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吉林省调整松原市宁江区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吉林省调整松原市宁江区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民函〔2008〕2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08年7月16日
收录于《民政工作文件选编2008》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松原市宁江区管辖范围的请示》(吉政文〔2007〕91号)和《关于调整松原市宁江区管辖范围的请示》(吉政文〔2007〕147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吉拉吐乡七家子村所属的哈达山抽水站主干渠以南、国道G302以东区域,咚勒赫村所属的国道G302以东区域;王府站镇一部落村;达里巴乡达里巴村所属的国道G302以东区域划归松原市宁江区管辖。

二、将松原市宁江区兴原乡孙喜窝堡村和前瓦房村所属的国道G302东北侧区域划归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民政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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