,進擬,則審其稱否 而進退之。
武德元年,改侍內曰「納言」 ,三年曰「侍中。」 龍朔二年,改門下省曰東臺,侍中曰「左相。」 武后光宅元年曰「納言。」 垂拱元年,改門下省曰「鸞臺。」 開元元年曰黃門省,侍中曰「監。」 天寶元年曰「左相。」
門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侍中之職。大祭祀則從 盥則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贊獻。元日、冬至奏天下 祥瑞;侍中闕,則涖封符券,給傳驛。
龍朔二年,改黃門侍郎曰「東臺侍郎。」 武后垂拱元年曰「鸞臺侍郎。」 天寶元年曰「門下侍郎。」 乾元元年曰「黃門侍郎」 ,大曆二年復舊。
左散騎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
隋廢散騎常侍,貞觀元年復置,十七年為職事官。顯慶二年,分左右隸門下、中書省,皆金蟬珥貂。左散騎與侍中為左貂,右散騎與中書令為右貂,謂之「八貂。」 龍朔二年曰「侍極。」
左諫議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諫諭得失,侍從贊相。 武后垂拱二年,有魚保宗者,上書請置匭以受四方 之書。乃鑄銅匭四,塗以方色,列於朝堂。青匭曰「延恩」, 在東,告養人勸農之事者投之;丹匭曰「招諫」,在南,論 時政得失者投之;白匭曰「伸冤」,在西,陳抑屈者投之; 黑匭曰「通元」,在北,告天文祕謀者投之。以諫議大夫、 補闕、拾遺一人充使知匭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 為理匭使。其後同為一匭。天寶九載,元宗以「匭」聲近 鬼,改理匭使為獻納使,至德元年復舊。寶應元年,命 中書門下擇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匭,以給事中、中書 舍人為理匭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為理匭使,諫 議大夫一人為知匭使,投匭者使先驗副本。開成三 年,知匭使李中敏以為非所以廣聰明而慮幽枉也, 乃奏罷驗副封。
武德元年,置諫議大夫。龍朔二年曰「正諫大夫。」 貞元四年,分左右。
給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 館繕寫讎校之課。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審,則駮正違 失。詔敕不便者,塗竄而奏還,謂之「塗歸。」季終,奏《駮正》 之目,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三司詳決失中,則裁 其輕重。發驛遣使,則與侍郎審其事宜。六品以下奏 擬,則校功狀殿最、行藝,非其人,則白侍中而更焉。與 御史、中書舍人,聽天下冤滯而申理之。門下省有錄 事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有令史二十二人,書令史四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三人,能書一人,傳制二人,亭長六人,掌固十四人,修補制敕匠五人,裝潢一人。起居郎領令史三人,贊者六人。武德三年,改給事郎曰「給事中。」
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 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
武后垂拱元年,置「補闕、拾遺,左右各二員。」
起居郎二人,從六品上。掌錄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 正殿,則郎居左,舍人居右,有命俯陛以聽,退而書之, 季終以授史官。貞觀初,以給事中、諫議大夫兼知起 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議政事,起居郎一人執筆 記錄於前,史官隨之。其後,復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 秉筆隨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內閣,則夾香案分立 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筆,皆即坳處,時號「螭頭。」高 宗臨朝不決事,有所奏,唯辭見而已。許敬宗、李義府 為相,奏請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對仗承旨, 仗下與百官皆出,不復聞機務矣。長壽中,宰相姚璹 建議,仗下後,宰相一人錄軍國政要,為《時政紀》,月送 史館。然率推美讓善,事非其實。未幾亦罷,而起居郎 猶因制敕稍稍筆削,以廣國史之闕。起居舍人,本記 言之職,唯編詔書,不及它事。開元初,復詔修史官非 供奉者,皆隨仗而入,位於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 甫專權,又廢。太和九年,詔入閣日,起居郎、舍人具紙筆立螭頭下,復貞觀故事。
有令史三人,贊者六人。貞觀三年,置起居郎,廢舍人。龍朔二年曰「左史」 ,天授元年亦如之。
典儀二人,從九品下。掌贊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 版奏「《中嚴》、外辦」亦贊焉。
隋謁者臺有典儀。武德五年復置,隸門下省。
城門郎四人,從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宮殿諸門開闔 之節,奉管鑰而出納之。開則先外後內,闔則先內後 外。啟閉有時,不以時則詣閣覆奏。」
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門僕八百人,番上送管鑰。
符寶郎四人,從六品上。掌天子八寶及國之符節。有 事則請於內,既事則奉而藏之。大朝會,則奉寶進於 御座;行幸,則奉以從焉。大事出符,則藏其左而班其 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書;小事則降符函封,使合 而行之。「凡命將、遣使,皆請旌、節,旌以顓賞,節以顓殺。」
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三人,主寶二人,主符四人,主節四人。武后延載元年,改符璽郎曰「符寶郎」 ,開元元年亦曰「符寶郎。」
弘文館學士,掌詳正圖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 禮儀輕重,皆參議焉。
武德四年,置修文館於門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館。貞觀元年,詔京官職事五品已上子嗜書者二十四人,隸館習書,出禁中《書法》以授之。其後又置講經博士。儀鳳中,置詳正學士,校理圖籍。武德後,五品已上曰學士,六品已上曰直學士。又有文學直館,皆它官領之。武后、垂拱後,以宰相兼領館務,號「館主」 ,給事中一人判館事。神龍元年,改弘文館曰昭文館,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修文館。景龍二年,置大學士四人,以象四時;學士八人,以象八節;直學士十二人,以象十二時。景雲中,減其員數,復為昭文館。開元七年曰弘文館,置校書郎,又有校理、讎校錯誤等官。長慶三年,與詳正學士、講經博士皆罷。顓以五品已上曰「學士」 ,六品已下曰「直學士」 ,未登朝為直館。
校書郎二人,從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錯謬。凡學 生、教授、考試,如國子之制。
有「學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書十二人,供進筆二人,典書二人,榻書十三人,筆匠三人,熟紙裝潢匠八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
中書省。中書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 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冊書》,立皇后、皇太子, 封諸王,臨軒冊命,則用之;二曰《制書》,大賞罰、赦宥、慮 囚,大除授則用之;三曰《慰勞制書》,褒勉贊勞,則用之; 四曰《發敕》,廢置州縣、增減官吏、發兵除免官爵、授六 品以上官,則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請施行,則用之; 六曰《論事敕書》,戒約臣下,則用之。七曰《敕牒》,隨事承 制,不易於舊,則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後行焉。大祭祀, 則相禮。親征纂嚴,則戒飭百官。臨軒冊命,則讀冊。若 命於朝,則宣授而已。冊太子,則授璽綬。凡制詔文章 獻納,以授記事之官。
武德三年,改內書省曰中書省,內書令曰「中書令。」 龍朔二年,改中書省曰西臺,中書令曰「右相。」 光宅元年,改中書曰鳳閣,中書令曰「內史。」 開元元年,改中書省曰紫微省,中書令曰「紫微令。」 天寶元年曰「右相。」 至大曆五年,紫微侍郎乃復為中書侍郎。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令之職,朝廷大政參議焉。臨 軒冊命,為使則持冊書授之;四裔來朝,則受其表疏 而奏之;獻贄幣,則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 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 草進畫,既下,則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洩,二曰稽緩, 三曰違失,四曰忘誤。制敕既行,有誤則奏改之;大朝 會諸方起居,則受其表狀。大捷祥瑞、百寮表賀,亦如 之。冊命大臣,則使持節讀冊命。將帥有功及大賓客 則勞問,與給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滯,百司奏議考 課,皆預裁焉。以久次者一人為閣老,判本省雜事;又 一人知制誥,顓進畫,給食於政事堂。其餘分署制敕, 以六員分押,尚書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樞 密遷授不預。姚崇為紫微令,奏大事,舍人為商量狀, 與本狀皆下,紫微令判二狀之是否,然後乃奏。開元 初,以它官掌詔敕冊命,謂之「兼知制誥。」肅宗即位,又 以它官知中書舍人事。兵興,急於權便,政去臺閣,決 遣顓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復押六曹之奏。會昌末,宰 相李德裕建議,臺閣常「務,州縣奏請,復以舍人平處 可否。」先是,知制誥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時,選尚書郎 為之,主書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有令史二十三人,書令史五十人,能書四人,蕃書譯語十人,乘驛二十人,傳制十人,亭長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裝制敕匠一人,修補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騎常侍二人,右諫議大夫四人,右補闕六人,右拾遺六人,掌如門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從六品上。掌修記言之史,錄《制誥》《德 音》,如記事之制,季終以授國史。
有楷書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庭通奏。 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則導其進退,而贊其拜起、出 入之節。蠻裔納貢,皆受而進之。軍出,則受命勞遣。既 行,則每月存問將士之家,視其疾苦。凱還,則郊迓。」
有令史十人,典謁十人,亭長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武德四年,廢謁者臺,改通事謁者曰通事舍人。
集賢殿書院。學士、直學士,侍讀學士、修撰官,掌刊緝 經籍。凡圖書遺逸,賢才隱滯,則承旨以求之。「謀慮可 施於時、著述可行於世者,考其學術以聞。」凡承旨撰 集文章,校理經籍,月終則進課於內,歲終則考最於 外。
開元五年,乾元殿寫四部書,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揮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領中官監守院門,知書官八人,分掌四庫書。六年,乾元院更號「麗正修書院」 ,置使及檢校官,改修書官為麗正殿直學士。八年,加文學直,又加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麗正院修書學士,光順門外亦置書院。十二年,東都明福門外亦置「麗正書院。」 十三年,改麗正修書院為「集賢殿書院,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下為直學士,宰相一人為學士知院事,常侍一人為副知院事,又置判院一人,押院中使一人。」 元宗嘗選耆儒,日一人侍讀,以質史籍疑義。至是,置集賢院侍講學士、侍讀直學士,其後又增修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知檢討官、文學直之員,募能書者為書直及寫御書人。其後,亦以前資,常選三衛散官五品以上子孫為之。又置畫直。至十九年,以書直、畫直、榻書有官者為直院。至德二年,置大學士。貞元初,置編錄官。四年,罷大學士。八年,罷校理,置校書四人,正字二人。元和二年,復置集賢校理,罷校書正字。四年,集賢御書院學士、直學士皆用五品,如開元故事。以學士一人年高者判院事,非登朝官者為校理,餘皆罷。初,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門下兩省,以備訪問。永徽中,命弘文館學士一人,日待制於武德殿西門。文明元年,詔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人待制於章善、明福門。先天末,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隨仗待制。永泰時,勳臣罷節制,無職事,皆待制於集賢門,凡十三人。崔祐甫為相,建議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後著令,正衙待制官日二人。
校書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從九品上。
有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專知御書。檢討八人,知書官八人,書直、寫御書手九十人,畫直六人,裝書直十四人,造筆直四人,榻書六人,典四人。
史館修撰四人,掌修國史。
貞觀三年,置史館於門下省,以它官兼領,或卑位有才者,亦以直館稱,以宰相涖修撰。又於中書省置祕書內省,修《五代史》。開元二十年,李林甫以宰相監修國史,建議以為中書切密之地,史官記事隸門下省,疏遠。於是諫議大夫、史館修撰尹愔奏徙於中書省。天寶後,它官兼史職者曰史館修撰,初入為直館。元和六年,宰相裴垍建議,「登朝官領史職者為修撰,以官高一人判館事,未登朝官皆為直館。」 大中八年,廢史館,直館二員,增修撰四人,分掌四季。有令史二人,楷書十二人,寫《國史》。楷書十八人,楷書手二十五人,典書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熟紙匠六人。
祕書省。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上;丞一人, 從五品上。監掌經籍圖書之事,領著作局,少監為之 貳。
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監。」 龍朔二年,改祕書省曰「蘭臺,監」 曰太史少監曰「侍郎」 ,丞曰「大夫」 ,祕書郎曰「蘭臺郎。」 武后垂拱元年,祕書省曰「麟臺」 ,太極元年曰「祕書省。」 有典書四人,楷書十人,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熟紙匠十人,裝潢匠十人,筆匠六人。
祕書郎三人,從六品上。掌四部圖籍,以甲、乙、丙、丁為 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貯。凡課寫功程皆 分判。校書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 讎校典籍,刊正文章。著作局郎二人,從五品上;著作 佐郎二人,從六品上;校書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 人,正九品下。著作郎掌撰碑誌、祝文、祭文,與佐郎分 判局事。
武德四年,改著作曹曰「局。」 龍朔元年曰「司文局」 ,郎曰「郎中」 ,佐郎曰「司文郎。」 有楷書五人,書令史一人,書吏二人,掌固四人。
司天臺監一人,正三品;少監二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六品上;主簿二人,正七品上;主事一人,正八品下。 監掌察天文,稽曆數。凡日月、星辰、風雲、氣色之異,率 其屬而占。有通元院,以藝學召至京師者居之。凡天 文圖書、器物,非其任不得與焉。每季錄祥眚送門下、 中書省,紀于起居注,歲終上送史館,歲頒曆于天下。
武德四年,改太史監曰太史局,隸祕書省。七年,廢監候。龍朔二年,改太史局曰祕書閣局,令曰「祕書閣郎中。」 武后光宅元年,改太史局曰渾天監,不隸麟臺,俄改曰渾儀監,置副監及丞、主簿,改司辰師曰司辰。長安二年,渾儀監復曰太史局,廢副監及丞,隸麟臺如故。改天文博士曰「靈臺郎」 ,曆博士曰「保章正。」 景龍二年,改太史局曰太史監,不隸祕書省,復置丞。景雲元年,又為局,隸祕書省,踰月為監,歲中復為局。二年,改曰渾儀監。開元二年,復曰太史監,改「令」 為監,置少監。十四年,太史監復為局,以監為令,而廢少監。天寶元年,太史局復為監,自是不隸祕書省。乾元元年,曰司天臺。藝術人韓穎、劉恆建議,改令為「監,置通元院及主簿,置五官監候及五官禮生十五人,掌布諸壇神位;五官楷書手五人,掌寫御書。有令史五人,天文觀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曆生五十五人。」 初有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曆博士一人,從八品上;司辰師五人,正九品下。裝書曆生,掌候天文,掌教習天文氣色,掌寫御曆。後皆省。
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 各一人,正六品上。掌司四時,各司其方之變異。冠加 一星珠,以應五緯,衣從其方色。元日、冬至朔望朝會 及大禮,各奏方事,而服以朝見。
乾元三年,置《五官正》及副正。
「《五官保章》正二人,從七品上;《五官監》候三人,正八品 下;《五官司曆》」二人,從八品上。掌曆法及測景分至表 準。
五官靈臺郎各一人,正七品下。掌候天文之變。五官 挈壺正二人,正八品上;五官司辰八人,正九品上。漏 刻博士六人,從九品下。掌知漏刻。凡孔壺為漏,浮箭 為刻,以考中星昏明;更以擊鼓為節,點以擊鐘為節。
武后長安二年,置挈壺正。乾元元年,與靈臺郎、保章正、司曆、司辰皆加五官之名。有漏刻生四十人,典鐘、典鼓三百五十人。初有刻漏,視品刻漏。典事掌知刻漏,檢校刻漏。後皆省。
殿中省。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上;丞二人, 從五品上。監掌天子服御之事,其屬有六局,曰尚食、 尚藥、尚衣、尚乘、尚舍、「尚輦。」少監為之貳。凡聽朝,率屬 執繖扇,列于左右。大朝會、祭祀則進爵,行幸則侍奉。 仗內驂乘,百司皆納印而藏之,大事聽焉,有行從百 司之印。左右仗廄,左曰「奔星」,右曰「內駒。」兩仗內又有 六廄:一曰左飛,二曰右飛,三曰左萬,四曰右萬,五曰 東南內,六曰西南內。園苑有官馬坊,每歲河、隴群牧, 進其良者以供御。六閑馬,以殿中監及上乘主之。武 后萬歲通天元年置仗內六閑:一曰飛龍,二曰祥麟, 三曰鳳苑,四曰鵷鸞,五曰吉良,六曰六群,亦號六廄, 以殿中丞檢校。仗內閑廄,以中官為內飛龍使。聖曆 中,置閑廄使,以殿中監承恩遇者為之,分領殿中太 僕之事,而專掌輿輦牛馬。自是,宴游、供奉,殿中監皆 不豫。開元初,閑廄馬至萬餘匹,駱駝、巨象皆養焉。以 駝馬隸閑廄,而尚乘局名存而已。閑廄使押五坊,以 供時狩,一曰鵰坊,二曰鶻坊,三曰鷂坊,四曰鷹坊,五 曰狗坊。侍御、尚醫二人,正六品上;主事二人,從九品 上。
武德元年,改殿內監曰殿中省。龍朔二年曰「中御府」 ,監曰「大監」 ,丞曰「大夫。」 有令史四人,書令史十一人,左右仗千牛各十人,掌固、亭長各八人。舊有天藏府,開元二十二年省。
進馬五人,正七品上。掌大陳設,戎服執鞭,居立仗馬 之左,視馬進退。
天寶八載,罷南衙,立仗馬,因省「進馬。」 十二載復置。乾元後又省,大曆十四年復。
尚食局:奉御二人,正五品下;直長五人,正七品上。諸 奉御、直長品皆如之。食醬八人,正九品下。奉御長儲 供,直長為之貳。進御必辨時禁先嘗之饗。百官賓客, 則與光祿視品秩而供。凡諸陵月享,視膳乃獻。
龍朔二年,改尚食局曰「奉膳局」 ,諸局奉御皆曰「大夫。」 有書令史二人,書吏五人,主食十六人,主膳八百四十人,掌固八人。
尚藥局:奉御二人,直長二人,掌和御藥診視。凡藥供 御,中書、門下長官及諸衛上將軍各一人與監奉御 涖之。藥成,醫佐以上先嘗,疏本方,具歲月日,涖者署 奏。餌日奉御先嘗,殿中監次之,皇太子又次之,然後 進御。太常每季閱送上藥而還。其朽腐者,左右羽林 軍給藥,飛騎萬騎,病者頒焉。
龍朔二年,改尚藥局曰「奉醫局」 ,有按摩師四人咒。
禁師四人,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直官十人,主藥十二人,藥童三十人,合口脂匠一人,掌固四人。
侍御醫四人,從六品上。掌供奉診候。
司醫五人,正八品下;醫佐十人,正九品下。掌分療眾 疾。
皆貞觀中置
尚衣局。奉御二人,直長四人,掌供冕服几案,祭祀則 奉鎮圭於監而進於天子大朝會,設案。
龍朔二年,改尚衣局曰「奉冕局」 ,有書令史三人,書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
尚舍局,奉御二人,直長六人。掌殿庭祭祀、張設、湯沐、 燈燭、汛掃。行幸則設三部帳幕,有古帳、大帳、次帳、小 次帳、小帳,凡五等,各三部,其外則蔽以排城。大朝會 設黼扆,施躡席、薰鑪,朔望設幄而已。
龍朔二年,改尚舍局曰「奉扆局。」 有書令史三人,書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舊有給使百二十人,掌供御湯沐、燈燭雜使。貞觀中省。
尚乘局:奉御二人,直長十人,掌內外閑廄之馬。左右 六閑:一曰飛黃,二曰吉良,三曰龍媒,四曰騊駼,五曰 駃騠,六曰天苑。凡外牧,歲進良馬,印以三花飛鳳之 字。飛龍廄日,以八馬列宮門之外,號南衙,立仗馬,仗 下乃退。大陳設,則居樂縣之北,與象相次。
龍朔二年,改尚乘局曰「奉駕局。」 有書令史六人,書吏十四人,直官二十人,習馭五百人,掌閑五千人,典事五人,獸醫七十人,掌固四人。習馭,掌調六閑之馬。掌閑,掌飼六閑之馬,治其乘具、鞍轡。典事,掌六閑芻粟。太宗置司廩、司庫,高宗置習馭、獸醫。
司廩、司庫各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閑槁秸出納。奉乘 十八人,正九品下。掌飼習御馬。
尚輦局,奉御二人,直長三人,尚輦二人,正九品下。掌 輿輦、繖扇,「大朝會則陳于庭,大祭祀則陳于廟,皆繖 二,翰一,扇一百五十有六,既事而藏之。常朝則去扇, 左右留者三。」
龍朔二年,改尚輦局曰「奉轝局。」 有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七輦、主輦各六人,掌扇六十人,掌翰三十人,掌輦四十二人,奉轝十五人,掌固六人。掌扇、掌翰,掌執繖扇、紙筆硯雜供奉之事。掌輦掌率主輦以供其事。高宗置掌翰。
內侍省監二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內侍四人,皆從四 品上。監掌內侍奉宣制令。其屬六局,曰掖庭、宮闈、奚 官、內僕、內府、內坊少監,內侍為之貳。皇后親蠶,則升 壇執儀。大駕出入,為夾引。
武德四年,改長秋監曰「內侍監」 ,內承奉曰「內常侍」 ,內承直曰「內給事。」 龍朔二年,改監為「省。」 武后垂拱元年曰「司宮臺。」 天寶十三年,置內侍監,改內侍曰「少監」 ,尋更置內侍。有高品一千六百九十六人,品官白身二千九百三十二人,令史八人,書令史十六人。
內常侍六人,正五品下。通判省事。
內給事十人,從五品下。掌承旨勞問,分判省事。「凡元 日、冬至,百官賀皇后,則出入宣傳。」宮人衣服費用,則 具品秩,計其多少,春秋宣送於中書。主事二人,從九 品下。
內謁者監十人,正六品下。掌儀法、宣奏、《承敕令》及外 命婦名帳。凡諸親命婦朝會者,籍其數,上內侍省。命 婦下車,則導至朝堂奏聞。
唐廢內謁者局,置內典引十八人,掌諸親命婦朝參、出入導引。有內亭長六人,掌固八人。
內謁者十二人,從八品下。掌諸親命婦朝集班位,分 涖諸門內。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糾察宮內不法,歲 儺則莅出入。 寺人六人,從七品下。掌皇后出入執御刀冗從。掖庭 局: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掌宮人簿帳、 女工。凡宮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養蠶會,其課業、供 奉物皆取焉。「婦人以罪配沒工縫巧者」隸之;無技能 者隸《司農》。諸司營作。須女功者取於《戶婢》。
有書令史四人,書吏八人,計史二人,典事十人,掌固四人。計史掌料工程。
宮教博士二人,從九品下。掌教習宮人書算眾藝。
初,內文學館隸中書省,以儒學者一人為學士,掌教宮人。武后如意元年,改曰「習藝館」 ,又改曰「萬林內教坊」 ,尋復舊。有內教博士十八人,經學五人,《史》《子》《集綴文》三人,楷書二人,《莊》《老》《太一》、篆書《律令、吟詠》、飛白書并碁各一人。開元末館廢,以內教博士以下隸內侍省中官為之。
監作四人,從九品下。掌監涖雜作,典工役。 宮闈局: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掌侍宮 闈,出入管籥。凡享太廟、皇后神主出入,則率其屬輿 之。「總小,給使學生之籍,給以糧稟。」
有書令史三人,書吏六人,內閽史二十人,內掌扇十六人,內給使無常員。小給使學生五十人,掌固。
四人。凡無官品者號曰「內給使。」 掌諸門進物之曆。內閽史,掌承傳諸門出納管籥。內掌扇,掌中宮繖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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