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彥珍墓銘

歐陽彥珍墓銘
作者:楊維楨 元末明初
本作品收錄於《楊維楨集/24

君諱公瑾,字彥珍,其世出廬陵宋文忠公修,今翰林承旨玄功從弟也。祖某封某官,父某不仕。君自幼警穎,長通經術,旁及書數、兵刑之法,試藝於有司不售。憲府才其人,舉為司書,不數年掾行中書,考滿,都事浙東帥府。任掾時,執政者多任己喜怒,不以民害利為事,君抱卷執議,未嘗少阿。法當而人利者,必累請必行後已;不當,雖受怒罵必格,事有它掾不遑行止者,必行止於君。其在帥幕,建議以伏海寇,當以長伎久算,不宜試小計、規小利以為功。又某官恃文事,往喻寇,君力言:「不可喻。幸小順乃大豢不順,即不順,喻者必死,為大國辱。」已而果然。

嘗建平海策若干言,主帥者不能用,請辭職歸養太夫人,不可,鬱成疾。未幾,以太夫人憂去職,執喪如禮法。制闋,遊淞中,得疾友家,歸卒於杭。

君娶閩王氏宣文檢討餘慶女弟也。子三人,長太平,次某。女四人,皆妻名士。

臨終,謂其子曰:「吾結貴交多市道,惟會稽楊某為吾道,且為古文名東南,汝往請銘。」平服縗來,以遺命泣而請。銘曰:

在家溫溫,在官墳墳。墳墳有法,溫溫有文。故家為孝子,官為幹臣。幹曰必了,不了嫁婚。幸終其親,其又何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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