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函〔2006〕1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06年4月14日 |
收录于《民政工作文件选编2006》 |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汉源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川府〔2006〕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汉源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富林镇迁至市荣乡。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民政部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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