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雜稿/附錄卷二
年譜
编辑皇明孝宗皇帝弘治八年〈燕山君元年〉乙卯
十月二十五日戌時。先生生于陜川郡泉谷里第。
先生之先。尙州人。高祖進士公。始移居于陜川。○母貞夫人黃氏娠先生。夢有一老人。以金管一枚授之曰。謹藏以授兒。
九年丙辰〈先生二歲〉
十年丁巳〈先生三歲〉
十一年戊午〈先生四歲〉
先生自幼。孝友天植。無一言忤父母志。與伯氏副正公世鵾同遊戲。式好無相猶。一日。伯氏患瘇受鍼。先生見而泣。人曰。何泣也。先生曰。兄痛。弟不能不痛。
十二年己未〈先生五歲〉
始受字學。
參判公口授天地父母字曰。天地卽萬物之父母。父母卽吾身之天地。先生曰。若吾之身爲天地。則吾之目爲日月乎。公奇之。
十三年庚申〈先生六歲〉
秋。讀小學。
已知朱夫子紹先聖啓後學。對卷。必肅容敬讀。
十四年辛酉〈先生七歲〉
侍母夫人疾。
先生憂形于色。與人不笑語。母夫人久不能梳。爲蝨所苦。先生親自沐膏接髮。緣蝨以去之。
隨參判公移居漆原武陵里。
十五年壬戌〈先生八歲〉
先生勤於讀書。每張燈至夜分不寐。母夫人悶其幼年苦讀。以煨栗與之曰。得無疲乎。先生曰。昔范純仁之母。勸子讀書。示以煙帳。今吾母以煨栗止其讀耶。母夫人曰。汝若爲范純仁之事。吾不爲范純仁之母乎。參判公之舅正郞權公守平素有鑑識。謂參判公曰。此兒他日必貴顯。願以子孫相託也。
十六年癸亥〈先生九歲〉
十七年甲子〈先生十歲〉
遍讀四書。
十八年乙丑〈先生十一歲〉
武宗皇帝正德元年〈我中宗元年〉丙寅〈先生十二歲〉
受業姜上舍藎孝之門。
嘗侯姜公疾。天雨向暮。先生欲辭還。姜公曰。日已盡矣。須經宿而歸。先生曰。家君遠出。慈母在堂。不可一夕曠侍也。姜公命一小奚偕之。行纔里餘。陰月朦朧。忽一大虎當路咆哮。小奚蒼黃呼號。先生徐責之。緩步而前。及還。戒小奚曰。無說虎事。恐驚吾慈母也。
二年〈中宗二年〉丁卯〈先生十三歲〉
三年〈中宗三年〉戊辰〈先生十四歲〉
讀書于安國寺。
與伯公聯枕共衾。咬菜食疏。人不堪其苦。而先生晏如也。
四年〈中宗四年〉己巳〈先生十五歲〉
受參判公築墻之戒。書壁以自省。
先生德器漸就。而參判公猶加警勵曰。汝見奢人乎。其心必驕。汝見儉人乎。其心必謹。驕者鮮保。謹者鮮敗。汝將何擇。嘗築墻有回曲處。參判公命撤之曰。吾厭其曲也。築墻旣高。又命卑之曰。豈有高而不墜者乎。先生自念。墻曲猶可厭也。況心曲乎。墻高猶易墜也。況人之自高者乎。由是尤折節自卑。書壁以自省。其觸類反隅多類此。
五年〈中宗五年〉庚午〈先生十六歲〉
母夫人患浮腫危㞃。先生食不甘味。衣不解帶者凡數年。然後復常。
六年〈中宗六年〉辛未〈先生十七歲〉
聘夫人晉州河氏。
弘文校理沃之女。○先生嘗曰。希驥亦驥。希顏亦顏。列書聖人位號於壁。肅然拱對。宛若親炙。尋究經理。手抄口誦。頃刻不怠。
七年〈中宗七年〉壬申〈先生十八歲〉
魁鄕試。
先生專心爲學。旁治擧業。一出輒占魁。華聞益著。
八年〈中宗八年〉癸酉〈先生十九歲〉
赴省闈見屈。
先生每患俗學屑屑於詞章之末。嘗讀中庸。吟一絶曰。四方八面多頭緖。俗學紛紛昧所修。堪笑費工皮殼上。幾人能向一中求。
九年〈中宗九年〉甲戌〈先生二十歲〉
參判公嘗殖貨。先生跪告曰。殖貨所以利己也。利於己者。必害於人。參判公喜曰。汝之言是也。遂盡焚貨券。
十年〈中宗十年〉乙亥〈先生二十一歲〉
先生嘗曰。上蔡之去箇矜字。眞是箇箚著處。雖在譚戲之頃。未嘗發矜語。
十一年〈中宗十一年〉丙子〈先生二十二歲〉
次金濯纓〈馹孫〉秋懷賦。
略曰。朝浩詠兮周孔。夕淸嘯兮三王。腸已撑於千卷兮。飽何待於五倉。願身化爲元龜兮。冀一獻於未央。聞百蟲之吟秋兮。涕無從而盈眶。緬鍾期之旣死兮。伯牙斷其峨洋。邈宇宙之寥廓兮。渺余思之倀倀。仰闕里之多賢兮。紛濟濟而蹌蹌。獨回也之庶幾兮。知用舍與行藏。一簞兮一瓢。處陋巷而猶康。得聖人而爲依兮。亦奚慕於虞唐。悲一間之未達兮。歎今也之卽亡。由食輒兮冉富季。乃同忝乎孔墻。何度量之相越兮。若河海於斷潢。顧達士之閑閑兮。擬遠志於羲皇。見者知其自期之不苟也。
十二年〈中宗十二年〉丁丑〈先生二十三歲〉
以愼字名齋。
與伯氏侍立參判公。公曰。人之言動。一不愼則招百尤。我之所以戒汝者有三。一曰愼口。二曰愼身。三曰愼心。汝須勉之。先生拜曰。敢不從命。遂退而扁其齋。
十三年〈中宗十三年〉戊寅〈先生二十四歲〉
作存養賦。
初言天命降衷之均。中言克復之難而反復於孔孟程朱之訓。末以明誠約禮之工終焉。見集中。
冬。哭姜進士。
有祭文見集中。
十四年〈中宗十四年〉己卯〈先生二十五歲〉
先生病疽幾危。伯氏涕泣不食。每尋醫遠出。先生數數呼伯氏。及還。喜曰。聞兄之聲。我病自蘇。
六月。夫人河氏卒。
葬于咸安坪館里河氏之先阡。
十五年〈中宗十五年〉庚辰〈先生二十六歲〉
往北關。愬冤于觀察,節度二營。
參判公在軍職。病不赴防。當被罪。先生艱關徒步。號冤于觀察,節度。二使皆曰。汝誠可惻而國法不可屈。先生泣曰。昔王祥扣氷而魚躍。孟宗泣竹而筍生。扣氷非得魚之道。冬月非求筍之時。天且感人。變常理以應之。閤下豈不能爲人子屈法乎。第恐吾之誠有不足以動閤下也。監司金克誠感其言。爲之免罪加賞。
冬。聘夫人廣州安氏。
生員安公汝居見先生。甚器重之。以其子妻之。
十六年〈中宗十六年〉辛巳〈先生二十七歲〉
世宗皇帝嘉靖元年〈中宗十七年〉壬午〈先生二十八歲〉
三月。中司馬試。
十月。登別試乙科。選入承文院權知副正字。
先生還鄕。至金山郡。宿於扶桑驛。郡宰乃舊知也。以書邀之。先生以詩謝曰。敢辭華館投殘驛。千里榮親一步忙。至陜川。展拜先墓。邑宰魚灌圃得江爲備奠饌。先生以詩謝曰。榮到九泉應結草。光生三族共知恩。他年定憶今年事。只愧無辭謝至仁。
二年〈中宗十八年〉癸未〈先生二十九歲〉
七月。除副正字。
三年〈中宗十九年〉甲申〈先生三十歲〉
六月。聞伯氏副正公訃。還鄕。
二十二日。兄子博生。
先生取養之。因爲己嗣焉。
秋。撰性理節要序。
性理大全始頒及我東。思齋金相公正國。撮爲節要。尙相公觀察嶺南。鋟梓廣布。先生爲之序焉。
拜正字。
賜暇讀書于湖堂。
四年〈中宗二十年〉乙酉〈先生三十一歲〉
十一月。選拜藝文館檢閱。兼春秋館記事官。
五年〈中宗二十一年〉丙戌〈先生三十二歲〉
正月。遷弘文館正字兼經筵典經。製進守成箴。
其序略曰。自古有國家者。莫不以勤而興。以逸而亡。使後世守成之主。皆守先祖創業之心。則是心寧有逸哉。其箴略曰。上天赫赫。下土茫茫。惟辟作福。俯臨萬方。創業不易。守成尤難。其難伊何。操心孔艱。罔念則凶。克念則吉。是以君子。所其無逸。母甘八珍。先祖豆粥。母安廣廈。先祖露宿。勿謂我富。妄興土木。阿房未畢。函谷已裂。勿謂我彊。啓釁戎狄。窮兵未已。漢業已衰。注水于器。滿則必溢。願焉我王。謙而受益。惟口耳目。引我蟊賊。蕞爾一心。攻者非一。朽索在手。覆車在目。臨深履薄。兢兢戰戰。
六月。轉著作。
六年〈中宗二十二年〉丁亥〈先生三十三歲〉
三月。拜博士。
九月。陞副修撰知製敎兼經筵檢討官,春秋館記事官。
書進詩十月篇。
冬雷震。上命考古事。時朴嬪有寵。金安老用事。先生書小雅十月篇以進。同列有難之者。先生曰。天變由於人妖。今日之安老。卽昔日之皇父。災變之生。實有其應。聞者服其正直。
七年〈中宗二十三年〉戊子〈先生三十四歲〉
正月。拜修撰。
製進啓沃詩。
其目有五。曰敬天。曰法祖。曰勤政。曰務學。曰納諫。
三月。辭遞付忠佐衛司果。
十二月。拜工曹佐郞。
製進履霜箴。
略曰。幾之不炳昧其歸。微之不杜蹈其危。故曰。圖大於細者興。忘難於易者亡。
八年〈中宗二十四年〉己丑〈先生三十五歲〉
二月。除兵曹佐郞。
三月。除江原道都事。
歷覽關東形勝。登襄陽南軒。詠一絶。曰孤燈細雨淚潺湲。戀主思親入夢難。白髮已慙忠孝事。望窮南北眼空寒。蓋以寓戀闕懷家之意也。
作酒箴。
略曰。酒爲物。禍爲深。甘厥口。亂厥心。疏者聖。酗者淫。周有誥。衛有箴。吁可畏。誠可禁。
九年〈中宗二十五年〉庚寅〈先生三十六歲〉
五月。以兵曹佐郞召。未至。拜司諫院獻納。旋罷。
時院中方論金安老事。累啓未蒙允。大司諫沈彥光欲停啓。先生曰。須用箚子力爭。或可回天。彥光勃然曰。然則獻納自爲之。因與彥光有忤。爲其所劾罷。旣出。彥光以書唁之曰。三已之。無慍色。公豈讓於令尹子文。先生曰。讀書三十年。反在吮舐之列。是則可慍。彥光亦愧恨之。
秋歸覲。
九月。訪曺南冥於山海亭。
講心經,庸,學等書。
十年〈中宗二十六年〉辛卯〈先生三十七歲〉
作天定詩。
參判公嘗謂曰。人間萬事有定分。小踰其分。害已隨之。先生拜受命。作天定詩曰。萬事已天定。浮生空自忙。隨時能順命。爲樂到羲皇。
十一年〈中宗二十七年〉壬辰〈先生三十八歲〉
十月。除成均館典籍。
十一月。除忠淸道都事。未赴。還拜典籍。
十二月。丁參判公憂。
奔喪南還。道遇群盜。先生號擗泣血。盜感其誠孝。不忍害之。居憂過毀。鬚髮盡白。喪中凡禮。一遵朱文公家禮。參判公平日所嗜果物。終身不忍喫也。
十二年〈中宗二十八年〉癸巳〈先生三十九歲〉
二月。葬參判公于縣西上浦猪淵之原。
先生親自負土成墳。盡家財環築石屛。人或言過於厚葬。先生曰。爲人子者。可惜財以薄其親乎。葬畢。廬于墓下。距家幾二十里。每三日。一省母夫人。三年不懈。
撰參判公墓表。
十三年〈中宗二十九年〉甲午〈先生四十歲〉
十四年〈中宗三十年〉乙未〈先生四十一歲〉
二月。服闋。
先生爲母夫人。以居室稍間。猶難盡子職。移奉于所居。竭誠致養。每曰。祿養不如志養。視膳。必問其所欲與者。凡事必承順。母夫人曰。吾兒善事我矣。
與李剛而〈禎〉論敬字之義。
李公自泗上訪先生于武陵。留數日。相與講論敬字之義。先生贈一絶曰。恭敬如形影。表恭由內敬。書紳貴子張。參倚方言行。
作靜養動察二吟。
靜吟曰。養之復養之。靜時須養哉。齊山濯可哀。宋苗揠堪咍。惺惺保固有。暫離便寇來。寂感致中和。聖孫爲繼開。動吟曰。察之復察之。動處須加察。屋漏事所爲。衆中情可發。纔差汝獨知。愼勿更萌作。作歌聊自警。服膺要無斁。
十一月。除典籍。兼中學敎授。
十五年〈中宗三十一年〉丙申〈先生四十二歲〉
遷奉常寺判官。
十六年〈中宗三十二年〉丁酉〈先生四十三歲〉
四月。除昆陽郡守。
時。金安老勢焰益熾。先生不容於朝。爲便養老母。乞郡南來。爲政。以振民化俗爲務。略文敦實。祛瘼揃苛。詞訟之自隣邑來者盈庭溢街。而先生一一分決。皆得其當。雖見斥者。未嘗有怨言。
爲文告吏民。
邑俗貿陋。至有不行三年之喪者。先生作文告之。略曰。爲吾吏民者。子而孝厥父。弟而敬厥兄。妻而謹事其夫及舅姑。幼且賤而尊禮其長且貴者。兒而以讀書爲業。人而以起訟爲恥。彊不得以侵弱。富不得以漁貧。智不得以罔愚。揖讓相樂。薰爲善俗。上以報聖明千一之化。下以慰無狀分憂之望。可也。且三年之喪。若駟之過隙。豈萬一得以答我生鞠之恩乎。聖人焉特爲之立中節制。使賢者俯就而不肖者跂及耳。故曰。古今之所一也。天下之達喪也。聖祖以孝理邦家。凡公卿大夫士。幷許徇情持服。獨以四圉有戍。特立百日之法。以爲庶民從軍之期。猶慮孝子之傷其情也。亦曰。願行三年者。聽我祖宗仁孝之意。藹然於法律之外。非敎之纔經百日而食肉也。今者閭巷小民。不知百日是庶民從役之期。餘哀方劇。敢臨墓哭泣而食肉曰。此禫也。豈不痛哉。前此所爲雖不善。自今惕改。亦可爲善人。與始善而終惡者。豈可同年而語也。
作唐虞歌。
時新誅安老。一國翕然望至治。先生作此歌以寓志。
爲書質心經疑義於晦齋李先生。
貽書宋圭庵〈麟壽〉論孝經。
書略曰。近讀孝經。不知手足之蹈且舞也。吾夫子刪定贊修。自爲一家書者。惟孝經一部而已。今人誨兒。先授孝經。至德要道。不爲大人所服膺者何也。至於經筵。亦不進講。恐非細缺。惟高明仰達天聽。廣布其傳。以爲化俗之方。
十七年〈中宗三十三年〉戊戌〈先生四十四歲〉
六月。以推檢隣郡濫刑事見罷。
奉慈訓書私簏。
先生。直而不阿。見人有不正。若將浼焉。一日。大夫人愀然面命之曰。汝大人在時。每曰。世人不喜直道。而吾兒守直道。不容人之不直。恐爲不直者所誣。吾每以是懼汝。先生曰。當早夜自省。無貽老母之憂。仍書藏于私簏以爲戒。
十月。丁內艱。
大夫人疾甚。先生嘗糞甜苦。焚香祝天。願以身代。夢有一老人。與白絲八兩。翌日。大夫人病小瘳。後八十日而卒。始知八兩乃八十錢。卽延八十日之兆也。先生叫號拚擗。幾絶復甦。殯葬祥禫。一如前喪之禮。
十二月。合葬于參判公墓。
廬墓瞻省。亦如前喪。
十八年〈中宗三十四年〉己亥〈先生四十五歲〉
十九年〈中宗三十五年〉庚子〈先生四十六歲〉
十二月。服闋。
撰彝訓錄。
先生嘗箚記參判公遺訓及大夫人所敎。著爲一篇。
撰東國名臣言行錄。
二十年〈中宗三十六年〉辛丑〈先生四十七歲〉
正月。除典籍。俄授工曹正郞。
二月。除弘文館校理。
先生在京。以小軸書考妣二位。奉安堂奧。朔望必奠。新物必薦。朝夕必謁。出入必告。
五月。除禮賓寺僉正。
七月。除豐基郡守。兼春秋館編修官。
先生到郡。謁聖廟。廟宇棟折將壓。東西齋舍。上雨傍風。生徒怠散不講。先生大懼。卽捐廩移建。旣落。行釋菜禮。禮畢。揖諸生曰。大學明五止。中庸有四未能。孟子之四端。論語之四勿。皆作聖根基。凡子孝弟恭臣忠婦順者。必賴朋友之箴規。升此堂者。無忘吾言。
爲文告郡中父老。
略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婦別。長幼序。睦睦雍雍。所謂天地中間和氣致祥之本。而豐年之所由兆也。人皆有良知良能。其不悟者。有所蔽也。雲捲則日昭昭矣。蔽去而初可復也。綿蠻黃鳥。止于丘隅。嗚呼。可以人而不知所止乎。此固太守之所告。而亦所以自懼也。如有爲子而不敬養其親。妻而不敬事其夫。弟而不敬從其兄。小而不敬禮其長。賤而不敬承其貴者。太守當躬親開導。其終不改。必如法痛繩乃已。先生爲治。民有不得所者。若己納溝。思所以拯之。尤以興學育材爲先務。雖賤隷之稍知文字者。授以小學,三綱行實等書。親正句讀。使之講貫染習。自趨於孝悌禮讓之中。其聽訟。必以至誠。反覆敎諭。訟者多扣頭自引者。其或有骨肉忿爭者。必召至前。諭以恩愛。責以義理。辭旨懇惻。雖桀驁不馴者。亦莫不惕然愧悟。
二十一年〈中宗三十七年〉壬寅〈先生四十八歲〉
敬差官李瀣褒啓進資。
時嶺南大饑。餓殍滿野。先生勞來安集。全活甚衆。溫溪李公以敬差上其事。謂居官淸愼。竭力荒政。爲一道最。上命進資以奬之。一日。民來獻瑞麥兩岐三岐者數十本。先生却之。
創建白雲洞書院。奉享安文成公。
麗朝俗尙神佛。文成公慨然有憂道之志。營立學舍。納其臧獲。以供學徒。晩而敬慕晦庵。自號晦軒。其排邪扶正之功。足以表準百世。先生常深慕之。及守是邦。訪其舊蹟。由順興廢府數里得宿水寺。乃公少時讀書處。遂營立書院。拓址得瘞銅百餘斤。貿置經史子集千餘卷。置贍田備器物。以爲學徒藏修之資。其規模節次。一依白鹿洞舊事。以白雲常滿洞壑。故名其洞曰白雲。作竹溪辭,道東曲。使歌以祀之。又以文貞公安軸,文敬公安輔有忠孝廉德。配以享之。引諸生講學。遠近諸儒。鼓篋坌集。絃誦不輟。蓋東方書院之興。自先生始。退溪先生嗣守是郡。與方伯沈通源書曰。周侯之建院。前古所無之盛擧。噫。天其或者由是東方書院之敎。使可同於上國也。又曰。周侯之倡此偉事。其專於尊賢衛道之意。確乎其不可易矣。
二十二年〈中宗三十八年〉癸卯〈先生四十九歲〉
讀論語人不知而不慍章。書一絶以自勉曰。俗學紛紛誰爲己。人如不識或生嗔。自家喫飯當知飽。旣飽何須問外人。
二十三年〈中宗三十九年〉甲辰〈先生五十歲〉
送移民實北邊者。
時國家徙民北邊。踰嶺之日。先生置酒張樂以送之曰。疲民之棄墓離鄕。其情可惻。酒以寫其憂。樂以慰其情。以宣我聖上之惠可也。
四月。遊淸涼山。
有遊山錄及詩。退溪先生跋其後。
與黃仲擧〈俊良〉讀易。
作三絶。有闡幽顯微辨物正言等說。其自註曰。闡幽。以天道之幽而用之於人事。顯微。以人事之顯而本之於天道。彰往。謂明於天之道而彰已往之理。知來。察於民之道而知未來之事。辨物。乾馬,坤牛,離火,坎水,碩果,莧陸之類。悉辨其似也。正言。謂元亨利貞。直方大之辭。正其言以曉人也。斷事。利涉大川。可小事。不可大事之語。有以決其疑也。辨物正言斷辭。後天之易也。視先天則爲備矣。負乘往來。事名之小者也。茅棘豕雉。物名之小者也。所稱雖小。而其所取類。皆本於陰陽。非稱名也小。取類也大乎。委曲其文者。未必皆中乎理。易則言雖曲。無不中。敷陳其事者。無有隱而不彰。易則事雖顯而其理未嘗不隱也。
秋登小白山。有戀闕詩。
至國望峯。望見京山雲物。賦一絶曰。國望峯頭望京國。長安不見見龍門。龍門西畔五雲起。白髮孤臣雙淚痕。
十月。撰竹溪志。
白雲洞書院旣成。先生輯安文成公本傳遺文及刱院事實。又取附中國諸書院文字。以解時人創見之疑怪。凡爲三冊。刊于院中而印布焉。
十一月。中宗昇遐。
先生晝夜涕哭。若喪考妣。
二十四年〈我仁宗元年〉乙巳〈先生五十一歲〉
五月。承召入都。拜哭靖陵山下。
以天使製述官承召。五月二日。由漢江直抵靖陵。外臣無拜陵之禮。因拜哭于山下。賦一律以志哀曰。五月初五日。由舟向靖陵。歷都思跣足。望城涕垂膺。天地孤臣拜。雲霞萬木蒸。夜依山下宿。龍衮夢何能。
七月。仁宗昇遐。
十一月。拜成均館司成,知製敎。
先生還朝。豐民請留不得。乃立遺愛碑。
二十五年〈我明宗元年〉丙午〈先生五十二歲〉
二月。轉軍資監正。
三月。以春秋館編修官。參修中,仁兩朝實錄。
六月。拜弘文館應敎,知製敎兼經筵侍講官。轉拜典翰。
每進講。宿齋戒。潛思積誠。其輔導之方。必以涵養德性爲先。其於天理人慾出入危微之際。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幾。開陳揚搉。冀有以將就聖學。趙同知士秀侍講。退語人曰。周某格君之忠。人不可及也。一日。講論語至四勿章。講官以爲四勿。惟顏子能之。非他人所能及。先生極論其言之弊曰。人患不能事斯語而已。有爲者亦若是。人皆可以爲仁矣。又有言三代之治。不可復回於後世者。先生曰。後世之所以不侔三代。政坐此也。若以堯之所以治民治其民。舜之所以事堯事其君。則唐虞可回於今日。講畢。從容進奏。訟趙光祖等冤。因曰。中廟勵精圖治。至於晩年。或有子弑父。妻殺夫。奴殺主者。宵旰爲是之懼。欲修明敎化。大振頹綱。齎志未就。宮車晏駕。貽臣子無涯之痛。願殿下深念靖考之遺志。以興起斯道。此繼志述事之大者也。上動容嘉納之。
撰進心圖說。
時李芑竊柄。屢起大獄。濫及無辜。先生遂進心圖說一冊。仰勉聖明以法天地生物之仁。行堯舜愛民之德。累累數千言。時有不悅者。面斥其進說煩多。先生不爲介。猶盡言不已。
十月。拜弘文館直提學。
十一月。陞通政大夫。拜弘文館副提學,知製敎。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
二十六年〈明宗二年〉丁未〈先生五十三歲〉
上大學釋理疏。
略曰。伏願殿下。潛經而沿于傳。究傳而會于經。眷眷乎十仁字。反覆乎一恕字。驗一心有無之七病。察楚書舅犯之所寶。敦五止而惕五僻。又必以四命字四愼字四義字。念念存省。不忽細行。不厭小善。勿貳賢正。勿親巧令。臨民如祭。視物如傷。事大以誠。事小以仁。忠信必先。驕泰必戒。高明法天。博厚法地。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好生之德。協于乾坤。融爲太和。和氣充積。風雨自順。百穀登而萬物育。於變時雍之治。不獨專美於帝堯矣。
上箚論文昭殿禮。
仁宗祥禫後。議附于延恩殿。先生上箚略曰。殿下親承仁廟丕緖。爲服三年。義當父視。於情至切。於時至近。反覆計之。於理不可不入文昭殿。世宗之不以恭靖入文昭者。承太宗之後。重在太宗而恭靖爲疏。成廟之議出文宗者。承世祖,睿宗之緖。重在世祖,睿宗而文宗已緬其遷也。皆得聖人之權。今也方服仁宗之喪。衰麻在身。上下之哀痛尙劇。則仁廟之不附文昭。化諸光廟之遷出。愈爲未安。今雖附於文昭。漸之以遠則後日之議仁廟。終必爲文宗之列。若附于延恩則非徒增室。有違世宗之敎。亦恐貽後難繼之弊。
上疏請勿貨唐馬。
司僕正金天宇冒禁請貨唐馬。先生上疏辨之。略曰。昔武王。大聖人也。召公豫戒受獒。而作旅獒一篇。伯冏。太僕正也。穆王豫戒導侈。而作冏命一篇。然而武王則聞諫卽悟。却一獒而垂統八百。穆王則有戒自蹈。得八駿而幾亡四海。二篇俱在。明鑑昭昭。其得失固不可以一毫掩也。敬寫二篇以進。伏惟殿下取擇焉。中宗大王乘驄馬。亦知其良。而不復命貿于遼。至有大臣建議而不許。其爲後世慮至矣。然天宇以先王所乘一驄之良。猶藉口爲辭。必欲貨致唐馬。設使今日貨唐馬無禁。多致其良則後日之爲天宇者。藉今日爲辭。紛紛曷有紀耶。其言又曰。本國一馬之直。可買唐馬一二云。其無稽鄙語。實出於市井。是天宇不以義導殿下而以利罔殿下。臣聞君子不以利爲利。以義爲利。苟以利而已則其源一開。末流必濫。濫必有溺。不亦深可懼乎。
六月。拜承政院同副承旨。
閏九月。遷左承旨。
二十七年〈明宗三年〉戊申〈先生五十四歲〉
正月。轉右承旨。
先生久在侍從。前後進說甚多。上亦知其忠淸廉謹。恩賚有加。
三月。拜左承旨。
二十八年〈明宗四年〉己酉〈先生五十五歲〉
正月。拜都承旨知製敎。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
五月。陞嘉善大夫。拜戶曹參判兼同知春秋館事。
六月。差靖陵獻官。
先生前在豐郡。中廟上賓。明年夏。承召入都。望拜陵下。常抱弓釰之痛。至是乞差獻官。拜仙寢。不勝感慕。有回首太平年四十。微臣幾日近天顏之詩。
七月。拜黃海道觀察使。
諫院啓請留。以爲周世鵬學問精博。可備顧問。宜在經幄。不宜遠出。上以爲西民方困窮。天使亦將出來。非斯人不可。擧朝咸惜其去。時海俗尙武藝。文敎衰絶。學校頹廢。先生一新舊染。振起後生。諄諄施敎。嚴其準程。榜諭列邑。大要省刑罰。薄稅斂。務農桑。申孝悌。女不淫。男不盜。以禮義敎子。以忠信奉上。又作五倫歌。布施一路。
立崔文憲公〈沖〉書院于海州之西。
先生以爲我東自檀箕以後。下逮三國。眞儒不作。厖俗無知。薛弘儒之博勤。崔文昌之文藻。雖爲人所稱。而於周孔之道。槩乎未聞也。惟崔公得溯濂洛之源。創建庠序。衛聖觝佛。黜霸尊王。澄淸濁世。爲國儀鳳。啓發群疑。爲世蓍龜。實有功於世敎者也。乃於公舊址。建院腏享。又以崔文和公崇聖學。攘夷敎。責難啓沃。有直方之道。遂配之。藏書置田。一如白雲洞規模。曰是遠方學者坌集。文化大行。及先生歿。諸生會奠于京。且畫其遺像以歸。
十月。撰大夫人諱辰哀誌。
二十九年〈明宗五年〉庚戌〈先生五十六歲〉
七月。入爲同知中樞府事。俄遷成均館大司成。
先生敎士。以去浮華懋實學爲本。每諭之曰。士之講學。將以發揮事業。爲需時經世之具也。周制。上士下士。因其學之淺深而所用有大小。爲士者固不可自輕。方今聖化休明。治具畢張。公等當刮垢劘光。爲世名器。不宜荒墜厥業。自甘爲不材之棄也。
立考妣墓碣。
先生撰先公墓文。營立墓碣。伐石水運。至上浦舟沈。先生臨江痛泣。盥手祈天。翌日。舟忽載石而浮。又以誰無父母孰非人子八字。刻于石望柱。壬辰之亂。島夷疑其有貨。欲加暴。見石刻字。感歎曰。此孝子之葬親也。寧忍犯爲。遂引去。
三十年〈明宗六年〉辛亥〈先生五十七歲〉
正月。上闢佛疏。
略曰。佛者本西戎五印度之一醜敎耳。子而不父其父。臣而不君其君。民而不事其事。男而不婦其婦。女而不夫其夫。言爲邪詖。行爲亂賊。必盡滅人類。然後爲快於心。是其罪大惡極。窮天地亙古今而有不可逭者。是故。欲福田。反受其殃。其死也。積薪而燒其骨。石以磨之。風以散之。其受刑之慘。亦未有若是之酷也。中廟以上聖之資。應中興之運。赫然南面。爲治四十年。禮樂文明之化。一洗萬古。其於燕山亂政。無有一事因循不改。而獨於虜佛兩宗之革。終不復舊者。豈無微意。肇我邦自三國迄王麗。皆事佛而顚。詩人至有閭閻半是梵王家之譏。我祖宗於兩宗。蓋亦狃於歷代之弊習而未遑盡革也。豈可使中廟一洗之彝倫。復爲虜敎所斁。豈可使中廟一新之民俗。復爲虜俗所陷耶。殿下必欲近捨文考。而遠法祖宗。臣之惑滋甚。夫中廟之所以不復兩宗者。非以燕山爲是而祖宗爲不足法也。燕山萬惡之中。獨有兩宗一事偶得其中。祖宗萬善之中。獨有不革兩宗一事尙襲王麗之舊弊。嗚乎。以中廟至孝。豈不欲盡復燕山所革。而一遵祖宗之舊章哉。若容私意而不因其所革焉。則又非聖人廓然大公。取善無窮之本心也。況以歷代之舊愆。指爲祖宗之舊章而必復之乎。此中廟所以寧因燕山之革而不嫌。寧受不遵之過而不辭。必以不復舊弊爲孝也。臣所謂微意者此也。亦可謂至公至德至孝而無以尙矣。嗚呼。惟我中廟。於昭在上。必曰不復兩宗一事。雖仰質前聖而無疑。俯竢後聖而不惑。我舊育臣庶。曷不以至誠告我文子也。然則一國臣子。將何以報中廟天地罔極之恩。殿下何以答文考陟降厥事之望乎。昔孟子拒楊墨。自擬其功於神禹。蓋楊墨之害。甚於洪水也。其在楊墨猶然。況其甚於楊墨者乎。朱子曰。邪說害正。人人得以攻之。不必聖賢。如春秋之法。亂臣賊子。人人得以誅之。不必士師。使孟子,朱子同欺天下萬世。則雖復兩宗可也。如其不然。豈不凜然寒心哉。
二月。拜僉知中樞府事兼同知成均館事。
十二月。拜同知中樞府事。
三十一年〈明宗七年〉壬子〈先生五十八歲〉
賜宴殿庭。
上命選廉謹有德行者。入闕賜宴。先生與李滉,李浚慶,安玹等十九人。同時被選。人皆榮之。
十二月。兼同知義禁府,成均館事。
先生自海西而還。宿痾間發。每欲休退。以上恩深隆。不忍決去。及有是命。力辭再三。上曰。縱不能連日視事。時往禁府。有何曠廢之憂哉。竟不允許。
三十二年〈明宗八年〉癸丑〈先生五十九歲〉
二月。兼同知經筵事。
力疾入講。冀有以一言復陳於上。其畢義願忠之心。彌久彌篤。然疾已沈綿。上亦悶之。
七月。遷僉知中樞府事。
九月。景福宮災。
中廟嘗營作於宮內。先生諫曰。凡人主狹小先王制度。此漸甚可懼也。祖宗所安之地。不須增廣。中廟笑曰。此非增廣。實假架也。先生復進曰。雖假架。亦不須作也。中廟默然。及是失火。延及諸宮。先生扶病往哭。還曰。中廟在天之靈。必悔恨於今日。
十一月。拜同知中樞府事。
三十三年〈明宗九年〉甲寅〈先生六十歲〉
正月。寢疾辭職。
三月。上命遞經筵,成均兼銜。使安心調病。
七月初二日庚子。卒。
病革。夫人請訣。先生不許曰。禮。男子不絶於夫人之手。傍侍者問以家事。先生不答。口中吃吃皆國事。
訃聞。上震悼。遣官致弔。別加恩賻。
有賜祭文。
八月。引柩還鄕。
有賜挽。且下敎所經諸邑。使致奠護送之節。視例有加。
十一月十九日丙辰。葬于縣西猪淵上先塋下酉坐。
從治命也。
四十一年〈明宗十七年〉壬戌
貞夫人安氏卒。
癸亥春。合葬于先生墓。
神宗萬曆九年〈我宣祖十四年〉辛巳
刊行文集。
始胤子博。以遺文請校于退溪先生。及宰盈德時。鋟板爲原集。至是又宰永川。收拾其餘爲別集。繼刊之。合爲十六卷。
十九年〈宣祖二十四年〉辛卯
本鄕士林。享先生于桐林書院。
在武陵山城下。
三十二年〈宣祖三十七年〉甲辰
上追念先生功德。訪其孫樂昌,倍昌授參奉。
毅宗崇禎六年〈我仁祖十一年〉癸酉
十一月。配享白雲洞書院。
海西士林。享先生于海州之楊根書院。
顯宗元年庚子
本鄕士林。建書院于南皐。奉安位版。
在縣南。先生平日棲息之所。桐林舊院。毀于壬辰之燹。至是。復建于此。
肅宗三年丙辰
四月。賜額德淵書院。
儒生李哲等。上疏請額。令禮曹稟處。判書洪宇遠,參判鄭哲,參議南天漢,正郞尹𧂍等覆啓。以爲周世鵬居家誠孝。篤志學問。以文章經術。歷事三朝。風節表著。大爲士類矜式。先正臣李滉跋其遺文。極其稱道。而明廟賜祭之文。亦已褒美。可謂三朝淵德。一代鴻儒。當此新服之初尊德樂道之日。似當有表祠揭號之典。
上曰依允。命吳始復書額。
四年丁巳
四月。贈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知經筵春秋館,成均館事,五衛都總府都總管。
玄孫孟獻。上言請諡。上命大臣收議。右議政許穆獻議。以爲故參判周世鵬。其文學德行。固可表於百代。爲士林所宗仰久矣。先儒文集中。亦可見其有功斯文。特宜賜諡崇奬。以激勵士風。不得不爾者也。伏惟上裁。三月。下敎曰。故參判周世鵬贈諡。四月一日。大臣引見。時左議政權大運啓曰。故參判周世鵬贈職賜諡事。因臣陳達。收議於他大臣。而諸大臣收議中。皆陳賜諡宜當之意。而贈職一款。不爲明白擧論。故該曹不敢擧行矣。右議政許穆曰。臣意則以爲旣曰賜諡則贈職自在其中。故初不擧論矣。上曰。六卿追贈事。分付該曹。
五年戊子
豎神道碑。
眉叟許穆撰兼寫篆。承旨李命殷書。
景宗四年辛丑
陜川士林。建道淵書院于文林。奉安位版。
純祖十九年戊子
四月。賜諡文敏。
勤學好問曰文。應事有功曰敏。後孫基德等上言。請依肅廟成命賜諡。禮曹覆啓。以爲周世鵬學問名節。自是國朝名臣。議諡遷就。已至百有餘年。誠是欠事。令弘文館依例擧行何如。上曰。依允。吏曹判書金魯敬撰諡狀。
哲宗十年己未
重刊文集。
舊板火於壬辰之亂。至是始重刊。
今上四十二年乙巳
影幀改摹。奉安于家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