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日照市设区带县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日照市设区带县的批复 民行批〔1992〕1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2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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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关于日照市设区带县的请示》和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的补充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
一、设立日照市东港区,以日照市的行政区域为东港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海曲中路。
二、将潍坊市的五莲县、临沂地区的莒县划归日照市管辖。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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