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吉林省撤销双辽县设立双辽市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吉林省撤销双辽县设立双辽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6〕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6年4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20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20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七月八日《关于撤销双辽县设立郑家屯市(县级)的请示》及一九九六年二月九日《关于双辽县撤县设市后名称问题的函》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双辽县,设立双辽市(县级),以原双辽县的行政区域为双辽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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