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019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十九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二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十九卷目錄

 戶口部藝文

  與尚書僕謝射安書    晉王羲之

  孔季恭羊元保沈曇慶傳後論  宋書

  戶口人丁論        唐杜佑

  造帳籍判         宋全節

  造帳籍判         蘇倩之

  書齒判          楊成象

  兩貫判           闕名

  兩貫判二首       王翰

  兩貫判          庾光先

  移貫判           闕名

  戶絕判           王說

  均戶口          宋蘇軾

  自劾不合致人戶逃移狀二首朱熹

  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狀    前人

  與趙帥書          前人

  曉諭逃移民戶        前人

 戶口部紀事

 戶口部雜錄

食貨典第十九卷

戶口部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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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尚書僕射謝安書》
晉·王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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羲之為會稽時,東土饑荒,輒開倉賑貸,朝廷賦役繁重,吳會尤甚,羲之上疏爭之,又與安書。

「頃所陳論,每蒙允納,所以令下小得蘇息,各安其業。 若不爾,此一郡久以蹈東海矣。今事之大者未布,漕 運是也。吾意望朝廷可申下定期,委之所司,勿復催 下。但當歲終考其殿最,長史尤殿,命檻車送詣天臺。 三縣不舉,二千石必免。或可左降,令在疆塞極難之 地。又自吾到此,從事常有四五,兼以臺司及都水御 史行臺文符如雨,倒錯違背,不復可知。吾又瞑目循 常推前,取重者及綱紀,輕者在五曹。主者涖事,未嘗 得十日,吏民趨走,功費萬計。卿方任其重,可徐尋所 言。」江左平日,揚州一良刺史便足統之,況以群才而 更不理,正由為法不一,牽制者眾,思簡而易從,便足 以保守成業。倉督監耗盜官米,動以「萬計。吾謂誅剪 一人,其後便斷,而時意不同。近檢校諸縣,無不皆爾, 餘姚近十萬斛,重斂以資奸吏,令國用空乏,良可歎 也。自軍興以來,征役及充運,死亡叛散,不反者眾,虛 耗至此,而補代循常,所在凋困,莫知所出。」上命所差, 上道多叛,則吏及叛者席卷同去。又有常制,輒令其 家及同伍課捕,課捕不禽,家及同伍,尋復亡叛。百姓 流亡,戶口日減,其源在此。又有百工醫寺,死亡絕滅, 家戶空盡,差代無所,上命不絕,事起或十年、十五年, 彈舉獲罪,無懈息而無益實事,何以堪之!謂「自今諸 死罪原輕者及五歲刑,可以充此。其減死者,可長充 兵役,五歲者可充雜工醫寺,皆令移其家以實都邑。 都邑」既實,是政之本,又可絕其亡叛,不移其家,逃亡 之患,復如初耳。今除罪而充雜役,盡移其家,小人愚 迷,或以為重於殺戮,可以絕奸,刑名雖輕,懲肅實重, 豈非適時之宜邪!

《孔季恭羊元保沈曇慶傳後論》
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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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臣曰:「江南之為國盛矣。雖南包象浦,西括邛山,至 於外奉貢賦,內充府實,止於荊、揚二州。自漢氏以來, 民戶凋耗,荊楚四戰之地,五達之郊,井邑殘亡,萬不 餘一也。自元熙十一年馬休之外奔,至於元嘉末,三 十有九載,兵車勿用,民不外勞,役寬務簡,氓庶繁息, 至餘糧栖畝,戶不夜扃,蓋東西之極盛也。既揚部分」 析,境極江南,考之漢域,惟丹陽、會稽而已。自晉氏遷 流,迄於太元之世,百許年中,無風塵之警,區域之內 晏如也。及孫恩寇亂,殲亡事極自此以至大明之季, 年踰六紀,民戶繁育,將曩時一矣。地廣野豐,民勤本 業,一歲或稔,則數郡忘饑。會土帶海傍湖,良疇亦數 十萬頃,膏腴上地,畝直一金,鄠、杜之間,不能比也。荊 城跨南楚之富,揚部有全吳之沃,魚鹽杞梓之利,充 仞八方;絲綿布帛之饒,覆衣天下。而田家作苦,役難 利薄,亙歲從務,無或一日非農。而經稅橫賦之資,養 生送死之具,莫不咸出於此。穰歲糶賤,糶賤則稼苦; 饑年糴貴,糴貴則商倍。常平之議,行於漢世。元嘉十 三年,東土潦浸,民命棘矣。太祖省費減用,開倉廩以 振之,病而不凶,蓋此力也。大明之末,積旱成災,雖敝 同往,困而救非昔主,所以「病未半古,死已倍之,并命

比室,口減過半。若常平之計,興於中年,遂切扶患,或
考證
不至是。若籠以平價,則官民優」,議屈當時,蓋由於此。

《戶口人丁論》
唐·杜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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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賢云: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夫子適衛,冉 子僕曰:「美哉庶矣。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既富矣, 又何加焉?」曰:「教之。」故知國足則政康,家足則教從,反 是而理者,未之有也。夫家足不在於逃稅,國足不在 於重斂。若逃稅則不土著而人貧,重斂則多養羸而 國貧,不其然乎?三代以前,井田定賦,秦革周制,漢因 秦法。魏晉以降,名數雖繁,亦有良規,可救時弊。昔東 晉之宅江南也,慕容、苻、姚,迭居中土,人無定本,傷理 為深,遂有「庚戌土斷」之令,財豐俗阜,實由於茲。其後 法制廢弛,舊弊復起。義熙之際,重舉而行。已然之效, 著在前志。隋受周禪,得戶三百六十萬。開皇元年平 陳,又收戶五十萬。洎於大業二年,干「戈不用,唯十八 載有戶八百九十萬矣。」其時承西魏喪亂,周齊分據, 暴君慢吏,賦重役勤,人不堪命,多依豪室。禁網隳紊, 姦偽尤滋。高熲睹流冗之病,建輸籍之法,於是定其 名,輕其數,使人知為浮客。被強家收大半之賦;為編 甿,奉公上蒙輕減之征。先敷其信,後行其令,烝庶懷 惠,奸無所容。隋氏資儲,遍於天下,人俗康阜,熲之力 焉。功侔蕭、葛,道亞伊、呂,近代以來,未之有也。國家貞 觀中,有戶三百萬,至天寶末百三十餘年,纔如隋氏 之數。聖唐之盛,邁於西漢。約計天下編戶,合踰元始 之間,而名籍所少,三百餘萬。直以選賢授仕,多在藝 文,才與職乖,法因事弊。隳循名責實之義,闕考言詢 事之「道,崇秩之所至,美價之所歸,不無輕薄之曹,浮 華之位,習程典,親簿領,謂之淺俗。」務根本,去枝葉,因 以迂闊,風流相尚,奔競相驅,職事委於群胥,貨賄行 於公府,而至此也。自建中初,天下編甿一百三十萬, 賴分命黜陟,重為按比,收入公稅,增倍其餘,遂令賦 有常規,人知定制,貪冒之吏,莫得生奸,狡「猾之甿,皆 被其籍。誠適時之令典,拯弊之良圖。而使臣制置各 殊,或有輕重未一,仍屬多故,兵革荐興,浮冗之輩,今 則眾矣,徵輸之數,亦以闕矣。舊額既在,見人漸艱。詳 今日之宜,酌晉、隋故事,版圖可增其倍,征繕自減其 半,賦既均一,人知稅輕,免流離之患,益農桑之業,安 人濟用,莫過於斯矣。」古之為理也,在於周知人數,乃 均其事役,則庶功以興,國富家足,教從化被風,齊俗 和。夫然,故災沴不生,悖亂不起。所以《周官》有比、閭、族、 黨、州、鄉、縣、遂之制,維持其政,綱紀其人。孟冬,司徒獻 民數於王,王拜而受之。其敬之守之,如此之重也。及 理道乖方,版圖脫漏,人如鳥獸,飛走莫制,家以之乏, 國以之貧,奸宄漸興傾覆不悟斯政之大者遠者。將 求理平之道。非無其本歟

《造帳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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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符下諸州,令造帳籍。州司以百姓艱辛,人未歸 復,請待兵散後造。省司不許,云:「人為國本,賦在均平, 戶若不知,軍何取給?」

《對》
宋·全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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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彝倫,資於版籍,儻或廢闕,是長姦回。頃者寰海 未寧,編戶失業,枌榆暫別,蓬籜無歸。聖朝提象握符, 再造區夏,矜百姓之流蕩,廢三年之典故。且量地出 稅,據丁授田,法在畫一,事宜經久。永言州府,恤此疲 人,曾無革弊之規,徒徇隨時之義。昔漢朝倉卒,猶或 先收,今歷代升平,寧容後造。租賦所繫,不可憑虛;豪 右主藏,須從摭實。欲施小惠,亂我大猷,人有憚於暫 勞,國遂忘於固本。州司所見,頓昧通途,爰扣兩端,敢 申獨見。

《對》
蘇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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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既清,萬人求理。在乎平均井賦,議計師田,條閭 里之政役,辨夫家之名數,是分眾寡,無失重輕。必當 按彼版圖,稽其勞逸。故三年大比,國有彝倫;百役小 差,人其胥怨。由是《周官》克崇於大閱,蕭相先務於圖 書。瞻言諸州,不克致理。未能洗舊污之俗,開新政之 源。使懷土知歸,起邑如市。而乃拒省司之命,紊軍國 之經。此而可容,孰不可忍。

《書齒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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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合書生齒之數,遂闕。法司罪云「未及三歲。」

《對》
楊成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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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官聯職,司人其位,克守爾典,用承天休。所以辨九 土之廣輪,紀萬方之眾寡。生齒之日,必載版圖;弱冠 之年,將均征賦。況陰陽殊氣,性有剛而有柔;男女異 倫,齒或七而或八。以小大斯比,生死必登。爰稽五刑, 罪也難離;未及三載,詞之有年。

《兩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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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先有兩貫,一延州,一屬鄯州為定。甲訴云:「先屬延 州。」

《對》
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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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圖,隄防生靈,紀綱用收不道,是禁姦慝。為政之要, 莫先此途。若能守之,人無散逸。甲關西男子,隴水遊 客,從沙塞之荒澤,棄田園之故鄉,先為流民,近為編戶,同狡兔之三穴,匪王人之一心。或因官遷,數奇以 建。莊舄以班崇吟越,鍾儀以幽繫思楚,編彼樂土,歌 於歸來。蘭署以鄯州臨戎,人稀地曠,留實邊戶,公利 實多,割近甸之有餘,助遐陬之不足,依省為定,又何 可疑?若從訴端,詐道滋蔓。

《對》
王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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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維不虞,塞門多事,險其走集,雖稱有典,當其有衝, 安得無戰?或逃或死,家無康業。且人戶平分,文昌之 舊也;邊郡以實,先王之制也。甲無一德,遂編兩貫。禮 不忘本,延州密邇於京轂;武以戒嚴,鄯府遠鄰於河 縣。詳其動靜,徇欲茲深,違之則苦,從之則樂。國有大 事,在戎為急,邦之榮懷,阜人斯可益。其遠也,不亦 宜乎。

人則懷土,狐乃首丘,然蕩析離居,罔能定極。且甲義 殊三徙,編貫兩鄉,作可封之比屋,名標鄯部;尋本枝 之百代,籍掛延州。所以舊里馳誠,是混新豐之犬;故 鄉搖思,不食武昌之魚。想邑呻吟,深嗟變橘,瞻闕敬 止,實慕維桑,欲遣三緘,終無二見。仙臺制則,方闡長 途。匹夫之志,信難可奪。

《對》
庾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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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正封略,甿編邑閭。定要荒之制,莫非王土;開版圖 之職,司於下人。甲惟常流跡齒編庶。居先零之地,早 及戎風;近燒當之俗,久覃弘化。既因流寓,終是播遷, 失延州之故鄉,隸鄯部之外郡。亦猶宰嚭辭宋,陶朱 去越。蓬飄萍轉,曾何足以少留?維桑及梓,固不忘於 祗載。省司既定,誠合三緘;甲且有詞,須分二里。至若 軍於關右,地闊流沙,總六部之兵馬,當三邊之要害, 戎羯時抄,邊人屢聳,事資捍禦,安可輒移?如或身列 榮班,苟非規免,情有深於懷土,人何繫於匏瓜?扣其 兩端,宜不然矣。

《移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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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移貫,所由以軍府州不許,訴云:「今不簡點。」

《對》
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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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梓必敬,版圖是崇,先王所以制萬國,仲父所以居 四人。農商不遷,首尾相援。乙里親走集,貫實軍府,已 習金鼓之聲,誠堪晝夜之戰。何得不懷吾土,將樂他 鄉?雖四海為家,孰匪斯人之適。然《九章》作律,元止所 由之見。縱使飛塵既靜,裔土無虞,猶存晁錯之實邊, 有慮宣王之薄伐。訴無簡點,深覺詞游。

《戶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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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身死戶絕,資財將沒官出嫁。女請除葬外悉收之。 叔復請分,所由不決,仰斷。

《對》
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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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忝彼齊人,生此王土。逐什一之利,既富家財;服畎 畝之勤,方編戶籍。既而溘先朝露,遂卜佳城,遠日新 封,已供葬備。昔時餘業,可議官收;相彼薄言,將分厚 產。且「弟惟同氣,女有從人,鳳兆于飛,既歸他族,鴈行 以序,自合保家。繼絕請復於叔兮,論財難專於女也。」 以茲丕蔽,庶葉其宜。

《均戶口》
宋·蘇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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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中國之地足以食,中國之民有餘也,而民常病於 不足,何哉?地無變遷而民有聚散,聚則爭於不足之 中,而散則棄於有餘之外,是故天下常有遺利,而民 用不足。昔者二代之制,度地以居民,民各以其夫家 之眾寡而受田於官。一夫而百畝,民不可以多得尺 寸之地,而地亦不可以多得一介之民,故其民均而」 地有餘。當周之時,四海之內,地方千里者九,而京師 居其一,有田百同而為九百萬夫之地;「山陵、林麓、川 澤、溝瀆、城郭、宮室、塗巷,三分去一,為六百萬夫之地。」 又以上中下田三等而通之,以再易為率,則王畿之 內,足以食三百萬之眾。以九州言之,則是二千七百 萬夫之地也。而計之以下農夫一夫之地而食五人, 則是萬有三千五百萬人可以仰給於其中。當成康 刑措之後,其民極盛之時,九州之籍,不過千三萬四 千有餘。夫地以十倍而民居其一,故穀常有餘而地 力不耗。何者?均之有術也。自井田廢,而天下之民轉 徙無常,惟其所樂,則聚以成市,側肩躡踵,以爭尋常, 挈妻負子,以分升合,「雖有豐年而民無餘蓄,一遇水 旱,則弱者轉於溝壑,而強者聚為盜賊,地非不足,而 民非加多也,蓋亦不得均民之術而已。夫民之不均, 其弊有二:上之人賤農而貴末,忽故而重新,則民不 均。夫民之為農者,莫不重遷其墳墓廬舍、桑麻果蔬、 牛羊耒耜,皆為子孫百年之計。惟其百工技藝、游手 游食之民,然後可以懷輕資而極其所往。是故上之 人賤農而貴末,則農夫釋其耒耜而游於四方,擇其 所利而居之,其弊一也。凡人之情,怠於久安而謹於 新集,水旱之後,盜賊之餘,則莫不輕刑罰,薄稅斂,省 力役,以懷逋逃之民;而其久安而無變者,則不肯無 故而加卹。是故上之人忽故而重新」,則其「民稍稍引 去,聚於其所重之地,以至於眾多而不能容,其弊二也。臣欲去其二弊,而開其二利,以均斯民。昔者聖人 之興作也,必因人之情,故易為功;必因時之勢,故易 為力。今欲無故而遷徙安居之民,分多而益寡,則怨 謗之門、盜賊之端必起於此,未享其利而先被其害。 臣愚以為民之情,莫不懷土而重去。惟士大夫出身 而仕者,狃於遷徙之樂而忘其鄉。昔漢之制,吏二千 石皆徙諸陵。為今之計,可使天下之吏仕至某者,皆 徙荊、襄、唐、鄧、許、汝、陳、蔡之間。」今士大夫無不樂居於 此者,顧恐獨往而不能濟。彼見其儕類等夷之人莫 不在焉,則其去惟恐後耳。此所謂因人之情。夫天下 不能歲歲而豐也,則必有饑饉流亡之所。民方其困 急時,父子且不能相顧,又安知去鄉之為戚哉?當此 之時,募其樂徙者,而使所過廩之費不甚厚而民樂 行,此所謂因時之勢。然此二者,皆授其田,貸其耕耘 之具,而緩其租,然後可以固其意。夫如是,天下之民 其庶乎有息肩之漸也。

《自劾不合致人戶逃移狀一》
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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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熹昨蒙聖恩,畀以郡紱,懇辭不獲,冒昧而來。到官 未幾,不勝吏責,疾病交作,殆不自支。即具劄子,申乞 改差宮觀差遣。側聽累月,未蒙敷奏施行。熹誠愚昧, 夙夜靡寧,亦欲勉悉疲駑,以酬恩遇。顧以山野,不嫺 吏道,重以凋郡,財匱民貧。去年上供綱運起發,至今 粗及其半。官吏相承,但知竭力催科,以給公上,庶逃 罪責。不意屬縣今秋有旱傷處,不惟失於檢放,加以 程督過嚴,遂致人戶流移,怨謗蜂起。雖已遣官慰諭, 尚恐未能安帖。熹竊自惟平生章句腐儒之學,雖不 適於世用,然區區之志,亦未嘗不以愛人利物為功。 今乃以是上負使令,下負所學,積此慚懼,疾病侵加, 誠無心顏可食俸祿。欲望鈞慈特與」敷奏,早賜罷免, 以為遠近牧守不勤撫字之戒。而熹亦得以杜門省 身,益求其學之所未至,庶幾後效,以贖前愆,不勝幸 甚。謹具狀申尚書省,伏候鈞旨。

《自劾不合致人戶逃移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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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熹昨緣本軍管內今秋有荒旱處,不知及早檢放, 而催理舊欠,過於嚴急,遂致人戶愁怨,相率逃移。已 於十月內具狀自劾,申尚書省,乞賜罷黜,以為州縣 之戒,惕息俟命。至今兩月,未奉處分,憂懼日積,疾病 有加,職事之間,益以荒廢。謹具狀申尚書省,乞賜檢 會前狀,早賜敷奏施行。謹狀。

《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狀》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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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封

奏「為本路諸州人戶間有流移去處,奏聞事。」

內封

奏「為台州催稅緊急,戶口流移,知台州唐仲友別有 不公不法事件,臣一面前去審究虛實奏聞事。」

貼黃

臣竊見本人近蒙進擢,而臣蹤跡方此孤危,「較權量 力,實犯不韙。顧以疏賤,蒙被誤恩,實當一路耳目之 寄,不敢緘默,以負使令。伏惟眷照,力賜主張,免致復 為小人陰有中害,不勝幸甚!」

具位臣朱 熹。

臣今月十六日起離紹興府白塔院,道間遇見台州 流民兩輩,通計四十七人,扶老攜幼,狼狽道途。臣問 其故,皆云「本州旱傷至重,官司催稅緊急,不免拋離 鄉里,前去逐食。」臣即量給錢物,喻令復業,竟不能回, 各已迤邐西去。臣因詢究得本州日前似此流移戶 口已多,目今方是初秋,已致如此,竊恐向後愈見數 「多。除已行下本州約朿,令其存撫見在人戶,毋致復 有流移外,臣續訪聞知台州唐仲友催督稅租,委是 刻急,多差官吏在縣追呼,屬邑奉承,轉相促迫,急於 星火,民不聊生。又聞本官在任,多有不公不法事件, 眾口讙譁,殊駭聞聽。臣今一面躬親前去審究虛實, 別具聞奏,乞賜究治外,所有上項事」理、須至先次奏 聞者。

右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與趙帥書》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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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見使司行下委兩鄰附籍事,官司嘗已施行。但此 事初議只委鄉官勸諭,人戶自來附籍,蓋不欲使吏 與其間,恐有煩擾,雖有不願請米者,亦不之彊。但欲 請米者,非已附籍不給,即其人利害切,已附與不附, 皆須自任其責。行之既久,人漸相信。今忽有此指揮, 即自此之後,生子得米之人,可以安坐不問而歸,其」 責于鄰人。鄰人不得米者,顧乃代之任責,而又無罪 賞以督其後。又況一甲之內,除懷孕家外,尚有四家, 今卻只取兩家為鄰。若在街市人家齊整去處,猶可 責之兩畔切鄰,不容推託;若在鄉村人煙星散去處, 即或前或後,或左或右,或疏或密,必是互相推託,不 肯為任此責。其生子得米之人,既不干預,卻使無利 害之人任無罪賞之事,而四家之中又無正定主名, 萬一無人及時申附,直至生子之後,其家或欲殺棄, 即通同蓋庇,不復申舉,或欲請米,即須論訴鄰人以為不申附之罪。鄉官既難受理根究,其勢必煩有司 追證搔擾,其害不細,不知及今尚可回否?若得且令 鄉官依舊勸諭人戶「自行附籍,而委措置官者察附 籍者之殿最,取其尤怠慢者申縣改差,而稍加沮辱, 以警其餘。」亦足以革舊弊,廣恩意。如其不然,即須嚴 立罪賞,而使甲內四家同任其責。如有懷孕五月之 家,即四鄰先取本家申乞附籍文狀,仍說願與不願 請米,四鄰連名簽押,狀內公共指定,專委兩鄰某人 某人「傳送,取附籍鄉官批回,付本家收照。候生子訖, 再取四鄰保明,繳連元批赴收支鄉官請米。其不願 請米人,亦須四鄰具狀,繳連元批保明不曾殺棄,關 報注籍。如此乃可關防推托遺滯、詞訴搔擾之弊。然 既如此,即事體規模頓異前日,而將來亦恐終不免 于煩擾。更乞詳酌其宜,計其利害之實而」行之也。大 抵此事從初商量,非不知如此措置,決是不能周遍, 然所恃者既無煩擾之弊,而勸諭恩意有以感動之, 則賑給之惠雖不能周,而陰受生活之賜者自將不 勝其眾耳。若以此為不廣,而欲其速得周遍,則決非 勸諭之所可及,勢須一切以文法禁令驅迫,然後可 成。如此非不美觀,然恐官「司徒有文移而無事實,民 間徒被搔擾而無恩惠,非前日所為思慮措畫之本 意也。不審高明以為如何?」熹上覆

「近日倉司所行,全是文具,委官散牓,編排甲戶,置立粉壁,處處紛然,而實無一文一粒及于生子之家。」 愚意此可以為戒而不可學也。

《曉諭逃移民戶》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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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會趙知軍任內,訪聞本軍三縣貧民年糓稍不登 熟,往往捨墳墓,離鄉井,轉移之他者,非其本心,逃移 未出境,而豪右請佃之狀已至縣司,其弊多端。或止 押狀而無戶帖,或逃移因而冒耕者;或計會鄉司作 逃移多年而免科例者;或有戶帖而官無簿者;或免 科例限滿而詭名冒請者;或有強占而人不可誰何 者,所有都分之內,遞相容蔽,遂至租稅皆無稽考。及 其陳狀歸業,鄉司邀阻,及上戶強占,百般沮難,淹留 歲月,無以自明,又復棄之而去,深可矜卹。已散榜管 下縣分,元給曉諭。切慮文榜沉匿,合行再給文榜曉 諭。

右今印榜,曉示「逃移民戶,具狀赴使軍陳訴,切待追 人根究施行,各令知悉。」

戶口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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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語》:宣王既喪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太原。仲山父諫 曰:「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協 孤終,司商協名姓,司徒協旅,司寇協姦,牧協職,工協 革,場協入,廩協出,是則少多、死生、出入、往來者皆可 知也。於是乎又審之以事。王治農於藉,蒐於農隙,耨 穫亦於藉,獮於既烝,狩於畢時,是皆習民數者也,又 何料焉?不謂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惡事也。臨政 示少,諸侯避之。治民惡事,無以賦令,且無故而料民, 天之所惡也,害於政而妨於後嗣。」王卒料之,及幽王 乃廢滅。

《晉語》:趙簡子使尹鐸為晉陽。請曰:「以為繭絲乎?抑為 保障乎?」簡子曰:「保障哉!」尹鐸損其戶數。

《史記秦始皇紀》:「二十八年,徙黔首三萬戶瑯邪臺下。 三十六年,遷北河榆中三萬家。」

《漢書高祖紀》:「蕭何發關中老弱未傅者悉詣軍。」《漢 儀注》云:「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為衛士,一歲為材官 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陳。」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 為庶民,就田里。今老弱未嘗傅者,皆發之,未二十三 為弱,過五十六為老。」

《婁苟傳》:敬,齊人也,漢高帝賜姓劉氏,封為關內侯。使 往匈奴來言:「陛下雖都關中,實少人。北近胡寇,東有 六國彊族,一日有變,陛下亦未得安枕而臥也。臣願 陛下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後及豪傑名家, 且實關中,無事,可以備胡,諸侯有變,亦足率以東伐, 此彊本弱末之術也。」上曰:「善。」乃使劉敬徙所言關中 十餘萬口。

《史記主父偃傳》:偃為謁者,說上曰:「茂陵初立,天下豪 傑并兼之家,亂眾之民,皆可徙茂陵,內實京師,外銷 姦猾。」

《漢書循吏傳》:「王成,不知何郡人也,為膠東相,治甚有 聲,宣帝最先褒之。地節三年,下詔曰:『蓋聞有功不賞, 有罪不誅,雖唐虞不能以化天下。今膠東相成,勞來 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之效。其賜成爵 關內侯,秩中二千石』。」未及徵用,會病卒官。後詔使丞

相御史問郡國上計,長吏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對言
考證
前膠東相成偽自增加,以蒙顯賞。是後俗吏多為虛

名云。

《後漢書陳寔傳》:「寔除太丘長,修德清靜,百姓以安。鄰 縣人戶歸附者,寔輒訓導,譬解發遣,各令還本司官 行部。」

《循吏傳》:「童恢除不其令,比縣流人歸化,徙居二萬餘 戶。」

《三國魏志武帝紀》初平三年:「夏,追黃巾至濟北乞降。 冬,受降卒三十餘萬,男女百餘萬口。」

《冊府元龜》:「後漢獻帝建安十六年,曹公西征。初自天 子西遷雒陽,人民單盡。其後鍾繇以侍中守司隸校 尉,持節督關中諸軍。繇徙關中民,又招納亡叛以充 之。數年間,民戶稍實,曹公征關中,得以為資。十八年, 曹公恐江濱郡縣為吳所略,徵令內移,民轉相驚,自 廬江、九江、蘄春、廣陵戶十餘萬皆東渡江,江西遂虛」, 合肥以南惟有皖城。二十年,曹公征張魯,魯降。雍州 刺史張既說曹公,拔漢中民數萬戶,以實長安及三 輔。

《晉書。宣帝紀》:魏太和元年,邊郡新附,多無戶名,魏朝 欲加隱實,屬帝朝於京師,天子訪之於帝,帝對曰:「賊 以密網束下,故下棄之。宜弘以大綱,則自然安樂。」 《劉琨傳》:「琨為并州刺史,人士奔迸者多歸於琨。琨善 於懷撫而短於控御,一日之中,雖歸者數千,去者亦 以相繼。」

《石勒載記》:「晉劉琨司馬溫嶠西討山胡,勒將逯明要 之,敗嶠于潞城。勒以幽冀漸平,始下州郡,閱實人戶。 太山太守徐龕叛降于勒。石季龍及張敬、張賓、左右 司馬張屈六、程遐文武等一百二十九人上疏,請以 河內、魏、汲、頓丘、平原、清河、鉅鹿、常山、中山、長樂、樂平 十一郡,并前趙國、廣平、陽平、章武、渤海、河間、上黨、定」 襄、范陽、漁陽、武邑、燕國、樂陵十三郡,合二十四郡,戶 二十九萬,為趙國封內又石生攻劉曜河內太守尹 平于新安,斬之,剋壘壁十餘降,掠五千餘戶而歸。自 是以右常侍霍皓為勸課大夫,與典農使者朱表、典 勸都尉陸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戶籍。

《石季龍載記》:「季龍伐段遼,戰于密雲,獲其母妻,斬級 三千。遼單馬竄險,遣子乞特真送表及名馬。季龍納 之。乃遷其戶二萬餘於雍、司、兗、豫四州之地。」

《苻堅載記》:「堅攻鄴,陷之。入鄴宮,閱其名籍。凡郡百五 十七,縣一千五百七十九,戶二百四十五萬八千九 百六十九,口九百九十八萬七千九百三十五。諸州 郡牧守及六夷渠帥盡降於堅。堅自鄴如枋頭,徙關 東豪傑及諸雜夷十萬戶於關中,徙陳留、東阿萬戶 以實青州。」

《姚萇載記》:「萇以太元九年自稱秦王。時慕容沖與苻 堅相攻,堅先徙晉人李祥等數千戶於敷陸,至是降 於萇。北地、新平、安定羌胡降者十餘萬戶。太元十一 年,萇僭即帝位於長安,徙安定五千餘戶於長安。」 《慕容垂載記》:「垂以太元十一年僭即位,翟遼子釗攻 逼鄴城,慕容農擊定之。垂引師伐釗於滑臺,次於黎 陽」津,釗㩦妻子率數百騎北趣白鹿山。農追擊,盡擒 其眾,釗單騎奔長子。釗所統七郡,戶三萬八千,皆安 堵如故。徙徐州流人七千餘戶於黎陽。

《冊府元龜》:「慕容眾黨率眾三萬伐高句驪,襲其新城、 南蘇,皆剋之,散其積聚,徙其五千餘戶于遼西。」 《宋書·高祖紀》,「高祖為晉侍中,加錄尚書,進太傅。時民 居未一表曰:臣聞先王制治,九土攸序,分境畫疆,各 安其居。在昔盛世,人無遷業,故井田之制,三代以隆。 秦革斯政,漢遂不改,富彊兼并,於是為弊。然九服弗 擾,所」託成舊。在漢西京,大遷田、景之族,以實關中,即 以三輔為鄉閭,不復係之於齊、楚。自永嘉播越,爰託 淮、海,朝有匡復之算,民復思本之心,經略之圖,日不 暇給。是以寧民綏治,猶有未遑。及至大司馬桓溫,以 「民無定本,傷治為深」,庚戌土斷,以一其業。于時財阜 國豐,實由於此。自茲迄今,彌歷年載,畫一之制,漸用 穨弛。雜居流寓,閭伍弗修,王化所以未純,民瘼所以 猶在。臣荷重任,恥責實深,自非改調解張,無以濟治。 夫人情滯常,難與慮始,所謂父母之邦,以為桑梓者, 誠以生焉終焉,敬愛所託耳。今所居累世,墳壟成行, 敬恭之誠,豈不與事而至。請準《庚戌土斷之科》,庶子 本所弘,稍與事著,然後率「之以仁義,鼓之以威武,超 大江而跨黃河,撫九州而復舊土,則戀本之志,乃速 由於當年;在始暫勤,要終所以能易。伏惟陛下垂矜 萬民,憐其所失,永懷《鴻鴈》之詩,思隆中興之業。既委 臣以國重,期臣以寧濟。若所啟合允,請付外施行。」於 是依界土斷,唯徐、兗、青三州居晉陵者不在斷例。諸 流寓郡縣,「多被併省。」

《文獻通考》:宋孝武大明中,王敬弘言:人值苛政,豈可 稱言。至今逃竄求免,胎孕不育,乃避罪憲,實亦由茲。 《北齊書。宋世良傳》:世良字元友,廣平人,年十五便有 膽氣,應募從軍北討,屢有戰功。尋為殿中侍御史。詣河北括戶,大獲浮惰。還見汲郡城旁多骸骨,移書州 郡,令悉收瘞。其夜甘雨滂沱還,孝莊勞之曰:「知卿所 括得丁,倍於本帳,若官人皆如此用心,便是更出一 天下也。」

爾朱之亂,政移臣下,分為東西,權臣擅命,戰爭不息, 人戶流離。

《北齊書神武紀》:「魏帝詔以神武為相國。武定二年十 一月,神武討山胡,破平之,俘獲一萬餘,戶口分配諸 州。」

《隋書裴蘊傳》:「蘊遷民部侍郎,於時猶承高祖和平之 後,禁網疏闊,戶口多漏,或年及成丁,猶詐為小,未至 於老,已免租賦。蘊歷為刺史,素知其情,因是條奏,皆 令貌閱,若一人不實,則官司解職,鄉正里長皆遠流 配。」

《唐書盧承慶傳》:「承慶擢考功員外郎,累遷民部侍郎。 帝問歷代戶版,承慶敘夏、商至周、隋增損曲折,引據 該詳,帝嗟賞。」

《崔善為傳》:「善為為陝州刺史時,議戶猥地狹者徙寬 鄉,善為奏:畿內戶眾而丁壯悉籍府兵,若聽徙,皆在 關東,虛近實遠,非經通計。」

《文獻通考》:「唐李嶠上言,天下流散非一,宜令御史督 察,設禁令以防之,垂恩德以撫之,施權衡以御之,為 制限以一之。」

《唐書蘇瓌傳》:「瓌徙同州刺史。時十道使括天下亡戶, 初不立籍,人畏搜括,即流入比縣旁州,更相廋蔽。瓌 請罷十道使,專責州縣,豫立簿注,天下同日閱正,盡 一月止,使柅姦匿。歲一括實,檢制租調,以免勞弊。」 《山堂肆考》:「宇文融為勸農使,奏令新附客戶免六年 賦調。」

《唐書崔瓘傳》:「瓘累官至澧州刺史,不為煩苛,人便安 之,流亡還歸,居二年,增戶數萬。」

《王彥威傳》:「彥威拜平盧節度使,開成初,為戶部侍郎, 判度支。因上《占額圖》言:至德迄元和,天下觀察者十, 節度者二十有九,防禦者四,經略者三,大都通邑皆 有兵最,凡八十餘萬。長慶籍戶三百五十萬,而兵乃 九十九萬,率三戶資一兵。今舉天下之入,歲三千五 百萬,上供者三之一,又三之二,則衣賜仰給焉。自留」 州留使外,餘四十萬眾皆仰度支。又為《供軍圖》上之。 《文獻通考》:唐武宗制曰:「百姓輸納不辦,多有逃移。長 吏懼在官之時破失人戶,祗於見在戶中分外攤配。 亦有破除逃戶桑地以充稅錢,逃戶產業已無,歸還 不得,見戶每年加配,流亡轉多。」

《遼史耶律撻烈傳》:「撻烈陞南院大王,均賦役,勸耕稼, 部人化之,戶口豐殖。」

《耶律仁先傳》:「仁先字糺鄰。重熙十六年,遷北院大王 奏今兩院戶口殷庶,乞免他部助役。從之。」

《耶律引吉傳》:「引吉,累遷北樞密院侍御,改客省使。時 朝廷遣使括三京隱戶不得,以引吉代之,得數千餘 戶。」

《能吏傳》:馬人望為南京三司度支判官,遷警巡使,京 城獄訟填委,人望處決,無一冤者。會檢括戶口,未兩 旬而畢。同知留守蕭保先怪而問之,人望曰:「民產若 括之無遺,他日必長。厚斂之弊,大率十得六七足矣。」 保先謝曰:「公慮遠,吾不及也。」

《宋史李防傳》:防授忠武軍節度推官,括磁、相二州逃 戶田,增租賦十餘萬,因請均定田稅。又請「縣有破逃 五十戶者,令佐降下考,百戶殿三選,二百戶停所居 官,能招㩦者旌賞之。改祕書省著作佐郎,通判潞州, 遷祕書丞。體量二浙民饑,建言逃戶田宜即召人耕 種,使人不敢輕去畎畝,而官賦常在。」

《丁謂傳》:「謂為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上《會計錄》,以景 德四年民賦戶口之籍,較咸平六年之數,具上史館。 請自今以咸平籍為額,歲較其數以聞。詔獎之。」 《周湛傳》:「湛為江南西路轉運使,以徭賦不均,百姓巧 於避匿,因條其詭名挾佃之類十二事,且許民自言。 凡括隱戶三十萬,還為戶部判官。」

《田京傳》:「京知滄州、轉運使,京能招輯流民,為之給田, 除稅租,凡增戶萬七千。」

《梅詢傳》:「詢遷給事中,知審官院。仁宗御邇英閣,讀《正 說養民篇》,覽歷代戶口登耗之數,顧謂侍臣曰:『今天 下民籍幾何』?詢對曰:『先帝所作,蓋述前代帝王恭儉 有節則戶口充羨,賦斂無藝則版圖衰減,炳然在目, 作鑒後王。自五代之季,生齒彫耗,太祖受命,而太宗、 真宗休養百姓,天下戶口之數,蓋倍於前矣』。因詔三」 司及編修院檢閱以聞。

《錢彥遠傳》:「彥遠遷起居舍人,直集賢院、知諫院,上疏 曰:『農為國家急務,所以順天養財,禦水旱、制蠻夷之 原本也。唐開元戶八百九十餘萬,而墾田一千四百 三十餘萬頃。今國家戶七百三十餘萬,而墾田一百 一十五萬餘頃,其間逃廢之田不下三十餘萬,是田 疇不闢而游手者多也,勸課其可不興乎?宜置勸農司,先以墾田頃畝及戶口數、屋塘、山澤、溝洫、桑柘著 之於籍,然後設法勸課,除害興利。歲終農隙,轉運司 考校之,第其賞罰』。」

《墨莊漫錄》:仁宗嘗問孝肅包公拯歷代編戶多少之 數,公悉考以對,以謂「三代雖盛,其戶莫得而詳。前漢 元始二年,人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後漢光武兵 革之後,戶四百二十七萬六百三十;永壽三年增至 一千六十七萬九百六十;三國鼎峙,版籍歲減,才百 四十餘萬;晉武帝平吳之後,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 八百。」南北朝少者不盈百萬,多者不過三倍。隋文帝 大業二年,戶八百九十萬七千五百三十六。唐初,戶 不滿二百萬。高宗永徽元年,增至三百八十萬。明皇 天寶十三年,只及九百六萬九千一百五十四。自安 史之亂,乾元已後,僅滿一百二萬。武宗會昌中,增至 四百九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一。降「及五代,四方竊 據,大約各有數十萬。太祖建隆之初,有戶九十六萬 七千三百五十三;開寶九年,漸加至三百九萬五百 四戶。太宗至道二年,增至四百五十一萬四千二百 五十七。真宗天禧五年,又增至八百六十七萬七千 六百七十七。陛下御宇以來,天聖七年,戶一千一十 六萬二千六百八十」九,慶曆二年增至一千三十萬 七千六百四十,八年又增至一千九十萬四千四百 三十四。拯以謂自三代以降,跨唐越漢,未有若今之 盛者。拯又言:「蚩蚩之生聚,蕃息衰耗,一出於時政之 所關。陶化明主知其然也,必薄賦斂,寬力役,救荒歉, 三者不失,然後幼有所養,老有所終。此乃陛下日慎 一日」以致其盛遂與之休養,則可封之俗不祗二帝 之盛矣。宣和乙巳十二月四日夜,讀《公奏錄》節出。嗚 呼,盛德之語哉!

《金史斡魯傳》:太祖還京師,宗翰為西北、西南兩路都 統,斡魯副之。宗翰朝京師,詔以夏人言,宋侵略新割 地,以便宜決之。斡魯奏曰:「夏人不盡歸戶口資帑,又 以宋人侵賜地求援兵。宋之邊臣將取所賜夏人疆 土,蓋有異圖。」詔曰:「夏人屢求援兵者,或不欲歸我戶 口,沮吾追襲遼主事也。宋人敢言自取疆土於夏,誠 有異圖,宜謹守備,盡索在夏戶口,通聞兩國事,審處 之。」

《宗望傳》:「太祖定燕京,斡魯為都統,宗望副之。闍母與 張覺戰,大敗,宗望就以闍母軍討張覺,覺敗,宵遯奔 宋,詔議索張覺及逋亡戶口於宋,宗望索戶口,宋人 弗遣。且聞童貫、郭藥師治軍燕山,宗望奏請伐宋。」 黃摑《敵古本傳》:「敵古本攻平州張覺、吾春被圍於西 山,敵古本引兵救之,解其圍,并獲糧五千斛,招降戶 口」甚眾。

《烏延吾里補傳》:「吾里補從其父達吉補,隸元帥右監 軍麾下,青州戍將覿吉補以萊州兵眾請濟於帥府, 吾里補將十二謀克兵往救之,遂降其四營,拔其一 營,得戶四千。又敗賊兵五萬於恩州,攻破其營,降戶 五萬。」

《曹望之傳》:望之改同知西京留守事,上書論便宜事, 其一論「山東、河北猛安謀克與百姓雜處,民多失業, 陳、蔡、汝、潁之間,土廣人稀,宜徙百姓以實其處,復數 年之賦以安輯之。百姓亡命及避役軍中者,閱實其 人,使還本貫,或編近縣以為客戶,或留為佃戶者,亦 籍其姓名。州縣與猛安事干涉者,無相黨匿。庶幾軍 民協和,盜賊弭息。」

《蒲察通傳》:通除殿前都點檢,大定十七年,拜尚書右 丞,轉左丞。詔議推排猛安謀克事,大臣皆以為止驗 見在產業,定貧富依舊科差為便。通言:「必須通括各 謀克人戶物力多寡,則貧富自分,貧富分則版籍定。 如有緩急,驗籍科差,富者不得隱,貧者不重困,與一 例科差者,大不侔矣。」上是通言。

《張大節傳》:「大節擢修內司使,推排東京路戶籍,人服 其平。」

《元史馬亨傳》:「亨擢轉運司副使,太保劉秉忠薦亨於 世祖,召見潛邸,甚器之。既而籍諸路戶口,以亨副八 春忙哥撫諭西京、太原、平陽及陝西五路,俾民弗擾。 月乃合傳:月乃合贊卜只兒斷事官事。歲壬子,料民 丁於中原,凡業儒者,試通一經,即不同編戶,著為令 甲。儒人免丁者,實月乃合」始之也。

《董俊傳》:「俊擢知中山府事,佩金虎符,朝於行在。諸將 獻戶口,各增數要利,吏請如眾。俊曰:民實少而欺以 數多,他日上需求無應,必重斂以承命。是我獨利而 民日困也。」

《董文炳傳》:文炳為槀城令。朝廷初料民,令敢隱實者 誅,籍其家。文炳使民聚口而居,少為戶數,眾以為不 可,文炳曰:「為民獲罪,吾所甘心。」民亦有不樂為者,文 炳曰:「後當德我。」由是賦斂大減,民皆富完。

《紐璘傳》:「紐璘拜都元帥,遣梁載立招降黎、雅、碉門、巖 州、偏林關諸蠻,得漢番二萬餘戶。」

《楊大淵傳》:「大淵兄子文安,充閬州夔東路安撫使。閬州累遭兵變,戶口凋耗,文安乃教以耕桑,鰥寡不能 自存,願相配偶者,併為一戶充役,民始復業。」

《張雄飛傳》:「雄飛遷荊湖北道宣慰使。先是,荊湖行省 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戶沒入為家奴,自置吏 冶之,歲責其租賦,有司莫敢言。雄飛言於阿里海牙, 請歸其民於有司,不從。雄飛入朝奏其事,詔還籍為 民。」

《不忽木傳》:不忽木擢吏部尚書,改工部,遷刑部。吐土 哈求欽察之為人奴者,增益其軍,而多取編民。中書 僉省王遇驗其籍,改正之。吐土哈遂奏遇有不臣語。 帝怒,欲斬之。不忽木諫曰:「遇始令以欽察之人奴為 兵,未聞以編民也。萬一他衛皆倣此,戶口耗矣。若誅 遇,後人豈肯為陛下盡職乎。」帝意解,遇得不死。 《也先不花傳》:「也先不花拜上柱國光祿大夫,雲南諸 路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時阿郎可馬丁諸種僰夷為 變,討平之,遂立登雲等路府州縣六十餘所,得戶二 十餘萬。」

《脫力世官傳》:「脫力世官進兼管軍副萬戶。蠻細狗折 興等,及威龍州判官阿遮,皆憑險為亂,脫力世官夜 入據其寨,賊散走。遣兵搜山谷,獲阿遮於深箐斬之, 籍其民五百餘戶為農。脫力世官入覲,授三珠虎符, 加懷遠大將軍,羅羅斯宣慰使,兼管軍萬戶。既還治, 括戶口,立賦稅,以給屯戍。」

《察罕傳》:「察罕,改正奉大夫,至大元年,閱戶口江南諸 省還,進太子府正,加照文館大學士。」

《劉德溫傳》:「德溫授通議大夫,永平路總管。永平當天 曆兵革之餘,野無居民,德溫為政一年,而戶口增,倉 廩實。」

《梁曾傳》:「曾除杭州路總管,戶口復者五萬二千四百 戶。」

《明外史韓觀傳》:「觀鎮廣西,節制兩廣官軍。桂林諸蠻 民復業者六千家,惟思恩蠻千五百餘戶未附,而慶 遠、柳、潯諸蠻方熾。永樂元年,觀與都指揮葛森等合 擊破理定諸縣山賊,禽其酋黃仲文等五十餘人,並 斬以徇。得所掠男女,悉遣還家,輸其器甲於官,而撫 輯其逃散者。明年,遣都指揮朱輝諭降宜山、忻城諸」 山寨復業者千餘家。於是荔波猺民震恐,自上書言 願為編戶。帝以屬觀,觀撫之,八十餘洞皆附籍為良 民。

《陳鋼傳》:「鋼同時有陳綱者,為高州石城知縣,時猺賊 正熾,民戶流亡,土田荒蕪殆盡,綱盡心民事,勞徠安 集,流亡復歸。又招新民附籍,給田使耕。」

戶口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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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王制》:「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自諸侯來徙家, 期不從政。」

《管子國蓄》篇:「以正戶籍,謂之養贏。」

《詩小序》:「《鴻鴈》,美宣王也。萬民離散,不安其居,而能勞 來還定安集之。」

《史記貨殖傳》:「今有無秩祿之奉,爵邑之入,而樂與之 比者,命曰素封。封者食租稅,歲率戶二百,千戶之君 則二十萬,朝覲聘享出其中,庶民農工商賈率亦歲 萬息二千戶,百萬之家則二十萬,而更徭,租賦出其 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

《唐六典》:「凡天下之戶,量其貲產,定為丸等。每三年縣 司注定,州司覆之,然後注籍,而申之於省。」

《後山談叢》:唐令:「民年二十為丁,其下為推。」宋次道曰: 「推者,稚也,避高宗諱,闕而為推。邑。」縉叔曰:「推者,椎也, 獨髻為椎,傳者誤爾。」蓋唐人不諱嫌,梁氏之父茂,始 以戊為武,溫嗜殺,人畏之,并諱其嫌耳。夫人少而分 髻,長則合而未冠。今人猶然,縉叔是也。

《楓窗小牘》:「國初杭、粵、蜀、漢未入版圖,總戶九十六萬 七千五百五十三,至開寶末,增至二百五十萬八千 六十五戶。太宗拓定南北戶猶三百五十七萬四千 二百五十七,此後遞增,至徽廟有一千八百七十八 萬之多,噫!可謂盛矣。及乘輿南渡,江淮以北悉入北 庭,今上主戶亦至一千一百七十萬五千六百有奇」, 生息之繁,視宣和已前僅減七百萬耳。

尊俎餘功。天下府州縣黃冊,十年一造。以一百一十 戶為里,丁多者十戶為長,餘百戶為十甲。城中曰坊, 近城曰廂,鄉都曰里。每里編為一冊,冊首總為一圖。 其不任役者帶管百一十戶之外,而列於圖後曰「畸 零。」

《日知錄》常熟陳梅曰:「《周禮》五家為比,比有長;五比為 閭,閭有胥。四閭為族,族有師。五族為黨,黨有正。五黨 為州,州有長;五州為鄉,鄉有大夫。其間大小相維,輕 重相制,綱舉目張,周詳細密,無以加矣。而要之自上 而下,所治皆不過五人,蓋於詳密之中而得易簡之

意,此周家一代良法美意也。後世人才,遠不如古,乃
考證
欲以縣令一人之身,坐理數萬戶口賦稅,色目繁猥,

又倍於昔時,雖欲不叢脞,其可得乎?愚故為之說曰: 「以縣治鄉,以鄉治保,以保治甲,視所謂不過五人者 而加倍焉,亦自詳密,亦自易簡。此斟酌古今之一端 也。」又曰:「一鄉幾保,不妨多少。」何也?因民居也。法用圓, 十甲千戶不得增損。何也?稽成數也。法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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