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經總要/後集/卷二十一

 卷二十 武經總要
卷二十一
 

六壬占法

六壬之說,出於陰陽家流。按太衍數云,天一生水,始於北方。許慎《說文》曰:水者,準也,生數一,成數五。以水數配之,為六壬也。又曰:昔軒轅帝,受式於玄女,離為三品,以法三才,率以五行災祥言之。夫臨戎對敵,洞究術數,辯休生而去拘忌,則天人之際,有以相助歟。

出軍決勝雜占凡六壬之法,先求日宿之宮而為將,次取於日辰。其日辰陰陽,共為四課。

將者亥為登明,古書皆云為正月將,今引而證之。昔後漢太元初年,丁丑冬至之日,日在斗宿二十度。至宋度歷,甲申,崇天歷冬至之日,日在斗宿五度八十四分。比驗可以知之,經一十九甲子一千一百四十八年,太陽行度退縮不及者,十四度有奇零。每八十五年退一度,每年不及者一分差矣。今即不指定亥為登明,正月將值太陽,行黃道八宮,則為其將皆無差失也。自慶歷四年甲申歲逐月中氣後太陽黃道八宮,所用神將,列之如左:雨水正月中,日在危十五度四十九分,後一日入雙魚宮,其神登明。

春分,二月中,日在奎二度四分,後三日入白羊宮,其神天魁。

谷雨,三月中,日在胃一度五十三分,後五日入金牛宮,其神從魁。

小滿,四月中,日在畢五度九十六分,後五日入陰陽宮,其神傳送。

夏至,五月中,日在井八度四十分,後六日入巨蟹宮,其神小吉。大暑,六月中,日在柳五度二十八分,後三十日入獅子宮,其神勝光。

處暑,七月中,日在張十二度二十三分,後四日入雙女宮,其神太乙。

秋分,八月中,日在軫四度九十三分,後八日入天秤宮,其神大沖。小雪,十月中,日在尾初度五十分,後八日入人馬宮,其神功曹。

冬至,十一月中,日在斗五度八十四分,後四日入磨蠍宮,其神大吉。

大寒,十二月中,在井五度九十二分,後一日入寶瓶宮,其神神後。凡言日辰者,即五音之陰陽,而為十干日也。辰者六律以其陽律呂配之,為十二辰。

八式明相生相克等例甲乙寅卯木,丙丁巳午火,庚申辛酉金,壬癸亥子水,戊己辰戌丑未土。

相課例甲課寅,乙課辰,丙戌課巳,丁巳課午,庚課申,辛課戌,壬課亥,癸課丑。

相生例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相克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相刑例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刑午,酉亥自刑。

相沖例子午沖,卯酉沖,辰戌沖,丑未沖,寅申沖,巳亥沖。

入式課加臨月例凡用式之法,以太陽黃道宮神加占事之時。四課之中,以下克上為用。如無下克上,始以上克下為用。若二三四上克或下克,當以此為用。俱比俱不比,以涉害深為用。用為初傳,傳之為次傳、末傳。

無相克取日辰遙克例四課無相克,先取日辰遙克。日如無,即取日遙克辰為用,而傳之為三傳。

昴目例四課無遙相克,剛日仰視酉上,柔日伏視從魁所臨為用。剛日先辰後日,柔日先日後辰為三傳。若昴星不備,為無四課,當別責一神為用。剛日以天干合上神,柔日以支合上神為用。次傳日上,末與初傳同。

伏吟例十二神各歸本位,剛用日,柔用辰為用,盡刑及沖為三傳。六乙日伏吟有克為用,先沖後刑為中未用,起辰午酉亥自制之辰。剛日先傳日,後傳辰,柔日先傳辰;後傳日。以刑及沖為末。

反吟例子午相加是也。十二辰各易其位,如常課再沖,為中不傳無相克,有是四名四柔,己丑、辛丑、丁丑、辛未是也。當以神沖為用,次辰上,未日上為三傳。

沖五日沖巳巳上為用,未日沖亥亥上為用。丁未己未日反吟屬八專。依八專神上陰神逆數,三辰為用,次傳未傳日上重之。

八專例庚申、丁未、己未、甲寅、癸丑五日八專,為陰陽共處相克如常課之。若無相克,剛日從日上陽神順數三辰為用,柔日從辰上陰神逆數三辰為用。第二課是辰之陰神,次傳末傳皆日辰之上重臨之,以上門例各得用起三傳。

求天乙十二將天乙居中,而前盡於五,後盡於六。其前也,皆背天門,而向地戶。數至用起之辰,所臨遞傳,盡於二傳,而各得其將。各求天乙貴神所臨日宿所臨之神,加時分日之晝夜。凡星隱為晝,星出為夜。甲戊庚日晝丑,乙未乙巳之日晝子夜申,丙丁之日晝亥夜酉,壬癸之日晝巳夜卯,六辛之日晝午夜寅。

天乙貴神前一騰蛇二朱雀三六合四勾陳五青龍天乙貴神後一天後二太陰三玄武四太常五白虎六天罡出軍行師起課十二將吉兇用起天乙,將兵大捷,開地千里,敵人畏服。用起騰蛇,兵數驚駭,上下相克,士卒損傷。用起朱雀,士卒驚恐,妄作口舌。用起六合,將兵戰勝,得女子金帛。用起勾陳,士卒戰死車折馬傷。用起青龍,將兵大勝,得敵人邦國、營寨府庫。用起天後,不戰自敗。用起太陰,士卒怯弱。用起玄武,移遺失戰不利。

用起太常,將兵大勝,又主衣服華飾事。用起白虎,將帥卒死。用起天罡,士卒不利,自防欺詐。

鬼神與將比和,相生。王相吉相克,休囚。若神與將相克則為內戰,皆不比和。神者,登明、神後以下十二神也。將者,天乙前五後六是也。

內外戰法黃帝曰:神將內戰,禍害難解,神將外戰,禍害易解。神克將為內戰,將克神為外戰。

釋卦名凡以上克下為用,卦名元首。主臣忠子孝,事用男子,聞事皆實。此時行軍,利先不利後,利客不利主。

凡以下克上為用,卦名重審。事起,女人下陵於上,事多不順。此時行軍,利後不利先,利主不利客。凡此用者,為與日辰相類也,卦名知一。比者近,盜賊不出邑裏,占賊占人皆在近也。

凡涉害深為用,卦名見機,謂察其微也。占之所作稽留,憂患難解。

占出軍主損傷凡辰遙克日,名蒿矢。日遙克神,名彈射。如拆蒿為矢,以彈當弓,皆無所中。當此之時,聞事皆無所中。

凡用起昴星,名曰虎視。剛日動行,稽留於關梁,男子遠行外優;柔日伏藏,不欲見人。凡出軍,剛日防忌關梁,柔日利於伏藏。若攻討,彼亦潛伏。

凡天地伏吟,諸神各歸其位。剛日欲行中止,柔日伏藏不起,逃亡不出邑里,盜賊不越其境,天地六合不容須臾。合者將離,居者將移。關梁杜塞,出軍此時,皆此象也。

凡時值返吟,天地返覆,十二神各易其位。禍從外來,父有不順之子,君有逆節之臣。內陽外陰,占事多災,若出軍尤宜審忌。

凡八專之日,謂甲寅、丁未、己未、庚申、癸丑之日是也。謂一神二神,陰陽共焉,卦名惟箔不修,邪亂不正之象。出軍戰敵,遇此日尤宜謹忌之。右已上九卦為式門之宗首,其餘如枝葉之類也。引之為例,當審以明之。

出軍戰敵凡出戰敵,審候十一曜,見行所在之言,看所臨消息禍患福氣,神禽直進退休旺,兼而用之,此為微妙。

擇歲月日時法凡出軍攻伐,當擇歲月日時為先,忌沖太歲金神。若為主,候太白辰星東見之月。若為客,候太白辰星西見之月。其月即避沖旺方。

凡擇日諸家,六壬各有擇日篇,多與月內兇辰、六壬神殺相犯,忌之葉吉,犯之有殃。諸家舊法,亦皆存之於後,兇神合避,今錄之於前。

凡出軍,忌月建之日,損大將。其次應行軍避忌兇惡之日,不可用兵。

凡天大狼籍日兇不可用:正、五、九月在子,二、六、十月在卯,三、七、十一月在午,四、八、十二月在酉。

凡八龍、七鳥、九蛇、十虎日兇:春甲子、乙亥為八龍,夏丙子、丁亥為七鳥,秋庚子、辛亥為九蛇,冬壬子、癸丑為十虎。

凡九丑之日忌行軍:乙戊己辛壬之日,臨子午卯酉之辰,此是九丑。若時更遇殺神臨支干,主大兇。

凡往亡及日月蝕,並不可出軍,歸忌亦不宜用。

凡平日、收日、天罡、天魁,不可用。

凡兵禁日不可出軍:正月起寅,逆行六陽辰。

凡大敗日與鹹池同,不宜出軍:正月起卯,逆行四仲。

凡四離日不可用: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前一日,不可用。占時月宿更臨四離之辰,名日天寇,兇。

凡四絕日。《玉門經》月四立前一日,名曰絕辰,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一日是,不可用也。占時日幹臨四絕之辰,名為天禍,兇。

凡月厭沖對之辰皆兇。月厭:正月起戍,逆行十二辰。

凡受死日兇:正月戌,二辰,三亥,四巳,五子,六午,七丑,八未,九寅,十申,十一月卯,十二月酉是。

凡龍虎日兇:正巳,二亥,三午,四子,五未,六丑,七申,八寅、九酉,十卯,十一月戌,十二月辰。

凡罪至日兇:正月午,二子,三未,四丑,五申,六寅,七酉,八卯,九戌,十辰,十一亥,十二巳。凡伐日切忌攻討:支克干日是也。

凡飛廉太殺日兇,不可用:正戌,二巳,三午,四未,五寅,六卯,七辰,八亥,九子,十丑,十一申,十二酉。右己上之日,不可出軍,最為兇,並須避之。

凡擇日取其旺相日辰制克所攻之方,吉。若休廢無氣,皆兇。

《神樞經》曰:欲出軍擇日,常以天罡加月建,傳送、從魁下為歲前,天魁下為天府,登明、神後下為歲對,大吉下為天倉,功曹下為歲後。已上日辰皆吉。

大沖下為夾卑,天罡下為負沖,太乙下為折沖,勝光下為掩沖,小吉下為致死。

以上日皆兇。

七十二占日法:辰巳日再見青龍,故曰辰巳利行賞賜;戌亥日再見白虎,故曰戌亥利行刑罰以順天心;辰巳日再見騰蛇,宜動內財;戌亥日再見天後,宜靜內財。午日終不見大陰,子日終不見六合,故子午為經,不可逃亡,是陰陽之始也;卯日終不見玄武,酉日終不見朱雀,故卯酉為緯,不可攻盜,是陰陽之中也。

雖有吉辰良將,猶不可用。

黃帝占曰:反支不可出軍。戌亥為月朔,則一日、七日是,十三日、十九日、二十五是;申酉為月朔,則二日、八日、十四日、二十日、一十六日是;午未為月朔,則三日、九日、十五日、二十一日、二十七日是;辰巳為月朔,則四日、十日、十六日、二十二日、二十八日是;寅卯為月朔,則五日、十一日、十七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是;子丑為月朔,則六日、十二日、十八日、二十四日是。

《曾門經》曰:六窮日不可出軍,每月四日、十九日、二十八日是。

《玉門經》曰:天乙絕氣日,不可出軍:正月六日,二月七日,三月八日,四月九日,五月十日,六月十一日,七月十二日,八月十三日,九月十四日,十月十五日,十一月十六日,十二月十七日。

占用兵應日《神樞經》曰:將欲出兵,假令以木日聞驚急事,謂四方舉兵及攻仇怨,必以火命人用火日火時從火門出兵,大勝,此名為子孫父母報仇。勿令金命上將以金日金時出門,必敗,言金克其木日也。假令三月甲子日聞驚急事,例以丙子月巳午時出火門太乙勝光下,大勝。餘仿此。

擇時擇六兇神藏吉時謹按:《六壬靈匣經》云:甲庚戊日,善能用者,使前一騰蛇墜水,二朱雀頭破,後三玄武拆足,四勾陳入嶽,五白虎燒身,六天空被剝。假令三月庚申,坤時天魁為將,加坤即天乙,庚日晝治在大吉而臨乾,前一騰蛇火神臨壬水,故曰墜水。前二朱雀火神臨坤土,故曰拆足。後五白虎金神臨丙火,故曰燒身。後六天空土神臨巽木,故曰被剝。為吉時,利於此時出軍攻討、興動土工,皆吉。

十二月用將加課之時,凡甲戊庚日,晝即晝治,貴神在丑;夜即夜治,貴神在未。

若臨乾之時,即得六兇神藏,四惡殺沒於四維,此時最吉。自余七日,乙己丙丁壬癸六辛日,各依日夜貴神臨之時,六兇神藏。若辰戌丑未臨乾坤艮巽四維之上,即為四殺沒。皆為吉時。

擇四殺沒吉時按諸家陰陽書云:孟月甲丙庚壬,仲月乾坤艮巽,季月乙丁辛癸,為四殺沒時。為緣太陽每歲退一分,悉退縮不及者,八十五年而退一度差殊,浸多用之有失,今證之。但太陽入宮,以其宮神言之,候太陽至雙角宮,其神登明,方可用。

用丙庚壬,為四殺沒於四維吉時。四殺者,辰戌丑未,為五墓四殺兇神。四維者,乾坤艮巽是也。其太陽黃道入宮度分己備釋在前,今具孟仲季月中氣候太陽入宮,用持法則如後。雨水後一日,小滿後五日,處暑後七日,小雪後八日,右用甲丙庚壬時為四殺沒時。春分後三日,夏至後六日,秋分後八日,冬至後四日,右用乾坤艮巽時為四殺沒時。谷雨後五日,大暑後三日,霜降後十日,大寒後一日,右用乙丁辛癸時為四殺沒。

已上四惡殺沒為四維之上為吉時,利為百事。每三日六十五分隨日東行移用一刻,即一歲三百六十五日移用百刻周矣。此說得其微妙,前後諸家陰陽書未嘗明。

釁鼓法凡出軍攻敵,有釁鼓之法壓伏敵人。軍臨敵境,使遊弈捉敵一人,立於大纛之前,祝曰:敗寇不道,敢幹天常,皇天授我旗鼓摧剪兇渠。見吾旗纛者目眩,聞吾鼓鼙者魂散。令敵人跪纛下,乃腰斬之,首橫路之左,足橫路之右,取血以釁鼓鼙,乃持六纛從首足間過,兵馬六軍從之而出,往必勝敵。亦名六纛法。

銜枚法凡出軍攻敵,六壬宜為主,後動有銜枚之法,待彼先動。欲戰之時,令軍中人臥旗並銜枚,坐陣待敵先發,乃擂鼓大呼,進擊必勝。

雷公式六壬有用雷公式:取其敵將姓名生年月日時辰朱書,乃一氣書之,安歲殺之下,左手撚式鬼門,右手轉式天罡壓之,以天罡令敵畏服自敗。其法具於《玄女降囊經》。

出軍神道《神樞經》曰:出軍有神道之法:陽歲用大吉,陰歲用小吉,加歲建之辰,天上丙壬下為天道,天上甲庚下為人道,天上乙辛下為兵道,天上丁癸下為鬼道。

出軍乘天道,上吉;人道,次吉,見血;鬼道疾病。假令太歲在寅,陽辰以大吉加寅,天上甲寅臨地下乙辛,為天道;天上丙壬臨地下丁癸,為人道;天上乙辛臨地下乾巽,為兵道;天上丁癸臨地下坤艮,為鬼道。他皆仿此。

月中神道即用大、小吉加月建,同此例推之。

出軍權道《龍首經》曰:蓍龜能知吉兇,而不能變吉兇。用式則能變吉兇。故有權道。

一曰:討捕賊盜,視日辰行年上神能制玄武則攻之,賊不敢格鬥。

一曰:今日之辰起後二攻前四,賊不敢格鬥。又曰子日後二在戌,前四在辰,仿此。

一曰:不可以囚、對、相、死當王,謂秋甲乙向西攻盜是死當王。

一曰:宜以陰攻陽,謂背亥子擊巳午。

一曰:將攻盜賊,以勝尤加四仲王神,春小王加卯也,出勾陳下必克。

一曰:兵四面圍守者,以月將加時出天上丁癸下,吉。

一曰:有急往者,以天魁加正時,天魁加孟可入。如加仲神在門,宜固守。

加季,可出。

一曰:避危難出奔者,當從從開星下去,吉。以月將加時,春三月出卯,夏三月出午,秋三月出戌,冬三月出亥。已上為開星下。

一曰:奔亡者,須避太乙直符下,犯之為吏執縛。直符者,正月起天罡,逆行十二時。

一曰:不可以青抵白,言甲乙日不可西攻。不可以黑向黃,言壬癸日不攻西圍。他皆仿此。

出軍分主客《曾門經》曰:諸欲戰鬥,先分主客,然後方明勝負。主客先起為客,後為主人。先起者無令下克上,後起者無令上克下。詳勾陳所臨之辰,若神勝將則主人勝,將勝神則客勝。

野宿安營寨《玉門經》曰:出軍日暮將下營寨者,以神加正時,若遇三刑加日辰,必不可住。三刑者,太沖、天罡、太乙也。假令二月甲子日時加未,欲下營寨,便以月將天罡加正時,則太沖加子、太乙加甲,日辰並在三刑之下,夜有賊來,急宜移營寨。

《神樞經》曰:若有安營止宿,以月將加正時:魁罡加日辰軍夜驚;騰蛇、白虎加日辰,軍再驚;天罡加日,大將死;加辰,小將死。假令三月甲申日時加丑,占下營寨,便以將神從魁加丑,則天魁加甲、天罡加申,則日辰在天魁、天罡之下,主其軍夜驚。魁、罡皆臨日辰,主大、小將死。

《曾門經》云:大吉加日上,宜急去,不可住。

一曰:日辰上見太沖,夜必有風雨;若神後太乙加日辰,夜有盜賊至。若帶王相氣,今夜必來,若帶死囚氣,不來。

《靈匣經》曰:怖不怖,視五墓。謂用五墓,皆恐怖。墓加日辰,亦不安寧。

假令小吉時以甲申日時加寅,占下營寨,以小吉加寅,則小吉為日之墓,加甲上當有恐怖,此名墓加日辰,必不安。

《曾門經》曰:絳宮時下營利中,明堂時利前,玉堂時利後。

敵兵相守戰與不戰《龍首經》曰:兩軍相當,視勾陳:若上下相克,必戰;若上下相生,為不戰;若勾陳與刑並或臨日辰,亦戰,故曰戰不戰視勾陳。若軍出時,大、小吉臨日辰,則兩軍相解不戰。又曰:鬥加孟,神在內,宜止;鬥加仲,神在門,戰必傷;鬥加季,神在外,宜出戰,大勝。

《玉門經》曰:用起戰雄者勝,用起戰雌者敗。戰雄者,春寅、夏巳、秋申、冬亥。戰雌者,春申、夏亥、秋寅、冬巳。

《神樞經》曰:上將行軍,年若克勾陳、白虎,大勝。不爾勾陳克玄武,必勝。又曰:勾陳所居神能制所攻之辰,方勝。所攻之神與勾陳並,則天乙下神能制,所臨之辰是為敵降,必有大勛。

一曰:神勝將,主人敗;將勝神,客敗。幹克支,客勝;支克幹,主人勝。

《曾門經》曰:上將軍本命與六害並,大敗。故曰:敗不敗,視六害。兼之白虎,即死。若天乙臨上將行年,及在有氣之鄉,玄武在囚死之地,大勝。若玄武臨日辰遙克時上十神,勿戰。

一曰:對敵當視天罡:加孟,可勞賜士眾;加仲,兩相傷;加季,戰大勝。

聞賊來否《金匱經》云:賊來不來,審視遊都所臨。遊都臨日辰,賊今日至;臨前一辰,賊後一日至;臨前二辰,賊後二日至;臨前三辰,賊三日至;臨前四辰,賊已過,不來。遊都王相克日辰,甚兇;囚死不克日辰,無患。遊都臨所好之鄉,不戰,有降兵;臨所畏之鄉,大戰,中外不相信。臨東方,兵兇;臨南方,威不可當;臨西方,宜勞士卒;臨北方,利勝捷。遊都加孟,賊不來;加仲,半路;加季,即至。推遊都法:甲己日在醜,乙庚日在子,丙辛日在寅,丁壬日在巳,戊癸日在申。《龍首經》曰:寧與人馬奴,不示人遊都。

《靈匣經》曰:聞賊欲知所在,以月將加正時,視大吉所臨之方,賊在其下。

若大吉加子午,賊在太沖下;加丑未,賊在傳送下;加卯酉,賊在從魁下;加辰戌,賊在登明下;加巳亥,賊在大吉下。

《神樞經》曰:聞有賊,不知在何處,正時視天目所臨方,賊在其下。天目者,春在氐,氐乙下;夏在柳,柳丁下;秋在胃,胃辛下;冬在女,女癸下。

《靈匣經》曰:聞賊來不來,正時以庚為太白,丙為熒惑,太白入熒惑,賊來;熒惑入太白,賊不來。

聞賊不去《神樞經》曰:聞有賊,未知去否,專視斗罡。若斗罡未去加仲,欲去;加季,賊已去。

一曰:聞賊,未知出界,當視大吉。若大吉過幹,賊已出界;大吉未過幹,賊未出界,賊在前後。

占賊所在方《玉門經》曰:欲知賊在前後者,正時視子卯巳三辰所臨。若臨日,賊在前;加辰,賊在後。一曰:太乙加日,賊在前;加辰及人年,賊在後。

《龍首經》曰:欲求盜賊所在,當於天目下求之。天目者,勝光下是。假令勝光臨酉,賊在正西。一曰:正時日辰加前,有賊;日辰加後,無賊。一曰:神後登明加日,賊在大路;加辰,賊在小路。

一曰:賊卒至,宜往房星下避之。房星,大沖下。假令日星加午,宜以正南避之。

被兵圍《靈匣經》曰:或在野被兵圍,欲求出者,當破青龍下,所謂八極俱張,利如鋒芒。青龍者,天罡下是。又曰:絳宮時出傳送、從魁下,明堂時出大沖下,玉堂時出天罡下。月將加時登明臨仲為絳宮,神後臨仲為明堂,大吉臨仲為玉堂。

《曾門經》曰:忽被兵圍,未知傷與不傷,當視日辰。若日辰上下神將相生,為不傷;相克,為傷。假令今日乙丑,神後加乙為不傷,將得天後為重傷。若神後加丑,天魁加乙為作神後,又為前二為重傷。故曰:傷不傷,視陰陽。

一曰:吉神與吉將並而臨日辰,及行年勾陳所居神制所出之辰,又用起陰得傳出陽者,必免難。

疑有伏兵《金匱》云:出軍行師,前後疑有伏兵者:正時若遇巳申子卯四辰臨支幹。

此神王相,與殺並,必大戰。此神休廢,不與殺並,伏兵不敢起。

《金匱經》曰:鬥加季,必有伏兵。幹傷支,吉,有伏兵在前。支傷幹,兇,有伏兵在後。支幹俱傷,有伏兵,戰不勝。

涉險前後占《黃帝占》曰:險隘處,知憂懼。謂行險隘,恐有惡人相拒者,當視日辰上而決之。日傷勿在前,辰傷勿在後,時下傷勿在中,日辰俱傷亦不在中。又曰:鬥加孟勿在前,加仲勿在中,加季勿在後。若天罡加日辰,必有惡人躡蹤,宜急去。

《曾門經》曰:天罡、太沖、神光、登明加日辰者,前有賊;天罡、太乙加日辰者,後有賊。

度關覘賊《曾門經》曰:度關覘賊者,當視行年。若在歲月日辰沖破一下者,皆兇。

故曰:兇不兇,視破沖。若日辰上神王相有氣,上下相生,宜進返,此宜退。一曰:日辰上得登明、天罡、勝光,宜急去。

出軍吉路《神樞經》曰:出軍擇路者,當視玄武。若玄武能制所往之方,大勝,若玄武畏所往之方,不利出軍。假令勝光為玄武,不可北行襲人,謂火畏水也。若木神為玄武,則庚辛申酉日勿戰,及不得向西攻伐。餘仿此。

欲避寇難《神樞經》曰:聞賊來追欲避難者,神在內宜右避,神在前宜中避,神在外宜左避。一曰:月將加時出大沖、從魁下去,吉。又宜從天上甲下去,吉。若有須至逃匿者,忌抵王方。王方者,春東夏南秋西冬北。

軍出迷路《黃帝占》曰:軍出忽迷道路者,當視天罡。若天罡加孟,左道通;加仲,中道通;加季,右道通。一曰:鬥加陽,左道通;加陰,右道通。

《黃帝占》曰:軍行迷路者,正時若遇功曹、傳送臨日辰,則前道通;若遇蛇虎、魁罡臨日辰者,則前道不通。

出軍見異人《黃帝占》曰:備不備,見人異。謂軍歷危險,忽逢異人者,正時小吉臨卯,此時來伺侯,宜防備之。

若被圍危急欲突圍出者,當從天罡下出吉,此為八極俱張,無有豪強,人不敢當。

使來虛實占《黃帝占》曰:對敵有使來言可信否,當以日辰而決之。罡時時勝日上神者,其言實;日勝時者,其言不實;辰上神克日,其言誠信;日上神制辰,其言虛誕。

若將與朱雀、天罡並加日辰者,其言反覆,來為奸詐。若太陰、天空加日辰,言皆不可信。若辰上神為日神相生,欲來求和。

用奇伏以奇用兵,謂與敵相近,當出奇兵以決勝。奇兵者,百人用三十,千人用三百,萬人用三千,皆選驍雄勇銳之人,伏於要路,仍以太歲、太陰、月建、大將軍下伏之。上將於亭亭下候時至,出攻敵之不意,萬勝。太歲為陽神,常以建子,從子順行十二辰。太陰天之貴神歲之後,常在太歲後二辰。月建者,正月起寅,順行十二次。

大將軍三年一位推移之法孟歲以勝光,仲歲以小吉,季歲以傳送,加太歲、天罡下,為大將軍。亭亭者,常以月將加正時神後下是。

入敵境安營《玉帳》曰:軍入敵境,當下營寨,善擇地者,上將宜居太歲、太陰、大將軍、月建下。一曰:豹尾之下,九天之上,宜下營寨。豹尾者,申子辰在戌,亥卯未在醜,巳酉丑在未,寅午戌在辰,其沖名黃幡。九天者,春功曹,夏太乙,秋傳送,冬登明。

探賊兵《玉帳》曰:欲令人探賊兵宜出何方,以月將加時出天上太沖下,則人鬼不見。又曰:宜往太陰之上探之,其道深矣。

六壬用禽法六壬氣神用禽以日宿宮加時,視日下天乙貴人神晝夜在何神,依晝夜用之。

審天上二十八宿,地下布二十八宿,將日值宿以加時宿消息以定吉兇。忌奎婁角亢為魁罡,金神兇,首尾月孛宿兇。若用太陽火木直日吉時,亦吉祥,進退休王用之。

看遊都虜法看遊都虜都所在,有氣無氣,將軍行年本命日辰何神而臨,何神以天禽地獸食啖,王相休囚並在消息,用天時地利人事以相參會。

遁甲法昔大撓造甲子,推天地之數;風後演遁甲,究鬼神之奧。極天幽隱,遁之謂歟。以六甲儀為直符,以二十四氣為式局。六戊之下,貴神攸處。凡王師討伐,料敵制勝,不離掌握之內,參合天人之理,則虧衄者鮮矣。因擇其指要,別加編次,庶開卷而易曉也。

二十四氣布局立成上中下上中下冬至天元一七四立春天元八五二坎小寒地元二八五艮雨水地元九六三大寒人元三九六驚蟄人元一七四上中下上中下春分天元三九六立夏天元四一七震清明地元四一七巽小滿地元五二八谷雨人元五二八芒種人元六三九上中下上中下夏至天元九三六立秋天元二五八離小暑地元八五二坤處暑地元一四七大暑人元七一四白露人元九三六上中下上中下秋分天元七一四立冬天元六九三兌寒露地元六九三乾小雪地元五八二霜降人元五八二大雪人元四七一凡一節三氣八節,各起主卦。冬至後陽遁,順數,自一至九。夏至後陰遁,逆數,自九至一。冬至後順布六儀,逆布三奇;夏至後順布三奇,逆布六儀。

凡六甲為直符直事,乙為日奇,丙為月奇,丁為星奇,戊己庚辛壬癸為六儀。

凡常以直事加時宮,即知開、休、生三門所臨。又以直符加時幹,天上三奇與開、休、生三門合,則為吉道。有奇之門,可以出軍行師吉,無不利。

凡九宮之法,蓋天有九星,以鎮九宮;地有九州,以應九土。其式托以靈龜。

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宮而奇於二。九星者,從正北一宮順數,天蓬一宮正北,天任八宮東北,天沖三宮正東,天輔四宮東南,天英九宮正南,天內二宮西南,天桂七宮正西,天心六宮西北,天禽中五寄坤二宮。

八門者,自西北起開門順數休、生、傷、杜、景、死、驚、開六宮,休一宮,生八宮,傷三宮,杜四宮,景九宮,死二宮,驚七宮。

凡用局法,甲己加仲為上元,加孟為中元,加季為下元。甲己仲者,甲子、甲午、己卯、己酉為甲己仲,各終五日為上元。甲己孟者,甲寅、甲申、己巳、己亥為甲己孟,各終五日為中元。甲己季者,甲辰、甲戌、己未、己丑為甲己季,各終五日為下元。以上甲己之日,看在是何節氣之中,即知合用何局。但甲己日夜半生甲子,是甲子宮至黃昏甲戌,其六甲為直符直事也。假令冬至後甲子日寅時,用上元一局,夜半生甲子一,即休門直事,天蓬直符。逆布三奇六乙,日奇在九六丙,月奇在八六丁,星奇在七,便以休門直事加三宮,即開門在東北,休門在正東,生門在東南。又以直符在天蓬,加時幹六丙八宮,即天任丙月奇與休門合,正東為有奇之門,吉。此時可以舉兵行師,出其門吉。他皆仿此。假令夏至後用陰遁九局,甲子日卯時,為丁卯夜半生甲子,景門為直使、天英為直符,丁卯時六宮,順布三奇六乙,日奇一六丙,月奇在二六丁,星奇在三,便以景門直使加時下六宮,即開門在正東,休門在東南,生門在正南。又以直符天英加時幹六丁,日奇在東南,為有奇之門,可以出軍行師,出奇門吉。

凡五日六十時周而復始。甲己之日,夜半生甲子。乙庚之日,夜半生丙子。

丙辛之日,夜半生戊子。丁壬之日,夜半生庚子。戊癸之日,夜半生壬子。若得天地人遁之時,出軍最吉。生門合月奇,臨六丁,為天遁,華蓋日精所蔽。開門合日奇,加六己為地遁,紫微華蓋所敵。休門與星奇合太陰,為人遁,後太陰所蔽。

凡時逢五不遇,即損其明,不可出兵行師。為時下之幹克日幹是也。假令甲日,庚時是也。

凡陽遁後一九,地二,凡地前二太陽,陰三六合。陰遁前一九天,二九地,後二太陰三六合。即陳於九天之上,伏藏於九地之下,伏兵於太陰之中,逃於六合之地。又曰:六甲為九天,六癸為九地,六丁為太陰,六己為六合。

凡地有三勝五不擊。三勝者,一勝天乙宮,二勝九大宮,三勝居生門。五不擊者,一不擊天乙宮,二不擊九天宮,三不擊生門宮,四不擊九地宮,五不擊直使宮。

凡三甲明主客勝負。時逢上局,仲甲之時,關格,刑德在門,不可以出戰。

上局甲子、甲午時是也。中局孟甲之時,刑氣在內,德氣在外,主客俱不利。中局甲寅、甲申時是也。下局季甲之時,陽氣在外,陰氣在內,此時顯赫,利以出軍,利為客,吉。又曰三甲之時,陽星加時吉,陰星加時兇。陽星者,天蓬、天壬、天沖、天輔、天禽也。陰星者,天英、天芮、天柱、天心是也。

凡時有五陽。若得甲乙丙丁戊為五陽時,善神治事。甲為德,丙為威,皆利客不利主。客宜先舉,則高旗鳴鼓大喊,揚威武。主宜低旗待敵,以候天時。若得己庚辛壬癸時,為五陰時,惡神治事,利主不利客。見陣利後動,惟宜設謀,秘密偷寨研營。

凡天網四張之時,不可以出。當看天乙居何宮。若在一二三四宮,尺寸低人,即可揚聲而出。若天上直符居六七八九宮,尺寸過人,為天網四張,不可舉兵。

凡十幹相加兇時,縱有吉宿奇門,不可興師舉眾。

凡青龍反首之時,六甲加六丙是也。飛鳥跌穴之時,六丙加六甲。以上二時,百戰百勝。

凡六丁加六癸,名朱雀入水。六癸加六乙,名滕蛇喬。此時不可舉兵。

六辛加六乙,名白虎猖強。六乙加六辛,名青龍避走。此時兇。

凡六癸所加,名之為格。六丙加臨,名之為勃。遇勃紊亂紀綱,值格則鬥傷主客。六丁加日幹,名為伏幹格。日幹加六庚,名飛幹格。六庚加值符,名伏宮格。直符加六庚,名飛宮格。

凡六丙加今日幹,名之為勃。此時防下有勃亂者。

凡太白入熒惑,謂六庚加六丙是也。若熒惑入太白,謂六丙加六庚是也。經曰:金入火而賊來,火入金而賊退。

凡六庚加六己,名刑格。此時兇,勿鬥敵。賊若奔亡,亦不可襲逐。

凡六庚加六癸,名大格時,兇。逃者不可追。

凡子加午為伏吟。

凡午加子為反吟,不可舉兵行師,兇。

凡六儀擊刑,不可用。今日甲子直符時,加卯加三宮是也。甲戌直符時,加未加二宮。甲申直符時,加寅加八宮。甲午直符時,加午加九宮。甲辰直符時,加辰加四宮。甲寅直符時,加巳加四宮。己上是六儀擊刑是也。

凡三奇入墓兇,不可用。乙為日奇臨於坤,丙為月奇,丁為星奇臨六宮天門。

已上是三奇入墓。乙未丙戌時,亦為奇入墓。六宮,天門戊也。

凡言向三避五之時,謂三宮震發,生而為吉;五象中宮無門戶,死氣而為兇。

凡時下宮三為吉,五為兇也。生氣利為百事,如甲子用丙寅時之類。五為害氣,百事皆兇,如甲子日用戊辰時之類。

凡三奇得使最為吉良。謂甲戌、甲午乙為使,甲子、甲申丙為使,甲寅、甲辰丁為使。假令陽五局,乙庚之日,人定為丁亥時,此時六乙日奇下臨九宮,甲午是為乙奇得使。假令陽五局,丁壬之日,日中為丙午時,此時六丙月奇下臨一宮,甲子是為丙奇得使。假令陽五局,丙之日,人定為己亥時,此六丁星奇下臨四宮,甲辰是為丁奇得使。

凡地有八門。開門萬事通達,利以將兵遠出,顯赫揚兵。休門利選練軍旅,和合眾情。生門陽氣盛,宜貢獻上書,興兵舉眾。傷門主傷殺血光,惟宜弋獵。

杜門不可出行,惟宜誅兇討逆。景門宜上書貢獻。死門宜射獵祭祀。驚門出入不安,惟宜擒奸捕盜。

凡時下得九星之名:天任、天沖、天輔、天禽、天心,宿吉;時下得天蓬、天英、天內、天桂,兇也。

凡宿山野欲屯營自固,或藏刑潛伏,有真人閉六戊之法。當於當旬戊上掘土,六斗於中央,分置六戊之上,持刀從鬼門左行一周,大小以六為法。安刀於取土之處,持刀念咒曰:泰山之陽,常山之陰,盜賊不起,虎狼不行。城郭不完,閉以金關。千兇萬禍,莫之敢幹。於其中宿,不復出也。一說云,凡置營壘訖,取有犢牛,系母於營中,置犢於外,依法閉六戊咒訖,即犢終不敢入,是驗。

凡對敵制勝,有六甲陰符之術。經曰:為上將禦敵者,須作六甲陰符法,令敵人自誅。故曰寧與人千金,不教人六甲之陰符。天地之間,此道最禁。藏之金櫃,貫之於心。不傳非人,勿泄。盜視者盲,盜讀者瘂。若作六甲陰符,必須齋戒。若汙犯,則無驗矣。六甲之陰者,甲子旬陰在丁卯,其神兔頭人身。甲戌旬陰在丁丑,其神牛頭人身。甲申旬陰在丁亥,其神豬頭人身。甲午旬陰在丁酉,其神雞頭人身。甲辰旬陰在丁未,其神羊頭人身。甲寅旬陰在丁巳,其神蛇頭人身。

凡作符法,常以月蝕之時,伐杜荊及梧桐等木陰枝,亦可以柏心,悉長九寸廣二寸厚二寸,用雌黃色圖畫之,作像拜書其神名著像下。丁卯神名孔林旋,丁丑神名梁丘叔,丁亥神名陵盛陵,丁酉神名費陽明,丁未神名王屈奇,丁己神明許鹹池是也。凡畫符,以錦絳為囊盛之,大將自隨身,用兵時便出其六甲旬六甲之符於囊外,以指,敵人自散,不敢及兵也。

凡取木之時,必先齋戒。取酒一斗,鹿脯三斤,鹽一盞,祝文祭,以白茅為{艹席},北向再拜,祝曰:杜荊之先,百鬼之神,曾孫某甲欲與子俱遊六甲之陰,百鬼之神與子俱遊,某變化某身,以子所指,莫不服者。謹奉清酌美脯香鹽,願歆享之。咒訖,再拜,凡三咒之。事畢,乃伐取木,勿令穢汙,亦勿令人近汙物及雞犬見之。先受持之法,齋戒五日,沐浴蘭湯,食香潔凈飯,無食五辛之物。

及畫符畢,以六甲之日夜半,醮之於方壇之上。置方壇一丈二尺外垠方一十二丈,門十二辰門,以竹為算,長二尺或九尺,隨地宿列之在四向。六陰之符置壇上,依位也。以色繒采各三尺五寸,上安酒三杯、脯三斤、鹽一盞,白茆為{艹席},北向北拜,跪呼其四方堂之長、六甲六陰神。假令甲子日,陰在丁卯,再拜呼其神而咒,以絳帛為囊盛之。陰符常隨己身,則百鬼不能侵。以陰符指敵,則敵人自滅。如倉卒無壇者,但於庭中或野外畫地為之,亦可。

凡能履陰陽符者,令敵人兵不起。為術之法:甲乙日平旦南向,丙丁日食時西向,戊己日日中北向,庚辛日日失東向,壬癸日日入南向。以此日所向取方寸桃枝,畫敵師姓名,著左履下,求者必得。履敵人之名,兵不起者,謂書敵人恐賊姓名著左履下訖,咒曰:敵人某甲不善大逆,輕毀天地日月,伐名木杜樹,使神不得血食。神但持之,吾自與神誅擊。陰陽神理,共來剪滅。先於符下畫作人之像,從月建上來呼其人名,而隨六甲之神所在滅之,則敵人死,仇自消亡矣。

凡亭亭白奸者。王章曰:亭亭者,天之貴神。背之而擊其沖,為勝。推此之法,以月將加時神後下是亭亭所在。假令正月登明為月將,時加午,即亭亭所居。

白奸者,天之奸神,常與亭亭合於巳亥,格於寅申,當合之時皆格之,當格之時俱合之。宜背亭亭向白奸。推此之法,以月將加時,寅午戌上見孟神,即是白奸之位。常行亥寅巳申四孟。假令正月登明為月將,時加午登明孟神臨,即白奸在亥。

凡六甲下營法。《三元經》曰:大將兵四出,統眾屯營,必取其法則。其法以六甲為首,十時十日一移。圓車曰:以歲旬而為伏,或依歲月,或取六甲旬首,而排布之。大將居青龍,六甲為青龍;旗鼓居蓬星,六乙為蓬星;士卒居明堂,六丙為明堂;伏兵居太陰,六丁為太陰;軍門居天門,六戊為天門;小將居地戶;斬罰居天獄,六庚為天獄;判斷居天庭,六辛為天庭;囚系糧儲居天牢,六壬為天牢;府庫甲仗居天藏,六癸為天藏。仿此。假令甲己之日,青龍在子,大將居之。蓬星在醜,旗鼓居之。明堂在寅,士卒居之。大陰在卯,伏兵居之。天門在辰,軍門居之。地伏在巳,小將居之。天獄在午,斬伐居之。天庭在未,判斷居之。天牢在申,囚系糧儲居之。天藏在酉,府藏甲伏居之。

凡欲行千里,禹步,咒曰:六甲九章,天圓地方。四時五行,日月為光。禹為治道,蚩尤為兵,蒼龍挾轂,白虎持衡。熒惑前引,辟除不祥。北斗誅伐,除去兇殃。五祥從我,周旋四方。當我者死,向我者亡。左社右稷,寇賊伏匿。行者有善,求者有福。五神我,所願者得。急急如律令。

凡出天門,入地戶,過太陰,居青龍法。經曰:初兵出天門,六戊也;人地戶,六己也;過太陰,六丁也;居青龍,六甲也。居其下,百戰百勝。假令冬至上元甲巳之日半夜生甲子,初起兵出天門辰地,入地戶巳地,過太陰卯地,居青龍子地,即百戰百勝。又一法曰:出天門者,出天上,六戊在一宮;入地上,地戶在九宮;過天上,太陰在七宮;居天上,青龍在一宮。他仿此。

凡欲伏匿藏刑法。伍子胥曰:當乘青龍六甲也,歷蓬星六乙也,過明堂六丙也,出天門六戊也,入地戶六巳也,還太陰六丁也,取草折半障人中半,入天藏六癸也。假令六甲日半夜生甲子,欲伏匿者,初從子地六甲也,歷醜六乙也,過寅六丙,出辰六戊,入巳六己,還卯六丁,取草折半障人半,置卯地六丁,而入酉六癸。去人無見者,過太陰時,咒曰:天翻地覆,凡道皆塞,有來追我,至此而極。徑入天藏,慎勿反顧。庚為天獄,辛為天庭,壬為天牢,宜避之,向之即被束縛。

凡涉於險厄之中。經曰:山河水澗之際,兵不復移轉,若敵從利方上來,即視天時。若陽時者,令士卒皆前袒左肩,引聲大呼,鳴鐘擊鼓,先舉而擊之。若陰時,令士卒銜枚駐馬桴鼓不鳴,靜以待之。若敵四面圍之者,當分兵為三部,一居月建之上,一居日德或月德之上,一居生神之上,監軍大將居亭亭之上,引兵而擊之,則大勝。

凡三奇六儀。《三元經》曰:三奇遊於六甲,利以宴樂歡悅,此時惟宜宴會為喜樂之事。六儀者,六甲也。三奇者,乙丙丁也。謂丙乙丁遊於六儀之上。甲子旬有庚午,甲戌旬有己卯,甲申旬有戊子,甲午旬有丁酉,甲辰旬有丙午,甲寅旬有乙卯。此為三奇遊六儀,又名玉女守門之時。假令甲己之日夜半生甲子,即日中庚午時,是玉女守門也。

凡天輔之時。《三元經》曰:天輔之時,有罰勿疑。斧鎖在前,天猶救之。

謂甲己之日時下得己,乙庚丙辛丁壬癸日時下得甲。假令甲己之日禺中,乙庚之日晡時,丙辛之日日中,丁壬日食時,戊癸日平旦,是天輔之時也。凡此時有罪者,皆可消釋矣。

凡遁甲擇日。葛洪曰:遁甲擇出軍征討興造百事者,其中有寶日、義日、制日、伐日也。寶日者為上吉,謂日干生支也:甲午、乙巳、丙戌、丁丑、丁未、戊申、己酉、庚子、辛亥、壬寅、癸卯。義日者為次吉,謂其日支生幹也:甲子、乙亥、丙寅、丁卯、戊午、己巳、壬申、庚辰、癸酉、庚戌、辛未、辛丑是也。

制日者為中平,謂上制於下,謂干克支也:甲辰、甲戌乙、未、乙丑、丙申、丁酉、戊子、己亥、庚寅、辛卯、壬午、癸巳,中平也。伐日者下伐於上也,謂支克幹也,為兇日:甲申、乙酉、丙子、丁亥、戊寅、乙卯、庚午、辛巳、壬辰、壬戌、癸未、癸丑。已上日不宜出軍。

凡急則從神,緩則從門。《三元經》曰:謂有急難事不得擇日時並三奇吉門者,當於太乙所居宮及直符之神所臨而出。若緩,則可待三奇吉門而去。凡天乙居直符宮天上六戊所在,出其方並吉,為六戊常為天門故也。假令冬至上元陽一局,甲己之日,平旦為丙寅時,此時天一加六丙為八宮,直符在一宮,六戊在一宮,若有急事,可於東北天一正北直符六戊下,皆吉也。

玉女局法。玉女經門閉局之法:空庭巷野以六數為法,或六尺六步六丈,郊野二百四十步尺皆可也。十二日從幹入,然乃下算,得籌為室中六尺為局,庭中六丈為方,巷野六十步畫地。玉女行籌法:子日取子止籌投於戊上,以丑籌投於卯日,依頌文次第行籌。法曰:鼠行失穴入狗市,牛向兔園食甘草,猛虎耽耽來到巳,兔向牛欄伏不起,龍來馬廄因留止,騰蛇宛轉歸申裏,馬入龍泉飲甘水,羊廄易處來其酉,猿猴擊攫北奔亥,雞飛落泊牛欄裏,犬向子地捕其鼠,豬投虎次窟自求死。度算行籌呼神次第,一青龍移第一算,仰天大呼青龍下地。皆仿此。

二朱雀,三勾陳,四白虎,五玄武,六六合。每行一數第呼一神,行六算畢,即從地戶上出。

凡地戶所在立成:子丑日在乙,寅在庚,卯辰日在丁,巳日在壬,午未日在辛,申日在甲,酉日在巽,戌日在癸,亥日在丙也。

凡天門所在立成:子丑寅日在丙,卯辰巳日在庚,午未申日在壬,酉戌亥日在申。

凡玉女所在立成:子日在庚,丑日在辛,寅日在乾,卯日在壬,辰日在癸,巳日在艮,午日在甲,未日在乙,申日在巽,酉日在丙,戊日在丁,亥日在坤。

凡出軍不得三奇吉門,或遇敵臨事不得己者,當須變機乃作。

玉女反閉局用算行籌,取天門地戶玉女所在,依法為之。上將軍入地戶出天門,統兵破敵得玉女所助,無不決勝。玄女訣曰:當敵安營深入敵境,或被奇伏強暴掩襲,當是時又課遁無門,軍師主將以為法,呼神投算,先成為天門,後成為地戶。陰呼六旬中玉女祝之出天門,破敵億萬之眾,莫之敢當。若兵努不利欲退軍,呼玉女祝而去地戶,以左手把刀,背手而畫斷地脈,為閉地戶。仍以左手取寸草障人中半,勿反顧而去,人鬼不覺去蹤矣。

步局法。室中六步,野外營中六十步四尺,表四維十二辰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布列以定。用左手持尺二等六筮,甲日從甲入,乙日從乙入丙丁庚辛壬癸皆從西北東南入,戊己日從坤艮入,次從今日日辰布下六算之。假如子日先布第一算置子上,第二算置醜上,畫六算置巳上,畢,乃投算呼六神,並皆陰誦咒文,大呼六辰。依日辰起,第一算投之於子上,先於子上投第一算,陰誦“鼠行失穴入狗市”,便以算轉安戌上,大呼青龍下。次於醜上取第二算,陰誦“牛入兔園食甘草”,即投算轉安卯上,大呼朱雀下。次到寅上取第三算,陰誦“猛虎耽耽來到巳”,即投算轉安巳上,大呼騰蛇下。即於卯上取第四算,陰誦“兔入牛欄伏不起”,即投算轉安丑上,大呼勾陳下。以次辰於辰上取第五算,陰誦“龍入馬廄因留止”,即便投算轉安午上,大呼白虎下。次於巳上取第六算,陰誦“騰蛇宛轉歸申裏”,即投算轉安申上,大呼玄武下。次子日四孟之日,地戶不成,將初籌成上算安午位,投於辰,陰誦“馬入龍泉飲甘水”,地戶便成。乃出地戶乙,入天門丙,取醜上算,開天門取申上算,閉地戶。仍出地戶,入天門。時左手提刀,畫地閉之,乘玉女庚上去。他皆仿此。

右伴十二次並隨日辰為投算之首,曉達之士秘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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