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撤销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合并设立万源市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撤销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合并设立万源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3〕1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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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七日《关于撤销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合并设立万源市(县级)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合并设立万源市(县级),以原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的行政区域为万源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政府驻太平镇,万源县的几个区公所同时撤销。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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