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252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二百五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五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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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五十二卷目錄

 國用部總論三

  學菴類稿一明食貨志倉庫附馬房倉場 明食貨志上供採造一

食貨典第二百五十二卷

國用部總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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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菴類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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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食貨志倉庫》附馬房倉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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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子》曰:「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有明積貯之法,視前 代為備。國初,京衛有軍儲倉。洪武三年,增置二十所, 自一至二十,以次名建臨濠倉,復置倉臨清,為轉運。 十四年命京衛建倉。時各路及邊境多儲糧,所在有 倉,不止京師已衛所軍屯田收入貯倉以自給,若官 俸咸取焉。又於州縣設預備倉,東西南北四所,各就 村聚建設,遣耆民運鈔貿米,實之以備凶荒。有司官 吏月俸儲各府倉。自鈔法行,頗省革。二十四年,儲糧 一十六萬石於臨清,以給訓練騎兵。二十八年,置皇 城、長安、東安、西安、北安四門倉,儲糧給守禦軍士。京 師諸衛四十一倉:曰錦衣衛、烏龍潭倉,曰旗手、金吾、 前後、羽林左右、虎賁左右、驍騎右、龍驤、神策、鷹揚、留 守、中,左、右、前、後,興武、《豹韜》、府軍、府軍左、右、後,龍虎、武 德、和陽、鎮南、瀋陽左右、孝陵、《廣洋》《天策》、江陰、水軍左 右,應天、橫海、龍江左右龍虎左、豹韜左諸衛倉。又飛 熊、廣武、英武諸衛亦有倉,賜「諸王倉庫」名。設北平、密 雲諸縣倉,儲糧以資北征。初,洪武二十七年,北平、宣 府、居庸關軍儲倉成,凡六百區。永樂二年,上在北平, 以海運糧船所抵,置直沽倉。明年,置天津露囤。五年 設通州左衛,建倉以貯淮安、河南漕粟。七年,設北京、 金吾左右羽林前,常山左右中,燕山左右前,濟陽濟 川,大興左武成中左右前後義勇中左右前後神武 左右前後忠義左右前後,武功中,寬河,會州,大寧前 中,富谷,蔚州三十七衛,錦衣中,懷來守禦二千戶所 倉,通州衛倉。是時,益令天下郡縣多設倉儲,預備倉 之在四鄉者移置城內。十三年,會通河成,始為轉運。 轉運者於徐、淮、臨、德設倉,分貯民運漕糧,令官軍支 運赴通州,轉運入京者也。臨清倉設自洪武至是,設 淮安府常盈倉、徐州廣運倉、德州廣積倉,既又移德 州廣積倉於臨清之永清壩,設武清衛倉於河西務, 設通州衛通濟倉於張家灣。宣德五年,增修淮安、徐 州倉,明年,移置濟州衛舊倉在平則門者,於新太倉 增造臨清廣積倉,度可容三百萬石,增置北京及通 州倉,明年,增置北京在城倉。凡內外衛、所倉,倉門顏 曰「某衛所倉。」內三間為一廒,廒置一門,顏曰「某衛所」 某字號。廒廒設牌,列收入糧數、部運官吏、旗軍、糧長、 納戶、收糧官、攢、斗級、姓名、縣廒門,以備案覈。收支之 際,非納戶若應關糧之人不得入斗斛籌,非官印烙 者不得用。京倉以御史、戶部官、錦衣千百戶季更巡 察;外倉則三司關防之。各倉門以致仕武官二,率老 幼軍丁十人守之,半年一更。凡盜賣官糧,立《精微文 簿》,每月附注應追米數,踰半年不輸補者,具奏裁處。 英宗初,命廷臣集議天下司府、州、縣有倉者以衛所 倉屬之,無倉者以衛所倉改隸之。惟遼東、甘肅、寧夏、 萬全沿海衛所無府州、縣者仍其舊。既以山東登、萊、 青三府沿海衛所各倉改隸州縣,其後廣西、福建、陝 西、廣東、湖廣、貴州、四川、浙江各衛所倉,次第皆改隸 矣。在外府州、縣倉,建革不常。時山西、陝西、順天、四川、 湖廣、山東及各邊地,皆有添設,名通倉。在新城內者 為大運中倉、東倉。舊城內者為大運南倉。西倉盤併 廣備庫倉廒一十一連,以五連立彭城衛南新倉,六 連立府軍前衛南新倉。正統三年增置府軍左、右、金 吾前三衛京倉。五年增設羽林右、府軍後、虎賁左、金 吾後四衛京倉。改東直門西庫為燕山衛倉。八年命 在京文武衙門如南京例,各置倉,儲官吏俸糧。自《長 運法》行,轉搬諸倉皆虛,而京、通倉不足。上乃命毀臨 清、德州、河西務倉三分之一,改為京通倉。建獻陵及 府軍、忠義諸衛倉,又築倉於居賢、崇教二坊草場。京 倉,制四周,離民居三丈,以備火。其後陝西各邊倉倣 為之。景泰初,移直隸武清衛諸倉於通州大運西倉, 廢廒舊址,令南京各倉築立高墉,禁民就墉蓋屋,立 冷鋪,僉軍夫巡守。天順時,通州新城增置倉廒三百 間。成化初,廢臨清、德州預備倉之在城外者,而以城 內空廒,儲預備米。名臨清者曰「常盈」,德州者曰「常豐」, 令在外諸司庫,非軍務賑饑及奉勘合者,不得支給。 弘治八年,戶部奏於通州舊城西,增置倉廒,上命於 京城內相地建置。正德元年,以邊警,廷臣議築通州 新城,保障糧儲。五年名永昌寺故址。所建倉曰「太平倉」,革除預備倉。各新設土倉官,以州縣正官若管糧 官領之,甓甃京通倉露地囤基。嘉靖四十三年,詔於 張家灣新城置倉,京倉凡五十有六。皇城門四倉,制 如南京舊。太倉十一衛:曰獻陵、景陵、昭陵、羽林前、忠 義前、後、義勇右、蔚州左、大寧中、錦衣、神武左,設自永 樂年。新太倉七衛:曰裕陵、茂陵、康陵、義勇前、大寧前、 富谷會州,設自宣德年。海運倉六衛,曰泰陵、永陵、忠 義右、寬河、燕山左、義勇,後宣德年即舊海子設。南新 倉八衛,曰府軍、燕山右、彭城、龍驤、龍虎、永清右、金吾 左。濟州亦設自永樂年。北新倉五衛,曰府軍左、右前、 燕山前、金吾前,正統年設。大軍倉四衛,曰永清左、旗 手大軍、武成中,濟陽倉二衛,曰金吾右濟陽,皆永樂 年設。祿米倉二衛,曰彭城南新府軍前。嘉靖時,令改 彭城府軍二倉之半為祿米倉,外東倉為衛倉,內西 倉為部倉。西新太倉四衛,曰虎賁左、金吾後、府軍後、 羽林左,正統年設。太平倉二衛,曰留守前後。弘治中 設。正德八年改鎮國府,十六年復。大興倉一衛,曰大 興左,永樂年設通州倉,凡一十有六。大運西倉,「六衛 曰通州、通州左、右、定邊、神武中、武清。大運南倉,四衛 曰通州、通州左、右定邊。大運中倉,五衛,曰通州、通州 左、右神武中。定邊。大運東倉,一衛曰神武中。」俱設。自 永樂、天順年,東倉廢,併歸中倉。水次倉凡五:「天津、天 津左、右三倉,永樂年設,德州、常豐二倉,宣德年設;臨 清、廣積、常盈三倉,永樂年」設。徐州永福、廣運二倉,永 福設自洪武,廣運設自永樂。淮安一倉,永樂年設。其 直隸布政司,諸府、州、縣、藩府、邊隘、堡站、衛所戍屯之 處,皆有倉,少者一二,多者二三十。蓋莫不初制詳明, 後稍陵夷也。兩京庫藏,先後建設,其制大略相同。內 承運庫,收貯緞疋、黃生素綾紗羅紵絲閃色織金錦 羊絨纓、金珠玉帶、玉瑰、瑪瑙、珊瑚、寶石、象牙之類,而 金花銀為最大,歲進一百萬有奇,即國初折糧銀也。 內府司鑰庫,亦名「天財庫」,收貯錢鈔諸門鎖鑰。內府 供用庫,收貯黃白蠟諸香芽葉茶、白熟糙粳糯米等。 甲字庫,收貯三梭綿苧布、水銀銀、硃黃丹綠、明礬、光 粉、黑鉛、水膠、白芨、茜草、藍靛、槐紅花烏梅、五倍子諸 色顏料,乙字庫收貯紵絲綿布胖襖、衿鞋、毛襖、狐帽、 奏本《欒榜》、中夾諸紙;丙字庫收貯土絲綿合羅絲串、 五絲荒絲綿花絨等,丁字庫收貯紅黃熟銅、生熟建 鐵錫鐵線魚線膠、牛角觔皮、麂皮翎毛、黃蠟漆油、白 檾麻、白圓藤蘇木等,戊字庫收貯弓箭弦條、盔甲軍 器、廢鐵、胡椒等,承運庫收貯闊「生絹、翠毛皮等,廣盈 庫收貯絲、紗、羅、綾、錦、紬、絹、布、若抄沒違禁物、外國貢 物,廣惠庫收貯鈔錢、綵織梳櫳物,廣積庫收貯紵絲、 綾羅、硫黃、焰硝等,贓罰庫收貯外解錢鈔、紵絲、綾羅、 紬絹、氆氌、綿布、衣服、花絨、鐵刀各沒官物。」皆謂內庫 屬戶部,惟乙字庫屬兵部,戊字廣積廣盈庫屬工部。 甲字以下十庫,二祖時止五庫,後增為十也。內府諸 監司局、神樂堂、犧牲所,太常光祿寺、國子監,各以所 掌收貯應用諸色,凡府州縣稅課司局、河泊所,歲辦 商稅魚課,并《引由契》本件項課程,太祖令自辦課,所 司解州縣府司以至部,部劄之庫,其原封識不擅發 也。至永樂時,始委驗堪中方起解,至部復驗,同乃進 納。嘉靖時,建驗試廳,凡外解物料俱赴驗試廳驗中, 給進狀寄庫,月逢九會巡視庫藏科道官進庫驗收。 戊字庫盔甲等各衛所軍器,工部咨兵部司官會驗, 中給進狀寄庫。月一次會巡視廠庫科道官進庫驗 收,有不堪者駁易。國初貯銀無專庫,時歲額止徵米 麥、絲絹、錢鈔諸本色,不徵金銀,惟坑冶諸稅課有銀。 太祖置行用四庫於聚寶幕府、儀鳳門、會同橋,及在 外府州市之民間。仁宗立,罷市,革行用庫。弘治時,置 南京戶部銀庫。太祖時,凡錢穀金帛,內中書、外行省 第其字號為符券,以稽出在外諸司庫歲報收數。又 嘗遣使覈天下倉庫蓄積,發丹符驗金穀之數。正統 四年,新建天財、甲、乙、丙、丁諸庫成,戶部言:「甲字諸庫, 先設在外,今移入內府解納,宜於六科給勘合,填數 進交。」七年始置戶部太倉庫。十年設通州通濟庫。嘉 靖十二年革。世宗時,命應解內府銀並貯太倉庫,備 邊用。餘鹽銀解太倉,另貯一庫,專備各邊客兵糧草。 修工部舊庫名「節慎庫。」改皮作局官為庫官,架閣庫 匠料吏為「庫吏。」照戶部、太倉例,專定本部侍郎一員 提督,委司官一員管理外解。惟金花銀足色,他色或 不足,又多細碎。至是始命以成錠者起解,并記年月 及官吏匠名。銀每三千兩為一匣,編字為號,便稽覈。 隆慶初,密、薊、昌平諸鎮建庫,收貯主客年例、軍門公 費及撫夷修邊銀。其司、府州縣衛所在庫贓罰,初止 以金銀緞疋解京庫,餘俱易米穀麥豆上倉迨。後令 撫按併各差御史,贓罰銀每十分解戶、工二部,各四, 其二並司府贓罰,存留備賑。各庫有庫夫,有辨驗鋪 戶、試驗辨驗匠,有盤晾人夫。庫設內官一,鋪戶季更, 庫夫歲更。宣德年,命主事同科道巡視甲字諸庫。大 倉庫以主事領之,復易以員外,以主事陪庫。初日更後季更。復命科道驗收放,月一報數。銀庫監督,更易 不常,盜竊事覺。隆慶時,始令註選,三年不輒易。自宣 德末,京、通二倉,始置總督中官一人,後夤緣滋多。所 居「中瑞館」,請置印記。漕輓軍民,橫被索求。臨清、徐、淮 諸倉,亦各置監督官,不勝紛擾。而內府諸庫,監收內 臣,橫科無厭。正德時,台州衛指揮陳良進納軍器,至 稽留八載,丐食於市。內府收糧,增耗常至數倍。世宗 立,以戶部尚書孫交言,詔京、通二倉、水次倉、皇城九 門、馬房倉場、皇莊諸內臣,凡正德年添注者,悉取回。 鄭村壩等十九馬房大壩把總內官,止留老成賢能 者十名。然是時李宣、王奉、李慎等猶夤緣提督京、通 倉,徐、淮、臨德倉,亦漸復用。比張孚敬議革鎮守、監倉、 市舶諸內臣,獨不及宣等。嘉靖十四年,給事中管懷 理始論罷之。國初,逋賦間折收銀鈔,解南京供武臣 俸,或以濟邊。正統元年始改解行在庫,歲以百萬計。 自折放武俸之外,悉為御用。蓋是年始折收江南租 稅。先是,副都御史周銓奏,「行在官俸在南京者,差官 支給,本為便利。但差來者以各官俸貿易貨物,十不 酬一。朝廷虛糜廩祿,下鮮實惠。請會計歲祿之數,於 浙江、江西、湖廣、南直隸不通舟楫處所,隨土產折收 布絹銀,赴京充俸。」江西巡撫趙新亦言:「江西屬縣有 山僻,不通舟楫,歲齎金帛於通津易米上南京,遇米 貴,其費不貲。今行在官俸於南京支給,往返勞費,不 得實用。請令江西屬縣量收布絹,或白金傾銷成錠, 運赴京師,以准官俸。」少保黃福亦以為請。至是行在 戶部復申前議,上曰:「祖宗常行之否?」尚書胡濙對曰: 「太祖常行於陝西,每鈔二貫五百文,折米一石,黃金 一兩二十石,白金一兩四石,絹一疋一石二斗,布一」 疋一石,各隨所產,民以為便。後又行於浙江,民亦便 之。上遂從所請。二年,又命兩廣、福建當輸南京稅糧, 悉納白金,亦聽納布絹,又糶陳積倉糧。自是銀庫日 盈,而倉廩之積少矣。於是置戶部太倉銀庫名太倉 者,出自《糧折識》所始也。弘治時,內府供應繁多,太倉 銀始收入內庫。武宗臨御,內承運庫數奏「內府財用 不充,請支太倉銀。」戶部數執奏,不允。嘉靖初年,內府 供應大略同弘治時,二十年以後率倍之矣。三十七 年令歲進內庫銀一百萬兩,外加預備欽取銀,後又 取沒官銀四十萬兩入內庫。隆慶三年,詔取太倉銀 三十萬兩。言官交章諫止,有詔且取十萬兩。明年,內 承運庫復以空劄下戶部,取銀十萬兩。部科爭之,未 久,又詔取十萬兩。廷臣疏諫,皆不聽。既又取光祿,取 太僕,無歲不進。工部尚書朱衡言:「朝廷供應,皆民脂 民膏。宮中府中,當屬一體。往時錢糧解進,以科道臣 兼督,用意良深,乃以此為防。監局守催,猶有唾罵大 司空而不忌者。且一礦金,至則曰著內庫進收。一稅 金,至」則曰「著內庫。」進收,非直歸內庫也,實歸東裕庫 也。夜光之珠,照耀宮寢;貓睛寶琭,充牣皇居。若羨餘, 若乾折,若鋪墊,若抄沒,若孝順,若繳壁陳設,種種殊 稱,何可勝計。即以三十年金花計之,不下數千萬,況 天產地生匯而鬱于其中,即巧曆不能測者乎?內供 歲額金花銀一百萬兩之外,買辦二十萬兩,始于萬 曆之六年,後遂沿為定制。又內操馬三千疋,歲加芻 料銀七萬餘兩,額外括取太倉、光祿、太僕銀幾盡。邊 賞首功,向于內庫關領者,亦取之太僕寺。神宗在位, 斂天下之財于京師,括外府之財于內庫,孳孳惟日 不足矣。凡京師積貯曰「太倉漕糧」,曰「太倉銀庫」、老庫, 皆戶部掌之。馬價則歸太僕,內供則歸光祿。自餘若 承運庫、司鑰、供用、甲字諸庫,掌之內臣,皆為「內庫」,為 天子私財。太倉漕糧者,歲漕東南米四百萬石以給 京師者也,入京倉者十五六,入通倉者十三,入天津、 薊州、密雲、昌平倉者十一二。太倉銀庫者,受天下麥 米諸折色與鹽餉諸銀所委輸四百五十餘萬,以備 內供,以給官府,以饋邊餉,以充百用者也。額外則若 《開納事例》、漕折稅契、撙節新增、屯地鹽課、節省公用、 吏承納班、缺官柴馬、隨漕折蓆、抽扣公食月糧曠餉 積餘帶徵逋欠。老庫即太倉中庫也。始時財賦充盈, 中庫積銀八百餘萬,續收銀兩,貯兩廡,便支發為外 庫,而中庫所藏不動,遂名「老庫。」至嘉靖後,老庫存積 止一百二十萬矣。太僕寺原積馬價九百餘萬,祖宗 累世扄蓄,以戒不虞者也。光祿寺者,職司大內膳羞 者也。內庫曰內承運庫,曰內府司鑰庫,曰內府供用 庫。內承運庫。在宮內者為內東裕庫,為寶藏庫,皆謂 裡庫。其會極門、寶善門迤東及南城磁器諸庫,則謂 之「外庫。」甲、乙、丙、丁、戊字五庫,及承運、廣盈、廣惠、廣積、 贓罰諸庫,總謂之十庫,己者已也,故自己以下,不以 十干名焉。內帑積金凡十窖,累朝儲備邊虞。景泰末, 賞賚頗濫,英宗居南城,聞之,嘆曰:「累世之積,其盡乎?」 甫復位,亟往觀之,則金具存,止缺其一角,旋節他費 補之。及成化中,太監梁芳、韋興等,奇技淫巧,禱祠宮 觀寶石之事,興於是十窖俱罄。上一日指示芳等曰: 「帑藏之空,皆爾二人為之。」興惶懼不敢對。芳仰言曰「臣為陛下造,齊天之福,何為虛費?」上不悅,起曰:「後之 人必有與汝計者。祖宗時,天下府庫各有存積,邊餉 未嘗借支於內,京師未嘗收括於外,蓋不加賦而用 足也。」成化時,巡鹽御史楊澄始請發各鹽運司、提舉 司贓罰銀入京庫。弘治時,給事中曾昂請以諸布政 司公帑積貯征徭羨銀,盡輸太倉。尚書周經力爭之, 以為「用不足者,以織造、賞賚、齋醮、土木之故,必欲盡 括天下之財,非藏富於民之意。」至劉瑾用事,遂令各 省庫藏盡輸京師。世宗時,以閩、廣進羨餘,戶部請責 他省巡按歲一奏獻,如例。又以太倉庫匱,運南戶部 庫銀八十萬兩實之。而戶部條上《理財事宜》:臨、德二 倉積銀二十萬兩,令德州以三萬兩,臨清十二萬兩 及泰山香稅俸給之外,悉解太倉。神宗時,千戶何其 賢奏:「御史蕭重望前請覈郡邑歲額,會銀進部,未見 報上,乞敕內官同臣等督之。」帝以為然。而隆慶初,遣 四御史分行天下,括府庫貯歸太倉,蓋外儲業日就 虛耗矣。至天啟中,用操江范濟世之策,下敕督促收 括,靡有遺留。而南京內庫,祖宗時所藏金銀珍寶,為 魏忠賢矯旨取進,盜竊一空。懷宗之世,加派捐助,掊 剋聚斂之政益出,日甚一日,以訖於亡。向之所括者, 祇以養兵齎盜而已。「預備倉積糧,弘治三年限州縣 十里以上積一萬五千石,二十里積二萬石。考滿日, 稽其多寡,以為殿最。蓋自太祖令耆民齎鈔糴米,儲 預備四倉,天下州縣靡不儲蓄充裕,逮後漸以廢弛。 周忱撫南畿,立濟農倉;于謙撫河南、山西,修預備之 政。儲積有方,給散有序,民甚賴之。」是時楊一清請遣 官督有司出庫銀平糴貯備。上乃詔能出粟佐官者, 授以散官,旌其門。後許入贖囚米於倉,未有定數也。 成化後,始有「里積三百石、五百石」之令,不及數者猶 未有罰例也。至是,乃定不及三分若五分者奪俸,過 半者降用之例。又立四門社倉,歉散豐斂,如洪武制。 江西巡撫林俊奏立常平倉,秋糴春糶,常除什一,以 備耗數。更勸社民立義倉。嘉靖二十四年,給事中胡 叔廉奏減其半。四十三年,以直隸巡按宋纁言,又減 半。隆慶四年,更定十里以下歲積穀千石,百里以下 二千五百石,二百里以下三千石,即劇郡無過五六 千石。自後為數日減,科罰日輕,有司沿為具文,神宗 屢下詔飭行。惟閩撫金學曾設立常平義倉、《義廩》,行 之最力。其他率以虛數欺罔,空廠僅存,日就傾頹矣。 國家養兵百萬,不費斗糧,惟屯政修也。自屯政壞而 土荒粟少,中鹽者又不復輸粟,塞下邊倉無儲備。嘉 靖十八年被敵以來,邊臣日請增兵,本兵日請給餉。 隆慶時,向額五十九萬石者,增至二百八十餘萬石, 額外請乞者猶不與。計一歲所入,二百三十萬有奇。 其中多積逋災免奏留者,而所出不啻倍之。外庫竭, 無以禦卒然之變;外無餘糧,凶年靡所賴。屯政不修, 荷戈之士仰食太倉,倉儲空虛,戍卒或至累月不得 餉。盜賊蜂起,中外解體,其由來非一朝夕矣。

馬房倉場「在南京者為中軍都督府,為中和橋,為金 川門,為清涼門,皆馬草場。錦衣衛為通濟門馬草場。」 象草場在北京者,有御馬三倉。壩上二十馬倉屬通 州,曰「壩上倉。壩上東馬房倉、壩上南倉、金盞兒甸倉、 北高倉、義河倉、湖渠馬房倉、壩上北倉、黃土倉、鄭家 莊馬房倉、湯山草場倉、北草場倉、𣵡石橋倉、𣵡石橋」 南倉峪口張家莊馬房倉,南石渠倉、南石渠、西倉峪 口官莊馬房,倉峪口楊家橋馬房倉。又四馬房屬宛 平者二:曰鄭村壩、大馬房、北高馬房。「屬大興者二:曰 壩大馬房、駒子馬房。」馴象千戶所,內象房倉、外象房 倉。東直門內外牛房、牛房倉、德勝門內吳家駝、黃土 牛房五處。吳家駝牛房倉、冷泉羊房,景泰間,移於西 琉璃窯廠德勝門內羊房。又有太液池,西虎城。虎城 西北隅則豹房,武宗所常居也。虎城後有百獸房、牲 口房,養珍禽奇獸。在外若安州鷹房、草場、涿州薰皮 廠,不一處。御馬監三場:曰「裡草欄草場」,在皇城門象 房之東。永樂年建倉。至宣德年,分受中府場草,始立 場,曰「中府草場」,創自永樂年,即舊都府草場在東安 門外;曰「天師庵草場」,在皇城外之東北,創自正統年。 在京濟陽等三十四衛草場,歲採秋芻以飼官馬。宣 德八年,侍郎王佐請併為居賢坊等三場,大興左等 衛併為「鳴河坊一場,各設大使、攢典、秤子、庫子。」其後 為安仁坊五草場,曰「安仁坊草場」、北新草場、明智坊 草場,「皆創自正統十四年。西城草場、臺基廠草場共 五也。在外者,通州馬房上場六,薊州馬房下場五,玉 田縣馬房下場三,寶坻縣馬房下場一十有一,昌平 州馬房上場六,順義縣馬房上場四,玉河縣馬房上 場六,香河縣馬房下場二,漷縣馬房一,武清縣馬房 下場一十有一,東安縣馬房下場二。又御」馬監馬神 廟香火地一。兩京草場,置守視軍五人,致仕武官一 提督之。總督巡視,文武官各設置有差。宣德四年,上 諭行在戶部曰:「京師、通州各衛倉場,象馬牛羊等房, 收支糧芻,官攢受賕,虛出實收,貧者則收本色,加以考掠,數倍苛索,宜嚴禁止。」嘉靖七年,給事中陸粲覈 實壩上等牛馬羊房,現在「頭畜共三千九百七十七, 歲應用料豆三萬九千三百十五石有奇,草九十萬 一千五百八十四束,比之原數,減料十四萬二千餘, 草四百六萬一千餘。蓋倉場積弊,為插和,為科索,為 買通,為侵剋,為冒支,其於馬房為尤甚。孳生之數難 稽,倒斃之報不實,約飼而豐估,料存而畜亡。商估常 例,軍勇月」錢,分外苛取賣閒歇役草場地五萬餘頃, 侵占過半,蓋積習難反也。

《明食貨志上供採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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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供之物、酒醴膳羞、掌之光祿寺採辦。成造之事、則 工部四司、內監司局、若專差職之

光祿寺。元隸宣徽院。太祖初置尚食、尚醴二局。吳元 年始置寺。洪武八年,置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隸 之。末年復隸以司牲、司牧二局。牲物蔬果,取之上林 苑,繼乃市諸民。其市直季支天財庫錢鈔。貢獻果鮮, 廚料省受之。器皿取之工部,及募工兼作。國初務節 儉上供,無糜費。太祖卻貢香米、人參、葡萄酒,以為勞 民。仁宗初,光祿卿井泉奏:歲例遣正官往南京採玉 面貍。帝叱之下,曰:「小人不達政體,朕方下詔盡罷不 急之務以息民,豈以口腹細故失大信耶?」宣宗初,立 應天府,請支鈔給永樂年市價。上曰:「市直踰三年不 給,民何所資?此有司不恤民也。後有犯者,罪之。」罷永 樂中河州官買乳牛造上供酥油,以其牛給屯軍司 苑局上供蔬菜,向徵順天府薥鞂蘆葦蒲麻以數千 計,命免三之二。戶部奏辦光祿廚料,上曰:「光祿供祭 祀賓客,固不可缺,然與多取於民,莫若儉以足用,宜 撙節,不可過中。」廚役訴寺官竊減外夷供給,通政司 以聞,上命繫治之曰:「光祿之弊不止此。自祖宗以來, 飲食供給,皆有定規。今擅增減不當,毋謂飲食細故。 華元殺羊享士,羊斟不與,遂致喪師勾踐。投醪於江, 與眾共飲,遂成霸業。以此而論,所繫豈輕?」既命御史 二察視光祿寺,凡內外官多支若需索者,令執奏。時 歲支天財庫錢一千八百萬文,鈔四百萬貫。至正統 初,始歲會用物均有司支撥,官錢依時估收買,僉大 戶解納。英宗減南直隸州縣孳牧黃牛四萬,廚料、糖 蜜三之二,革添臘禽物酥油各以萬計,放回老疾廚 役。省湖廣、江西諸處薦新茶芽七千五百餘斤,為四 千斤,牲口料食,粳糯、粟米、粟稻穀凡數萬石,藥材省 十之五,曆日省十之八,他物亦各減省有差。江南歲 進鳥獸,悉令送南京光祿寺。撤諸處捕魚官。有請令 市民喂養牲畜,上恐厲民,命之內官監。上即位甫數 月,蓋多所撙節矣。凡上用膳亭器皿,總三十萬七千 九百有奇,令南工部整造。其金龍金鳳白瓷諸器,造 自饒州;硃紅膳榼諸器,造自營繕所。進宮中食物,尚 膳監率乾沒器皿,上令具帖備書,如數還之。免順天、 真定、保定市償永樂時所「領官牛羊,命以公帑錢市 用。增廚役月糧,八斗為一石,納米粟穀糠,先呈樣戶 部驗中,令寺如樣收受,省往返退出,勞民月市魚菜, 令官集市民,視時貴賤估直。」七年罷給大臣朔望酒 饌。先因外國使臣來朝,牲牢數缺,暫停。至是遂著為 令。解送果品廚料,有經南寺轉送北京者,限以八月, 物不及時,多致損壞。上從周銓言,計產地勿拘先後, 亦勿關南寺。景帝時,言者奏:寺卿奈亨詐稱上皇旨 日給太監王振酒饌,當以詐傳詔旨罪。凡諸司傳奉 上旨,必覆奏施行。惟光祿寺但附錄文簿,故以是為 亨罪。然光祿中旨日常十餘,卒不能覆奏如諸司也。 上嘗減歲用廚料十之四。于謙奏罷真定、河間採野 味、直沽海口造乾魚內使。天順八年二月,戶部預議, 光祿果品物料,凡一百二十六萬八千二百餘斤,俾 於諸司府縣給辦,其數增於舊額幾四之一。成化元 年詔光祿寺牲口不得過十萬,果品勿粘砌。明年,寺 臣隨以供應,不足請添。禮部言,「正統間,本寺雞鵝羊 豕之類,歲費不過三四萬。天順以來,增至十六七萬, 暴殄過多。請從元年正月詔。」後二年,給事中陳鉞奏: 「光祿寺市物,不復計直,概以勢取,負販遇之,如被劫 掠。臣惟光祿所供,既有天下州郡之額,又有上林苑 監進納之數。昔皆足用,於今何獨不然?非宣索過額, 即侵漁妄費,幸節約嚴飭之。」魚果歲額一百三十五 萬八千餘斤,量減十一。後以用度不足,復增果品三 萬一千五百斤,白熟粳米歲額四萬六千石,亦增四 千石。十三年,戶部奏減免新增之數。十六年,命以雞 鵝易為豬羊,各如其數,復准雞數易豬鵝,以數千計, 添派湖廣諸處買辦,小大不侔,價過十倍。仁、宣時,廚 役原額六千三百八十四名。成化十一年,奏添五百 名。二十三年,太監山青又奏添一千名,名月食糧一 石,日支白米八合。弘治二年,尚書耿裕乞停止折易 豬羊,《減山青》奏添廚役。上第令減折易豬一千。明年, 命尚膳、光祿減元年後增加供應。五年,尚書彭韶奏 請開列公私日支數,取自上旨減削。十年,英國公張 懋等以災異乞免折易豬羊,從舊,並「節損近年增添筵宴、傳辦祇應之類。」上可其奏。光祿卿林鳳執奏,上 復可之。十四年命暫免山西、河南、山東、順天八府明 年歲辦果品廚料,及內府供用庫料物有差。又以西 北邊遽,時告改派供應牲口於東南諸郡縣。言者累 奏,從弘治元年例,至是始命行之。上喜,建齋醮,屢御 素膳,一歲凡一百一「十一日素膳日禁本寺屠宰。」十 五年,光祿卿王珩等列上內外官役酒飯及所畜鳥 獸料食之數,凡一百二十事。上降旨,有仍舊者,有減 半者,有停止者。於是放去乾明門虎、雜兔,若南海子 貓、西華門鷹犬之不堪者,山羊、綿羯羊、御馬監山猴 食半之,雜鳥鴿、西安門大鴿食減三之一,其仍舊存 養者,「食亦量減。」自成化以來,添坐家長隨七八十員, 傳添湯飯內臣一百五十餘員。天下常貢不足於用, 乃責買於京師鋪戶,官值不給,市井負累。劉大夏因 天變上言,乃復下令裁減內臣歲省光祿銀八十餘 萬,又命減十八年以後廚料十分之二。武宗時,各宮 日進月進數倍。天順時,牲果銀月費一萬七百餘兩, 天財庫錢糧,至七季不得關支。世宗初,額設廚役四 千一百名,數減於舊,歲用銀額二十四萬一千餘兩, 實止用十三萬。節年餘積,工役兵興,借用常至數十 萬兩。二十六年以後,歲有加添,歲用乃至四十萬兩。 三十二、三年稍減,猶用三十六萬餘兩。額派不足,輒 借支太倉。支不足,乃令原供司府依數增派。於是天 子疑其乾沒,下禮部問狀,責光祿寺具疏奏上,上復 降旨詰責,乃命御史稽覈月進揭帖,二月之間,省銀 二萬一千餘兩。自是歲以為常,經費亦稍省矣。穆宗 朝,少卿李健奏十事:傳帖印信防姦欺;一,燕享規制; 二、服制未及大祥,罷張飲設樂;三,寶坻縣魚鮮歲辦 一,次薦新;「四,清器皿;五,杜冒支;六,停畜飼獅羊;七,革 回內差常數外隸籍本寺者;八,趣貢夷出境;九,撙節 庫銀十。」上皆可之。停止進獻承天府香米諸物,外域 珍禽異獸,罷寶坻採取魚鮮。薦新上供,具領於光祿 寺,毋奏遣內臣。著為令。革太常、光祿廚役二百五十 名,及內府玉器,諸官匠冒給光祿酒饌者。江陰歲例 進新子鱭魚萬斤,令折半。從內官監太監李芳請,停 徵加徵白熟細粳米四千五百石,白青鹽三萬斤。命 自後歲派依成化、弘治間例,米一萬一千五百石,鹽 十三萬斤。御史王宗載請停免加派。部議:「果品原額 一百七萬八千餘斤,續加派銀九千八百餘兩;供應 牲口原額銀五萬六千三百餘」兩,續加派銀二萬四 千二百餘兩,以原額送光祿,以加派者歸戶部。其後 神宗立,詔免之。永樂時,尚膳監有羊房、牧地十三頃 餘,置司牲官吏,歲費數千金。至是,光祿卿請以羊供 寺用,罷官吏。御史又言:「廚役額設三千二百五十人, 而大庖執事者七百人,役占買閒者甚眾,請覈去之。」 皆以太監孟沖言,不果行。寶坻縣銀魚廠,設自永樂 時,隆慶二年停革,止令光祿寺估價以供廟享上用。 若專差坐採,又徵其稅,則自萬曆二十八年始。世宗 末年,歲用止一十七萬兩。穆宗裁原額二十四萬一 千者為二十二萬,而歲用止一十五萬五千餘兩,蓋 愈約矣。舊制,供應器皿,工部歲造八千四百,南京工 「部造三千六百,總一萬二千件。有不足,題請添造。萬 曆初年,歲用不及五千件。」時當國者尚綜核諸司,亦 務節冗濫,無侈費,故歲用僅十三四萬兩,視前為最 儉。二十年以後,漸增至二十六七萬兩,不啻倍。時額 設猶沿二十二萬兩,餘具借之戶部、太僕寺。又十餘 年,歲額仍增為二十四萬一千二百餘兩,而歲用幾 三十萬矣。群臣屢以「節儉」為言,並請裁養心等殿賞 桌,清還侵沒器皿,皆不報。熹宗免養心殿湯飯銀六 千餘兩。

工部四司:營繕司掌工作。分司「為三山大石窩,為都 重城,為灣廠。通惠河道兼管為琉璃、黑窯二廠,為修 理京倉廠,為清匠司,為繕工司,為神木廠,為甎廠,為 山西廠,為臺基廠,為見工灰石二作。」虞衡司,掌山澤 採捕陶冶,凡四方一切輸貢,及各監局鑄辦,統覈其 出納。分司「為寶源局,為街道廳,為驗試廳,為盔甲、王」 恭二廠。都水司掌川瀆橋道舟車,織造衡量。分理於 外者為泉閘河廠,抽分諸差。本司總理者為「通惠河, 為器皿廠,為六科廊。」屯田司,國初設,以理軍食。其後, 耕屯悉隸有司。所掌上供併監局柴炭與山陵之事。 分司為「臺基柴炭廠」,為外差。易州山廠、「三山大石窩, 專掌燒造各工灰石之事。」灰料,馬鞍山燒造。都重城 司「修理城垣,白城甎,取之大通橋甎廠,臨清廠燒造 年例甎一百萬枚,貯甎廠。蘇、松七府造金甎,並徐州 採辦花石,貯鼓樓下備用。鑄鐘二廠,琉璃黑窯廠,一 差兼領之。題請燒造,無定數。」修倉廠,每年小修屬工 部。大修,本司掌之。清匠司清理內府監局匠役。舊制 輪入工作,主勾覈,自收折色。凡隸籍供應者,胥屬內 官矣。繕工司,國初囚徒,撥工部搬運灰炭。嘉靖間,准 納工價,收貯節慎庫。徵納,猶在繕工。萬曆年,刑部請 自徵,第歲額解繕工銀一千七百一十六兩,為上供需而已。小修無專職,萬曆末始歸本司。神木廠,掌收 材木。在城外便灣廠輸運,儲積多於山、臺二廠。山西 大木廠,儲材為造作之場,與神木廠皆國初舊設。臺 基廠係後增設,就宮殿造作所便輸運。凡營建定式, 於此廠內甎甃地一方為規畫之區,與山西大木廠 皆居內,監監督,從外遙制而已。見工。灰石,作無專差, 工止則已。寶源局,司鼓鑄街道廳,司街道溝渠浮橋 之事。驗試廳,嘉靖二十八年建。盔甲王恭廠一,差兼 領。盔甲廠即鞍轡局王恭廠,天啟中燬,改建,名「安民 廠」,掌修造軍器。所屬有軍器局。通惠河,掌漕政兼修 通倉,并灣廠收發木料。灣廠,所以抽分竹木者也。器 皿廠,造光祿寺上供,太常寺壇廟之器,九陵及婚喪 典禮諸器物。其屬為營繕所。匠作凡一十有八種:曰 木,曰竹,曰桶,曰蒸籠,曰捲胎,曰油,曰漆,曰戧金,曰貼 金,曰染,曰索,曰絛,曰銅,曰錫,曰鐵,曰綵畫,曰裁縫,曰 祭器。六科廊在內府六科之旁,專掌諸裔賞勞并內 廷典禮之取給。督官作匠役,成造備賞。文思院、馬槽 廠隸焉。易州山廠,掌燒薪炭,以供內府惜薪司、光祿 寺之用。宣德五年,置廠平山,以都御史董之。正統初, 遷沙峪口。一作沙魚口以工部尚書或侍郎督廠事。景泰 四年移置滿城縣。一作清縣西十里。天順元年,以易州林 木蓊鬱便採,移置州城西北二里。設部公署於中,環 以土城,八府五州分治次列,皆南向,部總出納,府州 縣佐貳官分理之,役民歲億萬計。內府十二監:曰司 禮,曰御用,曰內官,曰御馬,曰司設,曰尚寶,曰神宮,曰 尚膳,曰尚衣,曰印綬,曰直殿,曰都知四司,曰惜薪,曰 寶鈔,曰鐘鼓,曰混堂八局,曰兵仗,曰巾帽,曰針工,曰 內織染,曰酒醋麪,曰司苑,曰浣衣,曰銀作,總謂之二 十四衙門。司禮監,凡古今書籍、名畫、筆、硯、墨、綾、紗、絹、 紙各庫貯有提督。經廠、道、佛藏書板,皆有掌司。皇史 宬,六科廊,皆有監簿。御用監造御前陳設屏几玩好 之器。轄洗白廠。內官監領十作,米鹽庫、營造庫,皇壇 庫、裡冰窨、金海諸處。十作:曰石作,曰瓦作,曰撘材作, 曰土作,曰東行,曰西行,曰油漆作,曰婚禮作,曰火藥 作。凡國家營建之事,董其役。御前所用銅、錫、木、鐵之 器,日取給焉。御馬監有拏馬象房,掌司金鞍作,裡草 欄,中府天師庵三草場隸之。司設監掌鹵簿儀仗圍 幕褥墊,諸宮冬夏簾蓆幔雨袱、頂傘之類。尚寶監掌 御用寶璽、寶色銀六十餘兩,取之工部虞衡司。神宮 監掌守九廟。尚膳監掌造辦奉先殿早、午、晚供養膳 品,乾清諸宮殿宮眷月分廚料。凡御前近侍、內監及 外之殿閣中書、畫士桌銀全桌折銀十兩有奇,半桌 半之。光祿寺前期封進,每月晦依欽賞數給之。遇大 典禮,天子陞座,督光祿寺茶飯鐘鼓,司九奏之樂,主 納外進鮮品。天啟以前三時御膳,皆司禮監掌印秉 筆,掌東廠者共之。崇禎時,改由監共。尚衣監「掌造御 用冠袍、舄襪印綬。監掌古今通集庫並鐵券、誥敕符 信。直殿掌殿庭灑掃。都知掌駕前警蹕。」惜薪司掌宮 中柴炭,及二十四衙門、山陵諸內官柴炭。寶鈔司作 房七十二間,竈皆卬突,所用稻、草、灰木、香油,由工部 辦。正德間,劉瑾改外新廠為辦事廠,榮府舊倉地為 內辦事廠。鐘鼓司,掌宮中迎導御駕作樂戲劇之事。 混堂司職司沐浴。兵仗局,掌造軍器。火藥局屬之,供 宮中鐵鎖鑰、鎚鉗、鍼剪,宮醮日月蝕法器之類,亦謂 之「小御用監。」巾帽局,掌內官長隨內使小火者。平巾 官帽,每冬初於節慎庫領靴料銀,多至十餘萬兩。針 工局掌內官長隨內使小火者冬夏服。歲一遞散,每 六年一散鋪蓋,凡宮中法事揚幡桌衣皆共焉。內織 染:請幫助識別此字。掌染造御前及宮中應用絹帛。外廠,在朝陽門 外,澣濯袍服之所。又有藍靛廠,在都城之西,亦本局 之外署也。「酒醋麪局,職掌內官各宮食用諸物。司苑 局,司蔬果藝植之事。」浣衣局,署在德勝門,宮人年老 罪廢者居之。銀作局,造金銀針杖錢豆葉諸物,又造 票兒銀,自十兩至一錢,制方印字,皆以備欽賞。外則 如御酒、御藥、御茶諸房,上林苑監林衡、蕃毓、嘉蔬、良 牧諸署,太醫院各以其職供上用。國初十一監、二司、 六局,有孝陵神宮監,其御用都知監、寶鈔混堂司,浣 衣銀作局,皆後增設。宮中設六尚:曰宮儀、服食、寢功, 各總四司。尚宮之司,曰記言、簿闈;尚儀之司,曰籍樂、 賓贊;尚服之司,曰寶衣飾仗;尚食之司,曰膳醞藥饎, 尚寢之司曰設輿苑燈,尚功之司曰製珍綵記。復設 宮正司以行其賞罰戒令焉。凡採造之事,累朝侈儉 不同。大略始於宣宗,繼以憲孝武,至世宗、神宗而極 採辦,事目繁瑣,徵索紛紜。其在京師,役之最苦者曰 鋪戶,用最繁多者曰「柴炭」,事之最艱且鉅者曰採木, 曰坑冶歲造最大者曰織造,曰「燒造。」其間為民害者, 率由中官,部司之差次之,有司之程課又次之。 明初,內供之物,胥任土作貢,曰「歲辦」;不給則官出錢 以市,曰「採辦。」其後本折兼收,採辦愈煩。於是召商置 買,有鋪戶之役。始給直以時,無他費。受役者未病後, 率輸物於官,乃給以直。有終不給者。而中官鋪墊費不貲,所支不足相抵,民以不堪。初,太祖令每市物視 時估率加十文以利民。所司請令民採辦青綠飾東 宮公主府上,以役民勞費。已之,建西宮,所司請下湖 廣買銀硃、水銀諸色,上亦不許。永樂中,有司歲辦物 料,里長領官錢,不以俵給。非土所產,民輒破產購之, 而軍器所需,賦諸民尤夥。成祖初,斥言採五色石者, 又以溫州輸礬勞民,罷染布色。然內使之出,始於斯 時。四年,命內使李進採天花山西。進詐傳詔旨,以採 辦為名,營私害民。事覺,逮治,上頗悔之。蓋工役繁興, 徵取稍急矣。仁宗立諭工部曰:「古者土賦隨地所產, 不強其所無。比年丹漆、石青之類,所司不究物產之 地,下郡縣概徵之。郡縣逼迫小民,鳩金幣詣京博易 輸納,商販之徒,乘時射利,物價騰踴數十倍,計民所 費,朝廷得其千百之十一。今宜量地產平市之。」又令 凡山場、園林、湖池、坑冶,若果樹蜂蜜曾經官採、官設 守禁者,悉與之。民有自南京來奏事者,時上已病,召 至榻前,問道經百姓所苦,罷徐州諸處徵買羊毛。宣 宗罷各處閘辦金銀,抄造紙劄,坐買靛青。內官內使 向遣市物於外者,每物置局,拘集勞擾,悉取回。又馳 驛諭止造辦紵絲、紗羅、氁段、香貨、銀硃、金箔、果品、海 味,非歲額而科擾者,罪不赦。副都御史戈謙言:「有司 給買辦物料價,十不償一。展轉剋減,上下糜費。至於 物主所得幾何,名為買辦,無異空取。自今非軍需急 用之物,乞且停止。」上嘉納之,諭工部曰:「比聞差催柴 炭、顏料工料,有酷暴傷人者,事有不可已,亦當從容 令措辦。若酷暴逼迫,為朝廷斂怨,失人心矣,宜察懲 之。」改京師買辦沙魚於近海郡縣,罷買製御用朱紅 戧金龍鳳器物料,庫藏之不足者。以陝西艱食,罷民 運茶及採紅花茜草。內使有言採中條山膽礬者,勿 聽。數以歲災罷免山東、湖廣、陝西、順天、蘇、松、浙江買 辦諸物。除減綿竹縣歲納麂皮,又令省減供用庫歲 用香、蠟、銀、硃等物,戒有司毋得扣剋。太醫院奏尚衣 監辟蟲香,請令禮部遣使福建,支官鈔收買樟腦、甘 松諸藥物二萬斤。上曰:「此非急務,其移文不必遣。」並 減十之七。三年冬,以山東泰安州稅課局大使郝智 言,悉召還所遣官,敕自今更不許輒遣。四年敕部院: 「比聞中外姦弊紛然,嗟怨盈路,皆由爾等不體朕恤 民之心,遣人在外肆行剝削。朝廷取用徵辦,動輒差 官,於州縣坐併。又有為之鷹犬,漁獵百倍,箠楚頻煩, 不勝其毒。自今非有重大急務,勿輕遣。」明年又敕部 院:「除造軍」器及軍需買辦,盡行停止。撤泰和縣採寒 水石中官,令民自採納。然是時寬免之詔屢下,內使 屢敕撤還,而奉行不實。在外宦官輒名採辦,虐取於 民。六年,上誅袁琦、阮巨隊等十餘人,患稍息。九年二 月,敕兩畿、河南、山東西買辦銅鐵諸物,秋成之後,減 半解納,遣去官令回部。至六月,以兩畿、河南、江西旱 蝗,復敕停辦。英宗立,罷諸處採買,及造下西洋等處 船木,並營造物料,撤差員,放回軍夫役匠。元年敕省 諸冗費。順天、真定、保定府州縣原領官買長生牛羊 一十二萬餘隻,春秋每羊取毛二斤輸京。至是免諸 鳥獸,惟鹿、天鵝貢生者,餘悉估價輸鈔。二年敕造軍 器物料,應天府支官錢收買,勿派外郡。四年,以歲荒, 罷採買南京供用庫茶、蠟諸物。洪、永以來,民間歲造 弓箭多有逋欠,至是始核減。八年,上以買辦擾民,始 令於存留錢糧內折納,就近解兩京。舊例,內府所用 油、椿、槐、木、石,磨歲一易,每物費至二三百兩。景泰五 年,以都給事林聰言,始命五年一易。天順時,內官奏 請依永樂、宣德「例,差內外官之西洋、雲南諸處採買 黃金。」上命以雲南歲辦差發銀折收金應用。成化時, 以邊急,停遼東東寧衛卒採辦人參。十年,給內帑鈔 三百三十一萬貫,償大興、宛平二縣鋪戶買辦物料 直。凡內府繕造,多令二縣採買,率無見直,積久乃得 支鈔。其後買辦日多,價直益貴,自給鈔始。十四年停 免浙江收買花木,自洪熙時,始令宦官鎮守邊塞。正 統十一年,復設各省鎮守,又有守備、分守。內官,布滿 天下。官苦於挾制,民困於徵求,購書採藥之使,相繼 分出,搜取珍玩,靡有孑遺。抑賣引鹽,私採禽鳥,糜官 帑,納私賂,動以巨萬。太嶽、太和山降真諸香,恆三歲 用七千斤者,至是,三歲用香一萬三千八百四十餘 斤,蠟二萬三千四百三十餘斤。內府各監局派辦物 料,有加至五六倍者。孝宗立,頗有省減。甘肅巡撫羅 明言:「鎮守、分守內外官,近因有傳奉不次之擢,競尚 貢獻。各遣使屬邊衛搜方物,名以採辦,實扣軍士月 糧馬價,或巧取番人犬馬珍奇。又設膳乳諸房,僉廚 役造酥油諸物。比起運,沿途騷擾,乞一切罷之。」詔曰: 「可。」五年停止寧夏採豹。先是,正統時,令產顏料處,歲 於存留糧內折徵。六年,葉淇言:「歲災乏糧,而在京顏 料存積。乞損坐派之半。」從之。初,各監局市物料,京縣 鋪行貸之,富戶利給鈔,蓋時直猶浮於物也。自尚書 姚夔請令官估,民無所利。而東南歲辦油、麻、銅、鐵之 類,皆出額外。至如烏頭、牽牛諸藥,黃腰木狗諸皮,馬牙黃、熟黃、速速香,動以萬數。而織染窯冶,造作淫巧, 糜費不貲。監局主收皮張不中,則撞碎退出。解送物 料者,負累冤苦。鎮守宦官,爭為進貢。南則禽鳥花木, 鮮品奇珍。北則馬疋果品,掊取於民,求容悅。而太監 李廣以黃白修煉,符籙左道為熒惑,權傾中外。僕隸 廝役,傳陞官職名器,亦多冒濫矣。武宗踐阼,劉瑾、張 永相繼用事,漁利無厭。鎮守隨地大小,貢銀萬計,差 多寡更易之。設邊關內臣、司香、守備、皇店諸名色不 一,率假以進貢。無名之徵百出歲辦,多非土產,民困 於賠納。浙江鎮守收買果品,捕羅禽鳥,裝載輸送,徵 取商人腳價,東南騷動。陝西太監廖堂怒按臣裁抑, 先後奏降劉天和、王廷相為縣丞。諸布政司來朝,各 陳言進貢之害,多不省。世宗初,裁革南京內府各監 局官,減內府供用庫,各直省歲辦依弘治例,視正德 十省八九。然是時營建齋醮之事,興採木、採珠玉、寶 石採香之令旁午,吏民奔走應命,日不暇給。南京給 事中游震得言:「南京城坊居民,自里甲正徭外,復有 各項鋪戶,辦納南京內府諸監局物料,有司不時給 價,仍令分隸應役。故占籍未及數年,富者以貧,貧者 以徙。」順天府府尹雷禮言:「永樂間,取浙西富民實京 師,號廂民。今廂民所供物,視給直常數倍,非制。宛平、 大興殷實人戶供辦上用物,原非本縣徭役。宜平準 其直,以時給與。」按嘉靖初,御用監供用庫歲派黃蠟 止八萬五千斤,白蠟四千斤。末年,黃蠟增至二十餘 萬斤,白蠟十萬斤外,又有召買,有折色,視正額不啻 三倍。初年,以廣東進香多費,罷香貢。二十九年,供用 監徵內用沈香七千斤,降真香六萬斤,沈速香一萬 二千斤,速香三萬斤,海漆香一「萬斤,黃速香三萬斤。」 又分道遣購龍涎香,十餘年未獲,令於沿海通番地 方訪之。中間閩、廣巡撫各進十餘兩,而採取者卒無 所得。使者以請,海舶入澳,納龍涎香,乃得交易商貨。 比採取一二以進,則以向所進香非真,督辦益急。四 十一年,大內火中人盜香以出,尚書高燿陰市之,伺 聖節建醮,日上「八兩」,遂大稱旨,命給直數百兩,加太 子少保。是時,廣東、福建所進漸廣,上益給銀廣買,并 買黃金。既,以戶部進龍涎香數少,又所進金色不純, 下詔詰責。尚書高燿惶恐謝,請更進足色金千兩贖 罪,復進香一斤八兩,云得之民間,實非民間物也。初, 上定方丘并朝日壇用玉爵,各因方色求紅黃玉不 得,詔購之陝西邊界。撫臣奉詔購之天方國、土魯番 諸夷,皆無產者。回回館通事撒文秀言:「二玉產於阿 丹,去土魯番西南二千里。其地兩山對峙,自為雌雄, 有時自鳴。請依宣德時下番事例,遣使求之,將必可 得。」上然之。孟密有寶井,產寶石,下詔採取。雲南巡按 劉皋疏諫,不聽。三十二年取太倉銀十五萬兩進承 運庫,辦「金寶珍珠。」又命戶部、順天府購珍珠寶石。又 令求「貓睛祖母碌石、綠撒孛尼石、紅刺石、比阿洗石、 金剛鑽、米藍石、紫英石。」自是,雲南連進寶石,戶部購 進貓睛祖母碌石及黃白玉珍珠,上每少之,蓋督責 所求益精。部臣復進綠玉三,皆盈尺,上仍令購「白漿」、 水碧二色玉以進。又以大小珠一函及甘黃玉刀鋏 一具示尚書高燿,令依式廣購。已兩月,上遲之。會又 命進黃金四千兩,燿懼,乃先進大小珠四等千五百 餘顆。上以未足原數,且無甘黃玉,疑燿吝費,命急購。 會晏駕乃止。隆慶初,言者請省革諸採辦。部以為「驟 加於民,則民驚疑。若沿襲既久,民已習服,且時異勢 殊,不」能盡援嘉靖初年之例。太監滕祥率以嘉靖末 年為故事,與言者相持,雖有節省之詔,所裁減者少 矣。時以酒醋、麪局商兼辦內官監寶鈔司稻草,言者 請分其役為二,歲審,貧無力者更之。三年,上諭言官, 條議恤商諸政。工部覆稱:「言官所陳,大約僉點之初, 在清冒濫;選充之後,在照時估發,預支時給領,禁需 索,均肥瘠。今商人隸本部者不過五十餘名,凡言官 所陳,略已施行,不稱困也。惟是赴監輸納,橫索多端, 剝膚椎髓,非臣等所敢知,在皇上加之意而已。若年 例加增之數,亦請裁減,以信前詔。」上是之。穆宗初政, 欲崇節儉,繼乃踵世宗之失,廣求珍異,侈嗜翫服御 器用,鏤金雕玉,靡敝無紀。神宗繼世,政在輔臣,額外 之費,多所裁抑。內承運庫太監崔敏請買金兩珠石, 疏下內閣,張居正言:「前奉旨停止,今忽有此舉,是詔 令不信也。」封還敏疏,事遂寢。又奏免織染局加派綾 羅藍靛,諫增雲南歲進金。一時諸臣各得以職掌執 奏。太監馮保請覈減造辦,或減半,或減三分之一,然 帝故黷貨,元年即詔增黃蠟二萬五千斤,採香數萬 斤。數年之內,有既減而復舊者,有自少加多者,有昔 無而今添者。比輔臣卒,天子益無所顧忌,開採議興, 召買益眾。潞王婚禮,責辦金三千八百餘兩,寶石八 千七百枚,珍珠八萬五千顆,珊瑚珠二萬四千八百 顆。部奏:「萬曆六年至今,金花銀五百萬兩外,增進承 運庫買辦金珠銀九十萬兩。按《會典》,親王聘禮,金止 五十兩,珠止十兩。今不止數倍於前。內府庫具有額設,未增之先,未嘗告匱,何以今反不足?若細加察核, 必有不係買辦正支者矣。」既,銀作局奏慈寧宮鍍造 黃金三千二百兩,部臣請視嘉靖十七年慈慶宮例, 減為一千五百兩,不聽。五公主婚禮銀,作局取金戶 部,戶部言:「自六年添進金花銀,採買金珠,固取給壽 陽長公主以下婚禮。況嘉靖三十三年、三十五年,公 主下降,亦嘗取金不過三百兩。今多至二千三百餘 兩,珠寶稱是,太倉之積,非如流泉,其何能支?」得旨減 三之一。當是時,諸臣以珍寶異物估直不當,輒降罰。 給事中曲遷喬言:「內庫受四方之貢,備用有定數,相 沿二百餘年,未聞不足。嘉靖、隆慶年間,或有召買,數 亦不多。今供用諸庫,香、蠟、銀、硃、銅、錫、油、漆、綠緷存餘, 新解,奚啻充溢。香、蠟焚燒有時,銅、錫、油、漆製造器物, 用堪二、三十年;絲綿溫暖柔細,亦堪數年。顧動以缺 乏為詞,不知器用貯何所,給何人也。」上用冠頂袍服, 嘉、隆二朝至萬曆七年,歲用額止六百六十萬。至十 年遂加至二千一百有奇。十七年後,以漸增加,乃四 倍之。南京內官監成造幪金膳、桌膳榼、檠燈、圍爐工 料二十二萬六千七百有奇,分四運,兩年造、解二運。 時京師鋪戶既徵免行錢,仍責一切供具。二十六年 下雲南大理、採石李廷機條議軫恤四事:一曰行帶 辦之法,一曰蠲可免之役,一曰速給價,一曰禁需索。 胡圻亦言:「各廠內官多至三四百人,人人攘臂攫奪, 橫索鋪墊。有竭一廠額供不足充一廠鋪墊者,宜定 之以額。若各衙門年例柴炭,須從改折,物料宜解本 色;京城內外市販之家,宜定為三門,九則納銀,募熟 諳之人應役。」其後上亦知內供商役之苦,以為偏累 疲民可憫。然僉商令下,營免者多,上惟徇中人之意, 僉十脫九。故京師之民,一聞僉報,如牛羊赴死,觳觫 悲鳴,不堪聞見。而官司密勾,如緝姦盜。群臣連章陳 論,皆置罔聞,而解戶包攬隱匿,亦有至十年不解者。 上下扞格幾四十年。延至熹宗,其弊猶存。十庫商役, 以珠寶、草豆商兼充之,為累尤重。而當時辦串五細 絲、黃白長荒絲,增舊數倍,儀仗物料亦不下數萬金。 給事中周希令巡視庫藏,見牆巷堆積硝黃如山,歲 久爛廢。詢之曰:「商人缺鋪墊,棄之而逃矣。」比閱在庫 諸物,皆年遠不堪用。於是希令請行量折,以為恩詔, 故有改折之言。已頒示天下,何宜行而久「不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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