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的公告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一批)的公告 | 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520号 2021年12月2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的公告 |
民政部网站 |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二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15个)。
附件: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
2.增补地名分布图
民政部
2021年12月29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