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行批〔1996〕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6年8月30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28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2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将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政府驻地迁至薛家湾镇的请示》(内政发〔1995〕5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驻地由沙圪堵镇迁至薛家湾镇,所需经费自筹解决。在搬迁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处理好迁址后的人员就业安排等事宜,保证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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