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吴川县设立吴川市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吴川县设立吴川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4〕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4年5月26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29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2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关于吴川县撤县设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吴川县,设立吴川市(县级),以原吴川县的行政区域为吴川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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